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真的是世间 美好的吗?(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23 16: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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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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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真的是世间 美好的吗?

爱真的是世间 美好的吗?试读:

简介

爱真的存在吗?我曾这样问自己。或许所有的人会说我傻,世间最纯洁、最美好的不正是爱吗?爱真的是美好的吗?我不这样认为。要是爱是美好的,就不会有背叛,背叛后的感觉真的让人无法呼吸。那种心痛是超越天地间的那种。痛到对我一直相信的爱,失去信心,不明白爱的存在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爱仅仅是一个虚无的境界,是用心才能感觉的到的。原来,一直都是我错了,我却固执的不肯相信,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了爱的真正意义。那不仅是一种虚无的感觉,更是所有的光明,有了它,好像就拥有了全世界,不会在哭泣,会守着它到永远,没有怨言……

第一章

我就是爱你,你要怎样

从乔放在我们宿舍楼底下扯着他的破锣嗓子喊我开始,我就烦他了。本来嘛,我一个风华正茂羞羞答答的女儿家,哪儿经得住他那么叫唤呀!你还别不信,他就是一嗓子把我叫唤出名了。

告诉我还要等多久

那会儿我们念大一,我吃完中饭正在床上摆弄饭盒,就听乔放在我们楼底下喊:“306艾草,你的袜子落在我这儿啦!”我“腾”地一下从床上弹了起来,险些一个跟头从上铺一头栽下地去。

我忘了换鞋,穿着拖鞋就冲出门去,气喘吁吁地指着乔放的鼻子大骂:“乔放,你有毛病啊?瞎喊什么你?有你那么说话的吗?知道的是上午咱俩一起上超市买东西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跟你关系不正常呢!”

乔放慢吞吞地从大衣兜里掏出一双白袜子,抽了一下鼻子,说:“给你,刚才你不是还说明天没袜子穿吗?”

我极其尴尬地向四周看了看,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小点儿声说话会死啊?”

乔放也不言语,嘿嘿傻笑。

从此,全世界都知道了计算机系的艾草和乔放关系有点儿不明不白。我的纯洁名声就这么毁了。

我和乔放从初中开始就是同学了,中考之后无可奈何地进了一个高中,高考之后又鬼使神差地一起到了北京,居然还活见鬼地到了一个学校的一个系。我常抱怨说我一定是上辈子做错了什么事,让老天爷这么惩罚我,把乔放这么一个惊天动地的大冤家放在我身边N年。

从小到大,乔放什么都比我好。成绩比我好,体育比我好,连字也写得比我漂亮。所以乔放常常愁眉不展故作深沉地望着我,然后煞有介事地说:“艾草,你说你除了长得漂亮之外,还有什么优点啊?以后你就找个有钱的养你吧!”在我一连串的“混蛋!”“滚!”“不是人!”等不符合淑女身份的话出口之后,乔放嬉皮笑脸地说:“算了算了,我不说了还不行吗?有钱人不要你还不行吗?我要你还不行吗?”我的五官扭成了一块抹布,冲着乔放大吼:“禽兽不如!”

我说乔放没有人性一点儿都不为过,因为我所有的青春岁月都被此人的铁蹄践踏了,而且践踏得特别明目张胆理直气壮。

高中二年级,隔壁班某小男生托人捎了一封情书给我,写得唯美至极,让我一下子就倾倒在他飞扬的文采之下了。随后这个男孩约我周末出去吃冰淇淋,乔放得知之后,在我面前口沫横飞地数落这个男孩子的不良居心,并且上蹿下跳地拿着期末考试成绩单历数我不如他的各门功课。在我目瞪口呆的时候,乔放拉着我的手臂到了男孩约我的冰淇淋店,然后说:“你,不可以追她,绝对不可以。”之后此人拉着我扬长而去,我回头看着那个斯文和气清澈如水的男孩子,只想扬手把乔放推到马路上去让他被车撞。

高中三年级,晚自习后我独自回家,黑暗处忽然蹿出某班某男,羞羞答答地跟我说他想跟我交朋友,还没等我从错愕中醒过来,我身后已经飞出一只握成了拳头的手,把那个不明所以的男孩子打翻在地。我惊恐地回头,看到乔放怒气冲冲的脸,“好小子,大半夜的你吓唬女孩子算什么英雄?”

男孩子从地上爬起来,捂着鼻子抬起脸,乔放大惊失色:“李小军怎么是你啊?”

