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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4 2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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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东贵

出版社: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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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解析:整体观与历史结构

历史解析:整体观与历史结构试读:

自序

本书共含论文五篇,附录(翻译)一篇。主要讨论近半个世纪来,历史研究上的一种发展趋势:“整体观”与“历史结构”及其运作的问题。这是近半个世纪来甚受社会科学关注、且是传统史学从来没有好好思考过的问题。

论文及附录皆已在台湾学术性刊物上发表过,今略作订补,合为一集;俾阐明本论集所论的一个完整体系。“附录”是译自《史学与社会人类学》一书的第一章《简论》,这是当时(三十几年前)我所知道的论述关于这两门学问的发展前景,而值得向关心史学发展的人介绍的一篇很好的文章;现在仍有参考价值。

历史现象的基本特性是“变”(即同一人、事、物之类,先后不一样),这也是史学研究的主要课题。这里所说的“变”,是指常态的、渐渐进行的“变”,其表征是“消长”与“延续”。这是本书讨论的重点:“变”何以产生?如何进行?进而探讨有何“变的轨迹”,借以作为预测“未来”的参考。“结构”的特性是“整体”。所谓“整体观”,对史学研究而言,不是指历史之浑然一体的全部,而是指其中的系统,整体即指系统的整体。历史上的这种系统有两个幅度:一是纵的幅度(参看本书《整体观与历史研究——以中国古代封建制的变迁为例》一文);一是横的幅度(参看本书《再论整体观与历史研究——从历史表象到深层结构》一文)。其实,这两个幅度乃历史依结构的方式向前演变所呈现的立体整体性的纵、横两个切面,两者在运作上是一体的。本书《结构探讨法在历史研究上的时间幅度问题》一文,即在探讨以社会人类学(含社会学)上的结构功能探讨法(并时探讨法,Synchronic Approach)运用到历史研究(历时探讨法,Diachronic Approach)上时,关键的问题是“历时与并时如何融合?”该文即在讨论这些问题;文中提出由社会结构运作的迟延效应所导致的“历时回馈”的理论与方法论,并拟出“历史结构运作共相”的模型图及其运作方式来的一套论述。“历时回馈”是本文创用的一个“述语”,这是传统的结构功能探讨法所没有的观念,所以传统的结构功能探讨法无法说明跟整体相关的“变”。凡系统性的成套事项(变项)其循环变化,大致都是在“时、空一体”的情况下所呈现的、结构性运作的“历时回馈”现象。最常见的例子如:海水因日晒变蒸汽,蒸汽变云飘至世界各地,云在高空遇冷变雨落至各地,经山川河流“回馈”大海,周而复始。每次回馈都必含“时间”。自然现象跟社会现象中的消长,情形虽不尽相同(社会现象中的功能有时、空的相对性,容易变,甚至可能消失。但海水因日晒变蒸汽的作用——也是一种功能,很稳定,不会消失,除非太阳寿终),但在时空一体的情况下,其结构性“历时回馈”的机制,则是一样的。另外,该文引用到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的一种看法,认为:社会发展及历史演变有其“整体性”的局限,无法跳越。当时虽然还没有产生结构功能论(按,马克思逝于1883年,功能论主要创建人马林诺司基生于1884年),但马克思已从社会“整体”的观点看出了问题。而现在,本文对历史结构的论述则可为马克思的正确看法增加一项有力的证明。

本书《略论历史上的“偶然”与“必然”》一文,乍看好像跟整体观没有关系,其实有。该文从自然现象及社会现象的许多事例中,看出:经常发生的偶然会转变成为“必然”。这种情形如果只从个别的事件上去看,每件事都是“偶然”的;只有从那类事件的整体上去看才能看出它的必然性来。所以我称这种现象为“必然会有偶然的成功者”。

历史之有结构的征性,早就被一些研究社会发展的人“意识到”。不过,那只是“意识到”而已。要到20世纪中叶以后才陆续有些社会人类学家觉得,他们惯用的“并时探讨法”不足以认识社会发展的整体,而必须融入“历时探讨法”才能认识它的全貌。这才引发出历史结构的问题,并进行讨论。其实,历史之以结构的方式演变,道理很简单:历史是由活生生的社会向前演变留下来的痕迹,所以它本来就是由一个“动态均衡(这是新结构功能论人类学者纳入“历史变动不居”考量后提出的新观念,以取代旧结构功能论人类学者的“稳定均衡”观)、相对稳定(辩证法称之为“矛盾的统一”)的社会结构依时间顺序向前发展而形成的”;研究历史结构只是还原它的本来面貌而已。一个社会即是一个大系统,它的演变是由许多小系统整合运作而形成的。譬如,人体是一个活生生的大系统,它是由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等等小系统组成;那些小系统又包含一些更小的系统(结构),直到“细胞”。这些系统(结构)的整合运作才维持其健康的活性。生理学的研究主要即在了解人体这个大系统整合运作的复杂关系;这是“生命”自身的“生态”。从比拟角度看,我们也可以把研究“历史结构”看作是研究“历史生态”的一门学问。生态学研究生命的“活性”,“历史生态学”研究“历史的活性”。再把眼界放大,从“人类进化”(一种历史演变)的观点看,目前由各器官系统形成的“人体结构”(由它整体整合运作,以维持人的活性),只是它“演变过程”中某阶段的一种现象,它还会变,只是变得很慢。由“社会结构”形成的“历史结构”之有“演变过程”,也可作如是观。所不同的是,前者的稳定性大,后者的稳定性小。然而,半个多世纪以来,却一直没有人在关于历史结构的理论与方法论方面提出有系统的论述来。据我的理解,这主要是由于在传统的史学研究上没有有系统的功能互动、回馈(结构运作的基础)等观念;而人类学家却又无法找到融合时间的历史实例(历时多变项的消长系统实例)来建构其理论与方法论。这也就是说,在不同学科之间,理论易懂,实例难找。本论集即是综合社会人类学家陆续提出的意见,加上我个人的见解,以历史实例去建构的尝试之作。

本书所收论文都是在不同时间撰成的;因所论问题互有关联,内容难免重复。订补时增加的注文,则以“补注”两字标明。

本书承中华书局费心出版;而且校样稿跟拙著原稿一字不差,对如此细心的编排,在此一并表达我衷心的感谢与敬意。另请参看拙著《从宗法封建制到皇帝郡县制的演变——以血缘解纽为脉络》中的《自序》(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

本书所论是否妥当,望博雅教正;则抛砖引玉之乐,可共享焉!是为序。2011年11月,于台北

我对“历史”与“史学”的看法

从问题说起

大约七八年前,美国几所大学,先后分别有人主张取消历史系,理由是研究历史不需要有什么专门训练,经济系可以培养研究经济史的人,社会系、政治系等等也是一样。另外,在法国史学也有类似的遭遇。法国年鉴学派史学大将布劳岱尔(Fernand Braudel,已于数年前去世)就曾公开地说:法国人文科学中的各学门一直都漠视历史。他以相交四十多年的老友,当代法国结构人类学创建人李维史陀(Claude Levi-Strauss,按:在1968年出版的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第十八本都附有他们两位的小传)为例说:李维史陀不但不知道什么是历史,他也不想知道,他完全把历史排斥在门外(布劳岱尔的谈话纪录见《思与言》二十五卷三期,赖建诚译文)。国外如此,国内的情形也差不多。这种普遍的情形反映了什么?反映了在近代学术发展潮流下,历史学(简称史学)的学术专业特色给人印象模糊。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值得学术界检讨、史学界反省的问题。

大约二十几年前,我在美国康桥遇到一位小时候的同学,他研究经济学,现任美国某大学商学院院长。在一次私人餐会中他问我:研究近代史我还知道跟我们有关系,你们研究的古代史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我完全不懂。我明白,他的话是出自诚意的求知。当时我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我只举了一个例子说:古生物学家还研究恐龙为什么会突然从地球上消失,这是几千万年前的事,比我们研究的历史早得多。他听了我的话,似若有所悟,但仍带几分疑惑。其实,这样的问题不只他一个人有,在很多人心里都有。澄清这样的问题,研究历史的人都有责任。

本文主旨即在对上述问题提出我个人的一些看法。

“历史解析”素描

要讨论“历史学”的问题,须先说明“历史”是什么,因史学是研究历史的一门学问。但要问什么是历史?这跟其他学门的情形一样,是一个重要却不容易回答好的定义问题。虽然过去已有很多说法,但引经据典徒费篇幅,要紧的是提出我们自己的合乎现代学术观点的说法来。如果我们把历史局限在“人”的范围内来说,则困难会减少很多。在这样的范围内,我们可以说“历史是人类过去活动的全部过程”。然而,在一般大学历史系里所研究的历史,范围还没有这么广,而是只限于有文字以后的历史;文字出现以前的所谓“史前史”,通常是考古学或人类学研究的对象。在上面所说的定义中,“过去”与“过程”两词表明了历史属性的两个要点;前者表明了它的时段,后者表明了它的动态。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把历史的形成用这样一个图来表示:

所谓“过程”,是指变迁的过程,即司马迁所说的“古今之变”(由古到今的变)。“变”一定有它的道理。而史学就是依据历史现象研究其变之所以然的道理的一门学问。

从这个图上,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理解到,历史是一个已经过去了的变迁过程,它不会再变了。研究历史就是研究这个不会再变的变迁过程。从动态的观点看,这个变迁过程的“变”是在“现在”这一横切面上发生的。所以历史乃是“现在”这一横切面向前移动时留下来的痕迹。因此,研究历史要认识的是这一横切面的移动。要认识这一横切面的移动,就不能不认识这一横切面本身。这一横切面固然是时间的指标,但它的实际内涵却是同时存在的活生生地分、合、生、灭的全部事物。史学家着眼的主要是这一横切面上的事物跟另外一横切面上的同一事物之间的纵的关系(如消长,绵延),所以历史研究要研究其变迁的道理,必有时间深度。社会科学家着眼的主要是同一横切面上诸事物之间的互动关系。史学家与社会科学家的着眼虽然不同,但所关心的却都是横切面上的事物的动态。所以近年来这两种学科的人既互相批评,也互相靠近。这是学术发展的好现象。“现在”这一横切面的实在性(代表实际事物)虽如上述,但它又有虚幻的一面。就理论上说,“现在”是“过去”和“未来”的交接面。面与面的交接中间是没有深度的,这可以由引伸几何学上的概念来理解。然而,一切的变以及一切生命现象的活性,却都是存活在这个没有时间深度的“面”上。所以它既实在,又虚幻。这种情形正可以用老子《道德经》上的一句话来说,它是“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也正因为“现在”没有时间深度,近似所谓的“转瞬即逝”,所以有人从理论上看,认为一切的研究都是研究历史。不过,由于着眼的不同,史学跟其他社会科学还是有所分别。然而,这却显示了历史内涵的广大。

在史学家实际的历史研究上,“现在”一词之所指,比上面所述的绝对“现在”较有游移性和弹性。那就是,它并非我现在正在活着的“现在”,而是随研究者的研究课题而定的“现在”。因此,它是史学家所定研究课题入手处的“历史横切面”。例如,你如果研究商鞅变法,那么公元前4世纪中叶商鞅受秦孝公重用而施行变法的时候是“现在”;如果你研究王安石变法,则这个“现在”是在公元11世纪后半期宋神宗重用王安石的时候。所以,这样的“现在”可以上下游移,而且往往是一个时段,至于它的长短则须视问题的实际情形而定。在这上面,研究历史的人很容易掉入“时间的陷阱”,把不同时间层面上已有变化的事未能察觉地压在同一平面上或同一时段,视同未变。要避免掉入这样的陷阱,最好的办法是时时提高警觉,在对历史形成的理念中,时时保持那没有时间深度而瞬息万变的“现在”观。

从本体的观点看,历史有三个“相”(phase)。一是历史之浑然一体的全部,这是历史的本体,也即前面所述历史定义及历史示意图之所指;不过它只存在于人们的理念中,事实上我们根本无法获知这个全部。二是由文献、文物及遗迹等所保存下来的部分,这是上述第一相(历史本体)中残缺不全,或被扭曲,而错综杂陈的显现部分。三是研究历史的人依据上述属于第二相中的某些资料研究所得,而被认为是第一相中的某个部分;史学家笔下的历史是其典型。

另外,从分析的观点看,历史又可分为“事”与“理”两个层次。前者是现象的层次,后者是抽象的层次。“事”之单位化的具体表现就是“事件”,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上图“现在”那一横切面上的一个点;它可以由人的感官直接认知。“理”则是“事件”与“事件”之间的动态关系,这种关系通常都跟人的理性有关,所以它具有可理解性,而由人的感官进入思辩而认知。然而究其实,“事”与“理”乃历史之一体的两面,因为凡事皆有其所以然之理。史学工作的终极目标即是要由认识第一层次进到认识第二层次,以提供人们作为预测事情发展的参考,而使历史成为能为人生服务的知识。

作为知识的一个门类,历史学跟其他社会科学各学门一样,是有其社会功能或存在价值的。我约略举几项比较显著的说:一是档案价值,例如国界争执(如中日之间的钓鱼岛问题)或产权争讼时,往往以历史档案来作为争胜的根据。二是精神价值,例如国家民族面临重大困境或危机时,为提振国人的自尊与自信、提振国人奋发图强的力量,也往往诉诸光荣、长远的历史,我们有的歌词中“炎黄世胄,东亚称雄”词句即其例。三是预测作用,例如前些时全球股票突然大跌,立即有人依据20世纪20年代世界经济大恐慌的历史预测,认为这是另一次即将面临的经济大恐慌;又如国际上对第三次世界大战的预测,首先总是拿第一、第二两次世界大战的历史来作依据;又如日常小事,对某人行为的预测,如果对他的历史背景一无所知,那就根本无从预测。对发挥历史知识的这些价值,史学家要承担基本的责任;其中尤其是“预测作用”的发挥,是史学家的责任重心。

有人从“现在”这一横切面上的“事”的分合生灭瞬息万变的观点,认为历史发展的巧合因素太多,而历史资料又太有限,所谓“鉴往知来”只是理想,只是一场“高贵的梦”。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当然,这在史学家之间目前还有争论;不过持肯定看法的人仍占着绝对多数。我觉得这争论跟历史的真知能否获得,以及对所谓“鉴往知来”的“知”是否要看作一成不变抑或只是提供预测的参考有关。因为世事随时都可能有外来因素介入,要了解这种随时可能会变的活生生局面、要应付这样的可能活局,先前的事例只能作为参考。而且事实上,所有社会科学的知识都不敢说能作百分之百准确的预测(知来),都只能说是提供预测的参考。单单这一点就足以成为一门知识的存在价值——成为一个专业学门。史学也是如此。我之所以不同意那种否定的看法,理由也是在这里。我可以举历史上的例子来说明我的看法(下一节的另外一个例子,对这一点也可以有所补充,请参阅)。

当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前,秦国已实行国君集权的郡县制;而东方各国则仍实行封建制。当他统一中国后(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丞相王绾等人上奏建议说:新征服的东方各封建国家,地处辽远,不在其地封王,恐怕难以治理,请秦始皇把皇子们封去做王,政治才能安定。秦始皇把这意见批交朝廷讨论。廷尉李斯说:周朝的开国之君文王和武王封了那么多子弟,但到后来他们的亲戚关系疏远了却互相攻击像仇人一样,周天子也管不了,周朝就是这样亡的,请秦始皇一律采行郡县制,才能带来长治久安。秦始皇裁决说:先前天下人都为战争所苦,就是因为有王有侯的缘故;现在国家统一了,如果又封王立国,那是撒战争的种子,这样怎么能求得天下太平?照李斯的意见做(参看《史记·秦始皇本纪》)。于是中国遂统一于皇帝集权郡县制的体制之下。从历史发展的观点看,自春秋初年“县”制出现以来,到秦之实行皇帝集权郡县制,再由秦始皇把这一体制推行于全中国,乃是一脉相承的自然发展。所以李斯和秦始皇的见解正符合这一长远的历史发展,而秦始皇依此见解所作的决定正是这一历史发展的结果。但不幸,这个顺应历史发展而诞生的秦朝却在好些偶然因素的凑合下(如秦始皇的猝死及朝廷间权力斗争的趁机大发等),很快就解体了。建立汉朝的刘邦,以为秦的速亡跟不行封建有关,所以当他诛除了异姓诸侯王后,大封子弟为王立国。但十几年后,文帝即位,宗藩问题随即发生;景帝时的七国之乱,几乎把朝廷推翻;武帝时仍然有宗藩反叛事件。历朝大臣如贾谊、晁错、主父偃等人都曾提出解决宗藩反叛问题的办法,直到武帝时才使“诸侯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参看《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及《汉书·诸侯王表》)而使全国一体的政治体制回归到秦时奠定基础的皇帝集权郡县制之下。汉朝在这期间不断的宗藩反叛事,正合于先前李斯和秦始皇所作的预测——封建制会使政局动荡,郡县制才能带来长治久安。在这个历史实例中,刘邦跟李斯和秦始皇一样,也曾经利用历史知识来作预测。李斯等人的预测,依据的是周朝近千年的历史;刘邦的预测则是依据秦朝覆亡的历史。可是,李斯和秦始皇的预测相当准确,刘邦的预测却错了。对与错的分别出在什么地方?我觉得有重要的两点可说。第一,李斯和秦始皇所依据的周朝实行封建制的历史已有近千年之久,封建制解体及郡县制兴起的历史发展已经稳定,并已成为潮流,而秦朝的覆亡乃偶然因素所造成;历史的潮流不会因为某一个偶然的因素而改变,顶多只激起一阵小浪,舞台上换几个人而已。第二,李斯是荀子的学生,秦始皇做太子时受过良好的宫廷教育;刘邦出身平民,做过亭长,脑筋虽灵,但读书不多,他是豪杰型的人物,在地方上是地头蛇,因此,他对历史的认识无法跟李斯和秦始皇相比。李斯等人的预测是由对周朝长期发展的历史作了分析性的认识后提出的;而刘邦却是用形而上的思考方式对历史作“断章取义”的解释后得出来的。我认为这样的差别是他们运用历史知识之有无成效的根由。所以一个人要运用历史知识来作预测,其可靠程度取决于他对所采用的历史整体的认识程度。

