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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6 14: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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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约翰逊等著,杨肖,移然译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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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语文大全集

美国语文大全集试读:

版权信息COPYRIGHT INFORMATION书名:美国语文大全集作者:(英)约翰逊[等著],杨肖,移然[译]排版:燕子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版时间:2015-10-01ISBN:9787553470016本书由北京明天远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1部分热爱自然第1课瓦 尔 登 湖

亨利·戴维·梭罗

我生活的地方;我为何生活(节选)

在生命中的某个时期,人们习惯去思考在任何可能的地方建造一所房子。正因为如此,我对自己居所周围十二英里的地方都进行了考察。在我的想象中,我已经将所有的农场都买了下来,并且包含其中所需要购买的很多东西,同时,我对它们的价格了如指掌。我从农夫的院落前面经过,品尝他们院子里的苹果,和他们谈论庄稼。不管他提出什么价格,我都会按照他希望的价格将农场买下来,甚至,我所出的价格比他提出的还要高——买下农场里全部的物件,不过我并不会要契约——我将他的承诺当做契约,因为我很喜欢谈话——耕耘田地,从某种程度上,我想,也耕耘了农夫的心田,当我享受到足够的乐趣后,我把田地交给农夫继续耕种。因为这些经历,我的朋友认为我是一个地产经纪人。不管我走到哪儿,我都可以在那里居住,那里的风景也会因我而美丽。如果一栋房子的周围没有了土地,它又算是什么房子呢?所以,在房子的周围最好是有一片乡村的土地。我发现很多房子周围的环境都很难被迅速整修,有人也许会以为是那些地方远离村镇的缘故,但在我看来,却是村镇离它们太远了。我曾经说过,我会住在那里,我也确实那么做过,不管是一个小时,一个夏天或者一个冬天的时间。我曾经在那里体验了时间的流逝,体验了在煎熬中等待冬天过去,体验了春天的到来。将来要住在这个地方的人,不管他们将自己的家建造在什么地方,他们都可以相信我已经为他们的到来作好了准备。只需要一个下午,我就可以将那些地方修改为果园、树林和牧场,并且决定将哪些美丽的橡树或松树留在房前。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那些即使枯萎的树都可以构造出一幅美好的风景。然后,我就让那些土地在那里默默等待,因为一个人是否富有,要看他是否能够将自己手中所握放下。

我的思想走得太远,以至于想到有好几个农场会拒绝我,不肯出售给我——被拒绝正合我的心愿呢——我从不在实际占有这类事上吃苦头。我差一点拥有自己的土地是那一次购买了豪罗威尔那个地方的时候,我准备好了种子,收集了材料,想要制作一辆手推车来运输那些产品。可是,就在土地的主人将要把地契给我的时候,他的妻子却改变了主意。几乎每个男人都会有这样一个临阵改变想法的妻子,她想要自己保留那片土地。于是,土地的主人用十美元的代价和我解除了合约。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十美分而已,要是我拥有这十美分,要是我拥有一个农物,或者十美元,或者这一切,这简直超出了我的数学能力,说不清我有多少财产了。但是,我还是将那十美元留给了他,也将农场留给了他,因为我的脚步已经走得足够远了。或者我也可以这样说:我慷慨地用自己购买的价格将农场又卖给了他。因为考虑到他也并不富裕,所以我又将十美元作为礼物送给了他。而最后的结果,我还依然拥有属于自己的十美分、种子以及一辆手推车。我发现做完这一切之后,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富人,虽然我的贫穷还依然保持原状。但我获得了那些风景,并且从此刻起无须手推车就可以在这片土地上获得丰收。关于那片土地的风景:“我统治视野之内的一切,

没有人可以置疑我的权威”。

已经有许多回,我看到诗人将一个农场之中最有价值的部分享用,然后飘然而去,可是暴躁的农夫却以为他带走的只是几个苹果而已。当一个诗人将这片土地写进自己的诗歌之中,那首诗就会成为一个藩篱,将这片土地围起来。但这片土地的主人并不知道,他的土地的乳汁已经被挤出,诗人在脱脂之后获得了奶油,留给农夫的只有那脱去奶油的牛奶而已。

对我而言,豪罗威尔的与世隔绝才是它最诱人的地方:它距离村镇有两英里,离它最近的邻居都要半英里才可到达,在它和公路之间,还有一片宽阔的田地。它的边界一直朝着河岸延伸,地的主人曾经告诉我春天的雾就是这里的保护神,但对我而言那都不算什么。房子已经变得灰暗破旧,而篱笆也早就被弃之不用,这些都是这所房子曾经的主人与我之间的隔阂。苹果树的树干已经空了大半,上面长满了苔藓,并且被野兔啃得遍体鳞伤,这些让我了解了自己的邻居是个什么样的人。不过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第一次沿着河岸旅行时的感受。当时我看到这座房子被一片浓密的红枫林掩映着,林子里还传来看门狗的叫声。我太想获得这所房子,等不及房主将那些岩石搬走,等不及他将那些中空的苹果树砍掉,等不及铲掉牧场中长出来的桦树苗。总而言之,我已经等不及浪费任何时间,只是为了享用这特别的风景,我计划要在这片土地长住下去,就像阿特拉斯一样将它扛在我的肩膀,虽然我从未听说阿特拉斯那么做之后获得了什么样的奖赏。我所做的一切,没有任何的目的和动机,我只为将它买下来,可以让自己安然地拥有这块土地。因为我的内心很清楚,只要我将它购买下来,然后将它安静地放在一边不予多余的理会,它就会生产出我所希望的收成。可是,事情最后却并没有像我所希望的那样发展。

虽然我曾经在一个花园之中耕种,但对于在这块土地上的耕作,我只能说自己准备好了种子,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很多人都认为,年代越久的种子越好。我一点都不怀疑时间可以区分种子的好坏,当我最后播种的时候,我也不会失望。但是我要告诉我的朋友们,这样的话我只说一次:请你努力自由地、不受拘束地去生活。因为我认为受到一个农场的束缚与受到一个郡县监狱的束缚是一样的。

老卡托的著作《乡村轶事》引导了我,他曾经说过一段话,可是我所见到的唯一的翻译却并未将它的真实含义表达出来。他说:“当你希望得到一个农场时,你可以转变自己的想法,不去买下它,也不去目不转睛地盯着它,更不要以为你的脚步遍及它的角落你就拥有了它。如果这是一块儿肥沃的土地,你可以不时地去看望它,它会带给你越来越多的快乐。”我想我不会贪婪地购买土地,而是在有生之年不断地去那里游玩欣赏,并且决定要在死后埋骨在那里,让它在我生命的最后带给我更多的快乐。

