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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5 09: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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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斯科特·尼科尔森

出版社:浙江出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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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鼓的男孩

击鼓的男孩试读:

主要人物介绍

埃尔默·埃尔德雷斯:鲍比的父亲,但鲍比不是他亲生儿子,管道工。

鲍比·埃尔德雷斯:弗农的好友,跟弗农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巴奇特·比尔·威拉德:鹿桥置业的房地产开始商,原本是个摄影师。

凯伦·格林:鲍比暗恋的同班同学。

德克斯·麦卡利斯特:弗农和鲍比的同班同学,朋友。

多尼·埃格斯:哈迪的儿子,小时候在叮铛洞受过惊吓,成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弱智。

哈迪·埃格斯:农夫,居住在穆拉托山脚下。

厄利·埃格斯:从叮铛洞逃出的鬼兵,是哈迪的祖先。

弗农·戴维斯:本书主人公,中学生,爱上了自己的好友兼同父异母的兄弟鲍比。

弗兰克·利特菲尔德:皮克特县警长。

杰夫·戴维斯:弗农的父亲,在重演活动中担任上尉。

科克上校:鬼兵的头领。

玛莎:弗农的母亲。

美珍:哈迪的老伴。

麦克·麦卡利斯特:小镇唯一一家保龄球馆的老板,德克斯的父亲。

韦尔内尔:鲍比的母亲。

辛迪·鲍霍尔:小镇时报《泰特斯维尔时报》的记者。

主要事件地图

皮克特县:美国田纳西州北部的一个县,本文故事发生的地方。

泰特斯维尔:皮克特县的一个镇。

叮铛洞:位于穆拉托山,是鬼兵藏身之处。

穆拉托山:蓝岭山脉的一座山峰,在皮克特县郊。

拖车住房区:弗农和鲍比家住的社区。

甜妞俱乐部:小镇上的一家私人脱衣舞会所,提供色情服务。

第一章

蓝岭山脚下一座宁静的小镇,一支让人胆寒的幽灵军团,一个无处归依的男孩在生者和亡灵间何去何从……

第一章

十月的穆拉托山云雾缭绕,叮铛洞仿佛半睡半醒时睁开的一只眼,机警却不做声响地瞄着鲍比·埃尔德雷斯。“鹰(扔)。”

鲍比没有理会德克斯的奚落,他捏着一块石头,凝望着深不可测的黑暗,想象着大山的隆隆心跳缓缓响过亿万年的岁月。蓝岭山脉的这个洞里渗出一股蘑菇与火蜥蜴的味道。兴许,在这地球上最湿滑,最隐蔽的“大肚皮”里,他真的听见了什么,一句耳语,几声叮当,不然就是什么东西的爪子抠着岩石发出的刮擦声。“鹰(扔)啊,傻鸟。”

鲍比回过头,一丛深绿色蕨类植物中间,那个起哄的家伙坐在一块湿漉漉的树墩上。德克斯·麦卡利斯特舌头不利索,说卷舌音有困难。他光顾着催鲍比,完全都没意识到自己的毛病。这倒也好,若是他突然发觉自己出了丑,谁都没好果子吃。“有动静。”鲍比说道。“是啊,大概有个死翘翘的叛军正拉拉链撒尿。”德克斯突然大嚷,“快鹰(扔)!”

弗农·雷·戴维斯站在德克斯身后的阔叶林下,插嘴说道:“那时候还没有拉链呢,只有扣子。”

瘦皮猴似的弗农身着X战警T恤和一条慈善商店买来的二手牛仔裤,裤子显然太小,都罩不住那发白的脚踝。德克斯嘲笑他说:“哪本书讲的?你小子讲话开始像‘科没种’了啊。”‘科没种’是他们给泰特斯维尔中学八年级历史老师科宁沃德起的绰号。

鲍比举起手中的石块,尽管它不过棒球大小,却感觉比氪星球还沉,没准超人来了也会手脚发软。不过,超人还不至于逊到明明可以穿着内裤斗反派,扒了内裤干美人,却偏偏大老远跑到一个闹鬼的山洞前思考人生。

德克斯和弗农距离鲍比也就三十码的距离,他们站在下坡,这样安全点。可如果传说是真的,那么不管站得多远都没有安全可言。黄昏时分的太阳给布满晚霞的天幕披上了一层柔软的金纱,可是鲍比却因洞中的寒气和内心的恐惧而瑟瑟发抖。“我去过营地。”弗农说,“我爸有全套装备。”“那就是一帮爷们儿玩换装游戏。”德克斯说道。“他们是来真的。北卡州第二十六军。绒线裤、后膛枪、木制水壶……”“行行行,没有种。”德克斯说,“就当那时候没他娘的拉链。”“我爸说……”“你爸去参加这些重演的游戏无非是跟老婆、孩子呆腻了。”德克斯说,“我家老头儿走哪玩儿都带着我,你却只能留下来陪女人们玩儿。你说呢,‘科没种二号’?”

趁着德克斯欺负人的当间儿,鲍比后退了几步。山洞发出的声音一阵接着一阵,像是一个孤独的囚犯正用勺子刨着混凝土的墙。如此听来,这山洞似乎在说“量你也不敢靠近”。鲍比暗自琢磨,反正德克斯也看不见,倒不如把石头丢掉,假装自己已经把它扔进洞里得了——可是,你很难瞒得过德克斯。“鲍比就是没种。”弗农岔开关于他老爸的话题,好转移德克斯的视线,“他绝对不敢扔的!”

你行啊,弗老弟。我还以为我们是同一条阵线的。

德克斯拆开烟盒,取出一根烟,叼在嘴上说道:“操,信则有,不信则无,快点儿,老子还有正事呢。”

鲍比如释重负地往山下退了一步。突然一个低低的声音传来,他呆住了。“厄……利。”

风,一定是风。是风吹歪了德克斯手中的烟头冒出来的白烟;把枯瘠的树吹得摇摇摆摆,晃下一地秋叶的也是风。

然而,鲍比的嗓子眼像是被自己手中的石块给噎住了。这声音又来了,低沉而沙哑,带着威胁与挑衅。“厄……利……”

回声重复着这个名字。尽管鲍比此时无暇胡思乱想,可如果真要他想象,那么这个声音必定来自一个蓬头垢面,瘦骨嶙峋,并且死了两百年的怪老头。不过,正如德克斯所言,“信则有,不信则无”,换言之,信不信由你。要是吃不准,最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别去想它!“去他妈的。”鲍比的语调怪怪的,以掩饰住可能失常的声音,“给老子也来一根儿。”

鲍比扔下石头——扔得离洞口远远的,生怕在这埋骨的地方,有别的东西也随之惊醒——然后匆匆下坡。他表面上故作镇定,可步子几乎是连跑带滑。此时,就算从那黑漆漆的深处再次传来低语,也会被他脚踩落叶的沙沙声、德克斯的大笑声以及弗农因为呛烟而发出的咳嗽声淹没,更不消说这森林里还有风吹树响、鸟儿啾鸣、小溪潺潺、寂寞鸦啼。

鲍比跟朋友会合后坐在树墩旁的一块石板上。从那儿望去,山洞似乎也不那么吓人,不过是条埋在地下的缝而已。洞口那一圈布满点点青苔的灰色岩石,历经岁月的洗刷,早已不见棱角,洞口上方的黑土里长着几棵矮小丑陋的斑克松。

几个捏瘪的啤酒罐半埋在一丛紫花乌头中,一旁的月桂树上,一枚安全套独上枝头,活像响尾蛇刚蜕下的一截老皮。洞口距穆拉托山顶峰还有一百英尺,那里长满了美国梧桐和七叶树,一律被寒风“修剪”得整整齐齐。

鲍比在德克斯那要了一根烟,点着后猛吸一口,烟头瞬间变成了2厘米长的橙色光柱。他显然是被烟呛到了,却还是强咽下去,咳出一团团烟来。

这第一口搞得鲍比手指发麻,还差点元神出窍。回味着方才那呛人的一口,他又恢复到往常那种只吸进口里的做法:就是先把烟吸进口中,然后再用舌头搅一搅,不吞进肺里。他头晕乎乎的,可还是仰起头对着天空笑起来,生怕被德克斯和弗农看穿。“找个时间在这儿露营最好了。”德克斯说着,带着烟瘾上头的惬意又吸了一口。和那些参加重演的玩家一样,他也是个装备控,只不过他走的是有钱混混的路线——白色T恤外套着一件防风夹克,左边上衣口袋上还缝着“麦卡利斯特球馆”的字样。口袋下面,一颗黄色炸弹星轰在三枚倾倒的保龄球上,意为“一击全中”。在泰特斯维尔,方圆八十英里内,只有德克斯老爸开的这一家保龄球馆。而每个月总有那么一天,老板喝威士忌喝高兴了就会让男孩们免费玩上几局。“再过不久露营可就冷了。”弗农像个娘炮似的不停地弹着烟灰说道,鲍比自己都觉得替他难为情。不过眼下,除了自己的死党疑似基佬外,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担心。

比如,这个叮铛洞,比如刚才说话的那个人或者“东西”。是风,不是别的,就是风。“这是一年里最适合露营的时节。”德克斯说道,“我去找找我爸的帐篷,偷几打啤酒,带几根鱼竿。要是再背上一杆散弹枪,就可以吃松鼠宴了。”“小溪边有块平地。”鲍比说道。“这儿就不赖。”德克斯大手一挥,姿势颇有点散别人财时的豪爽劲儿,“就在那片橡树下安营扎寨。生火的地方是现成的。”他旁边有一堆烧剩的柴火,四周垒着石块,德克斯说话时,抬脚就踢掉了一块。“不知道我家里人会不会同意。”弗农说。“你老爸不是在重演斯通曼突袭战么?”德克斯把烟叼在下唇上,“他不是那个什么地位显赫的上尉么。”

为了纪念1864年联邦军一举攻下泰特斯维尔,每年重演活动都会上演斯通曼突袭战的大戏。时至今日,那些“周末士兵”不是躺在地上睡大觉,就是拿个破壶喝着威士忌,要不然就是把自己那久坐办公椅的肥臀搬到马鞍上,骑骑马打发时间。

和这些人不同,鲍比的爸爸一闲下来就手握遥控器,在《舞动星城》和《历史频道》间来回切换。而每逢有比赛的日子,他便请出那件压箱底的卡罗来纳黑豹队球衣,看起橄榄球来。“没错。”因为抽烟,弗农的嗓子有些沙哑。他弹了两次烟灰,却不见灰掉下来,“我妈大概会像平常一样去海滩。”“海滩。”德克斯说道,“看看穿三点泳装的妞也挺好。”

德克斯的语气里带着一些试探,多少还有些戏谑成分。也许和鲍比一样,德克斯也一直想弄明白弗农到底算怎么回事。“你说呢,鲍比。去海边看看美腿怎么也比看一群军装老鬼要强啊,是不是?”

鲍比的注意力又飘到了那个洞上。他扫了一眼,在那通向穆拉托山深处的隐蔽空间里,斑驳的阳光打在墙上,形成一道若明若暗的分界线。这时,德克斯叫了他一声,鲍比眨了眨眼,喷出一口又长又熏人的烟。没等烟味散去,他便借用他老爸私藏在工具间的一本杂志上的话说:“对,有妞才是硬道理!”

德克斯伸出手,亲热地往弗农的背上重重一拍,整座山都发出了回响。“比打飞机好玩得多吧?”

弗农点了点头,轻轻地吸了一口。他依然像个娘娘腔似的拿着烟头,翘着兰花指,仿佛自己是在用优雅的手语和人交流。弗农与大多数中学生不同,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发型,就是软趴趴、卷曲曲,垂在额头上的那种。

可惜鲍比没能保护好自己的死党,也没能在德克斯犯浑之前将那一头欠扁的金色卷毛连根拔除,帮助他变回一个男子汉。德克斯一插手就是下三滥那套。此时,不知是因为烟熏还是因为德克斯那一掌,弗农的双眼已经如江河一样泛滥。“我听见洞里有声音。”鲍比不知不觉又溜出一句。“啥啊?”德克斯探着身子,把烟屁股丢进毫无热气的篝火余烬里。“里面有人。”

德克斯突然大笑起来,那笑声就像一个得了肺气肿的人在大喘气:“你是说那些‘叮铃当啷’?鲍比,你脑子里全是大便吧,都从耳朵里漏出来了。”

弗农满怀感激地望着鲍比。小鹿斑比的眼睛,鲍比心想,可怜兮兮的。

鲍比语调夸张,像个叫卖的小贩似的,好让德克斯专心听他讲话。“那个声音说‘呃’。”

德克斯又鄙视了他一把:“搞不好是有人吐了。”“大概是个流浪汉。”鲍比说,“自从收容所关门以后,我看他们就在大桥下和肯德基的垃圾桶后睡觉。这些人总得找地方住,不能就这么人间蒸发了。”“也许这些人已经蒸发了。”德克斯说道,“我想他们最好还是不要出来丢人现眼,要不然得让人赶出城去。”

收容所被迫关闭实际上是出于一种阴险伪善的“公民自豪感”。先是那些开商店的抱怨有人在店门口乞讨,随后市议会立刻起草了一份“反游荡法令”。然而,镇上的一位律师却援引了多宗判例,指出该法令与同样适用于流浪汉的《第一修正案》精神相违背。此人原是马塞诸塞州人,而后阴差阳错地成了一家传业五代的法律事务所的女婿,而这家事务所自内战重建开始就一直在幕后充当着当地的实际掌权者。

城里的长官们发现这法律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于是他们干脆砍掉了地方政府的经费,逼得收容所关门大吉。弗农向鲍比解释过全部内幕,不过鲍比却觉得其实没那么复杂:不怕运气背,只怕站错队。就这么简单。“就是流浪汉也不会傻到来这个洞睡觉。”弗农说,“冷得跟女巫的咪咪似的。”

德克斯赞许地一笑。“所以你不敢鹰(扔)进去,是吧,鲍比同学?你怕里头有个吸毒的老不死把石头再你给鹰(扔)回来?”“大概真的是风吧。”鲍比说,“可能里头还有很多小洞,空气一流动就出声了。”“这么说不是穿蓝军装和灰军装的大兵?”德克斯说着,又抽出一根烟,“不是科克上校手下那帮暴徒的幽灵?”“你说的嘛,信则有,不信则无。”鲍比装着逼,眼神却一直没离开过阿巴拉契亚山脉上这个潮湿的洞口。

他们本该走溪边小径,而不是这条野路来到林子。本来,这条路是连接拖车住房区到“袋鼠驿站”最近的路,后者是一家便利店,德克斯管这家人叫“阿三”。他家的一个女儿和鲍比一起上英文课,名字里有好多元音,但鲍比也搞不清店主一家到底是印度人,巴基斯坦人还是阿拉伯人。不管是不是“阿三”,他们的店都是能够买到糖和球星卡最近的地方,更不用说还能偷偷瞄一眼杂志封面上那滑溜溜的大奶子了。

半小时前,三个男孩怀揣着一个礼拜攒下的零花钱兴冲冲地来了一次周六例行拜访。然而,即使是在种植烟草的北卡罗莱纳州,香烟也如同烈酒和速达菲一样属于限制商品,不是什么烟都会摆在收银台后的货架上。

放冰淇淋的冰柜边上,柜台角上放着促销装的“骆驼”,买一赠一还送打火机。鲍比挑了一罐乐倍,就在他付钱的时候,德克斯偷偷把那两包“骆驼”扫入囊中。鲍比眼角的余光正好瞟到这一幕,可柜台那位长着淡淡小胡子的中年女人却紧闭着深色的双唇,一门心思数着硬币。

待三人出了小店视线之外,德克斯说:“咱们上洞边抽去。”对此,鲍比和弗农都没敢多嘴。

叮铛洞坐落在蓝岭山脉半英里高的山岩上,四周绿树成荫。鲍比和这两个哥们儿并非头一回来这儿,毕竟,有谁能抵挡住这儿的吸引力呢?这可是全县城最臭名昭著的闹鬼胜地,尤其现在又临近万圣节。不过,通常他们只是在附近转转,然后去小溪源头捕几条虹鳟。那里一年到头鱼任捕,因为没有哪个野生动物工作人员会走进那么深的山坳里。后来,当地一位著名摄影家巴奇特·比尔·威拉德买下了这个地方,还立了许多“不得擅入”的牌子。

德克斯刚一看到其中一块牌子,便起脚飞踹,并且还留了泡尿。后来,他又怂恿自己手下两位不太情愿的恶作剧小分队成员去了洞口。当他催鲍比“鹰(扔)”石头时,鲍比已无退路,只好朝这大概有一辆轻卡车宽的洞走去。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接近这个洞,不会接近这个住着幽——“鲍比?”