史学的旧世界与新天地

中国的历史有两点特色:第一,中国自古至今一直保持着最大的社会体积。中国在战国时代就已有将近三千万人口,至西汉末(公元初年前后)增至六千万之多。这在古代世界是无与伦比的;直到现在的十一亿人口,仍是世界之冠。中国一直保持着这样大的社会体,几千年来自有其独特而丰富的生活经验。第二,中国保有长期连续而丰富的历史文献与文物。这两点特色显示中国有丰富的历史宝藏,有广大的史学天地。我们生而有幸,祖先留下了这样丰富的宝藏和广大的天地,等我们去发掘、去翱翔。

前面我们说到,史学的社会功能或存在价值,主要是提供历史知识作为预测的参考。所谓“历史知识”是指对历史实情的认知;而历史实情则包括“事”与“理”两个层次。对“事”的认知只是史学研究的基础工作;必须透过“事”进而知其“理”之后才能为预测提供参考。然而,无论对“事”或对“理”的认知都必须具有一套符合现代学术要求的方法;而尤其对“理”的认知,因它属于抽象层次,其方法必须特别严谨、周延而有系统。

史学是一门古老的学问。从殷代甲骨文的一般情形看,当时应已有史官;周代之有史官,则已有记载可证,他的主要工作是记事记言,供主政者参考。当然,在有史官以前人们早已在运用历史,那就是对小范围的生活经验的运用。不过,有了文字以后,才使供运用的生活经验逐渐解脱了时空的限制;有了史官则表示对历史的运用逐渐加重而须有专业性的分工。这些都是社会的自然发展。人们最早用什么方法来运用生活经验?显然是由“因果”观衍生的“因果”法,因为它最简明、最直接,也最有广泛性。“因果”的观念以及对“因果”的运用,在中国早期经典上随处可以看到。最显著的例子是《诗经》上的“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在上节所举李斯、秦始皇和汉高祖对历史运用的例子中,他们也是用“因果”法去认知其“理”而加以类比运用的。直到现在,不仅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仍处处表现“因果”观并用到“因果”法,而且在历史教学中也仍然是以“因果”法去解说历史。因果法基本上只求明白两件事之间的关系,两两相连,才形成所谓的“因果链”。由这样所认识的历史给人的印象:历史是链条状的。至于“链”与“链”之间有何关系,因果法并不关心。这样的方法足以让我们确实认识历史吗?这是值得检讨的问题。近年史学之受到诸般责难,主要即是由于史学家对这问题的自我检讨不够。

几十年来,我们的史学界一直流行这样一句话:“事实明,事理自明。”这句话本身虽未标明是靠“因果”推理而“自明”,但事实上就是用人人自小就养成的因果推理法去“自明”的。由于这种缘故,所以一般人往往以为凡是识字的人就懂得历史,就能研究历史。如果真是这样,“历史系”还有存在必要吗?那句话用在日常生活上也许不错,但用在认识历史上却未必然。因为有的历史问题是事关全局的,有的历史现象背后的“理”是有层次深度的;对于盘局性的问题或深层的道理,因果法往往无能为力。关于这一点,我可以举例子说明。前面我们已经提到汉初的宗藩问题,现在我仍以它为例子。

汉初的第一桩宗藩反叛事件发生在文帝三年。缘因诛诸吕的事结束后,朝廷开会议立新帝。当时有两种意见,一是由在诛诸吕事件中有大功的朱虚侯刘章和东牟侯刘兴居提出的,他们认为,惠帝(刘邦嫡子)无嗣,应由高祖庶长孙(当时的齐王)刘襄继承帝位。而刘襄即是刘章与刘兴居的亲兄。但另外一些大臣则认为,刘襄舅驷钧是“虎而冠者”,如果迎立刘襄,将来又会成为诸吕一样,危害刘家政权;他们主张迎立当时的代王刘恒(刘邦庶子),因为他待人好,母家人也都有君子风度。结果决定迎立代王恒为帝,他就是汉朝历史上有名的文帝。不过,在会中也有一个附带的决议,就是把赵国封给刘章、把梁国封给刘兴居,以酬庸他们诛诸吕的大功。然而,文帝即位后,知道了当初在朝廷会议中刘章和刘兴居主张迎立刘襄为帝的事,所以就没有执行那个附带的决议。等到文帝二年,大臣们建议立文帝的儿子为王时,才不得不封刘章和刘兴居为王,但却并不是按照朝廷当时的决议去执行,而是割齐国的两个郡,一个封给刘章为城阳王,一个封给刘兴居为济北王。这使刘章和刘兴居强烈不满,认为文帝这样既拖延又打折,是在压抑他们的功劳。文帝三年,匈奴入寇,派丞相灌婴击匈奴;文帝也亲自北上督军。济北王兴居乃趁机反叛。乱平,济北王自杀。文帝六年,淮南王刘长(文帝庶弟)也反叛。接着,吴王刘濞(文帝堂弟)也因太子事件(见后)跟朝廷失和,称病不朝,双方关系渐趋紧张。到景帝三年,遂酿成七国之乱。缘因吴太子(吴王濞嗣子)于文帝时入京师,跟皇太子(即后来的景帝)玩棋;吴太子师傅轻悍,好评论棋局,七嘴八舌,激怒了皇太子。皇太子拿起棋盘重击吴太子,结果吴太子被击毙了。朝廷把吴太子尸体运回吴国,吴王濞说:我们都姓刘,死在长安就葬在长安,何必把尸体运回吴国来!于是又把尸体运回长安。景帝即位后,晁错用事,他主张用重法来对付跋扈的诸侯。当时已有楚、赵、胶西等国受到朝廷削地的处罚。吴王濞不但不朝,而又招亡纳叛,朝廷遂又讨论如何罚削吴国。吴王濞乃联络另外六国,发动了汉代最严重的宗藩集体反叛事件。朝廷幸而获胜。到武帝时,又有淮南王及衡山王的反叛。总之,经过了文、景、武三帝,以及大臣贾谊、晁错、主父偃等人的殚智竭虑,才把宗藩问题彻底解决。

如果从个别的事件上去看,我们很容易看出每一次的宗藩反叛事件都有其所以然之独特、直接的原因或道理。如文帝压抑刘兴居的功劳;景帝为皇太子时打死了吴王濞的嗣子等等。于是,一百件事就会有一百个道理,这些道理各不相关。这样,当然“事实明,事理自明”。然而,这样能成为符合现代学术要求的一门学问吗?历史就只有这样一层表象吗?为什么宗藩反叛事件接二连三不断发生?表象之下有深一层的共同原因或道理吗?有,贾谊和司马迁都曾提出过。贾谊向文帝分析说:诸侯王势力太大,就会反叛;先前异姓诸侯势力太大,所以连连反叛;后来换成宗藩,也因势力太大而反叛,而且都是最强的最先反,较弱的较后反,所以会一个扑灭了,另一个又起来。贾谊是当时的人,文帝后来也听信了他的话,采取了一些措施。贾谊的分析当然有他的一面之理。另外,司马迁则认为是由于亲属关系较疏,缺乏亲和力,化解不了政治利害冲突的缘故(司马迁的说法源自李斯),跟贾谊的看法不同。这也有一面之理。但是我们知道,周朝推行封建制之初,其作用即在“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周朝以这一制度传世三十馀王,历八百馀年。而且封建的本意就是要凭亲属关系的向心力,让被封出去的人有强大的力量,使他一方面能镇抚地方,一方面能保卫中央。刘邦在诛除异姓诸侯王后改封宗室子弟,作用也在这里;《史记》及《汉书》也是这样说的。那么,为什么周初的封建制能发挥保卫中央巩固政权的作用,而汉代自高祖到文帝不过十几年,诸侯力量大就会反叛?连亲兄弟(同父异母弟淮南王刘长)、堂兄弟(济北王刘兴居)也都反叛?为什么经历文、景、武三帝,要把封建诸侯裁抑为“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这不是都违背了封建的本旨和刘邦的原意吗?这些问题不是贾谊或司马迁的道理所能回答的,可见在他们所看到的道理之外,必定还有更深一层的道理。到哪里去找这个道理?我认为从周代封建制兴衰的演变过程上可以找到,这道理可以让我们对上面的问题都给予合理的回答。

