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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5 20: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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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蓉

出版社:西南财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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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原理(第四版)

保险学原理(第四版)试读:

前言

保险业的发展日新月异,自《保险学原理》2010年第三版出版以来,保险业及其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新“国十条”的出台及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为顺应这些变化,应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之邀,我们决定重新修订了这本教材。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10月,《保险学原理》教材被列为四川省“十二五规划”普通高等教育首批本科规划教材,这无疑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

本次教材修订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反映保险市场的最新发展状况;部分内容进一步系统化、理论深化以及简化;修改调整教学过程中发现的教材问题等。

此次修订我们从结构和内容上对第三版《保险学原理》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修订: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将第四章第二节和第三节的内容作了调换。我们新增了荣幸博士为作者,荣幸撰写了第三章第二节和第三节的内容并对本章作了大量的补充和修改;同时,补充了第一章第二节和第八章第三节的部分内容,并对全书其他章节内容作了一些修改。兰虹对第四章第二节(现为第三节)、第六章第一节至第四节的内容做了较大的增补和修改,调整了部分参考文献。孙蓉修改了第二章和第五章的部分内容。彭雪梅对第八章第三节和第四节的内容做了较大的增补和修改。王晓全对第九章第二节的内容作了微调,并增补了一些参考文献。此外,我们重新调整、增加了参考文献及附录的内容。

孙蓉教授对全书各章的内容提示、正文、复习思考题进行了调整、修改和补充完善,收集整理了参考文献和附录,完成总纂和定稿工作。

本书编写及修订的主要分工如下:

前言:孙蓉;

第一章:第一节,孙蓉;第二节至第三节,胡秋明;

第二章:孙蓉;

第三章:第一节,孙蓉;第二节至第三节,韦生琼、荣幸;

第四章:第一节,李虹;第二节,韦生琼;第三节,兰虹;

第五章:孙蓉;

第六章:兰虹;

第七章:彭雪梅;

第八章:彭雪梅;

第九章:第一节至第二节,王晓全;第三节,杨馥。

在上述作者中,除主编外,胡秋明为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彭雪梅为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保险会计中心主任;韦生琼和李虹为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王晓全为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博士;杨馥为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教师(西南财经大学博士);荣幸为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师,南开大学博士。

本书在编写及修改过程中受到了不少作者思想及观点、内容的启示,在此一并致谢!在编写和修订出版的过程中,得到了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及责任编辑汪涌波的重视和大力支持,在此深表谢意!感谢四川省保监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对本书提供的条款支持!最后,我们还要感谢广大读者的厚爱!

本书是四川省精品课程保险学原理的指定教材,可以作为报考我校保险硕士研究生的参考书目。

限于编写者的学识水平,本书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各位同仁及读者指正。编者2015年夏于光华园第三版前言

该书自2004年出版及2006年初再版以来,得到了广大读者的认同。此书是四川省精品课程“保险学原理”的指定教材,并被列为报考我校保险专业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的指定参考书目。正是由于社会各界的关爱,《保险学原理》第二版在三年内四次印刷均售罄。应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之邀,我们再次修订了这本教材。

本次教材的修改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根据200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条款及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反映了保险市场的最新发展状况;部分内容进一步系统化、理论深化以及简化;修改、调整了教学过程中发现的教材问题等。此次我们新增了我院博士(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教师)杨馥为作者,重新撰写了第九章第三节;并从结构和内容上对第二版《保险学原理》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修订。胡秋明、韦生琼、兰虹、彭雪梅和孙蓉对各自负责的章节从内容提示、正文及脚注到复习思考题等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调整、修改和补充完善;彭雪梅老师根据最新的动态对第八章第三节做了较大的增补和修改;根据本科教学的特点,我们对第九章的结构和内容做了调整,修改幅度较大,将原来“第九章保险市场”改为“第九章保险市场与保险监管”,将原来“第九章第三节保险市场均衡及其影响因素”删除,新增了“第三节保险监管”的内容;将原书各章分散的参考文献归并统一列在正文后,并根据新的内容新增了一些参考文献;重新编辑了附录的内容。

孙蓉教授对修订书稿进行了总纂和定稿工作;兰虹、胡秋明老师对书稿修改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博士生李炎杰为书稿的修改做了一些基础工作。

本书修订的编写主要分工如下:

孙蓉:前言,第一章第一节,第二章,第三章第一节,第五章;

兰虹:第四章第二节,第六章,第七章;

胡秋明:第一章第二节至第三节;

韦生琼:第三章第二节至第三节,第四章第三节;

李虹:第四章第一节;

彭雪梅:第八章;

王晓全:第九章第一节、第二节;

杨馥:第九章第三节。

本书在编写及修改过程中受到了不少作者思想及观点、内容的启示,在此一并致谢!本书在编写和修订出版的过程中,得到了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曾召友先生的重视和大力支持,连续三版的责任编辑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在此深表谢意!感谢四川省保监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书提供的支持!最后,我们还要感谢广大读者的厚爱!

