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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5 18: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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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静

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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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困境及治理研究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困境及治理研究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困境及治理研究作者:罗静排版:KingStar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06-30ISBN:9787561477946本书由四川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研究背景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在农村的依托体,具有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同样,农村集体经济也只有在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指导下才能坚持其社会主义方向,我国农村才能快速发展生产力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在经历马克思和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两个发展阶段后,最终于1992年由邓小平同志做出高度概括和科学归纳。这一科学概括首次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同时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价值诉求就是实现共同富裕,而这一最终目标又是在“解放、发展、消灭、消除、达到”中得以实现。同样,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作为高度概括的科学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这一理论指导着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实践不断发展。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创立为起点,党和政府都十分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具体体现在党的十五大到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报告不仅明确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与地位,即首次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放在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来看待,同时,还对目前如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了深入阐述。党和政府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视是由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在农村的依托体所决定的。具体而言,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明确指出了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公有制经济中的地位及其所体现的共同富裕原则。这表明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公有化属性和对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在原则上的把握。同时,还指出要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即要打破单一的公有制形式。这表明要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衡量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所应该采取的形式,换句话说,就是各地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时要因地制宜,采取适合自身特点的多样化发展形式,不可盲目效仿。这是生产关系必须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规律所决定的,也符合“三个有利于”原则中的第一条。继而,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在集体经济体现共同富裕原则说法的基础上,明确指出了农村集体经济不仅在性质上体现着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原则,还能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共同富裕的步伐。这里不仅明确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对于促进生产力的重要作用,更明确了社会主义中国在农村实现共同富裕的巨大力量。之后,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在鼓励农户在实践中探索多样化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同时,也首次指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同时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而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产业支撑。这表明农村集体经济是农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促进农业“第二次飞跃”,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并且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必须支持其发展。党的十八大政治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等。

总之,党中央从十五大至十八大政治报告均充分肯定了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农村集体经济是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而农村集体经济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则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必由之路。党和政府对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高度重视对农村实现物质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飞速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当前现实情况是,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就必须首先破除我国社会舆论中普遍存在的“土地私有化”倾向;再者就是彻底解决“一提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就会产生两种疑虑”的问题。

一是“土地私有化”主张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不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要坚决批判,并坚持走农村集体经济道路。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开始提出农村土地私有化,甚至一些农村基层工作者也认为土地私有化才是农民富裕和农业发展的出路。为深入分析继而彻底批判这一倾向,笔者将目前盛行的土地私有化的主要观点进行归类。其一是以上海财经大学文贯中教授为代表的“经济规律”派,他们主张只有实现土地私有化才真正符合经济规律。其理由是:我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只有实行土地私有化才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迄今为止,所有先进国家都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并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推行土地私有化。并且中国秦汉以来2000多年都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化,这是实现中华文明在经济制度上的强有力支撑,这表明土地私有化是千百年来被实践证明了的正确选择。其二是以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教授为代表的“农民受益”派,他们主张实行土地私有化可以增加农民收益,继而有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其理由是: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产权不清,极易出现集体侵占农民收益的情况。因而在我国现行的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下,土地私有化可增强农民保护自己土地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他们还提出:土地制度可以实行多元制,即在保留一些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宅基地、非公益性土地均可私有化,这并不违背《宪法》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规定。其三是以某些乡镇、村级干部为代表的“政策扭曲”派,他们认为中央提出的土地流转就是要实现农村土地私有化。这是课题组在对成都市土地流转进行专项调研的基础上,通过问卷与访谈的形式反映出来的。持这一观点的基层干部认为,农村土地“确权”的实质就是要实行土地私有化,因为“确权”或称“实行土地私有化”有助于土地流转,从而有利于农业规模经济的实现,这完全符合中央的政策。

以上三类主张农村土地私有化的典型观点具有不合理性,其实质是要维护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或是要通过土地私有化获取制度外收益。当然,这些利益的受用者肯定不是普通农民,更不会是全体农民,而仅仅是很少的一些人。这有悖于社会主义中国以实现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的最终价值取向,因而在理论与现实上均不具有可行性。

