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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5 10: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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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思浩 等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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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爱情呢

说好的爱情呢试读:

古今爱情故事

马伯庸 /

牛郎是一个普通的青年,他和一头老牛孤独地生活在家里。

有一天,老牛对牛郎说,你去村后面的水池旁边,如果看到一件裙子,什么都不要说,直接拿回来。

牛郎高高兴兴跑到水池边,看到一个美丽的姑娘在洗澡,她的七彩裙子就挂在旁边的树枝上。牛郎偷偷把裙子扯下来,拿回家里。

到了晚上,姑娘居然找上门来。她对牛郎说:“我本是天上的织女,偷偷来凡间玩。如果你不把七彩裙子还给我,我没办法飞回天上。”

老牛对织女说:“我家主人还是单身,如果你能嫁给他,我们就把裙子还给你。” 织女只好答应。于是两个人结婚成了夫妻,还生了两个可爱的孩子。

可是天上的王母娘娘终于发现了这件事,非常生气,就派人把织女接回天庭。牛郎回家发现妻子不见了,只剩下两个孩子在哇哇大哭,非常着急。他跑到牛栏求助,发现老牛病入膏肓。

老牛说:“本来我可以带你们飞上天去,追回织女。可是我太老了,已经飞不动了。今天是七夕,邻镇有个集市专门卖牛。你去买一头年富力强的公牛回来,它可以带着你飞。”

牛郎赶紧要走,可是孩子们哭得很厉害。他想了半天,把孩子放进两个筐里,用扁担一边一个挑起来,朝着集市走去。结果这么一耽搁,牛郎到邻镇的时候,已经是傍晚,集市已经结束了。牛郎冲进市场,拦住过往的商人恳求说:“我老婆被抓回天上了,能不能帮忙卖我一头牛?”可是没人理睬他。

牛郎灰心丧气,蹲在路边哭起来。大家都同情地指指点点,说这个年轻人进场时没赶上牛市,结果老婆跑了。

说好的爱情呢?第一辑

孤独的人总是很晚回家

我们一起学会了很多事情,也一起做了很多事情。能和这样的一个人遇见,是我们的幸运。没能走到最后,也坦然接受。往后的日子里,希望你一切都好。在你需要某个人在身边的时候,他就

有一个姑娘

文/卢思浩1

和姑娘在一起时姑娘常问我,你这么会写东西什么时候写写我。

我说因为我们的故事还没有到结局,也没有到翻篇的时候。

姑娘赶紧摆摆手说,得得得,还是别写了,我还不想咱俩的故事那么快就结局,但万一,我说万一要是我们分手了,你可得写个东西给我,长篇大论好几万字的那种。

我说,那行,但你可能要等很久,分手了我得缓一阵子。

姑娘听完大怒,说,好啊,你还真准备跟我分手是吗?

我心里一惊,心想姑娘果然是伶牙俐齿,我被绕进去了。

当晚我就跪了键盘。跪完键盘姑娘说,好了,说正经的,要是真分手了你真的得给我写一篇。

我不知道该不该接话。于是我又跪了键盘。

说好的呵护我呢,浑蛋!

 2

我俩是异地恋,那时她在张家港,我在墨尔本,隔着八千多公里和时而两小时时而三小时的时差。

我的基友老唐是我们俩的模范,他跟他的女友隔得更远。

他在墨尔本,她在洛杉矶。

他们从初中谈到了大学,已经整整八年。

他表达爱意的方式是设定好美国早上、下午和晚上的时间,跟他的女友分别说早上好、下午好和晚上好。我也如法炮制,好在我们的时差比较小,不必像他一样每天凌晨四点醒来给姑娘发晚安。

异地恋加异国有时也苦闷,但好在我们俩常一起聊天,我们看看老唐都能撑到现在,就觉得也行。没想到老唐先我一步分手,原因是他从墨尔本出发回国时,他女友说她想留在美国。眼看着老唐所有的计划都化为泡影,他俩之间的矛盾变得不可调和。

我和姑娘聊起这件事,姑娘说那你可别变卦,说要回来就一定要回来。我说,放心吧,说会回来就一定会回来。

末了我跟老唐聊天,那时我问他,你不最后再尝试一下?

老唐说,她会突然那么做都不跟我商量,摆明了我从一开始就不在她的未来计划里,我又何必去挽回这样一个人。

我说,如果我爱一个人,我就会在她的身边,或者在为了去她身边而努力。

老唐说,说起来都简单,做起来才难。

我说,我知道,所以才有坚持下去的价值。

老唐无言以对,说他娘的卢思浩为什么你谈恋爱都能这么正能量。

 3

和姑娘认识的场合很特殊,是在一次聚会上,我们去唱歌。我一直都是那种如果要唱歌,一定是在一边玩手机,或者跟几个朋友悄悄聊天的那种。

我想除了我五音不全,跟我的生活经历也有关系。我一个人住了很久,也喜欢安静,我一直觉得跟我在一起的人应该是我的同类,至少跟我一样也喜欢安静。

可姑娘偏偏就不是这个类型,她总是活力四射。不管在哪里都能调动起气氛,不管多晚都能跟我找到话题不让我睡。

每逢我要出门,姑娘就会开启碎碎念模式:晚上早点睡觉不要喝酒,不要喝酒听到没?醒酒药准备好了没有?参加活动前你要调整好自己的状态懂吗?你看看你的眼睛,是不是又没有睡好?

等我到了车站,姑娘就连发好几条信息:带身份证了吗?带钱包了吗?带钥匙了吗?带常用药了吗?带备用的眼镜了吗?事无巨细。

没跟她在一起时,我想不到我会跟这样一个人在一起。

跟她在一起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我自己也需要人照顾。

我一个人住了太久,总觉得自己可以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什么事都难不倒我。也不是逞强,就是发自内心的习惯,很多别人看起来的坏习惯,我也就习以为常了。我学会了熬夜,也爱吃夜宵,大概前阵子终于透支了身体,我开始频繁地感冒。但我的感冒又不至于那么严重,所以我总是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继续投身熬夜事业中。

直到遇到姑娘,我才发现有些事情完全可以做得更有效率,有些弯路,是你自己执意在走。

所以跟她在一起之后,我从没想过我会和这样的一个姑娘分手。

 4

姑娘细心,是真的细心。

我说的每一句话,哪怕不经意,她也能记住。

有一次逛街我随口说起其实女生穿高跟鞋很好看,她不置可否地说她一点也不喜欢高跟鞋,因为她从前从来没有穿过高跟鞋。结果我们第二天见面时,她就换成了高跟鞋,一边走路一边打滑,扶着我才能勉强走路。

她说老娘也真是豁出去了,真不知道男生为什么都喜欢这些。后来我们每次出去聚会,她都穿着高跟鞋,说不管怎么样,出门还是要打扮得漂亮,好给我面子。

我说,其实没关系,穿球鞋一样好看,毕竟我们都靠颜值。

姑娘说,拉倒吧,是我靠,不要扯上我们。

再比如每逢下雨天,姑娘都能从包里变出一把伞。我有时会突然胃疼,她也能第一时间从包里拿出我常吃的胃药。有时我觉得她的包是百宝箱,明明那么小,可我需要的她都有。

跟她在一起久了,我们的性格也慢慢开始像了。我开始爱说话了,她倒反而开始看起书来。她很聪明,看过的书基本都能记得内容,也能有自己的看法。唯独对于我的书,她从来不看,她说,等我们分手了我会看,但现在在一起,我就是不想看。

我们的性格开始越来越像,我们的听歌品味也开始出奇的一致。

我们爱追演唱会,可演唱会的时间时常不凑巧。有时我能感受到她真的很想看那几场演唱会,可总是话到嘴边不知道怎么说。

有次她刚提起就说算了。我说怎么能算了,我已经买好票了。

她从椅子上蹦起来,说看演唱会是一件很棒的事情,跟喜欢的人去看演唱会简直棒上加棒。

我说,棒上加棒是什么鬼,你又不是孙悟空,还金箍棒呢。

姑娘说,好好一句表白的话你怎么就这么不解风情呢,我的意思是,能跟我喜欢的人看演唱会,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说,真难得你也会说这么矫情的话。

姑娘说,呸呸呸,我才不矫情,在台上唱《温柔》 的人才矫情。

我说,不矫情不矫情,我爱听。

姑娘说,你看,这就叫爱情。

于是这句话变成了她的口头禅。

我之后又回了墨尔本,开始异地。有天她发微信说,老娘觉得我要疯了。

我问,什么情况?

她说,因为我没办法离开手机。

我说,你这个手机控。

姑娘大怒,说,还不是因为你。

我发了个惊讶的表情,说,跟我有什么关系?

姑娘说,要不是因为你回信息回得慢,我至于傻兮兮地盯着手机不放吗?

我说,女王大人我错了,以后一定尽量秒回。

姑娘说,没关系我知道你忙。末了姑娘说,你看,这就叫爱情。

 5

有阵子我俩都过得挺惨的,吃了上顿没下顿。姑娘说,还真是应了那句话,能陪你吃路边摊的姑娘一定是好姑娘。

我说,那当然,我看上的姑娘一定是好姑娘。

姑娘说,那你可得好好努力赚钱!

我说妥妥地交给我。

那阵子她妈不是很喜欢我,因为我不稳定,也因为我比姑娘小。

在我们那个地方,结婚都要趁早,而且女人一般都嫁比自己大的。“女大三,抱金砖”这句话在我们那并不适用,偏偏我比姑娘小那么八个月。

有天她回家,我想送她,她支吾半天说还是算了,我妈在家,她看到了不高兴。

那是我第一次跟她争吵,吵到后来不欢而散,彼此都说了很多自己以为自己从来不会说的狠话。姑娘也在气头上,扭头就走。

我在原地待了会儿,不知道该去哪里,就想着往姑娘家的方向走。转过一个路口发现姑娘蹲在马路牙子上直哭。哭得我心都在颤,我冲过去一把抱住她,说乖不生气了。

姑娘在我怀里说,老娘才不是因为你哭的,老娘是丢了一百块,心疼!

我说,好好好,一会儿带你去吃好吃的,把那一百块都吃回来。

 6

后来我们就开始了争吵,偏偏我又在墨尔本。很多时候词不达意,想解释又解释不清,很多人只需要一张车票就能解决很多问题,我却没有办法。生来不是土豪,机票一年两张已经是极限。

争吵的原因我都不太记得了,什么样的原因都有。

我说,这么吵下去不是办法,等我回来好不。

姑娘说,那你有本事现在就回来啊,你现在就回来啊。

我说,别闹,我回不来。

每次说到这里,我们都没法继续交流。只能等到彼此消气,再假装没事人。

其实我们心里清楚,我们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

最生气的那次,是她说她妈给她安排了相亲。

我质问,你妈都知道有我了,为什么还给你安排相亲,这是什么意思?

姑娘说,你别想多了,就是我妈朋友的儿子,就是认识下,没别的。

我说,你还想去认识呢?你心里有没有我?

姑娘说,谁说我心里没有你?我心里不都是你?我这些年不都一直等着你?

吵到后来姑娘说,行,我还真就去相亲了,怎么着吧。

我无言以对,挂了电话边打游戏边生闷气。

大概那天起,我们之间的矛盾也像老唐他们一样,变得难以调和。

姑娘有时会说,为什么我不早点认识你,偏偏你都在国外上学了,我才认识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7

之后的一个假期,逛街逛得没意思,电影看了好几遍,我们就常一起唱歌。

我五音不全,她唱歌动听。每次去唱歌都是我听她唱,台下的哥们儿看着她眼睛都不眨。然后她总是会点一首合唱,让我跟她一起唱。

每次我都唱得很难听,难听到哥们儿直发笑。

我不知道该哭该笑,每次都是硬着头皮唱完那些歌,因为姑娘总是很认真地唱着那些歌。

姑娘说,你看听过这么难听的歌还愿意跟你在一起,这是什么?这是爱啊。

临走时她给我发短信,说语音看不到神情,文字听不到语气的日子,又要开始了。

我说,嗯,又要开始了,不过没关系,我很快就回来了。

很多人都跟我说,距离只是分手的一种借口,我却觉得有些事情,实实在在地因为距离而改变了。

这个世界上,最怕的,是当你最需要爱的时候,你需要的那个人,却不在。

我想她一定在我不知道的时候,跟她妈争吵了无数次。我想我应该陪在她身边,一起证明一些什么,至少不应该让她自己去面对。有时很明显地感觉到她的疲惫,就想岔开话题,我说老师是个阿拉伯人,说话的语气可好玩了。她让我模仿一下那语气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怎么也模仿不出来。

那感觉就像她有时会跟我提起她身边的一些事情,很多名字我都听了很多遍,可我还是不知道她描述的情形到底是什么样。

 8

我们最终还是分手了。

说分手的人是她,我没有说什么。

那天我们在路口谁也不说话,又不想就这么转身离开,总感觉缺了一些什么。

我想了很久,跟她在一起我学会了什么。

其实我没有变太多,就像一个顽固的石头。可我又好像多多少少改变了一些,因为她。

我想她一定也同样。

后来常回想起她那句口头禅,你看,这就是爱啊。

那天傍晚我们决定去唱歌,我们决定当初是怎么认识的,现在就怎么分开。

她又点了一首合唱的歌,把麦交到我手上。我刚拿起麦唱起第一句,她就“扑哧”地笑了。其实我知道,她特别想哭时又不想被人发现,就会笑。

我想说,我们一起走下去吧。

可我知道她会说,我等不了了。

我想说,或许我不出国就好了。

可我知道她会说,那是你认识我之前就做的选择,没关系,你应该把选择坚持下去。

我们一起学会了很多事情,也一起做了很多事情。

能和这样的一个人遇见,是我们的幸运。

没能走到最后,也坦然接受。

往后的日子里,希望你一切都好,在你需要某个人在身边的时候,他就在你的身旁。

他就在你的身旁,哪里也没去。

移情贼

文/鹿迅

 

碗洗到一半,姜疏说要带我见她父母,手一抖我就摔断一只调羹,因为记得清楚,上次见家长差点没命。

姜疏眉毛挑一下,叱:小细厮,原来你见过家长的,讲,跟哪个。

看我神色斜阳一样低下去,她就大概晓得了:陆以蔓?

我垂目不答,她也不响,一时两下便静。

陆以蔓死的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她爸。

老陆也是自来熟,初次见面,就一边抽我耳光一边骂:晦气鬼!是你害的我闺女!

当时我哭得正凶,哀痛夹击之下,越发捂着脸狂嚎。

等到势头不对劲,我感觉再来几掌小命就要交代的时候,已经迟了,讨饶的话都是反的:陆叔,你打死我吧,反正我也不想活啦!

因为脸肿了,口齿不清,听着像骂街。

老陆于是打得更给力了。

顶嘴是吧!顶嘴是吧!晦气鬼!谁是你叔!谁是你叔!

一个感叹号一记,又是七八记蓄力大招,就这么活活把我打晕。

醒过来的时候,我在陆以枝的闺房,她是陆以蔓的胞妹。

坦白讲,在遇到她们之前,双胞胎容易性格相左的说法我也有所耳闻,只是不晓得对仗这么工整。

陆以蔓的温和沉静像她妈,而陆以枝的暴力冲动继承了老陆。

所以陆以枝把我锁在房里,不让她爸继续揍我,我并没有觉得更安全。

我哭着跟她讲,你姐死了,没了,我也很伤心好不好,凭什么怪我,什么伯格曼综合征老子听都没听过……

艾森曼格!陆以枝兜手给了我一耳光,招式跟她爸一色一样,说,你是她男朋友,死因都记不住,是人吗?凭什么怪你?我姐这么漂亮,凭什么跟殡仪馆的搞对象?叫你换工作还不肯,真晦气,打你算好的,捅死你信不信。

信,而且蛮愿意被她捅,天晓得,生离死别是自暴自弃的最佳养料。

不知几时着地睡去。

后半夜,我被陆以枝一脚踢醒,看着她把胸罩和内衣掳开,拽我上床,拿出一瓶伏特加。

她一口,我一口,她一口。试图一爿爿拾回,与陆以蔓的旧时光。

2009年秋天,我跟陆以蔓在医院的电梯里初遇。电梯门犹犹豫豫才合上,走了半层就歇,把我们困在四层半。我极少同女生独处,何况是个好看的,因此着了慌。

她倒是思路顺畅,打完求救电话,撩起裙裾在地板上坐落,束发一挽,拿单簪吃住,额上一层浅汗,眼眉懒懒抬起,勾得我肠子咕咕扭动,差点便要求爱。要是被她晓得,必要笑我太易动情,一撩就痒。

其实这不怪我,怪伍因。

伍因是我最好的哥们儿,小学初中高中一直同校,看同一本漫画,听同一首歌,玩同一台GBA,一起作弊,一起拿奖学金,一起翻墙出去泡网吧,一起打架,一起挨处分。

我家中产,伍因是个富二代,但阶级分野没能阻碍我们在一起。我们从不觉得需要妹子,直到他出家之前,我都不晓得孤独的滋味。

当年没有基友这个词,只是觉得,他像我的分身,我似他的影子。

我试图跟电梯里的妹子解释,我张皇失措,是十八岁之前没喜欢过女生的缘故,因为我有个男生朋友,特别要好,后来当了和尚……不妙,这太诡异了,不讲算了。

片刻之后,电梯外的医院保安瓮声瓮气喊话让我们不要慌,修理工就到。

我越发慌了,生怕熬不牢过去抱她,如此毁我一世侠名。

陆以蔓看我脸红扑扑的,讲,坐下来深呼吸,就不热了。

我秒接一句,你声音蛮好听的。

随后是噩梦般的沉默,只觉得皮肤紧绷,转眼要燃。

又静一歇,她讲,你来看病的?

