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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30 12: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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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卫宣利

出版社:辽宁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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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爱不觉天涯远

有爱不觉天涯远试读:

PART 1 玫瑰丝巾

1 玫瑰丝巾

是在朋友的生日partay上遇到的她,27岁的成熟女子,优雅,干练,颈间一条飘逸的玫瑰丝巾,伴着她轻盈的步履飞舞如蝶,更衬得她仪态万方风情无限。

他的目光越过人群追随着她,那一抹灵动飘逸的玫瑰红,引燃了一颗激情四溢的心。

便开始有许多“巧合”:她常去的咖啡店,总能碰到他;她不小心丢掉的钥匙,会碰巧让他捡了去;她去看电影,散了场还兀自抹眼泪,也是他,递过来一方洁白手帕……便这样慢慢熟悉起来,她盈盈的笑,如花一样,开在他的掌心。

很奇怪,她那样风情万种的女子,却不喜欢耳环项链手镯之类的饰品。惟独丝巾,却是无论春秋冬夏,从不离身。真丝的,羊绒的,薄的,厚的,长的,方的,或打个漂亮的蝴蝶结,或随意绕在颈间,每一种姿态,都让他心醉神迷。

是在无意间,发现了她丝巾背后的秘密。

那日两人一起去效游,晴朗朗的天,突然就变了,席地而起的狂风,如一双强硬的手,毫不留情地揭去她颈间的玫瑰丝巾。她慌忙跟过去追,那一抹浅红,早已随风飘远。他握着她的手,嗔怪她:不过一条丝巾而已,回头买条新的给你。眼睛望向她裸露的脖颈,却惊异地发现:她欣长的脖颈上,竟布满了紫红色的疤痕。道道疤痕交织扭曲,像一条条蜿蜒的蚯蚓,在她的颈间恣意爬行,狞狰,可怖。

他猛地便怔住了。

她尴尬地笑,说,小时候,冬天烤火,不小心从凳子上跌下来,碰翻了火炉……

他也只是一怔,很快便坦然笑道,暇不掩玉,以后,不要再系丝巾了,我更喜欢真实的你。

他果然再不准她系丝巾,坦然牵她的手出入各种场合。他不止一次对她说,爱一个人,就是坦然接受她的一切,包括缺点和瑕疵。

她从此就收了那些千娇百媚的丝巾,裸露着颈上的疤痕。那些疤痕引来各种各样的目光,很多人惊问:呀,你的脖子,怎么回事?问一次,她都要把原因重复一遍。她的骄傲和自尊,就这样一点点被蚕食。

当爱恋的欢喜终于被一次次的尴尬淹没时,她提出了分手。

她重新系上玫瑰丝巾,依然是笑眸流转,风情万种。心却愈加成熟淡定。

半年后,朋友介绍新的男朋友,是个干净儒雅的男人,目光在她飞扬的玫瑰丝巾间辗转停留,亦有疑问:怎么你老是系着丝巾呢?

她便大方地解了丝巾给他看,面对着那些蜿蜒的伤痕,他微微叹息,忍不住拥她入怀,伸手在颈间轻轻抚摸,手指一寸一寸,满是疼惜和怜爱。然后,轻轻帮她系上玫瑰丝巾,在颈间斜着打一个优雅的结。那个结系得翩然舒展,如一只展翅欲飞的蝶,栖息在她的肩头。

那以后,他给她买了各种各样的丝巾,亲手给她系上。他说,最美的花,总是开在伤口之上的。

她的心,被柔柔地濡湿了。

原来,比坦然接受更深情的爱,是尊重。

2 煮一壶茶当爱情

他们相遇的时候秋意正浓,满山遍野的菊花开得绚烂。她特意跑到这几里外的山野里来采菊花,只为从小就喜欢喝菊花泡的茶,微苦中带着淡淡的清香,是败火提神的佳品。

当她一脸灿烂地走入他的镜头时,他不由地呆住。他在一家杂志社做首席摄影师,平时见惯了烟红柳翠,没想到尘世间还有如此灵秀脱俗的女子。他看着她在一大片的菊花丛中灿烂地笑着,那一瞬间,他像个失去了思维和知觉的人,只是下意识地不停地按动快门:她一低头的温柔,她回眸一笑的娇羞,飞扬的长发,舞动的裙裾……

偷拍者终于被发现,当她一脸怒容地站在他面前讨要底片时,他却狡猾地约定了下次相见的时间。

很自然地便相爱了。

他们常常一起喝茶,她喜欢喝茶,却不喝龙井碧螺春那样的名茶,只喝这自制的菊花茶。她指着透明杯子里一朵朵绽放的菊花说:“你看它们,水给了菊花第二次绽放的机会,菊花也给水注入了清香的滋味。就像好的爱情,要相互融合在一起,才能有最佳的味道。”他笑,不以为然。他其实不爱喝茶,而更喜欢浓浓的咖啡或者饮料。但是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仍然陪着她一起喝菊花茶。爱情就是这样,一旦爱了,就愿意为对方做一切事情,何况只是喝茶呢。

他是那种即便穿最普通的衣服走在人群中也能光芒四射的男人,在她之前,他从没有固定的女朋友,身边美女如云,他在她们中左右逢源,却只是逢场作戏。只有面对她,他浮躁的心才能安静下来。她的与世无争安静娴雅,如菊花茶一样湿润自然,使他在红尘俗世中不由地停下匆匆的脚步,回顾一下自己的心灵。

但是也仅此而已,就像他对菊花茶一向只是浅尝辄止一样,他偏爱的仍然是浓浓的咖啡。甚至连咖啡他都只喝速溶的,哪有时间去安静地泡一壶茶啊?他们的爱情,仿佛只是他忙碌生活之中的一种点缀,时间久了,渐渐便淡了。他身边多的是漂亮张扬可以陪他喝咖啡甚至喝酒的女孩儿,而她,太沉静了,和他激情洋溢的生活根本无法融合。

分手后他的工作越发忙了起来,他常常熬夜,需要靠咖啡来刺激疲劳的神经。直到有一次他在做下期杂志策划时,明明记得很熟的东西却突然想不起来了。后来和一位学医的朋友聊起来,朋友劝他以后喝咖啡,说咖啡喝多了是会导致大脑出现暂时性的记忆障碍的。

朋友问:为什么不喝茶呢?茶不仅能提神,还能败火清脾,是真正的好饮品呢。

他的心不禁动了一动,一下子想起那个喜欢喝茶的女孩儿。他买了菊花茶,回家用透明的玻璃杯,放五朵菊花进去,用正沸的水冲了。他看着那些菊花在沸水中一点点的舒展开来,终于现出了原来娇艳的姿态,清淡的茶香弥漫了整个房间。

他的眼睛热热的,他终于明白她的话:水给了菊花第二次绽放的机会,菊花也给水注入了清香的滋味。就像好的爱情,要相互融合在一起,才能有最佳的味道。

3 有些爱情是用来辜负的

接到她的电话,他简直欣喜若狂。尽管是一个求助的电话,她的语气却依然是淡淡的,是她一贯的冷漠和高傲。她说她在深圳,因为出了点意外,急需要一些钱。如果方便,能不能先借她一些?一个月就还……

只不过两分钟的时间,他握着话筒的手,已经微微汗湿,脸颊上也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甚至没有听清楚她具体都说了什么,只知道,她需要钱,而自己,是唯一能帮助她的人。

他爱她,很多年了。那时候她是学校的校花,清爽的方格蓝裙,简单的白球鞋,青丝扎起,颜如朝露。这样的女生,本不是他可以靠近的。可是他,偏偏中了爱情的毒。大学三年,他帮她在图书馆占位置,从家里为她带红枣百合粥,用打工赚的钱为她买最流行的随身听,她去赴朋友的约会,他也会偷偷跟着她直至她到达安全的地方……

他爱得卑微,像追逐太阳的向日葵,她的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已足以令他沉醉。她不爱他,却也不拒绝他对她的好。像阴天里的太阳,悬在天边,若即若离,不温不火,从不曾给过他爱的温暖和光辉。

他们就这样,走过三年。三年里她不断地恋爱,分手,再恋爱,再分手,像走马灯一样地更换男朋友,只有他,始终跟在她身后。她恋爱,他是她的智囊和倾诉对象;她失恋,他是她依靠的肩疗伤的药。

她是那种天生不安分的女子,毕业后就开始四处飘,有时候在北京,有时候在广州。仍然不断地开始和结束一段又一段爱情。他留在那个小城,做了最出色的外科医生。可是他治不好自己的病,他的心跟着她辗转起伏,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场恋爱到另一场恋爱。疲惫,却幸福着。

他30岁了,身边也不断有一些优秀的女孩子在追,他却不从曾动过心。可她只要一个电话一声叹息,就能让他翻山涉水马不停蹄地赶到她的身边。在将近十年的时光里,她恋爱,结婚,离婚,再结婚,身边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却始终不曾给他一个出场的机会。在她的爱情赛场上,他甚至连个替补都算不上―――替补还有上场的机会,他没有。

却不悔,不怨,只要她需要,他必殚精竭虑,全力以赴。就像这次,她说需要钱,他焚心似火,连夜就拿了钱,去给她送。隔着千山万水,他本可以用最便捷的方法把钱汇去,却还是请了假,他要把钱亲自送到她手上。只因为,他担心着她的安危。

没想到路上会出意外,当那辆失去控制的车朝着他的车横冲而来时,他只觉得思维停顿灵魂出窍,整个人都轻轻地飞了起来。

在医院里重返人间,看到窗外灿烂的阳光,他恍如隔世。他想起还在另一个城市等待的她,心里竟异常平静,不再忧心不再焦灼。他觉得自己的心―――那颗一直为她陷落的心,终于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胸腔内。

三个月后,他康复出院。半年后,他和一个娴静温柔的护士结了婚。

是那场几乎让他丧命的车祸让他顿悟,对一个不爱你的人而言,再多的深情痴迷,再多的体贴呵护,都是用来辜负的。就像他和她,他的全心全意,他的长久守候,他的痴迷执着,自始自终,都只是他自编自演的一场爱情独角戏,所有的爱,对她而言,只是用来辜负的。而他,最紧要的,是把所有的爱全盘收回,装进另一颗柔软善知的心里。从此,与幸福紧紧相握。

4 稻草爱情

相识一年,无数次的前进、试探、退缩,兜兜转转,他终于对她说了“我爱你”。那一刻,那些长久在她心上沉沉浮浮的辗转心事,就像枝头上那些饱满的花蕾,经风一吹,一夜之间便绽出了娇艳的容颜。

晚上,她躺在床上,翻到左边,再翻到右边,蒙住被子,她听见自己哧哧的笑声,终于忍不住,拨了死党冉的电话。电话通了,还没说话,自己先就笑出了声。冉在那边问:“有情况?”她仍然笑,然后才半遮半掩地说,我,喜欢上了一个男人……他,成熟,睿智,笑容迷人,眼神温暖,有时候纯真得像个孩子,事业也很成功……

话没说完,她便听到冉在电话那端猛击话筒,这样的完美男人,怕是早被哪个艺高胆大的女人抢到手了吧。

她语塞。

是的,他是个优秀的男人,却不是属于她的。她的爱情一直错位,爱她的人她不爱,她爱的,却已经在别人的园子里开了花结了果。当初他是明明白白地告诉她:自己是家有室的人,除了爱,他什么也不能给她。这话只需稍加推敲,便可见其中破绽百出。可是,爱情的火焰烧起来,她早已乱了阵脚昏了头脑,哪儿还容仔细去辩其中几分真假?

