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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9 01: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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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倩

出版社:华文出版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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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两面

花开两面试读:

序一

海诚

几年前的初夏在飞往厦门的航班上,邻座老徐抄起一本航空杂志,却有了意外发现,发现了表妹陈倩的大作,图文并茂的,内容是专访某滕州籍作家。老徐一目十行看罢,先揶揄我:“你啥时候‘著名’了?”我转移话题:“说重点,你觉得文笔还行吧?”银行职员说了句很文艺的话:“这是个聪慧女孩。”

聪慧固然重要,但远远不够,还需有定力和勤奋,才可从庞大的热衷于下了班泡酒吧下馆子看电影刷微信……的“70后”、“80后”青年人中脱颖而出。当然陈倩也是世俗中人,上述生活方式也不拒绝。但她又不时跳出来,鸟瞰红尘滚滚世相纷杂的大千世界。几年一晃过去了,经过不辍的耕耘,她积累了多篇随笔,结集名曰:《花开两面》。

表达是每个人的原始需求,表达方式因人而异。有人喜欢正襟危坐,眉头深锁,寻根究底;也有人喜欢随性而作,记录瞬间自我,留下有色彩有心绪有背景有故事的光影,让内心耽留于某个被触动的时空,完全不拘泥于定数。《花开两面》就是这样,作者用第一人称在字里行间享受自拍式表达的快乐。作者写童年,写家人和伙伴,描绘自己成长的轨迹。“造物主没有给我们足够多的精力和时间去牢牢记取身边发生的一切,不可能贪心地要求更多。”(《限量供应》)那些被保留的记忆充满旧日的温情,错过也云淡风轻。她自述自己“爱吃,爱旅行,爱电影,爱交朋友,爱尝试不同的生活”。在时光的洪流中,这些爱让人能心平气和地回顾逝去的各种磨砺、波折与疼痛,从而以更坦荡包容的心态从容面对眼前落寞与快乐并存的生活,也更加有勇气奔赴未知。

而对于生活的种种“热闹”,作品也直面并敏悟,每一个短暂思考的时间都留住了转瞬即逝的灵感和细节中最鲜活的刹那。歌德说:“我只在恋爱中才写情诗。”想象力和趣味能抵达的部分必然能激起心灵的共鸣,这是真诚质朴换来的回报。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当繁华如绚丽的烟花散尽,还有文字可留住一些值得珍藏的东西,这有多好!

当然《花开两面》还是一个“邻家女孩”的处女作,跟名家相比还有不尽成熟之处。但换个角度看,有时候稚拙和率真才更加贴近生活的本来面目,甚至化平凡为珍奇。总体而言,这是一部不造作不矫情的率性之作。写作随缘,而真诚靠读者来检验,愿诸位怀着感受花开的心情来阅读书中的每一个音符般的文字。

是为序。2015年初秋于济南

序二

张格

下午茶的时候,几个朋友一起读唐僧贯休的《书石壁禅居屋壁》诗:“禅客相逢只弹指,此心能有几人知?”一位女居士即作偈语难我:“禅客相逢只弹指,何必生心欲人知?”我答曰:“何必弹指?”

若真的诸心俱寂,四大皆空,等同木佛,日后如何烧得出舍利子来?此心其实灭不得。

两千年前的时候,有两个胶漆好友因落难而在漠北偶聚。后机缘各异,又不得不劳燕分飞。他们携手走到河梁之上,仰望天空浮云交驰,俯视桥下流水长逝。想到此日一别,风流云散,世事茫茫,再无相见之时,不禁悲从中来,于是写下了七首诗:这就是李陵、苏武相互赠别诗,也就是纳兰容若所谓“河梁生别之诗”。其实这诗未必是李苏所作,或者就是汉代草木无名之辈,感慨人生的因缘际会,忽而邂逅,忽而寂灭;此心一动,难免缱绻悱恻,假托苏李之口而为之,如是而已。又可见草根写作之难,古已有之,不得不借名人方能流芳后世而不致速朽。

吾友陈二,职业为文学编辑。久执翰墨之役,所经手文字不知凡几。但年年辛苦,为人作嫁。虽多有妙悟,难得有闲暇写点东西。前日她说想把自己有限的几篇文字编个册子,开始我并不太赞成。大概看多了朋友们集呕心之作,郑重地送与他人,却并不怎么被看重,转身即弃之如敝履:仿佛一腔热血卖给了胡屠户,能不令人叹惋心伤。但她自说就是心血来潮,很想做这事,算是本命年送给自己的一个小礼物。我觉得这个理由也蛮好。她平日做事,就不计成败得失。这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洒脱,我虽不能之,心向往之。她的这些文字,我大多都是最初的读者。知道其内容纷纭,写法随性,不甚讲究章法,多是些一时兴会,无欲无求的小小念想,寻寻觅觅、点点滴滴地写下来,行于当行,止于欲止。不要说不作“经国大业、不朽盛事”之想,也不会像曾文正家书、翁文恭日记那般,做藏之名山、传于后世的梦。以前看金庸、梁羽生的武侠小说,那些江湖绝顶高手,蔑视不自量力与他们放对的后生小子,常常要呵斥道:“米粒之珠,也放光华?”我却经常为这句话感慨不已:凭什么不许米粒之珠放光呢?同样都是上帝给予的天赋。况且她既已心动,则风也动,幡也动,有来有去,出本集子是顺风扯幡的事,我又何必逆天背理焚琴煮鹤作阻拦?

文章诠编成册后,我曾建议她找个名家作序。非为追名逐利,附骥攀鸿,毕竟文字草根应稍资名师大家提携增色。不料她执著于一念,非让我这种文字“票友”、“棒槌”老哥哥献丑不可。为此我颇为难,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合时宜。欲抑欲扬;欲奖欲劝。既愿其入世通达;又想葆其淳真。思绪如负创之蛇,左盘右旋。

晚饭的时候,在央视看了些政治风云,饭后又读元散曲来消遣。其中有几句曲子也让我一时心动:“如今凌烟阁,一层一个鬼门关;长安道,一步一个连云栈。”想来名利之路真难走,平常日子倒还受用。您省得也么哥?您省得也么哥?

是为序。于乙未年夏至日卷一一本假正经伴

人是怕孤单的,所以总想有个伴儿。“伴”,一人一半。想像造字者的用心:一个人,在世上逢着另一半的自己,于是携手为伴。这竟呼应了上帝取亚当之肋骨造夏娃的故事——孤零零的生命个体不完整,所以要寻个伴,一同上路。

幼时一起和泥巴过家家的,是玩伴;行程中的偶遇或相约,可成旅伴;共接一个案子做一项事业的,是伙伴;相携一生至暮年时能共话夕阳的,是老伴……幼童懵懂,只知嬉乐,在逐渐长成的年华中,玩伴渐次消失在不同的路上;但凡行程总有始终,或长或短,最后终得挥手告别;事业伙伴常被利益驱使,今朝合,明日分,没有定数;与另一人执手相望熬过漫长一生老来仍能相守,是多数人的幸运,但过去岁月里的聚散悲欢在记忆里隐约显现,外人并不能完全了然其中滋味。

