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的16堂税务会计课(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19 02:32:15

点击下载

作者:陈宗智(编著)

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财务人员的16堂税务会计课

财务人员的16堂税务会计课试读:

前言

会计、税务和财务管理是企业财务人员的三项工作模块。一般的会计专业院校都设置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课程,将税收管理、涉税核算作为财务会计课程中的个别章节进行介绍。但这样导致了相关课程设置零散,对税收管理、涉税核算的学习不够衔接和统一。近几年,一些会计专业院校开始增设税务会计课程,将税收管理、税法知识、涉税核算三部分内容进行了叠加,但多数教材仍然缺乏实务操作性。为此,我们组织专家和实务工作者编写了这本《财务人员的16堂税务会计课》,将税收管理、税法知识、涉税核算以及纳税申报进行了有机的结合。

本书采取图文结合的编写形式,便于企业财务人员在遇到具体业务时,能够现查现用,快速处理企业税务会计的相关工作,特别是会计新手,可以依照书中案例完成各类税金的计提、申报和缴纳工作。因此,本书可以说是一本税务会计实务操作指南。

本书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归纳总结企业相关税法知识

本书简明扼要地将企业运转过程中涉及的15 个税种及其相关理论知识进行了阐述,其中包括各税种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税金计算、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同时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文件,调整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相关内容。

二、演示各税种的会计核算实务

本书归纳并总结了各税种的会计核算,包括企业发生纳税义务时计提税金的会计处理方式和实际缴纳税款时的会计处理方法,并通过实务举例的方式,让读者透彻了解从税金的计算、记账凭证的填制到会计账簿的填列等一系列会计工作是如何完成的。

三、示范各税种的申报表填列及具体申报方法

本书在介绍相关税法知识和税务会计核算方法的基础上,示范了各税种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的填列方法,同时介绍了相关税收管理知识和具体申报纳税的方法。为税法理论和实务工作做好衔接,弥补实务工作中财务人员纳税申报知识不足的缺憾。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和很多企业界实务工作者的大力支持,并参考了大量的相关书籍,在此一并对诸位表示感谢。

由于编写时间仓促,本书难免存在不足之处,在此恳请读者谅解,并希望读者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日后对本书进行修订和完善。▶▶第1堂涉税会计实务概述第1节 涉税会计实务概述一、涉税会计实务示范编写说明

税务会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为适应纳税人经营管理的需要,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离出来,并将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同纳税活动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边缘学科,它是集税收法规和会计核算于一体的专业会计学科。税务会计形成时间比较短,其制度与体系有待完善,税务会计的定义也有多种表述,甚至对税务会计的提法也不统一。

关于税务会计的定义,有专家认为,税务会计主要是处理某一项目何时被确认为收入或费用账务问题的一种专业会计; 也有专家认为,税务会计是为计算税法中法人的课税所得而设立的会计,它不是制度会计,而是以企业会计为依据,按税法的要求对既定的盈利进行加工、修正的会计; 还有专家认为,税务会计是一种将会计处理和纳税法规融为一体的专门技术,目的是为了引导纳税义务人合理、公平地缴纳其应负担的税费。

我们倾向于国内著名税务会计学者盖地教授的观点: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纳税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业会计。

本书就是在税务会计的基础上编写的一本涉税会计实务操作指南。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和区别

税务会计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从财务会计逐渐分离出来的融税收法规与会计核算为一体的专业会计,它与财务会计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不仅在会计主体、计量尺度等方面相同,而且税务会计的计税依据是财务会计所提供的资料。也就是说,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企业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税务会计的资料大多来源于财务会计,它只是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相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作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账簿或财务会计报告之中。(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三、税务会计的特点(续表)第2节 税务会计的对象和任务一、税务会计的对象

税务会计的对象是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反映税收资金运动及其结果。这里所说的税收资金运动,主要是指纳税人应纳税金的形成、计算、缴纳、减免和退还过程。

纳税人应纳税金的形成过程存在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过程之中。税收资金当然也存在于纳税人的整个资金周转过程之中。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依法产生了纳税义务,就应当计算缴纳各项税金,此时,税收资金就退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与税收资金运动相关的要素包括计税收入、计税成本费用、计税所得、应交税费、税款退还、税收减免等税务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一)计税收入

计税收入也称应税收入,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从事其他经济活动所取得的应依法纳税的各项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包括视同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从收入形式上看,应税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二)计税成本费用

计税成本费用在税收上称为扣除项目,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中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这些项目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并且是必要的和正常的。成本是指纳税人在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费用包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损失。这些项目资料,有些可以直接从财务会计账簿中取得,有些则需要按照税收法规计算取得。

计税成本费用的高低影响到计税所得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因此,计税成本费用核算是所得税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三)计税所得

