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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4 01: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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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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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

远大前程试读:

译本序

英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1812—1870)的小说自问世以来,历经一个多世纪,在世界不同的国度被不断重印,其中最为读者熟悉和喜爱的《远大前程》和《雾都孤儿》等作品多次被改编成电影、动画片和其他艺术形式;一代又一代的读者被他的故事感动,为他的语言才华所折服。

狄更斯是不朽的,因为他在作品中鲜活地再现了那个时代英国社会的真实状况,在他那些曲折故事情节中活动的人物原型都源自于现实生活,都具有鲜明的个性。我们可以在故事和人物命运的发展过程中,看到狄更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种种弊端和不幸进行犀利的剖析,感受到他爱憎分明的写作特点,体会到他对社会底层平民的生活状态的真诚关注。《远大前程》(1861)是狄更斯的后期作品,也是他思想上最为成熟的作品之一,与他所写的其他涉及孤儿题材的小说一样,书中以充满同情和细致入微的笔触塑造了乔、匹普和毕蒂等朴实善良的小人物,但不同的是,作家那时对社会和人生有了更深刻的体验,以往贯穿于作品中的幽默讥讽风格逐渐淡化,在这部小说里呈现出狄更斯更趋成熟的人生观。

有评论家认为《远大前程》与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幻灭》相似,因为两者都描写了青年人建筑在沙土上的“灿烂似锦”的前途最后如何破灭的故事,实际上《远大前程》更着重反映了社会环境和人的意识行为互为关连的问题。

小说的主人公匹普,幼年时就成了孤儿,依靠姐姐的抚养长大。但脾气粗暴的姐姐没有给他一点温暖,只有善良的姐夫乔既像父亲又似朋友一样照料着他。匹普长成一个少年时,给乔做了学徒,而他淳朴的理想就是当一个像姐夫一样的好铁匠,他从未期盼过要做一个有钱的上等人。可是随着他被引进了贵妇郝薇香的家里,见到高贵骄傲的艾丝黛拉后,匹普的思想发生了转变,他爱上了艾丝黛拉,开始为自己的卑微身份配不上她而痛苦,而想以艾丝黛拉报复男人的郝薇香也在一旁狂热地鼓励匹普追求艾丝黛拉,但艾丝黛拉对匹普忽冷忽热、恣意取笑的态度除了让郝薇香这个对男人充满仇恨的女人心怀快感外,只能让匹普更加怨恨命运的不公,甚至连乔的友谊也不能给他安慰和快乐。后来命运终于出现了转机,当年匹普在墓地里帮助过的罪犯马格韦契在海外发了财,他要报答匹普,同时实现自己畸形的愿望:用钱打造出一个绅士。于是他暗中出钱让律师贾格斯找到匹普,告诉他“将要继承一大笔财产”,同时还要安排他去伦敦接受上等人的教育。匹普觉得幸福的大门在他面前敞开了,他从此可以成为上等人,能够以平等的地位追求艾丝黛拉了。不久后他来到伦敦,立刻着手按自己现有的身份颇有气派地花起钱来,为住房和服饰很费了一番心思。他甚至羞于在伦敦的社交圈子里见到乔。虽然匹普的内心也难免觉得自责,但生活环境的变化主宰了他的价值观和行为。他从一个心地纯朴简单的乡村青年朝向往的上等人的目标努力着。可惜好日子没有持续很长时间,马格韦契找上门来,向他坦陈了一切,真相于是大白天下,匹普承受了双重的精神打击:一方面锦绣前程刹那间灰飞烟灭,无情地粉碎了他的美好期望,另一方面受恩于一个囚犯更让他感到耻辱。大病一场后,匹普回到了现实中,回到他应有的位置上。生活道路上的这段经历和他心理、认识上的渐变过程,充分体现了狄更斯关于环境影响人的观点。

小说以第一人称匹普的名义讲述故事,书中关于他心理活动的描写随处可见,相比之下,直接写到艾丝黛拉内心的地方就少得多,可是从狄更斯对她着墨不多但却轮廓分明的刻画中可以想见,尽管在郝薇香蓄意教导培养下,艾丝黛拉冷漠无情,行为乖张,但如果能在正常的环境下成长,她完全可能成为一个健康可爱的女孩,可惜她的青春年华和可悲的婚姻只是郝薇香报复祭坛上的贡品。《远大前程》的故事始终贯穿着爱的主题:匹普对艾丝黛拉始终不渝的爱,匹普与赫伯尔特的兄弟情谊之爱,马格韦契对匹普畸形却让人起恻隐之心的爱都得到了细致的铺叙;而最令我们感动的仍是乔那无私纯朴的爱,狄更斯是用最亲切的态度描写匹普和乔之间的关系的。在乔敦厚而有些钝拙的性格里,倾注了狄更斯对社会底层善良的小人物的感情;匹普从一个幼小的孤儿到成为乔的徒弟,青年时代又几经生活环境的翻云覆雨,因虚荣一度迷失最终又幡然悔悟的成长道路上,无处不见乔对他最诚挚的关爱。他总是对匹普说,“我们永远是最好的朋友”。后来的情形证实了乔的一诺千金,当匹普到伦敦去接受“上等人”教育的时候,乔对匹普的伦敦生活感到了一种隐隐的不安,他对匹普的深切关心溢于言表,他对匹普说,“你和我在伦敦坐不到一块了……除非到了家里,大家就成了自己人,彼此都了解。”这说明匹普到伦敦去做上等人,乔是不十分赞成的。后来当匹普继承遗产的希望完全破灭,并生了场大病的时候,又是乔,不但在精神上给匹普以莫大的支持,而且悄悄地帮助匹普还清了欠债。这种善良的爱在潜移默化中引领着匹普在不断的对与错的内心挣扎中渐渐回归良知。在《远大前程》里,乔和后妻毕蒂的幸福生活和匹普对“上等人”生活的追求,形成强烈的对照,在他们身上,可以看到作家对社会底层普通人可贵品质和真诚感情的赞美。

据一些为狄更斯著作写评论的作者考证,《远大前程》原来的故事结局和现在的完全不同,场景显得更为凄凉。狄更斯在听了著名学者布尔沃·李顿的意见之后,把结尾改得乐观了一些。然而这并未改变笼罩在他们身上的悲剧色彩,匹普和艾丝黛拉的美好青春已经在郝薇香极端自私褊狭的报复计划中遭到摧残。狄更斯没有让两个年轻人结合,而是让他们天各一方。当饱经沧桑的匹普从海外归来,与孀居的艾丝黛拉再次重逢时,已经是十多年之后了,纵然在渐渐消散的晨雾中,两个人手拉着手,一同走出老屋的那一片废墟,但两个人身上都留下了往日痛苦经历的烙印,那种痕迹任多少时间也无法完全褪去,生活的残酷性无法回避,这正是狄更斯的批判现实主义的力量所在。

狄更斯是一位语言大师,但他的语言在斑斓多彩中显得平和亲切,在冷静叙述中透着机智幽默,是一个很容易走近并了解的作家;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不知不觉便会置身于故事的场景中,时时体验到他带给我们的喜怒哀乐。无论时光怎样流逝,狄更斯和他的小说的魅力永远不会褪色。王蕾2006年3月

第一章

我父亲姓匹瑞普,我自己的教名叫做斐理普。童年时口齿不清,这姓和名我念来念去都只能念成匹普,无论如何也不能念得更完整,更清晰。于是我就管自己叫匹普,后来别人也都跟着匹普匹普地叫开了。