限于编写者的学识水平,本书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各位同仁及读者指正。编者2010年春于光华园第二版前言

2004年春,为了满足高等院校保险专业教学和四川省精品课程建设的需要,我和同事们编写了《保险学原理》教材。该书出版以来,得到了广大读者的认同。此书是四川省精品课程“保险学原理”的指定教材,并被列为报考我校保险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指定参考书目。正是由于社会各界的关爱,《保险学原理》第一版告罄。应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之邀,我们重新修订了这本教材。

本次教材的修改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保险市场的最新发展状况;需要理论深化及进一步系统化的内容;我们在这一年的教学过程发现的教材中存在的问题等。此次修订我们对第一版《保险学原理》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修订,每一章的内容都有不同程度的调整、修改和完善,第七章和第八章的结构做了调整,修改幅度较大的是第九章、第三章、第八章、第一章等,并根据新的内容新增了一些参考文献。

本书在修订过程中的修改程序是:在由各章的作者各自对自己撰写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补充和完善的基础上,参考保险学原理课程其他授课教师的意见,由我对全书的内容进行了书稿修订的总纂和定稿工作。

本书修订的编写分工如下:

孙蓉:前言,第一章第一节,第二章,第三章第一节,第五章;

兰虹:第四章第二节,第六章,第七章;

胡秋明:第一章第二节至第三节;

韦生琼:第三章第二节至第三节,第四章第三节;

李虹:第四章第一节;

彭雪梅:第八章;

王晓全:第九章。

本书在编写及修改过程中受到了不少作者思想及观点、内容的启示,在此一并致谢!在编写和修订的过程中,得到了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和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同仁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谢意!最后,我们还要感谢广大读者的厚爱!

限于编写者的学识水平,本书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各位同仁及读者指正。孙蓉2005年秋于光华园前言

中国的保险业发展到今天,已逐渐成为朝阳产业。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消费者的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建立和完善,保险监管不断加强,保险市场不断拓展,保险理论研究不断深化,保险实践更加贴近市场需求。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为满足高等院校保险学专业课程的教学需要,我们编写了这本教材。

保险学是交融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本书着重介绍了保险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各章由内容提示、正文、复习思考题和主要参考文献四部分组成。内容包括风险与风险管理、保险概述、保险的起源与发展、保险的类别、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经营及其过程、保险基金、保险市场九个方面。我们在写作过程中努力将保险学理论与保险实践、中国国情与国际惯例相结合,使体例规范统一,内容、结构完整,反映保险理论及实务的最新动态,力求使本书成为一本面向市场、面向未来的保险学教材。本书适宜于作为高等院校保险专业课的教材,也可作为各类保险培训教材,还可供对保险感兴趣的读者参阅。

本书由孙蓉拟定大纲、编写计划并负责全书的总纂工作。本书是以兰虹主编的《保险学基础》教材为基础编写的,但又区别于《保险学基础》。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删减、压缩了“涉外保险”、“保险费率的计算原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等章及附录的内容,在各章的内容及结构上做了较大的调整,并新增了“保险基金”、“保险市场”、“风险管理概述”、“风险管理的创新与发展”、“保险产生的基础”、“保险的各种学说”、“保险合同争议处理的方式”、“保险投资的原则”等章、节、目的内容,并根据新的内容新增了大量的参考文献及复习思考题,以更好地满足教学需要。兰虹作为《保险学基础》的主编曾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本书的编写奠定了好的基础,这次又在部分章节的内容、布局及名称等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彭雪梅也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

本书编写分工如下:

孙蓉:前言,第一章第一节,第二章,第三章第一节,第五章;

兰虹:第四章第二节,第六章,第七章第一节至第四节;

胡秋明:第一章第二节至第三节;

韦生琼:第三章第二节至第三节,第四章第三节;

李虹:第四章第一节;

彭雪梅:第七章第五节,第八章;

王晓全:第九章。

本书在写作过程中受到了不少作者的思想和观点的启示,在此一并致谢!在编写和出版过程中,得到了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和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谢意!

限于编写者的学识水平,本书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各位同仁及读者指正。编者2004年夏于蓉城光华园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

内容提示:风险是保险的逻辑起点。保险理论中的风险,通常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构成。风险有不同的类别。在阐述了风险之后,本章主要介绍了风险管理的内涵、目标及基本程序;现代风险管理的创新与发展。全面而准确地理解风险的含义、掌握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基本程序,是本章的学习重点。把握国际风险管理的最新发展趋势,包括整合性风险管理的思想、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及保险证券化的整体趋势,是本章的学习难点。第一节风险

风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基础。没有风险也就不可能产生保险。因此,研究保险需从风险开始。一、风险的含义

从一般的意义上讲,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只要某一事件的发生结果与预期不同,就存在着风险。风险的不确定性体现为某一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三种结果:损失、无损失或收益。如果未来结果低于预期价值就称为损失;如果未来结果高于预期价值就称为收益。在未来不确定的三种结果中,损失尤其值得我们注意。因为,如果事件发生的结果不会有损失,就没有必要谈论风险。换言之,正是因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可能引起将来的不利结果,这才需要对风险进行管理,这才促使了作为风险管理方式之一的保险的产生与发展。因此,保险理论中的风险,通常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只要风险存在,就一定有发生损失的可能。在风险存在的情况下,损失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如果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为零或百分之百,则不存在风险。 因为无论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为零,还是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为百分之百,其结果都是确定的,这与风险的含义相违背。

