沉冤录(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5 02:51:06

点击下载

作者:张程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沉冤录

沉冤录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沉冤录作者:张程排版:KingStar出版社:译林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1-01ISBN:9787544759465本书由北京凤凰壹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案合州命案:冤案的产生与平反清朝咸丰年间,川东重庆合州发生一起无头命案。这件普通的基层命案能够折射出清朝冤案产生和平反的诸多关键词:破案压力、刑讯逼供、越级上诉、微服私访,当然还少不了强有力的权力干预。第一回官员破案压力山大

清朝咸丰年间,四川重庆府合州县的七涧桥住着一户姓鞠的人家,父亲、母亲和年轻的儿子、儿媳四人住在一起。一天夜里,母亲向氏醒来,发现丈夫不在床上,她爬起来一看,房门和大门都大开着。向氏赶紧招呼儿子,让他出去看看。儿子很快起来,冲出了房门。向氏在屋里等了好久都没见儿子回来。这时候,儿媳也醒了。婆媳两个人很害怕,不敢呼救,也不敢出去查看究竟,就躲在屋里战战兢兢地熬过一夜,等到天亮了才敢出去查看情况。这一看,向氏和儿媳二人大惊失色。她们发现鞠家父子倒在了门外数十步远的路旁,身上有刀伤,地上都是鲜血,明显是被人杀死的。一桩残忍的谋杀案就这么发生了。

案子很快就报到了合州衙门。知州荣雨田按照办案程序,带着书吏、差役、仵作赶到现场,验尸查看。了解情况后,他心里不断地叫苦:这分明就是一桩“无头案”,无目击证人,无现场证物,无破案线索,“三无”。荣雨田找不到头绪,过了好多天都没有发现线索,更不用说抓到凶手了。他的压力越来越大。

我们现代人很难理解荣雨田的压力。但是,当我们了解了清朝对人命案的重视程度,就能理解荣雨田为何压力山大了。

清朝以农业为主,社会流动性差,人们生活比较简单,很少发生人命大案。一下子就闹出两条人命,更是耸人听闻。而且,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讲究道德和教化的社会,大家都认为社会应该一团和气,人际交往应该以德服人。官府和官员的一项主要工作,或者说一个主要责任,就是教化百姓,引导他们过上理想的忠君孝亲、和睦团结的生活。在理想状态下,人们是不会相互残杀的,社会是不会出现恶性刑事案件的。如果出现了杀人、放火、强盗等恶性案件,就表明这个社会出现了问题,大家背弃了圣贤的教诲,更是表明官府的工作没有做好,官员严重失职。因此,合州杀人案的发生,无异于在平静的川东投入了一块巨石。大家炸开了锅,重庆府隔三岔五就严令合州快速破案。

事实上,清朝对恶性刑事案件的破案要求非常严格。根据《大清律例》的规定,命案和盗窃案发生后,案发地官府都要“立限速结”,也就是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审理完毕。一般说来,人命案要在六个月内审结,其中案发地的州县官府要在三个月内查清案情,抓住犯人,审讯完毕,将其押解到府里,这是案子的初审程序。府里要一个月内完成案件的核查,并把案卷和犯人押解到省城,这就是复审程序。省里接到材料和人犯后,按察司要在一个月内完成核查,报告给总督、巡抚,总督、巡抚又要在一个月内完成案子的审查,然后上报朝廷,等待皇帝的圣裁。整个过程只有六个月的期限。

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人命案,六个月的期限就被缩短为四个月。其中,案发地的州县官府必须在两个月内破案,然后逐级上报。同时,各个上级的办事期限也缩短为二十天。

应该说,这样的时间要求非常苛刻。不能按时破案的官员要被治罪,处分极严。不能在限期内破案的官员要受到参奏弹劾。一直不能破案的官员,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接受一次参奏弹劾。前三次,官员要受到扣发俸禄、降级留任等处分。如果第四次被参奏弹劾,官员就要降一级调用。而且,如果辖区内有杀人案久悬不破,官员不能退休,不能升职,不能调职。只有杀人案了结了,官员才能继续在仕途上升迁调转。所以,府县的官员,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辖区内出现恶性刑事案件。

如果每个基层官员都是狄仁杰或者福尔摩斯,那么他们还有可能在短时间内侦破一切恶性刑事案件。遗憾的是,中国古代的知县、知州、知府等官员大多数是读书人出身,他们不是狄仁杰,也不是福尔摩斯,不可能每个案子都明察秋毫、办案如神。他们所能做的就是,省里不断催促府里,府里不断催促州县,一级一级把压力往下推。最基层的知县、知州的压力就可想而知了。

合州知州荣雨田就是众多可怜的基层官员中的一个,自己的辖区发生了恶性杀人案,上级衙门和重庆知府多次催逼,态度越来越严厉,话说得越来越难听。而另一边,苦主向氏隔三岔五到知州衙门哭诉,催促破案。自己的乌纱帽眼看就要不保了,而且还两头受气,荣雨田精神高度紧张。

面对鞠家命案这样的“三无”案件,荣雨田毫无头绪,他能做的就是每天召集幕僚,商量对策。幕僚们对这桩无头案也束手无策。荣雨田很生气:你们都是我自掏腰包聘请的,都拿了我的钱财,我的乌纱帽没了,你们的饭碗也就砸了,所以,你们给我想办法,给我把这个案子破了。

但是,幕僚们又能有什么办法呢?大家沉默了好一会儿后,刑名师爷,也就是专门帮助荣雨田处理司法事务的师爷,说:“衙门里的刑吏陈老伦,人脉广,手腕高,在合州很有办法,大人不妨托他试试。”荣雨田听了大喜,赶紧派人叫来了陈老伦。

陈老伦是何许人也?陈老伦是合州本地人,在合州衙门里协助办理司法事务。为什么知州大人和饱读诗书、经验丰富的幕僚们都束手无策的案件,陈老伦会有办法呢?他们为什么要把破案的希望寄托到一个小小的书吏身上呢?这就需要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清代书吏的情况。

清朝曾经被形容为“本朝与胥吏共天下。”胥吏就是书吏,也就是官府衙门里具体办事的小吏。书吏不是官员,而是从本地居民中挑选出的办事人员,负责维持衙门的运转。他们熟悉当地语言,对民俗民风、人情世故都很了解。同时,他们也熟悉官府的游戏规则,清楚衙门里的弯弯绕绕,对各种规章制度、案例条文和政务的来龙去脉都弄得清清楚楚的。相反,官员们在政策把握,运用条文和日常公文方面,都没有书吏精通。书吏和衙役中的很多人从小就吃衙门饭,办事老到、稳重,经验丰富。官员要在当地开展工作,还真离不开他们。

从源头上来说,书吏和衙役是官府从老百姓当中征发的服役人员,被征发的人有义务替官府衙门干活。但是实际情况是,很多家庭垄断了书吏和差役的职位,父子相传,以当差为生了。书吏和衙役成了一种职业,不用再从老百姓中挑选。官员任职有回避制度,不能在本乡、本土为官,书吏和衙役则不需要回避,家里几代人可以都在同一个岗位上当差,最后就成了衙门里的地头蛇,可谓“铁打的差人,流水的长官”。