说到底,人生一世,因缘际会,总能遇到很多伴,来来去去。遗憾的是,伴也分三六九等,好的伴儿可遇不可求。《一代宗师》里,叶问与宫二是飘摇乱世中绝佳的伴。虽然不曾柴米油盐地温暖彼此,甚至一生也不曾打过几个照面,但交手可匹敌,秉烛可夜谈,可将对方视为知己,可信赖,可托付。叶底藏花一度,梦中踏雪几回。墨镜王喜欢这样相忘于江湖的故事,一遍遍重复着周慕云与苏丽珍,淡淡的情分,遥遥相望,互相映照,绝不会淹没于世间的繁琐嘈杂。这样的故事等而上之,却也只能是人造出来的幻梦。

萨特与波伏娃也是极好的伴。终生都在相互促进而非消磨,肉身和灵魂均可栖于对方身畔,虽各自有过其他际遇,但毕竟他人无可取代。西方人的思维更易演化出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的相知相惜。

而通透如张爱玲,也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懂得”二字,说得容易,觅得太难。你以为你懂得,其实也不过是属于你自己的“我懂得”。只可惜她以一片慈悲心待胡兰成,胡却选择懂得每个遇见的女子。不对等的心力,终非良伴。落在他人眼里,原本的明月光和朱砂痣都被凉薄世情碾成脚下泥汤,如此不堪。

正所谓,相爱易,相伴难。

故而不求神仙眷侣——那得是累生累世的修为与造化换来;只希望在人生每一程,都能幸运地遇着良伴。

起码,同看一部电影时,不会哈欠连连;同赏一处风景时,不会抱怨风急露浓;同望一段艰难前程时,可相视一笑静默处之;同执对方一片心意时,可轻拿轻放,小心呵护。如此,方能聆听得到高山流水,才是端坐于人生大棋盘两侧的好对手。

遇见时微笑,告别时挥手,满心欢喜,无从怨憎,感谢命运让你我可相伴一程。惧老

去看望一位朋友。谈话时,蓦地发现她有了很多根白发。不由得心酸。她还不及四十岁,皮肤身材都保养得好,唯独头发暴露了年龄的秘密。

她却淡淡地笑着——傻孩子,人哪有不老的。

是哦,是没有谁能逃得过老去。一日老于一日,这是不可逆转的过程。在我们还年幼时,总觉得十几岁的年龄写出来很单薄,希望能够更快地长大。可是长至某一天时,却突然惊觉,我们并不希望那个数字继续增大,但它却像上足了发条似地狂奔,停也停不住。

最近频繁地听到有关“衰老”的话题。当你面对美食或美色而不再轻易动心时,当你越来越多地陷入对往事的追忆中时,当你开始规劝年轻人要安分一些而忘记自己也曾那样张狂时——你就是老了。人们边说着,边尽量互相宽慰,谈笑的口气掩不住些许恐慌。而在这些恐慌的人群里,男人更多于女人。

一直以为女人是更应该惧怕衰老的。韶华易逝,红颜易老,人老珠黄,徐娘半老……这些字词总是被残忍地施加于女子身上。现在突然明白,其实是男人。因为他们更敏感地捕捉到衰老的痕迹,才创造了这些词,词里暴露了他们的厌恶和恐慌。

想起了爷爷。那是个和善的老人,却会因为陌生人称他一声老人家而发怒。我上学后多年,他反复对我说:“如果有人问你多大了,你就说六岁半。”家人一直将那视为一个玩笑。如今再回想,这个寡淡的玩笑背后,是怎样深的恐惧——若孙女儿一直是六岁半的样子,那他便可一直停留在那个年纪,虽然已不年轻,但也不必更老下去。

爷爷老到神智不清时,偶尔,仍然会含糊地念叨出这个玩笑。

也有正值壮年的男子,在花香酒浓的欢宴之后,一下子变得颓唐,叹说,老了,还有什么意思。

身体萎缩,肌肉松弛,欲念衰微,时间为男人们蓬勃的欲望念起了紧箍咒,将其变成一具衰弱丑陋的躯体。一生的拼搏争抢,却不得不面对再也无法抓住什么的境况,充满诱惑的花花世界再不是为你而存在,而你清楚地知道,这是斗不过的敌人,只能服从,这怎不让人万念俱灰。

或许正是因此,女人才能够相对从容。她们从不曾拥有那样强大的欲念,便不会产生同等大的恐惧。于是,她们笑着说,哪有不会老的——虽然,心里也会有淡淡感伤。限量供应

发现自己的记性大不如昔。

有过去的同事打电话来,只觉声音熟悉,想不起是谁。对方耐着性子做了几点提示,最后见依然不能让我把他与某个名字联想起来,不得不自报家门。我这才恍然,哦,可不是某某么。顿觉尴尬异常。

共事了两年余,才一年多没见,竟全然记不得。若非接到这通电话,估计该人的名字将在我的记忆库里继续萎缩,直至消失不见,唯余一片空茫。那么,是不是还有更多因不曾被提醒而遗忘的人或事?

这个假设让我不安起来——

要知道,我一直以能够精准地说出众多亲朋的生日、星座、血型、手机号、结婚纪念日乃至孩子的生日等等数据为傲,甚至一些年代久远到泛黄的琐碎往事,都还清晰地记着。这虽算不得多么出众的本领,但可以证明记忆力是极佳的。

而现在,我是要失去这种记忆力了么?

仔细想想,或许不是。被记住的那些,虽然细琐,却都与自己的情感和心境有所关联,故而深刻;而被忘记的那一些人和事,抱歉得很,总是感觉不那么重要吧,就云淡风轻地舍弃了。

没办法,就像一个容量有限的硬盘,想要保留一些数据就必须删减掉另外的。造物主没有给我们足够多的精力和时间去牢牢记取身边发生的一切,不可能贪心地要求更多,及至透支。

其实,被限量供应的不只是记忆。

如,曾是吃遍大江南北美味的馋嘴之人,晚年时患上肠胃的严重疾病,略沾油腻刺激便要遭受病痛折磨,只得顿顿清水白菜方可安生地混个肚饱——这是他的口福用尽了;

如,曾是叱咤商界尽享人世繁华的富商巨贾,却因一着不慎吃了官司破了产,轻者东躲西藏到处被人追讨债务,重者身陷囹圄倾家荡产——这是他的财气到头了;

如,曾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风流人物,少年得志,一路青云直上,貌似前途不可限量,突然出了意外命丧九泉——这是他的寿限被折光了。

似乎,总有只无形的手在掌握平衡的分配。上苍赋予每个人的都是有限,容貌、财智、情感、运气……此处的缺失,会在别处弥补;而在别处得到了太多,必然会有遗憾如风湿病般时常隐隐作疼。一切限量供应,不肯给某些人太多,也不会给某些人更少。明白了这点,便少了许多抱怨和不甘,而更懂得珍惜现在的所有。贪心

说也奇怪,“贪”字天生一副不讨人喜的面孔。

几乎所有人都对其避之不及,但多数人到头来还是多多少少要与其沾边儿。

最明显的是股市。做局外人时,见他人为那或红或绿的数字或悲或喜,便觉不可理喻:何至于,不就是买贵了些或少赚了些嘛。自以为可一派淡然,后来经人撺掇,终也开设了证券户头,亲自体验一把,方知那种种情绪变化因何而来——