那时候,她傻傻地想,她只要他爱她就够了,这世上有太多名存实亡的婚姻,得到一份真爱,已是奢求。可是,陷进去后,她开始常常失眠,在那些难眠的夜晚,她常常打开音响,放刘若英的CD,听着这个痴情的女子,反复地唱着:“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心便被层层悲凉包裹得无处可逃。她记得有一次,她突然问他:“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他愣了愣,不说话,燃着一支烟,淡淡的烟雾后面,他的脸色有些尴尬。她的心微有些疼,自己解嘲:“是我喜欢的一句歌词,呵。”

周末,约了冉一起去喝茶。她挽着冉的手从茶室大厅那面大镜子前经过时,整个人都猛然呆住了。她看到冉神采飞扬、光彩照人,而镜中的自己,面色苍白,容颜憔悴,眉头深锁。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感叹:“真的老了啊。”冉看着她笑:“哪里是真的老?不过少了爱情的滋润而已。”她讪笑:“难道我的,不算爱情?”冉正色说:“你那爱情,充其量,只是稻草爱情。你明知道修不成正果,却不肯放手,不过是因为他是你寂寞之海中的救命稻草。如果这时候有另一个人,或许并不比他优秀出色,但是肯给你一个家,肯承载和满足你所有的感情需求,你还会对他恋恋不舍吗?”

她呆呆地回味着冉的话,心一点点地警醒。

这世上的感情,真的有太多的形式,有些时候,你以为那是爱情,其实不过是一根稻草。与其抓着那根无用的稻草,不如,用心去植一颗属于自己的树。

5 如果这还不算爱

直到坐上南下的火车,看着这个熟悉的城市渐行渐远,她的泪终于落了下来。

一开始和他相爱时,她也想过会是这样的结局,但还是抱有幻想。开始的时候总是这样,以为自己的爱情会和别人的不同,以为自己遇到的人和别人也不一样,到了最后才发现,原来所有的故事竟都如此惊人地相似。

遇见他时,离他的婚期还有四个月。她在一家装修公司做设计师,他找到她,是为了装修他结婚的新房。

那是他们第一次相见,她眼前出现的这个男人,头发干爽,笑容明朗,眼睛里有童真闪现,开口说话,声音干净而有磁性。他看到的这个女子,素净着一张脸,稍显苍白,说话时嘴角有浅浅的笑意。

目光交错,两个人都暗暗心惊,从前心里那个模糊的影像,倏然清晰。她只觉得先前空着的心,突然就满了。

两天后,他去看设计的效果图。这一次,他又吃了一惊,整体风格简洁写意,局部细致熨帖,从里到外丝丝入扣,正是他喜欢的类型。双目对视,彼此心意了然如许。

俩人真的就开始相爱了,频频私下约会,感情如火如荼。虽然是一段见不得阳光的感情,却是她生命里最灿烂的时光。深夜里偷偷溜出来,和他一起去赏雪,他带她去西山看迎春花,黄灿灿的迎春花满山遍野,她在花丛中笑得像个纯真的孩子。即使在那间屋子里看他做蛋炒饭,她也觉得幸福,油溅得他一身,她快乐地大声尖叫……

她多么希望自己能留住这些幸福,如果这世上真有上帝,她一定要问问他:为什么不让他们早点遇见?为什么要这样将他们捉弄?

她相信他是真的爱她,她能从他看自己的眼睛里感觉到他的爱。可是婚期既定,四个月后,这段感情如何归属?不管不顾,带着她离开这个城市?可是这里有他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他的事业正如日中天,更何况,还有那个已经许诺了婚期的女人,不负责任地一走了之,这不是他的处事风格。

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个普通男人。

婚期渐近,他一天天消瘦下去,忧心如焚。

一点一滴,她都看在眼里。

终于,在他婚期的前一个星期,她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他。

后来有一天,在朋友的聚会上,他喝高了。和朋友们说起当年和她的那段感情,便有人笑他:“那种感情你也当真?摆明了她是在游戏啊,不然她为什么不辞而别?爱就应该坚持下去。”他当场就和那人翻了脸,摔碎了酒瓶,红着眼睛嚷:“你知道什么?她主动离开,是因为不愿意看我那样艰难挣扎,不愿意让我众叛亲离啊……”

话没说完,他便当着那么多朋友的面,“唔唔”哭了。

很久以后,她从朋友那里辗转听到他的这番话,欣然泪落。原来,他一直是懂得她的啊。她想起许多年前读过的一首诗:“许多时候,正是为了爱,才悄悄走开。”所谓的爱,不正是:为了爱,心甘情愿地放弃爱吗?

6 爱情拐了一个弯

那是一次由朋友安排的相亲。那一年她已经28岁,爱情的繁花开了又谢了,只因为没有一双能走路的腿,爱最终是没有结局的忧伤,像一把锋利的剑,把一颗脆弱敏感的心刺得千疮百孔。她再也受不得那样的痛,所以朋友介绍他时,她稍稍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他长她一岁,憨厚老实,沉默寡言。见面时,他拘谨地坐在她的对面,有些羞涩,一双手从桌面移到膝盖,又从膝盖移到桌面,头上不停地渗出细密的汗珠。一个小时里,他们说的话没有超过十句。结束后父母问她的意思,她不点头也不摇头,无可无不可。这个人,和她理想中的男人,相差何止千里万里?可是父母都很欢喜,他们说,这种稳重敦厚的男人最靠得住,你也别太挑了,差不多就行了。

他们很平淡地交往着,隔几日,他会打个电话,也没有太多的话,简单的问候而已。放电话前,他总是问,喜欢吃什么,我去的时候带给你。她沉默,并不答他。隔日他来的时候,抱了一堆的苹果橙子猕猴桃。他说,你天天看电脑,吃这些对眼睛好。便再没有多余的话,待在一旁看她双手在键盘上飞舞,陪着她练“坐功”。

她客气地保持着和他的距离,不亲不疏,温文尔雅。有时候他在,正好她的朋友打电话来,她也会欢颜调笑,娇憨可人,天南地北,一聊就是一两个小时。放电话后他还在,她马上收敛起那些恣意纵情,又变得温婉优雅。

他很努力地想走进她的内心,有一次他说:《红楼梦》里的诗词……她却打断他:外面下雨了吗?她笑容温婉,却有拒他千里之外的冰冷,那是他不能靠近的距离。她的心就像紧闭的蚌,始终不曾为他打开。

她其实也能走的,只不过要用双拐。但是她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走过,她那么骄傲,决然不肯将自己的缺陷暴露于他的目光之下。他也由着她,推着她一起去逛街,去书店,去花鸟市场,为她买香喷喷的烤红薯。

那一次他来的时候,她正在小区的花园里锻练。她的腋下架着双拐,拐杖先向前移一下,然后左腿往前迈,站定了,右腿再往前迈。步履蹒跚,每一步都那么艰难。他看着,心里忽然很疼。她转身的时候正好看到他,他伸手就要来扶她,她脸涨得通红,坚定地推开他,继续往前走。却没走几步,脚下忽然一个趔趄,整个人都摔在地上。

几乎在同时,他从身后冲过来,双腿跪在地上,手抱住她的腰。他的脸在一瞬间就渗出了密密的汗珠,目光里全是疼惜和自责。他一迭声地问:摔着哪儿了?疼不疼?来,我抱你起来……她坐在地上,不动,眼睛盯着他看。不过是摔了一跤,这样的场景对她早已司空见惯。可是眼前的这个男人,他的紧张,他的无措,他额头上的汗珠,似乎都在告诉她:他爱她,在乎她,心疼她,怜惜她。

她问,你那么紧张干吗?他没说话,红着脸,笑了。那一刻,她的心,忽然柔软无比。她仿佛听到自己心里铁马冰河一般轰隆隆响过,所有的坚冰,都融化了。她知道,原来她的心,一直偏离在爱的轨道之外。这摔倒的一跤,让她的爱情拐了一个弯,他的宠爱和心疼,是拐弯处鲜明的路标,一路引领着她,走进爱的轨道。

7 花瓣枕

那时候的他和她,都已经过了激情浪漫的青葱岁月。是在一个户外野营的论坛里认识的,她第一次参加他们的行动,是到野外攀岩。没想到天公不作美,中途突然下起了雨。那面攀岩的山壁,因为下雨,显得异常陡峭,老是刚爬上去几米,马上就又滑了下来。他看着她滑下来几次,有些狼狈,便劝:“不如,等雨小一点再爬吧。”她却把头一昂,很坚定地回:不!

就是那一刻吧,他看到她眼睛里倔强和坚持,竟是那样熟悉,而她瘦削的背影,又让他的心,突然地生出疼惜。后来又一起参加过几次野游,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话不多,只是出发前提醒她带齐必要的装备,路滑的地方伸手拉她一把,吃饭的时候,她会把自己的饭端到他的帐篷里和他一起吃。

渐渐熟悉起来,无聊的时候给他打打电话,她有时候很活跃,从村上春树到西藏的佛经到油焖大虾,笑得花枝乱颤;有时候却很安静,握着话筒不说话,他在这头听得到她翻书的声音,走路的声音,喝水的声音,还有她轻微的叹息。他握着话筒,手臂酸麻,却不舍得放下。

那时候,他们的城市里正在上演《情人结》,他邀了她一起去看。电影的结尾,那对经历千山万水、已经不再年轻的恋人,在情人节那天相遇,男人说:“我一直担心你会放弃……”女人说:“不说,就是没有改变。”男人说:“永远不说,就是永远没有改变。”黑暗中,他侧过脸去,看到她的脸颊上,闪着莹莹的泪光。

后来有一次打电话,他无意中说自己一直偏头痛,很长时间了,每次发作的时候,都想拿头往墙上撞。隔天,下班的时候,他突然看见她正在门口等他,双手抱着一只枕头。看见他的时候,她突然紧张得像个孩子,红了脸,支支吾吾地说:“里面是晒干的鲜花……以前一个朋友送的,每天枕着它睡,可减轻疼痛的……我一直,没机会用……”

他接过,摸着里面柔软的花瓣,心突然一暖。那天晚上,他辗转难眠,把那个枕头抱在怀里,又放在头下,一会儿重又抱在怀里,她羞涩的笑容,一点点地缠绕了他的心。

可是,缠绕了又怎样?他们都已经不再是可以无所顾忌的年龄,他已是有家的人,妻贤子乖;而她,亦有谈了五年的男朋友,婚期待定。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话题从阿尔卑斯山到艺术流派到天气心情,却独独不谈感情。其实那时候,他和妻子的感情已经很冷漠,可是他不说,她便也不问。而她那些细密辗转的心思,她不说,他也不问。

半年后,她和男友分手,去深圳工作。他去送她,他默默地站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他和别人告别。最后,她朝他走过来,她的眼睛亮亮的,有淡淡的液体。她忽然伸出双臂,顽皮地偏偏头,笑道:“要走了,来,抱一个。”是很轻松的口气,可是她抱住他的时候却是紧紧的……

一年后,他和妻子协议离婚。离婚后,他一个人生活,日子过得支离破碎。有一天,母亲来看他,顺便帮他拆洗被罩床单枕套。母亲拆开那只盛满了鲜花的小枕头时,笑他:“你往枕头里放纸条干吗?”他从电脑前转回头,母亲正从那一片桃花、槐花、木槿花中间拿起一张纸条,轻声读到:“不说,就是没有改变;永远不说,就是永远没有改变……这写的是什么啊?”

