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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0 09: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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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格雷厄姆·格林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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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荣耀

权力与荣耀试读:

英文版导言

五十年前初版只印了3 500册的《权力与荣耀》,一般公认为格雷厄姆·格林的杰作,是他最受专家推崇也最受读者赞誉的小说之一。这是格雷厄姆·格林最不“英国”的一部小说,只有几个次要的英国人物,以作者1938年三、四月在墨西哥度过的两个月经历为基础创作,而这两个月中有五个星期他是独自一人、筋疲力尽地穿梭于南部塔巴斯科和恰帕斯两州。这部小说之所以如此成功,或许是因为其中包含的非英国式的罗马天主教因素,同时又满浸摩尼教式的黑暗和对磨难的忠实描绘,堪称格林最具雄心的作品。创作于《权力与荣耀》先后的三部小说(相对于他的“消遣小说”)——《布赖顿棒糖》(1938)、《问题的核心》(1948)和《恋情的终结》(1951)——均具有对“伟大”的诉求;都宛如判官的严厉逼视般热切、敏锐而又令人惴惴难安。最初在约瑟夫·康拉德和约翰·巴肯影响下开始学习写作的格雷厄姆·格林,已经将他编织惊悚情节的高超天分与其以轻快笔法表现的病态敏感熔为一炉,兼具高度智识和激情,而且严谨地展现出他一直未曾厌倦的内心的宗教思考。然而,这三本小说中的罗马天主教,却还隐约附带着某种东西——有一种梦幻般拉长、扭曲的感觉。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少年黑帮头目却坚信地狱的惩罚,还有不断给自己引用唱诗班拉丁文的习惯;那个性情温顺的殖民地警察,竟然因极度的怜悯确信自己自杀必然遭到天谴;那位快乐而又不忠的妻子,却意外接受了一次超凡入圣的精神洗礼,即便在她身后仍创造着奇迹——这都是些道德上的奇谈,只能在另一个世界才能成型;他们拒绝依附于周围的世界——那描写得如此敏锐如此老练的布赖顿、英属西非和伦敦的社会背景。而《权力与荣耀》中那位无名的威士忌神父却跟他那个酷热、乖谬、反教权的墨西哥水乳交融地打成了一片。

不论对于这个人物还是这个地区,罗马天主教都是与生俱来的;格林对这两者的想象性深挖均大获成功。一位墨西哥的神父在1978年曾告诉过格林的传记作者诺曼·谢利:“身为一个墨西哥人,我就在这些地区间往来。开篇描述这个地方的三段文字就像几幅快照,一下子就点出了这个地方令你惊骇的所在。你简直是身临其境。”而在1960年,一位加利福尼亚信天主教的老师写信给格林,说:

有一天我把《权力与荣耀》给……一位曾亲历过最严重迫害的墨西哥人看……她承认您的描述真是太逼真了,您笔下的神父就像个真人,她发现自己竟然在望弥撒的时候为他祈祷。我很能理解她的感受。去年,在环游墨西哥的旅途中,我发现自己不断地往那些烂泥窝棚中窥探,在乡村街道和无法穿越的山脉上搜寻,半心半意地以为会瞥见一个模糊的人影在雨中朝边境踽踽独行。对于您创造的这个人物再怎么称颂都不为过——他是活的。

格林对他笔下这位无名主人公的心理认同——“一个身材瘦小的人,穿着一件寒酸的黑色西服,拿着一个小公文包”——将他那受过良好教育的上层中产阶级所具有的怀疑主义和倦怠心理一扫而光,而在他别的小说中,哪怕那些最炽热的精神生活都难免蒙上了这两者的阴影。小说中的牙医坦奇先生,还有那个复杂的费娄斯一家都是英国人,也许原本打算让他们发挥更大作用的;而实际上,他们都只存在于边缘,就像引进一些小小的人影是为了反衬风景的壮阔一样。威士忌神父向黑暗深渊的跌落同时又是向殉道顶峰的上升,成为这幅油画压倒性的主题,结果就连他的追踪者兼意识形态上的对手,那位狂热的无神论中尉,都几乎被挤出前景,扁缩为纯粹的陪衬。只有那个非同一般的混血儿的幽灵,以他那两个黄黄的虎牙、不断蠕动的露出来的大脚趾和他巴结奉承、坚持不懈、残酷无情的背叛,跟那位坚忍不拔、注定要灭亡的神父共存于同一个超然于悖论之上的、被无限放大了的国度中。

埃迪丝·西特韦尔在1945年曾写到,格林本人也有成为一个伟大神父的可能。格林于1926年22岁上在诺丁汉皈依天主教,当时是通过特罗洛普神父主持完成的,而这位神父本人在皈依天主教之后,按照格林的回忆录《一种人生》的说法,一直“受到某种内心的冲动驱使要成为神职人员”。不过格林不大会有这种危险;他之所以改宗,是为了能娶一位天主教徒,而且无论如何,他在1938年写道,“我无法过独身生活。”不过,他的严肃小说中通常都有一位神父,容易犯错,却又无可指摘地恪尽神父的职责。格林在他第二部回忆录《逃避之路》中写道:“我想《权力与荣耀》是我唯一一部主题先行的小说……我一直都会迫不及待地听旅行者们讲有关神父的丑闻故事,他们在偏远的拉美乡村里邂逅的神父(这一位养了个情妇,另一位又不断酗酒),甚至还在学校念书时就是如此,因为我们从新教历史教科书上已经完全知道了天主教徒应该有什么样的信仰;即便在当时,我就已经能够将人和他的职位区分开来了。”对于《权力与荣耀》中这位堕落的神父而言,他有罪的行为与他的圣职间的区分也是很清楚的。被当局胁迫也是出于自身的懦弱而结了婚的何塞神父,仍然记得“他还被赋予了一份别人无法取走的职能,至今他仍然拥有把圣饼化为耶稣的血与肉的权力。也正因为这个,他才值得遭受天谴”。威士忌神父虽说已经觉得祷告毫无意义了,可对他而言:“圣体是另一回事。把圣体放在快死的人嘴里是叫主伴随着他。”格林有一句说他的主人公的话也可以用来说他自己:“这些稀奇的迂腐打动了他。”

这个被追捕的人一路颠仆困顿,但却无时不努力履行他神职人员的职责。这是一连串无止无休、痛苦不堪的场景,但在这些具有讽刺意味、恶意中伤的鄙俗事件中,最令人痛苦、最无法忍受的莫过于神父的葡萄酒被糟踏的那个情节。他用自己仅有的几个比索买了一瓶葡萄酒,本预备举行圣礼之用,却眼睁睁看着当地三个下流坯,包括警察局长,喝个精光。身处地狱般是非之地(塔巴斯科州,不过未具名)的牙医坦奇先生两次看到神父。在他们初次邂逅与神父被押解到刑场前坦奇短暂的一瞥之间,这位受难者在朝圣旅途中遭遇的桩桩件件都令人悲悯交集,紧紧攫住读者的心。同时身为影评家的格林在三十年代看过大量影片,他笔下的场景描写斩截突兀、极具电影感,充满超群、巧妙的形象:比如第二部结尾那幢“高大的白色建筑物”,神父竟然没认出那是一座教堂,反而误以为那是兵营;还有山顶上那片东倒西歪戳在地上的高大的十字架,“像是一块有意留下来的育种林”,那是印第安人的墓地,也是通往那个更加宽容和安全之州(恰帕斯州,同样未具名)的边界。先前在一个身背死孩子的印第安女人陪同下爬山的过程,简直像爱森斯坦影片中的游行庆典场面一样有一种崇高的静默美;而当神父返回墓地,发现那个死去的孩子暴露在外的尸身,嘴边还留着一小块糖,真是具有一种布努埃尔那种超自然的恐怖感。在回忆录《一种人生》中,格林回想起他很多小说中的“段落,甚至章节,我在写的过程中感觉甚是满意”,尤其是“《权力与荣耀》中监狱里的一幕”。的确,当时身处最卑贱最危险境地的神父,整夜枯坐在拥挤的黑暗牢房中,听着别的囚犯发出的各种声音——那些脱离了躯壳的灵魂,这段场景所具有的深度、坦直和怪异的喜剧效果,真可以直逼另一位很成问题的信仰者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描写。

