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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7 04: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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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俊峰,孙凯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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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手册

医院管理手册试读:

前言

医院管理学是卫生事业管理专业重要学科之一,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是指医院在新型的公共治理框架下形成的政府、所有者代表与医院之间责任和权利关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包括政府宏观治理制度和微观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涉及医院的运行机制,建立正确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医院制度建设,用制度文化激励和约束每个职工的行为,形成规范的医院管理体系、高效的制度实施体系、严密的制度监督体系、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营造一个职工工作舒心、患者就诊满意、政府放心的医院文化氛围。

在当前深化医院改革的过程中,为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院管理行为、职业道德行为、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证医疗护理安全,防范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我们以原卫生部《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为范本,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要求,总结医院工作制度运行中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医院管理的实际需求,本着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力求简单扼要,便于记忆与执行,编写了这本《医院管理手册》,意在提高执行力,并对兄弟医院有借鉴和相互学习作用。

在编写过程中,初稿完成后编委会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经修订后,医院领导班子又进行了审定,制度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强,非常严谨的工作,也是一个长期的任务,由于时间仓促,加之水平有限,书中必有不妥之处,敬请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下次修订。周俊峰 孙凯2016年6月第1章 党群工作制度第一节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一、党委工作制度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切实抓好党员教育和制度建设。

2.党委要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内重大问题均由党委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党委决定,党委成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党委书记或党委汇报,在党委未作出新的决定前必须按原决定执行。

3.党委成员要互相支持,主动配合,步调一致,形成坚强有力的核心,党委书记、副书记要组织实施党委会决议,并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带头执行党内制度,遵守党的纪律,切实抓好党委自身建设。

4.党委要维护院长的“法人”治理地位,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改革创新,监督医院坚持正确的办院方针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从严管理干部,规范各级领导干部行使职权,使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

6.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树立公仆意识,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7.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增强党的执行力、提高落实力,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规范党员干部工作。

8.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和民主建设,领导和支持医院纪委、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参与医院改革与发展。二、党委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定期召开群众和民主党派座谈会、深入基层联系点,采取谈心活动、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及时了解对党员、党委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党委领导要亲自接待处理群众来访,建立与职工定期谈话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制度、现场办公制度。

3.党委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等情况的处理意见要及时反馈给群众,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对群众说明原因。三、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1.医院党委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2.请示报告的基本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情况。(2)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情况,干部选拔聘任情况。(3)党委应向市卫生计生委党委请示和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4)重大突发事件、医院综合治理事项。(5)领导班子成员外出请假。四、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医院党委中心组坚持学习,提高中心组成员的党性意识、廉政意识和政治素养,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担任秘书,做好中心学习组的组织工作。

2.党委中心组由医院党委委员、院领导、工会主要领导组成。

3.要根据中央和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及学习任务,确定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心组秘书要提前做好学习安排,并印发给中心组成员。

4.学习时间原则上全年不少于12次,每月集中学习一次、自学一次,每次学习半天至一天。

5.加强中心组学习的考勤,每次学习由中心组秘书做好考勤登记,学习成员因故缺席要向组长履行请假手续。

6.每次学习要由秘书做好学习记录,学习结束后及时完成学习纪要,同时要将学习计划、考勤登记、学习记录等有关原始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建档。

7.参加中心组学习的成员,每次学习结束后要根据学习内容写出学习的心得体会,交医院党委办公室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8.党委中心组学习成员全年参加学习的次数不得少于全年组织学习次数的三分之二。五、干部谈话制度

1.医院实行干部谈话制度,体现党组织的关怀,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帮助各级干部实现职业生涯规划目标,树立远大的理想,解决思想上的迷茫和工作上、生活上的困难。

2.干部谈话的范围(1)党政领导谈话对象:副科以上党政管理干部、业务干部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干部。(2)主管院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谈话对象:中、初级专业技术干部、护士长、班组长。(3)谈话内容中如涉及干部任免或人员调配方面的问题,需有党办或人事部门负责人参加。

3.下列情况应与干部谈话(1)工作调动、职务升降。(2)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3)续聘、延聘和返聘时。(4)在职业道德和思想作风方面有问题或发现干部违反党纪国法时。(5)工作团队出现不团结,影响工作,造成内耗时。(6)干部因工作或家庭问题造成思想、情绪波动或遇意外事件时。

