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保产业R&D投入的绩效分析与制度支持发展报告(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6 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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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红梅

出版社: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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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保产业R&D投入的绩效分析与制度支持发展报告

上海市环保产业R&D投入的绩效分析与制度支持发展报告试读:

摘要

环保节能产业是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与广阔前景的新兴产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作为知识最有效的利用手段,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D活动是科技活动的基础和核心,是发展科学技术、实现技术创新的关键因素,在科学技术由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本报告通过对上海市环保产业及其R&D投入水平和绩效情况的调研,分析环保科技投入体系构成及环保科技投入衡量指标,分别研究上海市政府和企业在环保产业科技投入体制中的机理作用;选择近十年相关指标,构建数学模型,对上海市环保产业R&D投入绩效进行实证分析;与此同时,对比主要发达国家环保产业相关政策,分析上海市的政策效应,评价政策支持对上海市环保产业科技发展的绩效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促进上海市环保产业快速高效地发展。

关键词:环保产业,R&D投入,绩效评价

绪论

环境保护问题是当前我国发展经济的突出问题。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制订“十三五”规划之年,实现经济的成功转型至关重要。因此,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不断扩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范围,增强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意识,提高环境治理技术水平,促进环境保护产业改造升级,改善当前以问题为导向的环境保护状况。“十二五”期间,环保行业作为新兴的战略性产业之一得到了极大重视。环保产业是环境保护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是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支撑,它涉及技术、装备、产品、材料、工程、服务等各方面,与国民经济的很多行业具有全方位、多层次的关联作用。因此,发展环保产业不仅增加了污染治理能力,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条件,同时也带动了相关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就业机会,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然而,目前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依然存在许多问题,比如,总体创新能力不足,以企业为主体的环保技术创新体系不完善,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技术开发投入不足;一些核心技术尚未完全掌握,部分关键设备依靠进口;市场不规范,地方保护、低价低质恶性竞争现象仍然存在,轻污染治理、重建设、轻管理,设施运行达标率较低;结构不合理,企业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较低,环境服务业比重偏低,全方位服务体系尚未建立;政策机制不完善,有关环保产业的财税优惠政策激励力度有限,缺乏引导,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执行力,资金投入不足,企业融资难度大;等等。

上海市委和市政府坚持上海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经历了30年的发展,尤其是近十年的持续发展,上海环保产业呈现快速增长,产业规模扩张迅速。根据上海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市规模以上节能环保企业约有136家,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约390亿元,其中:节能环保制造业实现总产值359亿元,节能环保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31亿元,初步形成了包括技术研发、产品装备制造、产业服务、市场营销等领域的产业体系。近年来,上海市在水、气、声、固废监控与治理、节能环保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受损环境修复七个领域的专利申请量位居全国前五名。上海市政府最近十几年来环保投入不断增加,至2013年环保投入607.88亿元,相当于上海市GDP的2.81%。2014年环保投入占上海市GDP的3%。从上海市历年统计年鉴可以看出,1996~2013年环保投入逐年增加,自然保护区覆盖率明显上升(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1996~2013年间,上海市的环保投资从不到70亿元增加到600多亿元。可以发现,近20年来,上海市的发展是在与环境保护同步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且相比于整个上海市的GDP,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例也在逐年递增,近十年趋稳。具体趋势见图1。表1 上海市1996~2013年环保投入和自然保护区覆盖率数据来源:历年上海市统计年鉴。图1 上海市环保投资额及其占GDP比例

