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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6 22: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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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费希尔,(美)尤里,(美)巴顿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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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力

谈判力试读:

前言

无论你愿意与否,你都是一名谈判者。谈判是生活中无法避免的现实。你要和老板商量加薪,要与陌生人商定买房的价钱;两个律师解决一起交通事故引出的诉讼;几家石油公司计划联合勘探近海石油;市政府官员与工会领袖会谈以避免公交司机罢工;当年美国国务卿和苏联外长试图就限制核武器达成协议。以上这些都是谈判。

每个人每天都要与别人进行谈判。就像莫里哀笔下一辈子追求谈吐高雅的汝尔丹先生那样,我们有时在不知不觉中与别人谈判。比如你和爱人商量去哪里吃饭,或者与孩子商定他们何时熄灯睡觉。谈判是从别人那里寻求自己所需的一个基本途径,是与谈判对方存在相同和不同利益时寻求解决方案的相互交流。

冲突日益增多,需要谈判的场合也越来越多。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事情由自己来决定,人们越来越不愿意听别人发号施令。由于人与人之间的不同,我们需要用谈判来消除分歧。不论是在商界、政界还是家庭中,人们更多的是通过谈判来解决问题、作出决定。即使是打官司,人们也经常在审判前庭外和解。

虽然谈判每天都在发生,但要谈出好结果却不容易。人们对通常的谈判技巧不是感到不满意,就是厌烦透顶,或者敬而远之——甚至三者皆有。

人们发现自己处在两难之中时,有温和与强硬两种谈判方法。温和者总是避免双方的摩擦冲突,为了达到共识,他往往很快作出让步。他希望有个愉快的解决方案,但却常常发现自己被别人利用而不得不咽下苦果。强硬者则认为谈判是一场意志的较量,谁采取的立场更极端,谁能硬撑到最后,谁就能赢。他当然想赢,可结果往往是硬碰硬,不但弄得自己筋疲力尽、黔驴技穷,而且也伤害了自己与对方建立起的关系。其他一些谈判技巧都介于两者之间,无非是要在既有所得而又不伤和气之间寻找平衡。

还有第三种谈判方法,它既不温和也不强硬,但却刚柔相济。由“哈佛大学谈判项目”研究出来的这种“原则谈判”方法是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寻求解决方案,而不是进行一场各执己见的讨价还价。这种谈判方式建议双方尽可能实现“双赢”。双方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让谈判结果基于某些公平的准则,而不是以某一方的意志为转移。原则谈判的原理是在道理、原则上强硬,对人则采取温和的态度。它不需要耍花招,不需要装腔作势。原则谈判让你得到想要的东西而又不失风度,它让你公平有理的同时又能保护自己不被对方利用。

本书就是介绍有关原则谈判的方法。第1章讲述采用就双方立场讨价还价的标准谈判方式带来的问题,接下来的四章介绍了有关原则谈判方法的四条原理,最后三章则回答有关原则谈判方式最常见的一些问题:如果对方实力强于自己怎么办?如果对方不配合该怎么办?如果对方使用卑鄙手段又该怎么办?

当年美国外交官同苏联进行军控谈判时可以采用原则谈判方式;华尔街律师代表“财富500强”大公司进行反垄断诉讼时也可以采用它;甚至夫妻之间商量到哪儿度假或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等问题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这种谈判方法。

谈判的形式各不相同,但基本要素不变。无论要解决一个还是多个问题;一方还是多方参与谈判;无论是有规定的程序,比如集体谈判,还是随机应变,比如与劫机者谈判,原则谈判都完全适用。不论对手有无经验、是否友善,它都能发挥作用。原则谈判是一种通用的策略,它与其他所有方法都不同,如果谈判对方也掌握这种方法,那么谈判不会因此更加艰难,而是变得更加容易。如果他们也读了这本书,那就再好不过了。

第一部分 问题

第1章 不要在立场上讨价还价

不论谈判是有关一项合同、家庭内部纠纷,还是国家间的和平协议,人们常常在立场上纠缠不清。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为自己争辩,最后作出一定的妥协,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折中办法。这种谈判方式最具代表性的例子是顾客与旧货店老板之间的讨价还价。

就这样谈下去,他们也许会达成共识,也许毫无结果。

谈判的任何方法都可以通过三方面的标准来衡量:如果有达成共识的可能,就应该达成明智的协议;谈判应该有效率;增进或至少不损害双方的关系(明智的协议是指协议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公平解决双方的利益冲突,协议持久性强,并考虑了社会效益)。

上面举的例子反映了最常见的谈判方法,就是不断采取新立场,放弃旧立场。

就像上面那位顾客和店老板所做的那样,立场在谈判中起了一定作用。它告知对方你的需求,在前景不明朗、存在一定压力的情况下提供了一个立足点,最终可能会产生自己能接受的结果。但通过其他方法也能起到上述作用,而且在立场上纠缠不清使双方无法实现上述三个基本标准:达成明智的协议、有效率地谈判以及友善地谈判。在立场上纠缠不清不能达成明智的协议

如果双方就各自的立场讨价还价,他们通常会抱着立场不放。你越是声明自己的原则,保护自己的立场,你的立场就越坚定。你越想让对方明白改变你最初的立场是非分之想,你就会越死守自己的立场。直到把你的自我形象当成了你的立场。你现在又多了一个目标,就是保存自己的脸面—把今后的行为和过去的立场联系起来,这就使得谈判越来越不可能就双方的最初利益达成共识。

肯尼迪总统时期美苏全面禁止核试验谈判的失败,恰好说明了在立场上纠缠对谈判造成的危害。当时主要的问题是:美苏双方每年允许对方到自己境内被怀疑有核试验活动的地区检查多少次?苏联方面当时最后提出是3次,而美国坚持最少10次,由于立场问题,谈判就此破裂。而双方都没有想明白一个事实,即检查是指1个人四处看1天呢,还是100个人不加选择地检查1个月。双方都没有在设计检查程序上动脑筋,使它既满足美国在核查方面的利益,又能实现尽可能减少对方干预本国的愿望。

由于双方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立场上,各自真正关心的问题被忽略掉了,达成协议的可能性也变小了。最后的谈判结果也许只是机械地反映各自最终立场的差距,而不是真正认真地考虑双方的合法利益,结果往往也就不那么令双方满意了。在立场上纠缠,缺乏效率

传统的谈判方式可能使双方达成协议,比如铜盘子的价格;也可能令他们不欢而散,比如实地检查核试验活动的次数,但两者都要耗费大量时间。

在立场上纠缠不清会阻碍双方达成协议。为了使最终结果有利于自己,双方的起步都很极端,而且死守不放,还欺骗对方,隐瞒自己的真实观点,只有迫不得已的时候才做一点点让步。以上每个因素都会影响双方达成有效协议。双方起步越极端,让步越小,谈判所需的时间就越长,所花的精力也就越多。传统的谈判方式还需要谈判者作出大量的决定,如能给对方什么条件,该拒绝什么条件,可能作出多大让步等等。决策过程最为费时费力。每一项决定不仅是向对方让步而且可能会产生压力,从而导致再次让步。因此谈判者往往拖延时间,威胁要离开谈判桌,阻碍谈判进程,或采取其他一些花招,这只能使双方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增加不欢而散的可能性。在立场上纠缠影响双方之间的关系

在立场上讨价还价完全是一场意志的较量。每个谈判者都坚持自己的立场,本来是双方合作解决的问题,却成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每一方都试图单凭意志力使对方退却。“我不会让步的,你要是想和我去看电影,就得看《马耳他之鹰》,否则没门!”当一方看到自己的合理要求由于对方的强力压制而得不到重视时,愤怒和憎恨往往占据上风。因此在立场上讨价还价会影响甚至破坏双方的关系:一起合作多年的企业集团可能会分道扬镳;邻居们从此不再说话;一次唇枪舌剑带来的不愉快也许一辈子都消除不了。多方参与使立场式谈判更为不妙

尽管人们总是习惯将谈判视为两个谈判对手之间的事情,但实际上几乎所有谈判都涉及更多人。有时会有好几方坐在谈判桌旁,有时每一方都包括普通谈判成员、高层官员、董事会甚至各种委员会,这些都是谈判中要打交道的对象。谈判涉及的人越多,立场式谈判带来的弊病也越多。

如果像联合国会议那样有一百多个国家坐在一起谈判,那么立场式谈判几乎是不可能的。统一所有人的意见很难。互惠式妥协也难于实现:向谁让步呢?即使达成了成千上万个双边协议,也谈不拢一个多边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立场式谈判往往促使谈判各方组成不同派系,其共同利益通常流于表面形式而不具有实质性。在联合国,类似的集团有南北之分、东西之别。由于一个集团由多个成员组成,要采取共同的立场绝非易事。更糟的是,一旦各国历尽周折取得了一致立场,要改变就更困难了。此外,实际参与谈判不光是坐在谈判桌边的人,还有他们的上级,这些人虽不在谈判现场,但采取任何立场都要经过他们的同意,立场一旦敲定,就很难有回旋的余地。友善不能解决问题

许多人都认识到了立场式谈判的高昂代价,尤其是它对谈判各方关系造成的损失。他们希望通过一种更温和的谈判风格避免冲突,把谈判对方看做是朋友而不是对手。他们强调达成共识的必要性,而不是以自己占上风为目的。标准的温和型谈判步骤是提出条件和作出让步,信任对方,持友好的态度,为避免摩擦作出必要妥协。

下面的表格分析了两种立场式谈判—温和型与强硬型。大多数人认为他们对谈判方式的选择介于两者之间,你希望温和还是强硬呢?还是选择一条折中路线?

