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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30 06: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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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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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举制度沿革

古代科举制度沿革试读:

内容简介

1905年科举制的停废,终结了1300年尊崇科举的时代。废科举后的100年,大体上可以说是将科举妖魔化的时代或盲目批判科举的时代。科举制承负了许多本不该由其承担的罪责。古往今来的实践一再证明,实行考试制度有其弊病,但废止考试制度必将造成更大的祸害。理论上说考试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才方式,但实际上却找不到更好的可操作的公平竞争方式,而考试的办法至少可以防止最坏的情况出现。通读全文您会发现以考试来选用人才,是人类经过长期摸索探求之后作出的最佳选择。考选制度,应该是也必须是包含着这样几种基本精神的:一曰公开平等,二曰竞争择优,三曰量才使用,四曰内行管理。这些,也就是西方现代组织理论所强调的普遍主义与感情无涉原则,以及择优选拔、据能授任原则。科举制时代的考试,基本上是体现了这些原则的。

第一章 科举制度的渊源

世人皆以为四大发明体现了中国人的聪明智慧,却不知中国人在政治制度方面的创造力更是远胜于具体发明。科举制度就是中国人的政治智慧的表现。也有学者称之为中国古代的第五大发明。科举制度的影响是广泛的。对外而言,现代西方国家的文官考试制度就是对中国科举制度的借鉴和发展;伏尔泰、孟德斯鸠、狄德罗、卢梭等都对科举所体现出的平等和公平原则惊叹和折服。美国汉学家卜德在《中国思想西入考》一书中认为科举是“中国赠予西方的最珍贵的知识礼物”。越南、朝鲜更如中国一样是科举社会;日本也曾经学习采用过科举制度。对内而言,“科举制对维护中国的统一和保持一个令人尊敬的文明水准,起了比任何其他制度更大的作用”。科举深刻地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塑造了中国人的性格。中国历史社会的方方面面无不留下了科举的烙印。科举造就了中国的读书人群体。他们的性格就成了中国人性格的集中体现。中国人性格中,忧国忧民的士大夫精神,蔑视其他行业的崇尚读书观念,宁可个人奋斗而不求集体解放的个人主义观念,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宗族观念,当官以求富贵的官本位观念,都与科举制度密不可分。可以称之为“科举性格”。这种性格既有积极方面,也有消极方面。

19世纪以前到过中国的西方人士,无不对科举发生浓厚兴趣,并为这一制度的合理性所折服。那时候,“中国的考试制度和儒家伦理观给欧洲留下的印象,较之欧洲的科学和数学给中国留下的印象,要深刻得多。”早在十世纪前后,意大利西西里的诺曼王国就采用了对各阶层敞开大门的文官考试制度,伯尔曼敏锐地认为这可能是受到阿拉伯和犹太旅行家传说的中国做法的启发。中国人对科举的态度是复杂的。它造就了中国的统一和历史上长期的繁荣稳定,也造成了近代中国的落后,使中国人对自己产生怀疑和自卑。1905年清政府宣布废除科举,但是科举所首创的以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在全世界得以发扬光大。我国以及韩国、朝鲜、越南的高考仍然具有科举特征。被称为“现代之科举”的高校招生考试(简称高考)尽管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并受到种种的批评,但人们却找不到比它更合理的替代制度。现代选拔公务员的考试,也被认为是公平合理的手段。我国改革开放后创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是直接来自科举。国家教育部和一些省市如山东、福建等的自学考试中心还把自考与科举的比较列为重点研究课题。

一、从汉代察举到隋唐科举

1、汉代及以前的人才选拔制度。任何人的群体都要有管理者,管理者少被管理者众也是客观规律。管理者就是掌握权力之人。管理者如何产生,这是每个社会都必须解决的问题。在原始部落中,部落酋长或首领是选举产生的;在贵族制社会中,管理者由世袭的贵族担任;在民主社会中,民众选举是常用的方式;在无政府状态下,暴力是成为管理者的基础,然而,暴力不能称为制度,因为暴力不是权力的合法来源。人们服从于暴力,是因为“不得不”服从它,而不是“应该”服从它。

中国古代官吏的选拔制度,也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大体可分为三种形式:世袭制、察举制和科举制。科举制离我们最近。世袭制是在夏商周时代实行。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大夫,一级级下去,封地和身份相适应,而且往往是世袭的。政府需要官吏时,就在这些有身份的人中间选择。春秋战国时代,诸侯争霸,人才争夺也十分激烈。推荐或者自荐成为重要的人才选拔方式。像鲍叔牙向齐桓公推荐管仲,曹刿在齐国入侵鲁国时挺身而出为鲁庄公献计献策,并打败齐国军队,得以出头。那是一个“片言可致卿相”的时代。成语“毛遂自荐”就出在这时。不过毛遂自荐前已经加入了平原君的人才库。国君、贵族网罗人才的一个主要方法在当时就是招收门客。像战国四大君子都养有大批门客。秦相吕不韦的门客,多时达到3000人。这些人由贵族供给衣食,有些人甚至要求食有鱼、出有车,连养家费也向主人要求。他们当中不乏商鞅、吴起这样的雄才大略之士;或起码有一技之长,象毛遂、冯谖、豫让、荆轲、要离、聂正、唐且等或勇或谋或忠。当然其中也有鸡鸣狗盗之徒,还有南郭先生那样滥竽充数的混饭之辈。分封制下,国家的用人制度,只着眼于某些特殊人才,针对某些特殊情况。因为国家是一级级分封下去的,人才选拔的空间并不大。但诸侯纷争,人才可以选择明君而事之,所以春秋时期有“士择君”的说法。科举制度实行后,情况发生了逆转,变成“君择士”了。战国时代,军事、政治人才最受重视,这种人可以通过展现自己的才能而受封,跻身贵族之列。

秦统一六国后,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由世袭贵族进行统治的模式面临瓦解。郡县的首长均由皇帝任命,靠推荐或自荐已经难以满足国家对人才的需求。这时候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正常的制度来选拔官吏。但秦朝命短,未及彻底改革贵族世袭制就发生了农民起义。应该注意,陈胜吴广起义的口号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针对的正是贵族世袭制这一不平等制度。这是要求平等的政治口号,不同于明代李自成起义提出的要求生存的“均田免粮”的经济口号。秦朝速亡,非全因暴政。未能给平民精英一个出人头地的合法途径,也是重要原因。陈胜曾做雇工为人耕田,但他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甘于平庸的人。他自比鸿鹄,怀有强烈的求富贵之心,也可以说是野心。然而作为平民中的贫者,他又怎么达到富贵呢?在当时,除了革命,似乎没有其他可行的办法。因为等着当政者发现自己、起用自己,实在太不确定了。怀有象陈胜这样的野心的人大有人在。刘邦、项羽见到秦始皇出巡的仪仗,羡慕得一个说“大丈夫当如此”,一个当场说要“取而代之”。秦始皇没有给大家以分享荣耀的机会,加上暴政失去民心,终于被野心家“取而代之”了。

刘邦建立汉朝后,十分重视人才的选拔。这时实行的是察举制度。实际上是秦朝没有来得及实施的制度。世袭贵族制的残余在秦末农民大起义中已经基本被扫荡了,为汉朝的安定创造了条件。汉朝的皇帝与开国功臣萧何、韩信、陈平、张良等均是出身低微。刘邦本身是农民的儿子,父兄均老实务农。在他们眼里,排行老三的刘邦简直是不务正业。刘邦不知节俭,喜欢交友和饮酒,因此常遭嫂子们耻笑。萧何是县中小吏,已算是有身份的了。韩信效仿古人,常在身上挂一柄锈剑。受人污辱,也只能忍气吞声从别人胯下钻过。可见,这时天下还残存一些游侠之风,但在人们眼中已不是正道。杰出人物并不都出身高贵。一个社会如果不能给寒门英才以应有的机会,这个社会将是危险的和不安定的。如果秦朝能及早发现陈胜、吴广、刘邦、项羽这些人才,授之以高官厚禄,那么即便徭役赋税再重,也不至于那么快亡国。汉代君主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把能否向中央推荐人才看作地方官政绩优劣的标志之一。汉之察举分两类,一是有特殊才能或专长足以定国安邦之人,称为贤良;另一类是品行端正足以为世人榜样的孝子廉吏,称为孝廉。司马相如就是因文章《子虚赋》引起汉武帝赏识和任用的。察举是要地方官留意发现这些人才并推荐给中央。汉武帝曾下诏训诫地方官员:一郡之内人口众多,不可能没有人才,察举不到只能认为官员失职。以后就形成了各郡都按一定的名额察举。汉代有一百多郡,据此每年察举的孝廉就在两百人以上。大体说来,西汉时举贤良多,东汉时举孝廉多。察举出的人才到中央后一般还进行面试,皇帝拿一些国家大事来问他,这称为对策。汉代大儒董仲舒就是经过两次对策而当上江都相的。汉武帝时设立了太学,招收一些年轻人入读,毕业按考试优劣安排录用。这些可以说是科举制度的雏形。

已如前述,汉政权从皇帝到大臣多为平民出身,可以说是平民性质的政权。而其实行的重农抑商、轻徭薄赋、休养生息等政策也是对平民有利。察举只重才能品德,不重出身,甚至允许个人自荐,这都是开明的平民政策。察举制实行几十年后,官员逐渐以读书人为主,汉政权的平民性质得以巩固,统治基础扩大到全社会。这是汉帝国强大稳定的重要原因。所以中国历史之特别之处,在于自汉以后,政府再不是贵族政府,也不是商人政府,更不是军人政府,而是读书人的政府,是“士人”的政府。由于士人的广泛社会来源,以至于可以称中国的政府为平民政府,甚至称全民政府,都不为过。

一种制度设计,如果过分依赖少数人甚至一个人的主观性,势难长久运行良好。汉代察制度也遇到了同样问题。察举本意是发现真才,日久却慢慢变成地方长官的一项特权。被荐举者的光明前途,吸引无数人来争夺这一有限机会。那些与地方长官有良好交情或能给长官送厚重礼品者,在竞争中就有了优势。才能优劣只要不是太极端,在没有机会表现的情况下很难评判。而汉代的察举,缺乏硬性的客观标准,最终使察举制失去了生命力。察举慢慢背离了其宗旨。一项良好制度的败坏就是这样慢慢发生的。到了东汉,请托钻营、弄虚作假、察举不实之风盛行起来。以至民间讽语流传“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至此,察举已去人们的信任。上下沟通的渠道一旦堵塞,社会危机也就来临了。

三国时代,魏国吏部尚书陈群创设“九品中正制”,在州郡设立官员——大小中正,负责发现和举荐人才。人才按一定标准分为上中下三等九级,所以称为九品中正制。选举方法和标准也比汉代有进步,但是它仍未能摆脱对选举官的主观性的依赖。日久,上品的官职即为豪门富贵之家把持,贫寒之士根本不可能达到较高的职位。九品中正制反而形成了一个十分腐朽的制度。盛行于汉末两晋及南北朝时代的士族制度,成了特权阶层的代名词,也就是贵族。与西方的法定世袭贵族不同,士族贵族的世袭是事实上的。人类社会发展中一个十分令人——有时候是令统治者十分头疼的问题,就是不管当初大家是如何平均,结果却总是分化。就算机会对大家都是平等的,结果却总是不平等的。中国历朝都在与这个规律作战,最终均以失败而告亡。拿土地制度来说,开国之初人人有田,人人温饱,相差不大。慢慢地,有人上升成为地主,有人下降成为佃农。这一趋势终有一天会危及社会稳定。于是朝廷力图矫正。例如,汉末王莽实行王田制。但积重难返,不仅换不回农民民心,连地主的支持也会失去。改朝换代就是必然了。

2、科举制度——从隋唐到明清。从汉代察举到三国时代的九品中正制,人才选拔制度在标准客观化的道路上前进了一步,但主观色彩仍很严重,最后不得不再行改革。隋统一全国后,隋文帝撤消了中正官这一设置,但仍以“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二科来荐举士人。隋炀帝则创设“进士”科,以考试选官,科举由此开端。唐朝使科举趋于完善,但世家大族势力仍然很大。科举官员与世族官僚两大集团的斗争,构成了唐代著名的朋党之争。宋朝使科举制度达到了巅峰,由此形成了代表性的士大夫精神。据黄仁宇先生测算,明代中期文官约有两万人,其中京官约占十分之一。科举出身的文官完全居于国家的统治地位,武官被认为只是一种工具。清朝末年,科举制度文极而衰,面临全面危机,1905年被宣布废除。如果以此作为科举制度的终点,那么它自隋唐到清,前后达1300年。其间虽也有捐纳、恩荫等入官途径,但都不是正途。以考试来选拔官员就成了中国政治的一大创造。科举制度西传欧美是中国对世界文明进程的一大贡献。它所体现的“公平竞争,平等择优”的原则是其生命力所在。

二、中国人的科举性格

科举在中国造成了一个十分独特的社会统治结构。在这个结构的基础上,科举制度深深地影响了中国人的性格。中国人的价值观、文学、宗教、哲学、教育乃至日常生活,无不处处留下了科举的印迹。

1、科举与中国社会结构。在中国实行科举考试制度的期间,西方世界实行的是贵族世袭制。毫无疑问,中国的制度是更为民主、更为合理的。这就难怪科举会令西方传教士和旅行者羡慕。与科举制度相适应的,是中国的郡县制度。郡县官员由中央任免,不能世袭,有职则有权,无职则无权,所以中国的社会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是人人平等的、不讲身份的、没有世袭贵族特权阶层的社会。中央的权力因此十分强大,完全控制着整个国家。为了防止官员形成地方势力,还创立了避籍就职和定期轮换等办法。这形成了中国不同于西欧的社会结构:人人都是自由民,是国家的公民,直接对政府承担义务。这使政府面向全国征兵成为可能。中国的农民是直接面对政府的,中间没有阻隔。西欧则不同。公元4世纪前后,日耳曼蛮族侵入罗马帝国各地,建立了许多小王国。整个中世纪,缺乏强有力的政权把它们统一起来。但出于安全的需要,一些农民投靠于教会或小封建主,小封建主投靠于较大的封建主,大封建主则投靠“王”,王则名义上承认皇帝的领导权。像神圣罗马帝国,实际上只是相当松散的一个军事、政治联盟。西欧的封建社会是从下而上的投靠和效忠而形成的,不同于中国周朝由天子自上而下进行分封形成的封建制,更是完全不同于中国秦以后的郡县制度。

中国自秦以后,通行郡县制,封建制废而不用。其间偶有反复,但均迅即更正。封建制的弊端十分明显。受封者势力坐大,形成对中央政府的挑战。例如西汉初年汉高祖铲平韩信、彭越等异姓诸侯王后,大封同姓子弟为王,希望以此来巩固刘姓江山,却终于发生刘姓王“七国之乱”。东晋实行分封,引发“八王之乱”。唐代后期节度使集军政大权于一身,造成藩镇割据,唐朝因此灭亡。宋太祖赵匡胤吸取前朝教训。大力推行文官统治,武将兵权被削,宋代以文官领兵打仗为常事。徽宗时李纲率兵保卫东京,还取得了胜利;南宋末年,领兵抗元的文天祥也是文官,以状元入仕。明代虽然也分封了诸王,但只是爵位并非实职。诸王“分封而不赐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任事”。虽有爵位,但并无行政司法权力,而且明法还不准诸王担任官职,不准他们干预地方行政事务。被封为王只是享受经济待遇,并非真正封建制。清初,有人建议实行封建制,雍正亲自作《驳封建论》加以批判。可以说,中国自秦以后,严格意义上的封建制就已经结束,为郡县制取代。郡县长官经由中央政府选拔任命,可以随时调任或撤换。他们是作为中央政府的代理人而行使职权,管理百姓。这就形成了根本不同于西方的封建制的社会统治结构。中国社会是政府直接面对基层民众,形成政府——农民的二层结构。西欧封建社会则是国王——领主——陪臣的多层结构。每一上层与下层均是领主与陪臣的关系,并不得越层。国王有权管理大领主,却无权干预领主的下层陪臣。因为“陪臣的陪臣不是我的陪臣”。