4.党委办公室和人事部门要主动向领导提供干部以上需要谈话的情况和材料,协助医院党政领导把干部谈话制度落到实处,并做好记录。六、党务工作会议制度

1.党员代表大会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遇重大事情需要党员大会进行决议的要及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员代表参加,会议传达重要指示,选举新一届党委委员,增补党委委员和其他重要事宜。

2.党委会会议

根据医院工作的需要,及时召开医院党委会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委会委员参加,研究决策医院重大事项,医院党委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3.党政联席会

由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副院长、院长助理党委委员、党委各部门(党办、纪检、工会、宣传)和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党政共同研究决定医院工作中需要办理的“三重一大”重要事项。

4.民主生活会

根据党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按照市卫生计生委的安排,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成员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纪检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委委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领导班子建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工作作风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5.党支部大会

根据医院党委的安排及党支部工作的需要,及时召开党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或由书记委托支部委员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讨论通过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入党问题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换届选举时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等事宜。

6.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根据医院党委工作安排和党支部工作的需要,及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讨论支部工作安排、计划,分析研究支部所属党员的思想动态,组织工作建设情况和组织发展计划,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和培养责任人。七、统战工作制度

1.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1)医院党委设专人分管统战工作。(2)各级党组织都要关心、支持、帮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协调好与民主党派的关系。(3)加强对统战工作活动和统战对象好人好事的宣传报道。

2.统战工作的范围与对象

包括: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3.建立通报与阅读文件、参加会议制度(1)医院党委每年召开1~2次统战对象座谈会,邀请各民主党派、政协委员、侨联、台联小组、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就医院重要问题和决策通报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2)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党委会要认真研究,及时作出答复。(3)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动员各自的成员、重点学科建设及医疗、教学、科研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4)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可以通过党办就医院各方面的问题向党委、行政提出书面建议或专题报告。(5)及时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传达国家、自治区、市委的文件。(6)医院举行中层干部的有关工作会议和活动,邀请民主党派、侨胞、台联人士参加。(7)医院党政部门和党支部、科室讨论研究有关工作时,可视需要邀请本部门、本单位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8)医院组织有关活动和庆典,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第二节 党委办公室管理制度一、党委办公室工作制度

1.党委办公室是医院党委的具体办事机构,全面负责医院党委各项工作的落实、实施、督办工作。

2.负责收发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来文、来函工作,及时进行拟办,送交党委书记及党委委员阅批,送阅文件要严格履行签收和注销手续,重要机密文件按规定在规定地点和限定时间签收。并根据文件要求和领导拟办意见,及时组织传达落实和督办。

3.负责起草党委各项决议、决定、通知等文书工作,以党委名义发出的文件,要按序编号,存档两份以上,文件底稿同时存档,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进行布置督办。

4.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收发文件按保密级别进行管理,秘密、机密、绝密文件专人管理,工作人员不得在任何场所谈论党委有关工作和决议及收发文精神,严防泄密。

5.每季度应将文书档案资料进行一次清理,凡办理完毕的文书(包括收文、发文、会议记录、人民群众来信、其他内部文书等),统一立卷归档。

6.负责党委会议的会前安排,会中记录,会后需要发文或形成会议纪要的要及时办理。需要各党支部召开的会议,应在一周前向各支部提出安排意见,及时了解会议召开情况。

7.深入科室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发现有利于医院改革和发展的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与建议,并形成调查研究报告向医院党委报告。

8.加强信息工作,对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综合性并与医院整体改革及发展情况相关的信息资料,要认真收集整理,发现规律性和倾向性的问题,供领导掌握全局情况,指导工作和预测管理。

9.利用现代化各种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医院与上级部门和医院各科室的信息沟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党员信息统计年报工作。

10.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每季度缴纳一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内来信来访工作。

11.负责每月一次党的组织生活会的计划安排,并定期检查生活会质量。二、组织工作制度

1.党的组织工作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规划安排和组织实施。

2.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关系到医院发展的关键,党委办公室要会同人事部门认真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与考察工作。

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党员的考察与组织发展工作。

4.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5.有计划地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党性。

6.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安排工作,采取医院中层干部、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等多层次,多视角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7.对违纪党员协同纪委进行组织调查,根据违纪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党委汇报。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1.组织生活会是党员的基本义务和权利,是提高党员党性,加强党员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有:(1)传达中共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医院、本部门及工作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2)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等,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3)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生活和党组织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4)认真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共同提高。(5)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落实培养责任,确定重点培养和发展对象。(6)检查党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的情况,分析讨论支部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犯有错误、违法违纪的党员开展批评、教育或处分。