他整个人猛地从椅子上弹起来,从母亲手中接过纸条,上面,正是她秀丽的笔迹。那一瞬间,他突然泪流满面,他想起来那句台词,这句话的后面是:我们结婚吧。

8 爱情沙漠里的冷水清茶

那一年,他28岁,为了追随心爱的女子,他舍弃了稳定优越的工作,只身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但是生活总是充满了戏剧性,当他风尘仆仆赶到约定的酒店时,却正看到她穿一袭洁白的婚纱,幸福地偎在另一个男人的肩头。

他的心从那一刻开始荒芜成一片沙漠,再优秀的女子也难在他的沙漠上种植一叶青翠。包括她。

她是个25岁的美丽女子,温柔体贴成熟低调。那时候,他在这个城市重开炉灶,新的事业刚刚起步,每天疲于奔波焦头烂额。她心甘情愿地在他身后,他加班的时候,她像个温柔的小妇人,系着蓝底碎花的小围裙,在厨房照着菜谱为他煲汤,然后坐公交车一路送给他。他需要的时候,半夜三更打电话给她,她也会在一秒钟之内清醒,听他诉说那些烦忧那些痛。他忙的时候,她从不去打扰他,把自己隐在角落里,仿佛不存在。她干净利落地处理好自己的一切事情,从不为他添额外的麻烦。

每天,不管他回来得多晚,她都会泡一杯茶等着他。只是普通的绿茶,可是她泡出来的味道却很别致。那茶盛在雕花的细瓷杯里,水色是莹莹的碧绿,舒展的茶叶仿佛刚刚离开枝头,鲜活而生动。入口是淡淡的凉,在舌尖上打一个转,即刻便化成芬芳的甘甜,满口异香。

他是贪恋每天那一杯茶的,曾经问过她,怎么样才能把茶泡出如此绝妙的味道来,她答,很简单,用冷水泡清茶啊。

他便笑,冷水泡清茶,他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和耐心去等待啊?他匆匆喝完茶,又接着在灯下开始工作。每天都忙,他的时间就像沙漠里的泉水一样珍贵而稀缺。如此的努力,也只是想报复,报复那个女子当初狠心决然的舍弃。

她不是不懂得,爱情里谁先动心谁先死。只是一旦爱了,早已焚心似火,哪里谁还会计较先后?也不是没感受到他的冷漠,只是想,如果他是冷水,自己便是茶叶,只要有持久的耐心,总能泡出一杯醇厚浓郁的爱情香茶。

一晃便是三年,三年里她的心起伏辗转,欣喜失落焦灼无奈绝望,所有的滋味统统尝遍。而他的心,始终像紧闭的蚌,从不曾为她打开过。她终于在这场爱情里筋疲力尽,提出分手。

分手那天,两个人最后一次喝酒,红色的葡萄酒溢得到处都是,也醉湿了她的心。微醉的她,目光迷离,借着醉问他:告诉我,你究竟有没有爱过我?他没有回答,目光移向别处,飘渺不定。她的心,就那样一寸一寸地湿下去。她想起《东邪西毒》里的慕容嫣说,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你一定要骗我,就算你心里有多么不愿意,也不要告诉我你最喜欢的人不是我。

而他,连骗她都不肯。

那一刻,她终于明白,有些爱情,注定了难以修成正果。她本以为,用自己的一颗完整的心去爱,不给他压力,甚至不要他的温度,就如冷水泡茶,时间久了,彼此的生命终会完全融汇交合,再难分离。却不知,他的心是沙漠,再多的温情和爱,也只能被无情的黄沙一点点吞噬,不留痕迹。

9 最美的注视

那年,她20岁,像春天枝头上新绽的桃花,鲜嫩而饱满。她自小学戏,在剧团里唱花旦,嗓音清亮,扮相俊美,把《西厢记》里的小红娘演得惟妙惟肖。他32岁,和她在同一个剧团,是头牌,演武生,一根银枪,抖得呼呼生风。

台上,他们是霸王和虞姬;台下,她叫他老师。他教她手眼身法步,唱念坐打功,一板一眼,绝不含糊;她悄悄虏了他的戏装练功服,在料峭的寒风里搓得满头大汗。衣服晾在太阳底下,旗帜一样飘扬着,她年轻的心,也猎猎飞扬。

知道他是有家有室的人,她还是爱了。就像台上越敲越紧的锣鼓,她的心在鼓点中辗转,起落,徘徊,挣扎,终究是失陷的城池,一寸一寸地陷落下去。台上,当她的霸王在四面楚歌中自刎于乌江边时,她一手拉着头上的野鸡翎,一手提着宝剑,凄婉地唱:“君王从此逝,虞歌何聊生……”双目落泪,提剑自刎……

她想,爱一个人就是这样的吧,他生,她亦欢亦歌;他死,她绝不独生。

这份缠绵的心思,他不是不懂,可是他不能接受,因为他有家有妻子。面对她如花的青春,他无法许给她一个未来。他躲她,避她,冷落她,不再和她同台演出,她为他精心织就的毛衣,也被他婉言拒绝。却还是有风言风语渐起,在那个不大的县城,暧昧的新闻比瘟疫流传得还快。她的父亲是个古板的老头,当即就把她从剧团拉回来,关进小屋,房门紧锁。然而黄铜重锁,却难锁一颗痴情的心。那夜,她跳窗翻墙逃到他的宿舍,热切的心扑进他的胸膛,对他说,我们私奔。

私奔也要两情相悦,可他们不是。他冷冷地推开她,拂袖而去,只留下两个字:胡闹。

那一夜,以及那之后的很多夜,她都辗转不眠。半个月后,她重回剧团,才知道事业正如日中天的他已经辞职,携妻带子,迁移南下。

此后便是音讯杳无,她的心成了一座空城,她知道,这份爱,从头到尾,其实都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可是她入戏太深,醒不过来了。

十五年过去,人到中年的她,已是有名的艺术家。有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夫贤子乖。她塑造了很多经典的舞台形象,却再也没有演过虞姬。因为她的霸王,已经不在了。

那一年元宵节,她跟随剧团巡回演出。在一个小镇上,她连演五场,掌声雷动。舞台,掌声,鲜花,欢呼,都是她熟悉的场景。可分明又有什么不一样,似乎有一双眼睛,长久炙热地追随她如燎原的火焰。待她去找时,又没入人群不见。谢幕后,在后台卸妆的她,忽然收到一纸短笺,上面潦草地写着一行大字:十五年注视的目光,从未停息。

她猛然就怔住了,十五年的情愫在心中翻江倒海——是的,是他。她追出来,空荡荡的观众席上寂静无人,她倚着台柱,潸然泪下。十五年来盘桓在心中的对他的积怨,在刹那间冰消雪融。

是的,他一直都是爱她的。只是他清楚,那时的她是春天里风华正茂的树,这爱是她挺拔的树身上一枝斜出的杈,若不狠心砍下,只会毁了她。所以,他必须离开。如今,她是伸入云霄的钻天杨,而她成长的每一个枝桠间,都有他深情注视的眼睛。那遥远的守望,才是生命中最美的注视。

10 谢谢你也爱他

她爱上他眉宇间的阳刚之气,贪恋他笑容渐起时微翘的嘴角传递的自信。23岁的女孩子,不羁的青春之下,一颗单纯痴情的心像跳跃的兔子,忍不住偷偷跳出来,又慌忙躲进洞穴。夜夜失眠,只为白天他帮她纠错时一个爱怜的眼神,或者他接过咖啡时一声温柔的谢谢。

她是见过他的妻的,那一次在公园偶遇,他一手挽妻,一手携女,眸中含笑,简短介绍:爱人,小女。初春温暖的阳光倾泻而下,打在三个人的脸上,晃来晃去,都是幸福与安宁。她仓惶而逃,只恐内心隐情被人识破。

秋天的时候他出国考察,半个月的时间不算太久,于她却是度日如年。几天的光景,人已经憔悴得不像样子。碰巧他打电话回来问公司的情况,她懒懒接起,听得他在那端"喂"了一声,一字如惊雷,将她的心轰隆隆地炸开了口。握着话筒,喉头哽咽,万语千言,凝噎难语。急忙抬手唤来同事,话筒一丢,人已落荒而逃。

元旦,公司惯例地举行联欢晚会,他携了夫人一起出席。她躲在角落,看那个华贵高雅的女人谦和有礼地替他答谢员工,看他优雅地牵过她的手滑进舞池,看他温柔地为她整鬓边的发,看他附在她的耳边轻轻说话,心一阵紧似一阵地痛,一分一秒都是煎熬。晚会没有结束,她就借故离开了,在一家酒吧,从没喝过酒的她,醉得一塌糊涂。

醒来已是第二天黎明,睁开眼睛时他正坐在床前微笑着看她。她一时恍惚,是梦吗?他揉揉她的头发说,傻丫头,不会喝酒还喝那么多,亏得我们路过,不然还不知醉成什么样呢。

他妻子把一杯热茶放在她的掌心,一句话石破天惊:谢谢你也爱他。

——是她自己出卖了自己,昨夜梦中不停地呼喊他的名字,隐秘的心事了然如许。

女人笑笑,说,我明白你,因为我也有过你那样的年龄,这种痴迷和爱恋,我也曾有过。爱无错,只是,需要一个更合适的瓶子去承载它。女人的手爱怜地拂过她的发,傻丫头,你还年轻,会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个瓶子的。

她闭着眼睛,一任泪水恣意横流。

一个星期后,她辞职,回到家乡那个安稳舒适的小城。两年后,她找到一个儒雅温柔的男人,彼此相爱,幸福美满。她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瓶,能安全地承载她所有的爱和幸福,并且,滴水不漏。而丰盈的感情,只有在自己的瓶里,才能开得恣意芬芳,娇艳醇香。

11 爱得越深越笨拙

他第一次见她,在清雅的眼镜店。她穿着白色的工作服,马尾在肩头一耸一耸地跳着舞,粉色的镜片后一双眼睛闪着晶亮的光,脆灵灵的声音喊:19号,验光!19号,说你呢……他还愣怔着,她的人已到眼前,用手一扯他的衣袖:说你呢,验光,在那边……他未及回神,慌忙起身,膝上的书本“哗啦”落了一地,弯腰去捡书,头又“砰”地一下撞在玻璃柜台上……

所有的人都被他的狼狈模样逗笑了,只有她,低低惊呼一声,旋即,迅速把一方棉布手帕敷上他的额头。他揉着额头站起来,痛得龇牙咧嘴。拿开手帕,发现并没有流血,只是鼓起一个大包。她又拉着他到验光室,把手帕用热水浸了,敷到他的额头上。这才抿嘴笑道:怎么那么笨啊?