温和型谈判方式强调建立和维护关系的重要性。在家庭内部和朋友之间商讨时往往采取这种方式,它比较有效,至少可以很快产生结果。由于双方力求做到更加宽容大度,达成协议通常不成问题,但却不一定是明智的协议。虽然结果也许不像欧·亨利的故事一样悲惨:一对爱恋而又贫穷的夫妇互相买礼物,妻子卖掉秀发给丈夫买了一条漂亮的表链,而不知情的丈夫却卖掉怀表为妻子买了一套美丽的发卡饰品;但是,以强调双方关系为主的谈判往往会导致双方无法取得明智的协议。

如果你温和,而对方强硬,那结果就不妙了。在立场式谈判中,强硬者主导温和者。如果强硬者坚持要对方作出妥协并不断威胁对方,而温和者为避免冲突不断让步,坚持以达成协议为重,那这样的谈判是不公平的。强硬者占了便宜。谈判会有结果,但却不一定明智。它偏向于强硬者而不利于温和者。如果对方步步紧逼,而你却一让再让,那就等着倾家荡产吧。选择方案

如果不愿意在温和与强硬两者之间选择,你可以改变谈判方式。

谈判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解决实质性问题;第二个层次往往比较含蓄,它关注解决实质性问题的程序。第一个层次的重点可以是你的工资、租赁条件以及价格问题。第二个层次关心的是如何解决实质性问题:通过温和、强硬或者其他方式。这是有关游戏的游戏,即“游戏中的游戏”。谈判中采取的每一个举动不仅关系到房租、薪水或其他实质性问题,而且有助于建立游戏规则,使谈判以原有的方式继续进行下去,或是有所改变。

第二个层次通常容易被人们忽略,因为许多决定都是自然而然地作出的。除非对方来自另外一个国家,特别是有非常特殊的文化背景,你才可能认为有必要对谈判过程有所考虑。但不管你是否意识到它,你采取的每一个步骤都是在就“游戏”规则进行谈判,尽管这些步骤有时只针对实质性问题。是温和还是强硬?我们对二者都持否定态度,因此要改变一下游戏规则。在“哈佛谈判项目”中,我们针对立场式谈判发展了一种新的选择方案:一种旨在通过有效和友好的方式取得最明智结果的谈判方法,我们称之为原则谈判或者依据原则进行谈判。它有四个基本要素。

以下四点几乎适用于任何场合,每一点都围绕谈判的一个基本要素提出建议。人:把人和事分开。利益: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选择:为共同利益创造选择方案。标准:坚持使用客观标准。

第一点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人非计算机。我们都是带有强烈情感的生物,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感知,有时很难做到明白无误地交流。感情容易同客观利益纠缠在一起。表明立场之所以使局面恶化是因为人们把自我与立场等同起来。因此,在解决实际问题之前,应把人际问题与实际问题分开处理。形象地说,谈判者应该是肩并肩地工作,一起解决问题,而不是相互攻击。所以第一点是:把人和事分开。

立场式谈判的一个弊端在于谈判者本应满足各自的潜在利益,而实际上却把精力集中在各自的立场上。第二点就是针对这一弊端设计的。谈判中的立场经常掩盖了你的实际利益需求。在立场上作出妥协无助于达成共识,也不能够兼顾双方立场背后的实际需求。所以第二点是: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

在压力之下很难设计最佳解决方案,第三点针对的就是这种困难。在对方面前作出决定往往使你目光短浅。决定越是重要,就越是不能发挥创造性,也就越难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案。你可以抽出时间,以促进共同利益和协调冲突为前提,想出各种可能的方案,从而抵消上述那些不利因素。所以第三点是:为共同利益创造选择方案。

当利益直接冲突时,谈判者有可能因态度强硬而得到满意的结果。这种方法会使寸步不让的一方得到好处,但也容易产生武断的结果。然而,面对这样的谈判对手时,你可以告诉他,这不是单方面说了算的事情,你们的协议必须反映公平的标准,而不依赖于各自的要求。这并不是说谈判要基于一个你选择的标准,而是要有公平合理的依据,比如市场价值、专家意见、惯例、法律的评判等。通过讨论这样的标准而不是单凭各自的意愿,双方就都不用让步,而且双方都会遵从一个公正的解决方案。因此第四点为:坚持使用客观标准。

原则谈判与温和型、强硬型谈判在下表中作了对比,四个基本要素用宋体字标出。

原则谈判的四个基本要素从你开始着手谈判到达成协议或是你决定不再进行谈判都有用,这个过程可分为分析、计划、协商三个阶段。

在分析阶段你只需要判断形势,收集、整理和分析信息。你需要考虑双方对问题的不同认识、对方对你的敌意程度以及双方交流的障碍,当然还有双方各自的利益。你需要认清已经摆在桌面上的选择以及已经提出的达成协议的基准。

在计划阶段你同样要面对这四个因素,开动脑筋,作出决定。怎样处理人际关系问题?在对方的利益中,什么最重要?你的现实目标是什么?为此你要找出其他选择和参考标准。

在协商阶段,当双方为达成协议相互交换意见时,四个基本要素是讨论的最佳话题。双方可以消除意见的分歧、克制情绪的冲动以及排除交流过程中的障碍。每一方都应理解对方的利益所在。双方可以一起寻找对彼此都有利的方案,并根据客观标准寻求共识以解决利益冲突。

总之,与立场式谈判相反,原则谈判注重基本利益、互惠方案和公平标准,这通常导致更明智的谈判结果。它使你有效地在一系列问题中逐渐与对方达成共识,而无须在死守立场和放弃立场之间徒耗精力。把人和事分割开来,你才能真正把对方当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直接有效地同他打交道,最终得到友善的结果。

以下四章是对四个基本要素的阐述,如果对哪一点有疑问,你可以翻阅最后三章找到有关这种谈判方式的一些问题的解答。

第二部分 谈判方式

第2章 把人和事分开

人人都知道,解决问题时要使双方相互理解、不发脾气,有分歧不往心里去会有多难。

一位工会领袖对自己的工人说:“伙计们,谁提出的罢工?”

琼斯站了出来:“是我。又是因为那个混蛋工头坎贝尔,两个星期里他五次把我从自己组里挑选出来替别人顶班,他就是跟我过不去,我受够了,为什么脏活都该我干?”

工会领袖又去问坎贝尔:“为什么你总是跟琼斯过不去?他说你两个星期中让他做了五次替补的活儿,为什么?”

坎贝尔说:“我挑选琼斯那是因为他是最棒的。当别的组里没有领班时我相信他能带好班,要不是缺领班我就让史密斯或别人去干了。现在因为闹流感,好多领班都病了。我从不知道琼斯不愿意,我还以为他喜欢干重要的工作呢!”

