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孤独的猎手(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22 03:40:59

点击下载

作者:卡森·麦卡勒斯

出版社:文化发展出版社(原印刷工业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心是孤独的猎手

心是孤独的猎手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心是孤独的猎手作者:卡森·麦卡勒斯排版:红枫出版社:文化发展出版社(原印刷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5-24ISBN:9787514221916本书由北京磨铁数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Part 01第一部1

镇上有两个哑巴,他们总在一起。每天清晨,他们从住所出来,手挽手走路上班。这两个朋友很不同。带路的向来是那个希腊人,形貌痴肥,神情恍惚。夏天出门时,他穿件黄色或绿色的马球衫,前襟胡乱掖进裤腰,后摆随意耷拉着。天冷些,他便在外面套上一件松垮垮的灰毛衣。他的脸滚圆、油腻,眼皮半开半闭,嘴唇弯成一个温和的傻笑。另一个哑巴个头高,眼神透着敏捷聪慧,衣着十分朴素,向来一尘不染。

每天早上,两个朋友默默地一起走到镇上的主街。来到一家果品店前,他们在外面的人行道上逗留片刻。那个希腊人,斯皮诺斯·安东尼帕罗斯,给他的表兄打工,他的表兄是这家果品店的老板。他的工作是制作糖果和甜品,从箱子里取出水果,还有保洁。那个瘦哑巴约翰·辛格,在告别前,总是把手放在朋友的胳膊上,凝视他的脸一秒钟。道别后,辛格穿过马路,独自走到珠宝店,他在那儿上班,是个银器雕刻工。

快到傍晚时,两个朋友再次见面。辛格回到果品店,一直等到安东尼帕罗斯准备下班回家。希腊人懒洋洋地打开一箱桃子或甜瓜,要么就在店后的厨房里翻看报纸上的滑稽漫画。出发前,安东尼帕罗斯总是打开他白天藏在厨房架子上的一个纸袋,里面存着他攒的各种食物:一个水果、几个糖果样品,或者一小截猪肝肠。通常,离开前,安东尼帕罗斯会大摇大摆不慌不忙地走到店前的玻璃柜旁,那里放着肉和奶酪。他滑开柜子的后门,一只胖手深情地摸索他渴望的某种特别的美味。有时候,他的表兄老板看不见,倘若被他发现,他会盯着表弟,紧绷着那张苍白的脸警告他,可怜的安东尼帕罗斯只好把美味从柜子的一角挪到另一角。每到这种时候,辛格总是站得笔直,手揣在口袋里,眼睛看着别处。他不喜欢看两个希腊人之间的小风波。因为,除了喝酒和某种孤独且秘密的消遣外,对安东尼帕罗斯来说,吃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爱好。

暮色中,两个哑巴慢悠悠地一起走回家。在家里,辛格总是对安东尼帕罗斯说话,飞快地打出一连串手语,表情急切,灰绿色的眼睛熠熠闪光。他用瘦削有力的双手告诉安东尼帕罗斯白天发生的一切。安东尼帕罗斯则懒洋洋地坐在那儿,注视着辛格。他很少动手说话,动手的时候也是说他想吃饭、想睡觉,或者想喝酒。他总是用同样含糊笨拙的手势说这三件事。晚上,如果喝得不太醉,他会跪在床前祷告一会儿。然后,用他圆乎乎的手打出“神圣的耶稣”“上帝”或“亲爱的马利亚”等词语。安东尼帕罗斯只说这些话。辛格从来不知道,他告诉他的那些话,朋友到底能听懂多少。不过,这并不重要。

他们在镇上的商业区附近合租了一栋小房子的二楼,有两个房间。所有饭菜都是安东尼帕罗斯在厨房的油炉上做的。厨房里有几把简单的直背椅是辛格的,还有一张又厚又软的沙发属于安东尼帕罗斯。卧室里没什么家具,那张铺着鸭绒被的大双人床属于胖大的希腊人,辛格睡在那张很窄的小铁床上。

吃晚饭总要花很长时间,因为安东尼帕罗斯喜欢食物,而且吃得很慢。吃完饭,辛格洗碗,胖大的希腊人则靠在沙发上,慢慢地用舌头舔每一颗牙,要么是他对味道敏感,要么就是对饭味恋恋不舍。

有时候,两个哑巴在晚上会下象棋。辛格一直酷爱这种游戏,很多年前,他曾试图教安东尼帕罗斯下象棋。一开始,他的朋友不感兴趣,他不喜欢把这么多棋子在棋盘上移来移去。后来,辛格在桌子底下放了一瓶好酒,每堂课后拿出来。希腊人一直没领会“马”古怪的走法和“后”横冲直撞的机动性,不过,他学会了几种开局方法。他更喜欢白子,给他黑子,他就不玩了。走完最初几步,辛格就自己琢磨棋局,朋友在一旁昏昏沉沉地看他下棋。如果辛格发起漂亮的攻击,吃了自己的子,最后黑方的“王”被将死了,安东尼帕罗斯会非常骄傲得意。

两个哑巴没有别的朋友,除了上班时间,他们总单独在一起。他们就这样日复一日地生活着,由于他们过于离群索居,没有什么能打扰到他们。他们每个星期去一次图书馆,辛格借一本推理小说;星期五晚上,他们去看场电影。发薪水那天,他们总是去军需品商店楼上那家便宜的照相馆,安东尼帕罗斯在那儿拍张照片。他们经常光顾这几个地方。镇上有很多地方,他们从来没去过。

这个镇子位于南方腹地。夏日漫长,寒冬短暂。天空几乎永远是一片光亮透明的蔚蓝,灿烂的阳光狂暴地照射大地。到了十一月,丝丝冷雨落下,此后,可能还会有霜冻,冷上几个月,时间不长。冬天变化无常,但夏天总是热辣辣的。这个镇子相当大。主街上有几个街区,都是两三层的商店和办公楼。但镇上最大的建筑是工厂,雇用了大部分人口。棉纺厂都很大,生意兴隆,镇里的大部分人很穷。街上时常能看见一张张面带饥色、孤独绝望的脸。

然而,这两个哑巴一点都不孤独。在家里,他们只要吃吃喝喝就很满足,辛格无论脑子里想什么,都会用手急切地告诉他的朋友。岁月就这样静静地流逝,直到辛格到了三十二岁,他和安东尼帕罗斯在这个镇上已经生活了十年。

后来有一天,希腊人病了。他坐在床上,手放在肥肚皮上,大颗大颗油乎乎的泪珠顺着面颊滚落。辛格去找了朋友的表兄,那个果品店的老板,还去店里给自己请了假。医生给安东尼帕罗斯开出饮食医嘱,说他不能再喝酒了。辛格严格执行医嘱。他一天到晚守在朋友的病床前,尽量让时间过得快些,但安东尼帕罗斯只是气呼呼地用眼角看他,一点都不开心。

希腊人很焦躁,不停挑剔辛格给他弄的果汁和食物不好吃。他经常让朋友扶他下床,他好做祷告。他跪下来,硕大的臀部压在胖嘟嘟的小脚上。他笨拙地用手说“亲爱的马利亚”,然后紧握那根用一条脏绳子拴在脖子上的黄铜小十字架。他的大眼睛望着天花板,目光中露出恐惧,祷告完,他就板起脸来生闷气,不让朋友跟他说话。

辛格很有耐心,做了他能做的一切。他画了一些小画,有一次,他给朋友画了张速写,逗他开心。这幅画伤害了胖大的希腊人的感情,他拒绝和好,直到辛格把他的脸改得非常年轻、帅气,把他的头发涂成亮黄色,眼睛涂成中国蓝。这之后,他尽量不流露喜悦之情。