2、科举与中国人的政治观。由隋炀帝设立进士科起,到唐统一中国,科举考试制度得以确立,从此科举成为十分合理而有效的笼络人才的制度。政府官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全国的各个角落,政权基础由此十分广泛而坚实。由此形成了中国的精英政治阶层。有一次唐太宗李世民视察端门,见新科进士鱼贯而出,喜曰:“天下英雄,入我彀中矣。”那心情是看到野兽被诱入牢笼的欣喜。可以说,因为科举,使中国的政治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基本上来说是皇帝带领科举成功人士来统治科举不成功人士和广大民众。只要科举有效维持,社会就能基本保持安然无事。科举不中者,论才能也可能称不上甚优,除非科场舞弊埋没一些人才。所以统治者在维持科举这么一种制度的同时,只要能让广大农民衣食无忧,自然天下太平,难有让少数野心者发难的机会。而历次大规模农民起义,也多与科举有关。黄巢、王伦、洪秀全,均是因为科举失败,认识到现有秩序已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才走上对抗政府的道路的。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前后达十四年,虽然终于被镇压,却严重动摇了清王朝的统治。但是,太平天国在南京仍然采用了考试选拔官员的办法。考试办法与明清科举没有大的差别,还是分县试、省试、京试三级,还是采用八股体作文,以试帖式做诗。秀才、举人、状元的称呼也没有改变。只是考试内容抛弃了四书五经改考新旧约圣经等。可以估计,假使太平天国能够成功,也仍然将是历史的重复。只是皇帝由爱新觉罗换成洪姓而已。只反皇帝不反制度、只反官僚不反特权,这就是中国人对待政治的基本态度。科举成功者虽然只是少数,却可以使全体读书人抱有侥幸心理,希望自己成为幸运儿中的一个。科举不限制年龄,就使无数人至老都没有放弃这种希望。这是一种“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类似赌博的心理。这种心理使得官僚特权能够为全社会所容忍和接受。当今中国人在股市上的表现就是这种性格的反映。股市被大户、庄家、内部人士操纵,广大散户成了被欺骗和玩弄的对象。为什么却不见散户有什么抗议的行动呢?有人统计,股市散户七亏二平一赚,大家都希望自己成为那赚钱的一个,因而容忍了股市的黑暗与不公。

3、科举与中国人的特权意识。科举制度与分封制度造成的中国与西方社会结构的一个重大差别,就是中国的中央政府权力极大,没有与其抗衡的地方势力。由于科举面向全国各阶层,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中国人并没有因中央政府的集权而造反,也没有向中央要求自己的权力。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农民十分分散,单个地面对组织严密的政府,缺乏讨价还价的实力,所以对苛捐杂税只有忍受。另一方面是由于科举有效地把各阶层精英吸收到统治集团中来,分享权力,共同剥削农民。而农民子弟即使认为社会对农民不公平,也多是希望通过科举考取功名从而摆脱农民身份来改变命运,极少会为整个农民阶级进行运动。从这一角度讲,科举制度可谓阴险之极。它发现并巧妙得用人性之弱点,造就了中国人的自私性格,把个人命运的改善寄于个人奋斗,缺乏集体凝聚力。科举是平等的,但是科举的结果是不平等的。考中者为官,即可享受种种特权,地位上优于农工商等一切其他行业。对中国人来说,因为特权地位是可以争取的,所以特权制度是可以接受的,是不必反对的。贵族社会的特权意识是贵族才有的。而在中国,特权意识则随着科举渗透到一切社会阶层的思想深处。科举创造了一种平等竞争的游戏规则,但并没有消除中国社会的特权制度。中国的特权阶层是官僚。从个体来看,他们是流动的和可以被替代的,但是从总体上看,他们是个稳定的存在。

4、科举与中国人的教育观。中国人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并不是对知识的崇拜,而是对权力和特权及物质的崇拜。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由于儒学被列为考试内容,儒家先圣孔子成了天下读书人的师祖,儒家经典成了统领全中国读书人的思想,这造成了全中国人在思想上高度统一,几千年来从未出现过异端邪说。即使有,也打不开市场,因为人们关注的不是一种思想的正确与错误,而是信奉它能否让自己升官发财,光宗耀祖。

科举既然关系到个人一生的前途命运,为取得中第而无所不用其极也就不难理解了。寒窗苦读之外,送礼请托、雇佣枪手、赂贿考官、泄露试题、夹带小抄等五花八门的手段也就跟着出来了。唐代大诗人宋之问就曾在主持考试时大受贿赂;《旧唐书文苑传》记载董思因泄露试题被发配岭南而死。唐玄宗时,宰相杨国忠的儿子参加明经考试,成绩不佳,杨国忠却通主考官将其取在高等。考中者固然欢喜,不中者则垂头丧气。若再有不公,则极易激愤闹事。宋代有个叫张元的考生,屡次殿试不第,一怒之下投奔西夏。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欧阳修主持省试,为提倡淳朴文风,当时社会上推崇的“文章之士”一个也没有录取,引起考生骚乱。科举成了读书的目的,教育的目的,成了读书人谋生的手段。然而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落第者大大多于中第者,许多人衣食无着,穷困潦倒。1300年的科举,演出了多少人间悲喜剧!吴敬梓在《儒林外史》写范进中举一喜而疯,并非夸张。时至今日,这些悲喜剧仍在年年上演。科举自创制以来,就成为中国社会最牵动人心的一件大事。清人王士禛的笔记《池北偶谈》中,记载了许多科举状元、解元、探花的姓名,凡同乡无不津津乐道。中国儿童从小就听说那些借月光或萤火虫而刻苦读书的榜样。科举发展到后来,已在世上形成对读书求学的一种病态畸形的热爱。祖孙三代同入考场的甚至被传为佳话。清朝末年在中国传教数十年的美国人史密斯在他的《中国人的性格》一书中记载了当时科举的一些故事。1889年春天的北京《邸报》报道,福州的考场中有几位考生超过80岁,两位超过90岁,有的人中秀才已经60年!安徽省90岁以上考生有18位,80岁以上考生有35位。报道还说河南的13位80岁以上考生和1位90岁考生,全部“通过为期九天的严格考试,文章精炼,并没有表现出暮年的痕迹”。史密斯惊叹:“还有哪一个国家会有这种奇观呢?”然而在中国,这完全不算奇观。2005年高考取消年龄限制,各地报纸有不少六七十岁的考生的报道。中国人对科举的感情,是何等深厚与复杂!时至今日,有人批评中国学生死读书,学校追求升学率,搞应试教育,却不谈背后的制度。我们的学生并非出于兴趣而读书,实是为了考试而读书。学生最不喜欢的课,为了考试,也一样背得烂熟。不改变传统的教育体制而大讲什么素质教育,没有多大意义。科举劝学,以宋代尤甚。宋真宗《劝学篇》云:“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常向窗前读。”这首诗把读书与教育的目的说得十分透彻了。科举制度下,教育的目的就是考试,考试的目的就是做官,做官的目的就是特权。

5、科举与中国人的宗族观念。中国是宗族社会。中国人有着很重的宗族观念,表现在科举上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有着深刻的经济原因。即使在现在,读书也是一种奢侈的事,在古代更是离不开父母妻兄的支持,离不开家族的支持。这一点黄仁宁先生有深刻的分析。科举成功表面上是一个人的事,背后则是全家一代甚至几代人的苦心经营。“是父祖的节衣缩食,寡母的自我牺牲,贤妻的茹苦含辛”。明代哲学家李贽曾作过姚安知府,以后为了脱离宗族关系的束缚,竟然选择了剃度出家。散文名家归有光向朋友写信诉苦,说他不能避难他迁。因为他若离开昆山,必得携带族人百余口同行。中国古代法律讲究株连,荣耀也允许共享。父母可以因为儿子的成就而获得诰封。家族是一个共同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科举带来的荣耀也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家族的共同荣耀。认识到科举的这一特征,一个人做官之后,就不能对家族中其他成员的福利完全漠视。如果他不照顾回报亲人族人,是违背中国社会伦理的。外人也并不一定称其正直,反倒说此人六亲不认。这种人一般结局悲惨。海瑞可为一例,其行为耿介连皇帝都不认同。海瑞同时代的人虽称其清正,然却敬而远之。海瑞死后财产只有白银二十两,连丧葬费用都不够,自然没有余钱回报族人。历史注定了海瑞是一个悲剧人物。历代清官大多难以逃脱此种命运。

6、科举与中国人的婚姻恋爱观。中国人认为的理想婚姻模式是“郎才女貌”。女貌好说,朗才的表现就是科举的成功,重才实为重官。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青年男女自由恋爱遭到父母反对,他们要战胜父母,只有男子应试取得功名这一个途径。从唐人传奇《李娃传》开始,落难公子中状元就成了中国文学作品宣扬个人成功的一个固定模式。因为在中国这个社会制度下,科举是改变个人命运的唯一手段,科举成功就有了一切。在西方,改变命运的手段是发财。唐代传奇《会真记》中的张生与莺莺的婚事遭到老夫人反对,张生被逼赴京赶考。考试得了官后,却又抛弃了莺莺。《会真记》的作者元稹就是张生的原型。元稹本来爱慕一位才貌俱佳的下层出身的姑娘,后来负心另攀高枝。同时代的人包括白居易等都不认为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反认为是善于补过者。《会真记》中双方地位对比的变化完全取决于科举。而基度山伯爵则是因为发现了秘密宝藏而得以施展报复。西方封建社会因为实行等级制度,贵族世袭,断绝了一般人晋身仕途的道路,把人们的执着和冒险精神引入了商业与海外探险事业;中国则以科举制度把社会注意力引向求官。中国人吃苦耐劳、锲而不舍,愚公移山的精神在科举上得到最集中的体现。“金榜题名”是天下读书人的梦想,被列为人生四喜之最大一喜。唐代新科进士有宴游曲江之俗,不仅人们争相观看,也是公卿门第择婿的好机会。到了宋代,门第观念淡化,科举成了决定一个人身份的唯一标准。王安石诗云:“却忆金明池上路,红裙争看绿衣郎。”金明池上路,就是新科进士赴琼林宴的必经之路。公卿有女待嫁者天不亮就在路上等候。夫贵妻荣。为妻者无不期盼丈夫科举得中,出人头地。唐代杜羔科举落第,其妻刘氏寄诗给他:“良人的确有奇才,何事年年被放回?如今妾面羞君面,君若来时近夜来。”杜羔接诗,无颜回家。回到长安攻读,后来终于得中。其妻又寄信给他,提醒他不要变心。科举成就了多少姻缘又毁掉了多少姻缘,谁能说得清?它给中国古代婚姻家庭关系蒙上了厚重的阴影,损害和扭曲了夫妻感情,使双方都感受到沉重的压力。科举失败固然是悲剧,成功了也同样是悲剧。科举对中国人婚姻家庭关系的影响,本质上是悲剧性的。

7、科举与士大夫精神。中国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科举以笼络人心。唐太宗621年平定天下,622年即开科取士。清顺治三年,天下尚未平定,即恢复科举,搜求天下有才之士。象顾炎武、吕留良等拒绝与朝廷合作的人是少数。科举吸引了大多数的汉族读书人,对于迅速稳定和巩固满清政权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科举是悬于天下读书鼻子前面的一块陷饼,是诱使天下读书人与政府合作的香饵。科举的作用,一方面使政府选拔人才的目标与儒生个人的政治抱复相结合,另一方面使中国政府成为权力开放型的政府。与贵族世袭制相比,具有明显的进步性。但是它却从思想深处斩断了中国人对民主和人权的追求。陈胜吴广曾对王侯将相世袭进行挑战。到了唐宋,由布衣而为卿相是通过读书就可以实现的梦想。读书人那种以天下为已任、读书以报效国家的崇高理想有了制度的保证。王安石诗中豪迈地宣称“男儿独患无名尔,将相谁云有种哉!”王安石自己就是科场上的得意者,官至宰相,也是北宋相当杰出的改革家。“王侯将相有种”的不平等制度,到宋代已经完全打破了。代之而起的是士人政治。士人,即读书人成为中国实际的统治者,士大夫精神由此得以发扬光大。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言,正是士大夫国家主人翁精神的真实写照。遍翻西方古代史,实在找不到如此崇高的人物,制度不同耳!若无科举,则王安石、李纲皆可能成为宋江、方腊,谁敢说岳飞、文天祥不会成为钟相、杨幺呢?此非虚言!

自唐时起,科举就成了联系政府与士人的纽带,进而成为政府与社会之纽带,这也是科举的生命力所在。综观中国历史,凡科举顺畅,则政府与士人、与社会关系就良好,政治也就稳定,社会繁荣进步。唐代290年中,贡举272次,仅18年停举,都是由于战乱灾荒等特殊情况。贞元十九年(公元803)年发生荒灾,京师缺粮。仅停举一年,韩愈就担心其影响社会稳定:“一则远近惊惶,二则士人失业”。士人与科举已经结成了生死同盟。科举偶而停考,士人就人心惶惶,不知所措。倘若永罢科举,岂不天下大乱?清末1905年废除科举,设西式学堂。科举一废,朝廷与百姓最古老最有效的联系纽带被斩断,清廷又怎能不覆亡?果然,未经几年,革命爆发,帝制推翻。然而以考试选拔人才这一制度,并未被抛弃。孙中山建国构想中,就有考试院的设置。我们今日之高考,基本的做法还是传统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一度废高考,实行推荐制,其负面影响人所共见。所以邓Xiao平复出后拨乱反正,其中一件大事就是重开高考。这不是创新,只是恢复传统,却有效地统一人心,稳定了社会局势。所以,传统的东西,无论好坏,若要一夜铲除,只能搞得更糟。科举制已经存在1300年,自有其合理性所在。武断地斥之为专制工具,培养奴才而压抑人才,并不妥当。中国知识分子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是由科举制度培养出来的。

三、科举制度的现代思考

评价科举,实难简单以好坏来概括。下面分几个问题来讨论。

1.科举是否是一种民主制度?