我说我父亲姓匹瑞普,这是看了他的墓碑,听见姐姐说起,才知道的。姐姐嫁了个名叫乔·葛吉瑞的铁匠,人家都管她叫乔·葛吉瑞大嫂。我既没有见过亲生父母,也没见过爹娘的肖像(他们那时候离开拍照这玩意儿还远着呢),因此,我第一次想到父母究竟像个什么模样,完全是根据他们的墓碑胡乱揣测出来的。看了父亲墓碑上的字体,我就有了个稀奇古怪的想法,认定他是个皮肤黝黑的矮胖个儿,长着一头乌黑的鬈发。再看看墓碑上“暨夫人乔治安娜”这几个瘦骨嶙峋的字样,便又得出一个孩子气的结论,认为母亲脸上一定长着雀斑,是个多病之身。父母的坟墓边上还有五块菱形小石碑,每块约有一英尺半长,整整齐齐列成一排,那就是我五个小兄弟的墓碑(在芸芸众生谋求生存的斗争中,他们很早就一个个偃旗息鼓,撒手不干了);见了这些石碑,我从此就有个不可动摇的看法,我相信这五个小兄弟出娘胎时一定都是仰面朝天、双手插在裤袋里的,而且一辈子也没有把手拿出来过。

我们家乡是一片沼泽地,附近有一条河;顺河蜿蜒而下,到海不过二十英里。我第一次眺望这四周的景物、在脑海里留下无比鲜明的印象,记得好像是在一个难忘的寒冬下午,傍晚时分。从那次起,我才弄明白:那蔓草丛生的凄凉所在是教堂公墓;本教区的已故居民斐理普·匹瑞普和他的妻子乔治安娜都已经死了,埋了;他们的婴儿亚历山大、巴梭罗缪、阿伯拉罕、托比亚斯和罗哲尔,也都死了,埋了;墓地对面那一大片黑压压的荒地就是沼地,沼地上堤坝纵横,横一个土墩,竖一道水闸,还有疏疏落落的牛群在吃草;沼地的那一边,有一条落在地平线底下的铅灰色线条,就是河流;远处,那阵阵紧吹的急风有个老窝,就是大海;望着这片景色吓得浑身发抖、抽抽噎噎哭鼻子的小东西,就是匹普。

靠近教堂门廊一边的墓地里,蓦地跳出一个人来,大喝一声:“别嚷嚷!你这个小鬼!不许作声!要不然我就掐断你的脖子!”

好一个可怕的人!穿一身灰色粗布衣服,腿上拴一副大铁镣。头上也不戴一顶帽子,只裹着一块破布,一双鞋子破烂不堪。他刚在水里泡过,满头满脸都是烂泥,闷得他透不过气来;两条腿给乱石堆子绊得一瘸一拐,给碎石片儿划出一条条创痕,给荨麻戳得疼痛难挨,给荆棘扯得皮开肉裂;走起来高一脚低一脚,一边走一边抖,又瞪眼又咆哮。他赶过来,一手抓住我的下巴,一口牙齿捉对儿厮打。

我吓得求他饶命:“别掐断我的脖子,求您千万别这样,大爷!”

那人说:“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快说!”“我叫匹普,大爷!”

那人瞪了我一眼,说:“再说一遍,说得清楚些!”“匹普,匹普,大爷。”

那人说:“你住在哪儿?指给我看!”

我指着河边平地上我们住的那座村庄——离开教堂大约有一英里多路,周围是一大片赤杨林子和秃顶树。

那人朝我望了一眼,便把我头朝地脚朝天翻了个过儿,把我口袋里所有的东西都倒在地上。其实口袋里除了一块面包,什么都没有。等到教堂恢复了本来面目(那人手脚快,劲头猛,刚才一下子就把整座教堂在我面前翻了个身,只见教堂的塔尖倒踩在我的脚下)——言归正传,等到教堂恢复了本来面目,他便把我抱到一块高高的墓碑上,让我坐在上面直打哆嗦,自个儿却拿起那块面包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他吃完面包,舔舔嘴唇,说:“你这个小王八蛋的脸蛋儿长得倒肥啊!”匹普被逃犯揪住

拿我的年龄来说,我当时的身材也算得矮了,体质也不结实,可是说我脸蛋儿长得肥,我倒认为他没有说错。

那人又晃了一下脑袋,吓唬我说:“我要是吃不了你的脸蛋儿才怪呢!我要是不想吃你才怪呢!”

我连忙恳求他千万别吃我的脸蛋;说着便紧紧抓住屁股下的那块墓碑,一来因为怕摔下来,二来为了把眼泪忍住。

那人说:“喂,你娘在哪儿?”

我说:“就在那儿,大爷!”

他大吃一惊,拔脚就跑,跑了没几步又站住了,回过头来瞧了瞧。

我胆怯心虚地向他解释:“大爷,就在那儿!你瞧‘乔治安娜’那几个字。那就是我娘。”

他这才跑了回来,说:“噢!那么你爹也跟你娘葬在一块儿喽?”

我说:“不错,大爷。他也葬在那儿,喏,‘本教区的已故居民’。”

他若有所思地低声说:“哈哈!那么你跟谁在一起过活呢?——我是说,假如我饶你一命,你跟谁在一起过活呢?不过要不要饶你的命我还没有打定主意呢。”“跟着我姐姐葛吉瑞大嫂过活,大爷。她就是铁匠乔·葛吉瑞的老婆,大爷。”

他说:“呃!铁匠?”说着就低下头去看自己的腿。

一会儿看看自己的腿,一会儿看看我,阴沉沉地来回看了几趟,他这才走到我坐的墓碑跟前,抓住我的两个肩膀,把我的身子尽量向后按下去,一双眼睛炯炯逼人地盯住了我的两眼,我的两眼却只有无可奈何地仰望着他的份儿。

他说:“你听着!摆在眼前的问题是,要不要让你活命。我问你,你知道什么叫锉吗?”“知道,大爷。”“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吃的?”“知道,大爷。”

他问一句,就把我的身子再往后按一下,好叫我越发感到走投无路、死在眼前。“去替我弄把锉来。”又把我往后一按。“还得替我弄点儿吃的来。”又把我往后一按。“两样东西少不得一样。”又把我往后一按。“要不然,我非得把你的心肝挖出来吃了不可。”又把我往后一按。

这可吓破了我的胆,我只觉得天旋地转,双手不由得紧紧抓住了他。我说:“大爷,请您行行好,让我直起身子来,免得恶心反胃,听您的吩咐也可以听得更清楚些。”

他干脆松开手把我一推,让我一个倒栽葱滚下地来,那股势头也真猛极了,我简直觉得整个教堂一跃而起,跳得比屋顶上的风信鸡还要高。过了一会儿,他才抓着我的两条胳膊,扶我在墓碑上重新坐好,继续说些吓人的话:“明天一大早,替我送锉和吃的来。送到那边古炮台前交给我。假如你能办到,不走漏一点儿风声,也不露出一点儿形迹,不叫人知道你看到了我这么个人,压根儿就不提看到过这个那个,我就饶你一条命。假如办不到,不依我的话做,哪怕走漏了芝麻绿豆那么大一点儿风声,当心我挖出你的心肝来烤熟了吃。你大概只当我是光杆一个人吧;老实告诉你,我可不止一个人。我还有个小伙伴躲在身边;你别嫌我凶——跟那个小伙伴比起来,我还慈悲得很呢。我在这儿和你说话儿,那小伙子句句听得清楚。他还有一套独特的法术,专会捉小孩儿,挖小孩儿的心吃,挖小孩儿的肝吃。哪个小孩儿也休想躲得过那个小伙子。哪怕你锁好房门,暖暖和和睡在床上,钻在被窝里,用被窝蒙住头,自以为安安稳稳,那个小伙子也会悄悄爬到你床上,扒开你的胸膛。这会儿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拦住了他,没让他来伤害你。说不定他多早晚还是要来挖你的心肝,看牢他可真不容易呢。喂,你怎么说啊?”

我说我一定替他弄把锉来;吃的嘛,只要能找到什么残羹剩饭,好歹都给他捎来,明儿一大早就送到炮台那边交给他。“你得起誓:如果做不到,天雷打死你!”