我并不打算为这块土地写一首忧伤的诗歌,而是要像清晨的公鸡一样为它热情地歌唱,站在鸡窝上发出高亢的鸣叫,将邻居们都唤醒。

当我第一次住进这森林中的房子,也就是我开始不分昼夜地都居住在那里的时候,恰好是美国独立日,也就是1845年7月4日。那个时候,我的房子还没有为过冬作好准备,只能阻挡雨水的侵袭。它还没有涂抹泥灰,也没有装烟囱,它的墙是用粗糙的木头做成的,上面还有宽宽的裂缝。我晚上住在这屋子里的时候,觉得非常凉爽。这所房子的柱子是笔直的,它是从树林中砍伐来的。门也是最近刚刚打磨的,崭新的窗框让那个房子显得干净又宽敞。当清晨来临时,屋子被露水浸泡着,这个景象让我不由自主地开始幻想到了中午的时候木头会不会渗出甜蜜的树胶。在我的幻想中,这座房子一整天都保留着清晨的气息,让我想起前一年见过的一栋在山中的房子。那座木屋非常宽敞,而且没有涂泥灰,就算是从此经过的神也会为它驻足,女神可以拖曳着长裙在屋里走来走去。从我的屋子里经过的风似乎来自于山顶,它携带着大自然断断续续的旋律,又或许只有来自天国的部分。清晨的微风不断吹拂着,而诗歌的灵感从未被打断,却也没有什么人能够有幸听到它。

我来到这片森林里,是因为我想要从容地生活,并探寻生活的真正意义。我不希望自己成为一个不懂得怎样生活的人,更不希望自己在临死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我没有真正地生活过,这将是人生中无法弥补的遗憾。我不想让自己过不是生活的生活,因为生活是如此可贵。我也不愿一味顺从,除非我必须要那么做。我想要探寻生活的奥秘,吸收生活的精髓,我要像强壮的斯巴达人一样,将不属于生活的那些东西全部打败,开辟出一条宽阔的道路,并且将所有的杂草都除去,将生活逼进一个角落,将它的条件降到最低。如果,最终可以证明那生活是低劣的,为什么我要将它全部的低劣获取,然后才能将它向所有人公开呢?如果,生活是高尚的,我就可以通过自己的体验来证明它,并且在接下来的人生中好好地体会它。因为在我的眼中,大多数人对待生活的态度都非常奇怪,他们不愿意肯定自己的生活,不知道它是荒唐的还是高尚的。人们总是草率地得出结论,认为自己的人生中最重要的就是“赞美上帝,并且因为他而获得永远的幸福”。

我们的生命就好像卑贱的蚂蚁,虽然人人都在传说着很久以前我们就已经成了一个人。在小人国里,人类和长脖子的仙鹤作战,这实在荒谬,用一个错误去修正另一个错误。人类所具备的最美好的道德,到了那种地方反而会变成不可避免的劫数。在琐碎的生活之中,我们的热情被耗尽了,一个诚实的人几乎不需要超过他手指头数目的琐事,在非常极端的情况之下,也许还可以加上他的十个脚趾,剩下的就可以完全合并在一起了。简单,简单,还是简单!我要告诉你,你的琐事不要超过两三件,不要让它们达到一两百件或一千件。你可以只用半打数字就代替你一百万的琐事,让你的账单越简单越好。在这个文明社会的变化无常的大海之中,有乌云、风暴和流沙,还有数以千计的需要你考虑的事情,它们是如此繁杂,以至于一个人如果不到海底为自己建造一个港口,生活就会被这些事情所淹没,他只有成为一个飞速的计算器,才可以获得成功。简单,只有简单!如果一天吃一顿饭就足够,就不要去吃三顿;如果五个菜就足够,又何必去浪费一百个菜。其他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按照这个比例来缩小。我们的生活就像是德意志联邦,由很多个州组成,它的边界在不断扩张,以至于德国人自己也搞不清楚国家的边界在哪儿。这个国家虽然有内部的调整,但是,这些内部的调整也只是外在和表面的。因为国家本身就是一个笨重的机构,它就和这片土地上成千上万个普通的家庭一样,放满了各种凌乱的家具,不断被自己设下的圈套绊倒。因为沉迷于奢华和挥霍,缺少计划和崇高的目标,它处在不断毁灭的过程中。不管对于德国,还是对于一个家庭,唯一的出路就是实行严格的经济政策,要比那些过着简单生活的斯巴达人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生活的脚步太快了,人们总是觉得这个国家最重要的是贸易,是冰块的出口,以及电报谈话和一小时三十英里的旅行。但不管他们是否真的做到这些,他们的观点都是确定的。但是对于我们应该像人一样生活,还是像狒狒一样生活,他们却一点儿都不确定。如果我们不是把自己的日日夜夜都奉献给生产枕木和制造铁路,而是用来休整和改善我们的生活,那谁去修建铁路呢?如果铁路没有被及时修好,我们又怎么能及时到达天堂呢?可是,如果我们都待在自己的家里,将心思都用在自己身边的事情上,又有谁会想到要用铁路呢?从现在的情况看,并不是我们站在铁路之上,而是铁路站在我们之上。

时间就像一条小溪,而我只在溪边钓鱼。我伸手从溪水中汲水来喝,可是在那一瞬间,我发现了溪底的沙子,发现小溪是如此浅。溪水顺着河道慢慢地流走,而永恒却留在那里,我想要从更深的水中去汲水,在天空中钓鱼,星星就好像卵石一样躺在它的溪底。我连数字都不会数,连字母表中的第一个字母都不认识了,让我遗憾的是,我为什么没有了刚出生时的聪明。其实智慧就好像一把大刀,只要它发现了前进的道路,就会一直径直刺进事物的本质之中。我不希望自己的手总是在忙碌一些不必要的事,我的大脑控制着我的手脚,所以我身体中所有最敏捷的部分都在它们之中。我凭借着自己的直觉得知:我的大脑是一个有待挖掘的矿山,有一些动物可以用它们的鼻子和前爪来挖掘,而我只能用自己的头脑来开山挖洞。我知道,那最富饶的矿脉就在这其中,所以我要用探矿杖以及袅袅升起的炊烟来判断,我要在这里开发了。

结论(节选)

我要离开这森林,理由就像我要来的时候一样充分。在我的内心深处,也许还有其他的生活要去体验,不愿意在这一种生活上浪费太多时间。值得关注的是,我们在生活中很容易惯性地遵循一条路线,为自己找到一条平庸的道路。我在那里住了一个星期,就找到了一条从我的门口到湖边的小路,虽然从我踩出它到现在已经有五六年的时间了,可它还是那么清晰可见。我想可能也有其他人走过这条路,才让它有了现在的样子。地球有着柔软的表面,人们可以在上面留下脚印,而思想的道路也是如此。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的道路被人们踩踏,尘土飞扬之中成为一条路!传统和服从在人们的大脑中留下了多么深刻的烙印啊!我并不是要从此住进木屋,而是想站在世界之船的甲板上、桅杆前,因为只有那里才能让我看清楚群山之间的月光。此时此刻,我不想到下面去。

至少,通过我的尝试,我认识到了:如果一个人满怀信心朝着梦想前进,并付出莫大的努力,那么他就会取得出人意料的成功。这时,他会把一些事情抛在脑后,穿越无形的阻碍,他的身边和内心之中会有一个全新的、广泛的、自由的法规。就算是那里曾经有过旧的法规,也会在一个更为自由的范围上得到解释。他的生活,将会在一种更为高级的特许之上。他对自己的生活简化到什么程度,宇宙间的法规也会被简化到什么程度。到那时,孤独、贫穷和柔弱都不会存在。如果你修建了空中楼阁,你所做的不一定是无用功。那就是它们应该在的地方,现在你所要做的,就是在它们下面加上地基。

为什么我们会为获得成功而付出一切?为什么我们会不顾一切地去追寻它?如果一个人在队伍中不能和其他人保持一样的节奏,那也许是因为他听到了其他鼓点的召唤。不管那音乐是缓慢的还是遥远的,就让他按照自己所听到的音乐去行走吧!他的成熟没有必要像一棵苹果树那样迅速,难道他有必要将自己人生中的春天变成夏天吗?如果我们所要求的那些条件都无法成为事实,那么我们用来代替它的任何现实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们不能在一个毫无价值的事物上毁灭自己,而是应该历尽艰辛,为自己开拓一片湛蓝的天空。在玻璃一样纯净的天空出现的时候,难道我们还要远远地凝视,就好像它从未出现一样吗?

