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读论语和论语读法(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24 22: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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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钱穆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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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读论语和论语读法

劝读论语和论语读法试读:

孔子誕辰勸人讀論語並及論語之讀法

論語應該是一部中國人必讀的書。不僅中國,將來此書,應成為一部世界人類的人人必讀書。

讀論語並不難,一個高級中文中學的學生,平直讀其大義,應可通十分之四乃至十分之

讀論語可分章讀,通一章即有一章之用。遇不懂處暫時跳過,俟讀了一遍再讀第

遍,從前不懂的逐漸可懂。如是反覆讀過十遍八遍以上,一個普通人,應可通其十分之

。如是也就够了。

任何人,倘能每天抽出幾分鐘時間,不論枕上、廁上、舟車上,任何處,可拿出論語,讀其一章或二章。整部論語,共四百

章;但有重複的。有甚多是一句一章,兩句一章的。再把讀不懂的暫時跳過,至少每年可讀論語一遍。自二十歲起到六十歲,應可讀論語四十遍。

若其人生活,和書本文字隔離不太遠,能在每星期抽出一小時下夫,應可讀論語一篇。整部論語共二十篇,一年以五十一星期計,兩年應可讀論語五遍。自二十到六十,應可讀論語一百遍。

若使中國人,只要有讀中學的程度,每人到六十歲,都讀過論語四十遍到一百遍,那都成聖人之徒,那時的社會也會徹底變樣子。

因此,我認為:今天的中國讀書人,應負兩大責任。一是自己讀論語,一是勸人讀論語。二

上面一段話,我是為每一個識字讀書人而說。下而將為有志深讀精讀論語的人說,所說則仍有關於如何讀論語的方法問題。

讀論語兼須讀注。論語注有

部可讀:一是魏何晏集解,一是宋朱熹集注,一是清劉寶楠正義。普通讀論語,都讀朱子注。若要深讀精讀,讀了朱注,最好能讀何晏所集的古注,然後再讀劉寶楠編撰的清儒注。不讀何、劉兩家注,不知朱注錯誤處,亦將不知朱注之精善處。

最先應分開讀,先讀朱注,再讀何、劉兩家。其次應合讀,每一章同時兼讀何、朱、劉三書,分別比較,自然精義顯露。三

清儒曾說:考據、義理、辭章三者不可偏廢。讀論語亦該從此三方面用心。或疑讀論語應重義理,何必注意到考據、辭章。以下我將舉少數幾條例來解釋此疑。

第一,讀論語不可忽略了考據。如:

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

讀這一章,便須有考據名物的工夫。古代的大車、小車,體製如何分別?「輗」和「軏」是車上什麼零件?若這些不明白,只說孔子認為人不可無信,但為何人不可以無信,不懂孔子這番譬喻,究竟沒有懂得孔子真義所在。好在此等,在舊注中都已交代明白,如讀朱注嫌其簡略,便應讀古注和清儒注。務求對此項名物知道清楚了,本章涵義也就清楚。萬不宜先橫一意見,說這些是考據名物,不值得注意。

又如︰子曰:「褅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

或問褅之說。子曰:「不知也。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

這兩章,孔子論及褅禮,那是有關制度方面的事。「褅」究是個什麼禮?「灌」是此禮中如何一個項目?為何孔子看褅禮到灌以下便不願再看?那必有一番道理。孔子弟子們,正為有不明白孔子心中這一番道理的,所以緊接有下一章,有人問孔子關於褅的說法。但孔子又開不肯說,說:「我也不知呀!」下面又接着說:「知道了這番道理,治天下便像運諸掌。」可見這番道理,在孔子心中,並不小看,而且且極重視。現在我們只能說,孔子講政治極重禮治主義。但孔子主張禮治之內容及其意義,我們無法說。若只牽引荀子及小戴禮等書來說,那只是說明荀子和小戴禮,沒有說明孔子自己的意見。

若要考據褅禮,那不像大車小車、輗和軏般簡單。古人對此,聚訟紛紜,莫衷一是。似乎非專治考據,無法來解決此難題。其實也並不然。前人引經據典,提出的說法,最多也不過

五種;我們只要肯細心耐心,把此四五種異同之說,平心研討,自然也可明白一大概。壞是壞在我們先有一存心,說這些是考據,和義理不相關。其實這兩章的考據不明,則義理終亦無法明。四

現在再說,讀論語不可忽略了辭章。

我此處所說的辭章,包括字義、句法、章法等,即純文學觀點下之所謂辭章亦包括在內。

如:

子曰:「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

此章似乎甚為明白易解;但中間發生了問題,問題發生在「之」字上。究是晏子敬人呢?還是人敬晏子呢?「之」字解法不同,下面引伸出的義理可以甚不同。古注是解的人敬晏子,朱子解作晏子敬人。現在我們且莫辨這兩番義理誰是誰好,我們且先問孔子自己究如何說。這不是一義理問題,而是一辭章問題。即是在句法上,此「之」字究應指晏子或他人?就句法論,自然這「之」字該指的他人。但又另有問題發生,即論語的本子有不同,有一本卻明作:「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人敬之。」下句多了一「人」字。若下句原來真有一「人」字,自然又是古注對。此處便又牽涉到考據學上的校勘問題了。

牽涉到校勘,便要問這兩個不同之本,究竟那一個本更有價值些?鄭玄本是不多一「人」字的,皇侃義疏本是多一「人」字的。但皇侃本在其他處也多與相傳論語有不同字句,而頗多不可信;則此處多一「人」字,也不值得過信。至於其他本多一「人」字的還多,但皆承襲皇本,更就無足輕重。因多一「人」宇始見是人敬晏子,則少一「人」字,自當解作晏子敬人。而多一「人」字之本又不偵信據,則此問題也自然解決了。朱子注論語,豈有不參考古注異本的?但朱子只依鄭玄本,知在此等處,已用過別擇工夫。五

又如:

子見南子,子路不說,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這一章的問題,較之上引一章,複雜而重大得多了。從來讀論語的,對此章不知發生過幾多疑辨。直到民國初年新文化運動掀起「打倒孔家店」的浪潮,有人把此章編了「子見南子」的話劇,在孔子家鄉曲阜某中學演出,引起了全國報章喧傳注意。可見讀論語,不能不注意到此章。

討論孔子為人,亦不能不注意到此章。但研究此章,斷不能不先從字義句法上入手,這即是辭章之學了。

孔子做了此事,他弟子心感不悦,孔子沒有好好陳說他所以要做此事之理由,卻對天發誓,那豈不奇怪嗎?所以從來注家,都對此章「矢」字作別解,不說是發誓。獨朱子注明白說:

「矢,誓也。」朱子何以作此斷定?因下文是古人常用的誓辭。朱注又說:「所,誓辭也。如云『所不與崔慶者』之類。」可見此處朱子也用了考據工夫。其實朱子此注,如改為「凡上用『所』字、下用『者』字之句,是古人之誓辭」,就更清楚了。其後清儒閻若璩在四書釋地中把關於此種語法之例都詳舉了。近人馬氏文通也曾詳舉一番,可證明朱注之確實可信。

朱子既根據這一判定,下面「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三句,解作「若我所行不合於禮,不由其道,則天將厭棄我。」這一解法,也確實可信了。許多對「矢」宇作曲解的,對下面「否」字也另作曲解,那都不值得討論了。

照字義語法講,朱注既是確切不移,但仍然不能使人明白這全章之意義。南子是一位有淫行的女人,孔子見之,卻說合禮由道,這是什麼意義呢?朱子在此處,特別添進一句,說:「古者仕於其國,有見其小君之禮。」此一條又是考據。若我們明白了這一層,「子見南子」這一件事,也無足多疑了。

論語中像此之例還多。如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陽貨饋孔子豚,孔子便不得不去見陽貨。朱子注此章亦引據古禮,說:「大夫有賜於士,不得受於其家,則往拜其門。」經朱子加進了這一番考據,情事躍然,如在目前了。現在孔子在衛國受祿,衛君的夫人要見他,照禮他不得不往見。近代社交,也儘有像此類的情節。那有什麼可疑的呢?