鲍比下意识地以为这个声音来自山洞,和之前那个回音不绝,飘进他耳朵然后又令他鼻腔根儿痒痒的声音如出一辙。不过,这次却只是德克斯而已。德克斯蹲在倒下的树干上,双臂交叉,抬着下巴,活像古老的法国大教堂角壁上的怪兽滴水嘴。“你当真以为那是内战亡魂?”德克斯说着,把一只眼皮耷拉下来,好像在说:“咱们可以好好耍耍弗农。”“我不想玩了。”鲍比的嘴苦得像只烟灰缸,舌头干巴巴的,和蜘蛛网没两样。在尼古丁的作用下,他的脉搏也越来越快。鲍比很想来一口乐倍,只可惜,在他们淌过小溪的时候,德克斯已经一巴掌把它打落水中了。“你俩今晚打算干点什么?”弗农问。“你妈。”德克斯话茬接得很快。“闲呆着。”鲍比心不在焉地说道。“说真的啦,不如我们去看电影?”弗农说。“啥片子?”德克斯打了个哈欠,刚好可以看见他那豁着的大牙。“昆汀出新片了。”“我们又溜不进去,傻鸟。”德克斯说,“那片子十八禁,又黄又血腥。”

鲍比本来准备提议玩X-BOX,反正只要离那山洞远远的就好,可就在这时,弗农举起了手。“嘘。”这个卷毛头说道,“你们听。”

鲍比忍不住偷瞄了一眼洞口,不晓得弗农是不是也听到了那个声音。德克斯受不了了,“妈的,你不是也来这套吧,弗老弟。”“别闹。”“那是你的猪油脑自己在瞎哼哼。”德克斯沿着下坡的方向朝林子里望去,只觉得一条林间小道突然变宽了。他眨了眨眼,立刻弹掉烟头,转身便闪。“在这儿!”有人喊道。空地边上的杜鹃花晃动了起来,紧接着,一位身着褐色制服的男人“横空出世”,直奔三人而来。鲍比看到了男人皮带上的枪。

警察。妈的。

他的心在胸腔里怦怦直跳,跟猫嘴里扑腾的小鸟似的。要是这次又惹了官非,老爸一定会尅爆他的头。德克斯直奔后山,那儿地势陡峭,荆棘丛生,可惜只够藏兔子。

这位警察体形肥硕,一边喘着大气紧追德克斯,一边叫他站住。此时,弗农已经沿着下坡路向小溪的方向跑去,可一听到警察的命令,立即停住了脚步。正当鲍比还在犹豫到底该往哪儿跑时,第二名警察冲了出来,和他一起的,还有那个棕皮肤的店老板。“就是他们。”小老板说道。这第二位警察年纪轻轻,两颊的胡子茬还泛着青。他一只手搭在腰间的手枪套上,显然是在斟酌有没有必要对几个小屁孩动武。

就在他犹豫之际,弗农拔腿就往右边跑,穿过一片阔叶林和斑克松,很快不见了踪影。只有树枝折断声和树叶的动静出卖了他的行踪。警察追了几步,随后便意识到,鲍比更好得手一些。

鲍比往后退了一步。身为少年联盟全明星队得一员,他可以毫不费力地在相距90英尺的两垒之间完成一次冲刺,而这片可以藏身的树林才不过一半的距离。德克斯狡猾得跟条洗车场的蛇似的,早没影了。可要是他也逃了,这黑皮肤的警察很有可能会逮到弗农。而弗农这个优等生不仅是拖车住房区的骄傲,还是自己最好的哥们儿。“小孩,待那儿别动。”其实,这个警察也不过才比鲍比大了十岁而已。他上衣口袋夹着一副眼镜,那镜片看上去就像另一双责难的眼睛。汗水浸透了他的腋下,一束阳光照在警徽上,仿佛是上帝对荣誉的秘密昭告。

鲍比本想说跟自己没关系,或者干脆把德克斯供出来,换回一句“下不为例”,再或者去向那耳朵里长毛的小店老板赔个不是。可是,他却连一个字都蹦不出来。双脚像身边的大树一样落地生根,一动也动不了,他晕晕乎乎的,觉得头顶上有许多小鸟在绕着他转圈,如同第一口烟带来的感觉一般。这儿以前也有这么多鸟?

警察笑得得意洋洋,一副胜券在握的表情,这让鲍比气得脸都红了。在泰特斯维尔这地方,嗑药的、撬锁的、开空头支票的,多了去了,更不用说那个路易斯·坦普尔顿,从鲍比家数过去三扇门就是他开的“拖车住房区妓院”,而当地的治安警却只会对小孩子发威。

没错,警察局他已是三进三出了,考虑到他尚未成年,法院认为他只是“迷途的羔羊”,因此,所有被捕的记录全都一笔勾销。可即便如此,坏习惯总还是会杀个回马枪,对你死咬不放。“别紧张。”警察盯着鲍比焦躁的双眼说道,“聊两句。”“我要告他!”小店老板把调子提升了八度,还带着浓重的口音说道,“不能就这么算了。”

警察向他挥手,示意他退后。“我来处理吧。只是小过错而已,又不是杀人放火。”

又是这句自以为是的废话,缓刑监督官、教导主任和校长都这么说过。他们总是拐弯抹角地跟你解释行为不端的成因,尽管鲍比对弗洛伊德那一套只是一知半解,不过以自己所知的那些,也足以将这种废话顶回去。家庭不睦,一贫如洗,原来都是环境导致了“适应障碍”?明明快染毒瘾的货不但打不得,还要好言相劝?自己的行差踏错岂止可以解释,简直是本该如此。真不知道他鲍比哪里不对,竟要让这么多“教育家”为他“操心”。

警察靠得太近了,近得鲍比都能闻到他脸上的须后水和古风牌沐浴露的香气,还混杂得有沃尔玛超市五块钱一斤的廉价啤酒味儿。小店主紧握着自己粗壮的拳头,棕色的脸庞写满了对各种小偷小摸的愤怒。妈的,要是德克斯给了烟钱多好,又不是付不起,这家伙不光零用钱多的要死,而且还是泰特斯维尔中学的“大麻一哥”——他兜里总揣着零钱。只是,阿三,条子,以及所有空想社会改良主义者都不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不偷不精彩。

这个周六的下午,他只有又被记上一笔,听那些叨叨,等老爸专程来把他保释出去。这可比玩X-BOX刺激多了。不过鲍比也不能否认,如果被捕,他就可以远离叮铛洞,远离那个冰冷的声音——“啊——”

山背后爆出一声尖叫,正是警察追逐德克斯的地方。紧接着一声枪声,吓得林子里鸦雀无声,随后枪声就消失在风中。

年轻警官的脸色突然大变,鲍比本想他可能受到了惊吓,可随后却看出他只有几分暗喜。警官正和鲍比一样觉得无聊,“有枪响”就跟“警官中枪”一样刺激,当差的时候这就不啻于一贴春药,霎时让人兴奋起来。

警察从枪套中拔出那把吓人的手枪,从鲍比身边闪过,朝洞跑去,只剩下鲍比和小店主大眼瞪小眼,不知如何是好。

鲍比耸耸肩,说道:“老板,一包烟的事嘛。”

小店主顿了顿脚,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外国话。不过,他很快就闭上了嘴。因为此时,枪又响了。

第二章

弗农眼看就要跑到小溪那儿了,可一听见枪响,又犹豫了起来:就这样跑出去会不会有危险?警察应该不会对小毛贼开枪的,对吧?

除非德克斯带着家伙。德克斯·麦卡利斯特一向名声不好,案底却很干净。倒不是他犯事手段很高明,这要多亏这个混蛋的自保本能和他爸的律师。德克斯爱在弗农身上找乐子,只是鲍比一再出手保护,令他不得不喷这俩家伙是“蝙蝠侠和女超人”。弗农心里明白,这段日子里,虽然德克斯动不动就拿他开涮,可学校里的其他人却都不敢找他的茬,这比被一百多个流氓骑在脖子上拉屎撒尿要好得多。谁叫他和大家格格不入呢。

谁叫他……

谁叫他……不说了。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弗农必须做出一个抉择:要么像鲍比和德克斯心中所想的那样,当个放屁都不敢出声的胆小鬼;要么赶紧调头,走出这片安全的林子,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在很多动作片中,为了配合剧情,往往会有这样的老梗:一个软蛋,不知是为了义气、女人,还是一时间头脑发热,反正一泡尿的功夫,当时就内心强大了。弗农可不想这样逞英雄。不过,或许这是一个可以向同学们吹牛的好段子,要是德克斯走背字,当真吃了颗枪子儿,那就更有得说了。

更绝的是,要是德克斯打中了其中一个警察,那弗农就能好好演绎一番,把它编成类似《雌雄大盗》的故事。当然,他必然是“雌”的那个。可即便注定遗臭万年,也好过躲在墙角吮着大拇指熬到高中毕业。和那些或许根本就子虚乌有的鬼相比,一声枪响才真的让人亢奋,没准连他老爸都想知道每一处血腥的细节。在泰特斯维尔,这会是比斯通曼突袭战和杰斐逊·戴维斯的铜子弹还要大的大事件,哪怕,人们的热情最多维持一个礼拜。

这边弗农还在左右权衡,那一头却传来了第二声枪响。

鲍比?

森林一派晚秋景象,萧萧而下的树叶正做着垂死挣扎。弗农擦了擦手心的汗,拨开拂在脸上的松枝和灌木,循着自己的足迹又走了回去。他的脸擦伤了一道口子,隐隐作痛,八成会发炎,胸口也累得起伏不定。可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是哥们儿,是三个火枪手,是黄金三镖客,是各种漫画英雄混搭后的梦幻组合。

说到底,都是为了一份归属感。对他而言,鲍比和德克斯是仅有的尚能视其为友的人。当然,不同于其他八年级的孩子,他的父母并没有离婚,不过他们对他也不怎么上心,还不如像寄麦片盒上的剪贴片一样把他们的舐犊之情寄到密西根州的巴特尔克里克。因此,如果德克斯和鲍比需要他,他会挺身而出的。

再说,要是干出大难临头各自飞这种事,他也没脸见人了。一条被捕记录,能提升他在学校的人气,也能换来他那位上尉老爸的一顿训斥。不过话说回来,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个人未必能真正改变自己的现在或将来。弗农还是大家口中那个胆小的娘娘腔。

他奔跑的时候,阳光斑斑点点,晒在头顶的树梢上,像迪斯科舞厅里疯狂旋转的球灯。山下,警笛呼啸,没准泰特斯维尔一半的警力都在往穆拉托山赶。弗农竖起耳朵,听着对讲机发出的嘶嘶声。再没有第三声枪响,也就是说,德克斯没有上演“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压轴大戏。德克斯的经历可以为弗兰克·米勒的漫画提供绝佳素材,那会是一则关于好孩子误入歧途的警世寓言:他四处浪荡,经过岁月的磨砺长成条汉子,然后就从绝境中站起回来寻仇。

弗农往叮铛洞的方向爬了一千多英尺,方才安营扎寨的地方已经人去楼空。也许鲍比早已上了押往派出所的警车,正坐在后排的座位上,默默地骂着脏话。他们会以共犯或分赃的罪名起诉他,前提是,抽一口充满化学物质,还臭烘烘的烟也算“分赃”的话。不过,即使是警察中占绝大多数的无脑型肌肉男也很清楚,因为定罪困难,抓一个小孩子绝对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林中传来一声尖叫,听上去像是三百英尺之外发出的。八成是德克斯在逗警察。他就跟个变装秀上爱出风头的活宝似的,专招惹人注意。有时候,和白痴出来玩儿也不省心。这事对弗农来说,怎么都是坏结局:一条黑记录可以帮他撕去娘娘腔的标签,却逃不过老爸一顿暴揍和老妈方式特别的愠怒。

然而,真正令他伤脑筋的是,这哥俩会怎么看他。一出事就跑,连他自己都觉得害臊,可这是本能反应。也许现在挽回为时已晚,德克斯会对这事念念不忘。不过,鲍比就好说话多了,他俩上托儿所时,恩德伍兹太太给大家讲《三只山羊》的故事,她独具特色的讲述让他俩在底下笑个没完,从那时起,他俩就是死党。而这个故事到了德克斯嘴里就成了《山(三)只三(山)羊》,一个叫萝莉·斯坦斯贝莉的小姑娘因此笑话了他,结果被他揍出一鼻子血。从那以后,德克斯再没有提过这个古老的故事,所有的同学也都没有。

德克斯是死是活全看个人造化,这一点并无异议,尤其是他本人,可是鲍比——“咝咝。”

弗农身处一片树丛之中,他四下张望,仔细观瞧,然后一步步跨过嶙峋的山石。他知道这声音不是从林子里传出的。警察只会大吼,不会这么小声。于是,他也小声地回了一句:“鲍比?”“这儿呢。”

我的天,这小子不会傻到躲进那个洞里了吧。

弗农眯缝着眼看看午后的阳光。阳光低低的斜照进树林,在树叶上投下一道道神秘的天光。与之相对的是藏在暗处的那条裂缝,看上去像个不祥的子宫。“警察呢?”“不晓得。第二声枪响的时候,另一个也走了。”“你快出来啊。”弗农说道。“出不来。”“为什么他妈的出不来?”弗农竖起耳朵,只听见一只落单的乌鸦呱呱啼叫,还有风在林木间游移。警察随时可能冒出来,再加上那个牢骚不断的话痨阿三。他不懂,鲍比干吗躲在这里。也许,他的哥们是在避风头,先找个黑不隆冬的地儿窝着,太阳下山后再悄悄溜下山回家。为了包恶心八拉的烟,这代价也高了点儿。“你来看看这个。”鲍比说着,听上去就像进入了隧道深处。他的声音遇到了什么障碍物,和回音混到一起,以至于弗农都不大听得清。“我才不进来。”弗农说,“这可是那洞,搞什么!”

见鲍比没有回话,弗农只好又往前一步。此时,他距离洞口约莫50英尺,比刚才德克斯让鲍比扔石头的地方还近一些。可即便在这儿,他都能闻到洞穴里那股通向冥府的恶臭,也能感觉到阴冷潮湿的空气正将他团团围住,想将他拖近。

在本地传闻中,叮铛洞要么是天堂庇护所,要么吃人不吐骨头,至于孰真孰假,见仁见智罢了。听他老爸说,内战时,北军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上校领着一伙突击队暴徒来洞里栖身,而这些人,原本都是南北两军的逃兵。洞里黑暗逼仄,并没有余地爆发冲突。他们是被政府视为鸡肋抛弃的山里人,无论来自南军还是北军都没什么爱国主义热情。考虑到此地没有发现任何物品,因此,这个传说也只是部分人对过去朝思暮想的愚蠢念头,他们对新闻里残酷、动荡的现实已心生厌恶——比如戴维斯上尉。

不过,缺乏证据却从来挡不住传奇的诞生。不断有人说听见洞里传出叮叮咚咚和刀叉相击的声音,叮铛洞因此得名。弗农浏览了一大堆有关战争奇闻和墓穴传说的漫画,他觉得这个洞也许像有些地方一样闹鬼了,而内战旧战场也常常因超自然事件的发生而名声大噪。

尽管好奇心一再膨胀,弗农却始终没胆子走进去。直到——现在。

洞口渗出一股闷臭的味道,混着森林里清新的空气。他想不通鲍比怎么能在这地方呼吸,更别说没有手电怎么四处转悠。

弗农提高音量,声音放大些可能会招来警察,但他觉得那也比再往洞口靠近一点好,“喂,鲍比!”

无人应答。他的好兄弟如同爱丽丝,一脚踏进了僵尸兔子窟。

好啦,全优生,想点有用的招,别老整二元一次方程和谁谁谁参加了葛底斯堡战斗。

弗农有好几种选择:他可以随便跑去哪找个警察,然后报告鲍比失踪,这样会令鲍比恨他没种;他也可以夹着尾巴跑回家,然后再给鲍比他老爸打个电话,搞不好自己也会挨上一顿揍;再或者,他进到洞里,反正才几步的距离,然后继续召唤他的好弟兄。

弗农举棋不定,脚却不由自主朝那个窄小的入口又挪了一步,就在此时,耳边响起了雨打树叶的声音。没道理啊,虽然蓝岭山区的天气一贯骤风骤雨,最糟的情况下一日三季,但现在可是万里晴空呀!然而另一阵沉闷的隆隆声接踵而来,意味着暴雨将至。

绝!这么高的地势再配几道闪电,要么和鲍比在这被困上一晚,要么就要蒙奥丁召唤了。

隆隆声越来越大,弗农抬起头,以为会有水珠溅到眼睛里。但空气却很干燥,没有下雨前的静电,只是随着太阳下山,气温渐凉。隆隆声一波高过一波,阵阵回响,节奏清晰。此时,弗农找到了声音的源头,只是荒郊野岭的出现这声音甚为奇怪。

那是小军鼓敲打出的声音。

通常在内战重演活动上,总有一位重演士兵的小孩会身着童军装,戴一顶平顶军帽,帽檐低低压到额头上,穿着脏兮兮的旧皮靴。这个孩子要么是军鼓手,要么是旗手,不过当旗手的机会不多,一来,旗子太沉了,二来,虽说是模拟战斗,也多少有些危险。旗杆有可能敲到步兵的脑袋者撂倒一位骑兵。至于鼓则可爱多了,又没危险。

上尉从没带自己儿子去过营地,或者让他穿上自己收藏的童军装。多年前,他们全家一块参加过重演,尽管严格意义上说,弗农和他妈妈都只是观众。他们跟着重演去过不少地方,从马纳萨斯到斯波特瑟尔韦尼亚再到哈泊斯费里和玛丽埃塔。模拟战场上硝烟滚滚,火药灰四处弥漫,而他们就跪坐在阴凉地享用野餐。重演时也总有平民角色,他们身着当年的服装,女士们穿上笨重的衬箍裙,孩子们则穿着灯笼裤和粗制滥造的棉衬衫。然而很快弗农就被分配去当了观众,最终,他爸也不再带他一起去了。