社会主义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要实行土地公有制,并走农村集体经济道路。因为我国目前贫富差距明显,“共同富裕”难以实现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国家在支持鼓励私营经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没有很好地节制和限制其与生倶有的剥削性。同理,如果农村土地实行私有化必然会加剧原有的贫富差距,不利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实现。其一是土地私有化并不适合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更不适应正处于不断完善阶段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为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并不能简单套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逻辑。虽然“土地私有化+流转市场化=农业规模经营”的公式看似具有完整性,但必须注意: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能顺利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农业规模化与现代化,其前提条件是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而与此同时,几乎所有人口过亿的发展中国家在照搬或部分采用西方私有化制度后,均普遍受制于耕者无其田的状态,导致了城市“贫民窟化”问题极为严重,社会动荡不安;再者,土地私有化并不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并不能实现资产效率的最大化,因为资产的所有权不是资产效率高低的唯一决定因素。特别是在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现代化大生产中,对资产的控制权也具有巨大的激励作用。事实上,很多市场经济发展良好的国家和地区也并未推行土地私有化,例如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其二是土地私有化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实现农业快速发展背道而驰。因为土地私有化及随之必然产生的剥削会导致以土地为其生存保障的中国农民失去基本保障;而土地归集体共同所有,并采取家庭承包经营的形式已客观上成为中国实现历次经济危机软着陆的基础,即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农民生活的最低保障,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同时,中国社会得于稳定的基础就在于农民“两个自由”的实现,即自由进城务工和自由返乡务农。如果实行土地私有化,农民将会在地方权利与资本结盟的强势介入下被迫出卖土地,而与此同时又无法立足于城市,最终的结果是城市贫民窟的出现,社会冲突不断。再者,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的统一,这一特性决定了它不能像工业一样实行标准化生产,必须在集体产权下,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这符合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也符合农作物生长的特性。同时,这也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通过不断实践而总结出的农业生产投入产出比对于工业生产所具有的特殊性。其三是土地私有化不是中央的政策,也不能解决我国农业问题。中国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黄延信在2008年就表明了我国政府的这一观点。即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适合我国初级阶段国情的,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有益于增加农民收益,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同时,土地私有化并不能解决中国农业的问题,因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缺乏竞争力的根源在于我国人多地少、农业生产规模小、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及市场竞争小。而要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就必须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来实现,并非是实施土地私有化。为此,中央曾多次明确我国农村土地在所有权上是集体所有,在经营权上是农户家庭所有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安排。这也表明农村土地公有制优于土地私有制,因为土地公有制能够通过资产的相对集中和生产要素的整体协作而适合于农业社会化大生产,适合于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而实现微观效率与宏观效率、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人的效率与物的效率的统一。

二是“一提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就产生两种疑虑”,不利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在农村实践中的运用,不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必须加以纠正。第一种疑虑是,当前我国农村普遍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还存在农村集体经济吗?还有必要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作用吗?第二种疑虑则是重提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不是要重走人民公社时期的老路,这样岂不是历史的倒退?岂不是有悖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因此,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破除以上两种疑虑就显得极为迫切。而实质上,这两种疑虑均是不科学的,必须加以解释。

第一种疑虑实际上是把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同农村集体经济完全对立起来,把它们看作是两种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其实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一种经营体制,其方向就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我国在农村确立的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确实在其初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通过激发农户家庭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解放了农村潜在生产力,提高了粮食产量,创造了1978~1984年连续七年粮食增产的奇迹,也使得农户家庭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但之后农村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使得之前生产关系变迁所带来的一次性效应基本释放完毕,另一方面又开始要求生产关系进行一定的调整,以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生产力发展状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新审视这一现象存在的原因,探索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因此在肯定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所带来的成果的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其进行完善的必要性与迫切性。这就要求重新审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历程,使其能够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获得新的发展。第二种疑虑是没有从根本上搞清楚农村集体经济的含义以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与践行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深层关系。目前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存在很多顾虑,主要是担心“走老路“与“走错路”,也就是担心重走人民公社时期“大一统”的老路与走上私有制的错路。这些疑虑也正说明了在此背景下研究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性,并为研究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

现实中,正是由于私有化观念与发展疑虑的大量存在,使得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及其组织发展的现实状况惨淡:目前仅有少量的农村集体经济及其组织有一定的发展,而大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是处于组织缺乏、力量弱小的状态,有些地方更是出现了农村集体经济及其组织空心化的现象。

总之,在农村“土地私有化”主张大量存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存在众多疑虑且农村集体经济及其组织存在严重缺失的现实背景下,重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及其组织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紧迫性。同时,在此背景下,本书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历程、现状、发展困境,研究农村集体经济所固有的社会主义属性,研究新时期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案例及分析如何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就是现实赋予的一个重要契机,因而具有特殊的意义。第二节研究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实践载体,它以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为指导,体现着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代表着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因此,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便在农村经济实践中结合起来,形成了指导与被指导、依托与被依托的密切关系。