另有一个真实生活中的例子。一家保险公司的律师对州保险专员说:“汤普逊先生,我知道您的时间很宝贵。我想和您谈谈有关加强责任法案推定条款的一些问题,我们认为该条款的表述对于一些保险公司不太公平,因为他们目前的保单中包括价格调整限制措施,所以最好能作出适当修改。”

专员打断说:“孟缇洛女士,在法令颁布之前我们部门就这些规定举行过几场听证会。你们公司完全有机会在听证会上提出反对意见。我主持了这些听证会。夫人,我当时聆听了每一个证词,并亲自撰写了该法案所有条款的最后文本,你是说我出了错?”“不,但是—”“那你是说我不公平?”“当然不是,先生,但我认为,这些条款带来的后果有些是我们未曾预料到的,而且……”“听着,孟缇洛,我竞选这个职位的时候,向公众保证在市场上杜绝对人的生命构成威胁的电吹风和廉价轿车,这样的轿车简直就是炸弹。现在的法案达到了这个目的。”“你的公司去年通过这个法案赚了5000万美元,你以为我是傻子,到这里来和我谈什么不公平、未曾预料到的后果等,我再也不想听到任何一句有关法案的话。再见,孟缇洛女士。”

现在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在某一点上保险公司的律师激怒了专员,让他生气了,结果两人的对话一无所获?这家保险公司在该州客户很多,与专员保持良好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孟缇洛女士坚持认为法案有失公允,可能会对公众造成长期的不良影响,连专家在听证会上都没有预料到这些问题,她也是否应该就此罢手呢?

在这些案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谈判者首先是人

在公司及国际交往事务中,人们往往忽略了这样一个基本的谈判事实,即对方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个抽象的对方的代表。他们有感情、有自己的价值观、有不同的背景和看问题的角度。他们有时让人捉摸不透,而我们自己也是如此。

谈判中人性的一面有其益处,但也会造成灾难性后果。一方面,达成协议的过程往往使双方产生一种心理愿望,要得到相互满意的结果。一个建立在信任、理解、尊敬和友谊基础上,并经过时间考验的合作关系会使谈判一次比一次愉快和顺利。人们渴望良好的自我感觉以及期望给别人留下一个好印象,这都会使他们更注重考虑对方的利益。

另一方面,人们也会变得愤怒、消沉、胆怯、敌视、沮丧,甚至会受到伤害。他们的自我意识很容易被否定,他们用自己的角度看待世界,把感觉与现实混淆在一起,通常他们会误解你所表达的东西,也表述不清他们的真正意图。误解会加剧偏见,引起逆反应,最终形成恶性循环;理性分析不再可能,谈判从此破裂。这种谈判最后变成了一场争夺得分的游戏,双方相互攻击、嘲讽、谩骂,其代价是双方的实际利益均遭到损失。

不把对手当做普通人,忽视他们的反应,往往会给谈判带来灾难性后果。在谈判中不论什么时候,从着手准备到后续工作你都应该问一下自己:“我对人际关系问题是否足够重视?”每个谈判者都有两方面利益:实质利益和关系利益

让每个谈判者都想达成满足自己实质利益的协议,这正是人们谈判的原因。除此之外,谈判者也重视保持与对方的关系。一个古董商既希望赚钱,又希望顾客成为老主顾。双方的合作关系至少应有助于达成一个兼顾双方利益的协议。当然还有更重要的目的。多数谈判是在人际关系不断发展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谈判是围绕着促进而不是有损人际关系以及为以后的谈判铺路的目的而展开的。事实上,在和许多长期客户、商业伙伴、家庭成员、同行、政府官员以及不同的国家进行谈判时,维持关系的意义远远高于某个谈判的结果。

人际关系经常与问题纠缠在一起。谈判中人际问题带来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各方面的关系容易与实质问题混淆在一起。无论是给予的一方还是索取的一方,都可能把人和事等同起来。家庭里,一句诸如“厨房简直一团糟”或“银行里没多少存款”的抱怨也许仅仅只是指出问题,却容易被误认为人身攻击。你对于当前形势的怨气也可能撒在你心中怪罪的某个人身上。主观因素总会影响实际问题。

人际关系与心理问题混淆的另一个原因是谈判者经常对别人的话进行毫无根据的推论,并将其与对方对待自己的意愿、态度联系起来。我们稍不留神就会犯这个错误。我们也很少意识到另一种不同的解释同样也说得通,正像前述工会的那个例子,琼斯指责工头坎贝尔跟自己过不去,而坎贝尔却以为让琼斯负责重要工作是看得起他,是对他的肯定。立场式谈判使人际关系与实质问题发生冲突。把谈判当做一场针对立场的意志较量,会使人际关系与实质问题纠缠不清。我认为对方的立场就是对方所希望的谈判结果,从我的角度看,你对于我们之间的关系毫不在乎。如果我态度坚决,而你又觉得不合理时,你会认为我也在走极端。这样就不难得出结论:我不看重双方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我不看重你。

立场式谈判把谈判者的实质利益和关系利益对立起来。如果出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考虑,保持与州保险专员的良好关系更重要,那律师就只好不再提这件事了。如果你更看中满意的解决办法,而不在乎是否受到对方的尊敬或喜爱,你会以牺牲人际关系为代价换取实质利益。“如果你在这一点上不能与我一致,那就算了吧。这将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不过,在实质问题上妥协也不能换来良好的关系,只会让对方觉得你好欺负。把关系利益与实质利益一分为二:直接解决人际问题

解决实质问题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非互相矛盾,只要谈判各方能够在心理上作好准备,依据其合理性分开处理这些问题,并愿意为之而付出努力。把人际关系的基础放在准确的认知,明白无误的交流,恰当的情感和长远的目光上,直接与人际问题打交道,不要指望靠牺牲实质利益来换取良好的人际关系。

心理问题则要用心理学中的技巧来解决。如果出现认知不准确的情况,你可以想办法向对方解释;如果对方情绪过于激动,你可以想办法让他们消消气;如果存在误解,你要努力增进相互间的交流。

要想在纷繁复杂的人际问题中找到出路,最好从以下三个基本方面着手:认知、情绪和交流。各种人际关系问题都能从这三个方面找到症结所在。

人们在谈判中容易忽略的是,你不仅要面临对方的人际问题,还要处理好你自己的人际问题。你的愤怒和沮丧可能会妨碍达成一项有利于自己的共识。你的认识可能是片面的,你可能没有充分倾听对方,没有进行充分的交流。下面介绍的一些方法对谈判双方解决人际问题都适用。认知

了解对方的想法不只是帮助你解决自己的问题。他们的想法本身就是问题所在。无论是谈生意还是解决纠纷,意见分歧都来源于你和对方思考方式的不同。两个人争吵常常是为某件东西—如两人都称这块手表是自己的;或是为某件事—如都认为是对方造成的交通事故。国家之间也是如此。摩洛哥与阿尔及利亚为西撒哈拉部分领土的归属问题争执不下,印度和巴基斯坦相互指责对方发展核武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总以为他们需要更多地了解事实或事件本身。于是他们研究手表,测量事故现场的刹车痕迹,研究西撒哈拉,探寻印度和巴基斯坦发展核武器的详细历史。

可事实上,冲突不在于客观现实本身,而在于人们的思考方式上。在处理分歧时,事实只不过是又一个论据,对消除分歧也许有用,也许无用。分歧的存在是因为它寓于人们的思维之中。恐惧,即使是无端的恐惧,也是切实存在、需要消除的。希望,即使是不太现实的希望,也会引发一场战争。纵然是既成的事实,也可能对问题的解决无济于事。虽然双方都认同这个事实,即一方丢了手表,一方捡到了手表,但对谁应得到这块手表仍有异议。交通事故最终可能认定是由于一个行驶了31402英里的轮胎爆裂造成的,但双方仍会为该由谁来赔偿损失争论不休。对西撒哈拉详细历史地理情况研究得再仔细,资料再翔实,也不能平息两国间的领土纠纷。而对究竟是谁在什么时候研制出的什么样的核装置进行研究,也无法解决印巴冲突。

尽管寻求客观事实十分有益,但最后构成谈判的问题的却不是这些事实,而是双方对于事实的不同认识,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契机。

站在对方角度换位思考。你对世界的认识取决于你所处的位置。人们往往只看他们想要看到的东西。在大量的详细信息中,他们挑拣出那些能验证自己最初认知的事实,把注意力放在这些事实上,而忽略或歪曲不符合他们认知的信息。谈判中的每一方可能只会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对方的不足。

能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是谈判者应该掌握的最重要的技巧之一,尽管真正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只认识到对方看问题的角度与我们的不同是不够的。如果想影响对方,则还需要切身理解对方观点的分量所在,感受对方深信不疑的观念中所包含的情感力量。仅像在显微镜下观察甲壳虫那样研究对方是不够的,还需要了解作为甲壳虫的感觉。为此,你在“尝试接受”对方观点时应暂时把自己的那套判断标准搁在一旁。他们同你一样对自己的观点深信不疑。也许在你看来,桌上摆着的是半杯凉水,而在你妻子看来则可能是一只装了一半儿水的脏杯子,会弄脏光洁的红木桌面。