怎么那么笨啊!她香糯柔软的声音,含娇带嗔的笑脸,像秋日艳阳下灿然绽开的白棉花,在他心灵的湖面上摇曳生姿。一瞬间,将他的心深深击中。

他第一次约她,不在公园不在西餐厅,却独独选了安静的图书馆。他看着她远远走来,心里就像有一百只小鹿左冲右突。待她走近,他早已满面通红,紧张得不能言语。她坐在他的对面,安静地看《长恨歌》。偶一抬头,他的目光躲闪不及,正陷在她浅浅的笑意里。他低了头,把手中的书翻得哗啦作响。噼里啪啦,那些暗恋的心事都开了花。

后来她笑他,怎么那么笨啊,居然把约会的地点选在图书馆。他挠挠头,憨憨一笑说,我嘴笨,不会说话,只有图书馆是不用说话的地方啊。

他第一次和她出去,走过一家摄影店,她忽然想起来要把一张照片存到U盘里,他自告奋勇要替她去办。她远远看着他笨笨地和店老板讲价,待他拿着U盘出来,她问花了多少钱,他说五块。她嗔怪:一块钱能办好的事你偏偏花五块,你真是个笨蛋……他涨红了脸辩解,我怕再讲价你会等着急……

他第一次去她家,他规规矩矩地坐在沙发边上,身体笔直,额头冒汗。陪她老爸下棋,五局他输了四局,唯一的一次平局,是老人家故意让他的。她的小侄儿放学回来,拿着作业本让她检查。他替她接过来,把错的题指出来让小侄儿去改。一会儿,小侄儿跑到她跟前告状:姑姑,15加8等于23,这道题没错啊。他拿过来仔细看,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她狡黠地冲他眨眨眼,对小侄儿笑道:咱们家来了一只大笨熊!

他第一次吻她,是一个暗香浮动的春日黄昏。她披着刚洗过的湿漉漉的头发,跳跃着从楼上下来。最后一级台阶,她一脚踩空,眼看就要跌倒。他双臂一伸,稳稳地将她接在怀里。她的发丝拂过他的面颊,绯红的脸颊如桃花初绽。他忍不住就将自己的唇贴了上去,她倚在他的怀里,闭着眼睛,双唇微启,期待他更热烈的吻。却久等不至,睁开眼才看到他面红耳赤,如同捧着一块烫手的山芋,完全不知道接下去该怎么办。

他第一次为她做饭,是因为她说她想吃手擀面。他躲在厨房里和面,软了加面硬了加水,结果弄出好大一团面。他炒菜,瓶瓶罐罐摆了一排,他手忙脚乱,稀里哗啦不是撞翻了这个就是倒洒了那个。她在旁边看着,又气又笑,敲他的脑壳:你怎么这么笨?

他第一次向她求婚,是因为她要节食减肥不肯吃饭。在她连着吃了三天苹果、面色苍白神情憔悴时,他捧着一饭盒香喷喷的红烧排骨对她说:这样减下去,身体要出毛病的。不如……你嫁给我,就不用这么辛苦减肥了……

她看着两颊绯红、局促不安的他,忽然“扑哧”就笑了,纤手一点他的鼻梁:有这样向人求婚的吗?你呀,真是个笨蛋!却夺过他手中的饭盒,把排骨嚼得满嘴流油。

他其实一点都不笨,可是在你面前,他嘴笨,手笨,脑笨,什么都笨。可是,难道你不知道,爱得越深越笨拙?

12 飞过沧海的蝴蝶

她是打算一辈子独身的,26岁的单身女子,爱过,伤过,早有了一双看透风景的眼睛。她又是那样出色的一个女子,平常普通的男人,断难入她的法眼。她想,既然找不到合适的,索性不嫁吧。一个人来来去去,少了婚姻的琐碎繁杂,倒也落得清静。

也不是完全没有一个合适的,她的心里,其实是住着一个人的。那个人成熟,儒雅,睿智,在他的身上,几乎凝聚着她对男人的所有想像。他们的工作都在网上,他编稿,她配图,合作默契。偶尔也打电话,话题从梵高到博尔赫斯到物种起源再到水煮肉片,她在这端浅笑着,安静地听,惊讶他居然懂得那么多。他的呼吸里携着那个遥远的海滨小城潮湿的海风气息,温暖而芬芳。

仅此而已,他们甚至不曾见过面。他和她相隔着千山万水,而千山万水的那一端,他有安详和睦的家,有贤淑温柔的妻。可她的心,却是失陷的城池,一点一点地陷落。父母朋友为她介绍的对象,她一律冷冷回绝。有时候,太优秀的男人,就如同女人的沧海,你飞不过去,就只有陷落。王菲的歌里唱:“给我一刹那对你宠爱,给我一辈子送你离开……”她想自己就是那只飞不过沧海的蝴蝶吧,要用一辈子送他离开。

这种无望的守候,她坚持了三年。三年里她学会了自己修水管换灯泡,交水费电费电话费,照顾病痛的父母,对付爬进厨房里的蟑螂,感冒时自己撑着去医院,失眠的夜晚盯着天花板数绵羊一直到天亮……心,不是不苦。常常,在恶梦惊醒的午夜,孤独像一只贪婪的蚕,一点点地吞噬她的心。那种舒缓的疼痛,几乎令她崩溃。但只要白天他在QQ里送她一个拥抱,她的心便像春天的小草,立刻在阳光下焕发出鲜活的色彩。

那天晚上,她惯例地失眠,一直到凌晨三点还没有睡着。忽然听到阳台上有响动,接着就是“扑通”一声,轻微的脚步声从阳台移到了客厅。她的心一下子就缩了起来,显然,有贼进来了。她张嘴想喊,又立刻又用手捂住嘴巴——夜很静,墙壁的隔音也好,她的喊声不仅不能引来救援,可能还会带来更大的麻烦。报警吗?警察最快也要十分钟才能到,若是被被贼知道她是个独身女子,后果同样不堪设想。情急之中,她抬手把床头柜上的台灯推落在地,“哗啦”一声巨响,长久的沉寂,稍顷,脚步声重新移回阳台,再无声息。

警察来的时候,她抱着双膝,浑身打颤,在床上蜷缩成一团,脸上满是泪水。她没想到原来自己竟这样脆弱和胆怯,这个贼,击破她心中最坚固的防线,三年顽强的坚守,此刻訇然倒塌。

半年后,她结了婚。对方是个普通敦厚的男人,不帅,不浪漫,不懂她的画,不知道博尔赫斯。但是,他心疼她体谅她,失眠的夜晚会陪她絮絮叨叨地说话,恶梦醒来时有他温暖的拥抱。那个踏实的怀抱,给了她足够的安全感。“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直到此刻,她才懂得这句诗的真正的含义。是的,很多时候,仅仅相爱是不够的。爱,需要落到实处,隔了千山隔了万水,再多的柔情蜜意,也敌不过一个温暖的拥抱。而她这只蝴蝶,终于成功地飞越了沧海,彼岸,春暖花开。

13 爱情不问前程

那一年,正是春花烂漫的时节,遇上了他。她是个自由撰稿人,天性随意,不喜欢朝九晚五的工作,所以辞职写字为生。他在一家内刊做编辑,她并不是他的作者,但是因为她的名字频繁地在这个城市的报纸上出现,所以他就留了心。

很多时候,感情是会受一些外在的东西影响的,比如音乐,比如文字。他喜欢上她的文字,然后也喜欢上了她。他很用心地搜集她的资料,知道了她的住址电话,知道她26岁,还没有结婚,甚至知道她失恋一年,刚刚过了感情的波动期。

当时他的杂志正由他策划组织一次征文活动,她的文风其实和刊物的风格并不相合,但是因为想认识她,他主动打电话邀请了她参加。一听到电话那端她甜润温柔的声音,他的心便止不住地狂跳。她尊他为“老师”,说很早以前就读过他的文章,言辞之中,仰慕有加。

那时候她写稿还只是个新手,像一个正扒着门槛往里张望的小女孩儿。他长她7岁,在她面前,他像是兄长,又像是老师。他喜欢她的新鲜和单纯,她也喜欢他的幽默风趣。

于是便相爱了。

她的家人原是反对的,他的工作不固定,随时都可能被辞退,三十多岁的人了,身无长物,居无定所。父亲问她:“你愿意结婚后跟着他四处奔波?你愿意在生活的底层挣扎一辈子?”她几乎不假思索就答了:“我愿意!”声音很轻,却无比坚定。她是那种可以为爱痴狂的女孩儿,她相信只要两个人彼此相爱,即使是一碗水,也能喝出蜜的味道。

像所有的爱情一样,开始的时候总是很甜蜜。他们在一起读书写字,他教她报纸和杂志的版面设计,逼着她尝试写不同的题材。累了他就下厨做饭给她吃,他是南方人,有一手好厨艺,一样平平常常的菜,经了他的手,便是难得的美味。她倚在厨房门口,看着他手脚利索地煎炒烹炸,心里温暖而幸福。

产生分歧是因为写作:他对她抱了过高的期望,或者说他是把自己身上不能实现的梦想放在了她的身上――希望她能成名成家。可是她生性淡泊不重名利,只是想要一份爱情,想要一份真实的体贴与关爱。

她一直以为他和自己一样,是个肯为爱痴狂的人,后来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是他先提出的分手,他说有些爱情必须终止于爱情,这个社会里物质还是很重要的。

分手后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圈,而后她开始发狠写稿子。不过两年的时间,她的名字开始出现全国各地的报纸和杂志上,出了书,不久又被省作协吸收为会员,真的有了一个作家的头衔。

有一天晚上,她正赶稿子,电话忽然响了。她接起来,对方沉默了好久才说:“是我!”是他的声音。他说:“有件事一直想向你解释:当初我提出分手,是想刺激一下你――你太痴情太依恋我,我怕爱情会毁了你的前程……其实这两年我心里一直放不下你,我想去看你……”她怔了怔,只冷冷地说:“对不起,我已经结婚了。”便果断地挂了电话。

不是她不懂风情,而是她明白:真正的爱,与前程名利无关,与考验磨练无关。她最终选择的那个男人,不是因为他有多出色,而是因为他说了一句话:“你写多少文章与我无关,我只要你爱我!”

爱,从来都是这样简单的事情。

14 寄居蟹的寂寞爱情

离婚那年她才26岁,短短一年的婚姻生活,以对方的出轨宣告结束。离婚后她辞了工作,离开那个城市。三个月的旅行之后,终于在一个海滨小城安了家。所谓的家,只是城市边缘区一间租来的15平米的小屋,很暗的光线,夜里能清晰地听到屋外呼啸的风声。新找的工作是在一家报社做校对,一个月700块钱的薪水,付了房租水电费生活费后,便所剩无已。所幸她很有文字天赋,买了一台二手电脑,为杂志写一些故事。很多寂寞的夜晚,便在键盘清晰的敲击声中过去了。

渐渐写出了名气,那些清婉寂静直抵心灵的文字,让很多读者对她仰慕有加。他也是她的仰慕者,与其他读者不同的是,他和她一样,也写字。所以,那次在笔会上,两个互相仰慕的人,一见如故。

他是一家行政单位的领导,35岁的成熟男人,英俊儒雅翩风度翩翩。但是吸引她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因为他懂得她。也不是常常联系,偶尔他会有电话来,正好是她想起他的那个瞬间;他去书店,回来经过她的单位,会顺手把新买的碟子给她留一张,也正好是她喜欢的恩雅的碟;有时候他不请自来,在她的小屋里,他毕毕剥剥地剥栗子皮,她一颗一颗地吃,仿佛有花,在她的心里开得馨香烂漫。

