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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4 1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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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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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视野:国际热点问题透视

中国大视野:国际热点问题透视试读:

序 言

当今世界,风云变幻,正处在力量重新组合的重大转折期。各种矛盾、利益交织在一起,相互剧烈碰撞,不断擦出火花,导致国际热点问题层出不穷。

其中,老问题持续发酵。伊朗核问题、朝鲜核问题、阿富汗问题、索马里海盗问题、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等问题继续演化,尚看不到马上得到解决的前景。尽管伊朗新总统鲁哈尼就任后显示出与美国改善关系并解决伊朗核问题的愿望,但伊美交恶已久,解冻需要时日。而朝鲜核问题则连松动的迹象都未出现。阿富汗问题虽已进入美军撤离阶段,但前景更是扑朔迷离。索马里海盗气焰有所收敛,但离彻底消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似乎有所缓解,但不排除再度升级的可能。

同时,新问题又浮出水面。随着中国崛起、日本右倾化加剧和美国的介入,钓鱼岛问题、南海岛礁问题日渐凸显。近来不断升温的叙利亚危机则反映出中东三年前开始的“阿拉伯之春”早已变味,伴随着外部势力干预,由解决内部腐败、专制和民生问题转向了血腥的教派纷争和地区主导权之争。而互联网日益发达、斯诺登揭露美国利用网络窃取他国机密的事件,则使网络安全上升为各国关注的重要焦点和国际关系中急需解决的棘手问题。

更耐人寻味的是,沉睡已久的北极也喧闹起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北极冰层逐渐融化、新航道的开通、能源资源开发前景的诱惑,围绕北极的地缘博弈日益显现,类似于15世纪和16世纪地理大发现带来的震动。世界可谓很不太平。

以上热点问题的发生,均不是孤立事件,而是与整个国际形势的演变联系在一起,是由点到面的关系。因此,了解热点问题,不仅可以知晓具体事件和问题发生的缘由、过程以及走向,也可以从一个个点到广阔的面,进而洞察世界整体的变化,理解中国外交的精髓。

正因为此,本书对以上热点问题的来龙去脉、中国的应对和事态的走向做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和分析。本书的作者均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的专家,长期从事国际问题研究,功底深厚。他们以普通大众能读懂的非学术性语言来描述问题的起因、中国政府的立场和努力,并展望未来。文字既不花哨也不死板,反映出作者对问题深邃的认知。

这些介绍和分析如能对读者了解当今世界的变化有所助益,使关心天下大事的百姓开卷有益,那就达到了本书的目的。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2014年1月

第1章 波谲云诡的朝核问题

20多年来,朝核问题一直是困扰朝鲜半岛乃至东北亚地区安全与发展的一个顽疾。尤其是近几年来,作为朝鲜半岛冷战结构的突出表现,朝核矛盾集中爆发,引起朝鲜半岛乃至东北亚局势的动荡,国际社会对此高度关注。作为中国的近邻,朝鲜半岛事关中国的重大战略关切,其局势变化走向一直是直接影响中国安全与稳定的重要变量。中国一贯致力于并积极推动朝鲜半岛南北双方和解及地区的和平稳定。

一、朝核问题的历史脉络

(一)美国对朝敌视政策成为朝鲜拥核的直接诱因

朝鲜半岛核问题的缘起要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二战结束后,美苏在朝鲜半岛以“三八线”为界对朝鲜进行战后安排,造成朝鲜半岛的分裂对抗。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军事介入南北内战。美国驻日盟军司令麦克阿瑟数次恐吓要使用核武器攻击朝鲜或中国。朝鲜战争结束后,美国对朝奉行孤立与遏制的敌视政策。1956年9月,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雷德福建议,美应在朝鲜半岛引入核武器。在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的指示下,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在1957年1月同意了这一建议。为此,美国单方面废除了1953年《朝鲜停战协定》第13条第4款关于禁止双方在朝鲜半岛部署新型武器的规定。1957年8月,美国正式决定在朝鲜半岛部署核武器。从1958年起,美国在朝鲜半岛及其邻近地区部署了约2800枚核弹头。直到冷战结束后,美国布什政府才宣布从朝鲜半岛撤出所有核武器。

对于美国的安全压力,时任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日成对此极为焦虑。对外部威胁的强烈恐惧及对反制手段的盲目追求埋下了朝鲜拥核的种子。1953年,朝鲜战争刚刚结束,金日成便做出“一定要拥有核武器”的最高指示,由此拉开了朝鲜核开发的序幕。1955年,在苏联的帮助下,朝鲜在平壤建立了第一个核物理研究所。随后几年里,朝鲜与苏联先后签署《关于成立联合核研究所协定》、《关于帮助朝鲜建设原子能研究基地协议》,进行核能的开发与利用及核能基础理论研究工作。在苏联的帮助下,朝鲜的核能开发逐渐起步。

20世纪60年代,南北关系趋紧,朝鲜寻求与苏联签署共同防御条约以抵御美韩压力,但苏联并不认可这种紧迫性。1963年,朝鲜请求苏联和中国帮助发展核武器,但遭到拒绝。古巴导弹危机使得朝鲜对苏联安全保障承诺的信任度下降,而1965年日韩建交,则进一步加剧了朝鲜对美日韩三边同盟的担忧。在寻求外援未果之后,朝鲜坚定了寻求独立发展核武装的意志。1965年,苏联援助朝鲜建造的宁边核能研究中心建成,殊不知,这只是朝鲜庞大核计划的一个开端,在利用核能的掩护下,朝鲜的核开发逐渐推进。(二)内外环境发生剧变进一步增强朝拥核决心

自从朝鲜半岛1948年分裂以来,朝鲜和韩国一直处于争夺国家法统合法性的激烈竞争当中。朝鲜战争停战后,南北竞争转入发展竞赛。在1973年之前,朝鲜在南北综合国力对比方面明显占据上风。但从20世纪60年代起,韩国推行出口导向型战略,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产业,在短时间内实现了经济的腾飞,开启“汉江奇迹”,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南北差距迅速拉开。到了20世纪80年代,朝韩之间实力对比的逆转使朝鲜产生强烈的危机感。在南北竞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朝鲜将加速推进核开发作为建设“强盛大国”、恢复信心和凝聚力的最便捷途径。

20世纪90年代初,冷战终结,一度给朝鲜半岛形势缓和与南北和解带来希望。1991年,南北双方签署《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双方关系取得积极进展。但是,苏联的外交转向及社会主义阵营的瓦解使朝鲜失去了赖以依托的战略后方和生命线,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朝鲜加速了核计划进程。美苏针对朝鲜半岛安排提出“交叉承认”的建议,为此苏联与韩国在1990年9月建交,但美国对朝政策却一直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双方至今没有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此后,俄罗斯不仅未继承苏联与朝鲜1961年签署的具有军事同盟性质的《苏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反而于1994年正式宣布废除该条约。失去核保护伞和战略后方的朝鲜遭受了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系统性困局。两极格局解体引发的国际格局的结构性变化,使朝鲜意识到需要与美国建立新的安全关系,于是朝鲜从20世纪90年代起致力于与美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但美国拒绝了朝鲜的提议。这加剧了朝鲜的不安全感,进一步强化了朝鲜加速推进核开发的决心。(三)朝核问题在美朝矛盾日益激化下浮出水面

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就注意到朝鲜的轻水反应堆建设,并一直重点监视宁边核能研究中心,但由于轻水堆中难以提取出制造核武器所必需的材料钚,美国认为朝鲜距离核武器研制成功还很遥远。直到1984年发现朝鲜正在建造可以提炼核武器原料钚的黑铅型反应堆,美国才真正开始担心朝鲜的核计划。美国要求苏联对朝鲜进行核不扩散方面的管制。虽然在苏联的劝说下,朝鲜加入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却拒绝接受核查,也拒绝了苏联提出的停止制造核武器的建议。

20世纪90年代,美国以其卫星照片为依据,怀疑朝鲜有用于研制核武器的设施,要求对朝鲜的核设施进行核查。朝鲜否认指控并指责美国在韩国部署核武器威胁其安全。作为总体战略的一部分并为了迫使朝鲜接受核查,1991年,美国宣布撤出在韩国的核武器。从1992年到1993年,朝鲜接受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共6次不定期核查,但双方对检查的对象和结果意见不一。1993年2月,国际原子能机构要求对朝鲜进行强制性特别检查,朝鲜拒绝这一决定并宣布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一次朝核危机由此爆发。

1994年,美国计划对朝鲜宁边核设施进行外科手术式打击。为化解危机,美国前总统卡特访问平壤,金日成同意冻结核开发。1994年10月21日,美朝在日内瓦达成《关于解决朝鲜核问题的框架协议》,朝鲜同意冻结现有核计划,即不再对一座5兆瓦核反应堆添加核燃料,停止两座石墨减速反应堆的建设,封闭核燃料后处理工厂,并最终拆除这些核设施。朝鲜还同意将来接受对其所有核设施进行检查。作为交换,美国将负责在2003年底前,为朝鲜建造一座2000兆瓦或两座1000兆瓦的轻水反应堆。在此之前,美国将同其他国家向朝鲜提供重油,作为能源补偿。

然而,美朝双方都没有认真履行《关于解决朝鲜核问题的框架协议》。朝鲜指责美国没有按照协议规定在2003年前提供轻水反应堆,因而仍暗中发展核计划,美国则一再要求对朝鲜的核设施进行核查。2001年初小布什政府上台后,调整克林顿政府后期相对缓和的对朝政策,称朝鲜为“邪恶轴心”国家,威胁对朝鲜实施“先发制人核打击”。与此同时,朝美就朝鲜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特别核查问题再起龃龉,美国不时透露朝鲜核计划的“证据”,疑虑朝鲜“从事核武器开发”。2002年10月,美国总统特使、助理国务卿凯利访问平壤期间,指责朝鲜在秘密进行浓缩铀计划。朝鲜则强调还有更厉害的武器,承认其推进浓缩铀开发计划。美国以朝鲜秘密发展浓缩铀为由,宣布停止提供重油。朝鲜则宣布解除对其核计划的冻结,重启宁边核反应堆,2003年初朝鲜宣布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美强硬表示,将采取军事手段在内的一切可能选择解决朝核问题。第二次朝核危机爆发。

为使朝核问题和平解决,中国政府积极斡旋,于2003年4月促成有朝鲜、中国、美国参加的朝核问题三方会谈。同年8月,中国又促成有中国、朝鲜、韩国、美国、日本、俄罗斯参加的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并确立了通过谈判和平解决朝核问题的原则。(四)朝鲜正式跨过“核门槛”

