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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3 10: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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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尼日利亚]阿迪契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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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颈之物

绕颈之物试读:

短篇小说的物理——“短经典”总序

王安忆

好的短篇小说就是精灵,它们极具弹性,就像物理范畴中的软物质。它们的活力并不决定于量的多少,而在于内部的结构。作为叙事艺术,跑不了是要结构一个故事,在短篇小说这样的逼仄空间里,就更是无处逃避讲故事的职责。倘若是中篇或者长篇,许是有周旋的余地,能够在宽敞的地界内自圆其说,小说不就是自圆其说吗?将一个产生于假想之中的前提繁衍到结局。在这繁衍的过程中,中长篇有时机派生添加新条件,不断补充或者修正途径,也允许稍作旁骛,甚至停留。短篇却不成了,一旦开头就必要规划妥当,不能在途中作无谓的消磨。这并非暗示其中有什么捷径可走、有什么可被省略,倘若如此,必定会减损它的活力,这就背离我们创作的初衷了。所以,并不是简化的方式,而是什么呢?还是借用物理的概念,爱因斯坦一派有一个观点,就是认为理论的最高原则是以“优雅”与否为判别标准。“优雅”在于理论又如何解释呢?爱因斯坦的意见是:“尽可能地简单,但却不能再行简化。”我以为这个解释同样可用于虚构的方式。也因此,好的短篇小说就有了一个定义,就是优雅。

在围着火炉讲故事的时代,我想短篇小说应该一个晚上讲完,让听故事的人心满意足地回去睡觉。那时候,还没有电力照明,火盆里的烧柴得节省着用,白昼的劳作也让人经不起熬夜,所以那故事不能太过冗长。即便是《天方夜谭》里的谢赫拉查达,为保住性命必须不中断讲述,可实际上,她是深谙如何将一个故事和下一个故事连接起来的。每晚,她依然是只讲一个故事,也就是一个短篇小说。这么看来,短篇小说对于讲故事是有相当的余裕的,完全有机会制造悬念,让人物入套,再解开扣,让套中人物脱身。还可能,或者说必须持有讲述的风趣,否则怎么笼络得住听众?那个时代里,创作者和受众的关系简单直接,没有掩体可作迂回。

许多短篇小说来自这个古典的传统。负责任的讲述者,比如法国的莫泊桑,他著名的《项链》,将漫长平淡的生活常态中渺小人物所得出的真谛,浓缩成这么一个有趣的事件,似乎完全是一个不幸的偶然。短篇小说往往是在偶然上做文章,但这偶然却集合着所有必然的理由。理由是充分的,但也不能太过拥簇,那就会显得迟滞笨重,缺乏回味。所以还是要回到偶然性上,必是一个极好的偶然,可舒张自如,游刃有余地容纳必然形成的逻辑。再比如法国都德的《最后一课》,讲法国被占领、学校取消法语课程之际,一个逃学孩子的一天。倘若要写杂货店老板的这一天,怕就没那么切中要害。这些短篇多少年来都是作范例的,自有它们的道理。法国作家似乎都挺擅长短篇小说,和精致的洛可可风气有关系吗?独具慧眼,从细部观望全局。也是天性所致,生来喜欢微妙的东西,福楼拜的长篇,都是以纤巧的细部镶嵌,天衣无缝,每一局部独立看也自成天地。普鲁斯特《追寻逝去的时光》,是将一个小世界切割钻石般地切成无数棱面,棱面和棱面折射辉映,最终将光一揽收尽,达到饱和。短篇小说就有些像钻石,切割面越多,收进光越多,一是要看材料的纯度,二是看匠人的手艺如何。

短篇小说也并不全是如此晶莹剔透,还有些是要朴拙许多的,比如契诃夫的短篇。俄国人的气质严肃沉重,胸襟阔大,和这个民族的生存环境、地理气候有关,森林、河流、田野、冬季的荒漠和春天的百花盛开,都是大块大块,重量级的。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即便篇幅极短小,也毫不轻薄,不能以灵巧精致而论,他的《小官吏之死》、《变色龙》、《套中人》,都是短小精悍之作,但其中的确饱含现实人生。是从大千世界中攫取一事一人,出自特别犀利不留情的目光,入木三分,由于聚焦过度,就有些变形,变得荒谬,底下却是更严峻的真实。还有柯罗连科,不像契诃夫写得多而且著名,却也有一些短篇小说令人难忘,比如《怪女子》,在流放途中,押送兵讲述他押送一名女革命党的经历——俄罗斯的许多小说是以某人讲故事为结构,古时候讲故事的那盆火一直延续着,在屠格涅夫《白净草原》中是篝火,普希金的《黑桃皇后》则是客厅里的壁炉,那地方有着著名的白夜,时间便也延长了,就靠讲故事来打发,而在《怪女子》里,是驿站里的火炉。一个短暂的邂逅,恰适合短篇小说,邂逅里有一种没有实现的可能性,可超出事情本身,不停地伸展外延,直向茫茫天地。还有蒲宁,《轻盈的呼吸》。在俄罗斯小说家,这轻盈又不是那轻盈。一个少女,还未来得及留下连贯的人生,仅是些片鳞断爪,最后随风而去,存入老处女盲目而虔敬的心中,彼此慰藉。一个短篇小说以这样涣散的情节结构起来,必然有潜在的凝聚力。俄国人就是鼎力足,东西小,却压秤,如同陨石一般,速度加重力,直指人心。

要谈短篇小说,是绕不开欧·亨利的,他的故事,都是圆满的,似乎太过圆满,也就太过负责任,不会让人的期望落空,满足是满足,终究缺乏回味。这就是美国人,新大陆的移民,根基有些浅,从家乡带了上路的东西里面,就有讲故事这一钵子“老娘土”,轻便灵巧,又可因地制宜。还有些集市上杂耍人的心气,要将手艺活练好了,暗藏机巧,不露破绽。好比俗话所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欧·亨利的戏法是甜美的伤感的变法,例如《麦琪的礼物》,例如《最后的常春藤叶子》,围坐在火盆边上的听客都会掉几滴眼泪,发几声叹息,难得有他这颗善心和聪明。多少年过去,到了卡佛,外乡人的村气脱净,已得教化,这短篇小说就要深奥多了,也暧昧多了,有些极简主义,又有些像谜,谜面的条件很有限,就是刁钻的谜语,需要有智慧并且受教育的受众。是供阅读的故事,也是供诠释的故事,是故事的书面化,于是也就更接近“短篇小说”的概念。塞林格的短篇小说也是书面化的,但他似乎比卡佛更负责任一些,这责任在于,即便是如此不可确定的形势,他也努力将讲述进行到底。把理解的困难更多地留给自己,而不是读者。许多难以形容的微妙之处,他总是最大限度地传达出来,比如《为埃斯米而作》,那即将上前线的青年与小姑娘的茶聊,倘若在卡佛,或许就留下一个玄机,然后转身而去,塞林格却必是一一道来。说的有些多了,可多说和少说就是不同,微妙的情形从字面底下浮凸出来,这才是真正的微妙。就算是多说,依然是在短篇小说的范围里,再怎么样海聊也只是一次偶尔的茶聊。还是那句话,短篇小说多是写的偶然性,倘是中长篇,偶尔的邂逅就还要发展下去,而短篇小说,邂逅就只是邂逅。困惑在于,这样交臂而过的瞬间里,我们能做什么?塞林格就回答了这问题,只能做有限的事,但这有限的事里却蕴藏了无限的意味。也许是太耗心血了,所以他写得不多,简直不像职业作家,而是个玩票的。而他千真万确就是个职业作家,惟有职业性写作,才可将活计做得如此美妙。