在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指导下壮大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是有据可依的,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明确指出:“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同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也符合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中的第二个飞跃思想,即“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以上论断可以看出,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和必然趋势。在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指导下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1)农村集体经济一方面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体现了我国共同富裕的原则;另一方面又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经济实体,是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力量。因此,在农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其实质就是在农村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是包括农业在内的整个农村经济、社会以及文化形态深刻变革的重要载体。审视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历史变迁,现阶段我国“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农业本身的问题,而是农村产业结构的根本性变革。要实现这一根本性变革就必须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组织制度创新,因而农村需要发展集体经济,更需要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实现形式的不断创新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和支撑力。在尚未建立起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的社会主义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在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表现为: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的重要保障,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力军,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重要力量。(4)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总方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总方向,这是邓小平同志的一贯主张。早在我国农村改革之初,邓小平就提出了“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的论断。因为单一的家庭分散经营虽然在改革初期调动了生产积极性,释放了农业潜在生产力,但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分散的家庭生产逐步暴露出弊端。因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就是要“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要把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更好地结合起来,使以双层经营为特征的集体经济逐步由低水平向高水平发展”。这符合中国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所要求的个体劳动向联合劳动回归的基本趋势。而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改变农户家庭分散劳动,进而组成联合劳动的重要基础,因为它一方面保存了家庭分散生产的积极性,降低了监督成本;另一方面又通过联合农户提高其组织化程度,进而以整体的力量参与市场经济博弈,并使得市场交易费用明显减少。但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虽在理论上很好地反映了社会主义本质,在实践中却未能彻底贯彻,因而致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面临诸多困境,改革势在必行。而改革的关键点就在于现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必须寻求新的实现形式。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缺乏必要的舆论环境。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现实中土地私有化的主张越来越明显,农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识逐渐淡薄。具体而言,有人认为搞市场经济有无集体经济无关紧要,最主要的是实现土地的私有化;也有人认为现在国有企业都在改制,再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走回头路,不合时宜等。这些观点几乎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二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仅具有地区间的横向不平衡,还由于历史发展的原因而具有发展水平上的纵向不平衡,这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总体水平趋弱。目前也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的典范,如众所周知的华西村、南街村、向阳村等。但我国大多数农村的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多种缺陷,如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落后、土地所有权归属不清、民主管理难以落实、管理结构混乱、组织结构不合理、组织职能弱化等。

总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对于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性与目前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所面临的重重困境,特别是面对农村土地私有化主张,决定了本书研究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第三节研究现状分析与述评

本部分将整理并述评国内外学者对于农村集体经济及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与农村集体经济关系的相关研究,在述评的基础上,以期把握这一问题可能的发展趋势和规律。以此研究为基础,发现现有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本书的研究与写作中力求解决这些问题,克服这些不足,进而从理论层面更好地揭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规律性及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所固有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并在实践层面以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为指导,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作者通过中国知网数据库查询到:近年来对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或社会主义本质理论进行研究的相关文章有将近1000篇,其中对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进行研究的文章只有200多篇,但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关系进行研究的文章或著作几乎没有,这是理论研究上的缺失。现将近几年来相关学者对于以上问题的研究综述如下。一、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相关研究分析

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提出第一次科学定义了社会主义,并首次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提高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加以论述。同时,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理论虽然只有仅仅五句话,但却高度概括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并蕴含了丰富而深刻的内涵。因此,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提出使得国内学者对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相关研究开始盛行,早期重点集中于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内涵、基本内容、逻辑关系等的研究,后来又开始着重于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所蕴含的战略思想、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提出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等的研究。现将学者们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一)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基本内容虽然在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中已经清晰地表述出来了,但对于其内容各部分的理解以及对于其内在关系的理解却掀起了广泛的讨论。

