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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8 11: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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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野象小姐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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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口新鲜

一万口新鲜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一万口新鲜作者:野象小姐排版:HMM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时间:2018-05-22ISBN:9787559617927本书由北京磨铁数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言有了闺密,恋爱我也懒得谈!野象小姐

一直有个梦想,像孙燕姿唱的:“我要一所大房子,有很大的落地窗户,阳光洒在地板上,也温暖了我的被子……一个房间有最快的网络,一个房间有很多的吉他,一个房间有我漂亮的衣服,一个房间住着朋友和他的爱人……”

住明亮通透的大房子,把好朋友全塞里头。早晨被阳光晒醒,养条大的拉布拉多犬跑来跑去,挨个儿串门儿。大家靠着门框互相say hi,伸着懒腰出来吃早餐,边吃边拌嘴。

现在,这本书先帮我把梦想实现一下下。

想象这是我和好朋友合租的一个大房子,仿佛《老友记》里Monica和Rachel那样,阿飞每天负责帅和臭美,闲下来还要拉着我聊严肃文学;周小跳烤蛋糕;大美研究奇怪料理;张大大带着奶盖茶来串门;阿甜和猪翅负责在大家集体“葛优躺”时叫外卖比萨跟放电影。我们看电影、抱怨工作、八卦谁又跟谁好上了。常常开些“姐妹们的聚会”,邀朋友来喝酒闲聊。

大家在沙发上窝过,地毯上躺过,拥抱过、尽兴过,香槟喷出去的泡沫洒在头发上,甜丝丝地冒泡。

我们聊的天儿,就是这个时代所有年轻人的生活真相。八卦吐槽少不了,对彼此的糟糕爱情和坏老板毒舌地骂一骂,去哪个国家旅行带回什么好礼物啦,新开的餐厅很好吃且最近正在打折,时局社论评论几句,社会不公诚心诚意地哀叹,热门明星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电影和书已经不是装格调利器了,但可以吸引到相似的灵魂靠近,新上了一门拳击燃脂课并减了几斤,新入的漂亮衣服和时尚单品分享出来大家一起剁一剁手……

聊得太开心,打翻啤酒,弄脏了地毯,我们都顾不上。

谁在思考,谁在恋爱,谁在成长,谁在身边,一目了然。

这个客厅就是这本书了。

每个读者都是我的朋友,每个朋友都是来轰趴玩过的客人。

我们口无遮拦说出口的句子,差点掐架反目的观点,拍拍肩膀鼓励过的时光,不想它们就这样消散在风中。

老了以后这些还能历历在目,我们最生机勃勃的时候,以这种方式活过。

路过一个新建的公园,晚上七点非常热闹,有跳舞的大妈、跑步的情侣、抱孩子散步的爸爸妈妈、遛狗的大爷、打篮球的少年,还有一个默默抽烟的小青年。

这块地,在几年前,还是一块绿油油的草坡,我曾经在某个下午四点因工作不顺,溜出乌烟瘴气的办公室,在唯一的一棵大树下仰躺,吹着风,看阳光在叶子缝隙间闪闪烁烁。

心想,什么时候我才能变成厉害的人呢?什么时候我才能在这个城市找到存在感呢?什么时候我不再因为工作不顺利而哭鼻子呢?

绿草地被车流、高档小区、高架桥围绕,是奇怪的安静一隅。仿佛焦虑与不堪被驱赶,竟然忽然有了容身之地,可以稍微停一停。

现在,草地变成热闹的公园了。

当时跟我一样迷茫得骂娘的高雪,成了现在公司的小股东。

阿飞从最初横冲直撞的男孩,变成现在仍然横冲直撞,哈哈,但游刃有余、独当一面的人。

大美变美了可还是没找到男朋友,我妹变厉害了可还是没开成烘焙店。

好的坏的都没关系,局面不会一直维持,一切都在往前流动。

城市不为任何人的情绪埋单。

变迁迅猛,不容叹息。

在无处遁形的压力中,我们竟然不再哭鼻子,反而学会了加速障碍赛跑。

头天夜里喝完酒,次日清晨还是要穿衬衣汇入人群的。

一段爱情搞砸,不论是文个身感怀,还是用新的人代替,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办法,捂住伤口笑出来。

旅行逃避结束,航班一落地你告诉自己,从明天开始要振作。

时间在帮助我们完成一切抵达。

不管以后会怎样,你的我的,大家每个人的友谊都值得郑重纪念啊。举起玻璃杯,“敬那些美好时光,傻伙计们”。FEBRUARY贰月喜欢一个人千万不要主动追 我今天很喜欢你,可我不保证明天 如果可以,我也想当胆小的笨蛋 原来喜欢人的第一感觉是自卑啊 长大后不敢喝醉,因为没人背我回家 那一瞬间我突然决定放弃喜欢了很久的你 分手后,你会在炸鸡店等一个人多久? 我可能不会等你太久 恋爱有什么可谈的!被爱的都是祖宗喜欢一个人千万不要主动追“喜欢一个人千万不要主动追,除非你没那么喜欢他。”野象小姐

为什么不能主动追?因为你越急越追不到。

喜欢一个人,想站在山顶大声告诉全世界我喜欢他。这种放肆告白,很勇敢,很痛快。但如果不先弄懂对方的心意,爽了自己换来的却是长久的窝囊。真的不是吓唬你。

陈晓与陈妍希刚完婚,有记者采访陈晓,你是怎么告白的啊?他也不怕肉麻,大大方方地说:“你怎么那么好看呢?眼睛那么好看,鼻子那么好看,嘴巴那么好看,头发那么好看,额头那么好看,下巴也那么好看。”

好直男的告白,透着可爱。想起婚礼上著名的头纱吻,陈晓迫不及待地掀飞头纱,钻进去吻陈妍希,头纱轻轻落下来罩在两个人的头上。可是,假如陈妍希不喜欢陈晓,这段告白就是结实的骚扰。

为什么不能主动追?因为主动出击成功率低。

有个女性朋友被人一见钟情了。男生喜滋滋地捧着一大束玫瑰在街上大摇大摆,见了路人就吹口哨。在姑娘办公室窗外升起热气球,热情地朝围观的大妈大姐招手。知道姑娘喜欢吃蛋卷儿,秒了十箱寄去她家。

我去她家玩儿,正好见她蹲在物业中心发愁。她说:“我一个女的,这些箱子怎么弄回去啊?想扔掉!”我说那小伙子傻是有点傻,多好玩儿啊,不至于讨厌吧?明明一个月前她还用胳膊肘顶我说,快看,隔壁桌帅哥像不像黄宗泽?现在人家对她发动猛攻,她竟然给我摆出小鹿受惊的模样。

黄宗泽款你也敢皱眉头挑挑拣拣,死女人我们来谈谈人生好不?她说,一开始觉得他挺帅,现在觉得他是智障。他可能偶像剧看多了。

为什么喜欢一个人不要追呢?

一旦用“追”,就充满目标感,想猴急地拥有某个人。“追”,要么苦情戏码、长年纠缠,要么暗戳戳地写日记、心酸酿成汤,要么陪伴左右时刻备胎,要么自我激励越挫越勇——全部都不是带主角光环的故事啊!