因为老百姓服役当差是义务,所以基本上没有报酬。书吏每年还可以领取低得可以忽略不计的补贴,衙役则没有任何补贴。但是,书吏和衙役又把持着基层实权,有大量营私舞弊、中饱私囊的机会。久而久之,他们把经办的政务当作生意。比如,老百姓去衙门打官司,衙役可以向当事人索要“鞋袜钱”“酒饭钱”“车船钱”“招结费”“解锁费”“带堂费”,等等。这些费用是怎么回事呢?原告被告打官司的时候,衙役们要跑前跑后,有时还要出去调查取证,所以需要当事人承担鞋袜、酒水和吃饭的费用,这就是“鞋袜费”“酒饭钱”。“车船费”是衙役们乘车坐船等交通费用。而“招结费”中的“结”是印结的意思,是古代人承诺、确认和说明情况的字据。衙役调查取证后,如果当事人不给“招结费”,就休想取得对自己有利的字据。“解锁费”就是当事人为了解除枷锁,给衙役们的贿赂。“带堂费”顾名思义就是衙役带你上堂,你要给他钱,不然他不带你上堂,让你根本见不到官吏,到时候,当事人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只能在露天里接受风吹日晒。

衙役直接接触当事人,书吏则坐在屋子里处理公文,协助办理政务,权力就更多了。书吏向当事人索要的费用有:“纸笔费”(当事人要承担书吏笔墨纸张的费用)、“挂号费”(为了让自己的诉状或者要办理的事情在衙门里挂上号,留下记录,当事人要给经办的书吏送钱)、“传呈费”(当事人向官员递交呈文,书吏传递呈文,当事人要支付传呈费)、“买批费”(就是当事人购买官员批示批文的费用)、“出票费”(这里的票是传票。衙门通知有关人员到庭问话,需要书吏发出传票。这个环节,当事人也要付费)、“到案费”(相关人员来到了衙门,需要书吏登记。书吏会向双方当事人收费)、“铺堂费”“踏勘费”(这两个都是书吏跟随官员办理相关事务,向当事人勒索的费用)。案件侦破了或者政务办完了,书吏还要向当事人收“结案费”。这些大大小小的费用加在一起,差不多能让一个普通人家破产。如果你到了衙门后,发现费用太高了,打退堂鼓自己撤诉了,或者原来想办的事情不办了,对不起,你要向书吏交一笔“和息费”,不然不能走。

其实,上面说的这些名目繁多的费用,老百姓都不应该支付,因为,这些事情都是衙役和书吏的分内事,是他们应该做的,当事人根本就不需要付费。但是,书吏和衙役却利用每个细微的环节,索要贿赂,敲诈勒索。不给,他们就在技术层面给当事人穿小鞋,用各种似是而非的借口坏当事人的事。总之,书吏和衙役逐渐演化成了一个特有的阶层,他们既是老百姓,又有官府背景,既熟悉白纸黑字的规章制度,又熟悉纸面背后的游戏规则。他们的负能量不可小觑。

如果问题能够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官员是不会屈尊依靠书吏和衙役的。但是真遇到了难题,通过正常的渠道解决不了,官员们就只能把希望寄托到这些衙门里的当地人身上。合州知州荣雨田就在巨大压力面前,把陈老伦当作了救命稻草。

荣雨田向陈老伦许诺,如果能破了鞠家命案,就赏给他五百两银子,还会提拔他。陈老伦一口应承下来,但提了一个要求,他说鞠家命案复杂,请知州大人宽限一些时间。荣雨田答应了,并预支了一笔赏金给他。

陈老伦接受了任务后,是怎么做的呢?他先派了一个媒婆到鞠家,和向氏套近乎。媒婆关切地询问了鞠家命案的基本情况,对向氏说:“你家遭此惨祸,真可怜。我看你家挺贫困的,今后你怎么生活啊?衙门短时间也破不了案。找衙门办事,到处都要花钱,案子拖得越久,要花的钱就越多,你拿什么钱到衙门办案?何况你们俩还要吃饭过日子呀。”

媒婆的几句话道出了向氏内心深处的担忧。向氏皱起了眉头,说:“是啊,我们娘儿俩的日子可怎么过下去啊?”媒婆这时候马上关心起向氏来,说:“不如你把你的儿媳改嫁了,既可以省一份生活费,又可以得到聘金。”明清时代的女子改嫁非常不容易。但是,如果寡妇的夫家主动提出让寡居的儿媳改嫁,她就能顺利改嫁。

向氏听信了媒婆的话,托她物色人选,想把刚刚守寡的儿媳改嫁了。媒婆推荐了陈老伦。向氏听了媒婆的介绍后,对陈老伦很满意,一是陈老伦在合州衙门里办事,有身份,有地位。向氏觉得能够攀上衙门里的人,很荣幸。二是听说陈老伦很有手段,很会办事,收入也很高。把儿媳嫁过去后,不仅儿媳的日子会过得不错,而且陈老伦还能接济帮助自己,那多好啊。所以,向氏欣然答应了这门婚事,将儿媳嫁入了陈家。

陈老伦娶到新夫人后,对她很好。家里的事情,无论大小,包括理财都托付给她。陈夫人在鞠家哪有在陈家过得这么安逸富足,她很快就喜欢上了如今的生活,忘记了前夫。她很庆幸自己过上了好日子。

可美中不足的是,陈老伦工作很忙。结婚后,陈老伦回家越来越晚,而且常常下班回来面带忧色。陈夫人就问丈夫怎么了。陈老伦一开始不想说,陈夫人问了几次后,陈老伦就说:“夫人不要问了,衙门里的难题我来解决。”陈夫人怎么可能不管,她说:“我们已经是夫妻了,你遇到了难题,我怎么能不闻不问呢?”陈老伦这才说,知州大人把侦破鞠家命案的任务交给了自己,自己没有头绪,向氏又天天到衙门里催问。陈老伦用商量的口气对夫人说:“夫人,你能不能去做做你原来婆婆向氏的工作,劝她别再上衙门催问了。”陈夫人面露难色,说向氏的丈夫、儿子都死得很惨,她怎么会善罢甘休呢。陈老伦也就不再说了,沉默了起来。

又过了一天,陈老伦脸色惨白、脚步沉重地回到家。一进家门,他话也不说,一下子瘫倒在椅子上。陈夫人害怕了,连忙问他怎么回事。一连问了好几遍,陈老伦才缓过神来,说:“鞠家的命案要了我的命。”陈夫人一下子就懵了,问:“怎么了?”陈老伦说:“知州大人限我一个月内破案,不然就要杀我顶罪。我危在旦夕了。”陈夫人已经完全适应了陈家安逸的生活,满心希望平平安安、锦衣玉食地过一辈子。突然听说丈夫要死了,好日子没过几天就完了,陈夫人焦急万分,忙问有什么办法。陈老伦吞吞吐吐地说:“我知道应该怎么办,但我不能说。夫人,我更不能对你说。”

陈夫人的胃口一下子被吊起来了,一定要他说。陈老伦说:“鞠家的案子,我已经查清楚了。你公公是被你婆婆和她的奸夫谋杀的,你不知道吗?”陈夫人连忙摇头说:“婆婆她不是这样的人。”陈老伦继续说:“你婆婆和人通奸,怎么会告诉你呢?何况,我连和她通奸、一道密谋杀人的奸夫都抓到了。”陈夫人想想,丈夫说的也有道理,于是沉默不语。

陈老伦接着说:“夫人啊,只要你上堂指证向氏的奸情,我就能活下来,和你白头偕老,恩爱一生。其他事情与你无关,我会处理好的。”陈夫人贪图安乐,一口答应了下来。陈老伦马上向荣雨田报告,说向氏通奸谋杀亲夫。

荣雨田接到报告后大喜过望。那么,他会怎么审理这桩命案呢?向氏的命运又会怎么样呢?第二回向氏喊冤

重庆府合州县发生了一桩无头命案,鞠家父子被人杀害。案子毫无头绪,合州知州荣雨田等人束手无策,最后寄希望于当地的一个“能人”——书吏陈老伦。陈老伦娶了鞠家守寡的儿媳为妻,说服她告发原来的婆婆向氏与人通奸,与奸夫合谋杀害了鞠家父子。这是真相吗?衙门又会怎样审理这桩人命大案呢?

