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第5辑)(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近代中外关系史学科)(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13 20: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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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俊义,陈红民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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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第5辑)(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近代中外关系史学科)

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第5辑)(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近代中外关系史学科)试读:

卷首语

2014年11月21~23日,“战争与外交——第五届近代中外关系史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会议中心举办,本届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外关系史研究室与北京大学历史系联合举办,会议共收到论文58篇,来自中国大陆、港台地区以及日本、韩国、丹麦等多个国家的70余名学者参加了会议。由于2014年适逢甲午战争120周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100周年,与会者向大会提交的论文中,涉及战争与外交主题的近2/3,论题集中度创下了中外关系史系列国际学术研讨会之最。本次会议另外一个特色是会议主办方首次以公开征文的形式,向海内外同人尤其是青年学术骨干发出邀约,征文获得海内外学界热烈响应,会议组委会共收到27篇投稿,最终向15篇优秀论文的作者发出参会邀请。大量青年才俊的与会,充分显示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领域后继有人且欣欣向荣的景象。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外关系史研究室,自2004年起被列入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工程。为促进学科发展,加强与海内外各学术研究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共同推进与提升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的水平,自2006年起,近代史研究所中外关系史研究室先后与曲阜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山大学历史系、杭州师范大学民国浙江史研究中心合作,举办了4届近代中外关系史国际学术研讨会,加上2014年与北京大学历史系合办的会议,8年间该系列研讨会已连续成功举办了5届,成为海内外从事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的学人们联络互通、切磋交流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平台。

为及时展现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作为上述系列会议的倡导者与主办方,中外关系史研究室8年间克服资金困难,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合作,坚持编辑出版会议的论文集,截至目前已经连续出版4辑:《近代中国:东亚与世界》(2008)、《近代中国:政治与外交》(2010)、《近代中国:文化与外交》(2012)、《近代中国:思想与外交》(2013)。会议论文集的陆续出版,在海内外学术界产生良好影响,对于促进近代中外关系史学科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代中外关系史系列国际学术研讨会的成功举办,离不开海内外学术界同人的参与和帮助,特别是历届会议合作方在会议组织上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借此机会我们谨向历届会议的合作方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也向所有积极参加与支持我们会议的海内外学者表达感激之情,大家的支持与鼓励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

为进一步促进近代中外关系史学科的发展,我们今后会继续搭建并坚守这样一个两年一届的近代中外关系史系列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平台,然而在论文集的编辑出版上,自第5辑开始,我们尝试做出某些调整与改变。之所以谋求转变,一个原因是随着出版费用的日渐高企,继续编辑出版百万余字的论文集在经费上已令我们难以为继;另一个原因是此前出版的论文集中,有相当一部分文章已在其他刊物上发表,导致论文集的原创性不足,从而影响了论文集的精彩程度。从本辑开始,我们不再出版完整的会议论文集,而是尝试选取部分与会的优秀未刊论文,采取以书代刊的形式,编辑出版《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集刊系列。

与举办近代中外关系史系列国际学术研讨会模式类似,编辑出版《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集刊系列同样也需要来自学术界的同人及合作机构的大力支持,在酝酿与筹编本集刊系列的过程中,浙江大学蒋介石与近代中国研究中心的同人及该中心主任陈红民教授慨允为集刊的编辑出版提供支持。浙江大学蒋介石与近代中国研究中心成立于2007年,该中心成立8年来,通过召开学术会议、出版学术著作、开办网站等工作,已发展成国内外知名的蒋介石学术研究中心与资料中心。经过友好协商,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外关系史研究室与浙江大学蒋介石与近代中国研究中心决定,就共同编辑出版《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集刊系列开展固定合作,将出版的《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集刊系列暂定每年出版2辑,双方各自主持编辑出版一辑。为体现本集刊与以往4期“近代中外关系史国际学术研讨会”系列论文集的承继关系,本集刊号将从“第5辑”起列注。

本辑《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所收录的文章大部分曾提交2014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战争与外交——第五届近代中外关系史国际学术研讨会”,亦有部分为会议参加者另行提供的反映其独到研究的佳篇力作,所有论文均为首次刊发。《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将以我们每两年举办一届的近代中外关系史国际学术研讨会为依托,优先选登提交会议的未刊论文,同时我们也欢迎其他有志于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的学者向本刊投稿,与我们携手共同推动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领域的繁荣与壮大。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人文分社宋月华社长对本刊出版提供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人文分社是我们出版系列会议论文集的长期合作伙伴,为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过独特而有益的贡献,本书能顺利面世,与他们的长期帮助与支持是分不开的。另外,责任编辑吴超为本书的编辑出版做了大量技术性工作,辛劳勤谨,在此一并致谢。编者2015年5月29日

晚清中外关系

[1]

1883~1885年英国对中法矛盾的斡旋

[2]张志勇

摘要:自1883年至1885年初,英国对中法矛盾进行了斡旋。英国的斡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883年的斡旋,通过英国的斡旋中法双方又重新回到谈判桌上;第二阶段是1884年至1885年初的斡旋,英国政府帮助中法双方传递各自的谈判条件,使双方的要求不断接近。但是由于中法双方最后都未能接受对方的条件,英国的斡旋不得不以失败告终。

关键词:英国 曾纪泽 中法

19世纪80年代初,中法矛盾因越南问题而日益尖锐。为了和平解决中法矛盾,英、美、德都曾对其进行调停。对此,学术界早有研究,特别是邵循正所著《中法越南关系始末》(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一书做了深入的研究,但是就英国对中法矛盾的调停来说,其研究还是存在着明显的不足:(1)对1883年英国对中法矛盾的调停没有研究;(2)因为该书主要使用的是法文资料,对于1884~1885年英国对中法矛盾调停的研究显得比较粗略,有待于进一步细化。所以随着已刊与未刊中英文资料的发掘,有必要对于这一题目再进行系统细致的梳理与研究。一 1883年英国对中法矛盾的斡旋

