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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6 03: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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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狄金森

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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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金森诗选(英诗经典名家名译)

狄金森诗选(英诗经典名家名译)试读:

前言

艾米莉·狄金森(Emily Elizabeth Dickinson,1830 — 1886),像沃特·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 — 1892)一样,在19世纪中叶的美国也是他们那个诗歌时代当之无愧的杰出代表。这位生前默默无闻,成年后终老独身,直到死后才有了大名的女诗人,于1830年12月10日将近午夜出生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当时还是个小镇的艾默斯特。在她祖父创办的艾默斯特学校受完中等教育而于1847年毕业后,在离家不远的芒特霍利约克女子学院就读不足一年,即告退学;从25岁开始,便很少参与社交活动,几乎是足不逾户,常在家务劳动之余写信、写诗;到1886年5月15日那个明媚的初夏黄昏,由于当时诊断为肾脏疾患的病情恶化在昏迷中离去时,已给人间留下了自成一格、独放异彩、数量可观的篇什。

而在她的有生之年,公开发表过的诗作只有11首,如果再算上1850年2月匿名刊登在《艾默斯特学院院报》上的那首《瓦伦丁节日诗》,也只有12首;其余部分都是她死后30年内,由她妹妹拉维妮亚发现,邀请亲友们整理、结集,陆续出版的。

1955年美国文学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哈佛大学出版社所属贝尔纳普出版社出版了托马斯 ·H·约翰逊编辑的《艾米莉·狄金森诗集》。这部三卷本诗集收集了当时已知的1775首完整的诗篇和不完整的片断,并且附有全部异文,甚至再现了推敲和涂改的痕迹,从而使世人得以读到近乎原貌和近乎全貌的狄金森诗稿。

1958年,同一家出版社出版的托马斯·H·约翰逊和西奥多拉·沃尔德合编的三卷本《艾米莉·狄金森书信集》,对于理解狄金森其人其诗都是重大贡献。所收1049件书简,有一部分,诗即是信,信即是诗,绝大部分都可以认为是不分行的诗。

她的诗公开出版后,得到了越来越高的评价。除了20世纪30年代由于评论界的派别之见一度有过分歧之外,经过半个世纪反复品评、深入研究,狄金森作为对美国文学作出了重大独创性贡献的伟大诗人的地位,已经牢固确立。有人断言,她是自公元前7世纪古希腊萨福以来西方最杰出的女诗人;有人就驾驭英语的能力而言,甚至把她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这类赞颂已经被越来越多严肃的研究成果证明,绝非溢美。无可否认的事实是,几乎在任何一部美国诗歌选集中,狄金森的诗都占据着显著的篇幅;由于被译成了各种文字,狄金森,可以说是世界上影响最大、拥有读者和学者最多的女诗人,不是之一,而是唯一。

她的诗作,和惠特曼的一样,已被公认为标志着美国诗歌新纪元的里程碑。狄金森和惠特曼一样,对诗歌的传统规范都表现了不驯的叛逆姿态。有人说,“惠特曼和狄金森写诗,都好像从不曾有人写过诗似的。”但是他们风格迥异,各趋一极。惠特曼的艺术境界是宏观的、外向的;狄金森则倾向于微观、内省。如果能用“豪放”表述惠特曼诗风的主要特征,也许可以说狄金森的艺术气质近乎“婉约”。

但是,她有时也会唱出这样的壮歌:我的信念大于山—所以,山崩了—定会接过紫红轮盘为太阳,引道—……我岂敢,吝惜这关系重大的信念—免得天塌,是由于我—箍上的铆钉折断— (489)

他们所处的时代,在社会思想上是清教主义影响日趋衰微而余威犹在,文艺领域内后期浪漫主义已经气息奄奄却又无以为继,但是在政治上摆脱了殖民统治,加强了中央权力,并且在经济上解除了蓄奴制枷锁,工商业得以迅猛发展,甚至,已经开始向外扩张,日益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一种新的民族感情已经觉醒,而且正在加强。在文化上认为旧大陆月亮比新大陆月亮圆的时代也在成为过去,曾经作为前宗主国大不列颠文学支流而存在的美国文学,现在,强烈要求有自己的语言、自己的形象、自己的特征,总之,要求有自己的个性。