假如对方还没进入状态,分分钟就能被吓跑。心机一点的会仗爱行凶,接下来你就乖乖等着被长久地虐。

假如对方也对你有好感,你不分青红皂白地先说喜欢,就变成低位,不论对方条件如何,你都在“高攀”。

假如人家不喜欢你呢,那更惨了,一追入地狱。

条条皆下策啊。

不要追,先享受与对方相处的每一刻。打扮得漂漂亮亮,有事没事在对方跟前晃悠,不动声色地刷存在感,蜻蜓点水地表达关心。等对方有了感觉,再退后一步留一手。反反复复,总会有奇妙的事情发生。

其实最高境界,是与他自然而然地发生任何美好事情。不急着表达,不急着结束。喜欢电影《午夜邂逅》,“美国队长”自导自演的小成本电影。一对各怀心事的男女在午夜的纽约火车站相遇。女人丢了钱包,男人在车站吹小号,两个人就闲闲地轧马路。他没有好好跟前女友说过再见,几年来的心结导致他一直单身。女主鼓励他不妨去见一见。

等电梯时,她随口问道:“分手不顺利吗?”

他笑着说:“还有顺利的分手吗?”

大街上,车水马龙,男生叫停女主,指了指街边的电话亭说,你打个电话给十年前的自己。她说别这么幼稚啦。后来她还是打了。转头对他说,喏,该你了。他说,hey,你会遇见一个女孩,你需要她远远超过她需要你,原来你还有能力爱上其他人。

两个人用奇怪的方式了解着彼此心意。

凌晨经过一个塔罗牌算命店。老板很老,出来扔垃圾。老头说:“第一次在毕业舞会上遇见我老婆,我就知道我完蛋了。我们一生有很多曲折,但每次回忆起她穿过舞池向我走来,我还是选择爱她。”

他还说:“感情总会有曲折,你要做的就是——选择那个你想要一起经历曲折的人。”

电影尾声处两个人坐在清晨洒满阳光的车里,相视一笑。谁也没开口说喜欢,像是害怕破坏什么。女主在回家的大巴上正沮丧,从口袋摸出一张废弃的问卷纸,男主的笔迹,写着“翻过来”。最后的一幕是女主捂着嘴笑了。没有揭晓写着什么。电影结束。

也许是电话号码,也许是see you later.

其实呢,风轻云淡最容易滋生爱。

只要某个瞬间你我感到自在舒展。

得到一个人太简单,享受一个人才愉快。我今天很喜欢你,可我不保证明天“我今天很喜欢你,可我不保证明天。”“我也是。”野象小姐

好人就该跟好人在一起,世界和平,互相珍惜。

浑蛋就该跟浑蛋在一起,能量守恒,祸国殃民。

那么问题来了。情难自控,七情六欲,谁一定是好人,谁又一定是坏人呢?

有个朋友,一喝酒就会给她喜欢的男孩发信息、打电话。多则十几条,通话两小时。“你来不来看我”“什么时候来”“为什么呢”之类,不依不饶。我说,祖宗你该把人逼疯了吧。

对方要么第二天早上回,要么接到电话后耐心听着。我跟朋友说,你酒醒后是不是特懊恼?怪自己手欠,怕打扰他,被他厌烦;又有些生气,他当下为什么不哄自己?

反反复复,好无望啊。朋友说,还好他不松口,不说喜欢我,不说不喜欢我,不然我可能会做更蠢的事。

我说,还不够蠢啊。

人的潇洒也分真假。

假洒脱的人爱撂狠话,是爱情中的弱者。他们挂在嘴边的话看起来非常唬人。比如,不稀罕遇见真爱;比如,人潮人海,遇人不淑就换一个。

别嘴硬了,不论是火山迸发、星球毁灭、恐龙袭击还是外星人劫持,你渴望出场一万次的人脸永远是他啊。

还有些人,渴望被救赎。“救赎”是一个我不喜欢的词,认命、悲观,使用泛滥。低谷期的人渴望出现一个人,坐在五彩云上,对着自己微笑。中年玛丽苏渴望出现一个人激活自己,寻找纯粹。

人生在世,你连自身都难保,谁又有能耐救赎你?你渴望的救赎,会不会是一种不劳而获的懒汉心态呢?

除非你相信爱情是靠谱的信仰。可它不是。一个人可以救赎你,也可以随时走掉啊。

有一部老电影叫《雌雄大盗》,另一个名字也利落,叫《我俩没有明天》。前天半夜,打开阳台门,风吹进客厅,蹲在地毯上又痴痴地看了一遍。电视机屏幕一闪一闪的光,很孤独,很应景。

电影讲了美国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邦妮与克莱德,结伙抢劫银行。一个是性感漂亮的餐厅女服务员,一个是打算偷邦妮母亲汽车的“江湖大盗”。经历了持左轮手枪抢劫、一家接一家的汽车旅馆、一辆又一辆的老爷车、汉堡与风沙、欲望与危险……最后死于警察的枪下。

电影有原型。根据美国历史上著名的雌雄大盗邦妮·派克和克莱德·巴罗的真实经历改编拍摄的。两人全身被射入一百五十多颗子弹。看过新闻照片,邦妮原型是个一米五几的小个子女孩,金发甜心。

他们年轻,爱得无法无天,他们一起抢银行。)

死前一切风平浪静。阳光洒在邦妮金色的头发上,她举着一个一丁点大的陶瓷娃娃,歪着头说:“克莱德你看,好可爱,还有亮晶晶的指甲。”

风和日丽,阳光下相视一笑,被枪打成筛子,浑身弹孔地下地狱。

在时代大背景下,他们用这种方式反抗不公。劫富济贫,反而成了大英雄。逃亡时穷人认出他们,给他们水喝。

两个人一拍即合,不必说我爱你。天翻地覆或者难逃一劫,潇洒或是狂妄,只要此刻两个人在车里笑着吃一个汉堡。这份爱值得一趟不要命的冒险。不需要承诺,不需要明天。也许两个人死前还在想,谢天谢地,你刚好是和我一样的浑蛋呢!

爱,有时候温柔。是《诺丁山》里,安娜站在扎克面前说“I am just a girl, standing in front of a boy, asking him to love her”的时候。

有时候难懂。是邦妮与克莱德,深爱却不屑厮守,最好的献礼是共赴地狱。

我以前纳闷,外国人那么密集地说爱,真的好吗?出门前“I love you”,睡前再一遍,日复一日。会不会跟“吃饭了没”“几点下班”一样失效?后来发现这是普遍的亚洲式顾虑。往往最甜最黏都是头发花白的外国夫妇,老头摸着歪头老太太说“I love you”。

喜欢一只小狗,就揉它鼓鼓茸茸的肚皮。喜欢一个杯子,会不停摩挲,吃饭、走路、看电视都握着它喝水。喜欢一个人,会不由自主地想挨着他坐。

所以,喜欢的话,越肉麻越好,不怕群嘲、不怕被误解。故事结局不会因为肉不肉麻而改变。它也许取决于今天天气好不好,早餐吃饱没,你的帽子和他的夹克撞颜色,以及绝不辜负爱的能力。“爱情是一出抢劫过后的惊心动魄,而不是躲在黑暗角落里的坐地分赃。”人要活得有血有肉,爱得痛快酣畅。不代表谁要臣服谁,谁要捆绑谁。千万不要仗爱欺人。“话说回来,爱得坦荡敞亮,不是人人都有天赋。”如果可以,我也想当胆小的笨蛋“我没有接受宠爱的能力,连想一想都觉得羞耻。”野象小姐

特别羡慕零智商的胆小鬼女生,因为能收获这样的男朋友——

迷路的时候,男朋友会说:“站那儿别动,我来找你。”

看惊悚片,还没来得及尖叫他就急忙捂住了你的眼睛。

无聊翻他手机,看到备忘录,好多车牌号,原来每次打车他都把车牌号记下来怕你被拐卖。

命要多好才能当一个不谙世事、理直气壮的笨女生啊!有个朋友,外表冷冰,独立懂事,最怕给别人添麻烦。我们叫她“冰激凌小姐”。她叹气地说,当我吐槽那种女生“做作”“绿茶”,可能是出于嫉妒吧。因为我没有接受宠爱的能力,连想一想都觉得羞耻。