周朝推行封建制之初,是以姬姓宗亲为主要骨干,并以健全的宗法制度为其社会基础。在当时,宗族领袖也是宗教领袖、政治领袖及资源支配者。他是以这样的身份领导族人控制政权的;而族人捍卫宗族长的积极思想,使得周人当时的封建政权具有强固的一体性。透过宗族一体的意识,使中央(朝廷)与地方(诸侯国)既互相依存,也互相支援。这样当然能发挥镇抚四海,保卫中央的作用。天子必须让诸侯有足够的力量,才能镇抚地方,保卫天子。保卫天子也就是保卫全族(包括自己)的政治利益。在这样的历史层面上的人,根本不会去想表现血缘关系的宗法制度会发生什么变化,因为他们生下来就是生死与共的。后来封建制之所以会有宗藩反叛的问题,会有强者必反的问题,乃是封建制所依存的那种宗法制度随社会变迁而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后产生的。周人宗法制度的变化,导致血缘团体中的亲和力也发生变化。这种变化跟他们之自宗族制演变为家长制、“姓”解体为“氏”、宗族共有财产制演变为家庭私有财产制、世袭演变为尚贤、庙堂论政演变为朝廷论政等等变化是整体相应的。这些变化,从长远的社会发展的观点上看,乃是征服者姬姓之族自氏族社会(clan)解体后,他们父系继嗣的血缘团体进一步分解的一种一脉相承的发展;从政治发展的观点上看,则是政治已渐自血缘团体的束缚下解放了出来的一种发展。这时候血缘团体中的亲和力也渐缩小以家庭为主要范围。尽管分封的人要求受封者发挥藩屏的作用,但是受封者跟主封者之间的亲属关系一旦超出了“家庭”的范围时,即渐以自身利益为重,使封建制实际上失去了藩屏的立意。由春秋到战国,这种情形愈来愈明显。所以周人的封建制到春秋战国时代(尤其是战国时代),已呈现“上下异趣的双重性格”。汉初的封建制即承袭了这一传统,而汉人并不自觉。这也就是西汉的皇帝为什么总要想尽办法封自己的儿子为王的主要原因(以亲制疏)。汉武帝分封诸子为王时,策命中都有这样一句话“建尔国家,封于东土(或北土或南土),世世为汉藩辅”。拿这来跟自文帝以降连续不断的宗藩反叛事件相比而观,即可以清楚地看出汉代封建制中所承袭的那种“上下异趣的双重性格”来。在封建制解体的过程中,我们还同时看到了郡县制兴起的相应发展。这是自春秋战国到秦汉数百年来历史发展的大势。汉初既已失去了像周初那样的社会基础,封建制之无法发生预期的效果乃当然之事。这就是为什么刘邦以开国皇帝的至尊地位恢复的封建制在子孙手里不能不将之裁抑为虚有其名的根本原因。所以只有从汉以前封建制与皇帝集权郡县制消长交替过程的通盘历史背景上去看,才能看出汉初宗藩问题之所以然的根本道理来(请参看拙文《封建制与汉初宗藩问题》,刊于《中研院第二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历史与考古组》)。一种制度须有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基础才能运作良好,牵涉的是整个社会结构的问题。三四十年前,我们推行三七五减租,对当时的经济发展大有助益;但现在若仍实行当时那样的三七五减租制,就会阻碍我们现在的经济发展,所以近年来不得不把它改变。其所以原先有益的制度到后来会有害,并不是它本身起了变化,而是它原先所存活的生态环境起了变化;这里牵涉的即是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问题。前面我们所说的周人自宗族制演变为家长制,“姓”解体为“氏”等等平行变化的现象,反映的正是社会结构整体的变化。认识了它才能认识跟它发生关系的枝节问题的本源。像这种牵涉整体性的社会结构的深层问题,因果观是无法找到能贯穿全局的解答(深层的道理)的;能找到的也只是表面的一层道理,顶多也只能像贾谊或司马迁对汉初宗藩问题所找到的道理那样。

从历史上看,社会发展的总趋向是体积逐渐增大,或源自本身的膨胀,或由于外力的合并。相应于这一总趋向,有几点值得注意的现象,即个人自由自主的要求渐高,而社会组织的系统性与严密性也渐强。这是一种微妙的相反相成的发展,但有它的道理在:前者(自由自主的本义是可充分奉献才智)是提升文明的原动力,后者(严密而有系统的社会组织)是维持扩大的社会不致解体的力量,而社会之趋向增大却又是文明跃升的基础。在近代学术发展中,“整体观”之成为各学门的一股潮流,主要即是相应于社会组织渐趋严密而有系统的发展而产生的;而各学门中关于“结构”的理论,则又是由“整体观”所衍生的。对社会现象而言,结构乃是一种有系统的互动关系;从理论观点说,它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历史现象就是已经过去了的社会现象。所以近年“历史结构”也成为吸引人的研究课题。从周朝的封建制演变为秦汉的皇帝集权郡县制,春秋战国数百年的历史,就是整体的社会结构转变的历史。从历史结构的观点看,它就是历史结构的转变。利用前面的历史示意图,或许可以有助于我们去理解历史的结构。例如,“现在”横切面上的任何一点(这是为了研究入手之便,不得不化约的单位),它的分解、组合及变化等运动,固然是直接取决于它在这一横切面上的互动关系。但这一横切面上诸事物之间的互动关系所导致的变动,基本上却又是取决于这一横切面之所以形成的历史背景。这样就形成了立体性的历史结构。追索这一结构的形成过程越长,则对它的动态的认识就越真切。认识这样的历史结构,可以大大地提高预测的准确性。以这样的观点去认识历史,是史学的新天地。研究历史的人,或有志于研究历史的人,在经历了史学旧世界的洗礼后,应跃向这新的天地。

结论

有人说,历史是经验的海洋,这话一点也不夸张。然而,研究历史的人面对这样庞杂的内容,他能做什么?应做什么?这是历史研究能否成为一门学问的关键所在。

研究历史最基本的工作是甄别史料。对特定问题进行研究时,史料往往是散在的,而且往往是真伪杂揉。所谓甄别史料,就是对史料所记哪些是历史事实,哪些不是,进行判断。因为历史研究必须依“事实”为根据。甄别史料有方法的一面,也有经验的一面。方法的一面,在一般讲史学方法论的书上都可以看到传统方法论的一个轮廓,这里不说。经验的一面却是活的,要靠个人的功力(包括博览与辅助学科知识的累积,如文字学、社会学、人类学,以及前人的文籍校订等等),因为书看多了,脑中综合而成的历史图像便成为甄别史料的一项重要依据。一个专门研究历史的人,脑中的这个图像跟新史料之间经常是互相校补的,这样的工作没有止境。所以从学术分工的观点看,甄别史料的工作不是专门研究历史以外的人所能承担的。

求得历史事实后,研究工作的下一步就是探讨“事理”。事理的探讨,跟把历史看作什么样子有密切的关系。在整体观产生以前,有人把历史看作是一种因果发展的过程,所以认为运用因果法就足以认识历史;有人把历史看作是一种辩证发展的过程,所以认为运用辩证法就足以认识历史(按,辩证法的确可以说明某些历史现象。但在我们的学术界,辩证法似乎一向不太受到重视,甚至怀有成见。其实,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它是中性的;唯心唯物之判不在辩证法本身,而在运用辩证法的人的哲学观点上)。整体观产生后,把历史看作是一个运动中的结构,于是因果法与辩证法对历史的认识不足之处(单线思维)都可以得到弥补。关于历史结构理论的成立,目前已无多大问题。尚有问题的是方法论的部分。其中主要的问题是如何使研究历史横切面上诸事之互动关系的并时(synchronic)探讨法(如传统的结构功能探讨法)跟依时间顺序研究其演变与延续的历时(diachronic)探讨法结合为一个方法论体系。不过,总的看来,因果、辩证与结构功能三种认识历史的方法各有优点,就像外科医师用的手术刀一样,应视病况取其所宜。

史学是一门古老的学问,过去因太保守,未吸收近半个多世纪来其他学科对研究社会现象的新成就,致颇现老态,而倍受责难。然而,学术研究总是日益精进的,史学当不例外。把历史看作是一个整体运动的结构体,是史学思想的一项突破,它将使史学获得一股新生的力量。虽然它尚有待充实,但历史结构的理论既可成立,则方法论上的问题必可解决。到时候史学将以新的面貌和明显的特性立于学术之林。这是我对在本文开头时所提第一个问题的看法。