六方会谈启动以来,总体维持了通过外交对话解决朝核问题的轨道,但由于小布什政府的对朝敌视政策及美朝严重对立,朝核谈判时断时续。2005年2月10日,朝鲜外务省发表声明宣布将无限期中止参加朝核六方会谈,并表示朝鲜“已经制造了用于自卫的核武器”,以应对美国的敌对政策。2006年10月9日,朝鲜进行第一次核试验,强行跨越核门槛,招致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10月14日,联合国安理会针对朝鲜核试通过1718号决议,谴责朝鲜核试验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敦促朝鲜以完全、可核查和不可逆的方式放弃所有核武器和现有核计划,暂停所有与弹道导弹计划相关的活动,立即无条件地重返六方会谈。2007年7月14日,在有关各方的斡旋和努力下,朝鲜宣布关闭宁边核设施,并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人员重返朝鲜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核查。2008年6月,朝鲜申报核计划并炸毁宁边核设施冷却塔。同年10月,美国宣布将朝鲜从支恐名单中删除。朝核问题朝着解决的方向迈出积极的一步。当地时间2009年6月12日,联合国安理会在美国纽约召开关于朝鲜核问题会议

此后,由于朝美在朝鲜核计划申报的验证方法上存在根本性分歧,朝日在“绑架”问题上矛盾重重以及朝韩在是否将经济补偿与验证挂钩问题上争执不下,解决朝核问题的进程再次陷入僵局。2009年4月14日,朝鲜宣布将重新启动核项目并退出六方会谈。同年5月25日,朝鲜进行第二次核试验。6月1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874号决议。朝鲜则回应会继续强化核弹制造计划,并警告朝鲜半岛可能会爆发核战。2009年4月,朝鲜表示将“积极研究建设自己的轻水反应堆”。2010年11月,朝鲜一座新建的25~30兆瓦的试验型轻水反应堆及铀浓缩设施正式曝光,引发外界对朝鲜致力于获取制造核武器的第二种能力的担忧。

2012年美朝经过三轮高级别对话达成“三停一返”的“2·29协议”,为打破朝核问题僵局、重启六方会谈带来希望。但美朝各自对协议内容解读不一,为协议瓦解埋下隐患。2012年4月和12月朝鲜进行了两次卫星试验,引起美国反弹,朝核问题重新脱离外交轨道。针对联合国安理会2087号决议,2013年1月24日朝鲜宣布正计划进行第三次核试验。朝鲜国防委员会发表声明称,“在反美对决战中,朝鲜不掩饰将继续发射卫星和运载火箭,以及进行更高水平核试验以瞄准宿敌美国”,同时,谴责联合国安理会涉朝决议,称六方会谈和“9·19共同声明”不再存在,以后不会再有讨论朝鲜半岛无核化的对话。2月12日,朝鲜进行了第三次核试验,并自称使用了小型化和轻型化的原子弹,试验“水平高、安全、完美”。联合国安理会出台2094号制裁决议予以强烈谴责,朝核问题再次出现严重倒退。

二、中国在朝核问题上的立场及应对

(一)中国在朝核问题上的政策立场

资料链接中国在朝核问题上的立场近些年来,朝核问题的急剧凸显给中国的国家安全造成直接挑战:一方面,朝鲜不顾中方一再劝说和反对执意拥核,严重危及半岛及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加剧南北和朝美对立,损害了中国在该地区的战略安全利益;另一方面,朝核问题不断发酵为美国强化与日、韩同盟,强化东北亚地区的军事部署,推进亚太导弹防御系统,重塑东北亚“集团安全”格局提供了借口,对地区安全秩序带来重大冲击。在朝核问题上,中方始终认为,坚持朝鲜半岛无核化,维护半岛和东北亚和平与稳定,符合有关各方的共同利益。坚持六方会谈进程是实现半岛无核化、维护半岛和平稳定的现实有效途径。一直以来,中方坚持通过对话协商实现半岛无核化,认为这是解决朝核问题的必由之路。与此同时,中国强调朝核问题的根源在于朝鲜半岛残存半个多世纪的冷战结构,在停战协定签署60多年后的今天,有关各方应通过推动停战机制向和平机制的转换等一揽子方式根本解决朝核问题。

概括而言,中国在朝核问题上的立场可以简称为三个“坚持”:坚持朝鲜半岛无核化,坚持维持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坚持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问题。

第一,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终极目标,也是维持半岛及地区和平与稳定的根本保障。朝鲜半岛能不能实现无核化,事关能否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能否维护半岛和东北亚的和平与安全、能否拥有一个有利于本地区国家繁荣和发展的环境。早在1964年中国爆炸第一颗原子弹至今,中国就明确自身核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反对核扩散,永远不会帮助别国发展核武器。中国一贯反对朝鲜拥有核计划,20世纪60年代时中国就曾拒绝朝鲜的核武装请求。中国认可朝鲜有对自身国家安全的合理关切,但在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朝鲜拥核无法根本解决自身的安全问题。朝鲜应尊重联合国安理会的有关决议,秉承无核化承诺。有关各方也应言必信、行必果,遵守自身对国际社会的承诺和自身义务,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问题。特别是美国作为朝核问题的直接当事方之一,应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消除对朝敌对政策,推动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早日实现。

第二,维持半岛的和平与稳定既是维护半岛无核化的出发点也是基本目的。半岛无核化与半岛和平稳定相互关联,相辅相成。没有半岛无核化,半岛就难以实现持久的和平稳定。实现半岛无核化,只有以维护半岛和平稳定为基础,才真正具有意义。近年来,朝鲜半岛形势急剧恶化,朝鲜负有责任,但美国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长期以来美国对朝敌视政策,特别是其对朝“政权更迭”政策造成朝鲜的不安全感,进一步加剧了地区紧张。特别是美韩针对朝鲜的各种“联合军演”、“以核制核”等种种行为,实质上等于是“火上浇油”,加剧了各方的误判并升高了冲突的风险,不仅严重破坏东北亚地区的安全稳定,也严重损害包括中国在内的有关国家的安全利益。有关各方必须携手合作,共同为推动半岛和平和长治久安而努力。

第三,坚持通过对话与协商解决问题是解决朝核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根本方法。确保周边安宁是中国坚定不移的战略目标。作为朝鲜半岛的近邻,中国一直致力于朝鲜半岛乃至东北亚地区的和平稳定。中国反对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解决朝核问题,也反对任何一方通过挑衅激化形势。中国坚持认为,要想缓和半岛紧张局势,当务之急是朝韩美日等有关各方必须立即停止相互“打嘴仗”、宣扬武力的不负责任行为,尽快回归对话。六方会谈是本地区国家共同参与、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地区安全问题的创新举措,也是各方进行有效沟通和改善关系的重要平台。只有通过冷静的对话、坦诚的交流,并均衡照顾彼此关切,才能找到一条适合半岛的长治久安的和平之路。(二)中国应对朝核问题的努力

中国一直致力于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特别是朝核危机爆发后,中国意识到朝核问题对中国国家利益和地区的消极影响,积极介入朝核问题谈判,努力推动朝核问题向着外交解决的方向不断前进。多年来,中国为推动通过对话与谈判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做出了不懈努力。

在2002年10月25日第二次朝核危机发生之初,时任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与美国总统小布什会晤时,表明了中国希望半岛无核化的态度。2003年1月朝鲜宣布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之后,江泽民主席在应约与小布什总统通电话时,明确表示了中国对朝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反对态度,并主张对话解决朝核问题。随后,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表示,“中国主张朝鲜半岛不能有核武器”,再度重申了中国对于朝鲜半岛核问题的鲜明态度。

为维持朝鲜半岛无核化,推动朝核问题的和平解决,中国积极介入朝核问题,提出并创立了六方会谈机制,为外交解决朝核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2003年1月,在与美国进行沟通之后,中国派遣钱其琛副总理访问朝鲜并提出了三方会谈的建议。同年3月6日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时任中国外长唐家璇公开表达了中国对于介入朝核问题的多边会谈的开放态度。中国一贯主张半岛无核化,反对核扩散,并致力于通过和平对话的方式来解决朝核问题,维护半岛的稳定,但同时也应解决朝鲜所关切的安全问题,并通过对话与和谈这一唯一有效途径维护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为了找到和平解决的途径,进而开启半岛永久和平的大门,在中国政府的积极斡旋下,2003年4月,中、美、朝实现了北京三方会谈。

三方会谈后,中国政府又展开了新一轮密集的穿梭外交。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与美国总统和韩国总统通电话,交换意见。时任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王毅受命出访美国。中国特使、外长及高级外交官的身影先后出现在平壤、华盛顿、首尔、莫斯科和东京。2003年7月12日至14日,戴秉国访问朝鲜并与金正日会谈。不久戴秉国访问美国,会见美国副总统切尼,并与国务卿鲍威尔和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赖斯会谈,推动形势向举行多方会谈的方向发展。在中国的努力推动下,六方会谈的构想终于实现。六方会谈不仅包括了核问题的直接当事国美国和朝鲜,还有中国、韩国、俄罗斯和日本等与核问题利害攸关的国家,增加了解决问题的新动力。六方会谈的召开,标志着和平谈判解决朝核问题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资料链接中国积极推动六方会谈在中国的努力下,从2003年至今,六方会谈一共举办了六轮,各方达成多项重要共识和文件,朝核问题基本稳定在外交解决的轨道。其中,2005年第四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发表的“9·19共同声明”,为一揽子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确立了基本框架,成为六方会谈机制启动后一个里程碑式文件。根据声明,朝方承诺放弃一切核武器及现有核计划,早日重返《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回到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之下;美韩就朝鲜的安全关切做出承诺,美方确认在朝鲜半岛没有核武器,且无意以核武器或常规武器攻击或入侵朝鲜,韩方则承诺不向朝鲜半岛运入和部署核武器;朝鲜和美国在声明中承诺,将采取步骤实现关系正常化;朝日双方承诺,在清算不幸历史和妥善处理有关悬案基础上,采取步骤实现关系正常化;中、日、韩、俄、美表示,尊重朝鲜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愿向朝提供能源援助;六方还承诺,共同致力于东北亚地区持久和平与稳定;直接有关方将另行谈判建立朝鲜半岛永久和平机制;六方同意探讨加强东北亚安全合作的途径。这一声明体现了各方致力于实现东北亚长治久安的政治意愿,是六方会谈向实现无核化目标迈进的政治宣言,也是指导会谈进程和各方行动的重要纲领。2007年2月8日至13日,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三阶段会议就落实“9·19共同声明”达成了起步阶段的“2·13共同文件”。根据文件,朝方同意关闭和封存宁边核设施,并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人员重返朝鲜进行必要的监督和验证。同年7月,朝鲜关闭并封存宁边核设施。为实施起步行动,全面落实共同声明,六方同意设立5个工作组。2007年7月20日,第六轮六方会谈团长会议在京举行,就下一阶段工作达成包含四个要素的框架共识,并制定了三步骤的实施“路径”。同年10月3日,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通过了《落实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的共同文件。根据文件,朝鲜将在2007年底前完成宁边核设施的去功能化并全面申报核计划;美国根据朝方行动履行其对朝承诺。根据这一文件,美国和朝鲜同意继续致力于改善双边关系,向实现建立全面外交关系迈进。11月,朝鲜开始对宁边3个核设施实行“去功能化”。后因朝美在核计划申报问题上产生分歧,文件未能得到有效的落实。