你这边刚刚下了十块钱卖出的单子,那边的数字已升至十块五毛,眼看着就少赚了不是?或,满以为已是低位,大把买进,谁想又跌了几毛,资产立马缩水,唉……

当真是一分一毫的变化都揪着心,买得早了,卖得晚了,分分钟都可决定荷包的丰盈程度,只恨自己没长前后眼,怎就不能在最恰当的时刻出手?买时最低,卖时最高,该多完美。

于是,或后悔,或懊丧,谈什么心胸格局,整个人都钻那细细的钱眼儿里去了。

事后想想,不禁失笑:怎也变得如此贪了?明知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身外物,却偏看不开。

而对钱财之贪婪不过是世上千万种贪心中最为寻常的一种。

贪食、贪睡、贪玩、贪恋、贪欢——凡人的每一种欲望,把握不住,都会成贪。

幼童懵懂,不过求美味酣眠,便要被成年人斥为贪。可见,在人的意识里,对欲的索取总是有个看不见的规范,不知节制,便是罪过。古训云:贪心不足蛇吞象,可就算如此,又能提醒几个在界限前一生不逾越?“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古人吟唱得深情悲切,细想一下,那辗转失眠不过源自贪恋的痛苦。天下那么多痴男怨女,皆因不肯将爱视作可独立承担的事情,非要落实于爱的对象之处,求个天长地久长相厮守,不是贪又是什么?

最难逃开的是贪生。或许是因都看得明白,生仅此一次,不复重来,所以分外地想延长。或因,生的附加值远超出生之本意,爱人子女、财富地位,想哪一样都是拼命争来的,怎舍得一撒手就全部放下?故而留恋,因对生贪婪而对死惧怕,连衰老的细微迹象都不敢容忍,这也就成了人之常情。

可,纵是说得明白,但人们还是绕不开贪心的魔障,依然在这污浊尘世间,爱着恨着苦恼着,赚着敛着计较着。银杏林的故事

秋末冬初,很多人见到城西的那片银杏林,并惊叹于它的美丽。人们那么迫不及待地享受这片金黄,呼朋唤友,带来各种摄影器材,深恐北风起,黄叶落,那便还须等上一年才能再次得见。

听说,这片林子已经植了14年了。

14这个数字触发了我的一些记忆。

1998年左右,父亲赋闲在家,终日以棋牌为乐。他结识了一位棋友,相谈甚欢。后来听父亲和母亲说起,那位棋友想包块地种植银杏,希望父亲加盟。当时的投资大概是十万元左右吧,但要收回投资却需要漫长的时日。这个想法对我们这个习惯于按月领工资的家庭来说是陌生的,谁也无法预知银杏林能否带来收益。几番衡量,父亲终究还是没有参与这个计划。而后一两年内,又听父亲断续说起,那位棋友真的开始着手去做这件事,但前景并不乐观。再后来,父亲病得厉害,并且我们搬了住处,与那位棋友也就疏远了……

是的,如今这片美丽的银杏林正是父亲的那位棋友所植。我向人打听这片银杏林的主人,他们说出的名字和我十几年前的模糊记忆是吻合的。我还能记起当年那个叔叔的大概样貌。“他是个很聪明的人。”他们这样评价他。他们讨论着一棵银杏树所能带来的巨大收益,口气里满是对那些财富的艳羡。

我很为那位叔叔终于拥有了一片能带来可观收益且非常美丽的银杏林而开心——虽然“美丽”可能只是他最初那个计划的副产品。可我开心的背后,也躲闪着不想承认的怅然。

我不知道十几年前银杏林主人曾经向多少位如我父亲般的朋友说起过他的计划,不知道他被多少人像父亲一样拒绝过。但是他没有动摇,没有怀疑,而是亲手植下一株株梦想。我想象着成千上万株指头般粗细的银杏苗被栽种,那样纤弱。想象着无数个风雨的日子里,他的担心和守护……

马云说,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在我看来,比起聪明和投资眼光,银杏林主人的坚持更为难得。人生短暂,掐头去尾地算下来,并没有很多个14年可以做点什么。这浮躁的时代,也并没有很多人愿意为一个梦想投资14年。而我的亲人们,他们小心翼翼,他们瞻前顾后,十几年后的预期收益,那太遥远不可及了啊。于是他们选择安守,任一个又一个梦想在脑海里自生自灭。同样的时光流水般经过每个人,多年后,有人拥有了美丽的林子,有的人,不,是更多人,只能仰望、赞叹,回忆起错失的机遇,失落又惆怅……

我也不知道父亲与银杏林主人对弈过多少局,更无从知晓胜负如何。可是从整个人生来看,银杏林主人的确是更胜一筹。卜

年幼时好奇心炽盛,常对一些旁门左道的东西感兴趣,譬如印刷拙劣的生肖运势小册子,或者花里胡哨的笔记本边角上的今日星运,都能吸引我一个字一个字研读。略略年长几岁,不再满足于那些被简单划分为数个种类的粗浅学问,便跟着街头买来的非正规出版物学习称骨、拆字、解梦种种,偶然得到一套周易扑克,如获至宝,出门见个同学都要先给自己占上一卦问问吉凶顺逆。再然后,知道有西方传来的塔罗牌,通过贝塔斯曼邮购得来,一到周末便摆满一桌子牌阵,而后栽进书里乱解一通。

待到漫长的青春期结束,那些痴迷便也莫知所终。虽仍常与人扯上一番星相面相手相,也不过是找话题以掩盖自己的不擅交流罢了。嘴上说得头头是道颇为唬人,可心里究竟是信呢,还是不信呢,自己也说不清。

多年前的一个春天,曾随彼时倾慕的人去寻一位高人问卦。

高人住在市井间,年岁高,个子不高。问我求什么,我心里茫茫然。大约是姻缘吧,模糊地冒出这个想法。以一颗热恋的心,自然想得到外界的肯定和祝福。可高人含含混混说了一堆没用的话,终究没有给我一颗定心丸。抬眼看同行人,他面无表情。走时我心有不甘,说:也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吧。他依然默不作声。

后来,两个人终于失散在岁月的洪流中。我再也不能知道那次问卦后,他在想些什么。偶尔会想:或许,那些含混的话已在暗示我们注定会分开;或许,正是那些含混的话使我们心存疑虑才选择放手;也或许,我与他的情感正如那些话一般含混,从没有面目清晰过,所以才要去问卦寻求安慰。究竟哪个是因?哪个是果?傻傻分不清。

听闻一位嗜酒的长者再次喜结良缘,这已是他的第三次婚姻。家族里一直流传有这位长者年幼时算命的故事:算命人说,他一生会娶三次妻,耄耋之年寿终正寝。如今看来,算命人的话已经应验了一半,于是族人愿意相信当年那位算命人具有某种神通,愿意相信另一半预言也将被验证。

可是,怎知不是那预言操控了这位长者的生活?

