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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9 11: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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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善增

出版社:上海市华文创意写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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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卷四)

正常人(卷四)试读:

作者简介

沈善增(1950—)浙江鄞县人。专业作家。上海市作家协会第五、六、七届理事。第六、七届小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代表作品有《正常人》等。

作品简介

《正常人》是正面表现市民阶层生活的小说,作者在海派文学脉系割裂几十年后,又以他独特的感知和书写能力,为我们呈现了一幅新的旧上海画卷。值得推崇的还有作者独特的笔触——集幽默、调侃、自嘲、戏谑于一身,读来妙趣横生欲罢不能。其自言自语式的行文,也显示出作者独特的气度。《正常人》为上海市作家协会理事暨小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沈善增的文学创作代表作。该书将兴奋点转移法结构、第一人称非认同性叙述用于长篇小说叙事,为《正常人》之首创。于上海话登上文学大雅之堂方面,也有重大贡献。在生动幽默反讽的叙述中,更可见作者长于思辨、着意终极关怀的艺术个性。

二十四

女人。

我看《第三帝国的兴亡》,特别注意到希特勒怕女人。

我怕女人吗?

念书时,我与好几个女生同过桌。虽然也划“三八线”,但我总很谦让。我跟女生同桌都相处得很好,然而我们之间从未发生过儿女私情。小学五年级,上体育课,一个女生从我手里抢走一只羽毛球,我扑上去夺,胳吱她,男女同学都围上来哄笑,我才知道自己犯规了。从此我再也没犯过规。直到我妻子之前,我没敢去触摸一个女人,哪怕她的手指。

也许因为我小时候评弹、沪剧、越剧听得太多。沪剧《庵堂相会》里,女人过桥要男的扶一扶,两个人你来我往要唱好几句。男女授受不亲,好长时间我一直以为是男女传染不清,大概男的女的手什么的一碰,身上就会起变化,就不清、不纯洁了。所幸的是像我这样来理解男女关系,在我们这代人中并不是绝无仅有的。我们厂的团支部书记,我进厂时她已经是两个男孩的妈妈,当年当学徒时,就曾很紧张地凑在她师傅(女)的耳朵上说,师傅,师傅,我老怕的,跟男人坐在一条板凳上,会不会生小孩?比起这位团支书来,我踏上社会时显然要成熟多了,这也许跟我是个男的有关系。我在某一天忽然明白,在男女问题上发生任何坏事,责任无可推卸地总在男的身上,所以“不调戏妇女”要写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里。我理解的“调戏”,就是跟女的嬉皮笑脸,打打闹闹。不仅如此,就是让坏女人引诱上钩的男人也为人所不齿,他的下场就是“活捉张三郎”。还有单相思对男的来说也是件很可耻的事。戏里、评弹里,患相思病的少女都招人爱怜,并且结局十有八九很完满,杜丽娘死了还能活过来;但得单相思的男人,多数是高衙内之流的纨绔子弟,鼻子上要画一块粉白。《西厢记》里的张君瑞不能算单相思,但在王实甫笔下这角色不过是个“末”,生旦净末丑,排行第四,只比丑角稍强一点,总不是个替大丈夫争脸的英雄吧?宋江杀惜,武松杀嫂,吴汉杀妻,或者赵匡胤千里送京娘,王金龙风尘救苏三,柳毅传书纳龙女,方卿中魁戏恶姑,在我国历史上顶天立地的男人,文的武的群星灿烂。我单身一人离家去闯天下时,对女人的感性经验虽一无所有,理性知识却是一套又一套。当然没有那么条理分明,但真正是“溶化在血液中,落实在行动上”。怪不得洪流他们都称我为“老夫子”,不大敢在我面前提女人的事。对女人,我就像长期当编辑的动笔写小说,眼高手低。到后来,我竟至于觉得自己有点怕起来。

女人。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我也许可以说,小学四年级时我本来就能有一段浪漫史,结果让我糟蹋了。我每天要到对门一个同学家去参加温课小组,他有个念六年级的姐姐,长得像个大人,很丰满,辫子又粗又黑。一天,她用炭笔临摹一张宣传画,画一个包头巾、扎围兜的农村妇女在撒稻谷,也跟她一样圆脸大眼睛,我觉得她画得像极了。也许我这天围着她看她画图转得太勤,临走时她塞给我一张小纸条,神秘地关照我一定要到家才能看。我跑到垃圾箱边就打开纸条来看,而且旁边还有另一个同学。纸条上写着:“你很聪明,我们交个朋友好吗?”我和那同学都快活地大笑起来。交朋友就是“结拜兄弟”,一个大人想跟我一个小孩“结拜兄弟”,这事情太希奇了。过了一两个月,她母亲到小学里来,我正很有礼貌地叫应她,她却对我把脸一沉:“你这小孩怎么这么坏?他姐姐没考进中学,你就叫她‘加里敦(家里等)大学’,‘加里敦大学’,你就那么聪明?你再这样我告诉你老师去。”我被训得瞠目结舌。我哪里知道什么“加里敦大学”?是她女儿自己说的,说考不上中学就读“加里敦大学”。我说:“不是我,你可以去问他姐姐!”她说:“就是他姐姐告诉我的。”这下我更糊涂了,于是就连那张条子一起记住了。

到农场后,我亲眼看见一个叫“小黑皮”的男人栽在女人手里。他是社会青年里出类拔萃的一个,我们进场时他就是八小队的政治队长,是“蛇皮”里绝无仅有的当官的。别的男社青不是穿得流里流气,大翻领红线裤,就是弄得邋里邋遢,一件榨得出四两油的老棉袄往身上一披,腰里扎一根草绳。他总是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卡其学生装,戴一顶浅蓝色的海军帽,蹬一双白色田径鞋。他还是连队足球队的左边锋,闲来也能吹吹口琴,就是“眼镜蛇”也敬他三分。有一天他突然萎了,下着帐门一个人在里面呆了一天,吃饭也不见他出来。原来他给我们小队的一个女社青写了封求爱信,她把信在女伴中公开传阅。那女的模样长得很周正,我内心里本来对她评分很高,认为她有一种端庄美,想不到做出事来那么不端庄。从此我替“小黑皮”吸取了教训,立誓不留一点文字把柄在女的手中。在那方面我是动足了脑筋。我曾想对一位女性表达爱慕之情,就在借给她的书中夹进一张狭长的纸条,上书鲁迅的诗:“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訚故园。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我是把鲁迅诗中的比喻义翻作原意,这样诗的解释就变为:我的心没法逃避爱神的箭,这里边昏昏闷闷像雷雨前。我的痴情你还不知道,我会象爱国一样爱你到老。我承认要从诗里领会到这么一层意思,是需要相当才智的,但如果她没有那样的一份聪明,又怎能够得上做我的终身伴侣呢?反正我不能再往前跨一步。这样的“情诗”,哪怕她贴到南京路的橱窗里去,也于我无损。习惯成自然,后来我想在信里写几句私房话,笔尖上也流不出来。妻子对我这点最为不满,说我给她的信换个名字可以寄给任何人。天地良心,我的情书比《两地书》感情色彩要浓烈多了。我在跟她热恋时,出差途中每天一封信,每信三、四张信笺,密密麻麻,旅程中事无巨细都加以汇报,真正的挥汗如雨,笔耕不辍。临了还咬咬牙关写上个“KY”(英文Kiss You的缩写,是我动身前跟她约定了的)。她还要抱怨,说我还算是写小说的,真是!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女人的认识还是有所加深。我发现任何年轻的女子到某一天总会发出光彩来。从某个角度或瞬间看去,她会显得楚楚动人。我还发现女人一结婚两颊立刻会红熟,腰往下塌,像在枝头挂不住的苹果。我又发现怀孕的妇女最耐看,表情安详,心满意足,心平气和,通体笼罩着一层圣洁的光辉。我最大的发现是了解到女人的感情方式与男人不大相同。一天,两个炊事班的女生在宅墙边一面晒太阳一面议论超假未归的食堂女出纳,言辞之刻薄,叫偶尔经过的我听了害怕。正巧女出纳这时背着包提着网袋向这边走来。那两个女生看见,老远奔过去从她手中抢过包袋,又蹦又跳,又叫又笑,像动画片里的小白兔和小毛猴。我不禁惊讶万分。我对这件事想了又想,最后认定那两个女生并非两面三刀。女人就是这样,感情比男的夸张一倍。我连带想起五小队的“小阿姨”,初中里是共青团员,学生会副主席,文革中是大时鸣钟一带“五朵金花”之一,女阿飞里“一只鼎”。连里开她批判会,她检讨书一口气念了二十分钟。搞文艺会演,她在他们小队的表演唱《不忘阶级苦》里领舞,霎时间叫眼泪像下雷阵雨似地哗哗地淌下来。我本来一直以为这女人是女人里的精怪,到那时我才有些明白,也许她的演技在女人中并不能算怎么的高不可攀。

