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全书【核心讲义+历年真题详解】(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08 23: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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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全书【核心讲义+历年真题详解】

2016年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全书【核心讲义+历年真题详解】试读:

第一部分 复习指南

第一章 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概述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财会〔2013〕19号)和《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鄂财会规〔2013〕9号)的有关规定,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组织形式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行无纸化考试。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以下简称“各地”)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级以上城市,考点设置应满足无纸化考试要求,考点与上年度相比发生变化的,应提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

三、报名时间

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3月15日~24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4日20:00);下半年报考时间:9月19日~28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8日20:00)。上述时段内(含双休日)每天8:00~22:00接受报名。

四、报名方式

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方式为:(一)报名准备

1.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额头,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因照片不符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2.具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二)登录报名网站

登录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流程谨慎操作。报名网址:

1.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http://www.ecz.gov.cn);

2.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1.232.128.77/hbwsbm/)。(三)填报个人信息

考生本人应按照属地原则(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学生中高等院校所在地)就近选择报考行政区域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电子相片。不允许中介机构和他人代理报名;不允许跨省、市(州)、县(区)报名,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网上缴费

所有考生直接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不办理退考退费。需要发票的考生,在报名时间结束后15日内到所在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登记并领取发票。(五)报名成功确认

网上缴费成功后,系统提示报名完成。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结束1个小时后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向所在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六)错误信息更正

报名成功后发现填报信息有误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所属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申请更正,逾期不予办理。考试采用二代身份证激活考试系统,因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者,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七)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登录网址http://221.232.128.77/hbwsbm/,在报名系统中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验证码进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确保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清晰无误,准考证正面、背面不得载有任何其它信息。

上半年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6日9:00至5月25日17:00;下半年为11月7日9:00至16日17:00。

上述时段以外,系统关闭,考生将不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二)考试时间

三个科目实行连续考试、分别计时,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上一科目考试完毕,交卷后进入下一科目考试。

上半年考试时间:5月28日至6月5日;

下半年考试时间:11月19日至11月27日。

具体考试时间、场次安排由各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结合实际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选择。

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改变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相片等。(三)考务日程

1.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20日内,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区合并、考试统计、考场预测、考场编排、准考证生成等工作。

2.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开始前2天从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考生信息,在考试开始前1天从省级试卷下发服务器中接收考试试卷信息;在每天考试结束后3日内通过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向省财政厅报送考生考试信息。

3.省财政厅于全省考试结束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www.ecz.gov.cn)和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系统(网址:http://221.232.128.78:8899/)查询。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财政部题库和标准答案,全省统一判分,实行无纸化考试后,实现了试题客观化和评卷自动化,不受理查卷申请。

4.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起6个月内,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考试收费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财会发[2015]24号)精神,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标准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3科共150元。

七、考试大纲《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大纲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二)会计行政法规(三)会计部门规章(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一)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二)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

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2.会计市场管理

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4.会计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中国会计学会(三)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的职责(二)会计机构的设置(三)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四)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二、会计凭证

三、会计账簿

四、财务报表

五、会计档案管理(一)会计档案的内容(二)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三)会计档案的归档(四)会计档案的移交(五)会计档案的查阅(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七)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与要求(二)内部控制

1.内部控制的概念与目标

2.内部控制的原则

3.内部控制的责任人

4.内部控制的内容

5.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三)内部审计

1.内部审计的概念与内容

2.内部审计的特点与作用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三)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一)会计工作岗位的概念(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的要求

三、会计工作交接(一)交接的范围(二)交接程序(三)交接人员的责任

四、会计从业资格(一)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三)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四)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二)会计专业职务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概述(一)行政责任(二)刑事责任

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现金结算(一)现金结算的概念(二)现金结算的特点

二、现金结算的渠道

三、现金结算的范围

四、现金使用的限额

第二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与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二、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三)银行不垫款

四、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一)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二)支付结算凭证填写的要求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与分类

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三)守法合规原则(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与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四、违反银行账户管理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一、票据结算概述(一)票据的概念与种类(二)票据的特征与功能(三)票据行为(四)票据当事人(五)票据权利与责任