1883年初,李鸿章和法国驻华公使宝海(Frédéric-Albert Bourée)的谈判失败后,曾纪泽在美国驻英法公使的帮助下又与法国恢复了谈判,并于8月18日向法国政府提交了包含6项条件的解决方案,主要内容为:(1)法国应该尊重安南王国的政治现状,不要吞并1862年与1867年吞并或占领的领土之外的领土;(2)中国对安南的宗主权应该像以前一样继续;(3)法国军队最终应该从东京撤离,该国家的某些地方应该对外国开放通商,其条件就像中国通商口岸一样;(4)红河将向所有国家的轮船开放航行,然而,现在最远不应超过屯鹤关;(5)中国将利用其特殊地位所赋予的在红河上促进商业贸易的影响力,对“黑旗军”做出安排,避免使用武力来消灭他们;(6)法国和安南之间任何新条约都应取得中国的谅解。但是这一方案为法国外交部部长沙梅拉库(Challemel-Lacour)所拒绝,[3]不过沙梅拉库答应将给予曾纪泽法国的对案。

为了使中法矛盾尽快解决,曾纪泽准备请英国政府进行调停。7月2日,曾纪泽拜会了英国外交大臣葛兰维尔(Granville)。葛兰维尔向曾纪泽表示,英国政府非常希望保持和平,不仅是为了中法双方的友好利益,而且也为了英国自己的利益。同时,葛兰维尔还表示,英国政府认为采取积极措施来推动这一目标并没有什么好处,除非是出于双方的愿望而那样做,但是他们没有理由认为目前法国方面期望这样的行动。然后,葛兰维尔问曾纪泽,对于他最近访问巴黎的主题是否有什么要说的。曾纪泽回答说,在东京问题上,他没有什么希望对葛兰维尔保密,茹费理在他代理外交部部长期间,看起来并不想使自己承担义务,结果什么确切的事情也没有做。葛兰维尔问保护国问题是否主要的分歧原因。曾纪泽给予了肯定的回答。他说,中国政府只是希望保持应有的主权,因为它过去一直存在;且并不希望增强这种主权的性质,或者扩大它。看起来应该能够就联合保护国达成某项协议,由法国人保护该国家南部,而东京则对中国保持忠诚。中国人不能允许法国在毗邻中国边界的地方行使权力。曾纪泽补充说,沙梅拉库已经明确宣称反对中国的声明;茹费理只是对此提出异议。虽然他更喜欢法国方面自发行动,但是现在的状况好像是,来自一个友好国家的一句话可能会对顺利解决分歧起到作用。葛兰维尔则表示,这是一件非常微妙的事情,他们未经邀请就提出建议,有可能制造新的矛盾而不是使其缓和;但是莱昂斯(Lyons)在巴黎,如果他们有可以采取任何行动的任何合适的机会,都会报告给他,并以适宜的方式[4]采取有效的行动。这样葛兰维尔委婉地拒绝了曾纪泽请英国进行调停的要求。

虽然葛兰维尔拒绝了曾纪泽请英国进行调停的要求,但是曾纪泽并没有放弃。9月4日,曾纪泽派中国驻英使馆翻译马格里(Samuel Halliday MaCartney)去英国外交部,转达曾纪泽对于中法形势的看法。曾纪泽认为现在是法国停下来的大好时机。如果法国再在东京前进一步,曾纪泽认为法国与中国的战争就不可避免,他希望英国政府[5]理解形势的严峻性。

为了自身的利益,英国政府也不愿意看到中法之间爆发战争,所以开始考虑对中法矛盾进行斡旋。9月5日,葛兰维尔先与法国驻英大使瓦定顿(Waddington)进行了联系,之后于9月10日致函曾纪泽,约请他或马格里与其见面。翌日,马格里与葛兰维尔进行了会谈。葛兰维尔询问马格里是否可以告诉他中国与法国政府在东京问题上谈判的情况,马格里遂为其讲述了事情的经过,称曾纪泽已经起草并交给法方解决的条件,共6条,中国政府将会赞同。法方承诺给予答复,但是曾纪泽还未接到。葛兰维尔告诉马格里,之前他没有同意曾纪泽所提建议,即英国女王陛下政府的斡旋可能会有用,因为他怀疑他的干预是否具有优势。现在他有理由认为,他在促进中法矛盾解决方面可能会起作用,但是这要依赖于他能够向法国政府提出可能被法接受的条件。马格里表示,他知道法国政府现在准备接受宝海所提条件,然而这些条件从来未被中国接受过。中国政府当时并未同意,最近的事件发生后,他们将更不会同意给予法国所想要的而中国一无所获的解决办法。葛兰维尔从他的话里理解到,曾纪泽已经从中国政府接受了处理该问题的全部权力。葛兰维尔向马格里强调了允许中法之间爆发战争的责任,一旦开战,必将以法国军队的胜利而结束。马格里承认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但是表示北京主战派力量强大,慈禧太后和清[6]政府没有力量与之抗衡。