1.深刻理解“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放在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中加以阐述,并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历史的第一次,因此激起了学术界的热烈讨论。学者们大多从不同角度高度评价了这一理论上的创新,有学者从重要性视角做出了评价,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纳入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是个创造性的发展。因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共同本质,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内在优越性并不断增强其说服力的决定性因素。同时,解放并不断发展生产力符合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本质规定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因为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张明修,1996;李龙,1996;陈红贵,1997)有学者从内涵的角度给予了解释,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首要的、根本的任务,其中解放生产力是手段和途径,而目的是为了最终发展生产力。因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已经表明,如果社会主义国家某些具体体制存在缺陷,也会严重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影响社会主义本身优越性的发挥,这实质上就是一个解放生产力的问题。同时还指出,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放在首要的突出位置,这充分体现了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最根本的决定因素,因此也就提出了衡量真假社会主义的一条标准。(石杰英, 1996;于洪,2008)也有学者从基尼系数的视角进行分析,并指出:只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将基尼系数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这既不会使全社会处于低水平的绝对平均状态,又不会出现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孙瑞平,2002)有学者从历史定位的角度进行分析,指出社会主义对解放与发展生产力的高度重视是前所未有的,因为在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社会主义本质理论首次将解放并不断发展生产力提高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加以论述。我国过去没有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其关键问题就在于我国总是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抽象地谈论社会主义,而不是首先强调解放与发展生产力对于实现社会主义的极端重要性。(张玉蓉,2008)此外还有学者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视角阐述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的极端重要性,其代表性的观点是:在社会主义根本要求问题上,提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突破了离开生产力发展水平,盲目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的生产关系的传统观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根本要求同市场经济的兼容性问题。(谢安国,2003)

2.深刻理解“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

社会主义要求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平等,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与以剥削为基本特征的资本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鉴于此,学术界一般认为不能单独谈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否则会出现有悖于社会主义本质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观点是:单纯地讲“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这在短时间内仅靠行政命令或高压政策是可以做到的,但长期来看,必须靠发展社会生产力才能达到。历史事实已清晰可见,我国在“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二十多年时间里,追求所谓的绝对平均,曾经彻底地消灭了剥削,消除了两极分化。但是幸福的生活并没有出现,反而致使人们生活极为困难。试问:这样的“没有剥削”“没有两极分化”又有什么意义呢?这是低水平平均主义的体现,与社会主义本义背道而驰。同样,也有学者指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实践的目的之一,但这一目的只有在条件成熟时才能逐步的实现。如果客观上条件不成熟,就急于在主观上实现,那只会导致平均主义和极端贫穷。(张明修,1996;于洪,2008)也有学者从生产关系的视角分析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其中代表性的观点是:“消灭剥削”与“消除两极分化”具有内在的层级性,“消灭剥削”是基础手段,“消除两极分化”是更进一步的手段,只有“消灭剥削”,才可能“消除两极分化”。同时还指出,坚持公有制与坚持按劳分配是包含于其中的。而且概括说,这就是社会主义生产必须在生产关系方面解决的问题。(石杰英,1996)也有学者从发展非国有经济与保持适度收入差距的视角谈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其主要观点是: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收入不断增长,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不断显现,这就宣告了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的不相适宜性。这也是我国几十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所得出的基本结论。正因为如此,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才得以提出并实施。其目的正是为了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同样,保持适度的收入差距是为了使人们形成致富的渴望和刺激其生产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因为合理、合法的利益差别是促进个体经济增长,进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促使经济整体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驱动力。因此,非国有经济和适度收入差距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并最终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创造了基础性条件。(刘彦生、王立平、陈英,1997)此外,对于社会主义应在改革中不断完善的观点也有学者进行了论述,指出社会主义要求“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这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要求,这也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关键点。其实,这是从不断调整生产关系的视角进行的研究,因为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必然要求生产关系随之调整。社会主义在其本质上能够创造出高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力水平,因而在生产关系上要求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全社会的公平、平等。这也是在归纳社会主义本质时将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放在“消灭剥削与消除两极分化”之前的主要原因。(黄宝玲、刘勇,2000)

