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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4 10: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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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瑞生

出版社: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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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永词

柳永词试读:

前言

柳永乃宋代词坛启山林手,宋词之有柳,若唐诗之有杜。然柳永其人、其词之真相,却被近千年之历史烟尘涂抹得面目全非,将正本清源之役留给今人。有感于斯,我曾费数年精力,在作了扎实的考证,获得了大量新的资料,并在对宋人野史笔记作了去伪存真的工作之后,撰成《柳永别传——柳永生平事迹新证》一书,虽未敢自专,却大体上做到了传信祛疑,其中偶尔有误者,亦予以自正。本书《前言》,只能将结论性的东西告诉大家,并加以必要的说明,至于大量的事实考证,就只好请读者诸君去翻检《别传》了。

柳永(987?—1058?)原名三变,字景庄;后更名永,字耆卿;在族中排行第七,世称柳七。福建崇安人,出身书香门第,父亲柳宜与叔父柳宣在南唐与宋初为官,叔父寘、宏、寀、察及其兄三复、三接、子涚、侄淇都是进士出身,可谓进士满门。

大约在宋太宗雍熙四年(987),柳永之父柳宜在京东西路济州任城县(今山东济宁市)令任,此年柳永生,柳宜已五十岁,可谓晚年得子。淳化元年至三年(990—992),柳宜在全州(今广西全州)通判任。按宋代官制的规定,凡在四川四路、荆湖南路、广南东西路以及福建路所谓边远八路为官者,不许携家眷前往,否则即有重罚乃至杀头,这几年柳永只好随母回故乡崇安。那首七律《中峰寺》诗,就是柳永在这时写的,可也真是神童了。到了淳化四年(993),柳宜全州任满回到汴京,柳永与母亲便回到父亲身边。

柳永出仕之前的事迹是最难实证的,所幸被学界公认的柳词的写实性,为我们提供了实证的依据。严格说来,诗词都有其本事,这就是唐宋诗话、词话兴起的原因。所不同的则是,别人词的本事在词外,而柳词的本事在词内。这是不得已而求其次的办法,却也不是空穴来风。

柳永是在汴京度过他的青少年时期的,凡柳词中所谓“故里”、“乡关”者,均指汴京,足见柳永已将汴京当作故乡了。这也说明柳永之父柳宜晚年官汴京,退休后亦安家汴京。

柳永何时成婚,未能确知,但其《斗百花·满搦宫腰纤细》显系写与其妻成婚之喜的,因写得直露,人们便将其当作妓女词了。设若柳与妻同岁,则柳永是在咸平四年(1001)十五岁时与妻子成婚的,“年纪方当笄岁”句就是明证。柳永之妻非常漂亮,柳词中反复写到她,如《促拍满路花·香靥融春雪》、《菊花新·欲掩香帏论缱绻》、《玉女摇仙佩·飞琼伴侣》等等。但妻子的性情未免偏执了些,说得明白一点,也就是不完全符合封建社会对女子“三从四德”的要求,再加上柳永常在妓女中厮混,于是两三年之后,夫妻感情便产生了裂痕,柳永便趁“以文会友”之机,在十七岁至十九岁时远游江浙两湖,至景德二年(1005)秋才回到汴京。在现存213首柳词中,就有将近60首是写在这三年远游期间的,堪称柳词中压卷之作的词如《雨霖铃·寒蝉凄切》、《八声甘州·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以及被王国维赞为“第二境界”的《凤栖梧·独依危楼风细细》等等,都是写在这一时期的。这三年远游,是柳词的丰收时期,但对柳妻却是个致命性打击。

在柳永远游期间,其妻就一病不起,大约在柳永回到汴京两三年后,这位美丽的女子就与世长辞了。郑文焯当年就曾指出《离别难·花谢水流倏忽》、《秋蕊香引·留不得》二词为“哀逝之作”,可惜却未引起当今研究者的重视,现在看来,无疑是柳为这位原配妻子写的悼亡词。

无容讳言,在柳永出仕之前,其与妓女的关系是避不开绕不过的。在宋代词人中,咏妓词之多、之滥,恐以柳永为最。但对这些妓女词,也要将其放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去考察,而不应当撇开当时的环境,纯粹用今人的眼光去看待。否则,即褒贬无度,且当今的研究状况是美誉如潮,甚至将他视为人性扇扬者的“完人”。其实这些都与真柳永无关,是论者心造的幻影。