不管你的人生多么低贱,你都要迎接它、感受它。你不能回避它,更不能诅咒它。生活并不像你以为的那么糟糕,当你富有的时候,你的生活反而看起来是最贫穷的时候。一个万分挑剔的人,就算他生活在天堂也不会开心。即使你的生活贫穷,也要用心去热爱它。就算出生在一个穷苦的家庭,你也可以找到快乐的、兴奋的、光荣的人生。夕阳照在富人窗户上的同时也会照在救济院的窗户上,它们所反射出来的光辉是一样的。救济院前的白雪,到了春天也一样会融化。在我看来,一个平静的灵魂即使生活在救济院中,也会像生活在宫殿里一样,他的内心同样是快乐的、幸福的。在我看来,城里的穷人过着最独立的生活,这足以让他们不带任何疑虑地接受生活,也许他们就是伟大的。大多数人以为自己生活在上层社会,整个城市都在支持着他们的生活,但事实上,他们维持自己生活的手段并不适合,而且很不光彩。善待你的贫穷,就好像善待花园之中的香草和鼠尾草。不要为了获得新东西而花费太多心神,不管是衣服还是朋友。将旧有的东西改变,并且保有它,如果它不肯改变,那就改变你自己。将你的衣服卖掉,将你的思想保存。上帝会看到你对社会的态度,如果你像一只整天被囚禁在阁楼一角的蜘蛛,只保有自己的思想,世界仍旧是那么大。一位先贤曾经说:“一个人可以将三个师的师长带走,让军队陷入混乱;但一个人的思想却不能被带走,就算那是一个卑鄙又粗俗的人”。不要急着寻求发挥,那反而会让自己屈服于很多可以利用的权势。这些都是浪费。谦卑和黑暗一样,它们都能揭示天堂的光辉,而贫穷和低贱就像阴影一样围绕在我们身边,而创造力打开我们的视野。常常有人会说,就算把克罗伊斯的财富给了我,我也一样会不改初衷,我要做的事情也基本不变。此外,如果你因为贫穷而限制住了自己的格局,就像因为你买不起书报,便只能被限制在最重要最必不可少的经验之中,这样的环境反而可以激发你,让你去处理能生产最多糖浆和淀粉的材料。和骨头最贴近的生活,就是最甜蜜的生活。你被贫穷保护,所以你也不会在琐事上虚度光阴。没有人因为高尚的慷慨而失去低下的荣耀,多余的财富只能让你得到多余的东西,钱并不是购买灵魂必需品的必要选择。

生命就像河流一样在我们的身体中流淌,有时候它会涨潮,及至我们所不知道的高度,将那些干涸的土地淹没。这样的时刻是重要的时刻,我们土地上的麝鼠也会被淹没。我们并不总是生活在干涸的土地上,远在内陆都可以看到河岸,它们在科学没有记录之前就泛滥成灾。有一个在新英格兰四处传播的故事,想必人人都听说过:在一截老苹果树干枯的树枝里,一只强壮又美丽的虫子爬了出来。这是一截在农夫的厨房里放了六十年的木头,它曾经生长在康涅狄格州,后来被运到了马萨诸塞州。从木头的年轮上,我们可以猜出,在这棵树还活着的时候,就有一粒虫卵被留在了里面。这只虫子正是由那粒卵孵化而来的,而它的成长依靠的就是从缸中偶然传来的热量,连续几个星期,人们都听到它在啃咬木头,好从里面爬出来。听过这个故事的人,哪一个不被生命不朽的力量所感动呢?那个美丽的长着翅膀的生命,在还是一粒卵的时候就被留在了绿色树干里,而这树干居然变成了它的坟墓。多少年来,在干燥僵硬、刻满了年轮的木头里,它被深埋。直到多年之后,当这一家人围坐在喜宴桌边,他们惊讶地听到了从内而外发出的啃咬声,这只虫子出人意料地从最微不足道的家具中钻了出来,它要享受属于它的完美夏日。

我并不寄希望于约翰和乔纳森这些普通人认识到这些,但这就是未来的特质,仅仅依靠时间的力量无法让它破解。黑暗就是熄灭我们眼神中的光,只有天空破晓,我们才能因为它而苏醒。现在,还有很多日子需要这样的破晓,而太阳不过是宣示这一切的一颗晨星而已。知识拓展

亨利·戴维·梭罗(1817—1862)

亨利·戴维·梭罗是19世纪美国著名的作家、哲学家。他出生在马萨诸塞州,曾就读于哈佛大学,1841年开始投入写作。《瓦尔登湖》为其代表作,此书是作者对他在瓦尔登湖两年两个月零两天的实际生活的记录。此书文笔清新、健康向上,主要揭示的是作者在回归自然中所感悟到的人生真谛。阅读思考

1.梭罗最初为什么要住进森林?最后为什么又离开了呢?

2.梭罗对那些生活贫困潦倒的人,有什么样的看法?

3.如果梭罗生活在现代社会,他会像文中所描述的那样生活在大森林中吗?为什么?第2课穿越大裂谷

梅里韦瑟·刘易斯

1805年8月17日 星期六

今天早上我起得很早,然后安排德鲁叶和那个印第安人一起顺着河流向下探寻,派希尔兹去打猎。我吩咐麦克尼尔将剩下的肉都煮熟,为大家和酋长准备了一顿算不上丰盛的早餐。

德鲁叶出发两个小时后,那个印第安人沿着河流走了一段路后又返回来了,他告诉我说白人们要回来了,因为他亲眼看见了他们。听到这个消息,所有人都变得兴奋和激动起来,酋长也在不停地拥抱着周围的人。我也和他们一样高兴。过了不一会儿,克拉克船长和翻译卡波诺来到了这里,另外还带来了一个印第安妇女,后来我们发现那个妇女居然是卡密沃特酋长的妹妹。这种重逢的场面实在让人感动,尤其是萨卡噶威阿和一个印第安妇女见面的时候,更让人感动。那个印第安妇女曾经和她一起被囚禁,后来她从米涅塔勒斯逃走,重新回到她的族人中。