根据图1所示,环境保护投资呈指数增长趋势,而环境保护占GDP比例也在1996~2002年显著提升后,近十年基本稳定在3%左右。

随着环保产业专业分工的强化、环境工程治理任务的艰巨,对于环保产业的相关技术研发也变得日益重要。资料显示,2010年全年,上海市用于研究和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达477亿元,相当于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2.83%;2011年全年用于R&D经费支出为568亿元,相当于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2.9%;2012年全年用于R&D经费支出为635亿元,相当于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3.16%;2013年全年用于R&D经费支出为737亿元,相当于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3.4%;2014年全年用于R&D经费支出为831亿元,相当于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3.6%。由此可见,2010~2014年上海市R&D经费支出在全市GDP中的比重逐年提升,上海市对于R&D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具体变化趋势见图2。图2 2010~2014年上海市R&D经费支出及相当于上海市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在环保产业R&D投入方面,目前上海市面临新的压力:全社会R&D投入逐年增长,规模在进一步扩大;政府对环保产业R&D投入总额近年增长较快,然而占市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并没有增长,基本维持在2.8%左右;企业对环保R&D投入总额虽然也在逐年增长,但还没有成为全社会R&D投入的主体力量;缺乏一定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对环保R&D的投入,因此,企业积极性还不高;同时,投入绩效不高,没有达到投入的预期效果。随着环保产业R&D投入的增长,对企业在科技资源管理和产业投入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亟须强化环保产业科技资源全程管理观念。在环保产业R&D总量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引入科技资源全程管理理念,重视提高投入绩效。在R&D资金的投入中,需要强化全程管理,做到既重投入、又重产出,既重项目部署、又重绩效结果,推动研究成果的市场转换效率和转化绩效的提升。二是亟须通过培育科技成果产出,推动企业成为环保R&D投入的主要力量。三是在加大环保科技投入的同时,创新科研体制机制,加强科研基础能力和环保国际合作。因此,开展环保产业R&D投入的配置绩效分析和制度支持,将有助于提升上海市环保产业科技资源的投入产出效率,助推上海市环保产业的稳步快速发展。

当前,虽然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环境政策、环保治理和产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第三方监督体系,推动环保产业发展,但是,上海市环保产业依旧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比如:环保产业领域发展不均衡,在各类污染治理方面水平参差不齐;环保产业在技术研发、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等方面缺乏政府引导和市场竞争力,环保科技投入严重不足,不足以满足市场需求和产业规模需要,出现了技术储备不足和经验不足问题;环保产业第三方治理与监督管理协调问题,市场的公平竞争与诚信经营问题;等等一系列市场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问题。

上海市环保产业的发展,在建设上海“四个中心”的大背景下需要加快步伐。建立对环保产业R&D投入产出的评价体系,不仅是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本发展报告旨在通过对上海市环保产业R&D投入产出绩效进行评价,以提高R&D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上海市环保产业财政R&D投入绩效进行评估,提出财政引导机制,促进形成企业、社会风险资本等多渠道投入机制。同时,本发展报告还探讨了科学有效的R&D评价体系指标的构建方法、评价体系的研究方法和使用原则,针对上海市环保产业R&D投入政策的现状分析,对比发达国家政策给予的启示,对上海市未来环保产业发展政策提出建议。一上海市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一)环保产业发展现状

上海环保产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比较重要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环境的初期治理与环保产业需求阶段。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由于大量工业烟尘和大量工业废水所含重金属超标,导致城市污染越来越严重,人们的生活环境质量日益下降,农业生产等受到严重影响。这一系列影响引起了从中央到上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开始将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首要的重点问题着手进行处理。将工业企业的消烟除尘和重金属的污染作为治理的重点,从传统的城市管理服务事业开始了环境保护工作,并开始向更广的范围和领域扩展。这时上海市的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围绕在城市市政管理服务这一领域,虽然也相应涉及工程、产品、运营等其他主要产业要素,但是展开方式仍然是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事业方式开始的,还不具备产业的形态,但是对环境保护产品和技术服务的需求已经很明显,供给十分缺乏。

第二阶段——产业分工促进环保产业雏形渐成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前中期这一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开始转制,大量中小型民营企业开始出现,这使得原来以国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以事业方式开展的各项环境治理工作出现了变化,开始形成了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工程建设、科技咨询服务等明显的专业化分工特征。随着这些变化的出现,再与原有的城市市政管理服务相结合,新型的包含技术研发与科技咨询服务、污染治理工程、产品生产、资源回收利用、垄断化运营管理等多领域的环保产业开始形成。从内容特征上看,处于起步开始阶段的环保产业的发展主要局限于产品生产领域,这是由于此时的上海市在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方面的市场化水平较低,环保产业具有明显的产品主要性特点。