3.深刻理解“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最终价值诉求,是社会主义的一种理想状态,是一个漫长的实现过程。学者们也从不同视角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理解。有学者将理想的“共同富裕”与乌托邦式的社会绝对公平相比较进行分析,并明确指出:没有效率的共同贫穷只能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社会公平,而理想的“共同富裕”式的社会公平是可以逐步实现的。“共同富裕”是作为人类社会理想中实质性的公平而存在并逐步被实现的,是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因此,就不能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完全平均或同步富裕。这也就是我们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的一个根本原因。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劳动效率尚未达到足够的高度,物质财富亦未达到极大地丰富,那么就不能实现共同富裕。(温子勤,2001;于洪,2008)有学者从个体与整体关系的视角研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指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中的前两个字“最终”是对实现共同富裕的时间的界定,这表明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由多种因素交互作用而逐步实现的漫长的历史过程,且具有相当的艰巨性。同时,“共同”又是对“富裕”的界定,这表明社会主义要最终实现的并非是某些人的富裕,也不是大多数人的富裕,而是要实现人们的整体富裕,这体现在每个个体身上就是每个人要实现富裕。这在短期内,在一定程度上允许适度收入差距的存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从长远看,社会主义中国要实现的是共同富裕。而短期内人与人之间适当的收入差距又具有合理性,它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所不能逾越的重要阶段。(刘彦生、王立平、陈英,1997)也有学者从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本质联系的视角进行分析,代表性的观点是从社会主义价值观上看过去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和评判尺度,包括政治尺度、所有制尺度、思想尺度等。这种价值取向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走了弯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抛弃这种不科学的认识,在总结马克思主义科学价值观的基础上强调: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是发展生产力,从而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因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最高利益,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陈军、朱志杰,1998)此外,还有学者从社会平等的视角研究了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并指出:在肯定了落后国家单独建设社会主义的必然性的历史背景下,邓小平重申了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规定,强调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同时,只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人们的劳动能力才能得到全面发展,人才能因此而获得自由,人类才能创造出更高的生产力,从而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同时,真正实现以“人的自由”为尺度的真正平等。(李冬俐,2006)

4.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内在逻辑性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各部分相互关系的理解

国内众多学者都重视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内在逻辑性的研究,因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的,将其中任何一个部分单独理解都势必出现歧义,不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原意,因此要从联系的视角分析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有学者从任务、前提、目标的视角研究了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内在逻辑性,其代表性的观点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达到共同富裕这一最终目标的前提;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则是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最大体现,是最能“体现社会主本质的一个东西”,它既是社会主义的出发点,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的落脚点。再者,社会主义本质理论要实现的目标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学者们认为共同富裕是最终目标,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则是达到这一最终目标的重要手段或基本前提。(叔贵峰、郑有胜,1997;王金堂,2001)也有学者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视角分析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各部分间的相互关系,其代表观点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有两层基本含义,其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其根本目标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前者是从生产力角度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而后者则是从生产关系的视角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因此,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动态关系中加以阐释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红线而贯穿始终的。(李龙,1996;陈福雄,1996)同时,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中的五句话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其在逻辑性上具有递进性,有学者就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指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并不是最低端的层次,它需要在解放与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因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本质所规定的不同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因而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中才能实现。同样,“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在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因为它体现着社会主义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它既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独自实现,它需要在解放与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坚持实现共同富裕为其基本目标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共同富裕也只有在消灭剥削与消除两极分化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而生产力的发展则是实现这两者的共同基础。因此,在对社会主义本质进行研究之时,必须将其作为一个整体,并深入研究五句话之间的关系才能领会其精髓。鉴于此,必须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进行整体性研究,否则就会断章取义,因为脱离共同富裕来谈解放与发展生产力,就容易出现两极分化;而离开发展生产力来谈共同富裕,就容易出现共同贫穷,而真正的社会主义并不含两极分化与共同贫穷。(陈军、朱志杰,1998;张玉蓉, 2008)此外,还有学者从目的与途径的视角研究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内在逻辑性,其代表性的观点是:社会主义的目的是全国人民共同富裕,而达到目的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从生产力视角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界定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二是从生产关系视角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界定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而这两个本质属性就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两条基本途径。(徐绍森,1994;梁明, 2008)(二)社会主义本质理论蕴含的战略思想

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作为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性阐述,虽然只有短短的32个字,但却在字里行间蕴含了丰富的战略思想,其中最主要的战略思想有:主张解放与发展生产力,不断壮大社会主义经济的战略思想;主张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战略思想;主张在不断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主张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将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付诸实践。