妓女之制,有一段很长很长的历史,早在汉武帝时期就产生了。《汉武外史》载:“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者。”其后各代皆沿“营妓”之名,亦称官妓,但却不再是专门以色侍人的纯粹意义上的妓女,而是以色艺为官场侑酒佐兴,迎来送往的艺妓了,当然也并未完全摆脱以色侍人的卑贱境遇。官妓之外,还有露台妓,亦称私妓;富贵与官宦人家还有家妓;至宋亦然。

其实再深究一步,宋代官方对士子与妓女之间的关系,在出仕前和出仕后的要求是有区别的,出仕之后有无妻室随官也是有区别的。即出仕之前较宽,出仕之后较严;出仕之后未携眷至官者较宽,携眷至官者则较严。《骨董琐记》卷4《宋官妓营妓》云:宋太宗“设官妓以给事州郡官幕不携眷者。官妓有身价五千,五年期满归原寮。本官携去者,再给二十千,盖亦取之勾栏也”。士子们在出仕之前,几乎没有不与妓女来往的。出仕之后就不同了,稍不检点,即受到处分,甚至很严厉的处分,这样的记载是史不绝书的。

柳永深知宋代官场习俗,其出仕之前与妓女关系极密,《乐章集》中那些妓女词,可以断言,绝大部分当写在出仕之前;出仕之后即换了另一副面貌,变得严肃了。他在词中屡屡说“名宦拘检,年来减尽风情”(《长相思·画鼓喧街》);“道宦途踪迹,歌酒情怀,不似当年”(《透碧霄·月华边》);“误入平康小巷”(《玉蝴蝶》),等等。研究柳永妓女词,如不将他出仕前后对妓女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区别开来,则难免造成误解。然而却仍有不少学者为文,说他终生甘与妓女为伍,这符合实际么?

即便是妓女词,也是有区别的。概而言之,柳永妓女词大致可分为四类:妓恋词、恋妓词、誉妓词、狎妓词。妓恋词写妓女不满于倚门卖笑的被蹂躏侮辱的生活,追求自由的爱情;恋妓词写士子包括柳永自己同情妓女,在妓女中寻求红粉知己;誉妓词则以第三者身份,歌颂妓女的色艺;至于狎妓词,则纯系色情与金钱的交易。如果说前二者是同情妓女遭遇尚可,若将后二者尤其是狎妓词也等同视之,岂其宜乎?

且在柳永妓女词中,前二者较少,后二者较多。若作具体考察,则可以断定,后二者多为应妓女之请托而作,是从中讨润笔的。罗烨《醉翁谈录》即明说:“耆卿居京华,暇日遍游妓馆。所至,妓者爱其有词名,能移宫换羽,一经品题,声价十倍,妓者多以金物资给之。”罗烨的话,其实也能从柳词中找到依据。《玉蝴蝶》词即有句曰:“珊瑚筵上,亲持犀管,旋叠香笺。要索新词,人含笑立尊前。”不就是妓女邀柳永品题的明证么?可以断言,这些为讨润笔而写的词,纯粹是商品交换,总不能说也是同情歌妓吧?顺便要说及的是,那些写得太不像话的,甚至直接写男女交媾过程的词,肯定有当时的乐工与歌妓捉刀其间,赵万里早就有此看法,是不能全记在柳永账上的。

柳永为什么中进士为晚呢?宋人将此中原因归咎于其妓女词。吴曾《能改斋漫录》之说颇具代表性:“仁宗留意儒雅,务本理道,深斥浮艳虚薄之文。初,进士柳三变,好为淫冶讴歌之曲,传播四方。尝有《鹤冲天》词云‘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及临轩发榜,特落之曰:‘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果真如此吗?就以《鹤冲天》词来说,显然是初试败北之作,设若柳永冠年亦即真宗景德三年(1006)初次应试,而仁宗却生于大中祥符三年(1010),也就是说柳永写此词时仁宗尚未生,又怎么能斥曰“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仁宗十三岁即位,尚为幼童,由章献明肃刘皇太后垂帘听政。此则说明,自乾兴元年(1022)二月仁宗即位至明道二年(1033)章献皇太后崩,这十二年间,并非仁宗执政,而是章献皇太后执政的。说明即使柳永“蹉跎”于这十二年间,亦与仁宗无任何瓜葛。

