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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5 07: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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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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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手互别生死

挥手互别生死试读:

简介

不必说,他们是如何相识,又是如何相爱的吧!反正,他们自然而然地相识,两情相悦地恋爱,并且一路波澜不惊,朗月清风,直奔婚姻而去。

如此过了三年,他们就要结婚了。一个偶然机会,他被查出患了鼻癌,并且已是中晚期。这于他们,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于是他们放下一切关于婚礼的筹备,她陪他跑遍了北京上海的大医院。而最权威的诊断却是,即使手术成功,他也至多能再活五年!

望着她焦虑的眸子和憔悴的面容,他与其说崩溃,不如说是一种放弃的释然:好啦,我们不要再奔波了。且不说手术要花光我们的全部积蓄,纵是手术成功,我也只有五年的时间。你对我……已经足够好了!我知足了。我们结束吧!

第一章

爱你,就做你永远的幸运星

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把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

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象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

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说:“学业为重嘛。”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旧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忍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

她二十二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间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过一边,语重心长,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始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二十五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间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青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二十六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三十六岁,过着平静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旧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折,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他打开存折,巨额的数字让他不可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了“借钱”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四十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间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贴,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旧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十五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五十五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桥段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智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刻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这是给我的吗?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时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三十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七十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四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他皱了皱眉,问孙子,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他念着,念着,泪流满面。

最后一滴泪

永远记得和阿志初次见面的时候,那种熟悉的感觉让我在刹那间就相信了:人,是有前世的,而我和阿志是前世就熟识着的。

阿志从容而略带些纯真的微笑仿佛一直存活在我心底,从前世到今生一直未曾变过。而他也仿佛涉过了万水千山,走遍了海角天涯,突然从前世走到了今生,出现在我的面前。于是我知道,我和阿志之间会有一个故事,一个在前世未曾演绎完的故事。

我从没有问过阿志,他当初见我时,是否也是在短短几秒内就从心底接纳了我,就如同儿时接纳一个未曾谋面的亲人。因为我固执地认为这种感觉不会是我单方面一个人有的。其实问不问与有没有都无所谓,重要的是,我们在极短的时间内就由陌生到熟稔,再到推心置腹。

我和阿志就在那种神奇的熟悉感的支配下,开始了我们之间的种种纠缠。

什么时候爱上阿志的,已是不可考的了。也许,那种感觉是从前世一直延续到今生的,只知道发现的时候,我已经无法自拔了,而阿志在那时正残忍的告诉我,他喜欢上了我的一个朋友。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做到的,在刹那间调整好自己的情绪,隐瞒了自己的感情,并宣称自己要帮阿志抓住他的幸福。

也许爱的越深,就越矛盾。我一面希望阿志能够快乐,一面又希望能够独占阿志。那种矛盾的心态,在那时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我,让我日渐消瘦,而阿志就在那时点破了我的心思。

那时的我和阿志,是时常有着书信往来的,虽然我和他当时根本就在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个班级。而阿志就在一次的信中写到:“假如我没猜错的话,你心里并非‘无有人’,那个‘无有人’只不过是你掩盖事实的一种手段,……你是一个被情所网住的俘虏,你心里有他,而他的心里不光有你,还有一个与你同等重要的人。于是,你忧心重重,想用虚伪的笑来掩饰一切,想要忘了他。可是到目前为止,你始终未能如愿……”我没有承认,我就像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了一块浮木就再也不肯松手一样,一口咬定阿志是错的。

再后来,阿志被那个女孩拒绝了,这时我才敢承认我自己的感情。我知道我对阿志的感情已经太深,深到只要他肯接受我,那么即使我只是一个幻影一个替身都不在乎了。然而,阿志也同样的拒绝了我,他说在他的心中,我只是一个妹妹,永远永远不会改变。

阿志也许永远不会了解,他的那个“不”字给我的世界带来了怎样的冲击。就在那一刹那,我的世界褪去了它全部的颜色,所剩的只有苍白。

那段日子不知是如何走过的,阿志的刻意疏远让我更加颓废。我开始恨,恨与阿志的相遇;恨阿志曾对我的细心体贴;恨阿志点破我的心思给我希望……我恨一切我认为自己可以恨的,然而却改变不了一个事实:我依然忘不了阿志。

时间就在那种极复杂的感情下滑过了,我仿佛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对一切都不在意起来。

后来,我们都毕业了,为了阿志的疏远,我和阿志闹了两次绝交。当然,是带着几分孩子气的闹意气,也有几分背水一战的感觉。之后,我们就又好了起来,只是不提感情。那时,我把每一个和阿志有一点相像的男孩当作阿志,我对他们好,好到连我也不知是不是在喜欢他们。不过,随着时间慢悠悠的过去,我也渐渐地了解,在我的心底,始终只有阿志。

但是,我知道因为不提感情,我和阿志才有这样的平静与和谐。于是我压抑自己的感情,直到自己麻木不仁。然而,就在这时,阿志却投下了一颗“炸弹”,他说其实他是喜欢我的!心已经麻木的我,反应平平,只淡淡的喔了一声。直到几天后,这颗“炸弹”才在我的心中及脑中爆炸!