到了中午,独木舟也到达了。大家再一次被喜悦所笼罩,因为我们所有人都聚集到一起了。他们还带来了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如果水上航行不太便利的话,我们很快能得到很多的马匹,这可以帮助我们在陆地上继续我们的探险旅程。

现在,我们在河的左岸撑起了帐篷,这里是一条分岔路的交叉点,而且有很好的草坪覆盖着平坦的地面。独木舟里的货物被卸下来,我们的行李也都被安置在岸边,一张大船帆被当做帐篷一样支起来。我们还在地上插了一些柳树的枝条,当我们和印第安人聊天的时候,他们可以坐在树枝所带来的荫凉之中。我们觉得和印第安人之间的谈话最好就在今晚举行。

下午四点钟时,我们通知他们来到这里。通过拉布士、卡波诺和萨卡噶威阿的翻译,我们向印第安人充分地说明了我们来到这里的目的。在交流的过程中,我们特别留意让他们感受到我们良好的祝愿,以及政府对他们的关心。我们向他们传达了一种意识,让他们觉得货物、安全以及舒适的生活都要依靠政府来获得,也让他们感知到政府的强大和对他们的友好态度。对于我们深入到如此偏远地区的原因,我们也作出了解释——因为我们要寻找一条更直接的道路,可以将商品送到他们的身边。在我们到家之前,没有人能够和他们交易,所以他们为我们提供了热情的帮助,以便让我们可以尽快回家。这样做对我们双方来说都是很有好处的。知识拓展

梅里韦瑟·刘易斯(1774—1809)

梅里韦瑟·刘易斯是美国探险家和军人。他出生在弗吉尼亚州,1795年参军,成为美国的一名正规军。1801年被任命为托马斯·杰弗逊的私人秘书,后被杰弗逊任命为路易斯安那州的州长。1809年死于一个小酒馆中,具体死亡原因至今是个谜。阅读思考

1.当刘易斯和其他人相聚的时候,他表现得非常高兴,这是为什么?

2.刘易斯向印第安人解释他这一次探险的原因时,是如实相告的吗?

3.和印第安人的谈判结束之后,刘易斯分发了一些礼物给他们。请问他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

4.对于刘易斯和印第安人所进行的谈判,你认为他所选择的方法是否正确?请说明你的理由。第3课地球上最壮观的景象

约翰·威斯利·鲍威尔

科罗拉多大峡谷是成千上万个峡谷集合体,是一个大型的峡谷群。同样,这个峡谷中的每一道峭壁都是由很多的峭壁所组成的峭壁群。所有的峭壁都形态各异,几乎没有重复的姿态。在大峡谷中,每一个小小的峡谷都可以称得上是美好的世界,像尼亚加拉大瀑布下的峡谷就有几千个,像约塞米蒂国家公园里的也有几千个。当所有这些峡谷都组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时,这简直是地球上最为壮观的景象。即使将华盛顿山脉海平面以下的地方都掀起填进大峡谷中,也不能让峡谷中的水从峭壁之中溢出。即使将蓝力奇山拔起来扔到大峡谷里,也不能将这个峡谷填满。

雨水和河流在大峡谷中进行鬼斧神工一般的雕刻,这片广阔的峡谷迷宫将科罗拉多河流过的高原劈成两半,而这峡谷迷宫也是水的杰作。每一条河流都在挖掘着属于自己的峡谷,就算是一条小溪也在开通自己的道路。当大雨来临时,细流精雕细琢地雕刻着峡谷,因为每一场雨只能刻出一点点。大雨间隔的时间很长,峡谷上空一年之中有绝大多数都是晴朗的天空。但是随着岁月流逝,大雨不断带来涓涓细流,在数个世纪的积累之中,它们完成了一个神奇的作品。

在峡谷中,冲蚀所带来的作用是广泛的,但它只能算是冲蚀给这个地区带来的改变中很小的一部分。在那些高山峻岭之间,被冲走的石块要比填满这座峡谷所需要的石块还多。这个地区因为冲蚀的作用几乎整体降低了一千多英尺,甚至在某些地区,超过三万英尺的岩石都被冲走了。这么算起来,就算是一个面积只有二十万平方英里的土地,平均也有六千英尺的地面被冲走。请大家都来想象一下:一个面积达到二十万平方英里的地区,它的厚度达到一英里,而云层中不断落下大雨,将这些岩石都击碎成细沙,小溪再将这些细沙都带走,送进河流,再通过科罗拉多河将它们送进大海。我们总以为是山脉之中氤氲的水雾形成了云朵,但事实上却是云朵雕琢了山脉。地球内部的地质力量将巨大的地块从海底托举出来,这种力量也让地球在不断改变。那些四处飘飞的云彩携带着暴雨,带着彩虹,用巨大的力量和高超的技巧,将山脉和峡谷都雕刻出来,并且制造出悬崖和彩虹搭配的绮丽景象。白云,它才是真正的艺术家。

冬天来临的时候,大峡谷更会凸显出一些出人意料的特点。黑色的片麻岩,条纹斑驳的石英岩,以及位于峭壁上的绿色砂岩,它们一起组成了壮美的红色石壁。石灰石高高耸立,它就在带状砂岩的山头上。冬天的白雪将这一切都覆盖起来,站在低处看去,这些岩石变化的部分似乎一直伸进了天空。在岩石和蔚蓝天空之间,甚至找不到任何缝隙。天空也是这个伟大景观的组成部分,在石壁的周围,它形成了一个宽大的圆顶棚,苍穹为大峡谷带来了蓝色的一抹。在这个宽阔无边的建筑之中,天与地成为一体。

到了雨季,白云就会到峡谷中来回游戏,它可以让峡谷产生另一种效果。云朵从一个峡谷蹿到另外一个峡谷中,迂回地奔走,它让整个天空都充满了动态和生机。这里的云朵和平原的不一样,在平原上,它们只会靠着风的推动朝着一个方向移动,而在大峡谷中,它们会沿着山间的小路走出多变的姿态。这么看来,这些小小的云朵似乎就像人似的,它们有自己的意愿和灵魂,而且每一朵云都在做着不一样的事情——它们就好像是各自有着各自的主意,只跟随自己内心之中的愿望而四处飘荡。在人们瑰丽的幻想世界里,白云是属于天空的。当它们来到峡谷中时,天空也会来到这里。云朵攀附着山崖,似乎是想将岩石都举到无边的天空中去,可是那天空没有尽头,它们只好将这些石壁不断扩大。