辛格悉心照料朋友,一个星期后,安东尼帕罗斯就回去上班了。但从那时起,他们的生活方式就不一样了。麻烦找上门来。

安东尼帕罗斯的病好了,但人变了,动不动就发脾气。晚上,他不再满足于安静地待在家里。他想出门时,辛格就紧紧跟在他身后。安东尼帕罗斯走进一家餐馆,他们在桌旁坐下,他偷偷把方糖、胡椒瓶,或者银器揣进口袋。辛格总是跟在他屁股后面买单,从来没出过乱子。回到家,他斥责安东尼帕罗斯,胖大的希腊人却满不在乎地笑着看他。

几个月过去了,安东尼帕罗斯的毛病越来越多。一天中午,他从表兄的果品店平静地走出来,来到街对面,光天化日下,他居然冲着第一国家银行大厦的墙根撒了泡尿。有时,在人行道上,碰到看着不顺眼的人,他就揍人家,用胳膊肘和肚子撞人家。一天,他走进一家商店,没付钱就拖出一盏落地灯。还有一次,他想把他在橱窗里看到的一列电动火车拿走。

对辛格来说,这段时间简直是受苦受难。午饭时间,他每每要陪安东尼帕罗斯去法院解决这些违法的勾当。辛格对法庭的程序熟稔起来,但他始终处于焦躁不安的状态。他存在银行里的钱全用来交保释金和罚款了。他所有的努力和金钱都用在不让朋友蹲监狱上,朋友受到的指控有盗窃、公然猥亵、人身伤害,诸如此类。

安东尼帕罗斯的雇主,那个希腊表兄根本没掺和这些事。查尔斯·帕克(这就是那个表兄的名字)让安东尼帕罗斯留在店里,但总是用那张苍白紧绷的脸看着他,根本没帮过他。辛格对查尔斯·帕克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开始讨厌他了。

辛格时刻处于焦虑和担忧之中。但安东尼帕罗斯总是无动于衷,无论发生什么事,他的脸上总是挂着温和松弛的笑容。此前那么多年,辛格一直觉得朋友的笑容中有某种非常微妙睿智的东西。他从不知道安东尼帕罗斯到底明白多少,他究竟在想些什么。如今在胖大的希腊人的表情中,辛格似乎察觉出某种狡猾戏谑的东西。他想摇晃朋友的肩膀,直到筋疲力尽,一遍遍打手语,解释各种东西。然而,一切都无济于事。

辛格的钱花光了,不得不向珠宝店的老板借钱。有一次,他无力为朋友支付保释金,安东尼帕罗斯在看守所里过了一夜。第二天辛格接他出来,他闷闷不乐,不想走。他很喜欢昨天的晚餐——腌肉和浇了糖汁的玉米面包。新的住宿环境和狱友也很合他的意。

他们离群索居,遇到这种困境,辛格也没个帮手。安东尼帕罗斯不让任何事打扰他,或者纠正他的习惯。在家里,他有时会做在看守所吃过的新菜;在街上,根本不知道他会干出什么事来。

接下来,最大的麻烦落到了辛格头上。

一天下午,他去果品店找安东尼帕罗斯,查尔斯·帕克递给他一封信。信上说,查尔斯·帕克已经把表弟安排好了,要送他去两百英里外的州立疯人院。查尔斯·帕克动用了他在镇上的关系,具体事宜已经搞定。下个星期,安东尼帕罗斯就得走了,要住进那家疯人院。

辛格把这封信读了好几遍,有那么一会儿,他的脑子都不转了。查尔斯·帕克隔着柜台跟他说话,但他甚至不想读他的口形,不想明白他在说什么。最后,辛格在他随时揣在口袋里的便笺簿上写下:

你不能这么做。安东尼帕罗斯必须和我在一起。

查尔斯·帕克激动地摇头。他不太懂英语。“不关你的事。”他反复说了好几遍。

辛格知道一切都结束了。这个希腊人担心有一天可能要对他的表弟负责。查尔斯·帕克不太懂美国的语言,但他很了解美元,他利用金钱和关系,一刻也没耽搁就把表弟送进了疯人院。

辛格无能为力。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忙乱得很。他不停地说啊说。尽管他的手一刻也不停歇,却无法把所有他必须说的话全说出来。他想把一肚子的话倒给安东尼帕罗斯,可是没有时间。他那双灰色的眼睛闪闪发光,他那张敏锐聪慧的脸表现出极度的紧张。安东尼帕罗斯昏昏欲睡地看着他,辛格不知道他到底听懂了什么。

直到有一天,安东尼帕罗斯必须离开了。辛格取出自己的手提箱,把他们最好的共同财物仔细装箱。安东尼帕罗斯给自己做了份午餐,留在路上吃。近傍晚时,他们最后一次手挽着手走在街上。这是十一月末,天气寒冷,他们嘴里不时呼出小团小团的白气。

查尔斯·帕克要和表弟一起去,到了车站,他却离他们远远的。安东尼帕罗斯挤进巴士,折腾了好一阵子才在前排的一个座位上消停下来。辛格在窗外看着他,拼命打手语,最后一次和朋友交谈。但安东尼帕罗斯忙着检查午餐盒里的各样东西,暂时顾不上他。就在巴士驶离路边前,他把脸转向辛格,露出泰然而冷淡的笑容,仿佛他们已经相隔万里。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似乎一点都不真实。辛格从早到晚伏在珠宝店后面的工作台上,晚上,他独自回家。他最想做的事就是睡觉。下班一到家,他就躺在小床上打盹儿。他躺在那儿,迷迷糊糊地做起梦来。每个梦里都有安东尼帕罗斯。他的手会紧张地抽动,因为他在梦里和朋友交谈,安东尼帕罗斯注视着他。

辛格努力回忆认识朋友之前的岁月。他努力给自己讲述年轻时发生的某些事,但他努力回想的这些事似乎都不真实。

他记得一件很特别的事,但这对他来说一点都不重要。辛格回想起,尽管他从襁褓时起就是聋子,但从来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哑巴。他很小就成了孤儿,被安置在一个聋哑人机构。他学会了手语和阅读。九岁前,他就能用美国方式打单手手语,也会用欧洲人的方式打双手手语。他学会通过看别人说话时嘴唇的动作解读他们说的话。最后,他被教会了说话。

在学校里,他被认为非常聪明,学得比其他学生都快。但他一直不习惯用嘴唇说话。这对他来说不自然,他感觉舌头像含在嘴里的一头鲸鱼。看到他的谈话对象面无表情,他感觉自己一定是发出了某种动物的声音,或者他的言语中有某种令人恶心的东西。用嘴说话对他来说是件痛苦的事,他的手却能随时比画出他想说的话。二十二岁那年,他从芝加哥来到这个南方小镇,很快就遇到了安东尼帕罗斯。从那时起,他就再也没用嘴说过话,因为和他的朋友在一起,没有这个必要。

除了和安东尼帕罗斯在一起的那十年,似乎没什么是真实的。半梦半醒中,朋友就在他眼前,那么真切,醒来后,内心有一种孤独的剧痛。偶尔,他会寄一箱子东西给安东尼帕罗斯,但从来没有回音。几个月就在这样的空虚和恍惚中过去了。

春天,辛格变了。他睡不着觉,坐立不安。晚上,他在屋子里转磨磨,无法排解这种新生的能量。如果说他还休息的话,那也只是黎明前那几个小时,他昏昏沉沉地睡去,直到晨光突然如一把弯刀刺破他张开的眼皮。