朝鲜第三次核试验之后,朝核问题出现全面倒退,朝鲜半岛局势出现新的紧张。中国支持并坚决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对朝制裁决议,数次表示,中国在无核化问题上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中国坚决反对任何损害半岛和平与稳定的行为,并一再强调,制裁本身不是目的,呼吁有关各方共同努力寻求根本解决问题的合理可行办法,标本兼治,通过对话全面均衡解决各方关切,打破半岛长期恶性循环,为朝鲜半岛的长治久安做出努力。2005年7月26日,朝核问题第四轮六方会谈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开幕

三、朝核问题的发展前景

朝核问题延续半个多世纪至今,呈现出久拖不决并越来越棘手的趋势。特别是在朝鲜已经拥核并试图抛弃无核化承诺的背景下,半岛局势更加波谲云诡,朝核问题引发的变局正在向纵深演进。在此过程中,朝鲜的战略选择和美国的对朝决策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直接影响到东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在日益严峻的形势下,朝核问题向何处去,成为有关各方必须正视的一项严峻课题。

首先,朝核问题短期内依然无解,朝鲜半岛局部动荡或将成为一种常态。近些年来,朝鲜半岛这个冷战时期遗留的“活化石”在朝核问题这副催化剂的作用下逐渐复苏。在跨越核门槛之后,朝鲜在拥核立场的态度越来越坚定。2012年朝鲜拥核入宪明确显示出朝鲜新领导层的拥核决心。第三次核试验后,朝鲜宣称实现了原子弹的小型化、轻量化,并正致力于发展洲际弹道导弹,这预示着朝鲜将向“两弹合一”的方向迈进。朝鲜在拥核国策的指导下接二连三地试射导弹、进行核试验,以求保障自身安全并企图成为与美国平起平坐的“核武国家”。美国则坚持对朝敌对政策,固守制裁思维,不愿意根本放弃对朝“政权更迭”打算,反而借机与日韩盟友协调防务战略、组织联合军演,对朝鲜加大封锁遏制,试图通过施压的方式迫使朝鲜屈服。在双方严重对立的政策取向下,美朝之间的互信难以建立,双方在朝核问题上无法找到最大公约数,相互对抗在短期内难以消弭。为确保自身绝对安全,美朝战略竞争将催生并加剧双方的安全困境,在朝核问题上迎头相撞的可能性增大。一段时间内,朝鲜半岛的恶性循环局面难以根本打破,东北亚地区形势将继续处于动荡状态。

其次,美国因素仍是影响朝核问题走向的最大变量。从历史上看,朝核问题因美国而起。长期以来,朝鲜也寻求将美国作为解决朝核问题的首要对象。但美国对朝鲜政权的敌视政策没有根本消除,虽然美国承诺无意入侵朝鲜,承认朝鲜为主权国家,但美国国内尚缺乏与朝鲜发展良好关系、对朝鲜提供安全保证和经济援助的政治基础。一段时间内,美国对朝政策不会有根本改变。奥巴马政府虽然试图打破美朝互动的恶性循环,但却由于盲目坚持“战略忍耐”而陷入“战略瘫痪”的境地。如果朝核问题长时间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或出现新的恶化,美国的对朝政策困境将进一步凸显,即多边会谈和双边对话都难以成功说服朝鲜弃核,而通过军事手段解决朝核问题的可行性则受到各种因素的严重制约。面对朝鲜要求签署和平协定的呼吁,对于坚持日韩同盟战略框架的美国,通过和平谈判来一揽子解决朝核问题需要付出重大的政治代价。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美国难以做出这样的政治决断。今后,朝核威胁日渐增大与美国应对朝核问题的政策手段日渐有限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届时,美国如何面对该问题,其能否找到“第三条道路”,将对未来朝核局势产生重大影响。

再次,朝鲜半岛南北关系是影响朝核问题演变的重要因素。60多年前的朝鲜战争本是南北之间的内战,却因美国的介入演变成一场有多国参与的地区性战争,更重要的是,美国的介入直接诱发了朝鲜的核冲动。20世纪以来,南北关系开始改善,但朝核问题始终是南北关系发展的一个核心障碍。当前,韩国总统朴槿惠试图推动更加平衡的对朝政策,并致力于通过推进朝鲜半岛“信赖进程”实现韩朝关系正常化。韩国提出的“首尔进程”等构想有助于缓和朝鲜半岛紧张局势,并为朝核问题的长远解决带来一丝希望。特别是当前,美国倚重并推动韩国在朝核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作为朝鲜半岛的直接当事方,南北关系还影响着美国的决策,是影响朝核问题走向的重要外部因素。

最后,朝鲜的政策重心转移客观上有利于朝核形势总体缓和,或为无核化开启新的窗口。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朝鲜奉行“先军政治”路线,将加强军备作为国家总体战略的优先方向和重中之重。近年来,特别是随着经济形势的日益严峻,朝鲜开始对此政策做出调整。尤其是朝鲜新领导人金正恩接班以来,实行军事和民生两手抓,强调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2013年4月,朝鲜确立了核武力与经济建设并行的战略方针,致力于在发展核及导弹计划的同时发展经济、改善民生,逐渐将资源和精力向发展经济的方向转移。朝鲜致力于经济建设的努力客观上有利于局势的缓和,但在其坚持拥核的前提下,这一努力将受到极大限制。朝鲜将不得不在拥核与发展经济之间进行权衡和选择,朝鲜能否实现两者的平衡或在两者之间如何选择取舍,将影响到未来半岛形势的发展。

总体而言,在中国等方面的努力下,近年来朝核问题一度取得积极进展,总体局势基本稳定在外交解决的轨道上,但也应看到,致力于朝鲜半岛无核化的六方会谈命运多舛,美朝双边对话举步维艰,各方推进实现半岛无核化的努力并未如期取得成功。而与此同时,朝鲜半岛对抗不断升级、各方矛盾呈日益激化态势,朝鲜半岛的恶性循环局面迟迟无法打破,朝核武能力也在不断提升,各方对朝核局势管控的难度越来越大。这一系列悖论表明,朝核问题已经远远超越了核扩散的范畴,反而凸显出朝鲜半岛“和谈”的重要性。考虑到朝核问题的根源在于当前朝鲜半岛的冷战结构,“就核论核”的思维已经无法解决问题,朝核问题急需标本兼治,“停和机制”转换才是正途。只有积极谈判建立朝鲜半岛和平机制,一揽子解决朝鲜问题,才能打破各方在朝核问题上“零和博弈”造成的安全困境,为朝核问题的最终解决创造条件;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破解朝鲜半岛的冷战状态,为东北亚地区带来真正的长治久安。

第2章 伊朗核问题牵动世界神经

多年来,伊朗核问题一直搅动国际政坛,成为国际视线中挥之不去的焦点和难点。在起伏不定、僵局难破的进程中,伊朗核问题数度由“热点”发展为“危机”直至战争边缘。伊朗温和派新近主政,伊朗核问题迎来一线转机,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伊朗核问题彻底走出困境尚需时日。

一、复杂的地缘因素造就伊朗核问题

诸多因素造就伊朗核问题“高热难退”,伊朗地理位置独特,石油资源丰富,所在地区种族、教派矛盾复杂,这些因素造成伊朗在中东地区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以致伊朗核问题一有风吹草动,波斯湾、中东乃至整个世界往往为之定睛驻足。(一)扼守战略航道的“咽喉”

伊朗占有重要的战略地理位置,它东临巴基斯坦和阿富汗,西近伊拉克和土耳其,南濒波斯湾和阿曼湾,北隔里海与俄罗斯相望,素有“欧亚陆桥”和“东西方空中走廊”之称。其中,伊朗南部的霍尔木兹海峡尤为重要,是波斯湾通往印度洋的唯一出口,成为海湾国家石油运往世界各地的唯一通道。该海峡号称“油库阀门”,素以石油航道的“战略咽喉”而闻名,全球近40%的油气资源由此输往世界各地,承担着西方石油消费国60%的供应量。西方国家将其称为“石油海峡”,是不折不扣的石油“生命线”。每当伊朗遭到西方军事威胁时,伊朗便亮出其“杀手锏”,在海峡举行大规模军演,威胁要封锁海峡,声称“不让一滴石油从海峡通过”。对此,美国警告伊朗,封锁海峡生命线,如同触碰发展核武的“高压线”,后果不堪设想,如果伊朗胆敢触碰两条“红线”中的任何一条,美国将毫不犹豫地动用武力打击伊朗。2012年1月,美国航母编队穿越霍尔木兹海峡(二)坐拥丰富的石油资源

伊朗核问题之所以如此敏感和复杂,与伊朗拥有得天独厚的石油资源不无关联。当今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世界能源需求不断增长,无论是发达经济体还是新兴经济体对油气资源的依存度不断提升,石油资源日显其“黑黄金”的稀缺和珍贵。伊朗自然资源优势独特,石油、天然气储量丰富。截至2011年底,已探明石油储量1545.8亿桶,天然气储量33.69万亿立方米,分别占世界总储量的11%和17%,分列世界第三和第二位。石油和天然气生产量均列世界第四位,日产原油能力350万桶、天然气5亿立方米。作为产油大国和出口大国,伊朗石油对国际原油市场的影响非同寻常,一旦波斯湾局势吃紧,就会引发国际市场对石油供应的担忧,国际油价必然会大幅震荡上扬。国际石油市场分析师认为,伊朗局势牵动整个国际油价的走势,对国际油价影响的震荡幅度能够达到30%左右。事实的确如此,2011年底,伊朗核危机升级后,其对国际油价的影响立即显现,油价迅速飙升,从每桶约75美元直升至每桶100美元左右。奥巴马也不得不承认,中东地区可能出现的战争预期是油价恐慌性上涨的关键因素。(三)叫板美国铁杆盟友——以色列