这个大峡谷的奇观,已经超越了语言可以描述的范畴。再丰富生动的文字,都会在大峡谷面前黯然失色。就算是将语言和图片结合起来,也无法完成这个艰难的任务。创造出大峡谷这个自然界中最壮观景象的,是多种多样而又千变万化的力量。这个伟大的奇观经过了人类无法想象的时间才完成,它所有精致的特征,都是由岁月的风雨精雕细琢而成的。如果你要描述它,就会像描述天空之中的繁星一样困难,也像描述由橡树、松树、杨树、山毛榉、菩提树、山楂树、郁金香、百合花、玫瑰花、蕨类、苔藓和地衣这些丰富的植物所组成的美丽的森林一样困难。而且在这大峡谷中,除了千变万化的岩石形态之外,还有丰富的色彩元素。在这里,岩石的颜色可以与天空的颜色相匹敌,大峡谷中有着彩虹一样丰富的色彩。但是,丰富的形态与色彩也无法概括出大峡谷非凡的特质,因为这里还是音乐的天堂。永不停息的河水发出雷鸣一般的咆哮声,暴风雨也在山崖上进行着演奏,它的表演意气风发,充满激情。当湛蓝的天空露出的时候,风雨又会变得轻柔低沉,吟唱着慢慢退去。伴随着美妙的音乐,潮水在不断涨落。当水流跳进岩石间,或者当它加入到巨大的瀑布中时,它会在峡谷之中形成激流,又奏出别样风格的曲调。大峡谷简直是一个歌唱的世界,无尽的音乐在河流中激荡,无穷的歌声在溪流中翻腾,无边的音符在流过岩石的溪流中浅吟低唱。当它们都聚合在一起时,一首旋律动人的交响乐就出现了。所有这些,都是水演奏的音乐,地球上坚硬的地基就是它最壮观的竖琴,天上的云朵通过暴风雨的强大与细雨的温柔,在这把竖琴上弹奏着它的曲子。

形态的雄伟,颜色的美丽,音乐的优美,它们在大峡谷中融合在一起。大峡谷的形态之美超越了任何山脉的壮观,颜色之美甚至可以媲美落日余晖的艳丽,而它的声音则跨越了雄浑的暴风雨,轻柔的小雨滴,以及那些不断奔腾着喷洒着水珠的泉水。但是,大峡谷所拥有的远不止这些,它还有一片广袤的土地。在比较平坦的山谷之上,可以驻扎一个国家。每时每刻,每周每月,你能看到的只是大峡谷的一小部分,就算用一年的时间来观察,也看不到它的全部。它的颜色在任何一个时刻都表现得丰富多彩,但是随着日升月落,它还会有繁复的变化。云朵飘过时,光影在山谷之中不断跳跃,季节用不断变化的色彩留下自己的足迹,这些都不是你一眼就可以看到的。有时候,它像是一个毫无变化的景致,只需要掀开它的面纱就能看得清清楚楚。但有时候,你只有在它的迷宫中跋涉,才会惊叹它壮丽的美。相对于阿尔卑斯山和喜马拉雅山,大峡谷更难被穿越,但是如果你的力量和勇气已经足够了,你就可以肩负使命,用一年的艰苦跋涉去尝试,也许你会了解到它独有的世界。知识拓展

约翰·威斯利·鲍威尔(1834—1902)

作为一名联邦战士,约翰·威斯利·鲍威尔曾经参与过内战。在南北战争中,他失去了自己的一条胳膊。即便如此,鲍威尔仍然成为第一个在科罗拉多河和大峡谷中的航行者和勘探者。

鲍威尔是一名地质学家。1869年,他在科罗拉多河进行了一次为期三个月的航行,这一次航行充满了各种不可预测的危险。他的资助者是史密斯索尼娅学院和国会,在他们的资助之下,鲍威尔带领着一支有十个人和四条船的队伍展开了探险。在进入峡谷之前,鲍威尔陷入了沉思,他把自己所面临的状况描述为:“一段等待完成的未知旅程,一条等待探索的未知河流。”探险队伍乘着小船来到了峡谷中,他们看到了湍急的河流、高高的瀑布以及危险而突出的岩石。在一次前进过程中,鲍威尔的探险队失散了。其中那些被艰险的河流吓坏了的人走上了陆地,可是他们却永远葬身在那里。而鲍威尔率领着剩下的一部分人继续在河流中战斗,他们幸存了下来,并且圆满地完成了这一次探险。

鲍威尔在后期还进行过其他的探险活动,他勘测了落基山脉和绿河的峡谷。在19世纪70年代,他还曾经指导联邦对西部公共领土进行地理勘测,以促进政府制订利用这些土地的计划。阅读思考

1.读了这篇文章后,你对作者所描述的大峡谷有了什么样的感受?

2.因为季节的变化,大峡谷产生了一些特殊的视觉奇观,请你找出它们分别是什么样的。

3.作者主要是通过视觉来写这篇文章的,但是还从其他的方面进行了描述,请指出。

4.对鲍威尔来说,这一次对大峡谷的探索意味着什么?第4课论 自 然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

自然,是一个适合喜剧也同样适合悲剧上演的舞台。对于那些健康的人来说,空气之中蕴藏着效力强大的补充能量。天空变得阴沉,我在暮色降临时从荒芜的田野雪地里穿过,脚踩在坑坑洼洼的道路上,脑海中没有任何要交好运的念头闪过。可是就在此时,一种极度的欢愉充盈着我的内心,让我快乐得简直要接近恐惧的边缘。同样,如果一个人抛弃自己所经历过的一切,行走在森林中,他会像蛇蜕皮一样获得重生,不管他正处于生命中的哪一个阶段,他都会像孩子一样单纯。因为在森林里,人们会获得永恒的青春。这里是上帝的花园,它被神圣而庄严的氛围所笼罩,欢乐的宴席在这里不会结束,客人们在这个园子里寻找乐趣,就算过去一千年他们也不会感到厌烦。在森林里,理智和信仰重新回到我的心中。在森林里,我不会承担任何生活的不幸,因为除了我的眼睛之外,自然几乎可以修补所有的耻辱和灾难。

站在空旷的土地上,我的身心在无忧无虑的空气里得到释放,它们飞升到一个无限的空间之中,所有卑贱的自私自利的想法都在这里消失不见。我变成了一个透明的眼睛:周围的一切好像都不存在一样,可是万物却都被纳入这个眼睛里,共同生命的暗流在我的全身不断涌动循环。我已经成为上帝的一部分,我是他的颗粒。最亲近的朋友的名字都变得陌生,在此时,是兄弟、朋友还是主仆对我们而言都微不足道。对于那些不受压抑的永恒的美,我的心中充满了无限热爱。在荒野之中,我找到了远比街道和村庄中更亲切的自然。这个宁静的自然中,从那远方的地平线上,人类看到了和他自己本性一样美好的事物。

从这田野和森林中,人们可以体会到的最大的快乐便是人类和自然植物之间神秘的联系。我并不是孤独的,也不是不受关注的,自然在向我点头微笑,我也向它们致意。树枝在风雨之中不断摇曳,这个景象让我感到既陌生又熟悉,我感到惊喜但却并非从未见过。那种感觉,就好像当我认为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公正、正确的时候,心中萌发出更为高尚的思想和更为美好的情感一样。

但是,我们可以确定这种喜悦的力量并非来自于自然,它来自于人们的内心深处,或者是人们的内心和自然的和谐统一共同促生了它。将这种喜悦努力地节制,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自然并不总是如此盛装打扮,相反地,昨天如同仙境一样焕发着芳香,闪烁着光芒,今天就会被忧伤的愁云笼罩。自然也会被精神的颜色所感染,对于一个正处于灾难中的人而言,他内心涌动的每一束火焰里都蕴藏着悲伤。就像一个刚刚和最爱的人生死离别的人,他会从自然之中感受到冷漠。对社会底层的贫穷者来说,他们头顶的天空也显得不那么壮观。知识拓展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1803—1882)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是美国著名的散文作家、思想家、诗人,1803年5月6日出生于美国的波士顿。他出生时,美国处于一片混沌之中,没有鲜明的政体,也没有统一的意识形态。一些人已经意识到当时的美国有一种新生力量的崛起,但是无人能够用语言清晰地表达出来。1837年,爱默生发表了一篇题为《美国学者》的演讲词,宣告了美国文学的独立。此文还抨击了美国社会的拜金主义,强调了人的价值,被称为美国文化的“独立宣言”。

爱默生具有非常高的表达天赋,他将这种优势运用在了散文、诗歌还有演讲上,成为美国文学史上被引用最多的作家之一。阅读思考

1.当爱默生站在自然的土地上,他的意识上升到了一个无限的空间里,他的心理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

2.什么是人们在荒野中可以体会到的最大的快乐?