清儒說:「訓詁明而後義理明,考據明而後義理明。」朱注此章,真做到了。清儒對此章之訓詁考據,則反有不如朱子的。

但這裏仍有問題。清儒是肯認真讀書的。朱子所說那條古禮,究竟根據何書呢?清儒毛奇齡曾遍翻古籍,卻不見朱子所說的那一條。於是再翻朱子的書,原來朱子也曾自己說是「於禮無所見」;因說朱子是杜撰。但這裏至少可見朱子也曾為此事而遍翻古禮,才說「於禮無所見」。朱子也知要明白這一章的情節,不得不乞靈於考據,於是才遍查古籍的。但古籍中雖無「仕於其國必見其小君」之一條,也並無「仕於其國必不得見其小君」之一條。如衛封人欲見孔子,說了一番話,孔子也就見他了。南子欲見孔子,也說了一番話,這番話史記曾載下,說:「四方之君子,辱欲與寡君為兄弟者,必見寡小君,寡小君願見。」是南子欲見孔子之請辭,十分鄭重,而又懇切。史記又說:「孔子辭謝,不得已而見之。」是孔子辭而不獲始去見。史記又記其相見時之禮節云:「孔子入門,北面稽首,夫人在絺帷中再拜,環佩玉聲璆然。」我想朱子根據史記此一段記載,說「古者仕於其國,有見其小君之禮」,不能說他完全是杜撰。清儒硬要說無此禮,反見是拘礙不通了。古代的禮文,那能逐條保存,盡流傳到後世?而且社會上的禮節,又那裏是件件要寫下正式條文的呢?可見我們讀書,需要考據,但考據也解決不了一切的問題。又考據也有高明與不高明之別。朱子此條,在我認為是極高明的了。近人認宋儒輕視考據,或不懂考據,那都是門戶偏見。

但這裏仍有問題。若果如朱子解法,孔子何不直截了當把此番話告訴子路,卻要急得對天發誓呢?朱注對此層,仍未交代明白;所以清儒仍不免要多生曲解。此處讓我依據朱注再來補充說一番。

說到這裏,便該注意到本章中「子路不說」之「不說」兩字上。今且問:子路不悦,是不悦在心中?還是不悦在臉上?還是把心中不悦向孔子直說了?依照本章上下文的文理和神情,子路定是把他心中的不悦向孔子直說了。子路如何說法,論語記者沒有記下來,但一定牽涉到南子淫行,是可想而知了。而且南子原本不是一位正式夫人,如何叫孔子去受委屈。這些話,都是無可否認的。孔子若針對子路話作答,則只有像朱注般說:「我只依禮不該拒絕不去見,至於她的一切,那是她的事,我何能管得這許多?」在此又有人提出古禮,說;「禮,在其國,不非其大夫。」現在南子是君夫人,地位更在大夫之上。她請見孔子,辭令又很鄭重有禮。孔子不願針對子路話作答,因為這樣便太直率了。於是說:「我若錯了,天自會厭棄我。」這樣說來,孔子之以天自誓,並不是憤激語,反見是委婉語。細尋本章文理,如此說,並非說不通,而且在文章神情上,豈不更好嗎?就行事言,孟子說:「仲尼不為已甚。」就應對言,孔子說:「不學詩,無以言。」孔子此處對子路的誓辭,卻反而有詩意了。

以上這段話,是我根據朱注,再依或人之說,而自加以闡發;自謂於考據、辭章、義理三方面都能兼顧到,說得通。但不知如此說來,究說到論語本章之真義與否?總之,要研尋論語義理,不能不兼顧考據、辭章。舉此為例,也可說明此意了。六

現在再繼續舉一章說之:

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朱子注:

子貢言:我所不欲人加於我之事,我亦不欲以此加之於人。此仁者之事,不待勉強,故夫子以為非子貢所及。

朱子在圈下注中又引程子說,謂;我不欲人之加諸我,吾亦欲無加諸人,仁也。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恕也。恕則子貢或能勉之,仁則非所及矣。

朱子又自加發揮,說:

愚謂無者自然而然,勿者禁止之謂,此所以為仁、恕之別。

大家說程朱善言義理,但此章解釋卻似近勉強。朱子說:「無者自然而然,勿者禁止之辭。」其實本章明言欲無加諸人,所重在「欲」字,「欲」即非自然而然。欲無加諸人之「無」字,亦非自然而無,乃是亦欲不加諸人。因此此章程朱把仁、恕分說,實不可靠。

古注孔安國說:「非爾所及,言不能止人使不加非義於己。」此解乃為得之。何以說孔安國說得之?仍須從本章的句法上去研求。本章句法是平行對列的,我不欲人把非禮加我,我亦欲不把非禮加人。下句有一「亦」宇,顯然是兩句分開作兩件事說的。若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此等句法是直承偏注,只是說一句話,一件事。細究兩處文法,自見不同。若把握住此點,朱注「子貢言我所不欲人加於我之事」這一句也錯了,只應說「我不欲人加於我,我也欲我不把來加於人。」朱注「我所不欲人加於我之事」,此語只可移作「己所不欲」四字之注解。朱注「之事」二字,即「所不欲」之「所」字,但釐章則句法不同。孔安國看準了,故說:「別人要加非義於你,你何能禁止呀!」孔子所謂「非爾所及」,只承上一句,不關下一句。

我舉此例,仍只要說明欲通論語之義理,必須先通論語之文法。若文法不通,所講的義理,只是你自己的,不和論語本文相關。七

此下我想再舉一例。

子曰︰「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我常愛誦此章,認為大有詩意,可當作一首散文詩讀。此章之深富詩意,尤其在末尾那一掉,「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十一字。其實在「於我如浮雲」那五字,尤在「如浮雲」那三字。若省去此一掉,或在掉尾中換去「如浮雲」三字,只說:「於我有什麼相干呀!」那便絕無詩意可言了。但我們讀論語,固可欣賞其文辭,主要還在研尋其義理。難道論語記者無端在本章添此一掉尾,也像後世辭章之士之所為嗎?因此我們在此掉尾之十一字中,仍該深求其義理所在。