最近我们都刷了日剧《有喜欢的人》。女主是甜点师,在湘南海岸的日料餐厅打工。主厨黑脸君认为她动机不纯是来泡自己大哥的,因为大哥是富裕的餐厅主理人。于是他对女主各种嫌弃厌恶。

女主很努力,怀有做出一鸣惊人的甜点的梦想。第一次两人合作,一起筹备一个婚礼的餐点,两人通宵做仪式蛋糕和料理。高傲的黑脸君这才稍微瞧得上她一点儿。

女主在婚礼现场被抽中,必须在观众面前扮丑角、跳挖泥鳅舞。女主那时候是喜欢黑脸君的哥哥的,哥哥和哥哥前任都在,试想在这种情况下谁不想美美地扮仙女……吃瓜群众黑脸君见她卖力扮丑,莫名不爽。

女主觉得丢脸,演完躲去了天台的角落。黑脸君找到她,嘲笑:“我看你挖泥鳅比做甜点更有天赋啊,以后简历中可以写上这项技能。”

后来,带她坐船出海,去自己的秘密岛屿。落日余晖,礁石的轮廓都镀上了金边。黑脸君穿着白背心、人字拖,女主吹着海风满脸轻松。也许是因为她令人刮目相看的努力,也许是扮丑令人心疼,黑脸君破天荒地鼓励她,“今天的你,很帅气”。

冰激凌小姐说,好羡慕这样的女生,自己的努力能被人珍惜,陷入窘境能被解救。

不过,冰激凌小姐最近疑似脱单。喜欢她的男孩,人高马大,长手长脚,笨笨的。万圣节,他约她去鬼屋。他本人就像个木讷大南瓜。排队时拍拍胸膛:“别怕,有我在。”进去之后黑漆漆的,南瓜先生开路,回头嘱咐她小心一点。她说:“你别紧张啊,你走快一点啦。”

突如其来的长舌怪,满脸冒血“哇”的一声怪叫直抵南瓜先生的脸。他连滚带爬地反身抱住冰激凌小姐,脑袋钻进她的怀里。剧情反转,哭笑不得。

第二天他照样去她公司楼下的冰店等她,不觉丢脸。1米83的个子,叼着一勺冰激凌。他说,我有夜盲症,黑的地方看不见。

她说,那你干吗约我去鬼屋?

他说,我以为所有女生都害怕那种地方。你平时太能干了,我想被你需要。

我们都被她漫不经心的讲述甜哭了。

千篇一律的爱让人生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软肋。爱的意义取决于——你我对味。如果可以,我也想当胆小的笨女生,被喜欢的人摸头杀、捏脸杀,但生活擅长把胆小鬼逼成女金刚。我渴望一个杀妖降魔的勇士。话说回来,如果你身为男生实在很胆小、很白痴,那我也可以主动抱你的。

只要你也爱我。原来喜欢人的第一感觉是自卑啊“暗恋的滋味,尝过的人都说不好,说不好的又说值得。”野象小姐

当你喜欢上一个人,就变得小心翼翼,对视一眼,妈呀,要我老命了!从此开启规模庞大的自我嫌弃之旅。刘海怎么刚好在他走来时变中分?!我太瘦啦,撑不起衣服!我眼睫毛太长看起来是不是很狐媚?……

爱让人家变诗人,让我变神经病。《温暖的尸体》里,爱吐槽的萌僵尸觉得作为行尸走肉很烦人,不会讲话只能演内心戏,走路难看,但主要是“我已经死了”。爱上人类女孩后,莫名自卑。救了她,带她回自己家避风头。萌僵尸的家是一个废弃的机舱。怕她受惊过度,给她盖毯子,还知趣地去外边待着,“女孩这时候最需要静一静”(很会哦)。

这个僵尸注定与别人的命运不同。别的僵尸灰不溜秋,他居然穿红色帽衫,很俊美,犯规!习惯动作居然是耸肩,身为僵尸戏太多了吧?!

给人类女孩听私藏的英伦后摇唱片,提醒自己不要一直盯着她,那样很怪。她饿了,他去找新鲜罐头,还从私藏柜里拿出一瓶啤酒给她。

女孩惊吓过度总是逃跑添乱,被僵尸围困攻击,他一次一次地出手相救。嘴里呢喃最多的单词是“safe”“safe”,潜台词是别再搞事儿啦,一心要保护她。

教她学僵尸走路以骗过其他僵尸的法眼,看她扭曲的肢体,还不忘吐槽“你这样太过了啦”。哈哈,好耿直的汉子。

僵尸不需要睡觉。吃东西,听音乐,做梦,也不会有任何触觉。却因为遇见了她,喜欢她,想努力去感受爱和温暖。下雨的时候,因她的不告而别,他甚至感到了冷。

可是,爱需要很多很多的勇敢。

她走后,因为他太想她,冒着“被一枪爆头的危险”去了人类世界。笨拙地沿着墙根走路,跌跌撞撞地站在阳台下的花坛里,用低沉嗓音喊“Julia”。无助得让人心疼。

说回生活中的暗恋故事,结局却总不那么漂亮。“他去年早些时候结婚了。”吹吹是个挺活泼的妹子,聊到暗恋,出奇地风轻云淡。当初她喜欢的男生喜欢麦迪、艾弗森,英文好,可以背下美国每个州的名字。两个人升学去了不同学校。有次市高中校际篮球决赛,自己班和喜欢的男生班对决。她假装问班里男生,“对方8号打得不错呀”。班里人说那是队长啊,技巧很多。

毕业之后两人工作搭边。好几次江湖告急,饭局上他打电话求救画图,她通宵熬夜给他做出来。

后来,他结婚,她去了。主持人问他,你最爱的人是谁?所有人在鼓掌,都很幸福。隔着人声鼎沸,她故意不听清他具体答了什么。也跟风更新了朋友圈祝福婚礼,“我们最后都会被爱打动”。

死也不说喜欢你,以为就可以永远不失去。

可是,假如我们一直是自卑的小蠢蛋,又哪里会有好事发生呢?长大后不敢喝醉,因为没人背我回家“世界太坏,而你不在。”野象小姐

昨天下了一场大暴雨。没带伞,和R在雨里狂奔,她忽然回头说咋办,我好想我初恋。跑到便利店,买了两瓶酸奶等雨停。她说她高中那个初恋最爱在雨中打篮球。那时审美还停留在《流星花园》美男刘海上,觉得他的圆寸超土。

她对他说,冒雨打篮球,想耍帅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

他说,冒雨打得爽,没人抢球场。

她说,拼命想感冒不就是为了让女生心疼你吗?

他说,那你心疼吗?

他是那种花言巧语,又莫名傻气,攻击力强劲的类型。后来,他跟她告白,她说你那么爱调戏女同学,我不稀罕。他说我以后专攻你。她就扑哧笑了。

他体能好,爆发力强,运动会短跑冠军。课间十分钟,她说想喝汽水,他就光速从五楼飞奔去小卖部。老师喊了起立,他站在门口满头大汗地喊“报告!”然后,在老师和全班同学的目光中,走到R桌前,把冒冷气儿的汽水放在她的桌上,再折回自己的座位。

怦然心动,大概就是蠢到想揍他又被他逗笑。羞耻又美妙。

高考考砸了,R人生第一次喝酒,两瓶啤酒就倒了。同学们起哄让他抱她起来,他没理,一屁股坐马路牙子上陪她。她大哭说我完蛋了,我只能跟你一起上烂大学了。他说太好了,我继续罩着你。

结果分数出来,她上了重点。两人还是分道扬镳。

R对我说,她最郁闷的就是他太优秀。还有,我其实装醉想让他抱我,结果他陪我坐了三个钟头。没法装醉我就装睡,心想总该乘人之危亲我一下吧,结果他背我回家,怕我妈误会还特地撇清说,几个同学一起送回来的,其他人在楼下。“我记得那天晚上在出租车里,他犹豫很久,手背轻轻碰了一下我的脸,帮我把头发挂到耳后。那种温柔的触感,到现在都记得。我眼睛眯着,车从漆黑隧道出来,街上流光溢彩一直一直涌过来。“我想这世界上再也没人像他那么宝贝我了。我这辈子竟然被人那样子珍惜过啊!”