格林对天主教的皈依,正如他在《一种人生》中的描写,是颇有踌躇的。他在遛狗时路过一个教堂,这教堂“对我来说像是蕴涵着一种阴沉的力量,因为它代表的是不可思议和难以置信的东西。教堂里面有个答疑解惑的木匣子,于是我丢了张请求教诲的条子进去……我当时并无意想被接纳进教会。因为若果真发生这样的事,前提必须是我对教会的真理确信无疑,在我当时看来这种可能性实在微乎其微”。可是,在跟特罗洛普神父就无神论进行过几次激烈的辩论后,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我只记得在1926年1月,我开始相信确实可能有某种我们可以称之为天主的存在,尽管我现在很不喜欢这个带有所有那一套人神一体联想的称呼。”下个月初,他就做了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总告解,受了洗,被接纳了。“我非常清楚地记得离开教堂时我感受到的情绪的本质:根本就没有什么喜乐的成分,只有一种阴沉沉的忧虑。”这次完全、骤然的投降不禁使我们想起他另一次类似经历,发生在比较靠前的一个时期,当时他孤零零地在诺丁汉住了四个月,对生活简直厌烦透顶了。

我拣了个空闲的日子,徒步翻过那几座小山去了切斯特菲尔德,找了个牙医。我向他描述了一番我牙齿的症状,我很清楚我描述的是牙龈脓肿。他用他的小镜子轻敲一颗完美无缺的好牙,我就做出脓肿应该有的反应。“最好拔了去,”他建议。“没错,”我说,“不过要上点乙醚。”

几分钟的丧失意识就像离开这个世界度了个假。我失去了一颗好牙,不过厌烦也暂时被驱散了。

他还在牛津读书时,就不断去玩俄罗斯轮盘赌,为的是找寻一个逃离这个世界的持久假期。这个世界在他的小说中被写得实在是阴沉可怖。对《布赖顿棒糖》中的宾基而言,“这个世界从不移动:它总是躺在那儿,是两个永恒的世界之间那个被蹂躏被争夺的领域。”而在《权力与荣耀》中,那位神父仰观星辰,无法相信“这个世界竟能闪耀得如此辉煌:它在雾气之下沉重地在太空中滚动,就像一艘正在燃烧、已被遗弃的海船”。看着他的私生女时,他发现“这个世界已经进入她的心坎,正像水果里已经出现了一小点腐烂的果肉”。在牢房中,他这样想:“这地方像极了这个世界:充塞着色欲、罪恶和不幸的爱情,臭气冲天;但是他发现,当自己活在世上的日子已经所剩无几的时候,在这个地方他是能够获得宁静的。”在格林的这种性格中,有一抹禁欲苦行、不计后果和蔑视生命的色彩,他多次投身轻率的冒险,1938年的墨西哥之行就是典型的一次。

从1936年他就开始千方百计谋取一次衔命赴墨西哥的机会,为的是能描写“自伊丽莎白在位以来最残酷的宗教迫害”。在1924年上台的卡列斯总统和臭名昭著的塔巴斯科州长、无神论者加里多·卡那巴尔统治下,这种迫害在几年前已经达到顶点。格林终于得到英国朗文和美国维京出版公司的支持得偿所愿,从墨西哥安全返回,完成了他的一本墨西哥游记,这本书在英国叫《不法之途》,在美国叫作《另一个国度》(从大西洋一端来到另一端就换个书名的做法一度非常普遍;《权力与荣耀》最初由Doubleday出版时用的书名是格林称之为“既难解又误导的《迷宫的道路》”。)《另一个国度》虽说结构松散而且时时有漫不经心之笔,至今仍拥有大量读者。格林能以一种迷人的方式在自己的文本中糅进特罗洛普和科贝特的文字,仿佛他一边奔波一边在读他们的作品,并能同时记述自己的梦想。《权力与荣耀》小说中的诸多要素都能从中找到源头:地理状况,兀鹰,比亚埃尔莫萨的布局和死气沉沉,和蔼而又腐败的警察局长,一心想取代被驱逐的神父的多管闲事的乡村小学校长,经营种植园的欧洲人跟轻啄他身体的小鱼儿一起在溪水中沐浴,糖块、露出虎牙的混血儿(在雅加龙村的一台打字机后面碰上的),还有几则传闻里威士忌神父的雏形,甚至都有他喝醉后给人施洗,硬给一个男孩取了个布莉吉塔的教名。不过都经过了绝妙的变形和修改:神父骑着骡子在看似塔巴斯科的那个州里逃脱追捕的情节,是以格林在恰帕斯州那痛苦不堪的漫长行旅为蓝本描写的,当时格林是要前往拉斯卡萨斯,他小说中的神父从来没有到达那里。当初若不是雅加龙和拉斯卡萨斯之间的航班因大雨而取消,他的小说中也就不会有这种最令人难忘的、圣经般的对放逐的描写了。

叙述的语气也有明显的不同。《另一个国度》中的格林是个火冒三丈的观光客,痛恨墨西哥的食物、习俗、旅馆、老鼠、蚊子、骑骡旅行、纪念品和废墟。他甚至痛骂“可憎的、茫然的棕色眼睛”。而在《权力与荣耀》中,因为表现的是一个墨西哥人在一群墨西哥人之间的逃亡,而总体来说这又都是些最卑贱最贫困的人,所有的牢骚和抱怨统统不见了,让位于对生与死以及超越生死问题的关注。即便在《另一个国度》中,也有一种救赎的调子时时隐约显现:“在恰帕斯使我筋疲力尽的不过是体力的耗费,是人们的不友善,是厌烦无聊;可是在黑暗的丛林中那些倾颓的十字架间的人生,却无论如何是跟永恒的价值息息相关的。”在小说开篇之前,威士忌神父就早已被褫夺了现实的生计和虔诚教徒对他的恭维阿谀,在小说的进展过程中,他又失去了他的公文包和教士的黑衣;他被褫夺了一切,只剩下他的永恒的价值,或者他的一钱不值。格林在恰帕斯的行旅中,曾在情绪低落时借宿一间路边棚屋,“是储存谷物的一个仓库,可我在里面发现了在墨西哥极为稀罕的东西:人性的善良。”住在里面的老人为他让出自己的床铺——“一个土台子上盖了张草垫,紧靠在谷堆旁,一群群的老鼠就在谷堆里挖洞”——对于写到此情此景的格林而言,“只剩下一个跟一群老鼠住在一个窝棚里的老人,他连勉强糊口都不容易,却真诚地欢迎一个陌生人,只字不提任何回报,在黑暗中絮絮地跟他闲谈。我觉得就像重新跟天国的子民相处在了一起。”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格雷厄姆·格林对虚心的人,对这个世界的弱者的同情,显然先于他对天主教的皈依并起到了维持他信仰的作用:他曾向诺曼·谢利表示过怀疑自己是否还信天主,而且在《一种生活》中说“我们中有那么多人放弃告解和圣餐去参加教会的海外军团,为了一个我们已不配是其市民的城市而战”。他的宗教信仰中一直包含着一个信念,他在1941年一篇论埃里克·吉尔的文章中如此表述:“保守主义和天主教义应该是……不会同床共枕的。”他在《逃避之路》中再度反思墨西哥时(他在书中描述了《权力与荣耀》的写作过程:回到伦敦,在用几个上午的时间迅速完成《密使》后,用下午的时间写,写得很慢,靠服用安非他命提神),抱怨的并非现政府是左翼政府,而是跟古巴相比还左得不够。他的这些同情导致他在战后成为激烈的反美主义者,相当尴尬地为卡斯特罗和金·菲尔比辩护。不过他这部最优秀的小说所具有的能量和伟大也同样源自他这种通向同情和怜悯的意愿,这是一种理想化了的共产主义,甚至比共产主义者更具有基督精神。它的构成单位是个人,而非任何阶级。神父在黑暗的牢房中看到:“如果仔细地揣摩一下一个人的脸相,不管是男是女,你都会可怜起他来,因为每个人的面目都带着基督的形象。”约翰·厄普代克1990年冯涛 译献给 格瓦斯