因为被预言了将娶三位妻,便不为自己察觉地期待着被“注定”的婚姻,第一次、第二次婚姻就不肯珍视,出现小小的矛盾都会被放大无数倍,逐渐演变为不可跨越的鸿沟,离了结,结了离,直至真的娶了三位妻,才惊呼:这么准!又因为被预言了长寿,所以有恃无恐,不担心死亡会不期而至,放纵自己任性贪杯……

如此倒推回去,就会得出让人惊诧的结果:被占卜者推算出来的命运是一枚种子,若它在心底扎下根来,真实的命运便会依此开花结果。

现代科学对此早有解释:这是心理暗示,是一种被主观意愿肯定的假设,不一定有根据,但由于主观上已肯定了它的存在,心理上便竭力趋向于这项内容。原来如此。那么,几乎所有的占卜术,都是心理学的变种。占卜为生的人无师自通,熟谙人们心理,总能说些似是而非却让人深以为然的话出来,而选择相信的人,或喜或悲的每一步都走在被他人预设的轨迹之上,每走一步,都忍不住在心里一一对照验证,并总结道:果然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去求卦占卜之人,本是想预知命运,以期占尽先机,哪知,不过是被占卜之言牵了鼻子前行。秘密掌控着万千人命运的,竟是中西方无数占卜术。

所以,再不肯向任何占卜术请教有关自己的未来之事。

未知事物本来极具魅惑,使人不致在乏味的生活里生出厌绝心。若真有能通天的占卜术把一切识破揭穿,那人生将如站在一通到底的厅堂内,走向和结局都明明白白落在眼里——好的命运也不能体会到强烈的喜悦;坏的命运,则免不了提前忧惧,意志消沉,自愿放弃了奋起反击的机会——如此一生,还有何乐趣可言。场

小城里,场是最寻常的社交生活。

经常能在公共场合听到男人粗声大气地讲电话:哎呀,中午有场啦。

这样的男人,通常穿着膝弯和大腿根处有数条褶痕的西裤,和小城一样灰头土脸的皮鞋,肚腹滚圆,里面掖着数不清的场。

哦,忘了说,场的意思等同于饭局。饭局这个词在小城里流行不起来,大约是因为局字带着机关重重的精巧,于小城粗犷的民风水土不服。场,五星饭店或路边烧烤摊上皆可为之。赤膊加人字拖的草民可有之,西装配锃亮履的精英亦常有之。总之,是没有任何阶级性的词,天下大同。

场意味着饭食,包括饭食,但又绝非饭食。它是相对于家庭餐桌的存在。家中餐桌上的饭食再怎么低油少盐新鲜健康美味,都难有场那么强大的吸引力。那是各种欲求与酒肉混合在一起的味道,热腾腾,仿佛有无数条伸展开的手臂,生拉硬拽的,把参场者摁到某张椅子上。

当然是生拉硬拽,没听过哪一位宣告自己多么喜欢场的,都是皱着眉头万般不情愿的样子,找一堆连自己都说服不了的借口,推脱两三个来回,才“勉为其难”地答应。场上,谈笑风生,口若悬河,尤其是被安排在主宾副主宾等重要座次上的,全然忘了来之前种种作态。次日酒醒,头疼口干,逢人便说:最讨厌酒场了。

讨厌归讨厌,但若紧接着还有下一个场,依然如此一番,慨然赴约,美其名曰:需要投投。

关于投投这个词,几乎可以算是敝城特产,场的副产品。在第六版《现代汉语词典》里关于“投”的几个释义里,很难有哪一个能准确说明其特性。窃以为最接近的应该是“迎合”。其在日常应用中的准确用法为:你昨儿酒喝多了难受?没事儿,再喝点酒投投,就可以把此刻的难受劲给抵消了。大约是“负负得正”的意思吧!不知有无科学道理,但对参场爱好者来说,确是接连赶场的最好理由之一。

而若没有可以投投上一场酒的场接续,心里多多少少会有些失落,当然,也可能——只是可能,却有一点点释然。

酒是场上的主角,真的,不仅比饭菜重要,还比参场的人重要,简直是场的灵魂。君不闻,每场至尾声,主家都会来一句:没喝好吧?没有问“没吃好吧”的。这句“没喝好”当然也是场的固定程序之一,必须要有,以示主家之周全和关切,并非真要听个肯定或否定的答案。作为参场者,也必须程序化地大加褒奖致谢,这场才圆满,主宾皆大欢喜——喝高了神智不清瘫倒在地上的情况可以例外。

盛夏,正是“场”生命力最为繁盛的好时候。从天还大亮的六点多一直到灯火阑珊的子夜,街头一团团亮晃晃的灯光下,盘踞着一桌桌未散的场。参场者大多眼神迷离、口齿不清,但越来越多的话还伴着酒气向外喷涌:“咱弟兄们的交情……”、“去他的官,当什么破官……”、“明天,明天这个时候,我约个场……”。

场,就在这荤腥的酒肉气息里、不辨真伪的话语里、酒瓶被撞倒砰砰嘭嘭的脆响里,一波一波蔓延着,一桌一桌恣肆着,滋润了小城里一个一个寡淡无味的日子。

明朝酒醒何处?谁在乎呢。恋物

极富生活经验的朋友来家中做客,看到新餐桌,好心地建议我买块桌布铺上——这么漂亮的桌子,如果不铺桌布,弄脏烫坏多可惜。

我不以为然。笑说,若将这漂亮的桌子藏在桌布下面得不到欣赏,不也可惜。再说,再怎样漂亮,终归也会变成一件旧物,失去人们的欢心,既如此,那般爱惜又有何意义。

这通辩白固然辜负了朋友的一番善心,但事后想想,自己也忍不住伤怀。

幼时曾是极度恋物的人。喜收集各种小物件,橡皮、纽扣、发夹、火柴盒,买来又不舍得用,只装进各式的小盒子里,无事时一一检阅,感觉竟能拥有如此多喜欢的东西,心里一片富足喜悦。然而,一个小孩子不会明白,没有什么可以恒久地保持新鲜,有形的物品如此,无形的情感亦如此。无一例外的,每当有了新的喜好,便会产生一批失宠者。装满了宝藏的小盒子们在许多秘密角落里被遗忘,直到某一日,对房间进行彻底清扫,才又暴露在眼前。此时,它们旧了,失去了光鲜、香味,形状做工也是丑拙,蒙了厚厚的灰尘,让人厌恶的,用手指拈起一角,看看,毫无用处,便丢进垃圾筒。

类似的丢弃经历得多了,终于明白,当年的那般喜爱在时间面前终会陈旧,一切的美好,我们没有能力留住。原来,我们的不舍,只是导致了错过和浪费。

于是,变得喜欢迫不及待地享有。每买回一件新衣,定会第一时间上身;每遇见好吃的美味,绝不会口下留情。世间的美,本就是要取悦于我们的。更何况,此时世界,比往日世界速度更快,保质期更短,一个不留神,眼前的一片繁花似锦已如黄花般凋落。那么,让那些美好到人心惊的事物在静候中悄然变旧而非被人们恣意享用不也是种辜负?我再不愿做那样的傻事情。

其实,它们从存在的那一刻起便已经是旧的了。如同我们的生命,从降生于世时,便已是在损耗,直至归为空。既然一日日变旧的事实不容抗拒,那么,那样细心的保护又能挽留住什么?不过是早与迟的区别罢了。而那所谓的早,或迟,在强大的时间面前,又算得了什么……

当真是,有花堪折直须折。

若有一天,我为我的餐桌铺上桌布,那定是因为那块桌布本身的漂亮,而不是要用它来保护桌子的漂亮。别看路,看天

居于高层,临街,每每站到阳台上俯视,都会觉得又吵又堵:商铺的音乐声从早放到晚,公交车的报站声隔几分钟就会响起一次,急脾气的司机不停地摁响喇叭,路两侧密密麻麻地停满了私家车。