比较一下表中房客与房东在商谈续租问题时所持的截然不同的看法:

理解对方观点并不意味着对其表示赞同。的确,更好地了解对方想法可能会改变你对形势的看法,但这并不是理解对方观点所要付出的代价,而是一种获益。这样能使你缩小冲突范围,帮助你实现新的自我利益。

不要以自己的担心推测对方的意图。人们通常认为自己所害怕的就是对方要做的。读一读《纽约时报》上的这则故事:“他们在酒吧相识,他提出开车送她回家。他把她带到一片陌生的街区,说这是条近道。他把她送回家的速度可真快,她甚至都没错过晚上10点的新闻。”故事的结尾出人意料,是因为我们按照自己的担心去推测故事的发展。

人们总习惯于从坏处去理解他人说的话和做的事。人们往往不自觉地从固有的认识出发,作出怀疑的解释。而且,这么做看起来“保险”,让旁观者觉得对方有多么的坏。但是,以如此黯淡的眼光去看待别人的言行,其代价是任何有助于达成协议的新建议都被一脚踢开,你不会想到或是根本就不愿意对立场作丝毫改变。不要因为自己的问题去责备他人。人们倾向于让对方为自己的问题承担责任。“你们的公司根本靠不住。每次你们来工厂维修转子式发电机,总是糊弄人,这不现在又坏了。”责怪别人很容易,特别是你认为对方的确负有责任时更是如此。但即使是正当指责,其效果也往往适得其反。对方受到攻击时,会采取守势,拒绝接受你的意见。他们会不理你,或是转而向你发起反击。相互指责把人与事死死地纠缠在一起。

当你谈论某个问题时,请把问题与你交谈的人分开。“你们保修的转子式发电机又坏了。上个月就有第三次了。第一次坏了整整一周。我们工厂需要一台性能好的发电机,怎样才能让发电机不出毛病呢?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我们是该换家售后服务商,还是该起诉生产商,或是有其他什么办法?”

讨论各自对问题的认识。消除认识分歧的一种办法是,亮出各自的想法,与对方进行讨论。只要做到态度坦率、诚恳,双方不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指责对方,这样的讨论就能让双方怀着一份理解,认真倾听对方的真正意图。

认为对方关注的问题“不重要”,因此对达成协议不构成障碍,这是谈判中司空见惯的事情。事实上,与别人进行明确而有说服力的交流,把你的想法告诉对方,对方也愿意听取,对于你这位谈判者来说是最好的投资。

我们看一看在海洋法大会上有关技术转让的谈判。1974年到1981年,150多个国家的代表们汇集在纽约和日内瓦,讨论制订从捕鱼权到深海海床开采锰矿等海洋管理方面的法规。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一度对技术交换表示出极大的热情,他们希望从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国家那里得到深海海床采矿的技术和设备。

美国等发达国家认为满足这一要求并不困难—因而觉得技术转让问题不重要。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问题的确对他们无关紧要,但他们表现出无足轻重的态度则是大错特错。如果在技术转让等具体实施办法上多花些时间,他们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转让则完全可以显得更可靠,更吸引人。由于他们认为这是次要问题而推到以后考虑,结果因小失大,那些工业化国家放弃了以低成本换取大回报的机会,没能让发展中国家从谈判中感受巨大的成就感,从而错过了一次在其他问题上达成协议的契机。

让对方参与其中,使其明白谈判结果对双方都有利害关系。如果对方没有参与谈判,他们将不太可能接受谈判结果,道理就是这么简单。如果你经过充分调查后找到州保险专员,准备与他大战一场,他当然会觉得自己处境不妙而拒绝接受你的结论。如果你事先没有问清某个雇员是否愿意承担负有责任的工作,就不要对他的抱怨感到意外。要让对方接受他不太满意的结果,关键在于让他参与其中。

这恰恰是人们所不愿意做的。在处理某个难题时,你出于本能会把最艰巨的部分放到最后。“等我们把事情都调查清楚了再去找专员。”然而,假如专员认为他参与起草了条令,他完全有可能同意对条令进行修改。这样一来,修改工作成了起草过程中的一个小步骤,出台的仍是他原有的成果,不会有“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的感觉了。

在南非,白人中的温和派一直力图废除带有歧视性的法案。怎么做呢?他们在全部由白人参加的议会委员会里讨论有关提案。但是,无论这些提案被证明是多么值得称道,都显得缺乏说服力。问题不在于其内容本身,而在于没有黑人参与到提案的讨论中来。黑人们听到的会是:“我们高贵的白人将讨论如何解决你们的问题。”这又成了“白人的负担”,这是一开始就面临的问题。

即使协议内容对另一方有利,他们也会因为没有参与起草而对协议表示怀疑并拒绝接受。如果双方都为协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那么达成共识就容易多了。假如正在讨论的解决方案为双方逐步认可,整个谈判过程将更具说服力。对提案的每一处批评和相应的修改,每一次妥协,都是谈判者个人对于提案的贡献。一个充分考虑了双方建议的提案会让每个人都有成就感。

让对方尽早参与其中,征询他们的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每个想法都给予充分的好评。这样,提出想法的人就会在其他人面前极力捍卫这些想法。抵挡居功领赏的诱惑不容易,但忍耐的回报是丰厚的。除了获得实际利益之外,是否参与其中也许是决定一个谈判者是否接受这项提议的唯一最重要的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说,过程即结果。

保全面子:使你的提议与对方观念一致。“保全面子”一词在英文中带有贬义。人们会说:“我们这么做纯粹是给他们面子”,言下之意是我们做做样子好让某些人不那么难堪。说话人语气中充满着嘲讽的意味。

这就严重歪曲了保全面子的作用和重要性。保全面子说明一个人有必要在谈判或协议中协调自己的立场和原则,调整自己过去的言行。

司法程序也是如此。法官在给法庭判决写理由时,他就是在保全面子,不仅为自己,也为司法制度保全面子,更重要的是为当事人保全面子。法官不是简单地告诉双方当事人“你胜诉”或“你败诉”,而是向他们解释他的判决是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他希望做得合情合理,而不希望别人认为他武断。谈判者也应如此。

人们在谈判中坚持己见,往往不是因为谈判桌上的建议本身不能接受,而只是不想表现得在对方面前败下阵来。如果改变一下措辞,或者换一种形式,使谈判看上去公平一些,对方会欣然接受。某个大城市和其西班牙人社区就市政工作机会问题举行谈判,但市长拒不接受谈判的各项条款—直到把协议撤回,由市长对外宣布同样的协议,让人们认为这是市长的决定,以实现他竞选时的承诺。

保全面子既要依据原则达成协议,也要与谈判者的自我形象相协调,因此其重要性不可低估。情绪

谈判中,特别是在激烈的争执中,情绪本身也许比说话更重要。双方可能更容易陷入争执,而不是携手就共同问题找出解决办法。人们往往开始谈判时才意识到风险很大,于是神情紧张。一方的情绪会感染另一方。恐惧会引起愤怒,而愤怒也会带来恐惧。情绪波动会使谈判迅速陷入僵局或者致使谈判破裂。

首先要承认并理解自己和对方的情绪。在谈判进行之中留意自己的表现。你是否感觉紧张?是否心烦意乱?有没有向对方发脾气?听听对方在说什么以便了解他们的情绪。也许记下自己的感受不失为一个好主意—恐惧、担心和生气;同时写下你希望的感觉—自信、轻松。试着用同样的方法记下对方的感受。

如果对方以所属机构代表的身份参加谈判,人们就容易把他们当做没有情感的传话筒。你应该记住,他们和你一样,也有恐惧、希望、梦想等个人情感,也许他们的事业前途未卜,他们对有些问题可能会特别敏感,对另一些问题则颇为自主。情绪问题不仅谈判者有,其委托人也会有。委托人看问题的角度甚至可能会更片面、更对立。

问问自己,这些情绪是怎么产生的?你为什么发火?他们为什么生气?他们是对过去的事情怀恨在心而伺机报复吗?这个问题带来的情绪是否会波及另一个问题?家庭矛盾是否会影响到工作?在中东问题谈判中,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都认为自己的生存受到对方威胁,于是产生了强烈的情绪。这种情绪如今已渗透到诸如西岸水源分配等一些具体的实际问题上来,双方根本无法坐下来谈判以解决这些问题。因为总的来看,这两个民族都认为自己的生存受到威胁,他们视每一个问题都为生存问题。