2.组织生活会的形式(1)坚持“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党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党性教育和信仰和理念教育。(2)组织好民主生活会,主要解决支部成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洗脸照镜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3)采取参观调查的形式,如在建党纪念日期间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对党员进行党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4)通过观看电影、电视和举办党的知识讲座、先进典型事迹报告等,对党员进行形象、生动的思想教育。(5)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学习讨论医院改革与发展的有关问题,为医院改革和管理创新出谋划策。

3.组织生活要求(1)医院党委办公室要对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时间作出安排,由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每月1次,要严格考勤,做好记录。(2)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应事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不得无故缺席。(3)医院党委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掌握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深入支部督促检查,必要时亲自参加党支部生活会,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得生动有效。四、党务公开制度

1.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2.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提升刚性执行力。

3.实施党务有关事项公开前,必须经党委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审核批准。

4.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医院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2)党委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党建工作有关文件、目标计划及考核考评、党组织机构变动、党员隶属关系变动等)。(3)医院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征集、会后整改措施及其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作风建设等)。(4)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岗位聘任条件公示,竞聘考核、竞聘技术职务等)。(5)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7)医院党委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情况。(8)医院党委和党员廉洁自律及受到投诉举报情况。(9)党费收缴情况。

5.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1)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大会是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2)通过会议传达、定期通报、文件传达以及一定范围公示公告,做到党务公开形式多样化。(3)党组织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可预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有关领导和部分党员代表、非党员代表的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4)充分利用《院报》、医院网站、固定宣传栏等开设党务公开专栏,利用党员和职代会增加党务公开内容等,做到党务公开阵地相对固定。

6.党务公开的时限(1)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务公开,阶段性工作在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2)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按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7.党务公开的监督(1)党务公开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2)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通报考核。

8.责任追究(1)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党组织和个人。(2)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3)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对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4)对违反党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政治学习制度

1.加强全院职工的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卫生计生委有关政治学习的要求,政治学习由医院党委组织执行。

2.政治学习的内容由医院党委办公室统一安排,医院要为各科建立统一政治学习记录本,每次学习要做好学习记录,参加人员要进行签字。

3.政治学习按党委办公室安排每月至少一次,学习中要根据学习的内容,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学习和讨论,要学以致用、讲求实效。

4.各科室的学习资料和学习记录本要专人记录,专人保管。六、离退休干部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做好离退休“两项待遇”和“两项经费”工作的落实。

2.组织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党员的组织生活会及学习教育活动。

3.按照《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建设暂行条例》,协助离退休党支部履行工作职责,抓好支部自身建设。

4.负责组织对离退休人员的慰问,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医院工作情况和改革建设重大举措,征询他们对医院改革、建设及离退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经常深入离退休人员家中了解生活及健康状况,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离退休人员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经常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7.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做好离退休干部特殊经费、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

8.组织离退休人员为医院发展建设发挥余热,根据医院实际,组织身体健康、有业务专长的离退休人员从事一些力所能及、拾遗补缺的工作。

9.组织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充分发挥他们“老有所为”的作用。

10.宣传离退休人员中的好人好事,弘扬离退休人员的无私奉献精神。

11.完成上级和医院党委交办的有关离退休工作的其他任务。七、党支部工作制度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做合格共产党员,带领党员和群众努力实现中国梦。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医院党委决议,紧紧围绕支部工作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中心任务,团结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开展党支部活动,努力完成本科室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对党员党性教育、做好党员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医院党委的安排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定期分析支部所属科室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针对反映出的一些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支持群众的创新精神,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医院党委汇报,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

6.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增加党的战斗力。

7.关心和支持团支部的工作,经常听取团支部工作的汇报,对工作积极,思想要求上进的优秀共青团员要积极培养,达到党员标准后要及时发展为中共党员。

8.搞好党支部自身建设,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改正工作中的缺点与错误;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虚心接受党员和群众的批评监督。第三节 纪检工作制度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度

1.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1)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规定职责情况。(2)推广廉洁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员开展不同廉洁文化教育情况。(3)实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物资)制度实施情况。(4)落实政务、党务、财务公开,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的落实情况。(5)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履行事前征求纪委意见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执行情况。(6)落实领导干部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建立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的实施情况。(7)医院药品、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执行情况。