弗农一直都很羡慕那些能亲身参与的男孩们,尤其是军鼓手。有时,这些小小士兵一大早就列队完毕,在清晨的阳光里敲起行军鼓的节奏,其中一些小不点的手腕还没鼓槌粗。活动开始后,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甚至还要充当炮灰,一边假摔在地上,一边小心地将手中的鼓扔到一旁。或者视死如归地冲向敌军的阵地。对于内战,也许弗农知道的比这些人加起来还多,却从来没机会踏上这片圣土。

弗农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敲军鼓,只需右腕轻轻上挑,左腕稍弯,如此将鼓槌落在尼龙鼓面上,便能敲出和那洞里的声音如出一辙的鼓点。他知道手法,也知道这就是军鼓的节奏。

洞里有人在敲行军鼓,据他所知,鲍比这辈子从未摸过鼓槌。

第三章

双响炮。又是那帮南蛮子在穆拉托山的山腰下盗猎。哈迪·埃格斯本想取出柜子里的猎枪,却突然想起两件挺悲剧的事,两件这几个月几乎忘得一干二净的事。

其一,自打上回吓跑鹿桥LLC置业那一票生意人后,警长便严正警告他说,不要有事没事就拿枪出来比划。正式的法律文件对“LLC”有一番啰里八嗦的解释,全是北方佬法律院校的人在瞎扯淡,在哈迪看来,那不过就是“胆小鬼”的意思。

哈迪并没有意识到,当几个贼眉鼠眼的陌生人把一辆长长的闷骚型凯迪拉克停在你家门廊前,自己拿着枪站在家门口也是一种犯罪。警长解释过,这样的胡闹已构成“意图威胁”,比起哈迪赌咒要告那帮人非法擅入的罪,这罪行显然更严重。就哈迪来说,他只不过是宣示主权,而且能省不少嘴皮子。那些人劝他把地卖掉,可即便拿满满一谷仓的金条和路易斯·坦普尔顿的终身免费服务来换,他也不卖。况且到他这把年纪,已不太需要这种特殊服务了。

其二,山腰以上的地早已不属埃格斯家族名下。哥哥汤米和姐姐艾伦已将手中继承的家族物业出让给了巴奇特·比尔·威拉德。此人是位摄影家,作品长年为挂历、明信片和《南方生活》杂志所采用,因而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巴奇特是这里的第二代“土著”,此人成功地将自己原先那个简易照相馆发展成了个人工作室,现在,又朝地产界进军了。这个南方秃头矮冬瓜素以擅长拍摄古朴的农庄而闻名,可如今,他却花钱将那些美景夷为平地,好为那些开车特慢讲话特快的平地居民提供度假别墅。

哈迪自认为,在整个皮克特县,只有他这个不识时务的家伙看出了巴奇特职业生涯的讽刺意味;也只有那些伪君子才会为后者的大肆破坏而摆出欢庆的架势。不过,这就是巴奇特的本事,他的罪过不仅无人问责,反而还被报纸大书特书,来自商会的奖章更是多不胜数,搞得他像是个大英雄。这充分证明:即使干了坏事,只要不用枪,而是用一架照相机、一本银行本票,或者一部推土机,那么就可以逍遥法外。

两声枪响,怎么回事。

十月份打松鼠实在是太早了些,虽说开发商以鹿命名自己花里胡哨的物业,但实际上鹿在两个世纪前就已经绝迹。丹尼尔·布恩当年带着他的滑膛枪队,用了十年时间做到了印第安人一千年也做不到的事。哈迪估计,等到巴奇特团队的银行家和大律师们把事情办妥,整个穆拉托山怕是连一只臭鼬也无偷安之地了。

原本,还有另一种可能,不过,相比之下,他更加不愿往那方面想。自从上回这洞摄去了儿子的魂魄,已多年没动静,可一旦闹喳喳的推土机让地下的东西不得安眠,谁说得准会发生什么事?深藏的秘密是不是已经蠢蠢欲动了?

稳妥起见,哈迪拨开窗帘向外瞄去。即使共和党人已经终止了农业补助法案好让农场主们早晚把地卖掉,可他还是养了一群牛。牛群在秋日柔美的天空下享受着蓝绿色的草。情况很清楚了,并没有人在拿他的牲口当枪靶,也没有饥肠辘辘的东西从黑漆漆的山洞里突然冲出来,猎食痛苦挣扎的牲畜。

楼梯那儿传来了一阵凌乱的脚步声,那是皮鞋踏在木地板上发出的。哈迪的太太美珍因为关节炎之类的问题,下楼时总是一瘸一拐。哈迪曾劝她干脆把两人的卧室搬到农舍的底楼,却遭到了拒绝。那张手工打造的樱桃木四柱大床历经四十三年风风雨雨,见证了两人相爱相守的不易,她看不出有什么必要去急吼吼地寻求改变。再说了,要想让住在二楼的多尼也搬出去,可有不小难度。

脚步声戛然而止,隔着栏杆扶手,她向下望去,虽然眼角有皱纹,眼睛却明亮有神,“怎么了?”“山上有枪响。”“别充好汉,又不关你的事。”“要是打猎挑错了时节,就关我事了。”“你不能搞双重标准,他爸。事情发生在自家门口,你让人家别多管闲事,要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你又要拿你的大鼻子东闻西闻插一手。”

哈迪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也不是很大嘛。再说了,这个大鼻子也是祖传的。在那个不计较金钱多少,而只把家产和牲畜数量作为衡量一个男人是否够格的年代,埃格斯家族里可个个是条汉子。“他们拿到地也没多长时间。”“汤米和艾伦为了将来做出了最好的打算,两家的孩子都进了大学。人家可不像你这般死脑筋地和过去纠缠不清。”“见鬼。”哈迪说着,放下窗帘,心想多尼要能进大学,母猪都弹琴,“到了我这把年纪,总得找点事情发泄发泄。”“小心你的血压。”美珍说着,走下了楼梯。哈迪走上前,亲吻着妻子的面颊,而就在不到一小时之前,他俩还在婚床上翻炒的时候,他就已经亲过她了。哈迪早已是“举而不坚”,因而也无法令彼此获得满足,不过他还是觉得不管是不是发自内心,每个礼拜都要温存一番。美珍是个忠贞的伴侣,从来也没有因此抱怨或是冷嘲热讽,只说拥抱已经是最大的满足。哈迪暗示过她,说可以试试药房里开架售卖的“电动小奇妙”,不过她只是笑笑说:“老狗一条,抬着过桥。别搞啦。”

哈迪正想问妻子是否要一杯茶,美珍却举起手来。她喜欢在热乎乎的立顿红茶里加一茶勺糖和三两滴茶伴侣,在哈迪看来,这种马萨诸塞州人才干得出的蠢事她大概是从杂志上学来的,当然,这只是她仅有的陋习,且无伤大雅。“你不喜欢这个吻?”他问。“这事上你越来越棒,只是我想有人要来了。”

几秒钟过后,哈迪听见了汽车的引擎声,还有碎石砸在钢制底盘上的叮当声。随着年龄的增长,哈迪的听力已经大不如前,不过还管点儿用。那声音听上去动静不小,也许又是巴奇特手下那帮沐猴而冠的家伙开着卡迪拉克过来了,不过此时,他决定先把猎枪放一放。美珍跟在他身后走出前门。

警长黄白相间的巡逻车“哧”的一下就停在了俩人跟前,车顶上那个糖果机正冒着蓝光。弗兰克·利特菲尔德从驾驶座爬出来,既没带上车门,也没熄了引擎,也就是说,要么他只想尽快了结,要么就是揣着一张滚滚烫的搜查令。

弗兰克腹部已有些松弛,两鬓花白,双目充血,还挂着眼袋。对于一个接连失去了好几位探长的人来说,这再正常不过,何况,他还失去了自己的胞弟。弗兰克身上颇有些流言,说他到哪儿,哪儿出事,不过每到选举的日子,哈迪总还是会投他一票,管他是不是共和党呢。“有什么可效劳的,警长?”哈迪喊道。美珍紧贴在他身后,嗅着丈夫身上清新的象牙牌香皂味。“能开一下牛栏吗,埃格斯先生?”

若是平常,哈迪没准会开个玩笑说“我的牛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可弗兰克的表情和掷地有声的话语却打消了他犯傻的念头。他这是带着任务来的。“好叻!”哈迪说着,走下台阶,紧接着踉踉跄跄地跑了几步。

弗兰克回到驾驶座,待哈迪把门打开,便将警车开进了一条尘土飞扬的双车道,从那里经过几个谷仓便可开到山里。弗兰克停下车,将身边的车窗摇下。“上面那道门我也要过,到时候我自己关上。”警长说道。“那个可比寡妇的腿还紧哩,你要个人帮忙。”哈迪说。

其实,哈迪只是想掺和一把,这一点两人心照不宣。弗兰克点点头,示意他坐前排。“上路!”

就在哈迪钻进车之前,他向美珍招招手,叫她宽心,可妻子却因深深的担忧而皱起了眉头。“留心多尼。”他关照道。“留心你自己。”美珍大喊,看着丈夫关上了车门。

警车在这条老旧的道路上颠簸行驶。在20世纪初,这原本是为了伐清山上的树木而开辟的通道。后来,许多路逐渐废弃,树苗又重新长了出来。当年,哈迪的爷爷卖了伐木权,却将通向大山的主道保留了下来。这条路如今看来更适合四驱车跑,不过警长看上去十分坚决,哈迪也知道,车底盘上的几处凹痕绝不会让他松开油门。“这是追犯人?”哈迪探探口风,这句话多半是他从电视里学来的。“还不好说。”弗兰克答道,“就算知道也不能告诉你。”

就在这时,对讲机噼噼啪啪地响了起来。警车的仪表盘上绑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固定它的是一条尼龙带,在前排两个座位间,一杆点二零口径的来复枪夹在其中。弗兰克摘下话机,开始说话:“找到佩里埃特没?”“没发现!”那头回复道,“兹兹”的声音消失在静电声中。“我听见两声枪响。”哈迪说,“是不是山上有个带枪的疯子?”“我说了,我也不知道。”“不知道?还是不能说?”“都不是。”

警长放下话机,双手紧握着方向盘。十月的温度和紧张的情绪令他头皮直冒热汗。车加速爬坡,牛群漠不关心地看着他们,仿佛在琢磨这玩意儿就算可以吃,跑那么快也来不及嚼。“多数是那些嬉皮士干的。”哈迪一边说,一边过着临时副警长的瘾。“哪些嬉皮士?”弗兰克看了看表盘读数。“环保分子,就是那些想要阻止巴奇特和开发商动土,并且声称穆拉托山是大自然财富的人。”“他们不搞暴力。”弗兰克说,“最多就发发传单,或者在图书馆草坪上举举牌子,算不上是生态恐怖分子。这些人只顾抽大麻,都搞不清楚一把枪哪儿是头哪儿是尾。”

终于到了上面那道门,正如哈迪所言,简直是锈得天理难容。弗兰克对着门闩一阵猛踹,终于把它踢开,随后,和哈迪一道把它抬起,硬是推进一簇黑莓丛中,直到打开的间隙足够警车开进去。“谢了,埃格斯先生。”警长说道,“只是你不能再跟我上去,这是警察办公。”“全都抓起来。”哈迪拍着车顶说道。宽大的别克巡逻车穿越森林,树枝抽打着车身。哈迪费了好大劲才又将大门安到原位。他向下望去,大约一公里远的地方,自己的农舍和几间外屋坐落在山谷底,如同皱巴巴绿毯子上散放的儿童识字积木。他想象着美珍依旧站在门廊前,一只手遮着阳光,揪心地咬着薄薄的嘴唇。在这样的时刻,他很庆幸自己的视力也大不如前了,如同听力及男人的雄风一样。

虽然明知这么远的距离她不可能看得见,哈迪还是挥了挥手,然后沿着警车的车辙继续往上走。考虑到他已进入了巴奇特·比尔·威拉德和鹿桥置业的领地——因此,显然构成了非法入侵的嫌疑——再加上他走得腿酸气短,也许再往前走个百来英尺并非良策。可是,哈迪没有打退堂鼓,自上回他扛起枪和开发商们撕破脸皮,他就没怕过,还巴不得有点冲突。除此之外,他潮乎乎裤裆里,那条“独眼飞龙”猛然抽动了一下,似乎预示着还没到刀枪入库的时候。

可惜,他没带猎枪。不过也绝无必要下山去取,要是坏事连桩,随机应变就是了。

弗兰克或许能对付县里的瘾君子和小骗子,穆拉托山却是另一码事。

这里头故事多着呢,自己琢磨吧。

哈迪只希望出于所有堂而皇之的理由,自己已尽量没让人接近叮铛洞了。

他从没有为自己儿子的事去过那,不过,说不定他能吓跑一些人,免得被这洞里吐出的邪恶东西害了。

第四章

有人开枪。警察中弹?说不好。

怕得就是没头绪。

偏偏这会儿一丁点儿也没有。

路上全是深深浅浅的车辙,弗兰克·利特菲尔德警官一路颠簸,心疼地糟践着自己的爱车。附近几个县的同僚们开的不是悍马就是重磅SUV,但是利特菲尔德局里的经费紧巴巴的,部门预算投到别的地方去了——县里新建了一所监狱,法院那边又加强了安保。法官们似乎不太喜欢隔三差五地出现疯子当庭开枪的场面,这无疑是给他们自己判了死刑,只不过用来拍板的,不是冷酷的法槌,而是滚烫的枪口。何况,利特菲尔德也有自知之明,他就该拣最破烂、最皮实的车开。这辆已经让他蹂躏到体无完肤的大“别克”离进垃圾场也不远了。

其实,有些人会说大“别克”的主人离进垃圾场也不远了。利特菲尔德在最近一次选举中比对手只多了12票当选为警长。就这,还是重新点票后的结果。自上世纪70年代起,皮克特县就一直不接受民主党人来做警长,可是政治波动的影响最终还是渗进了这个南方最偏远最保守的地区。人们依旧悄悄议论着红教堂,议论着他死去的弟弟以及昔日的副手。麻烦总是和利特菲尔德如影相随,在他这一行来说,这些都绝非好事。

利特菲尔德从不提往事,因为往事不堪回首。换成个没那么“自信”的人早就撂挑子不干了,至少不会还干劲十足地争取岗位竞选。如今的警察工作大多只需敲敲键盘,不用冲锋陷阵。于是,在47岁的利特菲尔德看来,还有几年好日子在等着他。除了当警察,他没别的选择,悲惨就悲惨在这里,而那些“重获新生”的机会宛如挂在钓钩上的耶稣,总在他面前晃悠。

也许,机会又来了。在收到“有人开枪”的报告后,利特菲尔德的心已经顶到了扁桃体,尤其他的两位副警长都牵涉其中。莫顿和佩里埃特都是局里的新人,两人均为刑事司法专业毕业,周六下午的班正好给他俩热热身。虽说警察的家常便饭是处理家暴求助和酒驾,可这里是皮克特县,以利特菲尔德的丰富阅历来说,任何常态都有可能瞬间变态,尤其在穆拉托山一带。

对讲机里噼里啪啦的声音已经持续了两分多钟,利特菲尔德还没搞清自己身在何处。和大多数本地男人一样,年轻的时候,他也到山上打过猎,只是后来这里又发生了变化:阔叶林变得愈发茂密,岩石碎成一块块分散各处,从前为伐木开辟的小道也渐渐回归了原生态。现在,树叶敲打着他的挡风玻璃,后视镜也被一根树杈撞断,滚到底盘下,压得粉碎,别克车的前轮陷进了沟里。利特菲尔德决定步行走完余下的行程。

他给局里打去电话,命令其他当值警察前去山脚下盯梢。如果真有漏网的枪手,那怎么也不能让他窜到镇上去。穆拉托山为左右两条道路环抱,只不过稍有点常识的人都会从森林里跑路,免得被人看见。利特菲尔德这么做的目的只是将镇民们隔离到射程之外,他自以为这是一记高招。

问题在于,这招还有那么点小小的不如意,就是一旦事情突生诡异,连个目击证人都没有。

利特菲尔德一路步行,凭感觉辨着方向。就在这时,传来了第三声枪响。他左边什么地方传出一声叫喊,估计得有百来尺远。一定是他的两位副手一路把疑犯追进了树林,此时双方正在山梁上对峙。

善与恶,是与非,明与暗,千百年来,它们在道德与法律的灰色地带,拼得血流成河。也正因此,像利特菲尔德这样的人才有了当警察的冲动,和成为警察的机会。利特菲尔德默默地吐着脏字儿,搞不懂自己到底算哪头的,他慢慢地走在林间,猫着腰,一步一挪。

那俩家伙怎么不用对讲机呢?

他们最后一次回复是报告自己的位置,那会儿两人正处理一宗入店行窃的报警。考虑到在店里偷东西的人逃离后很少有被逮到的,也许他们只是想演一出急速追凶的好戏来哄哄店主罢了。不过,现在怎么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让每个人都能安然无恙地下山。“这儿!”是莫顿在喊。

利特菲尔德拔出格洛克手枪,几个月来,这还是他头一回掏家伙。他冒着暴露行踪的危险答腔:“你们没事吧?”“佩里埃特有事。”“中枪了?”“差不多。”莫顿大声喊道。

利特菲尔德穿过林子,爬上斜坡,胸口有点憋闷,重重喘着气——他可没想到自己的身体这么不中用。他慢慢绕过一块大岩石,苔藓飘进领子,弄得人丝丝发痒。“要么中,要么没中。什么叫差不多?”“他受伤倒下了,可实际上又没中枪。反正我是没瞧出来。”

此时,利特菲尔德已离得很近了,用不着大声嚷嚷,只是那两位副手还遮在一丛万年青后面,看不见身影。“开枪的人呢?”“怪就怪在这里。我一个人都没看见。”紧接着,就听莫顿小声说道,“挺住,兄弟,没事的。”

利特菲尔德从一片低矮的雪松林后面绕过,手里紧紧握着他的格洛克。自从亚彻·麦克福尔事件后,他有些年头没朝人开过枪了,而麦克福尔到底算不算是个“人”,他始终也没搞清楚。这至今是一件悬案。如果被你亲手结果的人突然又从地下爬了上来,顺河漂走,徒留一个干土堆在地上,你定会十分诧异:我到底杀没杀他呢?