二、支票(一)支票的概念及适用范围(二)支票的种类(三)支票的出票

1.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2.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3.出票的效力(四)支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期限

2.付款

3.付款责任的解除(五)支票的办理要求

1.签发支票的要求

2.兑付支票的要求

三、商业汇票(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1.出票人的确定

2.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3.商业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4.商业汇票出票的效力(三)商业汇票的承兑

1.承兑的程序

2.承兑的效力

3.承兑不得附有条件(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

2.支付票款

3.付款的效力(五)商业汇票的背书(六)商业汇票的保证

1.保证的当事人

2.保证的格式

3.保证的效力

四、银行汇票(一)银行汇票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二)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三)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四)银行汇票申办和兑付的基本规定

五、银行本票(一)银行本票的概念(二)银行本票的适用范围(三)银行本票的记载事项(四)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第五节 银行卡

一、银行卡的概念与分类(一)银行卡的概念(二)银行卡的分类

二、银行卡账户与交易(一)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二)银行卡的资金来源(三)银行卡的计息和收费(四)银行卡申领、注销和挂失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一、汇兑(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二)办理汇兑的程序(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二、委托收款(一)委托收款的概念(二)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三)委托收款的结算规定

1.委托收款办理方法

2.委托收款的注意事项

三、托收承付(一)托收承付的概念(二)托收承付的结算规定(三)托收承付的办理方法

四、国内信用证(一)国内信用证的概念(二)国内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三)国内信用证的办理基本程序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作用

1.税收的概念

2.税收的作用(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三)税收的分类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一)税法的概念(二)税法的分类(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1.征税人

2.纳税义务人

3.征税对象

4.税目

5.税率

6.计税依据

7.纳税环节

8.纳税期限

9.纳税地点

10.减免税

11.法律责任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1.增值税的概念

2.增值税的分类(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2.应税服务的具体内容

3.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三)增值税的纳税人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四)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五)增值税税率

1.基本税率

2.低税率

3.零税率

4.征收率(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八)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二、营业税(一)营业税的概念(二)营业税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三)营业税的税目和税率

1.营业税税目

2.营业税税率(四)营业税应纳税额(五)营业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二、消费税(一)消费税的概念(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三)消费税纳税人(四)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1.消费税税目

2.消费税税率(五)消费税应纳税额(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四、企业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收入总额

2.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

4.准予扣除的项目

5.不得扣除的项目

6.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税前扣除

7.亏损弥补(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2.纳税期限

3.纳税申报

五、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概念(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1.居民纳税义务人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2.个人所得税税率(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财产转让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1.自行申报

2.代扣代缴

第三节 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

二、发票开具与管理(一)发票的种类(二)发票的开具要求

三、纳税申报(一)直接申报(二)邮寄申报(三)数据电文申报(四)简易申报(五)其他方式

四、税款征收(一)查账征收(二)查定征收(三)查验征收(四)定期定额征收(五)核定征收(六)代扣代缴(七)代收代缴(八)委托征收(九)其他方式

五、税务代理

六、税务检查

七、税收法律责任

八、税务行政复议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一)《预算法》(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二、国家预算(一)国家预算的概念(二)国家预算的作用(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1.中央预算

2.地方预算

3.总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1.各部门的职权

2.各单位的职权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一)预算收入(二)预算支出

五、预算组织程序(一)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二)预算的审批(三)预算的执行(四)预算的调整

六、决算

七、预决算的监督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一)政府采购法(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政府采购的概念与原则(一)政府采购的概念(二)政府采购的原则

三、政府采购的功能与执行模式(一)政府采购的功能(二)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1.集中采购

2.分散采购

四、政府采购当事人(一)采购人(二)供应商(三)采购代理机构

五、政府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五)询价

六、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二)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监督(三)采购人的内部监督(四)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五)政府采购活动的社会监督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概念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三、财政收支的方式(一)收缴方式

1.直接缴库

2.集中汇缴(二)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一、职业道德的特征与作用(一)职业道德的概念(二)职业道德的特征(三)职业道德的作用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与特征(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二)会计职业道德的特征

三、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与作用(一)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二)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