根据概率论,风险的大小取决于损失的概率,若损失的概率是0或1,就不存在不确定性;而当损失的概率在(0,1)之间时,概率越大,则风险越大。从概率论的角度来分析认识问题,就不难理解风险的含义。

风险具有下列特征:(一)风险的客观性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的地震、台风、洪水,人类社会中的瘟疫、意外事故等风险,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难以彻底消除风险。(二)风险的普遍性

人类社会自产生以来,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的进步,新的风险不断产生,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在现代社会,个人及家庭、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乃至国家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风险渗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风险的发生具有普遍性,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三)风险的可测性

个别风险的发生是偶然的,但是通过对大量风险的观测可以发现,风险往往呈现出明显的规律性,从而体现出风险是可以测量的特性。如果我们根据以往的大量资料,运用概率论及数理统计的方法,去处理大量相互独立的偶发风险事故,就可以测算出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范围,对风险损失的大小进行较为准确地预测,从而可以较为准确地反映风险发生的规律性。可见,通过对偶发事件的大量观测分析,可以揭示出风险潜在的规律性,使风险具有可测性。(四)风险的可变性

在一定的条件下,风险可能发生变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可能产生一些新的风险,而有些风险会发生性质的变化;随着人们对风险认识程度的增强和风险管理方法的完善,有些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控制,可降低其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导致风险量的变化;还有一些风险可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被消除。总之,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既可能使新的风险产生,也可能使原有的风险发生变化。(五)风险的社会性

风险具有社会属性,而不具有自然属性。就自然现象本身而言无所谓风险,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可能只是大自然自身运动的表现形式,或者是自然界自我平衡的必要条件。然而,当灾害事故与人类相联系,对人类的财产、生命等造成损失时,对人类而言就成了风险。因此,没有人类社会,就没有风险可言,这正体现出风险的社会性。二、风险的构成要素

风险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的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风险的存在、发展和变化。一般认为,风险的构成因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一)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又称风险条件,是指那些隐藏在损失事件后面,增加损失可能性和损失程度的条件。风险因素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间接的、内在的原因。风险因素的存在,有可能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增大风险损失的程度。风险因素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1.实质风险因素

它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并能引起事物变化的种种物理因素。实质风险因素一般表现为有形的风险因素。有形的风险因素是指那些看得见的、影响损失频率和程度的环境条件。例如,汽车的用途及刹车系统,建筑物的位置、构造及占有形式,甚至人体的免疫力,都可以归入实质风险因素。实质风险因素与人为因素无关,故又称为物质风险因素。

2.道德风险因素

它是与人的道德修养及品行有关的无形的风险因素,即由于个人的行为不端、不诚实、居心不良或有不轨企图,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害的原因和条件。例如,欺诈、纵火等恶意行为,都属于道德风险因素。

3.心理风险因素

它是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的风险因素,即由于人的主观原因,如疏忽、过失、侥幸心理或依赖保险心理等,以致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增大。例如,外出未锁门的行为,由于会增加盗窃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就属于心理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都是无形的风险因素,由于它们都与人的因素密不可分,因而,可以统称为人为因素。(二)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是指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会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例如,在汽车刹车失灵酿成车祸导致车毁人亡这一事件中,刹车失灵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故。如果仅有刹车失灵而无车祸,就不会造成人员的伤亡。风险事故意味着风险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即风险的发生。

对于某一事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则它成为风险事故;而在其他条件下,可能是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则它又成为风险因素。例如,下冰雹以致路滑而引起车祸,造成房屋被撞毁,这时冰雹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故;若冰雹直接将行人砸伤,则它是风险事故。(三)损失

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因而风险的存在,意味着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一般而言,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或人身的伤害。例如,折旧、记忆力减退等,都不能称为损失。在保险实务中,将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前者是指实质性的、直接引起的损失,后者是指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责任损失、信誉损失、精神损失等。

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一方面,风险与损失机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损失机会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风险的程度,损失机会越大,风险越大;而如果损失机会越有规律,越易被人们把握,那么风险的程度也就可能越低。但是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绝对的,即是说并不是所有风险都必然造成损失,损失不完全以风险为因。例如财产的折旧损失,就是一种可以预计后果的损失。另一方面,风险因素、风险事故以及损失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风险因素的增加或产生,可能导致风险事故发生并引起损失,从而产生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即是风险。三、风险的分类

在日常的生产与生活中,人类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为了对风险进行管理,需要对风险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的分类方式,可以将风险分为不同的类别。(一)按风险的性质分类,可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

1.纯粹风险

它是指造成损失可能性的风险,其所导致的结果有两种,即损失和无损失。或者说纯粹风险是指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例如,房屋所有者的房屋遭遇火灾,会造成房屋所有者经济上的损失。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发生,都可能导致社会财富的损失或人员的伤害,因此,都属于纯粹风险。纯粹风险的变化较为规则,有一定的规律性,可以通过大数法则加以测算;而且,纯粹风险的发生结果往往是社会的净损失。因而,保险人通常将纯粹风险视为可保风险。