1.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战略思想

经济是推进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是社会全方位进步的力量源泉,只有经济得以发展才能创造出更高的物质文明,才能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才能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专家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分析、研究了这一战略思想。比如,生产力的发展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学者就以此为视角研究了这一问题,指出历史上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革命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这就印证了生产力是社会发展最根本的决定性因素的观点,特别是对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尤其如此。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要通过发展生产力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这其中蕴含了一系列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战略思想,如经济发展中心论,即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经济发展动力论,即要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是必由之路;经济发展重点论,即要抓住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薄弱环节,特别是抓住教育和科学技术这两个关键,并支持其重点发展;经济发展台阶论,即中国经济不可能直线地发展,而是呈波浪式推进态势;“第一生产力”论,即科学技术成为生产力诸要素中的主导要素,现代科学技术与以往任何时代相比都具有更明显的超前性,已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首要驱动力,同时,我国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且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走“科教兴国”的发展之路。(石杰英,1996;孙瑞平,2002)有学者从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矛盾出发来理解发展壮大社会主义经济的战略思想,其代表性的观点是:面对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的现实状况,其着力点就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壮大社会主义经济实力。因为社会主义的本意是要消灭贫穷,而且只有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在不断提升经济实力的条件下,才能够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这就要求必须坚持把发展生产力,壮大社会主义经济作为根本任务,努力创造更多物质财富,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梁明,2008)此外,还有学者提出要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要求来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代表性的观点是:“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论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一社会主义根本任务内涵的创新和发展,这就意味着“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必须促进中国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始终将掌握、运用和创新先进科学技术放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高度加以重视,以推进科技创新,并将其运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推进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张玉蓉,2008)

2.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不断完善的战略思想

分配制度是社会主义重要的经济制度,它的好坏关系到能否消除两极分化,能否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当然,社会主义中国的分配制度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摸索、不断完善的。就此问题,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分析,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的最终价值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这既与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必然产生的两极分化有着本质区别,又表明实现共同富裕的主体不是少数人,而是全社会的每个人,这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性。那如何在实践中体现并践行社会主义的这一本质规定性呢?学者从三个维度进行了分析,一是打破平均主义,坚持按劳分配。这无非是指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并且要在理论层面与具体实践中坚决批判并打破平均主义。二是按劳分配的“劳”指的是劳动贡献,即要从数量与质量两个维度对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进行界定,并据此进行合理分配。三是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即实现共同富裕是最终目标,是一个艰巨的历史任务,要经过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才有可能得于实现。而要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点就是必须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下,坚持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同时,要鼓励和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也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因此,先富带动后富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石杰英,1996)有学者研究了社会主义本质提出的意义,认为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为我国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奠定了理论基础。因为社会主义中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并以此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体现,符合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规定性。同时,生产力解放与发展的程度以及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实际进程共同决定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制度所采取的具体形式和实现程度。(李洪智,2000)有学者则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角度探讨了这一问题。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公有制的建立是生产社会化的客观要求,是消灭剥削的制度性基础和物质基础;而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也就是说社会主义也需要市场经济。其实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相容的,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发挥作用的,因而可以铲除产生两极分化的根源——私有化。(谢安国,2003;阳天明,2005)

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逐步构建的战略思想

和谐思想在我国古代就已经出现,这里的和谐不仅包括人与人各种关系的和谐,还包括人与物,特别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是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作为主线贯穿始终的,这里面就蕴含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当然不同的学者可能从不同的视角加以分析。有学者从理论本身及公平两个层面分析了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所蕴含的和谐社会思想,其代表性观点是:邓小平虽然没有在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中直接提到“和谐社会”的概念,但此理论体系中却已包含了建立和谐社会的思想。一方面,社会主义的本质理论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因为只有在不断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并在逐步推进共同富裕步伐的过程中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可以说践行社会主义本质的过程也就是努力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也就是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和谐社会是物质财富充分涌流的社会,因此,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就能够创造出和谐社会所必须具备的物质财富,就能够解决我国现阶段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领域的人民内部矛盾,从而实现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文化繁荣和生态文明。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公平观的构建对于社会和谐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公平与正义能有效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能够积极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进而能够为实现社会和谐贡献力量。社会主义以其按劳分配为基础的分配制度以及其贯彻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就能够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从而实现社会和谐。(阳天明,2005;梁明, 2008)也有学者从理论基础的视角阐述这一问题,其观点是:社会主义本质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紧接着便从三个层面进行了论证,一是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这是因为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严重社会问题,如看病难、看病贵,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分化严重,养老问题等,均可以通过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来解决;二是消灭剥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这是因为私有制必然产生剥削,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和一系列社会矛盾,从而造成社会的不和谐,因此,只有逐步消灭剥削,才能最终实现社会和谐;三是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终目标,这是因为目前我国的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社会不和谐因素广泛存在,国家也正采取多项措施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但只有在全社会消除了两极分化,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才能真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刘红霞,2007)