意大利的路伊吉·皮兰德娄,一生则写过二百多个短篇小说。那民族有着大量的童话传说,像卡尔维诺,专门收集整理童话两大册,可以看出童话与他们的亲密关系,也可看出那民族对故事的喜爱,看什么都是故事。好像中国神话中的仙道,点石成金,不论什么,一经传说,就成了有头有尾的故事。比如,皮兰德娄的《标本鸟》,说的是遗传病家族中的一位先生,决心与命运抗争,医药、营养、节欲、锻炼,终于活过了生存极限,要照民间传说,就可以放心说出,“从此他过着幸福的生活”,可是在这里,事情却还没有完,遗传病的族人再做什么?再也想不到,他还有最后一搏,就是开枪自杀,最后掌握了命运!这就不是童话传说,而是短篇小说。现代知识分子的写作渐渐脱离故事的原始性,开始进入现实生活的严肃性,不再简单地相信奇迹,事情就继续在常态下进行。而于常态,短篇小说并不是最佳选择,卡佛的短篇小说是写常态,可多少晦涩了。卡尔维诺的短篇很像现代寓言,英国弗吉尼亚·伍尔芙的短篇更接近于散文,爱尔兰的詹姆斯·乔伊斯的《都柏林人》则是一个例外,他在冗长的日常生活上开一扇小窗,供我们窥视,有些俄国人的气质。依我看,短篇小说还是要仰仗奇情,大约也因为此,如今短篇小说的产出日益减少。

日本的短篇小说在印象中相当平淡,这大约与日本的语言有关,敬语体系充满庄严的仪式感,使得叙述过程曲折漫长。现代主义却给了机缘,许多新生的概念催化着形式,黑井千次先生可算领潮流之先。曾看过一位新生代日本女作家山田咏美的小说,名叫《YO—YO》,写一对男女相遇,互相买春,头一日她买他,下一日他买她,每一日付账少一张钱,等到最后,一张钱也不剩,买春便告罄结束。还有一位神吉拓郎先生的一篇名叫《鲑鱼》的小说,小说中妻子给闺密写信,因出走的丈夫突然归来停笔,再提笔已是三个月后,“他完全像鲑鱼那样,拼命地溯流而归……”浅田次郎的短篇《铁道员》因由影星高仓健主演的电影而得名,他的短篇小说多是灵异故事,他自述是“发生在你身上……温柔的奇迹”,这也符合我的观念,短篇小说要有奇情,而“温柔的奇迹”真是一个好说法,将过于夯实的生活启开了缝隙。相比之下,中国的语言其实是适合短篇小说的,简洁而多义,扼要而模糊,中国人传统中又有一种精致轻盈的品位,比如说著名的《聊斋志异》,都是好短篇,比如《王六郎》,一仙一俗,聚散离合,相识相知,是古代版的《断背山》,却不是那么悲情,而是欣悦!简直令人觉着诡异,短篇小说是什么材料生成的,竟可以伸缩自如,缓急相宜,已经不是现代物理的概念能够解释,而要走向东方神秘主义了!

现在,“短经典”这套世界现当代短篇小说丛书的出版,又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会有多少意外发生呢?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上海

一号牢房

我们家第一次遭窃,偷儿是我们的邻居奥西塔,他从餐厅窗口爬进来,偷走了我们的电视机、录像机和我父亲从美国带回来的几盘录像带:《紫雨》和《颤栗》[1]。第二次遭窃,是我兄弟恩纳玛比亚干的,他制造了有人擅闯入室的假相,偷走了母亲的首饰。事情发生在星期天。我父母去我们的老家姆贝斯[2]看望祖父母了,恩纳玛比亚和我去了教堂。他开着母亲那辆绿色的标致504。在教堂里,我们像往常那样坐在一起,但我们不像往常那样互相碰碰胳膊肘,悄声讥嘲某人丑陋的帽子或是磨损得开了线的束带长袍,因为当时恩纳玛比亚只坐了十分钟,没说一句话就溜出去了。在牧师开口说“弥撒结束,愿众位平安”之前,他又回到了座位上。我有点儿懊恼。我估计他是跑出去抽烟,或是去看某个女孩了,因为他手里有车,但他至少得跟我说一声他去哪儿了。回家的路上,我俩都默不作声,恩纳玛比亚把车泊在我家长长的车道上,他打开房门时,我停下来摘了一些红龙船花。一进屋,我看到他站在客厅中间。“我们家遭窃了!”他用英语说。

我愣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房间里的东西乱七八糟撒了一地。甚至在那时候,我就已经觉出这情形有些夸张,抽屉都被拽出来了,好像干这事儿的家伙故意要给现场目击者留下某种印象。不过,也许事情就这么简单,我太了解我这个兄弟了。后来,父母回家了,邻居们一窝蜂地拥了进来,嚷嚷着“倒霉”,又将手指掰得噼啪作响,上下耸着肩膀,我独自坐在楼上的房间里,忍着胃里的阵阵恶心,因为我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是恩纳玛比亚干的,我知道。我父亲也明白。他指着脱落的百叶窗板,说那是从里面掰开的,而不是从外面搞的(恩纳玛比亚还真有这么聪明,没准弥撒结束之前他就能赶回教堂了),而且,那窃贼竟然准确地知道母亲的首饰搁在什么地方——她的一个金属衣箱的角上。恩纳玛比亚瞪着一双受伤的眼睛,表情夸张地看着父亲说:“我知道我过去的行为让你俩遭受了很大的痛苦,但我从来不会做这种有损你们信任的事情。”他说的是英语,使用的是那种夸张的词汇,诸如“很大的痛苦”和“有损”什么的,他作自我辩护时常常这样。然后他就从后门跑出去了,那天晚上没有回家。或是第二天晚上出走的。或是第三天吧。他两个星期后才回来,满脸憔悴,浑身散发着啤酒气味,哭着嚷着,说他很后悔,是他偷了首饰卖给了埃努古的豪萨[3]首饰商,随后花光了所有的钱。“你把我的金首饰卖给他们得了多少钱?”母亲问他。当他说出数字时,她两手捂着脑袋大叫起来:“噢!噢!上帝杀了我吧!”好像是说,她觉得本该卖个更好的价钱。我真想过去扇她一巴掌。我父亲让恩纳玛比亚写一份报告:写他偷首饰的经过,卖首饰的钱都花在什么地方,以及在此期间他跟什么人混在一起。我估计恩纳玛比亚不会说实话,而且我觉得父亲也是这么想的,可他喜欢报告,我这个当教授的父亲。恩纳玛比亚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像模像样的报告。况且,恩纳玛比亚十七岁了,已经留起了精心呵护的小胡子。他正处于高中到大学的过渡阶段,这个年纪挨老爸手杖已经不像话了。那么,我这父亲还做了什么呢?恩纳玛比亚写完报告后,父亲把它塞进他书房里那个钢制文件柜抽屉里存档,那里面保存着我们在学校里的成绩报告单之类的东西。“他就这样伤他妈妈的心。”父亲最后只是这么嘀咕了一句。