2.投机风险

它是指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投机风险是相对于纯粹风险而言的。投机风险发生的结果有三种,即损失、无损失和收益。例如,赌博、买卖股票等行为的风险,都可能导致赔钱、赚钱和不赔不赚三种结果。投机风险的变化往往是不规则的,无规可循,难以通过大数法则加以测算;而且,投机风险的发生结果往往是社会财富的转移,而不一定是社会的净损失。因而,保险人通常将投机风险视为不可保风险。(二)按风险对象分类,可将风险分为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

1.财产风险

它是指导致一切有形财产发生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例如,火灾、爆炸、雷击、洪水等事故,可能引起财产的直接损失及相关的利益损失,因而都是财产风险。财产风险既包括财产的直接损失风险,又包括财产的间接损失风险。

2.责任风险

它是指个人或团体因疏忽、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负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例如,驾驶汽车不慎撞伤行人,构成车主的第三者责任风险;专业技术人员的疏忽、过失造成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构成职业责任风险等。责任风险较为复杂和难以控制,其发生的赔偿金额也可能是巨大的。

3.信用风险

它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因一方违约或违法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例如,借款人不按期还款,就可能影响到贷款人资金的正常周转,从而使贷款人因借款人的不守信用而遭受损失。

4.人身风险

它是指由于人的生理生长规律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导致的人的生、老、病、死、残的风险。人生的过程离不开生、老、病、死,部分人还会遭遇残疾。这些风险一旦发生可能造成本人、家庭或其抚养者、赡养者等难以预料的经济困难乃至精神痛苦等。人身风险所导致的损失包括人的生、老、病、死、残引起的收入损失及额外费用损失或灾害事故的发生导致人的身体伤害等。(三)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可将风险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技术风险

1.自然风险

它是指由于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化引起的种种现象,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的风险。如洪灾、旱灾、火灾、风灾、雹灾、地震、虫灾等,都属于自然风险。自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其形成与发生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自然风险是人类社会普遍面临的风险,它一旦发生可能波及面很大,使人类蒙受莫大的损失。

2.社会风险

它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等所导致的损失风险。例如,盗窃、玩忽职守等引起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3.政治风险

它是指在对外投资和经济贸易等过程中,因政治因素或其他订约双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所导致的债权人损失的风险。例如,因战争、暴动、罢工、种族冲突等原因使货物进出口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

4.经济风险

它是指个人或团体的经营行为或者经济环境变化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的风险。例如,在生产或销售过程中,由于市场预测失误、经营管理不善、消费需求变化、通货膨胀、汇率变动等所导致的产量的增加或减少、价格的涨跌等风险。

5.技术风险

它是指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改变而产生的风险。例如,核辐射、空气污染、噪音等风险。(四)按风险的影响程度分类,可将风险分为基本风险与特定风险

1.基本风险

它是指非个人行为引起的风险。基本风险是一种团体风险,可能影响到整个社会及其主要生产部门,本质上不易防止。例如,政局变动、经济体制改革、巨灾等,都属于基本风险。

2.特定风险

它是指风险的产生及其后果,只会影响特定的个人或组织。此风险一般可以由个人或组织对其采取某种措施加以控制。特定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多属个别情形,其结果局限于较小范围,本质上较易控制及防范。例如,某企业生产的产品因质量不佳引起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可列入特定风险范畴。第二节风险管理概述一、风险管理的概念

风险管理的思想古已有之。远古时代居住在岩洞里的原始人类就懂得用火恫吓猛兽或抵御猛兽的袭击。可以这样说,人类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人类与各种各样的风险做斗争的历史,人类在其发展历程中的每一次进步,都意味着在认识和控制风险方面的又一次跃进。但作为一门系统的管理科学,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的概念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所罗门·许布纳(S.S.Huebuer)博士于1930年在美国管理协会的一次保险研讨会上首次提出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风险管理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的管理策略。国外有学者甚至认为,20世纪是保险业的世纪,21世纪将是风险管理的世纪。这里,我们援引1996年彼得·伯恩斯坦(Peter L.Bernstein)在《与上帝抗争:风险的非凡经历》一书中的论述来引入对风险管理各种定义的阐述。彼得·伯恩斯坦在该书中写道:“一个具有革命意义的看法是,对风险的掌握程度是划分现代和过去时代的分水岭。所谓对风险的掌握就是说未来不再更多地依赖上帝的安排,人类在自然面前不再是被动的。在人们发现跨越这个分水岭的道路之前,未来只是过去的镜子,或者只是属于那些垄断了对未来事件进行预测的圣贤和占卜者的黑暗领地。”“风险管理有助于我们在非常广阔的领域里进行决策,从分配财富到保护公共健康,从战争到家庭计划安排,从支付保费到系安全带,从种植玉米到玉米片的市场营销。”(一)关于风险管理的各种定义

风险无处不在且永远都在运动变化中,风险管理的含义也非常宽泛且处于变革发展过程中。在保险与风险管理领域,专家学者们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来定义风险管理。

美国风险管理领域的权威C.小阿瑟·威廉斯教授在其早期的《风险管理与保险》(第六版)教材中指出,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识别、估计和控制,以最少费用支出将风险所导致的种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这一定义的特色首先在于它揭示了风险管理的实质是以最经济合理的方式消除风险导致的各种灾害性后果;其次,它指出了风险管理是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控制等内容的一整套系统而科学的管理方法,并将风险管理纳入了现代科学管理系统,使之成为一门新兴的管理科学,而不是将风险管理仅仅视为处置风险的一种技术;最后,威廉斯在其最新版本的《风险管理与保险》(第八版)教材中强调了现代风险管理的业务范围在扩展、职能在创新,强调风险管理由传统的纯粹风险管理向纯粹风险与动态风险(例如财务风险)整合性管理变革。