R说,他一定也没想过,曾经挨一下怕摔、碰一下怕碎的心爱的女同学,如今能一人扛几十斤的摄影器材,开五十公里的车去海边取景拍摄。

那个傻瓜啊,走着走着就在一起,走着走着又不见了。

R说,现在我心越来越硬,听到人家讲情怀就想笑,相亲时脑子里啪啪开启“车什么牌子?房买在哪儿?”扫描仪。我变了吗?是大家都变了吧。多的是借着买醉去打发空虚寂寞的人,还有顶着千杯不醉的傲人头衔代表全公司去敬一桌客户,间隙跑到马桶抠喉吐,完了继续喝的姑娘。

我也是啊。在KTV马桶上坐着休息,失恋了找朋友撸串儿,跟心怀不轨的客户拼酒量。

长大后喝了数不清的酒。世界太坏,而你不在。我不敢喝醉,因为没人背我回家。

人不脑残枉少年。有的人那个时候简简单单遇上了,没当回事,许多年后再回头看,才发现我这种笨蛋此生只有这一次是被珍惜的。

一起骑过的自行车,生锈歪在楼道里。你能跑能跳,偶尔欺负我的笑脸在梦里晃啊晃啊。买早餐的面包店被铲平,与斗嘴的所有早晨一起消失。

我想放声恸哭,却不能改变什么。青春总和暴雨、篮球、感冒药、考试、拥抱有关。而初恋是一种最遥远又干净的存在,提醒你世界上除了苦情、套路、挣扎之外,你仍然拥有过最柔软的你。

雨停了。R把酸奶瓶扔进垃圾桶,回头对我说:“快走啊。”我没有问他俩当初为什么分手,为什么不能重聚。

在我们步履不停的生命中,初恋最好的结局永远是没有结局。那一瞬间我突然决定放弃喜欢了很久的你“他见到我皱了眉头。”野象小姐

最近常常下雨,想到些难过的时刻。

之前很喜欢一个人,他也喜欢我,但我们没有在一起。

见的最后一面,是夜里11点多,我们喝了一点酒去路边打车。之前说了些很不愉快的话。站在路边,我想示好,说你亲我一下吧。他亲了我额头。我说你抱我一下。他犹豫三秒,抱了,分开,“抱了,现在又能怎样?”

我超级委屈,折身暴走。头顶霓虹灯,身边车流都好像开始扭曲起来在嘲笑我。他在后面大喊我的名字。

我头也不回地沿着深南大道走了十几分钟。当我缓和,第一万零一次妥协,想告诉他我原谅你了。

转头是空空的马路。

人家早打车离开了。

我一厢情愿地以为他会担心我,跟在后面。

突然不知道自己图什么。

那一瞬间,不是你伤害了我,不是我顿悟到什么正确的爱情观,而是我单方面决定我的爱只到这里。

我不想再对你好了。

喜欢一个人,别说什么“止损点”,简直就是自废武功、自废手足。

没尊严的时候,我们也不惧伤害。总是告诉自己,我可以再退让一点,再退让一点,只要他肯爱我。

不被珍惜的时候,期望落空的时候,寄希望于他总有一天能发现我的可爱与勤奋。

可是,“爱”需要勤奋吗?

其实不对的人,是有预兆的。

之前某个雨后傍晚,和他在山顶公园散步,我接电话落在他后面。在我前面10米的距离,他晃着我的长柄伞,在湿漉漉的树影下走。被墨绿笼罩,望着背影,这个人好像梦里来的。

最终会回到梦里去。

多想拥抱你,云水隔千里。

糟糕的预感也可能是因为自己太喜欢了。

但太喜欢原本就是危险。

哪一个瞬间,你突然决定放弃喜欢了很久的人?他见到我,皱了眉头。@宏宴他说反正我哄过你了,回头别说我没哄。@一只猫啊喵《金刚狼》散场,他皱着眉说,你哭什么啊。@∞零点给他发生日快乐。他说别有下次了,我不习惯别人惦记我。@天生机智难自弃把自己遇到的一件件有趣的事情告诉她。换来的只是一个个“哦”。@成睿博穿高跟鞋跑着追他,他头都不回。@YshemeY我说请他吃饭。他说别浪费钱、浪费时间了,你留着自己吃饭吧。@草莓味的小Cony他家人知道我是听障,反应是晴天霹雳。@哆啦尊比微博私信里变成只读不回。@小奶姑娘当然了,不是每一种放弃都得那么刻骨铭心,也有非常肤浅的理由。因为爱与不爱,都是我的事。他打完球衣服的汗臭味很难闻。我就不喜欢了。@Max有一次接吻很投入,他打了个嗝……味儿呛到我,然后分手。@的一个局上,他第一次见我初中同学。女生自己点了一支烟吸一口递到他嘴边……他没半点犹豫地张嘴把烟叼过来。@J-helianthus有天吵架,他突然来句哪次吃饭我没出钱。我当时就愣了,很多时候都是AA。他一个大男人把自己那份看那么重。@grape多年未见,他说“现在的女生怎么都是向钱看”。那一刻不仅是放弃喜欢,还意识到他需要知识改变眼界。@陆嘉森和他去吃饭。那天没打扮,他说跟你说了和我出去化个妆、穿漂亮点儿。结果吃饭时,房间暖气足,他脱掉上衣,我看见白色衬衣上好大几滴油。后来他再约我出去,我就拒绝。我没好好化妆,没穿得特别漂亮,可是我至少能保证我白色衬衣上一点脏东西都没有。

白眼)@十万嬉皮当我对另一个人心动的瞬间。@gigi

爱上一个人就是赋予他特权。

占有我时间的特权。

随便使唤我的特权。

迟到了我不生气的特权。

我喜欢一个歌手、爱吃花椰菜、想去超冷的南极,可是他说不喜欢,我就立刻附和……这种轻易令我失去自我的特权。

可是,他知道自己手握百万被爱的额度吗?

有因为领取了VIP卡而感到骄傲与珍惜吗?

好的爱情是不会让人受苦的。是两个人都愉快,彼此互相看见,互相欣赏,吵架后也该抱一抱,不论谁喜欢谁多一点都能感到珍惜。

干吗作践自己?

宣布一下,我决定收回喜欢,放过自己,去爱一个比你可爱的人。

因为我值得。分手后,你会在炸鸡店等一个人多久?“说得好像等了就能回来似的。”野象小姐

前阵子看了则新闻,在成都火车站的肯德基餐厅,一个26岁的女孩,在那里待了一个星期。店员说,餐厅是24小时营业,3天后才注意到她。店员关心地问她怎么回事。她说,我还好,只是需要时间思考,然后又要了一份大薯条和鸡翅。

和男友分手后,女孩吃了一个星期的炸鸡。“我一个人感到难过,就走到这里了。没有打算长期住这里,只是想要一些鸡翅。”被问到为什么不回家,她说:“当我坐下来吃东西,我发现我需要时间思考。不想回公寓,那里充满他的气息。”

一开始,店员以为她精神不正常,可她既没打扰别人,也没闹事,就随她去了。一周后,她厌倦了炸鸡的味道,决定离开这个伤心的城市,买了回青岛的车票,回到父母身边。有个叫“sunny”的网友留言:我们不知道我们有多孤独。很高兴她回到了父母身边。

吃炸鸡半桶以上,就会犯恶心。换作是你,会等一个人多久?