围场越来越窄;猎犬和死亡

的力量每时每刻在越逼越近。德莱顿

第一部

第一章港口

坦奇先生到外边去想给自己弄一罐乙醚,他走到了炎炎的赤日下和白热的尘沙中。几只兀鹰用鄙视的眼睛从屋顶上冷漠地看着他:他还没有成为一具腐尸。坦奇先生心中隐隐地感到一阵厌恶,他用几乎劈裂的手指甲从路面上抠出一块土块,有气无力地向那些兀鹰抛去。一只鹰扑扇着翅膀飞走了。它从小镇上飞过去,飞过一个小广场,一座曾经当过总统和将军的某位历史人物的半身雕像,又飞过两个卖矿泉水的货摊,一直向河口和大海飞去。它在那里是找不到什么东西的,鲨鱼在那一区域也在寻找腐烂的尸体。坦奇先生继续往前走,越过小广场。

一个带枪的人靠墙坐在一小片阴凉里,他向这人道了句“Buenos dias”。但这里并不是英国,那个人并没有回答他的问候,反而一点也不友善地瞪着他,倒仿佛这个人一辈子没同外国人打过交道,倒仿佛他嘴里镶嵌的两颗金牙同坦奇先生毫不相关似的。坦奇先生汗流浃背地从他身旁走过去,之后他又走过已改成财政局的一座教堂,一直向码头走去。路已经走了一半,他突然忘记自己为什么要到街上来——是要买一杯矿泉水吗?在这个禁酒的国家,人们只能喝矿泉水——要么就是喝啤酒,但是啤酒由政府专卖,一年中除了几个特殊节日外,售价是极其昂贵的。坦奇先生感到一阵反胃——他不可能为买矿泉水上街。当然了,他是出来寻找罐装乙醚的……航船早已靠岸了。他在午饭后躺在床上休息的时候就听见了从船上传来的欢快的哨音。坦奇先生又走过一家理发店和两家镶牙馆,从仓库和海关之间的出口走到河岸。

河的两岸是种植园,河水沉滞地流向大海。奥博瑞贡将军号靠在码头上,缆绳紧系,码头工人正在往岸上卸啤酒。摞在码头上的啤酒已经有一百箱了。坦奇先生站在海关办事处的阴凉里,他在想:我到这里来干什么呢?暑热弄得他晕头晕脑,他的记忆力差不多完全丧失了。他把一肚子闷气化作一口浓痰,呸的一声往空中一啐。这以后他在一只木箱上坐下,等待着。他无事可做,五点钟以前是不会有人来找他的。

小火轮奥博瑞贡将军号船身大约三十码长,甲板上残存着几英尺破旧的护栏和一只救生艇。一条烂绳索上悬着一个铃铛,船头摆着一盏油灯。如果运气好,碰不上从北方刮过来的强烈风暴的话,说不定它还经得起大西洋风浪两三年吹打。但一旦被卷入这样一场风暴,它也就寿终正寝了。好在这也无大关系,因为船上的乘客在购买船票时不管愿意或不愿意都上了保险。夹杂在一群爪子被绳索系住的火鸡中间的是大约六七名旅客,他们现在正倚着护栏向港口眺望,遥望岸上的一座仓库和一条空旷的街道。街上一家理发店和两家镶牙馆正受着烈日炙烤。

坦奇先生听见背后不远的地方装着左轮手枪的皮袋咯吱吱地响了一下,便回过头来。一名海关官员正恼怒地看着他,这个人说了一句什么,坦奇先生没有听清楚。“对不起,你说什么?”他问。“我的牙。”海关官员含混不清地说。“啊,”坦奇先生说,“是的,你的牙。”这个人嘴里一颗牙齿也没有,全叫坦奇先生拔光了,所以他说话时发音不清。坦奇先生又一阵反胃——他的身体不知道什么地方出了毛病——是虫子还是痢疾?“你的假牙就快做好了。今天晚上。”他信口胡乱许愿说。今天晚上肯定是做不好的,但人们只能这样活着,不管什么事能往后推就往后推。海关官员满意了;说不定到时候他忘记来了。再说,即使他没忘记来,又能怎样?治牙的钱他已经预先付了。对于坦奇先生来说,这就是他的全部世界:炎热,遗忘,事情一天天往后推,如果可能先付现款——为什么要收人家钱想起来后再说。他凝视着迟缓流淌的河水。河口处,一条鲨鱼在水下游弋,背鳍冒出水面,像是潜水艇上的潜望镜。多少年来,已经有好几艘船在这一带搁浅,船身成了河流的护河堤,沉船的烟囱斜出水面,倒好像大炮炮筒正向香蕉林和沼泽地另一方向的某一遥远的目标瞄准。

坦奇先生想:一罐乙醚,我真差点忘了。他的下嘴唇耷拉下来,心情愁闷,开始数那些堆放在码头上的摩特祖码牌啤酒究竟有多少瓶。一共140箱。每箱12瓶。所以要再乘以12——他的嘴里又积了一口痰——12乘4是48。他用英语自言自语地说:“我的上帝,这可真是漂亮。”1 200,1 680瓶。他把嘴里的痰吐出去,望着站在奥博瑞贡将军号船头的一个少女。这个女子的纤细优美的身材隐隐使他产生了兴趣。这里的女人一般说来都非常肥胖,眼睛是棕色的,另外还毫无例外地人人镶着一颗金牙。像这样一个清新稚嫩的女孩可真是……1 680瓶,每瓶一比索。

一个人用英语低声问:“你说什么?”

坦奇先生一下子转过身来。“你是英国人?”他吃惊地问,可是当他看到面前这张枯瘦的圆脸和脸上三天没有刮过的蓬乱胡须时,他又把问话改为:“你会说英语?”

是的,那个人回答,他会说一点英语。他身体僵直地站在阴凉的地方。这是一个身材瘦小的人,穿着一件寒酸的黑色西服,拿着一个小公文包。他在胳臂底下夹着一本小说书,书中一页色彩粗俗的爱情场面插图正好露出一角来。这个人说:“对不起,我还以为你是在对我说话呢。”这人生着一对金鱼眼睛,给人的印象是他正处于一种不很稳定的欢快情绪中,好像刚刚独自一人庆贺了自己的生日。

坦奇先生清了清喉咙里的痰,问道:“我说什么了?”他一点也想不起来刚才说什么了。“你说我的上帝这可真是漂亮。”“我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抬头望了望毫无怜悯之情的天空。一只兀鹰几乎动也不动地悬挂在上面;它是个观察者。“什么?噢,我想也许我是说那个女孩。你在这里轻易看不见这样漂亮的女人。一年到头只见到一两个。”“那孩子年纪太小了。”“噢,我没什么意思,”坦奇先生厌倦地说,“只是看看而已。我单身一人在这里住了十五年了。”“在这一个地方?”“在这一带。”

两个人都没再说什么。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海关房子的阴影又向河岸那边移动了几寸。兀鹰也稍微移动了一下位置,像是一座老钟的黑色指针。“你是乘这艘船来的?”坦奇先生问。“不是。”“想坐它走?”