4.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的战略思想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描述,是社会主义社会所要追寻的价值目标。而邓小平同志所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内涵丰富,已经包含了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思想。不同学者从不同视角分析这一问题,形成了不同的观点。有学者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内容着手,分部分论述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条件和基础。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五句话均为人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一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是解放生产力,因为只有解放生产力才能释放现实中存在的潜在生产力,而解放生产力的关键点就在于对人的解放,即对人的思想和行为的解放,从而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前提条件;其二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生产力,因为只有发展生产力才能解决人们的吃饭问题,进而解决精神文化建设方面的问题,也就是说发展生产力能够不断提高人的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及创新能力,因而发展生产力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其三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条件是消灭剥削,因为剥削是私有制的产物,它体现了资本家对于人的控制和剥削,因而束缚了人的全面发展,这与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逐步消灭剥削、不断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截然不同,因而消灭剥削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基本条件;其四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消除两极分化,因为两极分化的出现也与私有制紧密相关,只有消除两极分化才能使人与人之间获得平等的发展起点和发展机会,才能使每个人都获得全面的发展,并最终实现所有人的全面发展;其五是人的全面发展所要实现的理想状态就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因为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解放人的最终目标,是社会主义中国所追寻的最终价值。总之,在社会主义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过程就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冯开甫,2005)同时,也有学者从社会公正的视角谈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所包含的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其观点是:实现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并消除两极分化的过程就是不断实现社会公正的过程,而实现共同富裕更是从社会公正的视角要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阳天明,2005)(三)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提出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其本身不仅包含丰富的内涵、高远的战略思想,它的提出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这主要包括: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对正确理解和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经济与政治的关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正确理解保持适度收入差距与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关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正确理解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等。

1.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新和发展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一直试图通过从不同视角描述社会主义来实现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解,然而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什么”这一问题却一直没有搞清楚,直到1992年邓小平同志发表了南方谈话时才最终得以解决。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提出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学者们从不同角度给予了解释。有学者从本质要求、根本任务等视角阐述了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新和发展,其观点是:邓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本质理论虽仅有五句话,但却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间的关系为主线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根本任务及最终价值目标,这三者间又具有严密的逻辑关系,即在解放与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而实现前两者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李洪智,2000)有学者从一般特征与本质特征的视角阐述了这一问题,其观点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认识仅限于对其一般特征的认识,比如高度发展的生产力是未来社会的物质前提,在社会化生产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实行生产资料单一的社会所有制等,这些阐述从质上把未来的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区别开来,但这并不是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认识。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则从逻辑渐进的角度高度概括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涂金坤,2001)有学者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经济体制以及描述状态三个层面进行了分析:一是针对以前重视生产关系而忽视生产力发展的状况,社会主义本质理论首次体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二是长期以来,人们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就必须搞单一的计划经济,对此,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突破了以往这些传统观念,并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三是在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内含了五个动词,且它们间在逻辑上依次递进:“解放”“发展”“消灭”“消除”“最终达到”,从动态中描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这也说明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动态的过程。同时,这也是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基础之上的理论创新。(刘婕, 2008)

2.对正确理解和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效率与公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追求的重大价值目标,但在实践中却很难同时实现。寻求处理二者矛盾的办法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重点,同时也受到理论界长期而紧密的关注。这一矛盾的处理在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提出之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学者们认为这对正确理解和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意义重大,对此从不同视角给予了解释。有学者从实现共同富裕的内涵层面进行了分析,其观点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指的是一种理想状态和最终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证是坚持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而要实现共同富裕,正确的途径就是先富带动后富,即允许有条件的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更多的人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这就要求打破以往的平均主义,实现“效率优先,更加注重公平”这一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以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的方法解决普遍贫困的现象,从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同时指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所要求的不断缩小贫富差距,避免两极分化意味着对于历史形成的机会不均等、起点不平等因素要加以调节,并承认在机会均等的竞争基础上对社会的物质、精神利益占有量的差别或结果上的不平等,反对平均主义。再者还要求把结果不平等限制在促进效率提高的社会公允值范围内,也就是要实现结果的相对平等,以保持高效率,达到共同富裕。(黄宝玲、刘勇,2000;阳天明,2005)有学者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基本内容出发进行阐述,并认为这五句话为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完整严密体系,前两句讲的是生产力,即提高效率问题;后三句讲的是生产关系中最本质的利益分配问题,即实现社会公平分配问题。从逻辑上看,这五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其实现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即只有在高度发展生产力的条件下才能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也就是说要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创造极大丰富的物质财富;而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是共同富裕,也就是说提高经济效率的目的是要实现公平,失去公平的效率不是社会主义所需要的。(温子勤,2001;王金堂,2001)有学者运用基尼系数理论说明了这一问题。“基尼系数”的第一个重要思想是社会不能是“0”,即社会财富的分配不能绝对平均,这就要求消灭平均主义,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经济效率;而基尼系数的另一个重要思想是社会不能是“1”,这就要求在不断提高效率的同时,要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在不同程度上实现社会公平。(孙瑞平,2002)

