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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4 21: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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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朱利安·巴恩斯,郭国良(译)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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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过去的爱情

她过去的爱情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她过去的爱情作者:[英]朱利安·巴恩斯,郭国良(译)排版:暮蝉出版社:文汇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6-30ISBN:9787549622085本书由上海读客图书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献给帕特

人类发现自己身处这样的境地:自然本质上赋予他三个脑袋,尽管它们结构迥异,但必须共同运作、相互交流。最老的那个脑袋基本上是爬行动物型的,第二个遗传于低等哺乳动物,第三个是晚期哺乳动物的进化,正是它……才使人成为独特的人。当我们以寓言的方式讲述这些脑中之脑的时候,不妨想象精神病医生叫病人躺在长榻上时,他是要他伸开四肢躺在马和鳄鱼旁。——保罗·D.麦克莱恩,《神经与精神疾病杂志》,1962年10月,第4期,第135卷

仍然已婚总比死亡好。——莫里哀,《司卡班的诡计》第一章三件套装与一把小提琴

第一次看到妻子与别人私通时,格雷厄姆·亨德里克根本没有放在心上。他甚至会没来由地暗自发笑。他压根儿就未想过伸手去遮挡女儿的双眼。

当然,芭芭拉才是幕后推手。芭芭拉是格雷厄姆的第一任妻子,安是第二任妻子——也就是私通的那个。不过,格雷厄姆当时倒并不认为那是私通。这样看来,他之前的反应并不合适。不管怎么说,当时仍是格雷厄姆所谓的甜蜜时光。

这段甜蜜时光始于1977年4月22日。那天,格雷厄姆在雷普顿街参加派对,杰克·卢普顿将一名女伞兵介绍给他。当时他正在喝手中的第三杯酒,但酒精没令他放松片刻:就在杰克向他介绍这位女孩时,格雷厄姆的脑海突然闪过什么念头,他自然没有记住女孩的芳名。这就是派对上所发生的事。多年前,格雷厄姆做过一个实验,在与人握手时,试着重复此人的名字。他会说,“你好,雷切尔”“嗨,莱昂内尔”或“晚上好,马里恩”。但这样一来,男的可能会把你当作同性恋,警惕地盯着你;女的则会礼貌地询问你是不是波士顿人,或者心态开放的人。于是,格雷厄姆早就不玩这一套,转而为自己那记不住事的大脑而羞愧不已。

四月的一个夜晚,春风和煦,格雷厄姆远离烟民的嘈杂喧闹,斜倚在杰克的书架上,恭敬地注视着这个姓名依然不详的女子。只见她一头整洁有型的金发,穿一件彩色条纹衬衫,在他看来是丝绸质感的那种。“这样的生活一定很有趣。”“是的。”“你一定……去过很多地方。”“没错。”“我猜想,你是负责表演的。”他想象着她在空中翻转跳跃,绑在脚踝上的罐子嘶嘶地冒出红色烟雾。“那,其实是另一个领域。”(什么领域?)“但那一定很危险。”“什么?你是指……飞行?”安心想,真稀奇,男人竟然会怕飞机。她可从未害怕过。“不,不是飞行,是另一部分,跳伞。”

安把头微微侧向一边,表示疑问。“是跳伞。”格雷厄姆把酒杯放在架子上,然后上下挥动臂膀。安把头侧得更厉害了。格雷厄姆抓住夹克中间的纽扣,如军人般迅猛地往下一拽。“啊,”他终于忍不住说,“我原以为你是一名伞兵。”安的嘴角开始扬起,眼神也慢慢地从莫名的遗憾转变为愉悦。“杰克说你是一名伞兵。”他又重复道,好像这一重复和赋予的权威就能让这件事变成真的。当然,事实恰恰相反。杰克曾说“与愚蠢的老女人搭讪会让舞会变得热闹”,这无疑再次证明了他的观点是对的。“既然那样,”她说,“你就不是历史学家,也不在伦敦大学教书。”“天哪,当然不是,”格雷厄姆说,“我看上去像大学教师吗?”“我不知道大学教师长什么样。难道他们看起来与别人不一样吗?”“当然不一样,”格雷厄姆斩钉截铁地说,“他们戴着眼镜,穿着棕色斜纹软呢夹克,驼着背,天性吝啬、嫉妒,还都喜欢用老帆船男士香水。”安看向他。他戴着眼镜,穿着棕色灯芯绒夹克。“我是一名脑科医生,”他说,“其实,还不算是。我在努力奋斗。成为脑科医生前必须先在其他部位练习:这也合乎道理。眼下我在练习做肩膀和脖颈手术。”“那一定很有趣,”她说,对他的话半信半疑,“也一定很难。”她补充道。“的确很难。”他把架在鼻子上的眼镜向旁边拨动了一下,然后又放回原来的位置。他身材高大,脸型瘦长而方正,深棕色头发上不规律地夹杂着些许白发,仿佛有人将胡椒粉罐里的粉末撒到了上面。“这工作也很危险。”“我确实是这么想的。”难怪他已经长出若干白发。“最危险的部分,”他解释道,“还是跳伞。”

她笑了,他也笑了。她不仅漂亮,也很友善。“我是一名买手,”她说,“我买衣服。”“我是一名大学教师,”他说,“我在伦敦大学教历史。”“我是一位魔术师,”一直在旁偷听的杰克·卢普顿终于找到了一个插话的机会,“我在人生大学里教魔术。来点酒还是酒呢?”“走开,杰克。”格雷厄姆坚定地说。哈,杰克早已走开了。

回顾过去,格雷厄姆能清晰地看到他那时的生活是多么一成不变。当然,除非清晰的回忆总是具有欺骗性。他那时三十八岁,已经有十五年的婚姻生活、十年的固定工作,以及还了一半的弹性抵押贷款。同时,他认为自己的人生走过了一半,感觉已经开始走下坡路。

不是因为芭芭拉没有看得这么透彻,也不是因为格雷厄姆没有和芭芭拉讲述这样的心境。也许,倾诉就是这困厄人生的一部分。

那时候,格雷厄姆还是喜欢芭芭拉的,尽管在他们五年多的相处中,他并没有真正爱过她,也没有为他们的感情感到自豪,甚至表示在意。他还喜欢他们的女儿爱丽丝。然而,令他意外的是,爱丽丝从未激起他心中更深沉的爱怜。爱丽丝在学校表现好的时候,格雷厄姆会高兴,但他不确定这份高兴是否其实是一种解脱,是庆幸她表现不差的一种宽慰,这该如何辨别?同样,他也带着这种消极情绪从事自己的工作。当他所教的学生变得更不成熟、更肆无忌惮地懒散、更难以沟通时,他对工作的热爱就会逐年减少。

在十五年的婚姻中,格雷厄姆从未对芭芭拉不忠:因为他认为不忠是错误的,但这也许是因为他从未经受过真正的诱惑(当衣着性感的女学生交叉着腿坐在他面前时,他反而给出更难的论文题目,作为回应。于是她们到处传谣,说他是个冷漠的人)。同样地,格雷厄姆从没想过换份工作,他不确定其他工作是否也可以做得如此轻松。他博览群书,栽培花木,做填字游戏,还守护自己的财产。三十八岁的他仿佛已步入退休生活。