这个小个子最初想回避这个问题,可是后来觉得总得作个解释,就回答说:“我只是来看看。我想这条船快开了吧?”“是开往韦拉克鲁斯的,”坦奇先生说,“过几个钟头就开。”“沿途不再靠岸了?”“靠哪个岸?”坦奇先生反问。“你是怎么到这个地方来的?”

陌生人含含混混地说:“我乘一条独木舟。”“你有个庄园,是吗?”“没有。”“能够同人用英语交谈真不错,”坦奇先生说。“你是在美国学的英文吧?”

那个人只简单地说了声是,他的话语实在不多。

坦奇先生说:“嗐,要是能让我现在到美国去,叫我拿出什么来我都干。”他说话的声音虽然不高,但语意却很迫切。“喂,我问你:你的皮包里会不会碰巧装着点什么喝的?你们那里有些人——我过去也认识几个——总带着点什么酒当药喝。”“我只有药。”那个人说。“你是个医生?”

那个人的目光从充满血丝的眼角里狡黠地瞟了坦奇先生一眼。“你也许该叫我——走江湖的医生吧。”“到处卖特效药?济世救人,也给自己谋一条生路。”坦奇先生说。“你是准备乘这条船吗?”“我不是。我到码头上来是想……啊,算了,这件事告不告诉你没什么关系。”坦奇先生用手捂着肚子,说:“你有什么药没有?有没有治——真是见鬼,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有什么毛病。都是这个鬼地方害的。你是治不了我的病的。谁也治不了。”“你想回家去?”“家?”坦奇先生说,“我的家就在这儿。你在墨西哥城没有看见比索的汇率吗?四比索兑换一美元。噢,主啊,Ora pro nobis。”“你是天主教徒?”“不是,我不是。我只是随口说出这样一句话。这种事我什么都不相信。这里的天气实在太热了。”“我想我必须找个地方歇一会儿。”“到我那儿去吧,”坦奇先生说。“我那儿还有一张富余的吊床。船还要过几个小时才开——如果你想看看它是怎么启航的。”

陌生人说:“我本来想见一个人。这人叫洛佩兹。”“噢,这人几个星期前就叫他们枪毙了。”坦奇先生说。“死了?”“你知道这里的情况。是你的朋友?”“不是,不是,”那人连忙否认。“只不过是一个朋友的朋友。”“这里的情况就是这样。”坦奇先生说。他又咳了一口痰,啐到耀眼的阳光里。“他们说这个人帮助过……啊,一些不法分子……帮他们逃出去。他的姑娘现在跟警察局长同居了。”“他的姑娘?你是说他的女儿?”“他没有结过婚。我是说跟他一起生活过的女朋友。”坦奇先生看到陌生人脸色突变不禁吃了一惊。他又接着说:“我想你该明白这儿的情况。”坦奇先生又向奥博瑞贡将军号望过去。“她是个漂亮姑娘。当然了,再过两年她也就和别的女人没有什么不同了,变成一个一身肥肉的蠢婆娘。噢,主啊。我真想喝口酒。Ora pro nobis。”“我带着一点白兰地酒。”陌生人说。

坦奇先生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在哪儿?”

那个干瘦的人的手向裤子后袋那边伸去——他想指给坦奇先生看的可能也就是导致他这种莫名其妙的神经质的根源。坦奇先生连忙攥住他的手腕。“小心点儿,”他说,“别在这儿往外拿。”他望了一眼铺在脚下的一片阴影:一个哨兵正坐在一只空木箱上打盹,身旁放着一支来复枪。“到我住的地方去吧。”坦奇先生说。“我到这儿来,”那个瘦小的人不太情愿地说,“是想看看轮船启航。”“轮船启航还有好几个钟头呢。”坦奇先生再一次劝他放心。“好几个钟头?你拿得准吗?在太阳底下坐着可太热了。”“你还是跟我回家吧。”

家这个词只是用来指四面有墙环绕着的一个人可以在里面睡觉的地方。坦奇先生从来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家。他俩走过那个阳光炙烤着的小广场。已经谢世的将军的铜像在湿气里生满绿锈;棕榈树下面摆着几个卖汽水的摊子。家像是一张风景明信片,同另外一些明信片摞在一起。只要把这摞明信片一翻,就把它翻到了——英国诺丁汉市,在一个名叫梅特洛兰德的地方出生。在绍森德演出了一支间奏曲。坦奇先生的父亲也是一名牙科医生。坦奇最早的记忆就是从一个废纸篓里找到了一副制作假牙的模子,那是一个粗糙的没有牙齿的用黏土做的张开的嘴巴。这东西像是在多西特郡发掘出来的尼安德特人或是其他古猿人的骨化石。这副假牙模子成了他心爱的玩具。大人想用建筑积木转移他的兴趣。可是不成,命运已经注定了。在一个人的孩提时代,总有那么一个短暂时刻:大门敞开,前途随之踏进了门槛。湿热的港口城镇和兀鹰们本来都是扔在废纸篓里的东西,可是他却偏偏把它们都捡了出来。真应该感谢上苍,我们在孩提时代看不到那些恐怖的和堕落的场景;它们那时候就在我们四周,在柜橱里,在书架上……它们是无处不在的。

这里的路没有镶嵌的路面。下雨的时候这个村落(实际上这个地方称不上村落)就成为一片泥塘。现在由于干旱地面又像石头一样坚硬。这两个人一言不发地走过了理发店和镶牙馆。房顶上的兀鹰看起来这时都已吃饱喝足,像家禽一样安顺。它们正在灰蒙蒙的宽大翅膀底下捉拿寄生虫。坦奇先生说了一句“到了”,就在一幢小木头屋子前站住。这幢房子是单层的,在这条狭窄的小街里,比其他房屋略大一点。房子的阳台上悬着一张吊床。这条窄街再过去二百米便是一块沼泽。坦奇先生有些不安地说:“你想不想看看我的诊所?我不是吹牛,在这个地方我是最好的牙科医生。拿牙科诊所来说,我开的这家很不错。”坦奇先生因为骄傲话音有些颤抖,好像是一株植根不深的植物在索索摇动。

他把客人带进屋子,随手把门锁上。他们穿过一间餐厅,餐厅里有两把摇椅摆在一张没有铺桌布的餐桌两旁,另外还有一盏油灯、几份美国出版的旧报纸和一个柜橱。他说:“等我把酒杯拿出来。但是我想先叫你看看——因为你是个受过教育的人……”这位牙医的手术室窗外是个小院,几只火鸡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摇晃着它们并不怎么华丽的羽翼。一台用脚踏动的牙钻机,一张蒙着刺目的红绒面的手术椅,一个玻璃橱,胡乱摆在橱里的手术器械蒙着灰尘。一只瓷缸里放着一把镊子,一盏玻璃已经破裂的酒精灯被挤到角落里。橱里几乎每一层都放着纱布卷。“很好。”陌生人评论说。“还不错,是不是?”坦奇先生说,“在这样一个小镇。你想像不出来这里的种种难处。”他恼怒地说下去。“这台牙钻是日本产的。我刚买了一个月,就已经磨损了。可是我又买不起美国货。”

陌生人说:“你这扇窗户挺漂亮。”

窗户上安着一块带图案的彩色玻璃:圣母正从纱窗后面看着院子里的火鸡。坦奇先生说:“这块玻璃是我在他们打劫教堂财物的时候弄来的。牙科诊所要是不安上一块花玻璃似乎不怎么对劲,不够文明。在我的家乡——我说的是英国——他们总是挂着‘笑面骑士’。我不知道为什么。要么就是一朵都铎王朝玫瑰。但在这个地方,你是没有选择余地的。”