钱穆先生曾经讨论过汉代之选举制及以后之科举是否合于现代民权思想。汉代的察举,被察举之人并无门第、财富方面的要求。察举的决定权虽在于地方长官,但公众舆论也不能不考虑。这显然有公众参与的意思,接近于民权或现代西方的民主选择。然而又不完全一样。一是长官不顾公众舆论察举私人时,公众并无否决权,舆论并无强制力;二是察举到中央后,怎么安排完全由政府说了算。这些都不是民主。由察举到科举,凭考试取人,标准更加客观化、科学化,自是进步。科举的生命力正在于它的平等精神和对政权的开放。虽然不能说它主是现代的民主,但与同时代西欧的贵族世袭制相比,其开明,进步不言而喻。皇帝为考生亲自出题面试,这也只在中国才有。武则天垂拱四年(公元688后),举行制举考试,四方之士应试者近万人。武则天亲御洛阳城南门,就治国大计策问考生。年仅22岁的考生张说对策天下第一,受到重用。这对天下士人是何等的鼓舞!宋代皇帝更是亲自主持殿试,一切考生均称天子门生。清朝更传说雍正皇帝亲自为应试考生举烛。科举也许确定有许多不如意处,但它实现了政权的开放却是真的。民间有“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之谣。平民子弟入仕成为政府决策人物不乏其人。因此钱穆先生才认为,有了科举,中国的政治再说是专制政治就有些不妥了。

察举与科举并不限制出身。汉代虽然禁止商人为官,也禁止官员经商。这并不完全是身份的歧视。因为商人追逐私利,为官则必须以公利为首,若身兼二任,难免冲突。实际上,汉代的政策只是要求个人在商和官中择一,停止经商的商人出任官职没有什么障碍。汉武帝时大司农桑弘羊就曾是大商人,事实证明他确实是理财高手。至唐代科举,允许考生“怀牒自列”,自由报名,无需任何人推荐。唐初实行均田制,产生了无数中小地主的殷实之家,他们也提出了参政的要求。实行科举正应了这种要求。结果是享有特权的豪门士族渐渐被淘空,重要政府职位渐渐被平民出身的读书人把持。唐政权成为以中小地主为基础的平民政权,因而也异常稳固。唐代可以称为当时世界上最公正、最平等、最不讲究身份的开明的社会。唐代科举分明经、明法、明算、进士等科,其中进士最为尊贵。整个唐代单中进士者就有6700余人。进士科录取比例约百分之一。据此推算参加考试的读书人就应在67万人以上!社会影响之广泛可以想象。

科举创造了全民向学的社会风气。唐代,科举得中成为人人羡慕的荣耀的事情:“四方观听,希其风采。每岁得第之人,不浃洵而周闻天下”。“是以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焉。”到了宋代,科举改革进一步扩大平等和自由竞争。平民知识分子真正成为中国政治的脊梁。据研究,《宋史》有传的人约1953,其中布衣入仕的占55%。宋代大大增加了录取人数。以进士科为例,唐代每年取士不过20多人,宋则每年达二三百人甚至四五百人。唐代的一些限制也被取消。不仅商人不受歧视,僧道百家均可参加。各地广开学校,甚至有和尚道士还俗参加考试的,足见科举之吸引力。科举对社会的稳定作用,从宋人王栐的话可以见其真谛:“圣朝广开科举之门,俾人人皆有觊觎之心,不忍自弃于资贼奸尻”。科举在宋代创造了相当宽松的政治气氛。士大夫以怀疑经典、标新立异为时尚。王安石批评孟尝君爱才只是鸡鸣狗盗之徒就是一例。与明清的文字狱不同,宋代很少有因文获罪的事情。

2.科举与现代文官制。中国历史上就是文官政治。近代西方国家应用于文官的考试制,是源于中国的科举。西方国家多数实行选举制,热热闹闹,使中国人以为选举乃是西方选人的唯一办法,其实不然。试想,一国官员大小数十万数百万之多,尽行选举,社会如何能承受?所以选举之外,西方各国采用了以考试为基础的文官制度。不妨以美国为例看看西方的文官制度。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其最初的移民都是因不满于欧洲的迫害而来到美洲新大陆的。当美国从英国统治下争取到独立时,开国元勋们认为只有实行多党选举才能保持民主。然而美国建国后的一个世纪,尤其是南北战争后,政治却是十分混乱黑暗。政府官员结党营私、贪污腐败相当严重。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政党分肥制”。也就是竞选中获胜的总统在政府各部门安插亲信,甚至早在竞选中就封官许愿。由此政府从上到下都被一党控制,任人唯亲,排除异已。一旦下次选举时另一党获胜,势必又从上到下大行换血,引起政府乃至社会的混乱。为了克服这种弊端,1883年美国国会通过法律,决定建立文官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功绩制”,即文官必须经过竞争考试,择优录用;文官独立于政党选举之外,不能因执政党的更迭而撤换;文官在政治上应保持中立,不得被强迫参加政治活动或进行政治损款。以后于1912年设立了文官事务委员会对文官工作进行监督考核。1978年卡特总统进行改革,取消文官事务委员会,设立了联邦人事管理总署和功绩制保护委员会两个替代机构,至今没有大的变化。

文官制度的建立,很好地克服了“政党分肥制”的问题,提高了行政工作的效率,被认为是美国政治生活中“一场真正的革命。”现在美国的文官队伍约有280万人。随着文官制度确立,形成了一个拥有独立利益的,握有庞大权力,人数众多的文官集团,在美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正如科举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一样,现代文官制度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引起人们的警惕,甚至构成对民主政治的威胁。文官是国家政令的直接执行者,他们的活动直接影响百姓生活。例如是否对外国宣战和缔结同盟由国会说了算,这对普通百姓是遥远的事情;但是否提高水电价格和规划城市,却近在百姓身边。所以说,不论是否三权分立,实权仍是掌握在行政部门即文官手中,他们是国家的实行控制者。而且文官不由选民选举,不对选民负责,又不受政党控制。总统虽有罢免文官的权力,但程序上之复杂使此权力形同虚设。没有文官的配合,总统的意图很难实现。官僚主义、有令不行、执行政令有违本意的事情在美国并不少见。如何防止文官“阉割总统的政策”,是“历史上每位总统都遇到的问题”。历次文官改革也都是与官僚主义作斗争。中国的科举制度,既创造了世界上最早也最成熟的文官制度,同时也为反对官僚主义提供了不少经验和教训。这些都值得我们好好研究。

在我国现在的行政体制改革中,许多措施是历史上早已有过的,并不是我们的创新。这不怪我们缺乏创造力,而在于古代许多制度有其内在的合理性,因此有着很强的生命力。科举就是其中之一。通过考试选拔官员与由上级任命相比,显然优越。所以近年来国家公务员考试已形成气候,许多地方政府也把一些中低职位如处长、局长甚至厅长拿出来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近期湖南省就公开招聘了文化、建设等数名副厅长。制度出台,问题随之产生。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人类对抗自身的劣根性,是一场永无休止的战争。

3.科举与中央集权专制。按韩非子的说法,封赏之权乃人主之权,若与他人分享,就是削弱人主之权威。用人权正是如此。贵族制下也卿世禄,封赏虽始于天子,但封赏完毕,天子就无权剥夺和改变继承人。所以有贵族“可以被杀死却不能被剥夺身份”的说法。自然,天子权威是有限的。汉代的察举制,察举权在下不在上,是把天子用人的权柄放给了郡县长官,也是不妥的。科举制度在避免主观、力求公正的前提下把取人用人之权完全收归中央,有效地增强了中央权威。说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国家,科举制度是一个重要方面。统治者通过调整科举考试的内容,来控制人们的思想。儒家思想由于被历代列为考试经典,从而成了天下读书人思想的统领,也成了中国人思想的统领。儒家思想的崇高地位,是科举造成的。

在唐代,由于科举对因门第荫封而得官的世家大族构成威胁,受到它们的反对。由此导致了绵延数唐代两百年的朋党之争。一方是科举出自身的官员,如张说、张九龄、王叔文、柳宗元、刘禹锡、元载、杨炎等;另一方是世袭官僚为首的一派,如唐武宗时宰相李德裕就十分瞧不起科举得官的寒门子弟。他认为世族子弟天生就是做官的料,主张朝廷显官,应由他们担任。“何者?少习其业,目熟朝廷事,治阁之仪,不教而自成。寒士纵有出人之才,固不能闲习也。则子弟未易可轻。”他这种主张旨在维护特权,显然是反动的,听去却也似乎有一定道理。两派的斗争十分激烈。根深蒂固。一派得势另一派必定遭殃。唐文宗感慨地说:“去河北之贼(指藩镇势力)非难,去此朋党实难。”朋党之争早在安史之乱前就已存在,安史之乱后进一步发展。代宗、德宗时,世族的李揆主持朝政,轻视出身寒门的元载。元载后为宰相,重用进士出身的官员如杨炎等。再后来刘晏掌权,杀元载。杨炎为相后又杀刘晏为元载报仇。后来范阳大姓卢杞做宰相,又杀死杨炎为刘晏报仇。贯穿唐中后期的朋党之争,实质上是自魏晋以来形成的山东士族与唐高宗武后之后由科举而入仕的新兴官员的斗争。是“新旧两统治阶级之斗争”。也是以中小地主为代表的平民阶级向贵族特权阶级的挑战。特权阶级屡次试图废除进士科取士,强调门荫,均未成功。平民取得决定性胜利,则是在宋代才实现的。朋党之争中,皇帝总起来说是倾向于科举派一边的,但又不能过分偏袒。科举有利于中央集权,世袭门荫则容易培养地方势力。皇帝的态度是不难决定的。让两派争斗,皇帝从中可以起到巧妙的平衡作用,所以有利于维护皇帝权威。再者,平民毕竟为多数,世族只是少数。照顾平民利益有里利于皇权的稳固。所以李德俗、郑覃等人请求废进士科时,均被皇帝否决。

前面讲到科举是向平民开放政权,包含有民主色彩,今又谓科举有利于中央集权,似乎矛盾,其实不然。权力分享者越是广泛,就越容易形成少数人的控制。如同今日之股份公司,股份越是分散,越易被少数股东控制整个公司,就是此理。而全民选举,若运行不好,或缺乏民意基础,效果也实在不佳。印度举行选举时,向农村贫民换取一张选票,只需一包方便面而已!一个人在生存尚无保障时,是难以产生民主要求的,给他民主,也不能好好地行使,选举徒具形式罢了。所以中国之急务,仍应经济为先。

孟德斯鸠谈到共和国中人人平等,因为人人“什么都是”;专制国中人人平等,因为人人“什么都不是”。这两种情形对科举制的中国,均不符合。科举制度下人人“都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考试机会人人平等,实际结果却无平等可言。中国的统治者通过确定科举考试的内容来引导读书人的思想,一方面有利于形成统一的民族精神,伦理价值观,另一方面加强了思想上的专制。至少从法律上,由于考试面前人人平等,因而其结果的不平等,也就为人们所接受。一项制度或一项法律即使不合正义,只要能为人们接受,就有其意义。古代社会的神明裁判就是一例。盛行于中世纪的欧洲的决斗断讼更无正义可言。决斗中失败的一方未必就是无理的一方,但他愿意接受以决斗来判定诉讼输赢,决斗就起到了解决纠纷的作用。

4.科举制度与政治腐败。中国古代政治官僚腐败与科举制度有关是肯定的。是权力就注定要腐败,是制度就必然有漏洞。人类的智慧正是在不断的腐败与反腐败、钻漏与补漏之间发挥和较量。当察举、推荐完全变质的时候,科举考试制度应运而生。这是我们祖先创造的一种FAIRPLAY的游戏规则。为了保证公正、公平,我们祖先也挖空心思。有些办法我们今天仍在使用。在宋代,发明了糊名制,把考生姓名糊起,使阅卷者无从作弊。后来还采用代誊制。考生答卷由他人代为抄写,以免阅卷之人从笔迹上辨认出考生。

既然中国读书人把科举当作谋生手段,又加上中国历代官俸很低,不能维持与其社会地位相适应的开支,做官后贪污受贿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西方选举制的结果是富人当选主持政府,因此只有先求富而后才可以求官;中国不然,是先求官后求富。贪官多存在制度方面的原因。贪是对寒窗苦读的回报。经典上讲读书做官为了报效国家,匡扶正义,为民做主,但并不排斥由此给个人带来的名利和荣耀。虽然不能说废除科举就能消除政治腐败,但中国的腐败问题与科举制度确实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却不容否认。

近年来中国连掀反贪风暴。所发巨贪如胡建学、胡长清、成克杰等,均出身贫寒,引人深思。胡建学是普通农家子弟,实属不易;据说胡长青是放牛娃出身,幼时无钱买鞋,常赤足。他们无不在当官之后疯狂敛财,肆无忌惮。贫寒子弟为官是否比富家子弟更容易腐败,是个值得研究的社会问题。

5.科举制度与经济、科技以及民主思想的发展。科举成为经济、科技、民主思想发展的阻碍,有以下原因。首先,科举把国民的注意力和聪明才智引向做官这一渠道,冷落了其他学科和行业,形成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社会观念和风气。结果中国最多的人才是文学人才和政治人才,而少有经济、科技人才和思想家。中国在科技、基础科学方面落后,是由于科举不考这些内容。数学家祖冲之、郑玄,建筑家鲁班,物理学家墨子,均远在科举产生之前。思想家也是一样。科举考试在唐代还考数学、法律及其它一些应用科学,后来逐渐变成以儒家经典为主,至明清则成了死板的八股考试,不允许考生思想自由发挥,这大大钳制了人的思想。中国学术思想的奠基时代,是在春秋。此后再也没有突破性的发展。儒家无人超越孔孟,道家无人超出老庄,兵家无人超出二孙,法家无人超出韩非,至于墨、农诸家,则已经消亡了。

科举阻碍科技与思想进步的第二个原因是中国无世袭贵族,缺乏有闲阶级。一个社会的科学技术,尤其是基础学科以及哲学思想的发展,有赖于有知识的有闲阶级,只有他们具备相应的知识,同时又不为生计发愁,有时间去思考这些抽象问题。一个人人为生计而奔忙的社会,是不会有繁荣的艺术和哲学的。科举制在中国就造成了一种没有世袭贵族的社会状况。“君子之泽,五世而渐”。科举并非一劳永逸。子孙要做官仍需再考。这种制度是公平的,但也是有缺陷的。读书人个个忙于考试,疲于应付,哪还有心思去发展个人爱好?西方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奠基人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均出身贵族。贵族一向被视为腐朽保守势力,然而否定其阶级特权的伟大思想家,都是从贵族内部产生的,这是事实。相比之下,中国的社会由于科举制度的一定的公平合理性,缓解了制度变革的要求,是以中国出不了卢梭或孟德斯鸠。中国不仅自身缺乏制度创新的内在动力,对西方的民主人权思想,还有天然的抵抗力。

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是以反对贵族特权为起点的,而中国人早在1000多年前,就在科举制下实现了平等。中国没有封建贵族,何来反封建革命呢?如果革命意味着制度的创新,那么中国历史上不曾发生过真正意义上的革命。中国虽然存在着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但这是土地自由买卖的结果,是市场经济规律作用的结果,并非特权。反封建就是反对贵族特权,中国不存在贵族特权,因此也不存在反封建。或者说,中国的反封建革命,早在唐代的明党之争后就完成了。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的“驱除鞑虏”的这一纲领,是推翻满清少数民族统治,1911年就已实现。CCP反帝的口号,在1949年也真正实现了。假如没有帝国主义入侵,假如统治中国的是汉族皇帝,中国革命又是什么性质呢?