这就是我们现在所处的城市,我们所拥有的生活。让人厌倦又无可奈何。

于是我把视线上移,越过高楼的顶端,看远处,看天。

当然,也没有多好的景致。大部分时间城市上空是灰蒙蒙的,虽然烈日当空,却罕有透澈明净的时候。偶尔,极其偶尔的清晨、傍晚和静夜,能看到被染得橙红的朝霞,能看到东边远远的山的轮廓,能看到大朵或薄片的流云,能看到几颗寂寞的星子。

这些时刻让我莫明其妙地振奋,仿佛一切也没有那么糟。

年幼时走路经常会跌倒,家长便不厌其烦地交待:看路,要低头看路啊。于是渐渐养成低头走路的习惯。低下头,固然不会再被台阶绊倒,可眼里却不再有墙头探出的花朵,树枝间跳跃的鸟雀。或许这也是一个关于成长的隐喻吧:为了脚下安稳,人们将视线收窄,一直收到只能顾及自己眼前的那一片,原本新奇又广阔的世界因之隔绝开来。人们在一个又一个雷同的日子里忘记了梦想本来的样子,麻木前行。

曾听一位功成名就者讲过他的故事。他出生并成长于贫穷山区,姊妹众多,父母因长年劳作而染疾。和每一个立志要逃出山沟的孩子一样,他努力学习,终于收到大学通知书。可父亲长吁短叹,母亲泪水涟涟。因为这意味着,他还要再过四年才能赚钱养家,而家里,实在拿不出一分钱供他继续求学。他找出嫁的姐姐去借钱,做泥瓦匠的姐夫是个忠厚老实人,拿了一千块钱给他,还杀了只鸡招待。喝了些酒后,姐夫说:“过日子,还是得看眼前,眼前都没路了,谁知以后会怎么样……”

头脑昏昏地从姐姐家出来,他才发现已错过最后一班开往山区的车。也好,那就走回去,不过五六十里的路程,眼下,能省一分是一分吧。最初还好,酒足饭饱脚下也有劲,可等路程过半,夜已经很深,进入山区,连一点灯光都是奢望。窄窄的小路一直伸向黑暗深处,似乎一点都不见减少。他又渴又累,机械地挪动两条腿,想着姐夫说的字句,沮丧得只想大哭一场。

当他坐在路边抹眼泪时,抬头,意外看到繁星点点。夏末秋初时节,夜空高远辽阔,星子明亮如洗,这是他在童年时最熟悉的景致,可是在埋头苦读的日子里,竟忽略了这些老朋友的存在……

这或许是一个俗套的励志故事。但我喜欢他所说的结局:“我是一直看着星星走回家的。如果没有头顶那片美丽的星空,也许我就会被脚下又黑又长的艰难路途给击垮,再没有勇气走出大山。”

人们总说,要脚踏实地,不要好高骛远。因为脚下的路,是由实实在在的砖泥土石组合而成,是我们在世上立足的根本。可我觉着,当你奔波疲累,当你挣扎深陷,当你被物欲的洪流裹挟日久,哀叹不知何时才是尽头,这个时候,不妨抬起头,看看天。

天空那么美,有日月星辰,有云卷云舒,抬头时,我们得以忘却肉身的滞重,尽管不能飞升,却能暂时放空。

如果脚下的大地是现实,那么头顶的天空就是梦想,就是希望。在人世的长途跋涉中,我们都需要梦想来点亮一盏灯,以抚慰,以拯救。

所以,别看路,看天。赠予

妈妈去海南旅游。临行前,我一再叮嘱:团费那么低,自费项目和购物点肯定特别多,你可别被导游忽悠了乱买东西。

后来又转念,有些地方可能一生只有一次踏足的机会,又是风情迥异的南国,要尽可能多些体验才好,哪怕上当,也是有趣的记忆。于是又叮嘱:也不要舍不得花钱,该去的景点该买的东西尽管去尽管买。

待她兴高采烈地归来,确实没有带回大堆贵且不实用的所谓特产,只是拿出套海南当地产的化妆水与精油的护肤组合来给我。“一百多块钱,又不贵。记得你以前用薰衣草精油的。”她解释说,大约是怕我怪她乱花钱。

我接过来看看,以经验来说,这套东西不值什么钱,质量也难保证,最重要的是,我用不着。于是放回她手里,说:“我用不着,不如你拿去送朋友吧。”“哦。”妈妈像是在给自己解释,“也是,你们都有自己用惯了的牌子。”她没再说什么,那套护肤品就落寞地立在桌子上。

晚上洗漱后涂面霜时,突然想起这一幕,心里揪疼起来。

真是个不知好歹的孩子呢,为什么要拒绝妈妈的礼物?在买的时候,她难道不曾期望见到我收下礼物时的笑脸吗?如果是那样,她该有多开心。

在幼年,父母每次出差回来都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候。那些来自异地的新鲜的小玩意儿,一个书包,一个毛绒玩具,一些糖果,换来我们毫不掩饰的兴奋喜悦。那时的父母,不是孩子眼里这世上最高大最万能的人吗?父母给予孩子一切可能之物,并因之而深感满足幸福。可现在孩子们长大了,挑剔起来,毫不客气地拒绝他们的馈赠,还用自己的经验指手划脚,剥夺了父母作为赠予者的快乐。

如果赠予是种能力,那么接受礼物时的不爽快是否意味着对赠予者的能力的否定?

愈是想,愈是心疼自责。

女友A,每每花不菲的钱网购一堆衣物,都会陷入如何处置其中不太适合自己的那部分的苦恼里。而另一位女友B,恰恰能解决A的苦恼——她总是快乐地接受A那些奇形怪状的衣服,虽然自己也并没有把那些衣服穿出去的勇气。

A不止一次说,B是位让人开心的朋友,因为她不拒绝馈赠。

让A感觉开心的原因我猜大概有二:一来不必为自己闲置浪费衣物而自责;二来也不必承受孔夫子那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无形压力。也就是说,大方地接受赠予是件让施赠者开心的事。甚至,就赠送本身来说,施比受快乐。

小时有亲戚来串门,带糖果礼物,爷爷奶奶总是推让半天,一脸“不情愿,你破费”的样子——这是那个物资贫乏的年代特有的礼仪。而在电视剧里,外国男女收到朋友礼物时通常是淡定的,当场拆包,赞美,于是双方皆大欢喜。这种对礼物的差异困扰了我许久。

幼年时的经验影响深远,至今我也没有养成坦然地接收馈赠的习惯。现在想来,每当一份礼物被一脸漠然地几番推让,赠予人心里该有多么不舒服。

或许,赠予的意义,只是轻嗅手上余香的快乐。而受赠者,只要成全这快乐足矣。礼数

幼时被教科书上“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八个炭黑大字震慑住,时时处处小心,生怕给泱泱千年的中华文明抹了黑。待年岁渐长,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之事渐多,才恍然,自己熟练掌握的那些“您好”、“谢谢”、“对不起”只是属于礼之貌的范畴,而在这礼仪之邦,礼的概念之广阔,远非小女子心力所能及,有关礼之仪、礼之数及衍生出来的客套学,是一门无比艰深的大学问。

由于饮食在百姓生活中至高无上的地位,故每一桌应酬饭都能浓缩为一堂礼数培训课。

每个不得不参加的饭局,都会有特别长见识的感觉。从宾主入座时的种种谦让,至虚高得没谱的互相介绍,满桌子上飞舞着热情生动的赞美:啊呀呀,王兄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李弟年轻有为前程似锦,等等。或许说者和听者都在心里冷笑到零下十度,但桌面上的客套却如一锅沸腾的火锅。表达之巧妙词量之丰富每每让我汗颜,暗自生出不配拥有说话和写字的权利的自卑感。虚伪么?不,这是客气,是待人的礼仪哪。