晚上,他开始在镇子里转悠。他再也忍受不了安东尼帕罗斯住过的房间,于是他在离镇中心不远的一栋破旧的寄宿公寓里租了个地方。

他在仅隔两个街区的一家餐馆用餐。餐馆在长长的主街尽头,名叫纽约咖啡馆。第一天,他快速浏览了一下菜单,写了一张便条,递给老板。

每天的早餐,我想要一个鸡蛋、吐司和咖啡——$0.15。

午餐,我想要汤(什么汤都行)、一个夹肉三明治和牛奶——$0.25。

晚餐,请给我上三种蔬菜(除了卷心菜,什么都行),鱼或肉,还有一杯啤酒——$0.35。

谢谢。

老板看了便条,向他投去警觉老练的一瞥。他是个硬汉,中等个头,一把胡子又黑又重,让他的下半张脸看起来像铁铸的。通常,他站在收银台的角落里,双臂交叉在胸前,默默观察周围发生的一切。辛格逐渐熟悉了这个男人的脸,因为他一天在他家吃三顿饭。

每天晚上,哑巴独自在街上溜达好几个小时。有时,夜里很冷,刮着三月凛冽潮湿的风,还会下大雨。但对他来说,这都无关紧要。他的步态焦虑不安,双手总是揣在裤兜里。几个星期过去了,暖和起来的天气令人倦怠。他的焦虑不安逐渐变成精疲力竭,然而,他的表情十分平静。他的脸上逐渐显露出一种沉思的祥和,通常,我们会在非常悲伤或非常睿智的人脸上看到这种神情。但他仍徘徊在大街小巷,永远沉默不语,形单影只。2

初夏,一个漆黑闷热的晚上,比夫·布兰农站在纽约咖啡馆的收银台后面。此时正是午夜。外面的街灯熄了,咖啡馆的灯光在人行道上投下一个尖锐的、黄色的方块。街上空无一人,但咖啡馆里有六位客人喝着啤酒、桑塔·露琪亚葡萄酒,或者威士忌。比夫麻木地等待着,胳膊肘支在柜台上,大拇指压着长鼻子的鼻尖。他目光专注,尤其留意一个矮胖子,这家伙穿着工装裤,喝醉了,很聒噪。他的目光不时转向别处,看看独自坐在中间一张桌旁的哑巴,再看看柜台前的其他客人。但他的目光总会回到那个穿工装裤的醉汉身上。夜渐渐深了,比夫继续默默地在柜台后面等。最后,他环视了一下餐馆,朝后面通往楼上的那扇门走去。

他悄悄走进楼梯顶部的房间。里面很黑,他蹑手蹑脚地走。走了几步,脚趾碰到一个坚硬的东西,他弯下身,摸索着放在地板上的手提箱的把手。他只在这个屋子里待了几秒,正要离开时,灯亮了。

爱丽丝端坐在皱巴巴的床上,看着他。“你拿那个箱子干什么?”她问,“你就不能把那个疯子打发走吗?干吗把他喝光的东西还给他?”“醒醒吧,你自己下去。叫警察来,把他和苦役犯们锁在一块儿,整天吃玉米面包和豌豆。去吧,布兰农太太。”“要是他明天还来,我就这么干。你别碰那箱子。它已经不属于那个寄生虫了。”“我了解寄生虫,布朗特不是。”比夫说,“我自己——我不太了解,但我不是那种小偷。”

比夫平静地把箱子放在外面的台阶上,屋子里的空气不像楼下那么闷热、不新鲜。他决定待一会儿,回去之前用冷水洗把脸。“我已经告诉你了,今天晚上你要是不把那家伙彻底撵走,我会怎么办。白天,他在后面睡大觉,晚上,你给他饭吃,给他啤酒喝。都一个星期了,他一个子儿都没给过。他那些疯话和丑行会搞垮任何体面的生意。”“你不了解人,也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生意,”比夫说,“我们说的这个家伙十二天前才来这儿,他是个外地人。第一个星期,他给我们带来了二十块钱的生意。至少二十块钱。”“打那以后就一直赊账。”爱丽丝说,“赊了五天账。喝得醉醺醺的,给我们丢人。再说,他就是个流浪汉和怪人。”“我喜欢怪人。”比夫说。“我料到你会喜欢!我估摸着你肯定喜欢,布兰农先生——你本身就是个怪人。”

他揉了揉发青的下巴,没理她。结婚的头十五年,他们简单地称呼彼此比夫和爱丽丝。后来,有一次吵架,他们开始互相称呼先生和太太,从那时起,他们就没真正和好过,这个叫法也就没改回去。“我只是警告你,明天我下楼的时候,他最好别在那儿。”

比夫走进浴室,洗完脸,他觉得还有时间刮一下胡子。他的胡子又黑又重,好像三天没刮了。他站在镜子前,搓着脸沉思。他后悔跟爱丽丝说话。和她在一起,最好别吱声。在那个女人身边,他就做不了真实的自己,他变得和她一样粗暴、渺小、普通。比夫目光冰冷,眼睛直愣愣的,透着愤世嫉俗,耷拉的眼皮遮住了一半眼睛。他手上布满老茧,小指上戴着一枚女式婚戒。他身后的门开了,他在镜子里看见爱丽丝躺在床上。“听我说,”他说,“你的问题在于,你没有任何真正的善意。我认识的女人里,只有一个有我说的这种真正的善意。”“哎呀,我知道你会做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会引以为荣的事。我知道你——”“也许我指的是好奇心。你从来看不到或注意不到任何重要的事情发生。你从不观察、思考,然后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头来,这也许就是你我之间最大的差别。”

爱丽丝又要睡着了,他透过镜子漠然地看着她。她身上没有任何特色可以让他把注意力集中于那一点,他的目光从她浅棕色的头发滑向被单下短粗的腿的轮廓。她脸部柔和的线条连着浑圆的臀部和大腿。他不在她身边时,他想不出她有什么突出的特点,她在他的脑海中只是一个完整的形象。“你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看好戏。”他说。

她的声音很疲惫:“楼下那家伙是一场好戏,没错,也是一个马戏团。可是,我受够他了。”“见鬼,那个人对我毫无意义。他既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我的哥们儿。但是你不知道什么叫收集大量细节,然后发现某种真实的东西。”他拧开热水,迅速刮起胡子来。

是的,那是五月十五日上午,杰克·布朗特走了进来。他立刻就注意到了,然后观察他。此人身材矮小,肩膀像横梁一样厚重,留着两撇乱蓬蓬的小胡子,胡子下面,他的下嘴唇像被黄蜂蜇了似的。这家伙身上的很多东西似乎相互对立。他的头很大,形状好看,但脖子柔软细长,像个小男孩。他的胡子很假,像是为了参加化装舞会特意贴上去的,说话太快就会掉下来。这使他看上去像个中年人,尽管他的脸是年轻的,高高的额头光滑平整,眼睛睁得大大的。他有一双巨大的手,污迹斑斑,长满老茧,他穿着一件廉价的白色亚麻西装,浑身透着股滑稽劲儿,与此同时,又有一种感觉让你笑不出来。

他要了一品脱烈酒,什么也没加,半个小时就喝光了。然后,他坐在一个小隔间里吃了一大份鸡肉套餐。接下来,他一边看书,一边喝啤酒。最开始是这样。尽管比夫无比细心地观察布朗特,但还是猜不到后来发生的那些疯狂的事。他从没见过一个人在十二天内变化这么多次。他从没见过有人喝这么多酒,而且醉得这么久。