若在此十一字中深求其義理所在,則「不義而」三字,便見吃緊了。「素富貴行乎富貴」,富貴並非要不得。孔子又曾說:

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

不以其道而得富貴,還不是「不義而富且貴」嗎?今且問:你若不行不義,那有不義的富貴逼人而來?富貴逼人而來,是可有的。不義的富貴,則待我們行了不義才會來。倘我絕不行不義,那「不義而富且貴」之事,絕不會干擾到我身上,那真如天上浮雲,和我絕不相干了。因此,我們若沒有本章下半節「於我如浮雲」這一番心胸,便也不能真有本章上半節「樂亦在其中」這一番情趣。關於本章下半節的那種心胸,在孟子書裏屢屢提到,此不詳引。我此所說,只是說明要真瞭解論語各章之真意義,貴在能從論語各章逐字逐句,在考據、訓詁、文理、辭章各方面去仔細推求,不要忽略了一字,不要拋棄了一句。至於把論語原文逐字逐句反到自己身心方面來真實踐履,親切體會,那自不待再說了。八

或有人會懷疑我上文所說,只重在考據、辭章方而來尋求義理,卻不教人徑從義理方面作尋求,如孔子論「仁」論「智」,論「道」論「命」,論「一貫」「忠恕」,論「孝弟」「忠信」之類。這一層,我在上文已說到,讀論語貴於讀一章即得一章之益。即如論語說:

巧言今色鮮矣仁。

剛毅木訥近仁。

仁者其言也訒。

仁者先難而後擭。

這些話,逐字逐句求解,解得一句,即明白得此一句之義理,即可有此一句之受用。若解釋得多了,凡屬論語論仁處,我都解得了;論語不提到仁字處,我亦解得了;孔子論仁論道的真意義,我自然也解得了。此是一種「會通」之學。義理在分別處,亦在會通處。會通即是會通其所分別。若論語各章各節,一句一字,不去理會求確解,專拈幾個重要宇而,寫出幾個大題目,如「孔子論仁」,「孔子論道」之類,隨便引申發揮;這只發揮了自己意見,並不會使自己真瞭解論語,亦不會使自己對論語一書有真實的受用。那是自欺欺人,又何必呢?

所以我勸人讀論語,可以分散讀,即一章一章地讀;又可以跳着讀,即先讀自己懂得的,不懂的,且放一旁。你若要精讀深讀,仍該如此讀,把每一章各別分散開來,逐字逐句,用考據、訓詁、校勘乃及文章之神理氣味、格律聲色,面面俱到地逐一分求,會通合求。明得一字是一字,明得一句是一句,明得一章是一章。且莫先橫梗着一番大道理、一項大題目在胸中,認為不值得如此細碎去理會。子貢說:「回也聞一而知十,賜也聞一以知二。」顏淵、子貢都是孔門高第弟子,但他們也只一件件,一項項,逐一在孔子處聽受。現在我們不敢希望自己如顏淵,也不敢希望自己是子貢。我們讀論語,也只一章一章地讀,能讀一章懂一章之義理,已很不差了。即使我們讀兩章懂一章,讀十章懂一章,也已不差。全部論語五百章,我們真懂得五十章,已儘够受用。其實照我辦法,只要真懂得五十章,其餘四百五十章,也就迎刃而解了。九

朱子注論語有三大長處:

一、簡明。古今注說論語之書多矣,獨朱注最為簡單明白。

二、朱注能深入淺出。初學可以淺讀,成學可以深讀,朱注可以使人終身誦讀不厭。

三、朱注於義理、考據、辭章三方面皆優。

宋人長於義理,固矣,然朱注於考據訓詁亦極精善,且又長於文理,能於論語之章法、句法、字法體會深微;故論語以朱注為最勝。

猶憶十七八歲時,偶在家中書架翻得清儒毛西河四書改錯有印小字本;讀之驚喜,不忍釋手,迨黃昏,移就庭外立讀。其書批駁朱注,分類分條,幾於通體無完膚。余時愚陋無知,僅知朱子乃宋代大儒,又知讀論語必兼讀朱注;而毛氏何人,則不知也。又其分類,如有關天文、地理、宮室、衣服之屬,凡所討論,余皆一無所知。讀其書,使余知學問之廣大,若另見一新天地之存在。

越後讀書漸多,知有所謂漢學、宋學之別。又久之,讀書益多,乃知即論考據訓詁,清代治漢學諸儒未必是,朱注亦未必非。其後幾二十年,在北平書肆又購得毛氏四書改錯之大字木刻本;再讀之,乃知毛氏雖博辨,其書實不能如朱注之廣大而精微。回憶少年時初讀此書之心境,不覺恍然自失。

蓋清儒自號治漢學,門戶之見甚深。凡朱注錯誤處,積清儒二百數十年之搜剔抉發,幾於盡加駁正,殆所謂「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矣。然亦有朱注正確,清儒存心立異,轉以自陷。時余在北平,見學者羣推劉寶楠論語正義,鄙薄朱注不讀。心知其非,顧一時風氣所趨,亦無法糾挽。及抗戰時在成都,病中讀朱子語類,一日僅能讀數條而止,倦即放置不讀,亦不讀他書。約半年,讀語類始畢。乃知朱子注論語,於義理亦有錯,並多錯在「性」與「天道」等大綱節上。此乃程朱與孔孟學術思想分異所在,亦已多為清儒所糾彈。然善言義理,仍推朱注,斷非清儒所及。故余數十年來,教人讀論語,仍必教人兼讀朱注。

惟學者治論語,先於朱注立基礎,仍貴能進而多窺諸家之異說。所謂諸家,有遠在朱子之前,更多起於朱子之後。苟非多窺異說,將不知朱注所誤何在,更不知朱注所為精善獨出於諸家之上者何在。從來解說論語者多矣,幾於每字、每句、每章必有異說。每有異說,亦多在兩三說以上。惟學者治異說,切戒有好異心,切戒有好勝心。貴能平心靜氣,以實事求是之心讀之。每得一異說,於文理文氣上孰當孰否?於考據訓詁上孰得孰失?於義理闡發上孰精孰粗?貴能細心尋求。論語本文,若平淡易簡;然學者能循此求之,一說之外復有一說,眾說紛紜,而各有所見,亦各有所據。正在此等處,可以長聰明,開思悟,聞見日廣,識慮日精。僅於論語一書能如此求之,而義理、考據、辭章三方面之進益,有不知其然而然者。有日新月異,益深益遠,已臻於為學之上乘而初不自自自覺者。然治論語之異說,亦不貴貪多,不貴欲速,不貴在限定年月以內,必盡搜論語之異說而徧治之。只貴於朱注外,隨時得一書、獲一說,即取與朱注對比,通一說即獲通一說之進益。如此從容緩進,乃為可貴。