偶尔也会提到他的妻,都是不经意的。他说,我爱人也喜欢看你的文字呢。她便哦一声,看着他笑,不再说话。心却突然暗淡,仿佛一树一树开得正好的花,忽拉一下便谢了。

爱,只在自己的心里,发了芽,又被自己狠狠掐掉。她想,不会有结果的,不要再见了吧。可是电话一响,她立刻心如鹿撞,慌得不及穿鞋,光脚跳下去接。他的声音他的笑,如同春天的雨露,把她已经掐掉的芽,重新滋养得鲜嫩饱满,呼呼地往上生长,她根本来不及去抑制。后来,她索性不再去抑制那些想念和渴望,她想,就这样一辈子爱着他,远远地看着他,也很好。

他是突然离开的,全家移居加拿大。她得知消息时,他人已经在那个遥远的国度了。一个月后她收到他寄的包裹,打开,是一只草编的小海蟹,白色的信笺上有四个潦草的字:蟹归大海。

她在自己的小屋整整呆了三天,一任日出日暮。三天后她重新去上班,人虽憔悴,却精神焕发,与人轻语调笑,从容自如。她知道,心里疯长的芽,已经被狠狠地连根拔掉。

两年后,她遇到一个成熟优秀的男人,恋爱,结婚,生子,幸福美满的生活,像一幅曼妙的画卷,在她面前缓缓展开。

很久以后,她在一本杂志看到一段关于寄居蟹的文字:寄居蟹是一种很小的海蟹,它们寄居在岸边的浅水里,大海每次涨潮都会带给它们一些可怜的食物。只要有定期的潮水,它们就会赖着不回大海。由于浅水里食物时断时续,它们的生活总是处于饥一顿饱一顿的状态,因此这种蟹很难长大。但是一到枯水期,它们得不到食物,就会拼命爬回大海,最终也能长成一只很大的海蟹。

她心里蓦然一惊,一下子就想到他,想到他当初的决绝分离。原来,他的狠心决然,只是不肯让她做一只爱情寄居蟹。原来,他早就明白,他不是她的大海,只有狠心断掉她的水源,她才会拼命爬回大海,找到自己真正的爱情归宿。

捧着杂志,在那个初春煦暖的午后,她的泪一滴滴落下,在纸上洇出一朵又一朵无色的花。外面,阳光灿烂,世界静好。

15 以上答案都不对

她第一次恋爱,是20岁的青葱年华。那个俊逸洒脱的男生,爱笑,爱打篮球,爱唱迪克牛仔的歌,也爱冬夜里踩着厚厚的雪和她一路走下去。激情浪漫的青春,就像一朵饱满鲜嫩的花蕾,幸福呼之欲出。

她是那么喜欢他淌着晶莹汗珠的脸,喜欢他在草场上腾跃而起的身姿,喜欢他浑厚不羁的歌声。她给他写信,很缠绵的句子,如一朵朵娇羞的花,绽放在淡粉的有着柠檬香味的信笺上。周末不回家的时候,她到他的宿舍里,把床单衣服都一起卷了去,像个勤劳的田螺姑娘,悄悄地洗净晾干后再放在他的床头。他偶尔带她去街边的小吃店打牙祭,点一盘青椒肉丝,她挑来挑去,把肉丝都挑到了他的碗里。

这样地爱着,以为便是一辈子的长长久久。却不料,爱情的花易开也易谢,毕业的同时分手的结局,亦无可幸免落到他们的头上。

工作后她一直勤勉努力,性格沉稳内敛,同事相处周到得体。那样美丽干练的女子,很难不被上司注意。那个儒雅优秀的男人,他能看得出被她细心修改过的纰漏,能从她送上的一杯咖啡里揣摩出她的喜与悲。她加班到很晚,他便坐在车里,默默地看着她办公室里的灯光,直到她下楼,安全地坐上出租车。公司里有酒会,他总是事先关照,不许别人灌她酒。

她那样冰雪聪明的女子,自然将一切尽收眼底。不是不钟情,只是,使君有妇,再热烈的感情,也只能沉沉压下。彼此心照不宣,她依然每日巧笑嫣然,只有他看得出她笑容背后的悲怆;他亦沉稳如昨,也只有她才看得出他内心的无奈和对她的怜爱。

这样的爱,终究是累。两年后,事业如日中天的她,突然递上辞呈。他没有挽留,辞呈在案头放了三天,终还是批了。只是送别时最后的拥抱,倾听着对方温暖的心跳,两个人都潸然泪下。

就这样在爱情的路上跌跌撞撞,她最后遇上他的时候,已经28岁。他大她两岁,不帅,很温柔。第一次约会,在优雅的西餐厅,他穿笔挺的西服,打整整齐齐的领带,人却显得拘谨紧张。他老老实实地说,我从来不穿西服,不习惯。他没有再说,她却明白,他穿西服,是在表示他的认真和尊重。

那天,在第一个男友的结婚宴上,她小醉微熏。他送她回去,一路上她唠唠叨叨地对他讲起以往的爱情,最后她哭了,说,命运就像一个怪脾气的老头,你想要玫瑰,他偏给你百合,等你想要百合了,他又给你玉兰花——他从来不给你选择的机会。

他认真听着,灯影里,她的脸上泪痕狼藉。他用手轻轻抹去她的泪,温柔地说,还记得我们上学时做过的选择题吗?最后一个答案经常是“以上答案都不对”。命运并不是不给你选择的机会,而是把正确的答案留在最后了。你看,我就是那最后的一个——以上答案都不对。

她听着他奇怪的理论,忍不住笑了。三个月后,她和这个男人结了婚。

后来她仔细地想,爱情真的像一道选择题,有些答案你以为是对的,结果却是错的;有些答案你清楚地知道是错的,所以远远地避开;你最终要选择的,其实是最后一个答案,这个答案清清楚楚地告诉你:以上答案都不对。

16 爱的步履错半拍

她一直是个缺乏安全感的人,所以一到冬天,她总是感觉特别孤独无助,非常想有一个人陪在身边,可以暖暖小手,可以带她去吃热腾腾的火锅,还可以一起去赏雪。朋友介绍他的时候正是万木萧条的冬天,她像一个行走在黑暗里的人突然看到了一丝光明,没有犹豫就迎了上去。

正如她所愿,他果然是个温柔体贴的好男人。她的单位在市郊,从单位出来要经过一段颠簸的土路才能到车站。冬天的天又黑得特别早,以前一到5点下班的时候她心里就发毛,怕路上不安全,怕在公交车上被人挤来挤去,怕回到那个租来的冷冰冰的小屋。有了他就不一样了,每天一下班,她走出单位的大门,总能看见他正笑眯眯地等着她。他会从怀里掏出一个焐得热热的烤红薯,或者是一袋香香的爆米花。他骑着摩托车带着她回去,她把头靠在他的背上,很温暖也很踏实。到家后他总是能很快就把整个屋子弄得暖和起来,他会为她煲一锅浓浓的皮蛋鸡丝粥,或者做几样家常小菜,每次她都会吃得很饱。

这样,她还没感觉到冷,冬天便过去了。有一天,他对正喝着粥的她说:“喜欢喝我熬的粥,不如嫁给我得了,保你天天喝个够呵!”那几天她正为冬天长出来的几斤肉头疼,脱了冬装已经没有合适的衣服可穿。听了他的话,她的眉头微皱了一下,没有说话。那天晚上她辗转不眠,想到书上说过:这世上有两种男人,聪明的和愚笨的。如果和聪明的男人相爱,你会得到较量的快感,但失去从容的幸福;如果你和笨的男人结婚,你会得到踏实的生活,但失去心跳的能力。她想自己才23岁,还没有尝过心跳的感觉呢。这个只会熬汤的男人,还是不要吧。

分手时已经是春末夏初,她除了在某个午夜突然醒来会想一想他外,基本上已经适应了没有他的生活。她辞了原来的工作,新工作是在一家服装工作做设计师。业余时间她迷上了户外运动,每到周末便在论坛上发帖子,寻找一起出游的同伴。然后有一天,她和几个网友约好了一起去几百里的郊外攀岩,但是另外几个人临时有事,最后只剩下她和一个叫“城市猎人”的网友。等到了车站一看,她的头便轰地一声炸了:原来“城市猎人”就是分手半年的他!他显然也很意外,尴尬地笑笑说:“这么巧!”已经定好的车票,她只好硬着头皮上了车。

那次攀岩回来后,他们又开始有了交往。她因为曾经辜负过他,所以收敛了很多,变得温顺而体贴。他则因为不再受感情的牵绊,变得自然洒脱。他不再小心翼翼地讨她的欢心,她却反而对他有了爱恋的感觉。她像那些凡俗的小女人一样,打电话缠他,给他织毛衣,为他下厨做饭。他吃惊于她的改变,待明了她的心意之后,却拒绝了她。他说那一次他的感情已经耗尽了,不想再爱了。

感情真是奇怪,他爱上她的时候她不爱他,她爱上他的时候他又不爱她了。他们站在爱的跑道上,他加速的时候,她留恋路边的风景;她加速的时候,他却已经累了。他们总是错半拍,所以总也结不出和谐的爱之果。

17 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

他们是中学同学,在一起有整整三年的时光。那时候的他,瘦瘦的,戴着眼镜,写得一手好文章,是个内向羞涩的男生。而她,是学校有名的校花,清纯靓丽,爱笑,爱幻想。

她有一头乌黑飘逸的长发,长至腰际,柔顺光滑。她喜欢每天中午洗头发,洗好后披散开,到了学校的时候头发刚好干。他的座位正好在她后面,她的发香一缕缕飘散在空气里,顽皮地钻进他的鼻子;她的发丝在午后的阳光下闪耀着亮亮的光泽,偶尔风起,发丝轻扬,散散地拂过他的书本,便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暖暖的,少年的心,悄然萌动。

她自然是班里所有男生心仪的对象,上学路上,总有顽皮的男生打着响亮的口哨,冲着她唱:“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穿过你的心情的我的眼……”他不唱,但他知道她用的洗发水的牌子,知道她喜欢席幕容的诗,每天放学前他会偷跑出来去为她的自行车充气,春游时远远地跟在她身后,他想,如果她有什么意外,他一定会第一个冲上去……

她当然没有什么意外,而时光,就在她晶亮的发稍上跳跃着飞过去了。高中毕业后,她考取了本地的大学,他却一鸣惊人,以全省第三的好成绩,考进了北京。离别前的散伙饭,同学们都疯了一样,喝酒,唱歌,摔酒瓶,极尽疯狂。他从不喝酒的,那天却喝高了,借着醉意,他走向她:“我可以摸摸你的头发吗?”这是他隐藏了三年的梦想,他说得有些急促,声音又响,教室一下子安静下来,同学们都笑了。场面有些尴尬,他站在那里,脸涨得通红。

她没有说话,站起来,轻轻转了个身,一头乌发,瀑布般一泻而下,黑亮亮地晃他的眼。

他终究没有伸手过去,他醉了。

第二天,将近中午,他才从醉意中清醒过来,脑中闪现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去找她。教室里已经收拾干净,她的坐位上依然洒着淡淡的阳光,那些重重叠叠的书都已不见。他跑到她的宿舍,同屋的女孩儿告诉他,她一大早就收拾好东西,回老家去了。

他的脑中“轰”地一声巨响,刚刚构建出的美丽前景訇然倒塌。是的,她一定是怨恨他的轻率和莽撞了,她那样美丽出众的女孩子,本该是永远隐藏在心中的梦啊。是他自己,把这个美丽的梦给击碎了。

从此就断了联系。

一别经年,再见她已是十年之后,同学的聚会上。十年里他工作、恋爱、结婚,生子,妻贤子乖,他也变得挺拔丰逸。她依然俊美,举手投足间多了成熟沉静。只是生活不很如意,结婚又离婚。仍然是长发,却静静地盘在脑后,张扬飘洒的青春,真的已经走远。

那天他们聊了很多,清涩的青春,单纯的梦想,以及甜蜜的暗恋。很自然地就提到了当年的那个夜晚,那些羞涩隐密的心事,终于可以坦然面对。他说,你知道吗?摸摸你的头发,曾经是我隐藏了三年的梦想。我一直记着毕业前那一晚的情景,第二天我去找你,你却不辞而别。然后他便笑,说,都怪我那天太莽撞了……

她笑着听着,听着笑着,泪,却从心里一点点漫延出来。原来面前的这个男人,前前后后竟暗恋了她十三年。如果不是爱,他怎么会对那一捧青丝念念不忘?