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或改朝换代,都不能称为革命。因为它们都没有改变中国社会的性质和统治方式。更换的只是演员,演出的则是不断重复的剧情。一句话,没有制度创新。人民公社是可以称得上革命的一次尝试,可是却失败了。包产到户与唐代实行的均田制没有本质不同。中国的政治结构从来就没有改变,也没有人愿意改变。科举制与官僚体制结合,形成了一个特权阶层,这就是官僚集团。他们所享有的种种特权,虽然违背公平与民主精神,却为人们所接受。对暂时不为官,不享有特权的人们,特权是可以争取的,因此是不必反对的。正是科举造成了中国人容忍特权的社会心理。人民容忍官僚集团的特权,下级官僚容忍上级官僚的特权。理由是:当你坐到人家的位置,你也可以享受。这是科举制留给中国社会的一个毒瘤,成为中国实现民主的最大心理障碍。古代官员分九品,我们现在则分十五级。每一级在住房、薪水、津贴等方面均有差别。可是没有人认为这有什么不合适,因为我们的传统就是如此。中国要走向民主、平等,何其艰难。科举缓和了人们变革等级制度的要求,消蚀了人们对官僚特权制度的斗争精神。是以中国历次起义或改朝换代,都是对特权位置的争夺。即使领导人真有争取天下平等的崇高,也难以实现。一番动乱之后,新的官僚集团代替旧的官僚集团,百姓则仍为百姓。科举虽然为各阶层开了入仕参与政权之门,但并不妨碍事实上存在两大对立集团。因为科举本身决定了只会有极少数人能够成功。所以,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人民大众与官僚集团的矛盾,而中国革命的性质,就是人民大众反对官僚集团的压迫。这一矛盾始终存在,激化时就发生“革命”。

科举制度曾有极大的历史进步性,它为中国长期的繁荣稳定和统一做出的重大贡献,但同时它给中国社会和国民性格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低估。中国俗语说“是药三分毒”制度也一样,不可能十全十美。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重新研究科举制度,不是全盘否定,而是要加以改革和修正,以适应现实之目标。科举制完善了官僚制度,成为官僚体制密不可分的一个组成部分。士人在庆幸取得考试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机会的同时,也在不知不觉中被诱入了专制主义的金丝笼。科举造就了中国的士人社会,士人为天下人之表率。士人之沉浮代表着中国之沉浮,士人之性格代表着中国之性格。没有科举制度,就不会有士大夫精神。科举所选拔出的,既有王安石、范仲淹、文天祥、海瑞、邹元标、张居正这样的忠直耿介定国安邦的能臣,也有秦桧、王钦若、严嵩这样的巨奸。科举可以判断人的才华,却不能评判人的品质。四书五经背诵如流者,未必就懂得何为忠义廉耻。毁也罢,誉也罢,中国人的性格确实已经被科举制度塑造。中国读书人忧国忧民、匡时济世的从政之风,特立敢言人所难的议政之风,缦胡之缨、化为青衿的劝学之风,甲科争路的投机拍马奔竞之风,满城冠盖九逵尘的结党之风,桂枝香惹蕊珠香的华奢与狎邪之风,命属天公不可猜的迷信与侥幸之风,无不因科举而形成。读书人或现代所称知识分子,是中国科举社会造就的一个特殊群体,西方国家历史上是找不到的。通过考试来求显名、求发达、求富贵,也是中国的一个特殊现象。科举有成功者也有不成功者。得水蛟龙失水鱼,其命运及感受之差别,天壤殊异。“鸿鹄振羽融,翻飞入帝乡”是举子们辞母别妻前去应考,心中充满出人头地的期盼;“恬淡春风称意忙”、“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是成功者的扬眉吐气;“一日从此始,相望青云端”,是及第通显者的雄心和抱负。而“知有杏园无路入,马前惆怅满枝红”却是落第者的失意与无奈。高尚其事、以道自尊是失意士人的自我安尉。中国人的性格,是得意时崇儒家,失意时尊道家。而得意与失意,就在科举之间。感谢庄子,两千多年前就为后人准备了这么现成的药方,然而这药却治标而不治本。要治科举祸疾,尚待今人继续探索。

中国社会重读书、重仕宦而轻农工商,使人们为出人头地,必得读书。而读书并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科举做官才是目的。其积极方面是使教育空前的普及,消极方面是阻碍了创造性的人才在其他各业中发挥作用。科举之读书,不重实用,也是现在应试教育的根源。中国的出路,在于广开显达之路,改变官本位的观念,改变以官求富的传统观念,让有才能之人到农工商实业中发展。这样社会繁荣才有扎实的基础。美国因有了洛克菲勒、卡耐基、艾柯卡、比尔-盖茨等才成其为今日之美国,非因有布什、克林顿。一个国家,如果最显贵者是官僚,最豪华的办公楼是政府,这个国家是虚弱的;而一个社会,如果人的身份的改变,贵与贱掌握在政府手中,这个社会是窒息的;如果一个政府,试图把全民的家底都摸清,试图把一切营利的事业都掌握在自己手中,这个政府是专制的和贪婪的。科学制下,欲富贵必得考试,要考试必得听命于政府,人的个性和创造力丧失,这是科举最终成为社会发展障碍的原因。

四、一千三百年的影响

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才。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拻人才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才。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仕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分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朿䌸;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分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才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才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按照钱穆先生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研究:“一项好的制度若能长久永远好下去,便将使政治窒息。”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特别是在封建社会下,科举制度也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

第一、由于统治者改变考试内容使科举成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枷锁,明太祖将源于元朝的八股文正式定为科举考试文体。这种文体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段落组成,后四个段落中均有两股对仗的文字,合共八股,所以叫做八股文。八股文的主题须代圣人立言,即以孔子的思想去指导写文章。清朝将圣人扩大到孔门弟子及朱熹等理学家在内的圣贤,并要求以朱熹行文的语气为样式。乾隆以后,试帖诗成为科举考试的重要项目。试帖诗与八股文一样,有固定的程式,也是八联十六句,不过八股变为六股。首联如破题,次联如承题,三联如起讲,四五联如中股,六七联如后股,八联如束股。而且必须发扬孔孟和朱熹思想,不可任意抒发自己的感想。定八股的原来用意我想可能是,用固定的格式写,便于考官评分,以示“公平”。否则,各人有各人的写作风格,必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难分高下的情形。但是后来却成了统治者控制思想的工具,由于考八股文,压抑了那些本来不擅长科举科目的人的思想,也使一些知识分子,无法在学术上思想上进行创新。从而导致了思想上的落后,使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停滞不前。甚至产生像孔乙己那样的科举牺牲者。

第二、科举制度也产生了家庭悲剧。由于科举制度及第者享有丰富的优待的荣誉,而且科举也是普通人出头的重要途径,因此经常会有贫士高中之后抛妻弃子的悲剧发生,相信陈世美的丑名是无人不知晓了。这虽然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事人的思想价值观,和责任感,但是科举毕竟给了它这样一块生存的土壤。

最后,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科举制度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这样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互相拉帮结派,并且官官相护。清朝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绅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借着乾隆皇帝对他的宠爱而一手遮天,收受贿赂,富可敌国。而且就多次利用科举考试的题目为饵收取考生贿赂的钱财。这就不利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造成了官场的黑暗和社会的混乱。

总之就科举制度的消极作用来说并不主要是制度本身的错误,制度本身来说应该承认科举是一项好的选官,选才制度。科举制度是为了先才,也是能够选出传统社会的真才并委以重任的。至于明清科举的八股文之风,加上中国传统重术不重技术,重视人文科学轻自然科学的传统,才是导致明清以后科学技落后的真正原因。许多论者把科场上的作弊如挟带、替考、贿赂考官、通关节等说成是科举制的弊端,认为晚清科场作弊盛行说明科举制黑暗。实际上,从宋代以后基本定型的科场条规来看,作弊是人的问题,而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就是现在的高考也会有作弊现象。妇女被排除在选拔范围之外,也不能归罪于科举,没有科举制,古代妇女也一样无权参政,这是古代社会性质所决定的。

中国古代科举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是: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社会前期豪门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一考试—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了唐诗繁荣。

弊在于: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从科举看高考与学校教育教学的关系

科举与现代高考有很多相似之处,从探索科举与学校教育教学关系的历史发展规律入手,看现代高考与学校教育教学的关系,可以为当前的高考改革提供历史借鉴,使高考改革有利于中学的育才,大学的选才育才。

选官用人乃国家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人才,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逐步建立了一套考试与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自古就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利与弊:利在于: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社会前期豪门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一考试—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了唐诗繁荣。弊在于: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总之要用继承和发展的观点认识我国古代考试制度的变革和发展。

经验教训: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完善考试制度,有利于人才选拔;要用德才兼备敢言直谏者;任人唯亲、姑息养奸则危害严重。我们要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正确观念。

联系现实:我国当前推行的考试改革体现了组织和发展教育事业的国家职能。我国的考试改革要始终坚持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等学校扩大办学自主权的原则。这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注意对比,古代的考试制度和现在的考试改革有着本质的不同。还要认识“十五”期间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选拔与任用、考核评价、流动配置、激励监督的制度,形成有利于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机制。国古代选管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对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科举制度废除有利于社会现代化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中国社会与文化的断层。

首先有利于教育的近代化,废除科举推动了洋务运动后兴办近代学堂的高潮和新教育制度的建立与初步完善。其次有利于思想的近代化,废除科举有利于新兴知识分子群体接受自由民权思想,日益获得独立的人格和开放的思想。辛亥革命的兴起有赖于这一点。

但是不可避免地,科举制度的废除也给中国社会与文化造成了断层,正如黄仁宇所言:“科举制度的废除,从此上下两层社会被打成两截,无法得到有效的沟通”。因为农村文化生态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

一、科举制度使中国封建社会有了一部有效而稳定的文官机器的同进,打造了良性的封建文化生态环境。

在中国历史上,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曾采用过多种方式选拔其所需要的人才。夏、商、周采用的是“分封制”和“世卿世禄制”,其结果是“龙生龙,凤生凤”。汉朝以“察举”制和“征辟”制取代世袭制,由州、郡地方长官向朝廷举荐人才,经朝廷考察后授其官职,或由皇帝特诏选任官吏,这比前代进步不少,但由于掌握选官大权的官僚们注重门第,官官相护,徇私舞弊,用人问题仍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出射底层的优秀人才难以被选拔上来。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这在当时多少改变了州、郡地方长官随意左右、受贿营私的状况,选拔出一些比较有才能的人进入仕途,但这个制度到后来完全被世家大族所把持,家世、门第成为评定官员的唯一标准,实际上已成为豪族势力控制选官的工具,其结果必然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而科举制度的出现则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点。

科举制度所坚持的是“自由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公开张榜”的原则,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对政治的垄断,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改革。它给中小地主阶级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入仕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在使大批地位低下和出身寒微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同时,也扩大了封建统治基础。

特别是在科举制度日趋完善的宋朝,历代皇帝几乎都以奖掖孤寒、抑制势家自诩,采取了特别举措限制“贵家”子弟,这客观上给了平民子弟更容易崭露头角的机会。宋朝不但出现了“平民”状元的现象,而且很多普通百姓子弟通过科举改变了自身及其家庭的命运。不少日本学者也因此把中国的宋朝称为“平民社会”。

科举产生出一大批善于治国安邦的名臣、名相和雄才大略的政治家,众多有杰出贡献的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学者、教育家、外交家等,如唐代的王维、韩愈、柳宗元、刘禹锡、颜真卿、柳公权、白居易,宋代的欧阳修、王安石、苏东坡、司马光、朱熹、包拯、寇准,明代的张居正、汤显祖、海瑞、徐光启,清代的纪晓岚、刘墉、郑板桥、林则徐、翁同龠、张、蔡元培等文化名人都出自状元、进士和举人之中,都是中华民族的英才。

科举制度植根于我国的具体土壤,即有赖于我国多民族国家中主体民族在人口、发展水平与文化认同上的巨大优势和封建生产力方式不断向周边地区拓展的历史现状。它的存在既依赖于专制王朝,又促进国家的统一与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共同发展的历史。以科举为“正途”而又以儒家学说为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把政权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的灌输自然地融合为一体,是我国传统政治的一大创造。它客观上使中华文化统一到儒家文化的前提下来,这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如果以科举制度奠定基础的隋唐为界划分我国历史的前后期,也可以看出,后期中央集权国家的凝聚力与稳定程度要大于前期,这与官僚铨选制度由“察举征辟”到科举考试的演变也密切相关唐代实行科举制度,对教育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由于选才与育才的标准和要求一致起来,科举制度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

第一,因为通过科举可以取得名位,一般出身低微的知识分子都强烈要求进学读书。隋唐以前学校毕业的士人可以做官,隋唐以后学校毕业的士人必须经过科举的选拔,才能取得受吏部考试的资格,经吏部考试合格后才能授官。这就是说,科举制度的产生在客观上推动了封建教育的发展。

第二,科举考试主要是以儒家经典为内容,这对于结束魏晋以来学校教育所流行的清谈学风和玄虚思想,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内容的统一和标准的一致,对于造成当时出现的所谓“五尺童子耻于不闻文墨”的风气,也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第三,科举科目中有明法、明算、童子、武举等,这对于当时社会教育上出现的重文轻武、重经轻算、重成人轻儿童的陈规,或多或少进行了冲击,这也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但是,科举考什么,学校教育也跟着注重什么,使学校教育完全屈从于科举的要求,在学校完全成为科举的预备机关的情况下,科举制度本身的种种缺点和弊端,也就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

第一,科举考试的内容局限于儒家的几部经典章句和华丽的诗赋,考试方法又注重死记硬背,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学校的教学工作也就重文辞少实学,重记诵不求义理,充满了教条主义、形式主义的恶习。这既不利于选拔和培养有实际能力的人才,又养成了空疏的学风。

第二,科举考试把读书、应考和做官三件事紧密联系起来了。科举成了封建知识分子进入官场的阶梯,成为他们取得高官厚禄和权势的最好门路。因此,读书的目的就是为“十载寒窗,一举成名,富贵荣华,锦衣玉食”。“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这种人生哲学支配了学校教育,严重影响着一般知识分子的思想。

第三,科举考试的最后取舍权是由主考官、礼部、吏部、宰相、皇帝决定的,录取标准又多以权势门第为转移。一般知识分子如果没有靠山、门路,就很难有被录取的希望。在这种情况下,请托、重门第、通关节、贿赂、科场舞弊以及私门谢恩等等名利贪贿之风就公开泛滥起来,这严重地毒害着知识分子的精神面貌,败坏着学校和社会的风气。科举考试制度对日本、朝鲜和越南曾发生过较大的影响。公元788年,朝鲜开始仿唐制实行以儒学为标准的科举考试制度,直到公元1893年才废除。越南以儒学为准实现科举考试是从公元1075年开始的,直到1915年~1919年间才正式废除。日本在公元676年设立大学寮;大学寮分经、音、书、算四科。入学的资格及手续、科目考试的内容及方法,都与唐代科举考试制度类似。18世纪末到19世纪,在欧洲各国逐步推行的文官考核制度也是吸取了中国科举考试的合理因素。1791年,法国首先试行文官考核制度;1806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开始实行文官考核制;1855年,英国开始推行文官考核制。当时,在欧洲封建等级制的土壤里,生长出一大批无所事事的官僚。任人唯亲的宗法原则越来越不适应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国家机构的需要,这就是中国科举制度在欧洲引起重视的原因。有位研究东西方文化交流史的美国学者卜德认为,在西方推行“文官”体制是在精神文明领域里,中国对西方最宝贵的贡献之一。孙中山先生在所著《五权宪法》中说:“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可见隋唐开创的科举考试制度,对东西方都发生过较大的影响。