第三阶段——科技进步推动环保产业逐步完善阶段。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科技水平的进步,上海市的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和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而环境保护问题却日益凸显,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集中在四大领域(水、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开展,在相关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也得到了极大的拓展和延伸。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的开放,上海市环保产业在各个领域均实现了长足发展,产品规模逐步扩大,达到了5亿元的年产值。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乡镇企业开始兴起,随之,不少小型民营环保企业不断涌现。此时,上海市的环保产业市场仍然是以产品生产为主题,但环保产业的规模已经开始迅速增长,上海市的环保工程服务也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上海环境治理工程以苏州河治理为典型代表开始快速膨胀,本地环保市场的空间局限性开始凸显,大型工程企业开始寻求新的发展。如开始向外寻求发展,在长江三角洲等地区开拓市场。与此同时,与之相配套的运营服务也在快速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环保先进思想在整个社会广泛传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环境咨询、资源的再生循环利用,以及节能节水等的相关技术也开始参差不齐地涌现,它们共同构成了不断丰富发展的上海环保产业新领域。

第四阶段——第三方治理模式下的环保产业快速发展阶段。时至今日,上海市环保产业的产业范畴和规模仍然在持续地扩大,环保企业的数目也在不断增加,其触角已经遍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其中最显著的特征是,在上海市环保产业中服务型产业比重日益增加,其中设施运营和资源再生利用的技术服务的实力和市场份额均占重要地位,这在一定意义上意味着上海环保产业正处于向多样化的环保服务型产业转型的过渡阶段。2014年上海市政府率先提出了环境保护的第三方治理,并开始试点实施,目前已得到国家的认可并在全国推广,这将极大地促进专业环境保护与治理企业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产品生产与技术服务企业会更加成熟地快速发展。

2015年,上海市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已正式启动,该计划共设水、大气、土壤、固废、工业、农业农村、生态、循环经济8个专项领域和若干保障措施,安排232个项目,预计总投资1000亿元左右。质量目标计划在达到国家阶段性要求基础上争取更大的改善,空气中PM2.5浓度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20%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实现达标,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森林覆盖率达到15.5%;治理指标按国际先进水平衡量,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全部安全处置,主要行业污染排放标准与国际接轨;资源环境效率指标达到全国领先,全面完成国家节能减排指标,单位产值能耗和污染排放进一步明显下降。该计划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提出了通过理念创新推进装配式建筑、种养结合、可渗透路面、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等源头控制,通过技术创新突破石膏雨治理等难点问题,通过政策创新加快推动结构调整、河道治理等面上整治工作。因此,上海市环保产业将会获得更大的发展契机。(二)环境保护规划现状1.环境保护的综合规划(1)流程概览

上海市环境保护规划体系的制定有着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从20世纪60年代苏州河治理方案设计到80年代黄浦江综合治理规划,“十五”、“十一五”的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是上海环保规划体系发展迅速的阶段,紧接着是“十二五”和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目前上海市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已正式启动,此轮治理比前五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将以更大的力度、更快的速度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上海市环保规划局连续制定和实施了五年环保规划、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专题规划。五年环保规划包括综合环保规划和转型环保规划;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包括市、区三年行动计划和专题三年行动计划;专题规划包含区域、流域导向,问题、矛盾导向和创建类规划。

上海市环保规划的制定也可以从战略层面和技术层面分类。战略层面主要是由上海市政府及相应规划部门制定的长期和短期规划;技术层面主要包括大气、水、固废的专项规划、专题规划和领域专项规划。规划是为落实做导向,因此不能空有规划,虚以执行。因此,上海市制定了关于环保规划发展的路线图(见图3)。图3 上海市环保规划发展路线图

从图3可以看出,在总规划下建立远期目标及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推行短期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以及规划实施的措施和相对应的政府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配套的评价体系和指标,最后做出评估和总结。