伊朗核问题的热度与烈度与以色列密切相关。历史上,伊朗与以色列本非“冤家”,两国人民一度曾彼此交好,亲密往来。当大批以色列人沦为“巴比伦之囚”时,伊朗先祖波斯人曾出手相救,慷慨解囊,留下两国人民友好交往的美好佳话。然而,世事沧桑,时过境迁,当伊朗与美国断交后,以色列作为美国铁杆盟友走到了伊朗的对立面,伊以反目成仇,两国交恶不断,从此结怨积恨。伊朗认为,以色列是中东地区的“祸根”,在美国的袒护下,以色列愈发跋扈与乖张,中东人民不得安宁,必须对之实施“根治”。在伊朗,“反美”与“反以”近乎于同义词,无论是伊朗强硬派还是温和派领导人均曾对以色列说过让世界咂舌的“狠话”。伊朗前总统、强硬派代表人物内贾德曾放言,“以色列必须从地图上被抹掉……伊斯兰世界绝不允许它的宿敌生存在它的心脏带”。现任总统、温和派领导人鲁哈尼履职前夕也曾放话,“多年来犹太复国主义政权是伊斯兰世界根深蒂固的毒瘤,应该将它除去”。对此,当鲁哈尼第一次以总统身份在联合国大会发言时,以色列代表愤而退席,以示抗议。

伊朗的核活动也让以色列如坐针毡,当伊朗宣布可以生产30%的浓缩铀后,以色列认为伊朗造出核武器指日可待,感到如果伊朗拥有核武器,以色列将面临灭顶之灾。美国总统奥巴马也坦言,伊朗核问题远比叙利亚化武问题严重,拥核的伊朗对以色列构成的威胁,更触及美国的核心利益。因此,以色列一度急于对伊朗动武,几欲复制30多年前攻击伊拉克的“巴比伦行动”,对伊朗核设施实行定点清除。无奈以色列国内政界、军界关于对伊朗动武意见不一,其后盾美国更是顾虑重重,生怕以色列单干拖累自己,一方面力劝以色列戒急用忍,劝以色列耐心等待制裁结果;另一方面警告伊朗,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的“窗口”不会永远敞开,美国并不排除任何选项。(四)伊朗核战略扑朔迷离

伊朗发展核能抑或核武器是伊朗核问题成为热点的关键所在。伊朗声称,发展核能不容指责,核活动完全出于和平目的,一是用于发展核电,二是用于治疗癌症等医学目的。以色列对此加以驳斥,认为伊朗油气丰富,根本不缺电,医疗无须高浓缩铀,发展核能是幌子,制造核武器是本意。伊朗回应,伊朗虽石油丰沛,但总有用完的一天,发展核能天经地义。双方口诛笔伐,互不相让。2011年底,国际原子能机构首次披露伊朗核活动的军事意图,似乎证实了以色列的说法,但伊朗对此断然否认,指责报告充满谎言,有失公允,声称国际原子能机构为西方国家所操控,已沦落为美国和以色列的“帮凶”,并威胁中断与其合作。

伊朗核意图令人琢磨不定,颇费思量,但在乱象背后,伊朗核战略的一些内在逻辑渐显端倪。一是伊朗核活动究竟意在核能还是核武,短期内难有定论。但无论从目前的技术条件,还是从材料和装备条件来说,伊朗未必就已具备制造核武器的能力。二是即使伊朗具备制造核武器的能力,伊朗未必就会选择制造核武器。伊朗深知,在当前的国际环境和西方制裁的压力下,尤其是在复杂的地缘政治环境中,拥有核武器并不能给自身安全罩上“核保护伞”。或许成为“核门槛”国家,即掌握核武技术但不造核武器,才是伊朗的战略。三是伊朗打核战略牌,有意将美国拉回谈判桌,为解决美伊之间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提供平台。伊朗核模糊战术,对于美伊双方来说,既是一场“弱者求公正”与“强者求秩序”的拉锯战,也是美伊双方追求自身利益的政治筹码和战略谋划。(五)伊朗核问题溢出效应显著

伊朗核问题的热度还在于其关联效应并非只指向美国和以色列,由于地区种族和教派矛盾,其外在效应波及整个中东国家。伊朗与其周邻沙特、阿联酋等海湾国家之间的恩怨是非由来已久,自古未绝,既有波斯民族和阿拉伯民族之间的民族矛盾,也有什叶派和逊尼派之间的教派冲突。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推翻了伊朗君主体制,令海湾君主体制国家惶恐不已,担心伊朗向其输出伊斯兰革命。伊朗核活动频繁,令沙特等国坐立不安,担心伊朗拥核自重,双方地区主导权之争愈发激烈。外界普遍认为,一旦伊朗拥核,整个中东地区的政治生态将发生重大变化,海湾国家将竞相研发核武器。以色列媒体称,如果伊朗拥核,中东地区如同打开潘多拉盒子,与伊朗关系密切的叙利亚巴沙尔政权、黎巴嫩真主党、巴勒斯坦的哈马斯将更加有恃无恐。对此,奥巴马发出警告,“伊朗对核武的追求,势必让中东各国卷入无休止的核军备竞赛,导致该地区永无宁日”。2013年2月12日,奥巴马在美国国会山发表国情咨文,表示美国会“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阻止伊朗获取核武器”

二、伊朗核问题逐步升级的历程

伊朗从事核能开发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早在20世纪50年代,伊朗就开始从事核能开发活动,当时由于伊朗巴列维王朝是西方的盟友,伊朗核活动并未成为“问题”,反而得到了欧美国家的默许与支持。伊朗核活动开始成为“问题”进而演变为“热点”则是最近30多年的事情。在此进程中,有以下5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一是1979年,伊核问题阴霾初起。该年2月,伊朗爆发伊斯兰革命,统治伊朗长达半个多世纪、亲美的巴列维王朝被推翻。随后发生“伊朗人质危机”,即美国驻伊朗使馆被占领,66名美国外交官和平民被扣留444天。美伊断交,双边关系由此发生逆转,美国与以色列被新生的霍梅尼政权列为头号敌人。自此,伊朗核活动开始成为“问题”,美国指责伊朗“开发核能是假,发展核武是真”,美伊之间围绕核问题打了30多年的口水仗,上演了各种版本的“文攻武吓”,乃至海湾上空屡屡呈现战云密布。

二是2003年,伊核问题风生水起。伊朗宣布发现铀矿资源并成功提炼出铀,消息一出,举世关注。美国尤为震惊,公开质疑伊朗核开发的真实意图在于军事目的,警告伊朗必须停止与铀浓缩有关的一切活动,国际原子能机构也同时施压。在多方斡旋与重压下,伊朗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随后不久,伊朗宣布暂停浓缩铀离心机的组装。伊朗虽未彻底中断浓缩铀活动,但伊核问题毕竟消停了一段时间。

三是2006年,伊核问题尘烟又起。伊朗宣布恢复已中断的核燃料研发活动,此举引起国际社会一片哗然,美国反应尤为强烈,率先发难,要求伊朗中止一切铀浓缩活动。在西方国家推动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696号决议,要求伊朗暂停一切与铀浓缩相关的活动,呼吁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伊朗对此并不买账,高调声称“伊朗核权利不容剥夺,浓缩铀活动只会扩大,不会中止”。自此,美伊叫板升级,伊朗核问题不但成为美伊关系的核心问题,而且成为中东地区的焦点乃至国际难点,此后,伊朗核问题久陷困境,一直吸引国际社会的眼球。

四是2011年,伊核问题风云乍变。该年正值“阿拉伯之春”发酵之际,国际视线聚焦西亚北非国家的政治突变,似乎无暇顾及伊朗核问题,波斯湾一度风平浪静。接近年底之际,国际原子能机构一份报告使伊朗核问题重回国际视野,报告首次揭露伊朗秘密开发核武器的意图。报告出台后,西方借题发挥,顺势而为,对伊朗实施“史上最严厉”的制裁措施,综合运用政治施压、经济制裁、外交围堵、军事威慑等手段,对伊朗全面打压。美国设立军事打击伊朗的两条红线:一是封锁霍尔木兹海峡,二是发展核武器,以色列更是急不可待,欲对伊朗核设施实行定点打击。伊朗毫不示弱,在海湾举行大规模军演,强硬回应美以动武威胁,对峙双方均擂响战鼓,整个波斯湾战云密布。

五是2012年,伊朗核危机乍现曙光。就在战争一触即发之际,伊朗核危机呈现一线转机。在重压与斡旋之下,伊朗态度发生微妙变化,释放通过对话解决危机的意愿。西方察觉到对方让步的苗头,“施压”与“会谈”并用的意愿增强。2012年4月,新一轮伊朗核会谈在伊斯坦布尔举行,随后多轮伊朗核会谈相继在多地举行,一系列会谈虽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和实质性成果,但双方均表现出一定的务实和灵活的态度,伊朗核危机呈现峰回路转之势,波斯湾暂时走出战争阴霾。

三、中国立场公正,劝谈促和

在伊核问题上,中国政府历来秉持公正立场,积极劝和促谈,发挥建设性作用,中国角色的重要性以及所发挥的正面效应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一)立场公正

中国在伊朗核问题上,并非着眼一己之私,而是从维护地区和全球和平的立场出发,尊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准则,始终坚持认为,推进对话合作是全面、长期、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中国主张,伊朗核问题有关各方应坚持对话接触,逐步建立互信,寻求解决伊朗核问题的办法。中国同伊朗开展能源、经贸合作,是正常的国家间往来活动。针对美国对伊朗实施单边制裁和对与伊朗进行石油贸易和金融交易的国家进行惩罚,中国政府反对一国基于国内法对另一国实施制裁,更反对有关制裁损及第三方。

鲁哈尼当选伊朗总统后,伊朗核问题出现新动态、新走向。对此,中国政府认为,当前伊朗核问题的政治解决面临新机遇,各方应不失时机,共同努力,尽快举行新一轮对话,妥善处理分歧,寻求务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力争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国政府欢迎鲁哈尼奉行温和外交路线的表态,乐见伊朗与世界进行“有效的、建设性互动”,认为此举将有利于促进地区和全球的稳定与和平。在2013年9月上合组织峰会期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伊朗总统鲁哈尼时,积极评价伊朗新政府就解决伊朗核问题做出的积极表态,指出伊朗核问题是牵涉伊方切身利益和地区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希望下阶段有关各方着重推动务实对话,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巩固和平解决的势头。习近平表示,中方主张尊重伊方正当合法权益,坚持对话谈判解决,愿继续为劝和促谈做出建设性努力。2013年6月15日,哈桑·鲁哈尼当选伊朗新一届总统(二)劝谈促和

中国一直同伊朗核问题有关各方保持沟通,为推动谈判进程做出不懈努力。中国积极参加伊朗核问题六国部长会谈,评估形势,协调立场,努力促成各方通过外交手段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2013年9月26日,伊朗新政府成立后的第一次伊朗核问题六国外长会议在纽约举行,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出席,与有关方讨论伊朗核问题新形势以及下一步六国与伊朗对话问题,王毅强调:“各国应抓住当前出现的有利机遇,务实推进对话,争取早日就解决伊朗核问题达成一揽子协议,逐步予以实施,最终实现伊朗核问题和平全面持久解决。”在每次伊朗核问题的会谈中,中国政府总是积极斡旋,以建设性的态度参与有关讨论,敦促各方进一步加大外交努力,照顾彼此关切,妥善处理分歧,推动对话早日取得进展,为伊朗核问题的全面、长期和妥善解决创造条件。同时,中国始终负责地参与安理会有关决议的磋商,并严格履行有关决议。中国坚定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反对核武器扩散,积极配合国际社会解决伊朗核问题的一切政治努力。每当伊朗核问题处于危机时,中国总是努力劝谈促和,呼吁有关方保持冷静克制,并积极参加多轮次的六国会谈,为缓解紧张局面提出建设性主张,力避局势升级和恶化,与国际社会一道做维护地区稳定的工作。在伊朗核问题上,中国始终发挥建设性作用,付出的努力和所起的作用有目共睹,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欢迎。