一份全家桶炸鸡的时间,

还是忠孝东路走九遍,

约死党喝十顿大酒哭完就死心,

还是信用卡刷透支买买买,

或者是无数个不能寐的夜。

……

就好像等了就一定会回来似的。

等一个不回头的人,无望、孤独又乐此不疲。因为,“等待”与“他会不会回头”之间毫无关联。你只是给自己一个不肯面对的回旋余地。故事结局一定是自言自语一句,“我白痴哦”。

你机械地、反复地、身不由己地做同一件事,对方不会知道。但你停不下来,因为一旦停下你就会崩溃。如果能挽回,早挽回了,此刻势必已经到了死胡同境地。

这段感情没机会了。你心里比谁都清楚。

你愿意花多久时间在“爱而不得”这件事上?

又或者你高估了自己,其实等着等着就忘了。

电影《重庆森林》里,金城武有段独白:“我们分手的那天是愚人节,所以我一直当她是开玩笑,我愿意让她这个玩笑维持一个月。从分手的那一天开始,我每天买一罐5月1号到期的凤梨罐头,因为凤梨是阿May最爱吃的东西。而5月1号是我的生日。我告诉我自己,当我买满30罐的时候,她如果还不回来,这段感情就会过期。”

爱情有保鲜期,等待也一样。“你会回来吗?”“你最好别回来。”

爱不是等来的。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但我们无法因为结果而跳过过程。每一个声嘶力竭的片段,与那个起一阵风就心痛到哭的傻子,都是我们为爱付出的努力。

韩松落老师说:“是爱,让人必须在某时某刻,走上一座断裂的桥。人们不可能预知桥会断,也不可能因为有断裂的可能就不走上去。”

不因为傻过,就否定爱的魔力。我不在乎那个人会不会回来,但如果不等,我就没有机会想清楚:我是不惧等待的人,我值得更好的人。我可能不会等你太久“不管千山万水有多美,也比不上在他身边徘徊。”野象小姐

上个星期有事去苏州。苏州没机场,不想转上海折腾,坐了13个小时直达高铁。大中午,窗外一片渐变绿的旷野,飞驰而过的电线杆和小麻雀。看腻了,昏昏欲睡,迷糊中听见广播:下一站,乐清。“砰”,胸腔很轻柔地升起一朵云。

乐清,浙江小城,大学男神L的老家。毕业以后我们再没见过。想不到有生之年这样误打误撞踏足这片土地。

玩心大起,打电话给L说我来看他啦。他接起电话有些诧异,他说他不信。我发了定位给他,还拍站台照片。他信了,问道,你跟团来旅游的?

我说你们这儿有什么可游的,老年团都不来。

他说,等我,我请你吃饭。

实际上,乐清是个小站,列车只停留3分钟,继续飞驰而去。而他真的请了假,取了车,冒着高温正往这边来。我一阵心虚,赶紧阻拦,说别来别来,这么热的天,等你来我妆都晒融了,我打到出租车,等会儿直接去酒店。

他说,我车开出来了,哪个酒店?去那边等你。

再编下去也没意思,就抖了实情。

他是很怕麻烦的人,以我对他的了解,他绝不会真的请假顶着大太阳来接我。或者,我以为像从前那样,以他的智商早就看穿我,假装陪我演着玩儿。我打趣聊别的,他直接不回我了。

好吧,怪我作,可这也不算什么过分玩笑吧!见他还是没回,有些心怯,马上圆场找台阶说,这么想见我啊,哪天有空我特地来乐清看你,请你吃饭。

他说,哦,等你。就结束了对话。

他的意思其实是——随便你。

对于已经无关的人,吃顿饭可以,但开这种没分寸的玩笑就挺没意思的。

那年毕业,他是提前离校的。更早以前的大四冬天,圣诞夜,逛到宿舍楼下的便利店。他问我要吃苹果吗,平平安安。我说我不吃那东西,平安只能自己保。我说想吃雪糕。他指了指冰柜说:“每种你都拿一支,我买给你。”

之所以记得,是因为他给予我的慷慨少得可怜。

大多数时候这个人笑而不语。

我想找他,他却总关着灯。

宠溺感是给自己加的戏)。

我可以等你。

这种大话我竟然也说过。等什么呢?等他在心里把别人剔名,等他懂得欣赏我的可爱,等有一天我拉他浮游太空他终于高兴起来吗?好像花时间等,就能柳暗花明似的。

现在想想,爱情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锤定音的事。“可以or不可以”雷达,第一时间就能发出哔哔声。你遇见一个心动的人。在暴雨天或是晴天。起风了或者花开了。戴皮手套还是拿左轮枪。“总有一天能感动你”的宣言,是自我洗脑。日久生情也是骗人的。偶尔成功,是因为对方也自欺欺人以为行得通。结果都一样。

千山万水有多美,比不上在他身边徘徊。其实道理很简单:你看他他不看你,你就越发觉得他好看,如此陷入一个快乐的死循环。你以为爱情是琥珀,拿千年慢火细细地烤,融化树脂,得到真心。仔细一看,真心竟然是毫无生机的昆虫尸体啊。

6月,毕业季伴随潮湿炙热,人闷闷的总想喝酒。

那一年我俩没吃上散伙饭,没有正式告别。不过有什么不同呢?爱而不得,哭笑淋漓,吃过的每一顿饭都像告别。

不过,白白等过,才明白什么叫值得。《老友记》第二季,瑞秋和罗斯终于在一起了。第一次约会,本打算去一家很特别的餐厅吃一顿烛光晚餐。可罗斯在博物馆那边的工作出了状况,瑞秋只好等他。忙完,餐厅已经关门了。罗斯说:“Oh sorry,我们的约会……”瑞秋说没关系,我们回去吧。

罗斯突然拉她去了多媒体教室。瑞秋说干吗呀。他给她放映星空的影片,一瞬间仿佛坠入浪漫星河。因为爱瑞秋,一向迟钝的罗斯也好像开窍了,懂得制造甜蜜的事哄她开心。瑞秋开心得惊呼。

罗斯说,对不起,让你等太久。

瑞秋扭头说,你值得我等候啊。恋爱有什么可谈的!被爱的都是祖宗“我们一生,会遇到不少还不错的人,不是每个人,都非得用恋爱来收尾。”野象小姐

你相信水逆那一套吗?我不信。张口闭口怪水逆本身就散发着浓浓loser气息了。但人倒霉起来的确可以传染。半个月前的一天半夜,我肚子疼,生气地在微博上写道:“听说水逆来了,我们一起主动放弃自己吧!主动暴肥,主动感冒,主动丢钱,主动将硬盘清空。叫到的车我偏不上,该签的合同撕个粉碎。不去公司,坚持旷工。陌生人给饼干马上塞嘴里。恋爱该吹的吹,想伤害谁千万别客气。然后屏息以待,看看水逆还能耍出什么花招儿。”

然后,果然中招。朋友和她处了三年的对象分手了。我真是乌鸦嘴。她说,这三年她明白了一个道理,下次找对象,“如果你没有钱,能哄人开心也可以啊”!

恋爱除了浪费时间、浪费钱、搅乱奋斗进度、放大空虚、比赛孤独,究竟有什么好的?!