当然,恩纳玛比亚并非存心要伤害她。他这么做,是因为母亲的首饰是家里最值钱的东西:一辈子积攒下来的金器。他这么做,还因为其他教授们的儿子也都这么做。我们这个宁静的恩苏卡校区里偷盗成风。男孩们从小穿着锃亮的棕色皮凉鞋去大学教职员工子弟学校上学,看着电视里的《芝麻街》、读着伊妮德·布莱顿[4]的书、吃着玉米片早餐长大,现在这帮人开始撬开邻居家窗上的遮蚊罩,推开玻璃天窗爬进人家屋里去偷电视机和录像机了。我们都认识这伙偷儿。恩苏卡校区是个小地方——三条街上房子挨着房子,彼此只隔着一道矮栅栏——所以我们不可能不知道是谁偷的。尽管如此,他们做教授的老爸老妈在教员俱乐部见面,或是在教堂和会议上碰头,只是口口声声抱怨起镇上的小混混窜到自己这神圣的校区来行窃。

这些行窃的男孩都是一些挺跩的家伙。他们夜晚开着父母的车出来游荡,将驾驶座往后移,伸长胳膊,手刚够着方向盘。奥西塔,就是恩纳玛比亚偷窃事件之前几个星期偷了我家电视机和录像机的男孩,总是那副深沉样儿,戴着一顶帽子,走起路来很有风度似的。他的衬衫总是熨得很挺括,我曾经注意过栅栏那边的他,看到他就闭上了眼睛,想象着他朝我走来,跟我说,我是他的。他从未觉察到我的关注。他偷了我家的东西后,我父母根本不会去埃布比教授家里,要求他儿子把我们的东西还回来。他们在公开场合说,这都是镇上的小混混们干的。可他们知道是奥西塔干的。奥西塔比恩纳玛比亚大两岁,大部分行窃的男孩都比恩纳玛比亚大一些,这也许是恩纳玛比亚不敢去别人家行窃的缘故。也许,他觉得自己的年纪有资格去偷母亲的首饰了。

恩纳玛比亚跟母亲长得很像,蜂蜜色的皮肤,大大的眼睛,一张丰满而弧线优美的大嘴。母亲带着我俩去市场时,商贩们都起哄说:“嗨,太太,你怎么把这么好的肤色浪费在男孩身上,女孩的皮肤倒是生得这么灰暗?男孩要这么漂亮干什么用啊?”这时,母亲就会咯咯地笑起来,好像她有责任为恩纳玛比亚的好相貌表现出顽皮的开心样子。恩纳玛比亚十一岁那年在学校里用石块砸了教室的玻璃窗,母亲给他钱去赔偿损坏的玻璃,却没把这事儿告诉父亲。二年级时,他弄丢了图书馆的书,她对他的班主任说是被我家的男仆偷走了。三年级时,他本该每天提早离校去参加教义问答,结果他一次都没有去过,以致后来都没法接受圣餐礼,而母亲却对别的家长说他考试时得了疟疾。他拿了父亲那辆车的钥匙,用肥皂做了印模,还没来得及找来锁匠就被父亲发现了,可母亲只是含糊其辞地说他怎么能做这样的实验,也没怎么当回事。当他偷了父亲书房里的考卷去卖给父亲的学生时,母亲冲着他大喊大叫,而转身却对父亲说恩纳玛比亚毕竟十六岁了,本来就该多给他一些零花钱。

我不知道恩纳玛比亚是否后悔偷了母亲的首饰。我一直没法从我兄弟那张挂着微笑的漂亮脸庞上看出他的真实感情。我们从来没有谈过这事儿。就在那时候,我母亲的姐妹送来了自己的金耳环。就在那时候,她又在摩齐亚太太那儿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买来了一套吊坠耳环,那个迷人的女人是做意大利首饰进口生意的,我母亲每月一次开车去她那儿付首饰款。自从发生恩纳玛比亚偷窃首饰事件后,我们从来没谈过这事儿。好像我们假装恩纳玛比亚没干过这事儿就能给他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如果不是三年之后,恩纳玛比亚在大三时被逮进了警察局,这起偷窃事件也许再也不会被人提及。

我们这个宁静的恩苏卡校区刮起了一股帮会风。大学里几乎所有布告牌上都用醒目的粗体字写着:对帮会说不。最出名的帮会是“黑斧帮”、“海盗帮”和“皇家海盗帮”。它们曾经代表着温馨的兄弟情谊,而后来却演化成了人们称之为“帮会”的东西,那些对美国饶舌歌手如数家珍的十八岁小伙子,正经受着神秘而古怪的人生启蒙,以至于他们当中时不时会有一两具尸体撂在了奥迪姆山上。枪支、打打杀杀的忠诚,还有斧头,俨然成为了流行时尚。帮会大战成了最火的时尚:如果一个男孩向一个属于“黑斧帮”头目的女友献殷勤,那么过不了多久,这男孩在去买香烟的半路上,大腿上就会被人捅一刀,然后他没准摇身一变就成了“皇家海盗帮”的人,然后他那些“皇家海盗帮”的弟兄们就会闯入一家啤酒馆,顺手逮来某个“黑斧帮”男孩,朝他肩头射一枪,第二天,发现一个“皇家海盗帮”成员死在那家餐厅里,尸体倒在一排铝制汤盆上,当天晚上,在某个讲师家里,一个“黑斧帮”男孩又被砍死在自己的房间里,他的CD音响上鲜血淋漓。这些都是没有道理可讲的事情。这些非常事件很快就成为常态了。女孩子们下了课就窝在宿舍房间里,而教师们听到苍蝇嗡嗡地飞过也会全身发抖,大家都被吓坏了。于是就召来了警察。他们开着摇摇晃晃的蓝色标致505飞快地驶过校园,锈蚀的枪管伸出车窗,像是在吓唬学生。恩纳玛比亚在课堂上笑翻了。回到家里又议论起来,他觉得警察本该表现得更好一些。所有的人都知道,帮会男孩手里的家伙比警察的更先进。

父母亲默不作声地注视着恩纳玛比亚哈哈大笑的面孔,我知道他们也在担心,不知道他是不是帮会中的人。有时候,我觉得他是。帮会男孩都很拉风,而恩纳玛比亚就挺跩的。那些男孩们看见他走过就大声喊他的绰号——“疯客!”——跟他握手。女孩们,尤其是当红的“大鸡仔帮”女孩,跟他打招呼时,拥抱的时间似乎也太长了点。他可以出入所有的聚会,无论是乏味的校园活动还是镇上更狂野的派对,他都是备受女人欢迎的男人,同时也是哥们圈子里的哥们,就是那种一天抽一包乐富门香烟、坐下来就能干掉一箱星牌啤酒的家伙。但有时候,我又觉得他不是帮会中的人,因为他太受欢迎,跟所有不同派别的人好像都是哥们,倒没有一个敌人。当然,我也不能完全肯定,我这兄弟是否有——胆量,是否敢于铤而走险——混入帮会组织。只有一次,我当面问他是不是帮会中的人,他惊讶地看着我(他的睫毛长而浓密),好像我本该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这之前他说过,“当然不是。”我相信了他。我父亲也相信了他。可是我们对他的信任几乎不说明什么问题,因为他已经被捕,并以帮会成员的罪名被起诉了。他对我说——“当然不是”——是在我们第一次前往关押他的警察局探视他的时候。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是一个燠热的星期一,四个帮会成员蹲守在校区大门口,拦截了一位教授驾驶的红色奔驰车。他们用枪顶住她的脑袋,逼她离开车子,然后他们把车开到工程学院,在那里,他们开枪射杀了三个刚走出阶梯教室的男孩。当时是中午。我正在附近上课,我们听到了猛烈的枪击声,我们的讲师第一个冲出教室。然后是一片尖叫声,楼梯上突然乱七八糟地挤满了张皇失措的学生。外边,三具尸体躺在草坪上。那辆红色奔驰鸣着尖厉的喇叭开走了。许多学生当即拿包走人,摩托车司机以高于平时两倍的收费送他们去停车场。主持学校事务的副校长宣布取消所有夜间课程,晚上九点以后学生一律不准出门。这对我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枪击发生在热热闹闹的大白天,或许对恩纳玛比亚来说也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宵禁开始的第一天,晚上九点他就不在家,那个晚上他就没有回家。我估计他是住到朋友家了,再说他也并不经常回家。第二天上午,一个保安来告诉我父母,恩纳玛比亚被逮走了,他和另外几个帮会男孩一起被塞进警车送往警察局了。母亲一听便尖声大叫:“不许这么说!”父亲平静地谢过保安。他开车带我们去了镇上的警察局。在那儿,一个治安警官嘴里含着脏兮兮的钢笔帽,说:“你们是来找昨晚被捕的那几个帮会男孩吗?他们被带到埃努古去了。案情非常严重!这回,我们必须一劳永逸地铲除这些帮会祸害!”