把情绪表现出来,并承认有情绪是正常的。与对方谈谈他们的心情,也谈谈你自己的。比如你可以说:“我们感觉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因此心烦意乱。我们担心,即使达成协议,也很难遵照执行。无论这种想法是否合乎情理,这就是我们的顾虑。就个人而言,我认为我们的这种担心可能是多虑了,但这是我们的想法,你们是否也有同样的担心呢?”把自己或对方的情绪进行专门讨论,这不仅能突出问题的严重性,而且能让谈判少些被动,多一些“主动”。只有从埋在心底的情绪包袱中解脱出来,才可能集中精力思考问题。

让对方发泄情绪。通常,对付人们生气、沮丧等消极情绪的有效办法是,让他们把坏情绪发泄出来。人们只要把委屈倾诉出来就能获得心理上的轻松。如果你下班回家后,向丈夫讲述一天中办公室里的不愉快事情,而他却说:“没必要跟我说这些,我知道你工作很辛苦,别想了。”这时你的心情会变得更为沮丧。对谈判者而言也是如此。发泄情绪能使后面的谈判变得理智。另外,如果谈判者首先发表一通愤怒的演说,在委托人面前表现出不“示弱”的一面,他们就会在谈判中给他更大的发挥空间。于是,他可以依靠自己态度强硬的名声,在以后真的双方达成协议时,免受些批评。

因此,当别人发脾气时,你不要打断对方或者摔门而去,而应克制自己的情绪,继续待在那儿,任对方发泄不满。当他们的委托人也在场时,他们的沮丧情绪也会像谈判者那样得到缓解。对付另一方发脾气的最好措施也许是静静地听着,并不时地让对方继续,直到他说完为止。这样,你不仅没有煽风点火,恶化形势,还给了对方说出心里话的勇气,不再留什么积怨。

不要对情绪的冲动作出回应。如果宣泄情绪导致对方产生情绪化的反应,其后果将是危险的。这种情况如果不加以控制,将会导致激烈的争执。20世纪50年代,人际关系委员会使用了一种特殊而有效的控制情绪冲突的办法。该委员会是钢铁业劳资双方组成的一个团体,专门处理正在发生的冲突,以防止其演变成严重的问题。委员会成员们规定每次只能有一个人发火。这样别人就不会对愤怒的宣泄还以颜色了。这条规定还使情绪的爆发变得合乎自然,因为合情合理,人们会觉得“这没什么了不起的,该他发火了”。这条规定的另一个优越性在于,它帮助人们控制自己的情绪,破坏规则就意味着你自己失控了,让你有些没面子。

采取象征性的姿态。情侣们都知道,只用一枝红玫瑰就可以结束一场争吵。给对方带来积极情绪的行动,并不需要自己付出什么代价。一声同情的问候,一句遗憾的表示,去墓地表示哀悼,送给对方孙子一份小礼物,相互握手拥抱,一起吃饭—所有这些都是以微小代价去改变敌对情绪的绝好机会。许多情况下,一声道歉就可以有效地化解敌对情绪,哪怕你并没有承认对某种行为负责或承认有伤害对方的意思。道歉是一项成本最小而收益最大的投资。交流

没有交流就无法进行谈判。谈判就是双方为达成共识而相互交流的过程。相互交流并非易事。即使双方有着共同的价值观与人生经历,交流起来也会有麻烦。一起生活了30年的夫妻,每天还难免会产生误解。因此,相互不了解的人之间出现交流不畅,甚至互相敌视和怀疑是不足为奇的。你应该预料到,无论你说什么,对方总会有不同于你的理解。

交流中存在三大障碍。首先,谈判者之间并不一定直接交谈,或者至少不以这种方式得到对方理解。谈判各方经常会放弃与对方进行严肃的交流,转而试图说服第三方或是自己的委托人。他们不去努力与对方携手合作以达成共识,而是企图击倒对方;不去说服对方采取更具建设性的步骤,却力图说服旁观者倒向自己一边。如果各方都想讨好旁观者,就无法实现有效的交流。

即使你直接明了地与对方交谈,他们也不一定在听。这就是交流中的第二大问题。你是否注意到,在大多情况下,你所说的内容没有引起对方足够的重视。同样,你也重述不了对方说过的话。在谈判中,你可能一直忙着思考自己下面该说什么,怎样回应对方刚才提到的问题,或者构思下一步的方案,于是忘记了注意听对方正在说什么。或者,你更注意听自己的委托人而不是对方说的话。毕竟,你的谈判是对委托人负责,他们是否对谈判结果满意才是你最关心的,因此你对他们的反应倍加注意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你不注意听取对方所说的话,双方就无交流可言了。

交流中的第三个主要问题是误解。一方也许会误解另一方的话。即使谈判者坐在同一间屋子里,相互间的交流也可能像大风中的烟雾信号一样令人难以捉摸。如果谈判各方使用不同的语言,产生误解的可能性就更大了。比如在波斯语中,“妥协”一词没有英语中“compromise”表示的“双方都能接受的折中解决办法”这一正面解释,而单指“有损我们的原则”这一贬义。同样,“调解人”一词在波斯语里是指未经邀请,爱多管闲事的人。20世纪80年代初,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海姆到伊朗争取美国人质的获释。抵达德黑兰后,他通过伊朗国家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发表讲话,结果译成波斯语的意思变成:“我此行的目的,是以爱管闲事者的身份找到有损于你们原则的办法。”这样一来,他在伊朗的一切努力严重受挫。此番讲话播出不到一个小时,愤怒的伊朗人就用石头砸了瓦尔德海姆的车。

如何才能解决以上三个问题呢?

认真聆听并理解对方的意思。听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要听得明白却并非易事,特别是在紧张的谈判中,要做到听明白就更难了。倾听可以使你了解对方的观点,体会他们的感情,并理解他们想要表达的意思。认真聆听不仅能让你听得更明白,而且能使对方说得更清楚。如果你集中注意力,并不时地插一句“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你的意思是不是……”,对方就会知道他们不是在浪费时间,不是在走过场。他们也会因为有人倾听并且听懂其意而感到满足。人们常说,谈判者向对方做出的最不费力的让步就是让他们知道,你确实在倾听他们说话。

善于听讲的常用技巧是,集中精力听对方说话,要求对方清楚明了地阐述其真正意图,且在模棱两可或没有把握时要求对方重复。对方说话时尽量不要回应,而要去真正理解对方。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对方的需求,理解对方的压力。许多人以为谈判者的高明战术就是,不要太注意对方所言,不要对他们的观点表示丝毫赞同。而一名优秀谈判者的做法却恰恰相反。只有理会对方的讲话并表示你明白他们的意思,他们才会相信你是在倾听。当你想阐明不同观点时,他们会认为你仍没有领会他们的意思。他们会在心里说:“我已经告诉这家伙我的观点,但他现在说的却是另一套。他肯定还不明白我的意思。”这样,他们就不会仔细听取你的意见,而是考虑换一种你能明白的思路来阐述他们的观点。因此,你要向他们表明,你明白他们的意思:“你看我领会的对不对,按照你们的观点,情况是这样的……”

在按照你的理解重复对方所言时,你要从他们的观点出发,态度积极,措辞明确,清楚表达对方观点中的长处。你不妨说:“你的理由很充分,看看我是否明白了。我的理解是……”。理解不等于赞同。你可以做到完全理解对方,但同时又绝不赞同对方的意见。只有让对方确信你领会了他们的意思,你才可能向他们阐述自己的观点。你可以先重述对方观点,再指出其中的问题所在。如果你能比对方更清楚地说出他们的观点,然后再进行反驳,就会大大增加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建设性对话的可能性,也极大地减少了他们认为被误解的可能。

说出你的想法,争取对方理解。与对方交谈,人们常易忽略的是,谈判既不是辩论,也不是审判。你不是在尽力说服某个第三方。你要尽力说服的人就坐在你对面。如果把谈判比作一场法律诉讼的话,其场面好似两个法官正试图就如何作出判决达成一致。试着将自己置于那个角色,把对方当做自己的法官同事,你要和他共同努力取得共识。在这种情况下,出了错就责怪对方、相互辱骂或提高嗓门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相反,如果你能将对方当做是和自己一起处理问题的伙伴,并清楚地认识到他们看问题的角度与你不同,那么事情就会容易多了。