四、转机与危机并存,前景曲折多变

2013年伊朗总统大选为伊朗核问题带来新的转机,伊美两国互释善意,紧张关系有松动迹象。然而,伊朗核问题坚冰弥久,冰释前嫌绝非易事。(一)新总统带来新希望

在大选中,温和保守派鲁哈尼出人意料地在第一轮以压倒性优势胜出。鲁哈尼曾担任伊朗首席核谈判代表,在职期间,伊朗与英、法、德三国就暂停铀浓缩问题达成协议。伊朗媒体称,鲁哈尼个性儒雅,颇具学者风范,其外交斡旋能力得到普遍认可。

鲁哈尼在就任后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就向西方发出谈判信号,称“伊朗不愿浪费时间,尽早开启‘严肃’的核谈判”,表示将奉行温和、务实的外交路线,与世界进行建设性、有效的互动;伊朗愿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监督,通过合作消除国际社会担忧。他多次向美国发出直接谈判的信号。在接受美国《华盛顿邮报》采访时,鲁哈尼表示,伊朗不寻求与任何国家开战,核武违背伊朗宗教原则,伊朗永不研发核武器。他称,“血海深仇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该携手合作,共同结束这种不健康的对抗方式”。在出席联大会议期间,鲁哈尼表示,在3~6个月内就伊朗核问题与西方国家达成协议。在向西方释放善意的同时,鲁哈尼也呼吁国际社会尊重伊朗国家尊严和应有的权利,用“恭敬的语言”与伊朗对话。

鲁哈尼上任后,在伊朗核谈判问题上接连做出一系列动作,令人注目。一是任命穆罕默德·贾瓦德·扎里夫为新任外交部长。此任命被外界视为伊朗新政府推行务实外交、缓和与西方关系的重要举动。扎里夫是伊朗著名外交官,曾担任伊朗常驻联合国大使,对美国有较深了解,主张与西方建立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曾因“过分亲近西方”而被强硬保守派逐出政坛。外界对扎里夫担任伊朗外交部长持乐观态度,认为此举有助于化解伊朗核谈判僵局,前法国驻伊朗大使弗朗索瓦·尼库洛乐观表示,“如果是由扎里夫来处理核问题,他很快就会正式提出一些方案,比如作为让步,伊朗可能会停止纯度至20%的铀浓缩活动”。扎里夫上任后表示,“伊朗与美国关系变糟是由于缺乏信任而引起的,德黑兰准备与美国政府建立互信”。二是更改伊朗核谈判执行机构。负责核谈判的执行部门由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改为外交部,外交部长出任首席核谈判代表。这意味着新外长扎里夫将取代强硬保守派代表贾利利担任首席核谈判代表。对此,伊朗政界人士表示,核问题谈判机构的变动及首席代表的变动意味着伊朗核谈判策略与此前相比将发生重要变化。三是鲁哈尼与美国总统奥巴马相互通信,就解决伊朗核问题、叙利亚问题交换意见。尤其在2013年9月26日联大召开期间,奥巴马与鲁哈尼互通电话,实现了两国元首34年来的首次沟通。美国媒体称此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鲁哈尼称这些做法对两国来说是“积极且富有建设性的”。四是鲁哈尼在犹太新年前夕,在其推特上发文向犹太人送去祝福。此举被认为是鲁哈尼欲与西方和以色列改善关系的重要信号。五是伊朗新政府最近释放多名政治犯,此举被视为是鲁哈尼为与西方和谈创造条件和氛围。

让外界感到伊朗核问题出现转机的一个较为有信服力的信号是,拥有伊朗国内外政策最终决定权的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最近表示,支持新政府与西方改善关系从而改变国内经济形势的努力,他称,“勇敢地展示外交灵活性是非常有益的,有时候甚至是必不可少的”。鲁哈尼也声称,自己拥有与美国直接对话和与西方进行核谈判的“绝对权力”。外界普遍认为,这表明伊朗最高层有意支持新政府在核谈判中做出让步。(二)伊朗核问题难有根本性逆转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虽然新总统鲁哈尼展现与西方改善关系的友好姿态,但在伊朗核问题上,伊朗难以做出实质性让步。原因有五:一是大国梦难破。伊朗在历史上曾经辉煌无比,古波斯帝国盛极一时,其大国心态深根于伊朗政教各阶层,掌握核技术被视为大国的标志,为此,伊朗特地将伊朗历1月20日设立为“国家核技术日”,每年举行庆祝活动。伊朗国内政治派别虽政见难合,但在捍卫核权上,往往用“一个声音”对外发声,凸显伊朗“坐大中东”的大国心态。对此,鲁哈尼表示,伊朗不会放弃核权利,在核开发上,伊朗绝不让步,声称“尽管制裁给伊朗人民带来痛苦,但制裁绝不会让伊朗人民投降”。二是屈辱心态难消。伊朗虽然有过帝国的辉煌,但在近现代历史上,也屡遭列强的侵占与欺凌。屈辱与苦难造就伊朗民众强烈的民族自尊心。掌握核技术被视为民族振兴和强国复兴的重要目标。美国的中东核政策更让伊朗“愤懑不平”,倍感歧视,伊朗指责美国搞双重标准,坐视盟友以色列拥核自大,却对伊朗指手画脚,说三道四,为此,伊朗竭力研发核技术,以此抗衡西方,一洗屈辱。三是鲁哈尼虽为总统,但伊朗是政教合一的国家,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掌握国家大政方针的最终决定权。对于核能开发,哈梅内伊从未松口。一方面,他签署宗教敕令,禁止伊朗开发核武器;另一方面,哈梅内伊又表示,伊朗有权和平利用核能,绝不会在该问题上做出任何让步。四是尽管伊朗“松开了拳头”,但伊朗对西方是否会真心“张开怀抱”持怀疑态度,在西方减轻制裁和打压之前,伊朗的让步空间有限。五是鲁哈尼还要面对国内强硬保守派的巨大压力。鲁哈尼从联大开会回国后,刚下飞机即遭到国内强硬势力“扔鞋”侮辱,此事预示鲁哈尼与西方妥协之路将面临重重障碍。(三)西方以压促变,伊朗两手应对

美欧政客认为,温和路线之所以在伊朗大选中占据上风,正是西方制裁的结果,高压与制裁使得伊朗经济陷入困境,物价飞涨,民怨沸腾,民心思变的老百姓用选票赶走了强硬派。因此,西方初尝制裁“甜果”,认为只要坚持“以压促变”战略,鲁哈尼新政府也会在严厉的经济、金融制裁“大棒”下彻底低头。就在鲁哈尼就职前夕,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对伊朗制裁的新法案,该法案将在一年内把伊朗石油日均出口量进一步压缩100万桶,以试图减少伊朗核计划的资金来源。

因此,对于鲁哈尼抛出的“橄榄枝”,美国表示谨慎乐观,并未松口减轻或解除对伊制裁,回应称“时机未到”。一方面,美国不打击新政府的热情,表示“美国也想与伊朗直接对话”;另一方面,继续向伊朗新政府施压,称 “伊朗违反了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必须停止浓缩铀活动”。美国国务卿克里表示,伊朗新总统的善意言辞固然值得欢迎,但美国必须要看到伊朗新的行动,声称“凡事都需要得到验证,如何行动比言语更重要”。克里强调,在见到伊朗实际行动前,美国不会解除对伊制裁,“如果伊朗能够迅速采取负责任、透明的措施,来配合国际社会对其核计划的监督,美国可能在数月内开始取消对伊朗制裁”。言下之意,伊朗必须停止20%的浓缩铀活动,关闭福尔多、纳坦兹等核工厂,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与监督。此外,以色列也劝告盟友美国坚持打压伊朗,不要被鲁哈尼的“花言巧语”所迷惑,称伊朗新政府正实施“拖延战术”。

对此,伊朗新政府实施“两手策略”。一方面,与西方周旋,释放和谈善意,努力打消西方疑虑,阐明伊朗核活动完全出于和平目的,声称“伊朗从未试图制造核武器,今后也不会做出这样的尝试”,并表示伊朗将真诚地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就核查展开合作,澄清其核活动中的种种疑问,履行国际义务;另一方面,伊朗高调声称,伊朗铀浓缩权利不可剥夺,伊朗不会在制裁下屈从西方的和谈条件。国际原子能机构发表报告称,伊朗正加紧推进核开发活动,鲁哈尼就任不久,伊朗又新增千台新型离心机,“新政府并未停止违反安理会决议的浓缩铀活动”。

由此看来,伊朗核问题异常复杂,绝非伊朗温和派上台或几次会谈就能彻底解决,现在断定波斯湾上空“云开见晴”为时过早,中间必然会起伏不定,迂回曲折,剑拔弩张和紧张对峙的情形日后或许还会再次出现,伊朗核问题短期内难以消弭。

第3章 钓鱼岛争端的由来

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简称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在历史和法理上都有充分依据。20世纪70年代,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和缔结和平友好条约时,中日两国老一辈领导人从中日关系大局出发,就“把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重要谅解和共识。但是,日方自2012年9月“购岛”以来的所作所为严重破坏了“搁置争议”的共识,从而导致钓鱼岛局势一直紧张,中日两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也受到了极大影响。

资料链接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台湾岛的东北方向,分布在东经123°20′-124°40′及北纬25°40′-26°00′之间的海域,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南屿、北屿、飞屿等岛礁组成,总面积约5.69平方千米。钓鱼岛位于该海域的最西端,面积约3.91平方千米,是该海域面积最大的岛屿,主峰海拔362米。黄尾屿位于钓鱼岛东北约27千米,面积约0.91平方千米,是该海域的第二大岛,最高海拔117米。赤尾屿位于钓鱼岛东北约110千米,是该海域最东端的岛屿,面积约0.065平方千米,最高海拔75米。

一、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论证钓鱼岛之主权归属,首先必得熟悉其相关历史文献,其次还要依据“时际法”(Intertemporal Law)原则对关键日期(critical date)前后的权利归属进行考证和分析。(一)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利用钓鱼岛