我讲,我没病,看亲戚的。你呢,你什么病?

第三次沉默,感觉自己呵呵哒。

她轻笑着,鬓发往耳后一顺,固态的空气又被拨动流淌,我松一口气,缓过乏来。

然后我们交换了一个秘密。

她讲,她有个双胞胎妹妹;我讲,我是给死人化妆的。

我们对彼此的秘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直到消防员英勇地撬开了门。

她身上,一向有种深谷的静气,与陆以枝天雷的悍烈背道而驰。

两姐妹的日常,基本上就是陆以蔓在家做手工,读书,洒扫,静坐;陆以枝在酒吧跳舞,陪酒,给人占便宜,凌晨回家吐完了睡。日子过得像鸳鸯锅底。

认识一年多,我从没听她讲过心脏病的事,她说是偏头痛,我就信以为真,天麻不晓得给她买了几斤,她还真吃。

室间隔缺损,先天的。陆以枝说,这死丫头从娘胎里开始就让着我。一落地,我怎么作都作不死,她怎么保养都是个病秧子。我一晚上赚的钱抵她一个月,她叫我保重身体,我就说,“多赚一百是一百,还不是想叫你过得舒服点,谁知道哪天醒来就吃不上你做的饭了。”哈,要说晦气,我这烂舌根的狗脾气,比你的工作晦气多了。

我笑笑,打个酒嗝,不反驳。

殡仪师不是我的第一志愿,但每次被人讲晦气,我都会解释,这份工作跟接生护士一样神圣。等我解释不动了,再有人问,就讲,只是份工作,有人不做,总有人要做,就像有生就有死,有聚就有散。

我推开酒瓶,讲,被你爸打的脸又开始辣了,我不喝了。想起来,你姐带我去埋头发,原来有这个深意。

埋什么?

埋头发。你姐说,把我跟她的头发,放在一个玻璃罐里,埋在树根底下,下辈子就是结发夫妻的命。我还说干吗管下辈子,我眼下就非她不娶啊。

陆以枝哼一声,讲,那你倒是娶她啊,有冥婚的嘛,我照样当伴娘。

我点点头,眼泪决堤而下,是可以考虑。

陆以枝看定我,你当真?

当真,我有想过,她是我第一个爱的女人,可能也是最后一个……

又是一记耳光,陆以枝骂,少跟我玛丽苏,再自暴自弃,我替死丫头送你上路。

我捂着脸嚎,呜呜呜……别这么叫你姐,没大没小的。

陆以枝说,我就叫,死丫头死丫头死丫头……人都死了还不让叫了?死丫头死丫头……

她夹着枕头,蜷成一团,抽抽噎噎地哭没声了。哭一歇,又讲,到了殡仪馆,你得亲自给她化妆。

我说好。

这妆太好化了,首先因为相貌好,再一个尸体没有缺损。这很重要,我大概每天都要看到十几二十具尸体,自己经手的日均也有六七具,什么成色的都见过。有的没手没脚,有的没脑袋,还有的正好反过来。遇到怪病腐烂或者火灾之类的,修修补补,挖挖填填,累得要命。像陆以蔓这样的尸体,算是充新成色。

熟练地戴上手套,给她消毒,清洗,用最贵的防腐香水,梳头,打粉底,画眉毛,涂唇膏腮红,换裙子,考技能证书的本事全用上了,还超常发挥。在整个过程里特别专心,平静,险些忘了这一具尸,是我的初恋挚爱。

办妥之后,栩栩如生,宛然还是个女神,甚至,她活着都没这般娇艳。

我简直要亲她,像往常一样。

可攒了半天的勇气值,都在送入焚化炉的时候堤防溃决,我哭成了狗。

哭得脸部发麻,哭得呼吸性碱中毒,哭得干呕不止。

哭得瞧出去,云天朗朗,尽是缟素。

陆以蔓,你瞒着我做什么……

后来我还是没有辞职,反而是陆以枝辞了职。

好像姐姐死后,她就要做她的替身,不喝酒,不去夜店,不带男人回来睡,不乱拿他们的钱。找一份朝九晚五的工,跟我重新租了一个房,早出晚归,彼此慰藉。

她偶尔抽烟,会兴手甩我一耳光,叫我要move on,别沉溺在过去。她自己却一个个还原陆以蔓做过的菜;听过的CD,反复地放;看过的书,翻烂掉。我有一次借酒胆也想甩她一耳光叫她别沉溺,但是并没有。因我看着她,和陆以蔓一色一样的眉睫,一色一样的唇角,连碰都不舍得碰一记。

彼此都没有再谈恋爱,我照顾她,她照顾我,时光放蹄远去,就这样一年,像兄妹般生活,秋毫不犯。

险情严重的只有一回,我喝醉了回家,她扶我去睡,我突然抱住她狂亲。

其实没有醉到分辨不出谁是谁,我晓得她不是陆以蔓。可是,长得实在好像啊……

那天我的鼻梁被打断了,大半夜她给我包扎鼻子,我给她包扎手。

之后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我们继续相互照顾,像兄妹般生活,秋毫不犯,又是一年。

我说陆以枝,我跟你在一起的时间,比跟你姐姐在一起都要久了。

陆以枝讲,是喔。

我说,陆以枝,你最近有梦到她吗?

陆以枝讲,没有喔。

我说,陆以枝,找个男朋友吧。

她不响,过了一会儿,讲,我们出去玩吧。

哪里?

陆以枝讲,海面上。

我们坐飞机到上海,从上海坐“歌诗达”出港。

第一天我们去看魔术和脱衣舞,第二天去济州岛拍火山,买了一袋橘子,第三天在福冈吃饭,吃完回到船舱,躺在床上从舷窗里看海。

她突然问,我是姐姐的傀儡吗?

我一愕,眼见她脸部轮廓被夕阳一衬,四面见线,容光陡然张獠,钩镰枪一样扎透我的灵魂。我强压住胸膛的热气,转开视线。

类似的情景发生过许多次,我总是像个叛教之徒那样忏悔,痛不欲生。

我讲,你不是她的傀儡。

她讲,可她永远是主厢,我永远是耳房。

我摇摇头,你最近图纸画多了。

那你跟我讲,你爱我什么?

我一时无言以对。

这个问题太粗粝了,也太难了,像个陷阱。如果我说爱她的颜,她就真的成了傀儡。如果我说爱她的脾气,她跟她简直是相反的人,我就成了个移情贼。

天可怜见,她没有继续拷问。

第四天,我们参加了船上的鸡尾酒会,默契地大醉而归,然后做爱,如同偷情。

她和陆以蔓的身体太像了,两年前的回忆海啸般卷来,拍得我支离破碎。她抱紧我,像要将我嵌入她的体内,试图用略多一点的主动来区分彼此。

这恐怕是我毕生,最愉悦,也最痛苦的一次性爱。

我讲,陆以枝,你晓得吧,就像是一辈子完了,这是第二辈子。

陆以枝讲,姐姐说你和她下辈子会结发,就是这个意思。

心尖上一绞。

旅程结束之后,我们回到家里,我一边扛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一边打算跟老陆摊牌。

这老家伙,把两个漂亮女儿全都嫁入豪门的梦一直没醒过,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补上老婆跟人跑路的缺。

不晓得他要如何面对,我祸祸了他一个女儿,还打算祸祸另一个,这件事。可我毕竟没有去找他,因为陆以枝走了。

以为她会留一封叫我刻骨铭心的鸡汤信,但我看到的只有一句话:“你还真想做村上春树的美梦?”

蛮想跟她讲,其实不一样,你们两个我是分开睡的。但我再也联系不上她了。

我独自在房子里又住了一个冬天,陆以枝的房间一直没转租出去。

有时候我在自己房里睡,有时候我去她房里睡,依稀还能闻到她的气息,可惜架不住春暖花开,越散越薄。

后来我回到杭州,去看伍因,陪他在寺院里待了大半年。

他已经有了法号,叫净因。

我们一起下厨房给和尚们置办斋饭,有时候也对付香客。冬天我们一起扫雪,夏天一起编竹篾。

第二年,又是秋天,我们蹲在碑林里,吃夹着辣椒片的馒头,喝番茄汤。

我讲,最近可能要还俗。

净因大笑,假和尚,我看你天天都在还俗,嗯?你别是看上女善人了吧?

我讲,就是每个礼拜四下午都会来的那个妹子。

净因点点头,喔,姓姜。

我讲,对的,是她。

净因欲言又止。

姜疏只是晓得陆以蔓的名字,从不过问细节。

她甚至不晓得,我一开始喜欢上她,是因为她的暴脾气跟陆以枝一般无二。

像大多数热恋的人一样,我曾经对陆以蔓说过,这辈子只爱她一个人。

可我又爱上了相貌一样,脾气不同的陆以枝,然后是脾气一样,相貌不同的姜疏。

陆以蔓,你看,我是个移情贼,我一半一半地把你换掉,把海誓山盟换得面目全非。只不过不想做你的傀儡。

我摸摸脸,庶几还能觉出老陆下手的辣。

拾起摔断的调羹,我说姜疏,跟我讲讲,那一年你干吗要去庙里。

姜疏欲言又止。(本文获“说好的爱情呢”全国征文比赛一等奖)

我人生的最后一次恋爱

文/方悄悄1

一个女人会在什么年龄放弃爱情?尽管所有的人都说女人一辈子都渴望和需要爱情,但我感觉,这种事情总还有个期限。到了某一个时间段,尽管也没有受到什么了不得的打击,只是忽然间发现,自己的身体里失去了那种焦渴,那种“无论如何我也要谈一场恋爱”的怨念,那种“老天啊给我一个男朋友”的呼唤,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平静。或许类似于运动到极限之后的解脱感?我也不清楚。

不过,近来我确实在思考这个问题,从多个不同的角度。比方说,我感觉一个美国独身女人可能在六十五岁,发现不出门约会也可怡然自得;日本女性可能四十五岁。而对于一个生活在中国的单身女性,过了三十五岁,原本来自四面八方的逼婚的声音忽然消失,亲戚朋友们看你时换成了体贴的眼神,你的妈妈也不再唉声叹气,更多时候会小心翼翼地顾虑起你的感受,然后,你也发现自己跟女友的谈话中,已经很久没有涉及男人——你们变得更喜欢聊房子和股票。这个时候,你走到了生命里具有决定意义的一年,迈进了一个里程碑式的夏天:你开始意识到,如果此时此刻还是一个人,那么,可能就会永远一个人下去,而你对这一切居然并不感到恐慌。哎呀,完了!你把自己的脑子像毛巾一样使劲拧,居然拧不出一滴渴望爱情的汁液。在即将年满三十六岁的时候,你变成了一个放弃了爱情的女人。

一般的中国女人都会经历一个“二十九岁恐慌”,尽管口头上可能并不承认。二十九岁那年,我也曾经频繁地相亲。现在回想起来简直觉得可怕。明明才不过二十九岁,却觉得人生一切都完了!没有帅气多金的男朋友,退一步说,没有有房有车的男朋友——实际上是没有任何男朋友;工作状况看上去也不理想,似乎永远不可能拥有你的上司那么多的“资源”,而且别人都说你所在的行业进入了“衰退期”;“衰退”,可怕的词汇,它暗中让你将之与自己的身体状况联系起来。护肤品牌宣称女人过了二十五岁就再也不能自我合成胶原蛋白(恶劣的恐吓),你也发现脸上的一个痘印消退的时间比几年前要长出了几倍,你的体重已经一年没有低于过一百斤。在这种自我失重的状态下,你觉得如果结个婚,一切都能好起来。但是悲剧就会这样发生:这时候你遇到的男人,往往不是挑剔你的年龄长相收入,就是喜欢留指甲,秃头,或者有其他见不得人的怪癖。或者你经历一次匪夷所思的劈腿,在那以后,你说出这句话:全世界的好男人是不是都死光了!然而就是在这句话出口的时候你忽然醒悟:事情不应该如此进行。

如此你迈进了三十岁。

三十岁之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不过,在你意识到之前,生活似乎渐渐好转了。银行存款逐渐增长,跳槽,升职,某一天你忽然发现,自己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工作任务都能找出方法,猎头给你打电话,同事们搞不定的事情请你帮忙,你挣得比过去多,工作却不再像几年前那样疲惫……朋友圈里出现了大批会动的丑孩子,你的中学同学中出现了第一批离婚人士,此时单身生活终于显现出了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你觉得生活美好,终于可以松一口气——这时迎来了三十五岁的生日。

三十五岁,四舍五入是四十岁。二十九岁时冲击你的恐慌又回来了,尽管是以一种略为可控的形式。“谁此时没有房屋,就不必建筑,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这次可不是自乱阵脚的演习,而是真真切切,你终于走到了人生中的这个关口。

 2

相亲吗?可以的。这时候被推到眼前来的男人,一般都在四十岁左右。多金潇洒的成功人士?还是让他们去追求女明星吧。因为“个人原因”单身至今的?恐怕是有什么问题。离异?尽管不歧视,但离婚这种事没准存在某种惯性。说起来,一个有着体面工作的丧偶男性,简直是上天给一个三十五岁女人的恩赐啦。

此时此刻,我的对面就坐着一个这样的男性。干净,指甲修剪得很考究,指缝里一尘不染。职业:某三甲医院的副主任医生(妇科);年龄:三十八岁;独身原因:丧偶。

至于丧偶的原因,介绍人没有提。“总之跟他没有关系。”就这么含糊其辞的一句话。当然我也不好再问,反正这件事也不能作为话题啦,这点做人的体面我还懂。“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对方可能也在如此猜测我。确定第一次见面的地点真是大费周章。“他说你来定。”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但其实是一次考试。一个女人惯于出没在什么样的场合,完全是她生活水平的一次大暴露。三十五岁当然不能再跟人路边撸串,但是贸然选择一个超出自己生活范围的昂贵地方也不明智;说起来,我至今没有完全治愈少女时期遗留下来的精神疾病:一想到要花男人的钱,我就浑身紧张。

到底在哪里见面呢?我倒是知道几间很不错的居酒屋,但那种地方可不愿意带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去。吃高档日料的话,价格倒不是大问题,但会感觉我这个人性冷淡。法餐显得太刻意。去意大利餐厅吃馄饨?杀了我。

最后约的地方是个叫“西贡巴黎”的餐馆,东南亚菜系,大家随意些。

但是丧偶男的第一句话就让我傻了眼:“我对鱼露过敏。”“那你为什么不说换个地方?”“我觉得这不太礼貌。”

气氛尴尬。对吃的没什么可聊,只好聊人生。“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对鱼露过敏的?”我问,“中国好像很少有鱼露。”“和前妻一起去东南亚旅行的时候。”“蜜月旅行吗?”“一般性的旅行。她喜欢东南亚。”

话题就这样拐到了前妻身上。气氛诡异。“你喜欢旅行吗?”“一般性。而且工作太忙了,很少去。”“学医的时候为什么选了妇科啊?”“调配的。”“那你喜欢这个专业吗?”“一般性。都是救死扶伤。”“我去个洗手间。”

洗手间里,我给介绍人打电话:“你给我介绍的这人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什么问题?”那边卖傻。“我怎么觉得他一点都不热情呢?他是不是根本就不想再婚啊?”“怎么会吗?只是有一点慢热,你多点耐心。”

我挂了电话。回到桌子旁边的时候,介绍人的电话又打过来。“相亲相得怎么样啊?”“什么意思?”“没什么意思,就是你现在赶紧来公司一趟。”“我好像现在没空哦。”“别装了,赶紧回来,朴小姐又出幺蛾子了。”

 3

相亲介绍人是我的同事,一个90后男生,该丧偶医生是他的远房表舅。

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要给我做这个介绍。不过倒是很热情,把他表舅说得天上有地下无。

除了对丧偶原因神神秘秘之外,关于他表舅从小到大、有些什么见不得人的怪癖,喜欢穿什么型号的内裤都一一讲给我听,简直是,不去见一下都不好意思。“要是这事儿成了,我就要叫你舅妈了。”最后他说,“怎么样,值不值得挑战一下?”“我为什么要你叫我舅妈?我上赶着吃亏是吗?”