9月13日,曾纪泽拜会葛兰维尔。葛兰维尔向曾纪泽表示,法国政府愿意接受英国的斡旋,解决东京问题,如果他看到斡旋有望成功,他将会很高兴进行斡旋。曾纪泽向葛兰维尔表示感谢,并表示他将立刻把英国政府将进行调停的消息电告中国政府,他确信北京将很高兴接受调停。但是葛兰维尔向曾纪泽指出,他能够进行的不是调停,而是斡旋,而且其成功必须依赖中国所提条件的温和性。然后他向曾纪泽询问其所提6项条件及法国政府回复的相关情况。曾纪泽回答,他收到了沙梅拉库的一封便笺,实际上有鉴于某些条件的不可接受性,他拒绝讨论这些条件,但是沙梅拉库邀请他进一步讨论。沙梅拉库已经答允将送给他法国政府的对案,他正在盼望,但是还没有收到。葛兰维尔认为,事情好像从某些方面来讲已经陷入僵局,法国政府很明显不会考虑中国公使的提案,他认为沙梅拉库更倾向于相信曾纪泽正在努力拖延并阻碍谈判。葛兰维尔询问中国政府在哪几点上准备让步,在什么程度上他所接到的任何答复只是给他个人的信息,并在得到公使的允许前不对法国大使透露任何消息。曾纪泽回答称,虽然对葛兰维尔所做保证非常信任,但是他感到很难对这个问题做出任何回答,因为中国政府所做决定并不取决于任何个人。中国政府虽然非常重视他对要让步或坚持的关键点提出的意见,但仍有其他因素会影响其决定。

曾纪泽向葛兰维尔解释,他已经从中国政府手中获得了全权,但是在现在的情况下,他感到在所有问题上与他接到的指示相背离并不对。对于前两项条件所涉及的法国军队的撤退和对法国合并或占领的限制,他接到的指示非常明确,中国政府不能够承认法国在南方安南以外的或安南王国在安南和东京是两个独立王国时的领土上的任何合并、占领或保护。曾纪泽相信这一界限在东京为人所熟知,即为广平省的北界。但是并不反对法国在东京北部对外开放贸易的城镇驻扎一定的武装力量,但是这些驻扎的武装力量,正如1874年法国条约中所载,并不是为了保护这些城镇本身,而是为了保护让与法国建造领事馆和商业机构的土地。中国政府希望这些领土上其他外国政府同样能建立有武装保护的领事馆与工厂。他强调,领事馆或武装力量保护的设立不应该涉及对法国在东京北部的主权或保护权的承认或同意。

葛兰维尔问曾纪泽,他们之间的谈话有多少是他被授权可转告瓦定顿的。曾纪泽表示,他更希望他们的谈话一点儿也不要提,在他收到法国的对案之前,他不知道什么是他们之间实质上的分歧,如他提前对条件进行修改,将会冒某种危险,即在某些方面做出不必要的让[7]步,而对于法国更看重的问题则做出过分强硬的举动。

在当日的另一次谈话中,葛兰维尔表示,如果法国一旦与中国发生战争,法国不会退缩,只能继续抗争,其结果几乎没有什么悬念,不是不可能推翻中国现在的王朝,使这个帝国瓦解。曾纪泽没有反驳葛兰维尔的观点,但是他说表现软弱和对法国做太大的让步,同样会给皇帝和他的家庭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葛兰维尔问曾纪泽,是否能够采取什么措施来帮助达成协议。曾纪泽答称,他建议葛兰维尔打电报给英国驻华公使巴夏礼(Horry Smith Parkes),说他准备就中法矛盾进行斡旋,请巴夏礼向中国政府询问能够同意的真正条件是什么。曾纪泽表示,他自己在这样的职位上,如果他打电报问中国政府,他们是否能够在这些或那些问题上让步,将被认为实际是在建议做出让步,然而他还没有足够的理由来给出这些建议。但是英国女王陛下政[8]府的询问将会有效。根据曾纪泽的建议,同日葛兰维尔致电巴夏礼,让他询问总理衙门,他们能够同意的与法国解决东京问题的真正条件[9]是什么,并表示除非它们比较温和,否则他不可能进行斡旋。

葛兰维尔在摸清了中法双方都希望英国对中法矛盾进行斡旋的情况下,于9月14日邀请瓦定顿与曾纪泽在英国瓦尔麦尔(Walmer)城堡会晤。葛兰维尔询问瓦定顿他是否将交给曾纪泽对案,瓦定顿回答,他已经打电报给法国政府要求给予指示。法国政府肯定了曾纪泽所说的已经答允交给他对案,并且如果葛兰维尔同意对案,并迫使中国公使和中国政府接受,他们将授权瓦定顿将对案交给曾纪泽,否则沙梅拉库认为最好不要在这儿递交对案或对其进行任何讨论。沙梅拉库更喜欢自己将对案递交给曾纪泽。葛兰维尔表示,他不能承担提前赞同法国方案的责任。然而,他认为对案可以成为谈判的基础。葛兰维尔认为,在送给他阅看的上个月18日中国公使致沙梅拉库的信函和27日法国外交部部长的答复中,差异看起来非常巨大。通过与中法的交流,他发现双方都愿意做出巨大让步,虽然这些让步依然存在很大的差距。他还不能有确切的结论,但是好像有能够达成协议的希望。葛兰维尔要求瓦定顿与曾纪泽谈谈此事。他们谈了两个小时,之后两个人都告诉葛兰维尔,虽然任何一方都没有提出条件,但是对当前的形势产生了有利的影响。曾纪泽同意下周二去巴黎。葛兰维尔告诉两位代表,他很高兴他们有这种打算,希望这能够促成一个满意的结果。他并不认为事情会发展到关系破裂的地步,但是如果谈判进行到某一阶段,他的友好斡旋能够有用,他将非常高兴运用他权利范围之内的[10]一切力量促成事件得到满意的解决。