对于钓鱼岛领土主权归属问题,日本政府一贯持“无主地先占”主张。但大量史料皆可证明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利用钓鱼岛,钓鱼岛自明朝便属“有主地”,根本不是“无主地”。当然,在古代亚洲,中国明朝政府“先占”钓鱼岛,并不可能按照现代国际惯例进行立标升旗,须依“时际法”原则根据当时国际法进行判断。钓鱼岛

按《奥本海国际法》第223目:“现在,占有和行政管理是使占领有效的两个条件,但在从前,这两个条件并不被认为是用占领方法取得领土所必要的。虽然在大发现时代,各国也并不主张发现一块过去无人知悉的土地就等于发现者从事探险时所服务的国家已经用占领方法取得了该土地,但是占有常常只具有象征行为的性质。后来,真正的实行占有被认为是必要的。但是,一直到了18世纪,国际法作者才要求有效占领,而且直到了19世纪,各国实践才与这种规定相符合。”因此,中国对钓鱼岛的“先占”完全符合18世纪前国际法中通过“发现”(无须“行政管理”)而获得“不完全的所有权”的占领惯例。

资料链接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使用钓鱼岛钓鱼岛列岛的发现、命名及利用最早见诸中国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成书的《顺风相送》,该书关于明代使臣往东西洋各国开诏时查勘航线、校正针路有详细记载,书内“福建往琉球”条记录了钓鱼岛列岛。此后,明清两代的琉球册封使的使琉球录中也都不乏前往琉球途经钓鱼岛的记载,且亦述及中国与琉球的分界便在钓鱼岛列岛东方之“黑水沟”(今冲绳海槽)及作为“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之“姑米山”(今“久米岛”)。其中,如:明朝册封使陈侃的《使琉球录》(1534年)明确记载“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明朝册封使郭汝霖的《使琉球录》(1562年)记载“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明朝册封使夏子阳的《使琉球录》(1606年)提到“望见,米山,夷人甚喜,以为渐达其家”;清朝册封使汪楫的《使琉球杂录》(1683年)关于中国与琉球“中外之界”有明确记述;清朝册封副使徐葆光的《中山传信录》(1719年)记载“取姑米山(‘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用单卯针,取马齿,甲卯及甲寅针收入琉球那霸港”;清朝册封副使周煌所著《琉球国志略》(1756年)述及琉球“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清朝册封副使李鼎元的《使琉球记》(1800年)记载“见钓鱼台,三峰离立如笔架,皆石骨……计赤尾屿至此,行十四更船,午刻见姑米山……十二日癸巳,晴,辰刻过马齿山……计又行七更船,再用甲寅针,取那霸港”。作为明清两朝中央政府“钦差”出使琉球的册封使,其本身负有代表国家查勘“中外之界”及宣示主权之目的,其“册封使录”中有关钓鱼岛的记述自然具有官方文献性质。关于中国与琉球的分界,琉球历史文献与中国记载基本相同,其官方史书大都转载中国的《使琉球录》中关于钓鱼岛列岛的记述,对“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并无异议,如《历代宝案》、《球阳》、《中山世鉴》、《指南广义》等。(二)明清时期钓鱼岛的“地理附属”与“行政管制”

据目前可考文献,明朝郑舜功的《日本一鉴》最早论及钓鱼岛的地理意义归属,认为:“钓鱼屿,小东小屿也。”按郑氏所绘台湾至琉球间诸岛屿图小注:“小东岛,即小琉球,彼云大惠国。”“小琉球”是当时对台湾岛的称谓,亦即是说,在明朝中国人的认识中,钓鱼岛在地理意义上是台湾附属岛屿。中国学者郑海麟通过对明朝胡宗宪主持、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1561年)及《郑若曾杂著》中的《万里海防图》进行考证分析,认为钓鱼岛列岛及“小琉球”(台湾)都已被纳入中国海防区内,应属中国“行政管制区域”。此后,徐必达等人绘制的《乾坤一统海防全图》(1605年)及茅元仪绘制的《武备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图》(1621年)也都将钓鱼岛列岛划入中国海疆。

清朝时期,钓鱼岛继续归属中国海疆,而且中日学人对此存在共识。如日本学者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1785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该图从山东到广东的中国大陆涂为淡红色,台湾和澎湖列岛涂为黄色,琉球王国涂为浅褐色,钓鱼岛列岛与中国大陆颜色相同。井上清据此分析认为钓鱼岛是大陆属岛而非台湾属岛:“台湾虽是中国的领土,但不能算是中国本土的附属岛屿,正如小笠原群岛虽是日本的领土,但和九州南方岛屿不同,不能算是日本本土的附属岛屿一样,所以用与日本本土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别。与此相同,他把台湾也涂上了与中国本土及其附属岛屿不同的颜色。”

钓鱼岛不属于“无主地”、不属于琉球、更不属于日本是铁一般的事实,大量史料皆可为证。1863年刊行的《皇朝中外一统舆图》(该图又名《大清一统舆图》)非常明显地把钓鱼岛和琉球群岛作了中外区分,其上用汉语标名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等岛,而凡属琉球岛屿皆杂用琉球语,如“姑米山,译曰久米岛,属二间切……”该图补订者严树森在《后跋》特别写明:其四裔自汉语外,杂用国语、蒙古语、托忒语、唐古特语、俄罗斯语——《春秋》公羊家所谓“名从主人也”。

二、日本非法窃取钓鱼岛

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对大清帝国发起了挑战,借“牡丹社事件”而寻衅兴兵台湾。1879年,日本正式吞并了中国的朝贡国琉球,将其改称冲绳县。此后不久,日本又开始觊觎中国的另一朝贡国朝鲜,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钓鱼岛在1884—1885年间被古贺辰四郎声称“发现”了。(一)日本对钓鱼岛的调查与非法窃取

资料链接日本窃取钓鱼岛的历史过程1885年7月,日本政府开始了一个岛屿调查活动,并于该年8月底在大东岛悄悄地树立了国标(并拍下日本国旗和国标的照片)。日本的举动引起了周边国家的警觉,当年9月6日《申报》即登载消息:“台湾东北边之海岛,近有日本人悬日旗于其上,大有占据之势。”据学者考证,此消息中的“台湾东北边之海岛”实际上指的不是钓鱼岛,而是大东岛,因为日本政府对钓鱼岛的实地调查活动是在10—12月进行的,而且日本历史文献中也没有调查人员在钓鱼岛悬挂日旗的记载。1885年9月22日,冲绳县令西村舍三在对钓鱼岛进行材料收集后向内务卿山县有朋密报说:“唯该岛等与前此呈报之大东岛(位于本县与小笠原岛之间)地势不同,不能排除与《中山传信录》所载之钓鱼台、黄尾屿和赤尾屿为同一岛屿……故此次欲援大东岛之例,着勘查之后即行树立国标,实恐未为妥善。因之,拟乘下月中旬驶往先岛两岛(宫古、八重山)之赁轮出云丸返航之便,先行实地查勘,另行呈报。至于树立国标一节,尚祈明示。”10月9日,内务卿山县有朋致函外务卿井上馨征求意见。10月21日,井上馨复函山县有朋认为:“查该岛屿与清国国境接近,前经勘查,其面积较大东岛为小,清国对各岛已有命名。近时清国报纸刊登我政府占据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之传言,对我国怀有猜疑,屡促清政府注意。当此之际,公然建立国界标志,势必招致清国猜疑……”至1885年11月底,井上馨和山县有朋达成共同意见,指示西村舍三:“建立国标,关乎清国,情况复杂,目前似不宜建立。”1890年1月13日,冲绳县知事又请示内务大臣,称钓鱼岛等岛屿“为无人岛,迄今尚未确定其管辖”,“请求将其划归本县管辖之八重山官署所辖”。1893年11月2日,冲绳县知事再次申请建立管辖航标。1894年4月14日,内务省指令冲绳县进行调查,希望能够发掘出有利于日本占据钓鱼岛的证据。同年5月12日,冲绳县秘密调查后回复内务省表示“没有关于该岛之旧时记录文书以及显示属我国领有的文字或口头传说的证据”。1894年7月,日本发动甲午战争。同年11月底,清军败局已定。12月27日,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致函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认为“今昔形势已殊”,提议日本内阁会议讨论钓鱼岛纳入日本版图一事。1895年1月14日,日本内阁通过决议,将钓鱼岛“编入”冲绳县。

种种日本史料文献显示,日本政府对钓鱼岛的“清国所属”地位非常清楚,其自1885年开始调查钓鱼岛至1895年正式窃占,始终秘密进行,从未公开宣示,也未敢如勘查大东岛时那样进行悬旗立标,当时由于日本对于“无主地先占”毫无底气,而且,日方根据所谓“无主地先占”将钓鱼岛“编入”冲绳县,在当时国际法及日本国内法程序上都是不符合惯例的。

首先,按《奥本海国际法》第222目:“领土必须由占领国真正地加以占有……必须在该土地上移民定居,同时用某种正式行为宣布该土地已经被占有而且宣布占有国有将该土地置于其主权之下的意思。这种正式行为通常是发表声明或悬挂国旗。”但基于上述考证,日本政府在1895年之前虽曾对钓鱼岛进行勘查,但从未悬挂国旗,其以内阁秘密决议方式进行领土“编入”而未公开发表声明,此种“无主地先占”有悖当时国际惯例。

其次,在日本明治时代,任何法令均须以天皇之名义发布方为有效。国土“编入”此类大事,如果不以天皇敕令形式颁布,其在日本当时国内法定程序上便没有完成,当然不具合法效力。虽然日本内阁在1895年1月14日决议批准在钓鱼岛建立航标以及将其“编入”冲绳,但是并不存在明治天皇签署发布的国土编入敕令书,也不存在内务省对冲绳县下达建设航标的命令书(实际上,日本直到1969年才于钓鱼岛建立标桩),因此其“编入”不合法定程序而不具效力。日方经常援引的“十三号敕令”(1896年)事实上是“冲绳县之郡编制”法令,该法令的核心是在冲绳县进行郡编制改革,全文无任何文字提及钓鱼岛,更无任何有关钓鱼岛的编入与国标建设事项。(二)对《马关条约》的不同解读不能支撑日方主张

甲午战争后,日本强迫中国签订了《马关条约》,在其第二款中规定中国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与日本。不过,条约关于“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并未如澎湖列岛标明其“经纬四至线”,条约及相关附件也没有明确解释台湾附属各岛究竟包括哪些岛屿,更没有标识割让各岛的地图。

对于领土割让如此重大的问题,日方采用笼统而模糊的表述,并非出于疏忽,而是有意为之的“高明”谋划。正如2013年5月23日《人民日报》刊载的《钓鱼岛是被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一文所说:“日本政府在处理钓鱼岛问题上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利用清军战败之际,在马关条约订立之前悄悄将钓鱼岛编入冲绳;在公开的条约中,又采用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的模糊表述,使清政府官员产生台湾所有附属岛屿已尽数割让的理解,使钓鱼岛的主权转移不引起任何人的关注。这样,中国无从发现和抗议,而日本日后也可以声称,钓鱼岛非因马关条约而割取。”