其实若深究一步,柳永在真宗朝与仁宗即位的前十二年间屡试不中,恐当与政治触忌有关。真宗佞道,演出了“天书”屡降的闹剧,自大中祥符元年(1008)至天禧三年(1019),十余年间,闹得朝野上下不得安宁。柳永其时虽为白衣,但对真宗佞道却持腹诽态度,并在词中表现出来。其中以《玉楼春·昭华夜醮连清曙》、《玉楼春·凤楼郁郁成嘉瑞》和《巫山一段云·琪树罗三殿》三首词表达得最为明显,算得上是讽刺真宗佞道的艺术版文献,在宋词中是独一无二的。到了天禧四年(1020),柳永已经三十四岁。这年,他的朋友李迪以吏部尚书兼太子少傅入相,因反对宦官蒙蔽真宗佞道与章献皇太后垂帘,又于此年十一月即为奸臣丁谓排挤,被贬出知郓州,柳永专门写了《玉楼春·星闱上笏金章贵》词为李迪鸣不平并加以劝慰。如此看来,柳永在这期间科场屡屡败北,恐怕就不是学养问题了,更与“浮艳虚薄之文”与“淫冶讴歌之曲”无关。

柳永于仁宗亲政的第一年即景祐元年(1034)中进士,足以证明柳永早期并非“忤仁宗”,反而是受仁宗沾溉无疑的,也使宋人所编造的柳永“蹉跎于仁宗朝”的虚妄之言不攻自破。柳永出仕之后,有三个问题是被宋人的记载混淆了,而当代学人没有弄清楚却必须弄清楚的,这就是他的“改官”、最后官职与他为什么“官”大而“差遣”小。下边在简述他的仕履行实时亦顺便予以说明。

大约在景祐元年(1034)五六月间,柳永就到了睦州团练推官任,一年后,亦即到了景祐二年(1035)五六月份,由于知州吕蔚的极力推荐,柳永即因政绩突出而移任余杭县令。清嘉庆修《余杭县志》云:“柳永字耆卿,仁宗景祐间余杭令,长于辞赋,为人风雅不羁,而抚民清静,安于无事,百姓爱之。建玩江楼于南溪,公余啸咏,有潘怀县风。”这是封建社会对官员政绩的高度赞美。到了景祐四年(1037)夏,柳永又移任泗州判官,半年后,至宝元元年(1038)春,柳永就改为著作郎,差遣为西京陵台令了。

这里就碰到柳永仕履行实中第一个疑难问题,即“改官”。据明万历王应麟、王樵修《镇江府志》记载:“近岁,水军统制羊滋,命军兵凿土,得柳《墓志铭》并一玉篦。及搜访摹本,铭乃其侄所作,篆额曰‘宋故郎中柳公墓志铭’,文皆磨灭,止百余字可读。云:‘叔父讳永,博学善属文,尤精于音律。为泗州判官,改著作郎。既至阙下,召见,仁庙宠进于庭,授西京灵台令,后为太常博士。’”