最让人头疼的是喝酒。那由一整套繁琐周密非我所能理解的程序组成。主陪如何表达,副主陪如何表达,其他陪同人员如何表达;主宾如何表达,副主宾如何表达,其他与饭人员如何表达;全转了个圈儿后,再分头表达……这喝的分明不是酒,亦无关就座各位口口声声的感情,全是礼数。哪一点儿不到位,都会给这场酒添上个不和谐不完美的伤口。

以前跟家人去走亲戚,临告别时,主人大娘拼力留客,一双糙硬大手死死扣住我的手腕,从院内拉扯到巷口二百米开外——对与他人肢体接触心存畏惧的我来说,这真不是令人愉快的经验,且又实实在在地受了伤——一对手腕子磨皮红肿,数日才好。其实主人大娘不过是沿袭了一套质朴的待客礼仪,其心情能够理解,其行为难以接受。怎就不能君子之交淡如水呢?此时翻出这一记忆来,不过是要证明,连大字不识的农村老太都严格遵循的礼数,其影响之深远可想而知。

上述这一切,还只是礼数巨网的冰山一角。

而我,总是礼数巨网内最不知如何自处的那一个。

原以为自己总也算得上彬彬有礼,可一旦置身于庞大复杂的人群中,就常常做出在别人看来“失礼、冒犯”的事情来。经人点拨——这种点拨通常由他人怪异的眼神和短暂的冷场构成——后得知,各种局促,各种语塞,各种后悔,各种不知所措……在礼数被格外浓烈地演绎的场合,我的小礼貌是那么单薄、生分、冷冰冰且不合时宜呀。

暗想:既然在公众场合弱智得像史前生物,不若躲回自己的地盘自娱自乐。

开个小咖啡馆儿,权做和知己好友聚会闲聊的地方。对待客人,您好谢谢再见已足够用;而朋友来,凡事皆可自便,不拘泥于繁文缛节,那该有多么轻松自在。

可是——各位看官,你们知道的,我会错得多么惨。

朋友来店,我问:要喝点什么吗?咖啡?奶茶?他们摇摇手,不喝不喝,你别客气,别忙活。如此,我便真心安理得地不客气了,嬉笑如常,一点不把他们当外人。数次之后,一女友忍无可忍,用近乎娇嗔的口气控诉道:她呀,在店里自己嗑瓜子儿,从来不兴让人的。

啊哦。跌比涨安乐

数日前的一波骤跌,使得几位初涉股市的朋友多多少少尝到被套的滋味。眼看荷包缩水,大家脸上一片惨绿,皆自我宽慰道:也罢,就当交了学费。

女友由此总结:下跌的时候人们心态都很平和,上涨的时候可就不一样了。

咦?这话莫不是说反了?谁会喜欢赔钱?难道不该是赚钱时心态更好些?

仔细想想,竟真如女友所说那般——“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有这几个大字悬在那里,下跌被套时,人们心知无他法可想,只能自叹活该,然后静等股市回暖,此时,自是有种身处谷底般绝望的踏实;而眼见一路飙红账户上的数字节节攀升之时,满心的喜悦如同愈来愈饱满的气球,难免会希望高些再高些,能一次赚个翻番才好,这时,既嫌涨得不够快,又怕股市突然覆手为雨,还要担心卖早了少赚了,总之是患得患失——可见,的确是赚钱时要辛苦过赔钱时,拥有时要痛苦过没有时。

究其因,不过是贪心作怪。

贪心之大小与拥有之多寡成正比。豆腐西施早就说过:“啊呀呀,愈是有钱,愈是小气。”要依我说,当改为“愈是有钱,愈是贪心”。唯有贪恋其所有,才会表现出小气,不愿与他人分享。其实这样的贪守尚可理解,想不通的是,有些人明明已拥有不少,偏还要对其暂不拥有的财富权势声望而大发贪念,费尽力气去追去逐——兜里只有十元钱时,渴望能有一百元;可有了一百元,便又向往起千元万元的消费。很多人说,我对钱的要求不高,够花就行。难的是,这个“够”何时才是个够?

追逐一些东西之时必将失去另一些东西,故而,贪心之大小还与人们距安宁快乐之远近成反比。这个道理,生活中随处皆有显现。

在职场上,身为一个部门主管,就忍不住向往升至经理;到了经理,又想当更高级别的经理,还要和众多与自己一样想法的同级们斗智斗勇。热销的《杜拉拉升职记》就讲了这样一个奋斗故事。连谈恋爱的空儿都没有,三十几岁的中产剩女杜拉拉小姐就真比一个混天聊日的小职员海伦快乐吗?

在情感中,偷偷爱慕一个人,愿为对方倾尽一切赴汤蹈火在所不惜,眼见那人臂弯里挽着别人也只会含泪祝他们幸福,对方不经意间冲自己莞尔一笑,更是幸福得灵魂出窍;而一旦得到对方回应进入相恋的阶段,便开始横挑鼻子竖挑眼,总觉对方爱自己爱得不够,身边的每一个异性都变成了潜在情敌,恨不能把自己塞满了对方的每一个毛孔——哪还有暗恋时的纯净美好?

拥有的愈多,贪心愈重,所处的境况也愈复杂愈危险。故而想起民间说,安贫乐道。意指贫穷者反而能安于生活现状,坚守信念,这虽不是定律,但也是个讲得通的道理——一无所有,失无所失,便在无形中就断了贪念。不奢求,人生便少了许多的痛苦挣扎。

可这又并非是说一无所有者就真到了连贪心都没有的地步。很多人不贪,只因自知没有可以贪的能力。而一旦上天垂怜,抛个一千万下来砸中他们某个的头,那时再看表现,哪里还能乐什么道,只一副穷人乍富的可笑面目了。

古谚云,施比受有福。套用在不能摒弃贪念的凡俗人生中,可不也是跌比涨要安乐?少年狂

新认识一个女孩,年纪很轻,才十九岁。在博客里看到她的照片,下巴总是抬得高高的,一副很骄傲的样子。

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说,姐姐,这样不好么?