我们一生,会遇到不少还不错的人,不是每个人都非得用恋爱来收尾。

特地搜集了许多网友对于“恋爱教会了你什么”的回复,一针见血。“女生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是浪子终结者。”@By装作有女粉丝的样子“与前任复合,结局就是重蹈覆辙。”@By谢倩“男生不擅长说分手,但他擅长逼你说分手。”@恩好的“被爱的都是祖宗。”@况小头“劈腿不要原谅,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狗改不了吃屎。”@港岛男友“出轨只有零次和万次。”@南鸢晓“比起谈恋爱,还是酒好喝,手机好玩。”@单辰浩“恋爱给我唯一的教训是别恋爱了。”@飞机飞远了“电话打了几遍没人接,别再打了。短信发了几次没回,就别发了。对方没死,只是不想理你。”@只爱兰博基尼“不要经常在朋友圈秀恩爱,分手了打脸挺疼的。”@陈贝予“如果总是纠结于爱不爱一个人,傻瓜,那就是不爱。”@灵魂伴侣“不想公开关系,就是瞧不起你。想一边和你处对象一边被别人追。”@刘剑锋“还是追星踏实!”@松果牌老干妈拌饭“不要和同班同学谈恋爱,分手了连作业都不好抄。”@陈周一呢

忘不掉的人就当他挂了吧,没事儿别瞎找对象玩儿,这是我们为了生存达成的共识。恋爱美好的部分让你心驰神往,稀烂的部分却令你窒息身亡,不要贪图体验感把自己搞得千疮百孔。好了,都清楚了吗?

综上所述,还是好想谈恋爱哦。一餐一拌嘴为什么我们这么美还单身?野象小姐:我有很多可爱、貌美又会赚钱的女性朋友单身。大家平时很忙,遛狗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遛男友。但是谁不想摆脱单身呢?可惜现在优秀的男孩子都有女朋友了,该死的不婚主义也很流行,直女实在是弱势群体。约会APP被妖魔化得严重,用它来找正经对象的人很少,工作和生活中朋友圈有限,所以,这是一个不怎么乐观的概率问题。至于我自己为什么单身,都怪阿飞!作为工作伙伴,作为不可失去的钱褡子,他长得过于“拈花惹草”。倒不是真的拈花惹草,而是他这种playboy的长相,所有人都觉得我俩应该发生点故事才合理。但我俩完全不来电!可是苦于他环绕在我周围,追我的男子还没靠近就退散了。所以第一条,奉劝大家,千万不要找帅哥当男闺密。我想了想,第二个重要原因是,大家花太多时间沉迷于“虚幻老公”。比如我的朋友,大美,她出了名的爱南柱赫。以为只是私下舔舔屏,但有一次她坐在沙发上说到南柱赫,突然就脸红了,我觉得超级诡异。大龄少女们醒醒吧,你们单身怪谁呢?陈伟霆、胡歌、鹿晗、南柱赫、易烊千玺……天天看他们在屏幕上晃,现实中的男生根本入不了法眼啊!毕竟与陈伟霆、胡歌、南柱赫对戏的都是迪丽热巴、王凯(没错,毕竟霍建华结婚了)、金福珠哦。哪怕嘴上说“追星归追星,找对象归找对象,我分得可清楚了”,但潜意识的审美已经被拔高到外太空了。第三个终极理由,“为什么我这么美还单身?”这个问题是针对美人的,因为我们美人要维持美可是要花很多时间的!研究口红啦,减肥塑形啦,多看书丰富内涵啦,多旅行长见识啦……做美人很忙的!!总之,也许等我们变丑,变得普通,大概是爱情来临的那一天。微笑。“单身久了便成狗”“踢翻这碗狗粮”“汪汪汪”……这些笑话也很烦,单身意味着在最美好的年纪不去谈恋爱,大多数姑娘还没缓过劲来就被舆论绑架着随便嫁了一个安全牌的人。这样一想,单身很严重,一点都不好笑。我们总在逃避细想“单身”的实质,用开玩笑的口气柔化这种可怕感。但我已经早早想通了,要趁肉体还没松弛、肌肉还很紧致、能跑能跳能笑的年纪,加速遇见一个互相珍惜的人。我必须、立刻、马上恋爱!江湖告急,谁家有适龄优质小哥哥请来微博找我:@野象小姐来看花。阿飞:野象问我,这么多年,徒拥美貌,是为了女友粉们而保持单身状态吗?我想说,我有这么多女友粉还不够吗?人生也不能太贪心(实际上我恋爱也不会告诉你啊)。认识野象这么久,她恋爱没少谈,追求者络绎不绝,最后陪在她身边最多的还不是我这个钱褡子吗?钱褡子还要身兼为她击退牛鬼蛇神的角色。心累。现在放眼望去80分的女生搭配的都是60分的男生。现在的社会把大家逼得太紧了,美貌都贡献给客户、上司、金主了,忙完以后直接想回家瘫着,谁还想穿着西裤梳着头发啊?你们女孩子还要洗头、化妆、戴美瞳!难道不是更可怕吗?我知道大家都是怎么想的,“见客户要化得美美的,因为努力就能有结果。找对象这个事,努力了也没办法……”这又暴露出了单身的另外一个原因,不愿意付出,觉得恋爱就应该是天上掉下来的。天真!我们要是能把对于工作和生活的紧迫感用在爱情上,也不至于成为“母胎单身”啊,完了还要用“爱情全靠运气”当借口安慰自己。这是不是该打?野象说因为忙着变美,所以没空恋爱,就是胡扯。变美和恋爱根本不冲突,口红可以找男友试色,减肥能拉上男友练肌肉,看书还能互相鼓励,旅行就更不用说了,一起出去玩儿还有人给拍照呢。美人很忙,是因为没恋爱,所以只能很忙!要是等到变丑那一天啊,估计不是爱情降临,而是随便找个人凑合过日子吧。你想想,哪个更可怕?警告野象,别借着新书打征婚广告,这里都是单身的少女,要是有适龄的小哥哥哪里还轮得到你啊!唉,少女对恋爱的期许太高了,哪有那么多好心人给你碰上啊,除了你永远的真心人:@阿飞大老板。MARCH叁月几首小情诗 梦见的人,醒来就去见他 不懂欣赏一个人的好,你就休想拥抱爱 你敢不敢,与我相互亏欠 爱情的模样:狼吞虎咽,百看不厌 没辙!手把手教你怎么找对象 不好意思,我的人生必须恋爱 吃过的每顿饭,都提醒我爱过你几首小情诗野象小姐

桃子刨冰

第一口总要深呼吸的

那种温度像心上人给你个冷脸

一触即发的哆嗦

夏夜突降大暴雨

我在冰店遇见你

别慌,追涌上来的桃子味

一下子释放一泳池的清甜

勺子舀下,切开粉红果肉

必须沁入每一片刨冰碴碴

草莓太惹眼,杧果太普遍

车厘子洋气是洋气,但贵

桃子与刨冰的夏日CP

不惭愧地说就是我配你

莫吉托酒

莫吉托是船长的酒

你想载谁驶向哪里

又或者更愿意在加勒比

将这杯黄瓜薄荷汽水酒

你我,痛饮

西瓜

吃西瓜的时候,不只是在吃瓜

而是,看剧、乘凉、想你

一个一个夏天

甜腻腻的秘密

想看星星,萤火虫窜不停

想偶遇你,你只给我背影

冰汽水儿

握手里,“滋滋”

撬开盖,“扑哧”