美国另一学者格林在《风险与保险》一书中认为:“风险管理是管理阶层处理企业可能面临的特定风险的一种方法和技术;风险管理的对象是纯粹风险而非投机性风险。”该定义的特点在于将风险管理的范围集中于处置企业所面临的特定风险即纯粹风险,并将风险管理视为一门技术和一种方法。很显然,将风险管理的范围仅仅局限于企业面临的纯粹风险,是不能反映现代风险管理业务范围和职能的最新发展的。

英国特许保险学会(CII)教材从广义上界定了风险管理:从广义上说,风险管理是为了减少不确定事件的影响,通过组织、计划、安排、控制各种业务活动和资源,以消除各种不确定事件的不利影响。

美国风险管理与保险学者斯科特·哈瑞顿(Scott E.Harrington)在其出版的《风险管理与保险》一书中,着重从管理过程的角度来认识风险管理,包括识别风险、衡量潜在的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开发并选择能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风险管理方法、实施所选定的风险管理方法并进行持续地监测。而且他非常强调的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正被广泛地应用于诸如价格风险等动态风险的管理控制中。

中国台湾保险界的权威人士袁宗蔚在其《保险学——危险与保险》一书中,将风险管理定义为:风险管理是在对风险的不确定性及可能性等因素进行考察、预测、搜集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的包括识别风险、衡量风险、积极管理风险、有效处置风险及妥善处理风险所导致的损失等内容的一整套系统而科学的管理方法。

综上所述,本书对风险管理的定义如下:风险管理是指为实现一定的管理目标和策略,在全面系统及动态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种风险管理方法进行选择和组合,制定并监督实施风险管理总体方案的决策体系、方法与过程的总称。(二)如何理解风险管理的概念

对风险管理概念的理解,应强调以下几点:(1)风险管理是一门新兴的管理学科,而不仅仅是一种管理技术。作为一门管理学科,风险管理同其他管理学科日益趋同,体现为计划、组织、指挥和协调各类组织的有关活动的管理过程,并强调以合理的风险管理费用支出将组织面临的各类不确定性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限度。(2)风险管理过程不仅强调具体的组织框架、风险管理工具与方法的广泛运用,而且非常强调风险管理决策框架和整体思维框架的至关重要性。具体而言,现代风险管理的发展,强调秉承整体风险管理的理念,综合运用多种风险管理工具与方法,以最小的风险成本实现组织价值最大化的目标。(3)明确风险管理应遵循不同的经营目标和策略。显然,不同的组织和机构,其经营环境和管理目标不同,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和具体的风险管理方法也会有所差异。风险管理以减少各种组织面临的不确定性、实现相应的管理目标为宗旨。(4)强调系统、全面和动态的风险分析在整个风险管理决策框架和方法中的基础性作用。更进一步地讲,风险分析既包括通过完善客观概率统计方法去提高风险识别与衡量的能力,也包括提升风险管理者主观认知风险和衡量评价风险的能力。(5)风险管理不应仅仅关注纯粹风险或静态风险,而且应当积极介入投机风险或动态风险的管理。现代风险管理的业务范围不仅仅停留在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的管理,而且日益关注诸如市场价格波动之类的财务风险管理。伴随着全球经济的集中度和关联度的提高、金融服务的一体化和自由化进程加快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使用,各类组织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加。相应地,风险管理的业务范围也越来越宽泛,适用的领域越来越广,全面、整体的风险管理也将受到日益广泛的重视。(6)风险管理的主体是各类组织,包括个人、家庭、企业的风险管理,也包括政府公共部门、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的风险管理。当然,不同的风险管理主体,其管理目标会有所差异,风险管理的决策框架和实施的风险管理方法也会有差异。二、风险管理的产生与发展(一)风险管理的产生

作为一门系统的管理科学,风险管理最早产生于美国。1921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富兰克·H.奈特(Frank Hyneman Knight)在其经典著作《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中,将不能度量的不确定性和可以度量的风险进行了区分,认为“意外”是普遍存在的,并警告人们不要过分依赖以往发生事故的概率来对未来做出推断。1931年,美国管理协会保险部开始率先倡导风险管理,并通过举办学术会议和研讨班的形式集中研究风险管理和保险问题。1932年,美国纽约几家大公司组织成立了纽约保险经纪人协会,该协会定期讨论有关风险管理与保险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后来逐渐发展成为全美范围的“美国保险管理协会”,并进而发展为“风险和保险管理协会”,极大地推动了现代风险管理的兴起和发展。(二)风险管理在20世纪50—70年代的发展