3.强化医院各级领导在权力运行中的监督,加强法制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领导干部不能贪、不敢贪的廉洁环境。

4.在监督检查中,凡发现领导干部有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规定的职责或有不廉洁行为者,要及时进行谈话,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有关领导的相应责任,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二、纪委工作制度

1.在上级纪委和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2.监督医院党政领导“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列席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监督医院重大问题决策程序,转达纪委及群众对党政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对医院党政领导及有关要害部门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教育,强化权力运行中的监督。

4.深入科室调查研究,主动了解群众对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和各科室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发现群众反应集中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向医院党委或卫生计生委纪委汇报。

5.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医院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的批评和建议,执行纪委对党委成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对象进行监督。

6.根据医院工作性质,负责医院各部门履行行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医院决议、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7.参与监督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考评,建立医德医风考核档案。

8.纪委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不徇私情,秉公执法、保守秘密,公平、公正地做好案件的处理。

9.定期组织召开纪委会议,分析、研究医院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现状,确定工作重点,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10.加强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纪检干部要不断学习政治理论和纪检业务知识,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11.定期向上级纪委和医院党委汇报纪委工作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三、纪委工作会议制度

1.医院纪委工作会议包括纪委委员工作例会及纪委扩大会议。

2.纪委委员例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或按需召开。根据会议内容,需召开纪委扩大会议,由纪委书记确定邀请参会人员。

3.纪委工作会议由纪委书记或委派纪委副书记主持,纪委委员参加,专职纪检干部列席会议,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应在会前向纪委书记办理请假手续。

4.纪委工作会的主要议题是根据上级纪检机关、院党委、院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由纪委书记确定,提出的议题必须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

5.纪委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一般有:(1)传达学习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及上级的有关决定、文件等。(2)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知识。(3)通报医院纪检工作情况,研究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党内监督、维护党员权利等重要事项和工作落实措施。(4)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和审批相关制度,研究制定医院纪检监察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大专项活动计划、总结。(5)交流纪检有关信息,互通情况,反馈医院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和倾向性问题。(6)布置有关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和其他需要纪委工作会研究或决定的重大事项。

6.纪委工作会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纪委委员要畅所欲言。

7.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禁止私下传播会议内容,对泄露保密内容的,依法追究责任。

8.纪委工作会议由纪检委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记录要准确、完整、详细,并归档保存。

9.纪委工作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由纪检办公室负责督办。四、纪检监督报告制度

1.纪委书记、副书记参与或列席院党委会、党委民主生活会和院长办公会,对党委及院领导班子的重大决定履行监督职责。

2.按照“关口前移、全程监督”的原则,对医院财务、人事、基建、总务后勤、设备和药品采购实施全程参与、全过程监督。

3.年终向院党委和市卫生计生委纪委报告监督执行情况。

4.定期将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向市卫生计生委纪委报告。

5.对紧急重大事件、典型案例,如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单位财产重大损失、违反中央明令禁止的有关规定等进行监督,并随时逐级报告。

6.对阶段性工作,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不正之风、开展社会服务承诺等工作的自查及巡视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7.对经常性工作,如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等,每半年向市卫生计生委纪委报告一次。

8.对全局性、综合性工作,如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违纪情况、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等,每年年终向市卫生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报告。五、责任追究制度

1.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院、科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进行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重要领导与直接领导责任。

3.一般工作人员违纪,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同时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中层干部违纪,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同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处级领导干部出现违纪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违纪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查、限期改正、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一般工作人员违纪,由科室提出追究意见报医院纪委;中层干部违纪,由医院纪委及主管领导提出追究意见后,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6.对干部职工实施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均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六、监察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履行行政监察工作职能。

2.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监察工作的要求,结合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医院监察工作计划,确定监察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3.纪检、监察一体化办公,根据案件的性质,分工调查,统一研究,既要分工,又要协作,共同搞好医院的医德医风和廉政建设。

4.承办群众举报的行政案件和上级转办的行政案件,根据案件性质,需立案的及时立案调查,调查完毕根据情节和有关规定,提出行政处理意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加强预防犯罪教育,根据阶段性的犯罪倾向,举办法律法规和预防犯罪教育活动,把违法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6.发现医院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苗头或群众中有反应,要及时找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警示相关人员引起注意,防止造成犯罪。

7.加强对热点部门和群众关注问题的监督,对医院人、财、物管理部门工作的运作过程要参与监督。

8.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行政监察案件的查处情况及举报人要严加保密,不允许在任何情况下泄露举报人和案件情况,违者按规定依法处理。