他又打开一扇门说:“这是我的工作室。”这间屋子首先映进人们眼帘的是一张挂着蚊帐的床。坦奇先生说:“我的房间不够用。”一张木工台子上一头放着水罐、脸盆和肥皂盒,另一头摆着一支吹火筒、一盘沙子、火钳和一个小火炉。“我只能在沙盘里浇注牙模,”坦奇先生说,“在这个地方有什么办法呢?”他拿起一个下牙床模子说:“不是回回都做得严丝合缝。当然了,来镶牙的总是抱怨。”他又把那个模子放下,朝着木工台上另外一件东西点了点头。那是一条看上去像肠子似的管子,安着两个小橡皮球。“模子一浇出来就有裂纹,”他说。“我第一次试验用这个新方法——金斯利浇灌法。我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反正一个人得跟上时代。”他的下嘴唇又耷拉下来,脸上出现一副迷惘的表情。屋子里炎热难当。他站在那里,一副茫然失措的样子,像是站在一个岩穴里,周围尽是些化石和他一无所知的某一历史时期的器皿。陌生人说:“咱们坐一会儿好不好?”

坦奇先生好像没有听懂他在说什么似的看着他。“咱们可以把白兰地打开。”“啊,是的。白兰地。”

坦奇先生从木工台下面一个小柜子里取出两只玻璃杯,揩掉上面的细沙。他们回到前面的餐厅在摇椅上坐下来。坦奇先生把酒斟到杯子里。“对不对一点水?”陌生人问。“这里的水可不能轻易喝,”坦奇先生说。“我这个部位就受它的害了。”他把手放在肚子上,深吸了一口气。“你的气色也不太好。”他的目光在陌生人脸上多停留了一会。“你的牙也不好。”一颗犬齿已经掉了,两颗门牙不仅长满黄色牙垢,而且有些糟朽。他说:“你可得好好注意自己的牙齿。”“注意有什么用?”陌生人说。他小心翼翼地捧着杯里的一小口白兰地,倒好像他在庇护着一只自己并不太信任的小动物似的。这个陌生人憔悴潦倒,样子像一个地位卑微的小人物,受尽各种疾病或者焦虑折磨。他坐在摇椅上,屁股只沾着一点边,一只小小的公文包平放在膝头上。他不急于把杯里的白兰地喝掉,看来既喜爱饮酒又感到自疚。“快喝掉吧。”坦奇先生劝他(反正这不是坦奇先生自己的)。“喝点酒对你身体有好处。”这人身穿一件黑色衣服,削瘦的肩膀,叫他联想到一口黑棺木,心里觉得很不舒服。再看看他那一口糟朽的牙齿,死亡好像已经进到里面去了。坦奇先生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他说:“呆在这地方真叫人感到寂寞。能跟一个人讲讲英语,哪怕是个陌生人,也叫我心里舒服。我不知道你愿意不愿意看一张我的孩子的照片。”说着,他从一本笔记本里拿出一张发黄的相片,递了过去。相片上,两个小孩正在一个后花园里抢一只喷壶的提梁。“当然了,”他说,“这张相片还是十六年前照的呢。”“现在他们都长大成人了。”“一个已经死了。”“那也是死在一个相信基督教的国家里。”那个人用抚慰的语气说。他喝了一口酒,对着坦奇先生傻呵呵地笑了笑。“我想是的。”坦奇先生有些吃惊地说。他把嗓子里的痰吐掉,接着说:“当然了,对我来说,这倒也没多大关系。”他沉默下来,思想远远地飘到别的地方去了。他的下唇又耷拉下来,脸色变得灰灰的,一片茫然,直到肚子一阵疼痛他才又回到现实中来。他又喝了一口白兰地,开口说:“让我想想。刚才咱们说什么啦?啊,说我的两个孩子……是的,我的孩子。真有意思,有的事情一个人就是忘不了。你知道,关于那把喷壶我记得比我孩子还清楚。我是花了三英镑又十一便士三法兴买的,一把绿色的喷壶。我甚至还能带你找到那家卖壶的商店。可是关于我的两个孩子,”他的目光停在酒杯上面沉思起往事来。“除了他们总是哭哭闹闹以外我能记得的事实在不多了。”“你还有他们的消息吗?”“唉,在我到这里以前就不再给家里写信了。写信有什么用?我又寄不回钱去。我的老婆要是已经改嫁,我是一点也不会吃惊的。这倒合了她母亲的心愿——那个老巫婆。她从一开始就不喜欢我。”

陌生人用低沉的声音说:“太可怕了。”

坦奇先生又一次有些惊奇地看了他的伙伴一眼。这人坐在他对面好像一个黑色的问号;他在椅子上一直没有坐牢,仿佛随时准备要站起来告辞。当然了,他也可能继续留在这里。他的灰白鬓发已经有三天没刮,样子很不体面。他非常软弱,你可以命令他做任何事。他说:“我是说这个世界太可怕了。竟发生了这些事。”“把你的酒喝完吧。”

那人又抿了一口,喝酒对他而言好像是在放纵自己。他说:“你还记得这里从前的样子吗?在红衫党到这里来以前?”“我想我还记得。”“那时候这里多幸福。”“那时候幸福吗?我没有注意。”“至少当时他们是有——天主的。”“牙齿的情况什么时候都一样。”坦奇先生说。他又从陌生人的酒瓶里给自己斟了一杯。“这里一直是个叫人讨厌的地方。闷得叫人喘不过气来。老天啊,老家的人也许会认为这里充满浪漫气氛。我当时想:我在这里呆五年,以后就再换个地方。到处都找得到活儿干。什么人都镶金牙。可是后来比索贬值了。现在我别想挪窝了。有一天我还是要走的,”他说。“我该退休了。回家乡去。像个绅士那样活下去。这些——”他指了指这间什么摆设也没有的简陋的居室。“这些我都不会再记得了。嗐,不会再等多久了。我是个乐观主义者。”坦奇先生说。

陌生人突然问道:“它到韦拉克鲁斯需要多长时间?”“谁到韦拉克鲁斯?”“那艘小火轮?”

坦奇先生郁闷不乐地说:“四十个小时就到那地方了。迪里俭亚旅馆。挺不错的旅馆。还有不少跳舞的地方。那个城市很热闹。”“听你这么一说,那地方好像并不远,”陌生人说。“得买张票,买票要多少钱?”“那你得问洛佩兹,”坦奇先生说。“他是轮船公司的代理人。”“可是洛佩兹……”“啊,对了,我忘记了。他们把他枪毙了。”

有人在外面敲门。陌生人把膝上的皮包悄悄放到椅子下面。坦奇先生极其小心地走到窗户前头。“还是得小心着点,”他说,“任何一个有点名气的牙医都免不了有仇敌。”

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外面乞求:“一个朋友。”坦奇先生把门打开。户外的阳光立刻像一根炽热的火棒探射进来。

一个小孩站在门口,他到这里来是要请医生。小孩戴着一顶大帽子,长着一双傻乎乎的棕色眼睛。在他身后,两匹骡子正在火辣辣的坚硬土地上顿着蹄子,喷着响鼻。坦奇先生说他不是医生,他是看牙的。转过身来,他看见他那位陌生的来客正蜷缩在摇椅上盯着这边看,样子像是在祈祷。小孩说镇上新来了一个医生。那位老医生正发高烧,出不了门。他母亲生病了。