科举制度的影响

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中国以至东亚、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举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才。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拻人才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才。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士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分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朿䌸;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分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才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才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就算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大陆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我们都知道科举制度是一种皇帝从民间选取官吏的方法,既然官吏是由皇帝任命的,那么官吏就只需对皇帝负责,而无需对民众作出承诺,因为皇帝不仅左右着官吏的升迁,而且对官吏持有生杀大权,正如雍正所说:“人臣要以君之好恶为好恶”。一个官吏善恶好坏的评判标准只能出自于皇帝,只要皇帝说他好,其他人对他的看法是不重要的,其他的人想影响他的前程必须说服皇帝,而相反,其他人一致认为你是正人君子,而皇帝不满意你,你的前程就终结了,言及于此,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有口皆碑的明初大臣方孝孺会被株连十族了,因为他口气强硬地拒绝了时为燕王的朱棣要他撰写即位诏书的命令,所以我们同样可以说和绅的倒台不在于他的贪得无厌,而在于他与十五阿哥,即后来的嘉庆关系不佳,我就不相信嘉庆信任的那些大臣个个清正廉洁。

科举制度强化了普通读书人追名逐利的心思,导致趋炎附势成为时尚,读圣贤之书的目的是什么?不是为了以‘圣贤’的格言为自己的座右铭,读圣贤之书是获得名利的前提,通过科举考试这条桥梁从奴隶的此岸到达奴才的彼岸,以前做奴隶受了太多的气,他会想,如果我当官了,哪个奴隶不怕我?当官的不能向制度或向自己上司发泄自己的不满,故而只能把怨气发泄在奴隶身上,奴隶们对这些自己头上的老爷既羡慕有仇恨,羡慕他们作为人上人所享受的富贵,仇恨他们在自己头上作威作福的样子,这样,当一个官吏下台后,就会招引来无数奴隶的攻击。

是利益,而非公心使他们集聚在皇帝的外围,这样造成的一个恶果就是当王朝一旦濒临倾覆时,有相当一部分官吏就会背叛曾经给他们带来龙华富贵的最高统治者,因为他们认为无法再稳定地从最高统治者那里得到更多的利益了,由于自唐而始,历朝历代都延续了科举制度,科举制度使整个社会形成了无法瓦解的利益集团,这股保守势力为了守住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会粉碎任何有识之士试图医治修补皇权制度的弊端的举措,于是王朝只能拖着病体走向奄奄一息。

刚才提到皇帝手持对官吏的生杀大权,然而皇权专制最不被察觉的危害不在于对官吏,而在于对皇权本身,我们不能不承认科举制度前后有无数的忠臣、贤臣敢于犯颜直谏,指出皇帝的失德之处,不幸的是官吏手中的权利是来自于皇帝,无法对皇帝的行为形成强制约束力,而有些时候皇帝的任性实在是对祖宗建立的王朝的一种破坏,而出自于民的官吏们深知过度的压迫会激发下层社会的不满,使王朝的根基出现动摇,有时候他们的奋不顾身实在令我钦佩,他们要做的只是为了维护王朝的长治久安和他们主子皇帝的宝座的稳固,而这些从千军万马中挤过科举考试这条独木桥的人不会明白国家不是皇帝一个人的国家,而是民众的国家这个真理,所以如果你忠于一个国家的话,你就要成为老百姓的仆人,而不是皇帝的奴才。

皇帝也是专制的受害者,因为皇帝和平民的距离实在太遥远了,有些皇帝深知沦落成平民意味着什么,自己成了无多少权利的被统治者,上头的人想拿自己怎么办都可以,所有有些皇帝成天疑神疑鬼,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害怕失去那顶头上的皇冠,他不愿意放弃丝毫的权利,但是有朝一日你或你的后代会失去当初拥有的所有权利,在封建社会中,民众的素质普遍教差,老百姓没有丝毫的民主意识,最高理想就是成为皇帝,那是一个只能产生枭雄,而不会有伟人的时代,在位的皇帝只能依靠怀柔或铁碗政策弹压百姓,皇帝一旦丧失控制局面的能力,就会有怀僭越之心的人乘机谋反。

皇帝与民众的矛盾是不可化解的,现代民主制度就是拉近了两者之间的距离,使双方不至于处于两个极端,所以民主制度不仅是对老百姓、国家的保护,更是对当权者的保护。

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读书时分》。今天我们继续谈中国科举史话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中国科举史对中国的影响。说到这个科举制度,这是中国的一个独创。因为我们知道中国自从进入阶级社会以来,所谓选拔人才的制度,主要是靠血统和门第,这种制度就是说它有它的好处。好处在什么地方呢?就是它对早期的巩固国家的建设起到了一定的强制作用,但是这种制度它有一个弊端,就是阻碍了人才的发展。所以我们看到在魏晋以前的中国历史上,有很多有识之士因为出身门第的问题,上不了社会的这个精英的层次。

比如说我们看晋代的左思。左思这个人很有才华,他的妹妹还是晋武帝的嫔妃。那么即使是这样一个有才华的人,因为他出身的门第比较低,所以他不能参政议政,他在他的《咏史诗》里边曾经谈到,他自己就好像一个涧底松,就是长在深山山谷下面的一棵大树,虽然是一棵很高的大树,但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好,反而被山顶上的这个小小的禾苗压住了。左思在这里边谈到的就是说世袭的门阀制度对人才所产生的摧残作用,随着这种门阀制度的进一步深入,它对人才的阻碍也越来越严重。

针对这种情况,在隋朝就开始了科举。那么这种科举制度,它首先是要通过公平的考试来选拔人才,就是说不用看出身、不用看血统,也不用看一些其他的社会关系,主要是看你的真才实学。如果你确实有真才实学,那么可以通过科举来实现你的人生目标。

最早实行这个制度的是隋文帝,隋文帝主要是针对前面的历朝历代对人才的一些不正确的管理制度而实行的。隋文帝作为一个开国皇帝,他还是有他的一套治国理念。他刚刚把这个科举制度建立起来以后就去世了,后来他的儿子隋炀帝继续完成这个事情。虽然说隋炀帝是历史上的暴君,但他在这方面来说还是有他的一个独到的作用的。

后来唐太宗、武则天等等一些唐朝的统治者继续推行这个科举制度,所以使这个科举制度在中国的老百姓心目当中逐渐深入人心,到了宋朝达到了一个鼎盛时期,到了明清时期又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所以逐渐地形成了一种中国的比较有特色的这么一个科举制度。

一个制度的产生,可谓影响着整个世界,中国的科举制度被外国人誉为中国除了指南针、造纸术、火药和印刷术之外的第五大发明。它的变化,对于中国乃至于亚洲的一些国家都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那么,这些影响主要包括在哪些方面呢?

第一是政治的方面。比如说统治阶级他通过这个科举考试,他要划定一些考试的范围,这个考试的范围自明清以后,完全是以朱熹的《四书五经》的一些集注的问题作为考试的大纲,所以统治阶级的政治思想,比如说像忠君爱国等等,会不知不觉的就灌输到读书人的心目当中去。

第二个就是对文化方面的影响,像在宋代这个科举制度达到了一个高峰。比如说像宋朝的第三个皇帝宋真宗,他曾经做过一首非常有名的《劝学诗》。这首诗因为比较长,我在这里也不准备多说,但是其中有几句名句我想可能大家都是耳闻能详的,比如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些都是宋真宗作为一个皇帝给老百姓特别是给那些读书人所讲的。如果我们从文学的角度来分析这首诗,这首诗做得并不是很好,但是因为作者是皇帝,而且他直接讲到了这个读书的目的,就是说你可以不用干别的,你可以不要在乎家庭的贫困,你可以不要在乎你娶不到妻子,你可以不要在乎你没有住的地方,书里边这一切都有了。那么与这个皇帝相对应的是,有一个七、八岁的神童,他做了一首《神童诗》,其中也有两句是比较有名的,就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另外这里边它还讲到,比如说这个关于读书的种种好处。

我们可以看到从这个上至皇帝下至儿童社会里,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想法,就是说要在这个科举里,在这个科举的这方面要出人头地,要通过科举达到自己一系列的与其他人不同的目的,那么这些东西无形当中对中国文化的普及,或者是说文化的传播起到了一系列的作用。

第三个就是说这个科举对我们日常的生活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这种影响直到现在我们还能看得到。

比如我们生活当中遇到的一些成语,像“金榜题名”还有“连中三元”、“独占鳌头”“雁塔题名”等等。这些成语都是源自于科举考试而诞生的,当然这里边都有它特定的文化含义了。这些含义就是说,它对于我们普通的读书人而言,起到的是一种鼓励或者是促进作用。

那么除了对我们中国人的影响之外,比如说日本、韩国、越南这些国家都曾经实行过科举制度,当然他们这个科举制度从形式上来说是照搬了中国的东西,但是具体的内容是根据自己的国情来采取的。另外再有近代的欧洲美国等一系列国家所搞的文官制度,这种文官制度它实际上也是脱胎于中国的科举制度。孙中山在早年到欧洲考察西方宪政时期曾经重点想考察文官制度,结果后来他发现欧美的文官制度,实际上就是起源于中国的科举制度。

除了这些方面的影响,科举制度还对于我们普通的一般的老百姓甚至于整个家族产生了种种不同的效果。这些方面的内容我们可以在一些相关的书籍看得到,比如说像《儒林外史》里面有很多的内容谈到科举方面对知识分子所带来的一些影响。我们大家比较熟悉的范进这个人物,我想大家看过《儒林外史》就会知道他的一些有关于科举的生活。

摘要肇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鼎盛于宋代,没落于明清的科举考试制度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次变革,是一次进步,它的出现对中国乃至世界都产生了重大的作用及影响。本文作者力求从唐代科举制度对中国,朝鲜、越南、日本和世界的影响作出一定的阐述。让大家对此有所了解。

要想谈论唐代科举制度的作用及影响,首先要弄明白的是什么是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是指官府经过定期举行的科目考试,根据成绩的优劣来选取人才,分别任官的一种制度。它和以前的选举制度最根本的区别是,凡普通的读书人均有参加官府考试,从而被选拔做官的机会,这就是封建皇朝能在更大的范围内选拔官员。我国科举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但它的正式产生一般认为以隋炀帝创制进士科为标志。隋朝建立之初,也实行过九品中正制。但由于这种选官制度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隋文帝很快废除了这种选官制度,把选官任人的权力集中到中央朝廷的吏部。摆脱九品中正制的旧路子,开始向科举取士过渡。

隋炀帝大业三年诏令“文武有职事者,五品以上,宜依令十科举人”。大业五年(公元609年)又将十科减为四科。其中的“文采秀美科,即进士科”。进士科以考试策问为主,可把其作为科举制度正式产生的标志。科举考试取士的特点是录取标准专评试卷,专重资才,而不是由地方察举。这是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一个大分界线。是中国历史的一大进步。不过隋代的科举考试尚属开创阶段,还很不健全。唐代继承并发展了隋代创设的科举制度,使我国古代科举制度进入鼎盛时期。科举考试制度的开创,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门阀士族把持选士的局面为庶族地主参政开辟了道路,扩大了统治阶级的统治基础。那么,唐代科举制度有什么作用和影响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分析:

一、国内影响

1.从政治上看,唐王朝实行科举考试制度的确满足了封建君主专制的政治要求,收到了集权中央、巩固封建统治的效果。官吏选用大权由中央朝廷来行使,这就大大加强了全国政权的统一和集中;选官有统一标准,全国要想做官的人都以权力去适应这些标准,这就大大加强了思想的统一;像各地方的庶族地主甚至广大平民打开了门路,刺激与网络了一大批中下层知识分子,使他们有了参与政权的机会,这就调和了阶级矛盾,有利于政权的稳定;科举考试看起来好像是最公平不过的,任何人只要好好读书,都有资格应考做官,这样不仅掩饰了官僚政治的阶级实质,还可吸引全社会的知识分子,使他们埋头读书,养成极其驯服的性格,不易发生不满封建统治的不稳思想。这也就是科举考试制度之所以能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里维持1300年之久的根本原因。

2.从文化教育上看,唐代实行科举考试制度,影响是十分深刻的。由于选择人才和培育人才的标准和要求一致起来,科举考试制度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和繁荣。因为可以通过科举考试取得一定的官职、出身、名位,所以一般中下层知识分子和知识青少年都强烈要求进学校读书。这就从客观上推动了古代学校教育的繁荣和发展;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是儒家经典著作,从学校到社会都重视读书、习文、作诗赋,并钻研儒家经典,这对于结束魏晋以来学校和社会所流行的清谈学风与玄虚思想,对于造成当时“五尺童子耻于不闻文墨”的风气,都具有积极意义;科举考试中有明法、明算、明字、童子、武举等等,这对于当时学校与社会出现的重文轻武、重文轻算、重成人而轻少年儿童的陈规陋习,或多或少进行了冲击,这当然也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3.从不良影响上看,科举考什么,学校和社会也跟着注重什么。在学校教育完全成为科举的预备机关的情况下,科举考试本身的缺点和弊端,也就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科举考试的内容局限于儒家的几部经典、诗赋,考试方法又注重死记硬背,在这种风气影响下,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也就重文辞少实学,重记诵不求义理,充满了教条主义、形式主义的恶习。这既不利于选拔和培养有实际能力的人才,又养成了空疏学风;科举考试制度把读书、应考和做官三件事紧密联系起来,科举成了封建知识分子进入官场的阶梯,成为他们取得高官厚禄的最好门路。因此读书进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十载寒窗,一举成名,荣华富贵,锦衣玉食”,为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种读书目的与人生哲学,支配了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严重地影响着一般读书人的思想;科举考试的最终取舍权是主考官、礼部、吏部、宰相、皇帝等,录取标准又往往以权势门第为转移。一般中下层知识分子,如果没有靠山、门路,就很难有被录取的希望。在这种情况下,重门第、通关节、贿赂、请托、科考舞弊以及私门谢恩等等风气就公开泛滥起来,这严重地污染与腐蚀着知识分子的精神面貌,毒害着学校和社会的风气。

二、国际影响

1.对新罗的影响:7世纪中叶,新罗统一了朝鲜。统一后,新罗和唐经常保持友好的关系,新罗人入唐求学的人很多。公元840年,一年之内从唐朝回国的留学生就达105人之多。唐朝盛行科举,准许新罗人参加考试,当时很多人考取登第,录取从官,其姓名可考者有金云卿、崔致远、崔匡裕等。崔致远名声最大,《全唐诗》中收有他的诗。不仅如此,新罗还仿唐制实行以儒学为标准的科举考试制度,公元788年朝鲜开始实行科举制度。公元918年,高丽王朝建立后,也多次向中国派遣留学生,参加中国的科举考试。据《高丽史(卷七十三)·志(卷二十七)·选举(一)》载:“光宗九年(公元958年)五月,双翼献议,始设科举。试以诗、赋、颂及时务策,取进士兼取明经、医卜等业”,且“大抵其法颇用唐制”。可见高丽的科举考试制度是受唐代影响才实行的。朝鲜前后推行了1100多年的科举制度,直到公元1893年才废除。

2.对越南的影响:公元1010年,越南建立起李氏王朝。据《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全书(卷之三)·李纪(二)》载:李仁宗太宁“四年公元1075年春二月,诏选明经博学及试儒学三场,黎文盛中选,进侍帝学”,此即为越南以儒学为准实行科举考试之始。公元1185年,李高宗“试天下士人,自十五岁能通诗书者,侍学御筵,取邓严等三十人,其余并留学”。陈朝建立后,沿袭李朝,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科举考试制度,《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全书(卷之五)·陈纪(一)》载,陈太宗建中八年(公元1232年)“二月试太学生。中第一甲张亨、刘琰,第二甲邓演、郑缶,第三甲陈周普”。公元1239年再次开科取士,之后,科举考试按期举行,其科举之法大致和中国相同。直到1915——1919年间,越南才正式废除了科举考试制度。