那天的聚会没结束,她便一个人先离开了。聪明如她,怎么会不懂得他话语里牵牵扯扯的爱意?可他又如何会知晓,毕业前的那一晚,她抛掉了女孩儿的矜持和骄傲站在他面前,原本是想给他一个机会的啊。可是他,却没有伸手。她以为,他不过是醉意中跟她开的玩笑,所以第二天她才会决然地离开。

原来,有时候,爱和错过,也不过是一伸手的距离。

18 爱情生长的土壤

她是妖娆美丽的女子,长长的头发海藻一样顺肩而下,尖头细跟的小牛皮靴,经过处,环佩叮当,语笑嫣然,丢落一地的芬芳。她喜欢喝咖啡,咖啡的香醇,配上优雅的环境,浪漫的音乐,轻啜慢饮之中,一颗心也慢慢地浓郁芬芳起来。

他是她喝咖啡时认识的,清俊儒雅的外表,不多言语,目光纯澈。她喜欢这样温和干净的男人,所以,每个周末总会想出种种理由拉他去喝咖啡。再或者,在家里,两个人一起动手,将一勺圆润的咖啡豆,慢慢地磨出一杯香浓的咖啡来。和他在一起,她的心是欢喜的,像有很多的花儿,在心底噼里啪啦地绽放。因了这份欢喜,在他的面前,她从不肯容忍自己半点的懈怠,从衣服鞋子到背包丝巾发型,样样都配置得当,连同嘴角的笑意脸上的表情,都拿捏得恰到好处丝丝入扣。哪怕是在家里,也要化最精致的妆容,头发盘得一丝不苟。是的,他那么优秀,她不能不配他,她要在他的眼里,永远做一个优雅美丽的女子。

只是,他们在一起喝过很多咖啡,也度过很多难忘的时光,他却迟迟不肯向她表白。这样的感情,像一条没有终点的跑道,他和她仿佛只是途中的旅伴,却总也到不了那个叫家的地方。

她终于心力衰竭,再也经不得这样的折磨。最后一次在她家里磨咖啡,她心灰意冷,索性不施脂粉素着面孔,长发随便地扎成马尾,穿了最普通的棉布衣裙。他坐在她对面,似乎有很多话想说,却终究没有说,只是看着她磨豆,填压,萃取,将咖啡煮出浓郁的香气。她将香醇的咖啡端到他面前,目光直视着他说:喝完这杯,就……分手吧。

那两个字终于说出来,她原以为自己会如释重负,却不料竟触动了心底的悲,泪水如玉珠一般,滴滴滑落。他看得愕然,却仍是不语。她索性摔了手中的勺子,双手往腰间一叉,指着他的鼻子大嚷:没见过你这样没心没肺的男人,这样不进不退你究竟是什么意思?不愿意你就早给个痛快话,何苦如此白白浪费本姑娘的青春……却是仍不解气,伸手就将他往门外推:你走,再也不要看到你……

却推他不动,他含笑看着暴跳如雷的她,伸手轻轻一揽,就将她揽进怀里。他在她的脸颊上深情一吻,附在她耳边,很轻的声音说:原来你也会发脾气吵架。他拿出手机就要拍她:你吵架时的表情真是可爱……

她蓦然明白,原来他的犹豫不决,只因为怕她这样时尚精致的咖啡女子,做不了他柴米油盐凡俗的妻。她这通最家常的不顾脸面的争吵,让他前疑尽释―――原来,她也是喜怒形于色的率性女子,她的心底也有最适合爱情生长的土壤:天然去雕饰。

爱,从来不需要精雕细琢。以善良做底,灌天然之水,施纯朴之肥,这才是最适合爱情生长的土壤。在这片土壤上,你可以撒娇,可以任性,可以天真,可以喜笑怒骂,如此,才能结出美丽的爱情果。

19 落棋无悔

是他教她下的五子棋。

那一年,她刚在公司里崭露头角,工作做得风生水起,却突然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摔伤了腿。也不重,但是需要静养三个月。她家在外地,没有人照顾,又担心休假时间太长会被老板炒鱿鱼,层层忧虑,几天的时间,人便瘦得脱了形。

想来想去,只好给他打了电话,他是她大学同学,毕业后又都留在一个城市工作。平时一起喝酒聊天,是可以嬉笑怒骂的那种朋友。接到电话,他几乎是一路狂奔来见她。看着她打了石膏的腿,他没有迟疑,马上从原来住的房子里搬出来,租了她隔壁的房间,烧茶煮饭洗衣拖地,承担起了照顾她的任务。不放心她一个人在房间里,他叮嘱她:“有事就敲墙壁,我马上过来。”他们还约好了暗号,敲一下是喝水,两下是拿东西,三下是无聊了想下棋。他随叫随到。

她被双腿所困,心情郁闷。他买来零食影碟时尚杂志,还有一副五子棋。他常常陪她坐在阳台上,一张围棋盘,黑白两色棋,五子连珠,进攻防守,四海纵横,渐渐地她便迷上了这种游戏。

有了五子棋,有他的陪伴,她的心情明朗起来,恢复了任性刁蛮的脾性。一起下棋,赢了,她欢呼雀跃手舞足蹈;输了,她便耍赖:我看错了,我要悔棋……这时候,他便含笑看着她撒娇,嘴里说着:“丫头,落棋无悔,哪有你这样的下棋的?”却任她把棋子移回原来的位置,重新再来。

他喜欢她,从高中入学就开始的。他是个羞涩的男生,坐了三年的同桌,考入了她报的大学,毕业后又追随她留在同一个城市,却始终没能把心中的暗恋说出口,只是默默陪在她身边,在她需要的时候,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

有他的悉心照料,她恢复得很快,能下地了,能拄着双拐走几步了,能跑到隔壁他的房间里看他做菜煲汤了。看着那么一个大男人,弯着腰在厨房里为她洗菜熬粥,难免心动。她不是不明白他的暗恋,可她的心,是飞在天上的鸟,外面的世界那么精彩,她怎肯被一个笼子束缚了翅膀?

三个月的时间倏然而过,她已经完全恢复正常,重新穿上高跟鞋职业装穿梭在写字楼。他仍然住在她隔壁,晚上煲了养颜粥给她端过来,一边喝粥,一边下棋。一不小心,就被他赢了去,她便叫着喊着撒娇悔棋,他也总微笑着任她摆弄棋局。

她带了男朋友回来,是典型的钻石王老五,有自己的公司,青年才俊。他们碰巧在楼梯上相遇,她大大咧咧地拍他的肩,向男友介绍:我大学同学,好哥们。以后你胆敢欺负我,他肯定为我报仇……

他搓了搓手,尴尬地笑了。一个星期后,他跟她告别,说公司在他的家乡开了分公司,因他人熟好工作,所以派他回去,以后可能很少回来了。她怔了怔,想说挽留的话,却终究没有说出来。

总有一些人,在他离开之后,才会清晰地感觉到他的存在。晚上下班回来,没有人熬好糯米莲子粥等她了,没有人听她说那些疯疯颠颠不着边际的话。她那个青年才俊的男友,也因为性格不和,没多久就分手了。

一天晚上,她忽然想下棋,习惯性地敲敲墙壁,“当当当”,敲了三下,却是一片沉寂,没有回应。这才恍然,那个陪她下棋的人,已经不在了。呆呆地想了想,又跑到书房里打开电脑,进入五子棋游戏,屏幕上一样是方格棋盘,黑白两色棋子。

第一局,她输了。

第二局,还是输了。

第三局,一不留神,对方又摆好了四个子。急忙去点屏幕上的“悔棋”,对方回复:落棋无悔。她不甘心,又点“悔棋”,对方仍然冷冰冰地回复:落棋无悔。

她的鼠标停在屏幕上,泪水悄悄地弥漫了双眼。她终于明白,原来只有怀了深深的爱,才会包容和原谅她的过失,一次次任由她悔棋。她急急地翻出他的电话,她要告诉他:是她没留心看错了,她要悔棋,一切重来。电话打过去,却是陌生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已停用……”不甘心,又找出他走的时候给她留的新公司的电话,一个睡意惺忪的声音不耐烦地回应她:“你找他啊,出车祸死了半年了,你不知道?真是见鬼……”

手中的话筒“啪”地落在地上,她终于明白,那个让她悔了无数次棋的人,从此再也不会给她悔棋的机会了。

20 你是谁的天使

她不是个漂亮的女子,软弱,刁蛮,爱使小性儿,花钱大手大脚。23岁之前,她一直是这样无拘无束随心所欲地生活着,直到遇上他。他30岁,正是男人最好的年龄,事业小有成就,既成熟稳健,又温文尔雅,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不可抵挡的魅力。在她的眼里,他简直就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偶像。

几乎在看见他的那一瞬间,她便无可抑制地爱上了他。当然,是单恋。但她是个自信泼辣的女子,她一直坚信,凡是自己想要的东西,只要努力去追,一定可以得到。何况,女追男,不过隔层纱而已。在他出现的地方,她费尽心机创造了一次又一次巧遇的机会;利用一切机会去接近他的生活圈子,和他的朋友交朋友;知道他喜欢踢足球,她便买了最好的球衣球鞋送他;他的工作不顺利,她拼命游说自己的老总,把定单交给他来做;朋友们一起到他家聚会,她像个女主人似的,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的菜,全是他最爱吃的。她看着他吃得满头大汗,心里像开了花一样,眼角眉稍都是幸福。

这样的努力,终于赢得了他赞许和肯定。但,他却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高兴了,一个电话,她便颠颠地跑来,为他忙前忙后;厌烦了,就像扔东西一样,随便把她一丢,几天都没有音讯。她感冒了,胃痛了,寂寞了,开心了,想找他的时候,他总是在忙,忙得没有时间听她的电话,甚至没有说一句关心体贴的话。

她终于想要放手了,这一段感情,她倾尽全力筋疲力尽,最后才发现,这不过是她一个人的事情。她觉得自己就像一颗石子,她把自己抛进了他的湖里,也不过只是起了一点微澜。原来感情上的事,不是你努力了就能得到的。

一切都结束了,她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是那段失败的爱情,使她化蛹为蝶。她懂得不再为一个人刻意地改变自己,懂得真正的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自己是一颗石子,对方也要是一颗石子,碰撞之后,一定是电光石火;如果自己是一汪泉水,对方也应该是一汪泉水,跋山涉水,终汇成海。否则,便不会有幸福。