为了减少媒体、国内观众以及第三方对谈判施加决定性影响,不分散谈判人员的注意力,最好与对方建立私下、秘密的交流渠道,也可以通过限制谈判团人数来提高交流的质量。比如,在1954年的里雅斯特市问题的谈判中,南斯拉夫、英国和美国间的会谈几乎毫无进展,直到三国主要谈判人员脱离了各自庞大的代表团,在一间隐蔽的房间里进行了非正式的单独会谈后,问题才得以解决。在此,伍德罗·威尔逊的那句著名口号“公开协议公开达成”完全可以改为“公开协议私下达成”。不管有多少人参与谈判,作出重要决定时通常只有一两个人在场。

只谈自己,不说对方。在许多谈判中,双方花大量时间解释、谴责对方的动机和意图。然而,谈论问题对自己的影响,而不是分析对方都做了些什么,或者为什么那么做,这将更能取信于人。比如,你可以说“我很失望”而不是“你违反了诺言”。用“我们感觉受到歧视”代替“你是个种族主义者”。如果对方认为你对他们的评价不符合事实,他们会因此而迁怒于你,或者不再理你,也就不会对你的问题表示关注。而表达自己的感受则无可指责。这样,你既传达了同样的信息,又不会使对方采取守势,拒绝接受你的意见。

有的放矢。有时,问题不在于交流太少,而在于沟通过多。当双方误解很深或者火气正大时,最好先把一些想法放在心里。有时候,充分表示自己的灵活态度只会增加达成协议的难度。比如,我提出愿意出9万美元买你的房子。我报价后你却说,其实8万美元你就准备出手。这样,这笔买卖就难以做成。如你保持沉默则容易成交。因此,经验之谈是:在做出重要表态前,先弄清楚自己所要表达的意图或想得到的信息,做到有的放矢。防患于未然

前面所说的方法对于解决认知、情绪、交流方面的问题通常都能奏效。但处理人际问题的最佳时刻则是在问题发生之前。也就是说,要与对方建立个人及组织间的良好关系,以缓冲谈判中的摩擦。这也意味着,在构建谈判策略时,要把人际关系与实质问题分开,避免将个人意识牵扯到实质问题的讨论中来。

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结识对方的确很有帮助。人们很容易对一个陌生而抽象的“对方”产生敌意。假如你认识他,情况就不一样了。与同学、同事、朋友甚至朋友的朋友打交道,就完全有别于同陌生人交往。越快与对方熟悉,谈判就越不费力。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也就不再是一件难事。于是艰难的谈判便有了信任的基础。日常沟通变得轻松而随意。一句玩笑、一通闲聊便可轻而易举地缓解紧张气氛。

建立这样的关系应在谈判开始之前。要了解对方,发现他们的好恶,并通过非正式途径与他们接触。比如谈判开始前早到一会儿,利用这段时间相互聊一聊,谈判结束后再逗留片刻。本杰明·富兰克林最喜欢用的技巧便是向对方借本书,这会让对方感到荣幸和满足,认为富兰克林欠他一份情。

对事不对人。如果谈判者在面对面交锋中视彼此为对手,就很难将人际问题同实质问题分开。这样一来,一方针对问题的任何言论都会被对方视为是冲着他们而来。双方互相防备,反应强烈,完全忽略了对方的合法利益。

对谈判各方更为有效的策略是,视彼此为合作者,大家一起冷静地去寻求有利于双方的公平协议。

正像两个落难水手在汪洋大海中的一艘救生筏上为有限的给养发生争吵一样,谈判者一开始容易把对方看成对手,视对方为障碍。但为了生存,两个水手必须把人际问题和客观问题分开。他们必须认定各自的需求,如需要遮蔽、药品、淡水、食物等,进而把满足这些需求当做两个人的共同目标,同时考虑其他共同要解决的问题,如轮流放哨、收集雨水、将救生筏划向岸边等。这两个水手只有并肩协作来处理共同问题,才能协调好利益冲突,获得更多共同利益。对于两名谈判者,道理也是如此。不管我们之间的关系有多么紧张,只要双方联手合作应对共同面临的问题,我们就能更好地协调各自的利益需求。

为了改变对方的态度,变正面交锋为并肩合作,你就得把问题清楚地摆出来:“你看,我们都是律师(外交官、商人、家属等),如果我们不努力满足你们的利益,我们也不可能得到令自己满意的结果。反之亦然。让我们一起为满足双方的共同利益而努力。”或者,你也可以一开始就以共同解决问题的态度对待谈判,用实际行动影响对方,使之愿意合作。

为了便于谈判,双方最好坐在桌子的同一侧,把合同、地图、白纸或其他能说明问题的材料放在面前。如果相互间已经建立了信任的基础,那就再好不过了。但不管双方的关系多么不牢固,都要努力使谈判成为并肩合作的行为。虽然双方的利益不同、观点各异,又有各自的感情因素掺杂其中,但双方应合作来处理共同的问题。

把人与事分开并不等于一劳永逸,你得持之以恒地去做。其基本方法是:将对方当做有血有肉的人来对待,而不是就事论人。至于如何做到这一点将在以下三章中详细论述。

第3章 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

有这样一个例子:两个人在图书馆吵架,一个要把窗户打开,另一个要把窗户关上。他们俩为了窗户应该开多大争执不休,是露条缝、半开还是打开3/4?没有一种方案能让两人都满意。

这时图书馆管理员走了进来,她问其中一个人为什么要开窗户,回答说:“为了呼吸新鲜空气。”她又问另一个人为什么要关窗户,那人说怕有穿堂风。管理员想了一下,把隔壁房间的一扇窗户敞开了,这样既有了新鲜空气,又避免了穿堂风。明智的解决办法:协调双方利益而不是立场

刚才的例子在谈判中颇具代表性。表面上看起来,这两个人的问题在于他们的立场发生了冲突。既然双方的目标是在立场上达成共识,自然他们思考和谈论的都是立场—这往往使谈判陷入僵局。

如果管理员只注重他们俩的立场,一个要开窗,一个偏要关窗,她就不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她注意到双方的真正利益,是呼吸新鲜空气和避免穿堂风。把立场与利益区别开来很关键。

利益是问题的关键。谈判的根本问题不在于双方立场上的冲突,而在于双方需求、愿望、想法乃至恐惧等方面的冲突。谈判方可能会说:“我正在设法阻止他在隔壁搞房地产开发。”“我们谈不拢。他的房子开价10万美元,我只能出9.5万美元,多1分都不行。”

但问题的实质是:“他需要现金,我图个省心。”

换句话说,“他至少需要10万美元与前妻了断,可我告诉过家人,我最多花9.5万美元买房子。”

这样的愿望和顾虑就是利益。利益驱动人的行为,是立场争执背后的动机。你的立场就是你已作的决定,而利益是导致你作出这一决定的原因。

1978年在戴维营草签的《埃以和平协定》表明,就双方的利益而不是各自的立场进行谈判是十分有益的。自1967年“六日战争”以来,以色列一直占领着埃及的西奈半岛。1978年埃以双方坐下来进行和谈时,各自的立场互不相容。以色列坚持要占有西奈的部分地区,埃及则强烈要求以色列归还西奈的每一寸土地。人们一次次地划分界线,把西奈分给埃及和以色列。埃及决不接受这种妥协,以色列也拒不接受回到1967年以前的状态。

考虑双方的利益而不是立场,使谈判有了转机。以色列需要的是安全,他们不想让埃及坦克驻扎在边境,随时有开过来的威胁。埃及的利益则在于主权,西奈半岛自法老时代起就一直是埃及的领土。在被希腊人、罗马人、土耳其人、法国人和英国人统治了几个世纪后,埃及才完全获得国家主权,当然不会轻易向任何外国征服者割让领土。

埃及总统萨达特与以色列总理贝京在戴维营最终达成了一项协议,让埃及拥有西奈半岛的全部主权,同时又保证了以色列的安全。协议把西奈半岛大片区域划为非军事区,埃及的国旗可以在西奈半岛随处飘扬,但埃及坦克则不得靠近以色列。

调和双方的利益而不是立场,这种方法之所以奏效有两个原因:首先,每一项利益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得到满足,人们往往只采取最显而易见的立场。比如,以色列为了满足其安全利益的需要,宣布将保留西奈半岛的部分领土。如果你能从对立的立场背后寻找利益动机,也许就能找到既满足自己的利益,又能满足对方利益的新立场。在西奈半岛问题上,非军事化就是这样一个新立场。