9月17日曾纪泽终于收到了法国外交部的备忘录,其中包含已经等待已久的法国对案,这些条件包括:(1)在目前中国边境和北纬21度与22度之间画一条线,建立中立区;(2)开放蛮耗,对外通商。9月18日马格里拜访英国驻法国使馆参赞普朗开特(Plunkett),表示这些条件如此模糊,根本不能令人满意,中国绝不会同意。实际上,曾纪泽认为,提出这样的条件,是法国不提出任何明确条件的一种表现。普朗开特向马格里指出,如果中国继续在其所提条件上太过固执,中国就肯定会有战争的危险,法国也不可能避免战争。他一再强烈要求中国必须温和。普朗开特一方面希望中国条件温和,另一方面也希望法国方面更为理智。之前法国政治司司长毕乐向普朗开特表示,法国认为在东京取得明显胜利之前,与中国之间没什么可以商量的。普朗开特也强调了在这件事上应该谨慎;但是,他指出,如果不是胜利,而是那里的小股法国军队正在遭遇失败,这将对于法国来说[11]是多么尴尬的事。

9月19日,瓦定顿秘密地送给葛兰维尔在巴黎法国政府交给中国公使的备忘录,其中包含法国提出的解决东京问题的条件。瓦定顿表示,根据他所听说的,他判断双方谈判很有希望很快会取得长足进展,法国政府将成功地与中国达成协议。他认为,他们可能不得不请英国进行斡旋,来排除最后的困难,并称葛兰维尔能为维护和平提供的最大帮助是对北京使用坚定明了的语言,而不应该使中国公使害怕在国内受到指责。瓦定顿称,谈判将会继续在曾纪泽与茹费理之间进行,他们保持着友好的私人关系。葛兰维尔希望谈判能够有好的结果,因[12]为他知道中国公使对茹费理有好感。

9月22日,曾纪泽致函葛兰维尔,向其表达中国政府的谢意,称葛兰维尔正在为中国的利益而做出努力,并将包括法国对案的法国外[13]交部的备案副件附上,供葛兰维尔参考。9月28日曾纪泽向普朗开特表示,正是由于葛兰维尔的友好斡旋,才使他能够恢复与法国的谈

[14]判。虽然英国的斡旋已经使中法又回到谈判桌边,但是中法谈判仍困难重重。9月28日巴夏礼致函葛兰维尔称:“总理衙门说只要法国坚持忽视中国对安南的宗主权,就不会存在谈判的基础。他们对女王陛下政府愿意进行斡旋表示诚挚的谢意,但是他们相信目前无法进行斡旋。他们拒绝现在宣布任何政策,希望形势可以促进更为相互接[15]近的谅解。”

虽然中法谈判进展得非常缓慢,但清政府还是希望通过自己的让步来促使谈判获得进展。11月7日葛兰维尔致函瓦定顿,称中国公使已经送交他一个信息,告诉他中国政府为了和平解决东京问题正在准备做出进一步让步。他补充说,他之所以提到这点,是因为虽然让步幅度还没有与法国政府所拟条件一致,但是让步非常大,他认为有希望取得成功。瓦定顿接到葛兰维尔来信后于11月17日与其进行了会晤,葛兰维尔告诉了瓦定顿中国政府准备进行的让步:中国应该放弃所有拥有红河南岸往上游直到山西以下不远处领土的声明;不过,法国应该放弃所有拥有红河北岸领土的声明;红河依据各国缔结的条约而成为中立地区,红河三角洲到红河北岸将在平等的条件下向所有国[16]家的商业开放。对此,瓦定顿问这是否意味着法国并没有放弃红河三角洲,也就是说没有放弃法国现在已经占领的那些地方。如果是这样的话,中国政府只是准备比他们以前提出的条件前进一点点。法[17]国政府不可能同意这样的条件。

12月11日曾纪泽还想请英国对中法矛盾进行斡旋,他向英国外交官莱昂斯(Lyons)表示,根据他所能获得的有关法国政府目前意向的最好消息来看,法国希望走出目前的困境,虽然法国不准备直接向中国做出让步,但是愿意有机会在第三国家的要求下按照这个国家的意愿做出让步。但是莱昂斯并不同意曾纪泽的看法,莱昂斯表示,恐怕法国下议院的辩论并不倾向于这样的结论。第三国家的仲裁或斡旋是消除两国对立的极好方法,但是除非是对立双方都邀请或在任何[18]条件下都接受仲裁或斡旋,否则几乎不会有效。至此,英国对中法矛盾的斡旋暂告一段落。二 1884年至1885年英国对中法矛盾的斡旋

1884年随着中法战争不断升级,美德调停相继失败,英国开始思考重新对中法矛盾进行斡旋。7月1日英国下议院讨论了英国出面[19]调处中法矛盾的问题。10月4日葛兰维尔与瓦定顿就中国问题进行了会谈,委婉地表示英国愿意就中法矛盾进行斡旋。葛兰维尔表示,英国政府的斡旋一直在等待为中法双方利用,只要双方准备接受它。然而,事情的发展总是阻止双方同时表达这样的愿望,虽然在特定的时刻双方都曾准备接受斡旋。英国政府极不愿强行向法国提出斡旋,但是如果太过沉默,丧失带来有用结果的机会,英国政府将会自责。英国政府当然非常希望中法双方停止敌对状态,而且也意识到,中国[20]的任何胜利对于欧洲整体来说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瓦定顿随即将英国政府愿意就中法矛盾进行斡旋的信息告知茹费理,10月11日瓦定顿告诉葛兰维尔,茹费理指示他对葛兰维尔提出对中法矛盾进行斡旋表示感谢,但是美国政府已经提出相似的计划,美法两国政府仍在讨论该计划,所以目前茹费理对于英国所提斡旋一事无法进行。瓦定顿表示,他一旦收到任何关于英国斡旋一事的进一步指示,将会立[21]即与葛兰维尔联系。