3.在爱默生的描述中,一个人来到森林中并将自己曾经经历的一切都抛开,分析他所指的真实含义是什么?

4.爱默生在文中将自己描写成了一个透明的眼睛,你认为他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思想?第5课生 火

杰克·伦敦

天色刚刚放亮,天空一片灰暗,四周冷彻心扉。那个人沿着育空的主路行走,然后转向一边去,从高高的土坡爬上去之后,走上一条模糊而又人迹罕至的小路。他向东而去,穿越了一片宽阔的云杉林地。土坡非常陡峭,他不得不在顶上稍作休息,让自己喘口气。他顺便看了看自己的手表,发现时间已经到了九点钟。虽然天上万里无云,但是没有太阳,也没有要出太阳的迹象。这是晴朗的一天,虽然一切都被无形的薄雾笼罩着,让天色显示出一种微妙的阴暗,而这些只是因为没有太阳的关系。不过,这一切都没有让这个人感到不安,他已经习惯没有太阳了。距离他上一次看到太阳,似乎已经有好几天了,而且他知道还要再过几天,那个让人鼓舞的大火球才会出现在南方,虽然它只是从地平线向外窥探一下,就会迅速地从人们的视野中下沉消失。

这个人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来路。他看到一英里宽的育空河被三英尺厚的冰层覆盖着,在冰层的上面还有几英尺的积雪。周围是一片洁白的世界,在随着视线轻轻地浮动,这些积雪早就在冰冻期形成了。放眼望去,从北到南,除了一条深色的细线,其余都是无边无际的白色,那条线从一个遍布云杉的小岛一直蜿蜒至南方,又从那里盘旋到北方,消失在北方另一个长满云杉的小岛后面。这条深色的细线就是公路,是那条主干道,它向南延伸五百英里到契尔库特关、迪亚和盐水湖,向北延伸七十英里到道森,再向北一千英里到怒拉托,再延伸一千五百英里会到达白令海边的圣米歇尔。

这条延伸向远方的细线一样的道路,在这个看不见太阳的天空下延展,极度的寒冷和它所制造出来的奇异景象,都不能给他留下任何特别的印象。这并不是因为他已经习惯了这一切,他只是这片土地上的新来者,一个刚刚踏上这片土地的新人,这是他在这里度过的第一个冬天。他的问题是没有想象力,对于生活中的事物虽然反应机敏,但那只是对事物而不是其中包含的意义。华氏零下五十度,意味着冰点之下华氏八十多度(译者注:华氏温标规定32度是冰点)。这种事实带给他的感觉就是寒冷和不舒服,这就是全部的感受。可是这并不会让他开始思索自己作为一个恒温动物所具有的生物脆弱性,人类一般只能在一定冷热限度内才能生存,而他不会去思考关于不朽的话题和人类在宇宙中的定位问题。零下五十度的含义,就是刺骨的、让人受伤的寒冷,只有用手套、耳罩、鹿皮鞋和厚袜子,才可以让自己远离冻伤。对他来说,零下五十度就仅仅是零下五十度而已,他从未想过还会意味着其他的东西。

他转身继续向前,试探性地吐了一口唾沫。一声刺耳的爆炸声传来,把他吓了一跳。他又吐了一口,唾沫在没有落地之前又一次发出了爆裂的声音。现在,他知道唾沫会在零下五十度的雪地上爆裂,而且在空气中也会发生。毫无疑问,现在比零下五十度还要冷,虽然他不知道究竟有多冷。温度并不重要,他要去亨德森溪左边分岔的那个旧营地去,其他的伙伴已经在那里了。他们从印第安溪跨过裂谷而来,可是他却走了一条迂回的路。他想看看有没有可能在春天时从育空的小岛将圆木顺着溪流运出去。六点以前,他应该躲进帐篷里,没有错,因为那会儿天已经黑了,不过那些小伙子会在那里点一堆篝火,用热气腾腾的晚饭来抚慰自己。想到了午饭,他用手按了按夹克下面突出的一块东西,那是藏在他的衬衣下面的,用一块手绢包着,贴着他肌肤的一个圆饼。让它贴着他的身体,是圆饼不结冰的唯一方法。当他想到这些的时候,嘴角不由得露出一个微笑,那些圆饼都已经切开并且浸透了熏火腿的油,夹着一大片煎火腿,想到这些他就由衷地开心。

钻进了高大的云杉树林,沿着模糊的小路前进,这条路从上一次雪橇经过之后又掩盖了一英尺的雪。他很高兴自己并没有乘坐雪橇,这样可以轻装前进。事实上,他只有一顿用手绢包着的午饭,可是他对于寒冷却备感惊异。他一边断定天当然是冷的,一边用戴着手套的手摩擦着自己的鼻子和颧骨,因为他的鼻子似乎总是急切地伸进刺骨的空气中。

在这个人的脚边,一条狗跟随着他。这是一条很大的本地爱斯基摩狗,血统纯正的狼狗,浑身被灰色的皮毛覆盖着。无论是外表还是个性,这条狗都和它的兄弟野狼一样。这可怕的寒冷使狗都显得有点沮丧,因为它知道这不是赶路的时候。狗的直觉比人类的判断要准确真实,事实上现在的天气并不只是比零下五十度冷而已,甚至要比零下六七十度还要冷——此刻已经是零下七十五度。冰点是零上三十二度,也就是说此刻已经是冰点以下一百零七度。那条狗虽然并不懂得温度计是什么,可是在它的脑子里有比人类更为确切的对于温度的意识。野兽有自己的直觉,因为它受到了模糊但却充满了威胁力的恐惧的压制。它蹑手蹑脚地走到这个人的脚边,对于他每一个突兀的动作都投以急切询问的眼神,似乎在期待他快点进到营地中去,或者到什么地方寻求庇护,最好是可以生一堆火。这条狗已经知道什么是火,而且它希望有一堆火,实在不行也可以在雪下面挖一个洞,躲在里面可以让身上最后的暖意得到保留。