其实,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早在1837年就以明白无误的语言表达过这种要求:“不能永远靠外国宴席上的残羹剩菜过活”,“要用自己的脚走路”,“要讲出自己的思想”,而反对“在往古的枯骨中摸索或将一代活人套进陈腐的面具”。

狄金森和惠特曼在思想感情上都和爱默生相通,都和时代精神相通。诗,在美国,从什么时候获得“现代”面貌,从什么时候有了美国气派?这两位诗人,是并立的分水岭。

狄金森的社会阅历不广,出了校门回到家门,就其主要活动内容而论,是个十足的家庭妇女。她是父亲的面包师,她父亲只爱吃她做的面包。父亲死后,母亲缠绵病榻,她和妹妹拉维妮亚都成了母亲身边更像母亲的体贴护士。但是,根据不断被研究成果更新的资料,我们已经知道,在减少外出以前,她也有过较为广泛的出游和社交活动。她和妹妹到华盛顿去看望出任国会议员的父亲,曾住在林肯就任总统前住过的宾馆,接触过政界上层的社会生活;在费拉德菲亚时,认识了著名的牧师瓦兹沃斯,还在波士顿的表妹家住过。但是,她最离不开、离开几星期就要想念的,还是艾默斯特那个家,那个家的二楼西南角上那个房间。

而且,我们还知道,狄金森幼年从3岁直到十多岁,也曾经历过家道中落的清苦生活。1833年,她祖父由于倾其全部精力和财力于艾默斯特学院,但是因为经营不善,不得不卖掉了她出生其中的那幢“家宅”——8年后,才由她父亲把它买回。

但是就其独特个性而论,狄金森从小就是她诗篇中所显现的那个狄金森。她在学校读书时,福音主义的宗教气氛弥漫于她生活和学习所在的一切空间。学校,是教会的当然领地。但学生并不当然都是基督徒。她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把自己当成“罪人”的说教,终于直到她离开这个人世也没有加入基督教会。

从20岁起,她已经在写诗。1862年,她32岁那一年,为了写诗而写信求教于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文章指导青年习作的托马斯·温特沃斯·希金森(Thomas Wentworth Higginson,1823—1911),并从此建立了终身未断的通信联系。但是希金森习惯于陈旧的维多利亚时代英诗规范,不是发现新星的伯乐。他给了她以他所能给的善意鼓励和他认为是有益的帮助,但是对于她的诗,他建议“推迟发表”。而她,竟把发表推迟到了身后。当做一个诗人已经成了她的人生抱负之后,她也不愿意让她的诗顺应流俗、任人宰割以谋求发表。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她说:“发表,是拍卖人的心灵”……切不可使人的精神蒙受价格的羞辱。(788)

诗如其人;诗,即其人。狄金森的诗充分反映了她的独特个性。但是,只有个性,既不会有诗,也不会有诗人。诗的创作源泉,只能来自生活。狄金森的诗,也不例外。

狄金森自有狄金森的生活,虽然阅历不广,但是体验较深;虽然曾被接触不多的部分人称为“修女”,却除了终身未嫁,像任何一个正常的女性一样,也尝味过爱的甜蜜和酸辛。

关于她的爱情故事,有多种不同的版本,最可靠的版本是她一部分闪烁其词的书信和诗篇。可以肯定的是,她爱过,她被爱过,她抱过希望,也尝味过绝望。她告诉我们:我啜饮过生活的芳醇—付出了什么,告诉你吧—不多不少,整整一生—他们说,这是市价。他们称了称我的份量—锱铢必较,毫厘不爽,然后给了我我的生命所值—一滴,幸福的琼浆! (396)

虽然是“一滴,幸福的琼浆”,对于一个敏感如狄金森的诗人,居然也成了足够开掘一番的矿藏。她直接写“爱”、“爱与某人”、“所爱”和“爱人”的诗篇,就占了1775首中的123首。