利特菲尔德靠在一棵橡树上喘着气,树皮刮擦着他的脸庞。以目前的有利地形,一低头便可看见两位副手蹲在一堆犬牙交错的岩石后面。这些大石头拔地而起,好像巨人的一口豁牙。莫顿年纪最小,因为胡子刮得太猛,脸颊有些发红。这会儿他正往山坡上利特菲尔德的左方看。利特菲尔德查看了周边的树木,毫无动静。“喂。”利特菲尔德小声叫莫顿,他知道想要出其不意地抓到人已经不太可能。远处的警笛声很明显是在提醒枪手,大部队就要来了,再说,下山的路也就那么几条。“看那儿,警长。”莫顿说着,冲着山顶挥了挥自己的手枪。“看什么?”“有点小动静,不过也没什么。大概就是只小鹿。”“佩里埃特什么情况?”“诡异。”

诡异?他妈的什么情况叫‘诡异’?

利特菲尔德朝森林瞟了一眼,林木盘根错节,遮天蔽日,腐殖土下沉睡着年代久远的物事。“他开过枪?”“三枪。最后一枪,我就在旁边,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朝谁开枪?”“该死。”利特菲尔德嘟囔道,“第一枪不中就没戏了。”

利特菲尔德走近山梁,慢慢探出身子,既要能看见枪手,又不至于会被对方一枪干掉。如果那三枪是佩里埃特开的,那这人可能不止是枪手这么简单了,正确的提法应该叫“疑犯”。可是当时除了佩里埃特,并无其他目击证人,这种情况佩里埃特变成他们常说的“涉案相关人员”。每当警察不清楚具体状况时,就会用上这个委婉的词儿。而他,对于谁是肇事者已经了然于心,叮铛洞就不是个让人省心的家伙。“家伙。”妈的,我又把个东西当人看了。我头一回看见一坨说着话,形状变来变去的脏东西时就该去疯人院检查检查。要是那样,断不至于有那么多人倒霉,或许其中一些还能保住性命。

利特菲尔德低下头,发现自己握枪的手正在发抖,很有路易斯·拉莫小说人物的感觉。对利特菲尔德来说,唯一想着好过点的是叮铛洞在山的另一头,离山梁和佩里埃特的目击对象足有几百码之遥。“掩护我。”利特菲尔德对莫顿说道。这小子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还有些泪汪汪的样子,就像两颗奶油橄榄,不过,他还是憋出一股自信劲儿,点了点头。警长考察下属的时候很少会把他们置于生死听天由命的地步,不过利特菲尔德倒是希望莫顿对得起自己简历上那些牛逼哄哄的词儿。利特菲尔德向下三步,不料踩在滑溜溜的叶子上,一屁股摔到了地上。他一挣扎,顿时挣出个屁来。

利特菲尔德暗暗骂了一句娘,用手和膝盖撑着跪起来,放低重心,朝莫顿和佩里埃特的方向快速跑去。佩里埃特目大无神,直勾勾望着天空,仿佛是在高高的云朵中寻觅天使。这位倒在地上的警官是伊战老兵,在完成刑事司法专业培训之前,曾先后两次随国民警卫队出征海外。虽说北卡罗来纳山区没有黄沙大漠,没有摇摇欲坠的清真寺,更没有路边炸弹,可也许正是迟发的创伤性后遗症令他经受着压力失调的折磨,让自己幻想出一些怪异的场景。“你没事吧J.R?”小字辈儿的副警长们在执勤的时候,多是以名字首字母来称呼彼此,这一恼人的习惯是从高速巡警那儿学来的。利特菲尔德心里还是比较喜欢叫他“吉米”,这听上去更有人情味儿。副警长看样子是想用上所有人类能用的交流手段,但他无声地翕动着嘴唇,眼皮直跳,目光失焦。“开第三枪后,他就这个样子了。”莫顿说道。“他朝谁开枪你没看见?”“没看见,我就听见他喊了声‘看见没?’接着就一下子瘫掉了。我看着他扔掉手枪,然后蜷成一团,一直到这会儿。”

利特菲尔德伸出两指,搭在佩里埃特的颈动脉上。佩里埃特的脉搏搏动快速有力,身上也不见外伤。不过,内心最深处的创伤往往隐而不见,心灵得受尽折磨,伤口才能结痂。“我们正在追那几个小孩儿,”莫顿说,“J.R.追的是最快的那个,一直追到山梁边上。”“你们靠近过那个洞没?”

莫顿眯着眼,摩挲着自己刮了胡子皮肤还有点发炎的脖子。“倒是能瞧见,就是没进去。您是说有人躲在里面?比方说是逃犯,看到警察后吓着了?”“放完头两枪后他有没有说过什么话?”利特菲尔德凝视着山脊线,却什么都没发现。连乌鸦都受了惊吓,陷入沉默中。

那儿看上去就像恐龙的脊梁骨,从这头到那头,满是巨石和笔直高耸的大树,终年的大风摧折了树枝。阿巴拉契亚山脉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山脉,虽然历经沧桑,却仍然有一部分在天长日久中存留下来,仿佛是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在庇佑它。穆拉托山也是如此,利特菲尔德敢说,这大山是有心跳的。他看了看表,发现从下车后,就没走过字。于是,他摇了摇左手腕,又用枪柄敲敲表盘,但是闪出的红色的数字始终是5:53,好像在嘲笑这表已经完蛋了。“我赶上他的时候,他好像说了句‘他脚不沾地’。您觉得这是什么意思?”

对利特菲尔德而言,这句话该是书上或电影里才有的,可佩里埃特却并非文艺青年。他基本上算是那种喜欢吃炸猪皮的轮滑竞赛爱好者。当然,副警长对电子游戏也十分着迷,他特别喜欢玩那种大开杀戒的游戏。那种游戏里,无所谓好人坏人,只管按杀人的多少计分。佩里埃特是民主党的注册党员,这一点从他工作的谈吐中很难看出来,他还去参加了位于松涛路上一家新落成的大教堂里举办的浸信会。利特菲尔德不是那种喜欢管手下私事的人,除非他们的行为给局里带来了麻烦。

眼下,佩里埃特的问题远比什么党派政治和有个疯子女友还严重,利特菲尔德不知道要怎么蒙混过关,让自己副手的档案里不留下污点。但凡有执勤警员开枪射击,州调查局就会插上一脚,这个时候,就看谁先干净利索地写出报告,报告要摆出种种理由,尽可能地长。若是平常,佩里埃特大可以为自己开枪作出辩护。不过这回,没有大场面不说,连个嫌犯都没有。

换句话说,这一回只能靠利特菲尔德替他摆平了。利特菲尔德也吃不准能否三言两语就让佩里埃特忘掉刚才发生的事。刚才这两分钟,佩里埃特居然连眼都没眨一下。“他没朝小孩儿开枪吧。”利特菲尔德问道。“没有,警长。我追上来的时候,那小子早没影儿了。”“你见到这孩子长什么样了吗?”“那些小孩全一个样。就是群玩滑板的朋克族。还有两个在山那头,不过我们听见枪响的时候,他们都溜了。”“你们?”“对啊,还有那个什么阿玛纳西亚,是小店老板。”“这么说还有一个目击者要应付啰。”利特菲尔德心里也犯嘀咕,既然什么都没看到,算哪门子“目击”呢?“未必。他比那俩孩子跑得都快,叫得跟克雷·艾肯演唱会上的小姑娘似的。”

利特菲尔德沿着山坡往下看,一片寂静,连风吹树叶的沙沙声都听不见。此时,他很庆幸自己已经派人去盯着主干道。至少在他把故事编圆之前,越少人知道越好。

相比佩里埃特,他要操心的可多了去了。鹿桥置业那帮人把宝都押在了穆拉托山,一旦这山上修起一栋栋价值百万的度假别墅,大把大把的税收便会滚滚而来,县里那些长官一个个准乐得尿失禁。但只需一点负面新闻,这项目就会受到影响。而且,有三位官员已经准备参加连任选举了,他们不能要挟炒掉他,却会缠着他不放,使出浑身解数,求他别张扬这件事情。“咱俩把他扶起来。”利特菲尔德说着,指了指杂草丛生的伐木通道,“我的车比你们的近,就在一百码开外。”

佩里埃特摇摇晃晃,像个喝醉的水手,不过好歹站了起来,随即一头栽倒在莫顿肩上。利特菲尔德把他俩扶正,调整两人朝着正确的方向。“要叫救护车么?”莫顿问道。“不必,去局里再说。你们先去,我去山梁那儿看看就来。你一个人搞得定吧?”“搞得定,好些和我出去的女人醉得比这离谱,照样把她们搞上床。”“好吧,你可别动手动脚。”

莫顿想挤出个笑容来,脸上的表情却显然是紧张不安,“您觉得他在朝什么开枪?”“别着急,我们会找到答案的。熊,疯狗,妈的搞不好还有野生食人羊。怪事全跑到这破山头来了。”

佩里埃特跟着莫顿一路跌跌撞撞地经过了树桩、倒地的大树、嶙峋的岩石。他脚上的那双漆皮鞋在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黑泥印。与此同时,利特菲尔德爬了最后一百尺上到山梁上。穆拉托山顶上的松树、橡树、榉树被酸雨侵蚀得泛了白,树枝在狂风和暴雪的摧残下体无完肤。不过,下面的都还长得不错,一眼望去,立刻会联想到里面生活着可爱的花鼠和纯洁的小鹿。巍峨粗犷的山梁上则巨石林立,悬崖峭壁遍布四周。

利特菲尔德站在距离谷底大约一千英尺的山顶上来了个360度全景俯视。泰特斯维尔小镇布局散乱,崎岖的地势让这里的街道都拧巴到了一块。主干道是一条四车道的林荫大道,和美国其他地方的林荫道没什么分别,那儿也有沃尔玛、西北牛、塔克钟、汉堡王、车地带,还有大大小小的银行,皮克特县一半的房产都经他们的手贷款。利特菲尔德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整个小镇只有一家汽车旅馆,一家杂货店,还有一家附带加油站的灰狗巴士终点站。如今,泰特斯维尔已是相邻三县中最大的小镇,成了一个商业中心。房产中介商、贷款机构、律师全都涌到此地,等着从别墅主人的身上分一杯羹,好比一群贪吃的猪猡,挤在同一个食槽下等着泔水流出。

然而,并非事事都像这些白色混凝土、玻璃和钢材一样新鲜光洁。穆拉托山一直看着这一切,关于它的传说已经渗进了泥土,就像春天消融的冰雪,奔涌而出,在山谷间流淌。一百年前的过度砍伐,令这片森林在如今的开发商眼里不过只是一块块绿地。可它依旧保持着原始的味道,仿佛已经绝迹的掠食者随时都会从暗处扑出来,露出饥饿的獠牙。镇子离穆拉托山不过徒步一个小时的距离,却好似离这个荒野的世界有千里之遥。

利特菲尔德沿着山梁慢慢走,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留下了新的踪迹。他发现一堆动物的粪便,看上去像是鹿留下的,非常干,一摸就成了粉,所以不可能是佩里埃特看见的东西留下的。“他脚不沾地。”

听起来也不像鹿。在皮克特县,死人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死人也能站起来走路,当然了,很少有人记得最近一次发生这事是什么时候。那些记得的,也希望把它们长埋心底。

正当利特菲尔德决定放弃,下山去找警车的时候,无意间发现地上有几道长长的印子。看上去,这像是一个人拖着鞋跟走路,一边走,一边还带起了脚边的树叶。印子从几棵倒下的大树旁一直延伸到一片爬满蕨草的岩石堆。利特菲尔德握着枪,循着痕迹走去,他走到石堆那儿,却只看到一个小土丘。痕迹也突然中断了。再没有另一双脚。也没有另一张脸,另一副躯壳,或者,另一个灵魂。

利特菲尔德跪在地上,捏着冰凉的黑土。到了这一步,还能拿什么来对抗这座大山和它背后神圣却又令人作呕的秘密呢?

第五章

鲍比划了根火柴举高,一股硫磺味释出,压过了洞里那霉丝丝,潮露露的气息,“听见没?”

弗农先是点点头,继而想起鲍比根本就看不见他。两人往里走了约莫二十英尺,虽然回头仍能看见凹凸不平的洞口和前方的森林,可外面的光线却照不进来。洞里的地面坑坑洼洼,密布的小石子在火焰的照耀下闪着光。出于害怕,弗农很想去揪鲍比的袖子,又担心这会令自己最好的朋友也觉得他是个娘炮——这也是当初他决定进洞的原因,即便那时他身体里每一个细胞都在大呼逃命。

说话间,军鼓声稍稍减弱了一些,仿佛那名鼓手正向着大山深处的心脏地带行进。“应该和地质有点关系,板块沉降之类的。”

这解释有点儿站不住脚。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山脉,阿巴拉契亚山早就经历过了地震和火山运动的频发期。很久以前,地壳上升,地幔断裂,地球的关节咔咔开裂。此后,地表便进入了无限漫长的沉降期,只是,这一过程进行的极为缓慢。如果你真的相信那些说法,这个洞还曾被北军的大炮给轰垮过呢。“不,不,不,是军鼓。”鲍比说道。“你是说……鬼打鼓?”弗农要的是证据,好对他爸说——上尉,您说得对,内战还没结束——再说了,与其在其他地方做无畏的牺牲,还不如在这儿挺直腰杆做条好汉。如果此行真能让他成个好汉,他会一步一步往里走,直到地狱尽头。

不过他还是闭上了眼睛,以防看见什么可怕的东西。“鬼干吗要打鼓?哎唷。”鲍比让火柴给烫着了,将它丢进近旁的黑暗中。一股皮肤烧焦的味道飘进弗农的鼻孔中。“他们还有别的事好做吗?点火柴,快呀。”弗农装出来的勇敢还是让他那发抖的声音给出卖了。“嘘。”

鼓声减弱,变成了轻微的嗡嗡声,断断续续的鼓点在远处融成一片。鲍比又划了一根火柴,借着闪烁的黄色火光,弗农抬头望着洞顶。那些图案是刻上去的,还是只是石缝在火光中投射出的影子?“那些士兵就是在这儿扎的营。”鲍比说,一脚踢上块石头。“我老爸说有人做过考古研究。”弗农说,“除了切罗基族人的一些工具和打火石,这里没发现其他物品。要是真的有军队来过,那他们一定是进到洞里面给困住了。”“你就说你信谁吧,是相信‘科没种’那种坐办公室的呢,还是相信你哥们儿?”“你觉得我信谁好?”“我亲眼看到一个。”“一个什么?”“那些东西啊。不然我跑进来作死啊?”