但当他遇到安——不是指在雷普顿街的第一次见面,而是后来他邀请安的单独约会——他仿佛觉得二十年前开始退化的交际能力突然恢复了。他觉得自己又可以犯傻了,又可以耽于幻想了,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再次焕发活力。这不只是说他终于能享受性带来的欢愉(虽然他确实有这个意思),而是他不再把自己当作一具不会思考的躯壳了。十年来,他发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不中用。那些本该让全身上下每个细胞都感受到的喜怒哀乐,全都退缩到头脑中部的一小块空间里。他珍惜的一切只是在两耳之间走个过场。当然,他照料自己的身体,但态度如同对自己的汽车一般,被动又冷淡。两者都需要不定期地加油和清洗,两者都会时不时地出问题,但往往都能得到修理。

893-8013,这是她的电话号码。他是怎么有勇气给她打电话的?他心里明白:通过愚弄自己。一天早上,他坐在桌子旁,面对一连串的电话号码,“她”的号码也藏在其中。耳边是有关时间表喋喋不休的争论和学报编辑兴趣全无的对话,而此时的他不知不觉地已让“她”的来电铃音响起。这么多年过去了,除工作饭局外,他已经好久没有邀请过别的女性一起共进午餐了。这看上去……毫不相关。但是他需要做的就是证明自己,确定她还记得他,并且邀请她。她同意了。其实,她在他提议的第一天就同意了。他非常开心,这让他有勇气在用餐时也戴着结婚戒指。不过有那么一瞬间,他还是想要摘掉这枚戒指。

一切进行得十分顺利。他或她会说“不如我们一起……”。她或他便回答“好”或“不好”。这样便做好了决定。在和芭芭拉的婚姻生活中,根本没有考量过什么动机。格雷厄姆,你真的不是这个意思,对吧?格雷厄姆,当你说x的时候,其实是指y,是不是?格雷厄姆,和你在一起生活就像是与有两列马的人在对弈。在与芭芭拉结婚第七年的某个晚上,轻松的晚餐过后,爱丽丝回屋睡觉,格雷厄姆感到既轻松又开心,他略微夸张地对芭芭拉说:“我感到非常幸福。”

此时的芭芭拉正在清理餐桌上的碎屑,她转过身,戴着潮湿的粉红色橡胶手套,好似一位泰然自若的外科医生,答道:“你想要逃避什么?”

类似的对话经常出现,从前有,之后也有,但这次对话却印刻在格雷厄姆的脑海里。也许是因为他真的没有想要逃避什么。后来,当他想向芭芭拉表达爱意、分享喜悦、诉说顺遂或不顺之事时,他就会有所犹豫。他会先细细思量:如果我向她倾诉自己的真情实感,她会不会觉得我想要逃避什么呢?如果没有想要逃避的事,他就去向她倾诉,但这就不是自发的情感流露了。

自发,直接,是修复通往格雷厄姆身体不可绕过的交通线:安不仅带给他快乐(也许很多人都带给他快乐),而且让他领略了快乐之道迷津般的享受。她甚至还想焕发他对快乐的记忆。这种导引模式从未变化:首先,是对安的行为方式的认可(比如吃饭、做爱、说话,甚至是站立或行走);接下来,是一段模仿并超越的阶段,直到那一愉悦让他感到舒心自在;最后,衍生感激之情(刚开始他无法理解,但事实确实如此),其中还夹杂着一些令人作呕的愤懑。虽然格雷厄姆感激安的导引,允许她先发现这一切(要是没有安,他怎么能学会享受呢?),但由于安在这方面领先于他,他偶尔会产生一阵微弱而焦虑的苦恼。毕竟,他比安大七岁。比如,在床上时,安自如地享受在他看来凸显了(是指责,甚至是嘲笑)他那小心又僵硬的笨拙之态。他有时候心里想,“嘿,停下来,等等我”。而有时候他甚至会充满怨愤,“你为什么不与我同步?”

安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当她有这种感觉时,是她让格雷厄姆使她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但这对她来说不算威胁。沟通必然能够解决这个问题,除此之外,也有很多领域是格雷厄姆熟悉而安不知道的。对她来说,历史是一座图书馆,里面满是尘封已久、晦涩难懂的书籍;新闻也实属无趣,因为它时时在发生,对安却没有丝毫影响;政治也让她备感无聊,除了预算时那赌徒般的短暂刺激,以及普选时稍久一点的兴奋,再无它趣,除非她也是内阁中的一员,不然她只能叫出几位重要内阁成员的大名。

安喜欢旅游,而格雷厄姆几乎已放弃旅游(这是又一项主要在他耳朵之间走过场的活动)。安喜欢现代艺术和怀旧音乐,讨厌运动和购物。她还喜欢美食和阅读,格雷厄姆发现他们兴趣相投,这些兴趣爱好也都是可以理解的。安还喜欢过剧院——毕竟,她之前在很多电影中饰演过小角色——但她之后就不再去了,格雷厄姆也表示理解。

当安遇到格雷厄姆时,她并不在择偶阶段。“我31岁了。”这是她最近对一个过分操心的叔叔的回答,因为他好奇地盯着她左手的中指看。“我不是剩女,但也不想找对象。”她再也不期盼在派对或晚宴中遇到能向其展示她完美一面的同伴,哪怕是一个还可以的人。此外,她已经领悟到意图与结果之间往往存在令人困惑又无奈的差距。你原本想要一段短暂的、几乎无肢体接触的恋情,但你却喜欢上了他的妈妈。你以为他人很好又不窝囊,却发现他谦逊又令人沉醉的外表下有着执拗的自私。安并不认为自己已幻想破灭或时运不济(她的一些朋友就这么认为),她只不过觉得自己是比当初更睿智罢了。到目前为止,一想到那痛苦的三角恋、令人身心俱损的堕胎,以及某些朋友陷入的那琐碎而低级的关系,她就觉得自己已毫发无伤地闯荡了过去。

格雷厄姆不甚英俊的外表是有好处的,安告诉自己,这会让他更加真实可靠。他是否结过婚已不重要,因为已婚的身份其实有利有弊。安的女性朋友声称,女人一到30,遇到的男人(除非她与比自己年轻的人在一起)要么是同性恋,要么已婚,要么有精神病,就这三大选项而言,已婚显然是最佳选择。安的闺蜜希拉认为,不管怎么说,已婚男人比单身汉要好,因为他们闻上去好一些:他们的妻子常常会为他们干洗衣服,而单身汉的夹克上却总是有股烟味或狐臭味。

安第一次与已婚男士私通时苦恼万分。她觉得自己就算不是小偷,也是个白领罪犯,但这种想法并未持续很久。现在她辩驳道,如果婚姻变质了,这绝不是她的错,不是吗?如果男人出轨了,是因为他们想出轨。如果男人很有原则,与爱人携手并肩,婚姻就绝不会生变。不会有人来感恩你的消极德行;丈夫很快会继续他的流浪,妻子根本不会知道你曾默许过。所以,在与格雷厄姆第一次共进午餐时,安就注意到了他的婚戒,她当时只是在想,好吧,就别再纠结那个问题了。当你不得不提问的时候,一切就变得很难。有时候他们想当然地认为你想让他们说谎,便真的撒谎了,于是你就不由自主地多嘴说了句挖苦之言:“你可真擅长熨烫啊。”

可以说,这顿饭让他们更多地了解了对方。餐毕,格雷厄姆靠向安,紧张得连断句都不会了:“你还会和我共进午餐吗?对了我结婚了。”

她莞尔一笑,答道:“会啊。谢谢你的坦诚。”