因为美国调停久没结果,法国政府转思接受英国政府的斡旋。10月21日瓦定顿交给葛兰维尔一份备忘录,包含了法国政府准备与中国重开谈判的条件:(1)中国自东京撤军;(2)法国舰队停止行动;(3)批准并执行《天津条约》;(4)临时保持对基隆和淡水的占领,直到中国完成执行《天津条约》;(5)不再提赔款问题,但是相应的,法国将保持占有淡水和基隆海关和矿井一段时间,具体再商谈,同时一个或多个友好国家的斡旋都是允许的,或者占领的时间,或者通过金钱上的安排早日结束占领。这些条件已经于10月12日由法国[22]驻天津领事林椿交给李鸿章。

10月21日葛兰维尔致电巴夏礼,询问如果英国提出在法国领事于10月12日交给李鸿章的条件的基础上作为调停人,中国政府是否会同意。并让巴夏礼咨询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Robert Hart)对该[23]问题的意见。巴夏礼接到葛兰维尔的来电时,并不知道法国所提条件的内容,当他根据葛兰维尔的意见咨询赫德时,赫德对这些条件也不知情。赫德从李鸿章10月22日派往北京的海关税务司德璀琳(Gustav von Detring)处得知了这些条件,并与他一起向总理衙门建议接受。10月28日军机处第一次讨论了法国的条件,每位军机大臣都被要求单独向皇帝报告。由于法国长期占有煤矿和海关税收,因此这些条件遭到了强烈反对。总理衙门指示赫德通知法国公使,法国所提条件不能被考虑,如果法国希望和平,它可以邀请第三国家来进行斡旋。赫德随即电告法国公使,中国认为法国10月12日的条件并不是一项满意的谈判基础,中国将很快告知一项对案。巴夏礼相继于11月6日、8日将上述情形电告葛兰维尔,认为英国政府没有必要在[24]法国所提条件的基础上进行斡旋。

虽然英国政府还未向中国正式提出调停,但是英法报纸登载的消息称,中法失和之事,英国欲为调停,法国甚愿而中国不愿。看到这些消息后,曾纪泽派马格里于11月7日向英国外交部询问报纸所言是否属实。此时巴夏礼的来电已经使葛兰维尔暂时打消了向中国提出斡旋的计划,所以11月10日葛兰维尔照会曾纪泽,称英国政府一直准备为法国和中国进行斡旋,以促成友好解决两国间所产生的矛盾。双方政府在不同时间,但是从来不是同时,都表示过准备接受斡旋。而最近一次,当几近斡旋时,中国政府并没有对女王陛下政府的斡旋进行任何鼓励,使其进行下去。最近,瓦定顿在与他的谈话中,确实又提到了斡旋。但是,目前没有来自中国将要接受斡旋的暗示,以及他们对准备接受这次斡旋的基础所做的说明,英国政府无意向中国提出[25]斡旋。曾纪泽立即将葛兰维尔的来函电告总理衙门,总理衙门电复称中国接受英国的调停。11月15日曾纪泽将以上情形照会英国外交部,并请葛兰维尔约期会谈,并称届时再将中国所拟对案及所奉谕[26]旨一并告诉他。但是在曾纪泽将清政府所拟对案告诉葛兰维尔之前,葛兰维尔于11月16日收到了巴夏礼的来电,巴夏礼称总理衙门今天要求他将8条对案交给葛兰维尔,由葛兰维尔转交法国政府。巴夏礼认为,他相信这些条件不会为法国接受,在这基础上进行调停几[27]乎是不可能的。这8条对案是:(1)津约已废,商务界务尚需酌改;(2)将来勘定南界,由谅山至保胜一带画一直线,为中国保护通商界限;(3)中国线界之外设关通商事宜,将来派员详细定议;(4)法国只可在越南通商,不应有保护该国之名,嗣后越南贡献中国及该国一切政令,法国不得阻止干预;(5)法国应派公正大臣与曾纪泽或文移详议,或同来中国商办;(6)中法文字不同,翻译恐涉歧误,此次立约,应以中国文字为主;(7)中国入越之兵,暂扎不进,法军退出基隆,泊船待议,和议完成两国定期撤兵,法国应自行停止对台湾的封口;(8)两国构兵,中国既费巨款,理应计较索偿,今弃怨修好,中国亦可免索此项巨款,若法国有不允之条,应先[28]赔中国以上各费再明定和战之局。翌日,葛兰维尔电复巴夏礼,请他向总理衙门表示,英国政府一直准备一旦中法双方准备接受斡旋,它将进行斡旋,很高兴中国现在愿意接受斡旋,相信法国也是如此。对于斡旋的方式,英国政府准备将任何一方的条件不加评论地转交给另一方。但是英国政府认为,转交不会被对方考虑的条件,对于[29]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而总理衙门让其转交的条件正是如此。虽然葛兰维尔认为,清政府所提条件不会为法国政府接受而没有转交给法方,但是他对于中国政府愿意接受英国的调停感到非常高兴。他立刻将中国愿意接受英国斡旋以及他给巴夏礼的电报内容秘密告诉了瓦定顿。瓦定顿认为,从葛兰维尔对于中国所拟条件的回复来看,这[30]些条件肯定是不可接受的。