随后,上海市又针对环境规划问题所出现的一系列缺陷,整理出了一系列对策:研究编制宏观战略规划,完善优化规划研究技术,形成环保规划合作平台,持续滚动推进规划工作(见图4)。图4 上海市环境规划解决对策

由图4可以看出从“十二五”到“十三五”的具体工作梳理和改进。上海市“十三五”环保规划已经提上日程。(2)最新规划方案

目前成熟的新规划是上海市第六轮环境保护三年规划,该规划指出了上海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发展方向和总体目标。到2017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全面完成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各项规划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初步建成,为2020年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上海市环保“十三五”规划将启动重大问题和基本思路专题研究,根据上海市政府的要求坚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加注重开门办规划、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生态环境、更加注重法制建设”,围绕“发展环境和条件、经济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社会发展和治理、优化空间布局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生态建设和能源资源保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共七大类70余项课题开展规划专题研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环境质量加快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现达标,污染相对严重水体大幅减少,重要水功能区主要水质达标率(扣除上游来水)达到60%。

——生态安全格局初步建立。生态红线体系全面实施,城市生态廊道系统初步形成,生态结构不断优化,自然生态更加和谐,城市环境更加优美,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15.5%,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污泥得到安全有效处置;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机组排放限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资源环境效率不断提高。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农药化肥施用强度下降10%,循环经济发展有所突破,资源回收和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上海市在进行综合规划的同时,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尤为重视。2014年10月,上海市政府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然后上海市环保局陆续出台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方案,并召开推进会,加快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2015年上海市政府印发关于上海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方案。方案下发各相关委、办、局,要求其结合该地区、部门和单位实际,认真按照规定执行,并在试点推进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和问题,由上海市环保局汇总验证并做好下一步的规划和预测。2.环境保护的分类规划(1)大气环保规划

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上海市委、市政府于1999年制订颁发了《关于加强本市环境保护和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了21世纪初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和任务,并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2013年9月12日,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气十条》),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这是继2013年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第二个环保行动计划)。《气十条》提出的具体目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下降2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行动计划以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为核心,深化拓展并加快落实能源、工业、交通、建设、农业、生活等六大领域的治理措施,大力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全面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的协同控制和减排。

按照上海市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以下简称《基本思路》)的初步设想,根据改善大气质量的要求,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完善总量指标评价指标,加强第三方监管和治理机构职能的执行,提出必要的有实质性的指标,倒逼经济转型。到2017年,上海市将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对VOCs建立监测防控体系,加强对排放环节、治理方法和效果等的排查,并对排查结果出具相应的排污收费准则、总量控制细则和环保管理方案等。将借鉴国外标准设定排放标准;将通过价格手段控制大气污染,除了实行碳交易,将对排放污染进行税收制度改革,税率将与污染程度相关。根据《基本思路》,上海市在“十三五”期间实施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对空气质量管理,让PM2.5年均浓度超标的程度缩小,力争在“十三五”末有所改善,提升上海市空气质量。(2)水环保规划

在水环境保护治理方面,《水十条》的推出给上海市水环境保护提供了大方向。目前上海市在水环境治理方面,首先是全面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如取缔“十小”企业,对化工、印染等“十大”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对水污染污染源处实施减排措施。其次,推动环保水污染治理转型升级,对使用地下水进行量和质的严格控制,提高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农业用水效率,对河流的水生态进行科学防护。再次,上海市水环境保护发挥市场作用,将水价、水污染处理费、排污费等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相结合,市场与政府共同激励水环境污染治理。(3)土壤环保规划

土壤污染防治的难题主要是健全法律法规、规范土壤治理标准、提高治理技术和配备土壤治理设备。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上海成立了首个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制定相关标准并提供技术服务等。将对农业土壤污染、不科学农业种植违反自然生长规律的土壤、污染场地和生活垃圾场进行整治修复。(4)固废环保规划

在固废污染防治方面,综合现有资源,以嘉定和老港两个基地为发展核心,构建覆盖上海市的工业固废服务体系。上海市发挥技术组合优势,积极开展对废物的物质能量循环利用,建成“三废合一”的固废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5)其他环保规划