3.对日本的影响:日本虽然没有像朝鲜、越南那样引进中国的考试制度,但唐朝的科举考试制度依然深深的影响了日本。自公元630年到公元894年,日本共派出遣唐使达19次之多,其中到达唐朝的为13次。每批遣唐使来华,必派众多的学生来唐朝留学,有时一次多达500多人。日本在天智天皇时(公元676年)设立大学寮。大学寮分经、音、书、算四科,而经科占正科地位,书科及音科为经学的入门。入学的资格及手续、科目考试的内容及方法等,都与唐代科举考试类似。

4.对西方的影响:隋唐创立的科举考试制度也影响了西方各国。法国思想家魁奈(公元1694——1774年)认为:“中国无世袭贵族,官爵仅靠功绩与才能获得”。他盛赞中国的科举考试制度“使工匠的子弟也能当上总督”,借以抨击当时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和腐朽的官僚制度。18世纪末到19世纪,在欧洲各国逐步推行的文官考核制度也是吸取了中国隋唐创立的科举考试制度的经验。1791年,法国首先实行了文官考核制度,1806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开始实行文官考核制度,1855年英国开始推行文官考核制度。当时,在欧洲封建等级制的土壤里,生长出一大批无所事事的官僚。任人唯亲的宗法原则越来越来越不适应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国家机构的需要,这就是隋唐创立的科举考试制度在欧洲引起重视的原因。孙中山先生在所著《五权宪法》中说:“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美国之文官制度最初是由罗德岛的任克思提出的,他于1868年五月呈送到美国众议院的报告书中,有一章专门讨论了“中国之文官制度”。在波士顿市政府于1868年月盛宴款待中国大使馆外交官的时候,爱麦生亦曾赞扬中国的考试制度,他说:“中国现在的政治有一点是我们很感兴趣。我想在座的诸君还记得罗德岛的任克思阁下曾经两度想提到国会通过的那个法案,就是主张文官必先经过考试及格取得学问上的资格,而后始能任职。的确,在纠正恶习这一点上,中国是走到我们前面了,也走到英国和法国的前面了。同样,中国社会上都非常尊重教育,也走到我们的前面,这就是中国值得光荣的唯一凭证。”一位研究东西方文化交流史的美国学者也认为,中国科举制对西方文官体制的影响,是在精神文明领域里中国对西方最宝贵的贡献之一。日本著名史学家福井重雅认为,中国科举考试制度远比造纸、火药和指南针的发明重要得多,他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官考试制度提供了最初的模式。它“传到西洋”,打破了中世纪欧洲“贵族总是贵族,平民总是平民”的犹如死水一潭的贵族政治的宁静,激励新生的资产阶级奋发进取、积极竞争的精神,为西方文官考试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经验。

总之,唐朝科举考试制度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它,既要看到其积极的方面,也要明白其弊端,对其采取正确的态度。

第二章 年年岁岁花相似

一、中国传统文官制度及其特点

中国是世界历史上最为悠久的文明古国之一。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规范严密的文官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不仅使古老的中华帝国运转有序,也对当时的许多国家乃至西方近代文官制度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深入研究文官制度的历史变迁,可以为我国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公职人员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历史借鉴。为此,笔者考察了中国传统文官制度的诸多层面及其特点。

一、中国传统文官制度诸层面

1、文官录用制度。

中国古代文官的录用制度主要有:先秦时期的世袭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荐举制以及隋唐宋元明清时期的科举制。(1)世袭制。世袭制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期,其基本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相统一。即依据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用以及官爵高低和等级尊卑。最具有代表性的形式是西周时期实行的分封制和宗法制——王室与贵族凭借宗法和血统来世代承袭高官显职、亲贵合一。(2)荐举制。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诸侯割据。为了在激烈的兼并战争中获胜,各国非常重视选贤任能,因此官员的选拔方式开始多样化。秦汉以后,文官选拔制度主要是荐举制。其中,察举、征辟是其主要方式。察举是自下而上的选官方法,即朝廷根据不同的需要设立各种科目,指定有关的官员担任举主,依照规定贡上相应的人才,经朝廷检定后予以录用或升迁。所以,考试是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考试的内容涵盖了道德品行、文化修养和办事才能等各个方面。征辟是自上而下的选官方法,即皇帝特征和聘召品学皆优之士任高级官员,公府与州郡可辟除掾属佐吏。此外,还有其他选官方式,如高级官吏保任其子弟为官的任子制度以及郎选、官学人仕、纳粟买爵等多种形式。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是九品中正制。九品叶1正制亦称九品官人法,即在州郡设大小中正官,按家世门第和道德才能考察和推荐人才,人才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由于九品中正制极重出身门第,故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成为门阀贵族垄断政权的工具。(3)科举制。科举制创建于隋朝,发展到唐代就已十分完备。主要设有常科和制科两种。常科科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等等,其中以明经和进士两科最为重要。明经一般考帖经、墨义、时务三场,以《礼记》、《春秋左氏传》、《诗》、《周礼》、《仪礼》、《论语》、《孝经》等儒家经典作为考试内容。进士先考帖经,次考诗赋,最后考时策。考试由礼部主持,合格者再参加由吏部主持的面试,面试内容为身、言、书、判四个方面。为保证考试公正客观,还对试卷采取了弥封、誊录、糊名等措施。宋代采取重文轻武的基本国策,因此十分重视科举制度,扩大录取名额,并确立了殿试制度。明清两朝的科举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其考试细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层次,每三年举行一次。相对世袭制和举荐制而言,科举制具有极为重要的进步意义。首先,在形式上初步实现了平等竞争,为大批的社会下层人士提供了一条凭个人努力而入仕为官的途径;其次,提高了政府官员的素质,加强了中央政府的集权统治。但自明清以后,由于其考试内容死板教条、文章格式僵化而不符合社会需要,在清末时期被废止。

2、文官的等级与俸禄制度。

中国古代官员的官职代表其职守权限,品秩表示其等级高低。周代的品秩制度是“九命制”,即以九个等级来确定诸侯百官的品级地位。秦汉实行粟石品级制。魏晋时期则采用品、石、班、命等划分官等的方法,并逐渐形成了九品十八级官制。隋朝官分九品,每品又分正、从两级,共有十八级。此外,还有封爵制度,如《周礼·王制》记载“王者之制爵禄,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后秦国商鞅制定了二十等军功爵制。秦汉承袭了二十等军工爵制,但有所变化。唐代实行五等九级爵制。明代皇室封亲王、郡王两种爵号,功臣封爵分公、侯、男三种。清代功臣封爵,分为二十七等。

俸禄是官员的经济报酬,按其等级发给。《周礼·王制》云:“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从西周到隋都是实行以实物为主的俸禄制度。秦以前的官吏俸禄主要是封地和禄田。两汉时期以粮食为主,俸额以斛为单位,按月发给。唐代官员俸禄有岁禄、月俸、职分田构成,实行实物、货币和土地并行的俸禄制度。宋代官员待遇优厚,俸禄以货币为主,官员除了月给俸钱之外,还有禄粟、职田等实物和土地报酬,以及“衣粮钱”、“餐钱”、“给券”、“茶汤钱”等津贴。明代官员俸禄是以米为单位,折成钞、钱、布、银等形式发给百官。清代官员的俸禄以银为主,银米兼支。

3、文官考核与奖惩制度。

考核奖惩制度由来已久。传说在尧舜时代就已实行“三载考绩,三考黜陟”。西周时期对官员的考核主要采取“巡狩”和“述职”两种方法。战国至隋,考课奖惩官吏的主要形式是“上计”,即岁末年终下级官员向上级官员汇报一年的工作情况。隋唐时期,吏部专设考功司负责官员考核。唐代官员考核的标准是“四善”、“二十七最”。“四善”为:“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二十七最”则规定了不同行政责任的工作准则。明代文官考核有考满和考察两种形式。考满是对官员任职以来情况的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分称职、平常和不称职。考察又称“大计”,项目有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不谨。清代考核京官为“京察”,考核外官为“大计”。考核中纠以六法,即不谨、疲软者革职;浮躁、不才者降调;年老、有疾者休致。清代官员的赏罚也是等级分明。如升赏有即升、推升、议叙、加俸、加顶带、荫子侄、入旗、图形紫光阁等等;降罚有罚俸、降级留任、降级调用、革职留任、革职、撤祠、赐恶名、赐死等。

4、文官监察与回避制度。

据甲骨卜辞记载,商代已有御史一职。战国时期,御史已有监察职能。秦汉时期,御史大夫的职掌为“典正法度,以职相参,总领百官,上下相监临”,主要负责监察。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各设刺史一人,以六条问事,监察地方官员。唐代中央设御史台,下属台院、殿院、察院,专司监理。宋代除了设置御史台来“纠察官邪,肃正纲纪”,还设有谏院,谏官和御史可“风闻弹奏”。明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定期到地方巡回监察,称为“巡按御史”,又新设六科给事中对中央六部对口监督。清代将六科给事中合并于都察院,与御史合称“科道”,专司监察。

回避制度主要有避亲和避籍。汉代的“三互法”规定,“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交互为官”。唐代官吏不得在本籍及邻近州县任职,凡职责相联或监临检察官,亲族均需回避。宋代有避亲法、避嫌法和避籍法,对回避的范围、种类均有明确规定。清代有地区回避、亲属回避、师生回避、拣选回避等,即官员不得在原籍五百里以内的地方任职,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者,不得在同一衙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衙门或互为监察的部门任职。

5、文官的休假与致仕制度。

两汉官吏即可“五日得一休沐”;隋唐官吏有例假、节假、事故假、婚丧假、病假等;明代官员病假不得超过三个月,探亲假为两个月,还有定期的休沐假。

致仕之意为“还禄位于君”,即官员因年龄、身体等原因辞去官职。“七十而致仕”,古代官员的退休年龄一般为70岁,退休后依据其在职时的官品可享受若干待遇。但也有贪恋权势而不愿隐退者。白居易的《秦中吟·不致仕》一诗就讽刺了这种现象。

二、中国传统文官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官吏制度曾在中华文明的历史进程中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也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1、至高无上的王权是传统文官制度存在和运行的基础。

君主集权专制是中国古代政治统治的基本形式。君主握有包括官吏在内的一切臣民的生杀予夺大权,各级政府、大小官员都只是王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文官队伍层层节制,上级官员主宰着下级官员的升降任免,自上而下的授权与控权体系使权力指向单一、人身依附严重,导致官员形成了亦主亦奴的双重人格,对上曲意逢迎、对下作威作福,由此滋生出种种弊端。

2、腐败现象严重。

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在于公共权力制约机制的缺失。所以,可以说,腐败是一切专制体制不可救药的固疾。在中国古代君主集权专制体制之下,尽管有诸多法令和专职监督机关,但由于监督机构的权利与政府其他部门的权利同出一源,且监察体制单一,其作用和效力极其有限,所以官员腐败的现象比较严重。

3、缺乏行政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在中国古代分散的小农经济状态下,政府官员的职责十分简单。各级官员最基本的职能为兴教化、倡礼仪、维持治安和催粮征税。关于行政技术的问题则更多地倚重于幕僚和胥吏,且中国古代基层社会由地方乡绅自治,极少需要国家行政权力干预,因而官员不可能也不需要具备整合、调控、管理社会的行政知识和技能。

4、官本位。

官本位是古代官制文化的核心。官员不仅拥有权力,还拥有财富、声誉和各种特权;做官首先是一种身份等级,其次才是一种职业。从观念形态来看,“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是传统文化基本的价值取向,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古训亦可引申为“唯有做官高”。这主要是因为做官有种种好处。首先,在古代社会分层体系中,元代人分十等,官居第一,即“官”代表较高的社会地位。其次,升官与发财始终紧紧联系在一起。官职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官员除了有正常的俸禄之外,还有占田荫客、不纳赋税、不服劳役、年节赏赐、陋规津贴等各种好处。再次,法律还赋予了官员种种特权。王公贵族即使犯罪,亦有“八议”或“官当”制度,即可免于或从轻处罚。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历史悠久、体系严密。特别是实行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作为考选官员的形式在技术上已臻于完善,其体现的“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精神深为当时欧洲各国所仰慕,并对西方近代文官制度的创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983年,美国卡特总统时期的人事总署署长艾伦·坎贝尔在中国演讲时说:“当我被邀请来中国讲授文官制度时,我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在西方所有的政治学教课书中,当谈到文官制度时,都把文官制度的创始者归于中国”。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中国传统文官制度并没有在近代的社会转型中获得新生,而是随着大清王朝一道覆灭。在欧美国家的侵袭下,中国仿照西方开始了建立近代文官制度的艰难探索。

二、科举制度的文化意义探论

科举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既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又对我国传统文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因此,从文化的视角考察科举制度,分析梳理科举制度与中华民族传统的内在关系,有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有助于我们对科举制的起源、演化规律、地位和影响形成更为完整、深入的认识。本文拟从科举制度的文化生成、文化功用的角度挖掘科举制度的文化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科举制度研究的文化定位。

一、科举制度承载了我国的文本文化

文化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有着各种各样的表现形态。从静态看,文章典籍记录、表现、反映文化,文章典籍是文化之“言”,我们也可把文章典籍通俗地称作文本文化。而在中国历史上存活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对于中国文本文化的传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明显地反映在儒家文化的传延和唐诗兴盛两个方面。具体而言,由于科举制度为媒介,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儒家文化独领风骚;而我国古典诗歌到科举盛行的唐代登上了发展的高峰。(一)“八股文”突出强化了儒学的地位与影响

由于科举制度的媒介,以儒家文化为中心的传统文化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具体而言,科举制度的实行突出强化了儒家文化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为儒家文化的传延提供了良好的教育条件、文化氛围和社会背景。

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举孝廉”科的实施是以儒学作为取士标准的开端;至宋代,随着科举的制度化,科举考试的内容范围被严格限制在儒家经典著作中;至明代,科举作为一项统一的取士制度已进入成熟化阶段。在这一阶段,考试标准更为刻板严格,而考试内容最显著的变化并产生重大影响的“八股文”被捧作统一的规范。“明以时文取士。时文或称制艺,或称八股文,或称四书文。制艺言其为制科(科举——原文注)之文,八股言其形式,四书则言其内容,因为出题取自四书,而又须依经按传,代圣贤立言。乡试三场,首场试四书义、经义,另一场试论、判、诏、诰、章、表,一场试经史策论。三场所重在首场,首场经义或称五经文,作四书文,亦用八股文式。所以论者称明以时文或四书文取士者,乃就其所重者而言,并非谓时文之外不另考其他文字”。自此,儒家经典成为科举考试的标准文本,科举制基本成为一种以考察对于儒学了解状况为选择标准的选官制度。

清末废除科举使专制政权失去了维系儒家价值体系作为封建意识形态核心的根本手段,儒学上千年来的独尊地位顿时被打破,儒学由此走向衰微。当然,从另一角度看,延续了几千年的科举制度之所以难逃废除的厄运,也是因为“儒家以培养‘君子,为核心的’求道式的反技术主义教育观与西方以知识传授为主的教育观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儒学兴衰与科举革废相互映照,进一步论证了科举制度对与光大我国儒学经典的重要作用。(二)以诗赋取士促进了唐诗的兴盛

对于唐诗及其繁荣,人们多从文学史的角度进行分析和归因,认为是文学发展的自身规律所致。而笔者认为,唐采取科举制度,并以诗赋取士,这才是唐诗得以推广和繁荣的关键所在。