当这条狗呼吸的时候,冻结的湿气变成了一层漂亮的霜落在它的毛上,它的下颌、口、鼻子和睫毛都因为呼吸所产生的结晶而变成了白色。那个人的红色胡须也结霜了,并且显得更为牢固,每当他呼出一口温暖的湿气,霜就会结出更多的一层,最后变成冰。与此同时,这个人的嘴里还在咀嚼烟草,结冰的胡子紧紧粘在嘴唇上,让他吐出烟草汁的时候没有办法清理自己的下巴。最后的结果就是琥珀色坚固的冰胡子在他的下巴上慢慢积累,越来越长。假如他在此刻摔倒,那胡子就会被磕碎,就像玻璃一样变成一堆小碎片。可是他对于这个附加物似乎并不在意。在那个地区,所有嚼烟草的人都会有此经历,他也经历了两次寒潮,虽然他知道那两次并不像这一次这么冷,但是根据“六十英里”酒精温度计,他估算那两次也是在零下五十度和零下五十五度了。

穿过了几英里的森林之后,他继续越过一片广阔的平原,向下顺着一条结冰的小溪一直走去。这就是亨德森溪,这里离分岔口还有十英里的距离。他看看表,已经是上午十点钟了。他的行进速度是一小时四英里,也许到十二点半的时候他就可以到达分岔口了。到时候他想用午饭来作为这一次行动的庆祝。

那条狗紧随着他的脚步跳了下来,它的尾巴低垂着,显得有些沮丧。而这个人却无视它,只是顺着小溪一直朝前走去。雪橇经过后留下的辙印还清晰可见,后来落下的积雪足有二十英寸,盖住了上一次留下的滑槽。看来已经有一个月没有人顺着这条安静的溪流来回走动了。这个人稳步前进,心无挂碍。除了想到在分岔口吃午饭以及在六点钟到达营地和伙伴们会合之外,他似乎没有想别的。没有人和他交谈,就算有,他嘴上结冰的胡子也不允许他这么做。因此,他就继续嚼着烟草,重复着这个单调的动作,让琥珀色的胡子继续增长。

过了一会儿,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天气实在太冷了,这是他从未经历过的寒冷。他一边向前走一边用手套的背面摩擦自己的颧骨和鼻子。这个机械的动作来回重复着,他偶尔会换一下手,可是不管怎么摩擦,只要一停手,颧骨就会变得没有知觉,鼻子也会变得麻木。他觉得自己的脸颊上也要结冰了。当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难免有点苦闷和懊恼,因为他没有像朋友巴德一样在寒潮的时候戴一个鼻带。那是一种会从脸颊上勒过,同时保护脸颊的鼻带。不过这样也没有关系,脸冻一冻又能怎么样呢,虽然有点儿疼,但是也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大脑之中一片空白,但这个人的观察力依旧敏锐,他随时注意着小溪的变化,不管是弯曲还是回旋,或者是被木材堵塞的河道,他总是在注意落脚的地方。有一次,在从一个拐弯处经过的时候,他突然跳了起来,好像一匹受惊的马,他绕开本来要走的道路,顺着河道向后退了好几步。他很清楚这条小溪的冰已经到了溪底——在北极寒冷的冬天里,任何小溪都别想有水——但是他也知道泉水会从山脚流过来,会在雪层下面从小溪的冰上流过。就算是最寒冷的寒潮,也不能让这些泉水结冰,这一点他也清楚。同时,他也知道这泉水有多危险。它们是陷阱,在雪层的下面也许会有三英寸或三英尺深的水洼,在水洼的上面也许会覆盖半英寸厚的冰,而冰又被雪覆盖着。水层和冰层交替存在,如果有人不小心踩穿一层,他就会一直掉下去,严重的时候水会一直浸到他腰的部位。

这就是他为什么要惊恐地跳开的原因,因为他的脚感受到了弹性,他听到雪层下面冰的破裂声。在这种气温之下弄湿脚,意味着麻烦和危险。至少这会让他不得不停下来生火,在火光的保护之下光着双脚烤干自己的长袜和鹿皮鞋,时间也会被拖延。他站在岸边,研究着河床和两岸的情况,最后确认了从右边而来的水流。思考了一会儿,他摩擦着自己的两颊和鼻子,从左边绕了过去,小心翼翼地测试着每一个落脚点。当危险渐渐远离,他又开始嚼烟草,按照每小时四英里的速度前进了。

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几个类似的陷阱又出现了。通常如果下面藏着一个水洼,雪层就会下陷,并且会有砂糖一样的结晶,这就是危险的信号。而他又有一次靠近危险,因为怀疑前方有危险,所以他让狗走在前面,而那条狗却不愿意这么做,它只想跟在后面。那人便将狗推到前面,看着它飞快地从白色表面越过。突然之间,那条狗陷了下去,它挣扎了一会儿,跑到一边比较牢固的地方才站住脚。可是它的前腿已经湿了,挂在它身上的水也立刻变成了冰。它立刻就将这些冰舔掉,然后从雪地跳下来,又将脚趾间的冰舔掉。这是动物的一种本能,让冰留在那里会带来疼痛,它虽然不了解这一切,可是按照生命深处的神秘指示它做到了这一切。不过那个人是明白这一切的,他决定脱下右手的手套,帮助狗将一些冰拣出来。虽然手指裸露在外面还不到一分钟,他就惊讶地发现它们已经受到寒冷的侵袭变得麻木了。这个天气确实太冷了,他急忙将手套戴起来,并且不断用手猛击自己的前胸。

十二点到了,这也是一天中最明亮的时刻。但是,当太阳运行在冬天的轨道上,依旧在遥远的南方停留时,这里的地平线都不能被照耀得清晰。在亨德森溪边起伏的丘陵上,正午的晴空也没能让这个人的影子投射出来。到了十二点半的时候,他按照计划准时到达小溪的分岔处。对于自己能达到这个速度,他很高兴,如果继续保持的话,他一定可以在六点时和伙伴们会合。他将夹克和衬衫的扣子解开,拿出了午饭。这个动作用时没有超过十五秒,可就是这么简短的时间,他已经感到自己裸露的手指变得麻木了。他并没有立刻戴上手套,而是用手指在大腿上用力敲打了十多下。在一段白雪覆盖的圆木上坐下来,他开始享用午饭,可是手掌在腿上敲打所引起的疼痛在数秒之内就消失了,这也让他感到非常吃惊。他没有时间去咬一口圆饼,而是反复敲打着手指,然后将一只手戴上手套,留下另一只手来吃东西。他想要试着咬一口,结冰的胡子却挡住了食物,他忘记生一堆火让其解冻了。轻声嘲笑着自己的愚蠢的时候,他感到麻木已经占据了他露出的手指,他感到刚刚坐下的时候脚趾上传来的刺痛感也不见了。他不敢肯定脚趾是暖和了,还是麻木了,当他在鹿皮鞋里试着动了动脚趾之后,才知道它们确实是麻木了。