灌一口,“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透过玻璃瓶看你

球服上“7”鼓鼓的

流川枫是11号,但我比较喜欢7号的你

有人抛给你脉动,你只喝我送的冰汽水

落日余晖落在你肩膀

它们和夏日一起发亮梦见的人,醒来就去见他“那个人都入了梦,你还在等什么通关口令呢?”野象小姐

我很少做梦。如果半夜打雷闪电,一概不知。睡得别提多实了。大学时,汶川余震波及我们学校,饮水机晃倒了,室友惊慌地往外蹿,拍不醒我,我嘟囔了一句“小点声呀”,翻身继续睡。长辈说这是福气,“牛鬼蛇神休想入梦惊扰我”。

于是,我也无缘见故人。

做梦技能为零,唯一记得的一个,几乎耗尽我毕生美貌与才华。梦里我和喜欢的人去露营。下雪的山顶,头顶是漫无边际的星海。他升篝火,我们穿着厚冲锋衣,盘腿坐下喝温热的酒。他是科幻迷,我说我早年小说写过“梦中梦中梦”结构,后来好几部科幻电影导演学我。他哈哈大笑说那你很红哦。

我问,明天你几点飞机?他说,先别提明天呗。

醒来太郁闷了。那种话他绝对不会说,他最在乎“明天”了。

都说见面不能改变什么,相见不如怀念。但话说回来,现在已经形同陌路,情况不会比这更糟。大不了见完再拉黑。重要的是,此时此刻你想见的人是他吧。

由于种种误会,我们断了联系。我很,醒来没敢去找他。告诉自己要优雅、要高贵、要宠辱不惊,后来就更没勇气了。

我们被孤独吞噬,努力沉浮,羞于成为太感性的人。好像谁先表达想念,谁先缴械投降,谁就输。拜托,梦醒更添烦恼。被这不退不进的爱煎熬,赢了体面又有多了不起呢?

我对自己的胆小感到无力。天越来越冷,人人渴望冬天来临捂一杯热茶。醒来不去见,我们活着的诗意就消失殆尽。麦克斯·埃尔曼在他的一首诗《我们需要的》中写道:“对待自己温柔一点。你只不过是宇宙的孩子,与植物、星辰没什么两样。”

梦见故人,也是“生活暂停键”的提醒。去见他,或许只是吃顿饭。最坏的打算是无话可说,又甚至连邀约也被拒绝。如果你们开撕,恭喜你还有戏,互撕需要热情啊。如果反目成仇,拉黑拉黑拉黑。拉得腻了这个人也无关紧要了。

记得《星际迷航》导演艾布拉姆斯曾说,年轻时曾迷恋《超级玛丽》,把看到通关界面风景当成毕生重要的事。有一天他的超级玛丽有20条命,却卡在了一片云里,他跳啊跳,只剩下5条命!他气急败坏,冒死再试,终于只剩最后一条命的超级玛丽通了关。可是,他好沮丧,因为只顾通关,忘记了欣赏那来之不易的通关界面。

原来只有耐心,才配得上最美的人生游戏通关风景。

生活很艰辛。想梦见谁还不一定如愿。那个人都入了梦,你还在等什么通关口令呢?

谈恋爱真的好好哦。

5月去上海了一趟。5月不恋爱,对不起5月天。男生长久地看着喜欢的人,慢慢笑起来的样子好酥哦。

安东尼说晚上9点没什么事就一起吃饭,还有两个朋友。见面给我一个大拥抱。他穿了件软糯的黑色高领毛衣,我说这么厚热不热。他说我是突然飞来上海的,没来得及好好收拾行李,没带什么衣服。

我打趣,为爱走天涯?

他说是啊。哈哈哈。

我夸他皮肤好,人也精神,恋爱中的人果然很滋润。我们喝了点酒。聊天时他一直盯着他喜欢的人看,那眼神太粉红了。

回去时,他打车顺便载我。我说看你恋爱,我也想恋爱了。他莫名其妙拍了下我胳膊肘子:“传输恋爱能量给你。”

好幼稚哦,又不是动感冲击波。哈哈。蹭着他的毛衣觉得上海的夏天快到了。他掏出手机放了首Heartbeats。我说看你手机歌单就知道这个人在恋爱。他说是吗,又乐了,转头看了一眼心上人。

这狗粮吃得心服口服。由衷感叹喜欢一个人一定要飞奔去跟他说有多喜欢啊。那种坦坦荡荡、光明正大、金光闪闪的恋爱感觉,太美好了。不要把时间浪费在互相猜疑上,浪费在午夜憔悴上,浪费在号啕买醉上。

晚上预订的民宿在宋园路上。下车独自走了一段。这一带马路极安静,空旷没车,树影绰绰。去便利店买了冰激凌,借着微醺,心要飞起来了。

许多人爱得不明不白。

知道吗?暧昧很棒,但恋爱更棒啊。梦见一个人,可想而知有多喜欢,只是你自己不肯承认罢了,请一定要飞奔到他面前去说喜欢。

想跟你手牵手走在大马路上,不遮遮掩掩,迎面走来一个人你也不松开我的手。

我们可以去旅行,去吃好吃的美食,去吹一吹不同城市的夜风。

不论是在梦里还是梦外,都去愉快地浪费时间。不懂欣赏一个人的好,你就休想拥抱爱“你刚好能欣赏我的利落,我刚好能欣赏你的和和气气。”野象小姐

魏老师讲,某部美国老电影里,两个刚毕业的穷记者互相喜欢。忙完采访去餐厅吃饭。女孩吃不饱,她从兜里掏出一颗螺丝钉丢进汤里,如愿地让服务员换了一碗新的,继续津津有味地吃。

救命,太尴尬了!在喜欢的人面前好歹装一下嘛!男生也许会想,咦……好失态。

可是,男记者做了一个超有风度的可爱举动。他对女孩耳语:“Hey,你还有螺丝钉吗?”

我们项目中负责财务的阿珍姐,除了严谨认真的职业气质,私下聊天,举手投足间都是藏不住的亲切、天真和善意。有一回周末,我们在花卉世界的仓库开会。她先生来看她。空间内有许多植物盆栽围绕着我们,文竹、铜钱草、多肉、薄荷,高高低低、茂茂密密,地上全是泥土……进进出出人都踮着脚,杂乱无章。

会议结束,我们看到她先生安安静静地背着手在欣赏长势喜人的植物。他悄悄把地扫了,把地板上黏着的一块巨难看的大胶纸铲干净了,桌子、椅子、箱子归顺整齐。

阿珍姐说,我先生很爱养这些。我们每年春节去花市,他负责挑、买、养,还害羞地说:“我很笨的,养植物我不会,养什么死什么。”

后来,他俩离开。阿珍姐又一路小跑回来捏着一包抽纸,说“哎呀,我先生说咱们这里没有纸,我从车里拿一包放这里了”,小跑着挥手再见了。

养植物需要耐心,我不会所以你很会。

我周末加班,你不抱怨,有空就来陪我,没空也没事。

我忙我的,你就自得其乐,把一切料理好,安安静静刷存在感。

这样的先生也经常被诟病“小男人”“太居家”“格局小”。不过,过日子是你和我两个人,你刚好能欣赏我的利落,我刚好能欣赏你的和和气气,这不是最温暖、有序、恒久的情感吗?

要知道,一切人格都是有好有坏的。

一个人很强势,颇具攻击性,那他做事大概利落漂亮。

你担心他花言巧语,也许他当初吸引你的就是聪明睿智。

如果他刚好很磨叽,很慢动作,我猜他有耐心、好脾气。

我们常常在恋爱、朋友、亲子甚至宠物这些亲密关系中失去耐心。处着处着,觉得对方没有刚开始有意思了。那么,你为什么记不得当初是如何被深深吸引的呢?