余自來香港,即有意為論語作一新解,雖尊朱注而不專守朱注,遇異說勝朱注者,盡改以從。而亦欲仿朱注之力求簡明,力求能深入而淺出,力求於義理、考據、辭章三方兼顧。務求自中學生以上皆能通讀,尤望成學之士讀我注亦不以為鄙淺。懷此心已久,屢易稿而皆未愜。三年前在美國,積半年之力獲成初稿。後又再自校讀,前年冬通讀一過,去夏又再讀一過。一再細讀,今已過半,多所改定,今冬當可付印。自問此書,雖不能取朱注而代之,然讀朱注者必當再讀吾書,然後於論語易於有入門益進之望。此則余之志願所在也。(原題校慶日勸同學讀論語並及論語之讀法,一九六二年九月在香港新亞書院為孔誕及校慶作,載新亞生活五卷七期。一九七四年編此書時,又併入新亞生活四卷五期論語讀法一文,改為今題。)

再勸讀論語並論讀法

朱子注論語,在卷首序說中,引有史記與何氏語,最後復引程子語四條。日前有數位同學手持我著新解來,求我題字。我多錄程子此四條語中一條:

今人不會讀書。如讀論語,未讀時是此等人,讀了後又只是此等人,便是不曾讀。

此條之前一條為:

讀論語,有讀了全然無事者,有讀了後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最後一條為:

頤自十七八讀論語,當時已曉文義,讀之愈久,但覺意味深長。

程子四條中以上引三條為更重要。

在本所最近一次月會中,我很欣賞馬同學之報告,可知他已能讀論語。或許他現尚未能領略到論語中之意味深長處,然其用心則頗可取。

馬君提出問題,如:「聖人是否可學而致?」換言之,聖人學到與學不到,也即是我們有志學聖人,能力足不足的問題。如孟子曰:「人皆可以為堯舜,是不為也,非不能也。」依孟子意,似乎我們學聖人,力非不足。但孟子所言有無問題,實值研究。現在大家讀論語,多不在此等處用心。通常只講孔子如何說「仁」、說「天」、孔子哲學思想如何,或贊成,或反對。然此非讀論語之主要所在。究應如何去讀論語?我主張當依程伊川語去讀。

馬同學另一問題:「依論語中所講,似乎孔子論語是一種理想主義。」當時有人反對,說讀論語應重實踐。但實踐仍必應有理想。如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究要學一些什麼?此中便是一理想。馬君又說:「依孔子講法,似乎無人能達到理想之頂顛。」我很欣賞他提出此問題,我甚喜他能如此去讀論語。諸位不可隨便加批評。我現即就這些問題來略作講述。二

孔子是一聖人,試看他究達到了頂點沒有?孔子弟子認為雖堯舜亦難與孔子相比。但孔子「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在他自己,似乎並未認為自己已到最高頂點。他只說:

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

又說:

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如此一路學上去,但並沒有說七十時便是一最高境界。孔子又說:

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

若聖與仁,則吾豈敢;抑為之不厭,誨人不倦,則可謂云爾已矣。

此是孔子自說境界,但並未說到此境界後便不能再往前。後人推尊孔子,謂孔子已至聖人之最高境界。後來也無第二人敢以孔子自許。朱注在「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下引程子語:「孔子生而知之也,言亦由學而至,所以勉進後人也。」朱子自注則云:「愚謂聖人生知安行,固無積累之漸,然其心未嘗自謂已至此也。」倘諸位心中並無馬君所提此一問題,此處必然會忽略過。當知此與說孔子之政治哲學、人生哲學、宇宙論、經濟思想、社會主張等種種說法皆不相干。若以這些問題去讀論語,勢必把一部論語零散分割,亦遂不致有程子所謂「有讀了後其中得一兩句喜者,有讀了後知好之者,有讀了後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之語。三

現試看學而篇: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此若與任何學問上大題目無關,但若講個人做人,必有人會喜歡此三句。朱注:「因,猶依也。」諸位在社會上依靠或接近師友,這即是「因」。「因」則必「親」。但有人是可接近與應接近者,有人則是不可及不應接近者,此處必須有分別。朱注:

此言人之言行交際,皆當謹之於始,而應其所終。不然,則因仍苟且之問,將有不勝其自失之悔者矣。

此處即是實踐。如何去選擇所應親,自有一套義理或說理想在後面。讀論語若懂得如此讀,自會變為另一個人。

諸位莫問自己所研究者為何?皆應一讀論語,懂得「吃緊為人」。即是要在做人一事上扣緊。馬君讀書不多,卻能提出甚多問題,所提出者正是屬於「吃緊為人」方面。中國傳統義理重要正在講「人」。此則並非一項理論,成不成系統,合不合邏輯,或僅是一種知識。一部論語,重要教人並不在知識或理論上。如云:

君子上達,小人下達。

若諸位要做君子,論語便會教你一番上達之道,但並非在教諸位去知道上古時之政治、社會、經濟等情形。倘使諸位欲知古代之禮,可讀左傳;欲知古代文學,可讀詩經。孔子只講如何做人,但亦未講到人性善惡等,亦未講天是一個什麼等,種種大理論。此後如孟荀乃至如宋明理學家,皆愛講此等大理論,但皆敬佩孔子,認為不可及。其實孔子只是「吃緊為人」。諸位若能從此道路去讀論語,所得必會不同。四

諸位或許懷疑今日時代不同,社會背景皆已大變,孔子所說是否尚可作為我們做人之標準?關於此問題,我在新解學而篇注中說:

孔子距今已逾二千五百年,今之為學,自不能盡同於孔子之時。然即在今日,仍有時習,仍有朋來,仍有人不能知之一境。在學者內心,仍亦有悦、有樂、有慍。即再踰兩千五百年,亦復如是。故知孔子所開示者,乃屬一種通義,不受時限,通於古今,而義無不然。故為可貴。讀論語者不可不知。

又如子罕篇:

子曰:「勇者不懼。」

程子云:

明理自不懼。

我們可把近代心理學,如病態心理、精神分析,或精神治療等道理,來講程子之學。當時有人問程子:為何總覺迎面有一獅子撲來?程子告之曰:再見其撲來,可急用手抓住。其人歸依其語,一見即抓,後遂不復有見。又有人目畏尖物,程子告以:室中盡置尖物,自知尖不刺人,何畏之有?自程子此二故事中,可知程子實深通心理學。其他類此故事尚多,諸位可自去玩味。程子也隔現代一千年,何嘗是他的話便都過時了。

又如學而篇: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宋人評曰:

若父行是道,子當終身守之毋改;若非道,則何待三年?