9.对群众的举报,要逐一进行登记,对重要问题或案件线索应及时向院有关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10.做好监察案件、申诉案件、信访案件的案件档案管理工作,案结时案件承办人员要及时将案件材料加以整理,立卷归档,做到案结卷成。

11.按照文书档案管理的要求,对于上级监察机关来文及本部门形成的文件,要严格履行收发登记手续,领导批办传阅后,要及时收回保管,年终立卷归档。七、廉政谈话制度

1.廉政谈话是指通过谈话的形式,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教育帮助和提醒被谈话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政勤政。

2.廉政谈话的对象为医院中层干部、党员和专业技术干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需要廉政谈话的由党委书记进行谈话,必要时报告上级纪委进行谈话。

3.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注重预防、严肃纪律的原则。

4.廉政谈话分为日常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前谈话四种类型。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两种形式,谈话人一般要确定两人以上。

5.日常廉政谈话一般每年安排一次,提醒、诫勉廉政谈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时间,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在干部上任之初进行。

6.廉政谈话要严格履行必要的程序和方式,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草率进行谈话。

7.廉政谈话后,纪委负责对被谈话对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以及敷衍应付等情形,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8.诫勉谈话内容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干部任用的依据。八、案件查办制度

1.认真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检查(调查)类案件审理工作规范》的精神,本着“依纪依法、有效易行”的原则,立足医院工作实际,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2.为规范案件查办的管理和案件线索的查办程序,从发现案件线索到案件案卷整理和文书制作中,一律使用11类案件检查文书表单,形成的证据材料和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按要求立卷归档。

3.发现案件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审理工作,要以事实为依据,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和法。

4.在办理反映问题线索时,做到不准逼供、诱供、指供等,保障被检查人的合法权利,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要严格按照对问题线索的五类处置方式和相应标准提出处置意见,并由纪委召集有关领导召开问题线索处置的集体排查会。

5.根据案件线索,通过排查会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后,填写《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登记表》,建立线索处置业务台账,分析案件线索具体情况,成立案件调查组,设置一名案件主办人,赋予主办人相应的权力和责任,实行案件查办责任制。

6.根据案件线索的复杂情况和查办工作人力不足的实际情况,为查清案件线索,加快案件查办时间,案件主办人可向纪委书记或副书记提出增加人力的申请,抽调业务熟悉人员协助办案,增强办案力量。

7.案件查办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控制知密范围,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和泄密情况发生,不准泄露、扩散有关举报、谈话、案件线索调查等内容。

8.加强案件查办监督考评,建立案件查办质量评议机制,对查办不力者追究责任,对违反纪律程序要求、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特别是以案谋私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9.每月对案件线索的查办进度进行统计,并严格按照要求时限,向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案件线索查办情况。九、案件线索移送制度

1.加强医院与上级纪委和司法部门在查办案件中的配合、协作,保证各执纪执法部门既能按照法律程序履职,又能整合办案力量、节约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2.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需要追究党纪、政纪处罚和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经审核符合移送条件,由医院纪委调查组按规定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卷,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和《案件移送审理呈批表》,自分管领导批准移送审理之日起7日内办理移送手续,移送案件审理部门,同时留复印件纪委备案。

3.医院纪委收到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时,依照案件形式审理工作规范在三日之内进行形式审理,确认符合受理条件后,填写《案件审理室阅办单》,呈分管领导签批,办理正式交接手续。

4.医院纪委接到案件审理部门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经初查或侦查,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未予立案或在立案后做出撤销决定,但认为应该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要将案件情况、证据等有关材料进行详细交接。

5.对应当移送的案件线索材料不移送或不及时移送,影响案件及时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节 工会工作制度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日常工作。

2.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宣传、动员教育职工群众支持和参与医院改革与发展。

3.听取和审议医院工作报告、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工会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医院年度审计报告、基本建设、大型设备采购及重大事项决策,行使职工代表权利,为医院发展决策献计献策,促进医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进程。

4.审议医院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合同制职工工资,奖金分配及涉及职工福利和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5.每年对医院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监督,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

6.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保证政令畅通。

7.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若有重大事项,经医院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8.职工代表大会举行选举和形成的决议,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二、医院工会工作制度

1.医院工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要根据医院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依照工会章程和新时期工会的基本任务,主动地开展工作。