此事过后,学校里再也没有男孩子对我表示过好感,高中毕业之后,班主任老师在毕业晚会上对我说:“艾草,这回你可以跟乔放光明正大地谈恋爱了。”我狂汗。

那年圣诞节,乔放买了一个软木娃娃,泡在水里,几日后,娃娃头上长出了青青的小草,乔放拉我去他宿舍看,“长得像你吧?”我嘿嘿地笑,“没看出来你还挺有情调!你别是爱上我了吧?”我知道乔放的德行,肯定回敬我一句,“世界末日没到之前,这样的白日梦你还是先别做。”这是我俩相互攻击的惯用句子。没想到此人说出口的居然是:“我就是爱你,怎样?”

我在原地愣了几秒钟之后,落荒而逃……

没过几天我收到乔放给我的纸条:

艾草,我爱你才会整天缠着你。

艾草,我爱你才会跟你考同一个学校的同一个系。

艾草,我爱你才会不许别的男孩子靠近你。

艾草,我就是爱你。

我思考了一下我跟乔放相识八年以来的经历,他知道我爱吃什么爱做什么,他知道我喜欢什么颜色,他知道我喜欢哪个明星,他甚至知道我每个月什么时候肚子疼。是的,我什么都可以告诉乔放,乔放是我的一部分。

该死,这家伙什么时候开始成为我的一部分!

从整天对我嬉皮笑脸的朋友到深情款款的追求者,乔放的这个角色转变让我很久都不能适应。

我开始躲,不再和乔放一起去上课,不再和乔放一起去食堂,不再和乔放一起去图书馆。

期末考试结束,乔放在宿舍楼门口抓住了我:“你整天躲着我,现在是不是还不打算跟我一起回家?”我低头,继续躲。“你不喜欢我?”低头。摆弄手指。“好吧。”我听见乔放叹了一口气,扭过身去,说:“火车票给你,你自己回家吧。”

我抬起头,看到乔放落寞的背影,心底柔软的感情全给他勾起来了,于是我乱七八糟地说:“不是,不是啊,我不是不喜欢你,我是一时没法适应,其实,其实我……我……我还是……挺……喜欢……你的。”这句话我喘了好几口气分了好几段才说出来,说完了自己脸都红得跟什么似的了。

两年的青春用来守护你!

乔放的肩膀微微颤抖,我吓坏了,心说这下子可完了,结果,我看到的不是此人的眼泪而是一张笑得唇红齿白的脸。

我甩手就要走,却被乔放一把拉住,“追了八年才把你追到,还想跑吗?”

这会儿我们寝室的女孩刚好走过来,乔放用让我恼火的自然将手臂挂在我的腰上,并且摇头摆尾地说:“这位,我女朋友。”

乔放一点都不浪漫,我一直痴心妄想地希望他能给我制造一点什么惊喜,可是乔放还是那句话:“爱情还是吃到肚子里比较放心。”

我让乔放学习徐志摩给我写情诗,乔放认真学习几天之后,忽然说要做菜给我吃。我说你这几天看的是什么诗?乔放说:“麻辣鸡丝。”

乔放这个人,特别黏乎,当初上大学的时候他就一天到晚跟着我,大学毕业之后居然软磨硬泡地跟我进了同一家公司,尽管没有在同一个部门,作息时间却是一样的。

我信奉“距离产生美”这句话,觉得我们俩整天这样黏在一起迟早有一天会互相厌倦。我说古人说得好,“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乔放就嗯嗯呀呀地牙疼似的跟我说:“古人还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从此我对此事闭口不提。

我幻想了一万次乔放跟我求婚的场景。

结果是,我在经历了与乔放相识的“非典型浪漫”12年(其中包括相爱的四年)之后,并不能换来一个浪漫的求婚。

有一天乔放送我回家,在我家楼下对我说:“艾草,要不,咱俩结婚得了。”

我心里激动得不行,还以为乔放能变戏法似的给我变出一束玫瑰花,之后从兜里掏出一只钻戒来。谁知道此人接下来的一句话差点儿让我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要不然整天送你回家怪麻烦的。”你瞧,我的浪漫求婚梦就此支离破碎。

婚礼上,主持人问他:“请问新郎,你跟新娘认识多少年了?”

乔放老半天没说话,眨巴着眼睛算了半天,才说:“大概是12年吧!”底下来宾哄堂大笑,我暗自后悔昨天没抓住逃跑的乔放让他跟主持人对对台词。

主持人又问:“那么,你追了新娘多久?”