四、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爱岗敬业(一)爱岗敬业的含义(二)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

二、诚实守信(一)诚实守信的含义(二)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三、廉洁自律(一)廉洁自律的含义(二)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

四、客观公正(一)客观公正的含义(二)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

五、坚持准则(一)坚持准则的含义(二)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

六、提高技能(一)提高技能的含义(二)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

七、参与管理(一)参与管理的含义(二)参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八、强化服务(一)强化服务的含义(二)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含义

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形式(一)接受教育(外在教育)(二)自我修养(内在教育)

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

1.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教育

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3.会计职业道德警示教育

4.其他教育

四、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一)接受教育的途径

1.岗前职业道德教育

2.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二)自我修养的途径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

一、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

二、会计行业的自律

三、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监督

四、社会各界的监督与配合

第五节 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与奖惩

一、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的意义

二、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机制

1.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会计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与约束

3.激励机制的建立

第二章 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技巧

很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并非都是科班出身,零基础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大有人在,一举通过考试的也不在少数,究其原因,无非是我们对学习的态度和方法是否端正。接下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效方法:

一、两大技巧(1)关于看教材

根据往年的考题可以发现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题都来源于教材,所以熟记教材是必须的。而看书要循序渐进,考生可以分以下四步走:

第一,通读教材,以最快的速度从头至尾、一字不落的通读。在这一步中,不要求你完全掌握理解其中的知识点,只需要你大致了解教材的基本框架构成。

第二,分章节重点学习。根据考试大纲结合教材,分章节逐一去学习,其中的重点知识、难点知识也要逐一突破。一定要一步一个脚印,不要遗漏掉其中的知识点。

第三,重点知识学习,每个章节的知识点都学习完之后,对整本教材的知识点进行梳理与归纳。对熟悉的知识点加深记忆与理解,对知识盲区重点突破。

第四,查漏补缺,对自己存在问题的地方,针对性的学习。这遍在看书的过程中可以走马观花,熟悉的地方可以不再去看,只看自己还比较生疏的地方。(2)关于做题

在备考期间除了需要看书之外,做题也是必不可少的。做题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每学完一个章节或者一个知识点后,就做些相关的练习题。通过做题不但可以对知识点加深印象,还可以揣测出本知识点的出题方向。有利于考生对知识点印象的加深,提高学习效率。

第二个阶段:做模拟试卷和历年真题。做模拟试卷的过程中可以知道会计从业考试的题型,考试重点;做历年真题,研究考题的命题思路,找出每个知识的考点,并对此部分考点再次学习加深印象。

第三个阶段:模拟考场,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做整套试卷。学会合理分配时间,这样在考试时才不会紧张以致考试时间不够。

二、三大忠告(1)学习态度要老实: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决不自欺欺人,不懂不能装懂,虚心向他人请教。(2)平时学习要扎实:不放过每一个知识点,尤其对容易混淆的东西要下更大工夫搞清楚,基础要牢固,半途改行者更要夯实基础,而牢固的基础来自扎扎实实的点滴积累。(3)正确理解学习和考试的关系: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新的知识,而考试只是验证自己掌握知识程度的一种手段。因此在学习过程中,要尽可能全面、熟练地掌握书中的内容,而不是单纯从考试的角度去考虑哪些内容需要,哪些内容不需要。这样,即使考试时题目难一点或偏一点,也不会茫然无措。

三、六大学习方法(1)会看书:要取得好成绩,抓住教材内容的细小变化很重要。充分利用教材与圣才题库和电子书。(2)带着思考学习:多问为什么,给自己出题,书本常合起来想想,实践中遇到这类题该怎么办?注意比较归纳,逐步浓缩,形成清晰的知识串。久而久之,离开课本也头头是道,不会到考试时,脑子里一团糟。(3)关注错误:平常多做实战演习,每次对照标准答案做总结,把做错的知识点在教材中标出来,并对做错的题目进行深入分析,找出真正的原因:是概念理解不正确,是计算错误,还是粗心大意?通过对比反思,归纳小结,加深对概念的理解。然后适当做一些相关练习,提高计算的正确率,严密关注错误,做到不再重犯。(4)重视弱点:记忆是成人学习的薄弱环节,但有些内容又必须要记。所以在记忆环节,要格外重视。(5)开阔视野:要博采众长,平时多看相关的报刊杂志,及时学习新准则、新方法,这样考试时遇到新知识点就不慌了。(6)温故而知新:在完成一个章节学习内容后,先趁热打铁,对该章内容融会贯通,再将第一章至该章的内容贯穿起来过一遍,然后才开始学习新的章节。