我可以自豪地说,在农场里我没有谈过一个女朋友。除了从理论上认识到早恋对我事业、对上调的危害外,更重要的是连队里没有哪个女性能叫我一见钟情。这样,更有利于我在对异性关系方面表现我的纯洁与清高。我几乎不踏进女寝室的门坎,有事要找郑国梅等,就把她叫到门口来说几句。后来我当了连队政宣组副组长,到女寝室去向小队通讯员收稿子也这样。在农场的最后一年,我听到小队里女生有意见,认为我脱离群众,跟她们的关系太疏远。为了改善形象,我到女寝室里去深入了一次。我选择的女寝室里面住着两个小队长。她们热情地款待我,第一句话就是,今天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我坐了约摸半小时,这半小时实在漫长。没有话。平时她们到我寝室里来,我拿新写的诗征求她们意见,还是有话可说的,这会儿话题不知躲哪里去了。她们搬出饼干筒来给我吃这个吃那个,我尽量显出吃得津津有味。但她们怎么能把零食藏得那么久呢?我们从上海回来至多一星期就“共产”共完了。我最受不了的是那股异香。我总觉得那香水是洒在痰孟里解溲味的,结果比臭气还叫人反胃。我真弄不懂那些七0届的男生,瞅空子就往女寝室里钻,在那里又唱又闹,在这股怪味的熏陶下,何乐之有?好不容易出得门来,我展开双臂长长地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此后,我就再也没有到女寝室去作过客,并且促使古书记宣布一项规定,男生晚上到女宿舍串门,九点之前必须离开。

就在这样的背景上,庄丽出现了。当我在县知青文艺创作学习班上见到她那双梦幻般的眼睛时,我在心里说,女人,她真是一个女人!

那天下午四点,我穿上不久前新买的湖灰色涤棉长袖衬衫,开始了我在崇明岛的四年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穿越三个农场的远征,目标——庄丽。这回我一点也不自欺欺人。这主意是在那天上午棉田锄草时突然想到的,一想到我就被它控制住了,糊里糊涂砍伤了两棵棉株。但处于这种被控制的眩晕中是多么地舒服啊,就像蛋被孵在母鸡毛茸茸的翅膀下。为什么我不能去看她呢?去看她就像去看一片优美的风景。既然她是高中生,我是初中生,我不可能越过年龄界限去追求她,我对她只是怀着一种很纯洁的友情,而且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包括她,那我为什么不让自己的心得到一次这样的享受?我微微眯起眼睛,睫毛间一片鲜亮的玫瑰红。其实我不用眯起眼睛,她就能从碧绿的棉株间向我走来,披着鲜乳般温馨的阳光。我豁然开朗。一个人的一生中,没有恒常的幸福。幸福就像一株植物,萌芽、拔节、开花、结果。人生的每一个时期,幸福都向人展示她独特的丰采。童年时代就应该天真活泼、无忧无虑。我看我的童年,背着“宪兵父亲”的沉重包袱,穿着“重振门庭”的大头铁鞋,架着大智若愚的近视眼镜,套着“老嘎”的紧箍圈,我的黄金时代在哪里?展望不久的将来,我总要恋爱结婚,生儿育女,像崇明人说的“造了房子讨娘子,讨了娘子生儿子,生了儿子造房子,造了房子……”,进入那个人生职责的轮回圈。现在,我还处在那个圈外,我正享受着人生一段非常短促的快乐与自由。我不能再像小时候那么傻,一心只盼望早日长大。李大钊说:“世间最可宝贵的就是‘今’,最易丧失的也是‘今’。”我要抓住“今”。到明天,她有男朋友了,或者我有女朋友了,哪怕我们都很希望保持这种纯粹的友谊,它也必然要渐渐地枯萎。花开总有花落时,惜红何如赶花期。去,为什么不去?如果把人生划成几段,小时候是童话时代,现在是诗的时代,以后谈恋爱、立业成家是小说时代,再下去日复一日就是流水账时代。人在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活法。天真只能在童话时代天真,到诗与小说时代天真就要被人看低,遭人欺负,到老了再天真就是十三点。如今我活在诗的时代不浪漫奔放一下,明朝我又会懊悔不已。诗的时代,就像上海的春秋天,好时光稍纵即逝。去,为什么不去?

其实,这主意在我肚子里至少孕育了半年。

年初,这期创作学习班里的关大姐到我们连来。关大姐是我肚里这么叫她,如果当面称呼她会生气,因为她长得老相,像个山东大娘。关大姐来不是为了看我,而是被她同寝室的女生拉着作伴来看一个女同学的。进了我们连,她想起我跟她说过我们连紧靠场部,就找出通讯录来看,我居然就在此地,她便有种一箭双雕的喜悦。这晚我们聊得很愉快。她是个消息灵通人士,知道许多同班学员的近况,包括庄丽。她到庄丽那里去过,她们离得不远,庄丽回去后当了赤脚医生,跟庄丽同一农场的小童也调到场部小书店当了个经理兼营业员。告辞关大姐回来,我像喝了浓茶一样兴奋,学习班的一幕幕异常生动地在眼前叠现,而且都是有声电影。估计时间已过零点,看来不消耗点精神这一夜都要被白白烧掉。我打开电筒,趴在枕头上,往活页簿上写诗。其时我正在看《裴多菲诗选》,我就依照他的歌谣叠句方式写,题目叫《因为我们是年轻人》。

第二天一早出工前我把诗交给了关大姐,两个月后收到她的一封信。她说这首诗她很喜欢,就夹在枕头边的一本书里,后来让别人发现,竟争相传抄,现在已传遍整个连队,正向外队蔓延。“因为我们是年轻人”,在他们连里成了句口头语,许多人想见见我这个诗人。她建议我将这首诗投到报社去,并给学习班的每一个同窗寄一份去。我没有照她的建议办,那里面似乎有点东西我舍不得拿去发表或随便送人。我很想给庄丽寄一份去。我把信封也写好了,结果没敢寄。只怕她与关大姐之外的同窗遇见,说起此事,她会以为我有“司马昭之心”,女人的心思都说比头发还细,比雷达还敏感。又隔了几个月,我的正儿八经的创作诗见报,在诗歌方面我再不比她矮一截。我期望着天赐良机,让我能看到那双脉脉流波的眼睛向我投来景慕的一瞥。

老天爷不给我提供这样的机会,我自己创造!