唐代是科举制度的奠基期,宋以后各代科举皆在唐科举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唐代科举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进士科的崛起,并成为了士子出身人仕的首要途径。进士科考试在唐代趋向于以诗赋为主,不仅如此,应进士科者将自己的文学创作择优编成文卷,投献给当时达官贵人或文坛名人求得他们赏识推荐,以提高知名度和及第机会,这种习尚称为行卷。而从天宝元年(742年)以后,朝廷还下令举子于考试前将平日所作诗文交纳给主考官,以供核实并知其所长,这种形式叫做纳“省卷”。唐诗中许多脍炙人口的佳作皆为行卷作品。诗赋在唐代进士科的地位如此突出,以至于顾炎武也认定,“以诗、赋取者谓之进士”。唐代开诗赋取仕之风,大大促进了诗歌的繁荣。通过科举考试,把作诗投入仕之道,这必然促使世人对诗的努力学习和钻研。当时整个知识分子阶层几乎都是诗歌作者,诗成了知识分子学习、钻研的必修科目。这种重诗风气对唐诗的促进是可想而知的。除知识分子之外,科举普遍地吸引中下层社会的人入仕。这些人都不同程度地经历了生活的磨练,其诗作题目材与生活更加贴切,内容更加丰富,意境更加高远,这正是唐诗千古不朽的魅力所在。唐代大多数诗人都走过科举之路,唐诗百花纷呈的繁荣局面与科举增设诗赋密不可分。

二、科举制度统摄了我国的制度文化

广义的文化与自然相对,泛指一定社会群体经过长期的社会实践而创造出来的具有独特风格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层次和形态。制度文化指典章制度及维系个体生活与一定文化共同体的人类关系的法则。制度文化又可分为正规的制度文化与非正规的制度文化。社会生活中许多约定俗成的规范、习惯,在严格意义上说,属于非正规的制度文化;正规的制度文化则是指人类在团体中为了满足或适应某种基本需要而建立的有系统、有组织的社会行为模式。如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教育制度、考试制度等,这些都属于正规的制度文化。纵观中国历史上比较完备成型的各种正规制度,我们可以发现,科举制度是持续最为久远、体系最为完备、范形最为稳定的制度,它以强烈的吸引力、极其广泛的社会触角、强大的社会功能对其他诸制度,如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及文化教育制度,产生了明显的统摄作用。(一)具有文官选拔考试性质的科举制度对我国政治制度的影响最为直接而深刻

以选拔政治人才为特征的科举制度与封建统治有着紧密的联系,对我国传统政治制度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当代研究中国传统政治制度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中国传统政治制度有三大基本特征:一是君主专制主义;二是中央集权制;三是官僚政治。科举制度是上述三大特征的形成的主要原因。

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正式创立,打破了魏晋以来世家大族垄断政权的局面,并逐渐成为强化中央集权统治的有力工具,其标准完全由中央确定,采用与否完全由中央把持。科举制虽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是按自下而上的先后顺序进行,如唐代科举是先“乡贡”而后“省试”,明清也是先“乡试”而后“会试”,但这些都不过是奉命行事而已,科举制实为一种自上而下的选择官员的方式。同时,科举制度不仅高度满足了我国封建社会不断强化的中央集权的需要,而且是君主专制主义的坚实基础,在君主专制的政治之下,君主能否有效地控制官员,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科举制度能得到历代皇帝的青睐,久盛不衰,在于它网得天下杰出人才尽入皇帝“彀”中,原本各事其主的英雄都不得不降服于天子的脚下。历史上关于科举制度的利弊存废的论争时有发生,但科举制度却能长期存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科举制度成为统治者驱尽天下人才为中央王朝效命,为皇帝尽忠的有效手段。这样,从中央集权到君主集权,封建官僚政治日益成熟。就官僚政治而言,科举制度通过“学而优则仕”使文化知识阶层与官僚阶层有机结合,提高了官僚阶层的文化构成,维护了封建统治。因此,王亚南认为科举制从外部为中国官僚社会作了支撑的大杠杆,同时又当作一种配合物成为中国整个官僚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科举制度的废除既是中国历史上政治改革的一个重大决策,同时又导致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官员选拔录用标准的混乱与失序,统治者既不能按照旧的标准进行精英录用,又没有重新确立公开、公正、客观的标准。“废科举这项重大的社会工程,也由于操作衔接环节的失误,向政府的效绩索取了高额代价。直至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后孙中山先生下达了系列文官考试的批令和咨文,干部选任制度的真空才得到填充”。由此可见科举制度对我国传统政治制度影响之大。(二)科举制度“学而优则仕”的价值取向抑制了我国经济制度的发展

科举制度统领下的社会以“学而优则仕”作为价值取向,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着阻碍的作用,抑制了我国封建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

首先,科举制度重视人文的“文官考试”形式不利于经济人才的产生。古代中国的经济形态以小农经济为主,这是一种比较原始的、自在的经济形态,男耕女织,自生自灭。这种经济形态必然限制专业化分工的发展和经济行为规范的形成。朝廷对小农经济的管理主要集中于赋税的征收及其使用,因而也不会考虑经济管理人才的选拔问题。唐代中期至北宋,随着耕作技术的提高,市场规模扩大,手工业、商业呈增长趋势,但科举制度出身的官僚集团缺乏对规模日益增大、市场日益复杂的商品经济的管理能力,导致国家权力对唐宋之际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出现的新兴经济部门控制能力的薄弱,错过了经济制度化发展的良机。

其次,科举制度催生与强化了庞大的官僚阶层,这不利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产生。科举制度统领下儒家观念形态中,农业社会里强烈的“义利”之辩的伦理意识将商人的逐利斥为道德低下,“商”常与“刁滑”、“寡廉鲜耻”联系在一起。此外,以“学而优则仕”作为价值取向,“士、农、工、商”,“商”处于四民之末,为官吏和文人所轻视。“商”无疑成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弱势群体之一,经商者自身更是难以确立独立的人格,商人的经济活动往往要依附官府,投靠官僚才有可能得到维持,以至于有许多商人在有了一定财富积累以后,或以钱捐官,或重新捧起书本,苦读圣贤之书,以求步入仕途来改换“门庭”,改变自己商人的身份。王亚南就对此分析道,通过科举制,地主、商人、高利贷者本人或其子弟,有可能经过十年寒窗苦读,再通过科举考试,变为官僚,从而经济上的三位一体公式:土地资本——高利贷资本——商业资本,演化为政治上的四位一体公式:地主——高利贷者——商人——官僚。这样一来,中国封建地主经济制度极具强韧性,不易解体,不利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产生。(三)“储才以应科目”意味着我国教育制度受科举制度影响至深

科举制度与教育制度有着亲密的联姻关系,教育为“养士”,科举为“取士”,“学而优则仕”,办学的目的是“储才以应科目”,科举考试便成为教育强有力的指挥棒,对教育的目的、内容、方式方法等起着全方位的指导和控制作用。虽然从科举制度发展的历史全程考察,科举制度与教育制度的关系较为复杂,但本着“储才以应科目”的目的出发,科举制度对教育制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表现在对正规的学校教育制度的影响。科举制度真正取得发展是在唐代,而恰恰从唐代开始,科举制度开始对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与教育也产生非常密切的联系。与科举制的发展相一致,在唐代,从中央到地方有一整套相对完备的学校制度。主要受科举制度的制约,唐代的教学管理制度也不断完善。科举考试的内容和方法直接影响着教学的内容与方法。如唐代因进士科有时务策考试和《昭明文选》的内容而形成了相应的“策学”和“《文选》学”的课程。此外,教学评价制度也直接与科举制度挂钩。如按照唐代国子监的规定,生徒学习若不能科举及第便是无成,只有及第登科才算学习成功,而对教师的考核标准也是看其培养学生的科举及第率。

其次,科举不仅与正规的学校制度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与书院教育制度也结下了不解之缘。书院教育制度形成于唐,完善于宋,与理学、朱熹的讲学有密切关系。书院作为官学的补充,二者是一种逆向选择的关系,即官学衰而书院兴,官学兴而书院衰,而科举则是这块翘翘板上的一个支点。即读书士子可以通过中央和地方官学仕进,对书院就不再热心,书院随之而衰;当战祸逢起,国力衰微,官学废驰,书院即应运而起,并承担起养士以应科举之任,其教学从内容到形式都与科举关系密切。总之,自科举制度确立,围绕着科举考试而组织教学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种趋势,“从事举业时文的书院,即使在人们不断的批评之中,仍然还是占了绝大多数,历朝历代,概莫能外,论者直指为书院变成了科举的附庸”。

世界资本主义列强的入侵和“坚船利炮”敲开了闭关自守的古国大门之后,以西方资产阶级的社会学说和自然科学为内容的新式学堂开始在中国建立。正是科举制度对教育深刻影响的顽固存在,以至于形成了晚清政府发展新式学堂的强大阻力,晚清政府从不得已而实施教育改革,直至最后完全废除了科举制。时至今日,人们仍把极其功利的应试型教育归咎于科举制度,而围绕高考制度改革的种种论争却又不约而同地向科举制度寻求“答案”。

三、文化应成为科举制度研究的应有视阈

科举制度不仅对我国传统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事实上与我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已相互融汇难以分割。科举制度本身无疑是中华民族长期演进中凝聚起来的制度文化资源,对中国社会诸制度的影响显而易见,它在我国社会制度结构中的主导作用不可忽视,对我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社会生活的运行均起着调节作用。正如有学者所言,科举制度之废除“不仅仅是一个延续了一千三百多年的制度的消失,而是还意味着一种起始已有两千多年历史的社会形态(等级社会)的终结”。正因为如此,文化应成为科举制度研究的应有视阈。(一)从文化传统层面深入挖掘科举制度,有助于解决我国长期面临的文化传承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文化讨论和实践争鸣一直没有脱开传统与现代、先进与落后、中西文化孰优孰劣的二元论思维模式。清末科举制度的废除对20世纪中国文化的演进产生了多重文化效应,乃至影响了中国文化的发展进程与走向。因此,从文化传统的角度分析科举文化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及现实价值,对于我们突破中国文化研究的二元论思维模式也不无补益。此外,科举文化主要以制度形态表现出来,并对我国社会诸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借鉴文化学研究的相关成果,在深入研究制度文化在文化系统中地位与功用的基础上,挖掘科举制度的文化资源,分析科举制度作为制度文化对于我国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影响,对于目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启迪作用。(二)从观念与价值层面剖析科举制度。有助于我国新时期的文化建设

文化之核心就在于其价值观念的影响。价值观念形态的文化是长期演化的结果,不可能在短期内经过社会选择而改变,并且它处于隐蔽的、潜在的层面,对人的行为产生深刻而持久的影响。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的古代文化之所以成为世界上唯一的延续数千年不断的文化,古代中国之所以成为世界上唯一能够在两千年间大体维护统一的广大疆域的国家,科举制度的文化功用不可磨灭。同时,科举作为文化是历史演化的结果,从而“富有‘持久’、‘内稳’、‘兼容并蓄’的文化特性,以及强劲的延续力、认同力和适应力,即使其原居社会形态已崩溃,亦能为人们所认同,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融合、转化、甚至异样再生,给个性化的社会成员以心灵或思想上的统摄影响”。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剖析与弘扬科举制在长期实行中在社会中得到强化的价值观念,如注重公平竞争,贤能治国等,对于我国新时期的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三)科举制度研究的文化视角有助于“科举学”的学科建设

近几年来,科举制度的研究逐步成为学术界的热点,“科举学”也提到了议事日程。刘海峰教授不仅首创“科举学”,而且在“‘科举学’的世纪回顾”一文中梳理了科举研究的进程,概括了科举研究的热点。他认为在科举研究中,影响较大、讨论较为集中的重要问题为以下几个方面:科举起源之争、科举革废的影响、科举与社会流动的关系、八股文的评价问题以及科举制的功过得失。笔者赞同刘海峰教授的观点。目前的科举研究要么偏重于历史考证,沉迷于历史浩瀚的长河之中;要么集中在研究科举制的功过得失上,拘泥于“论从史出”,在科举之“用”上下功夫。显而易见,目前的研究在历史与现实之间缺乏必要的统合,也影响了科举研究的学科整合。鉴于目前科举研究纷繁复杂的态势,从文化视角研究科举制度,有利于促进“科举学”的学科建设。

不可否认,虽然科举由于其作为历史的存在更是历史学的近亲,当代的科举学也指的是“研究中国及东亚国家历史上科举考试制度及其运作的历史的学科或学问”,但是,历史不仅仅是关于过去的真实的故事,“史学家强调,应基于对文化的深层情境知识而去利用各种档案文献”。历史研究与文化的联姻以及科举本身的文化特性决定了,科举学学科建设的文化定位将赋予科举学作为一门学科而发展的广阔远景。无论是就目前文化研究热的大环境而言,还是就科举本身所具有的文化的广博性而言,科举学学科建设的文化定位都是必要和可行的。这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科举,而且科举文化的研究成果亦将是对文化事业的一大贡献。目前学界已出现了“科举文化”之说。何谓科举文化,从概念界定的角度尚无定论,但把科举与文化结合在一起其本身就包含如下两个方面的重大意义:第一,科举制度作为一种文化的事实已被人们所接受;第二,当我们思考科举学的发展与建设问题时,不能忽视科举制度的文化特性,文化应成为科举研究的应有视阈。

三、“科举”含义与科举制的起始年份

科举制的起源是每一本中国古代史或中国通史、教育史、政治制度史、法制史、文化史著作都要涉及的问题,也是科举学中最引人注目的焦点问题之一。多年来,海内外学术界对这一重要问题聚讼纷纭,涉及科举制起始时间的论著层出不穷。由于对“科举”一词的理解不同,导致观点相当歧异。笔者在《历史研究》2000年第6期发表了《科举制的起源与进士科的起始》一文后,科举始于隋炀帝大业元年(公元605年)的观点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但也有一些学者继续提出不同看法。本文将在解释“科举”一词的含义的基础上,辨析贡举制的性质,进一步论证为何应以进士科创立为科举制起源的标志,以及进士科始于隋炀帝大业元年的观点。

一、“科举”释义

长期延续、影响重大、复杂精细是科举制的几个特点,经过不断演进,科举制的内涵出现变迁,加上有关进士科起始的史料不完整且互有出入,因而今人在探讨科举起源问题时往往标新立异,歧义迭出。众多研究科举制起源的论著各抒己见,步步深入,使此问题具有相当的深度和难度,一些争论往往令人扑朔迷离,因此若非细心分析,很难看出其中的门道。不过,只要仔细辨析,问题的核心还是会日益显现出来。

明了“科举”一词含义的演变对我们认识科举起源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科举”一词的内涵和外延都非常广大,是一个含义十分丰富复杂、具有动态变迁特征的词语,或者说是一个“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词语,在不同时代和不同情况下,其内涵可能有所不同。明清时期的“科举”与宋元时期的“科举”不一定相同,明清时期的“贡举”与唐宋时期的“贡举”往往也有很大的差异。如以发展变动时期或成熟完善时期的科举制度标准来看待发轫时期的科举,以宋代“一切以程文定去留”的标准来看唐代、以明清定型后的科举标准来看宋代,都可以说前代科举尚未完全具备科举制的特征。如果只注意某一特定时期的用法,只看某一种特定的解释,就可能会出现盲人摸象、各说各话的情况。但我们在众说纷纭之间,总得有一个多数人公认的标准,取得相对共识,否则永远无法厘清科举制的起源问题。