说起来也巧了,就在陈老伦向知州荣雨田报告案子告破的第二天,苦主向氏又到合州衙门催促官府缉拿凶手。这一回,荣雨田主动接见了向氏,不等她说话就拍案大叫:“大胆恶妇,案子我们都已经查清楚了!你和奸夫联手杀死了丈夫、儿子,竟还敢来告官,岂不是自投罗网!”

向氏听了,太吃惊了,简直是五雷轰顶。她高喊:“冤枉啊!”荣雨田高声喝断她:“奸夫都抓住了,你还敢狡辩!把奸夫带上来。”果然,差役拉出一个壮年男子来,和向氏对质。那男子把自己怎么认识向氏,怎么和她通奸,怎么和她密谋,怎么谋杀鞠家父子,都交代得清清楚楚。向氏惊得目瞪口呆,稍微回过神来后连忙否认。荣雨田高声说:“传证人!”

这一回,向氏更惊讶了,完全惊呆了。因为荣雨田传上来的证人竟然是自己昔日的儿媳,现在的陈夫人。陈夫人上堂后,荣雨田问她,向氏平日有无与人通奸。陈夫人按照陈老伦的教唆,指证向氏和堂上的壮汉有奸情。儿媳的指证把向氏惊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呆在了那里。荣雨田兴冲冲地问:“大胆刁妇,你还不认罪吗?!”向氏这才清醒过来,坚决否认:“民妇没有与他人通奸,更没有谋杀亲夫和儿子!冤枉啊!”荣雨田大喝:“你还嘴硬!来人,用刑!”差役们凶神恶煞般地扑了上来,摆出了各种刑具。面对两个证人和刑具的威胁,向氏哭着“认罪”,承认自己与壮汉通奸,制造了鞠家血案。

荣雨田更加高兴了,一桩人命大案终于可以结案了,自己身上山一样大的压力终于可以卸下来了!太好了!

向氏通奸杀人,在动机上、情理上,都说得过去,人证也齐全了,向氏自己也认罪了。表面上看起来,这个案子是可以结案了。但是,向氏杀人,使用的是什么凶器?杀人证物在什么地方?向氏及其奸夫是怎么杀的鞠家父子?杀人现场能够还原吗?也就是说,这桩案子只有两个所谓的证人和口供,没有证物。单凭两份口供,怎么就能判定向氏杀害丈夫和亲生儿子呢?

可是,荣雨田和幕僚们一致认为,案子审到这一步,完全可以结案了。这里就体现了古今司法审判的内在差异。现在我们抓到一个嫌疑人,要找到各种各样的证据,证明这个嫌疑人真的有罪。这个过程的潜在逻辑是任何人都是无罪的。但是,我们古代奉行的侦破逻辑是“有罪推定”,即抓住了一个嫌疑人,就认为他是有罪的。官府所要做的,就是让他(她)承认自己有罪。在这个过程中,嫌疑人的口供是最重要的证据,人证、物证等其他形式的证据虽然也有一定作用,但和嫌疑人的口供相比,作用要小得多,只能算是参考因素而已。因此,过去官吏们在破案过程中,会想方设法让嫌疑人认罪。在这样的背景下,诱供、逼供,甚至严刑拷打,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

荣雨田及其幕僚们是否相信向氏通奸杀人是一回事,在整个政治制度巨大的破案压力下,在有罪推定的逻辑背景下,荣雨田能不能找到最重要的嫌疑人口供,是另外一回事。显然,荣雨田更在意后者。现在,向氏主动认罪了。荣雨田如释重负,终于可以结案了。真相是什么并不重要。

荣雨田把鞠家命案的结案卷宗上报到了重庆府,开始走程序。如果各级上司都认可了荣雨田的初审结果,向氏就要被开刀问斩了。就在案卷还在漫长的官僚体制中走程序的时候,案情早已经在合州民间传得沸沸扬扬,并流传到重庆周边等地。百姓们普遍认为向氏是冤枉的。那么,向氏到底是不是真凶?她有没有可能翻案,又该怎么翻案呢?

谈到冤案的平反,我们必须先来了解一下清朝司法审判的大致程序。清朝的刑事案件发生后,首先由发生地的州县衙门接纳审理,州县的审判就是初审。州县的审判权限很小,只有笞刑和杖刑的行刑权,徒刑以上都要上报;州县的责任却很大,必须完成案子的侦破和审理等工作,并做出量刑。初审后的案子,由州县上报府、道。府、道复核后再上报省级衙门,这就是复审程序。复审后的案子到了省里后,首先由按察使进行审核,没有问题后再上报总督、巡抚。一般的案子经过总督、巡抚核查无误后,就可以定案了,就算是完成了终审。但是流刑、死刑及以上的量刑权在朝廷,类似的案子必须上报朝廷终审。其中死刑及以上的案子必须由刑部或者三法司全面审核,确定无误后报告内阁,最后由皇帝裁决,恶性案子这才算终审完成。整个司法程序复杂,审判层级繁多,形式上体现了中国古代司法“慎刑”的原则。慎刑,也就是说司法审判要谨慎,要小心。人的生死可不是儿戏。

因此,古代司法制度在形式上也给当事人提供了详尽的申诉空间,每一个审级都允许当事人上诉,只要终审没有完成都允许翻案。当事人如果觉得下级衙门不公正,可以到上级官府申诉。县里不行,可以到府里告状,府里不行,可以到省里告状。如果觉得省里也不行,当事人还可以到北京上访,向刑部或都察院投递诉状,专业名词叫作“京控”。如果这些渠道都行不通,当事人还有一张王牌,那就是告御状。清朝的通政司,专门负责政令上传,其中有一个部门叫“登闻鼓厅”,里面有一面大鼓,允许任何人敲鼓鸣冤。一旦敲鼓成功,也就意味着敲鼓的人得到了一次向皇帝陈诉的机会。告御状的极端形式是直接拦圣驾。在皇帝出巡的时候,当事人可以拦住皇帝的车驾队伍,直接陈诉意见。