我上路了。

我称它为一次闪电式的滚雪球旅行,行程是这样安排的:当晚先乘车到红旗农场场部找小于,在那里住一宵,第二天拉他一起去毗邻的五星农场关大姐那儿,中午赶到新民农场场部小书店小童那儿吃饭,下午去看庄丽,傍晚乘车回连队。旅程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曲折。我赶到长途汽车站不见一个候车的人。我自觉行走速度比平时至少加快了二成,怎么搞的?怎么搞的?红日已经西沉,把站牌照得像金子般的耀眼。我把站牌摇了又摇,第一次深感到没表的痛苦。好不容易见到公路上有个农民模样的青年骑车而来,我迎上去老远就问讯:“末班车过去了吗?”“过去了吧。”“不是五点半吗?”“现在几点了?”他在我面前一擦而过。完了。现在我面前只有两条路,一条打道回府,一条顺着公路走到头,走到小于那里去。走去!我想,红旗农场是个几千人的小场,到那儿不会比踅回去更远,怕什么?我努力使自己精神振作起来,但脑子里总是浮现出杜甫的两句诗:“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为了战胜杜甫,我唱起了“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我刚跨过河上的水闸,离车站不过百米来远,只听见背后“吱——”的一声,一看,末班车刚靠站,几个人背着大包小包从车上下来。我回身拼命地奔了几十步,眼看着汽车“砰”地关门起动。我站在路边向司机直招手,司机回赠我一头一脸的土灰。这回我是真正知道末班车开过去了。我恨那个骑车人,无冤无仇地凭什么捉弄我?后来想想,也许他说“现在几点了”只是个一般疑问句,他跟我一样没表,是我自己把它理解为反诘句了。但这是不是命运在暗示我,叫我趁早死了去旅行的心。管它呢?我想,“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不谋一下谁知道命运是什么意思?我继续前进,也不唱歌了。既然下定决心一条道上走到黑,重要的就是保持体力,像被埋在地下坑道里的人一样。肚子已经提前在叫了。走了好久看到一座松柏搭成的牌楼,上面正中有两块红底白字的木牌,上书“旗”“农”,掉了“红”“场”。我对命运说,哼,多此一举,你吓不倒我!走啊走。走生路感觉上特别地长,到场部天已墨黑。大院里几排平房差不多都黑灯瞎火的,只有第二排顶头一间从白纸糊满的玻璃窗里透出亮光来。我叩开门,原来是场广播台。女广播员回答说:“小于回上海休假去了,还没回来。”我闭了闭眼。命运命运,你太小心眼了!我挖出服务证,说:“我是从外场来的,是他的好朋友,今天晚上能不能让我在场部招待所住一夜?”她说:“我现在跑不开,你进来坐一会,等广播结束了我给你安排。”广播结束要到九点。我轻轻地撸撸胃,今夜看来要对不起你了。不多会儿,又有人来敲门。女广播员对来人说:“你来正好,你带他去招待所。他是来找小于的,小于还没回来。”“小于?”那人说,“他回来了,在寝室里。”“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没见他人。”“末班车刚到。”“他怎么不明天回来?”“他说场休天回来车、船太挤。”我已经跳起来,第一件事是默默地向命运女神请求原谅。

找到小于不啻是云开日出,他敲开食堂门为我买来了饭菜,在火油炉上煮得滚烫,又往汤里倒进了大量的鲜辣粉,吃得我汗流浃背。尽管天热,还是热汤热饭吃了舒服。洗脚的时候,命运女神又对我扮了个鬼脸。临出门前,为了漂亮,我在脚上套了双新的锦纶丝夹底的纱袜,不知什么时候袜头上磨出了个洞。本来我穿水陆两栖塑料凉鞋是从来不穿袜子的。心疼袜子倒还在其次,明天叫我穿什么去见庄丽?我两脚泡在热水里出了会神。小于也许以为我在尽情享受消除疲劳的快感,其实我是在同虚荣心作斗争。最后我的理性得胜。我把袜子往裤子的后贴袋里一塞,决心不再另买一双。

小于真是个大好人。尽管他刚从上海回来,原计划在场里好好歇一天,把箱子里的衣服翻出来晒晒霉,但还是答应陪我去旅行。第二天五点半我们就起了床,要实现我的全部计划非那么赶早不可。七点钟我们已经登上了“红旗”与“五星”两个农场交界处的拱桥。从桥上望去是白茫茫的一片湖泊。我在诗里写到那个湖,湖面上蒙着一层轻纱似的薄雾。小于不无歉意地说,如果没有雾,湖面是很辽阔、很壮观的,有时凑巧还能看到仙鹤,不过对此他只是耳闻。我连忙安慰他,这样也很好看。我有点对不起他,跟他撒了个小谎,说此行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亲眼见识见识那片湖。否则我们不用起那么早,可以搭班车到五星农场去。但搭班车最早要九点才能到,那天我们到关大姐所在的果园连才八点二十分。关大姐见到我们突然降临喜出望外。我怕她热情过头,见面便说,中午我们要赶到新民农场去。关大姐说,为啥这么急?你写信跟她们约好了吗?我说,没有。那就在这里玩一天吧,关大姐说,新民农场你下次可以从水闸乘车直接去。我说,下次不一定再有这样的机会。而且我的目的就是要大家一起聚一聚,我们聚在一起不容易。关大姐说,那在这里吃了中饭再走。我说,时间怕来不及,还要去看庄丽。要是小童不在呢?关大姐说。小于说,“新民”场广播台我也有人认识,解决顿饭问题不大。关大姐说,场部医院我也有同学,那就去吧,不过实在太急促了。我笑着说,这就叫闪电式。关大姐出去张罗,一会儿回来说,已经查了时刻表,十点零五分有往“新民”场部的班车。她又对小于说,你们还来得晚了一步,连里的人上镇的上镇,回上海的回上海,差不多都走空了。大部分人要过了中午才回来。许多人要听你唱歌,上次我回来一说他们都起劲得不得了,再三怂恿我写信请你来。你今天来了,但是没法安排。小于说,这两天我扁桃腺发炎,本来就不能唱。我见关大姐不提起我的诗,心里有些不平,我也可以算是她写信请来的嘛。我说,我的诗很想请小于谱个曲。小于问,什么诗?关大姐就从枕头边的书中抽出那张诗笺来。小于看了一遍,说,诗写得很好,谱曲有点难度,我要带回去仔细琢磨琢磨。我向关大姐讨了纸笔,给小于抄了一份,又给庄丽和小童各抄了一份。正抄着,关大姐引来了我的两个崇拜者。一个就是跟关大姐一起上我们连来的女生。另一个姓伍,这姓很少见,一记就记住了。小伍在充分肯定我的诗作的前提下,跟我探讨格律问题。他问我为什么最后一句不依旧用“因为我们是年轻人”,而用“因为我们是有志的年轻人”。我说这是为了把调子翻上去,更上一层楼。他认为用“因为我们是年轻人,/因为我们是年轻人!”的叠句,甚至排成马雅可夫斯基式的楼梯,气势更大,更强烈。倘不是惦着庄丽,我很愿意跟他深入探讨。