究竟是学者们加速了风险管理的发展,还是商业实践激发了学者们的灵感,这一问题仍存有一定的争执。然而,毫无疑问的是,1955—1964年期间,诞生了现代的、学术性的、职业化的风险管理。1955年,加勒赫尔(Gallagher)明确提出“专业的保险管理者也应是专业风险管理人员”;1956年《哈佛商业评论》发表了加勒赫尔的论文《风险管理:成本控制的一个新阶段》,将风险管理引入实践阶段。20世纪60年代初,多伦多的一位保险经理巴罗(Barlow)在比较了自有资本损失、保费支出、损失控制成本及预收管理成本总额之后,发展了风险成本的理念,使风险管理的思想不仅仅局限于保险领域,开始缓慢向外拓展。1973年,著名的日内瓦协会即保险经济学研究国际学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Insurance Economics)成立,开始了对风险管理、保险和经济学的综合研究,为促进风险管理原则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科学基础。1974年,瑞典的哈密尔顿(Hamilton)创立了风险管理周期模型,描述了风险管理过程——从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到制定相关措施和检验实施效果,并对各环节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检查,提升了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1975年,“美国保险管理协会”正式更名为“风险和保险管理协会”(Risk and Insurance Management Society,RIMS),这是风险管理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大事件。该协会通过广泛的教育计划和风险管理咨询服务,推进了风险管理在美国及世界其他地区的快速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风险管理在20世纪50—70年代的发展,很大程度上还得益于同一时期美国一些大公司发生的重大损失使公司高层决策者开始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其中一次是1953年8月12日通用汽车公司在密歇根州的一个汽车变速箱厂因火灾损失了5 000万美元,成为美国历史上损失最为严重的15起重大火灾之一。这场大火与20世纪50年代其他一些偶发事件一起,推动了美国风险管理活动的兴起。之后,1979年3月美国三里岛核电站的爆炸事故,1984年12月3日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在印度的一家农药厂发生的毒气泄漏事故,以及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的核泄漏事故等一系列事件,大大推动了风险管理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三)风险管理在20世纪80年代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风险管理发展的显著特点是风险管理思维方式的进一步提升和风险管理在全球范围的推进。

1980年,风险分析协会(The Society for Risk Analysis,SRA)在美国华盛顿成立。风险分析协会旨在系统、综合地反映公共政策、风险管理理论及环境风险管理的进展。到1999年,该协会的22 000多个会员活跃在欧洲和日本。由于风险分析协会的努力,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等术语频繁出现在北美和欧洲议会的讨论中,从而将风险管理扩展至更广泛的决策议程。

1983年,在美国风险和保险管理协会年会上,世界各国专家云集美国纽约,共同讨论并通过了“101条风险管理准则”,对风险管理的一般准则、技术与方法、管理等达成了基本共识,以用于指导各国风险管理的实践。“101条风险管理准则”共分12部分,包括:风险管理一般准则;风险识别与衡量;风险控制;风险财务处理;索赔管理;职工福利;退休年金;国际风险管理;行政事务处理;保险单条款安排技巧;交流;管理哲学。“101条风险管理准则”的通过,标志着风险管理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1986年,英国风险管理学会(Institute of Risk Management,IRM)在伦敦成立。该协会设立了一套风险管理学会会员的国际资格认证考试,这是一个着眼于风险管理全方位的长期性教育计划。而同年在新加坡召开的风险管理国际研讨会表明,风险管理已由大西洋区域向太平洋区域发展,成为由北美到欧洲再到亚太地区的全球性风险管理运动。

总体上来看,20世纪80年代风险管理思维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特征,是强调风险管理不应该仅仅关注技术与财务风险,而且应当充分关注风险的人文层面。传统风险管理的思维方式受到严重挑战,开始向客观风险管理与主观风险管理并重的方向融合发展,财务风险管理与灾害风险管理也逐渐趋于融合。(四)20世纪90年代以来风险管理的发展

长期以来,风险管理关注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可能带来损失的风险。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风险管理的理论、方法和实践基本上是围绕纯粹风险展开的,而对诸如价格波动风险之类的动态风险则很少问津。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多数现代风险管理形式是从保险购买实践中发展而来的,保险一直作为传统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长期以来,风险管理的发展就深深地打上了保险的烙印。研究风险管理的人大多来自保险界,具有实用意义的风险管理手段也通常是针对纯粹风险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风险管理的发展。

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带来了汇率风险,原油价格攀升引发了产品价格风险,金融自由化浪潮下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滥用及金融服务一体化进程带来了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所有这些变化均导致了20世纪80年代对财务风险管理需求的爆发性增长。然而,尽管财务风险管理应该被认为是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财务风险管理的发展并没有引起风险管理和保险学界的充分重视。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因为与财务风险管理有关的部门主要是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并不是保险公司;二是人们思维定式的惯性,仍然认为风险管理和保险所应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纯粹风险的管理。直至1998年美国风险与保险学会的年会上,财务风险管理才引起了保险学界和业界的充分重视。美国风险管理与保险学会时任主席斯蒂芬·阿瑟(Stephen P.D′Arcy)在大会的演说中特别指出:风险管理与保险的研究应该从对纯粹风险的研究转向对投资风险的研究,从对人身和财产风险管理的研究转向对财务风险管理的研究。由此,财务风险管理和金融风险管理才有了长足的发展,并成立了全球性的风险专业协会。首席风险执行官(Chief Risk Officer,CRO)在北美的一些公司(主要是金融行业)中出现并受到重视。首席风险执行官负责对公司面临的所有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以及对风险资本进行有效利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保险业自身的创新变革打破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界限,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加速发展。而在混业经营背景下,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显得尤为必要。因此,财务再保险、新的财务风险评估方法如在险价值(Value-at-Risk,VAR)的广泛运用,使财务风险管理进入了更高的平台。