比夫用大拇指顶起鼻头,刮了上唇的胡子。刮完胡子,他的脸看上去更清爽了。他下楼经过卧室时,爱丽丝在熟睡。

手提箱很沉。比夫把它拎到餐馆前部,放在收银台后面,他每天晚上都站在那里。他有条不紊地环视四周。走了几个客人,屋子里不那么拥挤了,但格局还是那样。那个聋哑人依旧独自坐在中间一张桌子旁边喝咖啡。那个醉汉依然说个不停。他并没有什么特定的说话对象,也没人听他说。那晚他走进餐馆时,穿的是蓝色的工装裤,换下了连着穿了十二天的那件脏兮兮的亚麻西装。他的袜子不见了,脚踝划破了,还沾满了泥。

他在那儿滔滔不绝,比夫竖起耳朵听他的只言片语。那家伙好像又在谈论某种奇怪的政治主张。昨晚他一直在说他去过的地方——得克萨斯,俄克拉何马和南、北卡罗来纳。有一次,他谈到妓院的话题,后来笑话讲得太荤了,只好用啤酒堵住他的嘴。但大多数时候,大家都不太清楚他在说什么。他说啊说,言语像大瀑布一样从他的喉咙里倾泻出来。问题是,他的口音变来变去,还有他的用词。有时,他说起话来像个棉纺工,有时又像个教授。他会使用一英尺长的单词,然后又会犯语法错误。很难判断他有怎样的父母,他到底来自哪里。他总是在变。比夫若有所思地抚弄着鼻尖。前言不搭后语。但语言的连贯性通常和大脑有关。这个家伙的脑子挺好使,没错,但他从一件事谈到另一件事时,没有任何逻辑前提。他像是被什么东西弄得偏离了轨道。

比夫倚靠在柜台上,认真读起晚报来。头条新闻说,经过四个月的商议,市政委员会决定,地方预算负担不起某些危险的交叉路口红绿灯的开支。左边一栏报道了亚洲的战争。比夫对这两条新闻同等关注。他的眼睛看着报纸,其他感官仍在留意周围的各种动静。读完文章,他的眼睛仍半闭着,盯着报纸。他感到紧张。这家伙是个麻烦,天亮前,他得想法子做个了断。而且,不知怎么的,他预感今晚要出大事。这家伙不能永远这样下去。

比夫感觉有人站在门口,他迅速抬起眼。一个身材瘦长、头发浅黄的少年,是个大约十二岁的小女孩,正站在门口张望。她穿着卡其布短裤、蓝衬衫和网球鞋,乍一看像个小男孩。看到她,比夫把报纸推到一边,她向他走来时,他对她微笑。“你好,米克,去参加女童子军的活动了?”“没有,”她说,“我不属于这个组织。”

他眼角的余光瞥到那个醉汉用拳头砸了一下桌子,转过脸不再看他的说话对象。和面前这个女孩说话时,比夫的声音变得粗暴起来。“你家里人知道你大半夜出来吗?”“没事,今天晚上有一群孩子在我们那个街区玩到很晚。”

他从没见过她和同龄的孩子一起来。几年前,她总是跟在她哥哥屁股后头。凯利家是个人口很多的大家庭。后来,她用童车推着两个鼻涕邋遢的婴儿来。但如果她不照顾小孩,或者不跟大孩子们一起混,她就独自一人。此刻,这个孩子站在那儿,好像拿不定主意要什么。她不停地用手心拢着湿漉漉的浅金色的头发。“请给我一包烟。最便宜的那种。”

比夫欲言又止,把手伸到柜台里面。米克掏出一块手帕,开始解角上打的结,手帕里装着钱。她一抻,零钱叮叮当当掉在地上,朝站在那儿喃喃自语的布朗特滚去。他盯着那些硬币发了会儿呆,但没等孩子过来追,他就蹲下身,专心地把钱捡了起来。他脚步沉重地走到柜台前,站在那儿轻轻晃动手心里的硬币,两个一美分、一个五美分、一个十美分。“现在一包烟要十七美分吗?”

比夫等着,米克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醉汉把钱放在柜台上,堆成一小摞,还用他又大又脏的手护着。他慢吞吞地拿起一个一分钱,抛起来,又接住。“五厘给种烟草的白人瘪三,五厘给卷烟草的笨蛋。”他说,“一分钱给你,比夫。”然后,他定睛看五分和十分硬币上的格言。他不停摆弄那两枚硬币,让它们旋转。终于,他把它们推开。“这是向自由致以谦卑的敬意。向民主和暴政。向自由和掠夺。”

比夫平静地拾起钱,当啷当啷丢进抽屉。米克看样子还想再磨蹭一会儿。她盯着醉汉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把目光转向屋子中间,哑巴独自坐在桌旁。片刻过后,布朗特也不时地朝那个方向瞟一眼。哑巴静静地坐着,面前摆着一杯啤酒,正无所事事地用一根烧过的火柴头在桌上画着什么。

先开口的是杰克·布朗特:“奇怪,我连着三四个晚上都梦见那个家伙。他不肯放过我。你们注意到没有,他好像一句话都不说。”

比夫很少跟一个客人谈论另一个客人。“是,他不说话。”他含糊地回答。“奇怪。”

米克把身体重心从一只脚移到另一只脚上,把那包烟塞进短裤的口袋。“如果你对他有所了解,就不觉得奇怪了。”她说,“辛格先生和我们住在一起。他住在我们家。”“是吗?”比夫问,“我声明——我不知道。”

米克朝门口走去,头也不回地说:“当然了。他已经和我们住了三个月。”

比夫把袖子放下来,又小心地卷起来。他一直目送米克走出餐馆。她走了几分钟后,他仍在摆弄他的袖子,盯着空空的门口。然后,他把双臂交叉在胸前,又转向醉汉。

布朗特重重地靠在柜台上,棕色的眼睛看上去湿湿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脸茫然。他太需要洗澡了,身上臭得要死。他汗涔涔的脖子上结了好多泥球,脸上油乎乎的。他的嘴唇又厚又红,棕色的刘海儿乱蓬蓬的。工装裤上身太短,他不停地揪裤裆。“伙计,你应该明白,”比夫终于开口了,“你不能这样到处转。哎呀,我很纳闷,你怎么没被当成流浪汉抓起来。你应该醒醒酒。你需要洗个澡,头发也该剪了。圣母马利亚!你不适合在人群中走动。”

布朗特沉下脸,咬着下唇。“喂,别生气,别动怒。照我说的去做。你去厨房,叫那个黑人男孩给你一大锅热水。让威利给你一条毛巾、一块肥皂,把身上好好洗洗。然后,你吃点牛奶吐司,打开你的手提箱,换上一件干净的衬衫、一条合身的裤子。到了明天,你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你打算去哪儿工作就去哪儿工作,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知道你能做什么,”布朗特醉醺醺地说,“你只要——”“行了,”比夫小声说,“不,我不能,你放规矩点。”

比夫走向柜台一端,拿回来两杯生啤。醉汉笨拙地拿起酒杯,啤酒洒在手上,弄脏了柜台。比夫津津有味地啜饮着他那杯啤酒,半闭着眼睛,冷静地端详布朗特。布朗特并不是怪人,尽管这是他给人的第一印象。他身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变形了,但你仔细看就会发现,每个部位都是正常的,该什么样就是什么样。所以说,如果这种差异不是身体上的,那大概就是精神有问题。他像是在监狱里服过刑,也像在哈佛读过书,还像在南美跟外国人一起生活过很长时间。他像是去过别人不大可能去的地方,或者做过别人不太会做的事。