乔放说:“无数日夜。”他还特意加重了“夜”字,让我只想用脚上的高跟鞋狠狠踩他一脚。“说说新娘的优点吧?”“我老婆,最大的优点就是没有缺点。”乔放说完嘿嘿乐,“排在第二的优点就是漂亮。你们看,多漂亮!”此人转身面对大厅墙壁上我俩的结婚照,一副花痴模样,好像嫁给他的是那张照片不是我。

那主持人是我俩的大学同学,看见乔放这样子强忍着才没笑出来。“那你现在最想说的一句话是什么?”

乔放接过主持人手里的话筒,用令我吃惊的高分贝大喊:“我—娶—媳—妇—儿—啦!”

我爱乔放,从我把袜子落在他口袋里的那天起。

寄托在网中的爱

不懂得开始是如何的进行,不想知道结束是如何的开始,只是我们在做着各自的人生方程,与你划上等号是我一生中奢望的等待,虽然寄托在一个没有颜色的世界中,但爱不会远去,而会更深。

他叫魔箭,而她有一种习惯:每天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网上去找他的文章,精华帖122,主题贴也是122,完全100%的精华。她喜欢他的文章,内敛、深刻、有哲理……

他酷爱网络,空闲时,他喜欢去BBS写点文章,她喜欢他的名字,因为那是第一次认识他使用的名字。他们会用QQ聊天,没有预约,只是巧合,因为他知道她每次什么时候来,所以他也每天什么时候去。就这样,断断续续,他们在网络上认识了3年,可是,她知道,他不会爱上她,说喜欢那倒是有可能。

她叫枫叶月,是个平凡的女人,有一份还不错的工作,最重要的是,因为工作的性质,她每次打开QQ都能见到他。他还说,他喜欢她的名字,他喜欢秋天的红叶,后来他送了一幅红叶画给她。“你的名字是不是寓意丘比特之箭?”她问,他回答:“不是,是用来传书信的”。无意中他点了她的名字,这是她第一次和他说话,她只是感觉很好玩,他们聊的很开心。就这样,他们慢慢熟悉起来。记得有一次,她故意捉弄他,换了一个名字,问他:“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他回答:“商场服务员”,她暗自偷乐:“好你个家伙,居然敢骗我!”

后来他告诉她:“谁叫你捉弄我,你那点伎俩,我早就看出来的。”她说:“你怎么知道是我?”他回答:“你说话的语气跟别人不同”,她一时无语,纳闷,怎么个不同啊!他就是这样:大大地狡猾。可她偏偏又喜欢这样的狡猾。

他们每次都这样闲聊着,之后互换了照片,他把她的照片写成了文章,给她看,说她很美!她喜欢看他写关于她的文章,而她知道:他从不把他们之间的事情发在BBS上。

他给她的感觉是一个既成熟稳重又不失幽默的人,她喜欢告诉他自己的心事,他通常是静静的聆听;通常用关爱的双眼微笑的望着她不语;通常又以一个长者的身份和她交谈,其实他们相差不过几岁,可他总以居高临下的姿态面对她。但她已经很满足了,她每天都能感受到他的存在,那怕只是简单的一句:“我们是永远的好朋友”。

她也曾问他:“你是否想我?”他回答:“是的,我想你”;曾经她又问他:“你是否爱我?”,他回答:“不,我不爱你”;但她明白:他是用理智在控制自己的感情。

她带给他的感觉是那么的清新、自信,在她的身上,散发着一股让他着迷的吸引力,她感觉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总是很快,每每聊到兴头时,上班的钟声已经敲响。她走在上班的路上,会感觉阴了几天的天空突然放晴,她笑了,她的笑容那么灿烂又那么自信……

有一次,他们照常用QQ上线,他说:“他可能不能来这个地方了”,她说:“为什么?”,他回答:“你别问”,他又说:“这样吧,我给你一个电话,行吗?”她说:“不行,我就喜欢这样聊天。”他说:“那算了,不过以后有机会一定会再见的。”就这样,他们虽然没有以前那么频繁的聊天,但偶尔还能遇见。

她知道,虽然他们不能像以前那样对话,可他们都会时常想着对方。她也会把自己的心事用留言的方式告诉他,他依然会像以前那样和她聊,但他们心里都明白,他们之间有一道鸿沟难以逾越。