我们常常听人说,汉民族的形成可以追溯到古代什么时候,香火传承的观念可以追溯到古代什么时候等等。这是古代历史跟我们现在的人的一种关系。研究历史的人去说明这类关系,有寻根的作用;不过这如果只是诉诸感性,则跟学术上所谓的知识(诉诸理性)没有多大关系。研究古史就只有这种诉诸感性的作用吗?不,它对我们有学术研究上的价值。而且正因为它已远离我们,所以比较容易作客观的观察。历史上较大的变迁,经历的时间也较长,有数百年的,也有数千年的。这样的例子只有向古代去找。前面我们举过的一个例子,即由周代封建制演变为秦汉以来的皇帝集权制,在汉代因刘邦恢复封建制而导致连续的宗藩问题,直到使刘邦恢复的封建制失效为止的例子。这种由制度的交替看出社会结构的交替,由社会结构的交替看到历史结构的转换,而其演变的时间绵延近千年,所以它是学术研究中学理探讨的好素材。这决非在离我们最近的一百多年的历史中所能找到的。所以研究古史,跟古生物学家研究几千万年前恐龙为什么突然从地球上消失,其意义是一样的。这是我对在本文开头时所提第二个问题的看法。

我的看法对不对?希望能听到别人的意见。联合报系关心学术工作与社会大众,关心历史知识的推广,特创办《历史月刊》。为表示支持,特撰本文。

整体观与历史研究——以中国古代封建制的变迁为例

绪言

有人认为历史事件都是“时、空”交会情形下发生的,所以都有其独特性。其实这只是从“事”的观点去看的情形;从“理”的观点去看,并非都如此(参下)。如果认识历史只止于它的独特性,不去观察它可能跟大环境脉动的关系,乃是划界自限。持“时空独特观”的人往往也只从个别事件的因果上去认识历史。因果只能表明两者之间的关系。虽然有两两相扣的所谓因果链,然也仍不脱“两者关系”的基本形态。因此,以这样的方式认识的历史现象也只是个别性的。所以一百件事就会有一百个各不相关的道理。这些道理虽未必错,但这样看到的往往只是历史的局部表象(甚至可能是“假像”;因果看事,有此危险),无法透视其深层的相关脉动。而且这种将史事从历史整体中割裂的态度也正是近半个世纪来导致社会科学界对史学严厉批评的主要原因。他们亟望史学能接纳现代社会科学的共同优点,而使它成为一门能彼此交换研究心得的学问。所谓社会科学的共同优点,就我个人的理解,最重要的就是“整体观”。“整体观”跟“时空独特观”并不冲突,只是看问题时对事理的认知有足与不足的不同而已。

所谓“整体观”,对象并不是那浑然一体的历史全部,而是指其中的系统;“整体”即是指系统的整体而言。譬如某种制度或民俗,在系统上它跟社会整体是整合的。当它发生变迁时,决不会只是它本身单独在变,跟它相整合的制度或民俗(即所研究的制度或民俗所存活的环境)必也有相关的变迁。久之,乃形成系统性的变迁。整体观的历史研究所要注重的即是这类变迁的系统。

上面所说系统的“整体”,是就其理想形态而言。但历史研究往往受资料限制,使人无法看到那样一个完满的整体。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不过,那个“整体”的基本轮廓应该可以看到,这样才能符合作整体研究的基本需要。但,要注意的是,我们所认为的“整体”是否真正符合历史变迁系统本身的那个“整体”。这是正确利用整体观的一个先决条件。

历史资料除了记述历史事实外,其中往往也记述着一些对历史现象的“见解”。这些见解是否正确?如何辨别?这时候整体观也能发挥一定的作用。而且有些问题只有从整体观着眼才能得到较完满的答案。另外,整体观也可弥补“时空独特观”见树不见林的缺失,而让我们能把对历史问题的视野从个别事件延伸到历史变迁的整个系统上去,从而能看出其中贯穿变迁全局的深层道理来。甚至有些历史现象只有从整体的观点上去看才能看出它的所以然来。本文主旨即在以实例来阐明“整体观”对历史研究的意义。下面我们拿中国古代的封建制与郡县制由消长到统合的这段历史为例,来说明这种意义。

历史事例解析

刘邦建立汉朝时,迫于先前的承诺和情势,不得不封韩信、彭越、黥布等人为王。但刘邦跟这些异姓诸侯王之间不旋踵即迭起冲突。终刘邦之世,异姓诸侯王除国小力弱的长沙王吴芮外,其馀皆遭诛除。刘邦诛除异姓诸侯王后,改封子弟;刘邦这样做,司马迁认为是由于“天下初定,骨肉同姓少,故广强庶孽,以镇抚四海,用承卫天子也”。班固更把秦的速亡连起来想,认为:“(秦)窃自号为皇帝,而子弟为匹夫,内亡骨肉本根之辅,外亡尺土藩翼之卫。陈、吴奋其白挺,刘、项随而毙之。……汉兴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土……尊王子弟,大启九国。”然而,刘邦、吕后相继去世后,历文、景、武三代三帝,宗藩却接连反叛,参与反叛的宗藩多达十一人,如下表:

从个别事件上看,每人或每次的反叛都有各别的理由,如济北王刘兴居的反叛是由于刘兴居在诛诸吕事件中的功劳被压抑;淮南王刘长的反叛是由于他的生母冤死狱中,对现实满怀怨怼;吴王濞的反叛是由于景帝尚为皇太子时曾与吴王太子饮博,不欢,皇太子以博局击杀吴太子。这样看即是源自“时空独特观”(个别的因果)。但如果要问:为什么自汉朝建立以来,异姓诸侯王跟宗藩都陆续反叛,有深层的共同道理吗?这就不是持时空独特观的人所能回答的问题。文帝时,淮南王刘长的反叛事件以及皇太子怒杀吴太子事件过后,吴王濞不朝。贾谊忧其后患,曾对汉朝恢复封建制(含异姓与同姓)后之连连发生反叛事件作了一番检讨,认为有共同的道理是:高皇帝以明圣威武即天子位,割膏腴之地以王诸公(按,指异姓诸侯王)……然其后十年之间,反者九起。陛下(按,指文帝)之与诸公,非亲角材而臣之也,又非身封王之也,自高皇帝不能以是一岁为安,故臣知陛下之不能也。然尚有可诿者,曰疏,臣请试言其亲者。假令齐悼惠王王齐、元王王楚……厉王王淮南,六七贵人皆亡恙,当是时陛下即位,能为治虖?臣又知陛下之不能也。若此诸王,虽名为臣,实皆有布衣昆弟之心,虑亡不帝制而天子自为者……故疏者必危,亲者必乱,已然之效也。其异姓负强而动者,汉已幸胜之矣,又不易其所以然。同姓袭是迹而动,既有征矣,其势尽又复然。……臣窃迹前事,大抵强者先反。……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亡邪心。

由此可以看出,贾谊认为人都有扩大权位的企图心;无论有没有血缘关系,诸侯有了强大的力量,就会形成反叛的“势”,一有机会,就会触发;要解决这样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把他分成好些小国,这样他们力量小了,就不会有邪心。贾谊是把汉初恢复封建后连连发生的宗藩问题当作一个整体去看才看出这番道理来的。他这样去看比前面从个别事件上去看,好像看出了更深一层的道理。然而,根据司马迁所说,刘邦之大封子弟是由于“天下初定,骨肉同姓少,故广强庶孽,以镇抚四海,用承卫天子也”。可见刘邦大封子弟,怀有跟周初武王和周公等人“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同样的期待。然而,周初的封建制发挥了良好的效果,为周朝立下了八百多年政权的基业。何以汉初的封建却不断发生问题?又,封建的本旨原就是要诸侯有强大的力量,这样才能镇抚地方、保卫中央;不但道理如此,事实上刘邦也是这样做的。如果有了强大的力量就会反叛,如何能寄望他们“镇抚四海,承卫天子”?所以贾谊的说法看似适合汉初的情形,但却与刘邦封建子弟的本旨相违。所以其中尚有贾谊的解释所不能说明的问题。据我观察,贾谊的看法之所以会有问题,是由于他的视野只及于汉初的封建制。然而这并不是封建制(系统)兴衰过程的全部,它只是承袭战国以来整个封建制趋向解体的全部发展过程中末尾的一小段而已。在这一小段中发生的问题,跟先前整个封建制之由盛而衰,以致失去政治效果的问题,应是一脉相通的。所以要解决贾谊的说法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还须要把眼光延伸到封建制由盛而衰之所以然的更大范围上去看才能看出来。

关于周代封建制解体的问题,秦始皇刚统一时李斯曾提出过解释: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

李斯说服秦始皇的理由是“后属疏远”。所谓“后属疏远”是指亲属关系会随世代而疏淡。封建必世袭;依李斯所处战国时期的情形看,世袭必有后属疏远的问题,到这时候,化解政治利害冲突的血缘亲和力就会淡到不发生作用。封建制就是这样解体的,周人的政权也因此跟着覆亡。从李斯所说“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这些话上可以看出他认为“后属疏远”是周人封建制中自始(文王、武王)就有的缺陷,到时候必然会出现。这是最早的对周人封建制解体的一种解释。李斯的“后属疏远”说对吗?前几年我曾撰文对这问题作过一次检讨。下面的论述主要即是继续该文的思路,并另有重要补充。