坦奇先生隐隐约约想起一件事。他像突然发现了什么似的喊道:“你不就是个医生吗?”“不是,我不是。我还要赶船。”“我记得你说过……”“我改变主意了。”“啊,没关系。船反正要过好几个小时才开呢,”坦奇先生说。“这里的船启航从来不准时。”他问那个孩子家离这里多远。小孩说有二十几里远。“太远了,”坦奇先生说。“你走吧。去找别的什么人吧。”他转过头来对陌生的客人说:“消息传得真够快的,谁都知道你到镇上来了。”“我去大概也没什么用。”陌生人焦急地说。他的语气很谦卑,似乎在征求坦奇先生的意见。“你走吧。”坦奇先生对那孩子说。可是小孩却站在那里不动。他站在炙热的阳光下,带着无限的耐心朝屋子里头望着。他说他母亲快死了。他的棕色眼睛里并没流露出多少感情:他面对的是无法更改的现实。你出生了。你的父母离开人世。后来你也老了,你也同样要死掉。“要是你母亲快死了,”坦奇先生说,“请大夫去看也没什么用了。”

但是陌生人却站起身来,好像不很情愿地被召唤去参加一次他无法逃避的庆典。他悲哀地说:“好像总是要发生一点儿事。像这次一样。”“你想要赶上这班船可就困难了。”“我赶不上了,”他说。“这是已经注定的事了。”他感到有一些恼怒,很不舒服。“把我的白兰地给我。”他喝了一大口,眼睛盯着那个神色漠然的孩子,盯着炎热的街道。兀鹰在空中游弋,像是几点丑恶的黑斑。“可是要是那个女的都快死了……”坦奇先生说。“我是知道这些人的。她不会死的,就像我一时也死不了一样。”“你去也没什么用。”

孩子只是望着这两个人,好像医生愿意不愿意去他一点也不在乎。这两个人用一种他听不懂的外国话争论,对他说来非常抽象,他一点也不关心。他只是站在那里等着医生跟他回家去。“你什么也不知道,”陌生人气冲冲地说。“不管什么人都这么对我说——‘你没什么用了’。”他喝下去的白兰地酒这时候已影响了他的神经;他的语调越来越气愤。“我可以听到全世界的人都这么说。”“反正还有下一班轮船呢,”坦奇先生让步说。“两个星期以后。也许三个星期。如果你的运气好,你能够离开这地方。你在这里没有产业。”他想到自己的财产:日本制造的牙钻、手术椅、酒精灯、钳子和熔化金块的小炉子。这些东西在这个国家是一笔赌注。“Vamos,”那人对孩子说。他又转过身来对坦奇先生说,他感谢坦奇先生让他到屋子里休息,不受太阳晒。他的那种为维持体面的做作对坦奇先生来说并不陌生;到他这里来治牙的人害怕疼痛却都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往手术椅上一坐,他们同样是为了不失体面。也许这位陌生人并不喜欢骑骡子走长路。陌生人用这里的老式套话向坦奇先生告别:“我会为你祈祷的。”“你能到我这儿来,我很高兴。”坦奇先生回答说。那人骑上骡子,孩子在前面带路。在炎炎的烈日下,他们向那块沼泽地走去,离开海滨向内地走去。这个人今天早上正是从那里来的;他到这里来想看看奥博瑞贡将军号小火轮。现在他又走回去了。因为喝了白兰地,他骑在鞍子上身体有些摇晃。他已经走到这条街的尽头,远远望去,像是一个潦倒失意的卑微的小人物。

坦奇先生走回自己的屋子,随手把门上了锁(总得小心着点)。他一边走一边想:能同一个陌生人谈谈话倒也不错。走进屋子,面对他的是冷清寂寞,一片空虚。但是他对这种寂寞的空虚已经习惯了,就好像习惯于看到镜中自己的面孔一样。他坐在摇椅上来回晃动着,在沉滞的空气里制造一点点气流。陌生人刚才在这里喝酒的时候不小心洒在地板上一些白兰地,这时蚂蚁已排成窄窄的纵队向那里爬去。它们在那块残存着酒渍的地方爬来爬去,之后又以整齐的行列向对面墙壁移去并消失不见。奥博瑞贡将军号火轮在远处河口鸣了两声笛,坦奇先生弄不清为什么它要鸣汽笛。

陌生人把他的书落下了。书就扔在椅子底下:一个身着英王爱德华时代服装的女人蹲伏在地毯上,泪流满面,抱着一个男人擦得锃亮的尖头棕色皮鞋。男人蓄着捻蜡的小胡子,面带鄙夷地挺立在女人身边。这本书的名字是《永恒的女殉道徒》。过了一会坦奇先生把书捡起来。他打开一看,不禁大吃一惊——书里面的文字与封面上的完全不一致,里面是拉丁文。他思索了一会,后来他就把书合起来,拿到工作室去。你不能把书烧毁,可是如果你拿不准书里写的是什么,不妨把它藏起来。于是坦奇先生就把这本书放在他那只熔化金属的小火炉的炉膛里。这以后他在木工台旁边呆立了一会儿,下嘴唇又耷拉下来。他突然记起来为什么自己要去码头了:奥博瑞贡将军号要从河道上给他带来一罐乙醚。这时,他又听见码头上传来火轮的鸣笛声,他连帽子也没顾得上戴,就跑到外边太阳地里。他本来对那位陌生来客说,轮船决不会准时在午前就开走,可是你千万不能认为那些人就一次也不按时间表启航。果不其然,当坦奇先生从海关和仓库中间的通道走到河岸的时候,这条小火轮已经在水流迂缓的河道里开出十几英尺,朝着大海驶去了。坦奇先生在岸边大喊大叫,一点用也没有。码头上并没有留下装乙醚的罐子。他又大声呼喊了一阵,就不再为这件事操心了。归根结底,这并不是一件多么严重的事;既然他早已听任自己沉沦下去,如今再加上一点小小的痛苦,也就不值得注意了。

在奥博瑞贡将军号轮船上现在可以感到阵阵微风了。河两岸是连绵不断的香蕉种植园,一块岸边岬角上立着几根接受无线电电波的天线,港口逐渐被抛在后边。回头望去,你几乎很难相信它曾经存在过。辽阔的大西洋在面前展开,巨大的滚筒状的灰色海浪把船头掀起来,于是在甲板上跛行的火鸡便都向船尾一边滑去。船长站在舱面上一间很小的舱室里,头发上别着一根牙签。陆地仿佛轻轻滚动着向后退去。夜色蓦然降临,天空上低悬起灿烂群星。船首也点起了一盏油灯。坦奇先生在岸边看到的那个女孩子开始轻声唱起歌来,一首感伤、忧郁而又自我陶醉的歌。歌里唱的是一朵染上真正爱情鲜血的玫瑰花。当低矮的热带海岸线像是深藏在墓穴中的木乃伊般埋葬在深邃的黑暗里时,海湾的夜空就给人一种无限广袤的自由。我是多么幸福啊,那个唱歌的女孩子对自己说。她并没有想为什么,她只是觉得很幸福。

在遥远内陆的暗夜里,骡子艰辛地跋涉着。白兰地的酒力早已消失,奥博瑞贡将军号的汽笛声尖锐地刺进那个被请去看病的人的脑子里。他这时正走在一片沼泽地里;雨季来临的时候,这个地区是根本无法通行的。他知道轮船鸣笛意味着什么:船已经准时启航,而他自己却被抛弃在岸上了。他对走在自己前面的那个小孩和那个生病的女人不禁怨恨起来——他觉得自己实在不配理应担当的使命。他身前身后到处弥漫着潮湿的气味,倒好像自从地球在宇宙中旋转定位,这个地方就从来没有被炽热的火焰烘干似的。它只是不断把这一可怕地界的云雾吸收过来。随着骡子在泥泞里颠簸,他的身子也上下跳动。他开始用带着白兰地酒味的舌头祷告:“让他们快点儿把我抓住吧……把我抓住吧。”他曾经试图逃跑,但他就像非洲一个部落的国王似的,即使大风已经停息,他仍须守望,不能倒下。第二章省城