九点三刻我就催大家动身。还有二十分钟呢,关大姐说,离站最多只有五分钟的路。我说,我们可以慢慢地逛过去。而且站牌上明明写着前后五分钟都算是准点的,还得考虑到司机的表是不是对准了北京时间。我们顺利抵达“新民”场部,小童居然在。她见到我们,赶紧把小店打烊,拿着两只钢精锅子去给我们买饭买菜。我说,吃了饭我们就到庄丽那边去。小童说,不急,我打个电话把她叫来,就不知她在不在。吃罢饭,小童还没去打电话的意思,我又催她。她说,我已经叫别人代打了。这么重要的事怎么能处理得这么草率?难道我从昨天傍晚四点出发,跑破了一双袜子,是冲你来的吗?我又忍耐了半个多小时,正想提出无论如何要去见一见庄丽,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我透过小童挡在门口的背脊,听到了庄丽那甜润的嗓音:“什么事呀?”我的心尖上一颤,像一滴水“咚——”地滴进瓶口里。我又看到了那双期待已久的明眸。我按捺住不让自己表现得太兴奋。那双眼睛,被我在想象中描慕了千百次,并没有因此减弱一丝魅力。从那茂密的睫毛下闪出的光波,像纯净透明的音乐和声。“啊,这么多人。”她快活地将两只手握在胸前,好像准备唱歌似的。我又有新的发现。我发现她一对深深的酒靥是又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张脸上有两双眼睛,怪不得那么熠熠生辉。我至此不想再说什么,我只想像观赏一幅世界名画似地静静地端详她,爱看多久就多久。因为这样,我更大声热烈地说话。我们不知怎的排起年龄来。小于与关大姐最大,都属狗,小童属猪,庄丽属牛,我最小,属虎。“呀,你只比我大一岁?”庄丽笑道:“我早读一年书,小学又是五年制,所以我六七届高中只相当于六六届初中生的年龄。”“你只比我大一岁!”我又情不自禁地重复道。我说不清心中是什么感受,我只觉得这是此行最大的收获,这一切像是冥冥中早就安排好的。我不是说在这一刻就决定爱她了。在农场我决不谈恋爱。我是个理智很坚强的人,哪怕在眩晕的时刻,我的理智依然相当清醒。“你只比我大一岁!”

上调以后,我才正式决定从谈恋爱角度对庄丽进行试探。我先去找关大姐,然后由她带我上庄丽家去。我的借口是要写一部反映农场知青生活的小说,向她们搜集素材。我一进庄丽的家就留意观察,捕捉到的信息并非对我很有利。她家的居住条件虽然并不比我家好到哪里——正屋是新式里弄房子朝南的一间三层阁;楼梯下还有朝北的七、八平方米一小间是庄丽的卧室。她的父母看上去都很年轻,保养得很好,看气质都像是知识分子。我无论何时上她家去,他们总能端出一盒糖果与一只苹果或桔子什么的来招待我,这让我感觉到阶级的差异。但是这点差异还不足以摧毁我的自信心,相反倒能刺激出一点我的冒险精神。于是我撇开关大姐独自上她家去。只跟她单独谈了一回,我突然收到她的一封来信。那天我正做夜班,中午醒来见到她的信。我很支持你写反映农场生活的小说,她写道,但是,我觉得你应该首先把本职工作做好。你说你的理想是将来搞写作,这点我不大同意。我是主张干一行爱一行的。连队要我当卫生员,我很怕见血,但我还是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现在上调了要我当教师,我并不喜欢教学生,现在的学生很调皮,但我还是下决心要热爱这项工作,干好这项工作。我们应该踏踏实实地做好一颗螺丝钉。读罢信我睡意顿消。一股类似愤懑的情绪在我胸腔中回荡,但并不是恨她。被一个我希望她爱慕我的女性批评,这事态是很严重的。我反正豁出去了,我要是驳不倒她,事情也算是完了。我披衣起床,奋笔疾书,一口气写了八张信纸。我的中心论点是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实现自己的理想完全是正当的。写完读一遍,觉得措词很愤激,有的地方有为刘少奇的观点翻案的嫌疑。但我不想把它改得冠冕堂皇。改得像社论一样,就显不出我把她当作知音的热忱。考虑再三,我在信末添上一句:“阅后请务必将原信退回,并直告你的意见。盼回信。”这办法万无一失,比请她阅后烧毁更保险。三天后,我收到她厚厚的回信。回信中将近百分之九十是我的去信,她的信只有薄薄的一张。“读了你的信,我一时说不出什么意见。这个问题是需要认真思索的,并主要通过我们今后的实践来探讨。欢迎你经常来玩。”我把这短简揣摩了几遍,最后理解为我打赢了这一仗。“认真思索”云云,无非体面的撤退。既然欢迎,我就经常去吧。

以后我平均一个月上她家去一次。开始还准备些借口,后来发现准备也是白准备,也就干脆免了。我没有发现她对我冷淡,也没有发现对我更为热情,这叫我始终不敢突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我怕糊里糊涂地向纵深推进,结果落入“单相思”的陷阱。如果我恋爱的第一战役就是个“单相思”,将会对我今后的生活带来严重的阴影,甚至会造成变态心理。有几次我在上她家的电车上向上苍析祷,如果我今天去能有所突破,请您让面前坐着的那个人在我下车前下车。我的祈祷常常能如愿以偿,但对我采取行动毫无帮助。我并非没有机会。冬天有时她让我坐到她的朝北小间里去,夏天有时我俩每人各端张小凳坐到小晒台上去。但我始终鼓不起勇气向她当面吐露真情,她的眼睛有股叫人不敢亵渎的魔力。求爱信我是绝对不写的,这是原则,哪怕她在我心目中是多么地纯洁与高尚。而且我也写不来情书,今天也写不来。我也许能替朋友或替小说中的人物起草一封情书,叫我写签上我的名字的情书可不行。我的名字必须保持一种庄严,它不能向任何人露出一点献殷勤的媚态。这比档案还要紧,这是“风骨”。我一直在突破口边徘徊,我还有一层也许很特殊的顾虑:如果不捅破那层窗户纸,我们之间纯洁的同志关系就可以永远地保持下去。当然她结婚后我要主动避嫌,但哪一天我想见她,我就能堂堂正正毫无愧色地去见她。如果捅破了那层纸而不成功,我这一辈子就再也没脸去见她。为了保留有朝一日我想见她就能见她的权利,我必须三思而行。