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实施工业污染防治系统性路径,坚持源头控制、末端达标、严格执法的三步法指标,在控制污染源,污染输出达标,执法保障的同时,落实产业规划,及时调整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保障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前进。

在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坚持“农废物只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思想,将最新技术水平加入到农废物转化成生物能源中,让能源充分使用。建设无害化处理中心,加快创新实践步伐和创新技术推广与应用。

在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方面,加强林绿一体化建设和自然生态防护。推进松江、青西等公园建设和郊区林地建设。加大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和环保产业投入,推进第三方治理和监督体系,保障环保技术产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3.环境保护功能区规划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上海市结合自身实际,把自身定位为,在优化开发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市的资源禀赋、地理区位、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制定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以城市带动郊区经济发展、以郊区带动城市生态化的环境保护功能区划。

第一个是都市功能优化区。包括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等中心城区及宝山区、闵行区。该区域服务经济比较发达,人口密度较高,资源环境约束突出,环保设施比较滞后,城乡接合部地区基础更为薄弱,因此,环保的重点是加强区域内的环境保护设施、企业、技术的统筹协调,优化提升环境保护综合服务功能,促进环境改善和生活品质的提升。

第二个是新型城市化地区,包括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和奉贤区。该区域工业经济发展基础较好,城镇建设成效明显,因此,环境保护发展潜力较大,但公共服务和资源环境压力较重,环保产业面临转型升级,需要赋予环保企业更大的发展自主权。

第三个是综合生态发展区,即崇明县,由崇明、长兴、横沙三岛组成。该区域生态环境品质相对较高,对提升上海市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功能具有重要作用。然而,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其中长兴岛又是落实国家海洋战略的重要载体之一,需要一定的发展空间。因此,在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考验,要建设成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现代化综合生态岛,需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崇明三岛联动,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个是限制开发区域。这些区域分布在前面各个区域里,是具有较强生态保育价值和农业生产价值的区域,需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禁止开发区域是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区域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这些区域对维护城市生态安全至关重要,禁止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上海市规划局在进行功能区规划时,主要针对上海市空气质量功能、水环境功能、环境噪声标准使用、崇明三岛环境功能进行区划,定好各地区对于环保的执行标准,并按期执行。2011年上海市对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和水环境功能进行修订区划;2012年对环境噪声标准适用进行重新区划。各种功能区规划有利于相关部门和企业在进行相关领域的环境保护时有统一的标准可参照。(三)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现状1.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环境保护的公益性质和滞后效益决定了环保产业的发展必须具有较强的政策引导性,其稳定运行和快速发展必须依靠环保政策法规体系的指导和保障。除政府投资外,其他各类环保投资都具有较强的政策敏感性,环保政策法规的制定能够间接地引导并促进环保投资的增长。据相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我国政府为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共制定了200多项产业政策,其中强调产业管理的政策占了70%,经济技术政策占了30%。

进入21世纪,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和环境保护部等先后制定或修订了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律、法规20余项,特别是2011年印发的《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调动了社会各界进行环保投资的积极性。

2013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从产业资金、产业市场化进程以及环保产业政策执行等方面进一步指明了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方向。

2014年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了修订,从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对我国环境保护做了进一步的细致规划和要求,对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也被称为我国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环境保护法。

30多年的环境保护法规的不断完善,促进了环保产业政策的逐步出台,推动了我国环保产业体系的形成,积极、有效地促进了环保产业的发展,提高了环保产业的投入产出效率。2.上海市相关政策法规

上海市的大量法律法规中均涉及环保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1985年4月18日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1997年7月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工业企业节约能源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的《上海市工业企业节约能源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设备的淘汰标准,鼓励企业采用节约能源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新工艺,逐步改造并限制高耗能产品的生产。

1998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在2009年4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修订通过的《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加强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的监察工作,要求企业对单位职工进行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企业合理使用并节约资源,鼓励工业企业采用高效、节能的电动机、风机、锅炉、窑炉、泵类等设备,采用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以及先进的用能检测和控制等技术。