我在新解中注曰:

「其」,指子言。父在,子不主事,故惟當觀其志。父沒,子可親事,則當觀其行。道,猶事也。言道,尊父之辭。本章就父子言,則其道其事,皆家事也。如冠婚喪祭之經費,婚姻戚故之饋問,飲食衣服之豐儉,歲時伏臘之常式,子有孝心,不忍遽改其父生時之素風也。

或曰:古制,父死,子不遽親政,授政於家宰,三年不言政事。此所謂三年之喪也。新君在喪禮中,悲戚方殷,無心問政;又因驟承大位,未有親政之經驗:故默爾不言,自不輕改父道。此亦一說。然本章通言父子,似不專指為君者言。

我自信如此講法較近情理,情理自可通古今,沒有說時代變了,人情事理皆該變。

又如:

子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

或:

民可使由之,不可以使知之。

此兩條,近人最喜援用來批評孔子。諸位試去讀我新解,我只認定:孔子所開示者,乃屬一種通義,不受時限,通於古今,而義無不然。若真能吃緊為人,則自見古今仍是無大分別。諸位試去讀上舉兩例,看我講法通也不通。我自認我著新解,也只從「吃緊為人」處講。若真能吃緊為人,則自見古今仍是無大分別。五

又如為政篇: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我在新解中注曰:

此章乃孔子自述其一生學之所至,其與年俱進之階程有如此。學者固當循此努力,日就月將,以希優入於聖域。然學者所能用力,亦在「志學」與「立」與「不惑」之三階程。至於「知天命」以上,則非用力所及,不宜妄有希效。知有此一境,而懸以存諸心中則可!若妄以自己比仿模擬之,則是妄意希天,且流為鄉愿,為無忌憚之小人,而不自知矣。學者試返玩學而篇之首章與末章,而循循自勉,庶可漸窺此章之深處。蓋學而篇首、末兩章,只從淺處實處啓示,學者可以由此從入。此章雖孔子之自道,無語不實,其中卻儘有深處玄處;無所憑依而妄冀其驟入,則轉成談空說玄,非孔子以平實教人之本意也。孔子又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義與此章相發。自「志學」而「立」而「不惑」,皆下學也。自此以往,則上達矣。「知天命」故不怨天,「耳順」故不尤人。此心直上達天德,故能「從心所欲不踰矩」,而知我者惟天也。知命、耳順,固非學者所易企;而不怨不尤,則為學者所當勉。行遠自邇,登高自卑。千里之行,起於足下。學者就所能為而勉為之,亦無患乎聖學之難窺矣。

此段可回到前所提出之問題,即聖人可學,但我們不一定能學到。倘使諸位能以「吃緊為人」之心情讀此二段話,則自可有大興趣,亦可有大裨益。理想可說無止境,聖人亦無一最後頂點。王陽明曾云:「人皆可以為堯舜,譬諸黃金,成色可以十足,但分量各有不同。」人固不易到達最高頂點,然亦不致永居最低下處。此最高與最低處是謂兩端,是非善惡皆比較而見。「天堂」僅是一理想,從無一人能到了天堂再返回世間,將其經歷告知人們。佛家講「真」「俗」亦是兩端。人通常是去惡從善,永居於中段。學聖人只應也如聖人般「下學上達」。人若落至最低處,縱使十惡不赦,如殺人償命,此是「世間法」;但其人臨刑時內心若知懺悔,此即是「下學上達」。正如佛家所說:「臨終一聲南無阿彌陀佛,即可往生。」儒家亦云:「朝聞道,夕死可矣。」此皆是「下學上達。」下學人人可能,只要下學,便已在上達路上了。「學而時習之」並不是定要學到最高境界,而是要不停地學,自然日有進步,此即人生大道。

若本此觀點言,「人皆可以為堯舜」,人與人之間終是平等。但諸位若意欲做一史學家或哲學家等,把此心情去讀論語,將會見得論語並無甚大意義,保不得你真成一史學家或哲學家。但若要做一個「人」,要做人有長進,把如此心情去讀論語,則自見論語中每一句皆有意義。

當知我們每一人之脾氣、感情與性格,乃是與我們最親近者。如知識、學問等,則比較和我們要遠些。「吃緊為人』,便要懂得從和我們親近處下手,莫要只注意在疏遠處。故我勸諸位,莫要看輕朱注論語序中,所引程夫子幾段話。應能「學而時習」,應能「下學上達」,先要能「志於學」,只往上不向下,一言一行皆應日求上進。我今日所講,亦是一種通義,修己之餘,還可進以教人,諸位宜各勉之。(一九六三年六月在香港新亞研究所講)

談朱子的論語集注

今天我講的題目是「談朱子的論語集注」。

論語在漢代,和孝經、爾雅等書,同屬小學,是大家的必讀書。到了宋代,理學興起,朱子集其大成。朱子的論語集注,元以後,懸為功令,科取考試必根據朱注發揮。因此元、明、清三代,七百多年,朱子的論語集注,亦為人人的必讀書。我今天要講的正是朱子的論語集注。

先講朱子寫此書的經過。向例一書寫成,都有序,或請別人寫,或本人自己寫。但論語集注並沒有序。對其著書原委,未有說明。茲據朱子文集和語類以及年譜約略報告其經過。

朱子十二、三歲時,從其父讀論語。其父韋齋先生也是理學家,教朱子讀二程論語說。二程說論語未有專書,只從二程全書中可見他們對論語的說法。朱子十四歲時,韋齋卒。到朱子二十歲,看謝上蔡(良佐)的論語說,開始用紅筆圈,又用青筆、黃筆,後用黑筆。前後共用四種色筆圈抹。可見他讀論語非常用心。那時朱子是從一程後學之說來上參一程,再從二程之說來上參論語。

到他三十四歲時,寫了兩部書︰一為論語要義,一為論語訓蒙口義。他自己說,前書之成,「先徧求諸儒之說,合而編之。晚親有道,盡刪餘說,獨取先生及其門人、朋友數家之說。

待要義既成,以其訓詁略而義理詳,因為刪錄以成訓蒙口義。」朱子嘗說,讀論語,只當沒有孟子;讀學而第一章,只當沒有為政第二章。因為他把各家有關此章的說法匯合來看,參伍比較,讀完前一章,再用同樣方法讀後一章;是以用力大而費時久。等他拜李延平(侗)為師,所謂「晚親有道」,才感覺到講法應有一個標準。惟二程之說,最為可信。因此,他這一時期成此論語要義,乃是採取他父親以至李延平意見,從二程門人來參二程,從二程來參論語之一途徑。至於論語訓蒙口義,乃是「本注疏以通其訓詁,參釋文以正其音讀,會之於諸老先生之說以發其精微。」乃是把思想、義理方而加以刪節,加進了訓詁和音讀。但此二書可惜都失傳了。

朱子在二十幾歲時,師李延平,三十四歲時作論語要義和論語訓蒙口義。到四十三歲時,又把要義一書改寫為論語精義,後又改為論語要義。但此是後來的要義,並非三十四歲所成的要義了。過不多時,他又把此書改名為論語集義。我們只照此幾番書名之改定來作推想:朱子起初推崇二程,因及其門人與同時朋友的講法,匯成要義。後來愈研究愈覺得其中之深趣,故改書名為精義。但過了一段時候,又覺得他們的說法有些並不很「精」。他說:「精義中惟程先生說得確當。」所以又改名為要義。此時只認為其所收諸家之說,亦甚重要,卻不一定都精確。但再過一段時候,他又感到要義也有些不很「要」,所以終於復改為論語集義。

朱子開始服膺二程所講,因而徧求之於程門諸弟子,及其同時往來講學諸友。其後對二程門人說法有不滿意,最後對二程說法也有些不滿意,所以把他的書名也只叫作集義了。至是,朱子已經五十一歲。而他的論語集注,卻是在四十八歲時寫成。二