我们回到车里,新的恐惧攫住了我们。在恩苏卡——我们这里是个生活节奏缓慢、与世隔绝的地方,而镇上的生活节奏更缓慢,更加与世隔绝——总还能够想想办法,父亲也许认识警方的头儿什么的。但在埃努古,我们却什么人都不认识,那是驻扎着尼日利亚陆军机械师的州府城市,那里有警察总部,繁忙的十字路口都配有交通监督员。那儿的警察遇到棘手的案子就会大开杀戒,并以此闻名遐迩。

埃努古警察局四面筑着围墙,形状不规则的院子里挤满了一幢幢房子,悬挂着“警务专员办公室”牌子的大门外堆着几辆锈迹斑斑的报废车。父亲将车驶往院子另一头那个长方形的小平房,到了那儿,母亲拿出钞票,还有乔洛夫炒饭[5]和肉食贿赂两个当班警员,那些东西都装在一个扎紧的黑色防水胶袋里,于是他们准许恩纳玛比亚走出牢房,跟我们坐到一棵伞形树下的长凳上。没人问他为什么明知夜晚宵禁却还呆在外面。没人抱怨警察毫无理由地闯进酒吧,逮走了所有在那儿喝酒的男孩和酒吧侍者。我们只是听恩纳玛比亚说话。他叉着两腿坐在木头长凳上,面前摆着盛着米饭和鸡肉的保暖瓶。他的眼睛有所期待地闪闪发光:一个马上要开始表演的艺人。“如果都像管理我们这间牢房那样去管理尼日利亚,”他说,“我们这个国家也许就不会有问题了。这里的一切都井井有条。我们这间牢房里有个老大,叫阿巴查将军,他还有个二把手。你一进这间牢房就得给他们交钱。如果不交,你就有麻烦了。”“那你身上有钱吗?”母亲问。

恩纳玛比亚笑笑,由于前额添了一个小虫叮咬的丘疹般的疱肿,他那张脸甚至变得更漂亮了,他用伊博语说,在酒吧里被逮捕之前那一刻,他迅速将钞票塞进了自己的肛门里。他知道如果不藏好就会被警察拿走,他也知道到了牢里需要用钱来打点自己。他咬了一口炸鸡腿,又改用英语说:“阿巴查将军对我藏钱的这一手非常欣赏。我已经过了他这道关。我一直在说他好话。他们唱歌时,我们新进去的人都得捏着耳朵做蛙跳动作,他只让我跳了十分钟,而别人差不多要跳三十分钟呢。”

母亲抱住自己的身子,像是感觉很冷。父亲什么都没说,只是细心地观察着恩纳玛比亚。而我则想象着,我这个在老大面前过了关的兄弟,如何将几张一百奈拉[6]的票子卷成香烟般粗细,然后用手伸进裤子后面忍痛塞入体内。

过后,我们驾车回恩苏卡的路上,父亲说:“在他闯入自己家里行窃那回,我就该有所行动了。我本来就该把他送进牢房。”

母亲盯着车窗不吭声。“为什么?”我问。“你看,这回倒是把他震住了。难道你没看出来?”父亲露出苦笑问我。我可没看出来。那天是没看出来。在我看来,恩纳玛比亚似乎安之若素,他能将钱一股脑儿塞进屁眼里。

恩纳玛比亚第一次被吓着,是看见一个“皇家海盗帮”男孩的哭泣。那男孩长得高大强壮,传说此人有过杀人记录,下学期有望成为帮会头目,可是现在被关进牢房,吓得缩成一团,牢房老大在他后脑勺上敲了一棍子,他还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我们第二天探监时,恩纳玛比亚把这事儿告诉了我,口气里充满了不屑和失望,好像突然让他看到“绿巨人”[7]原来是罐绿油漆。几天后,他又受了第二次惊吓,那件事情发生在一号牢房,那间牢房离他的牢房很远,两个警察从一号牢房拖出一具肿胀的尸体,在恩纳玛比亚他们的牢房前停下来,以确保他们所有的人都清楚地看见了那具尸体。

就连牢房老大对一号牢房也心存畏惧。恩纳玛比亚和同牢房一些能够出钱洗澡的人,用盛过油漆的铁桶贮满水,拎到院子里去擦身,警察就在一边看着他们,还常常冲着他们叫喊:“别洗了,否则把你们关进一号牢房!”一号牢房是恩纳玛比亚的噩梦。他不能想象还有比自己这间牢房更可怕的地方,这间牢房里塞满了犯人,他经常被挤得只能贴着四处开裂的墙壁站着。墙壁缝里全是小虫子,咬起人来非常厉害。每当他叫喊起来,同牢房的人就称他“牛奶香蕉男孩”、“大学男孩”、“奶娃娃男孩”。

那些虫子个儿很小,咬起人来却挺凶。晚上咬得更凶。牢房里的人都是脑袋顶着别人的脚丫子,侧着身子睡觉,只有牢房老大能够整个背脊躺在地上很舒坦地睡。也只有牢房老大可以享用盛在盘子里的木薯饭[8],享用每天送进牢房的菜汤,其余的人只能每人喝两口。这是恩纳玛比亚关进去的第一个星期告诉我们的。他说话的时候,我心里在想,不知墙壁里的虫子有没有咬到他脸上,不知他前额蔓延开来的丘疹疱块是不是受到虫咬的感染。有些丘疹疱的尖顶上已经渗出了脓水。他一边抓挠一边说:“我今天不得不坐在一件雨衣上,一直坐在那上面。厕所都漫出来了。星期六才冲厕所。”

他的声调像演戏那样夸张。我很想叫他闭嘴别说了,因为他好像很享受自己这种没有尊严的受害者的新角色,因为他不明白:警察允许他出来享用我们带去的食物该有多么幸运,那天晚上他在外面喝酒是多么愚蠢,而他被释放的几率是多么不确定。