11月18日,曾纪泽与葛兰维尔就英国斡旋事进行会谈,因为巴夏礼已经将中方对案告知葛兰维尔,所以双方见面后葛兰维尔就告诉曾纪泽,英国不能将中国所拟对案转告法国。葛兰维尔表示:“本国所谓调处之道,必先有切实办法,方能代为和解。至起首之时,两国有何意见,英国皆可传达,即所请之事在本国视为不近情理,而逆料彼国尚可允许者,本国仍可代达。倘本国视为彼国万不允许者,自不能代为传递。今中国所告巴使各条,在本国视之,法国万不允许,是以不能转致法国。”曾纪泽称,如果葛兰维尔对于中国所拟对案有不同意见,可以让巴夏礼转告总理衙门,但是葛兰维尔认为目前中法谈判刚刚开始,斡旋者不能轻易表态,如果请中国先行退让,是损中以益法。如果英国提出的意见法国不同意,则会非常尴尬。所以英国现[31]在还不能随便提出自己的意见。

巴夏礼按照葛兰维尔的来电向总理衙门阐述了葛兰维尔对于中方所提8条的意见后,总理衙门仍然要求葛兰维尔将其转交法方,因为他们只是对上次法国政府私下里交给中国使臣的条件的回复,他们希望这8条将诱使法方提出新的条件,但是如果葛兰维尔认为转交会产生不好的影响,他们将会重新考虑除第二条外的任何葛兰维尔认为不[32]合适的条件。

为了推动英国的斡旋,11月23日曾纪泽让马格里将其重新拟定的8条交给英国外交部官员庞斯福德,这8条的大意是:(1)安南国王有权自由处理与法国和其他国家的关系;(2)中国承认安南与法国以及其他国家间的条约;(3)法国和中国同意越南对华十年一贡;(4)重新划定中越边境;(5)指定划界委员会;(6)在安南、中国大陆和台湾立即宣布停战;(7)6天内在北京互换批准书,立即解除对台封锁;(8)1884年1月1日签订的《中法友好和平条约》将[33]被重新确认。庞斯福德将曾纪泽所拟新方案交给葛兰维尔后,葛兰维尔立即约见瓦定顿,将新方案的大意告诉他,并称曾纪泽已经宣称准备将新方案送交中国政府,并且如果从葛兰维尔那儿得到任何鼓励,他将强烈建议其政府接受该新方案。但是瓦定顿表示,除非葛兰维尔强烈要求他将这些条件转交给法国政府,否则他不会这样做,他反对所有内容,尤其是这个方案完全是一个全新的方案,所提边界与已知边界十分不同,从台湾撤兵的条件是不可接受的。虽然葛兰维尔非常希望瓦定顿能够将此新方案转交法国政府,他认为像法国这样的大国,在与中国交往时不能因形式问题而错过了取得让法国政府和人民非常满意的解决机会,但是他认为强迫瓦定顿将该方案交给法国政[34]府是无益的。

曾纪泽将自己所拟方案电告清政府后,得到了清政府的批准。11月28日曾纪泽派马格里前往英国外交部,将此告诉葛兰维尔,希望他能够在其认为合适的时间以合适的方式将自己所拟方案交给法国[35]政府。此时不仅中方积极活动,希望英国能够进行斡旋,法方也在积极活动。12月1日瓦定顿告诉葛兰维尔,对于中法矛盾的满意解决,法国政府认为有两个关键条件:一个是执行《天津条约》,另一个是在执行该条约前占有基隆;有几点可以进行谈判或调停,如《天津条约》执行后法占领基隆的时间长短,可以通过赔款来商定。[36]12月1日葛兰维尔与马格里进行了会晤,要求他告诉曾纪泽,葛兰维尔非常希望看到中法间和平解决矛盾,所以准备做任何他认为能够促成该结果的事情,但是他认为曾纪泽所拟方案不会被接受,正式提[37]交该方案不会促成此目标。葛兰维尔正式拒绝将曾纪泽所拟方案转交法国政府。

为了促进英国的斡旋,12月3日曾纪泽拜访了葛兰维尔。葛兰维尔回顾了中方与法方请其进行斡旋的交往过程,以及中法双方可能恢复友好关系的各自条件。曾纪泽表示,他认为在《天津条约》中有不能为中国政府接受的条件,其中主要一条是法国应该保护中国边境。他表示,中国人没有要求这样的保护,这是不能接受的,其他则是一些形式问题。曾纪泽还表示,任何赔款都是不必要和被反对的。葛兰维尔告诉曾纪泽,瓦定顿所说法国政府在该问题上的决定是非常明确的,所以他要求曾纪泽在正式拒绝法国要求之前再考虑考虑。曾纪泽表示,对于条件的形式问题,可以安排得更容易为法国政府接受,但是对于占领基隆这一条,他无法同意将其转交,因为他有来自中国政府的明确指示。葛兰维尔回答称,在这件事上,每一步都很重要,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所以他还是希望曾纪泽能够同意他的建议,再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在葛兰维尔的再三要求下,曾纪泽答应在给葛兰维尔正式答复前再考虑24小时,但是他表示,他不能给葛兰维尔任何暗示去认为他的答复会和他已经表达的不一样,因为开战的原因就是法国政府提出了赔款问题,而占领基隆是一种更遭中国政府反对[38]的赔款形式。