要特别说明的是,刚才说的所有申诉、上访和翻案的程序,都是理论设计,是一种理想中的可能性,并不是真实的存在。要想在现实中真正实现翻案,非常困难。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上级部门没有能力,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对下级的案卷进行全面核查,更不可能重新审核。上级部门往往以下级衙门的审判为基础,进行追认。越往上,这种“下行上效”的情况就越普遍。府里认可县里的审判,省里认可府里的审判,刑部认可省里的审判,最多就改正一下下级部门案卷里的错别字和格式错误,或者加一两句可有可无的官话、套话。在这种情况下,县里的审判就成了所有环节的基础。所有的压力都加在了基层官员身上。而基层官员却在官员体系和规章制度中最没有发言权,他们压力最大,责任最大。为了完成任务,州县官员常常不得不游走在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这也是中国古代冤假错案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一个案子在政府体系中走的程序越多,被牵涉进来的官吏就越多。所有对案子签字确认的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旦这个案子被证明是冤假错案,被翻过来,相关官吏都要受到处分。而官员和官员之间,官府和官府之间,存在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大家都是连在一起的。在翻案问题上,官吏们的利益是一致的,那就是案子一旦经手,就不能翻案。如果翻案,大家都没有好处。所以,翻案的时候,申诉者不仅要证明案子本身是一个冤案,还要面对整个司法体系的阻挠、反对。所有经手的部门和官吏,还有和他们有各种关系的官员们,会堵上每一条申诉途径,极力掩盖案情的真相。

具体到合州鞠家的命案,向氏的弟弟在姐姐被判通奸杀人后,马上开始上诉,到合州、重庆为姐姐喊冤。应该说,向氏谋杀亲夫和儿子的案子疑点很多,但是上诉一次就被驳回一次。合州、重庆府、川东道等官员,都被一张无形的网笼罩了起来,大家一心要置向氏于死地,尽快了结这一命案。案子很快上传到四川省,就等省里审核后上报朝廷确认了。这么看来,向氏是凶多吉少了。

但是,向氏的娘家人并没有放弃希望,他们商量后,觉得还是要向上申诉。他们也觉得正常的申诉不太管用,得另想办法。向家人想到的办法就是让向氏的侄女当抱告,替姑姑申诉。那么,抱告又是什么制度呢?

抱告是在明清时期比较成熟的诉讼代理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当事人可以委托家人或者亲戚代表自己发起诉讼。

清代对抱告制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主要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可以由他人抱告。《大清律例》规定年纪特别大的人或者得了重病的人,没有能力到衙门打官司,可以由他人抱告。但是,揭发谋反、叛逆行为以及控告子孙不孝的,必须原告亲自到场,不接受他人抱告。

第二类情况是,有些人虽然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但是不方便出面诉讼,可以由他人抱告。这类人有哪些呢?主要有三种人,第一种人是和政府公权力有密切关系的人员,比如在职的和卸任的官员、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衙门里当差的书吏、差役,等等。这些人如果直接发起诉讼,很可能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所以不能直接出面打官司。你想想,如果是在任的浙江布政使,或者退了休的刑部尚书,跑到杭州府仁和县的县衙里打官司,你让仁和知县怎么“秉公处理”?有功名的读书人,拥有很高的司法豁免权,遇官不拜,不能对他们动刑,所以秀才、举人也不能直接打官司。这第一种人,法律规定,遇到牵涉自己的案件,必须找人抱告。

第二种要找抱告的人是声望特别高的人,比如大文豪、大画家、一代高僧或者大家族的白发族长,他们也不方便跑到衙门里,跪在地上喊冤。因此,他们也可以找人抱告。比如,灵隐寺的得道高僧,佛光普照,走到杭州的县衙门里,控告谁谁谁砍伐灵隐寺的树木,这合适吗?所以,得道高僧一般由徒弟出面抱告。在明清社会,女子抛头露面,被看作是很不光彩的事情,尤其是读书人家的女性或者大家闺秀。所以,很多时候涉及女性的诉讼行为,都是由她们的父亲、丈夫或者儿子出面代理。官府也认可这么做。这第二种人,法律没有规定他们必须找人抱告,更多的是约定俗成的习惯。

第三种要找抱告的人是被关在监狱里的嫌疑人,他们觉得自己冤枉,可是又不能跑到监狱外面去上诉,所以必须让他人抱告。我们故事的主人公向氏就属于这种情况。这第三种要找抱告的人,是迫不得已,不得不这么做。

对于替其他人抱告的人,《大清律例》规定“诬告者,罪坐代告之人”。也就是说如果最后证明是诬告,替人抱告的人要承受所有惩罚。法律这么规定,更多的是为了限制不负责任的抱告行为,防止诬告、乱告。实际上,官府往往会把出面抱告的人当成直接原告来对待,该呵斥的呵斥,该用刑的用刑,一点儿都不区别对待。所以,出面替人抱告,还是需要一定勇气的,特别是替关押在监狱里的嫌疑人上诉抱告,更是需要勇气。但是向氏的侄女知道了大人们的决定后,没有害怕,没有退缩,勇敢地前往省城成都为姑姑喊冤。正常的做法应该是去按察司喊冤,如果不行,直接去四川总督衙门。但是,向家人觉得正常的做法现在显然行不通了。如果行得通,一桩明显的冤案就不会闹到省会来了。向家人决定直接去拦时任四川总督黄宗汉的轿子,拦轿喊冤。

一天,黄宗汉外出,突然有一个小姑娘从路边跑出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举着状纸大叫:“冤枉啊,冤枉!”

之前我们说过,拦轿喊冤是老百姓的合法权利。老百姓去拦皇帝喊冤都是合法的。但那是理论,现实是官府和官吏们非常讨厌老百姓拦轿喊冤。明朝和清朝的法律制度表面上支持老百姓拦轿喊冤,同时又在细节上做了种种限制。比如规定拦轿喊冤必须是迫于无奈,所有的正常程序都走不通了,才能出此下策。否则就算是“越级上诉”,是有罪的。《大明律·刑律·诉讼》规定:“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称诉者,笞五十,止免罪。”《大清律例·刑律·诉讼》也有类似规定:“军民人等遇有冤抑之事,应先赴州县衙门具控。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笞五十。”笞五十,就是打五十大板。只有“本管官司不受理,或受理而亏枉者,方赴上司陈告”。也就是说,正常的司法程序走不通,应该负责的官员不负责,或者出现冤假错案的情况下,当事人才能上访。凡是违反正常司法程序的行为都是犯罪。明清两代都严格限制老百姓拦轿喊冤,把审判责任推给下级官府。中高级官员普遍反感老百姓拦轿喊冤,有人喊冤,就意味着有麻烦上门了,处理不好,自己有可能会掉乌纱帽。即便喊冤的当事人有天大的冤屈,最后得到了平反,也会因为上诉的行为过激,触犯“冲突仪仗”的罪名。冲突仪仗,本来的意思是冲进了皇帝的仪仗队伍,打断了御驾正常的行进,不管你是真冤枉还是假冤枉,都要“杖一百,发近边充军”。

实际上,老百姓很少能够成功拦皇帝的圣驾喊冤。老百姓一靠近皇帝的车驾,就会被御林军架起来抬走,根本来不及喊叫;极少数来得及喊叫的人,也会被御林军当作疯子赶走,不走的就被关进监狱治罪。后来,中高级官员也往往比附“冲突仪仗”的罪名,对拦轿喊冤的老百姓也做类似的处理。他们压根儿就不欢迎拦轿喊冤。