第二次午餐时他们喝得多了一点,餐后,他殷勤地帮安套上外衣,顺势抚平她肩胛骨上的衣料,好像那里突然起皱了似的。当安告诉希拉这是他们三次见面中仅有的肢体接触后,她的朋友这样评价他:“也许,他不仅是个已婚男,还是个同性恋呢。”闻此,安竟然立马应答:“没关系。”

确实没关系。或者确切地说,不会有关系的,安认为。但是,经过一段保守时期之后(而且在发出足够信号使作战舰队改变航程后),安终于确定格雷厄姆并非同性恋。刚开始,他们只是偶尔做爱,仿佛是遵循某种特定的社会潜规则。但逐渐地,他们开始像正常的情侣一样,有着正常的做爱频率和动机。三个月后,格雷厄姆借口说在诺丁汉有一个会议,于是他们利用周末时光从烟熏火燎的温泉小镇驾车去干石墙围绕的高沼地。有时,他们会担心芭芭拉打电话给旅馆,发现格雷厄姆·亨德里克夫人已登记入住,那该怎么办?有时候,他们决定下次要开两个房间,用自己的名字登记入住。

安吃惊地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爱上了格雷厄姆。他好像绝不是一个心目中的候选人:他火急火燎,笨手笨脚,起身离开时还踢到了餐桌腿,而迄今为止她爱过的男人都是那么优雅从容。虽然她发现格雷厄姆不喜欢谈论自己的工作,而对她的工作更有兴趣,但他还是她眼中的知识分子。起先,在格雷厄姆翻阅法国《风尚》的特装本时,她看到他调整鼻子上的眼镜会感到可笑,还有一种莫名的压迫感。但是,自从发现格雷厄姆去科林达报纸图书馆时不需要她陪同,而是自己校对关于一、二战之间罢工和示威游行的各种评论,安也就不再担心了。

她觉得自己比他年老,又觉得自己比他年轻。有时候她可怜格雷厄姆此前狭隘的人生,其他时候她又觉得气馁,因为自己知道的东西永远不可能同格雷厄姆一样多,永远不可能像他那样直截了当、逻辑严密地去说理。躺在床上的时候,她偶尔会想起他的头脑。那斑驳灰发下所容纳的东西和自己精剪有型的金发下的东西怎么就那么不同呢?打开他的头颅能不能马上看到一个不同的构造?如果格雷厄姆真做过脑外科医生,也许他自己就能告诉她。

他们的婚外情已有六个月,是时候让芭芭拉知道了,不是芭芭拉“需要”知道,而是他们“需要”告诉她。他们这样太冒险。与其经历一段令芭芭拉痛苦、让他们怀有负罪感的怀疑期后被迫承认,不如先发制人,主动坦白,这对芭芭拉来说也更加干净利索,没那么难挨。他们是这样告诉自己的。此外,每次格雷厄姆想看安的照片都不得不跑到厕所去,他讨厌这样。

两次他都退缩了。第一次是因为芭芭拉心情格外好,他不忍心伤害她,第二次是因为她正与自己针锋相对、洋洋得意,他不想让芭芭拉觉得自己告诉她这件事是出于报复。他希望把这件事说得透彻、清晰。

最后,他却只像个懦夫一样做成了这事儿:他在安那里待了一整个晚上。他本来没打算这么做,但他们做爱后睡着了,然后安惊恐地一巴掌把他扇醒,他就想,我干吗要回去?我为什么非得在冷冷的夜里开车回家,躺在我根本不爱的妻子身旁?所以,他翻了个身,让道德的睡眠代他坦白。

他到家的时候,爱丽丝按理应该已经到学校去了,但她还在家里。“爸爸,我今天能去学校吗?能吗?”

格雷厄姆痛恨这种时刻。他转身面向芭芭拉,意识到自己再也不能以这样的方式看着她。然而,她看上去一成不变,也无法改变:卷曲的黑色短发,已显老态的美人脸,细心涂抹的蓝绿色眼线。她一言不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像是在看一个新闻播报员。“呃。”他又看了一眼芭芭拉,但她还是没反应。“嗯,你当然可以去。”“我们今天有历史考试,爸爸。”“那你必须去了。”

爱丽丝尚来不及露出一个完整的笑容。“必须?你哪儿来的权利说什么必须?说啊,告诉我,你哪儿来的权利。”芭芭拉的圆脸在怒火中拉得老长,温和的线条变得有棱有角。

格雷厄姆最痛恨这种时刻,他吵不过芭芭拉。她英勇无畏,毫无学术原则。和学生辩论时他应对自如:根据既定公理,心平气和,富有逻辑。在家里哪有什么既定公理。你似乎永远不可能从头开始讨论(或是单方面的训斥),而是在中途猛地打断、插嘴讲话。他面临的指控是一个个假设、推断、幻想、恶意,而包裹着争辩的冷酷无情则更加糟糕。胜利的代价令人恐惧——咬牙切齿的憎恶、无声的傲慢,或是悬在后脑勺的菜刀。“爱丽丝,我和妈妈有事情要办,你回自己房间去。”“她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不让她知道?你那些必须都从哪儿来的?这就是你整晚不回家的原因吗——在外面收罗必须?回来就给我们下一道道漂亮的命令,是不是?说啊,告诉我,今天我必须要干什么?”

天哪,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了。“你生病了吗,爱丽丝?”他轻声问,女儿垂下了头。“没事,爸爸。”“她今天流鼻血了。我不能把流鼻血的孩子送到学校去。她这个年纪还不行。”

她又来了。“她这个年纪”——什么意思?不是这个年纪就可以把流鼻血的女儿送到学校去了吗?或者,芭芭拉不过是装模作样地从瑞士银行账户中提取“女性化”的理由来决定有所为还是无所为?与那个母女之间的秘密领域有关吗?而格雷厄姆早在几年前就被正儿八经地排斥在外了,“流鼻血”只是一种委婉的表达吧?“现在已经没事了。”爱丽丝抬起头让爸爸看自己的鼻孔。即使如此,鼻孔还是隐藏在黑暗里。他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弯下腰检查一下鼻孔,他不知如何是好。“爱丽丝,这是一个恶心的习惯。”芭芭拉呵斥道,再次粗暴地把爱丽丝的头按了下去,“回自己房间去躺着,一小时后感觉好点了就去学校,我会给你写张纸条,你带着。”

格雷厄姆意识到自己在此类争吵中的无能。凭这一个举动,芭芭拉重申了她对女儿的权威,确保她在家中是父亲不良行为的见证人,确立了她是爱丽丝未来解放者的地位,从而稳固了反格雷厄姆联盟。她是怎么办到的?“那么……”爱丽丝还没关上厨房门(虽然爱丽丝就快要把门关上了),芭芭拉就以一种陈述的语气,而不是询问的语气说道。格雷厄姆没有回应。他在倾听爱丽丝上楼的脚步声。但他听到的是:“那那那那么么么么——”

“……”

十五年来,格雷厄姆唯一自学到的窍门就是:在老婆开始叽里呱啦地数落他时万万不要吱声。“格雷厄姆,你不告诉我任何原因就夜不归宿直到这个点才回家而且一回来就想替我管这个家是什么意思?”