她写爱的萌动、爱的燃烧、爱的消失,有甜而不腻的喜悦、炽烈而蕴藉的吐露、苦而不酸的沉痛、绵绵难绝的长恨。爱,是她诗歌题材的重心,写来清新、别致。例如《“为什么我爱”你,先生》,她甚至能够写出难得有几个女诗人写得出的一个女人只能意会的感受:他用手指摸索你的灵魂像琴师抚弄琴键然后,正式奏乐—他使你逐渐晕眩—使你脆弱的心灵准备好迎接那神奇的一击—以隐约的敲叩,由远而近—然后,十分徐缓,容你有时间,舒一口气—你的头脑,泛起清凉的泡—再发出,庄严的,一声,霹雳—把你赤裸灵魂的头皮,剥掉—飓风的指掌抱握住森林—整个宇宙,一派宁静— (477)

现在有越来越丰富可信的研究成果证明,她对情和欲都有过真切的体验和享受。

她热爱自然,她以小山、日落……为她的游伴。她笼统写自然的,有34首;写花草虫鸟、一年四季、太阳、日出日落和风雨的,共有245首。

她写自然如写家园,她对自然界的一切“住户”,“丛林中美丽的居民”,草原上的三叶草、红门兰,无不满怀亲切柔情,而且观察仔细,常有精致入微、准确生动的真切描绘。

她坚持真实,对真实有一种不妥协的忠诚。她确信:“真与美是一体”。有些平凡的景象在她笔下写来,时而惊心动魄,时而悦目怡神。其魅力就在于总能使人感受到一种无可置疑、确实存在,却又是从不曾被意识到的美。

日出,是像宇宙本身一样古老的题材,她却写得仿佛是崭新的最新发现,而且,有极其浓郁的“现代”感:太阳出来了它改变了世界的面貌—车辆来去匆匆,像报信的使者昨天已经古老! (1127)

如果说这是一种前无古人而且是不可重复的写法,大概并不为过。

她爱生活和生命,直接写这一主题的就有72首。她试图多侧面、多层次、多角度地探索、解释和表达生的意义。

她的诗里还有引人注目的大量死亡,因为在她所接触的狭小天地里,有许多亲友邻人由于疾病、战争(内战和外战)或贫困,先她而相继凋零。和死神打交道多了,以致连死也使她觉得“彬彬有礼”,而且“亲切”。由于人世间有比死更可怕、更难忍受的事,所以,她并不畏死。

她写死亡,不同凡响,尤其和流行的感伤滥调大异其趣。既然生开始,死也就开始,她“并不害怕知道”,她视死如归。1886年5月她临终前留给两个“小表妹”的最后一封遗书,只写了两个词构成的短促的一句:“归”(Called back)。——今天,我们能在艾默斯特西墓园狄金森墓碑上看到的,就只有她的“生年”、“归年”,而没有“卒年”。

她的死亡诗很有点一生死、齐彭殇的味道,却又不完全是,因为她虽不畏死,却更眷恋生活,一想到生活,就使她“心醉神迷”。她写死亡,甚至写死后的“体验”,往往是幽默和诙谐压倒了感伤: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他殷勤停车接我— (479)

又如:正是去年此时,我死去。我知道,我听见了玉蜀黍,当我从农场的田野被抬过—玉蜀黍的缨穗已经吐出—……我不知还有谁会思念我,而当感恩节来临时,父亲会不会多做几样菜—同样给我分一份— (344)

而诙谐和幽默,倒确实是狄金森诗作的重要特色之一。早年,体现了她的开朗和黠慧;晚年,则反映着痛苦咀嚼得太久之后的回甘,再加上一份屡遭不幸所冶炼出来的坚韧——不仅是嘲讽丑恶的剑,而且是对抗横逆、维护生存的盾。

她的思辨能力和想象力一样强,她写哲理,精辟深邃,耐人寻味,警句连篇。她主张:要说出全部真理,但不能直说成功之道,在迂回……真理的强光必须逐渐释放,否则,人们会失明— (1263)

也许正因为信奉这种原理,并且认为“我们能猜的谜/我们很快鄙弃”,再加上在文字上力求简洁凝练,她有些被称为“电报体”的哲理诗,跳跃大,转折多,取譬远而奇,会使读者难以追寻她如风似电的思路轨迹,而显得晦涩费解。

一般情况下,她的理念总是带有可感知的特征,总是以有尺寸、有音响、有色彩、有质感的形体出现。例如:“希望是个有羽毛的东西”,会飞,会唱,有体温,栖息在人们心底。但也有些诗,几乎就是赤裸的理念本体:有两个可能有一个必然还有,一个应该。无限的折衷是我愿! (1637)

似乎是几个情态动词的排列组合,却实在是足以引起无限生动联想的抽象。一个赤条条的真理,像一个全裸的维纳斯或一丝不挂的大卫,突然呈现在你面前,你能木然、无所动于衷?你能不感觉到某种伴随着快感的启示和伴随着启示的快感么?