比夫把头歪到一边,问道:“你是哪里人?”“哪儿的都不是。”“唉,总得有个出生地吧。北卡罗来纳——田纳西——亚拉巴马——某个地方。”

布朗特眼神迷离,目光茫然。“卡罗来纳。”他说。“看得出你见多识广。”比夫微妙地暗示。

但醉汉没在听。他已经背对柜台,眼睛盯着黑魆魆空荡荡的街道。过了一会儿,他跌跌撞撞、前合后偃,向门口走去。“再见啦。”他对身后喊。

比夫又独自一人了,他又快速彻底地扫视了一圈餐馆。现在是凌晨一点,屋里只剩下四五个客人。哑巴依然独自坐在中间的桌旁。比夫懒洋洋地盯着他,晃动着杯底那几滴啤酒。然后,他慢慢地一口吞掉啤酒,继续读摊在柜台上的报纸。

这次,他无法专心看眼前的字。他想起了米克。他不知道是否应该把那包烟卖给她,抽烟是否真对孩子有害。他想到米克眯起眼睛,把刘海儿抿到耳后。他想起她沙哑、男孩气的声音,想起她拽卡其布短裤的习惯,像电影中的牛仔那样大摇大摆地走路。他心头涌起一种温情。他很不安。

焦躁的比夫把注意力转向辛格。哑巴坐在那儿,双手抄兜,面前喝剩一半的啤酒已经变得温热浑浊。辛格离开前,他想请他喝杯威士忌。他对爱丽丝说的是真话——他确实喜欢怪人。他对病人和残疾人有一种特殊的亲切感。只要来一个兔唇或肺结核患者,比夫就请他喝啤酒。如果客人是个罗锅,或者瘸得厉害,就换成免费威士忌。有个家伙的老二和左腿在一次锅炉爆炸中炸飞了,不管他什么时候进城,都有一品脱免费酒等着他。如果辛格是个爱喝酒的人,他什么时候点酒都是半价。比夫暗自点了点头,把报纸整齐地折起来,放在柜台下面,和其他报纸摆在一起。到了周末,他会把它们拿到厨房后面的储藏室,他在那里保存着一整套晚报,二十一年了,无一日间断。

两点钟,布朗特再次走进餐馆。这回他带来了一个高个儿黑人,手里拎着个黑包。醉汉试图把他带到柜台前喝一杯,但黑人刚一弄明白他为什么被带进去,就走了。比夫认出他是那个黑人医生,自他记事以来就一直在镇上行医。他和后厨的小威利好像有什么亲戚关系。他离开前,比夫发现他看布朗特的眼神里带着颤抖的恨意。

醉汉只是站在那里。“你不知道白人喝酒的地方不能带黑鬼进来吗?”有人问他。

比夫远远注视着这一幕。布朗特很生气,这会儿明显能看出他醉到什么程度了。“我身上也流着黑鬼的血。”他大声叫板。

比夫警惕地看着他,屋子里很安静。看他那宽大的鼻孔和骨碌碌转的白眼珠,他没准说的是真话。“我是黑鬼、意大利佬、波希米亚猪……我全都是。”

有笑声。“我是荷兰人、土耳其人、日本人、美国人。”他绕着哑巴喝咖啡的那张桌子东倒西歪地走。他嗓门很大,声音嘶哑。“我什么都知道。我是一个来到异乡的异乡人。”“静一静。”比夫对他说。

布朗特不关注任何人,除了哑巴。他们俩都看着彼此。哑巴有猫一样的眼神,冰冷而又温顺,全身仿佛都在听。醉汉发狂了。“这个镇上只有你明白我的意思,”布朗特说,“我在心里和你说了两天话了,因为我知道你明白我想表达的意思。”

隔间有笑声,醉汉竟然挑了个聋哑人做交谈对象。比夫时不时地瞄他们一眼,聚精会神地听。

布朗特坐到桌旁,凑近辛格。“有知道的人,有不知道的人。一万个人里,只有一个人知道。这一直是个奇迹——这么多人知道那么多,却不知道这一点,就像在十五世纪,所有人都相信地球是平的,只有哥伦布和其他几个人知道真相。但不同的是,认为地球是圆的需要天赋。而这个事实显而易见,人们却不知道,这是有史以来的一个奇迹。你懂的。”

比夫把胳膊肘支在柜台上,好奇地看着布朗特。“知道什么?”他问。“别听他的,”布朗特说,“别理那个扁平足、青下巴、爱管闲事的杂种。你知道,我们知道的人相遇可是个大事。这种事几乎不可能发生。有时候,我们相遇了,结果谁也没猜到对方是知道的人。这很糟糕。我碰到过很多次。不过,你知道,我们这样的人太少了。”“共济会?”比夫问。“你给我闭嘴!不然我把你的胳膊拧下来,再用它把你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布朗特叫骂道。他弯下腰凑近哑巴,声音压低到醉醺醺的耳语:“怎么会这样?为什么这种无知的奇迹会持续下去?因为一件事。这是个阴谋。一个巨大且险恶的阴谋。蒙昧主义。”

隔间里的人还在嘲笑这个试图和哑巴对话的醉汉。只有比夫是认真的。他想弄清哑巴到底听没听懂醉汉跟他说的话。那家伙频频点头,看样子在沉思,只是反应有点慢——仅此而已。布朗特开始一边谈论“知道”,一边开玩笑。醉汉说了句俏皮话,过了几秒钟,哑巴才笑,当话题再次变得沉重时,笑容仍挂在他的脸上,时间略长。这家伙太不可思议了。人们甚至在不知道他有何不同之前就感觉自己在注视着他。他的眼睛让人觉得,他听到过谁也没听到过的事,他知道谁也想不到的事。他确实有点神秘。

杰克·布朗特隔着桌子把身子探过去,话语滔滔不绝,仿佛心里决了堤。比夫已经听不懂他说的话了。布朗特喝得舌头都大了,语速激烈,声音全都搅和在一起。比夫不知道,如果爱丽丝把他赶出去,他会去哪儿。第二天早上,她就会这么做,就像她说的那样。

比夫疲倦地打了个哈欠,用指尖拍了拍嘴,直到下巴放松下来。快三点了,这是一天中,或者一夜里,最萧条的时候。

哑巴很有耐心。他已经听布朗特说了快一个小时了。现在他偶尔看一眼钟,布朗特没注意,继续说个不停。终于,他停下来开始卷烟,哑巴朝钟的方向点了点头,露出他特有的隐秘的微笑,从桌边站了起来。他的双手一如既往揣在口袋里,快步走了出去。

布朗特喝得酩酊大醉,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直没意识到哑巴不回应了。他环顾房间,大张着嘴,转动蒙眬的醉眼。他的额头血管暴起,愤怒地用拳头捶打桌子。他发酒疯不会持续太久。“到我这儿来吧,”比夫亲切地说,“你的朋友已经走了。”

这家伙还在找辛格。他好像从来没这样真醉过。他的神态很丑陋。“我这儿有个东西要给你,我想跟你聊一会儿。”比夫哄他。

布朗特在桌旁直起身,又迈着大步晃晃悠悠地朝街上走去。

比夫靠在墙上。进来出去——进来出去。毕竟,这不关他的事。屋子里空荡荡、静悄悄的。时间徘徊不前。他疲倦地耷拉着脑袋。一切运动似乎都在缓慢地离开这个房间。柜台、面孔、隔间、桌子、角落里的收音机、天花板上呼呼转的吊扇——一切都似乎变得微弱、静止了。