在他被关进去的头一个星期,我们每天都去看他。我们坐着父亲那辆旧沃尔沃上路,因为我们觉得母亲那辆更旧的标致504在恩苏卡校区以外行驶不太安全。当我们驶过路上的警察岗哨时,我注意到父母的不同表现——难以捉摸,但确实不同。只要我们被粗野而贪贿的警察拦下检查,我父亲就不再滔滔不绝地说个没完了。他从不说起我们被警察延误了一个小时,就因为他不肯向他们行贿,也不提起警察拦下那辆巴士的事儿,当时我那漂亮的表姐奥杰奇正在那辆车上,他们把她一个人拽出车外,骂她是婊子,因为她有两个手机,又向她索要钱财,她在大雨中跪在地上求他们放她走,因为那辆巴士就要开走了。而我母亲也不再嘀嘀咕咕地抱怨了,这都是一种更广泛意义上的不适症状。我的父母都沉默不语了。他们不再有以往那种感觉,以为不再批评警察似乎就能让恩纳玛比亚早日获释。恩苏卡校区的高级警司曾用过“微妙”这词儿。恩纳玛比亚是否能尽快被释放,可能会是一件非常微妙的事情,尤其是埃努古警察局长上了电视,沾沾自喜地做了关于逮捕帮会分子的访谈节目之后。帮会分子的问题变得更突出了。接着阿布贾[9]的大人物也来事了。每个人都要出来做些什么。

第二个星期,我对父母说我们别再去看恩纳玛比亚了。我们不知道这样来来回回还得跑多少趟,再说每天在路上驱车三个小时,旅途成本也太高了,就让恩纳玛比亚自己照料自己也没什么坏处。

父亲惊讶地看着我,问:“你这话什么意思?”母亲冲我上下打量了一番,便朝门口走去,她说没人求我去那儿,在我无辜的兄弟受苦的时候,我大可以坐在家里什么都不做。她朝车子那儿走去,我跑着追过去,可是当我冲到外面,自己也不知道究竟要干什么,于是抄起红龙船花丛旁边的一块石头,掷向沃尔沃汽车的挡风玻璃。挡风玻璃裂开了。我看见细细的裂纹像射线似的在玻璃上散开,然后转身上楼,将自己关在房间里躲避母亲的狂怒。我听到她在大叫大嚷。我听见父亲的声音。最后,一切都归于沉寂,我没有听见汽车发动的声音。那天,没人去看望恩纳玛比亚。这小小的胜利让我有点儿吃惊。

我们第二天去看他了。我们都没提起挡风玻璃上的裂纹,那散射的裂纹就像河面的涟漪冻成了冰花。那个皮肤很黑很讨人喜欢的值班警察问我们,为什么昨天没来,他已经在惦记我母亲的乔洛夫炒饭了。我原想恩纳玛比亚也会这样问,甚至会感到不快。但他却表现出一种奇怪的沉静,他这种表情我以前从未见过。他没有吃光眼前的那份炒饭。他的目光一直游移开去,看着院子那边一堆差不多全毁的汽车(都是一些事故车)。“出什么事了?”我母亲问,恩纳玛比亚马上开口说话了,好像他就等着人家发问。他的伊博语说得很平稳,语气既不高也不低。前一天,他们牢房里塞进来一个老人,大约七十五岁上下,一头白发,满脸皱纹,身上有一种退休官员的老派清廉气质。他的儿子因抢劫武器被通缉,警察没抓到儿子就把他给关进来了。“那人什么都没干。”恩纳玛比亚说。“可你也什么都没干。”母亲说。

恩纳玛比亚摇摇头,好像说她没听懂。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变得更压抑了。他的话少了,而且大部分话题都跟那个老人有关:他没有钱,买不起洗澡水,别人都拿他取乐,或是污蔑他把儿子藏起来了,牢房老大对那老人根本不屑一顾,而老人看上去非常害怕,显得那么弱不禁风。“他知道儿子在哪儿吗?”母亲问。“他已经四个月没见到儿子了。”恩纳玛比亚说。

父亲也说了一些看法,他说不管那老人是否知道儿子的下落都与案件无关。“当然啦,”母亲说,“这么做是不对的,但警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如果他们找不到要抓的人,就会把他的父母或亲戚给关起来。”

父亲的膝盖轻颤了一下——那是一个不耐烦的表示。他不明白母亲为什么要提起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这人生病了,”恩纳玛比亚说,“他的手一直在颤抖,睡觉的时候也在抖。”

父母都沉默了。恩纳玛比亚拧上保暖瓶盖子,转身对父亲说:“我想把这些东西给他吃。可是如果拿进牢房,那个阿巴查将军会夺走的。”

我父亲走过去询问那个值班的警察,是否允许我们见一下恩纳玛比亚牢房里的那个老人,就几分钟。这回当班的是一个尖酸刻薄的浅肤色警察,母亲每次把贿赂他的炒饭和钱塞过去,他从来都没一个谢字。这会儿,他嘲笑我父亲说,让恩纳玛比亚出来已经足以让他丢掉饭碗了,而我们居然还想把另外一个人也弄出来,我们以为这是寄宿学校的家长访问日?难道我们不知道这里是关押犯罪分子的高度防范之处?父亲回来了,坐下叹了口气,恩纳玛比亚沉默地抓挠着他的疱疹。

第二天,恩纳玛比亚只是略微动了一下自己那份炒饭。他说起,警察说要清洁牢房,用掺了除垢剂的自来水冲刷牢房地面和墙壁,那老人买不起洗澡水,有一个星期没洗澡了,这时急忙冲进牢房,脱下衬衫躺到地上用那些带有除垢剂的水擦拭自己羸弱的背脊。警察看了都哈哈大笑,他们逼他脱光全身衣服到外面走廊上去游行示众,然后又大声笑着说,他那个贼骨头儿子知不知道他老爹的阴茎都皱缩干瘪了。恩纳玛比亚说到这些,目光凝视着橘黄色的炒饭,当他抬起头来,我看到我兄弟的眼里噙满泪水——我这俗不可耐的兄弟——我的心里对他涌起一股柔情,我自己也说不清这是为什么。

两天后,校区又发生了一起帮会杀人事件:一个男孩在音乐系大楼前用斧头砍了另一个男孩。“这样好。”我母亲说,她和我父亲正要再次去拜访恩苏卡的高级警司。“他们现在可不能说帮会男孩都被一网打尽了。”我们那天没去埃努古,因为我父母在警司那儿逗留的时间太长了,但他们回来时带来了好消息。恩纳玛比亚和那个酒吧招待很快就会被释放。那些帮会男孩中有一个是警察的线人,他坚持说恩纳玛比亚不是帮会成员。那天早上我们比平时离家要早,没有带乔洛夫炒饭,太阳已是热辣辣的了,车窗玻璃全都被摇下来了。母亲一路上显得紧张不安。往常她总是时不时提醒父亲,“小心啊!”好像父亲没看见另一条车道上的车子在危险地转弯,这回她更是不停地这样嚷嚷,以至于我们还没有走到“九英里”的地方(那儿沿街叫卖的小贩总是蜂拥而上,端着盛满熟鸡蛋和腰果的托盘围住汽车),我父亲就停下车发起火来,“到底是谁开车啊,乌佐奥玛卡?”

那个布满了建筑物的院子里,两个警察正在伞形树下抽打一个躺在地上的人。一开始,我心头一紧,以为那是恩纳玛比亚,但不是他。警察每抽打一下,躺在地上的男孩就蜷曲着身子叫喊一声。我认识这男孩,他叫阿波依,长着一张猎狗似的脸,阴沉而丑怪,经常驾着一辆雷克萨斯出入校区,据说他是“皇家海盗帮”的。我们进去时,我竭力不去看他。那值班警察脸颊上有一个部落标志的刺青,每次接过贿赂物品,他总会说一声“上帝保佑你”,这回一看见我们,他眼睛就瞟开去了。一阵刺痒爬过了我全身的皮肤。我知道事情不妙。我父母把警司的通知交给他。那警察没有看通知。他知道释放的命令,他告诉我父亲,那个酒吧男孩已经释放了,但这个男孩的事情有点儿复杂。我母亲嚷起来:“这个男孩?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儿子在什么地方?”