她依旧会像以前一样,每天去网上看他写的文章,她能从她的文章中了解到他的内心,知道他现在是开心还是不开心。但她不知道,这样的经历对于她来说是好是坏,不过她想:毕竟是一种人生的经历,应该是值得的。

闲暇时,她已习惯揭开这段记忆的轻纱,吹动尘封的扉页。每当夜色临近,心里时常会留下他那无法碰触的影子……

第二章

爱情开卷考

寒假,原高中时的同学纷纷从各地高校回到福州。聚会中,大家都聊一些各自学校里的事。在成都一所大学里读电子计算机专业的张君告诉我,他们班有个男生,原是系学生会文体委员,学习成绩也很好,但在大二下学期期中考时,因为作弊,而被学校开除。“这个男生叫徐华。”当张君指着一张合影里一个帅哥轻描淡写时,不知为什么,我一下子就被那个一手抱着球一手做着“V”手势的男孩吸引住了。

张君看我对徐华感兴趣,便详细地讲了他的一些近况。原来,被开除后的徐华,不敢把这可怕的消息告诉家人。在他老家,方圆几十里,40多年来,才出他这么一个大学生,他是那里乡亲的骄傲。另外,徐华父亲由于做生意失败,债台高筑,情绪十分低沉……孝顺的徐华不忍心把这一切告诉给自己的亲人。他后悔莫及,但这恶果仍然只能由自己默默地吞咽。

于是,徐华在校外租了一套房子,房租十分便宜。同时,徐华还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月薪一千多,除能保证生活所需外,偶尔还可以给家里读中学的弟弟寄些零用钱。

不过,他仍用原来大学里的信箱给家人写信。周末,他也常去大学里跳舞,寻找曾失去的乐园。

听了张君的叙述,不知为什么,我心头涌起一种说不清的情感。是同情?还是爱慕?我自己也糊涂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我想与他通信。张君是我好朋友,他说愿意帮我。徐华曾在某杂志的“心情卡”栏目上留下过自己的大名与通讯地址。张君建议我就可以从此入手,写信“应征”笔友,名正言顺。

女孩是不是都爱“落难公子”?张君笑着说这句话时,我心里咯噔一下——难道自己就这样爱上一个遥远的四川男生?会不会太简单了?

第一封信,我表现得很客气,只是说看了他的交友卡后,想与他交个笔友,因为同是大学生,会有一些共同语言。在这里,我仍把他说成一位大学生。我不能残酷地揭穿这一切。

他很快就回信了。他说那本杂志配发的照片太模糊,顺寄一张近照,以作留念。那是一张帅气逼人的单人照,仍是背心短裤打扮,一丝迷人的笑容令人陶醉。他说,有了我这位朋友,他每天晚上看天气预报时,就会特别留心福州的天气——就这么一句话,让我激动了很久。我是个爱幻想的女孩,第二封信的开头,我称他为“阿华”。

同时,我有一个很悲壮的念头:爱他,做个“爱情救星”,让他更自信更有力量走出人生的沼泽地。并别有用心地鼓励他“好好学习……”

就这样,我们开始在信里谈恋爱。有时也会打打电话,用声音互诉衷情。就这样,一年过去了,我收到不少他通过邮局送来的鲜花。我完全成为爱情的俘虏。成都与福州,成了两个爱情的点。两地相思,美丽而伤感。

又是一个寒假,与张君再聚时,他说,徐华已把我的信件全拿给他看了,似乎有一种炫耀之意。对此,我心里很不舒服。不过,张君没对徐华挑明他与我也是同学关系。临走前,张君提醒我,最好用情不要太深,因为这种爱情毕竟脆弱,虽然她是如此美丽动人。回家后,一个人呆在房间里,细细读着徐华火辣辣的信,心里很矛盾。有些生气,但又拼命为他寻找理由,比如:因为他太爱我了,并为之骄傲,他才会那样。这夜,我失眠了。爱情像一条没有灯的长廊,我已走了很远很深,有些迷惑,却不知如何看清这一切。当徐华再次打电话来催我寄一张“玉照”给他时,我突然想考察一下他对我的感情。不知为什么,我心里渐渐有点虚。因为交往一年多来,他从来没有如实告诉我学校开除他的事。我心里其实一直等着这一天,可是,他……