检讨李斯的说法,如果只从战国时候的情形上去看,则他的解释是有说服力的,因为当时的确已有“后属疏远”的亲属伦理。秦始皇之接受李斯的建议,原因即在此。但问题是,“后属疏远”的亲属伦理是否如李斯所设想的那样是周人推行封建制之初就已存在?又,李斯看到的封建制只到秦朝建立为止,秦亡后封建制又复活了,它承继着战国以来封建制解体的情势继续发展;其中有些不同于前的现象是李斯所没有看到的。所以当我们把封建制由盛而衰,进而(到汉初)跟郡县制统合成为“封建郡县双轨一体而由皇帝专制”的新体制的全盘发展过程纳入考量时,我们却看到另有贯穿全程的关于封建解体的深层原因,而李斯的说法则只适合这全程中间的一段,对头尾两段的情形都不适合。

周初的封建制,宗统与君统是合一的,而以宗法制为其基础。而周天子及姬姓诸侯则都是以族长或宗族长的身份领政的。政治只是为族人谋取利益的一种手段。在宗法组织中,族人透过对大宗“百世不迁”的向心力,使姬姓之族团结成为一体。周初封建制之有良好的效果,这是主要的力量。“后属疏远”跟“百世不迁”当初是不并存的。而且“后属疏远”有逻辑的征性。如果周初已有那样的问题,武王、周公等人会连这样简明的逻辑都不明了就去推行封建制?这都表明周人原先以宗法为基础去推行封建制时,政治上没有“后属疏远”的问题。但是,周人以宗法制为基础推行封建制,把许多宗支分封到各地后,他们渐渐地域化。这使他们彼此之间的利害关系发生分歧,进而使宗法制渐渐解体(这是宗法制解体的主要原因之一)。封建既以宗法为基础,则宗法制的解体自然会影响封建制的稳定以致解体。这正是周人以宗法制为基础推行封建制后形成的一种辩证矛盾的发展。姬姓之族分封后的地域化,表现在他们依分封的地域分解为许多氏,而以氏为姓上面。宗法制解体对封建制的另一效应是政治渐渐跟血缘分离。这可从两方面看出。一是政治职位世袭的范围大大缩小。在政府中,除天子仍为世袭外,行郡县制的部分,郡守、县令长不世袭;其行封建的部分,除封君外,辖下的郡守、县令长也不世袭。二是朝廷从宗庙中分化出来。在宗法与封建结合良好的时候,祭祀祖先与商决政事原都在宗庙中举行,遇有疑难即向祖先卜问。相应于政治之与血缘分离,商决政事的地方也从宗庙中分化出来,而另建论政的“朝廷”。另外,大宗、小宗的地位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先看下层小宗的情形。小宗不但是小宗族内的首领,他同时也是祭祀长和共有财产的支配者;他有比宗支内其他的人较高的政治地位。但到后来,他的这些地位都动摇了,甚至丧失了。他虽仍为“收昆弟者”,但宗族财产共有制已解体为以“家庭”为单位的私有制;原先支配共有财产的宗子有时甚至穷到要靠昆弟供养。他在社会上的地位有的已不如庶子;他虽仍握有祭祀权,但有的由于地位低落,使社会上一般人对他的祭祀权产生疑惑或淡忘。其中有较大影响的是原有的财产制与家族组织变化成为以“家庭”为单位。这跟姬姓之族分解为许多氏,以氏为姓的变化有一脉相通的关系——这是社会整体的变化。在这一变化洪流中,大宗“百世不迁”的地位也无法保持;“后属疏远”的亲属伦理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渐渐形成,“百世不迁”乃随宗法制的解体而渐渐消失。所以秦汉时亲属伦理中只有“后属疏远”,没有“百世不迁”。“后属疏远”的亲属伦理一旦形成,血缘关系在政治上的作用自然会相应地随亲属关系的渐渐疏远而渐渐淡化。所以,从历史演变的事理上看,“后属疏远”、“强者必反”都不是封建制解体的“原发性”原因,它跟封建制的解体表面上看有关系,但这关系是“后发性”的。这也就是说,封建制的解体根本上是肇因于作为封建基础的宗法制的解体,使政治跟血缘的关系渐渐分离(这是宗法制解体所引起的相关外部的变化);“后属疏远”的宗族伦理即是在宗法制解体的过程中渐渐形成的(这是宗法制本身内部的变化),它跟封建制的解体是功能互动的发展——都是由宗法制的解体所引起的。汉代封建制的发展即跟这有一脉相承的关系(参下)。

汉代的情形李斯当然没有看到;但封建与郡县由消长到统合的发展却要到西汉中期才完成,这才构成封建制变迁的完整系统。缘因文、景、武三朝连连发生宗藩反叛事件后,三帝都曾采取裁抑宗藩势力的措施。以致到武帝中期,宗藩只能衣食税租,而无法过问政治。不过封建制并没有废除,而是统合成为“封建郡县双轨一体而由皇帝专制”的一种新体制。这种双轨制(跟秦始皇的郡县单轨制不一样)的基本形态一直保留到清代。所以封建制的变迁要到汉武帝中期这一新体制形成时才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就在这段形成双轨制的过程中有些现象特别值得注意。

前面已经说到,刘邦、吕后相继去世后,宗藩反叛事件连连发生,历文、景、武三朝,共有宗藩十一人参与。这些宗藩跟当时天子的亲属关系有同父异母弟(淮南王长跟文帝)、亲侄(济北王兴居跟文帝)、堂兄弟(如七国之乱时齐悼惠王肥诸子及赵王遂跟景帝的关系),最疏的也在四代以内。可见这时候亲属关系不疏远(参见注(15))也不能化解政治利害冲突。这足以说明封建制的失效与解体跟亲属关系的远近已没有关系(这一点,贾谊已经说过),由此又可以反证李斯以“后属疏远”来解释封建制的失效与解体所看到的只是周代封建制解体全部过程中一段时期的表象,在“后属疏远”的表象之外必另有贯穿它盛衰全程的深层原因。李斯当时并不知道封建制解体的发展还没有结束,没有看到它的全程——即系统的整体。

如果我们把这种情形跟前面说到的宗法制的解体导致封建制的解体连起来看,则不难看出:由李斯所看到的“后属疏远”不能化解政治冲突,到汉初的宗藩制“后属不疏远”也不能化解政治冲突,乃是原先宗法制解体使政治跟血缘的关系愈离愈远,血缘关系对政治的影响力愈来愈小,致使封建制解体愈益深化的一种一脉相承的发展。而这也就是周初推行封建制能发挥良好的效果,而汉初恢复宗藩制却不能的根本原因。这显示宗法制的解体使政治跟血缘的关系渐渐分离乃是贯穿封建制解体发展全程的根本原因。从这一线索上看,则姬姓之族分解为许多氏而以氏为姓、朝廷从宗庙中分解出来而单独成为论政的场所、世袭的范围渐渐缩小而济以尚贤,乃至财产共有制演变为家庭私有制等等,都可以纳入一个整体变迁的系统中去。而这正体现了由封建制演变为双轨一体的皇帝制时,其社会整体的整合性变迁。至于政治跟血缘的关系渐渐分离,何以不会分离得像秦始皇采行的郡县单轨皇帝制那样,而是要演变为封建郡县双轨一体的皇帝制才稳定下来?这是另一问题——世袭的皇帝制的生态问题,我将另外撰文讨论。

现在我们试把李斯的“后属疏远”说摆到上面所说封建制解体的发展全程上去(由周初宗统君统合一到宗法制渐渐解体导致封建制的解体,再到汉武帝中期演变为双轨一体的皇帝制),则很容易看出他的说法只适合宗法制解体产生了“后属疏远”的新的宗族伦理后到战国时期这中间的一段。贾谊以诸侯力量强大就会伺机谋反来解释汉初的封建问题只在表面上符合汉初情况的见解,跟李斯的见解之只有局部适合性,是一样的。这种情形只有从整体的观点上去看,才能看出来。