至于官员身边的衙役和兵丁们,他们也不欢迎拦轿喊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下级官府为了确保没有人上访反映自己的问题,早就贿赂了上司身边的人。总督、巡抚等地方大人物身边的差役、卫兵,早就接受了地方州县的好处,凡是遇到喊冤的,不等对方喊几声就用鞭子赶走。州县官员通过贿赂、买通总督身边的人,堵死了老百姓拦舆喊冤的法定权利。高官身边的人则多了一份额外的收入。双方实现了“共赢”,输的只有老百姓。

向氏的侄女刚喊了两声“冤枉”,就有总督卫队的兵丁挥舞皮鞭抽打她,要把她赶走。但是小姑娘坚强地跪在地上,倔强地继续大喊冤枉。卫队兵丁冲过来好几个人,不断鞭打她,希望能把她吓走、打走。

那么,向氏的侄女能成功拦下总督大人,陈诉冤情吗?向氏有可能成功翻案吗?第三回黄宗汉翻案

合州鞠家命案,向氏被知州判定通奸杀人。案子通过正常程序被一级级审核确认,向氏家人想到了由向氏的侄女直接拦下四川总督黄宗汉的轿子,拦轿喊冤。但是,明清两代虽然规定拦轿喊冤,甚至是拦下皇帝喊冤都是合法的,却在实践中设置了许多细节限制,本质上是厌恶老百姓拦轿喊冤的。向氏的侄女刚喊了两声冤,就遭到总督卫队兵丁的鞭打。这些士兵粗暴地想赶跑这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

也许是兵丁们鞭打的声响太大了,惊动了后面轿子里的黄宗汉总督。

黄宗汉,福建泉州人,进士出身,当时年近六旬,历任京官和地方职务,经验丰富,宦海沉浮,颇为不顺。他身上始终保持着与官场格格不入的品质:刚正不阿,强硬,有原则。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广州沦陷,两广总督叶名琛被俘,黄宗汉临危受命,担任两广总督兼通商大臣。他在任期间,组织义勇队,操练士兵,对英法联军非常强硬,结果被主张妥协的朝廷免去官职,调任四川总督。四川总督的重要性远比不上两广总督,黄宗汉实际上是被降职了。合州鞠家命案审判期间,黄宗汉刚到四川不久。

这一天,黄宗汉坐轿子外出,突然轿子停了下来,外面闹哄哄的。他探头一看,看到卫队在鞭打一个跪在地上鸣冤的小姑娘。黄宗汉马上出来呵斥士兵,制止他们继续鞭打。他收了向氏侄女的诉状。

黄宗汉当场浏览了小姑娘的诉状,发现是一个为杀人犯喊冤的状子。他简单询问了几句,得知案子已经送到了按察司。黄宗汉和蔼地对向氏的侄女说:“小姑娘,你勇敢地为长辈抱告喊冤,很了不起。这里有两吊铜板,你好好拿着。你的状子,本官收了。案子还在按察司,你得去找按察使大人秉公处理。”说完,黄宗汉让随从赏了小姑娘两吊钱,同时在状子上批了几句话,大致意思是让四川按察使重新审核向氏杀人一案,如果真有冤情,要及时平反。向氏侄女千恩万谢后走了。

过了几天,黄宗汉外出的时候,又遇到有人喊冤,轿子外面吵吵闹闹的。他探头一看,居然还是前几天喊冤的小姑娘。黄宗汉以为小女孩贪图赏钱,又来喊冤,所以走出来不太高兴地说:“小姑娘,本官不是前几天收了你的状子了吗?你怎么又来拦轿喊冤?”

向氏侄女哭着说:“小女子是因为有奇冤,才屡次冒死上诉。大老爷让小女子拿着状子去按察司,可是按察司的各位大人说这个案子清清楚楚,没有问题,还是维持原判,认定是姑姑谋杀了我姑父和表哥。”

黄宗汉听完,心里一盘算:不对啊,我几天前刚批了条子,让按察司重新审理鞠家命案。这才几天啊,他们就核查了所有案卷,调集了人证,认定案子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这工作效率也太高了吧?于是,黄宗汉又批了张条子,还是让向氏侄女去找按察司衙门,让按察司认真重审向氏一案。

黄宗汉为什么两次把拦轿喊冤的小姑娘推给按察司呢?这是清朝官员对拦轿喊冤和越级上访事件的一贯处理方法。案子进展到哪一级了,就让当事人去找哪一级官府,让案子重新回归到正常的司法程序中去。官员们这么做,一方面是因为个人时间和精力有限,不可能谁拦轿喊冤就受理谁的事情,那样的话忙不过来。另外一方面是,上级官员如果直接插手具体事务,就会打乱正常的办事程序,给下级部门和官员的工作造成消极影响。所以,高官们通常都会把拦轿反映的问题,重新发给相关部门处理,很少亲自处理。朝廷对来北京上诉的案子,也都打发给所在地官府重新处理,极少直接留下来处理。

黄宗汉虽然第二次把向氏小姑娘的状子推给了按察使,但是心里一直装着这件事情。他从心底里关心合州命案是不是冤案。又过了几天,当黄宗汉外出的时候经过按察司衙门,就命令轿夫落轿,径直往按察司衙门里走,想看看案子的进展情况。

这个时候,令人吃惊的一幕发生了。四川按察司衙门口的看门小吏,竟然挡住黄宗汉,阻挡总督大人进门。他不顾身份地位和权力的巨大差距,公然阻拦总督大人视察,以下犯上,可见让总督进去的后果比得罪总督的后果更严重。

黄宗汉很奇怪。“你这是要干什么?”

小吏回答:“按察司是司法重地。总督大人不具体负责司法事务,不方便进去。”

黄宗汉驳斥说:“我是堂堂四川总督,掌握全省军政事务。虽然司法刑狱不是我专管,但也是我的分内事。今天,我就是专门抓司法审讯工作来了。”

看门人又借口说:“按察使大人正督率衙门官员查案,不方便打搅。”黄宗汉就问:“什么案子?”看门人回答说:“合州的案子。”黄宗汉说:“好,好,好!我正要过问这件案子呢。”说完,他一把把看门人推开,大摇大摆地进了按察司衙门。

有意思的是,我们这个案子的资料来源——清代笔记汇编《清稗类钞》在记叙小吏拦阻黄宗汉这个细节的时候,用了“循例挡驾”一词。四川按察司衙门一直以来都不愿意上司和其他部门官员进来查看。难道按察司衙门是外人不能窥探的禁地,四川的司法系统一直是关起门来办案的?从这个细节就可以看出,当时四川的司法系统是有问题的。

黄宗汉闯入衙门后,正在审案的按察司官吏们都吃惊地站了起来。黄宗汉拱拱手,让大家继续审讯,说自己就是来旁听的。说完,他就坐在四川按察使的边上旁听。按察使等官员硬着头皮,在总督面前重新审理合州杀人案。

当时,向氏就跪在地上。她推翻了之前的供述,不肯承认与人通奸,更不承认杀人。按察使下令衙役掌掴向氏。之前每审核一次,向氏就推翻一次供述,多受一次皮肉之苦。她脸颊两边的肉差不多都脱落了,如今又遭到衙役的痛打,嘴和脸很快就变形了,血肉模糊,露出了牙肉。

黄宗汉看着就不忍心,发话说:“此女伶仃可怜,诸位大人为什么专审她?”按察使则一心要向氏重新认罪,了结此案,被总督这么一问后不便再让衙役掌嘴,挥手让衙役退下。可不对向氏用刑,他又不知道怎么办,大堂里就这么沉默了下来。

黄宗汉就问:“诸位大人,你们审问案子,就只问嫌犯一人,不召其他人过堂吗?”按察使这才命令:“带奸夫上堂!”