狄金森的诗使我们懂得,最好不要给诗下太狭隘的定义;同时也提醒我们,不要轻易给她贴某一种特定的标签。

当然,上文所引,绝算不得这类诗的最佳样品。在这类诗中,有更可爱、更耐人咀嚼的:篱笆那边—有草莓,长着—我知道,如果我愿—我可以爬过—草莓,真甜!可是,脏了围裙—上帝一定要骂我!哦,亲爱的,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去,如果,他能爬过! (271)

另一类,谈得较多的是上帝、天堂、永恒、不朽和信仰。这固然是她自身文化背景的某种反映——她毕竟是在浓厚的宗教气氛下成长起来的;然而在更大程度上,她常常是借宗教圣坛上的酒杯,浇自己胸中的块垒,用《圣经》的词汇和传教士的口吻发表她对人生的观感。

她的“天堂”,是她“难以企及”的地方:“苹果,挂在树上/只要高不可及/对于我,就是天堂”。而“天堂”之所以“完美”,是因为“现世无法为我们得到”。“上帝”,则有时是“盗贼”,因为他剥夺;有时又是“银行家”,他贷给幸福,牟取高利,而且终于要索回;有时,是慈爱的“父亲”,在重大损失之后一再给“我”以“赔偿”;有时,是“远方一位高贵的恋人”;也有时,“上帝果真是个爱吃醋的神”。“上帝”,在她笔下成了宣泄喜怒哀乐的道具。对于宗教,她写道:有些人过安息日到教堂去 —我过安息日,留在家里 —

宗教信仰难以形成又使她感到精神上无所依凭。清教主义影响和怀疑主义倾向同时并存,矛盾的心情常常跃然纸上,因为“有一星磷火,也比黑暗无光美好”。“一星磷火”也找不到,就自己当上帝,自己创造天堂,创造太阳。这种上帝,就是诗人。其实,这也是一种信仰。爱默生就说过,人的本质不在物质,而在精神,人本身就是有限的造物主;诗人,是代表美的君主,而美的艺术目的不在模仿,而在创造。

狄金森认为,“诗人,就是他/从平凡的词意中/提炼神奇的思想”,又说,诗人是“建造庙宇的工匠”。她直接写到诗人和诗的,有十几首。她早期曾写过类似于瓦伦丁节日戏谑诗如《醒来,九位缪斯……》那样的东西,但是当她认真对待时,她追求“活的”、“能呼吸”、“有生命”的诗。

从什么时候起,她决心写这样的诗,立志当这样的诗人,准确的年月已不可考。我们只知道,1862年是她创作欲最旺盛的一年,这一年她写了366首。她弃绝社交的理由,除了与爱情受挫有关,似乎可以认为,至少有一个是为了写诗。她回避那些会以他们的谈吐使“我的狗也感到难堪”的男男女女,而宁愿以诗为伴侣。灵魂选择自己的伴侣,然后,把门紧闭—她神圣的多数—再不容介入— (409)

通读全集,不能不赞叹她在有限天地里的广阔视野。她有效地利用了有限的直接经验,她接触到和接触过的一切,她无不采撷入诗。家务劳动可以提供素材,学校生活是另一个源泉,以至她会写出上帝“在天上那漂亮的教室里”之类的句子。

因为读过不少书,她可以骑乘“一页跳跃着的诗行”奔骤驰骋,也可以凭书本赋予的“翅膀”飞天巡航。她以丰富的书本知识和特异的想象力来弥补阅历:要造就一片草原,只需一株苜蓿一只蜂,一株苜蓿,一只蜂,再加上白日梦。有白日梦也就够了,如果找不到蜂。(1779)