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用一个图来表示(见下图)。“整体观”看历史示意图

结论

刘邦建立汉朝,采封建、郡县双轨制,但不久诸侯王“七年之间,反者九起”。于是刘邦诛除异姓诸侯王,改封子弟。然而,刘邦、吕后相继去世后,又陆续发生宗藩反叛事件。从个别事件上去看,则每次的反叛事件都各有其所以然的原因;这些原因虽都各有其实在性,但却各不相关。所以这样对于问题症结的理解也只是个别的,而无法明了:为什么汉初采行封建制以来,异姓诸侯王跟宗藩都频频发生反叛事件?文帝时贾谊对这问题提出过看法。他对汉初的封建制作过一番分析,认为那些反叛事件的共同原因是,诸侯跟天子无论有没有血缘关系,有了强大的力量就会借机反叛。表面上看,汉初的封建制有这样的迹象。但这种说法跟刘邦恢复宗藩制所持的“镇抚四海,承卫天子”的封建本旨不相符合。因为没有强大的力量如何能“镇抚四海,承卫天子”?所以贾谊的说法虽符合表象,但却与封建的本旨相违。贾谊的说法之所以会留下这样的问题,是由于他把汉初的封建制孤立起来看,没有顾到它跟周代封建制的由盛而衰一脉相承的关系。李斯曾对周代封建制的政治效果问题提出过看法。他认为封建制之不足以发挥长治久安的作用是由于它含有“后属疏远”这种内在的缺陷,到时候天子跟诸侯之间化解政治冲突的亲和力就会相应失效。就春秋战国时候的情形看,这在表面上是相符的。但当我们对封建制的变迁作过较完整的了解后,却会发现李斯所看到的封建制背景既不正确,也非封建制变迁的全部过程。因为秦朝覆亡后,封建制又复活了,而一脉相承地继续变迁,直到汉武帝中期跟郡县制统合为双轨一体的皇帝制,这才完成封建制由盛而衰的整个变迁过程。把李斯的说法安放到这一完整的变迁过程上时,它跟前、后都不相符。对前段之所以不相符,是由于周人推行封建之初,健全的宗法制跟封建制整合良好;当时族人遵奉的是对大宗“百世不迁”的宗族伦理,在这种情形下没有政治上后属疏远的问题。至于对后段的不相符合,则是由于在李斯所没有看到的汉代这段时期中有些现象超出了他的“后属疏远”说所能解释的范围。那就是在亲如同父异母兄弟、堂兄弟、叔侄等这样亲的人——后属不疏远,也不能化解政治冲突。这可以反证李斯的“后属疏远”说只符合局部情况;同时又显示封建制之由失效而解体另有贯穿全程的更深层的原因,那就是宗法制的解体,一方面使宗统与君统合一的体制也解体,另方面又使血缘内聚力的范围愈缩愈小(跟经济生活单位的愈缩愈小有相应的关系),于是乃产生新的亲属伦理——后属疏远;同时又导致政治跟血缘的关系渐渐愈离愈远,血缘对政治的影响力也愈来愈小。所以在李斯的时候会看到“后属疏远”使封建制失效的现象;到了汉代后属不疏远封建制也不能发挥政治效果:这都是由于政治跟血缘的关系愈离愈远,使封建制由失效到解体愈益深化的一种一脉相承的发展。从这一深层的原因上看,不但贾谊和李斯的说法所不能解释的问题可以得到解释,周初行封建能发生良好的效果而汉初何以不能的问题也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同时,周代后期社会上的许多变迁,如姬姓之族分解为许多氏而以氏为姓、世袭的范围渐渐缩小而济以尚贤、财产公有制变为私有制、朝廷从宗庙中分解出来而成为专门论政的场所等等,也都可以以这深层原因为纲,纳入一个整体的变迁系统中。这样的情形都只有从整体的观点上去看才能看出来。另请参看拙文《封建制与汉初宗藩问题》第五章《结论》,页262-264,论汉初封建制“上下异趣的双重性格”。

再论整体观与历史研究——从历史表象到深层结构

绪论

“所谓‘整体观’,对象不是那浑然一体的历史全部,而是指其中的系统;‘整体’即是指‘系统的整体’而言。”

历史是“现在”这一时间平面上的全部活生生的社会内容依时间顺序向前发展的一个过程;它的特性是“变”,所以它也是一个变迁的过程。传统史学对这个“变迁过程”的探讨,其观念与方法上的特色是依时间先后的顺序来说明历史事项的“变”;历史事项的变,主要是它的“消、长”以及它的“分、合、生、灭”等现象。我四年前的那篇文章(参见注(2)),基本上即是依传统史学的论证法、益以整体观去讨论的:在封建制由盛到衰、郡县制由生到长的全部过程中,血缘组织(宗法制)与政治组织(封建制)的关系渐渐疏远,从这一全程上去分辨“表面现象”与贯穿历史变迁全局的“深层道理”。这是从历史的纵切面上去看的。

传统史学依时间先后的顺序去说明历史事项的变,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异时比较法,即对同一历史事项,以它在不同时间所呈现出的不同面貌,两相对照,说明其变。二是因果法,即运用因果观念去究明其变之所以然;这也有先因后果的时间关系。例如,汉初诛诸吕后,朝廷有两项决议,一是迎代王刘恒入继大统(是为文帝);二是朱虚侯刘章、东牟侯刘兴居在诛诸吕事件中有功,决议“尽以赵地王章,尽以梁地王兴居”。刘章与刘兴居都是齐王刘襄的亲弟,也是文帝的同父(汉高祖)异母兄(刘肥)之子,即文帝的亲侄。按常情常理,叔侄之间应和睦合作,卫护刘家政权,始符合刘邦恢复封建子弟“以镇抚四海,用承卫天子”(《史记·诸侯王年表序》)的本意。但文帝三年刘兴居起兵反叛。这一事变,司马迁认为是由于:始大臣诛吕氏时,朱虚侯功尤大,许尽以赵地王朱虚侯、尽以梁地王东牟侯。及孝文帝立,闻朱虚、东牟之初欲立齐王,故绌其功。及二年,王诸子,乃割齐二郡,以王章、兴居。章、兴居自以失职夺功。章死,而兴居闻匈奴大入汉,汉多发兵,使丞相灌婴击之,文帝亲幸太原,以为天子自击胡,遂发兵反于济北。

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司马迁把文帝三年刘兴居反叛事件(果)归“因”于:文帝即位后未依朝廷原议封刘兴居为梁王、封刘章为赵王,刘兴居认为这是文帝“黜其功”;二年后,待文帝欲封皇子为王时,始割其长兄齐王刘襄国内的两个郡来“降格”兑现朝廷原先开出的那两张“政治支票”。依经验法则判断,司马迁的归因是正确的。这两种依时间先后来说明历史事项之变的分析法,在历史研究上非常普遍,是史学有别于其他学科的一种学术特色。

不过,因果分析性的历史研究对个别事件的归因,因与果的关系是独特的。汉初文、景、武三代,宗藩连连反叛,而且每次的反叛事件都有独特的“因”。这样找到的因果关系,只是那些个别事件的表象。因为它无法说明何以宗藩“屡屡”反叛的整体性问题。这问题要从当时的社会政治结构(从现象层面看即是以社会组织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及其历史背景上去看才能看出潜存于当时封建制深层的症结来。刘邦恢复封建制,大封子弟,显示他生于当时也不知道汉恢复封建制会发生那样的问题;这是历史发展“沉淀”下来而潜存于社会深处的一个“结”。社会结构是一种“横”的关系,也即不同事项在同一时间平面上的互动关系。传统史学却对这种关系缺乏系统性的认识。

有人拿自然科学中“含数相倚”(functional dependence)的关系视同因果,认为历史上也有无时间先后的因果(即:因与果同时并存)。按,所谓“含数相倚”,事实上就是社会科学上普遍运用的“功能相倚”观念。“功能相倚”在意识上确是没有时间先后,但有主从之分(如影之随形)。视“含数相倚”为因果,似以主变项为因,从变项为果。把这种“互动”现象纳入因果之列,虽可拓展传统史学的视野,但意识上也会受到传统史学中因与果只是两者之间的关系的局限。“功能互倚”在社会科学中有系统上的整套互动关系,它是通向整体性结构运作的一个起步。把它从这样的整套关系中割裂下来单独运用,在方法上,及其原有的整体意识上,都是残缺不全的。倒不如把“功能互倚”跟“结构运作”整套系统引进到史学中来。历史既然是活生生的社会向前发展的一个过程,而社会科学又是研究活生生的社会的,则把这样的系统引进到史学研究中来应是可行的。不过,这立即引发一个问题:历史横切面上的互动系统跟纵切面上看到的消长系统是否相关?依社会具有整体性的观点看,这横纵两种系统应是有关系的,而且是横的系统影响纵的系统,而形成为一种立体整体性的互动系统,它反映了历史系统的全貌。

所谓历史之立体整体性的互动系统,是指:社会科学上所说的“在同一时间平面上”形成单元、并有回馈机制、而相对稳定地运作的互动系统,此外还须顾到“历史上有时间深度”的变迁现象。从这样的“立体性系统的整体”上去看历史,可以看到传统史学(以追求两两之间的因果关系为满足)所看不到的东西。本文主旨即在阐明这一点。

传统史学的研究既然是以寻找两事项之间有时间先后的关系为宗旨,则它在认知上就很难产生没有时间先后的“互动”及“回馈”等观念。然而,认识互动是认识历史事项之消、长等变迁的重要门径。更确切地说,“互动”是促使历史事项发生消、长等变迁的根本力量。因为事项的消或长并不是那事项本身自己在消或在长。这可以用一个譬喻来说明:

今有甲、乙、丙三个患胃溃疡的病人,都到医院去作检查。经过一段时期的陆续检查后,他们去问医师关于他们病情的问题。医师拿三个人先前的第一张与最近一张爱克司光底片比较,看出甲的溃疡伤口由小变大,乙与丙的溃疡伤口由大变小。医师说:甲的溃疡在恶化,乙与丙的溃疡在愈合中。病人问:为什么说我(甲)的溃疡在恶化?我(乙、丙)的溃疡在愈合中?医师把每人的那两张爱克司光底片拿出来解释说:甲,你看,你的溃疡伤口在变大;乙、丙你们看,你们的溃疡伤口在变小。病人懂了,无话可说。医师对病人所提问题的解释,用的即是历史(病史)辨明法,即同一事项在不同时间所呈现的不同状况,据以判断(即前面所说的消或长的变迁)。道理简明,人人都懂。然而病人家属再问医师:为什么甲的溃疡会恶化?乙、丙的溃疡能渐渐愈合?医师没有立即回答,他根据专业知识问说:病人有没有吃什么药?家属答:都没有。医师考虑后,认为很可能跟他们的日常生活有关。因为医师知道,既然都没有吃药,则溃疡伤口之变好变坏,必定跟生活习惯有关。医师于是再问:他们第一次检查后到现在,日常生活上有没有什么变化?家属把病人的日常生活情形告诉了医师。医师又判断说:甲继续抽烟、喝酒,所以溃疡恶化;乙戒了烟、酒,丙虽然不沾烟、酒,但经常熬夜工作、三餐无定时的习惯都改过来了,所以两人的溃疡都在渐渐愈合。医师这一次回答的依据是病人的生活史。这番问与答,有两点值得注意:(一)医师对病人和家属的回答,都运用了历史的回溯,但两次回答的性质不同;对病人的回答要说明的是“是什么”,对家属的回答要说明的是“为什么”(何以故)。(二)医师回答病人的问题,依据的是溃疡伤口在不同时间所呈的不同状况,这是一种有时间先后的“纵”的关系;回答家属的问题,依据的是罹病之胃跟所处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受这种互动的影响所产生的累积效果。互动是“横”的关系,累积效果则是“纵”的关系;换句话说,这包含着“横、纵”一体的整体关系,而且“纵的累积”是由“横的互动”所导致。传统史学普遍缺乏这种横纵一体的“整体观”。

上面的譬喻,内容都已单纯化。而历史的发展,其中牵连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如何从这种“丝团”般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找出关于某问题横纵一体的整体性发展系统来,这虽然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但却是史学上一片广大的新天地,值得去尝试开拓。

四年前我曾发表《整体观与历史研究——以中国古代封建制的变迁为例》一文(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第25期,1997年),在那篇文章中我讨论的是整体性历史中“纵”的系统的整体性(即消长系统的整体性)。现在这篇文章要讨论的是“横”的系统的整体性(即互动系统的整体性)。

互动系统与消长对应

所谓“互动系统”是指有主从互动关系的诸事项(变项),经由“回馈”机制,而形成的一个能维持自调的动态均衡并相对稳定地循环运作的系统。从社会的观点看,它是由“功能互动”所形成的一种结构(按,“功能”一词,对其在社会上之所以存在而言,大致都会有价值意识;但在作为客观向题的研究对象上,却不含价值意识,它只是一种作用)。从历史的观点看,它是历史横切面上所呈现的一个循环系统。但,由于历史是一个变迁过程,所以这种由回馈机制所形成的循环,在实际运作上其回馈并不发生在同一时间平面上,而是有时差的回馈——“历时回馈(diachronic feedback)”。

历史横切面上这种循环运作系统中的每一事项,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大致都会呈现一种或消或长地缓缓发展的现象。这也就是前文所说的“纵的累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消或长的事项往往会有另一事项伴随着呈长或消的对应发展。也即“长”的事项会有一个“消”的事项相伴随;“消”的事项会有一个“长”的事项相伴随。如前面所举胃溃疡病患的譬喻中,胃的健康跟罹病是对应而互为消长的。实际的历史事例,如中国周秦时期,封建制向郡县制演变过程中,世袭制的消跟尚贤制的长是相伴而对应的,财产公有制的消跟私有制的长是相伴而对应的,传统礼制的消跟法制的长是相伴而对应的等等。这就是本文所说的“消长对应”。消长对应大致都是“长”的取代“消”的,以继续维持社会的发展。而消长对应的系统性发展,体现的往往即是源自历史深层结构的一种脉动或变局。所以,如果我们发现某个时期有数个消长对应的事项在稳定地发展,并发现它们之间呈循环性运作的现象,即可看出其时代变局的大势来。下面我们拿满清政权的兴亡与满、汉融合的这段历史来作分析的例子。

满族入主中国,历二百六十多年,满人手握军、政大权,并亟力维护其民族利益,沦汉族为被征服者;在发现危机时,又曾尽力欲以遏止。何以终不免政权崩溃、民族也融合于汉族之中?造成这种遏而不止的结局,历史演变的机制在哪里?

关于满清政权崩溃及其民族融合于汉族之中的这段历史,起先我曾用传统史学的观点作过一些分析。后来发现用结构的观点去分析更能阐明这段历史中许多现象的所以然。不过,在当时我作结构分析时还没有把“消长对应”的观念列入系统中去;而只是从大势上满族“消”的一面去看,没有顾到它跟汉族的“长”在许多事项上都是相对应的。而这种“消、长”多项对应的现象对探索社会的深层结构具有指标性的作用。现在这篇文章对这一点有比较完整的补充。我的主要根据即是前述那几篇文章中用到的原始资料及论点。另外,由于顾及本文内容的完整性,所以下面的讨论,有些内容跟前述几篇的难免有重复的地方。

明万历十一年(1583),属建州女真的努尔哈赤二十五岁。这一年他的祖父和父亲被邻近部落的人杀害。努尔哈赤向明朝边吏要求惩凶,不得要领;于是对明朝不满,并决定自己复仇。不久,他复仇成功,并趁胜统一了建州各部(万历十六年,1588)。此后,势力一直扩大。万历四十四年(1616),宣告独立,为后金国,建元天命。两年后(万历四十六年,1618),为鼓动民族情绪,以七大恨告天,誓师攻明。

天命十一年(明天启六年,1626)努尔哈赤去世。子皇太极继位,仍致力于推翻明朝的志业。但在明朝覆亡前一年(明崇祯十六年,1643)皇太极去世。子福临继位(福临即后来清朝的第一个皇帝——顺治);因年幼,由叔父多尔衮摄政。次年,因吴三桂招引,入关,夺得明朝政权,是为大清。

当时满族人口,据粗估约为八十万,而明末关内人口约为一亿三千万至一亿五千万之谱。多尔衮显然知道满族人口居于劣势。所以在接到吴三桂的信后即紧急征召东北地区十至七十岁的满人(男丁)入关。这已近乎倾族入关的情形。据日人《鞑靼物语》的记载,当时涌入关内的满人水陆两路并进,“男女相踵,不绝于道”。可见满人普遍乐意入关。

当时的情形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满人之所以会如此大规模地涌入关内,除了追求现实利益外,跟自努尔哈赤以来到多尔衮等人都在鼓动民族情绪有同样密切的关系;满族的民族重心遂因之移入到了关内。(二)满人入关时,不仅人口居绝对劣势,文化也正处在“寄生”于汉人之上的状态。

由于这种原故,所以满清政权建立后,透过权力运作,采取了一连串巩固政权、保护满族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些是:(1)为发挥满人的组织力,把军政一体的八旗制度移入关内,实行全族皆兵政策。又以京师(北京)为满人的“故乡”,分遣满洲八旗驻防全国各重要地区,死后须归葬京师。(2)入关满人,上则服官、下则披甲,闲散(兵额外之眷属)也由政府供养。(3)实行圈地,使近畿五百里以内之地尽为满人所有,汉人耕种,满人坐取其租。(4)禁止满人自由择业。(5)除了极少数高层人士之间有政治用意的婚姻外,禁止一般满人跟汉人通婚。

从这些措施上可明显看出,满族领导人是想把入关获得的政权成为能永续经营的铁桶江山,并永保满人的利益。当然,我们已经看到了它的结局。不过,这政权延续了长达二百六十多年,而且缔造了康、雍、乾三朝的盛世。有人从这一现象上看,认为满清之衰是自乾隆以后。这是从外表看到的现象。从“体质内部”看,满清却有民族及文化“基因”上的缺陷(人口居绝对劣势,表现民族活力的文化也处于“寄生”状态),其病征早在入关后不久即已显露。

满人入关建立政权后,由于这政权表现出浓厚的民族色彩,而导致汉族内部及满、汉之间的关系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1)原先明末汉族内部表现在政治上的分裂与对立,渐渐转变为满汉对立;(2)尽管满族领道人想亟力保护满人社会的独特性,但实际上满汉之间的社会界线渐渐变得模糊;(3)原先满、汉之间动刀动枪的战争变成了“文化柔道”。满人掌握的是政权;汉人掌握的是文化上和人口上的优势。在这种情形下进行柔道,满人文化基因上的缺陷很快就显露出了症候群的病征。而且每一种病所反映的民族活力,都有跟汉族成消长对应的现象。下面举其较显著的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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