这一天终于到来了。那个周末我上她家去,他们一家人围着八仙桌亲切地在吃饭。她身边坐着个白面书生,一看就比我俊气得多。她弟弟亲热地叫他“哥哥”,她父母热情地给他挟菜。好不容易挨到他们把饭吃完,我跟庄丽说了几句要借一本书的话,然后匆匆告辞。我一点也没失态,这点我知道。我对自己说,我早知道有这样的结局,幸亏我以前没有造次。

以后我就没上她家去。她解决了她的问题,我也要抓紧解决我的问题,青春对我是很宝贵的。因为怀旧去看她,这是年老后的余兴节目。半年后,我突然收到她的一封信,说是她弟弟喜爱写作,希望能得到我的辅导。接信后我的心思又活络起来,是不是她的朋友吹掉了?第二天晚上,我就上她家去。她在朝北小间里接待我。我一见她烫了头发,心就凉了半截。姑娘家剪去辨子烫头发,这是结婚的前兆。我说:“你更像个老师了。”她淡淡一笑,“你说我烫了头发?每天起来梳辫子很麻烦,不过我还是喜欢梳辫子的样子。”她并不去叫她弟弟来见我,我有意问了两次,她到前楼去转了一圈,回来说,他怕生,以后再说吧。这天我跟她聊了两个小时。我总觉得自己的预感不错,但是,她的发式让我心寒。我已经忍到了这一步,可不要前功尽弃。是她先谈了朋友,如果她要跟我谈朋友,她应该会想办法把那件事先澄清了。也许她对男朋友小有不满,她要在我们两者之间作个比较。我可不是让人随便拿去跟谁作比较的。我希望哪个女人对我一见倾心,我身上有那么多突出的优点,值得女人一见倾心的。强扭的瓜不甜。我不食嗟来之食。美貌算什么,美貌我只要能远远欣赏就够了。一个有十分美貌但自恃美貌,一个只有七分姿容却能对我衷心佩服,我宁愿选择后者。我对庄丽看看,你不主动表明心迹,我不会傻乎乎地来上你的圈套。这天晚上就让我这么对付过去了。我是个强理智型的人。

理智也有暂时松懈的时候。八三年,我乘车经过虹口区工人文化宫,忽然想到她的学校就离那儿不远。我非常强烈地想去看看她。我对自己说,我这并不是对妻子的不忠。我没有任何邪念,我去看她,就像看一件青春时期的纪念物,那里面凝结着我一段美好的时光。车开过了两站,我下定决心跳下车,这回放纵一下情感了!我记起阿爷说过,一个吝啬鬼看见自己的儿子在外面花天酒地,他决计自己也去享乐一下,出城门看见一个烘山芋摊,他挖出铜板买了大大的两只烘山芋,吃得欢天喜地。我乘回两站去,找到了那所中学。一打听她还在,这么多年了她倒没有调动工作。我进去时她正在上课,我坐在她的办公桌前等她。玻璃台板下压着没有画的年历与课程表,没有她或她家人、孩子的照片。下课铃响后五分钟,她才被男男女女几个学生拥着走进办公室来。她没有看见我,只顾对付着学生叽叽喳喳的问话。她的嗓音有些喑哑。她的脸上没有出现明显的皱纹,但显然少了些什么。后来我看出来了,皮肤少了光泽,那双眼睛里少了流转动人的神采。她终于看见了我,一下子没有认出我来:“你是——”我对她笑了笑。“啊呀,是你呀!”她欢快地叫起来。两手又合到胸前,只是一手拿着备课本,一手拿着粉笔盒,不能像唱歌似地优雅地轻握在一起。但在这一瞬间我看到了十多年前像露珠一般鲜亮的她。同时,我发现她腮帮松弛了,两酒靥也变浅了,鼻尖上似乎有一点点黑黑的毛孔,好像跟东伊人的鼻尖有些相似。我觉得我找到了一个句号,为我,也为她。不管这句号如何让人感到局促、武断,但有了句号句子就完整了。人为地不添个句号上去,只显出我们自己的脆弱或矫揉造作。

我跟她没说上几句,上课铃就响了。我自然不会再坐等她一节课,十年前我会的。

二十五

女人。

她穿着长袖汗衫(袖管捋到肘部)与平脚裤向我们走来。我愣了一下。奇怪的是我并没有反感。在家里我还从来没见过母亲和妹妹穿着平脚裤的样子。她的两条大腿圆滚滚、黑黝黝的很壮实。

那天从她家出来,小岑说,看她在男的面前那么随便,大概是有男朋友了。我说,看她一心想考大学,好像又不像。我心里想,天确实太热,我的汗衫已贴在前胸与后背上水淋淋地近乎透明。而且,各家有各家的习惯,她父母也在屋里坐着,似乎处之泰然。我还不能因此判定她家缺乏教养,我不是因为吃东西发出响声曾被人认为缺少家教吗?

那晚我真是格外地宽宏大度。

这也许跟她家阳台下的苏州河水不无关系。

她让我们坐在阳台上。苏州河水那股沤烂的草腥味源源不断地涌来。它也许使我想到冬夜农场水泥打场上覆盖着一阵薄霜的稻草垛,想到投进积肥坑里去的绒球、小花、杂草。这种既意味着生命又意味着腐烂的自然的气息,使一切脱离实际的理想色彩变得很幼稚可笑。

她问小岑,你怎么今天想到来的?考上大学就忘了老朋友了,快两年了吧?

小岑向她介绍我:这是我的一个朋友,写小说的,在上海滩很有名气,他的小说在全国各地许多杂志上发表过。现在他要写一篇反映医院题材的小说,想来向你请教。

半个小时前,我和小岑在外滩散步。防洪墙边被一对对情侣占得几乎没有空隙。平时我不上这儿来,它使一个超过晚恋年龄的单身汉感受到世俗幸福的巨大的压力。你在那里走,总会觉得迎面遭遇的目光都在怜悯或嘲笑你。同时你又知道这完全是你的心理作用。你顶不住了,你已然开始心理变态。但这回是我把小岑引到那儿去的,它有利于我把话题引到我的个人问题上。

她说:“医院有什么好写呀?护士是高级老妈子,比当佣人还要龌龊。医生也比当工人辛苦得多,工资不比工人高,奖金又少。医院里的人都想往外调,最好能调到工厂医务室去,人又轻松,钱又多,责任又小。现在人都讲实惠。”

我含笑打量着她。她的一双眼睛不大,但很灵活,这就使她说话时的样子比乍见面的印象更显得可爱。她不是瞥见一眼就叫我心尖上发颤的女人,但她的五官应该说长得很俊俏,也耐看。她的肤色呈浅黑色,我还是很欣赏这种健康的肤色。离开农场有七、八年了,我对女人那种白得像面粉似的肤色已不那么反感,但我更喜欢浅黑色皮肤蕴含的淳朴的风韵。她的下巴方方正正的,显出一种坚毅的美。对这种女性的坚毅美,我不很欣赏,但我很欣赏她说话的爽脆。

我说:“在工厂医务室里做的大概很想往医院里调吧?地段医院的想往大医院调,对不对?”

她说:“这倒也是,其实真是想不穿。”“人很难说想得穿想不穿,”我说,“你要是真想穿了,也不用钻在小房间里温什么功课,考什么大学。读大学不带薪,毕业后又是全国分配。听说现在有的家长就让自己的子女考中专不考大学,你说你是不是想得穿呢?”