現在再說論語集注和上三書不同處。上三書只是羅列各家說法來通論語,而論語集注則完全以論語本文為主,而加以解說。朱子自己說,「約精義、口義之妙得本旨者為集注」是也。

朱子寫論語集注,同時又寫論語或問。因為許多人的講法,本收於論語精義、要義等書者,此刻寫集注,則採取了各家說法的並不多。為何要取此捨彼?其理由則詳於或問中。朱子自己說,「疏其去取之義為或問」是也。我們若能先看論語精義,再看論語集注,然後看論語或問,從朱子寫此數書之經過,便可知道朱子為學逐步前進的層次。

論語集注可說是朱子一生用功論語最後所得的結果。此書完成以後。大家便只讀他的集注,而忽略了其他兩書。所以朱子常勸人看他的精義,好多研究各家的見解,比較它們的得失,也使自自自己多啟發。他說:精力強的人,既看精義,又讀集注。如果沒有這分精力,則只看集注便也可以。這因為集注太簡要,故必以集注和精義對看,研究兩書不同所在;然後再去求解於或問,才會明白論語集注的取捨。對於這種讀法,他的好友張南軒(栻)認為:每一條注解的是非,人家看了集注,再看精義,自然會發現出中間的好壞,根本用不到再撰或問加以審辨。此書容易引致一種好批評、喜議論的風氣。朱子接受了他此意,或問不再刊行。我們今天見到的或問,只是朱子門人傳抄下來的本子。三

朱子大約在三十四歲時即開始從事於論語有關的著作,到四十八歲論語集注寫成,前後花了十四年工工夫;但此後還時時改寫。從他文集和語類中看,得知他隨時修改的情形。

他五十歲知南康軍,公務緊忙,曾教他高第弟子黃榦讀論語,對各家說法,再加研究,把研究結果告訴他,讓他再加覆審。他說:我在此兩月間,只看兩篇論語。這是他寫給呂東萊(祖謙)

的信上說的。

五十四歲時,又寫信給人說:我對於論、孟二書,雖然用功一輩子,粗有成就,然今讀之,一、二大節目處,仍有謬誤,不時修削,有時隨手又覺病生。

六十歲時,又對友人說:我的論語集注,為朋友抄去,印刷成書。但其中尚有不妥當該改的地方。

六十一歲時,又說:此書甚恨發表得太早了。他又曾用官府的力量,謂此書非定稿,禁人續印。

六十七歲時,更說:南康所刻論語集注,雖為成書後的改定本,但仍有許多不愜意處,再待改定。

綜上所述,可見朱子四十十八歲後尚在不斷修改他的論語集注。集注既然不斷的修改,或問也當跟著修改;但朱子因為精力不足,沒有把或問追隨著集注繼續改;於此遂形成集注、或問兩書間有了許多矛盾。或問究竟修改到什麼時候纔停止,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由集注與或問之間的歧義,可以窺見朱子用心的經過。四

剛才說過,朱子教人讀集注之後,還要看精義。精義難讀,為要校量各家短長,不易折衷。

集注已有定說,比較易讀。但朱子又教他弟子們切勿輕易去看集注。他說:精義有許多話,集注就不同了,著語不多,一字是一字,有時一宇有十字的用處。朱子又告誠學生:不要看某字重要,某宇不重要;重要的固然重要,或許仔細看後,不重要的倒反更重要。所以他說:集注添不得一個字,減不得一個字。又說:不多一個字,不少一個字。朱子又說:集注每一個宇都如在天平上稱過的,孔子怎麼說,我怎麼注,不輕一點,也不重一點;不高些,不低些。他對集注的自信又如此強!

說不定我們今天所見的論語集注,大部分早已不是朱子四十八歲前的原作。最重要的是,朱子起初推崇二程,可是當撰作集注時,見解早已多與二程不同。他說:程先生講經,理在解語內。他寫論語集注,理皆在經內。可見二程所解,不免有不得論語本文之本意者。朱子曾批評郭象注莊子,說的是他自己,未說中莊子。他的論語集注所釆引,必是妙得論語本旨者。

集注於正文下,先解說字訓、文義,與聖經之本義。諸家說明白切當者,引用不沒其名。在每條注下多加有一圈,圈下又有一些話。圈下的與句下的注不同。句下之注,乃往解論語本文:

放在圈下的,則有兩種情形:

一是通論一章大義的。

一是因其非論語之本義、正義,而別為一種引申義、發明義;可以推廣本文原義,卻與原義不同;此不得為是論語之本義,故引置於圈下。

今檢集注,統計它引用二程語,十分七八都放在圈下。這可證明朱子認為二程之說,非經「天平稱過」,非與孔子原語意義一致。圈下又有「按」,這是朱子覆按那些圈下所引的話。諸位當知,朱子一生崇拜二程,後人也認他屬於二程一脈的學統,故合稱之為程朱;但在論語集注中,二程語多半放在圈下。如再把二程遺書中所有說論語的各條抄出,會發現很多為朱子所遺棄。即在圈下亦不予稱引的。此乃與朱子起先由二程之說來探究孔孟思想的途徑大有不同了。西方人說:「吾愛吾師,吾尤愛真理。」朱子的治學精神,實亦如此!

又集注圈下往往引用兩、三人的說法。因為各家所說不同,相似而少異,正可相資。又有的其說全別,未定孰是,則併存之,以待讀者自己審擇。惟兩說併存,在朱子意中總是前說較勝於後說。如此之類,照理應在集注有一個「例言」,把他編撰之意加以說明,可惜朱子沒有作。後人讀集注,看似易,實不易。這也難怪,在朱子化了畢生幾十年工夫的結晶,直到死前一年幾月之內,還不斷在修改;如此般的偉著,其用意深微處,自然遽難通曉。五

現代學者,承接清儒,有所謂漢學、宋學,義理、考據之劃分。依我愚見,講明義理,亦有待於考證。如論語集義,集二程、橫渠、上蔡以下許多家的說法,就其中酌取一家之言,奉為定論,這也就有考據工夫。博考前說,取其義理深長的為注,這即是說:從事考據,正所以為義理;而講明義理,亦不得脫離考據。

我們只知朱子在易簀前三天改定了大學「誠意」章之注,可是沒有人知道他怎樣改,未改以前舊注如何。我所知道的,只有清儒江永曾考出大學「誠意」章根本沒有改,只是改了「誠意」章前「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注下二個字。此一段考據極為明確,載在近思錄集注附錄考訂朱子世家一篇的裏面。但在看重宋儒義理的學者,傳刻江注近思錄,卻將此篇附錄刪去。至於專心喜好考據之學的,連近思錄也懶得看。於是變得治考據者絕不談義理,談義理者絕不治考據。此兩途合則兼美,分則各缺,誠是可惜。我曾根據江氏所考來思索朱子在易簀前所以改三字之用意,卻又久思不獲。後來再細讀語類,戰有朱子關於大學「誠意」章所注答問的好幾條。有些學生說朱子大學「誠意」章注錯了。朱子起初斥責他們粗心,看得不透徹。到晚上仔細一想,卻認自己注語確實比較大學原文講深了一層。他承認學生質疑有理。再把現在大學章句與語類相較,始知朱子大學「誠意」章確曾改過,只是其事尚在前;那時忘卻把前面「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下注語一并改,直到易簀前三天把來再改。而所以要改的意義,也就懂得了。所以不讀集義,不讀精義,不讀或問,就不容易懂得集注,而更緊要則在讀語類。讀了語類,始知集注之幾經改定,及其所以要改之意義。