于是,我“偷”了一张表姐的旧照片——土土的,似乎也不漂亮。当我把信和“玉照”一同用特快专递寄出去后,便焦急万分地等他回信。一周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仍不见回音。

第21天,当我终于收到他的信时,我已猜出了信里的内容。他一下子变得客气而陌生。他在最后一段这么写道:“营养着一段爱情的,从来不是时间,时间只是营养感情。营养爱情的,是感觉;营养感觉的,是还未到手的东西……我真诚地谢谢你……”

实际上,他“到手的”只是一张假照片。这是一次爱情诚信度的开卷考,可是,这次,他又“作弊”了,又失败了,也许他是忠于自己的感觉,但有些话,他迟迟不说,有些话,他说得太早。那么,客观上,他骗了自己,也骗了我的一片真心与痴情!

但我仍不死心,我偷偷地哭,不为别的,只为“爱情”这两个字而哭。秋风乍起的那天早上,我突然心血来潮,坐上了开往四川的火车。当我突然出现在他住所门口时,他惊呆了。一旁的张君说:“这是徐华!”

我伸出手,徐华退却了。

这回,爱情的手,他却再也无力去握一下。我看到他羞愧的脸,也可以想象得出,他内心的挣扎与忏悔。我流泪了,不知为什么?我说:“我坐72小时的火车来四川,只想问你一句话——为什么不爱我了?”“你为什么要寄一张别人的照片给我?”徐华终于开口说话了。言下之意是,如果我寄的是自己的照片,他一定会更好地继续他的爱情——

我摇摇头,没有回答。但我心里这么问:对一个不诚实的人,我为什么要用真实的一切去冒险呢?

再次问他:“为什么不爱我?”

他仍然没勇气说出不爱的理由。我看不起他。因为我确信,爱一个人可能没有任何道理,而不爱,是有理由的。当我乘飞机回到福州时,有一种如释重负之感。这份轻松与明白,我特别珍惜。一阵寒风吹来,我把衣领高高地竖起,两行清泪夺眶而下。

这不再是伤心,而是感动——为自己而感动。

初恋 难以释怀的情感

一个人的一生有多少是最值得珍藏的日子,我想这此日子莫过于是那初恋的日子,是的,不论是幸福的还是苦涩的,不管初次恋爱是成功的还是失败,都一样令人难以释怀,这份情感从内心里是久久的回荡着,最终让人流下那幸福或是苦涩的泪水。

对我本人来说,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我真正的初恋,但是我却将我一生都难以忘记的那次内心痛苦的挣扎作为我初恋的象征。

我将我的一次暗恋定义为我的初恋,也许在别人看来是可笑的,但是对于我来说却是情感痛苦挣扎的一次刻苦铭心的回忆(到目前为止也只能是回忆,而且是带着几分悔意和伤感的回忆)。

他是我高中补习的同学,个子高高的,偏胖的,脸圆圆的,很难称其帅或是不帅,但最吸引我的是他聪明的大脑,数学、物理、化学都是那样的精通,那时我坐在他的前面,他的位置离我的坐位还隔着两三排,我经常和我的后排同学探讨问题,回头时总是能看见他的眼神,眼神里充满着一种我现在为止也说不出的感觉,也许是那时候我根本就不懂,但现在我想来,并不是我不懂而是我不愿去想,更不敢去想,他是那么的聪明,他的前途可以说是一片辉煌,而我呢,想想自己根本不可能配得上他,而且那时候又是关键时期,我又怕因为我的原因而给他留下任何遗憾,所以到现在我只有遗憾的份而于事无补。那时候我的同桌经常不去上课,我的坐位旁边总是空着一个座,这个时候他就过来坐在我旁边,虽然是上课,但我仍紧张的要命,记得那次上物理课,他又坐在我旁边,这时候他突然回过头来问我阿氏常数是多少,我紧张的结结巴巴的说了,但我说错了,他应该知道我说错了,但是他什么话也没说,那时候我很矛盾总是盼着他来,但又害怕他的靠近。

他喜欢打篮球,每次路过操场上看到他的背影,总是觉得很高兴,他的性格也很好,总是给人一种很开朗、很活泼的个性,那时候最流行羽泉的《冷酷到底》,每天都能听到他在哼哼,他还经常在教室的后面唱伍佰的《挪威的森林》,每次听到他的歌声都让我产生很多的幻想,但每次都不得不回到现实中来,可以说那个时候每天能看见他我就感觉很幸福,偶尔有一次他没来上课,我也会担心他是不是病了,我会想尽办法,从别人口中得知他的状况,确定他还好我也会松口气。