当代学术界之所以还在这问题上纠缠不清,就因为没有用宋代官制去解读这篇《墓志铭》残文,故有必要先将宋代官制加以简要说明。宋代官制,是历代官职的集大成,但又十分复杂。正如《宋史·职官志一》所载:“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故仕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打个不太妥切的比方,宋代的“官”,略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工资级别;宋代的“差遣”,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有职有权的官;至于“职”,也称“贴职”或“加官”,如杂学士(翰林学士之外的学士)之类是也。这就是宋人重“差遣”而轻“官”的原因。宋代官职,大体分为京官与朝官两种,低级官吏不参加朝参者为京官,常参官以上为朝官。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宋代官制,增加了任何一代都没有的“选人”这一称谓。宋代士人中进士之后,始为“选人”,还不算正式进入仕途。“选人”须经三任六考(仁宗朝为四考亦即四周年),有举主五人(仁宗朝三人),其中一人必须是监司(帅司、漕司、宪司的合称)官,由吏部审查合格,才具历纸(履历表)、改官状,再经由刑部审查其举主有无犯赃罪过失者,然后才能聚集京师,分甲(每甲三人)由皇帝亲自召见,合格者授以京官,高者可以越过京官而直至朝官之较低阶,谓之“改官”,才算正式进入仕途,升迁才有希望。否则,就只能在选人四阶(徽宗时改为七阶)内迁转,谓之“循资”,有人甚至终生不能“改官”,谓之“老死选海”。在进入京朝官序列之后,用以寄禄之官,只依制而升迁,谓之“转官”。具体升迁办法,即从选人“改官”之日算起,仁宗朝每三周年一迁,无论差遣是否任满,只要满三周年即照样迁转。还需说明的是,如校书郎、著作佐郎、著作郎、诸员外郎、诸郎中等等,元丰改制前为寄禄官,改制后则为职事官,亦即差遣,寄禄官另制定名称。如此等等,如对其一无所知,碰到具体问题则寸步难行。

明乎此,方知柳永“改官”之前的仕履均为选人仕履,《铭》文谓“为泗州判官(差遣),改著作郎(寄禄官)”,是“改官”之“改”,并非改变任命之“改”。更何况差遣时改变任命之仪制是“入状即可”,也就是打个报告备案就行了,怎能受仁宗召见呢?柳永在“改官”时,越过了京官,直至朝官之第二阶著作郎,这样的超擢,即是在仁宗朝也是罕见的,可见《铭》文说“仁庙宠进于庭”是写实而非夸张。可惜当今治文学的学者多昧于宋代官制,将“官”与“差遣”混为一谈,故将“改”理解为“改变任命”,说是任命为泗州判官后未到任,又改为著作郎,在京当了一任小官,就被贬到甘肃灵台县作县令去了,何宠之有?并认为“宠进于庭”乃“谀墓”之词。

著作郎既然是寄禄官,当然无职守,即由泗州判官改官为著作郎后,马上就到西京灵台令(差遣)任去了。其实“灵台”本为“陵台”之误。宋初,宣祖(太祖与太宗之父赵弘殷)、太祖、太宗之陵寝均在京西北路河南府巩县永安镇(今河南洛阳东、巩县南),合称“西京三陵”。于是永安镇从巩县划出另置永安县,三陵亦归永安县令与主簿监管。至真宗时,始置陵台令,兼管永安县事(永安县仍另差遣县令)。据《宋史·职官志八》载,陵台令为从六品,与起居郎、起居舍人等官同品了,按常迁是需要许多年才能得到的差遣。这是《宋史·真宗纪》、《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6、《宋会要辑稿·礼三七》之27—29等籍记载得清清楚楚的,为省文计不录。这里还需说明的则是,宋代之差遣一般都高于寄禄官,著作郎为从七品,而陵台令为从六品,就是基于此制。如果差遣小于寄禄官,那就是被贬的象征,容后再说。