警察小分队正走回自己的驻地。他们懒懒散散地挎着步枪,队形凌乱,服装不整,扣子脱落的地方留着线头,一条松弛的绑腿已经滑到踝骨上。他们个个身材矮小,长着印第安人的黑瞳孔眼睛。位于山顶上的小广场由几组三只拴在一起的灯泡照耀着,耷拉在头顶上的一根电线把它们连在一起。矗立在广场四周的是财政局、州长官邸、一家牙科诊所和监狱——监狱设在一幢三百多年前建造的带柱廊的白色建筑物里。一条陡直的街道经过几乎沦为废墟的教堂的黑色高墙通到山下。这个地方的大街小巷任你走来走去,最终总是走到水边和河畔。许多建筑物临街的一面都是古典式的,但是建筑物粉红色的墙皮大多已经脱落,露出里面的墙泥,而墙泥又正慢慢地化作尘土。黄昏时分人们都聚集到广场四周,女人在广场这一边,男人在另一边,穿着红衬衫的年轻小伙子则吵吵嚷嚷地在几个卖汽水的摊子前后走动。

中尉警官带着满脸嫌恶的表情走在这一队警察前面。过去某个时期没准儿他同这些人也一起被锁链拴过;他下巴上的一块伤疤说不定就是当时他逃跑时留下的痕迹。他腿上的皮裹腿和腰上挎着的枪套都擦得锃亮,警服上的纽扣也一粒不缺。他生着一张舞蹈演员的瘦削的脸,尖尖的鹰钩鼻在脸上翘着。在这座古旧破烂的城市里,这位警官的一丝不苟的装束让人觉得他一定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物。从广场上和河流里飘来一阵阵酸腐气味;兀鹰一动不动地栖息在屋顶上,好像镶嵌在上面似的。它们个个张起粗黑翅膀搭成小帐篷,偶尔也有一只小蠢鹰伸出头来往帐篷外面张望一下,或者有一只鹰爪移动一下。九点半钟整,广场上的灯光一下子全都熄灭了。

守门的警察笨拙地举枪敬礼。之后,这一队巡逻归来的人就走进营房,不等解散命令,他们就都把枪支挂在警官室外边墙上。有人溜到院子里,有人爬上吊床或者上厕所,还有些人把脚上的靴子甩下来往床上一躺。营房里墙上的灰皮不断脱落;上一代警察已经在涂了白灰的墙上刻划下不少字画。有几个农民正坐在板凳上等着,两手夹在膝盖中间。没有谁注意这些人。厕所里有两个人争吵起来。“局长到哪儿去了?”中尉问。没有人知道局长去了哪儿,他们猜想他多半去城里哪个地方打台球了。中尉气冲冲地一屁股坐在局长的位子上。他脑后的白墙上有人用铅笔画了两颗交叠在一起的心形。“好吧,”他说,“你们还在等什么?快把犯人带上来。”于是犯人们一个个低着头,手里拿着帽子,排成一行走了进来。“这个叫什么什么的人酗酒闹事。”“罚款五比索。”“我交不起,老爷。”“那就叫他打扫厕所和囚房吧!”“这个叫什么什么的人破坏了竞选标语。”“罚款五比索。”“这个某某被发现衬衫下面戴着一枚圣牌。”“罚款五比索。”案件审理完了,没有什么大事。屋门没有关,蚊子不停地嗡嗡飞进来。

外面哨警又在举枪致敬。警察局长步履轻快地走进来。这人身体粗壮,生着一张胖嘟嘟的红脸,身穿白法兰绒衣服,戴着顶大宽檐帽子。走路的时候,围在腰上的子弹带和一把大号手枪不住地拍打着大腿。他正害牙疼,用一块手帕捂着脸。“牙又疼了。”他说。“没有什么值得向上边报告的。”中尉鄙夷不屑地说。“总督今天又冲我发火了。”警察局长诉苦道。“有人贩酒?”“不是,是因为还有一个神父。”“最后一个神父几星期以前已经枪毙了。”“他认为没有。”“真是见鬼啦,”中尉说。“我们又没有照片。”他的目光在墙上扫过去,停在杰姆斯·卡威尔的照片上。这人是美国正在悬赏缉拿的抢劫银行的杀人犯。一张粗野剽悍的大脸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各照了一张。脑门长得很窄,狂热的目光似乎固执地只看着一件东西。中尉看着这人的照片,感到不无遗憾:他不会有什么机会逃出美国南边的国境的,在边境上某个城镇——胡亚雷斯,比耶德拉·聂格格斯,要么就是诺加雷斯,在这样一个小城的某处,这个人很可能早已被人抓住了。“总督说有照片。”局长一边说一边抱怨他的牙齿。“哎哟,我的牙呀!”他想从裤子后袋里拿出什么来,可是他的子弹带总是碍手碍脚。中尉不耐烦地踮动着打蜡的皮靴,敲击着地板。“找着了。”局长说。照片上,一大群人围坐在一张桌子四周:年轻的女孩身穿白纱衣服,年纪大一些的妇女头发没有太梳理,面容憔悴。几个男人站在背景里,热切却有些羞涩地向里看。这些人的脸都是由一个个小黑点组成的,因为这是多年前报纸上刊登的一张初领圣体的聚会。在这群聚会的妇女中间坐着一个戴着罗马式硬领的年轻人。可以想像,这个人正在享用各种美味的小食品,这都是为了这样一种既亲密又心怀崇敬的热烈气氛而预先准备好的。年轻人坐在一团人中,胖乎乎的身子,眼睛努着,轻松愉快地说着一个又一个给妇女们听的无伤大雅的笑话。“这张照片是多少年以前拍的。”“看起来他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中尉说。虽然模糊不清,但是在这张斑斑黑点的照片上还是看得出这个年轻人的下巴刮得干干净净,扑着白粉(从年龄讲,他的下巴不应该这么早就突出来)。生活中的一些好事他都过早地得到了——同代人对他尊敬、生活安定而有保障。一些宗教上的套话他讲得非常流利,另外还能说几句笑话,让人觉得他平易近人。别人对他的称誉他听到后并不感觉不安……他是个幸福快乐的人。中尉感到肠子里一阵搅动,这是一种生物对生物的自然的忌恨。“我们已经把他枪毙过十几次了。”他说。“总督接到一个报告说这个人上星期想逃到韦拉克鲁斯去。”“他到我们这儿来了?那些红衫党员都干什么去啦?”“那还用说,他们让他漏网了。他没乘上轮船只不过是偶然事件。”“他到哪儿去了?”“他们找到他的骡子了。总督说,这个月内一定要把这个人交到他手里。在雨季到来之前。”“他过去的教区在哪里?”“康塞浦西昂和附近一些村子。但是他在几年前就离开那个地方了。”“还知道这个人的另外什么情况吗?”“他有可能假扮成一个美国佬。他在某所美国神学院呆了六年。别的事我就不知道了。这个人生在卡尔门——父亲是个小商店店主。这些事对我们把他缉捕归案都没什么帮助。”“在我眼里,这些人的长相都一样。”中尉说。看着这些白纱衣裙,他的心几乎被一种可以称之为恐惧的感觉触动了一下。他记起了童年时代教堂里燃香的气息,记起了蜡烛、花边和必须摆出来的端庄稳重。他也想起那些不了解献祭含义的人在圣坛台阶上对教民提出的苛刻要求。一些年老的农民跪在圣像前面,平伸两臂,摆出在十字架上受难的姿势。他们在劳累了一整天以后还必须继续忍受肉体的折磨。神父拿着募捐袋到处走动,从他们手里拿走一分一分的铜子,谴责他们为了舒适而犯了一些琐屑的罪恶,而他们自己除了需要节制一些情欲外却不必做出任何牺牲作为回报。节制情欲有什么困难,中尉想,这算得了什么?他自己对女人就没有需求。他说:“我们会抓住他的。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我的牙啊。”警察局长又喊起痛来。他说:“我算整个被牙齿给毁了。今天我最长一杆才打了二十五分。”“你得换一个牙医。”“他们都是一路货色。”