其次,对立的立场背后不止有冲突的利益,还有更多的其他利益,所以,协调利益而不是在立场上妥协也会行之有效。

对立的立场背后既有共同利益,也有相互冲突的利益。我们通常会这样认为:对方的立场与我们的背道而驰,他们的利益也一定与我们的格格不入。如果我们的利益是要保护自己,那对方一定想攻击我们。如果我们希望房租尽可能便宜,对方一定会使劲把房租往高里抬。其实在大多数谈判中,只要仔细考虑潜在的利益需求,就能发现双方共同或可调和的利益要远远多于相互对立的利益。

比如,我们看一下房客和他寻找的房东之间的共同利益:

1.双方都需要稳定。房东需要稳定的房客,房客需要一个永久住址。

2.双方都希望房屋得到很好的维护。房客要住在这里,房东希望使房屋增值并提高这栋楼的名声。

3.双方都希望建立良好的关系。房东希望房客按期付房租,房客希望房东有求必应,对房子作必要的修护。

有时双方的利益并不是互相冲突,而只是不同。比如:

1.房客对涂料过敏,所以他不愿意自己动手刷房子。房东则不愿花钱粉刷所有的房间。

2.为了保险起见,房东要求房客预付第一个月的房租作为定金,第二天交讫。房客对房间很满意,因此他并不在意何时付这笔钱。

在权衡上述共同和不同利益之后,双方在低房租与高收益方面的分歧似乎就容易解决多了。共同的利益会促使双方签一份长期租约,共同承担改善住房条件的费用,相互提供方便,为建立良好的关系而努力。而解决利益分歧的办法也许是:第二天交付定金,如果房客花钱买涂料,房东负责粉刷。剩下的就是具体的房租问题了,相信房屋租赁市场会定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

有时,正是因为存在不同的利益,达成协议才成为可能。你与鞋店老板可能都对钱和鞋子感兴趣,相比之下,他对于50美元的兴趣高于对鞋的兴趣,而你的情况则相反,50美元和鞋比较起来,你更喜欢鞋。买卖就这样做成了。共同利益和互补的不同利益都可以成为达成明智协议的基础。如何确定利益?

注重利益而不在立场上纠缠的好处是明显的。但怎么去做呢?立场可能是具体明确的,而它背后的利益却可能不那么明显,不易捉摸,甚至互相矛盾。既然确定对方的利益和确定自己的利益至少同样重要,那么怎样才能理解谈判中所涉及的各方面的利益呢?

问“为什么”。最基本的方法是站在对方的角度换位思考。分析对方采取的每一个立场,问自己对方“为什么”会这样做。比如,为什么房东希望在一份五年期租约中要求房租每年调整一次?你得出的结论是,房东可能担心房屋维护费用不断上涨。你还可以去问房东本人为什么采取某一立场。如果你真的去问,那么你要表明,询问的目的是为了理解对方的需求、希望、担心或愿望,不是让对方为自己的立场辩护。“琼斯先生,出于什么考虑你最多只愿意租三年?”

问“为什么不”,考虑对方的选择。一个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是,确定对方认为你希望他们作出的决定。然后问问自己,对方为什么没有那样做,那样做会影响他们的什么利益?如果你想改变对方的主意,首先就要了解他们现在的想法。

看看下面这个例子。1980年,美国和伊朗就释放被伊朗激进学生在德黑兰绑架的52名美国外交官和使馆人员一事进行谈判。尽管当时解决这一争端存在着众多重大障碍,但只要看一看某位学生领袖面临的选择,问题就清楚了。美国的要求很明确:“释放所有人质。”而1980年,每位学生领袖面临的选择不外乎是:

如果一位有代表性的学生领袖的确作出与此相近的选择,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些激进派学生会长时间扣押人质了。绑架行为本身让人愤怒,而且非法,但人质一旦被扣押下来,学生们要等待有利的时机,扣押人质事件就一天天地拖了下去。

在考虑对方目前面临的选择时,我们首先要问自己的是:“我希望影响谁的决定?”其次,考虑对方认为你希望他们作出什么样的决定。如果连你自己都不清楚他们认为你希望他们作出什么决定,那他们也不会知道。单凭这一点就可以说明对方为什么没有作出你所希望的决定了。

接下来,从对方角度分析同意或拒绝你希望他们作出的决定的后果。你会发现,按下面的方法列一张表是非常有用的:

对我个人利益的影响◎我会失去还是获得政治支持?◎同事们会批评还是称赞我?

对集体利益的影响◎短期后果是什么?长期后果是什么?◎会产生什么经济(政治、法律、心理、军事等)后果?◎对外部支持者以及舆论的影响如何?◎开这个先例是好还是不好?◎这个决定是否会阻碍其他更有利的事情?◎这一做法是否符合我们的原则?这么做“对”吗?◎我能推迟这个决定吗?

在整个过程中,力求完全准确是错误的。你很难碰到有哪位决策者写下得失利弊,进行权衡。毕竟你是在试着理解一个非常人性化的选择,而不是做一道数学计算题。

要认识到双方都有多重利益。在几乎所有的谈判中,每一方都有多种利益,而不只是一种。比如,你在租房的时候,也许你既想获得一份对自己有利的租约,又想要不费力气尽快达成协议,还想和房东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你的利益不仅在于影响达成的租约,而且在于实施这份租约。你追求的利益中既有你个人的利益,也有双方共同的利益。

把谈判理解为两个人及双边事务是具有启发性的,但你不能因此忽略其他人、其他谈判方或是其他影响的存在。在一次棒球队员要求加薪的谈判中,总经理坚持认为,尽管其他球队支付给相同水平的球员至少得50万美元,这个数目还是太高了。事实上,总经理本人也认为自己的立场站不住脚,但俱乐部老板严格指示他绝不能松口,也不能解释原因,因为他们不想让公众知道他们资金上有困难。

每一位谈判者都要对某些人负责,这些人可能是他的老板、客户、雇员、同事、亲戚或者是他的妻子,这些人的利益是他所关心的。理解这位谈判手的利益就是要理解他需要考虑的方方面面的利益。

最重要的利益是人的基本需求。在寻找公开立场背后潜在的基本利益时,特别要注意人类最根本的需求。如果你能照顾到这些基本需求,你就能增加双方达成协议的机会,或增加达成协议后对方遵守协议的可能性。人类的基本需求包括:◎安全感。◎经济利益。◎归属感。◎获得他人认同。◎能主宰自己的生活。

尽管这些需求是最根本的,但它们经常被忽略。在许多谈判中,我们习惯性地认为金钱是唯一的利益所在。但即使是有关钱的谈判,比如确定离婚协议中的赡养费,往往也涉及钱以外的更多方面。妻子要求每周500美元赡养费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呢?当然,她对自己的经济状况非常关心,但有没有其他原因呢?她也许是为了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也许是想获得别人的认同:觉得自己受到了平等、公正的待遇。也许她的丈夫付不起每周500美元的赡养费,也许她并不需要那么多钱,但只有通过其他方式满足妻子的安全感和获得认可的需求之后,她才有可能降低赡养费的标准。

对个人是这样,对集体、国家也是如此。只要一方认为自己的基本需求得不到满足,谈判就不会取得进展。比如,美国希望通过谈判以低廉的价格从墨西哥购买天然气。美国能源部长错误地认为这是一场关于钱的谈判,于是否决了美国某石油财团同墨西哥达成的关于提高价格的协议。由于当时墨西哥没有其他可能的买主,所以美国能源部长认为对方会降低报价。但墨西哥人不仅希望天然气能卖个好价钱,他们更希望得到尊重和平等相待。美国的行为似乎是对墨西哥的又一次要挟,令墨西哥人非常生气。结果,墨西哥政府不但不卖天然气,而且开始把天然气烧掉。从政治角度而言,任何降低价格的协议都是墨西哥不可能接受的。

再举一个例子。在北爱尔兰未来地位的谈判中,新教领导人忽视了天主教徒归属感和认同感的需求,以及被对方接纳与平等相待的愿望。同样,天主教领导人也经常轻视新教徒对安全感的渴望,把新教徒的担心视为“他们自己的问题”,而不是一项值得关注的合理需求,这使谈判陷入了僵局。

列一张清单。要理清谈判各方不同的利益,最好列一张清单,想到什么就写下来。这么做不仅能帮助你记住这些利益,而且当你获得新信息并把这些利益按重要性排序时,它有助于你提高评估质量。另外,这么做也许能启发你如何满足这些利益。讨论利益

谈判的目的是实现自己的利益。只有与对方就此沟通,才能增加实现这些利益的可能性。对方可能并不知道你的利益是什么,你也可能不知道对方的利益所在,你们中有一方或者双方只顾抱怨已经过去的事情,而不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做,或许你们根本就没有听对方在说些什么。怎样才能做到建设性地讨论利益问题而不致陷入僵硬的立场呢?