现在,作为准舅妈的我结束了相亲,正火急火燎地赶回公司。朴小姐,我们合作项目的韩方代表,实际上并不是个韩国人,而是一个吉林朝鲜族。虽然没有歧视的意思!但这种人就是很难对付。单是坚持平时交流都说韩语这一点,就让我头痛不已。

但是,我回到公司的时候却只看见90后一个人。“朴小姐呢?”我问他。“走了。”他说。“怎么回事?”“也没什么,就是她忽然提出我们这边谈的商务合作她都要审核。”“她有病吧。”我说,“现在呢?”“我跟韩国那边打了个电话,说再这样搞我们就要求换个联络人了。”“你给韩国那边打电话……她给你翻译?”“我会说韩语啊。”深藏不露的90后——他名叫张铭,像亮出了一件秘密武器一般得意扬扬地说。

既然如此,也不能质问他“为什么自己能搞定还要把我拖回来”了,只能说:“要能真的把她撤了,我请你吃饭。”“现在不能请我吃饭吗?”对方说,“我快饿死了。”

 4“这是你第一次单独请我吃饭哦,莎莎姐。”“别乱讲,起码是第一百次了。”“请我吃饭很多次,不过我说的是单独。”张铭说,“对了,你今天相亲相得怎么样,跟我舅舅?”“一般性。”我回答。

他“噗”的一下就喷了出来。“有那么好笑吗?”“一、一般性。”他蹦出这个词,然后又喷了——一口可乐喷到了我身上。“就算你会讲韩语,这种情况我还是会扣你工资的。”“对、对不起。”他说,“不过,你刚才说那句话的样子,跟我舅舅太像了。你太有模仿天赋了莎莎姐。”“你们真的很熟啊?”我说,“难得。我跟我舅舅可能十年没讲过话了。”“为什么?”“逼婚吧好像是。”我说,“吵了一架。他讲话可不太好听,这一点跟我挺像。”“他说什么了?”“你舅舅怎么丧的偶?”“我懂了。”他说,“不问你就是。”“你误会了,我是真想知道。”“我只能跟你说反正跟他没关系,其他的让他自己告诉你更好。”

菜上来了。跟张铭来的就是公司附近一家韩餐馆。因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韩国漫画和综艺节目版权引进,所以一起吃饭就是吃韩餐,大家就好像被无形中洗脑了一般。“说起来,你什么时候学的韩语啊?面试的时候,我好像问过你,你说你不会。”“去年三月。”他老实回答,“因为感觉公司业务还挺需要的就去学了。”

去年三月,到现在也不过一年多一点时间,居然就把韩语学到能告状的地步了,还真是不简单。

说起来,现在90后才是社会的主流了吗?张铭大口地吃着盐烤鳗鱼,我却感到毫无食欲。自己辛辛苦苦从一家快要倒闭的媒体跳进这家公司,很珍惜现在的职位和收入,却往往在90后面前感到巨大的压力。90后学什么东西都比我快,做起PPT来会使用很多高能插件,浏览漫画网站对我来说是工作,对他们来说却是生活的一部分……虽然觉得全世界都在讨好90后未免有点荒谬,但是他们生来快活,活得毫无负担,而且在这个自由的世界里还有大把时间可挥霍。

而我快三十六岁了,忽然这个念头就像一条湿冷的毛巾缠上了额头。

真羡慕啊。真孤单啊。“你怎么了?”“哦,我在想你舅舅。”不知为什么,这句违心的话却脱口而出。

 5“我听张铭说,你前妻是你的病人?”

虽然,称一个逝去的女人为“前妻”也是不太礼貌,但一时间却又找不到其他的话题。“他还真是什么都跟你说啊。”对方一般性地打量了我一眼,却让我觉得有点耳红心跳。“你们关系很好喔。”“也没有啦,一般吧,不过经常一起加班,所以有时候说话多一点。”“他经常提起你的。”“说我什么?”“也没说什么,我不太记得了。”他说,“大概就是说上司那些一般性的话吧。”“说我凶吗?”“说过的。”

愤怒中的我忘记了继续“前妻”的话题。

这是我和张铭的表舅第三次见面了。第一次的相亲被打断以后,他主动又请我吃了一次饭,那应该就算是开始约会了吧,我想。虽然一直告诉自己要摆正心态,但是,对方再次提出见面时,我多少还会有些紧张。三十五岁,四舍五入四十岁。虽然已经做好了独身的打算,但在面对一个还不错的男人时,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这可能是我的最后一次机会。

这个男人当然还不错,经过三次约会,我基本可以确定。有一份稳定的、受尊重的工作,市区不错的小区里有一套公寓,长相干净,近四十岁了也并没有发胖,举止礼貌得体。

两年前丧偶,之间没有谈过恋爱。

这样的男人,绝对是婚恋市场上的稀缺品。

我是说,如果他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怪癖,或者不能说的秘密的话。

第三次见面,我们终于走进了一间居酒屋。这可是一次了不得的决定!喝到面红耳赤,如果对方提出“送你回家”,那么可能就要发生点什么了,成人模式,心知肚明。

无趣啊。成年人的恋爱。所谓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

在这种心情下绝不可能高高兴兴地喝酒,对我来说。三十岁以后,我开始注意到自己没事的时候爱喝两口,和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尤其如此。一个女朋友曾经在酒后绘声绘色地跟我们描述她生完孩子以后“啊,我这辈子是不是都不能再有性生活了”的困惑,几个女人听得爆笑却又想流泪,那可能是严酷生活里最踏实、温暖的时刻。这种轻松的感觉,跟男人喝酒时绝对不可能获得。但对面男人好像喝得很开心。“这个酒是梅子泡的吗?加了冰糖吗?甜。”“呵呵,大概是吧。”“我很少来这种地方喝酒……你经常来吗?”“不,我也不经常来的。主要我不怎么能喝酒。”我一边这么回答,一边鄙视起自己来。“这个鱼也很好吃……”“这个就是一般性的秋刀鱼。”“啊,你,你真有趣。”

对方忽然直愣愣地盯着我,说出了这么一句话,然后,“咚”的一下,整个上半身扑倒在桌面上。真是始料未及!

一开始我还以为他对秋刀鱼过敏,但观测了一番后发现,的确是喝醉了。

最后我只能用力地拍打他的面部:“喂,你醒醒!醒醒!”“什么?”“告诉我你家的地址!我送你回家。”

 6

走进公司的时候,前台的小姑娘对着我抿嘴笑。

我一晃神,差点绊倒在门口的鱼缸上,对,就是这个鱼缸,我来公司半年以后,有人偷偷告诉我,这个鱼缸摆放的方位很有讲究。“鱼缸就是招财的意思吧。”“你太天真了!这个鱼缸是给员工挡——桃——花——的呦。”

透露给我这个惊天秘密的小女孩,上个月刚刚辞职去环游世界了,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自己与风景名胜的合影。逃离了不让员工有桃花的公司,她好像过得很快活。

而我呢,说来也是略悲哀,桃花不桃花的,我压根就不在乎了。

走到工位的时候,我才发现了前台诡异笑容的原因。

我的座位上,放着一束巨大的郁金香。

红色的郁金香,我迅速查了一下花语:热烈的爱。

啊……有病吧!

我抱起那束花想扔进楼梯间,但是想了想还是不宜表现得太激动,只好讪讪地放在了脚边。

上班时间过了半个小时,张铭才慢悠悠地晃到了公司,我对他说:“到小会议室去一下,我有事要跟你谈。”“谈什么?”他一脸懵懂的样子。“你不要装傻。”我说,“你舅舅到底是怎么丧偶的?”“这样的私事为什么要上班时候谈……”“你不是一直说,跟他没关系吗?”“真的跟他没关系,你……”他忽然一脸警觉,“你是不是听到什么谣言?”

问题是,我听到的不是谣言。昨晚送医生回家,好不容易从他嘴里挖出了完整的地址,在出租车上忍受着他的叽叽歪歪,扶着东倒西歪的他好不容易上了电梯,到了门口,忽然收到了一记重拳。

并不是比喻意义上的,而是实实在在的一拳打在我脸上。

发现打错了人之后,对方并不感到抱歉。“张轩宇!”她大声呼喊着医生的名字,“你害死我姐姐,不能就这样算了!”

事情就是这样。而我,根本没有意愿跟这位激动的拳手理论一番,而是果断地丢下了张轩宇医生,落荒而逃。

 7“你要相信我,我舅舅是无辜的,那个女的就是神经病。”“呵呵。”“我以前跟你说过,我舅妈是我舅舅的病人吧?”

妇产科的病人。“难道说你舅妈去做人流……”“你想什么呢!”张铭严肃地说,“我舅妈是不能生育。”

未婚女性因子宫内膜异位导致输卵管堵塞,遭遇妇科专家喜获良缘。“说真的,你平时痛经厉害不厉害。我舅舅讲痛经特别厉害的可能就是有类似的疾病,要去医院做检查。”“……我很好,谢谢。”“我舅舅真的特别好,是个特别单纯的人。”90后说,“从小就是学霸,就是读医学院的时候,专业没有分配好。”“说丧偶。”“婚后生活一直不愉快。别人都以为是我舅舅后悔了,其实后悔的是我舅妈。我舅妈是个大美人,浪漫,喜欢到处旅游。我舅舅工作太忙了,没什么情趣,也不算有钱。”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舅妈得了抑郁症,经常什么也不说就飞去东南亚旅游。“前年她留了一封信说要去不丹然后就消失了。但其实没有去,半个月以后报警,才发现她自杀了。留了一封遗书,全都是骂我舅舅,还说我舅舅有外遇,逼她离婚。”“那到底有没有呢?”“当然没有。”

不知为何,我相信他的话。那个口头禅是“一般性”、喝一次梅酒就喜不自胜、连秋刀鱼都识别不出来的男性,横看竖看,也不是有什么外遇的样子。“这件事对我舅舅打击很大。”“嗯。”“你还会跟他交往吗?”

……我不知道。这个问题,思考起来实在是太严峻了。如果时间倒回去十年,我会毫不犹豫地跟他交往。十年前我是侠女,好打抱不平,单单因为一个男人受了陷害就会母性大发;而现在,似乎不再有信心去治愈一颗伤亡惨重的心了。“你还会和他交往吗?”90后又问了一遍。

这时候前台小姑娘的头探了进来:“莎莎姐,马总找你。”

 8

医生给我打了三个电话,不是没接到,就是被我按掉了。回了一条泄愤短信:不要送花到我办公室了!

说起来我一直是这样,工作上出了岔子的时候,整个人就马上炸毛,谈情说爱什么的完全没有心思。

工作,工作才是一个女人的立身之本,我受到的人生教育就是如此。男人会背叛你,工作不会;花男人的钱会没尊严,花自己工作挣来的钱心安理得;一个不爱你的男人你做任何事情都没有意义,但是工作,只要你努力了,总会给你应有的回报。过时的价值观。

但我现在想不了那么多,因为朴小姐又出幺蛾子啦。

原来这杳无音信的几天,她卧薪尝胆,去找了我们的竞争对手,对方给了一个更低的报价;更要命的是她投诉我们在商务合同上损害韩方利益的行为,以此为由提出合理解约。“我们损害韩方利益了吗?”我据理力争,“完全没有啊马总。我们商务合作谈的都是很有成长空间的品牌,都是深受90后欢迎的。”“可是你们不肯让韩方共同审核你们的合作品牌,然后又被他们抓到一个品牌最近出了负面新闻。”“可是这一点是您之前交代的啊,我们不能事事让着韩国人,商务合作这块要把主动权抓在自己手里。”“我是这么说过,但我什么时候要你们把项目搞砸吗?”“他们明明是无理取闹……”

我被老板赶了出来。

整个一下午我都在给朴小姐打电话。冷静下来,冷静。现在更换合作方对他们一点好处也没有,朴小姐只是在用一种激烈的手段殊死保卫自己的工作而已。

微信发了二十条,电话打了第十通的时候,她终于接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这是我们,两个三十五岁女人的对决。

 9“其实你完全不必要那么低三下四。”90后说。“那你说呢,我能怎么办?”“我辞职好了。”他说,“反正我也早就想辞了。”“遇到点事情就辞职,这是你的人生态度?什么时候能学会为后果负责?”“你不要这么凶好不好,你这么凶,别人不敢喜欢你的。”“不要对我使用这么过时的台剧对白。”“你这个人真是的,你是不是完全没有感情啊?”他说,“我是说,辞了职就可以追你了,你这么生气干什么?”

空气瞬间凝固了。“说话啊。”

但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怎么,我喜欢你就这么可怕吗?”“当然可怕!”我说,“不带这么报复上司的啊!”

又是一阵沉默,他看着我,一副受了委屈的模样。“我送的花,你也不喜欢吧?一收到就扔地上了。”

 10

见到张宇轩医生,已经晚上十一点了。在见他之前,我还去了趟公司,从桌子底下把那束郁金香捞了起来。

见了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也只能抱怨一句:“你跟你外甥也真是够了。”毕竟哭天抢地指着鼻子骂,对三十五岁女人来说,实在太不体面了。他嘿嘿地笑了起来。“你们也太无聊了吧,甥舅两个拿我寻开心。”“怎么是寻开心呢,我们说好要一起追你的嘛。”“你们就不能过点有意义的生活吗!”“我们的生活就是一起谈谈认识的女人。”他说,“单身汉的生活,就是这么无聊。”“你们说我什么了?”我警觉。“主要是张铭说的。说你为人大气,有担当,又成熟,跟你相处感觉很有安全感。”

安全感……我忍不住笑了。然而笑过之后又有些心酸。年轻的时候总嚷嚷着要找一个给自己安全感的男人,到了今天却让别人觉得有安全感。

然而这就是人生。“那现在,你们无聊的游戏结束了哦。”我说,“你把送你回去的打车钱还我。”“算这么清楚?”“不算清楚一点,在这个世界上到处会吃亏。给我!一百二十块。”

他不情愿地掏出钱包。“真的结束了?”我把钱包收好以后,他问我。努了一嘴我手里的花:“还是说你打算跟他交往了?”“交往个鬼啊。”我说,“我明天就把他开了。安全感,安全感个头。”“你不会这么做的。”他说,“虽然交往时间不长,但是我感觉到,你是个好女人。”“你知道吗?到了我这个年纪,对这种话已经免疫了。”“不要这么说好吗?”他认真地说,“好女人不管什么年纪,都是好女人。”

这句话,加上他的神态,意思好像是很清楚了。我突然感到一阵紧张,紧张的程度,就好像有人突然非要送我一个LV包!“我可不想再谈恋爱了!”这句话脱口而出。虽然很不得体,但这是真实的想法。“为什么?”“恋爱,没什么意思吧。”我说,“我谈过太多次恋爱了。”

真的,谈过太多次、各种各样的恋爱。甜蜜的初恋曾经有过,也喜欢过劈腿的渣男;姐弟恋谈过,一开始作天作地,一个月以后就没了感觉说要分手;大叔也曾经交往过一个,结果自己成了第三者。

真是不想再恋爱了。如果能不恋爱,马上就结婚就好了——二十九岁的时候曾经这样想过。但这似乎是不可能的。不经恋爱而结婚,对某一类女人来说是不可能的——而我偏偏就是那一类女人。“可我想恋爱。”医生说。“我想恋爱,但不想结婚。”他接着说,“年轻的时候太冲动,一下就结婚了。婚后生活简直是漫长的地狱。但是因为她有抑郁症,我也不能离婚,她死以后我觉得是一种解脱。”“真的,我想恋爱……如果不恋爱,就觉得自己的人生虚度了。但是找到一个合适的恋爱对象,好像比结婚还难。”“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对象啊?”我忍不住问。“想找一个诚实的人。坚强、诚实、善良……说出来嘛,好像都是这样一般性的东西。”他挠了一下头。“还有,有安全感。”他补充道。“没想过要相貌好,家世好,工作好?”“没想过。”他回答,“到了这个年纪,还想那些的话我觉得太幼稚了。你呢?”