我照着他的话起了誓,他这才把我抱下来。

他接下去又说:“你听着!别忘了你答应做的事!也别忘了那个小伙子!记住了,就回家去吧!”

我吓得话也说不上口:“晚——晚——晚安,大爷!”“得了吧,得了吧!”说着,扫视了一下那一大片又冷又湿的沼地。“我真恨不得能变只青蛙。要不然,变条泥鳅也好!”

一边说,一边用两条胳膊紧紧搂住那瑟瑟发抖的身子,一瘸一拐地朝着那堵矮矮的教堂围墙走去,一路上把身子抱得那么紧,好像只要一松手就要脱骱松榫似的。看他在那一大片草长蒿深、荆蔓萦绕的坟墩里躲躲闪闪地拣着道儿走,我幼稚的心灵还以为他是害怕那些死人从坟墓里悄悄伸出手来、揪住他的脚脖子拖他进去呢。

他走到那堵矮矮的教堂围墙跟前,翻过墙头——看那姿势,简直就像两条腿已经冻僵了、麻木了一样;过了墙头,又掉转脸来张了张我。我一等他重新转过脸去,就连忙一个劲儿朝家里跑,哪里还能怜惜两条腿。过一会儿,我回头一看,只见他又已迈步向河边走去,依旧两条胳膊紧紧抱着身子,拖着两条疼痛的腿,在那一块块大石头之间拣着道儿走——这些大石头,原是搁在沼地上准备下大雨或是发大水的日子当作垫脚石用的。

我停下来目送着他的背影。这当儿,我眼前的沼泽地已只是一条长长的、黑黑的地平线;河流也成了一条地平线,只是不及那一条宽,也不及那一条黑;天空似乎成了一大条用血红色长线条和浓黑色长线条交织起来的带子。纵目四望,影影绰绰看见河边有两个黑乎乎的东西直挺挺地竖立在那儿:一个是为船上人指点航向的灯塔——这玩意儿近看时可真难看,就像个散了箍的桶,桶底朝天撑在木杆上;另外一个东西就是绞刑架,上面还悬着一截链条,早先用来拴过一个海盗。这人一瘸一拐地正向着绞刑架走去,仿佛是那个海盗复活了,刚才下了绞刑架,现在又回去重新吊上。胡思乱想,不禁想得害怕起来;再一看地里的牛也都仰起头来,圆睁着眼睛盯住他的背影,我心里想:莫非这些牲口也都和我一样感觉?我就拼命的四下寻找那个凶神恶煞似的小伙子,可是连个影子也没看到。这一下我又着了慌,于是拔腿就跑,气也不歇地赶回家去。

第二章

我的姐姐,也就是乔·葛吉瑞大嫂,要比我大二十多岁。我是由她“一手”带大的;不光是她自己老爱拿这件事自赞自夸,连街坊邻舍也都这样夸她赞她。那时候,我怎么也弄不明白这“一手”两个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只知道她的手生来又粗又笨,动不动就要啪的一下落到她丈夫和我的身上,我就想:大概乔·葛吉瑞和我两个人都是她“一手”打大的吧。

我姐姐的模样儿长得并不好看,我总是有这么一个印象:乔·葛吉瑞竟会娶上她,一定也是她“一手”创造的杰作。乔倒是个白皮肤的男子,脸皮光洁,淡黄色的两鬓是鬈曲的,蓝色的眼瞳淡得似乎和眼白快要融成一体,难以分辨。脾气柔顺,心地善良,性情温婉,待人随和,兼带几分傻气,真是个可爱的人。很有几分像赫邱利,有他那份力气,也有他那点毛病。

至于我的姐姐乔大嫂,头发和眼睛都生得乌黑,皮肤红得特别刺眼,我有时禁不住怀疑:莫不是她洗脸擦身用的不是肥皂,而是肉豆蔻?她个儿长得高,骨骼也大,一条粗布围裙几乎成天不离身,挽两个活结系在背后,胸口围一块无比坚实的胸兜,那上面别满了大大小小的针。她这样成天围裙不离身,一则显示自己治家的丰功伟绩,二则当做责骂乔的资本。其实我既看不出她有什么理由要系围裙,也不明白她系上以后,又有什么必要成天不解下来。

乔的打铁间设在我们家的隔壁,我们家住的是一所木头房子,那时候我们村里的住宅十之八九都是木头房子。那天从教堂公墓赶到家里,打铁间已经关了门,乔独自一人坐在厨房里。乔和我原是一对同样挨苦受气的难兄难弟,彼此推心置腹;我拔开门闩、探头朝里面一看,见他正坐在对面火炉边上,他一看见我,连忙给我偷偷送了个信儿:“匹普,乔大嫂出去找你找了十多次啦。刚才又出去了,二十次也有啦。”“是吗?”

乔说:“谁骗你,匹普;出去事小,她还随身带了那根抓痒棍呢,你看糟不糟。”

一听到这个扫兴的消息,急得我尽扭着背心上仅剩的那一颗钮扣,垂头丧气得什么似的直瞅着炉火。所谓“抓痒棍”,原是一根缠着蜡线的棍子,在我身上横抓竖搔,早就给磨撞得精光滑溜了。

乔说:“她在家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后来就拿起抓痒棍,暴跳如雷,奔了出去。我一点也不冤枉她。”乔说着,慢悠悠地拿起拨火棍,在炉格中间捅捅火灰,眼睛瞧着炉火,又找补上一句:“她可真是暴跳如雷呢,匹普。”

我一向把乔也看作一个孩子,年纪虽然比我大些,身份却和我一样,因此我便问他道:“乔,她出去很久了吗?”

乔抬头看看墙上的自鸣钟,说:“匹普,她最后一次暴跳如雷似的奔出去,大概有五分钟了。啊!她回来了!老朋友,快躲到门背后去,用大毛巾遮一遮。”

我照着他的话做去。我姐姐——就是说,乔大嫂,猛地一下推得屋门大开,发觉有个什么东西挡在门后,知道其中定有蹊跷,便拿起抓痒棍来探查探查究竟是怎么回事。一看是我,便一把把我拎起来扔到乔跟前。他们夫妇俩把我当飞镖,一个扔一个接,说起来也不是这一遭了。乔也不管怎么说,总是乐乐意意地把我接住,当下他就把我送到炉子跟前,悄声屏息地拿他那条大粗腿当作一堵墙,护着我。

乔大嫂跺着脚,说:“你这个小畜生上哪儿去了?干什么去了?惹我气,惹我急,惹我惦记,累得我命也没有了!你还不赶快给我招出来!真要我动手把你从角落里揪出来,哪怕你变成五十个匹普,他变成五百个葛吉瑞,也休想招架得住!”

我坐在脚凳上哭着鼻子,揉着痛处说:“我不过到教堂公墓里去走了一遭。”

我姐姐接腔说:“到公墓里去走一遭!要不是我,你早就进了坟墓,一辈子待在那边啦。可知道是谁把你一手带大的?”

我连忙说:“是你。”

姐姐咆哮道:“我倒要问问你:我干吗要把你拉扯大?”

我抽抽噎噎地说:“不知道。”

姐姐说:“不知道?我再也不会做这种傻事了!你不知道我可知道!老实说,自从你出了世,我这条围裙就没有离过身。嫁给一个铁匠,又是嫁给葛吉瑞这么一个铁匠,已经是倒够了霉,偏偏还要我给你当老娘!”

我闷闷不乐,直瞅着炉火,把她盘问我的话都丢到脑后,一心只想着沼地上那个戴着脚镣的逃犯、那个神出鬼没的小伙子,还想到我自己立下的可怕的誓言——我非得做一次小偷不可,在我这个寄身之所为逃犯偷锉,偷吃的。因为,炉子里的火焰好像存心和我过不去,把这一切统统映现在我眼前。

乔大嫂“哈哈”冷笑一声,把抓痒棍放回原处,说:“好一个公墓!你们两个公墓长公墓短,倒是说对啦!”其实我们两人当中有一个根本没提过公墓。“你们两个一唱一和,要不了多久就会把我逼进坟墓,哎,那时候,没有了我,看你们这一对宝——宝——宝货怎么办!”