那个警察站起来。“我让我的上级来向你们解释。”

母亲冲过去,一把揪住他的衬衫。“我儿子在哪儿?我儿子在哪儿?”父亲把她拽开,那警察掸了掸自己的衬衫,怕被她弄脏了似的,然后转身走了。“我儿子在什么地方?”父亲的声音是那么平静,却像钢铁般掷地有声,那警察站住了。“他们把他带走了,先生。”他说。“他们把他带走了?”我母亲打断了他的话。她一直在大叫大嚷。“你说什么?你们杀了我儿子吗?你们杀了我儿子?”“我的上司说,你们来了就去传唤他。”那警察说,这回说完便转身匆匆走出门去。

他离开后,我感到一阵透心凉的恐惧,差点要像母亲那样追上去揪住他的衬衫,让他交出恩纳玛比亚。警察头儿来了,我仔细观察他脸上那种不露声色的表情。“你好,先生。”他跟我父亲打招呼。“我儿子在什么地方?”父亲问。母亲在一边喘着粗气。事后我才意识到,就在那一刻,我们三个各自都在怀疑恩纳玛比亚已经被彪悍的警察打死了,而这个人要做的事情就是编一个说得过去的谎言来告诉我们恩纳玛比亚的死因。“他没什么事儿,先生。我们把他转移了。我现在就带你们去见他。”那警官好像有些惴惴不安,他的面部表情依然一片空白,但他不敢跟我父亲的视线相接。“把他转移了?”“我们今天早上接到释放的命令,但当时他已经被转移了。我们没有巡逻队,所以我就在这儿等候你们过来,这样我们可以一起去他那边。”“他在什么地方?”“另一个地方。我会带你们去那儿的。”“为什么要把他转移走?”“当时我不在这儿,先生。他们说他昨天犯了监规,于是就被带到一号牢房去了,后来,所有一号牢房的人都被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去了。”“他犯了监规?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当时不在这儿,先生。”

我和那警官并排坐在后座。他身上散发着某种陈年的樟脑丸气味,我母亲的箱子里似乎永远都有那种气味。一路上,除了他向我父亲指路外,我们没有任何交谈,十五分钟后,我们就到了,父亲把车开得飞快,我的心跳也一样急促。那是一个小院子,像是荒废已久,里面长着一丛丛过于茂盛的野草,到处都是废酒瓶、塑料袋和纸片。那警官没等我父亲停稳车子就打开车门冲了出去,我又一次感觉到了恐惧的寒意。我们所在的这个地方,路面没有铺沥青,也没有路牌和警察局的标志,空气中一片沉寂,一种让人感到陌生的荒凉。但那警官出来时带着恩纳玛比亚。正是他,我那英俊的兄弟,向我们走来了,看上去几乎没变样,但他走近我们,母亲拥抱他时,我看见他畏缩着向后退了一步,他左胳膊上满是鞭痕,只是看上去不那么显眼,鼻子上还有结痂的血块。“噢,我的儿啊,他们为什么把你打成这样?”母亲问他。她转向那个警官。“你们的人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儿子?”

那人耸耸肩,他的举止中有了一种傲慢,看上去,他起先似乎也并不清楚恩纳玛比亚是否安然无恙,可现在他得说几句了。“你们没有把孩子管教好,你们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因为在大学里工作。你们的孩子犯了事,你们觉得他们不应该受到惩罚。你很幸运呐,太太,非常幸运,他们把他给放了。”

我父亲说:“我们走。”

他打开车门,恩纳玛比亚上了车,我们开车回家了。一路上,父亲没有在任何一个检查站停留。在一处岗哨前,一个警察举枪示意,试图胁迫我们停下来,但我们飞快地过去了。途中母亲只说了一句话。她问恩纳玛比亚,是否要在“九英里”那儿停下来买一些点心?恩纳玛比亚说不要。我们到达恩苏卡时,他才开口说话。“昨天,那些警察来问那个老人,他要不要来一桶不用花钱的水。他说好的。于是他们就逼他脱下衣服顺着走廊走过去。我牢房里的那些人都大笑起来。但也有些人说,不能这样对待一个老人。”恩纳玛比亚停了下来,他的眼神有些游离。“我冲着那些警察大喊。我说这老人是无辜的,他身体有病,如果他们一直把他扣留在这儿,他们永远都别想找到他儿子。他们叫我马上闭嘴,否则就把我弄到一号牢房去。我不在乎。我就是不闭嘴。于是他们就来把我拖出去,揍了我,然后把我带到了一号牢房。”

恩纳玛比亚说到这儿不说了,我们也不再问他什么。我脑子里想象着他扯着嗓门高声咒骂那些警察的情形,骂他们是蠢货、白痴、没有脊梁骨的软蛋、虐待狂、狗杂种,我还想象着那些警察大吃一惊的样子,那个牢房老大也张大嘴巴,一脸惊愕,而其他狱友都被这英俊的大学男孩的胆大妄为吓得目瞪口呆。我还想象,那老人带着令人惊讶的自尊,平静地拒绝脱下自己的衣服。恩纳玛比亚没有说起自己在一号牢房的遭遇,也没有说起被转移到新监舍以后的情形,在我想来,那是让人稍后就消失的地方。我那漂亮的兄弟,本来很容易将这段人生故事大肆夸张渲染,但他没有。

赝品

听说丈夫有了女朋友的消息,恩柯姆直愣愣地看着起居室壁炉架上那个两眼鼓凸而斜视的贝宁[10]面具。“她真的很年轻,二十一岁的样子,”她的朋友伊杰玛玛卡在电话里说,“她留着短短的鬈发——你知道,就是那种很紧的小卷儿。不是蓬松的大卷。我想那是用定型剂做出来的效果。我听说现在年轻人都喜欢用定型剂。我本来都不想告诉你这档子事,我知道男人,也知道他们那德性,不过我听说那女人都住进你家里了。这就是你嫁给有钱人的后果。”伊杰玛玛卡停了一下,恩柯姆听见她吸了一口气——有意识地弄出一种夸张的声音。“我是说,奥比奥拉是个好男人,当然啦,”伊杰玛玛卡继续道,“可是把女朋友带进你们家里?太不尊重人了。那女人开着他的车在拉各斯四处兜风。我亲眼看见她在阿沃洛沃路上开着那辆马自达。”“谢谢你告诉我这件事。”恩柯姆说。她想象着伊杰玛玛卡扭歪的嘴巴,就像一只吮干汁水的橘子,一张能说会道却让人厌烦的嘴巴。“我一定得告诉你,否则朋友是用来做什么的?我还能为你做些什么?”伊杰玛玛卡问,恩柯姆不明白她把高音落在“做”字上是不是有些幸灾乐祸。

随后的十五分钟里,伊杰玛玛卡开始聊起她回尼日利亚的见闻,自从她上一次回去过后,物价怎样飞涨——甚至吃的现在都贵得要命。沿街拦客叫卖的孩子是如此之多;通往她的家乡三角州[11]的主要道路又是怎样大片大片地被侵蚀。恩柯姆听着,适时发出啧啧的叹息。她没有提醒伊杰玛玛卡,她自己几个月前刚回过老家,就在圣诞节。她没有告诉伊杰玛玛卡她的手指都麻木了,她真希望伊杰玛玛卡没有打这个电话来。最后,她挂电话前向伊杰玛玛卡许诺说,她会在某个周末带着孩子们去新泽西看望伊杰玛玛卡——她知道自己根本不会兑现这个承诺。