他肯定打了个盹儿。一只手在摇晃他的胳膊肘。他慢慢清醒过来,抬起头看有什么需要。威利——厨房里的那个黑人男孩,站在他面前,戴着帽子,腰上系着长长的白围裙。威利结结巴巴,因为不管他想说什么,反正很激动。“刚才他拿拳头,滋——滋——滋——砸,砖七——七——七——墙。”“怎么回事?”“在隔两个门——门——门——口的小巷里。”

比夫挺起垂着的肩膀,正了正领带:“什么?”“他们想把他带到这儿来,他们随时可能进来——”“威利,”比夫耐心地说,“从头说,让我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就是来过这儿的那个留小——小——小胡子的矮个儿白人。”“布朗特先生。”“呃,我没看见开头。我站在后门那儿,听见外面闹哄哄的。听声音像是有人在小巷里打架。我就啪——啪——啪——跑过去看。那个白人疯掉了。他拿脑袋撞砖墙,用拳头砸,骂骂咧咧,拳打脚踢,我从来没见过一个白人这么打架。跟那堵墙打架。他这么下去会把头弄破。这时,有两个白人听到动静跑来了,站在那儿看——”“出了什么事?”“哦,你知道的,那个哑巴先生——手揣在兜里——那个——”“辛格先生。”“他也来了,站在旁边看到底出了什么事。布——布——布——布朗特先生看见他,就跟他说话、叫喊。然后,突然,他倒在地上。可能真把脑袋撞开瓢了。一个警——警——警——警察来了,有人告诉他布朗特先生在这儿。”

比夫低下头,把刚刚听到的故事整理成一个简洁的版本。他揉了揉鼻子,想了一会儿。“他们随时可能进来。”威利走到门口,朝街上张望,“他们都来了。他们得拖着他走。”

十几个看热闹的和一个警察都试图挤进餐馆。外面有两三个妓女扒着窗户往里瞧。只要出点非同寻常的事,就会有一大堆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人涌进来,真奇怪。“没有必要再制造不必要的混乱。”比夫看着那个扶着醉汉的警察说,“可以把其他人请出去。”

警察把醉汉扶到椅子上坐下,又把这一小群人赶到街上。然后,他转向比夫:“有人说他一直在这儿,和你在一起。”“不,但他可以待在这儿。”比夫说。“想让我把他带走吗?”

比夫考虑了一下:“今晚他不会再惹麻烦了。当然,我不能负责——不过,我想,这会让他平静下来。”“好吧,下班前我再过来一趟。”

只剩下比夫、辛格和杰克·布朗特了。自从他被带进来,比夫头一次把注意力放在这个喝醉的男人身上。布朗特的下巴好像受了重伤。他颓然地倒在桌子上,大手捂着嘴,身体前摇后晃。他头上有一个大口子,鲜血沿着太阳穴流下来。他的指关节擦破了,整个人脏得就像被人揪着脖领子从下水道里拎出来的。他的活力全都从身体里喷涌出去了,整个人彻底垮掉了。哑巴坐在他对面,灰色的眼睛把一切收入眼底。

比夫发现布朗特并没有伤到下巴,他只是用手捂着嘴,因为他的嘴唇在颤抖。泪水从他肮脏的脸上滚落。他时不时地瞟一眼比夫和辛格,他们看到他流眼泪,他很生气。真尴尬。比夫对哑巴耸了耸肩,扬起眉毛做了个“怎么办”的表情。辛格歪了一下头。

比夫进退两难。他琢磨着如何应对这个局面。他还没想好怎么办时,哑巴把菜单翻过来,在上面写字。

如果你想不出他能去哪儿,他可以跟我一起回家。先弄点汤和咖啡,对他有好处。

比夫松了一口气,连连点头。

他在桌上放了三份昨晚的特餐、两碗汤、咖啡和甜点。但布朗特不吃。他不肯把手从嘴上拿开,好像他的嘴唇是他身上即将被暴露的一个非常隐秘的部位。他抽抽搭搭地哭,宽大的肩膀紧张地抽搐。辛格指着一盘又一盘菜,但布朗特只是坐在那儿,手捂着嘴摇头。

比夫缓慢清晰地吐字,让哑巴能看清。“神经紧张——”他用交谈的语气说。

汤里冒出的热气不停飘到布朗特的脸上,过了一会儿,他哆哆嗦嗦地拿起勺子。他喝了汤,吃了一点甜点。肥厚的嘴唇还在颤抖,头几乎扎进盘子。

比夫注意到了这一点。他在想,几乎每个人身上都有某个特别的部位被时刻保护着。至于哑巴,这个部位是他的手。小女孩米克用指尖拉起上衣,是不想让衣服摩擦她刚刚隆起的幼嫩的乳头。爱丽丝最呵护的是她的头发。每次他在头皮上抹油,她就不让他跟她一起睡。那他自己呢?

比夫慢慢转动小指上的戒指。反正他知道哪个部位不是。不是。不再是。他眉毛一挑,额头现出一道深深的皱纹。揣在口袋里的手紧张地伸向生殖器。他用口哨吹着歌,从桌边站起。不过,在其他人身上找到这个部位挺可笑的。

他们扶着布朗特站了起来。他虚弱无力,脚步蹒跚。他不哭了,但他似乎对某种可耻和郁闷的事耿耿于怀。他任凭他人领着自己走。比夫从柜台后面拿出手提箱,给哑巴解释了一下。辛格总是一副处事不惊的样子。

比夫跟着他们走到门口。“打起精神来,别惹是生非。”他对布朗特说。

黑色的夜空亮起来了,随着崭新的早晨变成了一种深蓝色。天上只有几颗微弱的银色的星星。街上空荡荡的,寂静无声,空气几乎是凉的。辛格左手拎着箱子,右手搀扶着布朗特。他点头向比夫告别,他们一起走上了人行道。比夫站在那儿看着他们。他们走出半个街区后,蓝色的黑暗中显出他们黑色的身影——哑巴挺直、坚定,宽肩膀的布朗特靠在他身上,脚步踉跄。看不见他们后,比夫又等了一会儿,抬头望天。广阔深邃的天空既令他着迷,又令他压抑。他揉了揉额头,回到灯光刺目的餐馆。

他站在收银台后面,试图回想昨夜发生的事,这时他的脸皱缩变硬。他感觉他想给自己解释点什么。回想起一个个画面,那些冗长乏味的细节,他依然困惑不解。

突然涌进来几个客人,门开关了几次。一夜过去了。威利把几把椅子倒扣在桌子上,开始拖地。他准备回家了,唱着歌。威利很懒。在厨房里,他不时停下来吹一会儿随身带着的口琴。现在,他一边懒洋洋地拖地,一边不间断地哼唱着黑人寂寞的小曲。

餐馆里的人不是很多,彻夜未眠的人和刚刚醒来准备开始新的一天的人在此刻相遇。昏昏欲睡的女招待端来啤酒和咖啡。没有噪声,也无人交谈,每个人似乎都孤身一人。刚刚醒来的人和即将结束长夜的人之间互相不信任,这让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一种疏离感。

晨曦中,街对面的银行大楼非常苍白。渐渐地,白砖墙越来越清晰。最后,当东升的旭日的第一束光照亮街道时,比夫扫视了一下餐馆,上楼去了。

进门时,他把门把手弄得咯咯响,好吵醒爱丽丝。“圣母马利亚!”他说,“多么难熬的一个晚上!”