四、应试技巧

掌握一些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应试经验和技巧,可以在考试时充分发挥自己的实际水平,取得较为理想的成绩。(一)考前准备要充分

无纸化考试考生不仅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还需带上钢笔(或签字笔),以便演算。(二)答题方法与技巧

不论什么考试,有一些答题方法和技巧都是值得了解并合理应用的。(1)先易后难地做题

在无纸化系统下载试题之后,正式答题之前,一般有一段时间间隙。考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浏览一遍试题,全面了解一下题量以及试题难度分布等,然后大致计划一下答题时间,即第一遍做题用多少时间,第二遍用多少时间,最后留多少时间来检查等。

一般来说,对一套试题,应采用“先易后难”的做题总原则,将考试过程分成做简单题、攻克难题、检查等三个步骤来进行。

当阅读一道题时,如果不能第一时间看出该题的做法,或者该题的做法非常麻烦,需要的步骤多、时间长,就可以先不做该题,对该题做一下标记即跳过。在无纸化考试系统中,提供了标识功能供考生使用,用鼠标单击一下相应按钮,然后继续做下一题即可。

第一遍剩下的题目往往需要考生进行仔细分析和思考,甚至有的题目还需要比较复杂的计算才能得出答案。如果在做题过程中陷于某道题的时间较长,无法进行下去,千万注意及时暂时放弃该题,不要在一道题上花掉过多时间。在做难题过程中,还是应注意对没有完成或暂时无法解决的题目做标识,否则后面自己就不知道还有哪些题目没有完成了。

在考试最后,尽量安排时间对试题进行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如果还存在拿不准的题。最好不要改变答案,因为往往第一感觉的正确性更大。(2)看清题目,领会题目的考查意图

答题时,首先要看清题目要求,然后再寻求最佳答案。比如,单项选择题要求选择一个最佳答案,显然,除最佳答案之外,备选项中的某些答案也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正确性,只不过是不全面、不完整罢了。如果看到一个自己觉得是正确的备选答案就立下决断,对其余的答案连看都不看一眼就放过去,很可能会丢掉不该丢掉的分。一道周密的单项选择题,所有的选项都可能具有吸引力,然而,事实上只有一个是正确的答案。因此,建议考生一定要看清所有的选项,然后再进行选择。

例如:账户发生额试算平衡是根据(   )来确定的。

A.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B.收入-费用=利润

C.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D.平行登记规则

乍一看,本题中所提供的选项均是正确的,可这是一道单选项,不可能都对,所以,此时就要看清题目要求,重新判断。根据所学知识可知。发生额试算平衡法是按照“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来确定的,故此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C。

对于一些综合题和计算题,更要字斟句酌,充分理解、领会题目的考查意图,不要盲目解题。(3)不会做的题怎么办

复习准备得再充分,也可能有自己不会做的题目。碰到这种情况,首先不要惊慌失措,题目的难度对所有考生都是一样的,自己不会做。别人也同样可能不会做。

实在无法确定答案的题目,先看清题目的评分要求,如未注明做错要倒扣分数,一定要猜测一个答案。对于简答题或计算题,把自己能够想到的、与该题目相关的语句或公式答上,或许可以得到要点分或步骤分。(三)各题型答题技巧

各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型有所不同,不同的题型有不同的答题技巧,掌握这些技巧可以有效提高考试的通过率,甚至考出高分。(1)单项选择题(单选题)

顾名思义,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相对于其他题型,单选题是最简单的。能否在单选题中拿到尽可能高的分数是能否顺利通过考试的关键。