她对我微微一笑。苏州河上响起拖驳“卜卜卜卜”的马达声,远处有人在喇叭里喊:“三号慢一点,慢一点,二号往里档靠,靠里档……”等这一阵喧闹过去了,她说:“青年人嘛,总还要有点上进心。但是你们写小说只欢喜写光明面,大家有多少实际想法你们是不写的。”

我说:“我就是想写得实际一点,所以来找你聊聊。”

小岑说:“今天就不谈小说,下次再说,你功课温得怎样了?”

我再见到她已经隔了将近一个月,这天小岑来约我一起上医院去找她。其间,小岑又找了过去跟他们一起在区工人俱乐部诗歌组里混过的两个朋友,他们都不清楚她到底有没有对象。小岑说,只要你对她印象还不错,就再接触接触怕什么?我再陪你一次,以后你就单独行动了!

她在外宾病房。看来她的人缘不错,跟门卫说是找她,他也不打内线电话,就挥挥手让我们进去了。外宾病房另有一道门,里外都要用钥匙开。门外还有一道铁栅门,门旁有电铃。按规定非医护人员是不得入内的,但她说过,晚上没人来管。因此我们进门时有种偷越国境的快感。进了门就是一大间休息室,铺着地毯,配置着成套的沙发与很稀罕的二十二吋彩电。我们到时是八点半,病员已经进房间去睡了。那时是淡季,一共两个病员。一个是日本老太婆,到中国来用中医针灸治疗关节炎。一个是作为外宾对待的国内的高干,刚动了前列腺手术,夜班护士仍配备了两个,医生历来是由总值班医师兼带的。另一名护士见她有客来就跑去洗澡了.我们坐在沙发上,吹着电风扇,随手翻翻外文画报,觉得比在她家里要自在快活多了。那天她刚打听到高考的分数,数学考砸了,历史也不理想,看来前景渺茫,她很有些懊丧。这情形正有利于我施展口才。我启发她看到护士工作对搞创作的极为有利的一面。我雄辩地向她指出,她是身在宝山不识宝。只有把自己的工作视作观察生活的窗口,这样八小时才不成其为负担而成其为乐趣,这样生活才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人的惰性使他天然地把职业劳动看成是一种负担,而很难设想把一天的三分之一看成纯粹付出的人会生活得幸福。要幸福不在于调换工作,很难说世界上有一种十全十美永远不会叫人厌倦的职业,重要的是调换对工作的看法。她脸上一点点像开了笑颇。十点半,我们不得不告辞了。我说,今天主要是我谈,来不及听你谈,下回再来听你的。她告诉我她的排班推算方法。小岑对我说,老兄,我看苗头差不多了。我要他继续探听她到底有没有男朋友,同时恳切希望他不要急于引退,帮我敲敲边鼓。

以后两个月我这方面进展神速。首先要归功于小岑的热心。为了造成声势,他把原来俱乐部诗歌组里的文友,男的女的一个又一个给我引见,同时向他们说明战略意图,由他部署、指挥了一次又一次的大兵团作战。到十月底,我们这群人已经组织了两次集体郊游活动,又为了庆祝我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一篇一千五百字的散文而在小岑家举行了一次酒宴。我拿出十五元钱来买酒菜,八〇年这笔钱还不算是个小数目。这也可以说是我有生以来对爱情作出的最大一笔投资。十五元钱也有鸡有肉而且每人能摊上一只二两左右的大闸蟹。酒宴上那些男士们频频使用双关语。我看她的脸红得厉害,皮肤似乎胀满胀圆了,下巴的线条也柔和了许多。她的酒量本来据说是很不错的。

酒宴后的两天是星期日,她跟我约好了下午上我家来。她背着一只军绿色的帆布书包,上面还有红漆剥落的“韶山留念”四个字。我与她坐在南窗下,中间隔着一张假红木的桌几,书包就放在那茶几上。十二年前阿爷阿娘就是坐在这个位子上,对我说,好的,坏事可以变好事,阿爷阿娘希望早点看见你抱儿子。窗敞开着,南风吹在后颈上轻柔宜人。我希望阿爷阿娘在天有灵能助我一臂之力,他们的骨灰盒就在原来放佛像的阁板上,我觉得到他们照片上的眼睛慈爱地注视着我。这毕竟是我活了三十岁第一次开口要向一个女的讨终身。她是来谈构思的。构思很快就谈完了,我觉得她也有些心不在焉。沉默了片刻,我提起心说:“下个星期天去看桂花,我们两个,到桂林公园,好吗?”

她垂下眼睑,不吭声。沉默不是坏事,我想,至少说明她无法回避了。“好不好?”“下星期天不行,”她说,“我家里有事。”“那么再下个星期天呢?”“我……我老怕的。”“你怕什么?”我笑笑,面颊上肉有些重,“怎么啦?”“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这个意思。”“你是什么意思?”

无谓的狡黠。“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她咽了口唾液,好像喉咙很干,我想对她说茶几上有茶,幽默不起来。“你是不是想,想跟我谈朋友?”“是的,我确实是想……”“我一直怕这一点。”她的头沉得更低,不看我,看着自己放在膝盖上的手,“我有朋友了。我跟他已经有三年。”“呃——”我说。

我听见胸腔深处透出一阵冷笑,我的煞神……“横挑竖拣,拣个跷脚烂眼。”我就怕“单相思”,结果费尽心机还是落到这口陷阱里。我是早有预感,就在酒宴上那批朋友的人为的哄笑中与她碰杯时,我的心总觉得有一角被一条棉线牵着。我想我的煞星不会那么轻易地放过我,事情发展得太顺当了。但我不是容易被击倒的。我想起苏联的《普通心理学》中写到,感情的品质不在于它表面的热烈度,而在于它化为行动的内驱力。我要让她在一个男子的处变不惊的沉着镇定面前趴下。“呃——”我说。“你没有想到吗?”她用眼角匆匆地向我一瞥。“没有想到。”“我想你应该是能看出来的。”“我没看出来,”我忽然想到她话里可能还有另一层意思,“我要是察觉你已经有朋友,是绝不会向你作这种表示的。”“请你原谅。我感到你很好……”“没什么。既然这样,我们就保持一般的朋友关系吧。我想我能处理好这一点。”“我也希望这样。我希望仍然像过去一样,不要有影响……”她又咽了口唾液,“其实,我跟他已经没有什么感情了,但是没办法,断不掉了。”

我警觉起来。“为什么断不掉?你想断怎么会断不掉呢?”“你不要问了,”她对我凄然一笑,“确实是断不掉。我们也算是青梅竹马。毕竟谈了三年。”

又耍花招了!好吧,让我来装下戆吧。“你这话是自相矛盾的。既然你现在想到青梅竹马,还有三年的交情,就不能说跟他没有感情了。真跟他没有感情,你就不可能这么说。”“是的,我是矛盾的。”她在苦恼时显得更妩媚,“应该说不是对他没有一点感情……但我一年前就想跟他断过,断不掉。很痛苦……”“为什么呢?”“他坚决不同意。他对我哭。我看他这么伤心受不了。”“我决不会对一个女的去哭。”我将身子往椅背上仰靠上去,“我决不会这样做,哪怕我再爱她。”