他喜欢抽烟、喜欢喝酒、喜欢听歌,他的行为举止有时可以说很令人不解,但我依然喜欢他,之所以现在留给我这么多遗憾,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是我个人的问题,我这个人比较保守,特别在情感方面,我不会轻易去表达自己的想法,我害怕感情的失败,害怕自己承受不了被人拒绝的伤痛,于是为了不影响他,也为了控制自己不再想他,于是在高考前的一个月里我作出了最艰难的决择,我决定不再去学校上课,改为在自家学习,那段日子,我活的好艰难,我拼命的去学,让自己拼命的不去想他,可是我知道自己欺骗不了自己的心,欺骗不了自己的感情,就在感情与高考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就在我决定把握或放弃这份感情的时候,我骗了我自己,我作出了我这一生最后悔的选择,离开他,只求他有一个更好地未来,就这样我稀里糊涂的离开了他,离开了我最喜欢的他,与此同时我也放弃了我自己,之后听人说他考的不错,考了一所很好的大学,我也去了一所我并不理想的大学,在大学里,我依旧活在他的阴影里,直到现在也是如此,我想要走出去,但我知道还需要有更多的时间和机遇。

所以,在此我想说的是,新世纪的朋友们,追着时尚潮流的朋友们,在自己情感需要寄托,感情需要靠岸的时候,一定要把握眼前的机会,不要有太多的顾虑,勇敢的朝着有梦想的地方去找寻,去找寻自己的情感归宿,努力追逐属于自己的另一半,不要轻易去放弃,否则错过的将是错过了一辈子,不要让此生留有任何遗憾!我就是最好的实例!

爱情维修工

杜松是我同事中的“爱情专家”,他的潇洒外表和幽默才能使他周围总有花枝招展的女孩绕着他转。可是他私下里对人说,他对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未曾动心,他喜欢我这一类富有艺术气质的女孩子。我只是把他的话当作开玩笑,我对他有几次将玫瑰花带到我的办公室里来也毫无反应。我知道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决不是杜松这种玩世不恭的男人,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他之间几乎无话不说的“友谊”。

我闪电般发生的初恋故事让杜松大吃一惊。因为他发现我爱上的竟是一个看书摊的“小贩”。在他眼里,这种相识也缺乏起码的浪漫色彩。

那天,我对杜松说,我到单位附近的一个书亭去买两个月前出版的一份杂志。卖书的是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子,他正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读。我“喂”了一声,那个男孩抬起头来,很英俊的一张小生脸。我说出那期杂志的名字,他说没有,可看到我脸上失望的表情,他又问:“上面有你的文章吗?”我点点头。他说:“要不我给你找找看?”没想到这个叫江峰的男孩子竟骑着自行车几乎跑遍了大小书摊,终于为我找到了那本杂志。杜松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我,嘲弄地说:“就这样,你被他的小恩小惠感动了?”我急急地表白说:“不是!他还说他喜欢读我的散文,像晚秋在月亮下听琴的那种感受,我就觉得他是我的知音!”杜松眼里莫名其妙地闪过一丝妒意,嘴上却继续笑话我说:“你一个大学生怎么跟小书贩是知音!”我抗议说:“你不要有那么多偏见,好不好?他也是大学刚毕业,还学的国际贸易呢,他想念研究生,因为母亲生了病去年没考成。他现在暂时还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利用上班前的这段日子帮家里打理书亭。”杜松“哦”了一声,对我作了一个鬼脸,酸酸地说:“这个书呆子也有呆福哟!”没有事的时候,我总去江峰的书亭看书。有读者来买杂志,他就会热情地拿出有我文章的杂志:“买这本吧,刚来的,里面有我女朋友的文章呢,给你打九折。”我笑他傻,他歪头看我一眼:“给你做广告呢!等有一天你也来签名售书,我就可以坐在这里坐享其成了。”我发现我真的爱上这个聪明又勤奋的男孩子了。很快,我们开始约会。夏夜的晚风温暖而多情,我们在一起也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有一天他突然说:“我觉得有了你的爱我就够了,不想再考研,再说,要是我考上了,你怎么办呢?”“我会等你的。”我说,“你还是考研吧,要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的。”他终于又开始专心复习功课了。