计税所得也称应税所得,是指按照税收法规计算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税所得的计算是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与会计利润不同,会计利润是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确定的,是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指标。会计利润不能直接作为计算所得税的依据,一般情况下,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收法规进行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算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四)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的核算是税务会计的重要内容。税务会计要通过“应交税费”账户反映和监督各项税金的计算和缴纳情况。但有些税金如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税务会计也要作出反映。(五)税收减免

税收减免是指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免除部分或全部税收负担,是对某些纳税人的一种照顾和扶持政策。税收减免意味着纳税人少纳税款或不纳税款。税务会计应反映减免税金的形成和使用情况。(六)税款退还

退税有三种情况:一是政策性退税,如减免退税、出口退税等; 二是误收退税,即纳税人多纳税款或税务机关多征税款而发生的退税; 三是一般性退税,如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生的退税等。退税对国家来说,是国家税收资金的退出; 而对纳税人来说,则是国家税收资金转化为企业经营资金的过程。税务会计应如实反映和监督这部分内容。(七)税收滞纳金、罚款和罚金

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以及构成税务犯罪被法院处以罚金,均属涉税事项,是税收资金运动的组成部分。税务会计应反映和监督这部分内容。二、税务会计的任务

税务会计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税收法规,运用会计方法,对税务会计主体的涉税事项进行准确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另外,税务会计可以为纳税筹划提供有用信息,使决策部门在税收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对经济活动行为的事先安排、纳税方案的精心选择,达到税负最轻、效益最大的目的。第3节 税务会计凭证.科目和报表

税务会计以财务会计为基础,依据税收法规确认、计量和报告涉税事项。税务会计不要求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财务会计之外另设一套会计账证体系。会计核算所使用的有些账、证、表是为核算涉税事项而设置的,如税收缴款书、“应交税费”科目和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等。另外,鉴于税收法规与财务会计存在较大差异,有必要建立一些专门用于税务会计核算的备查账簿。一、税务会计凭证

税务会计凭证是记录涉税事项、据以登记税务会计账簿的书面文件。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类。这里仅介绍税务会计原始凭证。

税务会计原始凭证的种类很多,可以说凡涉及应税收入、计税成本费用、应交税费、税收减免、税收退还和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的凭证,都属于税务会计原始凭证。其中,纳税人在税金申报缴纳时使用的凭证,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特殊凭证。这种特殊凭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应征凭证

应征凭证是用以确定纳税人应交税费和扣缴义务人扣缴税金,以及应交罚款等事项的书面证明,是税务会计核算税金、罚款等应交情况的原始凭证。具体包括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定额税款通知书、税务处罚处决书等。(二)减免退凭证

减免退凭证是用以确定纳税人减免税和退税事项的书面证明,是税务会计核算减免退税情况的原始凭证。(三)缴纳凭证

缴纳凭证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缴纳税款、滞纳金、税收罚款等时使用或取得的完税证明,是税务会计用以核算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纳情况的原始凭证。具体包括税收缴款书、税收完税证、税收罚款收据、纳税保证金收据等。二、税务会计科目

税务会计不要求在财务会计之外另设一套账。在财务会计中,凡涉及应税收入、计税成本费用、应交税费、税收减免、税收退还和税收滞纳金、罚款和罚金核算的会计科目,都属于涉税会计科目。其中,“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等科目,是专门用于税金核算的会计科目,可以归属于税务会计特有会计科目。三、税务会计报表

税务会计报表主要是向纳税机关报送的各种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纳税申报表是按不同税种设计的,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有的税种,除了有主表之外,还有若干张附表和其他附报资料,例如,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除了要填报主表之外,还要填报若干张附表并附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相关的证件、资料。实行源泉控制的税种,扣缴义务人要填报代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第2堂增值税会计实务第1节 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规定(以下简称《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同样以其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增值税。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基本规定的征税范围(二)营改增征税范围(三)特殊行为的征税范围

1.视同销售行为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另一个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对其他单位投资;(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称为混合销售行为。

对于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应全部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 对于非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其他纳税人,应视为营业税应税劳务,而不征收增值税。

3.兼营行为(1)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计税。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2)兼营非应税项目。纳税人兼营非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全部征收增值税。(四)特殊项目的征税范围二、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根据《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也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三、增值税的税率与征收率(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

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税项目不同,增值税税率分为17%、13%、11%、6%以及零税率五档。

1.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表(续表)

2.一般纳税人的税款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认证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统一为3%。

2.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款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收入×征收率=含税收入÷(1+征收率)×征收率

小贴士

◆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寄售商店代销的寄售物品,按4%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2008年增值税改革前的固定资产,处置价低于账面价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计算征收增值税; 高于账面价值的,按4%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四、增值税的减免第2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实务一、增值税核算规范

一般纳税人对增值税进行核算时,在“应交税费”一级会计科目下应该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二级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下还应当分别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专栏。“应交税费”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 期末若为借方余额,则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续表)(续表)(续表)二、增值税核算示范【例2-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6日,该企业购入一批材料,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600 000元,增值税税额102 000元。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已经到达并验收入库。根据上述业务相关单据,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            6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 000