说着,就去张罗茶具;于是乔连忙从大腿底下偷偷瞥了我一眼,仿佛心里在暗暗打量:我和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万一这种不祥的预言成了事实,我们两个究竟会成为怎样一对宝货?然后他就坐在那里摸摸自己右边的淡黄色鬈发和颊须,淡蓝色的眼睛东望西瞧,乔大嫂走到哪里,他的目光也跟到哪里——他遇到糟心的事儿没有一次不是这副模样的。

姐姐为我们切面包、涂黄油,自有她一套一成不变的精明办法。先用左手把原只面包压在胸兜上,于是总难免有根把别针缝针什么的钻进面包,再由面包钻进我们嘴里。然后她在餐刀上抹一点黄油(当然不会太多),涂在面包上,那架势活像个药剂师做膏药——一把刀子拿在她手里顺涂反抹,灵活自如,薄薄一层黄油刮得平平匀匀,把面包皮的边边角角都抹到了。接着又把刀子在“膏药”边上抹得一干二净,从原只面包上切下厚厚的一圈;圆圈还连在上面没有切断,马上又是一刀把圆圈一切为两,一份给乔,一份给我。

这一回我虽然饿,一份面包拿到手却不敢吃。心里盘算,一定要留下点儿吃的,准备明天给那个可怕的家伙吃,还得留一些给他的伙伴,也就是说,给他那个更加可怕的小伙子。我不是不知道,乔大嫂管理家务十分严格,很可能翻遍食橱也找不到一点儿东西。因此我决定把自己这块黄油面包藏在裤脚管里。

要达到这个目的,就非得有非凡的毅力不可,这可真够我受的,正好似要我硬着头皮从高屋顶上跳下地来,或是从平地上跳进汪洋大海一般。何况乔完全不明白我的心思,更使我难上加难。前面说过,我们两个原是一对同病相怜的难兄难弟,而且他一片好心,每天和我一起吃晚饭,总是要和我比赛谁啃面包啃得快。吃一阵,便悄悄拿起来比一下,看谁了不起,这样便愈吃愈带劲。今天晚上乔吃得特别快,几次三番把那块愈吃愈小的面包在我面前晃动,要我照常和他举行友谊比赛,可每次总是见我一边膝盖上搁着一杯黄澄澄的茶,另一边膝盖上搁着那块黄油面包,碰也没有碰一下。最后,我只得横了心;心想,此事不做不行,不如见机行事,尽量做得不露破绽。于是就利用乔正好扭过头去的那一眨眼工夫,趁机把黄油面包塞进裤脚管里。

乔满以为我胃口不好,显得很担心,闷闷不乐地又咬了一口,看来他这一口吃下去很不是滋味,在嘴里嚼来嚼去,比平常多嚼了好一会,边嚼边想心思,好容易才像吞丸药似的吞下肚去。正要咬第二口,嘴巴刚凑到面包边上准备狠狠咬下去,目光忽然落到我身上,发觉我的黄油面包突然不翼而飞了。

乔又惊又慌,嘴巴在面包边上搁了浅,眼睛尽瞪着我发怔,这哪里逃得过姐姐的一双利眼。

姐姐连忙放下茶杯,疾言厉色地说:“怎么啦?”

乔一本正经对我摇摆着脑袋,细声软气规劝我说:“哎呀!这怎么行!匹普老朋友,你这不是跟自己过不去吗?囫囵吞下去会卡在喉咙里的,匹普。”

姐姐愈加声色俱厉,追问道:“究竟怎么啦?”

乔吓得呆头愣脑地说:“匹普,要是多少能够咳一些出来,我劝你还是咳出来的好。礼貌要紧,身梯(体)可更要紧。”

姐姐一肚子火气再也憋不住了,当时就扑到乔身上,揪住他两边颊须,把他的脑袋按在后面墙上撞了好一阵;我坐在墙角里看着,心里好生过意不去。

姐姐气得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还说不说?看你瞪出了眼睛,像头开膛大肥猪!”

乔无可奈何地瞅了瞅她,然后又无可奈何地啃了一口面包,重新又望着我。

他摆出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把那块面包鼓鼓囊囊地含在腮帮子里边,和我说起知心话儿来,听他那声调,仿佛只有我们两个人在场似的:“要知道,匹普,我跟你永远是好朋友,一辈子也不会讲你的坏话。可是你这样——”说到这里,他挪动了一下椅子,满地找了一阵,然后重新又把目光落在我身上,继续说下去:“你这样囫囵吞,可太了不得啦!”

姐姐大声嚷道:“他一块面包囫囵吞下去了是不是?”

乔并没有转过眼去看乔大嫂,他依旧看着我,腮帮子里那块面包依旧没有咽下去。他说:“老实告诉你,老朋友,我像你这样年纪的时候,也是囫囵吞——常常是这样——囫囵吞、不要命的孩子,我小时候也见识得多了,可是像你这样会吞的好手可还没见过。匹普,你吞下去没有噎死才叫幸运呢。”

姐姐猛地冲到我跟前,一把揪住我的头发,好像钓鱼似的把我提了起来,一句话就吓得人魂飞天外:“还不快跟我来吃药!”

当时不知是哪一位狗大夫,存心复古,提倡用柏油水当作万应良药;乔大嫂的橱里就常年备有这种药水,大概认为这种东西既然那么难吃,就必有神效无疑。有时走起运来,简直就把这种灵丹妙药当作上好补品让我大喝特喝,弄得我走来走去觉得浑身都是味儿,简直成了一堵新漆的篱笆,感到很不自在。何况这天晚上我病情紧急,那就非得把这种药水足足喝上一品脱不可了。乔大嫂把我的脑袋夹在胳肢窝底下,犹如脱鞋器夹住一只鞋子似的;她为了要我身子好得快,索性把药水往我喉咙里直灌。乔总算只喝了半品脱,却是给逼着吞下去的(他本来好好的坐在炉子跟前一面慢吞细嚼,一面想心思,这下子可弄得他心乱如麻了)。他所以也得喝,是因为“他刚刚吓了一大跳”。依我看,他刚刚并没有吓一大跳,倒是现在真的吓了一大跳。

良心这玩意儿,它谴责起人来,是够叫人害怕的,对大人是这样,对小孩也是这样;更何况一个小孩,良心上先有个秘密的负担,后来裤脚管里又添了个秘密的负担,两下夹攻,那个滋味才真叫够受呢。这我可以以身作证。当时我一想到自己当夜就得去偷乔大嫂的东西(我可绝不认为这是去偷乔的东西,因为我从来不认为这份家私有哪一样是属于他的),心里就有一种犯罪的感觉;再加上我坐着也好,奉命在厨房里干件什么小差使也好,一只手总是要按住那块黄油面包;两下夹击,几乎逼得我要发疯。后来沼地上的风吹进屋子里来,炉火给吹得又旺又亮,这时候我就好像听到白天里那个戴着脚镣、叫我发誓保守秘密的人正在外边向我喊话,说他肚子饿极了,无论如何也挨不到明天,马上就得给他吃的。过了一会儿又想,那人费了好大气力才拦住了那个小伙子,没让他在我身上下毒手,万一那小伙子饿得难熬难挨,再也不受管束,或是记错了时间,把明天的限期记成是今天晚上,连夜就来挖我的心肝吃,那可怎么得了!假使世界上当真有人可以吓得头发根根倒竖的话,那么当时我的头发准就是倒竖了起来的。不过,我看世界上也未必就有这样的事吧?