我呢?“如果万一,我是说万一,万一你又想谈恋爱了的话,想找个什么人呢?”“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如果我这一生还剩最后一次恋爱的机会,我想要个什么样的人?答案却还是:不知道。

手里郁金香的气味浓重刺鼻,我忍来忍去,还是忍不住打了一个巨大的喷嚏。“阿嚏、阿嚏、阿嚏、阿嚏——”

一边打一边数,最后一连打了七个,真是痛快淋漓。打完喷嚏之后,世界好像有一种微妙的差异——一种类似于恋爱般的眩晕。“你还好吧?”医生困惑地看着我。“一般性吧。”我说,“连打七个喷嚏,医学上是什么征兆?”“一般性讲,可能是触觉苏醒的征兆。”他一本正经地回答我。

然而,又一个巨大的喷嚏来袭。这时候我们两个人都明白了一件事:苏醒个屁的触觉,我只是对郁金香过敏!“你还好吗?我送你去医院?”“阿嚏!”

来吧,铁达尼

文/朱炫1

白小欲长发垂肩的样子,最好看。从背后看,像一水的瀑布,柔滑有光泽,又像洗发水广告里的姑娘,从前往后,两手入发,轻轻一撩,慢动作,这音乐必须是竖琴钢琴西方的玩意儿,贵气,华美,有一股子雅劲儿,恰到好处,既不做作也不乡土,像是从一架旋转的白玉楼梯上,缓缓走下一位大红长裙的女人,手捧香槟,微微含笑,整个屋子,就闻见她蓬勃旺盛的发香,四溢出来。罗朴树嗅嗅鼻子,就把持不住了。

朱茉莉认为,罗朴树每当此时,周身所荡漾的猥琐气质绝对是所向无敌的。如果奥林匹克有专门开发的赛猥项目,罗朴树一定是金牌得主,在职业联赛中,成为温布尔顿猥琐公开赛的大满贯选手。

朱茉莉,按照罗朴树的说法,由于未知的生物学原因,朱妈的吴苏秀气,并没有很好地遗传给朱茉莉,相反,朱茉莉继承了华夏子民好勇斗狠的一面。罗朴树认为,朱茉莉早生一千多年,就是木兰从军,一把钝刀、一身铠甲,见男人就砍,提着男人的头去邀功。

罗朴树这么说的时候,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2

纵观全局,罗朴树是承认的,作为白小欲的室友,朱茉莉制造了无数的机会给罗朴树,罗朴树也都一一珍惜了。他觉得白小欲明白,就像他捧着一束花站在冰天雪地里,雪片点缀在玫红色的花朵上,结了轻薄的一层霜,轻轻一吹,浪漫得把自己都感动了。

罗朴树总是在周末邀请白小欲去校外的咖啡馆打牌,白小欲叫上朱茉莉,三人斗地主。罗朴树捂着一把炸就为了看白小欲胜利的表情,朱茉莉陪了两次,后来表示:“我们中间出了个叛徒,以后打牌不要喊我。”

罗朴树就请她们唱歌,在昏暗的包间里一个人坐在点歌台为白小欲点满爱唱的歌曲。白小欲唱莫文蔚的《爱情》,唱到“爱是折磨人的东西”,罗朴树身子陷在沙发里,觉得这是唱给自己的。

罗朴树人生最快乐的事,是有一天北风呼啸,为白小欲披上自己的大衣,他们走在回校的小路上,路灯昏黄,罗朴树说,我能抱一抱你吗?白小欲把大衣还给罗朴树,一步三跳地走了。朱茉莉说,罗朴树,下次肉麻,麻烦挑一个我不在的时候。罗朴树看着白小欲一步三跳的背影,说你看她是不是动了心。

面对这一切,白小欲对待罗朴树是温柔的,轻声轻语的,春风化雨的。她说你好,谢谢,对不起,也说常来,添衣,别累着,可她从不说我爱你。罗朴树也不说,他不敢说。

朱茉莉说,你觉得白小欲对你有感觉么。“为什么没有?”

朱茉莉说,为什么有,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男女之情都夹杂了大量的幻觉,人家对你的好,是一种礼貌,你却当作一种特权,你以为这是你的攻城拔寨,其实不过是人家自觉的退避三舍。我话说到这里,不能再说了,我觉得你别陷进去。

罗朴树想起白小欲说过的话。她说,朴树,我知道,你也知道,我们这样就很好,我不想恋爱,耽误了学业。“别叫朴树,我觉得你在跟另一个人说话。”

这世上大多数的冰山,都在等她的铁达尼,于黑夜的冰海之中,孤悬了百万年,终于他来了,载着熊熊燃烧的锅炉,轰鸣作响的轮机,来吧,你必死无疑,但这一瞬的火光,倾覆遮天的巨浪,热烈了整片大洋。来吧,铁达尼,你必死无疑,但这里没人怕死。“我就是铁达尼,白小欲就是我的冰山。”

朱茉莉说,第一,请不要自我陶醉。第二,你说得对,不是所有的美人都是冰山美人,这个世界不存在将男人拒之千里的女人。她们对男人的好,男人的痴迷与猜忌,都在两胸之间徘徊,发酵着,有芬芳和浓烈的欲望,但她不一定要献给你。你是一艘拼命的铁达尼,仅仅是你的事,船沉了,与冰山有什么关系,冻死的,也只能是自己。第三,你哪来的四个高高翘起的烟囱,你最多一个,而且高高翘起,这个词不适合你。

 3

朱茉莉在一个熄了灯的夜晚,听见有人说话,几平米的宿舍里,白小欲字正腔圆的普通话,高低起伏,错落有致。朱茉莉第一次觉得,白小欲也有放浪的一面,那些咯咯的笑声,听久了,心术不正的,就会觉得淫。

于是朱茉莉将自己的被窝微微掀起一条眉眼细长的缝,就看见了,见着白小欲蒙着被子,手机的荧光勾勒出一块灰黑不明的影子。

白小欲说着情话的样子,显得更加妩媚,难怪男人都喜欢她。她像一朵吸饱了晨露的玫瑰,迎接了所有人的目光。女人看女人,又是一番风味。男人看女人,看的是男人自己,看见自己拥抱,匍匐,亲吻,赤身裸体,相拥相睡,看见的都是自己的欲望;女人看女人,看的是女人本身,女人的沉沦,寂寞,快乐,欣喜。有人说,女人是一片海,一片海看另一片海,自然不是水手的视角。

朱茉莉等白小欲打完了电话,爬上她的床头,用手指点了点被窝。白小欲白而尖俏的脑袋探出来,脸红得像熟透的柿子。

朱茉莉问,是谁?

白小欲笑。

当然不是罗朴树,罗朴树此刻在写一封情书。熄灯后,他捧着一堆杂志蹲在走廊上,罗朴树要从杂志上将那些或黑或蓝,或黄或红的小字剪下来,贴在一张页脚画着小熊的信纸上。这是一封情书,总计五百二十个字,每个字,都来自杂志,它们大小各异,风格不同,颜色缤纷,像一群穿了各色服装的甲士,站列在干燥的纸上。它们说,罗朴树同志,保证完成任务,我们一定会感动这个女人。

罗朴树剪了一星期,觉得这是一件特别神圣的事情,自己是一位先知,就要为他的女神献身。而此时远隔两栋宿舍楼,一千米以外,朱茉莉知道了白小欲的男友,英国人,名字叫布鲁斯。

 4

夜晚的酒馆毗邻西湖,晚风醉人。湖水的涟漪是无声的,润湿了空气,吹皱了忧愁。

罗朴树兜里揣着他剪了一晚上的情书,五百二十个字,每个字都像一位勇士。

朱茉莉说,等会儿不管发生什么,你都要冷静。

罗朴树说,你不懂,我心如止水,我对一个人好,只要把我的好给她,我是不求回报的,白小欲接了这封情书,不管她是横眉冷对还是百媚丛生,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我就提醒你一句,冲动是魔鬼,杀人是犯法。”

白小欲出现了,穿了一身素白裙子,白脸白手,玉笋似的,婀娜婉约,搬把椅子坐下,身旁跟着布鲁斯。

罗朴树第一眼看见布鲁斯,金发碧眼高鼻深目,一只体毛旺盛的大手揽住白小欲的腰,觉得像老猿抱树。白小欲笑得有点尴尬,她扬起的嘴角,定格在那一帧的画面里。罗朴树的眼睛是慢镜头,这世上所有人都不重要,他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像有一只长毛粗皮的大手,扇了他一百多个耳光。

冲动是魔鬼,我不能冲动。

白小欲说:“罗朴树,介绍一下,这是我男朋友。”“幸会。”

布鲁斯的中文极好,朱茉莉也赞叹,唯有罗朴树皱眉抿嘴,压着火,大腿抖得没完没了。他说,你好,朋友,你潜伏在我国境内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布鲁斯说,小欲,你有这么有趣的朋友,应该早点介绍给我。我提议,我们一起喝一杯。

罗朴树说,好。

朱茉莉轻轻凑了上来,从罗朴树的手上,想拿走那封信。她说,朴树,你不是还有事吗?要不不喝了?我也赶着回去操心国家大事,《新闻联播》准点开始,你陪我看怎么样。

罗朴树摁住朱茉莉的手,将信塞回口袋里,他喝了一口酒,淡淡地说:“朴树有事儿,我没事儿。”

四个人叫了两瓶酒,四个杯子,半浅不浅,晶莹剔透。

罗朴树一杯又一杯地喝酒,金汤力,这是英国出名的牌子。一个英国人,喝着家乡的名酒,搂着白小欲,罗朴树觉得挺羡慕。“我和小白在一起已经一个多礼拜了。”

小白是白小欲对布鲁斯的昵称,布鲁斯本名Blues White。白小欲觉得首先这名字有诗意,蓝色代表忧郁,白色代表纯洁,再者两人算是本家,也姓白,这就是缘。

罗朴树抿了一口酒,说,首先我很感动,你这本家和你隔了几万公里,英伦三岛上还有你们白氏先民的遗孤。谁说英国人船坚炮利,你看,还不是一样怀了我们的大汉子民的龙种。但是我又很担忧,这蓝色是忧郁,也是成人的颜色,这位英国哥们儿,骨子里没准是黄的。

布鲁斯哈哈大笑,说中国人的冷幽默,一点不比英国人差。

朱茉莉用脚踩了踩罗朴树的脚,说你能不能聊点正经的,我觉得布鲁斯就挺好,人这中文说得多好,就是为了白小欲学的。“我生下来二十多年,中文一分钟也没撂下,怎么就没人说我好。”“抬杠是吧?”

白小欲捂着嘴笑,说你们聊着,我上个厕所。白小欲起身,却打翻了酒,白色的烈酒湿了裙角,小小的一块儿,像是泪珠滴在了亚麻色的白布上。白小欲去了洗手间,布鲁斯摆上一排酒杯,整整齐齐六个,就要和罗朴树干酒。“你们中国人交朋友,一定要喝酒。我要和你交朋友,来,咱们喝。”“我今天喝死你。”

罗朴树祖籍山西,是华夏大地能喝酒的地界,他自认为传承了祖宗们千年的酒精文化,想起了老乡,汉寿亭侯关云长温酒斩华雄,二爷面如重枣,黑髯绿袍,袁公,且等我弄死华雄,再喝不迟。

罗朴树此刻就是关侯云长,三杯下肚,脸红如大枣,一半是酒劲,一半是情劫,难受得紧。他虽不是黑髯,却有一身绿袍,看不见,但分明是穿着,绿油油的冠子,憋屈得紧。他想,要是有一把大刀,我就要跳马,弄死这位国际友人,等这厮黄毛高鼻的脑袋滚在地上,一摸杯子,酒还烈,温着。“罗朴树!少喝点!”

朱茉莉端起酒杯,哐当仰喉,喝尽余下三杯,不给罗朴树斩华雄的机会。布鲁斯双手抱拳,说二位,我见到了中国文化的魂,两位都是豪气干云的人物,我佩服。言毕,又浇了六杯,自己咕嘟咕嘟了,一抹嘴巴,大呵一声,Fuck!尽显英吉利豪迈,让人想起大碗喝酒的公爵惠灵顿。“我上个厕所。”

罗朴树起身,一步三跌,就要奔厕所,一只体毛旺盛的白皮大手摁住他。“别,朋友,我陪你去。”“放手。”

“Love opens your chest and opens your heart, it means someone can get inside you and mess you up.”“什么意思?”

布鲁斯松手,似笑非笑,他说懂的自然懂。罗朴树摇摇头,说我英语不好,但是我觉得,你丫心思比我在电影上见过的外国人都深,你这样看着我,让我不自在。“你去吧,我没别的意思,我比你大,我比你懂。”

罗朴树说,有种我们去厕所,比比谁大。“我指的是年龄。”

 5

罗朴树在厕所门口见到了正在洗手的白小欲,她的背部曲线恰到好处,臀部微微翘起。罗朴树此刻觉得脑袋沉得像铅,他费劲地走过去,来到池边,这里没有荷叶,只有某人呕吐的残渣。“小欲,你和那个外国人在一起,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要告诉你?”“白小欲,我喜欢你。”“我知道。”

他双手攥住白小欲的双肩,语气凝重,觉得世界的喧嚣像一场隔世的烟火正在悄然远去,只剩下他和白小欲。罗朴树觉得自己的感情很到位,而白小欲的微笑也恰到好处,既不会撕破脸,也不至于让罗朴树有更多的暧昧。“朴树,你觉得朱茉莉怎么样?”“白小欲,我喜欢你。”

罗朴树说,我喝多了,但是今天我有很多话想告诉你。白小欲掰开他的双手,说你喝多了,但我没有。罗朴树,我一直觉得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我们之间这样就很好。“你明明跟我说你不想谈恋爱!”“你吼什么啊?我原来这么想,我现在不这么想了,可以吗?”“小欲,我喜欢你,我有东西送给你。”“不用。”

罗朴树说,我觉得你是骗我,你骗我,是因为我对你好,你反而就不在乎,你把我当成了备胎,当成网上的屌丝,但我不是,我是真的喜欢你,我今天告诉你,白小欲,我一定会把你抢回来。

罗朴树突然觉得很难过,我刚刚表白了啊,为什么你不给我一点反应,哪怕是一秒的停顿,微微地脸红。白小欲回答得如此敏捷,似乎没有一丁点儿的感情在内心里激荡,她要么早就知道,要么就是根本不在乎。“罗朴树,你再这样,我们朋友都没得做了。”“小欲,我想抱抱你。”

白小欲推开罗朴树,后者使了使劲,死命地抱住白小欲。罗朴树将自己的脸埋进白小欲的长发,一股清香钻进了鼻腔,他说对不起啊,白小欲,我喝多了。我知道男人喜欢用我喝多了来掩饰自己的鲁莽,将那些酒壮怂人胆,伪装成落魄的宣泄,好像耍流氓就是真性情,强人所难反倒成了无所畏惧,但这一刻,我真的很想抱抱你,喝没喝多,又有什么关系。

白小欲用脚蹬开罗朴树,一脸气恼。“罗朴树,我从来没说过喜欢你。你对我好,我感激你,我希望你我,还有茉莉能做很好的朋友。女人那么多,你干吗非喜欢我啊!”

罗朴树抓住白小欲的手,手劲太大,白小欲疼了,尖叫一声。布鲁斯华雄骑着快马从桌子上赶到了厕所门口,布鲁斯华雄说,来将何人,敢动我的女人?

罗朴树觉得自己真的太不能喝了,他看见布鲁斯高头大马,提着一柄磨盘大的铁斧,他下马轻轻捧起白小欲的手,噘着嘴吻了吻。罗朴树想,这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抢我国体,泡我女人,不能忍了,他明白了,就冲上去。

一拳打在布鲁斯的面门,在白小欲的尖叫中,布鲁斯擦了擦鼻血,回手一击左勾拳,罗朴树飞了出去,头撞在洗手台上。但糟糕的是,他既没有昏厥,也没有流血,只是肿起了大包,无法博得女士们的同情,反倒洋相尽显。

只有朱茉莉冲了上去,她扶起罗朴树,拦在罗朴树与布鲁斯之间。

罗朴树爬起来,他吼着说,白小欲不是你的女人!你喜欢她吗?你会为了她做这些吗!你不过是长得好看而已!