匆忙地将手套戴上之后,他的心里才开始有点儿恐惧。他不停地跺脚,让刺痛的感觉又重新回到双脚上。天气还是很冷,这就是他唯一的感受。那个从萨尔福尔溪来的人曾经告诉他这个地方会冷到什么程度,看来他说的是真话。可是当时他还嘲笑人家,这说明一个人万万不能凡事太肯定。那个家伙没有说谎,真的是太冷了!他来回地踱步,跺脚并甩动胳膊,直到身上感到有一丝暖意,他才拿出火柴准备生火。上一个春天,这里的水位很高,所以有很多干燥的树枝被积累下来,那变成了他的木柴。从一个小小的火苗开始,他认真地生火,很快一堆熊熊的火焰就燃烧起来。他脸上的冰化开了,并且在火光的保护下他吃完了圆饼。此时此刻,人类的智慧战胜了天气的寒冷。那条狗也很开心,它伸开四肢在火旁边取暖,但又保持着安全的距离以免自己被灼伤。

吃完东西之后,这个人又拿出烟斗,舒舒服服地抽了一斗烟。然后他又重新戴好手套,帽子上的耳罩也牢牢地罩住耳朵。他沿着左边的小溪分岔朝前走去。狗对于离开那堆火有点失望,它依依不舍地回头望着火堆。这个人似乎不惧怕寒冷,也许他的祖辈就对寒冷一无所惧。因为此时是真正的寒冷,已经到了冰点以下一百零七度的寒冷。而狗是知道的,它的祖辈也都知道,所以它继承了这些常识。狗知道在这种可怕的寒冷之中跑到外面去是不会有好处的,这种时候最应该做的就是挖个雪洞,舒服地躺在里面,等着一道云幕从外层空间之中被拉开,因为寒冷就是从那里而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狗和这人的关系并不亲密,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雇主和做苦工的奴隶,而它所能得到的安抚就是鞭子以及使用鞭子时候恐吓的声音。因此,狗并没有试图将自己的担心告诉这个人,对于这个人的感受它也不关心。它回头不舍地望着那堆火,它只是为自己感到难过。当那个人吹着口哨并伴随鞭打声叫狗的时候,这条狗只好追到他的脚边,跟着他朝前走。

这个人又开始嚼烟草了,所以他那琥珀色的胡子又开始增长起来。当他呼出那潮湿的气息时,他的胡须、眉毛和睫毛上又开始布满白色的结晶。在亨德森溪左边的分岔上,泉水似乎比别的地方要少,走了足有半个小时,这个人也没有发现泉水的迹象。但它并未消失,在一个迹象不明显、被柔软的白雪覆盖着的地方,他原本以为那里是坚固的,谁料居然是一个水洼。于是这个人毫无防备地掉了进去,虽然水不深,可是他膝盖以下还是被弄湿了。他只能挣扎着朝坚固的地方走去。

他感觉非常愤怒,不断诅咒着自己的坏运气。原本希望在六点钟的时候可以到达营地与伙伴们会合,现在看来必须要拖延一个多小时了,因为他不得不先生一堆火,把自己的鞋袜都烤干。他很清楚,在这样的低温环境之中他必须这么做。所以他只好走到岸边去,爬到顶上,钻进云杉树周围的小灌木丛中,找到一堆水位比较高的时候留下的木柴。虽然这些木柴大多是木棍和细树枝,不过其中也有一些树干和干草。他将比较粗的木头摆在雪地上,搭成一个架子,以免那些刚刚点燃的火苗被融化的雪水熄灭。他从口袋里拿出火柴和桦树皮,轻轻擦了一下,点燃一个火苗。这些东西比纸还易燃,他先将火苗放在木架上,然后朝着火焰扔了一把干草和细树枝。

他轻缓而仔细地添柴,对于自己的危险境地开始有深切的认识。火苗在逐渐增大,更大的树枝被扔进去。他蹲在那里,将树丛中被缠住的细树枝都抽出来,然后扔进火堆中。他知道自己不能疏忽,在这种零下七十五度的环境,自己的脚又被弄湿了,没有一个人能冒生火失败的危险。假如他的脚没有被打湿,就算是生火失败了,他也可以在路上奔跑个半英里,血液就会开始增速循环。但是现在是零下七十五度,打湿的脚正在结冰,要想让自己的双脚恢复温暖就不能仅仅通过跑步了,不管他跑得多快,湿漉漉的脚都会被冻成一个硬块。

对于目前的情况,这个人很清楚。萨尔福尔溪的那位前辈曾经在去年秋天的时候就已经给过他忠告,而他现在对于这个忠告充满感激。目前他的脚已经没有了任何感觉,为了尽快生火,他只能脱下手套,让手指暂时被冻得麻木。一小时四英里的行进速度让他的心脏将血液一直送到身体表面和肢体的顶端,可是当他一停下来,这个血液输送就会放缓。这寒冷似乎是从天空中来的,在地球不受保护的顶端肆虐,而他位于这个顶端之中,领教了这寒冷的力量。他身体中的血液已经开始退缩,他明白血液就是生命,在这一点上他和那条狗是一样的,血液和狗一样想要藏起来,将自己掩盖起来,以免受到这可怕寒冷的侵袭。如果他能继续保持以每小时四英里的速度前进,那他就能将血液输送到表面,不管它是否愿意。但是现在它退缩了,躲进他身体的最深处。在肢体的顶端,他已经感觉不到血液的流动了,他的脚因为已经潮湿了,所以开始结冰,手指露在外面已经没有知觉了,但万幸的是,还没有被冻住。他的鼻子和脸颊也开始不断地结着冰霜,全身的皮肤在失去血液支持后变得更加冷。

虽然脚趾、鼻子和脸颊结满冰霜,但是他已经变得安全,因为火燃烧起来了。他将和手指一样粗细的树枝不断扔进去,过了一会儿又添进和胳膊一样粗的树枝。他将自己的鞋袜都脱掉,在烤干它们的同时,他可以将裸露的双脚放在温暖的火边。当然,他要先用雪摩擦它们。火越烧越旺,他安全了,他突然想起萨尔福尔溪老前辈说过的话,不禁笑了起来。那个老头儿曾经很严肃地告诫他不能在零下五十度以下一个人行走于克朗代克。可是现在他做到了,他是一个意外,一个人出现在这里,并且挽救了自己。他想那些老人之中有一部分真像女人一样娇气。一个男人要有清醒的头脑,而他就具备这一点。只要是这样的男人,就可以独自穿行任何地区。不过他的脸颊和鼻子在以惊人的速度结着冰,他没想到手指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失去了任何感觉。当他想将手指握在一起去拿一根树枝的时候,发现它们已经了无生机,似乎已经逃离了他身体的管辖范围。当他碰触到一根树枝时,他不得不确认自己是否真的抓住了。他感觉自己和手指末端的联系已经快要消失了。

这都不可怕,因为有火,那噼噼啪啪燃烧着、跳跃着的火焰在向他证明着他是安全的。他将自己的鹿皮鞋解开鞋带,拍碎覆盖在鞋外面的一层冰,厚厚的德国长袜就像一副铁鞘一样包住他膝盖以下的部位。他发现鹿皮鞋的鞋带变得坚硬,好像在大火之中扭曲打结的钢条。他先是用自己麻木的手指使劲拉扯,但很快就发现这么做毫无用处,只好抽出那把带鞘的小刀。

可是,他还没有将鞋带割开,一个意外就发生了。这是他自己犯的错误,或者也可以称之为失误。火堆本不应该生在云杉树下的,最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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