江峰家里很穷,一家四口挤在一间不足15平方米的小屋里,他晚上便跑到书亭学习。我就天天晚上做了夜宵送给他吃。一个下着大雪的傍晚,我给江峰去送刚炖的鸡汤,不小心在结冰的马路上摔了一跤。爬起来顾不得擦破的手掌心流了许多的血,首先想到的是我给江峰炖的汤。江峰接过保温壶的时候看到我流血的左手,他握着我的手流了泪,说:“你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我一定会好好爱你的。”那一刻,尽管天寒地冻,我心里却升起一片温暖。知道江峰考上青岛大学研究生的那一晚我们去了台湾酒楼庆贺。那一晚我们喝了许多酒。在昏暗的灯光下,我望着他那张热切地谈论着他个人梦想的脸,突然觉得有些陌生。记得杜松开玩笑地说过:“小心呀,书呆子一出门很容易变成花心的。”江峰会不会对我变心呢?我心里隐隐有一些失落和担忧,但我不敢说。送江峰去上学的那一天,在火车站他旁若无人地紧紧拥抱着我,笑着大声说:“等着我,三年很快就会过去的。”我泪眼婆婆地使劲点点头。火车张狂地鸣叫着,很快地抛下我轰隆隆地走了。

暮色四合,我站在月台上,竟想起看过的一部外国电视剧《悲情城市》:有个叫丽迪妞的女人为了爱情抛弃了家产,只身一人去陌生的城市寻找所爱的人。可最后的结局是:丽边妞站在落满飞雪的大街上,看着她心爱的公爵奥维尔坐在一辆豪华马车上,从她身边飞驰而过,他怀中拥着一个漂亮的女人,笑声极放纵极响亮。丽迪妞站在悲凉的风中,泪水从眼角慢慢滑落,望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忍不住悲从中来……不知不觉,我的眼眶也蓄满了泪水,昏暗的天空开始飘起了雨丝。最初的半年,江峰的信总是如期一封,每封信末尾他总不忘加上一句话:“等着我。”我尽量省吃俭用,将省下来的钱寄给江峰让他多加些营养和买书。并且,对我来说给江峰回信是一件最快乐的事情。因为他说读我的信是一种享受,他是我信的唯一的读者。

但第一个寒假江峰没有回来,他说要在那里打工挣钱。而且,江峰的信像珍稀动物也渐渐地少了,从最初的两天一封到现在的两个月一封信,而且信写得越来越简洁。我想他一定是学习太忙。然而一个落雪的冬天,我却收到江峰的绝交信,信中说他爱上了一个同校的女孩,还说他不回这座小城了,请我千万要原谅他。两天后,又收到厚厚的一个邮包,里面是我寄给他的所有信件,如今被江峰全部地退了回来。被退回来的还有我的爱情,我一下子就变得失魂落魄。我的几篇言情散文陆续发表了,可我却再没了欣喜,因为江峰不会再拥紧我,轻轻地对我耳语:“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多喜欢你的文章吗,我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你。”

不知道杜松是怎么知道我失恋的,他调侃地对我说:“别再折磨自己了,你去青岛一趟吧!去找那小子,告诉他你有多爱他!”我接受了杜松的建议,在春寒料峭的一天请假去了江峰所在的那座城市。坐在车上、我一遍遍地幻想着我对江峰的爱情能够打动他,让他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我永远也无法忘记江峰看到我的那一刻眼神的冷淡:“你怎么来了?”他甚至没有请我进他的宿舍坐一坐。走廊里学生来来往往,我强忍着自己的眼泪,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在这里流眼泪,不能让他难堪,我的声音低了又低:“江峰,我们到外面去说吧。”

站在校园的林荫路边,他不带一丝感情地看着我:“我在信中不是说得很明白吗?感情的事不可以勉强,我已经不爱你了,你觉得我们在一起还会快乐吗?”“可是我爱你呀,我爱你……”带着最后一点点希望,我哭了起来,蓄了许久的泪这一刻终于流了下来。我们也有过快乐的时光,谁又能否认呢?他看了我一眼,轻轻地说了一句:“毕业后我不准备回烟台了,我会留在这里和她结婚。”那么我呢,我想问,你不是说过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我吗?望着他无动于衷的脸,我愣愣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第二天我又回到了烟台。下午我面色苍白地去单位上班,我有意避开了杜松,我知道我的痛在心里,除了江峰,谁也无法分担。