千万不要成为挑剔又无用的人。理想主义者最危险,不知不觉就变得挑剔招人烦了。我以前写过,你遇见A就是A,遇见B就是B了。错过就重来,失去就拜拜,但是你不可能一直有选择权。没有逾期不候,也没有此生真爱。

缘分就是这么简单、随机、粗暴的事。

周迅有一首歌唱道:

这世界唯一的你,

温暖着我不安的心,

你拥有最善良的眼睛。

不喜欢“Mr.Right”“100%女孩”言论,仿佛上帝为每个人配对好了另一半,当Wi-Fi信号强劲,电力满格,总会在一个罗曼蒂克的时间连接上。

最魔幻、最酷的,是分享这世界所有喜悦与不堪。

我们都努力去不断发掘身边的人新的闪光点吧。

而他一定总有新的闪光点。你敢不敢,与我相互亏欠“相爱必有遗憾。”野象小姐

过年回家见高中闺密,她与小5岁的男生在交往。当时心中弹屏是“天哪天哪天哪”。打趣她,看,年纪大了知道新鲜肉体的价值了吧。她说现在还没跨过心中障碍。常常在男朋友搂她时冷不丁冒一句:“你小学一年级时我六年级哎,你的红领巾搞不好是我系的。”

男朋友平时爱看车,她说,你要更努力才能得到你想要的生活。人家买了块奢侈品牌男表,过了三天,她提问,那么现在它带给你的快乐,还像当初你渴望它一样吗?

我耳边仿佛飘来面试考官的声音,你的职业规划是什么?对未来有哪些期许?我们会考虑,三天后再来吧……

我震惊地问:“姑奶奶你谈恋爱好好的,为什么要教他做人?遇到一个俊朗乖巧舒心的男子不知是转发了多少锦鲤才修来的运气。”她说,如果因为自己影响了他的未来,会很歉疚。

好想揪住她的衣领告诉她,他选择与你在一起,没有被威逼利诱,没有刀架脖子,是因为非常喜欢你吧。他是成年人,不是任何人的乖宝宝,有自己的判断与认知。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也是他需要学习的功课。

他的未来你别操心,你就安心负责让现在美妙吧。

电影《爱情与灵药》中,麦琪得了帕金森病,害怕牵连J的人生,因此主动拒绝与他继续相爱,因为这种病会偷走他爱她的一切——她的身体、微笑与记忆。她迟早不能自己穿衣,他还要清理她的粪便。

摊上这事儿,换谁谁糟心。J经过挣扎,从大巴上把她拦下来。她哭着说:“我需要你胜过你需要我,这样不公平。”

不知道最终J是不是能永远爱下去,不离不弃,也不知道麦琪那一刻扑进他怀中,是敞开患病的自卑心相信男人会真的兑现承诺,还是仅被那一刻的幻象打动,甘愿沉沦。这像一针爱情麻醉剂。

爱啊,人生啊,原本就很虚无寂寥啊。你会因为老了无法下床、屎尿不禁,而在青春时拒绝璀璨际遇吗?拥有过,好像才比较好。

相爱必有遗憾。

你敢不敢,理直气壮地与我相互亏欠呢?爱情的模样:狼吞虎咽,百看不厌“如果他嫌你吃相难看,就不要浪费时间了。”野象小姐

大美妈妈曾经给她张罗相亲,对方是大美不喜欢的自命不凡的那类。但妈妈逼得紧,只好硬着头皮赴约。我给她出馊主意,你约他吃鸭骨架啊,啃得一脸酱油,对方肯定吓跑。

他俩真的去啃鸭骨架了。对方委婉地问,是不是很饿,是不是很喜欢吃鸭骨架?大美不说话,挑眉示意,你不吃啊?吃尽兴了往椅子上一靠,双手插兜:“我吃得多,我请客。”

故事结局没有逆转,对方没有因此就觉得她很独特,从而喜欢上她。这在现实生活中是几乎不可能的。初次见面,这样给人感觉是缺乏修养,相亲态度不认真。从坐下点鸭骨架那一刻开始,就摆明了吃完这顿我们老死不相往来。

不喜欢一个人,才会吃相难看把对方吓跑,喜欢一个人,怎么敢冒啃鸭骨架的风险呢?

怎么就不能呢?

喜欢一个人,更应该一起去吃手撕鸡,啃鸭骨架,喝胡辣汤,张大嘴吃巨无霸汉堡。如果他也喜欢你,一定觉得你可爱。这姑娘很能吃嘛,够快乐,百无禁忌。彼此喜欢的两个人怎么看对方怎么顺眼,狼吞虎咽,百看不厌。

如果他嫌你吃相难看,就不要浪费时间了。

有一部美剧,名字我忘记了。丈夫对身边昏昏欲睡的妻子问道,你知道我是在哪一刻爱上你的吗?妻子迷迷糊糊地答,是第一次我们认识,我走T台?

丈夫摇了摇头。

妻子问,那是什么时候?

丈夫说,有一次我们约在一家烤羊肉的餐厅,你穿着一件吊带裙子,手里抓着一个很大的羊骨头,汤汁流到手肘了,笑得很大声。服务员走过来问,需要纸巾吗?你摆摆手说不用不用。那一刻我心想,我一定要娶她,这个女孩让整个餐厅都快乐起来了。

妻子笑着问道,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确定想跟你过一辈子吗?

丈夫说,我求婚的时候?

妻子摇摇头:“就在刚刚。”说完吻了他。

喜欢一个人是一种什么感觉?怎么看都看不够,无论他在干什么都想掏手机给他偷拍两张。我们往往喜欢一个人就变得小心翼翼,生怕出错。那种不松弛,很寻常,是因为我们没有把握对方100%喜欢自己,不知道那一星点喜欢可不可以酿成甜酒。可是,这样下去哪怕成功了,你收获的也会是小心翼翼的爱情啊。

人在爱情中折射的全是自己。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就代表了你的品位;你喜欢什么样的相处,就意味着那样的生活节奏能让你舒服。

我们都渴望有一个人,在你崩溃的时候,能用厚外套裹住你,隔绝路人看热闹的眼神。在你陷入困境时,哪怕不能第一时间赶到,也能脱口而出“有我呢”,让你感到安心。

人只有在热恋做作期有耐心保持精致甜美。我们不可能一辈子戴美瞳、卷头发、喷香水去见心上人,除非两个人永远小心翼翼,永远满足于精致的表象。可是假如永远光鲜、永远甜蜜、永远不出错,爱情的维度未免太乏味了。

爱一个人,理应爱她灿烂如花,也爱她一塌糊涂。

阿丽莎·纳汀在《脏工作》里的一段描述,我觉得非常可爱:“我和另外五个人被放在壶里,五花大绑,肠子和嘴里塞满了香料和大蒜,但依然可以说话。虽然很煎熬,但我们闻起来香极了。”

当我们被喂得饱饱的,爱恨情仇就会被虚化,隔着汉堡、鸡汤、烤肉、芝士、比萨,那种爱简直妙不可言。

张智霖被问到,生命中还剩24小时会对袁咏仪说什么?他说:“我死了你钱够不够花啊?你说够,我就安心了。”这种爱呢,是永远在问你钱够不够花,穿得够不够暖,肚子吃不吃得饱,等你死了我才敢放心死。这种爱是秋衣扎进秋裤里,秋裤扎进袜子里的踏实。

希望我们都能找到暖烘烘的人,一起在冬日共进晚餐。没辙!手把手教你怎么找对象“别再寄希望于‘猿粪’了,努力找对象不一定有,但不努力就一定没有。”野象小姐

我有一天在想,找对象这件事,虽然天注定的因素很大,但一定有什么方法是可以加大概率的吧。按照某种定律去努力,一定会比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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