那天是圣诞前夕;从七点到八点,我得拿一根捣衣棒搅拌第二天吃的布丁。裤脚管里放着那件累赘,也只好硬着头皮干(裤脚管里那件累赘使我又想起那人腿上那件累赘),后来渐渐觉得手里这么不停地动,那块黄油面包也快要从裤脚管里溜出来了,管不住了。幸亏不久有了个脱身的机会,我就连忙到顶楼上的卧室里去,放下了这个鬼胎。

拌好布丁,傍着火炉暖暖身子,等姐姐打发我上楼去睡觉,忽然听见一声炮响,我便对乔说:“乔,你听!这是不是炮声?”

乔说:“啊!又逃了一个患(犯)人!”

我说:“乔,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乔大嫂一向爱逞能,什么事都要由她来讲解,于是就没好气地说:“跑了人。跑了人。”一副不由分说的架势,简直就像给我灌柏油水一样。

乔大嫂搭拉着脑袋做针线活儿,我趁机向乔努努嘴,意思是问他:“什么叫做犯人?”乔也努努嘴,算是给我回答。可是这个回音花样繁多,我弄不明白他的意思,只看出其中有个姿势是表示“匹普”两字。

后来乔总算说出声音来了:“昨儿晚上太阳下山以后,一个患人逃走了,他们就开炮通知大家。看来现在是报告又逃走了一个。”“谁在开炮?”

姐姐连忙放下手里的针线活,瞪了我一眼,插嘴说:“这小子讨厌!真是打破砂锅问到底!多问闲事多受骗。”

我心想,就算我是多问吧,可是按照她的言下之意就是,我再问下去就要受她的骗了,这也未免有失她自己的体统吧。好在她除了有外客在场,从来就不顾体统。

正在这节骨眼上,偏偏乔又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嘴巴张得老大,这更加引起了我的好奇心。看看他两片嘴唇的样子,打的暗语仿佛是“火冒”两字,于是我自然而然向乔大嫂努努嘴,意思是问乔,是不是说“她”火冒了?可是乔理也不理我,嘴巴又张得老大,把那个暗语打得显眼极了。可惜我根本辨别不出他打的暗语究竟代表哪两个字。

最后我急得没有办法,只得开口问道:“乔大嫂,请别见怪,我想请问:究竟什么地方在放炮?”

姐姐大声嚷道:“上帝保佑这孩子!是水牢里在放炮!”听她的语气,却并不是祈求上帝保佑我,而是祈求上帝惩罚我。

我瞅着乔说:“噢——噢!原来是水牢!”

乔咳了一声嗽,好像是责备我:“我本来是跟你这么说的嘛!”

我说,“再请问,水牢又是什么玩意儿?”

姐姐手拿针线,指着我直摇头,说:“这孩子真是的!回答他一个问题,他马上就问你十个。水牢就是关犯人的船,停泊在沼田对面。”所谓“沼田”,指的就是沼地,这是我们乡下那一带把这个字念走了音的缘故。

我心里暗暗焦急万分,却装着平平静静的样子搭讪道:“不知道关在水牢里的是些什么人?为什么要关他们?”

乔大嫂受不了了,霍地站起来说:“你这个小鬼,告诉你:我一手把你拉扯大,可不是让你来把人烦死的。要不然,我还有什么体面呢,我简直是造孽啦。关进水牢的都是些杀人犯、抢劫犯、伪造犯,还有做了种种坏事的人;这些人都是从小就爱乱说乱问,一步步走上邪道的。你还不给我快些滚到楼上去睡觉!”

乔大嫂从来不许我点着蜡烛上楼睡觉;刚才跟我讲那番话儿时,又用顶针在我头上敲鼓似的敲个没完,因此我一路摸黑走上楼去,脑子里一阵阵刺痛,一来是因为刚才给敲得生疼,二来是因为想到姐姐最后那几句话,心知水牢就在近旁,为我开着方便之门,不禁害怕起来。显而易见,我现在正是朝着那儿走去。乱说乱问是我走上邪道的开始,下一步就要去偷乔大嫂的东西了。

那些事儿离现在已经好久好久了;可是从此我就常常想:世界上恐怕没有多少人能理解,小孩受到了恐吓,心里怀的是什么样的鬼胎。只要是受到恐吓,不管是如何不近情理的恐吓,都免不了要怀上这么个鬼胎。那个要挖我心肝的年轻小伙子吓得我没有了命;那个戴着脚镣和我搭话的人也吓得我没有了命;甚至一想到自己向他许下的可怕诺言,也吓得我没有了命。指望我那位无所不能的姐姐来搭救我吗?休想。她哪一次答应过我的要求?我直到现在都不敢设想,当年在那种恐怖心理的笼罩之下,险些儿会给逼得做出什么样的事来。

那天夜里,我如果还阖上过眼皮,那也无非是,一阖眼就影影绰绰觉得置身在波涛汹涌的河上,向着水牢那边漂过去;漂到那绞架跟前,有个幽灵似的海盗拿着话筒向我喊话,说是再不上岸到绞架上去挨绞,更待何时。即便当真想睡,也不敢睡着,因为心里惦记着,天一见亮就得到伙食间里去偷东西。想要当夜干好这件勾当,可办不到,因为当时还没有这种一擦就着的取火条件——要想取个亮,就非得用燧石和火刀打火不可,那样就势必会闹出大声来,同那个海盗克啷克啷的镣铐声也差不了多少了。

小窗户外边黑天鹅绒似的夜幕一透出灰蒙蒙的光亮,我马上起床,下楼。梯子上的每一条木板、木板上的每一条裂缝,似乎都在我背后叫喊:“捉贼啊!乔大嫂快起来啊!”多亏巧逢佳节,伙食间里贮藏的食品比平常丰富得多;我侧过半边身子,冷不防看见一只兔子倒悬在那里,好像在对我眨眼,我吓了一大跳。顾不得细细看个真切,顾不得东挑西拣,什么都顾不得,只因为时间紧迫,不敢多耽搁。随手偷了一点面包,一点干酪皮,半罐碎肉,统统和昨天晚上省下来的那块面包一起包扎在一块手绢里;又从陶器酒坛里偷了些白兰地(我房间里有个玻璃瓶,本来是我私下用来压制那种芬芳醉人的西班牙甘草汁的,我就把白兰地盛在这瓶子里,再从食橱内的一只水壶里倒了些水掺在酒坛中);又偷了一块简直啃不下什么肉来的肉骨头,一个精美滚圆的猪肉馅饼。我本不知有那个馅饼,正待要走,一时心血来潮,就爬上橱架看看,只见上面一层的角落里有个陶器盆子,盖得严严的。我纳罕那里面是个什么好东西,竟要收藏得那么小心。掀开一看,原来是个馅饼,便拿了下来,只指望姐姐这个饼不是准备马上就吃的,失窃以后不会马上就发觉。

厨房里有一扇门通打铁间;我开了锁,拔了闩,走进打铁间,在乔放工具的地方拿了一把锉,然后照原样把门锁好,再打开昨晚回家时走的那另一扇门,到了外边。随手把门带上以后,就直奔大雾弥漫的沼地而去。

第三章

早上下了霜,潮湿得厉害。早起就看见我那小窗户外边蒙着一层水汽,仿佛有个妖魔整夜在那里哭个没停,把我的窗户当作了擦眼泪的手绢。走出门,只见光秃秃的篱笆上和稀疏的小草上也全是一片水汽,看上去真像粗丝络的蜘蛛网,网丝儿从这根树枝挂到那根树枝,从这棵小草挂到那棵小草。家家篱栅上,大门上,都罩着一团黏糊糊的湿气。沼地里的雾尤其浓得厉害;一直走到路牌跟前,才看见那上面朝我们村庄指着的那只手指,其实过往行人从来也不听它的,因为根本就没有人上我们那儿去。抬头一看,路牌上淅淅沥沥滴着水,我沉重的良心觉得它似乎是个鬼怪,罚我非得进水牢不可。