另外的他,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他的手机一天24小时开机,因为怕她想找他的时候找不到;他一天打N次电话,问她一日三餐吃的什么,有没有吃水果喝开水;他算计着她的时间,睡觉的时候决不打电话惊扰她;她出门时,他会叮嘱她带齐要带的东西,不要忘了拔门上的钥匙;她有一点头疼脑热,他便如临大敌,带她看医生,监督她吃药;他清楚地记得她的鞋号衣服号,吃米线时他会细心地挑出碗中她不喜欢吃的香菜……

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她:他爱她,他愿意用自己全部去疼她宠她,他把她当作自己的天使,放在心上最深最柔软的地方。

原来每一个人都能做天使的,但只有在最爱你的那个人眼里,你才是天使。第一个男人是她的天使,她因此懂得了怎样去爱;第二个男人把她当作天使,她也因此懂得了怎样珍惜爱。

21 爱情手语

他们应该是有缘分的,大学同学,毕业后又进了同一个单位做了同事。当年的同学,如今的同事,都陆续地结了婚,惟有她和他之间的感情没有进一步,也没有退一步。

她是那种热情浪漫的女孩儿,追求她的人很多,包括他们风度翩翩的部门经理。她不拒绝,也不表示特别喜欢。她仍然喜欢周末的时候和他一起出去泡吧聊天,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借他的肩膀哭个天昏地暗,长假时俩人做伴关了手机出去旅游,游山玩水,山间放歌,快乐得像两个孩子。

但是,也仅此而已。他们之间并没有更亲密的举动,他只是个诚实敦厚的普通男人,家境一般,长相一般,薪水一般,虽然和她已经相处了这么多年,但是内心里,他一直觉得她那样美丽出众的女孩儿,不会是他要的那一个。

那天,大学的几个同学到他们这个城市旅游,相邀一起聚聚。同学都已结婚,男的带了夫人,女的携着老公,只有他们俩个还是形只影单。大家开着他俩的玩笑,问什么时候喝他们的喜酒。她笑望着他,眸子里闪着亮晶晶的光。他淡淡地笑,回头招呼服务员:“再加一个糖醋鱼花,要多放糖少放醋,加香菜。”糖醋鱼花,那正是她最爱吃的菜,她是南方人,一向喜欢吃甜的,还有个怪习惯,无论什么菜,都要加香菜。她听着他熟练地说出这一串,心里怦然而动。

那天晚上他送她回去,到她的楼下,他照例地道了晚安,转身要走。她却叫住了他,他回头,在明亮的灯光下,他看到她先把一只手背贴于颏下,另一只手指着他,然后用一个手指横在嘴着转了几下,又把一只手伸开,轻抚另一手拇指的指背,再将一只手的食指指向自己。他看着她做着一系列奇怪的动作,正疑惑,想问她时,她已经转身跑上楼了。“真是个小女孩儿!”他叹息着摇头笑了。

他们依然不咸不淡的,不久后,公司在外地开了分公司,他被派去做分公司的经理。时间很紧,他匆匆去和她告别,她淡淡地笑着,眼睛里却是掩饰不住的凄然。她问:“你知道聋哑人怎么说话的吗?”

他笑:“用手语啊,这么简单的问题,呵呵。”

他在分公司如鱼得水,做得非常出色。开始还和她有联系,渐渐地就断了。后来,他谈了女朋友,结婚,生子,一切都按部就班步入了正轨。

那天,吃过饭后他随手拿起了妻子买的杂志,翻着翻着,突然发现里面有一个栏目叫“爱情手语”,他奇怪地打开看,上面清楚地绘着图,是一系列的动作,他呆住了,那些奇怪的动作,和当年她做的动作一模一样。旁边标注着手语说明:“等你说爱我!”

儿子跑过来,缠着要他讲故事。儿子看着他奇怪地问:“爸爸,你怎么哭了?”

他起身去关窗户:“有风,迷了眼。”

22 桃木手镯

那时候,他还是单身贵族,自由地没有方向,而她,尚未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朋友的聚会上,满场的喧闹疯狂,他和她,却是两个落了单的人。她坐在灯光的暗处,一杯接一杯地喝酒,却不醉。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能喝酒的女子。终于看得心疼,过去夺了她的酒杯。

那以后他们便常常在一起了。她是这样令人疼惜的女子,下雨的时候,她跑去给他送伞,自己却淋得像个落汤鸡;去逛街,五角钱一串的糖葫芦,她也吃得兴味盎然。有一次,他们去游玩,景区的地摊上,有卖各种各样的饰品。她看中了一对玉镯,莹莹的碧绿,晶莹剔透。并不是真正的玉,只是加工得比较精细的艺术品,所以并不贵。他抢着付了钱,把玉镯戴到她的手腕上。她快乐得像个孩子,上下晃动着手腕,两只镯子轻轻相击,发出清脆的悦耳的声音,让他想起一个词:环佩叮当。

调令是突然下来的,公司要开拓海外市场,他是公认的最好人选。他征求她的意见,如果她反对,他会留下来。可是她说,有爱不觉天涯远,我会等你。她扬扬手腕,说,我会一直戴着它。玉镯叮当作响,如一朵暗夜里开放的花,分明散落着寂寞和凄清。

他走后,爱情便转到了电子邮件和电话里。他们用两个人的名字合在一起,申请了一个电子信箱,密码是他和她的生日组合。他说,那是他们爱的小屋。每天,她在里面写下她对他思念和牵挂,写下她生活里点点滴滴的小事。他则像个唠叨的老太太,跟在后面,问她有没有好好睡觉,有没有不听话去喝酒,有没有别的帅哥打她的主意……在异国他乡,他读着她那些细碎温暖的文字,想像着她打字时,手腕上的玉镯在键盘上清脆的撞击声,便忍不住一个人对着显示器傻笑。

离别一年,他问,腕上的玉镯可还在?

她答,当然。我会戴着它,等你跟我求婚。

他说,等我在这里安置好了,就回去接你。

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了半年,她的电话突然就打不通了。他每五分钟拨一次号,听到的是同样的一句:“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头上的冷汗,哗地便下来了。网上的小屋,他隔两分钟,就刷新一次页面,却再看不到她的只言片语。他托了国内的朋友,到处打听她的消息,可她像是突然蒸发了一样,音讯全无。

三个月后,他突然在爱的小屋里看到她的信。信写得很简单:那时我们太年轻,以为相爱无敌。现在我明白,爱情敌不过天涯的距离。不如,我们散了吧。

邮件里还有附件,缓缓打开,竟是她和另一个男孩子相拥而立的照片。她靠在那个人的怀里,双手插在长裙的口袋里。手腕上,已经看不到那对玉镯。

那天晚上他醉了,在异国的街头,用别人听不懂的话,一遍遍地说:“有爱不觉天涯远……”眼泪,流得一塌糊涂。

五年后,他是那家跨国公司的副总。回国考察市场,约了旧时朋友相聚。酒至半酣,突然有朋友提到她,说,你知道吗?她到现在还是单身呢。他吃惊,怎么可能?当年分明……

朋友打断他,你走后第二年,她出工伤,截掉了一双手。

他几乎昏厥,原来,原来她的恩断情绝,却全是不忍。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心碎肠断。

23 菠萝香

她还记得18年前的那个春天,8岁的她第一次见到那个丑丑的东西:均匀隆起的橙色小丘,一身粗糙的刺,上面一簇绿叶,倒像是绽开的花朵。那是父亲从南方回来带给她的礼物,可是一家人竟都不知道怎样对付这个异物。菠萝在床头柜上放了三天,父亲才拿刀将它拦腰切成两半,把里面的肉一勺一勺挖出来喂她吃。母亲也突发奇想,将隔夜的米饭放进吃剩的菠萝壳里,上笼微蒸,米饭吃到口里,竟是从未有过的鲜润清香。

一年后,父母离异,她跟着父亲,辗转到另一个城市。日子像流水一样滑过,她中学大学一路读过去,毕业后在北京找了工作,穿宝姿,用LV手袋,喝巴西现磨的咖啡,完全是个优雅干练的时尚女子。只是,她再也没有吃过菠萝,就像她从不和别人谈起自己的父母,那都是她心中不能碰触的隐痛。

后来,她和他相识,相爱。有时他牵着她的手从街上走过,看见街角卖菠萝的小贩,手里握着长长的刀,利索地削去菠萝外面粗糙的皮,又一刀一刀顺着纹路将果核去掉,几圈下来,手里已经是一只斜棱环绕干净漂亮的菠萝。

他追随着她的目光,正要去买菠萝,她却拉他走开。她说,不喜欢,怕酸。当然不是怕酸,只是她忘不了,父亲一勺一勺挖出来的菠萝肉和母亲清香鲜美的菠萝饭。那菠萝里浸润着的曾经美满幸福的家的味道,如今早已碎裂。

他们相爱两年,她先提出分手。没有理由,如果一定要找理由的话,便是彼此的熟悉吧。她害怕朝夕相处日久生厌,日日的琐碎和平淡,再深的感情也能磨得波澜不惊,就像当年的父亲和母亲。她不愿经受那样的痛,所以,先放了手。她想,自己可能是不适合婚姻的吧。

分手之前的散伙饭,她醉了。生命中的聚散离合,她早已见惯,谁是谁的天长地久?不过是彼此的过客而已。

一个星期后,她下班回家。门竟然是虚掩着的,她警惕地推开门,听到厨房里叮叮当当地响,她看到他正背着门,笨拙地挖菠萝里面的肉。他把蒸好的糯米和菠萝肉搅在一起,加入白糖,火腿丁,青豌豆,一起装进菠萝壳里,再放进微波炉。他做得那么专注,连她到了身后都不曾察觉。

她静静地看着,忽然缓缓地从身后抱住了他的腰。他一震,旋即,轻轻握住了她的手。他说,那天你喝醉了,说了很多……我特意去学做了菠萝饭,马上就好,你尝尝看,是不是小时候妈妈做的那个味?……她不答他,泪已经流了一脸。是的,她已经闻到了久违的菠萝香,那醇美馥郁的香味,全是爱情的味道。

24 爱,一猜就错

她是活在网络上的女子,开网店,码字,写博,看电影,听刘若英的《一辈子孤单》。阳光晴好的下午,她会去咖啡馆闲闲地喝一杯水果茶,或者陪爸妈去看场电影。生活虽然稍显寂寞,却也安然娴静,让她喜欢。

她28岁了,还没有爱情。文字里,她是心花灿烂的女子;生活里,她寂静安然,像檐上走过的猫,骄傲而轻巧地,不留任何声息。即便在网上,她也沉静悄然,不去任何论坛灌水,QQ只和编辑交流,她用这种沉静维护着自己的骄傲。

他是个普通的男人,在一条交通要道上做交警,笑容宽厚,眼神温暖。每天准时上班,下班,喜欢做菜,业余为期刊画一些插图,笔下的女子媚眼如丝,很难想像是出自男人之手。

他30岁了,也没有爱情。爱过,又目送自己喜欢的女孩儿离开,再爱,再分手。久之,便习惯了一个人生活。可他知道自己的心是寂寞的,他还需要爱。

他们在一家杂志上相遇,那一期的封二是个绘本故事,她的文字,他配插图。她的故事婉转而温情,而他,仿佛早已知晓她文字背后的心,配的图丝丝入扣,环环相契。她便留意了他的名字。而后,又陆续地在一些杂志上,他的图恰巧和她的文配在一起,和谐而完美,像一对相知相契的恋人。后来,有一家杂志找她约稿,故事通过了,要配插图,她便跟编辑商量,能不能请他来配图。编辑笑说,约的就是他来配图啊。