何时改官?笔者在撰《乐章集校注》初版时,即已考出柳永于宝元元年(1038)三月在颍州写《如鱼水·轻霭浮空》词赠以同平章事出判许州的吕夷简,但因当时未对柳永仕履行实进行系统考证,尚未能解释柳永此年何以在颍州。今据《铭》文断定柳永此年正二月间由选人改官为著作郎之后,差遣为陵台令。陵台令既为要剧之差遣,又为清闲之差遣,除为皇帝二仲(仲春与仲秋)祭祀祖宗做准备之外,别无职守,且在京西北路知许州之管辖范围,追陪吕夷简按部(即视察)颍州就是情理之中事,与地方官不许越境之制亦无关。由此可知,仅《铭》文中“改著作郎,授西京陵台令”这两句话,就将宋人津津乐道的所谓柳永“久困调选”,“会改京官,乃以无行见黜”等等无稽之谈化为子虚乌有。柳永中进士虽很晚,但正式进入仕途之后,起点却很高,这是被学者们弄混了的问题,必须予以纠正。《铭》谓“后为太常博士”在何时?据《宋史·职官志九·叙迁之制》,由著作郎一转即为太常博士,又按宋寄禄官三年一转之制,转为太常博士应在庆历元年(1041)。差遣如何,无以确知。但据柳词所写,在京差遣当无疑义。《西施·柳街灯市好花多》词有句曰“无计枉朝珂”,即为在京差遣之明证。太常博士为从七品上,又按差遣一般高于寄禄官之制,柳永之差遣起码当在六品甚或更高。如果将柳永与他的同年杨察(景祐元年进士第二名)作一比较,或能窥其差遣要剧之端倪。据《宋史·杨察传》载,杨察在为选人时差遣高于柳,但在改官时却与柳同为著作郎,足见柳之被仁宗重用。到庆历元年,杨察同柳永一样,也迁为太常博士,而差遣却为江南东路转运使(相当于现在的省部级干部)。柳永此时差遣之要剧,从柳词中亦可见其一斑。他在词中屡屡言及“名宦拘谨,年来减尽风情”(《长相思·画鼓喧街》),“算浮生事,瞬息光阴,锱铢名宦”(《凤归云·恋帝里》),等等。足见柳永此时之差遣是非同小可的。这正是柳永飞黄腾达的时期,却没有想到竟成了他仕宦之途的峰巅。

可惜好景不长,庆历二年(1042),柳永便因写了一首《醉蓬萊·渐亭皋叶下》而得罪仁宗。首先记此事的是王辟之在《渑水燕谈录》中的记载:“柳三变……皇祐中,久困调选,入内都知史某爱其才而怜其潦倒。会教坊进新曲《醉蓬莱》,时司天台奏:‘老人星见。’史乘仁宗之悦,以耆卿应制。耆卿方冀进用,欣然走笔,甚自得意,词名《醉蓬莱慢》。比进呈,上见首有‘渐’字,色若不悦。读至‘宸游凤辇何处’,乃与御制《真宗挽词》暗合,上惨然。又读至‘太液波翻’,曰:‘何不言“波澄”?’乃掷之于地,永自此不复进用。”其次则是叶梦得在《避暑录话》中的记载:“永初为上元词,有‘乐府两籍神仙,梨园四部弦管’之句,传禁中,多称之。后因秋晚张乐,有使作《醉蓬莱》词以献,语不称旨,仁宗亦疑有欲为之地者,因置不问。”

如上记载被学者们反复引用,但却无人去详加考察。笔者在《柳永别传》中曾作过详细考证,简述如次:《宋会要辑稿·礼二九》之30—31载仁宗御制真宗哀词盖千余字(其实这篇哀词是丁谓代写的),其结尾部分有句曰:“俨时巡之仙仗,护川逝之宸仪。呜呼哀哉!攀鼎龙兮莫皇,瞻幄凤兮何有?”“宸游凤辇何处”不正是与这几句哀词之意暗合么?“翻”字犯皇家之忌,亦理之宜然。至如“渐”字,皇帝病笃曰“大渐”,“上见首有‘渐’字,色若不悦”,就无足怪了。

据此,知柳永因写《醉蓬莱》词而得罪仁宗是毫无疑义的。需要细加考证的则是:究竟《醉蓬莱》作于何时?王辟之提出的“皇祐中,久困调选”之难于成立,关键在于自庆历三年(1043)后直至柳永退休,何以一直未任要剧差遣?况且皇祐年间(1049—1054),柳永已近退休之龄(唐圭璋断柳永就是约卒于皇祐五年的),还有必要去钻营投机么?也就是说,王辟之将自己所述的事实因果倒置了。在此词的写作时间问题上,值得认真思索的倒是叶说。他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具体时间,却提供了思考的线索。上元词即《倾杯乐·禁漏花深》阕,“乐府两籍神仙,梨园四部管弦”即出自此词。笔者已经考出此词写于庆历二年(1042)春柳永在京官太常博士并在京差遣时。叶说提供的这个时间,不惟与词中所写完全相符,亦与“永自此不复进用”完全相符。大约庆历二年正月写的上元词传入禁中,同年秋写了《醉蓬莱》,年底即被贬出京赴苏州了,任何差遣未详。