2.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和医院的各项工作计划、任务和要求,根据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深入基层,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向医院党委和医院领导班子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做到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充分发挥医院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加强对医院重大问题决策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认真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意识。

6.协助医院党政部门,做好医院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的生活和实现职业生涯规划目标,充分调动院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7.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加强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的培训教育,对换届新选出的医院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要进行法律法规和民主管理基本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素养。

8.抓好工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弘扬正气,宣传正能量,教育职工树立实现中国梦的远大理想和抱负。组织开展多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9.组织参加各种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组织医院职工开展互助互济关爱活动,对有特殊困难的医院职工给予积极的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10.开展温馨送温暖活动,职工生日送温馨蛋糕,探视患病职工,退休职工送温暖慰问、参加逝世院职工、直系亲属的慰问工作,关心职工生活,热心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三、工会走访慰问制度

1.建立健全帮困及送温暖的长效机制,真正把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工作落实到实处,坚持“以人为本、温暖入心”的工作理念,用真情感动人,用真心温暖人,激发和调动医院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2.慰问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慰问职工以精神安慰为主,辅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时询问家庭有关情况,帮助排忧解难。(2)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及时慰问,职工退休时购买纪念品进行慰问。(3)定期慰问原则:工会每年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集中慰问活动,对特别困难的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3.慰问标准(1)职工过生日送一份生日蛋糕。(2)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在市内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科室负责人、工会、院办、党办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所在科室通过电话或委托方式进行慰问,一年一次。(3)职工丧亡时,由分管领导及所在科室、工会、院办、党办相关人员进行慰问。(4)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工会对困难的退休及在职职工进行慰问。(5)职工退休时由工会组织慰问。(6)离休干部由党委按有关离休政策待遇负责慰问。

4.经费支出渠道(1)工会经费账户列支。(2)审批程序依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四、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1.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做到“开支合法、使用合理、职工满意”。

2.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制度,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年终略有结余”的原则。(2)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职工福利和职工的文体活动,坚持以职工利益、工会自身建设服务、医院文化建设服务为目的的原则。(3)合理安排,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原则。

3.工会经费的来源(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医院财务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划拨的经费。(3)医院为支持工会开展工作划拨的经费。

4.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1)职工福利费: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会员本人过生日慰问,对生病住院职工的慰问,职工亡故家属的慰问等。(2)困难补助费:因病致贫、大病困难或其他原因造成暂时困难的职工的补助费。(3)竞赛活动费:工会组织和配合医院组织的知识技能竞赛和有关安全、消防等各种专项教育活动所需的开支及奖品。(4)职工会员表彰费: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职工教育活动优秀学员的奖励。(5)工会开展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的奖励。(6)文体活动费:工会组织文体活动所需费用和购置文体活动器材费。(7)教育参观费:工会组织职工参观、观影及工会干部培训的费用。

5.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1)工会经费使用必须本着“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年终略有结余”的原则,把有限的经费用于加强维护职工权益、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和自身建设等工作的需要,以及文体活动、宣传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群众性活动中。(2)工会经费的使用,每年必须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组织工会委员会委员做出预算,预算应结合工会本年度工作计划并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3)医院工会应将会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本院工会活动、慰问本院职工等,不得将经费任意发放和用于不相关的支出,工会经费的收、管、用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审查。(4)工会经费要体现自主管理、使用顺畅、办事高效的原则。(5)收入款项必须由出纳开具发票或收据,一切支出款项必须办理报销手续。(6)经办人员购物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税务正式发票。(7)医院工会必须坚持民主理财,按照工会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各项开支的发票、凭证,必须有3人以上经办人签字。

6.工会经费的使用要定期接受医院审计科的内部审计,保证经费使用的合理、合法性。五、女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1.在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围绕医院工会的中心工作,结合女职工的特点,在女职工中开展“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她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女职工说话、办事,及时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尽力为女职工排忧解难。

3.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女职工情况,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医院的民主管理,参与医院涉及女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4.举办适合女职工特点的活动,促进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5.组织女职工开展争当“三八”红旗手,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等活动,并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她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1.协助工会做好工会经费的收集、运用和管理工作。

2.监督工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以及工会财务工作规章制度,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3.审查工会预算、决算编制是否正确合理,是否按规定认真执行。

4.督促、检查工会按规定报告工会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推动工会的群众化和民主化建设。

5.做好调查研究,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6.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第五节 宣传工作制度一、宣传科工作制度