她走进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然后就搁在桌上没去动它。她回到起居室,凝视着那个贝宁面具,它那紫铜色的抽象的五官都显得太大了。她的邻居说这玩意儿“高贵”,出于这种趣味,那对夫妇就在两幢房子里收藏起非洲艺术品了,他们过于热衷此道,将就着收罗了一些不错的仿制品,其实他们总是在津津乐道地谈论发现真品有多难。

恩柯姆想象着四百年前贝宁人雕刻面具原物的情形。奥比奥拉告诉过她,面具用于王室庆典仪式,人们将这些面具放置在王位两侧用以辟邪。只有经过特别挑选的人才能保管面具,也就是那些人,负责在国王去世时取来新鲜的人头用于殉葬。恩柯姆想象着那些威风凛凛的年轻人,那些肌肉强健的壮汉,棕色皮肤上闪烁着棕榈核油的光泽,围着优雅的缠腰布。她想象着——这是她自己的想象,因为奥比奥拉没说过这个——那些威风凛凛的年轻人,祈祷着别让自己去砍下陌生人的脑袋为国王殉葬,祈祷着他们也能用这面具来保护自己,祈祷着也有他们说话的份儿。

她和奥比拉奥刚来美国时她就怀孕了。这幢房子是奥比拉奥租来的,以后打算买下来,这儿闻上去有一股新鲜的气息,就像绿茶似的,短短的车道上铺着厚厚的砾石。我们住在费城附近秀美宜人的郊区,她在电话里告诉拉各斯的朋友。她把自己和奥比拉奥在自由钟附近拍的照片寄给朋友,在照片背后骄傲地写上“这是美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地方”,并随照片附上了记述秃子富兰克林·本杰明事迹的光滑闪亮的宣传册。

她在樱桃木巷的邻居全是一些浅色头发、身材瘦削的白种人,他们走过来,自我介绍一番,然后问她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办驾照、装电话、找维修工,任何事他们都能帮忙。她不介意自己的口音、自己那种异乡人的样子使得她在他们面前显得很无助。她喜欢他们,喜欢他们的生活。奥比拉奥经常把这种生活说成是一种“塑造”。不过,她知道,他也想让自己的孩子像那些邻居的孩子一样,他们的孩子会把食物倒在垃圾筒里,说是“坏了”。在自己的生活中,在自己的童年时期,什么食物都是一把抓起来就吃下去的,不管是什么。

奥比拉奥在这儿只呆了最初的几个月就离开了,邻居们一开始没有问起他,后来就开始问了。你丈夫去哪儿了?出什么问题了吗?恩柯姆说没事儿啊,挺好的。他在尼日利亚和美国两头住,他们两处都有家。她见对方眼里带有怀疑的神色,知道他们心里想的是那种在佛罗里达和蒙特利尔有另外一个家的夫妇,夫妇各自在跟别人同居。

她把邻居们的好奇告诉了奥比拉奥,他听了大笑起来。他说那些白人就喜欢这样。如果你做事的方式跟他们不一样,他们就认为你不正常,好像只有他们的方式才是唯一可行的。其实,恩柯姆知道许多尼日利亚夫妇终生都是厮守在一处,可她什么都没说。

恩柯姆一只手拂弄着贝宁面具半球形的金属鼻子。这是最好的仿制品,几年前奥比拉奥买来时说过。他告诉她,那些英国人在十九世纪后期[12]的“讨伐远征”中怎样劫走了那些面具原物,英国人用“远征”和“平定”这样的字眼来形容杀戮和劫掠。那些面具——有数千个之多,奥比拉奥说——都被称为“战利品”,现在陈列于世界各地的博物馆。

恩柯姆拿起面具往脸上套,它是凉冰冰、沉甸甸的,毫无生命气息。可是,奥比拉奥说起这个面具,以及所有别的物件,就像它们是有呼吸和体温的东西。去年,他买了那个诺克[13]赤陶俑摆在过道的桌子上,他告诉她,这原先是古代诺克人用来祭祀祖先的,他们把这些陶俑放在神龛里,供上少量食物。后来英国人把大部分陶俑都装车运走了,还跟当地人(奥比拉奥说那些人都是新皈依的基督徒和没脑子的蠢货)说那些俑人是异教徒。我们从来都不欣赏自己拥有的东西——奥比拉奥经常要说起那个愚蠢的政府首脑跑到拉各斯国家博物馆,强迫馆长将具有四百年历史的半身俑人给他,然后转手作为礼物送给英国女王的故事,之后总是用这样一句话来收尾。有时候,恩柯姆会怀疑奥比拉奥讲的是否属实,但她只是听着,因为他说起这些时激情四射、两眼放光,好像马上就要放声大哭。

她不知道他下个星期会带什么东西回家,她已经开始期盼那些艺术品了,想要触摸它们,想象着它们的原物,想象着它们背后的生命。下个星期,她的孩子会再一次嚷嚷着“爸爸”——对着一个活人,而不是电话听筒里的声音,她晚上醒来时会听见身边的鼾声,会看到卫生间里另一条毛巾有人在使用。

恩柯姆瞟了一眼有线电视解码器上的时间。离接孩子还有一小时。她的女佣阿玛埃奇将整个窗帘细心地拉开几条缝儿,漫射进来的阳光在正中间搁着水杯的桌上投下一个长方形的黄色光影。她坐在皮沙发边上,环视着起居室,想起有一天来为他们换灯罩的那个“伊桑家居”的送货员。“你们买下的这个房子非常棒,太太。”他说,带着美国人那种好奇的微笑,那意思像是自信自己有朝一日也会拥有这样的东西。这是她开始喜欢的美国印象中的一项——毫无来由地充满希望。

起初,她刚来到美国就怀上了孩子,感到非常骄傲,非常兴奋,因为她加入了一个让人羡慕不已的行列——妻子来美生子的尼日利亚富人阶层。接下来,得知他们租用的房子也可以买入。抄底价,奥比拉奥说,当时他还没有跟她说我们要买下这房子。她很喜欢听他说“我们”,好像她真的也有发言权似的。而她也很高兴,他们又进入了另一个行列——拥有美国房产的尼日利亚富人阶层。

他们从来没有认定她在孩子们的事情上有发言权——阿达娜出生三年后又生了奥凯。事情就是这样。有了阿达娜后,一开始她并不亲手照料孩子,她去修了一些电脑课程,因为奥比拉奥说这是个好主意。奥比拉奥给阿达娜注册了一家幼儿园,当时恩柯姆又怀上了奥凯。后来,他找到了一家很不错的私立小学,他对她说他们的运气不错,那学校离家很近。开车送阿达娜上学只需十五分钟。她从来没有想象过自己的孩子能去学校念书,跟白人孩子并排坐在一起,而那些白人孩子的父母都拥有清寂的山庄别墅,她从来没有想象过这样的生活。所以她什么都没说。

头两年里,奥比拉奥几乎每月回家一次,而她和孩子们则在圣诞节回国。后来,当他终于签下一份政府采购大单时,他决定只在夏季来美国。住两个月。他不能经常这样旅行,他不想冒着失去政府采购大单的风险。而那些政府采购大单也一直都源源不断。他被列入尼日利亚最有影响力的五十位商界人士名单,他给她寄来《新观察》杂志上刊发照片的那一页,她把它和剪报一起放在文件夹里。