走到沼地上,雾更浓了,迷蒙之中只觉得一切景物都冲着我扑过来,而不是我朝着什么目标奔过去。一个做贼心虚的人,遇到这般情景,着实不好受。闸门、堤坝、河岸,都纷纷破雾而出,冲到我面前,还好像毫不客气地向我大声吆喝:“一个孩子偷了人家的肉馅饼!逮住他!”牛群也冷不防跟我撞了个照面,圆睁大眼,鼻孔里冒出白气,叫道:“哎呀!小贼!”一头戴着白领圈的黑公牛(在我这不安的良心看来,俨然像个牧师)一双眼睛死死盯住我,我走过去了,它还掉转那笨拙的脑袋,狠狠地责备我,我禁不住抽抽搭搭向它告饶:“我也是没办法呀,大爷!这肉馅饼不是拿来我自己吃的呀!”它这才算低下头去,鼻子里又喷出一团热气,后腿一踢,尾巴一摔,走开了。

我一个劲儿地向河边赶去;可是不论走得多快,一双脚却始终暖和不起来,那股阴湿的寒气似乎已死死地钉住在我脚上,一如我现在去找的那个人脚上钉着脚镣一样。我知道,笔直向前走就是我要去的炮台,因为有个星期天曾经跟乔上那儿去过一趟,乔还坐在一尊古炮上对我说,多早晚我正式和他订了师徒合同,做了他的徒弟,我们再上这儿来,那该有多开心啊!可是,毕竟因为雾太浓,辨不清方向,走得偏右了点,因此不得不沿河往回走;河堤是用碎石和烂泥筑成的,还打了防汛木桩。急急忙忙顺着堤跑,跨过一条小沟,知道离炮台不远了,又爬上了对面一个小土墩,果然看见了那人,背朝着我坐在那里,两条胳膊叉在胸前,脑袋向前一冲一冲,睡得正熟。

我想,我要是这样出其不意地就把早餐送到他面前,他一定格外高兴,因此我故意悄悄走到他背后,拍拍他的肩膀。他顿时一跃而起,我一看他并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原来是另外一个!

不过这人也是穿的灰粗布衣服,也戴着脚镣,走路也是一瘸一拐,说话也是粗声嗄气,身上也冷得嗦嗦发抖,总之,什么都和那一个一模一样,只是脸相不同,头上还多了一顶宽边矮筒的扁毡帽。这种种,我都是一眼掠过而已——我哪里还来得及多看,他早就破口大骂,伸出手来揍我了,幸而这一拳头不是劈面打来的,势头不大,也没打中,自己反而险些摔了一跤。他随即就急忙逃进迷雾深处;我看见他一路上绊了两次,后来就不见他的影儿了。

我心里想:“这一定就是那个小伙子!”一旦认定了是他,我只觉得心脏一阵阵生疼。假使那时候我晓得肝脏生在什么地方的话,我看我的肝也一定会觉得发痛的。

不一会就到了炮台跟前,找到了要找的那个人。他两手抱住了身子,一瘸一拐地走来走去,在那里等我,仿佛一整夜就是那样抱住了身子,一瘸一拐地走个不停。他一定冷得厉害。我真担心他会在我面前猛地倒下,冻僵而死。我一看那双眼睛,就知道他饿得难熬;我先把锉交给他,他随手接过就扔在草地上,可是照我看,他要不是看见我手里还拿着一包吃的,可真要把锉都吃下去呢。这一次他可没有把我头朝地脚朝天翻个过儿来倒我身上的东西,却让我好端端地站在那里打开那包吃的,把口袋里的东西一件件掏给他。

他问我:“孩子,这瓶里是什么?”

我说:“白兰地。”

说这话时,他已经动手把碎肉往喉咙眼里送,那副吃相实在是天下少有——哪里像吃,简直像心急慌忙地把碎肉装进一个什么罐子里去。可是一听说酒,马上又放下碎肉,喝了几口。一边喝,一边嗦嗦发抖;总算难为他,酒瓶脖子衔在他嘴里居然没有给咬断。

我说:“我看你是在发疟疾吧?”

他说:“孩子,我想也多半是这样。”

我对他说:“这一带地方真糟糕。在这种沼地上可容易害疟疾呢,你睡在这儿怎么行?还会生风湿病呢。”

他说:“哪怕待在这里会要了我的命,我也要吃完了这顿早饭再说。哪怕马上就要送我到那边的绞架上去绞死,我也要吃完了再说。这一顿饭的工夫,那疟子决杀不倒我,包你没错儿。”

说着,就把碎肉、肉骨头、面包、乳酪和猪肉馅饼一古脑儿往嘴里塞。一边吃一边疑神疑鬼地向四下的迷雾里张望,动不动就要停下来听一听——连嘴巴都不嚼了。也不知是当真有什么响动,还是他想入非非,也不知是听到了河上什么东西的叮当声,还是沼地上野兽的鼻息声,总之他忽然吃了一惊,冷不防地问我:“你这小鬼该不是来叫我上当的吧?你没有带什么人来吧?”“没有的事,大爷!没有的事!”“也没有让什么人跟着你吧?”“没有!”

他说:“那就好,我相信你。假如你这么小小年纪就要帮着人家来追捕我这样一条倒霉的小毛虫,那你简直就是一条凶狠的小猎狗,没什么说的。要知道我这条可怜的小毛虫已经给逼得只有死路一条,快成狗屎堆啦。”

他喉咙里咯嗒一响,好像身体里面装着一架钟,马上就要报点了。还抬起粗布破衣袖擦了擦眼睛。

一见他这副凄凉模样,我不由得动了恻隐之心;看他渐渐又吃起饼来,便大着胆子说道:“您吃得这样有滋味,真叫我高兴。”“你说什么?”“我说,您吃得这样有滋味,真叫我高兴。”“谢谢你,孩子。是很有滋味。”

我平常看惯了家里一条大狗吃东西,现在相形之下,觉得这人的吃相和那条狗实在有几分相似。这人一口等不得一口,用足气力,蛮啃狠咬,和那条狗根本没有什么两样。一口一口囫囵吞,快得什么似的——说得更恰当些,他简直是一把一把往嘴里塞。一边儿吃,一边儿斜着眼睛左看右看,好像四面八方随时都会有人赶来抢走他这个饼似的。照我看,他这样心神不定,哪里还顾得上品一品这个饼的滋味;假使有谁跟他一起吃,难免连人都要叫他咬上一口。从这种种细节看来,他的确很像我们那条狗。

我沉默了一阵,才怯生生地说:“您也不留点儿给他?”因为拿不准这句话是否得体,所以是犹豫了好一会才说的。再说,有个事实是明摆着的,也不能不提醒他一下:“我那儿再也弄不到啦。”

我那位这时正在大嚼饼皮,听得我这样说,便停了口,说道:“留点儿给他?他是谁?”“就是您说的那个小伙子呀。躲在您身边的那位呀。”

他回答道:“噢!你说他吗?得啦!得啦!他不吃东西的。”语气里好像还夹着一声厉笑。

我说:“我看他的样子倒好像很想吃呢。”

那人立即停止了咀嚼,用十分犀利、十分惊奇的目光打量着我。“你看他的样子?你什么时候看见他的?”“刚才。”“在哪儿?”

我用手指了一指,说:“就在那边。就在那儿。我看见他正在打瞌睡,我开头还当作是您呢。”

他连忙一把揪住我的衣领,狠狠地瞪着我,我不由得想:他又在打那个老主意,想要掐断我的脖子了。

我吓得混身发抖,向他解释:“穿的衣服和您一样,只是比您多戴了一顶帽子,他还——还——”我一心想要把下面一句话说得文雅点儿:“他脚上也有一副——因此他好像也需要借一把锉。昨天晚上你听见放炮吗?”