一上来就通篇质问。格雷厄姆已感觉到自己慢慢地与这座房子、与芭芭拉,甚至与爱丽丝分道扬镳。如果芭芭拉需要耍些复杂的把戏获得爱丽丝的同情心,那么芭芭拉显然比他更需要爱丽丝。“我出轨了。我要离开你。”

芭芭拉看着他,好像从未认识过他。他甚至连新闻播报员都不是,他几乎变成一个入屋行窃的盗贼。她一言不发。格雷厄姆觉得应该说些什么,但没什么可说的。“我出轨了。我不爱你了。我要离开你。”“你没有。我会应对的。你敢的话,我就去找……找学校领导。”

当然,她会这么想。她认为他只可能和学生偷情。在她眼里,格雷厄姆就这点能耐。这让他更有信心了。“对方不是学生。我要离开你。”

芭芭拉尖叫,非常大声地尖叫,格雷厄姆才不相信她呢。等她不叫了,他只是说:“无论如何,你还会有爱丽丝支持你。”

芭芭拉再次尖叫,跟之前一样响、时间一样长。格雷厄姆不为所动,近乎傲慢。他想离开,他会离开的。他要去爱安了。不,他已经在爱她,而且会继续爱她。“小心点儿——这可能适得其反。我要去上班了。”

那天他上了三个班的鲍德温,一点也不觉得枯燥,无论是自己重复的讲课还是好心学生的平庸都没让他心生无聊。他打电话给安,让她晚上等着他。午餐时间他买了一个大手提箱、一支新牙膏、一些牙线、一条熊毛地毯般柔软的法兰绒毛巾。他觉得像是去度假。是的,这应该是一个假期,一个漫长无尽头的假期——而且假期套着假期。这种想法让他觉得自己有点傻。他回到药店买了一卷胶卷。

他五点到家,径直上楼,没去看妻子女儿。他用卧室里的电话叫了出租车。放下电话时,芭芭拉走进了卧室。他没和她说话,只是把手提箱打开平放在床上。他俩同时往箱子里瞧。柯达胶卷也凝视着两人,发出刺眼的橙光。“不准带走车。”“我不会带走车。”“不准带走任何东西。”“我不会带走任何东西。”“你把一切都带走好了,一切都带走,听见没?”格雷厄姆继续往手提箱里装衣服。“我想要前门钥匙。”“想拿就拿。”“我要换锁。”(那你干吗还要钥匙,格雷厄姆漫不经心地想。)

芭芭拉走了。格雷厄姆装完衣服、剃须刀、一张父母的合影、一张女儿的照片,合上手提箱。箱子只装了一半,所有他想要的还装不满一个箱子。他为这一发现感到既振奋又欣喜。他曾读过一部阿道司·赫胥黎的传记,还记得赫胥黎在看到自己在好莱坞的房子烧毁时的表现让他感到困惑。赫胥黎波澜不惊地看着他的手稿、笔记、全部藏书被付之一炬却无动于衷。时间很充裕,但他只救出了三件衣服和一把小提琴。格雷厄姆觉得现在他可以理解了。三件衣服和一把小提琴。他低头看了看手提箱,羞于箱子的大小。

他拎起箱子,听到衣服轻柔地落到铰链上的声音,到那边的时候衣服会有褶皱。他把箱子放在客厅,走进厨房。芭芭拉坐在餐桌旁。他把车钥匙和房子钥匙放在她面前。作为回应,她把一个洗衣房塑料袋推到他面前。“别想着让我为你做这事。”

他点了点头,拿起袋子。“我最好能跟爱丽丝说声再见。”“她和朋友在一块儿,在那边过夜,我允许她的,就像你夜不归宿。”芭芭拉说,但声音中透出的更多是疲惫而不是恶意。“哪个朋友?”

芭芭拉没回答。格雷厄姆又点点头,离开了。右手提着箱子,左手拿着袋子。他顺着门前的路向下走,沿着魏顿路前行,拐进海菲尔德路。他让司机在那儿等着。他不想让芭芭拉难堪(也许他甚至想过走路离开能博取一丝同情),但坐公交到安那儿去开启人生第二篇章也太见鬼了。

司机打量了一番格雷厄姆和他的行李,但什么也没说。格雷厄姆思忖,这看上去一定像是慌张的夜逃,这一潜逃要么行色匆匆,走得太急,要么因为没赶上行程而狼狈不堪。但他自信满满,不想解释,坐在车后座顾自哼哼。车开了大约一英里后,他看到路边有个木制垃圾桶,他要司机停车,然后扔掉洗衣袋。没人会带着一袋子脏衣服去度蜜月。

于是,无尽的假期开始了。格雷厄姆和安在她的公寓里住了六个月,直到在克拉彭找到一栋带花园的排屋。芭芭拉立即提出离婚,再次证明她拥有让格雷厄姆猝不及防的能力。两年分居无责离婚没起作用,她想要离得正当、传统。对于她的要求,格雷厄姆表现得像赫胥黎一样逆来顺受。他得继续付房贷,得给爱丽丝抚养费,车和屋内全部家具都归芭芭拉所有。芭芭拉本人不接受任何专为她支付的资金,除非是间接资助。她想找份工作。格雷厄姆,后来甚至法庭都认为这些要求很合理。

1978年夏末,判决下达,根据此判决,格雷厄姆每星期可与爱丽丝见一次面。不久,他和安结了婚,在纳克索斯岛上度蜜月,住在同事的一幢白色小房子里。他们做了所有他们那种关系该做的事——频繁做爱,畅饮萨摩斯酒,久久看着在海港墙上风干的章鱼——很奇怪,格雷厄姆没觉得自己结婚了。他觉得很快乐,但并没觉得自己结婚了。

14天后,他们乘一艘满载家禽和寡妇的船回到比雷埃夫斯,然后坐另一艘满载养老金领用者和学者的船沿着亚德里亚海岸到达威尼斯。5天后,他们飞回家。飞机飞越阿尔卑斯山的时候,格雷厄姆牵起他优雅、善良、完美的妻子的手,反复轻声告诉自己,我是个幸福的人儿。这是假期中的假期,现在外部的假期重新开始,似乎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停止这完美、悠长的假期。

两年过去了,格雷厄姆如预期那样有了已婚的感觉。也许,在潜意识中,他的预期是这次会和上次一样。当初娶芭芭拉的时候,他情欲炽热,火急火燎,有时笨手笨脚,对新奇的爱情震颤不已,隐隐觉得自己已经履行了对父母和社会的责任。但这一次,重点不一样了:他和安已经同床共枕一年多了,第二次爱情使他小心翼翼,而非心醉神迷。有几位朋友由于他抛弃了芭芭拉愤而疏远了他,另一些朋友则告诫他:有其一,必有其二。

若说具体发生了什么让格雷厄姆有了已婚的感觉,那就是什么事都没发生。生活没有恐惧,没有猜忌。所以,渐渐地,他的心情就像是翻腾的降落伞,惊恐中急剧下降后,所有一切都突然慢了下来。他悬在那儿,阳光洒在脸上,大地几乎没有在向他移动。他觉得安不是他的第二次机会,而永远是第一且唯一的机会。他们就是这个意思,他想——现在我明白了。

在爱面前,他越发感到轻松自如。他对爱——对安——的痴恋也越发炽烈。这事有点矛盾:越来越坚定的同时,也越来越危险。每次安出差,他就想她,不是出于性的渴求,而是真的思念她。她不在的时候,他就萎靡不振。他觉得自己很无聊,变得越发愚蠢,有些许害怕。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她,而只配当芭芭拉的丈夫。安回来后,他发觉自己直盯着她看,比他俩第一次见面时更加仔细地审视她。有时候,这份激情变得迫切且不顾一切。他嫉妒所有她碰触过的东西,他鄙夷那些没与她一起度过的岁月。如果没和她待在一起,他就觉得很受挫,即使一天也不行。他自言自语,同时扮演着自己和安两个角色。他从对话里得到确认,他和安相处得格外好。他没将这个习惯告诉安——不想让她承担太多爱的细节,生怕……生怕这些细节让她尴尬,生怕他好像在无限度地索求回报。