这足以说明柳永自庆历三年之后“官”大而“差遣”小的原因,也足以解释柳永此后虽曾先后赴苏州(庆历二年底至三年秋)、成都(庆历三年秋至四年秋)、湖南(庆历四年秋至五年秋)、华阴(庆历五年秋至六年春)、苏州(庆历六年春至八年末)、杭州(庆历八年末至至和元年)、汴京(至和元年以后)为官,却很少见方志所载的原因。因为按旧时方志之体例,是只记府帅、郡将、县令之类的行政长官,而不记其他闲散之官的。可怜一曲《醉蓬莱》,断送功名到白头,这是柳永的悲剧,也是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经常会碰到的悲剧。

值得注意的是,一贯善于在词中赞颂美人的柳永,这期间却写了《西施·苎罗妖艳世难偕》,体认了“美人祸水”的观点,尤其是《斗百花·飒飒霜飘鸳瓦》,竟用了古代文人惯用而柳永罕用的“香草美人”格,来寄托君臣遇合与离异。词用汉武帝陈皇后与汉成帝班婕妤典,其用意是既隐曲而又显豁的。很明显,柳永在此以陈皇后与班婕妤自况,谓自己当初不该“辞辇”离开汴京,希望得到皇帝重新重用,然而却“鸾辂音尘远”,即使“寄情纨扇”也难以改变“稀复进见”之命运。这是柳词中唯一一首心酸至极的词。

柳永的终官有两说,吴处厚《青箱杂记》谓“屯田(员)外郎柳永”;陈师道《后山诗话》谓柳永“仕至屯田员外郎”;叶梦得《避暑录话》谓“永终屯田员外郎”;施宿《会稽志》谓萧山县“有柳郎中永题《会景亭》(诗)”;俞文豹《吹剑续录》谓“柳郎中词,只好十七八女孩儿执红牙板……”施宿与俞文豹比吴处厚、陈师道与叶梦得晚生百余年,故过去学界弃施、俞说而取吴、陈、叶说。但现在《墓志铭》篆额曰“宋故郎中柳公墓志铭”,而且罗忼烈在其《话柳永》早已考出了柳《铭》为南宋孝宗时的出土文物(明修《镇江府志》只是撮录宋籍而已),这场争论本该就此结束。原因很简单:吴、陈、叶生年虽在施、俞之前百余年,但却在柳永卒之后,于柳永事只能得之于传闻。施、俞生当理宗、宁宗年间,他们所以敢改前人“屯田员外郎”之说为“郎中”,唯一的解释就是看到了孝宗时出土的柳《铭》,仅以此原之,施、俞之说就比吴、陈、叶之说可靠得多。孰料有些学者昧于宋代官制,认为篆额曰“宋故郎中柳公墓志铭”是谀墓之词,甚至有人认为《铭》文是伪作。为正视听,以免贻误读者,今再以宋代官制考之,足以证明篆额不误。如前所述,宋代之寄禄官从改官之日算起,每三年一转。柳永是宝元元年(1038)改官的,即以唐圭璋推断柳永约卒于皇祐五年(1053)计之,也活了六十七岁。况且笔者在《乐章集校注》初版中,已考出了柳永于嘉祐三年(1058)还在汴京写《临江仙·鸣珂碎撼都门晓》赠刘敞,他的卒年当在此后求之。即以唐断,他没有活到按宋制七十岁退休之龄,从宝元元年(1038)正二月改官算起,也还有十五年仕履,亦即有五次转官之机。前已述及,庆历元年(1041)初柳永已依常制转为太常博士,又据《宋史·职官志九·叙迁之制》“太常、国子博士,转后行员外郎”,亦即至庆历四年(1044)初又转为后行员外郎了。后行员外郎已进入郎官序列,为一目了然,兹将尚书六部二十四司叙迁列表如下:

先将此表作以简要说明:在尚书六部二十四司中,有特旨者转左曹;无特旨、有出身者(指进士出身)从右曹沿屯田—都官—职方上转,无出身者(指杂出身)沿虞部—比部—驾部上转,曾犯赃罪过失者则沿水部—司门—库部上转。左曹与左、右名曹具有优奖性质,凡遇奖罚,则不仅升降阶秩,亦可能由右曹移入左曹,由左曹移入右曹。庆历四年(1044)柳永已转至后行员外郎即屯田员外郎,此后起码还有三次转官之机,据此迁转阶序,柳永可转至屯田郎中。如果卒于嘉祐三年(1058)以后,终官就可能是中行或前行郎中,亦即都官郎中或职方郎中。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需加说明,即按宋代官制,如果差遣闲散或低于寄禄官之官品,则有可能加一官或数官以示抚慰,如王安石罢相后却连转九官就是显例。柳永因写《醉蓬莱·渐亭皋叶下》词得罪仁宗,庆历三年后差遣闲散,但却无(起码未发现)犯赃罪过失的资料。因此,其终官中行或前行郎中的可能性尤大。据此,知其《铭》篆额曰“宋故郎中柳公墓志铭”并没有错,而几乎成为定论的所谓“屯田员外郎”反而错了,这应该是不争的事实。

至于柳永卒年,自唐圭璋断为皇祐五年(1053)之后,学者们就囿于唐说,其实完全可另换一个角度去思考。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有这样的记载:“范蜀公(即范镇)少与柳耆卿同年,爱其才美,闻作乐章,叹曰:‘谬其用心。’谢事之后,亲旧间盛唱柳词,复叹曰:‘仁庙四十二年太平,吾身为史官二十年,不能赞述,而耆卿能尽形容之。’”范镇为宝元元年(1038)吕溱榜进士,所谓“与柳耆卿同年”者误。但按范镇所言,柳永是卒在仁宗朝之后的。与柳永同为福建人而稍后于柳永的黄裳,在其《演山集》卷35《书乐章集后》中也说:“予观柳氏《乐章》,喜其能道熹(应是“嘉”字之形误)祐中太平景象。”嘉祐是仁宗最后一个年号,也是包括了整个仁宗一朝的。范镇与黄裳的话,足给人以启发,说明柳永活到了英宗乃至神宗朝,不是不可能的。

柳永晚期仕途不济,但对宋词的贡献却极大。北宋词坛是柳永之天下,即使到了南宋,崇柳、学柳亦成为一种风气,柳词之风靡于宋,盖莫能与之比者。他的词,不仅得到了上至皇帝下至市井细民的一致喜爱,“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就是明证。喜爱之不足,还加以“捍卫”。徐度《却扫编》有这样一条记载:“刘季高侍郎,宣和间尝饭于相国寺之智海院,因谈歌词,力诋柳氏,旁若无人者。有老宦者闻之默然而起,徐取纸笔跪于季高之前,请曰:‘子以柳词为不佳者,盍自为一篇示我乎?’刘默然无以应,而后知稠人广众中,慎不可有所臧否也。”足见整个北宋是柳词的天下,时代创造了他,他也创造了一个时代。

最先对柳词作出评价的是苏轼,他在《与鲜于子骏三首》其二中提出了“柳七郎风味”的命题,代表了宋人对柳词的最高评价。李清照《词论》就是对“柳七郎风味”的具体阐发,她历数北宋各家,谓其有“破碎何足名家”者,有“句读不葺之诗”者,有“往往不协音律者”,有“人必绝倒”者,有“苦无铺叙”者,有“苦少典重”者,有“少故实”者,有“多疵病”者,唯独肯定柳永,认为“逮至本朝,礼乐文武大备,又涵养百余年,始有柳屯田永者,变旧声,作新声,出《乐章集》,大得声称于世”。生当南宋的苕溪渔隐盖不懂“柳七郎风味”为何物,以为李清照所言为英雄欺人之语,乃强作解人耳。

所谓“柳七郎风味”,李清照首先提到的是“变旧声,作新声”,柳永就是第一个“变旧声,作新声”的词人。遍检《乐章集》,旧调翻新、原无柳有者俯拾即是,至如同调易宫换羽而字数多寡者又所在多有。即此而论,柳永对两宋词坛之贡献,可谓首屈一指,独一无二。仅以宫调而言,唐宋教坊共十八宫调,而柳词中即用十七宫调。至于曲名,柳词中共用了百六十七曲,其中除三首《倾杯乐》与一首《法曲献仙音》外,其余百四十六曲为宋教坊曲中所无。而在这百六十七曲中,除常见的如《西江月》、《临江仙》、《玉楼春》、《少年游》、《鹊桥仙》等二十七调外,其余一百四十七调全是柳永自制或首用的。