她向我转过脸来。“男的都不是轻易会哭的,”她说,“我不喜欢那种动不动掉眼泪的男人。他不是那种男人,所以我觉得对不起他。他待我应该说是很不错的。”“哪你为什么要跟他吹呢?”“他不理解我。他没有上进心,变得越来越庸俗了。他反对我去考大学。在他看来我在外宾病房当护士已经很不错了。他说,你不要不知足,工作多么轻松,这不是一般人能进得去的。我参加区里诗歌组活动,单位里排节目,学写小说,他都反对。他对我管头管脚。他只要我将来做个贤妻良母。”

我心惝恍。我也只要她将来做个贤妻良母。“你把你的想法跟他说了吗?”“说了,有什么用呢?”她笑了笑,“跟他吵一吵,他放宽些,慢慢又来你耳边唠叨。他总是说,你到外面去寻寻看,像我这样的男人很不错了,天下男人都是一样的。”

他说的倒是大实话。“那你现在怎么办呢?”“有啥办法?算了。”她说,“一年前,业余中学里有个男的拼命追求我。他对我说,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你不应该跟这样的人过一辈子,我一定要把你夺过来!”“那个男的几岁?”“跟我一样年龄,属猴子的。”“所以他敢这么说,换了我决不会这么说。”

她又看了我一眼,似瞟似瞋。然后她低头望着自己的手指,像是把本来要说的话忘记了。

我一下子觉得自己气量太小。但是,现在不是仿徨的时候,当务之急是要从泥淖里走出来,出淤泥而不染。“我不敢轻易地给人下结论,说某人庸俗。”我说,“我看小说《公开的情书》,最反感的就是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说,你应该毫不留恋地跟那个庸俗的人分手,你跟我的结合才是真正的爱情,才是符合道德的。这篇小说文字很美,也很有激情,但正因为这样,它迷惑住了我们,以为它宣扬的就是真理。它宣扬的是尼采的超人意识。我反对超人哲学。我认为超人是一种对别人施加侵犯与奴役的名义。你有什么权利说别人是庸俗,有什么办法证明自己是超人?一个真正高尚的人,应该是要求自己为别人作出牺牲,而不是要求别人为自己作出牺牲。现在谈恋爱,发生三角关系,经常能听到这样一句话:‘爱情是自私的!’好像非常理直气壮。声明自己是自私的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呢?这一点任何人都有资格声明。自私决不会成为一种道德。道德总是要提倡些什么或要人克制些什么。提倡的东西总是人本性中所缺少的,而要克制的东西人本性中又太多。古时候有副对联:‘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自古无完人。’‘孝’是提倡的,所以论‘心’,‘淫’是要克制的,所以论‘迹’。自私是要克制的,现在打出来作为一面旗帜,其实是很可笑的。而指责别人庸俗,比起宣布自己自私,还要显得虚伪。”“照你说就没有庸俗了,不能讲人家庸俗了?”“庸俗当然是有的,庸俗本来的意思就是指大多数。大多数人总是随大流的,只有少数人有追求。所以庸俗首先应该对自己说,要求自己不要庸俗。你不能容忍你的男朋友庸俗也是可以的,因为你们要共同生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两个人志不同道不合就不可能幸福。但作为一个第三者,他没有权利去攻击情敌的庸俗。这个结论只有你自己去得出。”“结论当然是我自己得出的,但他为什么不可以支持我的观点?事实总是事实,真理只有一条。”“话是不错,事实、真理,但实际上真理不是那么可以找到的。你们两个人的矛盾,你认为他庸俗,他认为你不切实际,旁边人很难说谁是真理。”“那么他不说什么庸俗不庸俗,他就说爱我,对我感情很深呢?”“感情深不深只有你能衡量。你的男朋友当初追求你的时候我想感情也很真诚,也很热烈。他听到你要想同他分手,痛哭流涕,你自己也承认这点打动了你。问题是你们在一起相处的日子太长了,感情不新鲜了,慢慢地冷却了,所以当有个人热烈地来追求你……”“不,我不是见异思迁的人。那个人追求我,我从一开始就拒绝他,从来没有答应过他。我想跟他断确实是感到他变得庸俗了,共同语言越来越少……”“我不是来指责你,”我说,“我已经说过,你完全有权利进行选择,哪怕说不出道理,感情上有时候是讲不出多少理由的,我既不劝你断,也不劝你不要断,我只想从旁观者的立场客观地来帮你分析一下。我的意见是,都不该勉强。实在没有感情,不要勉强自己跟他好下去。决定要好下去,就应该想办法消除疙瘩,不要抱着没有办法得过且过的态度。我不是说他没有责任。他反对你上大学,调工作,也许有他的理由,但他没有耐心地来说服你。我估计他还怕你读书去或者去参加一些活动,跟别的男的接触多了会飞掉……”“是的,他有这种想法。”“他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人不可能十全十美。他不会写诗,写小说,不喜欢文艺,这也是正常的。但他不应该来限制你的活动。人总希奇他得不到的东西,越得不到越希奇。我看你到底不是想靠写诗、写小说吃饭,只不过是想使自己的精神生活丰富一点。它不是你生活中第一位重要的东西。他限制你,你反抗,这样它就变成第一位重要了,你就觉得非要搬开他这块绊脚石不可。如果他让你自由活动,而且还非常支持,主动为你创造一些条件,你从他身上得不到的精神满足能在别人身上得到,你就不会想到要摆脱他,也不会觉得他缺少文化修养,相反你会相当感激他,会为他自豪。”“你说得很对,”她抬起头来,脸色开朗多了。女的都是吃花功的,我稍一捧她,她就乖乖就范了。我已经成功地完成了角色转换,使自己的形象在她心目中毫不受损,甚至更加高大。但这又有什么意思呢?从此我们就要行同陌路,咫尺天涯。我可以成功地扮演她的师长,但不能成为她的情人。我需要的是为自己觅一个妻子,而不是找一个女学生!我不能赢得女人的爱而不是尊敬吗?“这有什么办法呢?”她在问。“我劝你跟他开诚布公地谈一次。”我继续进入我的角色,“你就把我对你说的道理告诉他。你先向他表明你的心迹,你对他是有感情的,不会变心的,让他吃颗定心丸。然后你告诉他不要做蠢事伤害感情。”“他不会听的。他这个人主观性很强。”“他凶不凶?”“不凶,你为什么问这个?”“我觉得你有些怕他。”“我不怕他,他不凶,但很艮,不会改变的。你跟他发火也没用。他不跟你吵,软拖。弄到后来总是我让步。”“所以你这次就不要发火。发火是虚弱的表现。你也跟他来软功。俗话说,稻柴好缚硬柴,硬柴不好缚稻柴。一次不行,就说两次,两次不行三次。女的应该比男的更柔,更有韧性。凭他对你的感情,我相信他会听的。你也可以把我介绍给他,我来对他说。”“我自己来说。我听你的话,去试试看。”她神色自然地面向着我,“你能这样,我也放心了。”

我显得很坦然地笑了笑:“我毕竟要比你大五、六岁,我不会像那个男的那样冲动,感情用事。”

临走前她说:“我希望以后我来跟你学习写作你不要拒绝我,我是真心想跟你学学。”

我说:“好的。”

我回头瞅了一眼那只高高在上的供着阿爷阿娘骨灰盒的阁板,我似乎听见他们在对我播头叹气,哎,教来曲子唱不响……

你这老兄啊!