20世纪90年代,风险管理发展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整合性风险管理的思维和决策体系逐步从后台步入前台,成为21世纪最具前景的发展领域。整合性风险管理框架受到广泛重视,使风险管理越出传统的金融和保险领域,成为企业经营管理、跨国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管理哲学,其重要性将会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而越来越明显。(五)21世纪全面风险管理理论(ERM)的形成和发展

1999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形成了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发展的一个推动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约束的范围,提出了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三大监管支柱,蕴含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进入21世纪,尤其以2001年美国遭受“9·11”恐怖袭击、2002年安然公司倒闭等重大事件为标志,使众多企业意识到风险是多元的、复杂的,必须采用综合的管理手段。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获得广泛认同。2001年,北美非寿险精算师协会(Casualty Acturial Society,CAS)明确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Enterprise-wide Risk Management or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ERM)的概念,并对这种基于系统观点的风险管理思想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CAS对ERM的定义为: ERM是一个对各种来源的风险进行评价、控制、研发、融资、监测的系统过程,任何行业和企业都可以通过这一过程提升股东短期或长期的价值。随后,在内部控制领域具有权威影响的COSO委员会,于2004年9月发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报告“EnterpriseRisk Management——Integrated Framework”。COSO的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中的风险管理概念、内容、框架构成了现代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的核心。ERM框架定义全面风险管理、阐述原则、模式、标准,为企业和其他类型组织评价和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提供了基础,并引入了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度量等概念和方法,为衡量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指导。ERM 框架对全面风险管理的定义下得比较宽泛,可以运用于不同组织、不同行业和不同领域。定义的重心直接落在特定组织目标的实现上,为评价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打下了基础。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可概括为“全球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的风险管理范围、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全程的风险管理过程、全新的风险管理方法、全额的风险计量”。全面风险管理过程应用于企业内部的每个层次和部门,考虑组织内所有层面的活动,从企业总体的活动(如战略计划和资源分配)到业务部门的活动(如市场部、人力资源部),再到业务流程(如生产过程和新客户信用复核),因此全面风险管理是当今企业为完善风险管理而提出的一种要求。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有三个维度,第一是风险管理目标维度。风险管理目标和组织的风险要求紧密联系,决定着组织经营活动中对风险的容忍度。整体框架所界定的目标有四类: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监管目标。这种分类可以把重心放在全面风险管理的不同侧面,不同类型的目标互相重叠,一种特定的目标可能会落入不止一个类别,不同类别的目标对应组织的不同需要。第二是风险管理要素维度。全面风险管理包括八个方面的要素,即内部环境、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和交流、监控,这几个要素来自管理层经营企业的方式,并和管理流程整合在一起。八个因素相互独立、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了全面风险管理这一有机体系。第三是企业组织层级维度。企业的各个层级包括组织的高级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各条业务线及下属各子公司,组织里的每个人对全面风险管理都负有责任。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三个维度的关系是:全面风险管理的八个要素都是为组织的四个目标服务的;组织各个层级都要坚持同样的四个目标;每个层级都必须从以上八个方面进行风险管理,该框架适合各种类型的企业或机构的风险管理。

2006年,国际风险管理会议将“将全面风险管理整合到企业实践中去”作为其主题,表明全面风险管理在企业实践中的重要地位已经引起了学术界和企业界的高度重视。之后的研究都是在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的细化和深入。三、风险管理的目标

作为一门新兴的管理科学,风险管理的目标究竟是什么?风险管理的早期倡导者詹姆斯·克瑞斯提(James Cristy)认为:“风险管理是企业或组织通过控制意外损失事故风险,以保障企业或组织盈利。”美国著名风险管理专家赫利克斯·科罗曼(Helix Kloman)认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保存组织生存的能力,并对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从而保护公司的人力与物力,保障企业的综合盈利能力。”美国斯科特·哈瑞顿(Scott E.Harrington)认为:“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通过风险成本最小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如何理解不同专家学者在描述风险管理目标上的差异?我们需要以一种动态的、发展的眼光来审视风险管理的目标。伴随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及业务范围的发展变化,风险管理的目标也会相应地做出调整。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风险管理的目标:(一)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

通过风险成本最小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简而言之,由于风险存在而导致企业价值的减少,构成了风险成本。纯粹风险成本包括:①期望损失成本;②损失控制成本;③损失融资成本;④内部风险抑制成本;⑤残余不确定性成本。通过全面系统的风险管理,可以减少企业的风险成本,也就是减少企业的现金流出或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入,稳定企业的净现金流量,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简而言之,就是通过风险成本最小化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二)风险管理的损失前目标

通过加强损失控制、事先安排损失融资方式及组织内部积极采取措施抑制风险等风险管理的手段,有效地减少风险损失发生的频率及损失程度,减轻经济主体对潜在损失的烦恼和忧虑,从而优化资源配置,这是风险管理的损失前目标。(三)风险管理的损失后目标