他常常想象自己向路人——其实是向每个有兴趣发问的人——解释他的人生。不过,事实上,并没人问,但那也许是出于礼貌而非缺乏兴趣。尽管如此,为了以防万一,格雷厄姆还是备好了答案,而且经常顾自背诵,轻声祈祷惊喜的到来。安让他的光谱都变宽了,他重新看到了他曾经看不到,但每个人都有权看到的五颜六色。他看绿色、蓝色、蓝绿色看了多久了?现在他可看到更多,而且觉得更安全了,那是实实在在的安全。在他崭新的生活中,一个念头低音般萦绕在他脑海,给他带来奇异的慰藉。他告诉自己,起码现在我有安了,起码现在有人会好好地疼惜我了。第二章抓个现行

当然,他早该心生怀疑了。毕竟,芭芭拉知道他讨厌电影。他讨厌电影,她也讨厌:这是二十年前促成他俩谈婚论嫁的一条纽带。当时,他们礼貌地耐着性子看完了《斯巴达克斯》,其间两人偶尔手肘有碰触,但这喻示的是尴尬而非欲望。事后,他们各自坦承,他们不仅不喜欢那部电影,也不怎么推崇电影所蕴含的理念。不去电影院,是他们这对情侣的显著特征之一。

而现在,按芭芭拉的说法,女儿爱丽丝希望爸爸带她去看电影。格雷厄姆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一点都不知道爱丽丝以前有没有看过电影。当然,她肯定看过——除非她在审美方面反常地完全遗传了父母。但其实他并不确定,这让他很难过。三年过去了,你连自己女儿的喜好这样最基本的事情都不知道。而更令人难过的是,三年过去了,你连问都没问过自己你是否知晓。

但爱丽丝为什么想跟他一起去看电影?为什么要去霍洛威剧场看一部重映的国产喜剧片?这片子拍了都已经五年了,还是部大烂片。“显然是电影里有个场景是在她学校里拍的呗。”芭芭拉在电话里敷衍地回答道。和往常一样,女儿从来不直接跟爸爸沟通,向他提要求。“她的朋友也都会去。”“那她就不能跟他们一起去吗?”“我想她可能还是有点怕电影院吧。有大人陪着她会比较开心。”明白了,并不是想和你一起去,而只想和一个大人一起去罢了。

格雷厄姆答应了,这是他如今的通常做法。

当他和爱丽丝到了剧院,他确信自己守了二十年的戒——不看电影是明智的。剧场的门厅飘着淡淡的烤洋葱圈的味道,看客们都喜欢在热狗上抹上烤洋葱来抵御温煦七月下午的凉意。他注意到,手中的电影票都贵得可以买一块小羊前腿连肩肉了。放映厅里,尽管观众很少,但香烟烟雾缭绕。毫无疑问,这是因为有少数观众悄悄模仿美国电影中的情节,一个劲地同时叼着两根烟在抽,那些电影格雷厄姆是断然没有看过的。

当片子(格雷厄姆使用了青少年时期他常用的限定性名词“flick”:“movie”是美国用法,而“film”则使他联想起“电影学”)开始的时候,他更多地想到了自己讨厌电影的原因。人们谈论歌剧的忸怩、做作,可是他们真的知道如何欣赏歌剧吗?诚然,眼前这部《欣喜若狂》的确是丢了歌剧的脸:艳俗的色彩,荒唐的情节,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音乐再加上点科普兰的作品,和《浪荡子》如出一辙的情感道德的纠结。然而,当人们想就某一种艺术形式的基本惯例获得最清晰的认知时,它看上去总是糟糕的。

同时,有谁会认为在一部惊悚喜剧里让一个胖窃贼一直卡在煤洞里是个好主意?又是谁创造了一个比胖窃贼跑得还慢的瘦削跛脚侦探这种人物?噢,看啊,格雷厄姆自言自语道,追逐场景突然加快了速度,还配上了只有在下等酒馆里才会使用的钢琴曲。是的,电影人已经发现那种特技了。更令人沮丧的是,坐在观众席里的二十来个人——好像没有一位是爱丽丝的同学——似乎都非常真诚地在笑。这时,格雷厄姆感觉到女儿扯了扯自己的袖子。“爸爸,这电影是不是哪里出问题了?”“是的,宝贝,估计是放映机坏了。”他回答,当这一幕场景结束后,又加了一句,“现在修好了。”

时不时地,格雷厄姆会斜眼瞄一眼爱丽丝,他很害怕女儿会爱上电影院——这就好像一对滴酒不沾的父母培养出了一个酒鬼一样。不过,到目前为止,爱丽丝的脸上除了轻微的皱眉外一直毫无表情,他知道这是女儿表示轻蔑的方式。他等待着女儿的学校在电影里出现,但这片子大部分时候都是室内戏。影片还运用长镜头拍摄了一座城市,导演想把它拍成伯明翰(格雷厄姆认出那是伦敦),但格雷厄姆认为自己在不远处看到了一栋眼熟的建筑。“是那个吗?”他问女儿。

但爱丽丝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她一言不发,让格雷厄姆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大约一个小时以后,胖窃贼的行迹竟无意把这跛足侦探引向一个更邪恶的坏蛋——一个蓄着小胡子、一派意大利范儿、正懒散地靠在低背安乐椅上的家伙。他悠闲地抽着一根方头雪茄,一举一动都显示着对法律的不屑。这个倒霉侦探赶忙打开公寓里所有房间的门一探究竟。他在卧室里发现了一个女人,扮演者是格雷厄姆的现任妻子。她戴着一副墨镜,正在看书,胸部以下裹着床单,尽管她的样子故作清高,但那张凌乱的床暗示了一切。难怪这部电影被定为A级片。

就像英雄突然认出了人人皆知的美丽皇后一样,格雷厄姆也立即认出了自己那透着邪恶的妻子。她说话了,嗓音低沉到应该找个配音演员才对:“我不想闹得人人皆知。”

格雷厄姆咯咯大笑,以此消弭那位像圆规似的杵在那儿的侦探的答话。他瞥了一眼爱丽丝,看到她又轻蔑地皱起了眉头。

接下来的两分钟时间里,格雷厄姆看着妻子把惊讶、愤怒、轻视、怀疑、困惑、痛悔、惊恐的情绪挨个来了一遍,然后从愤怒开始又来了一次。这是情感上的加速追逐戏,与那个加速播放的追赶场面异曲同工。她甚至还有时间走到另一侧的床头柜抓起电话,剧场里二十六名观众中那几位视线没有因抽两根烟而受影响的人因此可以一瞥她那裸露的肩膀。然后她从镜头里消失了,同样,毫无疑问,也从每一位非看这场戏不可的星探心中消失了。

走出电影院时,格雷厄姆还在自顾自地笑着。“是那个吗?”他问爱丽丝。“什么是什么?”爱丽丝故作深沉地问。这样子很像他,至少她还是从父亲那里遗传了性格。“是那个镜头里出现的学校吗?”“什么学校?”“当然是你的学校。”“你为什么觉得那是我的学校?”