朱茉莉拦住布鲁斯,说他喝多了,你们先走。

布鲁斯说,我懂,对不起,刚才可能打疼了你朋友。“去你妈的,我根本没发力!”

罗朴树语无伦次地掏出那张贴满了五百二十个形态各异的字体的情书,撕成雪片。他故作诗意地将它们撒在地上,狠狠地踩上几脚,觉得自己特别血性,又特别委屈。

朱茉莉说,朴树,别这样。

布鲁斯说,朋友,你喝多了。“我喝你妈!”

罗朴树上前作势要打,啪,挨了白小欲的耳光。“神经病!”

白小欲挽着布鲁斯说,小白,我们走吧,这酒没法喝了。

罗朴树捂着脸,他曾经想过无数次戏剧的场面,那些我答应你,我爱你,以及我等着你,却没想到会以一个巴掌作为结局。“朴树,走吧。”

朱茉莉上来,替罗朴树擦了擦手,领着他离开。罗朴树没有动,他甩开朱茉莉,像个七岁的男孩儿一样站着流泪。他说,朱茉莉,为什么我对她这么好,她都不喜欢我。“谁告诉你,对她好,就是爱情。”

 6

罗朴树在家里躺了三天,第四天买了一把双节棍,在校园里蹲点布鲁斯,蹲了一整天,明白自己是个傻瓜。

朱茉莉在一个傍晚找上罗朴树,她说罗朴树,不用发短信了,白小欲换手机了,她准备搬去布鲁斯那里住了。罗朴树摆摆手,不要再说了,你一说,我满脑子都是他们。

罗朴树想,没错,他们要同居了。每天下午没什么事,就在沙发上拱来拱去,光着屁股,大腿缠着大腿,白小欲那张自己死活没法吻上的脸,贴着布鲁斯金色的胸毛,说不出的不自在。“为什么明明这么幸福的事,到你嘴里就这么惨。”“这不惨吗?我觉得那洋鬼子玩完了小欲,就会把她甩了。”

朱茉莉说你凭什么这么认为。

朱茉莉说,罗朴树,生活不是电影,生活里的大团圆,来了就是来了,人家团圆了,你祝福,是气量,你诅咒,是人之常理,但你无法改变这个结局。电影里布鲁斯这样的角色,总归都是反派,可生活并不一定,有时候,你找不到坏人。而当你在爱情故事里找不到坏人,你就要警醒,看看你自己。“说得倒是挺玄。”

罗朴树并不相信朱茉莉,他认为,金诚所至,双腿分开。一整个冬季,罗朴树花了不少心思来挽回白小欲,他笃定地相信,世上好人有好报,只要你每天坚持不懈地想要得到一个姑娘,老天总会给你好处的。一分耕耘,一个姑娘,这都是朴素的道理。

终于在新年前夜,白小欲找到了朱茉莉,哭得梨花带雨,至于为什么,罗朴树不知道,但是他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个洋杂碎终于辜负了白小欲。他决定去找白小欲,要先抱住她,安抚她,亲吻她,随后再从床底下翻出那天买的双节棍,亲手找帝国主义算总账。“布鲁斯向她求婚了。” 朱茉莉说。

据说布鲁斯要回国了,他要带上白小欲,在伦敦近郊,那里有一套房,一条狗,一桌英国黑料理。

罗朴树说,她还没毕业,她怎么能结婚呢!

她就算要结婚了,你跟我说干吗啊?“朴树,你丫能不能成熟一点。”

罗朴树说,我偏不,我告诉你,我的心伤大了,我不会放弃的,我要一直等着她,我今天就去告诉她,不论将来怎样,我永远等着她。

朱茉莉说:“罗朴树,你非要和她死磕算什么?”

罗朴树说,我不知道,但是我喜欢一个人,很不容易。我这辈子的大学时光都围绕着姓白的转,我这样让她走了,我会觉得自己很蠢。

朱茉莉将包好的信封拍在罗朴树手里,她说罗朴树,我最后一句,你说你是铁达尼,好,但你本可以避开冰山,安然地抵达目的地,那里有一座港湾,灯火通明,等着你回去,可你非要船沉大海,往死里整你自己,你这个大傻子,幼稚的大傻子。“朱茉莉,这里面是什么?”“我祝你成功。”“你刚什么意思?”“没什么意思,珍惜眼前人。”

朱茉莉一步一步地退了出去,她咬着嘴唇,好像还有许多话要说,却被她的舌根死死压在喉头之下。她憋着,忍着,最终,朱茉莉的身影收拢于一片黑暗之中,孤独的影子轻薄流离,风一吹,便不见踪迹。

罗朴树想起一个笑话,不过现在觉得一点都笑不出来,情绪翻江倒海,想说什么,又发现自己不能有任何表示。

最后罗朴树落荒而逃。

 7

白小欲出发前的晚上,新年晚会即将开始,罗朴树将白小欲约进校园小树林,天气阴沉,北风肆虐,林子里除了罗朴树和白小欲,再没有活人。随着气温降低,原本一对对情侣也如同角马迁徙似的,挪进校园外各大日租房,这才将小树林还给大自然,还给小动物。“你到底想说什么?”白小欲问。

罗朴树原本想了很多,他想说,白小欲,我爱你我喜欢你,诸如此类,他还要说,虽然你要走了,我还是会等你,以后如果布鲁斯欺负你……算了,没劲。

罗朴树突然觉得,原来就是这样,其实不过如此。他没有回答,没有说话,掏出朱茉莉的信封,撕开,那里面有一封黏好的情书,总计五百二十个字,每个字,都像一位勇士,和他猜到的一模一样。

罗朴树想起那些斗地主与KTV的傍晚,三个人走在夜晚的星辰之下,朱茉莉走在最后,罗朴树哄着白小欲。他突然觉得,走在最后的这个女人,好像自己。

罗朴树现在明白,男人的成长,就是一夜之间的事情。

白小欲说,罗朴树,你不用这样,我很好,我和布鲁斯会很好,一直好下去。你是个好人,这些年我谢谢你,如果我知道你喜欢我,我就早点和你保持距离,也许我们俩的缘分没到,也许只是在错误的时间,遇上了错误的人。“闭嘴吧,这有你什么事。”

罗朴树笑了,他扭头走了,穿过一片枯叶与长椅,留下惊讶的白小欲站在原地。

罗朴树现在明白,其实你的付出,都成了累赘,因为对方从来没有过索取。当你千辛万苦地赶到了城堡,结果却是公主的大门紧闭。你折腾了半天,终于发现,你本不是个骑士,你这辈子的梦想,也不在城堡之中。

滚吧,我亲爱的朱丽叶,我对你突然没了兴趣。

罗朴树奔跑在校园的小路上,他穿过那些汹涌的人群,满天的烟火与忽远忽近的音乐。他知道有一个人在礼堂里,舞会开始了,坐在一排女生中间,没有舞伴。曾经她说了那么多话,给了那么多建议,帮了那么多忙,却没有等到一艘原本早该驶达的航船。

罗朴树突然明白了那些故事里的主人公,最后明白到底谁爱着自己。他们返身回去,赶往一片营地,他们必须很快,必须马不停蹄,因为似乎只要差那么一点,你就可能辜负了一个人。

校园里起了风,新年晚会的灯火高高亮起,礼堂像一座高耸的山峰,伫立在一片宝蓝的冬夜中,真正的灯火通明。

 8“屌丝。”

朱茉莉说,你这些表白很动情,我十分感动,看到你改过自新,明白人间有真情,我死而无憾,但是我很遗憾地通知你,你脑子里的那些东西,全部跑偏了。我让你避开冰山,没让你上岸,你这艘破船,何以进入我的港湾。

“……”“这是我男友,从老家来看我,你们认识一下。”

“……”

罗朴树说,你有一个一米九的男友,为什么从来没告诉过我。你这样是欺骗同志,欺骗组织,我很难过,我还以为你对我有意思,我马不停蹄地赶过来,准备了一腔热血,打死了炮楼里的鬼子,却发现你和伪军在搓麻将,你对得起我这个敌后武工队吗?

朱茉莉说,罗朴树,我以前说过,爱情里什么不多,就是幻觉多,能让你觉得我对你有意思,我也很难过,你这么丑,怎么会认为我看上了你。“请勿补刀。”

朱茉莉说,我把你当兄弟,所以关心你。我希望我所做的,你不要产生误解,白小欲走了,还有别人,但不该是我,你活了这么多年,怎么还是发育不全。“兄弟,别说了。”

朱茉莉的男友表示,罗兄弟,你们的事情,我不懂,但我和老婆是真心相爱,马上要领证了。我听老婆说,你也挺惨的,你喜欢的女同学和外国人跑了,从民族大义的角度来说,今晚我们可以陪你喝一点。“喝!”

这一年的冬季,结束得特别早,新年的钟声敲响,罗朴树和朱茉莉一支舞也没有跳,他们喝得烂醉,打碎了礼堂两把椅子。彼时,白小欲躺在布鲁斯的怀里,果真光着屁股,大腿缠着大腿,一个礼拜后,踏上了飞往伦敦的班机。

罗朴树那天晚上笑得比往常都要开心,他大概是明白,有时候我们觉得一定会发生的,不一定能发生,不一定高山起伏的,才是美妙。不论是公主、王子,还是卫队长,也许结局总归是平淡。幸福的生活,孤独的骑士,灯火通明的姑娘,遇见了,是福,遇不见,是生活。罗朴树和朱茉莉他们抽着同一支烟,仰望星空,谁也不爱谁,这也是一种好。

罗朴树觉得,这个结局也不错。

我是一艘铁达尼,有没有冰山,跟我有什么关系。

笑笑的卑微爱情

文/鞭鞭于白水

 

大年初二。上海。

在母校T大学旁一家小饭馆里,我见到了已失联半年的陈笑笑。我兴奋地倒上酒:“你终于出现了!你走这半年跟消失了一样,出国之后微博都没再更新,我微博留言你也没回复。怎么样,你和你家周楠在悉尼读书读得还顺利吗?”

我和陈笑笑是大学四年的好基友,和周楠也是熟识。周楠和陈笑笑是T大学那一届的传奇人物。

周楠是从新疆重点高中高分考进T大学的,数学极好,英语很烂。听说他爸是搞房地产的,他妈是当地组织部副部长,典型的官二代+富二代。陈笑笑,上海本地小姑娘。能歌善舞,创作才能极佳,情商极高,处处为他人着想。在朋友和路人的口碑中从无差评。具有上海学生的特质——英语极好,数学白痴。

这样的两个人,走在了一起,简直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大学里的考试,周楠给笑笑抄数学,笑笑给周楠抄英语。两人搭配默契,无往不胜。在活动方面,他俩几乎包揽学校和学院各大晚会的主持。任何活动他们几乎都是成双成对出现。几乎全校都知道这一对郎才女貌珠联璧合的情侣。《一代宗师》里赵本山说:“有人当面子,就得有人当里子。”周楠当的是面子。他强势,能说会道,经常三两句就能把对方侃得晕头转向。他经常开玩笑说自己没去做推销员可惜了。笑笑也甘愿当里子,她是周楠这朵红花身旁的绿叶,她帮周楠打理各种人际关系,包办各种台前幕后的主持稿。周楠也对她服服帖帖。

每当有人问笑笑,你就这么甘愿给周楠做陪衬吗?你明明可以自己独当一面啊。笑笑总是笑笑说,遇到这样一个男生是福分,没什么不甘的。

大学毕业后,两人一起去了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读金融学硕士,之后双双杳无音信。“澳洲那边到底是有多好啊?你俩半年都不跟我联系。”我有点不满地埋怨道。毕竟作为笑笑和周楠在大学里最好的朋友,出国后他俩半年都不联系我,让我一度怀疑我们四年的友情是不是存在,“就你回国过年了吗?周楠回来了吗?”

笑笑喝了口酒,语气异常平静:“我,根本没去悉尼。他也是。”

空气就像她的语气一样平静。我放下了刚要喝的酒。我知道,今天有故事听了,而且这故事应该不是很美妙。她开始跟我讲起她和周楠的故事。

大三暑假,笑笑接到周楠一个电话。“笑笑,毕业后跟我一起出国读硕士吧。”这个消息,对于对未来纠结无比的笑笑来说,无疑是振奋的。因为以笑笑的绩点,保研是不够资格的。她也不想考研,考研过程太痛苦,而且还不一定能考上。毕业后直接工作,笑笑又不甘心。此时男朋友提出一起出国读研,无疑是一盏明灯。既能延续彼此的感情,又能得到更高的文凭。“好啊,咱俩申请哪个国家?”“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大学,你听过吗?特好一学校,我妈跟那学校副校长特别熟,咱俩只要申请就绝对没问题!”“听你的。”笑笑知道,周楠的妈妈是组织部副部长,他在这四年里已经说过无数次了,并且不让她随便往外说。笑笑也懂,官二代查得严着呢,她也严格为周楠保密。

由于靠的是周楠家里的关系,笑笑总觉得自己亏欠周楠什么。大四开学,她咬了咬牙,暗示周楠。“要不今晚咱俩出去住吧。”

周楠给了她一个一贯迷人的笑:“你是不是觉得欠我啊?不用,等我真的办好了出国再说吧。”笑笑翻了个白眼:“那到时候我可不一定给咯。”心里却是一阵感动。

她拼命帮周楠准备雅思考试,恨不得自己替他考。雅思成绩出来了,笑笑毫无悬念考了7.5,轻松超过新南威尔士大学要求的雅思线。她第一时间给周楠打电话,“亲爱的你考得怎么样?”“呼……太悬啦!我6.5,刚好过线。”电话那端的周楠带着一种大难不死的语气。“哇喔!万里长征第一步,成功!”笑笑打心眼里为周楠高兴。因为她知道,就周楠的英语实力能过雅思,那可真是太不容易了。“小意思。我想做到的事,没有不可能。接下来,你把你护照给我。我来搞定咱俩的签证。”周楠瞬间恢复他那掌控一切的语气。这语气笑笑四年来无比熟悉,也无比安心。

然而几个月过去了。签证和offer都还没有消息。“周楠,澳大利亚签证和新南威尔士大学的offer啥时候下来啊?”六月,毕业答辩结束后,笑笑装作不经意地问了周楠一句。“噢噢,已经下来了。前段时间忙毕业论文,忘跟你说了。”周楠拍了下脑门。“我去,这你都会忘!你把我offer给我看一眼呗。”“offer寄到我新疆的家了。我明天回新疆待一段时间,下个月给你带来啊。”

八月,笑笑的内心像上海的夏日一样焦躁。笑笑约在人民广场一家快餐店见面。一个多月未见的周楠背了个书包,悠然而来。还没等笑笑开口,周楠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纸质文件拍在桌子上。“喏,你的黄金offer。真是的,催催催,天天打电话催。为这么张破纸把我从新疆折腾过来。”

笑笑看着眼前的offer,看着offer上新南威尔士大学的盖章和校长签名,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下了。一直以来,她为了这张“破纸”忍了太多气,吞了太多声,生怕惹到周楠。四年来她第一次觉得和周楠谈恋爱好累,但她的未来现在和周楠拴在一起,她别无选择,唯有小心翼翼地维持他们的感情。

周楠脸上微微的愠气将笑笑从神游拉回现实。笑笑连忙赔笑:“嘿嘿,为了这张破纸,我这不是正在请我自己的男朋友吃大餐嘛?对了,我的签证也给我吧。”“嗯,好。”周楠停下筷子,将手向后伸到自己书包里,摸索了几下。然后将书包放到自己怀里,又摸索了几下。“找不到了?没在我书包里……莫非是我忘带了?”周楠自言自语。

咯噔一下,笑笑刚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别着急啊!我给宾馆打个电话确认一下。”周楠拿起手机,拨了一个号码。“喂?XX宾馆吗?您帮我看一下1208房间里有没有一个白色的文件袋?噢……有是吗?好的谢谢啦。”

放下电话,周楠冲笑笑撇了一下嘴:“果然忘带了。我这狗记性。”“那我陪你去宾馆拿?”“我跟哥们儿约了去杭州玩,今晚不回宾馆。之后再给你吧。”

笑笑见周楠满脸都是要和哥们儿出游的兴奋劲,也不想扫他的兴。自己却没意识到,自己被周楠扫兴了。

10月1日,国庆节。笑笑收到周楠的短信:宝贝,机票买好了喔。10月17号下午三点。笑笑兴奋地回复:真的吗!我看看,我看看!找个时间把我的机票给我吧。“机票有啥好看的?给你你也得弄丢!还是放我这儿吧!到了机场再给你!”周楠回复的短信保持着他说话一贯的强势。“那……你拍张照给我,至少让我确认一下机票啊。”“行吧,那你等一会儿。”