2000年10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开始实施《上海市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上海市宾馆、饭店、饮食店、盒饭供应点等使用一次性塑料饭盒的餐饮业单位,应当设置回收容器,清洁整理后予以回收,严禁任意丢弃。上海市范围内的车站、码头、机场以及国家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内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饭盒。暂行办法还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标准作了规定。

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条例中具体提出了对于植树造林等绿化工作做出杰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方式,有政府拨款、投资鼓励、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及公共绿地建设资金等方式。

2004年3月1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自2004年4月15日起施行,管理规定中对于禽畜牧场中对禽畜的无害化处理与再利用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1994年12月上海市颁布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1997年5月进行了修订,2005年10月再次修订。该条例设定了环保规划、区划和标准的制定,规定了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开始对水、大气、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制定了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法律责任。2009年12月,上海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条例指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投入,合理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采取措施推进上海市集约化供水进程,促进经济建设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协调发展。要求环保部门应当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需要,制定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要求。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要求。

201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在常务会议中通过《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方法》,于2013年3月1日施行。该方法针对上海市行政区域社会生活噪声进行防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噪声进行防治:从噪声源头进行控制,对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经营活动的控制,对公共场所噪声控制进行要求,对特定公共场所噪声提出控制要求,以及住宅小区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家庭娱乐活动、宠物噪声污染防治,装修噪声污染防治,学校噪声污染防治。对违反规定、侵权行为等进行资金处罚和行政处罚。

2013年10月18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年)》,提出细颗粒物(PM2.5)浓度五年下降20%的目标,并聚焦能源、工业、交通、城建、农业和社会生活六大领域,对33个方面187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具体的节点目标和责任单位。

2014年,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具体监督管理。市和区县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工作。市和区县公安、交通以及国家海事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机动车、船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市和区县建设、绿化市容、交通、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扬尘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市和区县财政、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教育、卫生、城管执法、气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条例。

2015年4月,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向县环保局、局属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在本市环保系统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的通知》、《关于发布<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若干应用解释>的通知》、《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行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贯彻实施<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青浦区范围内的制浆造纸等13个行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知》、《关于加强放射源移动探伤作业与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区(县)环保局辐射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等7个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在环保产业促进政策方面,相关政策较多,但都聚焦于环保产业中某一子行业上,或者虽然没有具体针对某一行业,但可以间接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且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具体措施方面,指导意见与具体措施都有,但并不十分全面。对于环保产业的支持还是注重于环保政策方面,没有明确地划分出环保科技投入以及环保科技投入政策。《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中包括诸多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产业及方向,如新能源产业等。2007年8月7日《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各个相关产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目标与实施措施,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市、区县两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和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并要“健全水资源使用、保护和其他敏感生态区域保护的支持政策,探索污染排放总量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研究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的措施。吸引和鼓励企业、社会增加对节能减排的投入”。要求严格执行绿色采购制度,提出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深化能源资源价格改革,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价格,推进燃气、水、电力价格改革”。第二十三条提出“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技术改造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在2010年12月20日修订的《上海市排水设施使用费征收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收费的计算方法与收费标准。2011年6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重新修订的《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中提出了征收加价水费,并规定了资金的使用途径。

随着环境保护活动的不断加强和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无论是国家还是上海市政府,都在对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并陆续颁布环境保护新法规。我国以《宪法》为依据构建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四)环保产品与服务的供需现状

环境保护产业是双向产业,不仅需要国家和政府的政策和方针支持驱动,环保产业自身的发展也能带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2014年5月国务院颁布《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指出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在2015年预计达到4.5万亿元,环境保护产业将成为一个主流产业、中间型产业和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上海市环保供给方主要包括环境产品和设备制造企业,环保技术、环保服务企业,绿色产品生产商等。当前占据主导地位的是环保技术设备和环保技术服务企业。上海市环保企业的研发投资来源不足,导致环保实际应用和商业转化程度比较低,企业在产品质量和技术创新能力方面相对发达国家比较落后。上海市环保产品的生产主要是水污染治理产品生产、空气污染治理产品生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品生产、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生产、辐射污染防护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品生产、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设备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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