12月4日,瓦定顿拜访葛兰维尔,葛兰维尔将其与曾纪泽会晤的情况告诉了他。瓦定顿表示,这就意味着战争。葛兰维尔提醒瓦定顿,他说过法国政府期望得到答复的期限是10天,而现在为时尚早,曾纪泽还未给予最后的答复,所以他要求继续就斡旋一事保持联系。[39]翌日,葛兰维尔将其与瓦定顿的谈话内容函告曾纪泽,并要求曾纪泽前来会谈。曾纪泽因为身体不适,派马格里代表他拜访葛兰维尔,称自从上次12月3日与葛兰维尔会晤后,又重新考虑了对法国所提两个条件的答复。在重新检讨了中国政府给他的指示后,曾纪泽认为不可能改变他已经做出的答复,即:(1)中国政府不能同意批准所谓的《天津条约》,但是愿意让与法国此条约中包含的实际利益;(2)中国政府不能同意由法国占领基隆,作为执行未被批准的《天津条约》的保证。中国政府认为,目前中法间的困难是由法国提出赔款引[40]起的,而法国军队占领基隆只能是另一种更遭反对的赔款形式。[41]翌日,葛兰维尔将曾纪泽的答复转交给了瓦定顿。

12月10日曾纪泽去了英国外交部,葛兰维尔总结了中法间存在分歧的最主要的两个问题:(1)《天津条约》。法方坚持执行,而中方则希望以另一个条约代替它,中方称该条约可以包含《天津条约》的主要内容。法方则否认中方所拟条约中包含了《天津条约》的内容。(2)占领基隆问题。中方坚持法国军队从基隆撤兵,法方则坚决拒绝在执行《天津条约》之前从基隆撤兵。曾纪泽询问葛兰维尔,法国政府是否真的不同意签订一个新条约,即使该条约包含了《天津条约》中所有的利益。葛兰维尔答称,据他理解,法国政府从一开始就坚持执行《天津条约》,并且他们否认中国的方案给予了他们在该条约中得到的利益。无论如何,占领基隆问题好像是一个无法克服的困难。但是葛兰维尔表示,如果有机会在其他问题上达成协议,虽然他认为此次谈判目前已结束,他将询问瓦定顿,如果法国政府认为中国政府所拟条件包含了《天津条约》所获利益,法国政府是否将反对以这些条件代替《天津条约》。曾纪泽称,他只能等待,看中国政府是否将做出更多让步,他认为这样的机会很渺茫,即使有,也是非常微不足道的。对此,葛兰维尔告诉曾纪泽,这样的保证无法使其重开谈判,但是他准备把任何实质性的让步信息转交给法国政府,虽然他不能肯定他们现在是否同意重开谈判。曾纪泽询问葛兰维尔,是否瓦定顿认为谈判已经终止。葛兰维尔给予了肯定的回答,并表示非常遗憾,[42]和平解决近期无望,目前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

翌日,葛兰维尔将其与曾纪泽的谈话告诉了瓦定顿,瓦定顿称法国政府认为中法间的谈判终止,并将茹费理关于此事的来电告诉葛兰维尔。茹费理表示,葛兰维尔与曾纪泽的谈判没有成功,英国政府没有必要再为中法间达成友好协议而进一步斡旋,很遗憾中国政府没有很好地理解法国要求的温和性。茹费理对于英国政府为中法间达成友好谅解所做努力和为了完成此项任务所采取的策略表示感激。对此,葛兰维尔表示,希望中法创造条件允许他们在将来能够继续以这种友[43]谊和调解的精神行动。

虽然此次英国斡旋并没有成功,但是在赫德的努力下,清政府还是希望能够通过英国继续与法国谈判。12月19日葛兰维尔致函莱昂斯,称他从中国非官方的权威渠道(指赫德)得到的信息表明,中国政府试图提出新的条件来解决与法国间的矛盾。他要求莱昂斯去会见正在巴黎的瓦定顿,询问他茹费理是否愿意听到关于此事的消息,如果愿意,他将鼓励中国政府将他们的条件直接或通过他送给法国政

[44]府。12月24日总理衙门将赫德所拟办法电告知曾纪泽,即日曾纪泽派马格里将其送交给葛兰维尔,即中国于下列条件下,可批准“津约”:(1)约文分三本,一华文,一法文,一为他种文字,有争论时以他种文字本为据。(2)根据“津约”规定,法越间订约不载有伤中国体面之规定,如越南愿意入贡中国,法不得阻止之。(3)划界自谅[45]山南起,东至海,西至缅甸境。12月26日葛兰维尔将已收到中国政府所拟新条件的事情函告瓦定顿,希望在收到瓦定顿的回信后再答[46]复中国政府。12月29日瓦定顿回复葛兰维尔称,已经收到茹费理的答复,虽然目前情况下不可能重开谈判,但是他被授权与葛兰维尔就中国问题保持非正式联系,并称如若葛兰维尔将中国的新条件非官[47]方的送给他,他将立即将其转送巴黎。葛兰维尔随即将包含中国[48]政府所提新条件的备忘录寄给瓦定顿,由其转交法国政府。

12月30日茹费理将其关于中国所拟新条件的意见通知莱昂斯,认为这些条件和之前中国交给法国政府的条件实质上没有多大区别,其中有两点完全无法答允,即中国宣称在东京的边界线,以及某种意义上由法国正式承认中国对安南拥有主权。莱昂斯立即将此告知葛兰[49]维尔,葛兰维尔于1月1日将此电告巴夏礼,并嘱其告知赫德。1月2日巴夏礼将茹费理的答复告诉总理衙门,总理衙门大臣对于此次新提条件的失败表示遗憾,认为此事除非法国反过来做些让步,否则无法取得进展。次日巴夏礼将总理衙门对茹费理答复的反应电告葛兰维