如果希望对方认真考虑你的利益,那就明确告诉他们怎样做才符合你的利益。一名关心公众事务的市民团体成员对附近的施工项目不满,就应该直截了当地提出保证儿童安全和确保周围居民夜间睡眠等问题。如果一位作家想举行赠书活动,他应该和他的出版商进行协商。或许出版商对这项宣传活动很感兴趣,他兴许还愿意低价收购作家的这些书。

形象地描述你的利益。如果你胃溃疡正发作的时候去看病,却对医生说自己只是有点肚子痛,那你就别指望减轻多少病痛。你的任务就是,让对方准确了解你利益的重要性和合理性。

首要原则就是:具体。具体的细节不仅让你的叙述真实可信,还能增加影响力。比如,“上周有三次,你们的卡车都险些撞到孩子。周二早上约8点30分,你们的一辆红色重型卡车以每小时近40英里的速度向北行驶,突然转弯时险些撞到了7岁的罗莱塔·约翰逊。”

只要你没有表现出认为对方利益不重要或不合理,你就可以采取坚定的立场来陈述自己所关注问题的严重性。欢迎对方“随时纠正我说错的地方”,表现自己开放的态度。如果对方没有纠正你,就说明他们接受了你对情况的描述。

强调你的利益的合理性会给对方留下深刻印象。你要让对方理解,你不是在对他们进行人身攻击,而是你面临的问题理应得到足够重视。你要让对方相信,如果他们处在你的位置上,他们的想法会跟你的一致。“你有孩子吗?如果你们家住的那条街道上有辆卡车以每小时40英里的速度横冲直撞,你会怎么想?”

承认对方的利益。我们每个人都太注重自己的利益而几乎不关心别人的利益。

如果对方认为你理解他们,那么他们会更重视你说的话。人们通常认为,理解自己的人是富有同情心的聪明人,这种人的观点值得一听。所以,如果你希望对方重视你的利益,那么首先你就应当表明你重视对方的利益。“根据我的理解,你们作为一家建筑公司,首要利益就是以最低成本尽快完成任务,并保持自己安全生产、施工负责的声誉,我说得对吗?你们还有其他重要利益吗?”

除了表示理解对方的利益之外,还应当把对方的利益作为你要解决的整个大问题的一部分。如果双方存在共同利益,那么做到这一点就非常容易了。“如果你们的某辆卡车撞到孩子,那对我们双方都将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先说问题,再拿出你的方案。如果你对建筑公司的代表说:“我们认为,你们必须于48小时内在工地周围建起围墙。而且,从现在开始,你们的卡车在橡树街上行驶的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15英里。下面让我来告诉你们这么做的理由……”如果你这么说,他一定不会听你讲下去。他已经知道了你的立场,肯定正在心里准备着如何回击。也许你说话的口气或者你提的建议本身惹恼了他。结果,你的解释被当做了耳边风。

如果你希望对方倾听并且理解你的解释,那么就先说出自己的考虑,然后再得出结论或提出建议。首先告诉建筑公司,他们给孩子们带来的危险,晚上吵得你睡不着觉等,这样对方就会仔细听你讲下去,即使这么做仅仅是因为他们想知道你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接下来再告诉他们你的立场,他们就能理解了。

向前看,不回头。令人惊讶的是人们经常只是被动地对别人的言谈举止作出反应。两个人经常会陷入一种类似谈判的对话,而实际上完全不是以达成协议为目的。他们在某些问题上有分歧,你一言、我一语,争论不休,好像是在试图达成一致意见。事实上,这样的争论完全只是表面形式,或者说仅仅是一种消遣。每一方都想占上风,或是搜集证据,以巩固自己对另一方固有的看法。没有哪一方在寻求共识,甚至连试着影响对方的念头都没有。

如果你问两个人为什么争吵,回答几乎都是因为什么事而不是出于某个目的。无论是夫妻之间,公司与工会之间,还是公司之间,人们在争吵的时候总是被动地对另一方的言行作出反应,而不是主动地为自己的长期利益作打算。“他们可不能这样对待我!如果他们想这么干,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我不会放过他们的。”

问“为什么”这个问题通常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思。一种是回头看,找原因,认为我们的行为是由已经发生的事情决定的;另一种是向前看,找目的,我们的行为取决于自己的意志。当然,在决定采取行动之前,我们无须就自由意志论和决定论展开一场哲学辩论。无论是听凭自由意志占了上风,还是坚信自己的行为是早已注定的,我们都作出了选择。事实上,我们可以选择向前看还是回头看。

向前看比回头看更符合你的利益。不要与对方争论已经发生的事情—上一季度的成本(太高了)、上周采取的措施(没有得到充分授权)或是昨天的业绩(有负众望),谈谈你希望将来出现什么样的情况。不要要求对方解释昨天的行为,而应该问“明天谁该做什么了?”

具体而不失灵活。在谈判中,既要站稳立场,又要乐于接受各种新想法。人们经常图省事,谈判前不作任何准备,只是到时候坐在那儿听对方提出什么建议和要求。

怎样在确定利益之后形成具体的选择方案,同时又不失灵活性?要将利益转化成具体的选择方案,首先应当问一下自己:“如果对方明天同意接受我的建议,那么我希望对方同意什么?”为了保持灵活性,你制订的每一份选择方案都视为在阐明自己的利益。多考虑几种能满足你利益的方案。阐明自己的利益是关键。

在谈判中一开始就摆出自己的立场确实能帮助立场式谈判手得到一些好处,但提出建议、阐明自己的利益也能达到同样的目的。比如,在棒球队员的合同谈判中,球员代理人可能说:“亨德森希望自己的收入能体现个人价值,年薪500万差不多能满足他这方面的要求。他还需要一个稳定的工作,签五年期的合同他应该能接受。”

在考虑了自己的利益之后,你可以准备一个或几个符合自己正当利益要求的具体选择方案,参加谈判时也要乐于接受对方意见。乐于接受对方意见并不等于自己什么都不考虑。

对问题强硬,对人要温和。就像一些谈判者坚持自己的立场一样,你也可以坚持要求对方满足自己的利益。事实上,采取强硬的态度是可取的。死抱着立场不放是不明智的,但努力争取自己的利益是明智之举。谈判中,你需要主动出击,捍卫自己的利益。对方关注他们自己的利益,往往对达成协议有过分乐观的估计。只有努力捍卫自己的利益,谈判才能取得明智的结果,也就是自己获益最大、对方损失最小。谈判双方都力主自己的利益,这往往会激发创造性,找出对双方都有利的方案。

比如,那家建筑公司担心通货膨胀、货币贬值,他们的最大利益在于尽量降低成本,按时完工。你得说服他们,用真诚打动他们,帮助他们在利润和儿童安全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不要因为态度软弱而使自己的问题得不到公正的解决。“你当然不会认为,我儿子的性命不如一道围墙值钱,你不会拿自己的儿子做这种比较,我相信你不是没有人情味的人。詹金斯先生,咱们谈谈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吧。”

如果对方觉得在某个问题上受到了人身攻击,他们会变得警惕起来,不愿听取你的意见,这就是为什么一定要把人与事情分开。就事论事,但不要指责对方。不仅不要指责对方,还要对他们表示支持:洗耳恭听对方的意见,对他们彬彬有礼,感谢对方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强调你也考虑到他们的基本要求等。你要让对方知道,你对事不对人。

一个有用的经验法则是,不仅要全力对付问题,而且要全力支持对方。这看似矛盾,而且从心理学角度而言,这的确是一组矛盾,但正是这种矛盾促使问题得以解决。心理学上一个很著名的理论就是认知不一致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人们不喜欢矛盾,因而会努力消除矛盾。在着手对付某个问题(比如卡车在居民区高速行驶)的同时,给予建筑公司代表积极的支持,这样你给他造成了认知不一致的感觉。为了消除这种不一致,他会客观地分析问题,与你一起寻找解决方案。

对实质性问题采取强硬态度会增加压力,促使双方找到有效解决的方案;支持对方则可增进双方的关系,加大达成共识的可能性。支持与进攻结合起来能发挥作用,两者缺一不可。

在谈判中努力争取自己的利益并不意味着对对方的观点置之不理。恰恰相反。如果你不考虑对方的利益,不重视对方的建议,你就不能指望对方会重视你的利益,讨论你提出的建议。成功的谈判需要将强硬和灵活二者巧妙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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