讀古人書,讀本文,不易明白,因此有注,有疏。注是注的本文,疏是疏的注。因此我想論語集注最好也有一疏。更好是用朱子的話來自疏其集注。語類所集,始於朱子四十四歲以後,絕大部分是在其論語集注成書以後;他的學生根據二程及其他人說論語與朱子不同處發問,見於語類中甚多。我們援據語類,再來查考集注,就知道朱子集注屢有改定。語類各條,多數有年代可考,便可知朱子修改集注某一條在某一年,瞭如指掌。而且朱子所以要改的意義與理由,也在語類中明白說出了。

朱子修改集注,有時某一條改了一遍,又改一遍,甚至有改過三遍、四遍的。孟子集注中也有此例。今天這樣說,明天那樣說,而且細處、大處,一樣不苟且,一樣不憚煩。常時陸象山因而看不起朱子,說治學應先「務其大者」,不應該那麼「支離」。其實,這正是朱子的偉大處。

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一日豁然貫通,在許多說孔孟大義的學者中,我們不能不承認只有他說中了最多。六

語孟集注中,其實承用二程說並不多,並多與二程持異處,已在上而說過。但朱子為何畢生推崇二程,這裏也該說一說。

二程年輕時,曾見周子敦頤,周子教他兄弟去「尋孔顏樂處」,這是理學興起一條主要命脈。從前人讀論語,並未在此等處注重,因亦不向此等處去推闡。朱子初見李延平,他的學問已有相當基礎。延平告訴他兩點:

第一、教他應在日常生活注意。

第二、教他多讀聖賢經書,把經書中所說道理來與自己日常生活配合。

這兩點也就是周子告訴二程「尋孔顏樂處」之意。朱子接受了這兩點,受用終身。論語中「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和「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這兩章之涵義,顯然是超乎訓詁之上的。專用訓詁,說不出此兩章之精義。朱子講論語,實是開了一條新路。我們要學孔子、顏淵,此兩章不可不注意。孔、顏樂處,人人能學,但也最為難學;因須從日常生活中去學。此兩章也不是格言之類,而是真實人生的一面,人人應當探求遵守。然又何須乎訓詁?

論語有「四子言志」章,子路、冉有、公西華都有出人的抱負,只有曾晳說:「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而孔子獨贊成曾晳,「喟然而嘆:吾與點也。」我敢斷言,從漢至宋,沒有人注意到此章,他們的眼光只集中在仁義道德、治國平天下上面去。直到程明道纔說「曾點便是堯舜氣象」。從此「與點」一義,屢屢掛在宋明學者的口頭,屢屢存在宋明學者的心頭。直到清人金聖嘆,他取名「聖嘆」,即因想慕孔子「喟然而嘆」之意而來。這處應問孔子何以獨與曾點?何以喟然而嘆?這中間的道理,卻又用不上考據工夫。專來考據,考不出中問深義。像「浴乎沂」,曲阜三月天氣能否「浴」於田野之水中?

此處考據無關大旨。只有明道要用心體會出此章之深義。朱子認為二程講「回也不改其樂」講「吾與點也」,還沒有講到恰好處,所以花費著很大工夫來作注。關於「與點」一章,注了又注,改了又改,在語類中還可考見。想朱子自己認為︰在小節處自己有不同意二程說法的,但在大端處,還是跟著二程前進,所以終生推尊二程不改口。試問這是何等的胸襟?

二程和朱子講學,不可否認的,他們也曾受到禪宗影響,但不能說程朱就是禪學。他們儘發揮「孔顏樂處」以及「吾與點也」之意,他們究竟不曾把孔門的政治抱負看輕了。只是從人生日常生活以及其情趣方而多有闡發。這些處縱說是多少受了禪宗影響,但那能把程朱理學和佛家禪宗并為一談?七

最後我希望學會同人研究孔孟學說,應先用心細讀論語孟子,讀論孟必由朱注入手。更希望讀朱子的論語集注,對於朱子所下的解說,切勿粗略看過。更望進一步有人能用語類和集注比讀,試將語類中有關材料分條繫屬於集注之下,撰作論語集注疏一書,那更有益於後來讀者之研尋。

朱子後學在此方而的著作也是有,如通志堂經解所收趙順孫四書纂疏即是一例。但朱子的後學者們,似乎不能追步朱子,擺開了考據來講義理。因此在義理方面,終亦講不到精處。如趙氏纂疏,因朱子自言論孟或問乃未定之書,因此不敢用或問,只取其與集注同者疏於各條之下。但或問與集注異處,正可見朱子思想改變,其所認義理更進一層。其異同處更值得留心。再如趙疏引用語類,也只用其與集注同者,而於語類中先後辯雖,朱子自己思想之轉變痕迹,其講究義理之由淺入深處,亦不見於疏中。更可異者,如朱子在易簀前改定了大學「誠意」注三字,趙疏卻依然用了其未改以前之三字,似乎並未知朱子易簀前有此改定。豈不可異?即此正可證江氏之所考得。又如朱子「誠意」章注,朱子與他學生們幾番辯論,趙疏皆不收。則朱子所以先後改了「誠意」章,後來又要改上面這三字之意,全不易見了。因此可見,我們後來若真有人要為朱子論語集注作一新疏,其事亦絕不易。非於義理真能精究到深處,則此等考據工夫實亦無從下手也。(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在臺北孔孟學會講。復刊載於一九六八年元月孔孟月刊六卷五期。)

談論語新解

我開始寫新解,是在西元一九五二年〔一〕之春末。那時學校在桂林街。我開始講論語一課,講堂上有許多旁聽的,此刻我們圖書館館長沈燕謀老先生也是其中之一。沈先生攜有一本美國新出版某氏的論語譯本作參考。他說︰他將逐條筆記下我所講與此譯本不同處,將來彙齊寄與原譯人資其改正。但聽過幾月,沈先生的筆記停了。他說:相異處太多,除非從頭另譯。我為此,打動了我作新解的念頭。

普通讀論語,總是讀朱注。但朱子集注成書,距今已過七百年,有些我們應該用現時代的語言和觀念來為論語作新解,好使人讀了親切有味,易於體會,此其一。清代漢學盛興,校勘、訓詁、考據各方面,超越前代甚遠,朱注誤處經改正的也不少,我們不應仍墨守朱注,此其二。各家改訂朱注,亦復異說紛歧,我們應折衷調和以歸一是,此其三。我立意作新解,主要用心,不外此三點。