虽然日本政府很高明地利用《马关条约》的含糊表述竭力否定“割让”,但这并不能支撑其所宣称的“无主地先占”,也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以及日本非法窃取钓鱼岛的事实本质。关于此点,井上清曾有论述:“把掠夺这个地方和日本在日清战争中的胜利联系在一起,这是对的,但是,进而把这一点和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第二条直接联系起来,仿佛是日本在掠夺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的同时把钓鱼岛等岛屿也包括在内一并掠夺过来,这种写法是不对的。正确地说,台湾和澎湖岛是根据马关条约第二条明目张胆地抢夺过来的,而钓鱼岛等岛屿则是没有任何条约根据,乘战胜清国之机,掩过中国及各国的耳目偷偷地窃取过来的。”

1941年12月,中国政府正式对日宣战,宣布废除中日之间的一切条约。1943年12月《开罗宣言》明文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其中,“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并非全部日本所窃领土,只是为了行文方便而进行的概括,比如南海诸岛中的东沙群岛(归属广东)在二战中为日本所侵占(1939年3月),其虽不属台湾,但也被归还中国。由此可见,即便按照日方主张钓鱼岛不在《开罗宣言》所述“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之内的逻辑,那么日本也应“归还所有窃取领土”,其中自然包括钓鱼岛。

三、钓鱼岛与琉球主权归属无关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钓鱼岛理应回归中国。前文已述,自古以来,琉球王国的势力所及范围从来不包括钓鱼岛,但美国由于对相关历史事实的不了解,错误地将钓鱼岛纳入“琉球列岛的地理界限”,从而将其裹入琉球列岛美国管理当局的“施政权”范围。20世纪70年代,美国将琉球“施政权”“归还”日本之时,同时也将钓鱼岛“施政权”“归还”,这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是非法的、无效的,没有也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一)二战后的琉球主权未定与钓鱼岛问题

1945年7月《波茨坦公告》第8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中明确接受《波茨坦公告》,并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因此,钓鱼岛作为日本所窃取的领土,理应归还中国。考虑到钓鱼岛问题与二战后的琉球主权归属问题联系紧密,有必要对后者也进行简要概述和评析。《开罗宣言》中有“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之语,因此可以解释为,要将日本驱逐出琉球。从美国军方战后的一些举措推测,美国军方一开始意图谋划琉球独立建立傀儡政府,以有利于在远东维持反苏前沿基地。1946年1月29日,盟军最高司令部发布677号训令,即《关于把若干外围地区在统辖上和行政上从日本分离出去的备忘录》,其第3条将“琉球”排除在暂定的日本“施政权”范围之外。但美国国务院反对此种“变相的吞并领土的行为”,认为:“琉球群岛应该被看作(《波兹坦公告》第8条中的)其他小岛,交由日本控制并对其实施非军事化。”随着美苏冷战开始,美国国务院与军方意见趋同。1949年5月,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文件NSC13/3由杜鲁门总统批准正式成为对日政策文件,形成了以“联合国托管”名义对琉球进行“战略性统治”的决议。

不过,以苏联为代表的一些盟国并不赞同美国的托管提议。1951年9月5日,苏联代表葛罗米柯在旧金山和会上表示:“美英草案规定取消日本对琉球群岛、小笠原群岛、西之岛、火山群岛、冲之鸟岛、南鸟岛和大东群岛的主权,并在联合国托管这些岛屿的名义下,把这些岛屿交给美国管理。但是大家清楚地知道,这种使上述岛屿脱离日本的决定,并未见于上述国际协定(《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雅尔塔协定》等)和安全理事会的决定中,而只有安全理事会才有权作出关于对某些具有战略重要性的领土建立托管的决定。这就是说美英草案中的这种要求是武断的,不合法的……日本的主权应及于由本州、九州、四国、北海道诸岛以及琉球群岛、小笠原群岛、西之岛、火山群岛、冲之鸟岛、南鸟岛、对马岛及除第二条所载之领土及岛屿以外其他直至1941年12月7日为止日本之一部分的各岛屿所组成的领土。”

在苏联强烈抵制托管琉球的同时,日本了解到一旦交付联合国托管将使琉球走向独立,因而其与美国达成保有“剩余主权”的默契,预留日后琉球“施政权”的“归还”伏笔。于是,后来的《旧金山和约》第3条“灵活地”规定:“在提出此种(联合国托管)建议,并对此种建议采取肯定措施以前,美国将有权对此等岛屿之领土及其居民,包括其领海,行使任何行政、立法与司法权力。”(二)中国政府对钓鱼岛及琉球问题所持主张

1951年9月8日,包括日本在内的49个国家在美国旧金山签订了《旧金山和约》。和约主要是为解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战败国日本的地位问题。然而,中国作为在反抗日本法西斯历时最长、贡献最大、损失最重的国家,却未被邀请参加盟国对日和约的拟订和签署工作。为此,中国政府多次郑重声明,“旧金山对日和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与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国政府认为其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而且,该和约条文毫无任何涉及钓鱼岛列岛的内容。

当年的日本政府对《旧金山和约》进行了详细解说,论及该条约第3条时明确指出:“历史上的北纬二十九度以南的南西诸岛,大体是指旧琉球王朝的势力所及范围。”这表明日方承认未曾属于琉球王国的钓鱼岛并不在《旧金山和约》第3条所论范围之内。但到了20世纪70年代钓鱼岛争端出现后,日本政府竟悄然改变此前公开的解释和认识,屡次援引《旧金山和约》论证钓鱼岛属于日本。

日方还经常援引1952年2月29日的琉球群岛美国民政府第68号令(《琉球政府章典》)和1953年12月25日的琉球政府第27号令(关于“琉球列岛的地理界限”布告),指称钓鱼岛在琉球群岛的经纬度范围之内。据考证,美军司令部所划经纬度范围主要依据伊地知贞馨的《冲绳志》(1877年)对琉球范围的界定,而并未考察其他更加权威的有关历史文献。而且,虽然《冲绳志》将钓鱼岛所处经纬度列入对琉球的经纬度界定范围内,但是在其“冲绳岛全图”中却并无钓鱼岛,而只是将“古米马齿”(久米岛和庆良间列岛)划入冲绳版图。伊地知贞馨在书中其他地方有提及钓鱼岛,可见其并非不知钓鱼岛之存在,而其未将钓鱼岛划入“冲绳岛全图”,则可看作其认为钓鱼岛不属琉球王朝领土范围。因此,结合此前日本政府关于《旧金山和约》第3条“旧琉球王朝的势力所及范围”的解释说明,钓鱼岛虽然位于美军所划琉球群岛的地理经纬度,但并不归属琉球王国管辖,也便不应归入“琉球列岛的地理界限”之内。美方因对《冲绳志》考究粗率,且未全面掌握和充分研析相关资料,错误地将钓鱼岛划入其琉球管理当局的“施政权”范围下。

1971年6月17日,美日签署《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简称《归还冲绳协定》),将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同年12月30日,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坚决反对钓鱼岛被列入“施政权归还区域”。

四、中国政府的立场和努力

中日两国在钓鱼岛问题上存在不同主张。中国政府从发展中日友好关系出发,在坚持一贯立场的前提下,在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时同日方达成了将此问题留待以后解决的谅解。此后,中国政府一直坚持主张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钓鱼岛主权争议,在时机不成熟的情况下“搁置争议”,而日本政府则屡次公然否认此前“默契”。(一)中日老一辈领导顾全大局

1972年9月,中日邦交正常化双方首脑会谈之时,日本首相田中角荣曾向周恩来总理询问中方“对‘尖阁列岛’的态度如何”。周总理说:这个问题我这次不想谈,现在谈没有好处。田中首相说:好!不需要再谈了,以后再说。总理也说:以后再说,这次我们把能解决的基本问题,比如两国关系正常化问题先解决。这是最迫切的问题。有些问题要等到时间转移后来谈。田中说:一旦邦交正常化,我相信其他问题是能够解决的。

由上可见,为了避免钓鱼岛主权分歧阻碍中日建交进程,中日双方领导人约定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顾全大局地形成了首先实现邦交正常化的默契。此后,在为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举行谈判的过程中,中日双方的最高领导人及外交官员达成共识,都认同此时只能将钓鱼岛争端暂时搁置。

资料链接邓小平谈钓鱼岛问题1978年10月25日,邓小平同志访日,他在同日本首相福田赳夫的会谈中强调双方在钓鱼岛问题上要以大局为重,并在之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高瞻远瞩地指出,实现邦交正常化时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个问题,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也约定不涉及。当时,有日本记者提出“尖阁列岛”问题,邓小平从容巧妙地回答:“尖阁列岛,我们叫钓鱼岛,名称就不一样。可见双方确实有分歧。实现邦交正常化时,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个问题。这次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我们双方也约定不涉及。就中国人的智慧也只能想出这样的办法,因为一涉及,就搞不清楚。但是,有些人想借这个事挑一些刺,阻碍中日关系的发展。我们认为,谈不拢,避开比较明智,这样的问题摆一下不要紧,摆十年也没有关系。我们这代人智慧不够,这个问题谈不拢,我们下一代人总比我们聪明,总会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好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1979年5月31日,邓小平会见来华访问的日本自民党众议员铃木善幸时表示,可考虑在不涉及领土主权情况下,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资源。同年6月,中方通过外交渠道正式向日方提出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资源的设想,首次公开表明了中方愿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模式解决同周边邻国间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的立场。(二)中方被迫应对日方挑衅

自1996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日本外务省改变了事实上承认争议并与中方达成默契的立场。同时,日本右翼团体大张旗鼓地连续登岛并修建非法设施(这些设施大多已毁坏)。为此,钱其琛外长1996年9月24日会见日本外相池田行彦进行磋商,池田在会见中表示:“日本政府不参与、更不支持右翼团体的行动。”1996年11月,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马尼拉会晤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时,重申了中国对钓鱼岛的原则立场,指出该问题并非新问题,过去就长期存在,早在为实现邦交正常化的会谈过程中,周总理和田中首相从两国关系大局出发,同意将此问题留待以后解决。同年11月23日,中日两国外长再次就此展开交涉,中方要求日方不得擅自改动双方对钓鱼岛达成的共识。2002年10月,日政府从民间人士手中“租借”钓鱼岛等三个岛屿,中方对此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日方称此举旨在“保持对有关岛屿的平稳和稳定管理”,禁止任何人擅自登岛。日方并且说明,此举意在防止日本右翼分子登岛引发争端,“租借”是日方研究的措施之一,考虑到中方难以接受日政府将钓鱼岛收归“国有”,经反复权衡,采取了“租借”方式。