恩柯姆叹了口气,她用手捋着自己的头发。感觉头发太厚密,太老派。她打算明天去买些修发乳,做出发梢绕着脖颈周围翻翘的效果,这是奥比拉奥喜欢的发式。她打算星期五用热蜡脱毛剂将阴毛弄得纤薄些,那是奥比拉奥喜欢的模样。她出了房间走到门厅,踏上宽大的楼梯,然后又下楼走进厨房。她和孩子们在拉各斯老家过圣诞节的三个星期里,她每天都这样穿过房间走动。她可能会去嗅一下奥比拉奥壁橱里的气味,用手抚弄着他的科隆香水瓶,把疑惑排出脑海。有一次圣诞节前夜,电话铃响了,恩柯姆接过电话时那边却挂断了。奥比拉奥笑着说:“肯定是年轻人的恶作剧。”而恩柯姆也跟自己说,可能是某个年轻人的恶作剧,或者,更好的情况是,人家只是拨错了号码。

恩柯姆回到楼上,走进卧室,闻到一股刺鼻的来苏水气味,那是阿玛埃奇用来清洗瓷砖的。她凝视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她的右眼比左眼小。“美人鱼的眼睛。”奥比拉奥这样说。他认为,是美人鱼,而不是天使,是最美丽的造物。她的脸总会引得人们说——多完美的椭圆形啊,真是毫无瑕疵的深色皮肤——然而,奥比拉奥称她的眼睛是美人鱼的眼睛,让她感到了一种新的美丽,好像这种赞美给了她一双新的眼睛。

她拿起剪刀,举到头上,这把剪刀是用来给阿达娜头上扎的缎带剪出整齐的锯齿边的。她扯起一绺头发,剪刀贴着头皮,只在发根那儿留下大拇指甲那点长度,这足够用定型剂做成卷儿了。她看着头发飘落下来,像棕色的云片飘落在洁白的水槽里。她又剪下一些。丝丝绺绺的头发飘落下来,像烧焦了的飞蛾翅膀。她继续修剪。更多的头发飘落下来。有些落到了她眼睛里,刺痒刺痒的。她打了个喷嚏。她闻到今天早上自己搽抹的保湿霜的气味,想起她碰到过的一个尼日利亚女人——伊菲因瓦还是伊菲奥玛,她这会儿想不起来了——那是在戴拉瓦尔的婚礼上,她丈夫也住在尼日利亚,她留着短发,不过她的头发是天然的,没用修发乳,也没用定型剂。

那女人怨毒地说起“我们的男人”,很熟稔的口气,好像恩柯姆的丈夫和她的丈夫有着某种关联似的。我们的男人喜欢让我们呆在这儿,她对恩柯姆说。他们来这儿是打理生意或是休假,他们把大房子和汽车留给我们和孩子,他们给我们找了尼日利亚女佣,这样我们不必按美国的标准支付她们工钱,他们说做生意还是在尼日利亚更好,等等。可你知道为什么他们不想住在这儿,尽管这里的商业环境更好?因为美国不承认“大人物”。在美国,没人围着他们“先生!先生!”地恭维,没人会在他们落座前冲过去掸去座椅上的灰尘。

恩柯姆曾问那女人是否打算搬回国内去,那女人转过身,翻着眼睛,好像恩柯姆得罪了她。我怎么能再回尼日利亚去?她说。你在这儿呆久了之后,你就不是原来的你了,你不再像尼日利亚人了。我的孩子怎么能融入那种环境?恩柯姆尽管不喜欢那女人修剃得过于整齐的眉毛(显着一副厉害相),可她明白她的意思了。

恩柯姆放下剪刀,唤阿玛埃奇进来收拾。“太太!”阿玛埃奇尖声叫喊起来,“你干吗要剪头发呀?出什么事了?”“难道我剪头发之前非得发生什么事吗?把头发收拾掉吧。”

恩柯姆走进自己的房间。凝视着盖着平滑的苏格兰佩斯利旋涡花纹呢床罩的大床。尽管阿玛埃奇有一双能干的手,也掩饰不了这张床另一边无人睡过的平整,事实上,那一边一年之中只使用两个月。奥比拉奥的邮件整整齐齐地叠放在他的床头柜里,还有那种办过预授信的信用卡、“亮视点”[14]的小广告。这些东西让人知道,他确实生活在尼日利亚。

她走出房间,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阿玛埃奇清理那些头发,她恭敬地把那些棕色发绺扫进一个畚箕。好像那些头发都带有某种神意。恩柯姆希望她别责备自己。自从她家用了阿玛埃奇,太太和女仆之间的界限这些年来非常模糊。美国就是这么教你的,她想。美国迫使你平等待人。再说,除了那两个蹒跚学步的孩子,你都没有个可以说话的人,于是你转向你的女佣。还没等你明白过来,她就成了你的朋友。你们是平等的。“我心里不痛快。”过了一会儿,恩柯姆说,“对不起。”“我知道,太太,我从你脸上看出来了。”阿玛埃奇说着笑了。

电话铃响了,恩柯姆知道是奥比拉奥。别人不会这么晚打来电话。“亲爱的,你好吗?”他说,“对不起,早些时候我没法打电话。我刚从阿布贾回来,和部长们在一起开会。我的航班延误了,半夜才到。现在快凌晨两点了。你都不敢相信吧?”

恩柯姆发出了同情的声音。“阿达娜和奥凯都好吗?”他问。“他们都挺好,都睡了。”“你病了吗?你没事吧?”他问,“你的声音怎么听上去怪怪的。”“我没事。”她知道应该向他汇报一下孩子们的情况,通常他电话打来晚了她总会说到孩子们。但她的舌头似乎肿胀了,沉重得无法让语言流淌出来。“今儿天气怎么样?”他问。“热起来了。”“最好在我来之前别再热起来。”他说着笑了起来,“我订了今天的航班。我都等不及要见你们了。”“你?——”她正想说什么,但他打断了她。“亲爱的,我要走了。有个电话进来了,是部长的私人助理,约好这会儿通话!我爱你。”“我爱你。”她说——对方已经挂断了电话。她试着想象奥比拉奥的模样,但她想象不出来,因为她不清楚他是在家里,还是在汽车里,或是别的什么地方。接着她又想到,不知道他是独自一人,还是跟那个短鬈发的女孩在一起。她的思绪萦绕着尼日利亚家里的那个卧室,她的,她和奥比拉奥的卧室,每个圣诞节她都觉得它像旅店的房间。那女孩挟着枕头睡觉吗?那女孩呻吟着在往车内镜里窥视?那女孩踮着脚尖走到卫生间,就像当年她自己还是未婚女孩时,和已婚的男友趁他老婆外出的周末约会时那样?

她在奥比拉奥之前有过几个已婚男友——拉各斯哪个单身女孩没有过?他叫伊凯纳,是个商人,为她父亲的疝气手术支付了费用。唐济,是退休将军,曾为她父亲家修补屋顶过出力,后来又为她家买了第一对真正的沙发。她原本有可能被他娶为第四个太太——他是穆斯林,可以向她提出求婚的——这样他就可以为她的弟弟妹妹支付学费了。毕竟,她是老大,这个想法让她感到羞耻,比挫败感还让她难堪,因为她没有担负起一个大女儿应该承担的责任,她的父母仍在骄阳似火的农庄卖苦力,她的弟弟妹妹仍在停车场上叫卖面包。但唐济没有向她提出求婚。接下来又有了别的男人,那些夸她有着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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