爱丽丝警觉地醒来。她躺在皱巴巴的床上,像只生闷气的猫,伸了个懒腰。新鲜火热的朝阳下,房间了无生气,一双丝袜搭在百叶窗的拉绳上,软塌塌的,萎谢了一般。“那个醉醺醺的蠢货还赖在楼下没走?”她查问道。

比夫脱掉衬衫,检查衣领是否干净,能否再穿。“你自己下去看吧。我跟你说过,你想撵他走,没人拦着你。”

睡眼蒙眬的爱丽丝伸手从床边的地板上拾起一本《圣经》、菜单的空白面和一本主日学校的书。她沙沙翻动《圣经》的纸页,找到某个段落,开始费力且专注地大声读出其中的词句。今天是礼拜天,她正在为教堂少儿部她教的那个男生班准备每周一次的课。“耶稣在加利利海边行走,看见弟兄二人,就是那称呼彼得的西门和他兄弟安得烈,在海里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他。”

比夫走进浴室洗澡。爱丽丝出声研读时,丝滑的低语仍在继续。他听见:“……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地方去,在那里祷告。西门和同伴追了他去,遇见了就对他说:‘众人都找你。’”

她念完了。比夫让这些话再次在心中轻柔地盘旋。他试图把实际的词句和爱丽丝朗读的声音分开。他想记住小时候母亲是怎么读的这段。怀旧的同时,他瞥了一眼戴在小拇指上的婚戒,这枚戒指曾经是他母亲的。他又在想,母亲对他放弃教会和信仰会作何感想。“今天的课是关于门徒的聚会,”爱丽丝自言自语地备课,“文句是:‘众人都找你。’”

比夫突然从沉思中醒来,把水龙头开到最大。他脱掉汗衫,开始搓洗自己。皮带往上的部分,他总是洗得很仔细。每天早上,他用肥皂擦洗前胸、胳膊、脖子和脚,这个季节,他大概会钻进浴缸两次,清洗身体的各个部位。

比夫站在床边,不耐烦地等爱丽丝起床。看着窗外,他知道这将是无风且炎热的一天。爱丽丝已经备完课了。她依然懒洋洋地横躺在床上,尽管她知道他在等她。他心中涌起一股平静而阴沉的怒火。他讽刺地轻声笑。然后,他充满怨恨地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坐下来看会儿报纸。不过,我希望你现在能让我睡觉。”

爱丽丝开始梳妆打扮,比夫整理床铺。他熟练地用各种可能的方式把床单翻转过来,上面的放在下面,里面的冲着外面,再整个儿颠倒过来。床铺平整了,他等爱丽丝走后才扯下裤子,钻进被窝。他的脚从被单下面伸出来,长着粗硬胸毛的胸脯在枕头的衬托下显得黑乎乎的。他很高兴没把醉汉的事告诉爱丽丝。他想过找个人聊聊,因为如果他把所有事实大声说出来,也许就能弄清到底是什么令他困惑了。那个可怜的杂种说个不停,也不让大家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他自己也不知道,很有可能是这样。他被那个聋哑人吸引了,选中了他,设法把心里的一切免费送给他。

为什么?

因为某些人就是要在某一时刻放弃个人的一切,在它们发酵放毒之前,抛给某个人,或者某种人类的观念。他们不得不这样。“众人都找你”这个文句就在某些人心里。也许这就是原因,也许吧,那个家伙说过,他是黑鬼、意大利佬和犹太人。如果他坚信这一点,也许就是这样。他把自己说成是任何人、任何东西……

比夫把两条胳膊伸到被子外面,两只赤裸的脚交叉在一起。他紧闭皱巴巴的眼皮,脸颊和下巴上一把浓密的钢髯,晨光里,他的脸更老了。渐渐地,他的嘴巴柔和了、放松了。太阳猛烈的黄光射进窗内,屋里又热又亮。比夫疲倦地翻了个身,用手捂住眼睛。除了巴塞洛缪——有两个拳头和一张巧嘴的老比夫——布兰农先生——他谁都不是,独自一人。3

太阳早早晒醒了米克,尽管昨天她在外面待到很晚。天太热了,早餐喝咖啡都热,所以她喝了加糖浆的冰水,吃了冷饼干。她在厨房里磨蹭了一会儿,然后出去在门廊上看漫画。她以为辛格先生会在门廊上看报,基本上每个礼拜天早上他都这样,但辛格先生不在,后来爸爸说,他昨天回来得很晚,屋里有客人。她等了辛格先生很久,其他房客都下来了,除了他。最后,她回到厨房,把拉尔夫从高脚椅上抱下来,给他穿上一件干净的衣服,擦掉他脸上的脏东西。后来,巴伯尔从主日学校回来了,米克要带孩子们出去。她允许巴伯尔和拉尔夫一起坐童车,因为他光着脚,灼热的人行道烫脚。她拖着童车走了大约八个街区,来到一座正在建的大房子前面。梯子还支在屋顶边上,她鼓起勇气,往上爬。“你看好拉尔夫,”她回头对巴伯尔喊道,“别让小虫叮他的眼皮。”

五分钟后,米克就站在上面了,腰板挺得笔直。她张开双臂,如张开双翅。所有人都想站在这个地方——顶端。但能做到的孩子不多。大多数人会害怕,因为万一抓不牢,从边上滚下去,就会摔死。四周是其他房子的屋顶和绿色的树梢。镇子的另一边是教堂的塔尖和工厂的烟囱。天空亮蓝,炎热似火。太阳把地面上所有的东西都变成了令人头晕目眩的白色或黑色。

她想唱歌。她知道的歌全都涌到嗓子眼儿,她却发不出声音。上个星期,一个大男孩爬到屋顶最高处,大喊了一声,然后开始大声背诵他上中学时学到的一篇演讲:“各位朋友,各位罗马人,各位同胞,请你们听我说!”爬到顶端会给你一种狂野的感觉,你想大叫,想唱歌,或者举起手臂飞翔。

她感觉网球鞋的鞋底打滑,于是小心翼翼地蹲下身,跨坐在房子的尖顶上。房子快盖完了。这将是附近最大的建筑物之一——两层楼,天花板很高,有她见过的坡度最大的屋顶。不过,很快就要完工了。木匠们要走了,孩子们只好找别的地方玩儿。

她独自一人。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很安静,她可以想会儿事。她从短裤口袋里掏出昨晚买的那包烟。她慢慢地把烟吸进去。香烟给她一种喝醉了的感觉,她感觉肩上的脑袋晕乎乎的,但她必须抽完。

等她十七岁,出了大名,她会在所有东西上写上M.K.。她会开一辆红白相间的帕卡德汽车回家,车门上印着她名字的首字母缩写。她要把红色的M.K.字样印在她的手帕和内衣上。也许她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她要发明微型收音机,豌豆大小,可以随身携带,塞在耳朵里。她还要发明飞行器,可以像背包那样固定在背上,飞遍全世界。这之后,她要开凿一条巨大的隧道,成为用隧道连接世界与中国的第一人,人们可以坐着大气球下去。这些将是她的第一批发明,她已经计划好了。

烟才抽了一半,米克就把烟头捻灭,随手一弹,烟头顺着坡屋顶滚了下去。然后她身体前倾,把头靠在胳膊上,哼起歌来。

有个怪事——她的脑子里几乎时刻回响着某首钢琴曲或其他曲子。不管她在做什么,想什么,那个声音一直都在。她家的房客布朗小姐的房间有一台收音机,去年一整个冬天,每个星期日下午,她都坐在台阶上听节目。那些曲子很可能是古典音乐,但它们是她记得最牢的。有一个很特别的人,每次听到他的曲子,她的心都会缩成一团。有时候,那家伙的曲子像彩色的小水晶糖块,有时候又是她能想象到的最温柔、最悲伤的东西。