鲍比说完,第二根火柴也熄灭了,黑暗中,弗农感觉就像陷入一潭死水,透不过气来。除了两人的鼻息和外面低低的风声之外,洞里一片死寂。弗农的心跳得飞快,和半夜躺在床上自慰时差不多;同样对即将到来的东西即害怕又期待而兴奋不已,至于结果好坏,已经不重要了。“别耍我了,鲍比。”“真的。有一个还喊我了。他虽说喊的是‘厄利’,不过嘛,你懂的。”“我倒是听说过鬼能说话,可从没听说过鬼跟人搭茬。”“我真听见了,就那么简单。”鲍比说道,“而且我在躲警察的时候,他又叫了一声。”“谁叫了?”“不知道。反正……基本也看不清。”“你和德克斯是不是背着我抽过大麻了?我怎么感觉你神志不清啊。”弗农吓得发抖,他一点儿不喜欢在黑洞洞的地方说这种事儿。山洞似乎把光线吞下肚,消化掉了,因为此时的入口看上去离他们足有四十英尺远,而问题却在于,他俩谁都没动。“大家都说鬼藏在洞里看不见,可那个东西看起来活生生的。”鲍比的语调平平,好像是在复述记不太清的电影台词,“它走来走去,说着话,闻上去一股烟草和咖啡味儿。”“再划根火柴。”“他问我斯通曼有没突破防线,战争结束了没有,还问我他能不能回家了。”

弗农冒着被叫成基佬的风险又往前一步,撞到了鲍比。“把火柴给我。”

他从鲍比张开的手中摸到火柴,燃完一根,从盒里又摸出两根。鲍比眼里倒映着微弱的火苗,像是个从地狱里爬上来的恶魔。一根烧完,弗农又点了一根,随后弯下腰,查看是否有其他踪迹。火柴的光芒照不亮整个山洞,泥泞的地上,只有他俩的脚印。“现在什么都看不见。”鲍比说道。“也许叫唤的是只狐狸呢,也可能是蝙蝠。”“真的是大兵。”“这乌漆麻黑的。一不留神就容易瞎想。”

我就是太信了,不然干吗费劲劝你出去。

鲍比转身朝向洞底。弗农从他肩上看过去,又上前一步,贴近他朋友那令他感到宽慰的体温。黑暗的空气犹如一道结实的墙,挡在两人面前,也许,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躺着一堆士兵的枯骨。弗农的脑海中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惨白的骷髅,被虫子蚕食得干干净净的骨头,风干的髓腔里满是霉菌。无论鲍比看到了什么,最好还是让它在这个令人窒息的大坟墓里好好安息。“还是出去吧。”弗农一边说,一边点着了第三根火柴,火烧到手指头才扔掉。他先前对阿巴拉契亚山脉下了那么些“地质评估”,但山洞四壁看上去却很脆弱,石堆奇形怪状,在这潮湿的洞里反着光。他想象那些远古爬虫在石缝里潜行,原始的毛兽挤成一团掩护自己。

墙上有一块深色的污渍,一块泛着微弱荧光的靛青斑点。鲍比指着它说道:“那个有点像恐龙屎。”

空气里弥漫着霉臭和腐烂的气息,仿佛这个洞从未停下过腐坏的脚步,从里开始烂到外。岩石就是骨架,只不过比真正的骨头更耐风霜罢了。这全是些星辰物质,撇开那些宇宙啥的废话不谈,整个山洞就是大坟堆、垃圾站,所有的光和生命都被卷进了那个宿命的终点。也许在它们消失的地方——那个洞的尽头,万物生灵,不分高低,都沉眠于此。

弗农丢掉了最后一根火柴,两人又陷入到黑暗之中。他回过头朝洞口望了一眼,明明一步都没动,洞口的亮光却好似离他们有50英尺远。他闭上眼,青色火焰的残影依然留在视网膜上。弗农眨眨眼,几秒后,发觉山洞更黑了,好像外面太阳已经落山了似的。可现在可能才六点钟,离落日还有一个小时。“出去吧,这会儿警察多半走了。”弗农说道。警察现在已变成十分抽象的概念,就算是牢房也比四周看不见却又挤迫着他们的石墙要好。

鲍比的手抓着他的胳膊,虽然手指有些湿湿凉凉的,弗农心里却有一些高兴。他只希望自己的朋友能出点声,他现在都听不见鲍比呼吸的声音了。

嗒嗒——嗒嗒。一个微弱的节拍响起,

如同之前的渐渐消逝,现在,鼓声又渐渐地清晰起来,而且越来越响亮,就像那个不可能存在的隐形鼓手正从深处朝他们走来。“快跑,鲍比。”弗农拽着朋友的手,想把他拉到外面那片安全的森林,可是,泥泞的路面让他走得很吃力。在愈发厚重的空气包围下,弗农艰难地拔着腿,像涉过一片退潮的海水。此时,洞口仿佛变高了,不管他费劲地迈了多少步,还是没和安全拉近任何距离。鼓声越来越响,在潮湿的石壁间回荡。

洞封死了。没人能走出这片黑暗。

尤其是那些早已作古的士兵。

鲍比的手从他的胳膊上滑开,弗农就像一艘起锚的船,漂流在一片危机四伏的沼泽地,而且,一股酸糖浆的味道呛着他的鼻子和喉咙。洞口看上去更远了,而且更小,就像将望远镜反着拿时看到的样子。从一片金黄深绿中还能感觉到前方的森林,这也增添了一分奇幻色彩,好似这隐蔽的王国才是现实世界,而在它之外的都是梦境。鼓点听上去很乱,回音更像是炮火齐鸣。

幽闭恐惧症。对,那就说得通了。

一定是焦虑让他的感知系统失调了,鼓声其实只是他自己的心跳,山洞将其他声音隔离在外,从而形成了一个感知丧失的隔离舱。“鲍比?”弗农朝洞口的方向前进两步,不过,他一定是在黑暗中转错了方向,因为,现在洞口跑到他身后去了。难道他没有朝洞口走而是越走越深了?

黑暗中,他挥舞着胳膊,想要够到鲍比。他不在乎自己的朋友会不会把他当作柴佬,甚至管不了他会不会顶到鲍比的屁股,他只想在这黑暗幽闭的空间里抱住这个唯一可以让他神志清醒的依靠。终于,他抓到了鲍比的衬衣。

鲍比攥住他的腕子,紧紧箍住,弗农叫出来。鲍比拽得他失去了平衡——进了更深的洞里——弗农想要稳住重心,可脚下的泥却像黑乎乎的黄油,他朝前滑去,一边使劲揪打鲍比的手,想要挣脱出来。鲍比什么时候力气变得这么大了?“嗒嗒”声又响起,震彻山洞,穿过弗农的耳朵,在他脑海里缠来绕去。雷鸣般的鼓点几乎可以触发一场山崩。而弗农,会被困在这个石头和烂泥的坟墓里,同那些士兵们葬在一起,永世追随亡灵鼓手的节拍。

不过,他不会一个人死在这儿,还有鲍比。他们会永远身陷黑暗之中,没人能找到他们,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鲍比抓他腕子的时候力道很大,就像给他套上了一副冰冷而沉重的手铐,将他拉向深处,拉向那个鼓手。“鲍比,方向反了。”弗农往后靠,靠自己的体重来抵抗拉力,可是鲍比仍旧拽着他向未知的地狱大门走去。牧师们常说,地狱酷热,熊熊烈火永远炙烤着那些罪人、同性恋、骗子,以及满脑子鬼主意的小孩。如果真是这样,千百年来,一定有很多人被投入这火焰中去(他并不是唯一一个,对吧?),只是,为什么这里会如此阴冷呢?

鼓声变得震耳欲聋。鼓点狂躁散乱,或许是来自冥府的风,刮过一扇扇敞开着却又看不见的地狱之门。弗农扭过脖子,渴望能最后看上一眼安全而光明的世界。

洞口有个男人的轮廓。一个警察找到了他们。总算安全了。“救命啊!”弗农大叫,想盖过鼓声,他拉着鲍比,手里还捏着已经变形发潮的火柴盒。他们可以把责任全推到德克斯身上,警察会相信这套说辞。很快就没事了,很快就能回归理性,回归正常,回归光明了。

可是,那人丝毫没有要进洞的意思,而鲍比也没有松手。尽管鞋跟顶着地,弗农还是又被往里面拖了五英尺。毫无疑问,他们很快就能到洞底,那里发生过坍塌,石块乱糟糟地堆在一起,几乎不可能通过。

如果他们真的到了洞底,又会发生什么事?鲍比会拉着他从岩石的夹缝中硬挤出去,去士兵的埋骨之处?

嗒——嗒嗒——嗒,这鼓声会不会是骷髅的手指在岩石上乱敲一气发出来的?

警察跑哪儿去了?不是该舍身保护平民吗?难道这位警官没看过《纽约重案组》,《胡克警探》,甚至连《安迪警官》都没看过?

每次踢街球,弗农总是最后一个被人选走。而即便在少年棒球联赛里,他也只能沦为替补右翼手。虽说在八年级象棋训练营这种不靠块头只靠智商的地方,他所向披靡,可偏偏这会儿,脑子又让乱七八糟的鼓点搅得不够使了。他只好哭喊着鲍比的名字,一遍又一遍的喊着,直到那头传来“鲍——鲍——鲍”的回声。令他感到惊恐的是,他每发出一个音,就有一个鼓点应和。

五年级的时候,弗农和县里的头号傻蛋韦泽·布坎南打了一架。其实也算不上是真的打架,最多是一次和人渣打交道的不愉快经历。那天,韦泽把自己的滑板丢在一旁,跑到一棵树后面,生怕人家看不出他傻似的。弗农把这没人管的滑板捡了起来,还转了转轱辘。他并不打算偷这玩意儿或是怎么着,因为连自己的滑板,他都没胆量玩。

就在这时,韦泽突然来了个背后偷袭,一把抓住他,还说要把滑板塞到他嘴里去。弗农情急之下马上很没种地装晕,韦泽见此情景,松开了手,于是,弗农趁机挣脱出来,还借力发力,把韦泽给拽飞了出去。这一招惊坏了傻蛋,他的块头和力气非但优势全无,还变成了反作用力。韦泽一头栽倒在地,脸重重地摔在滑板上,而弗农,则轻快地转到了一边。等韦泽回过神来(弗农在事后傻笑着说其实当时两人都是懵的),他的猎物早就逃之夭夭了。

此时,弗农决定故技重施。他双脚站平好在泥地上滑,身体前倾朝鲍比的方向倒去。像在润滑油上溜冰似的,很快,他就失去平衡摔在了潮乎乎的泥上。与地面如此近距离的接触,令他闻到一股雨天小狗的骚气,还有黑火药和臭帐篷的味道。

整个跌倒的过程中,鲍比始终也没松手,反倒像勒牲口的套子把他勒得更紧了。弗农狠命地拍打,还用力去抓,就像剥桃子一样把指甲都抠进了他的皮里。可是鲍比却一声不吭,或者说,在一阵接一阵的“嗒——嗒”声中,他就是吭声了,弗农也听不见。

鲍比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壮了?

弗农突然跳起,想来个“韦泽大逃亡”,结果却把自己推到了更深处,整个人都顶到身后的岩石了。看样子,鲍比是把他当成了小鱼逗,不把鱼往岸上拉,反把它丢进污水坑中。

那个横行天地的机械战警跑哪儿去了?

不管之前那些光线是如何钻进这满是石头和泥土的万花筒,反正现在是半点亮光都不见了,就像是一只爬虫突然闭上了眼睛。难道光线拐弯儿了?从坍塌的落石中穿过去了?鼓声震天轰鸣,仿佛又要来一次山崩地裂。

那样的话,他要被困在这里陪着……。

鲍比?还是死去的军团,那些在公共墓碑上连名字都找不到的无名英雄?或者,是那个来自冥间的小鼓手,他一直敲啊敲,敲啊敲,直到敲得弗农脑壳爆炸,脑浆四溅。

弗农继续挣扎。他弯着两条胳膊,像鸡扇翅膀那样拼命扑腾,结果双手不期然地拍在一起,发出“啪”的一声。这慌乱中的一举却意外救了他的命——胳膊上的“铁箍”松开了。弗农朝反方向爬,只觉得撞上了一团不知什么但黏糊糊的东西,一只蝙蝠从他脸上一扫而过——不是另一只手,绝对不是第三只手——他向着温暖的空气爬去,光线开始洒在了他的身上,他擦伤了手掌,随后看见了一团黄白色光芒。

看着洞口那个警察的轮廓,弗农一心想把警察局里所有没侦破的案子都给认了,只要那里的铁窗够结实,牢房够暖和,并且能看见每一面墙就行。

他颠颠撞撞,摇摇摆摆,像只被剁了脑袋的鸡往光明奔去。随后,他展开双臂,像朋克摇滚乐手跳入台下前排人群那样,扑向了警察。管他柴不柴佬呢,他已经做好准备,一把抱住这个男人,这个警察,一直抱到有人拿铲子把他们分开。因为,警察是真实的,温暖的,不像身后那个冰冷带着死亡气息的东西……

就在他扑上去的瞬间,嗒——嗒的鼓声不见了,只有回声还在脑海中盘旋,就像赌场大轮盘上的小球不停地转着。“哥们儿,你上那儿干吗?”

听上去不像是警察。弗农从草里抬起头,眯缝着眼看向自己在劫难逃的对象——“鲍比?”“我在这等了你五分钟了。你没听到我喊你?”“我……。”

弗农看看自己的手。他的手里攥着一片灰色破布。

第六章

“你俩小子在这私人地盘做啥?”哈迪·埃格斯从一片灌木丛里走出来,那样子怎么看怎么像那种在养老院里没事儿捏一把护士屁股,然后假装痴呆的怪老头。一段上坡路走下来,他已经完全上气不接下气了。

他没认出这俩孩子,不过他们倒也没撒腿就跑的意思。小个儿的那个好像打电动入了迷似的两眼无神,或许是航模胶水吸多了,再不然就是抽过大麻。另一个男孩比他高一点,模样也俊些,只是他绷着个脸,似乎听惯了别人训他。两人均是一头金发,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弟兄俩。“没啥。”高个儿说道。“你俩叫啥?”“我叫鲍比,他叫弗农。”“他不会说话?”

弗农目不转睛地望着树林,好像那里有一群大象在搞阅兵式。鲍比将一只手搭在朋友的肩上,“他吓着了。”

妈的,肯定是去过那个死人洞了。这俩呆瓜。

还好平安无事。

不过这个小个儿是不是跟多尼一样把魂丢那儿了。“你们听见枪声没?”哈迪不知道能吓唬他们多久。真后悔没带上猎枪,要不然还可以让他这个傻乎乎的乡巴佬看起来威严点。不过,要是发挥得好,他一脸白胡茬和这件脏兮兮的长T恤也勉强可以撑得起场面。

鲍比点了点头,“警察往林子里去了。我俩怕有人开枪打我们,就进洞里躲躲。”“你很面熟。谁家的孩子?”“埃尔默。埃尔默·埃尔德雷斯。”“埃尔德雷斯?跑工地的那个?”“他搞管道承包的。”说完这句,鲍比的表情有些紧张,“我们要回家了,不然老妈要担心了。”“我认识你爸,”哈迪说道,“要是再让我看到你俩跑这儿瞎转悠,我肯定告你状。”

鲍比听完一下就愣住了,“你和开发商是一路的?”“狗屁,这地方从乔治三世登基那天起就是我们家的。是政府拨给我们的。”“听说是几个佛罗里达的怪人买下它的。可您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佛州人啊。”

这年头的臭小子,没人教过他们不能和长辈顶嘴么?

弗农一句话都没说,他一回过神来就看了看自己的手。他手里攥着的东西哈迪可想不到。“少跟我这儿抖机灵,”哈迪一边说,一边向两人靠近,“警长可是站我这头的。”“你和我们一样都是非法擅入。”“没事别来这儿胡搞。万一碰上要命的事,没人听得见你们扯着喉咙鬼叫。”“没事.”鲍比说,“那些鬼故事我们都知道。其实就是些树和石头。我才不管那些人会不会把这儿夷为平地,再刷上什么‘拯救地球’的大字。咱走,弗农。别耽误这老头抽风。”

正当鲍比领着弗农朝小径的方向走下山坡时,哈迪来到洞口边,向里面探视了一番。即使站在十步之遥,却依然能闻见从里面渗出来的陈年硫磺味和丝丝罪恶,好像这个洞是条黑色的长蛇。也许这两个孩子看见了能向朋友们吹吹牛的东西,但愿他们不会因为这个互相较胆,再往这儿来。哈迪自封这儿的看门人,觉得有义务让人离这儿远点儿。可是,这道门很快就将被比尔·威拉德那些投资大户给冲破了,而哈迪,除了祷告,别无他法。

就在这时,他听见了一个声音。有时,这声音像是呼吸,不过哈迪知道,那是风吹过石缝时发出的声音;有时,它又像是沉闷微弱的心跳,就像医生把听诊器搭在美珍的大肚皮上,他听得到里面那个小东西的声音;而其他时候,它就像一列满载着噩梦的列车,轰隆隆地从地狱深处驶来。现在,这个声音像是一台屁股冒黑烟,边走边吃草的大型收割机。

只可惜,这声音是从洞里传来的。

男孩们已经不见了踪影,哈迪思忖自己最好别胡思乱想,离这油腻的洞口远点儿。他小时候进过好几次洞,这算是他们这一片某种成长必经的仪式了。可是,他从未在里头待超过一分钟,而且每次出来,他都觉得自己多了身皮,如同覆了一层黑膜,就是跳进溪水里也漂不清。

不管是谁,只要长时间盯着那儿看,或是听地下某个神秘的地方发出的诡异声音,一定会落得本尼·哈特利那样的下场。此人心脏病发僵死在洞里,人们发现他的时候,他半个身子露在洞外,两条腿却留在了身后的阴影里,仿佛是还没来得及够着阳光就把自己交给死神了。

哈迪围着洞口四周交错的石块绕了一周,期待能碰上警长。引擎的轰鸣声越来越响,这声音货真价实,不是哪个迷信的山里人虚构出来的——一辆汽车正沿着西面的一条林间小道缓缓驶来。在建筑工人们开辟出了这第一条上山公路上,那辆笨重的汽车一路斩压着树苗,当它碾过石头和树桩时,引擎便会像打嗝一样间歇性作响。

哈迪在杜鹃花丛中来回踱步。警长多半已经撤离现场了,也就是说,他没法搭顺风车,只能一路走回去。不过,这也说明没人中枪,否则山上一定会挤满救护人员,而山下的警笛声也会不绝于耳。

除非这个正在爬上穆拉托山的油老虎是一台纳税人支付油钱的新式救护车。

汽车在哈迪身下100英尺的灌木丛里现出身来,黑色的保险杠上插满了断枝。这辆改装过的银色悍马有5英尺之高,轮子比待宰的母猪还肥。车身四周装有翻车保护栏,看上去不像是交通工具,更像一个专门用来关发狂犀牛的大笼子。它的挡风玻璃是浅色的,整个泰特斯维尔,只有一个人够种开这种骚包又显摆的大车。

悍马咆哮着进入了一片草地,那里没有树,因为风太大,树苗难以扎根。车轮经过之处植物倒伏在地上,几乎就是一条可以一眼望到头的新碎石路。看来穆拉托山第二阶段的开发计划进展得很顺利。