没多久,笑笑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是周楠转发航空公司的机票确认短信:【陈笑笑】先生/女士,您乘坐的QF130航班将于10月17日15:00在浦东机场T2航站楼起飞。请您……

看到了机票确认短信,笑笑放心多了。接下来的日子里,笑笑优哉游哉地买着出国需要的各种装备,打包着各种行李。整装待发。

17号一大早,笑笑被周楠打来的电话吵醒。“笑笑,咱今天飞不了了。”“Why???什么情况???”迷迷瞪瞪的笑笑一下子清醒了。“我特么……看错机票时间啦!上面写的是18号下午三点半,我一直记的是17号。哈哈哈!”“噢噢……这样啊!哈哈哈……吓我一跳,那没事啊,咱就明天飞呗。”“嗯嗯,我手机快没电了先挂了啊。你今天好好玩吧!”“咦?可是你发来的机票短信上写的就是17……”电话挂了。

笑笑再打过去,关机。算了,等一天而已。无所谓啦。笑笑心里安慰自己。

18号一大早,笑笑又被周楠打来的电话吵醒。“笑笑,咱今天又去不了了。”“啊?为什么啊?”“我奶奶昨晚上死了。”

“……”“我现在在机场呢,得马上飞回新疆。”“那咱的机票……”“机票你放心,我已经帮咱俩都改签了。改签到10月30号。”

笑笑有些慌神了,又有些愤怒。她不明白这一拖再拖是什么情况,也不明白周楠的奶奶怎么这么牛逼,死得如此是时候。她尽力保持冷静地说:“那我现在去机场,你把我的机票给我,我先飞去悉尼给你打前站,你到30号飞来行不行?”“来不及了,我现在马上上飞机了。你放心吧,30号咱俩指定能飞,我保证哈。”电话挂了。

笑笑在煎熬中等了十天。她一方面怕出国的事情再有变故,一方面又怕影响到周楠丧奶的悲伤情绪,坚持不去打扰周楠。而周楠也一条短信都没有来。28号凌晨,笑笑失眠了,她再也坐不住了,鼓起勇气试探性地给周楠发去一条短信:“奶奶的后事料理得怎样了?你现在还好吗?”“当时你心里真是这么想的吗?”我插了句话。

笑笑把酒杯重重摔在桌上:“狗屁。Who care他奶奶?我当时心里的台词是:‘该滚回来了吧?30号咱可就飞了啊!’”

过了一会儿,周楠回复了短信:“奶奶已经火化。我现在情绪好多了。明天回上海,30号咱们机场见。”

笑笑长舒一口气,这次终于妥了。

接下来的两天,笑笑一直和周楠保持短信联系,说些有的没的。笑笑也不主动再提什么出国机票之类的事情,她怕又惹到周楠的怒点。在30号前,她变得各种小心翼翼。而周楠也照常与笑笑打着哈哈,就像他们四年来的日常一样。No news is good news. 笑笑这样安慰自己。

30号这天,笑笑的爸妈特意请了假,从早上就开始忙活做一顿丰盛的送行午餐。妈妈穿着围裙在厨房炒菜,而爸爸一直在客厅打包女儿的行李箱,又兴奋又不舍。笑笑也很开心。好事多磨,总算可以顺利起飞了。她在厨房与客厅间兜兜转转,跟爸妈讨论着到了悉尼应该住什么home stay,悉尼哪里好玩,到了圣诞节把你们老两口接来悉尼玩。

中午十二点,菜上桌了。一家三口围坐,爸爸开始斟酒。就在三人开心碰杯的一刻,笑笑的手机响了。一条短信。周楠发来的。“笑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你开口。我一直找各种理由拖延,就是为了想把这件事办好而争取时间。我想尽了各种办法,但签证还是有问题,批不下来。我知道我也瞒不住了……我其实根本没回上海,人还在新疆。你再给我一个月时间好不好,一个月之后我保证能办妥,带你去悉尼……”

笑笑,完完全全地,彻头彻尾地,懵了。赶忙给周楠打电话。周楠直接挂掉。再打。再挂。

笑笑的爸妈此时显然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妈妈平静地拿过笑笑的手机,给周楠发了一条短信。“周楠,不管你在哪里,限你今天之内必须出现在我面前。之前办签证你找我要了五千块钱,存根我还留着。当时我很不巧有个习惯,我打电话喜欢录音。你已经构成诈骗罪了。今天你不出现,我就报警了。”

一个小时后,周楠神奇地出现在笑笑家门口。笑笑的妈妈轻蔑地哼了一声,对笑笑说:“孩子,以后记住了。对赖着皮假强硬的人,你要比他更强硬。”

当面摊牌。

笑:你不是在新疆吗?

周:没有,我一直在上海。

笑:你雅思真的考过了吗?

周:没有。

笑:你妈真是组织部副部长吗?

周:不是。

笑:那是什么?

周:是劳动厅的一个小处长。

笑:那张offer是假的咯?

周:嗯,街边办证花三十块钱办的。

笑:你奶奶到底死了没?

周:死了。不过是早死了,不是那天死的。

笑: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周:我其实一开始也想出国,但雅思一直没考过。我这个人你也知道,比较爱面子,也不好意思说。所以就骗你说我考过了。我觉得从小到大,我想做的事肯定能做到的,所以我也一直觉得出国也能办到……

笑:你耽误我干什么?

周:还有就是,你从小就在上海,有上海户口,从高中考到T大学都很顺利。大学四年我们也朝夕相处。你又漂亮又有才华,雅思也一下子就过了。我挺羡慕你的……

接下来,笑笑听到了一句当时瞠目结舌,至今还心有余悸的话。“所以,我想绊你一下。”周楠说这句话的时候,是那么的平静和自然,不带一丝悔意和颤抖。笑笑睁大眼睛看着相处四年的男朋友,仿佛在看一个陌生人。眼前这个人,她根本已经不认识了。“那顿丰盛的午餐,后来全家人一筷子都没动,被爸爸默默地倒进了垃圾桶里。从那一刻开始,我明白,要靠自己来挽救我的一切了。他耽误了我四年的青春,我不能让他再毁掉我的未来。”

我听完了故事,发现自己眼眶红了。一方面我为好朋友惋惜,一方面我又有些害怕,我从不相信这种事情这种人会出现在我的身边,而我居然从未察觉。

我以前总觉得自己还小,还能贪婪地享受所有美好。听了这个故事,我发现自己开始要看清糖衣里的炮弹,要读懂微笑后的杀机,要去面对好多自己不曾想过要面对的事了。表面上人畜无害,防身的刀却一直攥在身后切勿离手。哪怕对自己最爱的人,也是一样。看着面前的笑笑平静地讲述自己的遭遇,与其说是讲述遭遇,不如说是往自己的伤痛狠狠捅刀让自己麻痹。这一刻,我终于承认了成长这回事,但我真的不知这是好是坏。

我陷在她的故事里,不能自拔。“你俩都四年了,他为什么要这样对你啊?”

笑笑点了根烟,我甚至都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开始学会的抽烟。她把烟深深地吸进肺里,说:“我也想知道。我问了我学心理的朋友,她说周楠这种表现叫作‘表演型人格’,是一种以过分感情用事或夸张言行以吸引他人注意为主要特点的人格障碍。常以自我表演,过分的做作和夸张的行为引人注意,暗示性和依赖性特别强,自我放任,脾气大,不为他人考虑,表现高度自我中心。极端情绪化,易激动。”“很不幸,他全部都符合。而且已经达到了心理扭曲的程度。而且,我猜他至少还有一件事瞒着我。”笑笑吐了口烟,“他是个gay。”“什么?”“他隐藏得很深。他一直跟我说自己没有微博账号,直到我有一天无意间发现其实他有。点开他的关注,发现全都是叫什么‘白袜无下限’‘床上正太集中营’的账号。我虽然平时自诩‘腐女’,但看到这些东西都会犯恶心,所以你觉得一个正常的男人会关注这些东西吗?”“关注这个也不能完全证明吧?”我提出了一个毫无力度的质疑。“四年来,他从来没碰过我。我还以为我遇到了又自律又传统又负责任的好男人。现在,呵,我都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悲哀。”

我突然也发现,自己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悲哀。是庆幸这种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是悲哀自己在四年里都没有认清一个身边的人。“那你们的爱情呢?他就一点都没有恻隐吗?”我追问道。“呵呵,爱情。”笑笑开了瓶雪碧,然后把雪碧倒在饭上、菜上、地上、酒里。倒完了把空瓶一扔。“去他的爱情。”笑笑笑了笑,“老板,买单。”

假造男朋友

文/休闲璐

 

翡翠决定伪造自己有一个男朋友这件事已经很久了。她今年二十六岁,在外貌协会的眼里有点儿差劲。主要是限制在身高上了,由于早产,她的身高始终停留在一米四七。当然我们不该嘲笑别人的身高,因为你不知道怎样的身躯里有如翡翠一般清澈的灵魂。翡翠有点儿自卑,她甚至有点儿内向和自闭。所有的一切都导致她更加不擅长社交,非常的闭塞,也因此,她一直没有谈过恋爱。

到新公司上班已经两年之久,翡翠的工作能力超群,而且由于没有其他同事那些下班之后拎着东西就要赶去的饭局和酒局,她总是超额完成工作。相比其他同事对于加班的痛恨,她热爱加班,似乎这样就可以合理地解释自己没什么朋友的事实。每当什么节日,公司宣布放假一天,她读着邮件眼泪都要掉出来。毕竟上班是她唯一能接触到人群的机会,也能和人说上几句话,中午同事也会聚在一起吃饭,她非常享受这个时候。

促使她为自己假造出一个男朋友的最终一击,发生在公司的集体聚餐上。当时全公司四十多个人,吃饱喝足,领导意犹未尽,又建议找个大包房去唱歌。其实当时已经十点多了,其他的同事都在面露难色又强颜欢笑。是啊,这世界上有几个人真心真意喜欢这种明摆着陪领导应酬的聚会呢,察言观色的过程可是真比上班做PPT还累。可是谁又敢说不去呢。大家伪装欢呼,簇拥着领导去了饭店楼下的KTV。翡翠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她其实是非常开心的。让她开心的不仅是大家聚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唱歌,其实不只是唱歌,人多热闹,让她觉得不是那么孤独,她就很喜欢。让她最开心的是实习生小王也来了。

小王新进入这个公司不久,还处在三个月的实习期内。这个白白净净的小男孩,比翡翠小四岁。小王的外表绝对说不上出众,工作能力更是极其一般,喜欢在领导不在的时候偷偷打游戏。翡翠经常像大姐姐一样默默帮他做一些他自己分内的工作。别的同事没注意,就算注意了也不会多想,翡翠不仅矮小,而且还长了一脸的青春痘,皮肤坑坑洼洼,说话的声音粗得像男人。没有任何人会觉得她想发展一段办公室恋情,再坦率一点儿,没有什么人会觉得有人会和她发生什么。

唱着唱着,领导忘我地高歌,同事们奋力地演出鼓掌与喝彩,还要加上眼睛放光的赞美。到了十二点,同事们借故走了一批,有的是觉得自己感冒了,有的牙疼,年长一点儿的就说担心家里的孩子。这一批逃走了十多个人。

然后是陆陆续续逃走的,三两成群,这个说要赶最后一班公交车,那个说我和她正好顺路。各种各样的借口,在十二点半之前,整个KTV已经逃得剩下不到十五个人。

这时候,门突然开了,探进来一张陌生男孩的脸。怯生生地说:“我找李甜甜。”一看就是男朋友。李甜甜连忙解释:“他在楼下等得太渴了,我让他上来喝杯水。”领导可能也觉得耽误人家恋爱了,就说:“没事没事,都这么晚了,你俩快回家吧。”

这招很好用,一时之间,基本所有同事都默默低头发起了短信。五分钟之内,有的人手机突然响起来,有的人故意当着领导面看表。领导皱皱眉,一看表,确实一点多了。于是突然发了善心,说:“谈恋爱的各位都走吧,别耽误你们年轻人甜甜蜜蜜啊。咱们公司只有翡翠没有对象了,最后的一个单身啊。”

翡翠本来注意力都在观察低头发微信的小王身上,突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她愣住了。这时,一个不经意,小王起身拿衣服,她看到了和小王聊天的头像,是个嘟着嘴的女孩子照片,还看到了一句:“么么哒。”突然就感觉浑身的血往脑子上涌,鬼使神差就说了一句:“我有男朋友。”

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领导。然后大家可能演了一晚上演累了,眼神里都出现了真实的三个字“我不信”。但是大家哈哈笑着打圆场,领导结账,各自回家了。

回到家翡翠抱着枕头在合租房里痛哭,因为房间是隔板的,隔音不好,所以她哭都不敢大声哭。因为外貌的原因,因为身高的原因,从小到大她被嘲笑过无数次,小学开始,她就矮,她就丑。同学们经常会玩一个游戏,在课间操结束的时候,嬉笑着,经过她的时候,突然几个计划好的人用力把一个男生朝她身上推去。而那个碰到她的男生,也配合大家,做出戏剧性的表演,先是惨叫,然后像她身上有细菌一样,用力地拍打着自己的衣服,从她身边撒腿就跑。

今天领导的话虽然是无心的,可还是伤害了翡翠,让她想起从小遭受的不公正待遇,虽然她的成绩一直优异,但是连老师都不喜欢她。每次年级大联考,各个班总成绩第一的同学,会代表班级上台领奖。而老师每次都会让第二名的同学去,老师的这种行为,无意中助长了同学们对她的欺负。到最后,连女同学都不愿意和她走在一起了,她还听到过她们叫她“怪胎”。

她决定,一定要让所有同事都以为自己有男朋友。

哭完之后,她上网给自己定了一束花,收件地址写的是自己办公室。想了想,她把送花时间选在了下午两点,这个时间开始打下午考勤卡,外出吃饭的同事也都回来了。

然后她就睡了。她并没有别的女孩睡觉前那些卸妆护肤的步骤,因为皮肤太差,也因为懒得护发,她一直是短短的娃娃头,刘海和往里面微微勾的头发,可以挡住她脸上的青春痘。

第二天上班,同事看她的眼神并没有任何异样,因为根本就不会有人特意关注她,昨天的事大家也早就忘了。

到了下午两点,花准时送来了,翡翠早已提前带好耳机,里面当然没有在播放歌曲。直到前台喊了三次:“翡翠小姐,您有一束玫瑰花,请来前台签收一下。”她才装作刚刚听到,摘下耳机,镇定地走过去。她心知肚明花里还有一张卡片,甚至知晓上面的内容:“亲爱的翡翠,最近工作忙,但是永远爱你。——爱你的Jack。”Jack这个名字也是她精挑细选的,毕竟在上海的办公楼里,就算没有一个外国男朋友,有一个有外国名字的男朋友,感觉也是瞬间抬头挺胸的。

办公室果然像她预料的一样沸腾,还没有开始进入工作状态的大家非常有热情来关心八卦。女同事们围过来,叽叽喳喳地欣赏着漂亮的九朵红色玫瑰花,并且一边羡慕一边嘴里埋怨自己的男朋友不解风情,从来不懂得送花。男同事也参与了这次起哄,说翡翠男朋友太浪漫了,让不让地球上别的男的活了。翡翠从小到大,第一次得到这种关注度。她强装镇定,心里想,这一百多块钱花得真值。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她其实是周末自己躺在合租房里看韩剧,但是会在网上找一家高级的餐厅图片放在朋友圈里,并配文“谢谢亲爱的带我来吃大餐”。每次都获得点赞无数,祝福无数。同事们其实都是善良的,对于翡翠恋爱这件事,大家许以无限的祝福。

然而翡翠很烦恼的是,女同事之间有时候没有那么多隐私底线,她们中午吃饭时经常会拿出手机给大家欣赏一些照片,于是有天就有人问翡翠:“我们没有一个人见过你男朋友呢,快快快,给我们看看照片,是怎么样的大帅哥呢?”