[50]尔。1月10日葛兰维尔又将茹费理的答复与总理衙门对茹费理答复[51]的反应照会曾纪泽。至此英国政府对中法矛盾的斡旋无果而终。此后对于中法矛盾的调停就由英国政府的手中转到了两位英国臣民赫德与金登干的手中。小结

对于中法矛盾的不断升级,各国持有不同态度,有积极调停者,有幸灾乐祸者,而英国则在1883年至1885年对中法矛盾进行了有限的调停,即其自己所谓的斡旋。这种斡旋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个传话人的角色,对于双方所提条件尽量不发表任何意见地转达给对方,但是也会在与双方外交人员接触时适当地晓以战争的危害与严重性,以此来提醒双方应尽量用和平的方法来解决矛盾,但并不会逼迫双方接受自己的什么意见。值得注意的是,英国对中法矛盾的斡旋,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本国在中国的商业利益,另一方面是害怕中国获胜,那将使整个欧洲的在华利益受到损害。虽然英国对中法矛盾的斡旋并没有产生直接的结果,但是随着英国斡旋的进行,中法双方所提条件不断接近,英国的斡旋为赫德最终的成功调停铺平了道路。

[1] “斡旋”一词是英国政府所特意强调的,相当于有限的调停。

[2] 张志勇,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3] “Pro-memorid of Conversation between Earl Granville and Mr.Macartney Which Took Place at Walmer Castle on the 11th September,1883,”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British National Archives,Inclosure 1 in No.110,FO 881/4909.

[4] “Earl Granville to Mr.Grovenor,July 2,1883,”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33,FO 881/4909.

[5] “Minute by Mr.Currie,September 4,1883,”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72,FO 881/4909.

[6] “Earl Granville to Sir H.Parkes,11,1883,”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83,FO 881/4909.

[7] “Earl Granville to Sir H.Parkes,September 13,1883,”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93,FO 881/4909.

[8] “Earl Granville to Sir H.Parkes,September 13,1883,”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94,FO 881/4909.

[9] “Earl Granville to Mr.Grosvenor,September 13,1883,”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92,FO 881/4909.

[10] “Earl Granville to Mr.Plunkett,September 14,1883,”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97,FO 881/4909.

[11] “Mr.Plunkett to Earl Granville,September 18,1883,”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102,FO 881/4909.

[12] “Earl Granville to Mr.Plunkett,September 19,1883,”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104,FO 881/4909.

[13] “The Marquis Tseng to Earl Granville,September 22,1883,”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110,FO 881/4909.

[14] “Mr.Plunkett to Earl Granville,September 28,1883,”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122,FO 881/4909.

[15] “Sir H.Parkes to Earl Granville,September 28,1883,”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123,FO 881/4909.

[16] “Earl Granville to Viscount Lyons,December 10,1883,”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227,FO 881/4909.

[17] “Earl Granville to Viscount Lyons,December 10,1883,”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227,FO 881/4909.

[18] “Viscount Lyons to Earl Granville,December 11,1883,”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247,FO 881/4909.

[19] 《英使馆翻译禧在明为调处中法争端致总署节略》,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第二册,中华书局,1995,第161页。

[20] “Earl Granville to Sir J.Walsham,October 4,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440,FO 881/5045.

[21] “Earl Granville to Viscount Lyons,October 17,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511,FO 881/5045.

[22] “Memorandum Communicated to Earl Granville by M.Waddington,October 21,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532,FO 881/5045.

[23] “Earl Granville to Sir H.Parkes,October 21,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536,FO 881/5045.

[24] “Sir H.Parkes to Earl Granville,November 6,1884,” “Sir H.Parkes to Earl Granville,November 8,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635,No.645,FO 881/5045.

[25] “Earl Granville to the Marquis Tseng,November 10,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652,FO 881/504;《曾纪泽向总署抄呈英国照会及法报主笔与马格里往来函件》,《出使英俄大臣曾纪泽向总署抄呈与英外长问答节略》,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第二册,第499~500页。

[26] 《出使英俄大臣曾纪泽向总署抄呈与英外长问答节略》,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第二册,第497~498页。

[27] “Sir H.Parkes to Earl Granville,November 16,1884”,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679,FO 881/5045.

[28] 王彦威纂辑,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第1册卷48,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第25~26页,总第878~879页。

[29] “Earl Granville to Sir H.Parkes,November 17,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681,FO 881/5045.

[30] “Earl Granville to Viscount Lyons,November 17,1884,” “Earl Granville to Viscount Lyons,November 17,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684,No.685,FO 881/5045.

[31] 《出使英俄大臣曾纪泽向总署抄呈与英外长问答节略》,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第二册,第498~499页。

[32] “Sir H.Parkes to Earl Granville,November 21,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722,FO 881/5045.

[33] “Chinese Proposals for making Terms with France,November 23,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723,FO 881/5045.

[34] “Earl Granville to Viscount Lyons,November 24,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726,FO 881/5045.

[35] “Earl Granville to Sir H.Parkes,November 28,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757,FO 881/5045.

[36] “Earl Granville to Viscount Lyons,December 1,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763,FO 881/5045.

[37] “Earl Granville to Sir H.Parkes,December 1,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765,FO 881/5045.

[38] “Earl Granville to Sir H.Parkes,December 3,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792,FO 881/5045.

[39] “Earl Granville to Viscount Lyons,December 4,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793,FO 881/5045.

[40] “Earl Granville to Sir H.Parkes,December 5,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797,FO 881/5045.

[41] “Earl Granville to Mr.Waddington,December 6,1884,”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Proceedings of the French in Annam and Tonquin,No.803,FO 881/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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