所谓“柳七郎风味”,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平侧(仄)、五音(按:指宫、商、角、徵、羽。其实五音之外,还有变宫、变徵,合谓之七均。但变宫、变徵旋生旋灭,实际上是悬着的)、五声(按:指阴、阳、上、去、入)、六律(按:指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实际上还有六吕:林钟、仲吕、夹钟、大吕、应钟、南吕,合称十二律吕)、清(清音)、浊(浊音)、轻(轻音)、重(重音)的问题,词被称为“依声”之学,脱离开这些问题,就无所谓新声了。李清照所以遍指群公瑕疵,就是完全按照这个标准来要求的。词当然也讲平仄,但词的平仄,基本上是根据诗的平仄变化而来。对词来说,除了符合平仄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符合五音、五声、十二律吕与清、浊、轻、重,否则就无法依声而歌,勉强而歌不是拗声就是变音,所以李清照才说“本押仄声韵,如押上声则协,如押入声则不可歌矣”。故从文学角度来说知词者多,而从依声角度来说的确知词者少。刘克庄在其《后村集》卷9《答梁文杓》诗中云:“柳永词堪腔里唱,刘乂诗从胆中来。”正从反面说明,有些人的词是“不堪腔里唱”的,因而李清照才批评说“破碎何足名家”,“句读不葺之诗”等等。从这个角度来说,宋词之有柳,若唐诗之有杜,是无人能代替的。

宋人对“柳七郎风味”的赞美,除了“变旧声,作新声”,“腔里唱”之外,还在于其词的典雅文章。赵令畤《侯鲭录》:“东坡云:世言柳耆卿曲俗,非也。如《八声甘州》云:‘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此语于诗句,不减唐人高处。’”稍后于苏轼的黄裳,竟谓观柳词“如观杜甫诗,典雅文章,无所不有”。苏、黄都是文坛高手,也都是词坛大家,作为后学,他们对柳不仅佩服得五体投地,而且以柳为师。生当南北宋之交的王灼,虽然处处扬苏抑柳,但却也在其《碧鸡漫志》卷二中客观地透露出北宋崇柳的事实:“前辈云:‘《离骚》寂寞千年后,《戚氏》凄凉一曲终。’《戚氏》,柳所作也。”也就是说,北宋人已将《戚氏》与《离骚》相提并论了。及至南宋,项平斋又将柳永与杜甫并提。宋张端义《贵耳集》卷上云:“项平斋自号江陵病叟。余侍先君往荆南,所训学诗当学杜诗,学词当学柳词。扣其所云,‘杜诗、柳词皆无表德,只是实说。’”这说明北宋及南北宋之交学柳已成为一种风气,这大约是不争的事实。至如王灼所谓“不知书者,尤好耆卿”则更是一种偏见,实际上唯其知书,学柳方能到家,因为在北宋,学柳最成功的当数苏轼与周邦彦。苏轼学柳,拙著《东坡词编年笺证·论苏东坡及其词》已作过探讨,此不赘。袁行霈主编之《中国文学史》亦云:“作为第一位对宋词进行全面改革的大词人,对后来词人影响甚大。……即使是苏轼、黄庭坚、秦观、周邦彦等著名词人,也无不受惠于柳永。”“周(邦彦)词的章法结构,主要是从柳永词变化而来。”当然,善食者食其脔脍,不善食者食其皮毛,即使播下龙种,有时也会收获跳蚤,那不是应该让柳永负责的。

不惟如此,“变旧声作新声”的另一重含义,则是慢词的大量制作。当然慢词远不自柳永始,然在五代及宋初,还是小令的天下,慢词尚不多见,未能衍为巨波。唯至柳永,始以慢词为本,小令倒在其次。一部《乐章集》,现存词二百一十六阕,即有一百一十阕为长调,居柳词太半,这在宋代词人中是罕见的。

形式的解放,就意味着内容的解放。与大量制作慢词相适应的,即柳词对内容疆土的开拓。柳永之前,词多为“应歌”之作,尚鲜有“应社”者。周济《介存斋论词杂著》尝云:“北宋有无谓之词以应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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