贷:银行存款           702 000【例2-2】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7日,生产车间委托外单位修理机器设备,对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修理费用200 000元,增值税税额34 000元,款项尚未支付。根据上述业务相关单据,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制造费用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000

贷:应付账款           234 000【例2-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7日,该企业收购农产品一批,实际支付的价款为200 000元,收购的农产品已验收入库,款项已经支付。根据上述业务相关单据,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假设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税率为10%):

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0 000 ×10%=20 000(元)

材料(农产品)购入成本=200 000-20 000=180 000(元)

借:原材料            1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例2-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8日,该企业进口一批材料,价款1 000 000元,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增值税税额170 000元。款项已经支付。根据上述业务相关单据,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000

贷:银行存款           1 170 000【例2-5】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10日,该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款400 000元,增值税税额68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根据上述业务相关单据,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468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000【例2-6】2014年1月10日,某企业为外单位加工一批产品,收取加工费200 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款项已经全部收到。根据上述业务相关单据,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例2-7】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10日,该企业销售商品一批,价款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 随同商品销售且单独计价的包装物11 700元,根据规定应交增值税1 700元。款项已收到。根据上述业务相关单据,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45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其他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5 700【例2-8】某企业实行“免、抵、退”的退税办法。期初,企业留抵进项税额100 000元,本期进项税额140 000元,所有进项税额均可抵扣。本期企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2 000 000元,内销产品销售收入4 000 000元,按规定其出口产品的退税率为13%(有关收入的会计分录略)。根据上述业务相关单据,应作如下会计处理:(1)计算当期不予“免、抵、退”的税额:

当期不予“免、抵、退”的税额=2 000 000×(17%-13%)=80 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0 000(2)计算当期应予“免、抵、退”的税额:

当期内销产品销项税额=4 000 000 ×17%=680 000(元)

当期内销产品应纳税额=680 000-(100 000+140 000-80 000)=520 000(元)

当期出口退税额=2 000 000 ×13%=260 000(元)

因出口退税260 000元小于内销产品应纳税额520 000元,可于当期全部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6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60 000【例2-9】某企业实行“免、抵、退”的退税办法。期初,企业留抵进项税额200 000元,本期进项税额400 000元,所有进项税额均可抵扣。本期企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10 000 000元,内销产品销售收入6 000 000元,按规定其出口产品的退税率为13%(有关收入的会计分录略)。根据上述业务相关单据,应作如下会计处理:(1)计算当期不予“免、抵、退”的税额:

当期不予“免、抵、退”的税额=10 000 000×(17%-13%)=400 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0 000(2)计算当期应予“免、抵、退”的税额:

当期内销产品销项税额=6 000 000 ×17%=1 020 000(元)

当期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 020 000-(200 000+400 000-400 000)=820 000(元)

当期出口退税额=10 000 000 ×13%=1 300 000(元)

应退税款=1 300 000-820 000=480 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820 000

其他应收款           48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 300 000【例2-10】某企业不实行“免、抵、退”的退税办法。本期企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2 000 000元,按规定其出口产品的退税率为13%,款项已收。根据上述业务相关单据,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当期不予“免、抵、退”的税额=2 000 000×(17%-13%)=80 000(元)

当期出口退税额=2 000 000 ×13%=260 000(元)

借:银行存款           2 000 000

主营业务成本           80 000

其他应收款           26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000【例2-11】2014年1月14日,某企业将一批原材料用于厂房建造,该材料购进时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 000元。根据上述业务相关单据,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            117 000

贷:原材料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 000【例2-12】2014年1月15日,某企业发生事故,损失一批生产材料,该批生产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 000元。根据上述业务相关单据,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117 000

贷:原材料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 000【例2-13】2014年1月16日,某企业以银行存款缴纳本月增值税200 000元。根据上述业务相关单据,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例2-14】2014年1月16日,某企业以银行存款缴纳上月应交增值税100 000元。根据上述业务相关单据,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例2-15】某企业2014年1月份发生销项税额1 000 000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700 000元,已经缴纳的增值税为200 000元。根据上述业务相关单据,月末转出本月未交增值税时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0 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 000【例2-16】2014年8月,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乙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技术指导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服务费31 800元,增值税税率为6%。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      1 800

贷:银行存款            31 800【例2-17】2014年8月,甲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委托乙运输有限公司开展物流辅助服务,取得物流辅助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 600元,税款为600元。款项已通过网上银行支付。乙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 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三、记账凭证编制示范

以【例2-1】至【例2-17】为例,分别编制记账凭证,如图2-1至图2-19所示。图2-1图2-2图2-3图2-4图2-5图2-6图2-7图2-8图2-9图2-10图2-11图2-12图2-13图2-14图2-15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