过了一会儿,一个脸色红润、皮肤饱满,一点儿都不像是囚犯的壮汉被带了上来。黄宗汉看到后就大怒。“如此凶嫌,何不杖之!”总督发话,衙役们不得不对壮汉棍棒伺候。刚打了一两下,那壮汉就大喊大叫起来:“不要打了,不要打了!你们之前不是说好,只要我按照你们说的录口供,就不让我受刑的吗?今日为什么打我?”

话一说出来,堂上所有的官吏都大吃一惊。黄宗汉尤其吃惊,命令道:“给我往死里打,看他招不招实情。”很快,壮汉就熬不住了,供认自己与向氏并没有奸情,更没有和向氏密谋杀人,这些都是合州刑吏陈老伦花钱让他干的。至此,向氏的冤情被证实,她的确是被冤枉了。

按察使等人很尴尬。黄宗汉却有些得意,讽刺他们说:“诸位大人,你们看老夫的审案手段如何?”大家都支支吾吾,只有一个胆子比较大的按察司官员反问:“总督大人审判得当,查出此案有冤情。但是,凶手究竟何在?”黄宗汉生气了,说:“这难道不是一个明显的错案吗?”可是,就如那名官员反问的那样,现在只能证明壮汉并非奸夫,之前的审理有错误,但真凶依然是个谜。只要没找到凶手,就不能彻底排除向氏的嫌疑,她的冤屈就不能彻底洗刷。黄宗汉明显感到整个司法系统都对向氏翻案有所抵触。他知道自己在按察司衙门久留无益,便打道回府。

堂堂的四川总督竟然不能依据司法系统推翻一个明显的错案,黄宗汉只能寻找其他方法、其他途径了。他想到了一个办法:派人暗访,调查实情。他召来亲信李阳谷,命令他秘密前往合州微服私访。

秘密调查也好,微服私访也罢,都不是清朝司法制度的明确内容,不是正规的办案手段,可以说,它们是介于黑白之间的灰色手段。但是,正常的司法系统已经失灵了,白道走不通了。黄宗汉不能通过正常的渠道、正常的手段,推翻一个冤案,只能通过秘密派遣亲信微服私访的灰色手段。这不能不说是对当时司法系统的一个讽刺。

黄宗汉挑选的李阳谷,胡子很多、很长,人称李胡子。他当时还是一个候补官员,以廉明著称,勇于干事。接到总督黄宗汉的指示后,他乔装打扮成商人,带上两个仆人赶往合州。

合州命案已经在四川闹得沸沸扬扬。案子真相如何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它关系到越来越多官员的前途和利益。四川官员中朋比为奸的风气很重,没有人在意真相,更不希望翻案。相关官员对案子的动向特别关注。李阳谷乔装打扮,坐船到重庆,刚登岸就看到两个人拿着名帖前来迎接。见到李阳谷,他俩就跪下来说:“李大老爷,您怎么来得这么迟?道台大人命小的在此恭候多时了!”李阳谷很吃惊,说:“我是商人,与道台大人素不相识,你们认错人了吧?”其中一个迎接的人就笑了,说:“李胡子李大老爷,何人不知何人不晓?您这次来,难道不是奉总督黄大人的命令查访合州命案的吗?此事不忙,请李大人先到道台衙门小住。”

李阳谷微服查案一事,原本应该只有黄宗汉一人知道。谁料李阳谷人还在途中,重庆的地方官员就已制定了“邀请”他到衙门做客的全套接待方案了。黄宗汉和李阳谷自以为微服私访已经是灰色手段了,不料在真正的高手看来,这实在是小儿科。李阳谷在两个人热情的邀请下,不得不承认:“我确实是李阳谷。但我这次来重庆,是解决私人债务的,所以不敢使用真名,也不想叨扰官府,就不打扰各位大人了。”说完李阳谷就要走。迎接的两个人哪里肯放过,说:“既然李大人没有公事,就更好了,可以到道台衙门多住几天。”说完,他们强行把李阳谷带进道台衙门“小住”。

一连好几天,重庆的地方官员们恭恭敬敬地接待李阳谷,轮番宴请,好酒好菜好言好语伺候着。对于此行的目的,李阳谷坚持说是来解决私人债务的,很快就要离开。地方官员轮番挽留,态度特别真诚、特别热情。李阳谷不得已,一住住了好几日。最后,实在不行了,李阳谷坚持要走。临行前,川东道台和几位官员对李阳谷说:“你此行的目的,我们早就知道了,你没有必要隐瞒。李大人如果能帮忙掩盖,这里有三千两银子权当孝敬。”李阳谷无话可说,银子也坚持不要,匆匆告辞回了成都。

回去的路上,李阳谷一边走一边想,越想越觉得不能无功而返。走了几十里地,他估摸着脱离了地方官员的监视,就找了个僻静的地方登岸,剃掉胡须,换上其他服装,向合州走去。果然,一路上没有人认识他,也没有人邀请他“小住”了。李阳谷在合州暗访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对合州官吏的枉法胡作了解得清清楚楚,遗憾的是仍然不知道鞠家命案的真凶是谁。

就在准备返程的前一天夜里,李阳谷投宿一家小旅店,深夜偶然听旁边的屋里有两个人说话。一个人说:“现在当官的都是糊涂虫,本地鞠家父子被人杀死了,当官的竟然以谋杀亲夫结案,简直是昏官!”另一个人说:“是啊是啊。要说这个案子也真是无头案,不知道到底是谁杀的?”那人说:“是我杀的。一天夜里,我路过合州七里涧,没有盘缠了,就摸到一户人家偷了一条被子。刚出门,一个男子追出来要夺被子。我吓他说:‘快走,不然我杀了你。’谁知他不但不走,还过来抢被子,我就举刀砍倒了他。这时又一个小伙子出来追我,我又杀了他。事后,我害怕了,远逃他乡避难。这不一年多了嘛,我听说案子也结了,就回来了。”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李阳谷大喜过望,急忙招呼两个仆人一起捉住隔壁房间的人,直接把他押送到成都报告给黄宗汉。

合州杀人案很快告破。向氏无罪释放;四川按察使、川东道台、重庆知府被革职;合州知州荣雨田本当严惩,但他上下活动,花了不少银子,最后也仅仅被革职而已,不用承担其他刑罚。书吏陈老伦知道真凶被抓后畏罪自杀;陈夫人被凌迟处死,受到了最严重的惩罚;做伪证的壮汉被发配充军;为向氏鸣冤的侄女得到表彰;李阳谷查案有功,出任知县。

不久,黄宗汉内调朝廷为官,成都将军暂时代理四川总督。四川官场又开始涌动暗潮,想再次翻案。代理总督竟然以最初的判决上奏朝廷,为被革职的官员请求复职。巧的是,黄宗汉被任命为刑部尚书,他严词驳回。四川方面这才不敢翻案了。