傍晚,我第一次一个人走进了酒吧。酒吧里光线金黄柔和、音乐轻漾如波,我坐在角落里低头喝着一大杯血一样红的葡萄酒汁。这时,杜松推门进来,坐在了我的对面,他嘻嘻笑着说:“你在借酒浇愁吧?”我望着他,不争气的眼泪又涌了出来。他又笑着说:“你怎么这样悲观呢。如果你真爱他的话,就振作一点,说不定他只是一时糊涂,你还会赢回他的心。爱情就像一辆汽车,跑长了路总有抛锚的时候,只要维修好了还可以继续奔跑。”我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线光明,睁开朦胧的醉眼间:“你说吧,我的爱情该怎么维修呢?”杜松半真半假地说:“你若雇我作你的爱情维修工,你给我什么报酬呢?”“请你在冬天吃冰淇淋。”我以为他只是想逗我开心,回敬了他一句。没想到他却一脸认真地说:“一言为定,你可一定要在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然后,他跟我讲了三条“锦囊妙计”,尽管我颇不以为然,但为了找回我所爱的人,死马就当活马医吧。杜松跟我讲的第一条妙计是“包装爱情”。他要我在江峰眼里不要像个忧郁的灰姑娘,更不要像个受害者。要装得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样,继续与江峰保持冷静的联系。按照此计,我第一次跟杜松去了时装店和美发屋,将自己从头到脚打扮得像个公主。奇怪的是,我阴郁的心情随之明朗起来,青春也好像真正地焕发了亮丽的光彩。我把自己崭新形象的相片和一封情意缠绵的情书一起寄给了江峰,并照样每月寄钱给江峰。尽管我知道这钱他可能拿去跟新女友“打牙祭”。没想到,不到十天,我就又收到了江峰的来信,他说他很吃惊我的变化,就像他刚开始认识我一样新鲜,他表示愿意与我再做“一般”的朋友。

当我把这一“喜讯”告诉杜松时,他要我一定得沉住气,并给了我第二条妙计:“情火攻心”。我于是把最近写的文章寄给他,有意提醒他往日的美好时光,动情地叙述我们最初怎样相爱,两人如何在夏日夕阳西下时,沿着荒凉的海岸线去看镀金的大海。在无垠的金色沙滩上赤足嬉逐,在月亮升起时,相依相偎地倾听着海浪合奏的摇篮曲……我重温着往昔的这一切,心中充溢着无法言喻的伤感,我想江峰即使是铁石心肠也会被打动的吧。我的文章寄给江峰一个星期后,他竟打电话给我了。他说,他更喜欢我现在的文章,让人读了心弦怦动。他还开始抱怨他的新女友太俗气,整天只知道跳舞看电影,腻歪死了……我把这些信息及时地给了杜松,杜松说这正是他第三条妙计中的“爱情游戏”。要给他一种暗示:没有他,我一样可以活得很快乐,从而引起他爱情的忌妒。

这是最后一招“杀手锏”了。杜松让我给江峰打电话时按下免提键,故意让他听见我和杜松低声的“甜言蜜语”,同时又对江峰平淡地说些不关痛痒的事情。我知道敏感的江峰听了那些“情话”后定会如蜂螫心的。果不其然,当天深夜,江峰就打电话给我,他说他已经跟他那个俗气的小女孩分手了,他问我还爱不爱他。听着他的表白,我泪流满面,可是我却抑制住了我的哭声。最后他说一放寒假就会回来看我。

第二天傍晚,我第一次约杜松出去散步。深秋的月亮像满怀心事地位足在半空。我们坐在海边的石凳上,我长久地沉默着,杜松讲着一个笑话,我心不在焉地听着,笑不起来。他又说了句什么,我只是淡淡地应着,杜松转过头来认真地看我:“我刚才在问你,海面上的渔火和港里的探照灯哪一个更远?”“啊,”我看着暗夜的海面,惊觉地转过头来看他:“你说什么?”咸湿的海风拂面而来,杜松的眼底闪过一丝落寞,他轻轻地问:“怎么,他还没有回心转意?”“不,不是。”我心慌意乱地说,“他说他寒假会回来看我。”“那我应该祝贺你啊!”杜松笑着说,“你可别忘了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我觉察出他的笑有些苦涩,我的心也酸酸的。我轻声说了句:“谢谢你!”就躲开他灼人的视线,低下头去。杜松没再说什么,转过头去,清凉的海风刮得强烈起来,要涨潮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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