2008年2月,日本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标有钓鱼岛“领海”的海图。同年5月,中国政府针对日本向联合国交存包含钓鱼岛“领海”的海图,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反对照会。2009年,中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确立了海岛保护开发和管理制度,对海岛名称的确定和发布作了规定,据此,中国于2012年3月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2012年4月17日,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抛出东京都政府“购岛”图谋,并高调发起募捐活动。同年7月7日,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宣称,政府正就购买有关岛屿并实现“国有化”进行综合研究。7月24日,野田在参议院接受质询时称,政府已着手筹措预算,正式启动钓鱼岛“国有化”程序。

2012年9月9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同日本首相野田佳彦进行了交谈。胡锦涛就当前中日关系和钓鱼岛问题表明了中方立场:“在钓鱼岛问题上,中方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日方采取任何方式‘购岛’都是非法的、无效的,中方坚决反对。中国政府在维护领土主权问题上立场坚定不移。日方必须充分认识事态的严重性,不要做出错误的决定,同中方一道,维护中日关系发展大局。”

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不顾中方劝阻,决定对钓鱼岛进行所谓“国有化”。同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9月13日,中国政府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的坐标表和海图。9月14日,由中国海监50、15、26、27船和中国海监51、66船组成的两个维权巡航编队,抵达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海域,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附近海域进行维权巡航执法,对外显示了中国政府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的管辖。2012年12月,中国海监B-3837飞机抵达中国钓鱼岛领空,与正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的中国海监50、46、66、137船编队会合,对中国钓鱼岛开展海空立体巡航。期间,中国海监编队对日方进行了维权喊话,严正声明中国政府立场,要求日方船只立即离开中国领海。

2012年底,安倍晋三出任日本首相,极力倡导修宪扩军。日本政府也多次公开否认中日双方“搁置争议”的默契共识,并坚持钓鱼岛“不存在主权争议”,同时着手大力加强对钓鱼岛的军事“戒备”。为此,中国不断通过常态化巡航打破日方对钓鱼岛所谓的“实际控制”。2013年7月22日,中国海警局挂牌成立,结束了“九龙治海”的局面,确立了多方位的立体维权体系,大大加强了对钓鱼岛列岛的维权力度。2013年10月1日,中国海警编队巡航钓鱼岛领海并用日语和汉语答复日方巡逻船“警告”,凛然宣告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2013年7月,中国海警巡逻船进入钓鱼岛海域毗邻水域进行巡航执法

五、钓鱼岛局势未来走向展望

自2012年日本“购岛”闹剧发生,钓鱼岛问题不仅成为国内民众的焦点话题,而且也受到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广泛关注。目前看来,钓鱼岛主权争议短期内很难有解决希望,钓鱼岛维权需要有长期斗争的准备和谋划。(一)日方若改变立场则或迎转机

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有史为凭、有法为据,但日方却罔顾史实和法理,提出所谓“钓鱼岛不存在主权争议”,日方的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40多年前,中日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大局“搁置争议”,中日关系正常化的大门由此开启,中日关系才有了40多年的巨大发展,东亚地区才有了40多年的稳定与安宁。一直以来,中方从中日关系发展和东亚地区稳定的大局出发,对于日方的种种挑衅言论竭力克制,多次敦促日方尽快回到中日双方的有关谅解和共识上来,采取切实行动,消除有关错误行动导致的恶劣影响,回到对话谈判解决钓鱼岛争议的轨道上来。

目前,中日两国公务船在钓鱼岛周边海域交错行驶,存在发生偶发性冲突危险的可能。在这种背景下,中方认为,日方的首脑会谈提议缺乏诚意,只有日方承认存在主权争议,才有条件举行双方首脑会谈并取得中日关系的实质性改善。然而,日本政府对于中方的提议并不赞同,如2013年5月安倍晋三在接受美国《外交》杂志访问时表示,日方不会应中方要求而承认钓鱼岛存在主权争议。

2013年9月5日,圣彼得堡二十国集团峰会会议开始前,在各国领导人等候的贵宾室,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相遇,双方进行了简短交谈。习近平阐明了中方原则立场,指出近来中日关系面临严重困难,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中方愿在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基础上,继续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习近平强调,日方应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正确处理钓鱼岛、历史等敏感问题,寻求妥善管控分歧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同年9月20日,中国外长王毅在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发表演讲,回答提问时表示,同日本进行谈判的大门是敞开的,中方仍准备坐下来与日本对话,共同找到控制当前局势的方法,但日本首先需要承认存在争议,全世界都知道这个地方有争议。

只要日方对中方的提议做出积极的、正面的回应,钓鱼岛问题迎来转机并非全无可能。对此,香港中评社刊文分析和预测认为:“从最近日本的行为来看,日本在主动寻求与中国对话的可能,这其中有国际与国内政治的考虑。从国际政治来说,日本降低调门,主动‘示弱’,摆出一副主动寻求和解的姿态,以此来让国际社会看到日本是愿意和谈的,是中方拒绝,以此来博得国际社会的同情。从国内政治来说,虽然日本社会整体右倾化,但国内仍然有大批理性民众和战略界人士主张与中国和解,安倍基于国内主张中日和解的压力,寻求国内这部分民众支持的考虑,或许会做出技术性的让步。”(二)中日双方须共同努力“以经促政”

钓鱼岛危机(及日韩间领土争议)曾对东亚地区经济局势产生了负面影响,所幸其并未使对东亚经济共同利益具有重要意义的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搁浅。日本政府不应幻想“政经分离”,应切实改变挑衅他国民族感情的不当立场,方有利于东亚地区局势稳定和经济发展。在官方政治途径难以走通的情况之下,作为近邻且在经济上互相依赖的中日两国似不可放弃交流希望,在局势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务实地通过“以民促官、以经促政”来缓和政治危机并引导危机走向解决。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中日关系发展历史,中日民间交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为打开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大门,促进中日关系全面、健康、顺利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且不可或缺的特殊作用。这一历史经验,中日双方都不应忘记,现今或可尝试进行创新仿效。

2013年9月底,中国企业家代表团前往日本东京进行为期5天的访问,与日本政府要员及相关日企高管举行会面交流。此次中国企业家代表团由中国最大的综合性企业中信集团董事长带领,包括金融、房地产、制造和媒体等10家大型企业负责人。中国企业家代表团于9月25日与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会长米仓弘昌举行会谈,双方就尽快改善日中经济关系的重要性达成一致。日本《产经新闻》刊文称,中国大型企业负责人组团访日是“极其罕见的事”。访问会谈时,中国企业家代表团普遍发言语气委婉,试图打开日中经济关系停滞不前的局面。如果日方积极回应,或许可以通过“以经促政”改善因钓鱼岛而持续紧张的两国关系。(三)“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明智选择

为了不使钓鱼岛问题继续成为可能恶化中日关系的不稳定因素,日本首先应回到“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道路上来。

在国际上,利用共同开发制度开发资源的实践众多。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迄今国际上共同开发的实践案例达20余个。概括而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划界协定中规定共同分享利益和建立共同开发区;二是在未达成划界协议前先在重叠区就共同开发达成协议。

资料链接国际上已有的共同开发的实践案例迄今,国际上共同开发的实践案例达20余个。其中,比较著名的如:1958年巴林和沙特阿拉伯共同开发波斯湾大陆架协定;1962年荷兰和联邦德国关于埃姆斯河口资源共同开发案;1969年卡塔尔和阿布扎比共同开发案;1971年伊朗和阿联酋关于阿布穆萨岛谅解备忘录;1974年日本与韩国共同开发东海大陆架协议;1974年苏丹与沙特阿拉伯共同开发红海案;1976年英国与挪威共同开发弗里格油田案;1988年利比亚与突尼斯大陆架共同开发案;1993年塞内加尔与几内亚比绍共同开发案;1993年哥伦比亚与牙买加有关海洋划界与共同开发条约;1995年英国与阿根廷在西南大西洋近海的共同开发;2001年尼日利亚与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协定;2001年澳大利亚与东帝汶临时政府签订的关于东帝汶海合作安排的备忘录。“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中国政府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并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睦邻关系的基本原则。中国一直积极致力于妥善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领土争议,已经务实地与周边多国在一些领域达成合作并取得一定共识。比如2004年中菲两国签署的在双方争议区域共同勘探油气资源的协议,2005年中、菲、越三国石油公司签署的《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2008年中日两国达成《中日东海共同开发的原则共识》等,这些都是对“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有益尝试。

人类已进入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的新时代,中日钓鱼岛争端之所以难以解决,便在于与之密切相关的海洋划界争端。各国在维护自身海洋权益的同时,应当保持冷静和理智,不可只顾己国,而须兼顾他国,并共同努力寻求和平解决争端的新途径。对于当下而言,中日两国将钓鱼岛主权问题“搁置”起来,携起手来按比例公平合理地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海域的丰富资源,也许才最有利于中日双方和整个东亚地区的利益。

第4章 南海问题风起浪涌

近年来,南海问题逐渐成为热点。有关声索国采取高调行动固化其既得利益,美国等域外国家积极介入,相关国家在航行自由、领土主权及海洋权益等问题上与中国的争端时有激化,不仅影响到双边关系的发展,也对地区和平与稳定构成潜在威胁。尽管有些国家认为中国正在推行基于实力的“强硬政策”,但中国对南海问题的政策是明确和一贯的,既没有变得“咄咄逼人”,更没有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外另搞一套游戏规则。中国依然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一贯政策,主张通过对话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以务实建设性的态度推动海上合作。

一、南海问题的由来

资料链接南海及南海问题南海是位于中国南边的陆缘海,又名南中国海,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属于西太平洋的一部分,西面通过马六甲海峡与印度洋相通,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自古以来南海都是商旅要道,海上丝绸之路由此经过,如今是世界上最繁忙的“海上生命线”之一。南海共有岛礁沙滩230多个,分属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个群岛,普遍面积较小,有的只是一块岩石,有的常年淹没水中,最大的太平岛也只有0.49平方公里。大部分岛礁的生存条件较差,不适合人类居住。对于南海岛礁,中国是最早发现、命名、开发、利用并予以有效管辖的国家,中国对南海岛礁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近代以来,虽有德国、法国和日本等挑战过中国的主权,但最后都以失败告终。日本战败后,中国政府于1946年12月派“太平”、“中业”等舰前往南海接收诸岛,并在岛上勒石鸣炮以示主权。1948年2月,中国内政部方域司正式公布了《中国民国行政区域图》并附《南海诸岛位置图》,图中以11条断续线将南海的四个群岛全部划入中华民国版图。这是中国政府正式确定领土范围的严肃国家行为,为当时的国际社会所承认,也为菲律宾、越南等国所接受,20世纪70年代前它们都未对此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了中华民国的立场,只是将北部湾内的两条线去掉,就成了今天的“九段线”。也就是说,在20世纪70年代前,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南海问题。

1970年以后,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开始对南海岛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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