他自言自语:“这么说,倒是真的放炮来着。”

我回答道:“奇怪,您怎么没有听真?我们在家里隔得那么远,还关了门,都听见了呢。”

他说:“哼!你瞧!孤单单一个人睡在这一大片沼地上,脑袋发昏,肚皮空空,冷得要命,饿得要死,一晚上听见的就尽是炮声轰轰,还有人声喧哗。不光是听见,我还看见好些士兵拿着火把,他们的红色军服给火光照得亮堂堂的,从四面八方向我围拢来。还听见他们喊我的号码,恫吓我;还听见嗒嗒嗒的毛瑟枪声,还听见他们的号令声:‘弟兄们,预备!举枪!向他瞄准!’后来人逮住了——一切也都消失了。唔,昨天晚上来抓我的士兵,我看见哪止一批啊,简直有一百批——他妈的都排着队,嚓嚓嚓地赶过来。说到放炮,对了,天大亮以后还看见遍地大雾给炮火打得直打颤。——可是这个人!”他好像说到这最后一句才记起我在他跟前。“你注意到他身上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没有?”

我好像想起来了,便说:“他脸上有老大一块伤疤!”其实我自己也没把握当时是否看真切了。

于是他毫不留情地啪的一巴掌打在自己左边脸上,大声问我:“是在这一边吗?”“对,就在这一边。”

他立即把剩下的那一点儿吃的都往灰布上衣的胸口一塞,问道:“他在哪儿?指给我看,他上哪儿去了?我非得像条搜山狗似的,把他追到不可!这该死的脚镣害得我的脚好痛!把锉拿给我,孩子!”

我指着一个地方对他说,那人就隐藏在那边的迷雾里。他抬头朝我指的方向望了一眼,一下子便在湿淋淋的野草上坐下来,像个疯子似的使劲锉着脚镣,既不理会我,也不理会他自己那条腿。腿上有个擦伤的老伤口,弄得满腿血淋淋的,他却满不在乎,只顾使劲锉,好像那条腿也和那把锉一样毫无感觉。看见他这股没命似的心急劲儿,我又害怕起他来了;况且我已经从家里出来好久,不敢再耽搁,便对他说,我要回去了,他却理也不理。我心里想,不如趁这个机会溜走了吧。我最后一次回头看到他,见他搭拉着脑袋,冲着膝盖,在拼命锉脚镣,越锉越急,叽里咕噜直骂那副脚镣和他那条腿。我最后一次听到他的声音,四外已只见一片迷雾,站住静听,听得见他还在那里锉个不停。

第四章

我满以为厨房里早已有警察等在那里逮捕我。可是,到得家里,非但没有什么警察,连失窃的事也根本没有发觉。乔大嫂忙得不可开交,正在收拾屋子,准备欢度圣诞佳节。乔给撵到厨房门口的台阶上去了,免得挡在畚箕面前碍事——原来姐姐扫起地来,总是使尽全身力气大扫特扫,乔是迟早不免要被卷进畚箕里去的。

我怀着鬼胎回到家里,乔大嫂劈头第一句就是这样向我祝贺圣诞节:“你死到哪儿去啦?”

我说,听圣诞颂歌去了。乔大嫂说:“呃!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你干坏事去了呢!”我心里想,她这话倒是没有说错。

乔大嫂说:“我要不是嫁了个铁匠,活活做奴才,成天围裙不离身,或许也会去听听圣诞颂歌的。一辈子就爱听颂歌,可就是因为爱听,偏偏一次也没有福气去听。”

畚箕拿开以后,乔跟在我后面大胆走进了厨房。乔大嫂瞟了他一眼,他显出一副息事求和的样子,用手背抹了一下鼻子。一等乔大嫂的眼睛转过去,他便偷偷用两个食指交叠成一个十字架给我看——这是我们俩惯用的手势,表示乔大嫂正在气头上。乔大嫂生气本是家常便饭,弄得我和乔往往要一连当上几个星期的十字军;不过我们这种“十字军”是交叉手指比划十字,而看古墓残碑上的十字军像,可都是叉着腿儿的。

今天我们可以吃上一顿高级的午饭,有腌猪腿配青菜,还有两只加料烤鸡。昨天早上就做好一个肉馅饼(所以我拿走碎肉此刻还没有被发觉),布丁也已经在蒸起来了。就为午饭要摆偌大的排场,我们的早饭便不客气给拉掉了。乔大嫂说:“我事情这么一大堆,这会儿没工夫摆开饭桌让你们大吃大喝,吃完了还要替你们洗碗碟!跟你们说,没工夫!”

说罢,就给我们分发面包,我们哪里还像是一大一小两个人在家里吃饭,我们倒像是两千名士兵在急行军。我们拿起柜子上一只水罐,大口大口喝着掺水牛奶下面包,脸上怪不好意思的。这当儿,乔大嫂在屋子里挂起一块块洁白的窗帘,铺在壁炉架上的旧花边也换上了新花边,过道那一头的小客厅也开放了。小客厅里糊着银箔纸,每年只有在这种时候开放一次,佳节一过便关门大吉,让它整年守着银箔纸的朦胧的寒光打发光阴;这片朦胧的寒光从小客厅里一直射到壁炉架上四个小小的陶器狮子狗跟前。四条狮子狗一模一样:都是黑鼻子,嘴里都衔着一篮花。乔大嫂是一个很爱清洁的主妇,只可惜她讲究清洁讲究得过了分,反而比肮脏更加讨人嫌、惹人厌。说起爱清洁,本来同敬神不过相去一步,有些人信教虔诚,也自然会讲究清洁。

姐姐既然忙得无法分身,上教堂自然就非得派代表不可,那就是说,要乔和我两个人代替她去。乔平常穿着工作服,倒是个精壮利索、不失铁匠本色的人;可是一穿上节日服装,却活活像个装点得挺考究的稻草人。于是他身上穿的衣服就没有一件合身,没有一件像他自己的衣服了,倒是件件都勒得他难受。圣诞节那一天,教堂里一响起欢乐的钟声,他就穿上那身活受罪的节日大礼服,从自己房间里走出来,那光景儿才真叫受苦受难哪。至于我自己,我总认为姐姐一定是把我当作一个遭天谴的小犯人,一生下地就由一个在警察局里当差的接生婆收下来,转手交给我姐姐处置,可以由着她无法无天,任意施行。拿我平常受到的待遇来说,仿佛我是违犯了理智、宗教和道德的戒律,辜负了至亲好友的好意劝阻,本不当降生人世,却偏偏要投生。即使姐姐带我去做套新衣服,也要吩咐裁缝剪裁成少儿感化院里的式样,怎么也不肯让我自由自在运用我自己的手脚。

因此,乔和我一块儿上教堂去的那副模样,悲天悯人的人们看了少不得要大动恻隐之心。可是,我肉体上受的痛苦比起我内心的痛苦来,实在算不得一回事。乔大嫂一走进伙食间,或是一走出伙食间,我固然吓得魂不附体;可是想起自己居然做出了这种事来,悔恨的心理也决不下于害怕的心理。那件秘密的亏心事压得我心头好不沉重,我不由得思量起来:假使把这件事向教堂和盘托出,不知他们是不是有力量保护我,不让我受到那个可怕的小伙子的报复?我已经想好了主意:进了教堂,只等牧师为登记结婚的人宣读过结婚预告,说过“有反对意见的人请即陈述意见”,我就马上站起来,请求他带我进忏悔室去,我有话和他密谈。不过那天是圣诞节,不是平常的礼拜天,否则我实在难保不采取这种极端手段,叫我们那个小教堂里的全体教徒大惊失色。