格雷厄姆愣了一下。“我以为这是我们来看电影的原因,爱丽丝,因为你想看看你的学校。”“不是啊。”爱丽丝又皱了皱眉。“难道你的朋友们这个星期都没来看这部电影吗?”“没有。”

呃,好吧,当然没有。“你觉得这电影怎么样?”“浪费时间,浪费钱,连有趣的边都没搭上,就像非洲那样无聊。唯一有趣的地方就是放映机坏了的那段。”

很中肯的评价。他们上了车,格雷厄姆小心翼翼地开着车,来到位于海格特的那家爱丽丝最喜欢的茶室。他知道这里是爱丽丝的最爱,因为三年来,每个星期天下午他都会带爱丽丝出门,他们尝遍了伦敦北部的每家茶室。两人按照老规矩点了巧克力泡芙。格雷厄姆用手拿着吃,爱丽丝用叉子吃。两个人谁都没对食物发表评价,也没有点评其他事情,比方说,如果他没和芭芭拉离婚,爱丽丝的性格会和现在有什么不同。格雷厄姆认为谈及这些事情对爱丽丝不公平,同时也希望她自己不要注意到这些。其实爱丽丝心里都明白,但是,芭芭拉教导过她,当面指出别人没有礼貌的行为这件事本身就很没礼貌。

轻轻擦过嘴唇之后——别像个野蛮人一样粗鲁,妈妈经常对她说这句话——爱丽丝不带情绪地说:“妈咪告诉我你很想看那部电影。”“哦,她是这么说的?她说为什么了吗?”“她说你想看看安,她怎么说的来着?噢,‘最动人的荧幕角色’,我想她的原话是这样的。”爱丽丝神情严肃地看着格雷厄姆。听到这话,格雷厄姆很生气,但他觉得自己犯不着跟爱丽丝发火。“我想你妈咪也许是在开玩笑吧。”格雷厄姆说,也是她耍的一个小聪明吧。“听我说,我们为什么不反过来也跟妈咪开个玩笑呢?要不我们骗她说我们本来想去看《欣喜若狂》,可是人太多买不到票,所以我们只能去看最新的007电影?”他猜想最近有新的007电影上映,好像往往都有的。“好啊。”爱丽丝笑了笑,于是格雷厄姆心想:女儿确实像我,是的,她像我。不过也许只有在爱丽丝和他意见一致时他才会这么想。他们又喝了一会儿茶,然后爱丽丝说:“这不是部好电影,对吗,爸爸?”“嗯,我觉得不是。”他又顿了顿。然后他犹犹豫豫地追问了一句:“你觉得安怎么样?”但同时感觉女儿是在等他问这个问题。“我觉得她是垃圾。”爱丽丝恶狠狠地答道。格雷厄姆这才发现自己搞错了,女儿是像妈妈的。“她简直就是个……是个骚货!”

像往常一样,听到女儿用这样的新词汇,格雷厄姆不动声色。“她只是在表演。”但他的口气听上去更像是安抚而不是说理。“是吗?那我觉得她演得实在是太好、太逼真了。”

格雷厄姆看着女儿那开朗明艳却仍未定型的脸庞,想着未来这张脸会长成什么样子:是像她妈妈现在那样既锋利又圆润,还是像自己一样沉思、隐忍、柔和?然而,他希望女儿既不要像爸爸也不要像妈妈,这是为了她好。

喝完茶,格雷厄姆把女儿送回芭芭拉的家,今天他开得比往常更慢。芭芭拉的家——他现在就是这么想的。曾经他认为那是他们俩的家,但现在已经变成芭芭拉的家了。那座房子的外观丝毫没有变化。格雷厄姆有点愤恨,自己在走之前为什么没有把房子重新粉刷一遍或干点其他什么,为什么没有做一些象征性的事情来表示房子的易主。但是,现在,这房子明确归属于芭芭拉名下。其实房子一直是属于她的吧,只是离婚前没人会这么想罢了。现在,每个星期,那幢房子的一成不变仿佛在提醒他……怎么说呢,他的背叛?

也许吧,就是背叛。不过芭芭拉对于背叛的感觉没有他想的那么尖锐。对于情感,芭芭拉是个马克思主义者,她认为他们不应该只为自己而活着,如果要生存、要吃饭,还得干点工作。另外,这几年来,她对于女儿和房子的兴趣远远大于对他这个丈夫的兴趣。人们期望她哭泣,她也这么做了,但她并不总是相信自己。

今天是这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像往常一样,芭芭拉将爱丽丝一把揽进自己的肘下,然后递给格雷厄姆一个信封。信封里装着芭芭拉认为他应该承担的、这个月除了抚养费之外的额外开销。偶尔,也可能是芭芭拉认为必要的、实则有点大手大脚的开销,她认为那是为了安抚女儿由于父亲的离开而遭受的惨重伤害——这个理由让格雷厄姆无法争辩,所以也只能让钱包出血了。

格雷厄姆什么都没说,把信封塞进了口袋。通常他会在下个星期天交还另一个信封,对方同样也是默默接受。如果对开销有所疑问,他们会在周四晚上通过电话解决,谈完之后他可以和爱丽丝讲五到十分钟的话,具体时长取决于她妈妈那天的心情。“电影好看吗?”芭芭拉不动声色地问道。此刻,她看上去精致而漂亮,紧致的黑色卷发刚刚洗过。一副“出门享受美妙生活”的样子,和“受家务所累的单身妈妈”的样子截然相反。格雷厄姆对哪一种惺惺作态都置若罔闻。他现在一丝一毫都不想去思考自己当初为什么会爱上她。那一头黑发,黑得那么彻底,那一张难以记住的圆脸,还有那双带着负罪感的眼睛。“没位子了,那个电影院很小,”他同样冷冷地答道,“电影院被分成了三个影厅。我猜她的同学之前都去过了。”“那你们去干吗了?”“我们想着既然都到电影院了,总得看点什么吧,所以我们去看了最新的007电影。”“你说什么?”她的声调突然变得更加尖锐,比格雷厄姆预想的严厉得多,“这种电影会让孩子做噩梦的!真是的!格雷厄姆!”“爱丽丝还没有那么敏感。”“既然这样,我只能说,出了什么事由你负责!懂吗?由你负责!”“好的,好的,那,再见。星期四再联系。”格雷厄姆灰溜溜地退下门阶,那样子就像个吃了闭门羹的刷子推销员。

如今已经不能和芭芭拉开这样的玩笑了。不过她很快就会发现他们并没有去看007电影——爱丽丝可以瞒一阵子,不过很快就会正经八百地招供的——不过,到了那个时候,芭芭拉就不会再把这看作一个报复似的玩笑了。为什么芭芭拉老是对他这样呢?为什么每次开车回家时他总有这种感觉?噢,算了,他想。算了吧。“今天玩得开心吗?”“还行。”“开销大吗?”安不是在问这次带爱丽丝出去花了多少钱,而是在问信封里要了多少钱,也许还指花在那边的其他开销。“还没看呢。”格雷厄姆随手把这每月一结算的账单扔到咖啡桌上,信封没有开封过。每次从那段失败的生活回到现实,他总是觉得意气消沉。那是不可避免的吧,他思忖。他总是低估了芭芭拉挫败他的能力,让他觉得自己跟个小孩一样没用。那个信封,他怀疑,说不定还装着他的幼童军时的签名卡片,说不定现在他的前妻正在贴印有大红钩的“完成任务”的贴纸呢。