〔一〕原文为「民國紀年」。下同。——编者注我刻意想寫一通俗本,用最淺近的白話來寫,好使初中以上學生人人能讀。為求簡要,把漢學家緊稱博引的舊格套擺脫了,雖亦博綜諸家,兼釆羣說,但只把結論寫出,沒有枝葉煩瑣。我又模仿西方人繙譯新舊約,把論語各章全用白話繙出,好使讀者看了一目瞭然,更無疑義。這是我寫新解的體例。先列論語原文,其次逐字逐句分釋,又其次總述一章大義,最後是論語本文的白話繙譯。

王貫之先生知道我草創新解,每兩週便來把我寫出的幾章要去,分期刊載在他主編的人生雜誌上。但我寫了些時便停止了。一則沒有整段的閒暇供我撰寫,時作時輟,精力浪費,亦甚苦痛。二則我開始感到此書要力求通俗,也有弊病。遇義理精微處,定要用通俗白話來寫,勢難簡潔,而且亦勢難恰當。文字冗長,反不能開人思路,引人入勝,又不能把精微處扼要確切地表達。我想不如改用平易淺近的文言,收效會更好些。好在能讀論語,其人瞭解文字之水準,必有相當基礎,我不應在力求通俗上著意。因此我想待把捉得一段假期清閑,竟體改寫。這一擱卻擱下幾年,我的冗雜有增無減,始終沒有一段清閒的假期。二

直到西元一九六〇年,我有機會去美國,在耶魯講學半年。我事先計盡,這半年,或許能使我繼續撰寫論語新解,但事前沒有把握。我想若不能繼續此一工作,我正好乘此機會學習說英語和看英文書。

我在一月二十六日抵達新港。隔一日,二十八日,正是陰曆除夕,但在國外,全沒有過年氣氛。我和內人當天上街去逛書舖,選到一本現代歷史哲學的論文選集,我匆匆看其序文和目錄,深感興趣,便買了。在二月六日上午開始閱讀,八日開始授課。在十分冗忙不安定的生活中,到二月二十日,把那本現代歷史哲學讀完了。我又續看西方哲學書,從頭順着次序擇要閱覽。又到書舖買了蘇格拉底和柏拉圖兩集,絡續翻看。但我感到生活已逐漸上軌道,與其當小學生學讀西書,還不如改變計畫完成我的論語新解,對己對人,或許較有意義,較有貢獻。如此心中往返打算,終於把這一問題決定下來。從三月一日起,把閱讀西書的計畫全放棄了,來繼續論語新解的撰述。

論語全書二十篇,共四百九十八章。我先計算:儻每天能最低限度寫出新解六章,每週以五天計;因週末和星期日,一則多應酬,二則我要撥出時間出門到處遊覽;如是每一月作四星期算,每星期作五天算,每天寫新解六章,一月當可寫出新解一百二十章。我預計在新港尚有四個月停留,到六月底,豈不把全部工作可告一結束了!但我又怕事先預定,並不能如此般樂觀,因把在西元一九五二年所成舊稿共一百零二章,儘快先校讀一過,略事修改,即直從第一百零三章開始。如是一面可以逐漸集中精神,把我的興趣和注意力引起一頭緒,一面又可減輕我工作份量四分之一,那就準不致有失敗。

我在三月一號和二號兩天,打開舊稿,一面讀,一面改,儘兩日夜之力,把此一百零二章約略改過。三月三日起,正式繼續寫新稿。那天正逢大雪,竟日徹夜沒有停。我已整整十二個年頭沒見過下雪了,只有西元一九五四年在日本東京臨走前的一下午,寒雨中夾着下過些微薄雪片。

今天見此大雪,心情十分愉快。窗外隔一馬路,是一大停車場,到薄暮時分,近百輛汽車全沒入大雪堆裏去。近窗有兩枝矮樹,到深夜也全給大雪淹沒了。自晨至夜,門外冷清清沒見人過。我夜間,學校本有兩堂課,也藉此告了假。那是我開始寫此新稿,最值得紀念的第一天。

那天,我上午寫成新解六章,下午續成四章,夜後又續成一章,一整天共得十一章,已超出我預定計畫幾乎一倍。此後我在日記裏,把每天所寫新解,上午幾章,下午幾章,夜幾章,必詳細記下。每週一結算,本週共寫新解幾章,來督促我自己莫把此工作懈怠了。自然也有一天寫不到六章的,也有整整一天或連續幾天不寫的。但我越往後,精神越集中,時間安排越能活潑有條理。有因當天有事,趕一清晨,在早餐前寫出一兩章;有因應酬,或出門遊覽,而歸後尚有餘力熬一深夜,補寫上一兩章的。最多的一週,寫過六十二章。最少的一週,只寫九章。到五月二十八日起程去哈佛,我已只剩堯曰一篇,但無論如何是趕不完了。待哈佛歸來,在六月十三那天,算把堯曰篇也補完了。但我把上論鄉黨一篇跳過沒有解。十四日起,冉補解鄉黨篇,到十八日竟體完畢。合計新舊稿共得一千四十三頁。以篇幅計,當得二十五萬字。在新港所成,當合二十萬字。實算字數,全部應該不超出二十萬字。新港所成,約合十五萬字上下。幸而我的全稿到此完成,此下在離新港前,又是一大段忙亂,實也再無從下筆了。

我在七月一號離新港,漫遊美國東西部,又去加拿大,再赴歐洲。於十月上旬,改變了全部遊程,逕返香港。我早知道,一返香港,生活又會冗雜。因此只有將新解的全部初稿,在美國一氣趕成,留待返港後再零碎絡續修訂。三

我在是年十一月,卜居沙田,地僻較閒。到寒假,又把新解全稿拿出再整理。我寫新解,雖說是義理、考據、辭章三方兼顧,主要自以解釋義理為重。雖說不墨守朱注,主要還是以朱注為重。我此次補訂,先把朱子語類關於論語的幾卷,通體細讀一過。因語類在朱子注論語以後,有些處和他初注論語時見解有不同。有些見解不斷有改變。但可惜有許多重要異同,不能放進我的新解裏面去。這是為著書體例所限。我為論語作新解,只重在解釋論語原文之本義;其引伸義,發揮義,相通義,乃及其他問題,並非不重要,但不能攬入我新解中。我逢初稿應修改處逐條修改以外,其餘意見,曾寫了一篇從論語朱注論孔孟程朱思想異同一篇,刊載在美出版的清華學報上。

我讀完朱子語類論語之部,將我新解有關各章,再有所修改外,又將我新解全稿,逐篇逐章細讀一過。覺得我全稿前後文體尚有不純。尤其是最先完成的一百零二章,在美國只匆匆修改了兩天,顯與此下文體有不類。而一百零二章以下之最先幾十章,其文體也和前一百零二章較近。

較後則文體較為簡淨。因此又把全稿的前半部在文字上多加了一番刪潤。

據我經驗,著作草創固不易,而成稿後要自己修改則更難。因人有成見,總認為自己寫的又對又好,要發見自己的不對不好處,豈是容易之事!只有一法,且把自己成稿暫擱下,待時久淡忘,再取來,如看別人著作般平心細讀,庶可發現出自己一些毛病。我自將新解全稿通體閱讀一過之後,又把來擱在一旁。約莫過了半年多,我想再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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