哈迪朝司机一侧窗户举起了手。车窗摇了下来,露出比尔·威拉德那张笑嘻嘻的大圆脸。要是给他这张面皮上稍稍加点橘黄色,整个儿就是一万圣节的南瓜灯。他那几颗大尖牙,就是最好的牙医看了也只能“望牙兴叹”。尽管牙是白的,可那双眼睛却像南瓜灯上两个黑窟窿,或者说,像叮铛洞。“你们埃格斯家的人全都一个样。”比尔说道,“不看开点儿!你心里不痛快,无非是因为这些年,你们的家产分的分,卖的卖,所剩无几。可要是你们老祖宗能管好裤腰带,也不至于留下这么多后代。”

哈迪无言以对,因为比尔说的是事实。埃格斯家族的男性可以说是“无孔不入”,这一点,对于有着犹太和切罗基族双重血统的哈迪来说,不言自明。有人说,还好母羊怀不了人种,要不然满大街都是四条腿儿的小埃格斯。对于这个话题,哈迪也没什么好说的。“听到些动静。邻居的地头有事我来看看,义不容辞。”

比尔熄了火,可在这之前,他先踩了一脚油门,似乎那些缩头缩脑的政客和那场没完没了的战争造成的高油价在他看来只是小菜一碟。“倒像是警长的口气,”比尔说道,“他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刻都不消停。”

哈迪点了点头。比尔的俏皮话一点都不俏皮,他自以为这种土老帽的洋相是民间智慧,想着如此一来就能跟大伙打成一片,实际上却是弄巧成拙。比尔会去农贸市场买阿芙丽塔·普金希牌腌菜,然后装得好像自己真的会吃这些恶心巴拉的东西。事实上,只有游客和大学里那些嬉皮士才会傻了吧唧掏银子去买那些腌洋葱、蒜头、萝卜干和小黄瓜搅成的一团绿糊糊。“警长是好人。”哈迪说着,语气并不友善。不用和比尔争,这个秃头守财奴吵架的时候从没输过。和其他人一样,比尔也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理,不过他觉得认输是软弱的表现,而其实,就是个傻子也知道大丈夫能屈能伸的道理。话说回来,比尔持有皮克特县5%的产业,而且目前来看资金运转得也好好的。“警长应该坚决处置那些‘非法擅入’的人,”比尔的笑还挂在脸上,补充道,“我说笑而已,不过,不代表我只会说笑。”“没人想惹麻烦。”“对,我知道,老生常谈了。北卡罗莱纳历史学会根本就没找到科克突击队半点影子,而西岭大学那些纸上谈兵的家伙也是一无所获。所以,那无非就是万圣节大人编来吓唬小孩守规矩的。”“他们的名字在历史上可是有一笔的。”“没有记录显示厄利·埃格斯参加了突击队,当然了,我知道你对这个有点敏感。”“要是有人毁了你祖宗的名誉,你也一样。”“那都是一个半世纪前的事啦。”“大家都健忘,但有些事想忘也忘不掉。”

比尔打开车门,费劲地下了车。经济景气也景气到他腰上了,要说站着的时候,他的头顶才刚刚够到车门把手,可肚皮却鼓得跟个轮胎一样。比尔吧叽着嘴,好像嗑瓜子儿一样,“我知道,你家的后人中,只有你坚决反对出售家业。不过我还注意到,大家分账的时候,你也没说不要自己那份。”

哈迪用力咽了口唾沫。“那是因为有人一直在这周围囤地建房,抬高周边税金,非逼得人家要么卖地,要么破产。我那时需要钱,不然就保不住地了。”

比尔笑得更厉害,皱纹都堆到前额了,他揉了揉肉鼻头,说道,“时代在发展,你挡不住的。”“是挡不住,坏事也挡不住,不过我可不会自己犯傻还把别人拉下水。”“泰特斯维尔早就名声在外了。那些杂志上的‘全美最XX排行榜’,一直都有它的大名,像什么‘最适合退休生活的20个地方’,还有‘最佳户外探索小镇50强’,诸如此类。等西岭大学队在篮球场上把公爵队干掉,那时就算地理测验上出现这个名字也不足为奇。”“要不是知道内情,我会说你的宏伟蓝图很振奋人心。”

因为自得,比尔的笑容变得有些洋洋得意,眼睛也更黑了。巴奇特·比尔伸出手臂,指向远处那连绵不绝的蓝灰色山脉,以此证明地球还在演进当中。这是一处变化无常的风景,只是在人类短暂的视野里显得一成不变罢了,“我不光有眼光,朋友,我还有两把刷子。”“谁是你朋友。”“邻居,行了吧。”“带相机了么?不想在推土机把这儿铲平之前拍几张?”“都拍过了,邻居。”“要不给我的屁眼来一张?”

哈迪转过头,吐了口痰在树叶上,后悔自己戒了嚼烟草的习惯,要不然还能往比尔那双漂亮干净的天木兰远足鞋上吐几口烟渣,“我没有合法的理由阻止你。那些打着‘保卫山地’旗号的嬉皮士和他们长发飘飘的北佬律师都搞不出什么名堂,我还能怎么办?”“你和他们一个口气,搞得好像‘善恶之争’一样。可我只是在做买卖,而且这样对社区也有好处。可笑的是现在那些儿童电影里,开发商都成了坏人。你说是为什么呢,哈迪?”

哈迪冲着山脊点了点头,在那下面,那条阴冷黑暗的隧道里,埋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不知道‘恶’是什么,但我知道有些事不对劲了。”

比尔轻快地向前跳了几步,拍拍哈迪的肩膀。哈迪低头看着他那件邮购的法兰绒衬衣,上面绣着一个笑嘻嘻的小天使。“别紧张嘛。”比尔说道,“我不会让旁人跟叮铛洞那些见不得光的脏东西扯到一起,那样太不友好了。所以,我会把自己的房子建在上面。等树都清理干净了,风景一览无余。”“你无非想让大家都能看到你的豪宅有多大。”

比尔哈哈大笑,笑声之大,都不像是从他的肚皮里发出来的。“内战亡魂和印第安幽灵也好,乡巴佬的鬼故事也好,跳踢踏舞的小撒旦也好,反正来者不拒,随时可以来我客厅坐坐。搞不好我还会弄一部红外线相机,看看能不能照个一两张。这绝对可以卖个大价钱,你说呢?”“足够你再买一座山。”“嗨,您也别多想。到山顶的路要下周才封。有大把时间留给火鸡,野兔和小鹿跑去下面的山谷。没准儿能跑到你的牧场。你还打猎吧?”

有件事,哈迪不愿承认,那是十一月的一个清晨,山里的雾气还未散开,正在打猎的哈迪突然有一种感觉,感觉自己成了某个东西的猎物,自此他再也没上山打过猎。“自打‘创世纪’以来,这山头就一直没挪过地儿。”“这么说吧,”比尔说着话,按着哈迪的肩膀,将他转到叮铛洞的方向,“圣经里哪一条说了‘不要听从上帝的召唤’,你给我找找?我又不是要把这里全都铺上石子路。我们跟一家土地信托合作保留了几块地的地役权。”“这么说,你那些地可以换大把免税优惠,可以不用开发得太狠,也不用把成本再转嫁到劳工人民的肩上了。”哈迪摆脱掉比尔的手,两人并排行走。

比尔听完又是一阵奸笑,“要不是我知道你是共和党的,还以为你参加了共产党。好啦,面对现实吧。说到底,你就是不想我坏了你的‘风景’。五年之内,你就会把这里卖了,然后住进我造的公寓,旁边可还有一家医院。”“除非我死了。”“那也不失为一个解决办法。我敢说尊夫人一定不会像您这样一根筋,死活不变。”

说话间,一只雄鹰从两人头顶飞过,高高的白云映衬着它黑色的身影。四周的枫叶也早早地换上了新装,酱紫中带着一点鲜红。七叶树和杨树一片金黄,橡树则还在勉力变成深绿。一只小松鼠飞快地爬过一根桃树枝,随后跳上一棵松树,沿着树干画出一条条纹路。远处高速路上的滚滚车声传到这儿只隐约听得见。横扫树林的风自顾自地唱着。哈迪不知道自己的怒气是否出于无法抵挡时间的洪流。

改变无所谓,只要不变坏就好。不过有些事还是最好维持老样子,比如正在洞里沉睡的那些东西。

哈迪跟在比尔身后,心里琢磨着这个家伙到底进过多少回洞了。也许是比尔不爱东想西想,所以才没惹上麻烦。何况,比尔也不像他在那里痛失了至亲。哈迪怕这个洞情有可原:它夺走了他儿子。

两人离洞口约莫二十来英尺的样子,距哈迪撞见那俩孩子的地方很近,就在这时,警长从林子里冒了出来。“你好,比尔。”警长说着,冲哈迪点点头,然后眼睛眯成一条线,轻轻地摇了摇脑袋。那意思是——一无所获。“擅闯者不少啊。”“我查过这一片了。没什么人来过。”“听说你一个手下放了好几枪。没准儿打的就是哈迪那些鬼吧。”

警长走到他俩和山洞中间,很明显是不想朝那寒气逼人的深渊看。他把手搭在腰间的家伙上,好像正看守着一堆金条,“这地方一直不太平。”警长说道。“是么,就像松涛路上那家红教堂里发生的事一样?大家现在还指指点点呢。”“亲历过的人必定笑不出来。”

比尔看看警长,又看看哈迪,突然一拍大腿。“你俩还真来劲儿了啊?哈迪还好说,埃格斯家族第七代传人,乡巴佬一个,没事就找老母猪爽爽。可警官你是念过书的,你知道没鬼怪这回事。”“我亲眼所见,心里有数。”警长倔强地抿着嘴。“你那位二把手是车撞死的。”比尔说道,“其他几个,根据验尸官的说法,是受猛兽攻击而死。不过无所谓,我不会因为你脑壳卡住了,就改变自己的计划。我的项目规划局已经批了,而且我会严格遵守建筑规范和相关法令。妈的,这些法规我熟得很,起草的时候我也插了一手。”“要是法外有法呢?”哈迪说道。“别拿《圣经》吓唬人,哈迪。自从你儿子得了失心疯,你也没去过几回教堂。”

哈迪气红了双眼,不顾自己比对方还老上二十岁,猛地扑向比尔,把他按倒在地。这个农夫的四肢很强健,像牛肉干一样有韧性,肌肉一块块隆起。他趴到比尔身上,吓得比尔哇哇大叫,想挣脱他。哈迪的关节炎让他的膝盖剧痛,就像一道蓝色闪电劈开了他的脑壳,不过,他还是骑在比尔身上,就像对方是一匹欠调教的野马。

哈迪的双手紧紧掐着比尔的喉咙,警长赶紧出手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拉开。T恤都扯变了形,松紧带也扯断了。哈迪又伸手去抓比尔的脸,警长立刻用一只胳膊扣住他想把他制住。哈迪一把推开警长,可正当他准备一拳捶向比尔那长得像无花果一样的鼻子时,山洞里低低传出一个声音。“厄利。”

打架的那两位定住了,警长也退出这场纷争。比尔一个翻滚,跳了起来。“他……我要告他,警长。”比尔咽着口水,喘着气,“你看到了。他打人。”“你听见没?”警长问。“我就听见了刮风。”“那里头有东西在说话。”“逮捕他,警长。”

哈迪往洞口外退,心想那年夏天,儿子是不是也听见了这个声音。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就好像它们不属于自己,“我有罪,”他说,“罪孽深重。”

警长捡起帽子戴上,拉下帽檐挡住眼睛。“看来是你自己摔倒了,比尔。我看也没别的原因。”“你俩都是神经病。”比尔一边说,一边一瘸一拐地蹦回自己的悍马,“看我下回还选不选你。”

比尔发动悍马引擎调头,冲过旁边一株两尺高的野生樱桃木,与此同时,警长走到哈迪身边。“大概他说对了。”警长说道,“我俩也许真的疯了。”“疯了好。”哈迪说,“疯了就说的通了。”

俩人不约而同朝寂静的洞里望去,也许里头那个东西也会盯着他们,他们把目光转开了。

第七章

球如炮弹一般轰进保龄球瓶列阵,将木瓶撞得好似白浪翻腾。“干你娘啦。”两罐啤酒下肚,埃尔默·埃尔德雷斯仍能像芭蕾舞男一般用脚尖诠释优雅。他稍作调整,紧盯着差点被他轰到古巴的7号和10号瓶。瓶子摇摇晃晃,就像自己一样无法立稳。随后,他站起身,用自己的食指指向那两个瓶子,像是正在街头和人单挑的快枪手一样。“分得那么开,跟个婊子的腿似的。”杰夫·戴维斯说道,“只怪麦克这个乡巴佬装了个高科技电子记分板,不然我可以让你一球。”

摆瓶器将倒下的球瓶扫下球道后,又将7号和10号球瓶重新摆了上来。与此同时,埃尔默也把“枪”收了起来。要想一石二鸟,只有一种打法,那就是打出一记回旋球,先中10号,然后寄希望于它来一个踢墙式回弹,将另一头的7号瓶撞倒。不过这种打法只有左撇子才能使出,而且还得靠说到“状态”,我感觉应该在球上加点转,让运气,否则唯有把灵魂卖给保龄大帝。只是埃尔默的灵魂早就见了底儿,没可卖的了。

截止上一局,他还落后杰夫七球,除非这一球补中,否则便会失去或能令其反超的加局。今晚的赌注是夏洛特罗氏竞速场的赛车看台票。在企业赞助下,纳斯卡赛车已将战场扩展到西部和北部地区,而它的源起地南部却依旧在真值杯巨轮卡车赛的小打小闹中徘徊不前。

倒不是说看那些庞然大物变成一堆冒着浓烟的废铁和轮胎令埃尔默反感,只是他觉得,不值得为此付出两个小时的光阴——在家里一样可以感受精彩,更不消说还有满满一冰柜的啤酒供他畅饮。

不过嘛,不去白不去,能赢就要赢。

只是,埃尔默未必能赢。杰夫连续两次打出全中,已是后来居上。虽说先前拿麦克的新电子记分系统来刺激他的确有点损,不过就算是玩不计分的撞球,他也一样不是杰夫的对手。埃尔默怀疑杰夫之前的泰然自若完全是早有预谋,他故意落后只是像赛车手们一样为了在过终点线的最后一秒突然发力,逼得对手的赛车爆缸。埃尔默的引擎已经过热,可还是执意把油门一脚踩到底。哦,不对,埃尔默忽然意识到自己把保龄球和赛车搞混了,不过两者之间的确有共同点,那就是都少不了喝啤酒。“这球我搞得定!”埃尔默说着,舔了舔大拇指。与此同时,他的球也滚了上来,随后,啪的一下,撞在了杰夫的球上。这种“以攻对攻”的象征性撞击,在任何一位直男的眼里都是不可理喻的。“你连麦克的老婆都搞不定!”杰夫说得很大声,即便在不绝于耳的撞瓶声、隆隆的机器声以及投币唱机里肯尼·切斯尼慵懒而沙哑的吉他弹唱声中,他的朋友们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麦克举起一罐松香球鞋消毒剂,将喷嘴对准杰夫,冲着他喷了一股气雾,闻起来好像夹杂了小吃摊上爆米花加辣猪肉那臭烘烘的味儿。“这辈子你也就指着这东西给你‘吹’箫了,上尉。”麦克说道。“说正经的,”埃尔默说,“咱们要玩儿就玩儿大点儿。要是我补中,你输我四张票。”“要是没中呢?”杰夫说着,一双灰色的小眼睛流露出胜券在握的得意。“票子我照给,另外再请你去‘甜妞’耍耍。”“甜妞”是一家俱乐部,“脱衣舞娘”是它吸引外来客的招牌,只是到了埃尔默一伙的嘴里,她们全都成了“乳娘”。

基于南方浸信会的反情色主张,这些姑娘们再清凉也得穿条丁字裤,可任何人只要稍有一点想象力,(事实上,无论是亲临现场,还是躺在自家床上,埃尔默时常都能想入非非,也时常会在妻子韦尔内尔鼾声大作、口水横流的时候自发一炮。)便不难值回票价。那“丁”字的一竖,从姑娘们的屁股缝中穿过,而那一横就横在她们刮得干干净净的小XX上。虽说埃尔默总用牙签剔牙,可他见过的牙线也比那玩意儿粗。“请我?狗屁!”杰夫说道,“也就请我看看,动真格的就没戏了。”“保证给你弄个妞去小单间儿。”

坊间流传,只要花一百块钱就能在计时收费的小房间里享受一次打手枪的服务。埃尔默还不够实力去验证那里是否提供全套服务。这说法来自恰奇,他是“地狱天使”的前成员,目前是这儿的保镖,也是“甜妞”的合伙人,花花太岁。

埃尔默从妻子那里得不到温存,可他觉得自己已经为这档子事破费过甚了,还不如保持单身,花钱买性来得实在。

韦尔内尔总是为了家里那两个“小猴崽子”在他耳边叨叨个没完,不是这个扁桃腺发炎,就是那个又要买双新鞋。最惨的是,其中一只还不一定是他亲生的。小的,叫鲍比那只,蓬蓬头,眯眯眼,貌似北欧出品。因而,他身体里流淌着的定然不会是埃尔德雷斯家族的血。

不过总比杰夫好。可怜的杰夫有个正值青春期的柴佬仔,还没出柜就可着劲穿马裤,染眉油。虽说埃尔默总憋着不提,可有时候,你总会忍不住想要挠挠好朋友刚刚结痂的伤疤,小小地刺激他一下。

杰夫将一只手平举,竖起大拇指,像工程师造大桥一样,瞄准球道,“反正你赢的几率和民主党人控制法院一样低,我就和你赌一把。”杰夫说着,回头冲麦克喝道:“补中7-10的概率是多少?”