突然传来一阵哭声。米克坐直身子听。风吹乱她的刘海儿,明亮的阳光把她的脸照得苍白潮湿。呜咽声仍在继续,米克缓缓地沿着尖屋顶爬行。来到尽头后,她趴下来,探出身子,这样头可以伸出边缘,看到下面的地面。

孩子们还在那儿。巴伯尔蹲在什么东西上,他旁边有个矮小的黑影。拉尔夫还绑在童车上。他刚大到能坐起来,手抓着车沿,帽子歪着,在那儿哭。“巴伯尔!”米克冲着下面喊,“看看拉尔夫想要什么,拿给他。”

巴伯尔站起来,仔细看宝宝的脸:“他什么都不想要。”“哦,那就好好摇摇他。”

米克爬回刚才坐的地方。她想好好琢磨一下那两三个人,唱唱歌,做做计划。可是拉尔夫还在大哭大叫,一刻也不消停。

她勇敢地爬向支在房檐上的梯子。坡度很陡,只有几块木板钉牢了,且相隔很远,这是工人们的落脚处。她头晕眼花,心跳得厉害,浑身发抖。她用威严的语气大声指挥自己:“手抓牢,然后向下滑动,直到右脚踩稳,然后左脚跟上,重心向左摆。冷静,米克,你要沉着冷静。”

任何攀爬最难的部分是下来。她花了很长时间才到梯子那儿,再次感觉安全。她终于站在地面上了,她似乎更矮更小了,有那么一会儿,她的双腿像是要随着她一起垮掉似的。她提了一下短裤,把腰带紧了一扣。拉尔夫还在哭,但她根本没理会那个声音,径直走进了空荡荡的新房子。

上个月,他们在门前立了块牌子,上面写着:不准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一天晚上,一帮孩子进去瞎绕,天太黑,一个夜盲的女孩跑进一个房间,正好那间屋子没铺地板,她掉下去,摔断了腿,现在还躺在医院里,腿上打着石膏。还有一次,一群坏小子冲着一面墙撒尿,还写了些粗话。但不管他们立多少块“禁止入内”的警示牌,都无法把孩子们赶跑,除非房子粉刷完毕、竣工,有人搬进去住。

房间里有一股新木头味儿,走起路来,她的网球鞋底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在整个房子里回响。空气又热又静。她一动不动地在客厅中间站了一会儿,接着,她突然想起了什么。她把手伸进口袋,摸出两支粉笔,一支是绿的,另一支是红的。

米克缓慢地勾画着大写字母。她在最上面写了“爱迪生”三个字,在下面画出了迪克·特雷西和墨索里尼的名字。然后她在每一个角落,以最大的字号,用绿笔写下她名字的首字母缩写——M.K.,接着用红笔勾了一下轮廓。做完这个,她走到对面墙边,写了一个很脏的词——屄,在那下面她又写了她名字的首字母缩写。

她站在空荡荡的房间中央,凝视着自己所做的一切。粉笔仍攥在手里,她不是很满意。她试图想起去年冬天在收音机里听到的那首曲子的作者。她问过学校里的一个女生,她有一架钢琴,还上过关于他的音乐课,女孩问了她的老师。这家伙似乎只是一个很久前生活在欧洲某国的小孩。但即使他只是个孩子,却为钢琴、小提琴、乐队或管弦乐队创作了那么多优美的曲子。她脑子里记得她听过的大约六个不同的曲调。有几个节奏很快,叮叮当当的,另一首曲子就像春天雨后的气息。但它们都让她既难过又兴奋。

她哼着一个曲调,过了一会儿,独自在这个闷热的空房子里,她感觉眼中噙着泪水。她的喉咙又干又涩,唱不下去了。她迅速在名单的最前面写下了这个家伙的名字——莫扎特。

拉尔夫还绑在童车上。他静静地坐着,一动不动,小胖手抓着两边。拉尔夫留着方方正正的黑刘海儿,一双大大的黑眼睛,看上去像个中国宝宝。阳光照在他的脸上,这就是他为什么一直哭闹。巴伯尔不见了。拉尔夫看到她来了,又哭了。她把童车拉到新房子旁边的阴凉处,从衬衫口袋里拿出一颗蓝色的软心糖豆,塞进婴儿温暖柔软的嘴。“你仔细想想吧。”她对他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有点浪费,拉尔夫还太小,尝不出糖果真正的好滋味。给他一块干净的石头吃,效果也差不多,只是这个小傻瓜会把它吞下去。他搞不懂味道,也搞不懂别人说的是什么。

当你说你厌倦了拖着他到处走,很想把他扔到河里去,这对他来说和你说你一直爱着他是一样的。对他来说没啥大区别。这就是为什么把他拖来拖去很烦人。

米克双手并拢,紧紧握成杯状,嘴对着两个大拇指中间的缝隙吹气。她的腮帮子鼓起来,起初只有空气穿过拳头的声音。接着,一声高亢、刺耳的哨声响起,几秒钟后,巴伯尔从房子的角落里出来了。

她拨拉了几下巴伯尔的头发,弄掉里面的锯末,又正了正拉尔夫的帽子。这顶帽子是拉尔夫最漂亮的东西,蕾丝做的,绣满了花。系在下巴上的丝带,一边是蓝色的,另一边是白色的,每个耳朵上面各有一朵大玫瑰花。他的头太大了,帽子有点小,绣花也剐破了,但她每次带他出门都会给他戴上这顶帽子。拉尔夫没有大多数人家的婴儿那样真正的婴儿车,也没有夏天穿的毛绒鞋。他只能坐在一辆劣质的旧童车上被人拖着到处走,这是三年前她得到的圣诞礼物。不过,那顶漂亮的帽子给他长了脸。

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因为是星期天,快到中午了,而且天很热。童车嘎吱嘎吱响。巴伯尔赤着脚,人行道太热,灼痛了他的脚。绿橡树在地上投下看似凉爽的黑影,其实算不上阴凉。“到车里来吧,”她对巴伯尔说,“让拉尔夫坐在你腿上。”“我能走,没问题。”

夏日漫长,巴伯尔经常急性腹痛。他没穿衬衫,肋骨又尖又白。太阳没把他晒黑,他的肤色反倒更苍白了,胸前两个小乳头像蓝色的葡萄干。“我不介意拉着你,”米克说,“上来吧。”“好吧。”

米克慢慢地拖着童车,她一点都不急着回家。她开始和孩子们交谈。那些话哪里是对孩子们说的,更像是自言自语。“这事挺奇怪的——我最近做的那些梦。梦里我好像在游泳,但是没有水,我伸出胳膊,在一大群人中间游来游去。那群人比星期六下午克雷斯商店里的人还要多一百倍。世界上最大的一群人。有的时候,我一边喊,一边游,每到一处,把他们撞得人仰马翻。有的时候,我在地上,人们在我身上踩来踩去,我的肠子流到人行道上。我猜,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梦,这简直是个噩梦——”

星期日,家里总是挤满了人,因为房客有客人来访。报纸翻得哗啦响,空气中飘着雪茄烟味,楼梯上总有脚步声。“有些事你自然而然就想保密。不是因为它们是坏事,而是因为你希望它们是秘密。有两三件事,我甚至都不想让你们知道。”

来到街角,巴伯尔下了车,帮她把童车从马路牙子上抬下来,再抬到下一个人行道上。“不过,有一样东西,为了得到它,我会不惜一切代价。那就是钢琴。如果我们有一架钢琴,每天晚上我都会练琴,学习世界上的每一首曲子。这是我最想要的东西。”

他们已经来到自己家所在的街区,再过几个门口就到家了。它是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