解答单项选择题时,以下技巧可供参考。

①运用排除法。

如果解题时不能一眼看出正确答案。应首先排除明显荒诞、拙劣或不正确的答案。一般来说,对于选择题,尤其是单项选择题。题目与正确答案几乎都直接摘抄自指定教材或法规,其余的备选项需要命题者自己设计。即使是高明的命题专家,所出的备选项也有可能一眼就可看出是错误的答案。尽可能排除一些选择项,就可以提高选对答案的概率。

例如: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费用的是(   )。

A.财务费用

B.管理费用

C.销售费用

D.制造费用

显然,在本题中,答案A、B、C均属于期间费用,如果其中一个对,那么另外两个均对。但这是一道单项选择题,不可能都对,于是A、B、C可以排除(正确答案:D)。

②运用比较法。

比较法是指直接将各备选答案加以比较。并分析它们之间的不同点,集中考虑正确答案和错误答案的关键所在。

例如:企业以银行存款偿还债务,表现为(   )。

A.一项资产增加,另一项资产减少

B.一项负债增加,另一项负债减少

C.一项资产增加,一项负债增加

D.一项资产减少,一项负债减少

本题的关键词是“以银行存款偿还债务”,备选答案中对于该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只包括资产和负债。试题的基本项说明“以银行存款偿还债务”,这必然会导致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发生变动,由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可知,这两个会计科目肯定是发生同时增加或同时减少的情况,故答案应是C或D。银行存款属于企业的资产,用银行存款偿还债务,必然会导致企业的资产减少,现在再来对比选项C、D,很显然正确答案为D。

③运用猜测法。

如果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想尽方法都不能得出确定的答案,那也一定不要放弃,要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去猜测答案。不选答案肯定不能得分,选了答案就有可能得分。在猜测之前,尽量先排除掉干扰答案。一般来说,排除的项目越多,猜测出正确答案的可能性就越大。(2)多项选择题(多选题)

多项选择题每道题所涉及的考点较多,但在答题技巧方面与单项选择题基本一致,需要注意的有以下两点。①多项选择题分值较高,每小题2分。但其评分标准是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因此需运用掌握的知识推敲每一个答案,慎重选择。②多项选择题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因此在运用排除法时只要能够准确地排除掉两个选项,剩余两个选项就是正确答案。(3)判断题

对该类题型,需要准确地判断出题目的对错。做题时,尽量根据所掌握的知识对每个题作出判断。

解答判断题,除了根据自己掌握的知识直接判断以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技巧,提高得分概率。

①分清绝对和相对概念。

判断题通常不是以问句出现,而是以陈述句出现,要求考生判断一条事实的准确性,或判断两条或两条以上的事实、事件和概念之间关系的正确性。判断题中常常会有绝对概念或相对概念的词,表示绝对概念的词有“总是”、“决不”等,表示相对概念的词有“通常”、“一般来说”、“多数情况下”等。了解这一点,将为考生确定正确答案提供帮助。

判断题中含有绝对概念的词,这道题很可能是错误的,如“只要企业拥有某项财产物资的所有权就能将其确认为企业的资产”。统计表明,大部分带有绝对概念词的问题,“对”的可能性小于“错”的可能性。当你对含有绝对概念词的问题没有把握作出判断时,想一想是否有什么理由来证明它是正确的,如果找不出任何理由,“错”就是最佳的选择答案。

判断含有相对概念的词,这道题很可能是正确的。如“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总账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之间设置二级或多级科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会计核算可以不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会计主体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之一,一个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个或多个会计主体”等都属于相对概念。

②只要题目有一处错误,该题就可判断为错误的。

例如下面这道题: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的动态报表。通过它可以了解企业资产的构成、企业债务偿还能力和企业资金的来源构成。

本题包含两个问题:资产负债表是否属于动态报表;题目中表述的资产负债表的意义是否正确。如果这两个问题中有一个是错的,那么整个命题就是错的。本题答案应该是“×”,错就错在第一个问题。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的静态报表。

③运用大概率事件。

解答判断题是指出其正确还是错误,因此即使自己对题目完全没有把握,也有50%的概率猜对答案。

统计表明,在一份标准化的试卷中,判断题正确答案为“×”的概率占60%~80%,也就是说,一份有判断题的试卷,如果已经将其中的六七道题判断为“×”,则余下的没有十分把握的题就可以考虑判断为“√”:反之,如果在前面已做的题中已经有6道题判断为“√”,余下的题目就要着重考虑判断为“×”。