教堂里的办事员伍甫赛那天要上我们家里来吃饭,此外的来宾还有车匠胡波夫妇;还有潘波趣舅舅(所谓舅舅,原是乔的舅舅,却被乔大嫂据为己有了),他是附近镇上一个殷实的粮商,有自备马车。下午一点半吃饭。乔和我从教堂赶回家时,餐桌已经摆好了;乔大嫂也已经打扮齐整,菜肴都在锅子里煮的煮,煎的煎。大门开了(平常日子从来不开),准备迎客,处处都打点得极其出色。肉馅饼失窃的事依旧一句也没有提起。

午饭的时间到了,宾客陆续到齐,我心头的千愁百结却始终无法消释。伍甫赛先生长着一个鹰钩鼻;亮晃晃的前额又大又秃;又生就一条洪亮的嗓子,为此得意非凡;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只要你由着他的性子,他就会叽里呱啦念祷告词念得当牧师的也要自叹不如;他自己也认为,如果教会“开放”的话,也就是说,如果谁都可以上圣坛去一显身手的话,他未尝没有一举成名的希望。可惜教会始终没有“开放”,因此他只得一直在我们那个教堂里屈就办事人员的位置,这我刚刚已经说过。可是这样一来,他就成天“阿门”“阿门”地尽拿这两个字出气;他每逢读一篇赞美诗——哪一次不是一读就得从头到尾读个明白!——开头总要先扫视一下在座的全体会众,仿佛是说:“我们圣坛上的那位讲得怎样,诸位都听到了;请再听听,我的口齿如何?”

我开门接待宾客,叫人家看了只当我们平常都是从那扇门进出的。进来的第一位客人是伍甫赛先生,第二起是胡波夫妇,最后一位是潘波趣舅舅。请读者诸君特别注意,我万万不能叫他舅舅,否则就要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潘波趣先生一走进来就招呼了一声“乔大嫂”。他是个身材肥胖、行动迟钝的中年人。他呼吸都很吃力,一张嘴生得像鱼嘴,一双没神的眼睛睁得老圆,一头浅黄色头发根根直竖;看了他这副长相,你准会以为他是个给人掐得昏迷过去、刚刚苏醒过来的人。他对姐姐说:“为了向你祝贺佳节,我给你捎来了一瓶雪莉酒,夫人,还给你捎来了一瓶葡萄酒。”

每年圣诞节,他总是抱着两个哑铃似的带着这样两瓶酒来,说的话也是这老一套,一个字也不改动,还自以为是件了不得的新鲜花样。每年圣诞节,乔大嫂给他的回答也不外乎这样几句老话:“噢,潘波——趣舅舅!这太感谢你啦!”每年圣诞节,潘波趣先生照例总还得像现在这样回敬她几句客气话:“你劳苦功高,并不为过啊。你们想必都神清体健吧?小不点儿怎么样啦?”所谓“小不点儿”,指的就是我。

每年这个节日,我们总是先在厨房里吃饭,再到客厅里去吃胡桃、橘子、苹果;这样换一换场面,就像乔脱下工作服,换上节日盛装一样。这一天,姐姐兴致特别好;说实话,她跟胡波太太在一起总比跟别人在一起来得和蔼可亲。记得胡波太太是个瘦骨嶙嶙的小身个儿,长着一头鬈发,穿一身天青色衣服,嫁给胡波先生时年纪要比对方轻一大截(我不知道他们是在哪个遥远的年代结的婚),所以一直到现在,还始终保持着她那种传统的少艾姿态。还记得胡波先生是个肩膀高耸、弓腰驼背、身子骨儿倒挺结实的老人,身上散发出一阵锯木屑似的香气,走起路来两条腿跨得特别开;那时候我的身材还很矮,每次在小巷口看见他,都可以从他那两条大腿之间望得见好几里开外的大片旷野。

跟那批贵客相处,我本来已经觉得格格不入,何况我还偷了伙食间里的东西。我说格格不入,倒不是因为被挤在个小小的角落里,胸口抵住桌子,潘波趣的胳膊撞得我的眼睛很不好受,也不是因为我不能随便说话(我根本就不想说话),也不是因为敬给我吃的全是些带着鳞皮的鸡爪子和猪身上那些不清不楚、不干不净的玩意儿——老实说,即便这些猪猡本身,它们生前也决不会夸耀自己身上这些玩意儿的。这些全不相干;只要他们把我撇在一旁不加理睬,我就心满意足了。糟就糟在他们偏不肯放过我。偏偏老是要谈论我,拿我当作话把儿,仿佛是机会难得,决不肯轻易错过。我简直成了西班牙斗牛场上一头不幸的小公牛,他们那些仁义道德的谈话好比是一根根刺棒,刺得我遍体创伤,好不疼痛。

宾主各各就座,午餐开始,他们也就动手刺我了。伍甫赛先生念饭前祷告,活像念剧本台词——现在想起来,这种宗教仪式真是不伦不类,既像汉姆莱特父亲的鬼魂在讲话,又像理查三世在讲话。念完祷告,还郑重其事地表示,希望大家诚心感恩报德。姐姐一听这话,就向我瞪着眼,用责备的口吻轻轻对我说:“听见吗?要懂得感恩。”

潘波趣先生说,“孩子,特别要向一手带大你的人感恩。”

胡波太太大摇其头,用惋惜的眼光瞧着我,那神气显然是料定我不会有出息的。她说:“年轻小伙子们为什么总不知道感恩报德呢?”宾主们都理解不了她这句话深意何在,无法解答。后来还是胡波先生开门见山,揭开了这个谜底:“都是些天生的坏坯子嘛。”众人同声附和:“说得对。”众人都用极不友好的眼光瞅着我,好像跟我都有私仇似的。

说起乔在家里的地位和权限,有客人上门的时候比没有客人上门的时候还要可怜(假定原来还没有够可怜的话),可是他对待我,只要有办法,总是想尽办法回护我和安慰我。譬如吃起饭来,只要盆子里有一点儿肉汁,他就从来不会不舀给我吃。今天桌上肉汁很多,这时他就给我盆子里足足舀了半品脱。

吃了一阵,伍甫赛先生又声色俱厉地把牧师当天的讲道词数落一通,并且表示,假定教会“开放”的话(又是这老一套),他讲起道来就有多么多么精彩。他把那篇讲道词的几个要点给大家讲了一下,说他认为今天的讲道题目选择不当;还说,眼下好的题目“随处都有俯拾即是”,找这么个题目就更加不可原谅了。

潘波趣舅舅说:“又给你说对了!老兄,你真是一语道破!懂得窍门的人,题目多的是。怕只怕没有窍门。有了诀窍,什么地方找不到题目?”潘波趣先生想了一想,接下去又说:“不说别的,就说这猪肉吧,也是个题目。如果你要找题目,这猪肉就是!”

伍甫赛先生回答道:“对啊,老兄。年轻小伙子们可以从这里面得到好多教训。”他话音未落,我就知道他要把话题扯到我身上来了。(姐姐声色俱厉地插进来对我说:“这句话你应该留心听听!”)

乔又舀了一些肉汁给我。

伍甫赛先生用食叉指着我涨红的脸,放开嗓子说道:“就说猪吧,”听来这一声“猪”仿佛就是喊我的教名似的,“猪跟好吃懒做的人是一对伴儿。贪吃的猪,它们贪吃的下场就摆在我们面前,年轻小伙子们要引以为戒。”(我心里想,他刚才还在满口称赞猪肉有多么肥,多么有油水,现在说出这种话来,实在妙绝。)“猪这样叫人讨厌,一个男孩子要是像头猪,就加倍叫人讨厌。”

胡波先生提醒他一句:“女孩子也一样。”

伍甫赛先生有点厌烦,只好应承道:“那还用说?胡波先生,女孩子也一样。可惜眼前没有女孩在场。”

潘波趣先生陡地转过脸来对我说,“你还得想想,你是多么应当感恩报德啊。如果你生下来是只哇哇乱叫的小崽子——”

姐姐斩钉截铁地说:“他就是个哇哇乱叫的小崽子,天下还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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