通过合州杀人案的审讯,我们了解了清朝基层官府的司法审判压力和他们的“有罪推定”逻辑,这些都助长了基层冤假错案的发生。清朝制度虽然为冤假错案的平反设置了各种渠道,展现出了包容的姿态,但在实际中存在诸多的限制。整个司法体制并没有动力,也不愿意翻案平反。黄宗汉以总督之尊,纠正辖区内的一桩冤案都非常困难。如果没有黄宗汉,或者黄宗汉不知道冤情,向氏想来是必死无疑了。但是黄宗汉毕竟只有一个,所以并不是所有蒙冤的人都像向氏那么幸运。要想真正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真正实现案子的平反昭雪,还是要从建立一个公正、专业、有效的司法制度开始入手。第二案总督自戕案:高官如何申冤?清朝嘉庆年间,两广总督吉庆在广东巡抚衙门离奇自杀身亡。从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出,清朝的官员缺乏申诉、维权的畅通渠道,使得官僚体制内部的矛盾常常难以和平解决,从而导致一些廉洁奉公的官员含冤而死,而一些品行不好的官员则浑水摸鱼,最终伤害的是官员群体的积极性,对政治发展不利。第一回督抚不和

嘉庆七年(1802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内阁大学士兼两广总督吉庆,带着仆人前往广东巡抚衙门。广东巡抚受两广总督的管辖,两广总督为什么要屈尊去巡抚衙门呢?之前,广东巡抚瑚图礼通知吉庆说,巡抚衙门接到嘉庆皇帝的圣旨,让吉庆来接圣旨。吉庆来到巡抚衙门后,广东巡抚瑚图礼端坐在大堂之上,不行礼也不寒暄,一点儿都不客气。吉庆在大堂站定后,瑚图礼拿出上谕,大声宣读起来。在上谕中,嘉庆皇帝下令免去吉庆的总督职务,等候钦差大臣到来后会同瑚图礼查办。这道圣旨,对吉庆非常不利。总督接受巡抚的查办,并不多见,这说明总督已经完全失去了皇帝的信任。

宣读完圣旨,瑚图礼趾高气扬地命令道:“来人哪!摘去吉庆的顶戴,脱去吉庆的官服,给他换上囚服。”吉庆没有反抗,被差役们抓着更衣换装。

跟吉庆一起来的仆人们很震惊,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老爷遇到了什么难题,更不知道政府高层的权力斗争情况。就在仆人们惊慌失措的时候,瑚图礼又大声吆喝起来:“罪官吉庆,接受审讯。无关人等,都给我赶出去!”差役们气势汹汹、恶狠狠地把吉庆的仆人们赶了出去。巡抚大人清场后迫不及待地开始审讯吉庆。

吉庆的仆人们被赶到了衙门外,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没一会儿工夫,巡抚衙门的差役跑出来大喊:“你们家大人自尽了!”仆人们赶紧跟着差役跑进去,一看,自己家的老爷直挺挺地躺在地上,满脸通红,已经气绝身亡了!

两广总督吉庆到底是怎么死的?堂堂一品大员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呢?这就要从吉庆到底是何许人也说起了。

吉庆是满洲正白旗人,出身非常高贵。首先,满洲正白旗是“上三旗”之一,在八旗中地位很高;其次,吉庆的家族是正白旗中最高贵的家族:爱新觉罗。吉庆的全名是爱新觉罗·吉庆,他和嘉庆皇帝往前推五百年是一家人。吉庆有非常高贵的血统。吉庆家拥有骑都尉的世袭爵位,父亲万福,曾经外放过江宁将军。可以说吉庆是诞生在官宦世家。

吉庆生长在这样的家庭注定要走仕途,他的人生轨迹也是这么设计的。吉庆年纪轻轻就进入官学读书,由官学生进入仕途,历任内阁中书、侍读、御史、副都统、兵部侍郎,升迁的速度非常快。在北京完成资历的积累后,吉庆外放地方,历任山东巡抚、浙江巡抚,在嘉庆元年(1796年)升任两广总督,其间因为镇压地方骚乱有功,加太子太保,又兼协办大学士,真正算是位极人臣。

我们常常说,性格决定命运,而人生经历塑造性格。所以,一个人过去的经历和未来的命运有很大的关系。吉庆的经历有两个突出的特点:第一是血统高贵;第二是仕途平步青云,顺风顺水。这两个特点塑造了吉庆的性格。

首先吉庆廉洁、清高,对钱财看得很淡,对得失也看得很淡。当时的舆论,对吉庆评价最高的就是他不贪污不受贿。他主政的浙江、广东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方,官员们稍微放纵一下,就能满载而归。但是吉庆却没拿一分一毫。据说吉庆出任两广总督后,把总督衙门后院的所有房间都封锁了起来,自己在院子里搭了三间简易房,屋子里只有一张床,一张长几,几把椅子,几本闲书。吉庆办公、会客、饮食、起居,都在这个简易房里。这个例子特别能说明吉庆这个人洁身自好、廉洁清高。

其次,吉庆为人忠厚,颇有长者风范。我们来举个例子:

嘉庆四年(1799年),和倒台。嘉庆皇帝公布和的二十大罪状,下发全国的总督和巡抚,让大家讨论“如何处置”和。表面上是让大家发表意见,其实是逼大家表态。直隶总督胡季堂在罪状公布四天后,就把奏折递到了紫禁城。他大骂和是“无耻小人”,罪不可恕,死不足惜,不仅要斩首,而且要“凌迟”处死,也就是千刀万剐。胡季堂是第一个表态的,其他总督和巡抚也争先恐后,都要求把和斩首。似乎把和骂得越厉害,越能和他划清界限;仿佛只有把和千刀万剐了,才能表明自己的立场。

在嘉庆四年,处置和的话题非常敏感,涉及官员站队的大问题。说简单简单,动动嘴皮子的事情;说难也很难,皇帝想要你选的队伍不一定是你内心想站的。在所有总督中,吉庆是唯一一个没有落井下石的,他在回复给嘉庆皇帝的奏折中,虽然也骂了和,但是骂得最轻;对于如何处置和,吉庆强调依法办理,态度含糊不清。吉庆是随大溜儿,敷衍了事。好在嘉庆皇帝也是个忠厚长者,知道吉庆的性格就是这样,没有追究。

说了这么多,我们大致可以看出,吉庆是一个很干净的、心态平和的人,很有“贵族”气度。而本案的另一个主角,广东巡抚瑚图礼,脾气秉性和吉庆有很大差别。我们来看看瑚图礼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瑚图礼和吉庆一样也是满洲正白旗人。但是瑚图礼没有吉庆那么好的政治背景,他最大的政治背景是在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考中了进士。有人就说了,每届录取两三百名进士,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啊?要注意的是,清朝考中进士的基本上是汉族人,满族人文化程度比较低,考中进士的凤毛麟角。所以,满族进士非常宝贵。满族人当时要想当官,不是依靠家里祖宗的功劳,由朝廷直接安排工作,就是走侍卫、官学生、笔帖士等旁门左道。侍卫、官学生、笔帖士等都是朝廷为了解决八旗子弟的工作问题而特意设置的职务。满族官员遇到进士出身的官员,总有那么一点儿抬不起头的感觉。所以八旗子弟考中进士后,从皇帝到一般满族人都会捧着他们,重用他们。

瑚图礼就是一个满族进士,考中后平步青云,扶摇直上。他在嘉庆五年(1800年),也就是考中进士当官十三年后,外放广东,署理巡抚。两年后实授。一般的汉族读书人,考中进士十三年,还是知县呢!应该说,瑚图礼升迁的速度非常快。