她的视线并未局限于她自我禁闭的象牙之塔和狭隘的自我探索。虽然应该承认,她果然是描绘灵魂世界风景画的丹青妙手:人类灵魂里应有的,她的笔下几乎尽有。于是,也就必然包括某些晦暗、低沉的色彩和情调。

通过阅读报刊,她也关怀家院以外的天地,而不乏刺时之作。她那个政治和经济实力不断膨胀的国家,已经从“希望的国土”逐渐在某些方面展现出美好理想幻灭的迹象。她曾在一封信里写道:“请原谅我在一个疯狂世界里的清醒”。

她抨击“议会是根没有骨髓的骨头”;她指斥大人先生们的“信义是一种精致的虚构”;她反对诸如此类民主外衣下的不民主,“真知灼见”服从“僵化的痴癫”的畸态。但是她并非不爱她的国家。她也关心国家命运,甚至议论国际纠纷。她有一首诗讥评“大不列颠不喜欢那些星星”,表现了一种民族自豪和爱国热情:我的国家不必更换服装,那三件一套的十分漂亮,依旧像在列克星顿裁制成,第一次说“合身”时一样。(1540)

狄金森的创作盛期恰与南北战争同时,有800首是在这场以废除蓄奴制告终的内战进行期间写成的。她没有正面写她不熟悉的战争,但也不回避战争。“成功的滋味最甜”、“胜利到来已晚”,显然有战火的烙印。

狄金森之所以会被她死后将近30年才出现的意象派诗人视为先驱,是因为她的诗,应该说是到那时已经公开发表的那一部分,较之意象派共同信条起草人的作品更符合他们的信条。一般情况下,她都使用普通人使用的口语,包括新英格兰地区的方言;但她有时也使用生僻、古奥的词汇,镶嵌科学术语,运用商界行话和宗教词汇,或是把拉丁语源的抽象词和盎格鲁—撒克逊语源的实体词组合在一起,以增强语言的表现力。她的语言,一扫铅华,不事雕饰,质朴清新,有一种“粗糙美”,有时又如小儿学语而有一种幼稚的魅力。

在韵律方面,她基本上采用四行一节,抑扬格四音步与三音步相间,偶数行押脚韵的赞美诗体。但是,这种简单的形式,她运用起来千变万化,既不完全拘泥音步,也不勉强凑韵,押韵也多押近似的“半韵”或“邻韵”,有时干脆无韵,实际上已经发展成一种具有松散格律的自由体。

她对题材的选择,可以说有绝对的自由。在她的笔下,有取舍,无禁忌;局限只在于她本身直接经验的狭隘,特别是在长时期的自我幽禁之后,同外界的接触几乎断绝,她的思考日趋内向。

她的诗,如前所述,大多使用意象语言。她所塑造的意象,有一部分,可以认为坚实而清晰,较之后来一些意象派诗人完全排斥理念的“意象”更有深度而且丰满。但是,她的哲理警句诗却以机智、含蓄见长,而且不避抽象。

对于凝练的追求,狄金森的成就更为一般诗人难以企及。她总是力求用一种露珠般凝缩而闪光的语言表达或包容她的思想。她甚至为了获得简洁而不惜牺牲完整。显然,意象派的信条概括不了狄金森诗作的艺术特征。从狄金森的作品中,几乎可以找得出现代主义各种流派的原始萌蘖。

狄金森和惠特曼,上承浪漫主义余绪,在他们不少作品中的表现毋庸讳言;下开现代主义先河,已经得到一致公认。

在师承狄金森的诗人群中,不仅有那些一度集合在意象主义旗帜下,后来分道扬镳而自立门户的诗人,如艾兹拉 庞德(Ezra Pound)、艾米 洛厄尔(Amy Lowell),以及尊她为“守护神”的所谓“乡土诗人”威廉 卡洛斯 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等人,而且还包括素有美国“普通人民诗人”之称的卡尔 桑德堡(Carl Sandberg)。桑德堡的诗,一眼看去,确实可以认为是惠特曼的嫡系传人,但是他自己却承认,他得之于狄金森多过得之于惠特曼。