翡翠回到家,陷入了焦虑,开始她准备在网上找个网红男孩照片,因为这些男孩都特别帅。后来她又觉得,万一被人认出来怎么办。思来想去,她在自己的好友中寻找,要找与公司同事没有半点交集的。于是最终她选择了合租的一个男房客,其实是二房东,俩人加了微信唯一的互动就是三个月一次的转账。二房东和女友住在最大的一间房子里面,屋里有独立的卫生间,也并不是用隔板隔开的,所以隔音效果很好。别问翡翠为什么知道,她曾经因为好奇,半夜上厕所的时候顺路把耳朵贴在他们门上偷听,一无所获,电视声音都微弱得听不出是哪国话。

翡翠点开他的朋友圈,偷取了一些他的自拍,存在了自己的手机中。第二天上班,装作无意,拿给同事看,并说:“你看我男朋友,总是穿棕色的衣服,我跟他说了很多次,你皮肤白,要穿鲜艳一点儿好,就是不听。”

同事当然都十分会做人了,大家传阅手机,装模作样地惊呼长得好帅,其实二房东只是一个中等偏上的长相而已。而在这个过程中,翡翠早已忘记自己暗恋过的小王了。她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有一个喜欢送花、爱穿棕色衣服的男朋友。

一个月过去了,翡翠觉得,自己应该与男朋友有个合影了。于是,她来到了商场,找到了一个塑料模特,把他的胳膊搭在自己肩上,并没有露出那只塑料的手,开始自拍。塑料毕竟是塑料,怎么摆都有点僵,而商场人来人往的,很多人用怪异的目光注视着这个女孩。翡翠根本不在乎任何眼光,继续专心地摆着造型,拍着一张又一张的照片。这时她突然觉得有人在直勾勾地盯着她,回头一看,有个穿着很时尚的女孩,拿着手机在对着她拍。

翡翠还愣在那要不要过去叫她不要拍,那个女孩看到她注视自己。把手机收起来走了,瞬间消失在茫茫的人海里。翡翠想拍就拍吧,我确定她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她,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

回到家,她对照片进行了精修,还加了滤镜。当她发在朋友圈时,是一条坚实有力的胳膊侧身搂住一个貌不出众、个子矮小的女孩,这个女孩笑得很甜。配文是:“周末,亲爱的抽出时间,带我去逛了商场。有你这样的男朋友,真好。希望我们一直在一起。”

当她发了朋友圈之后,想了想,又发了微博。毕竟微博上与自己互相关注的三十五个人中,有三个大学同学,而她们并没有互相加过微信。当然朋友圈里同事们又是一顿猛赞。翡翠笑笑,觉得这个周末过得非常有意义。

周一,每个人都在工作。办公时间公司是禁止上外网的,大家最多偷偷打打游戏。中午吃饭时间外网屏蔽自动解除。有个女同事,刷着微博,心不在焉地吃着饭,她眼睛突然瞪圆了,“啊”地大叫了一声,看着翡翠,脸色发青。

同事们都围过去问怎么了,她说没事没事,可是手机已经掉在了桌子上。同事们一看,是的,就是翡翠搂着模特在商场自拍的照片。原来那天拍到翡翠的女孩叫Azuna,是微博上十分著名的时尚博主,有着一千多万的粉丝,平均每条微博都会被转发一万多次。她那天去商场,无意中拍到了翡翠,然后,就发到了微博上。

中午的时候,这条上午十一点发布的微博,已经被转发了两万多次。底下一万多条留言,都是:“这个女孩好可怜啊,为什么一定要用塑料假人伪装男朋友呢?”并且,网友的力量是神奇的,他们人肉到了翡翠的微博,找到了那张图,翡翠的那条微博也被转发了一万多次。

办公室一片肃静,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明白了,翡翠一直用心良苦地假装。翡翠的脸变得煞白,她猛地站起来,想解释什么。气血攻心,一下子摔在地上。那一瞬间,她两眼发黑,晕了过去。

同事们连忙扶起她来,七嘴八舌要送她去医院。翡翠迷迷糊糊中听到“医院”俩字又清醒了过来。她现在满脑子就是要回家,她觉得自己在外面多停留一秒钟,多去一个地方,都会被人认出她就是今天照片的女主角。她坚持说:“我没事,我要回家。”

于是同事们只好顺从她,老板执意开车送她回家。他觉得翡翠变成这样,和他在KTV那天的表现有很大关系,十分内疚。于是老板开着商务车,车上除了翡翠还有五个同事,一起出发了。大家怕她再次晕过去,随时做好了很多人一起抬她回去的准备。

到了她家,翡翠还是脑袋发黑,手一直在抖。同事们拿过钥匙,帮她打开门,扶她进去。

这时,二房东听到喧哗声,从房间探出头,问翡翠:“你怎么了,这些是你的朋友吗?”

翡翠还没有来得及说话,看过二房东照片的两个女同事认出了他,连忙冲了上去,激动地说:“我看过你照片,你是她男朋友吧?你女朋友生病了,快把她扶进去啊。”然后不顾二房东的错愕,大家一起拉着翡翠,把她拽进了二房东的屋子。

翡翠觉得世界都灰了,她这一刻,死的心都有了。而她不知道下一刻,如果知道,她会选择死在那一刻。

二房东的女朋友今天也没有去上班,她穿着睡衣,坐在电脑前面打游戏。面对突然被一群人推在自己床上的翡翠,她迷茫了,抬起头,问二房东:“老公,这到底是怎么了啊?”

同事们、老板、二房东、二房东的女朋友,所有人疑惑不解的目光射向翡翠。全世界都在等她回答一个问题:“这到底是怎么了啊。”

老陆的爱情

文/银教授

 

老陆是我的高中同学,我们俩能成为朋友仅仅因为一件很巧合的事情,就是发现对方和自己是同年同月同日生。虽然我们的家乡是一个只有不到十万人口的小县城,但要碰到一个这样的人也挺不容易的,如果他是个美女说不定还能有一段浪漫的故事。

我之所以叫他老陆,一个是因为虽然同年同月同日生,但他确实比我早蹦跶出来几个小时,另一个原因呢,是因为他实在长得太着急了,明明是十六七岁的高中生,却看起来像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似的,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再加上他城乡接合部的穿衣风格,低年级的学生见了都管他叫老师。

老陆的初恋发生在高中,确切地说他应该是暗恋,暗恋对象叫王薇,是我们的同班同学。白皮肤大眼睛高鼻梁,齐肩的头发显得特别清纯,更可气的是学习成绩还特别好,估计全年级超过一半的男生都喜欢王薇,包括我。但我们只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宿舍里暗自想想,谁也不敢像老陆那么干。

老陆自从喜欢上王薇,就想方设法跟人家套近乎,但是因为王薇是高冷型学霸,老陆并没有什么机会,终于有一天我们班上化学实验课,恰巧老陆跟王薇分到了一组。老陆断断续续,东扯西拉说了快一节课的单口相声,终于鼓起勇气问王薇:“那个,隔壁班男生都找我打听,想让我问问你,你有喜欢的人吗?”

王薇毫不犹豫地说:“有。”“谁啊?”“远在天边……”

老陆激动地不能自已,激动地问:“近在眼前?”“不,就是远在天边。”王薇依旧没有表情。

老陆没来得及问王薇喜欢的人到底是谁,就下课了。但这件事情极大地鼓舞了老陆,他跟我说,王薇这是对他暗示,远在天边的那个人肯定是不存在的,自己一定有机会。

没过几天,老陆通过和王薇关系最好的宿舍小姐妹打听到,王薇喜欢的那个人确实远在天边,是个台湾歌手,叫周杰伦,王薇特别喜欢他的歌。我和老陆都不知道周杰伦是谁,为了了解竞争对手,我俩厚着脸皮到处找人借来听,听完一发不可收拾。我缠着我妈给买了个杂牌子的CD机,然后跟老陆集资买了张盗版《范特西》,没日没夜地听,就连在食堂吃饭也一人一只耳机。老陆最喜欢的一首歌是《开不了口》,天天哼个没完:就是开不了口让她知道我一定会呵护着你也逗你笑你对我有多重要我后悔没让你知道安静地听你撒娇看你睡着一直到老“老陆啊,别嚎了,这都半夜了,你要真喜欢‘开不了口’,那就赶紧闭嘴!”宿舍的舍友开始有意见了。“怎么了?这歌不好听?”“歌是好听,但就你那嗓子,唱得跟哀乐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宿舍开追悼会呢!”“你能从我的歌声中听出一丝忧伤,算你懂音乐。”

说完老陆又继续哼了起来:就是开不了口让她知道就是那么简单几句我办不到……

不知道是受到王薇还是周杰伦的鼓舞,老陆越发的大胆,接下来倾尽才华给王薇写了一封情书。但是他犯了个致命的错误,导致情书还没来得及交给她,就被老师发现了,因为老陆不小心把情书夹在作业本里交上去了。

老陆被叫到办公室,班主任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拍着桌子训老陆:“你看看你写的什么东西!无法无天!不知羞耻!”老陆不说话。“知道错了吗?”“知道了。”

班主任神情缓和了一点:“那你回去写份保证书!”

第二天老陆把保证书交上去了,保证书是这么写的:“我保证,我对王薇的爱是真心的。”

这一份震惊寰宇的保证书把班主任老头气得血压飙升。“小小年纪!你懂什么是爱情吗!”班主任把桌子拍得更响。“不太懂,老师,那你说什么是爱情?”

老头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罚老陆跑操场二十圈。

那天下着蒙蒙细雨,跑完二十圈,老陆像条死狗一样躺在湿滑的跑道上,他突然咧开嘴笑了:“我懂了,爱情是一场长跑。”

这件闻名全校的情书事件并没有给老陆和王薇的关系带来什么实质性的进展,王薇也并没有因此多看老陆一眼。但老陆有一天突然决定要跟王薇考同一所大学,虽然成绩的差距比较大,但老陆真的不再跟着我翻墙出去混网吧了,每天上完晚自习,回宿舍还要继续看书做题。看着老陆这么努力,我也不好意思再荒废学业。

高三的日子过得飞快,很快高考就结束了,我发挥超常居然被武汉的一所211大学录取。王薇报考北大失利,去了复旦,老陆的分数压根没可能报复旦,又不甘心留在本省,便填了几个都是外地的志愿,造化弄人,老陆竟然被调剂到跟我同一所大学,专业不同,我心生绝望,看来这辈子都别想摆脱他了。

进了大学,老陆突然有了市场。虽然他长得没我帅,但凭着高三蹿上去的一百八十三厘米身高和美特斯邦威改善了些许城乡接合部气质,再加上老陆也算半个文艺青年,虽然不会弹吉他,但时不时在院系小报上发表些情诗啥的,追起姑娘来阻力小了很多,甚至有外系的姑娘倒追他。我一边感叹老天无眼,一边继续窝在宿舍打游戏,既看不着姑娘,姑娘也看不着我。

由于老陆的恋爱事业繁忙,我又是个除了偶尔上上课和考试其他时间基本不出宿舍门的人,在大学里我俩混在一块儿的时间并不多,但老陆总会在我激战正酣的时候鬼一样地出现在我宿舍里,大力地拍一下我的肩膀,吼一句:“喝酒去!”

惊魂不定的我就明白,这厮又TM失恋了。

待我安抚好游戏中的队友,被老陆拖着在学校边的烧烤摊坐下,便要以毫无营养的对话开始他对失恋的控诉。

老陆捶胸顿足、声泪俱下:“你说!你说!我要怎么才能走出失恋的阴影?”“交给时间。”我边啃烤串边漫不经心地回答。“这个答案太老套!你能不能有点诚意?”“我的意思是,等个七十年吧,等你死了就能走出来。”“等不了。”“那就早点死。”“去你的。”

接下来我只需要边撸串边听他的新一轮失恋故事就行,我酒量不好,老陆却拥有次次都能把自己灌醉的绝技。

第二天,他跟女友和好了。真是天有不测风云。

更悲惨的是,每次老陆都喝到要被我连拉带拽拖回宿舍的状态,于是烧烤摊的单自然也是我买。

老陆跟他的女朋友们分分合合,都不长久,为什么他就不能谈一场长久的恋爱,好好地爱一个人?他没说原因,我也懒得问,只是每次喝完酒,被我拖着走在校园寂静的小路上,老陆总要唱起那首《开不了口》。听着他主持追悼会般的唱腔,我又不自觉地想起高中时候的老陆,想起我们一起听过的周杰伦,还有都暗恋过的王薇,上了大学就没联系了,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

大三下学期的一天,很久没有出现过的老陆突然又来找我喝酒,但这一次很不一样,老陆开口的第一句话虽然还是“我又失恋了”,但这语气中为什么带着一丝甜蜜,我简直以为我游戏打多了出现幻听。但接下来我就明白了他为什么要以这样的语气说一件关于失恋的事。“我跟王薇在一块儿了。”“啥!你说啥!”我拿烤串的手颤抖着打翻了刚倒好的啤酒。“别嚷嚷,冷静点。”老陆一边帮我重新倒酒,一边掩饰不住的得意。“你俩怎么好上的啊,不是都没联系了吗?”“没联系的那是你,我一直都关注她的校内网、QQ空间,天天都看。有一天看到她失恋了特别伤心,我就立马买火车票去了上海,陪了她一个星期。”“那你女朋友怎么办?”“去上海的火车上就分手了。”“王薇刚失恋就跟你在一块儿,合适吗?”“有啥不合适?说明她现在被我的魅力深深地吸引了,知道当年没看上我是瞎了狗眼,后悔了,懂不?算了,你没怎么谈过恋爱,说了你也不懂,来来来,喝酒!为兄弟开心一下!”

我不再说话,只是一杯杯地喝酒。这一次老陆没喝醉,破天荒地把单买了,反倒是我喝多了,被老陆背回了宿舍。后来才知道这厮答应了王薇从此以后要少喝酒。

其实大三的时候,我靠上天恩赐终于有了个女朋友,对王薇的怀念也早就停止,但是老陆却真的把我们曾经的梦想变成了现实,我真心地为他感到开心。

接下来的一年多,老陆把所有的生活费、勤工俭学的工资、在外面帮小孩补课挣的钱,全部花在了路费上,保持着一个月两次往返上海的频率。大学一毕业,老陆直奔上海找了个保险公司上班,好继续陪着在复旦读研的王薇。我跟女朋友分手,回到家乡的小县城,靠老爹的关系进了家银行混吃等死。

去了上海的老陆很忙,白天忙着到处赔笑卖保险,下了班不是去王薇学校陪她,就是在自己的小破出租屋做饭、洗衣等王薇临幸。偶尔打个电话我骂他没出息,他总是嘿嘿一笑说我乐意,你丫还没这福气呢。

半年后,老陆也回到了小县城,告诉我这福气他也没了,王薇跟一读研的学长好上,要出国深造,跟他分手了。我俩不可避免地又是一顿大喝,只是地点换成了家乡小菜馆。

老陆没有像以前那样捶胸顿足,只是不停地重复着:“我TM难过,难过!真正的难过!”