嗯,是啊,没什么不好。我只是被那样逼人的青春和自信给骇着了,并有些许羡慕。

张爱玲亦是喜欢高高仰着下巴拍照的人,从眼角处睨着这世间,有种看低一切的气势。她曾说,出名要趁早。无人堪比的张狂。

还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儿,那年也是十九岁。站在城市的一处楼台之上,身体向后微倾,长发飘垂着,赞自己:青春貌美。那一幕,一直是记忆中绝美的珍藏。

人常说,年少轻狂。从不认为这是贬义。年轻,便当是张狂。这个轻,是轻浅清澈,区别于历经沧海桑田的沉重。因涉世未深,因正拥有的才华和美貌,因将来的无限种可能,因有些事情还没来得及经历和懂得……本是轻浅如溪的生命得以感知并享受生之华美繁盛,怎能不以此为傲?若只是怯怯地欢喜便辜负了这样的青春。于是,目空一切豪情万丈;于是,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于是,轰轰烈烈无怨无悔。他们站上时间的肩头,自有种会当凌绝顶的肆无忌惮。

但也必须是年少才行。从十几岁起,至二十出头,这个阶段与轻狂是适配的,狂也狂得惹人怜爱,从而会心一笑。就算因轻狂而犯错,也让人原谅得易些。而从二十几岁向后,便要学会自知,懂得自己是谁,想做什么,能做什么。得体的人生,须在自信与自知间逐渐找到平衡,一旦走过少年,抱歉,没有根基没有积累的自负便显得苍白空洞,此时的轻狂,便是轻浮的轻了,徒引人取笑耳。

只可惜,自己已过了可以轻狂的年纪,又没有足以担当张狂的才华,只能努力去学着平和稳重,将那些正值青春的狂傲当成风景来欣赏赞叹。再言惧老

有新开的咖啡店,名曰“时光密码”。店内装修质朴,颇有些怀旧的味道。朋友们聚在这里,难免就“时光”二字发表诸多感慨。似乎转眼间,曾同窗共读的青葱少年,腰粗了,发少了,眼神里蒙了许多让人难以确信的东西——

真感觉到老了!

才不过三十出头,便皆异口同声。

其中有人对此深感伤怀,说:“这么快呢。真不想老。想到死,总有些怕……”

想起幼时看《西游记》,众妖千方百计去捉唐和尚,只为吃了他的肉可长生不老。但肉没吃上一口,却被孙猴子打到死伤,现回原形,毁了数百年的修行,算来真是折大了。那时只是囫囵吞枣地看个热闹,并不理解长生不老之于众妖的现实意义,如今亲耳听到友人对不老的渴望,方觉心惊。

细想一下,不老有什么好?

事业继续扩张,梦想一一实现,享受更多的物质,满足更多的欲望,唯有有具不会老死的身体,才一切皆有可能。历史大片《康熙王朝》的片尾曲里,一遍遍重复着: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强悍如大帝国之王,仍觉时间太短暂急促,难以实现其心中宏图霸业,才向上苍发出如此无奈的嘶吼吧?那么,对永生的留恋,是否即男人野心的最真映照?

可是,不老又有什么好?

曾看过一部名为《这个男人来自地球》的影片,通片两三个简单的场景和五六个人,却蕴藏了无比宏大的主题,也是困扰无数人的哲学命题:生与死,时间与永恒。

男主角与世同在,不老,不死,活过他自己也无法计算的时间。他目睹并参与了历史上的重大变革,时代的更迭,世事的变迁,他无所不知不晓。他可以去做任何事,这一切都建立在“不老不死”的基础之上,而不像其他人那般,只有区区的几十年。

这是不是就是所有悲愤于时间不够用者所追求、所向往的?

可是电影中那不死的男子如何呢?他痛苦,他厌倦——因那永远也望不到头的生。

为了不让人们发现他不老的秘密,每隔十余年便要搬家一次,所以他没有朋友;他可以娶妻无数、生子无数,而他的妻、子们终要一个个在他的视线内死去;他可以坐拥庞大财富——当然这取决于他的意愿——但是钱财对他毫无意义……因为活着,所以更加真切地看到万物皆空。时间可卷走一切,唯剩下不老的他,要独享这漫无边际的孤独。

……

这便是长生不老的残酷真相了。

短暂的生命让凡人看不见“空”,故而起贪念,求这求那,已得到的只觉不足够,繁华世间,财富无界、酒色无边,须得更多的时间才能遍享。可是,万事须得有个终了,有个去处,方能让人觉得心安。永远的青春年华,纵是在别人眼中是被羡的美好,但自己却要在漫漫途中承受万千孤独,何尝不是种折磨。

别人笑我太疯颠,我笑他人看不穿。与在“不能永生”的悲叹中继续老去的人比较起来,我更愿在时间静静流淌的过程中,珍惜此盛放之年,从容于老迈之途。无常

准备去斯里兰卡前夕,尼泊尔地震的消息传来,旅伴随即打来电话:“那儿,安全吗?”

我能想像得出她惶惑的表情。很远呢,我们即将起程的目的地距那儿很远呢。这是事实,但未必能起到安抚她的作用——当恐惧在心底扎根后,会以惊人的速度生长,何况是当下,这个万物都拼命生长的时节。

一场地震,或许会改变很多事,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也有朋友出于善意而对我的行程表示忧虑,提出种种或许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未知之事物总是如此,诱惑与恐惧并存——可是,我们又能知道什么?又能把握什么呢?无常才是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

世事有定数,一切皆无常。回望往日,我们得到的教训还少么?

都怕外面有地震,有山崩,有海啸,有火车出轨,有飞机坠毁,可是一生囚居于小城便不会遭逢任何意外吗?失足跌倒、被困电梯、交通事故不也一样存在吗?食物有化肥有农药有添加剂有转基因,可是得以生活在纯洁的远古时代的人类不一样生老病死,没有一个能活到今日。可知,不论你如何小心谨慎,命运已然存在,谁也逃不开。何如就坦荡荡前行,不忧不惧,方得安宁。

每次灾难降临后,人们总会对生命的脆弱与世事的无常有所感悟,皆叹曰:要珍惜当下。可是又有几人真正拿这四个字来指导生活?

人们是如此健忘,习惯活在既往的经验中,而非放胆去尝试更多可能。经验代表着熟悉的一切,给人以安全感。可经验也是巨大的铁网,将未知的区域封锁在你的生命之外。

不得不承认,随着年龄的增长,人都会越来越趋向于龟缩进经验的深坑。这里安全,不会有任何未知的伤害——至于已知的伤害,我们已经习惯了它们的存在,就像某个伤口在风雨天气总会如约而来的疼痛。可外面分明阳光正好,深居坑中,便感受不到一丝温暖的照拂。

降临世间的种种意外,总是以粗暴的方式打破人们自以为安全的经验外壳。就像这场地震,再次提醒了我们的渺小,我们的无力,我们的时不我待,我们的虚度年华……

还说什么呢?接受无常的命运,珍惜当下的际遇。要做的事,要见的人,要走的路,都从它在脑中出现的那一刻便付诸实施吧,免留遗憾。这样,便好。嫉妒

吴宇森导演的《赤壁》上映前,便有人对其中的角色产生质疑:怎么可以让金城武那样年轻的帅哥来扮诸葛亮?为驳倒质疑者,有人搬出史书证明,赤壁大战之时,诸葛孔明年仅26。呵,的确是让人难以信服的年轻,也难怪周瑜会在死前发出“既生瑜何生亮”的千年哀叹了。

因了这句叹,千百年来,在人们眼中周公瑾都是个心胸狭隘之人。我倒不认为他真的是小鸡肚肠——没有广阔的格局,何以指挥千军万马——只是,他面对的是诸葛孔明啊,怎能不妒?

让人费思量的是,他妒他什么?