3.对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经济与政治的关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经济与政治的关系问题是社会生活中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其处理的好坏关系到经济能否长期、可持续的发展,关系到政治能否达到文明状态,关系到社会能否稳定与和谐。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为主线、以动态阐述为基调,科学而高度地概括社会主义本质,对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经济与政治的关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了分析,形成了众多观点。有学者从社会主义处理经济与政治关系的历史经验视角进行了研究,指出:经济建设是中心,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政治文明及相应的政治体制建设必须以经济的发展为条件,否则将是无本之源。同时,又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提出一方面对实践中社会主义经济与政治关系的错误定位作了矫正,以前是重视对生产关系的调整,即强调抓政治,而忽视发展社会生产力,即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另一方面是从本质理论的角度,即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的角度定位社会主义,厘正了社会主义政治与经济关系,使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从空想回到了现实,同时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方向的确立提供了理论指导。也就是说社会主义首先强调的是生产力的提高,经济的发展,这是调整生产关系、处理政治问题的前提和基础。(卢锦华,1994;丁英宏,2008)有学者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低起点视角进行了分析,其观点是: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制度所要求的最重要的任务和最原本的历史使命,这一任务与使命的完成与否及完成的程度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成败,关系到社会主义本质能否真正实现。当然社会主义经济与政治制度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并且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因此,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建立相对完善的经济、政治体制并推进其不断创新,以使其能够通过不断调整生产关系而达到充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目的,进而也使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及其优越性能够得到充分的展现。(李洪智,2000)有学者则从公正的视角研究了这一问题,其观点是:“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建设的目标,在伦理意义上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公正内涵。因此,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如果没有较高水平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就不会有社会的共同富裕和全面发展的实现,也就不会有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当然这还包括政治公正的实现。(阳天明,2005)

4.对正确理解保持适度收入差距与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关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众所周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国家所追求的理想境界,是人们所期盼的理想生活状态。但这似乎与我国目前所提倡的保持适度收入差距有一些出入,或是看似矛盾,而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对正确理解保持适度收入差距与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关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专家学者们就此问题给出了合理的解释,有学者从阶段性的视角给出了解释,其观点是: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国情以及多样化的分配方式决定了富裕的不同步性,而收入差距恰恰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阶段。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期,由于机遇、条件等的不平等,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是不可避免的。但这并不与社会主义最终要实现的共同富裕相矛盾,因为社会主义本质所体现的共同富裕就存在于一个个具体的、无数的经济主体中,个人富裕的普遍化则是整体社会的富裕。因此,收入差距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阶段。(刘彦生、王立平、陈英,1997)有学者从分配方式的视角进行了分析,其观点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实行的是按劳分配,撇开其他分配方式对收入的影响,仅就按劳分配而言,每个人的劳动是有差别的,不仅质不同,而且量也有差别,这就决定了收入上的差距;而共同富裕状态下的分配方式是按需分配,这就能消除收入上的差距。因此,现阶段保持适度的收入差距与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并不矛盾。(余金成,2003)有学者从共同富裕与市场经济兼容性的视角给出了解释,其观点是:社会主义要搞市场经济,而市场的竞争与效率性必然会产生收入差距,但这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过渡性阶段,是必然要经历的。这突破了搞平均主义导致共同贫穷的传统观念,解决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根本目标同市场经济的兼容性问题。(谢安国,2003)有学者则从收入差距与共同富裕存在所需条件的视角进行了阐释,其观点是: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制度,为了调动人们生产的经济性与创造性,在此阶段保持适当的收入差距是合理的和科学的,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缓慢的历史进程,是通过不断提高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缩小收入差距,进而在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基础上实现的。二者存在的条件是不一样的,因而目前保持合理的收入差距与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并不矛盾。(冯开甫,2005)

5.对正确理解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所阐述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要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这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相一致的。但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当然也包括非公有制经济,这似乎与社会主义本质背道而驰。针对这一问题,学者们进行了多视角的分析与解释。有学者从我国经济制度的内涵给予了解释,其观点是:虽然我国存在非公有制经济,但这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并不矛盾。因为我国坚持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公有性质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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