那天,编辑给了她一个QQ号。她把他的号输进去,看他的资料,盘桓良久,才点了请求。就相识了,他把配好的图从QQ上传给她,她看着那些舒展优雅的线条、温和淡雅的色彩在眼前一点点打开,仿佛有水在心底一漾一漾地,温柔地蔓延。后来才知道,他们竟然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都喜欢去生存方式喝下午茶,喜欢下雨的时候光脚踩着洛浦公园的鹅卵石走路。他说,我就在牡丹大道上执勤啊,我是个警察。她就笑,我每天都从那个路口经过呢。他便感叹说,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呢,我们前世不知道修了多少年……

日子一天天过着,他们聊天,听歌,玩五子棋,渐渐地,都有了相识恨晚的感觉。她每天写完字后就去牡丹大道上散步,那个十字路口有好几个交警,但她确定那个脸膛方正笑容温暖的男人一定是他。却也不走近,只远远地看上一眼,再慢慢地走回去。每天晚上,他们仍然在网上相遇,他叫她宝宝,像个老太婆一样絮絮叨叨地提醒她喝开水吃水果出去走走,她一一应着,像个听话的乖孩子。那段时间她整个人都神采飞扬,和人说着话,会莫名地发笑,脸色潮红。

有一次他邀请她,周六一起去喝咖啡吧,我知道有一家咖啡馆环境很好,你一定喜欢……再说,我也想见见你。她迟疑着,终究还是拒绝了。他笑着追问:难不成你就是传说中的恐龙?她岔过话题,心,却隐隐作痛。那天下午她又去牡丹大道,远远地看见他,他站在安全岛上,身躯挺拔,双臂舒展,优雅地打着手势指挥交通,神情却有些落寞。

那天晚上,他忽然在QQ里说:我今天看见你了。她心里一紧,他接着说,那个女孩儿,长发,穿蓝色牛仔裙,光脚穿球鞋,和你小说里的女孩子一样的打扮,是你吗?

她说,你认错人了,那不是我。

那,哪个是你?我想见你,我从来没有这样迫切地想见一个人……我想,我是……我是说,我可能爱上你了!

她盯着那行字,心像揣了一万只兔子,在左冲右突。手在键盘上打出一行字,又赶紧消掉,如是反复。最后才回道:你要是真想见我,明天,就在你执勤的路口。说完,不等他回话,就下线了。

第二天,在他执勤的路口,他终于见到了她。长发,穿蓝色牛仔裙,光脚穿球鞋。只是,她的腋下架着双拐,她对他微笑,说,我没有吓着你吧?

他的脸在瞬间涨得通红,那双舒展灵活的手尴尬地搓在一起,又慌忙伸过来与她相握。

那天下午,在咖啡馆里,他们说了很多话。却都绕来绕去,对感情只字不提。回去后,她的手机一直沉寂着。那一夜她辗转不眠,心一点一点地下沉。一直到第二天凌晨,才收到他的短信,他说,给我一星期的时间考虑好吗?

泪,终于落了下来。爱,是需要用时间来考虑的吗?原来,他终究是个俗人。她没有回复他,却果断地删了他的QQ号码,换了手机号码,从他的世界里彻底消失。

一星期后,有人敲门,打开,门外站着的,却是他。他说,你以为选择消失我就找不着你了吗?他在她面前蹲下身,说,丫头,爬上来,我背你去我们的家。

家在一楼,门前有新砌的斜坡。他说:我可是费了好大劲才把五楼换成一楼的,斜坡也是我亲手砌的。用一个星期来干这些事情,那可是相当地紧张。而你,居然还跟我玩失踪……他把她揽进怀里,一字一顿地说:这辈子,你别再想逃!

她伏在他的胸前,幸福的泪水任性地抹在他的衣服上。她想,原来,爱情真的需要时间来承载;原来,爱不能猜,一猜就错。

PART 2 回不去了

25 莫问旧时伤

相爱的两个人,情到深处,只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告诉对方。他会告诉你:小时候我曾偷过母亲压在箱底的钱买了小人书;13岁那年,喜欢上我们的女老师,天天放学后跟在她后面一路陪着她回家;有一次,在一个女同学的书包里放了一只蚂蚱,结果回去被老爸痛打了一顿……诸如此类的糗事,但讲无妨。

怕就怕,他一时兴之所致,口无遮拦,把那些隐藏在心底的旧伤口,一一展示给你看。曾经深爱过一个人,曾经错失过一个人,曾经伤害过一个人……这对你,无疑是一个考验——-你到底,有没有勇气去坦然面对他的旧伤口?

如果是我,我会及时制止他。是的,我不要看你为那些女孩子留下的旧伤口。你也不要给我指点:这一剑,是初恋情人刺的;那一刀,是出国的前女友砍的。这条围巾,是她给我织的;那根领带,是她送的生日礼物……我只是一个凡俗女子,我不想在你的伤口上寻寻觅觅,醋海翻浪。我害怕自己会一次次的纠缠你:她是否比我更漂亮?你们写过多少情书打过多少电话?你曾经为她,迷失到哪种程度?……

青春岁月,谁没有过激情四溢的时候?年华至此,谁的心不是千疮百孔?我不问你的旧伤,是因为我爱你,因为爱,我会在意你的过去。而那样的在意,又是多么尴尬麻烦的事情。它会把一段美好的感情,一点点地刺出血来,彼此都伤得体无完肤。

辛晓琪的歌里唱道:“情到深处人生如梦悲喜都无由,如果你是我的朋友,别问旧伤口……”朋友尚不愿意问旧伤口,何况是相爱至深的恋人?爱情的空间是如此的狭隘,如何能容得下那些旧伤?你的伤,你自在心底疗去,我不会问。你只管隐藏好了,别不小心露出蛛丝马迹,让我生出许多无端的猜疑。爱我,就一心一意地爱,一切的前尘旧事,与我无关。

也请你,不要问我的旧伤。关于他的一切,我都已在心底封存,贴了封条,永不打开。而我,喜欢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去爱你。

26 当我遇上你

和曾经亲爱的人分手之后,最恶俗的结果,不外乎你像祥林嫂似的,一次次哭哭啼啼、残忍地把自己的伤疤揭开给人看,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知道:那个人伤你有多深。你咬牙切齿,恨不得拿把刀,割他的肉剜他的心。

或者,你把自己掩藏起来,抱回来一大堆碟子看通宵,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泪,话梅薯片巧克力拼命往嘴里塞,却还是要忍不住去拨那个电话,明知道会是那个冰冷的声音:“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你撕掉写有他电话的通讯录,烧了所有有关他的日记,删掉他发来的邮件和QQ里的记录,似乎这样,便是把他从记忆里完全删除了。

这样的事情,你做过,我也做过。可是,爱没了,剩下的就全都是恨了吗?他所给带你的影响真的就烟消云散了吗?

你找的新工作,是在杂志社做编辑。你审稿做版样样得心应手,同事惊讶:“以前做过?”没有,你是第一次做。可是,以前的那个他,不是做过编辑的吗?他曾经手把手地教你,怎样找作者约稿,怎样编稿划版,怎样做边角的补白……

母亲病了,什么都吃不下。你下厨做了水煮肉片,她竟胃口大开。她看着你,目光里全是吃惊。她再清楚不过,自己的女儿笨得连个荷包蛋都煎不好。你当然不会告诉她,这道菜,是精于厨艺的他教你做的。

你和做画家的朋友聊天,从凡高到塞尚,从色彩搭配到造型设计,从浪漫主义到印象主义,你说得头头是道。除了不会画,你的专业知识丝毫不比科班出身的朋友逊色。朋友问:“你,什么时候到美院进修过?”你抿着嘴笑,悠悠地想起,他带着你到郊外写生的情景。

这些痕迹,怎么能抹去呢?或者有一天,你会忘记他的名字,淡漠了他的容颜,可是他给你的这些痕迹,已经深深地植入了你的生命里。你的品味提高了,眼界开阔了,再去经历新的爱情,你成熟淡定的气质,丰富深刻的内涵,不全是拜那个人所赐吗?

当我遇上你,绝妙的开局,炽热的相恋,我把自己所有的才华展现给你,你也以你的魅力征服了我。我们彼此影响,会为对方而放弃和改变。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我们心有灵犀,我总是能猜到你的想法,有些时候,我们几乎同时说出一样的话,你丰富了我,我也丰富了你。

当有一天,我们不再相爱,也许从此陌路,老死不相往来。在街上意外遇见,我会悄悄躲到一旁。但是,我不会后悔曾经和你走过的那一段时光。

27 回不去了

电影《半生缘》的结尾,沈世钧去接回国的老友,没接着,却邂逅相爱至深的旧情人。在灯火昏黄人声嘈杂的饭馆,顾曼桢轻轻对沈世钧说:“能见面已经很好了……世钧,我们是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只四个字,淡淡出口,沧桑,辛酸,无奈,悲凉,那是爱过的感觉,是爱过的人都懂得的感觉。

恋人之间最悲凉的结局,不过如此。

从前,他一天给她N次电话,并没有特别的理由,只是想听听她的声音。有一天,她的电话突然打不通了,他心神不宁,坐立不安,胡思乱想,她病了?出了什么意外?谁在身边照顾她?……这样想着,忧心如焚,急切地奔了她去,恨不得脚底生风。直到看到开门的她安然无恙,才长长地出了口气。原来,她的手机只是没电了。

可是,也会有那么一天吧:那一串熟悉的数字,不知何时已被搁置脑后。她打来电话,他听不出她的声音,礼貌地问:“您好,请问是哪位?”或者,她根本就打不通他的电话,那个曾经为她彻夜开着的手机,已经将她关在了心门之外。她已经不是那个让他牵肠挂肚、日思夜想的人。

从前,他天天去公司接她回家,在街角的那家小店里吃米线,他们只要一碗,两个人头挨头,脸对脸。他总是细心地把碗里的香菜挑出来,因为她不喜欢。巷口的第三个路灯坏了,每次走到那里,他就忍不住把她揽进怀里,吻她,喘不过气。如火的激情,几乎要将两个人熔化掉。

可是,后来,她再也不去那家小店吃米线;第三个路灯已经修好了,即使是在明亮的灯光下,也仍然有缠绵的恋人激情相拥的场景。她从那里走过时,想,如果有一天,他们重新在那个路灯下相遇,彼此也都会想起那些曾经吧。可是,各自经历了千山万水的心,是不是已如止水,难起波澜,只说一句:我们,回不去了。

是的,无论多么相爱,无论此刻如何情深似海,终有一天,我们会别离,会走上各自不同的路。那些缠绵,深情,炽热,疯狂,一切一切,都已成为过往,而我们,回不去了。这种无可抵挡的悲凉,直透心底,把五脏六腑统统搅遍,怎能不令人肝肠寸断?

这世界上,没有能回去的感情。就算真的回去了,你也会发现,一切已经面目全非。惟一能回去的,只是存于心底的记忆。

是的,回不去了,所以,我们只能,一直往前走。

28 何必恨嫁

刘若英曾在《粉红女郎》里扮演过一个“结婚狂”的形象,搞笑、煽情、自嘲,把恨嫁推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她也曾在自己的演唱会上宣布:“身边有许多朋友结婚,每次都让我十分惆怅,更惆怅的是该怎样给红包。后来我决定,每长一岁,红包就少200!因为越长大,我在这上面回收的可能性就越少。”言语之中,虽是玩笑,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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