通过实施有效的损失融资安排及其他的风险管理方法,保证企业和组织在遭遇不确定风险损失时能够及时得到补偿,从而维持生存,或是保持企业的正常经营,实现企业的稳定收益,这是风险管理的损失后目标。四、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

为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我们应遵循以下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全面周详原则

首先,必须全面周详地了解各种风险损失发生的频率、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因素以及因风险出现而引起的其他连锁反应,这是实施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其中,损失发生的频率和损失发生的严重程度会直接影响人们对损失危害后果的估计,从而最终决定着风险管理方法的选择及其效果的优劣。其次,应全面周详地安排风险管理计划,选择风险管理的方法。局部的乃至细微的疏忽,往往会给全局带来严重不利的影响,甚至会影响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最后,应当全面周详地实施风险管理计划,并不断根据实际情形进行调整,这是实现风险管理目标的可靠保证和必备前提。所以,全面周详原则是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二)量力而行原则

风险管理方法的选择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风险管理作为一种处置风险、控制风险的科学管理方法,为人们与风险损失的斗争提供了一种系统的武器。但并不是说任何企业、单位与个人都能轻而易举地实施风险管理,达到处置风险、减少损失的目标。相反,在实施风险管理过程中,各实施主体应根据量力而行的原则,综合采用多种风险管理方法来控制风险、转移风险损失的财务后果。如果确认某种风险是无法消除和防止的,就应该估计损失的程度,事先安排有效的损失融资方式,尽量降低该损失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对个人、家庭生活水平的影响。如果风险发生后会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引起企业停产、破产或使个人、家庭发生严重的经济困难,这种已超过主体自身财力所能承担的风险,就应当采取保险方式来处置。所以,在风险管理中应注重量力而行的原则。(三)成本效益比较原则

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不仅在于提供了一套系统科学的处置风险方法,而且在于它强调以最少的成本、最少的费用支出获得最大的风险管理效益。成本效益比较原则是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另一重要原则,尤其是在风险管理实务中,这往往成为优先考虑的因素。因而,在实施风险管理实践过程中,如何合理、有效地选择最佳风险管理方法,应围绕以最少的费用支出获得最大的风险管理效益这一中心,无论是自留风险、保险,还是损失控制,都是在成本约束条件下选择最佳方案。上述方法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综合使用,都必须进行费用与效益的比较。只有实现以最少费用获得最大风险管理效益之后,我们才能够说是真正实现了风险管理的宗旨和目标。如果风险的处置与控制是以付出高昂的费用成本为代价,就不能真正体现风险管理作为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的优越性。五、风险管理的基本职能

界定风险管理的基本职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在不断创新,其职能也在不断拓展。传统风险管理的基本职能集中于处置“可保险的风险”上。到20世纪80年代,风险管理的职能逐步扩大,拓展到处置一些诸如价格变动风险的动态风险领域。20世纪90年代以后,整合性风险管理理念和系统方法的提出,进一步将风险管理的基本职能拓展至投资决策管理、金融风险管理等领域。

就一般意义上来说,风险管理的基本职能可描述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组织面临的不确定性”。具体而言,风险管理的基本职能可以分解为以下几方面:(1)帮助经济组织全面系统地识别和估计风险;(2)实施损失控制和内部风险抑制计划;(3)安排各类保险计划,构成经济组织最基本、最核心的风险管理职责;(4)安排各类非保险损失融资计划,如自留风险和专业自保计划;(5)设计和协调员工福利计划;(6)提供风险管理的教育培训计划;(7)提供索赔管理与法律诉讼服务。

整合性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的发展,进一步拓展了风险管理的基本职能,包括:(1)货币保值;(2)资本预算;(3)公共关系;(4)游说政府;(5)公司并购。

可以这样说,现代风险管理的发展,已经使得风险管理发展成为企业管理中一个具有相对独立职能的管理领域。在围绕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目标方面,风险管理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战略管理一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且三者之间相互融合、紧密联系(如图1-1所示)。图1-1 经济组织的三个核心职能六、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不论什么类型的风险,其管理过程一般都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1)确立风险管理目标;(2)识别各种可能减少企业价值(导致损失)的重大风险;(3)衡量潜在损失可能发生的频率和程度;(4)开发并选择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其目的是增加股东的企业价值;(5)制定并实施所选定的风险管理方案;(6)持续地对经济组织的风险管理方案和风险管理战略的实施情况和适用性进行监督、评估与反馈。(一)确立风险管理目标

确立风险管理目标是风险管理程序的第一步,是风险管理决策行为的重要基础和首要前提。风险管理目标应该是具体可行的,并融入到企业的战略管理、运营管理过程中。正如前面所述,企业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通过风险成本最小化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这是就一般意义而言的。事实上,对不同的企业而言,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可能各不相同,但都强调风险管理目标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战略发展目标相协调。当然,由于个人、家庭、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及政府公共部门的风险管理目标各有不同,其风险管理决策和采用的风险管理方法也就略有差异。(二)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对各类潜在的和现实的风险因素进行全面、系统地信息搜集并认知风险的方法与过程。将风险进行归类和细分,如物质性风险、人身风险、金融风险、财务风险、财产与责任风险、收入波动风险等,对于把握风险的性质及其危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风险感知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各类风险事故的致损原因,准确区分相关风险因素,如自然、社会、心理及行为等,对于风险损失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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