由于科举起源问题事关重大,研究者众多,因而众说纷纭,论战激烈,成为科举学中的一大热点和公案。同时,这也与科举制度非常复杂、科举的含义前后出现过变化有关。同样是“科举”一词,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有不同的含义。“科举”一词有广义狭义之分,还有泛指和特指之别。例如,明清时期“科举”一词除泛指科举制度之外,还有特指科考后拔取准备参加乡试的科举生员之意。现代人常引用那句“一名科举三分幸,两字功名误煞人”的诗来说明科举制的黑暗,但几乎没有人去深究“一名科举”的真正含义。实际上,一名“科举”,即指一名可以参加乡试的“科举生员”。因此明清两代还有“儒士科举”、“洞学科举”等用法。《日知录》卷十七《生员数额》说:“明初有以儒士而人科场者,谓之儒士科举。景泰间,陈循奏:‘臣原籍吉安府,自生员之外,儒士报科举者,往往一县至有二三百人。’”这里所说的“儒士科举”是指府州县学正式的官学生员(秀才)之外,那些没有生员身份的业儒之士直接报考科举者。“洞学科举”则是特指分配给一些书院参加乡试的科举名额。明代天启二年(1622年),主持白鹿洞教事的李应升曾上书要求增广白鹿洞书院的科举名额,他在《申议洞学科举详文》中说:“查吉安白鹭书院,科举四十二人,衡其实,恐不让才;循其名,何绝相远……伏乞俯将鹿洞遗才,照白鹭书院事例,先期另考,额为十名。”结果是,“蒙本道魏批:‘允洞生科举八名,仍先遗才另考,定为永例。’”又如,清代在吉州府的强烈要求下,江西学政给予了白鹭洲书院一定的参加乡试的科举名额。在“江西督学道为准复鹭洲书院科举等事”中特别批示:“今据该府申详请增科举,具见怜才念切。本道今科试该属,除正案三等前大学十名、中学五名、小学三名俱照例准取科举人闱,此外再增大学八名、中学四名,小学二名以为鹭洲书院科举,永为定额,合檄行知。”这些所谓“儒士科举”、“洞学科举”、“书院科举”之称,无法以通常意义的科举制来解释,只能理解为特指科举生员。

当然,在多数情况下,“科举”一词还是泛指考试任官制度。“科举”二字,起初是有“分科举人”之意,也可解释为“设科举人”或“按科举人”、“以科举人”。广义的科举从汉代已开始,但名称却为察举或贡举,直到隋文帝时才出现分科举人的文字表述。“科举”一词由“科”和“举”两个早已出现的各有独立含义的字组成,将此二字连用,是在设科和举人数百年之后才实现的。隋唐两代的“科举”二字一般都是“(某)科举人”的用法,如“二科举人”、“四科举”、“八科举”、“制科举人”等。在隋唐至北宋中叶以前,“科”既可以指进士科,也可以指明经等科。但在王安石取消明经诸科只保留一门进士科后,此“科”字一般便专指进士科了,而且使用“科举”二字的情况明显增多起来。

考试取士始于西汉,科举制度则始于隋代。考试较宽泛,科举较具体。考试是科举制的核心和精髓,是科举制的本质特征,或者说科举制的实质就是考试。有关科举的各种各样的制度规定和读书备考、出身授官等都是围绕考试这个核心进行的。没有考试,科举的意义就不存在。至于说分设几科,考试的分量重到什么程度,是否有专司或专官等还不是最根本的问题,只是越到后来越取决于考试。1938年,美国汉学家德效蹇(Dubs)在《汉书》英译本第一卷中对汉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诏“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一事加以注释评论,认为这是文官考试制度的起始。由于英语中科举制度多译为考试制度(cxarninationsystem),当人们将西文中的“考试”反译回中文时,往往混淆了考试与科举的区别,结果以为许多西方学者持科举始于汉代说。而实际上汉代的考试取士只是能算广义的科举,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科举。

已经出现的关于科举的定义五花八门,有的定义过于冗长,有的定义没有将历代科举制的特点包容进去。笔者认为,给科举制下一个科学的定义,首先要反映出科举制的本质特征,其次应能涵盖从产生发展到演变衰亡各个时期的科举制,再次应简洁,最后不应与历史上已经广泛使用的“科举”概念发生冲突。因此,如果一定要给科举一词下一个定义,我认为最简明的解释为:所谓科举,就是“中国帝制时代设科考试、举士任官的制度”。这一定义仅限于科举制度的宗主国中国,若包含曾经模仿中国实行科举制的日本、韩国、越南等国,则应表述为:“科举是中国及部分东亚国家帝制时代设科考试、举士任官的制度”。若考虑到也有部分人参加科举不以做官为目的,更抽象一些的定义,也可以表述为:“科举是古代中国及部分东亚国家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的制度或方式。”

而且,科举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科举指分科举人或设科取士,约略类同于贡举,起始于汉代;狭义的科举指进士科举,起始于隋代。考虑到约定俗成,我们今天还是使用狭义的即严格意义的科举概念为宜。

二、从贡举到科举

贡举与科举是两个互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要厘清科举制的起源,就必须辨析清楚两者的异同和演变。

从贡举到科举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以往日本学者曾我部静雄已论述过中国历史上“贡举”渐次为“科举”取代的过程,他认为至北宋末期,官方的诏书中始有以科举作为贡举之意,至南宋末期似已大部分使用科举之名称。因此,在宋代贡举渐次为科举所取代。也有个别中国学者谈到历史上从贡举制到科举制的演变。但是,还从来没有人仔细辨析过“贡举”与“科举”的异同和概念替换原因。

经过全面而细致的考察,可以发现,贡举约略类同于察举或广义的科举。早在汉隋之间,“贡举”一词已经常被使用。《后汉书》卷二六《韦彪传》云:“是时陈事者,多言郡国贡举率非功次。”彪上议曰:“二千石贤,则贡举皆得其人矣。”《后汉书》卷四四《胡广传》:“时尚书令左雄议改察举之制,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广复与敞、虔上书驳之,曰……贡举之制,莫或回革。”由此看来,“察举之制”也就等同于“贡举之制”。《三国志》卷五零《吴书·孙破虏吴夫人传》弟景传注云:“志林曰:按会稽贡举簿,建安十二年到十三年阙,无举者,云府君遭忧,此则吴后以十二年薨也。八年、九年皆有贡举,斯甚分明。”可见,当时已有专门记录贡举人选和具体情况的“贡举簿”。又如,《晋书》卷四六《李重传》:“弱冠,为本国中正,逊让不行。后为始平王文学,上疏陈九品曰:牧司必各举贤,贡士任之乡议……明贡举之法。”葛洪《抱朴子》外篇第一五卷《审举篇》中,说“天下贡举不精久矣”,认为东汉灵献之世,“台阁失选用于上,州郡轻贡举于下”。针对当时州郡轻贡举、秀孝不策试的状况,葛洪提出了“急贡举之法”的改革建议,“新年当试贡举者。”以上略举数例,便足见在隋唐以前早已存在“贡举”制度或“贡举之法”。

同属东亚科举文化圈的古代韩国,历史上也留下了大量关于科举的记载,有的史料还可补中国史料之不足。朝鲜史籍《增补文献备考》卷一八四《选举考》序云:“圣人先教而后举,选举特用人之法耳。自咨采而为宾兴,自宾兴而为辟召,自辟召而为贡举,自贡举而为科制,虽随世损益,渐不如古,其得人而共天职则一也。”从这段话的表述中,可见“科制”(即科举制)是从“贡举”发展演变而来的,两者属于选举制度的不同发展阶段。林仁默《武科总要》序说:“贡举之法,三代未尝有之,而汉武帝建元元年诏举贤良之士,亲策问董仲舒而始焉。唐宋科举之法盖仿于此矣。”这里笼统地将汉隋之间选举取士办法称之为“贡举之法”,并将贡举之法与唐宋以后的“科举之法”区分对应。

通常情况下,贡举是指地方向中央荐举的常科,不包括制举。唐宋时期的“贡举”概念一般也不包括制科。《唐律疏议》卷九《职制》“贡举非其人”条疏议说:“依令:诸州岁别贡人。若别敕令举及国子诸馆年常送省者,为举人。皆取方正清循,名行相副。”“贡”与“举”是两条报考途径,贡人与举人合称贡举。“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而举选不由馆校者,谓之乡贡。”《增补文献备考》卷一八四《选举考·科制》条末史臣“补”订曰:“丽制贡制有三等:王城曰土贡,郡邑曰乡贡,他国人曰宾贡。”所谓“贡”,往往含有地方向中央贡献的意思,从方向上看具有由下往上推举的过程,因此通常与“乡举里选”相关。“贡举”是先于“科举”出现的一个概念或一种制度。贡举制始于汉代,科举制始于隋代。科举在隋唐和北宋时期一般称之为“贡举”,而贡举制并不始于隋唐时期,却始于汉代。我们可以说科举制始于隋代,但不能对汉魏直至南北朝时期大量的贡举史实和“贡举之法”的记载视而不见,说贡举制始于隋代。由汉至北宋1000余年是贡举时代,而自隋迄清1300年是科举时代。明清时的科举往往与唐宋时期的贡举已不大一样,这里存在着一个概念替换的问题。贡举时代和科举时代在隋代至宋代600余年间出现重叠交叉,这是因为明清以后人们将“科举”的概念回溯到隋代。“科举”是北宋中叶以后特别是南宋以后才普遍使用的词汇。“科举”一词逐渐代替“贡举”一词的过程,就是狭义科举逐渐代替广义科举的过程。而之所以会将“科举”上推到隋代,就是因为隋炀帝时建立了进士科。隋唐人士一般都不认为贡举是当时的创举,因为过去贡举本来早就存在。唐宋时人多认为贡举始于汉代,如刘肃《大唐新语》卷一〇《厘革》云:“汉高祖十一年,始下求贤之诏,武帝元光元年,始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贡举之法,起于此矣。”刘肃说“贡举之法”起于汉高祖,并不等于说后来人们所理解的“科举之法”始于汉代。唐代贡举与从前所不同的,主要是进士科的异军突起,所以有不少人谈到进士科的创立问题。

三、科举制起始的主要标志

荷兰历史学家盖尔有句名言:“历史是一场永无休止的辩论。”在清末以前,科举制的起始时间本来不成问题,或至少说是一个较为简单的问题,通常的说法即从隋炀帝建立进士科算起。现代学者力图分析科举制的特征和内涵,独辟异说,于是提出“分科举人、考试进用”说、“一切以程文定去留”说、“投牒自举”说等,部分学者进而对科举起始于隋炀帝的传统说法提出质疑,结果各种观点越来越多、问题越来越复杂。这大概也符合历史研究的演进规律。只是学术研究既要踵事增华,也要删繁就简,经过各种观点的切磋激荡、层累叠加之后,最终还是要正本清源、返璞归真。

进士科的创立是探讨科举起源问题时无法回避的关键因素,主张科举制不始于隋的观点,其立论基础之一是否定以进士科作为科举制的主要标志。但通过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我认为,现在仍然可以明确科举制起源的主要标志就是进士科。在各种科举起源说中,除了始汉说和南北朝说以外,其他近十种说法都不得不采用进士科作为科举制起源的标志。为什么要以进士科的起始作为科举制起源的标志?对这一问题的回答,首先是要反问:不如此的话,要以什么作标志?以其他如以“分科举人、考试进用”或“一切以程文定去留”、“投牒自举”作为标志,能否确定科举制始于何年?否定进士科为科举制起源的标志,是否与古代“科举”二字的原意相左?

至今无人否认也没有人能够否认制举是科举考试的一种重要形式,如果以创立制举作为科举制的起始,就没有理由不说科举制始于西汉,因此韩国李朝大儒丁茶山认为:“科举之法,兆于左雄,目关于鸿都,试于隋炀,成于唐初。”如果将“贡举”等同于“科举”,就必须承认科举制在汉隋之间早已存在。元代以后广泛使用“科举”的概念来指称隋唐以后的考试取士制度,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后来发展壮大、取代合并了所有其他科目的进士科始于隋炀帝。否认以设进士科为科举制起始的主要标志,基本上就等于否认科举制始隋说而主张始汉说。一反明清以来成千上万的人士和书籍早已约定俗成的说法,将造成“科举”概念的混乱。

唐宋时期“科举”二字单独使用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便是专指进士科举。唐人李肇《唐国史补》卷下《叙进士科举》还用“进士科举”一词来概括关于进士科举的专门记述。《唐国史补》卷下《曲号义阳子》也载:“贞元十二年,驸马王士平与义阳公主反目,蔡南史、独孤申叔播为乐曲,号《义阳子》,有团雪散云之歌。德宗闻之,怒,欲废科举,后但流斥南史、申叔而止。”蔡南史、独孤申叔为进士,唐德宗因此事认为进士中存在某些浮华轻薄之风,因此“欲废科举”,这里的“科举”便专指进士科举。又《旧唐书》卷一七一《李渤传》载:李渤“坚苦不仕,励志于文学,不从科举,隐于嵩山,以读书业文为事。”与隋唐时其他“二科举人”、“制科举人”、“应四科举”、“应嘉遁科举”等用法不同,这两条史料是历史上所见单独使用“科举”二字的最早记载,都是特指进士科。

王安石罢止明经诸科只保留进士一科后,实际上是将明经等诸科合并到进士科中去。改革后的科目虽名为进士,但以经义为重,究其实,则类似于以前的明经科。唐宋科场中长期存在以经术或以文学为主要考试内容的激烈争论,王安石的改革也只是经术派的暂时胜利,后来两派矛盾妥协的结果,是在进士一科中又再分出“经义进士”、“诗赋进士”两途,乃至于后来还有“策论进士”。然而,不论用什么科目名称,这些都属于进士科举,所以后来人们所指的科举便是进士科举。习惯成自然,当人们追溯科举制的起源时,便自然而然地将隋炀帝设进士科作为科举制的起始标志。

韩国史籍《增补文献备考》卷一八七《选举考》四《科制》四载:李朝宣祖十七年(1584年),赵宪疏曰:“我朝贤良、明经等科,才设而旋废,用人之路,只倚科举一事。”这是一条十分珍贵的史料,它清楚地表明,“科举”是不包含贤良和明经等科目的,那么就是特指进士科了。“科目”与“科举”两个概念基本相同,但又略有差异。宋以后科目通常指科举制度,但也可以指汉代的分科目察举人才,科举则专指隋唐以后科举取士。例如,章如愚《山堂考索》续集卷三八《选举》说:“科目肇于汉,兴于隋,著于唐而备于宋。”而在《山堂考索》别集卷一九《士门·科举》中则说:“科举始于隋唐,隋炀帝始置科举之法。”可见,在章如愚的眼里,科目(分科举人之目)始于汉代,但科举制是始于隋代,具体来说便是隋炀帝开始设置的“科举之法”,这里的所谓“科举之法”当然就是指进士科的举送考试办法。元代陆文圭在《墙东类稿》卷四《选举策》中也说:“科目之弊,极矣。天朝神武,混一区宇,科场条贯,废格不用,一扫场屋向时之弊,士始知有务内之学……以千余年科目之积弊,而骤革于今日。”从元代往上算千余年,当是汉代,其意思则为汉代便有科目了。《续文献通考》卷四八《选举考,荐举》元代部分载:“许纳曰:科举之法,实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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