我们不能指望她的诗作篇篇锦绣,甚至应该预计到,大多是作为半成品的手稿遗留下来的1775首诗作,会有任何一个大家也难免会有的败笔和缺陷。但是,既经历史承认,当然不乏珠玑玛瑙。狄金森,在美国评论界已经成为竞相研究的课题,甚至在中国,也成为越来越多学位论文的题目,绝非偶然。艾米莉 狄金森的诗,是美国人民的珍宝,也是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

到1998年R W 富兰克林经过进一步的编年考证编订的《艾米莉 狄金森诗集》问世,人们所知的狄金森诗,共有1789首。而所增加的数量,并不是1789首与1775首之间的简单差额,而是由于富兰克林根据自己的考证,把他认为以前是拼接错了的拆开,把误收的剔除,再把以往不认为是诗的两行当做诗篇收入。

2008年10月,我访问了艾默斯特,艾默斯特学院是东道主,承蒙他们好意,把我的住处安排在正街(Main Street)东端南侧居家式的“艾默斯特旅店”(Amherst Inn),正好和狄金森家的“家宅”(Homestead)和“长青居”(Evergreens)隔街相望。“家宅”已经被设置成“狄金森博物馆”,相邻的“长青居”,2011年,估计也已经作为博物馆的一部分对外开放。果然,正像王蒙告诉我的,我的中文译本《狄金森诗选》陈列在众多文种译本的中央。应馆长之请,我在译本上签了名。

此行留下印象最深的,除了艾默斯特学院图书馆和琼斯图书馆的特藏,就要说是艾默斯特的书店了。从那家书店所陈列和出售的有关于狄金森的传记、论著、资料和文学作品种类之繁、数量之多可以看到,狄金森研究在美国的声势及研究成果的丰硕。其共同的特点是,所据多为第一手资料,作者多有独创的观点和方法。当你见到《狄金森:意想不到的佛家》,作者在序言中甚至称她为“艾默斯特的菩萨”,一定会感到奇怪和怀疑,但是,读过之后,你会承认,不无道理,成一家言。

我们现在知道,狄金森曾有“艾默斯特修女”之称,只是部分人的片面印象和个别人的渲染,像她妹妹一样,错过了婚嫁好芳华,都是由于父亲太爱女儿,看不上登门求婚的年轻人,姐妹俩终老独身,却并未妨碍她们体验正常女人所能体验的全部生命过程。

1932年,艾米莉的侄女玛莎在《面对面》一书中初次透露她姑姑曾和有妇之夫有过秘密恋情,曾使世人吃惊,却有真实的情书、情诗为证。晚年,和年长二十多岁、丧妻不久的洛德法官从交换情书开始,也有过一段甜蜜的准婚姻生活。事实上,她也留下了一些涉及性爱欢乐的诗篇。世界上居然有人批评狄金森放荡,那是洛德法官仅有的晚辈——他的侄女,唯恐洛德再婚影响她可能的遗产继承。

我们还知道,现在我们所读到的狄金森诗歌和书信,可能遭受过保护私人隐秘的涂抹或隐匿,特别是书信。读狄金森还会使我情不自禁想到,如果她受教育的学校实行文理分科,狄金森就很可能成不了我们今日得见的狄金森。而读到相关的论著,又不能不惊叹狄金森其人精神境界的渊深、其诗内涵的丰富,经得起多种理论、多种角度的探究和解读。

狄金森的诗,使用大量的倾斜短划,以表达停顿、过渡、跳跃、省略成分,或者只是为了造成韵律上的起伏跌宕。译文只保留了行末的短划;行内的,均以逗点代替。原文部分,保留了狄金森拼写爱用大写字母的习惯。大写,没有一定之规,未必表示强调,也许,体现着诗人在书法上的审美趣味。有位作家把大写当做密码解读,“论证”了她的“秘密情人”,其实,这小秘密,现在已不再是秘密。

选译本部分译自约翰逊编的《艾米莉·狄金森诗集》,部分译自经过富兰克林进一步整理的《艾米莉·狄金森诗集》。题前的数字,是富兰克林所加的序号,左下角是主要根据手稿笔迹变化判断的创造年代,右下角为第一次公开发表的年代。原诗,除少数例外,均无题,约翰逊本上只有序号,富兰克林本另编序号,并以首行代题。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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