格雷厄姆走进厨房,他知道安已经给他准备好了一杯酒:50%杜松子酒和50%奎宁水——每个星期这个时候她给他配的“药方”。“今天差点抓你个现行。”他笑道。“什么?”“今天差点抓住你和同事鬼混。”他解说道。“啊,不可能。和谁呀?”安还没有听懂他的笑话。“那个意大利佬,蓄着小胡子,穿着天鹅绒夹克,一手抽方头雪茄烟、一手拿着一杯香槟的那个。”“噢,那个啊。”她还是一脸迷惑的样子,“应该是恩里科或者安东尼奥吧。他们俩都蓄小胡子,而且都嗜酒。”“是里卡尔多。”“噢,里卡尔多。”拜托了,格雷厄姆,单刀直入吧,她暗暗想道,别让我这么紧张行吗?“里卡尔多·德夫林。”“德夫林……天哪,迪克·德夫林。你不会说你去看了《欣喜若狂》吧?天哪,它是不是很糟糕?我是不是演得很糟糕?”“只是演员选得不好。而且他们都没用福克纳的剧本,对不对?”“我坐在床上,戴着一副滑稽的墨镜,然后说了句‘我不想人人皆知’之类的话。扮演的是主角。”“可能比你记忆里的要更好一点。不,不是可能,就是更好些。你说的是‘我不希望闹得人人皆知’。”“别安慰我了。我做得很糟糕。而我也受到了惩罚。在别人眼里成了一个放荡的女人。”“这……”“你们怎么会去看那部电影?我以为你们要去看有爱丽丝的学校的电影呢。”“本来是的,只不过我怀疑是不是真的有这部电影。呃,我想,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或许是芭芭拉开了个玩笑吧。”“他妈的芭芭拉!芭芭拉这贱人!”“亲爱的,别那么说。”“不!我就是要说!他妈的芭芭拉!你每个星期只有三个小时陪女儿,那是你们唯一可以相处的时间,而她还要用这三个小时来报复我!”“我觉得她不是故意的。”格雷厄姆口是心非。“不是这样还能是怎么样?她就是想让你看我演得一塌糊涂,然后让你在爱丽丝面前难堪。你知道孩子是很容易受影响的,现在爱丽丝肯定觉得我是个荧幕婊子。”“她没那么敏感。”“她这个年纪的人没有能够不受影响的。婊子,那就是我在电影里的样子,那就是她的想法。‘爸爸离开了家,然后找了个婊子结婚’,她明天就会跟学校里的朋友这么说的。‘你们的爸爸都是和你们的妈妈结婚的,但我爸爸呢,走了,离开我妈妈了,然后和一个婊子结婚。我星期天看到她了,真的是个婊子’。”安模仿着少女惊慌尖叫的样子。“不,她不会的。她还不知道婊子这个词呢。”格雷厄姆安慰她,虽然这话连他自己都不信。“必定会对她产生影响的,对吧?妈的芭芭拉太贱了!”她又骂了一次,这次好像是在做总结。

即使现在,每次听到安骂人时,格雷厄姆还是会有点惊讶。他始终记得第一次听到她说脏话时的场景。那是一个雨夜,他们漫步在斯特兰德大街上,突然她停了下来,松开格雷厄姆的手臂,低头看了看腿的后面,说了一句“他妈的”,她的小腿上溅上了一些泥水。就这么点事。她穿的是紧身衣,泥渍应该很好洗掉。当时天又那么黑,没人会注意到这么点脏东西。而且当时他们的约会已经要结束了,并不是刚刚开始。但即便这样,她还是骂了一句“他妈的”。本来是个很美好的夜晚,他们一起吃了顿丰盛的晚餐,相处得很融洽,有聊不完的话题。但即便如此,几滴泥水就让她“他妈的”脱口而出。如果真有很严重的事情发生,她又会骂什么呢?比如说她摔断了腿,或者俄国人打进来了。

芭芭拉从不骂人。和芭芭拉在一起的时候,格雷厄姆也不会骂人,最多是句“该死的”,不会有比这更严重的话了,除非是在心里默念的。那个晚上,他和安继续往前走之后,他轻轻问了句:“如果俄国人打进来了你会说什么?”“什么?你这是在吓人还是在预测?”“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仅仅弄脏了衣服就骂人,那我想知道如果你摔断了腿或者俄国人打进来了你又会说什么。”“格雷厄姆,”她小心翼翼地答道,“我想船到桥头自然直吧。”

他们默默地走了一会儿。“我猜想,你认为我是那种一本正经的人。其实我只是想知道你会说什么而已。”格雷厄姆说。“我猜也许你已过惯了那种中规中矩的生活吧。”

之后,他们暂时就没有再提起这一话题。格雷厄姆不禁注意到,随着他和安越走越近,倒是他自己越来越爱说脏话了。起初还犹犹豫豫的,后来很释怀,最后就津津乐道了。现在,他已经可以像其他人一样骂人话张口即来、抑扬顿挫的。他猜如果俄国人真的来了,那么要说的话也就水到渠成了。“拍《欣喜若狂》感觉怎样?”那天晚上一起洗碗的时候,格雷厄姆问安。“呃,不怎么有趣。很多室内戏,由于预算有限,我们经常得穿重复的衣服。我记得他们把剧本删减了很多,还有好几场戏是同一天拍的,这样就不用经常换衣服了。”“那你那位意大利情人呢,他怎么样?”“迪克·德夫林?其实他是个地地道道的东伦敦人。完全看不出来对吧?事实上,我觉得几个星期前我好像在一个剃须刀的广告上看到过他。他人挺不错,虽然没什么才华,但人不错。不会表演,只是靠着他自己说的‘瞪眼技能’演戏。有天下午没戏的时候他居然带我去打保龄球!你能想象吗?保龄球!”“那……”格雷厄姆正在擦干餐具,然后他转过身去折叠餐巾,这样安回答的时候就看不到他的眼睛了。“……你去了吗?”“呃,去了。”从她声音传来的方位,格雷厄姆判断安在看着自己。“我想就那一次。”“只是一会儿。”“没多长时间。”

格雷厄姆轻轻把餐巾拍平,拿起一个干净的茶匙放到水龙头下冲了起来。他一边冲一边亲吻安的一侧脖颈,发出轻微的鼻息声,然后在同一个地方又亲了一下。

他喜欢她直爽的回答。她从不羞答答,从不忸怩作态,从不闪烁其词。她从来不会以“这种事你不懂”这样的话来搪塞你,尽管她本可以理直气壮地这样做。她会告诉他,实实在在地告诉他,不会遮遮掩掩。格雷厄姆就喜欢这样的方式:只要他问了,他就能得到回答;如果不问,则得不到答案。多么简单。他拿起咖啡托盘,向客厅走去。

安很庆幸自己在遇到格雷厄姆的前几个月就退出了演艺圈。八年的时间足够让她明白,天赋和职业之间没什么必然联系。她演过戏,上过电视,后来又拍电影,这一切工作让她确信,当自己处于巅峰状态时,她真的表现很好,然而,对于她来说,那还远远不够好。

她苦苦挣扎了几个月,最后选择了放弃。退出并不是为了休息,而是要全身心地做一件不一样的事情。她巧妙利用与尼克·斯莱特的友谊,轻松地进了雷德曼和吉克斯公司。(所谓巧妙,不仅仅是指在尼克提供这份工作之前不和他上床,而且是跟他说清楚,即便他给了工作自己也不会和他上床。面对她这种不妥协的态度,尼克反而看上去一脸宽慰,甚至深怀敬意。后来她觉得,或许这才是上策,这才是时髦的方式:当今,就是不用靠和谁上床来谋职。)事实证明,这样是行得通的。不出三年,安就成为那家公司的首席采购代理人,掌握着六位数的预算,可以周游世界各地,每天工作多久取决于自己,尽管有时候要加班。在遇见格雷厄姆之前,她就体悟到自己的生活已多了一份前所未有的安稳感。现在呢,她感觉生活更稳固了,从未有过的稳固。