两天后小岑听完我原原本本说了事情的经过,沉吟片刻,突然叫了起来。你这老兄,她不是明明白白表示要跟她男朋友断了来跟你好么?怎么关键时刻你打退堂鼓了呢?你真是太窝囊了,她是多么失望!

我怎么窝囊呢?我说,我当然知道她是这个意思(其实我是在他这么说了以后才敢肯定),但我不想介入到这漩涡里去。跟她的男朋友相比,我的条件要优越一点,但是,世界上比我条件优越的男人有的是,要是以后她又碰到一个各方面比我更好的人呢?

小岑说,你要是这样想你就不要谈朋友结婚了。谈恋爱挑对方条件好是人之常情,结婚以后情况就变了。轧姘头、闹离婚毕竟是少数,而且轧姘头找的不一定比家里的条件好。

我说,我总觉得这样做要受惩罚的。如果对方条件比我好,我敢于同他争一争。这样争来的女的,她看重我的是我本身的优点而不是身外之物。

小岑说,你老兄又比她男朋友优越在哪里,你还不是在厂里三班倒做工人吗?她看中你能写小说,有才华,这还不是你的身内之物?

我说,才华也还不能完全算是身内之物。也许她以为写小说今后能够怎么怎么,我知道这话是很难说的。写小说不像画家,达到一定的水平可以不断地复制。他今天画一只这样的鸡,明天还可以照样画一只,十年、二十年后他照样不变画出来也许更值钱。作家不能把写过的小说再写一遍。今年我能发表作品,明年、后年就也许一篇也发不出。就算她喜欢的是文学本身,很可能是因为她隔着一段距离,雾里看花,有种神秘感。哪一天她对文学的兴趣淡薄了呢?人总想得到得不到的东西,一旦到手又厾厾掼掼不珍惜了。(厾:音如do,动词。丢,扔。见《简明吴方言词典》第110页。)人都是有缺点的。今天她用她的男朋友的缺点来比我的优点,明天她也可能用我的缺点去比他的优点。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我是受不了的。

小岑说,你说的道理也有。青梅竹马,又谈了三年,谁知道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只要你能够想得开就好了。

我说,这有什么可以想不开呢?

没法再往下讨论了。没有人可以和我讨论。我找不到一个人去讨论。我,一个人,讨论。

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内心深处,说……,说……,像很钝的锯齿,折磨着我。这声音像上帝一样的森严,但我知道,它不是上帝,不是的。当那个声音每次在人间出现时,它都是孤独与桀骜不驯的。它像狼嚎一样带着荒野的凄冽,带着对山坳里庄户人家温暖的灯光与用粗木条筑起的结实的栅栏的威胁。历史的长河洗去了这嚣声里的野性,它变得温敦、通达,强悍而不失忠诚。狼变成狗,从野山丛林走进了寻常的百姓家,成为人的伙伴。人对它的评价越来越高,甚至觉得同类不及这异类可信赖,可以寄托感情。人们与这声音慢慢地同化了。发出这声音的人在几十年或几百年后变成了先觉,变成了导师,变成了神明。这是撒旦的声音。但是,上帝的声音是什么呢?哪个宗教的创始人,耶稣、释迦牟尼、穆罕默德、老聃,不是世俗生活的叛逆者,不向世俗的道德、价值观发出猛烈的抨击,不受到当时世人、权贵的压迫、围攻?如果有上帝,人能够认识上帝吗?人怎么能够分辨这反常规的声音是来自上帝的启示还是魔鬼的诱惑?

上帝说,人,不能骄傲。但我不骄傲,我还是无法从这困惑中自拔。

我极其虚心地把易卜生的《群鬼》从书橱里请出来。

曼德牧师:“你应该感谢上帝,亏得那时候我主意拿得稳,劝你丢掉了原来的荒唐的计划,并且上帝保佑我,使我终于把你重新带上正路去尽义务,去找你自己的丈夫。”

我闭了闭眼睛。

我是曼德牧师吗?我是那个可鄙又可悲的家伙吗?我在亲手毁掉我自己的幸福与一个爱我的女性的幸福吗?

做个好人——

我一直以为对我来说这是件容易的事,这是不是就是我的骄傲?一位数学家说,题目做错了,人们总是反复验算演算过程,而从来不会去怀疑依据的定理本身。我该怀疑定理了吗?也许我自以为恪守道德而这种道德早已陈腐?也许我一下子把她推得老远并不是高尚而只是要掩盖我的罗亭式的懦怯?也许我对她大谈宽容谅解,是因为我骨子里同她的男朋友一样庸俗,我不想改变自己的庸俗,而是用机智漂亮的言辞使这种庸俗合法化,把她窒息在这种庸俗里?也许不是我该不该向她伸出手去,而是我愚蠢地推开了她向我伸来的援救之手?

我不知道,我无从知道。

曼德牧师还有他的上帝,我有什么?什么是共产主义的恋爱观?雷锋没来得及谈恋爱,他不能告诉我;保尔·柯察金也不能告诉我,她既不像冬妮亚,也不像丽达;晚恋晚婚,要有共同的理想、共同的事业、共同的追求……统统都套不上。“反对本本主义”,“我们讨论问题,应当从实际出发,不是从定义出发”,实际是什么?实际就是在我无法选择的时候要逼我选择!实际就是我知道得太多,比盲目还要糟糕!实际就是事情并没有完,她给我送来了一张电影票,又拿了一篇她写的小说来。我进电影院,发现旁边坐的是她父亲与母亲,他们看我的神态似乎有些异样……

我必须考虑到这样一种可能性,她并没有把我的话当真,她把我开导她的话看作是种姿态(我明白这里面多多少少确实含有这种成分),她甚至可能以为我是以退为进,世故很深。她完全有理由认为一个会写小说的一定洞明世态,处事练达。她也许以为我想以这一点博得她的好感,而她也乐意作出响应。她也要表现出同样的耐心以求配得上我。她先做好父母的工作,解除后顾之优。她把同我保持交往理解为我的默许。她跟我比耐心。有朝一日她也有充分的理由失去耐心,如果我那时再表示不愿加入情场角逐,她又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指责我玩弄了她的感情。如果我欣然接受她的安排,她又会在达到目的的欢愉的同时,把我以往的一切正人君子的行为作为“伪善”埋进她的黑暗的潜意识……

我知道得太多了!太多了!我真恨自己是个写小说的,我真恨自己看过那么多的小说!

但我必须进一步回答。

我又问自己,我是曼德牧师吗?我是罗亭吗?不,我没有强行把她推向她不爱的人。她若真不爱他,没有我,她也应该跟他分手。我只是不想让自己成为使她的感情天平发生倾斜的一块砝码。顺序应该是,她先跟他断了,然后我再考虑是否同她谈朋友。我事先不能给她任何许诺。在她与他的关系中,我不想参与。我不想夺人所爱,也不强人去爱。

我再问自己,我爱她吗?我爱她决不及她的男朋友,我目前至少还不想哭。我所有的苦恼只是我该做个怎样的人,还不是怎样能得到她的爱。我跟她交往毕竟只有几个月。她让我喜欢,我认为她可能成为我的爱人。一旦她向我奉献爱情,我一定会跟她白头偕老,只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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