麦克把一双红绿相间的球鞋“啪”地拍在台面上,“有概率才邪了门!中了,100%!不中,0%!”

埃尔默抓起一颗16磅的球,球的表面非常光滑,品蓝的底色上画着几颗爆炸星。随后,他活动活动二头肌,又放松放松手腕子。回旋球就是个大纠结。埃尔默如果输了球八成会赖掉赌约,可他又必须至少干掉一球,否则余下的三周,少不了被杰夫揶揄。而纠结的地方就在于,一旦你专攻一个球,便等于放弃了干掉另一个的机会。这便是“全赢或全输”的两难局面。

再说了,他必须要进入加局,否则杰夫赢球不说,还赢他的票子。

另一条球道上,一位肥佬如保龄菩萨一般端坐着,他松垮的嘴角叼着根雪茄,灰色的夹克罩不住白花花颤巍巍的大肚皮。麦克完全无视那些娘炮的无烟论,尽管埃尔默自己也不抽烟,可是却很挺这种回应方式,对所有那些喜欢在人家生意上指手画脚的自由党,就应该戳戳他们的眼睛。埃尔默有一种疯狂的冲动,他想去摸一摸那位菩萨的大肚子,以求好运,可又担心这家伙一屁股坐在他身上,再把他扔出去,就跟个洗衣机里的面团宝宝似的。“这种球我从前没少打。”埃尔默说道。大话就像指尖上的滑石粉一样令他舌根发涩。“从前归从前,现在是现在。”杰夫说道。

尽管只是获得了当地一所社区大学两年制《供暖与空调技术》课程的毕业证,这混球却老爱在大家面前装文化人。“呵,这句话应该印在T恤上。”麦克说道,“跟宇宙似的大有奥妙啊!”“等这里烧起来,你的球全成了一颗颗火星,就宇不出什么宙了!”埃尔默说着,冲“菩萨”吐出的青烟眨了眨眼,然后踏上了球道。也许是幻觉在作祟,可整个球馆却分明像是定格了一般,仿佛所有的眼睛都在盯着他看。此刻,对于他这号人来说,本该是他此生最闪光的时刻。只是,他预感到自己一定会被那两根紫色鞋带绊倒,出尽洋相。

他闭上眼睛,刚才那定格的幻象瞬间消失,鞋底摩擦地板的刺耳声和球手的喊叫声又卷土重来,响彻整个球馆。点唱机里,切斯尼正用颤音演绎着伤心往事,好像天下确有真心人似的。

球在埃尔默的腕子上四平八稳,他那汗津津的手掌与球保持着几英寸的距离。当手指插进球眼的那一刻,竟与二次约会时,插进少女私处的感觉有异曲同工之妙——秘诀就在于,先把人载到十英里外的小湖,要么来一炮,要么自己回。

埃尔默深吸一口气,稍稍屈膝,谁料,早发性关节炎竟对他的右膝来了一次偷袭。他不得不做出调整,弯下腰,以确保自己的手腕能够保持平衡。没有退路,没人为他祷告,没缓期执行,也没人抬高赌注。

最糟的结果也能保证自己逛一次“甜妞”,虽然去了也没钱往乳娘裤腰里塞一张20的钞票,但没准能顺便“湿个手”。这些妞的确波大喜人,家里那位虽说胸前只剩两只空米袋,却能够随时受用。不过,最近用到的机会不太多。貌似这婆娘一个月里有三个礼拜来月经,剩下一个礼拜还专找别扭。“你是要打还是要整晚占着我的球道!”麦克喊道。“别打断我酝酿。”埃尔默回了一句。“你能酝酿的也就自己那根两英寸长的管子。”

埃尔默放下手。“菩萨”乐呵呵地叼着塑料烟屁股,露出满口黄牙,半打啤酒下肚,他听什么都觉得特有意思。埃尔默退后一步,直到回球槽出风口的风吹到他背上的汗。“你也想掺一脚,麦克?”埃尔默说道。“你少打我注意。”麦克那撮超级马里奥胡子上下蠕动着,好像里头填满了喷嚏粉似的,“球给你白玩得了,老婆可不行!”事实上,就算玩了又如何。麦克给自己找了个嫩模,一个白惨惨的小妞,长了一双死鹿眼睛,年纪虽然小,奶子特别大,反正是男人,下面准爆炸。可这妮子的心里只有教会,每周三次,她都会去送福音,就是那种印在纸上,一个个小人儿被地狱之火烧得晕晕乎乎的卡通画。不论麦克插了她多少遍,反正埃尔默觉得即使插得再深,也不及人家对主的感情深。“这样吧。”埃尔默说着,搓了搓手指头,好像数钱一样,“干脆咱们拿上尉的头衔来赌一把?”

杰夫摇了摇头,他可是像真正的军人那样通过各种考验才在模拟军队里升到上尉的位置,“想得美。你不懂操练,也不知道礼仪,就连其中的历史都不清不楚。”“不就是动动嘴,喊两声‘立——正!'、‘稍息!’,讲话的时候嘴上不离‘石墙’杰克逊的大名呗。”“斯通曼的骑兵通过泰特斯维尔的时候,杰克逊都不知道死多少年了。”杰夫说着,下意识翘了翘自己那小小的八字胡尖,“那是1874年冬,战争临近结束,收复南方各州也进入了最后的高潮。”

埃尔默把球搭在腰上,拿起一个塑料杯,大口大口地喝上了啤酒。杰夫又要开始他无聊的激情演说,大谈谢尔曼如何挺近萨凡纳,斯通曼如何穿越丛山,切断南方的军事补给线。其实,斯通曼发现当时的南军根本就没有什么补给可言,更不用说在偏远的南阿巴拉契亚山脉附近了。

埃尔默对历史毫无兴趣,只是他在“北卡第26届重演历史协会”一混就是八年,免不了听过不少杰夫的大课。只要啤酒是杰夫买单,听就听吧。“保家自卫队在山谷与对手正面遭遇,”杰夫说着,眼神开始变得恍惚,仿佛他的思绪已经飘出了流光溢彩的球馆,飘进了那个年代,“身披灰色军装的大兵在人数上处于1:5的劣势,可他们依然拼到最后一个人。”

这话狗屁不通。其一,那些大兵根本没有军装,更没得挑颜色。其二,保家自卫队阵亡七人,而北军只有一人受伤,且起因竟然是,一位醉酒的年轻士兵从马背上摔到监狱的台阶上,才不巧弄断了腿。其三,科克突击队从北军叛乱出来,搞起了自己的小动作,他们肆意强暴南方百姓的女儿,掠夺他们的牲口。因此,在皮克特县,并没有什么称得上是“南方骄傲”。只是,让杰夫承认错误并不现实,尤其在他进入状态的时候。

说到“状态”,我感觉应该在球上加点转,让它稍稍切中木瓶的左面一点点。“好吧,那就还赌‘乳娘坊’。”埃尔默说着,轻轻地拍了拍球,“你是上尉,我们充其量就是炮灰,可这里不是重演场。你少指指点点。”“但是可以再点一罐啤酒。”“你请客啊?”“请了你,我就得去养老院喝西北风了。”麦克说道。“你啊,到老了也还是个小气鬼,”埃尔默说道,“这辈子都大方不起来了。”

麦克眨巴着眼睛。这人有个优点,别人说什么他都不在乎。没准就因为这样,他能找个辣妹当老婆,而埃尔默却只能和胸部下垂的丑八怪在家耗着。还有,麦克的儿子德克斯虽是小瘪三一个,经常偷他老爹的套套不说,在镇上玩滑板也从来不戴安全帽,可人家脑子却比埃尔默的长子,也就是埃尔德雷斯家的嫡传贾雷尔要好使的多。鲍比倒是在成绩、相貌以及击打准确率上比那俩都强,但问题是,这孩子也许是别人家的,每次想到这里,埃尔默便觉得没什么值得自豪的。“你打球还是打炮,前戏要那么久?”杰夫说道。当话题转到即将开始的内战纪念活动时,他把身子稍稍地正了正,胸口也挺了起来。杰夫笔直地坐在记分台旁,那一头卷毛活像埃尔默在照片上看见过的乔治·卡斯特将军——此人是北军军官,在征服苏族的战役中发迹——两人都是金发,就像女人的大波浪,就像鲍比一样。

注意力放在10号球上。“行了,这球管叫你胸闷。”埃尔默退到投球线后,量了量步子。他有些迷信地擦擦左前臂,然后低下头,看着光亮可鉴的球道。

球道上,映着他形象扭曲的倒影,霓虹灯打在球面上,犹如绚丽的北极光。他调整了一下视角,以便能从球的反光中看见那位“菩萨”。可是,椅子上已经没人了。

他朝身旁的记分台望去。“菩萨”不见了,也许是去买热狗和薯条了吧。问别人“借运”看来是没戏了。

杰夫用他的七喜罐轻轻地敲着记分台,“磨洋工是不管用的。”

埃尔默看了看自己的鞋,鞋带系的好好的,可是心理上的阴影却又冒出了头。如果你产生了幻觉,就绝不能投球。可问题在于,自从上了高中,他就再也没碰过毒品。话说回来,正是那段青葱岁月,让他长了记性,记得那时候,梦想并非遥不可及,未来就像八车道的高速路,一片坦途,而且一路上都有便宜的加油站,和廉价的窑姐。

一个人头晕眼花的时候,就该把注意力放在眼前的东西上。埃尔默也正是这样做的。此刻,这颗球就是他的全部,球的分量证明了它的存在。埃尔默张开的手指紧紧扣住球眼,仿佛自己跌进了一口深井,而这些球眼就是能帮他逃出升天的救命稻草。他那辆皮卡的防撞杆上贴着这么一句话:“世界变得古怪怪,保龄让你爽歪歪。”这句话是五年前麦克的球馆刚开张时贴出来的。

现在的情况,麦克开上了宝马,而他却还是开着那辆破皮卡。杰夫已经是“团”里的上尉,而他还是普通的列兵。“菩萨”老兄不知道去了哪里排解寂寞,而他却在为千分之一的可能做着准备。还有比现实生活更离谱的吗?

埃尔默吸了口气,集中精神,然后活动活动肌肉。此时,10号瓶看上去大了一些,就像刚泡过水似的。他感觉到有好几双眼睛在看着他,他也知道旁边的球手都停了下来,正等待着最后的结果。也许在彩色的玻璃窗外,或是昏暗吵闹的游戏机房,“菩萨”正考虑把埃尔默转世投胎成个窝囊的马桶座儿。“去他娘的。”埃尔默嘀咕道,然后,迈出一步,弯下腰去。他的腰弯得有些不自然,手腕略曲着,这样方便在球脱手的时候带上一些逆旋。随后,松手,出球,左脚持重,右脚拖后,这一投,他觉得有机会。

是有机会,五百分之一的机会,不过也是机会。

球像弹珠一样顺溜地滑了出去,光滑的球道没有形成任何阻力,直到过了中线,球开始缓缓减速,然后滑向了沟槽。

如果球掉进沟里,那和只进一球没什么分别,同样毫无意义。

埃尔默起身站稳,注视着球的轨迹,那样子,就像是快枪侠准备出招。球馆里突然变得十分安静,只有切斯尼还在伤感地埋怨着自己的女人好没良心。“有了!”麦克说道。击中7-10分瓶球的事,他见过不少,因而才有这分把握。“有好戏看了。”杰夫说道,与此同时,球沿着瓶子的边擦了过去。只听噗通一声,木瓶撞到旁边的护板,随后,又立即弹向左侧,没等它立稳,就倒了下去。接着,它模仿起了高中毕业舞会上跳着蹩脚霹雳舞的小毛孩,在地上转了三圈后,横穿过球道,正中7号金身。7号很有节操,和地心引力做着殊死对抗,无奈最终还是败下阵来。

埃尔默转过身,用手指头对着杰夫连发数枪,然后做了个单脚旋转180度,将自己的肥臀凑到了劲敌的面前,“怎么样,耗子脸。多闻两口,当请你吃早饭了。”

摆瓶器降了下来,为埃尔默最后一投摆好了十个瓶子。“鹿死谁手未可知。”杰夫嘟囔着,这是永不言败者的口头禅,“我还高你5分。”“这5分我就是睡着了都能拿下。”埃尔默说。

麦克走出前台,在记分台后面站着看热闹,“这阵子你在床上尽睡觉了。不过嘛,球倒是投的不错。”

埃尔默从球架上取下自己的球,满含深情地拍了拍,然后,来了个干吻。平时,他一失手就怪球不好,即便全中也从没表扬过它,可是,经过这次破天荒的神奇补中,他的心里充满了无限感激。要是能赢下那些汽车赛的票子,就更好了。

埃尔默抓起球,稍稍放松,然后走上球道,准备推出一记直线球。

就在这时,他看见1号球前多了一个身穿灰色衣服的男人。起初,埃尔默以为这是过来捡球或者帮摆瓶器复位的工作人员。可问题在于,只要麦克这个小气鬼在,这些活都是自己干。奇怪的是,那个人并没有去碰设备,而是踩着一双千疮百孔,满是灰尘的破鞋,沿着光洁的浅黄色球道,向他走来。

埃尔默的手指已经松开,阻止不了球向前冲的动能。他心里骂了句脏话,身体也失去了平衡,伴随着骨裂般的一声巨响,球在他身前弹起了两英尺高。“喂!不准扔!”麦克喊道,“你要再扔,我把你和地上的碎片一起收拾了。”

埃尔默注视着这位不速之客,现在比刚才看的更清楚些。男人戴了一顶帽子,帽檐向下,身上那破旧的衣服,好像是……军装?而就在帽檐的阴影之下,一个隐约可见的骷髅,正对他微笑着。

球继续前进了二十来尺后掉进了沟槽,也掉进了一个奇妙的机关,通过一系列的滑轮和杠杆,又重新回到了记分台。

就在这时,灰衣男子消失了。“看见没?”埃尔默问。“看见了,丢人有水平。”杰夫说道。“有人——挡道!”“对,你老有理由,不是太阳伤着了你的眼睛,就是狗吃了你的作业,你还忘了往教堂布施盘里放钱。”摆瓶器再次降下,将瓶子收回,与此同时,杰夫抓起外套,起身要走,“‘乳娘坊’先不急着逛,不过礼拜一你可别忘了给我送票。”

球道尽头没有衣衫褴褛的骷髅男子,只有一个个木瓶站在那里,电子记分牌上打出四个字“按下继续”。埃尔默没打算继续下去。通过在脑海中进行画面回放,他终于反应过来,那位“朋友”戴着的平顶小破帽正是一顶内战军帽。而那件理应是羊毛材质的军装,与杰夫·戴维斯上尉一贯要求手下在重演活动中穿的仿制品及其形似。“你要再胡说八道,我可问你收钱了啊。”麦克这边说着,此时杰夫正假模假样地摆出军官架式离开。“我投球的时候,那人在球道上走呢。”“老子花了一个礼拜上完蜡,哪个王八羔子敢往上踩,我一枪崩了他。”

埃尔默知道麦克在柜台后面藏了把枪,不过那些子弹对这位无名大兵是否管用就不得而知了,“你没瞧见?”“你他妈才喝了两罐啤酒,哪儿那么容易来幻觉。”

埃尔默把剩余的酒一口气喝完,他的手抖得厉害,溢出的泡沫都流到了下巴。也许多喝两口,就能把大兵的身影从脑海中洗去,即使洗不去,至少回到家,再看到韦尔内尔和孩子们的时候,也不会觉得有多讨厌了吧。

第八章

就是“这屋”。

通常,父亲都会把它锁上。弗农从网上学来一招撬锁神技,能将一扇薄薄的空心门轻易打开又不毁坏它。不过,只有逮到机会,比如父母一两个钟头内不会回家时,他才会“破门而入”。现在这个时候,老妈正在血拼,老爸还在享受他的保龄球之夜。因此,时间刚刚好。

经历过叮铛洞的诡异之后,弗农觉得“这屋”正在向他召手,仿佛门的背后,隐藏着一股难以捉摸的宗教秘密。“这屋”并不是一个正儿八经的说法,它其实就是三居室拖车住房内的一间备用卧室,弗农觉得父母之所以不给他添个小的,就是因为老爸不想将自己的收藏挪地方。因为老爸一直管这儿叫“这屋”,弗农便也跟着叫了。

整间屋子安安静静,这辆拖车似乎也进入了一种晚间休息的状态。若是平常,每逢周六,从早到晚,音响澎湃、引擎轰鸣、醉言疯语、电视剧情,外加时不时的拳打脚踢摔酒瓶,各种噪音喧闹个不停。

厨房里的钟滴“答滴答滴”走着,这样的节奏让他想起了在洞里听到的军鼓声:“咚”——“嗒”——“嗒”。

弗农用屁股抵住门,令其稍稍向内陷,然后轻轻转动把手。“咔哒”,锁开了,他推门而入,打开一盏夜间阅读灯,点亮了屋子的一角。冷蓝色的灯光,令屋子里的一切都如同博物馆里的展品似的,给人一种穿越感。