瑚图礼书读得好,中过进士,按照常理来讲,应该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但是他却性情暴躁。瑚图礼当官后,常常训斥下属。当时官场流传一个笑话,说瑚图礼担任巡抚的时候,有一次,一个下属来拜见他,因为某件事情受到了瑚图礼的训斥。下属诚惶诚恐,赶紧请罪,他连说:“属下糊涂该死,糊涂该死。”谁知,他越说“糊涂该死”,瑚图礼就越生气,把这个下属骂得越厉害,扬言要重罚他。最后,那个下属才知道自己不小心触犯了瑚图礼的名讳,连忙闭嘴不说话了。这场闹剧才得以收场。

由此可以看出瑚图礼这个人的两大特点:第一是他仕途很顺利,风光得意;第二就是他有粗暴、急躁的一面。这一点和吉庆非常不一样。一个性情暴躁的巡抚和一个性情平和的总督搭班子,相互配合工作,又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清史稿》记载,瑚图礼一到广东担任巡抚,就多次和两广总督吉庆产生摩擦。冲突的核心就两个字:争权。瑚图礼在很多事情上非常有主见,而且固执己见,强硬推行自己的主张,并不照顾两广总督吉庆的利益。吉庆的级别比瑚图礼高,又是广东、广西两省的最高长官,完全可以利用权力打压瑚图礼。但是,吉庆对瑚图礼的强硬、嚣张,多次宽容不计。他是一个性情平和的人,不愿意和瑚图礼爆发冲突,所以能让的都让着瑚图礼。吉庆的想法是,将心比心,我好好待你,你迟早会明白我的苦心,也会好好待我的。

但是,吉庆的退让,并没有换来瑚图礼的改弦易辙。瑚图礼反而得寸进尺,越来越嚣张。他们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紧张,闹得满城风雨。大家都知道,广州城里“督抚不和”。

督抚不和是清朝普遍存在的现象,并不只是吉庆和瑚图礼两个人的问题,可以说是清朝政治体制的一个通病,有着深刻的制度原因。我们来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制度导致督抚不和的。

总督、巡抚的官制都开始于明朝。朝廷派遣某个官员去某个地方巡视,解决特定的问题,叫作巡抚;派遣某个官员督察好几个地方的军政事务,就叫作总督。总督也好,巡抚也罢,一开始都类似于钦差大臣,是中央政府官员的一个临时差使。慢慢的,因为总督、巡抚在地方上的实际权力太大,地方官员都对他们唯命是从,而朝廷又觉得这种直接派人插手地方事务的管理方式更直接,更有效,就把总督、巡抚给普遍化、常态化了。几乎每个地方都有朝廷派下来的总督、巡抚。结果,总督、巡抚就成了最高地方长官。这是一个“差使”异化为“职务”的典型例子。

清朝夺取天下后,在关内的十八个行省沿用了总督和巡抚制度,一般在一个省份设置一个巡抚,又在巡抚之上设置了管理一到三个省不等的总督,来镇守地方,拱卫中央。这样一来,总督和巡抚管辖的范围就是重叠的。从根本上来说,管辖重叠就会产生矛盾,发生冲突。清朝有关总督、巡抚的职权设计进一步恶化了吉庆和瑚图礼的关系。《清史稿·职官志》这样记载:“总督,掌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巡抚,掌宣布德意,抚安齐民,修明政刑,兴革利弊,考核群吏,会总督以诏废置。”除了巡抚的职权规定得更详细一些以外,总督和巡抚的职权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总督和巡抚的职权大部分是重叠的,这就为两者的矛盾埋下了伏笔。

如果总督和巡抚没有驻扎在同一座城里,矛盾还不突出。比如,两江总督管辖江苏、江西、安徽三个省,驻扎在江苏省会南京。他和驻扎在南昌的江西巡抚,虽然有管辖关系,但日常工作往来不多,所以矛盾并不突出。但是,江苏巡抚也驻扎在南京,他和两江总督矛盾就要大得多了。为了避免和两江总督的矛盾,后来江苏巡抚干脆把驻地转移到了苏州。

广东巡抚的命,就没有江苏巡抚那么好了,他始终和两广总督一起驻扎在广州。有个专有的历史名词,称呼这种现象叫作“督抚同城”。凡是督抚同城的地方,总督和巡抚的矛盾就没有断过。

我们来看两个督抚同城导致激烈冲突的例子。第一个例子就发生在两广总督和广东巡抚之间。张之洞担任两广总督的时候,广东潮州知府出缺,需要广东布政使提名一个新人选。张之洞就告诉当时的广东布政使游百川,要提名谁谁谁。游百川很为难,因为广东巡抚也跟他打了招呼,要提名另外一个人。怎么办呢?游百川犹豫再三,最后决定还是听自己直接上司的,提名了广东巡抚打招呼的那个人。

张之洞知道后,大怒,马上把游百川叫来,一顿痛骂:“你竟然藐视我,一心向巡抚献媚,你凭什么这么做?”游百川解释说:“卑职哪里敢对总督大人不敬。只是我夹在总督和巡抚两位大人之间,很难办。按照惯例,总督大人总管军事,巡抚大人侧重于民事,我也是不得不按制办理。”张之洞更生气了。“好,既然你这么说,那你快去把依据找出来给我看!如果真的像你说的那样,我以后也就不管地方民事了。”游百川听后害怕了,赶紧回去从朝廷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寻找依据。但是,他认为的总督管军事、巡抚管民事的观念是约定俗成的,并没有法律依据。游百川根本找不到正式依据,又担心又劳累,最后都吐血了。而张之洞又不断催他,逼得游百川最后办理了病退手续。从此,张之洞这个两广总督把广东的实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广东巡抚则成了摆设。

后来,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管理湖北、湖南两个省,和湖北巡抚同城,驻扎在武汉。湖北襄阳县知县出缺,要提名新人选。张之洞就要当时的湖北布政使陈宝箴提名朱某;而湖北巡抚谭继洵则要陈宝箴提名张某。陈宝箴又遇到了游百川遇到过的难题。不过,陈宝箴是个很有性格的人,他就挂出了两块牌子,第一块说:奉总督命令,委派朱某署理襄阳知县;第二块牌子说,奉巡抚命令,委派张某署理襄阳知县。于是,舆论大哗。总督张之洞和巡抚谭继洵都埋怨陈宝箴,但也无可奈何。因为,地方州县官员的提名权,是布政使的法定权力。陈宝箴坚决不收回挂出去的两块牌子。事情彻底闹僵了,民间议论纷纷。湖北省各位道台凑在一起,大家觉得再这么闹下去,影响太不好了,就去劝陈宝箴,别这么做,撤回一块牌子。陈宝箴说:“委派署理官员是布政使的职权,但总督和巡抚大人都要干预,我身为布政使好为难!”最后,因为陈宝箴的坚持,张之洞和谭继洵不得不妥协,放手让陈宝箴委任了他中意的人选。

因为督抚不和的问题普遍存在,所以在戊戌变法的时候,凡是督抚同城的省份,一律裁撤了巡抚。但是,吉庆和瑚图礼在戊戌变法之前,他们还得面临督抚不和的老难题。那么,他们的矛盾将如何发展,又会爆发出什么样的冲突呢?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