这就是“运用大概率事件”的方法,但是运用该方法首先得对该题目有个大概的判断,如果完全没有把握,在试题要倒扣分的前提下,倒不如不作任何判断。

④酌情猜测。

这种方法只能运用在判断错误不倒扣分数的地区。在这个前提下,哪怕没有足够的时间阅读题目,也一定要猜测一个答案,毕竟答对的概率是50%。(4)分析题

分析题包括会计分录题、业务核算题、计算分析题、计算与实务题、业务综合题、计算题、试算平衡题以及综合题等题型。这些题型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相对来说难度较大,涉及的概念、计算公式较多。

这类题型的分数在一份试卷中所占的分量一般都较大(约为20%~40%),所以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如果本类题得分不多,要想通过考试就很困难。当然,在“会计基础”这门课中,可作为计算与分析题的范围较窄,易于把握,只要在考前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得分并不困难。

解答计算与分析题时,掌握以下几个方法。可以避免丢掉不必要丢掉的分数,争取更多的得分。

①详细阅读试题。对于分析题,一般来说,建议对题目要求至少阅读两遍。一方面,这样可以准确理解题意,不至于忙中出错;另一方面,还可能从中获取解题信息。

例如:君明企业2014年1月1日借入一笔期限为6个月的款项,借款本金为1000000元,季度利率为9%,利息按季度计提,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要求:编制取得借款、计提利息、偿还利息的会计分类。

解题过程:首先通读一遍试题,得知本题需要编制取得借款、计提利息、偿还借款的3个会计分录。编制会计分录时必然会确定相应的金额,其中取得借款的金额题目中已经给出,但企业按季应计提的利息金额并没有明确给出,需要考生自己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根据题意,企业按季计提的利息应为1000000×9%=90000(元)

确定解答本题的关键金额后,可根据所学知识编制会计分录了,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2014年1月1目,取得借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短期借款   1000000

2014年3月1日,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90000

贷:应付利息  90000

2014年还本付息

借:短期借款   1000000

应付利息   90000

财务费用   90000

贷:银行存款   1180000

②题目要求算什么就算什么。

解答分析题时,要弄清题目要求计算的是什么,与本题要求无关的问题不用去计算。计算多了,难免出错。

第二部分 核心讲义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涉及的知识点较多,也是考试的重点。在学习时需熟记并理解各知识点,尤其是会计法律制度及法律责任。从近年的考试情况来看,本章几乎所有的内容都在考试中出现过,在历次考试中总体所占分值也较大,为30~40分。涉及各种题型,其中案例分析题出现概率比较大。常考形式如下:

1.会计法律制度(单选题、多选题);

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单选题、多选题);

3.会计核算(单选题、多选题);

4.会计监督(单选题、多选题);

5.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案例分析题);

6.法律责任(单选题)。【大纲要求】考点节次要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了解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熟悉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熟悉内部控制制度熟悉会计监督会计核算的要求掌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的设置熟悉会计工作交接的要求掌握法律责任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掌握【本章知识结构图】本章结构【核心讲义】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对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补充】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注意】此处强调经济关系,非业务关系等等,考生应注意陷阱。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具体内容如表1-1所示。表1-1 会计法律制度构成构制定机关地位/作用举例成会层次最高的法律;制《会计法》、全国人大计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注册会计师法据;指导会计工作的及其常委会法》律最高准则会计国务院、由国《企业财务会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行务院有关部门计报告条例》、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政拟定并经国务《总会计师条规范法院批准发布例》规会计《会计从业资财政部部调节会计工作中某些格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部门方面会计关系《企业会计准则委规——基本准则》章地方同宪法、会计法律、性省、自治区、《广东省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直辖市人大或从业资格管理实的会计准则制度不相计常委会施办法》抵触法规【例1.1】(  )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2014年真题]

A.《会计法》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制度

D.会计规章【答案】A【解析】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我国现行的会计法律有《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例1.2】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是(   )。[2013年真题]