权力地位?他是江东吴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都督;孔明只是个跟随落魄主公的小军师。娇妻美眷?小乔貌美举世皆知;而野史中孔明之妻却是面貌丑陋的黄姓女。聪明才智?赤壁之战时几番较量,二人皆是平手,而身处乱世,周瑜这般文武双全之才似更胜只能运筹帷幄的诸葛一筹……比来比去,诸葛都占不了什么上风,仅有一样,是周瑜再怎样都不能与之抗衡的——他年轻。

这样说,是否感觉可笑?你或许会说,周瑜也正值盛年,不过比孔明略长五六岁而已,何至于为此嫉妒。况且,年长等于拥有更多的经验,难道经验不更是资本?而我说,这不过是一些人的自我欺骗和自我安慰罢了,人们更容易认可的是,年轻才是资本。

很多人,尤其是男人,总是对年龄有着埋得极深的惧怕。这种惧怕不同于女子的顾影自怜,为添了几丝皱纹便哀声叹气起来,他们在乎的是,一旦衰老降临,那双布满老年斑的手将逐渐抓不牢声名、地位、金钱,总会有更年轻的人从背后超越,不费力气地夺过权杖。拥有更多的时间,便意味着拥有更多的可能。而不再拥有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花花世界遗弃,沦为对一切无能为力的弱者。若是没有比较还好,一旦发觉有人比肩而立,同一领域、同等的学识智慧成就,年长者自然会对年轻者生出隐隐的妒意;而后者的成绩越好,前者其妒越甚——“后生可畏”里,便包含了太多的无奈和不甘。

几乎没有人对产生于自己之前的事物嫉妒。年长者成就高于年轻者,年轻者不过是“服”与“不服”罢了,并不将此视为巨大的威胁而心存嫉妒。你可以将此理解为“论资排辈”传统对人的潜移默化,也可以理解为年轻者对年长者具有十足优越感的宽容。这尤其表现在有关情感的争夺中,我们看到,鲜有年轻漂亮的新人对之前存在旧人生妒——哪怕她是前任的亚姐——却会为更新更年轻的人到来而打翻醋坛子。曾经的荣耀与风光,不过是张泛黄的相片,在记忆里被压得扁平;而更生动多姿的是不可知的未来,它们将在年轻人手中开启。

嫉妒二字皆有女字为旁,似乎被定性为属于女子的情感——这倒也不错,女人素喜攀比,然而更准确的说法是,这是属于弱者的情感。这种弱,或许还没有落到局外人眼里,却先在当事人心里几经比较,生了根,发了芽,以一种带着怯的敌意滋长。谁更漂亮,谁更博学,谁更富有……嫉妒产生于各种土壤,可唯有对年龄的嫉妒最无药可医。因为,时间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单向且限制里程的旅行,谁先动身,谁也先结束,再也无缘观赏更远的风景——虽有略微差异,大致总是如此。

既然如此,由之产生的嫉妒显得多么没有必要啊。如向永无答案之处问询,徒劳伤神。

记得有一次,在街上,身边穿梭着光鲜靓丽青春逼人的女孩儿们,同行的姐姐说,我不认为那些年轻的女孩子有什么值得羡慕的。是哦,谁不曾年轻过?谁又会永不老去?时间让世界成为永动轴,新陈代谢、更迭变换,永不停息。长短参差的路途,置于时间的大背景下,没有一种存在不渺小得让人感觉寒碜。而事实上,我们从不曾因年龄的长幼而弱于某个人,同为过客,谁比谁先到,谁比谁晚走,又有什么要紧?眉眼高低

天下父母疼爱孩子的心情大抵是相似的,恨不能将自己小半辈子的经验和教训一股脑儿塞给孩子,免得孩子日后还要走自己走过的弯路吃自己吃过的亏。然而,孩子却总是不以为然,也或者是年龄太小,就算听得进,也难以理解。只有若干年后,走过该走的弯路,吃过该吃的亏,才会恍然记起早年得到的教育。

想到这些,是因为就在近日,幼时家长常说的一句话像突然从哪儿钻了出来——得看着个眉眼高低点儿。

看着眉眼高低点儿,虽然不过是方言俚语,但意思显然,用书面的说法,叫察言观色。在嘴里多念叨几遍,就觉得这词特生动。人在讲话时,并不仅嘴巴是一张一合的,眉或挑或蹙,眼或翻或垂,两相组合,或谦恭,或鄙薄,或喜悦,或愠怒,变化出诸多表情。同样的一句话,辅以不同的表情,便多了无数种理解的方式。若在听人说话的同时,还能看懂了眉眼的高与低,自然就明白了对方的态度,接下来自己该如何应对,也可心中有数。做到这一点,便是个识趣之人了吧?

原来,接受的教育里,长辈并没有要我志存如何高远,而只是落于眉眼等细处,学个识趣。以前懵懂,不知其中厉害,如今年逾而立,在社会上浸染甚久,才逐渐明白,识趣是顶顶重要的生存技能之一。

没有什么比遇见一个不识趣之人更头疼的事了。追求一份爱情,对方明明并不爱你,只是出于不伤害而婉拒,可不识趣的你却偏要将自己的一颗红心塞给人家,岂能不被冷落?领导嘱你做事,言外之意都隐于眉眼高低里,当立即心领神会才对,可你偏生愚笨如牛,只知其表,不知其里,岂能不坐冷板凳……

如此种种,不必多说。

因识趣而知进退,等于给自己留了足够的余地,哪怕身处劣势,亦可华丽转身,不至于失了尊严;而一味往死胡同里猛钻,最后落得头破血流,被人讥笑,亦是活该。

对于生来长袖善舞者而言,看人的眉眼之高低寻常如呼吸,并不必像我这般,活到这般年纪才反复琢磨,终得其一味。鬓毛衰时乡音改

站在三字头上,才发现自己对口音是敏感且挑剔的。

少年时离家读书,不过是百余公里外的省城,便立刻将家乡口音丢开,生怕带出小县城的土腥气。

一日早晨醒来与初识未久的同学招呼,张口冒出来的却是家乡口音。虽短短几个字,对方都未必听得真切,却登时大窘,一迭声告诫自己,不要被乡音出卖了小县城小家小户女的寒薄底子。

自此,便总是一口不怎么标准的普通话示人。

每忆起这一节,总觉着自己是个浪子,抛弃了乡音,怀着一个少年的梦想与虚荣,头也不回地走向更大的天地——嗨,我来了。

普通话是好的。到全国各处去,只要字正腔圆,总让人摸不清来路——带着警惕与自我保护的言语交流,正适合城市里过分繁华里必须的疏离,书面,客气,整洁,如漠然的微笑。

然而普通话又是截然的。在不同的城市,夹杂在不同的乡音里,时刻提醒着,你终归是个外乡人——融也融不进去。

走了许多地方,还是回到故乡,灰扑扑的小县城。

总被新结识的人问,家乡何处?全然因为口音。

初不以为然,久了难免怅然:当年一心去他乡,现在连家乡也变得像他乡。

试着讲方言,却张不开口,强说出来也是硬的,滑稽的。方才知道,其实是自己被乡音抛弃了。

心下一沉:这些年,梦想逐个破灭,虚荣与轻狂不再。家乡依然是家乡,他乡依然是他乡,我呢?

常会爱上那些能顺畅自如地说普通话的男孩子。虽然书面,客气,整洁,如漠然的微笑。他们的语言里有星星点点城市的光,照亮这小县城漫无边际的灰,哪怕一瞬。

这点不肯舍弃的小癖好将自己陷于孤独。

竟而执意于孤独。

认识一名男子,相片上的他干净亲切。而落入生活中,面对面坐着时,又不愿忍受他的口音——其实他已经是好的了,是较为书面、客气的乡音。他的声音涂抹在他的脸上,将脸涂得暗淡了。

又常留恋,那些仿若从雨后泥土里钻出的乡音里的字句。时常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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