房间的一面墙上排满了书架,每本书都包着书皮,其中有不少娇贵的珍本。父亲的收藏中,有很多独一无二的私人物品,像日记,书信,也有冷门的历史书籍和人物传记。另外,还有一本格兰特将军亲笔签名的自传。这可是世界上最早对公众大爆猛料的名人传记之一,此刻,它就封存在一只有机玻璃盒里。这些年代陈年的旧纸片给“这屋”带来了一股腐烂霉变的气味,在弗农看来,格兰特的坟墓估计也就这味道吧。

弗农看过其中不少的书,只不过不是从他父亲这儿看的,而是公共图书馆里的工业印刷品和互联网上的公版电子书。借着柔和的灯光,他扫了一眼书架,不过眼下对这些没什么深度的纸上春秋并无多大兴趣。他小心翼翼地往里走,生怕踩碎了什么。

地上有一堆老古董时不时地挡住他的去路,像什么手工椅啦,枫木做的教堂长凳啦,铁皮匠的小凳子啦。小凳子上搁着一副马鞍,旁边还堆放着几块虫吃鼠咬的羊毛毯子和几件锈迹斑斑的工具。其他家具都摆到了一边,给一张樱桃木卷盖写字台让道,那是父亲为他的北卡第26重演军团起草军令的地方。似乎每每战斗到了“紧要关头”,父亲便会来此,在一堆老古董的围观下,开始他的虚幻人生。这也成了他雷打不动的习惯,以证明自己才是指挥大军的唯一人选。

旧桌椅加上皮革的味道与纸张的霉味混合在了一起,不过并没激起弗农特别的感觉。相反,他穿过这些物件,来到了最神圣的地方。弗农将阅读灯向上照去,滑膛枪、左轮枪、军号、奖章、勋章,以及一把有着华丽铜柄的骑兵佩剑,全都被照得闪闪发光。

这其中,有几件是复制品。不过,在一枚奖章上,有一个被滑膛枪打出的凹眼,这便是说,它的主子欠他一份救命的恩情。一旁的牛皮绳上拴着一只火药桶和一柄带鞘的单刃长猎刀。另外还有一根皮带,上面挂着一只骑兵小包,里头装着一个行军水壶,在它之下,是一副野营餐具、一只咖啡壶,还有一些炊具,它们排列就序,就像是准备开饭。

一张小桌上摆放着泰特斯维尔小镇的纸塑模型,环绕其四周的各座山脉也一一标上了过去的名字:乞丐峰、伊家岭、卡罗维、土豆包、老秃顶,还有那沿着山谷一路向上攀升,好似海啸来袭一般的——穆拉托山。一面白色小旗上,精巧地绘着保家自卫队的徽记,旗杆是牙签做的,就插在山尖儿,大致是叮铛洞的位置。父亲花了半年时间“闭门造车”,才有了这么个立体模型。

前两个月,父亲把邮购来的微缩大兵一个个放置妥当,这些铅做的玩具小人便成了战场上的主角。从山谷间穿过的,是一条1:87的微型铁轨。从前,“百雀鸣”便是通过它进入小镇的。这条窄轨一直保留至今,与市区的小街和一条古老的小溪并行于穆拉托的山脚下。不过,上一回有火车打上头开过还是在1931年,那时候,这里不仅因过度砍伐而变得无利可图,更惨的是,又遇上了“大萧条”。

这些知识都是从父亲自费出版的《皮克特县史》里看来的。所有的样书都放在“这屋”最上面的一块隔板上,每一张纸都光洁如新,书脊也完好无损。弗农从老师那里借来了一本试读样书,虽然书中存在些许语法错误,可父亲的长篇大论倒是详实可信。

在这个模型战场上,自卫军被分成了两个排。其中一组灰色大兵正聚集在离老县政府大楼不远的地方扎营,父亲给一只纸盒子上点色彩就代表了大楼。他又用其他小盒来标记市区。可实际上,内战时期的泰特斯维尔,也就几家银行、一个交易所、一个烟草库,还有一座火车站,以及一所监狱而已。大兵们在此扎营是为了守住火车站。在真实的战场上,那些真正的大兵也确实完成了任务,不过,最终北军还是一把火烧了县政府,而那座监狱也变成了南军战俘营。

另一排大兵在半山坡上分散埋伏,山下有一条从西面可直取山谷的羊肠小道,当年的士兵们居高临下,准备给斯通曼和他手下的蓝装强盗一记闷棍。不过,这一棍却没抡成,关于此役失败的原因,历史学家们也是说法不一。

父亲认为,其原因在于指挥不当。不过,更多人觉得是这群乌合之众临场怯战,于是未发一枪便作鸟兽散。一些逃兵后来加入了科克上校领头的叛军,这支所谓的科克突击队就藏在叮铛洞,只等斯通曼打道回府,便可以在小镇上作威作福。据野史记载,由于突击队员拒绝向斯通曼缴械,后者便动用大炮将山洞变成了他们的坟墓。可是,历史学家对于这种类似动用私刑的非常审判并没有找到有实质内容的证据。

杰斐逊·杰克逊·戴维斯——在朋友口中,他是“杰夫”,可到了老婆那儿,他就成了“亲爱的”(也不排除特殊情况叫他“老棺材”)——这位北卡第26重演历史协会军队的上尉,已经率领他的玩具大兵们完成了布防,防守这座只存在于另一个时空的城市。

而就是那个时空“夺走了”弗农的父亲。这损失和所有在布尔溪和葛底斯堡战役中的阵亡将士一样惨重。战争的结果永远不会改变,改变的只是层出不穷的修正主义历史观,直到有一天,连真相也会变得无关紧要。历史总是由胜利者书写,可许多南方人并不觉得自己败了,他们只是觉得仗打完了,钱花光了,人死绝了而已。

弗农突然也想修改一下历史。于是,他拿起山上离他最近的几个小人儿,把它们移到那条小道边,那儿斯通曼的骑兵大队正霸气十足地向着泰特斯维尔挺进。毫无疑问,在哪儿放大兵,父亲是经过一番用心查证的,可弗农也同样花了大把时间自学排兵布阵。“二等兵乔书亚·艾姆斯,”弗农从花名册里随便挑了个名字小声说道,“我是戴维斯上尉。守住这条路,不能让北方佬越过一步。要是他们通过了,你的老婆和孩子……哼哼。”

黑暗压迫着窗户,就像水族馆里的污水扑面而来。橘色的街灯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射进些微弱的光,弱到刚好可以营造出破晓时分的效果。弗农把阅读灯放到模型上方,这样便可用双手同时操作大兵。

他深吸一口气,以便让自己的公鸭嗓能够发出足够低沉的声音,然后,切换到浓重的南方腔,“是啦,长官。那群恶魔只要有机会,连羊都不放过,要是被他们闯进来,天晓得会哪样。”

接着,他又换回上尉的语气,这几乎是下意识地模仿他的父亲,“我让泰勒掩护你的侧翼,让杜利·埃格斯守住路的另一头。明白吗?”

弗农把两个大兵从叮铛洞旁移到一边,让他们站岗放哨,观察步步逼近的骑兵。他又用灵巧的手指把位于市区的那排大兵放到主街道上,然后把剩下的都安插到各个建筑的屋顶。大兵们虽然一动不动,却是姿态万千,其中一些士兵,手持刺刀拼杀,还有一些则把枪搭在肩上,保持立正。

此时,弗农已经沉浸在幻象之中,就像父亲那样不可自拔。他隐约意识到这是自己在感情上最亲近父亲的时刻,且在以一种奇怪的手段报复这些年父亲的忽视——他正在藐视父亲的战术安排。弗农命令三个大兵下山,训斥他们差点就要错过即将开始的行动。“你们是想活,还是想和自己的弟兄一道披国旗?”好军官会身先士卒,弗农知道,一旦斯通曼将军大兵压境,自己一定会站在尘土飞扬的路中央,手持短枪,化做不自量力的挡车螳螂。弗农几乎可以闻见尘土的味道,还有枯萎的橡树叶、马粪、硫磺,以及方才火车头上冒出的丝丝煤烟味。“奇尔德斯中士,带三个人去防守山的西侧,确保他们不会下马沿小溪进入镇子。”说着,弗农敬了个礼,算是对同样在敬礼的中士有个回应。随后,他又发出了几条命令,余下的人便冲下坡去,向着最危险的地方前进。“上尉!”说话的是他最信得过的迈克格雷格中士,只听他说,“若是敌人的兵力果真如情报所言,那我们是自己送死。”

戴维斯上尉表情凝重地点了点头,“战争就是炼狱,中士。”“如果我们挡不住,城里就沦陷了。”

弗农轻轻地把这位上士推上防线,等自己一死,他马上也要玩完,“此役无关一地之得失,我们的任务在于牵制。”“兄弟们都听你的,长官。包括那些半路征召来的。”“好。没别的事了,中士。”“是!”上士是苏格兰人,像他这样的,只要没喝糊涂,横竖也有些匹夫之勇。长官有长官的烦恼,身为上尉的戴维斯,虽然接受了天意的安排,可弟兄们难逃一死的命运压在肩上,让他一下子觉得自己远比那个13岁的小孩儿要成熟许多。

远处万马奔腾,让脚下的大地也跟着颤抖。这里已然不是“这屋”,而是1864年的10月,就连小鸟都嗅到了危险的气息,振振翅膀,各自高飞。不用等到日落西山,泰特斯维尔便会血流成河,我们13岁的戴维斯上尉也即将再担重任。

可是,还有一个兵,一位特殊的志愿者,正在等待他下命令呢。“弗农,你不能老是袖手旁观,”上尉说道,“早晚你也要加入战斗。”

弗农抚摸着那枚击鼓的小男孩,他常常抚摸这个兵,因此和其他大兵相比,小人儿不仅更有光泽,而且也不那么脏。小男孩的高度只有其他大兵的一半,军帽戴得歪歪的,低着个头,看着自己的军鼓。鼓就挎在他右边,倾斜着以便让那对灰色的腕子敲击出节奏。“我准备好了,爸爸。”男孩小声地回答道。“很危险的,儿子。千万别抬头。”“再危险,我眼睛也不眨一下。你就看着我给您长脸吧。”“我相信你。你已经给我长脸了。”

尽管小男孩一脸严肃,用铅铸成的面孔和刚出炉的时候并无不同,可至少在这梦幻秋日的战场,他的确笑开了颜。

哪怕是丢了鼓槌,哪怕让大炮炸掉了双手,他也要一直敲下去。用那柴火棍儿似的骨头,在鼓面上敲打,直到血肉横飞为止;他还要敲出一支集结令,直到地狱敞开大门,直到士兵们被俘虏投进格兰特将军的炼狱。

只因为,这都是父亲给他的安排。

弗农早已陶醉于他幻想的战斗之中。阳光掠过红黄点染的森林,微风轻拂草地,溪水在光滑的石头间奔流,马蹄声声愈加遒劲。小径上,战马嘶鸣,和着马具碰撞的叮当声渐渐逼近。说话间敌人就会杀到,那些战马和骑兵好像都憋了一肚子怒火,个个瞪着烧红的双眼,似乎预示着这场屠戮将是何等的痛快。

此时,弗农看见身前的柜子敞开着,父亲的军装就挂在里头:麻毛混纺,肩章、臂章齐全的制服;为重演准备的几件粗制的亚麻衬衣;还有些白罩衫;以及一件袖口磨损,留着几处弹孔的灰色列兵外套。最靠边的是一件鼓童制服,上衣钉着一排骨纽,下面配了一条灯笼短裤,要是现在不穿,怕是以后要穿不下了。和从前一样,弗农伸手摸了摸那毛糙的袖子。“我不会让您失望的。”他咕哝道,这话既不是出自上尉之口,也不是玩具鼓童所言,而是自己的心里话。

弗农脱掉身上那件“无敌浩克”的T恤,屋里的寒气冻得乳头缩成了一个紫色小点。随后,他又踢掉拖鞋,褪去裤子。内裤也得脱,虽说它是棉的,可裤腰带却是化纤的,松紧带也是上过胶的。那年头,这两款产品还没发布。

弗农用颤抖的手指从架子上摘下军装。衣服上的味道就像烟熏过的蜘蛛网。他穿进去一只胳膊,享受着与衣料之间窸窸簌簌的肌肤之亲。肩膀处稍有些紧,不过挤挤弄弄,还是合了身。系扣子的时候,弗农听见了那难掩的心跳声——“咚”——“嗒”——“嗒”。

接着是配裤子,只见他把那条灯笼裤往上一提,提到裆上就完事。所有的皮靴都是成人尺码,因为那个年代的乡下孩子其实都没鞋可穿。弗农从架子上取下一只平顶小军帽,在它左右两边,分别是一顶超炫法式骑兵帽和一顶软毡帽。弗农学着玩具小兵的样子,将这顶邦联军的帽子斜戴在头上,帽檐也压得低低的,然后立正站好,如同在接受上尉的检阅。随后,他敬了个邦联军礼,打开了橱柜的门。

军鼓就放在中间那层,是父亲众多藏品中最大的一件。马皮鼓面外围扎了一圈铁箍,并用铜钉固定,这样,鼓面便可紧紧绷住。鼓面上绷着几根猪肠线,用来调节音调。鼓面之下连着钢丝响弦,一旦上面震动起来,这玩意便能发出标志性的响声。

弗农小心地撩起帆布背带,将鼓绕过脖子,期间还差点把小帽给碰掉了。鼓搭在肚皮上的分量刚刚好。他拿起手工雕刻的鼓槌,试着在手上转了两圈。他自己有一副从乐器店买的鼓槌,而且还是橡胶头的,可无论是在平衡还是操作感上,都无法与手上这副相提并论。

鼓就是战争的灵魂。“我准备好了,爸爸。”弗农自言自语道。

他转身对着桌子和沙盘。今天,杰夫·戴维斯上尉会在战场上死去,但他会死得光荣。

弗农抬起左腕,让槌头搭在鼓面上。他右手紧握着鼓槌,稍稍提起几英寸的距离。“下命令吧,上尉!”

敲吧,厄利。

泪水从他眼中涌出,士兵们是不会哭的,胆小的小男孩才会哭。弗农想要眨眼,却想起了自己对父亲的承诺。他舔了舔嘴角,那是沿着左脸颊流下来的热泪。

斯通曼的大军就要兵临城下,耳听得万马奔腾,气势如虹,这声音凝在空中,仿佛就连天空都屏住了呼吸。

弗农重重地敲了一下右槌,紧接着,左槌也跟了上来,随后,两根棒子轮流敲打,鼓点逐渐加快。他敲出进攻的节奏,鼓舞士兵在劣势中冲锋陷阵,即便在极度痛苦、愤慨和惊恐之下仍能做到坚守不退。

鼓声隆隆。

咚——嗒——嗒

鼓槌快得好似幻影。连空气都被他的动作搅动起来,鼓声在四壁间回荡,激励保家自卫队的勇士击退敌人。那些侵略者们烧杀抢夺的正是他们齐心保卫的家园。眼泪尽情在弗农脸上流淌,他的脸凉凉的,却始终微笑着。

可是,桌子上的玩具大兵却没有坚守。他们撤了,一个个摇摇晃晃地退入了后方的森林,蜿蜒上了穆拉托山的山岭。弗农敲得更用力,他确信只要自己勇敢面对飞袭而来的子弹,那些大兵们就一定会重回阵地。然而在斯通曼的强大兵力下,士兵们或是怕死,或是对南军信心不足,纷纷溃退。他们一窝蜂地往山上冲去,在叮铛洞旁挤作一团,从灰色的巨石旁寻找避难的入口。

他们可以躲在洞里苟延残喘,躲过斯通曼的大军,可是他们的死期也行将不远了。

对弗农来说,最重要的是,即便死神带着镰刀来取他小命,也要挺直腰杆,寸步不离,不让父亲失望——

突然,门砰地一声打开,光线四射,弗农眨了眨眼。

父亲站在门口,手放在灯开关上,“你以为自己是谁,你他妈就是个可怜的屁民!”

第九章

“你看看这些,全都是破换环境的铁证。”辛迪·鲍霍尔说着话,将一摞报告摊在弗兰克桌前。

警长靠在椅背上,压得椅子嘎吱作响,这噪声如同一颗颗锈钉,扎得他脑袋生疼。他挠了挠自己的小板寸,以为这样便可叫头痛遁形。虽然平时辛迪就老爱找茬,却还不至于叫人抓狂,可是今晚,她咄咄逼人的记者做派着实有些恼人。若非《泰斯特维尔时报》每次都能在流言乱世的时候为他充当“和谐先锋”的角色,警长早下逐客令了。

当然,除了整天惦记着普利策奖以及州一级的各类新闻协会奖,辛迪这个人还是可以的。至少她很有职业操守,每次弗兰克给她开开小灶、爆点内幕,她都不会把消息来源公布出去。在这样一个小镇,流言蜚语直接决定了你是连任警长还是卷铺盖走人。“这又不归我管。”弗兰克·利特菲尔德答道,“你上州里反映。”“反映个屁,州里的环境资源部门根本就是开发商和生意人的橡皮图章。咱们的州长又差不多让罗利的那帮说客给‘忽悠瘸了’。他们那帮人沆瀣一气,怎么可能跟自己人过不去!”“可你别忘了,比尔·威拉德是共和党人,而自从里根上台之后,在州政府里占据主导地位可一直都是民主党。”“我不关心什么政党斗争,我说的是为富不仁。”

辛迪挺着胸脯,利特菲尔德忍着让眼光别往上落。她其实没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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