我喝了一口啤酒:“你又不是第一次失恋,都是老手了,自己看着办吧。”“这次不一样。”“每次都不一样,习惯就好。”“去你的。”

我觉得这样的对话挺好,你看,他又骂我了,自己心里可能就没那么难受了。道理再强,不如开口骂娘。

这次我也换了一个方式安慰他,毕竟现在大家都进入社会了,不能再用学生时代那一套安慰法。我跟他说:“兄弟,失恋怕什么,咱只要多挣钱,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她这样的女人没有。”老陆一字一句地说了出来。

我沉默了。

这一次我俩都喝多了,是我爹过来把我俩弄回去的。

老陆没有再去上海,也留在了家乡,去了个保险公司在小县城的分公司。靠着他的勤奋和小地方的人脉,渐渐干得有声有色,没几年就成了分公司的负责人。靠自己积蓄和家里的支持买了房,买了车,每次见面都是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

家里给老陆介绍了个对象,是个老师,门当户对,老陆也没反对,俩人就这么处着,没多久两家把婚订了,半年后正式摆酒结婚。看到老陆过得这么好,我也挺开心,不过说起来他也好久没来找我喝酒了。

没想到的是,没过俩月,老陆这孙子又干了一件震惊寰宇的事,这次他没找我喝酒,甚至没跟我告别。我从我妈那儿八卦到的是,老陆把婚给退了,对象家里闹得天翻地覆,这事在小地方是大事儿,老陆爹妈出门都抬不起头,老陆第二天就辞职了,直接收拾行李去了上海。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我用膝盖都能想到,这事肯定跟王薇有关。果然,跟同学一打听,原来王薇回国了,几年前跟学长一块儿出去,但没结成婚,一个人念完学位又回来了,现在在上海一家金融公司工作。

老陆去上海只待了三天就离开了,但是没有回家,因为小县城闹得风风雨雨已经待不住了,他去了我们的省会城市,重新找了份工作。没人知道在上海的三天发生了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老陆又一次失恋了,只是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再喝醉。

今年四月我去省会出差,老陆来接我,请我喝了顿酒,他说大学时候蹭我那么多次酒,也该还还了。

我们去了省会最好的夜店,看着老陆在各种漂亮姑娘中间如鱼得水,我不知道是该难过还是高兴。

有个姑娘喝多了,过来跟老陆搭讪,一听是失恋了,姑娘像老陆当年那样捶胸顿足、声泪俱下,哭得妆都花了,揪着老陆不停地问:“你说,到底什么是TMD爱情?”“爱情啊,是一场长跑。”老陆吞吐着烟圈,眯着眼,“你以为你跑了很远,但是当你跑完二十圈,你又回到了原点。”

那一刻,夜店里的驻场歌手刚好在声情并茂地唱着那首孙燕姿的《原点》:我应该就走开就算感情还在我应该就放开对他不再依赖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听老陆唱过《开不了口》。第二辑

有一个秘密只想和你分享

她始终不明白,那样一段充满了温馨和浪漫的爱情,怎么会变质成这样,她就好像马嵬坡前的唐明皇,眼睁睁看着杨贵妃香消玉殒,却是君王掩面,救不得。

匿名信之恋

文/吴志硕

 “姚诗,你愿意嫁给我吗?”当曹希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把求婚戒指双手奉上的时候,显然是想给女友姚诗一个惊喜。但姚诗先是一愣,又立刻做出一副什么都没听见的样子,自己忙着编辑手机中的微信。“姚诗,你愿意嫁给我吗?”曹希很有耐心地重复了刚才的话。“啊。愿——愿意。”姚诗略有所思地回答着。随即接过了戒指,自己带上。

之后两人便无话了,本来意料中应该激动人心的场面变得尴尬无声。这让曹希有些不知所措。

姚诗和曹希两个人从大学时期就在一起了,迄今已经一起走过了六个年头。现在确实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这两人的感情一直都很好,但一想到结婚这个问题,姚诗就总会退缩。她总说还不到时候,其实她心里明镜似的知道,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她心里藏着别人,假如那个人此时此刻如曹希一般,双手捧着一只闪亮的求婚钻戒出现在她面前,她就会毫不犹豫地说:“太好了,快给我带上!”

那个人的名字叫小树,这是他的笔名。至于小树真名叫什么,姚诗到现在也不知道。

小树和姚诗的通讯史长达十年。比曹希和姚诗的爱情史还长四个年头。

那一年姚诗还在读初三,一个初夏的傍晚,刚放学的姚诗,正准备骑上单车回家,突然在自己车后座上发现一叠被夹得整整齐齐的信。姚诗看了信,信的大致内容讲述了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一个男生从初一开始暗恋隔壁班的女生三年期间发生的种种趣事。很显然,这个男生就是这个落款署名小树的人,而这个女孩就是姚诗。

在那之后的每个星期,姚诗都会收到一到两封这样署名小树的匿名信。小树写信很有技巧,为了防止看信的人无聊。他会在每封信的开始讲一个小故事,再切入主题,表达他对姚诗的爱意。这样姚诗对此并没有感到反感,反而觉得很有意思。

几周之后,姚诗也开始给小树写回信。她把写好的回信,用同样的方式放在自己单车后座,之后去上课,等到放学回来的时候,信已经不见了。

就这样通过你来我往的信件,很快两人建立起了感情。而写信内容也从一开始互相讲故事,变成了知心伙伴似的交流,姚诗学习生活中的遇到的烦心事都会讲给小树听,而小树用心为其解答。小树也会把自己的一些不顺心的事情告诉姚诗,姚诗也会帮忙出出主意。

当两人的关系已经发展到无话不说的地步,姚诗提出了见面的请求。两人相约在学校门口的大榕树下见面,时间是周日下午两点半。可那天姚诗一直等到天都黑了,小树也没出现。

为此,姚诗写信对小树大发雷霆。而小树写了一封很长的信来给姚诗道歉,并说明,那天其实他去了,只是一直没有勇气出现。他犹豫再三,最终放弃了见面。他信中的原话是,一旦见面也许会破坏很多想象中的美好,反而会影响两人现在近乎完美的关系。信的最后他提出想让姚诗做他精神上的女友,两人谈一场柏拉图式的恋爱。

这种想法听起来十分荒诞,但最终姚诗还是选择了尊重小树的提议。也就是从那天起两人正式成为了一对精神上的恋人,而他们的感情比许多传统意义上的恋人更加坚不可摧。

由于两人从不见面,所以在外人看来,姚诗相当于单身。随着年龄的增长,姚诗也生得越来越漂亮有气质,追求姚诗的男孩也越来越多。到了上大学的时候,更是每个星期都会增加新的追求者。

上大学以后姚诗与小树之间的沟通方式已经不再是通过信的方式。他们都有了手机,于是开始用发短信的形式交流,他们通常一个月发短信的费用就近千元。姚诗提出过打电话交流,但小树不同意,在他看来,一旦通了电话,他们这种精神恋爱就不纯粹了,想象空间也就会少很多。那个时候每当姚诗遇到什么事情哪怕是再小的一件事,都会第一时间发短信告诉小树,有时候是想让他帮忙出出主意,有时候就是为了告知而已,因为只有把这些事情告诉小树,她心里才会踏实。这些事情包括向小树告知本周又增加了哪些新的追求者。

在众多的追求者里,曹希是最为突出的一个,他跟姚诗是初中时代的校友,也是唯一一个成功约到姚诗一起吃饭的男生。这基于两个原因,一是姚诗确实对这个男生怀有好感,二是当姚诗把曹希的情况告知小树后,小树也觉得曹希是个不错的男生,建议姚诗跟他试着相处一下。这一点至关重要。

经过几次的见面吃饭之后,曹希正式提出了让姚诗做自己女友的想法。起初姚诗是拒绝的,在她的心里,只有小树才是他的正牌男友,但当姚诗把这件事告诉小树的时候,小树给出的答复竟然是,你可以答应他。

这让姚诗一时间难以接受,她感觉很伤心,甚至一度把手机关机不跟小树联系。在手机关机期间,姚诗答应了曹希的请求,正式在大众视野里脱单了。

跟曹希在一起的时候,姚诗感觉十分幸福,曹希是一个十分细心的男生,对姚诗的照顾体贴入微,两人的兴趣爱好也十分相投,在一起说说笑笑聊聊人生的时候,甚至能让姚诗几乎忘了还有一个叫小树的人。

但终归还是忘不了,在姚诗已经将手机关机一个月之后,她终于把那个用来与小树单独联系的专属手机开机了。

手机开机后姚诗收到一大堆在姚诗关机期间发来的短信,最后一条信息是:恭喜你已经找到可以代替我陪你的人,由衷地为你感到高兴。为了避免日后给你带来不必要的困扰,我将中断跟你的联系,希望你可以幸福。

姚诗能从文字中感受到小树的信息中没有丝毫的不满,而是真心为她祝福,这反而让她更加难以接受。

她发出了许多短信,来告诉小树,自己有多么爱他,她真正希望在一起是他。但没有回复,打电话过去,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您拨打的用户已暂停服务。

之后的一年里,小树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姚诗的世界里,而她与曹希之间的关系已经也发展成了一对亲密无间的情侣。跟曹希在一起的日子十分快乐,曹希几乎具有小树身上所有的优点,但偶尔姚诗依然会怀念小树。

一年后姚诗生日那天,她接到一个匿名电话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只有四个字:生日快乐。

姚诗接到短信的瞬间就仿佛触电一般,她知道发短信的人是谁,就这样两人又联系上了。他们发现彼此的世界里不能没有对方,实际上他们俩的关系早已不单纯是“恋人”这么简单了,他们对于两人关系的定义已经不限于是友情、爱情、亲情、已经变成了一种互相的精神寄托,真正意义上的灵魂伴侣。

由于姚诗已经有了男朋友,小树与姚诗之后的联系,更像是朋友般的聊天,恋人的对白变得模糊不清。两人都在刻意收敛着与对方联系,但实际情况怎样他们心知肚明,每次当姚诗跟小树发完信息面对曹希的时候,心中都有一种说不出的负罪感。

打那之后,姚诗就一直和小树保持着这种“朋友”的关系。两人聊天的内容都很节制,节制到即使把他们的聊天记录公之于众都没人能说出什么不对劲来。只有他们彼此之间才能体会到在这种节制文字的背后隐藏着的那股浓浓的爱意。

又过了几年,时间已经发展到了智能手机的时代,两人沟通的方式也从短信变成了现在的微信,但两人之间依然保持着这种矜持的对白。“我要结婚了。”姚诗发出了这样一条微信。“恭喜你。”几秒钟后小树发来了回信。“可是我不想结。”“为什么?曹希不是挺好的吗?你也老大不小了,嫁了吧。”“我知道曹希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正因为如此,我才不能辜负他,我现在心里还有别人。我若跟他结婚是欺骗了他。”“哦。”

说到这里姚诗终于按捺不住了,她用力按着每一个手机触屏按键:“小树,这么多年了,为什么你就是不愿意见我呢?你明白的,我真正想在一起的人是你啊。”姚诗的这条信息发出后,再也没有得到回复,十年来,每当提到这个问题,小树就会选择沉默,姚诗已经习惯了。她把手机关机,一个人静静地睡着了。

姚诗醒来后,做出了一个决定,她打算向曹希坦白,即使是在她明知道自己跟小树也不会有结果的情况下。曹希是个好人,她不想欺骗他。

本来姚诗打算约曹希面谈一次,但她没有勇气面对曹希那双充满爱意的眼睛。最后她选择了让姚诗和曹希两人共同的朋友孙明,将求婚钻戒,以及一封亲笔信一起转交给曹希。

亲笔信如下:希:感谢你这么多年对我的照顾,我考虑再三,还是决定拒绝你的求婚。对不起。在我心中你是一个完美的结婚对象,但我显然不是你的最佳选择。既然我们是要谈婚论嫁的,那么首先我们就要彼此坦诚,关于我们不能结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我心中另有别人了。其实这一点我很早就想告诉你,但是始终没有勇气对你当面说明,到现在依然如此,所以给你写了这封信。再次跟你说声:对不起,我辜负了你。我们在一起六年了,六年期间,我一直在跟那个人保持着联系。我所说的联系,并不是你所想的那种联系,我甚至连他的面都没见过,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是初中时代就互相写信的笔友。用他的话说,我们谈了一场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他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后,我可以做出这样的回答,如果让我选择一个结婚对象,那么一定是他。虽然尽管我跟他也不会有任何结果,但我也没有办法选择别人,若我那样做了,就是一种灵魂的出轨,也是对结婚对象的不忠。希望你能理解我。接下来,若他不能跟我在一起,我宁愿就这样永远单身下去,我不能背叛我的灵魂!最后希望你能找到一个真正可以和你共度一生的另一半,我相信一定会的,这封信是我能对你最好的交代。姚诗2015年5月5日

将信送出之后,姚诗就给小树发了一条信息:“我已经跟曹希分手了,原因很简单,我希望能跟你在一起,若你也是这么想的话,三天后的下午两点半,我会在我们初中学校门口的那棵大榕树下等你。这一次假如我再等不到你,我将会删除你的联系方式,离开这个城市,到一个你不可能找到我的地方,重新开始一段新的人生。”

三天后,姚诗准时出现在了跟小树约定好的地点。这天她特意穿了一件粉红色T恤搭配黑色牛仔裤,这一身装扮的意义在于,上一次也就是十年前,他们约定在这里见面的时候姚诗也是这身打扮。

姚诗提前半个小时就到达约定地点,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她平静地等待着,这一次她想得很清楚,她只等到两点半,过一分钟,她都会选择离开。

两点半到了,期待中的恋人依然不知所踪,姚诗感到心灰意冷,正当她打算离开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她眼前,是曹希。

姚诗甩头快步离开。可却被跑上前来的曹希抓了个正着。“放开我。”姚诗说,随即曹希松开了抓着姚诗右胳膊的左手。“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姚诗说道。“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坐下了聊聊吗?我有很多话要对你说。”曹希说。

姚诗答应了曹希的请求,跟着曹希上了他的车。“就在这里说吧。”一上车姚诗就说道。“说什么?”“说说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不是你让我来的吗?”“我什么时候让你——”一时间姚诗说不出话了,仿佛一个晴天霹雳,让她呆坐在汽车的副驾驶上像具蜡像。“没错,我就是小树,对不起骗了你这么多年。”曹希淡定从容地说道,就好像这一刻已经排练了很多次一样。“我不信,拿证据来!”姚诗大吼道。

曹希没有第一时间回答她的话,而是伸手去摸汽车后座上的黑色背包。他将背包拉到自己身边,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木盒,又将背包放回原位,将木盒轻轻放在姚诗的双腿上。“看看吧。”曹希只说了三个字。

姚诗用颤抖的双手慢慢将木盒的盖子掀开,一封封叠得整整齐齐的信纸出现在姚诗面前,这些信纸很多经过岁月的沉淀已经开始发黄,在信纸的边边角角也都出现了裂痕。姚诗不需要将这些信真正打开,就知道信中的内容,因为这些信就是她当年写给小树的。如果她愿意细心数一下的话,便会发现,这盒子中一共有二百八十二封信,这个数字就是她写给小树信的总和,一封不少。“这么多年了,这些信我一直留着。本想着就是当作一段记忆永久的珍藏了,没想到今天却变成了我证明身份的工具。”

还没等曹希说完,姚诗已经泪如雨下。她用颤抖的声音问道:“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我不知道该如何对你说。我把要说的话,都写在了这封信里。”说着曹希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了一封早已准备好的亲笔信,并交给了姚诗。姚诗将信打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文字映入眼帘,看见这些文字,她就仿佛看到了小树一般。自从大学姚诗开始用手机跟小树沟通之后,她就再也没有看到过小树的亲笔信了。

字确实是小树的字,只是写信人的身份和口气变成了曹希。姚诗:第一次以曹希的身份跟你写信,让我还有些不太习惯。在看这封信之前,我希望你能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因为信中的一些内容可能会让你感到不舒服,但信中的每一个字,都是我真实所想。正如你说的,既然是要谈婚论嫁,就要彼此坦诚。很抱歉我欺骗了你这么多年,我要用这一封信,将这些年来的问题通通讲清楚,不管你看完信之后怎么想,但起码一个客观事实是我们之间不再有任何谎言了。初中的时候我暗恋你,那个时候我是一个又胖又没有自信的男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姿态去面对你,也害怕真的跟你见面了,你会拒绝我,到最后连朋友也没得做了。我是真的非常喜欢你,因此就更加害怕失去。于是我选择了给你写匿名信的方式来接近你,在我看来只有这种方式是安全的,就算你拒绝了我,大不了我再换一种身份重新接近你。我用四年的时间跟你成了无话不说的“精神恋人”,这是我万万都没想到的事情。其实有几次我都想出现在你面前,告诉你,小树就是我。可我没有勇气,慢慢地,时间拖得越长,我就会越不敢向你坦然面对。我选择了跟你上同一所大学,通过锻炼把自己练成一个肌肉男,通过跟你四年的沟通对你脾气、爱好、家庭环境等等一切的一切都了如指掌。终于在我有百分之百的信心能够追到你的时候,我选择了以另外一种身份出现在你的生活里,而这种身份在你看来,跟小树这个身份毫无联系。后来我通过努力,再加上利用小树这个身份的配合,终于如愿以偿地跟你在一起了。之后我选择让小树那个身份消失,以曹希这个身份陪在你身边。结果让我没想到的是,我发现你居然始终放不下小树这个人,即使在失联一年之后依然如此。于是我不得不在你生日那天,将小树这个身份重启,再次加入到你的生活之中。那一刻我才发现,在你的人生中,小树这个人已经成了你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了。从那天起,我正式开始了一人分饰两角的人

生,在你面前我是曹希,而在你的手机里我是那个叫小树的男孩。这样扮演双重角色的我起初会觉得不适应,但时间长了,我反而爱上了这种感觉。我感觉自己好像在同时谈两场恋爱,这十分有趣。但我也知道这样的关系总有一天要有个解脱,不可能一辈子都把你蒙在鼓里。这一点在我向你求婚时,你所表现出的一副犹豫的样子,我就明白该告诉你真相了。但我又想为隐瞒这件事情做最后的努力。于是用小树的我去说服你,没想到你竟然选择了放弃曹希的我。自己被自己打败是一种难以言喻的郁闷,在我被小树打败的那一刻,我就下定了决心,是该告诉你真相了。曹希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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