1.认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改革发展状况,做好医院宣传工作,提高医院知名度和社会认知度,塑造医院形象。

2.宣传工作是医院的喉舌,是传播医院正能量的窗口,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导向性,必须加强管理,保证宣传质量和宣传口径,做好宣传策划,尽职尽责完成宣传任务,防范宣传失误造成不良影响。

3.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集具有新闻性、正能量的宣传信息,做好医院各种活动及会议的照相、摄像工作和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根据不同宣传信息内容和时效性,做好宣传策划,充分利用院内外(网站、微信、院报、宣传栏、展板、电视台、电台、公众平台、报刊)等多种平台做好医院信息的宣传和发布。

5.加强医院宣传队伍和宣传网络建设,做好通讯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通讯员的新闻意识和新闻信息采集、新闻稿件的撰写水平,依托全院通讯员宣传网络,捕捉新闻素材,不失时机地进行宣传报道。

6.做好科室通讯员稿件投递、审稿、采用工作,根据所撰写稿件的新闻性、时效性对外报送稿件,加强同新闻媒体之间的联系,及时提供新闻信息,通过各新闻媒体加大对医院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在各级新闻媒体投稿量与发稿量的登记、统计及信息上报工作。

7.做好医院《院报》稿件的审稿、编辑、整理、排版、校对和印发等工作,定期开展稿件质量和医院《院报》版面设计、稿件质量的评价工作,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医院《院报》的质量和宣传效果。

8.加强医院标识管理,塑造医院形象,按照医院确定的院色及字体,统一设计院内标识、标牌、展板,做好标识、标牌的制作、更新和维修工作,保持标识、标牌的统一协调性。

9.认真做好医院大小会议室音像设备的使用、维护、清洁和保养工作,为各类会议、活动提供音像保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对外宣传报道应急管理制度

1.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避免因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和医院造成各种负面影响。

2.发生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后,及时组成对外宣传报道组,在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指挥下,做好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3.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外宣传报道组成员迅速到达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过程及结果,并拍摄记录事件发生过程,收集真实的新闻资料。

4.根据医院突发性事件掌握的情况,制订对外宣传报道方案,经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5.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进行统一数据、统一口径的沟通,防止发布混乱的信息,禁止任何个人或部门擅自散布与突发公共事件有关的任何信息。

6.在认真分析事件发展态势和舆情信息后确定对外宣传报道内容,经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适当时间由医院新闻发言人负责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事件的相关情况。

7.对外宣传报道组负责统一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采访,协助媒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文字、图片、音像和影视资料的采写、拍摄和记录工作,对媒体记者的现场采访、拍摄进行正面引导。

8.认真收集和整理院内外有关突发事件的舆情信息,关注网上衍生报道,并及时上报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严把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各环节。

9.严明突发事件新闻宣传责任,对因沟通不及时或组织不得力等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三、宣传信息管理制度

1.建立覆盖全院的通讯员网络,各科室确定一名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思维敏捷、乐于奉献,热爱新闻写作,并有一定写作能力的通讯员。

2.科室通讯员对医院或科室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急危重病抢救、医德医风典型案例、名医名护故事等新闻信息要及时报道,保证新闻的时效性。

3.各临床及医技科室每月要结合科室的实际情况,至少报送一篇新闻稿件,要保证新闻稿件的真实性,防止报道失实造成不良影响。

4.报送的书面新闻稿件要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对于时效性强,有重要新闻价值的重要信息、重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宣传科,凡因错过新闻时限,失去新闻价值要追究科室责任。

5.科室报送的新闻稿件和新闻信息由宣传科统一进行修改、编辑,上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发表、发布。

6.各科室报送的信息、稿件和在年度内被市级、省级、国家级等报刊媒体上采纳的稿件,参与医院对科室的质量考核及各种评选、奖励活动。四、宣传制品管理制度

1.科室制作、悬挂的宣传制品,应在宣传科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由宣传科提交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指定地点悬挂。

2.宣传制品悬挂、张贴或摆设应与医院和科室的形象统一协调,与营造温馨就医环境的总体规划相适应,做到美观大方、文字准确,色调与院色一致。

3.宣传制品需统一制作,由设计人员进行实地勘察,确定宣传制品的规格、样式后将设计草样反馈科室,经科室校对修改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方可制作。

4.科室如有特殊情况需自行设计制作的宣传制品,必须与医院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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