中尉拿起那张照片,把它钉在墙上。杰姆斯·卡威尔,银行抢劫犯和杀人犯,现在开始侧着脸凶狠地盯着那参加初领圣体礼的一群人。“不管怎么说,这是一条汉子。”中尉赞许道。“谁?”“这个美国佬。”

局长说:“你听说他在休斯顿干的事了么?抢走了一万美元。两个特工人员叫他打死了。”“特工人员?”“从某种意义上讲,能同这些人较量还是一种荣誉。”他伸出两手,用尽力气去拍打一只蚊子。“像他这样的人,”中尉说,“对人们没有什么真正祸害。不过是死几个人。我们早晚哪个不死。抢点儿钱——钱反正得有人花。可要是我抓住一个神父对社会的益处就更大了。”中尉穿着锃亮的靴子站在局长这间粉刷得雪白的小屋子里,说话咬牙切齿,显出一副正义凛然的样子。他的野心中含有某种非功利的想法;他一心要抓到这名主持初领圣体礼的能说会道的可敬的客人,他的这一愿望也不无维护道德的动机。

警察局长发愁地说:“这个人能够这么多年逍遥法外,真是狡猾得像个魔鬼。”“谁都能够逍遥法外,”中尉说。“我们并没有认真对付他们——除非他们自己闯进我们手里。你就瞧着吧,我可以保证能抓到他,不出一个月,如果……”“如果什么?”“如果我有权的话。”“你讲得轻松,”局长说。“你用什么办法?”“我们这个国家不大。北边是高山。南边是大海。我要像搜查街道似的把全国搜遍,一幢房子一幢房子地搜查。”“听你讲起来倒很简单。”局长话语不清地说;他正用手帕捂着嘴。

中尉突然说:“我可以告诉你我会怎么办。我要叫这个国家的每一个村镇交出一个人质来。如果哪个村镇的居民看到这个人不举报,人质就要被枪毙——枪毙以后再抓一个新人质。”“那可就要死很多人了。”“还是值得一做的,是不是?”中尉问道。“把这些人一劳永逸地消灭干净。”“你知道,”局长说,“你想的倒是个好主意。”

中尉穿过户户都上了窗板的市镇步行回家,他的全部生活都凝聚在这里。走过工农联合会的会址后是一所学校。他曾经出过不少力帮助铲除掉那些不愉快的记忆。整个城市的面貌现在都已经改变了。山上靠近公墓的地方如今地面铺上了水泥改为运动场,在朦胧的月光中秋千架耸立着,像是一具绞架。新时代的儿童记住的将是新事物:一切都不会再是老样子了。中尉一边走路一边注意观察着,神态倒有些像传教士。一位神学家在历数过去的过错,准备再一次进行清除。

他走到自己的住所。这一带的建筑都是平房,外墙刷着白粉。几幢平房围着一个小院,院子里有一口水井,种着几株花。临街窗户安着铁栅栏。中尉住的屋子里有一张用旧包装箱木板拼凑起来的床,床上铺着草席、褥子和被单,墙上挂着总统的肖像和一份挂历。砖地上摆着一张桌子和一把摇椅。在烛光下,这间屋子显得非常凄凉,活像一间牢房或是修道院的密室。

中尉坐在床上,开始脱皮靴。本来这是该做晚祷的时刻。黑颜色的硬壳虫噼噼啪啪地往墙上撞,发出小鞭炮爆裂的声响。有十来只虫子翅膀撞坏,在砖地上爬动。中尉一阵气往上撞,因为他忽然想到,世间居然还有人相信一位怀有怜悯和爱心的天主。有一些神秘主义者据说可以直接体验天主。他也是个神秘主义者,但是他体验到的却是空虚——他坚信只存在着一个世界,一个正在死亡、正在变得寒冷的世界,而人类从动物向高级演化也并无任何目的。

他连衬衫和裤子都没脱就往床上一躺,吹熄蜡烛。炎热像是他的仇敌一样潜伏在这间屋子里,但是他不相信自己的感官,他只相信空虚寒冷的广漠太空。不知从何处传来了收音机的声音,从墨西哥,也许是从伦敦或者纽约播放的音乐渗入了这个偏僻的、不为人注意的国度。这里是他的国土,如果他能做到的话,他会用钢铁铸起一道墙把这个地方围起来,把一切使他记起自己悲惨童年的事物铲除干净。对他来说,这种愿望已经成为他的心病了。是的,他想把一切都毁掉:他只要自己独自一人,没有任何过去的记忆。他的生活是五年前才开始的。

中尉就这样仰卧在床上,睁着眼睛,听着硬壳甲虫撞击着天花板,噼噼啪啪地爆裂。他想起红衫党在山上墓地大墙前枪决了的那个神父,那也是一个鼓眼珠的矮胖小个子。那个人是高级教士,自以为凭他这样高的神职身份就可以把命保住。他对地位比他低下的教士有些看不起。生命虽然已到尽头,他仍然不断向人解释自己的身份,直到死前才想起该作祷告。他跪在那里,他们给他一些时间叫他临终前念一段悔罪经。中尉在一旁看着,这件事不是他直接处理的。他们大概一共处决了五名神父。另外有两三个逃掉了,主教现在已经安全地逃到墨西哥城了。还有一个神父表示他已经遵从总督颁布的神职人员必须娶妻的法令,现在同他的女管家就住在河沿不远的地方。这当然是最好的一种解决办法,叫那些还活着的人亲眼看到这些神父对自己的信仰并不坚定,叫人们知道他们宣讲了这么多年的教理只不过是骗局。因为如果这些传教的人真正相信天堂和地狱的话,他们为了获得永恒就不会在意肉体上的一点点痛苦了。中尉在闷热潮湿的黑暗中,躺在自己的硬板床上,对某些人惧怕肉体痛苦丝毫也不同情。

在商业学院后楼的一间屋子里,一位妇女在给她的孩子朗读一本书。两个小女孩,一个六岁,一个十岁,坐在床沿上;一个十四岁的男孩靠墙站着,脸色非常疲惫。“小胡安,”母亲读道,“从很小的时候起就是个恭顺、虔敬的好孩子。别的小孩有时候会很粗野,彼此打架,可是小胡安却总是遵奉基督教的训诫,一边脸挨了打还把另一边脸也递过去。有一回他父亲以为胡安说了谎,打了他。后来父亲发现儿子说的是真话,就向他道歉。可是胡安却说:‘亲爱的父亲,正像我们的天父有权力任凭自己高兴惩罚他的子女似的……’”

男孩子不耐烦地在墙上来回蹭着脸。母亲的低缓的声音继续嗡嗡地响着。两个小女孩瞪着眼睛,一字不漏地听着这个虔诚动人的故事。“我们决不该认为小胡安跟别的孩子有什么不同。其实他也像所有小孩那样爱笑爱玩。只不过有时候他会挟着一本带图画的圣书,离开他那些嘻嘻哈哈的小伙伴,独自一人躲到父亲拴牛的屋子去。”

男孩子伸出光脚板把地上的一只甲虫踩碎。他无精打采地想:反正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有一个尽头——早晚这本书会念到最后一章,小胡安会倒在一堵大墙前头死掉,嘴里喊着“Viva el Christo Rey”。可是这以后,他又想,又要读另外一本书啦。这些书每个月都有人偷偷从墨西哥城带进来,要是海关的人知道该怎么搜查就好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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