A.会计法规和规章

B.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C.总会计师条例

D.会计法律和法规【答案】B【解析】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AD两项属于会计法律制度;C项属于会计行政法规。【例1.3】会计法律是指由(   )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2012年真题]

A.国务院

B.财政部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答案】C【解析】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属于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限的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具体包括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行业管理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三个方面。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1.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1)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2)规定:①财政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会计的管理工作。

2.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工作行政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会计市场管理、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和会计监督检查四个方面,具体内容如表1-2所示。表1-2 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具体说明行政管理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制定国国家统一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家统一国家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的会计准则制国家统一的会计监督制度度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会计市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取得;准入管理场管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财政部门对准入机构和人员是否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运行管理财政部门对在执业过程中有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退出管理其职业资格,强制其退出会计市场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会计专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业人才评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会计监督检查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指导【说明】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属于阶梯式评价机制。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会计工作的行业自律主要由行业协会实施,会计行业协会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总会计师协会,具体内容如表1-3所示。表1-3 会计行业自律机构机构名称具体内容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中国注册例》的有关规定,在财政部和理事会领导下开展行会计师协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会是财政部所属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以及中国会计会计理论界、实务界会计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

学会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1980年)经财政部审核同意、民政部正式批准,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非中国总会营利性国家一级社团组织,是总会计师行业的全国计师协会性自律组织

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包括明确单位负责人的职责、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单位负责人的职责(1)单位负责人的含义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包括以下两类:

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

②根据法律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等。【注意】由于会计从业资格里不涉及《公司法》的内容,所以考试中遇到“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不能选。(2)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管理工作,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2.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般要求:(1)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2)在有关机构中配置专职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3)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合规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

3.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1)一般规定

①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②担任会计职务应通过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考评。(2)举例说明

①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②担任总会计师应当在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

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人员的回避问题作出了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主要有以下三种亲属关系: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注意】本来没有自然的或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的也属于直系血亲关系,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例1.4】(  )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2014年真题]

A.某市财政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B.某医院在院长办公室配备了专职的会计人员

C.某大型国有企业同时设置了总会计师和分管会计工作的副总经理

D.某镇财政所对一名违法会计人员作出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答案】CD【解析】C项,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D项,会计人员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乡镇财政所没有权利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三节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对会计核算进行统一规定。

一、总体要求

1.会计核算的依据

依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2.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①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②必须使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③会计记录文字要符合规定;

④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要符合法律规定。【扩展】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使会计资料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发生情况,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全面、准确地了解经济活动情况。(2)生成和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计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例1.5】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与本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及结果相一致,表明会计资料具有(  )。[2014年真题]

A.真实性

B.完整性

C.可比性

D.及时性【答案】A【解析】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就是会计资料应该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即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例1.6】会计核算的依据是(   )。[2013年真题]

A.尚未发生的经济业务

B.未取得可靠证据的经济业务

C.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

D.将来发生的经济业务【答案】C【解析】《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

1.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每个企业都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会计法》对会计凭证的种类、取得、审核、更正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2.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会计账簿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会计信息的主要载体之一。

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最基本要求之一。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坚决禁止账外设账。

3.财务报表(1)具体构成

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①资产负债表;②利润表;③现金流量表;④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⑤附注。【注意】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2)签章要求

财务报表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3)外报要求

各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报表一并提供。

三、会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的内容

会计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一般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具体内容如表1-4所示。表1-4 会计档案档案类别具体内容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账、辅助账类簿,其他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月度、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报告类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应当保存的会其他类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注意】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2.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例1.7】由(  )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2013年真题]

A.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B.单位管理层

C.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D.会计师事务所【答案】AC【解析】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会计档案的归档(1)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4.会计档案的移交(1)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1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2)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监管会计档案。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5.会计档案的查阅(1)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2)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3)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但严禁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6.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定期两类。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会计档案的销毁(1)销毁程序

对于保管期满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①编制清册: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②签署意见: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③派员监销: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④清点签章: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2)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①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②正处于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例1.8】下列情况中,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有(   )。[2014年真题]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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