星期四,格雷厄姆给芭芭拉打了电话,两个人就账单的事进行了一番争论。“为什么爱丽丝需要买这么多衣服?”“因为她需要。”活脱脱芭芭拉式的回答:抽出你句子中的一部分,然后加以重复。这为她节省了时间,好让她准备下一个问题的回答。“为什么她需要买三个胸罩?”“因为她需要。”“为什么?难道她一次要戴三个吗?一个叠一个?”“一个戴着,一个干净的备用,一个洗了晾着。”“但几个月前我刚给她买了三个。”“也许你没注意,格雷厄姆,而且我也怀疑你有没有关心过,不过我要告诉你,你的女儿正处在发育期。她的,她的……尺寸在变。”

他本来想说“哦,你的意思是说,她这朵花儿要含苞待放了”,但他再也没自信能跟芭芭拉开玩笑了。所以他只是措辞温和地辩白道:“她发育得有那么快吗?”“格雷厄姆,如果你束缚一个正在发育的女孩,那将造成无法估量的伤害。禁锢身体,就会影响心灵。这道理人人都懂。我还真没发现你已变得这么吝啬了。”

他讨厌这样的交谈,尤其是因为他怀疑芭芭拉会故意让爱丽丝断章取义地听到一部分,这样女儿就会因为父亲的可恶而站在她那边。“好吧。那好吧。好吧。另外,谢谢你迟来的结婚礼物,如果那个算结婚礼物的话。”“什么?”“结婚礼物。上个星期天下午发生的事。”“噢,是的,很高兴你喜欢。”只有这一次,她听上去是在防守,于是格雷厄姆本能地再次出击。“不过我真的无法想象你为什么那么做。”“你想不到?你无法想象?”“是想不到,我的意思是,你竟然这么有兴致……”“哦,我只是觉得你应该知道自己惹上了什么麻烦。”她说得有板有眼、母性十足。格雷厄姆感觉自己在节节败退。“谢谢你。”婊子,他在心里加了一句。“别客气。另外,我也觉得,让爱丽丝知道她的父亲如今正处于一种怎样的影响之下是件很重要的事。”他没有听漏“如今”这个词。“但你是怎么知道安在这部电影里的?她并没有出现在海报上。”“我有自己的眼线,格雷厄姆。”“别开玩笑了。快说,你是怎么发现的?”但她还是那句话:“我有自己的眼线。”第三章对眼熊

杰克·勒普顿起身去应门,随手将燃着的香烟搁在胡子里。他伸出双臂,把格雷厄姆搂进门,一手搭在格雷厄姆的肩膀上,一手捶了他屁股一拳,最后推着他走向客厅,嘴里吼叫着:“格雷厄姆,你这个老淫棍,进去吧。”

格雷厄姆忍不住笑了出来。他觉得杰克大多数时候都在胡说八道,不仅格雷厄姆这么想,连他的朋友们也这样觉得。不过他这个人倒是绝对好相处,总是扯着嗓子跟你谈天说地,还时不时搂你一下,亲近得很,所以你很快就会忘记他在前一天嘲弄你的玩笑。他的这份平易近人也许是装出来的,不过是为了讨人欢喜而已,但就算如此,这一招也是管用的,而且它一如既往,毫不犹豫,基调不变——他和格雷厄姆的友谊已经保持五六年了——你就大可不必担心他的真诚。

起初,他耍香烟的把戏是为了诙谐地彰显他的个性。杰克的胡子长得像钢丝球一样浓密,在颧骨附近塞进一根高卢烟丝毫没有问题。他在派对上跟某个姑娘聊天时,就会起身去拿饮料,这时候他得腾出双手,把还燃着的香烟塞进胡子里(有时候为了演这出,他还会特地点上一根烟)。接着,他就拿着饮料往回走,一副矮胖敦厚的模样,顺便察言观色,根据女孩的反应采取三种不同对策。如果那姑娘看上去很老练、很机敏,或者甚至很警惕,他就会若无其事地取下烟来继续抽(他向格雷厄姆断言,这一举动令他“别具一格”);如果姑娘稍显羞涩,不怎么机灵或者姿色平平,他就继续把烟搁在胡子上,开始谈论某本书——不过他从来不提自己的书——然后就跟对方讨烟抽(这证明他是个心不在焉、天马行空又不失聪明的作家);如果杰克一点看不透这女孩,或者觉得她疯疯癫癫,或者是他自己喝得醉醺醺的,他就会任由香烟一直慢慢烧到胡子,然后装出一副茫然的样子问她:“你闻没闻到附近有股烧焦的味道?”(这就使他成了一个“真正了不起的人物,些许狂妄不羁,也许有点自我毁灭性,你懂的,就像真正的艺术家那样,可又如此风趣”。)运用第三种策略时,他通常会弯弯绕绕地编点童年故事或者祖辈往事,但这不免有风险。有一次,为了追求一位谜一般的魅力姑娘,他任由香烟把自己烫伤。他想不到那女孩根本没注意到那根香烟,他的难以置信和肉体的疼痛同步飙升。后来,他才发现那女孩儿趁他去拿饮料的时候摘掉了隐形眼镜,她的眼睛受不了烟熏。“来杯咖啡?”杰克又重重地拍了拍格雷厄姆的肩膀。“好的。”

杰克在勒普顿街公寓的家的一楼已被他打通,改成了开放式的布局,前方的侧厅直通向后方的厨房。他们此时坐在中间地带,杰克将这里用作客厅。侧厅里放着他的书桌,桌前摆着钢琴凳,桌旁有个倒翻的垃圾桶,他的电动打字机隐身在垃圾下依稀可见。杰克曾向格雷厄姆解释过他的创造性混乱理论。他自称是个天性好整洁的人,但是艺术需要混乱。显而易见,那些文字似乎只有在感受到某种性感的无序环境时才会如泉涌般袭来,整齐的秩序只会成为阻碍。因此就有了这乱糟糟的废纸、杂志、牛皮信封和上一季足球赛赌博的传单。“我的文字需要感受到自己降生的意义,”杰克解释道,“就像那些土著部落的妇女分娩到报纸上。同样的道理,说不定还是同样的报纸呢。”

杰克拖着矮胖的身躯往厨房走,一条腿轻轻一撇,放了个响屁。“不是我,是风。”他咕哝着,几乎是自言自语,但也不完全是。

格雷厄姆之前就听到过杰克的响屁了。他以前就听到过连连的响屁,但说实在的,他并不介意。后来杰克逐渐成了一名知名小说家,当他日渐增长的名气使他自我放纵、性格乖张,他就常常屁随心响。他的一个个屁并不是衰老的括约肌发出的尴尬的气体,而是中年人发出的那种闹腾的、铆足了劲的响屁。不知怎的——格雷厄姆甚至不能理解这个过程——杰克竟使放屁成了一个能令人接受的特殊癖性。

一旦他放了屁,还不仅仅是能令人接受而已。格雷厄姆有时觉得他是故意为之。有一次,杰克打电话来叫他帮忙一起去挑选壁球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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