虽然我不知道,他所谓的喜欢指的是什么,但是他的这句话还有那天的温柔体贴以及似乎带着深情的眸子,又一次搅乱了我的心。只是,我不敢有太多的幻想,因为我怕一切只是自己会错意。

再以后的日子似乎真的有一点恋爱的味道。我要远行,阿志知道了会紧张的嘱咐我这嘱咐我那;我会在某次与阿志的通话中爱娇地说想他,让他不停的说话给我听,而阿志竟也依我;当我坦白的告诉阿志,我嫉妒他身边的女孩时,他也只是笑却不会像以前一样因此而冷淡我……在这样的情景下,仿佛回到了我们曾经最初的那个年代,那个带着几分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感觉的年纪,直到有一天的一个突发事件。

那天之前,阿志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提议想和我见面,我很高兴的同意了他的提议。我发誓,如果我当时能够预知所会发生的事,我不会答应阿志去看他——两天后是我生日,我们就会见面了——至少我不会带别人一起去。可惜我不能预知未来,于是我去了,而且,为了在两天后我的生日会上,阿志不会只认识一、两个人,在征得阿志的同意之后,和几个会在我生日会上出现的、平日里和我很好的女孩一起,快快乐乐的上路了。

然而事情就那样发生了,直到今天我都不明白是怎么发生的,只知道我们突然就吵起来了。这是我们认识六年以来唯一的一次面对面的吵架,不是冷战,是真正的吵架,两个人就站在大街上相互瞪着眼睛,指着对方大吵起来!我是口拙的,而阿志是能说会道的,于是我怒极的转身就跑,甚至扔下了在一旁已经看呆了的几个朋友。

手袋是阿志替我拎着的,身无分文的我一边哭着一边决定走回家。背后传来摩托车的声音,回头,是阿志,他的脸上有怒气,也有无可奈何。将摩托车开到我的身边,他凝视我,有些咬牙切齿地:“小醋桶!就这么跑了?把我们都扔下,我和你的朋友都不熟,你不是要我难堪吗?”我瞪着泪眼,只是不说话。阿志又说:“真不知道你到底怎么了,说就走,也得给我留一点面子吗。跟我回去!”我瘪瘪嘴,心里有无限的委屈,却还是和阿志一起回去了,可是默契不复存在。

我的生日会,阿志终于没有来。我哭了,却终于知道,这一次,什么都变了,虽然因为各种原因,我和阿志永远不可能成为陌路人,但在那一次吵架中,我们又一次地疏远了对方。

数月后,阿志和我终于很平静地通了电话,谁也不提曾经的那次争吵,都只轻轻地说声:“你好吗?我很想你。”

放下电话,我凝视相片中的阿志与我,里面的我巧笑嫣兮,环着阿志的颈,而阿志的双手握着我的,眼中尽是宠溺与温柔……曾经的美丽岁月啊!

泪又轻轻滑落,我没有动,心里却知道,这泪将是与阿志这长长数年纠缠里存在的最后一滴,含着我刻骨铭心的爱的泪。因为我知道,我的初恋已经是谢幕的时候了,尽管我很舍不得,然而幕已拉下……

第二章

十年

她的稿子被第n次的退了回来,杂志社的编辑终于忍无可忍的说,如果你还不把结局改掉,我会拒绝看你的文字,因为这已经是这个月你第五篇结局相同的文章了,第一次我们觉得你很有创意,所以肯发表,可是为什么结局都是一样的?她没有讲话,眼神中没有失望,更没有愤怒,只是嘴角泛起一抹微笑,说,因为我相信只有这一种结局!我会再来的!然后头也不会的走了。

13岁时,一个男孩对她讲,十年之后,我会回来娶你。她问,如果你不回来了呢?他说,那就证明我死了。她满意的微笑。然后男孩和他的父母移民加拿大,从此杳无音讯,他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有那个诺言。可是她始终坚信男孩会回来,回来娶她!于是她总是在写故事,各种各样的故事,可是结局永远是一样的,男孩回来找她,他们结婚了。

她没有父母,他们死于一场空难,那一年她13岁。

她走进她的房子。屋子里散发着衣服上残留的酶味与樟脑味混合的气味。她不禁打了个喷嚏。然后又开始习惯这种味道。她从来不开窗子,更不会拉开窗帘,她讨厌阳光,所以总会带一副墨镜,因为她清楚的记得,她的父母死于那个阳光可以把瞳孔刺到晕眩的正午。她摸索到仅剩下的一只香烟,眯着眼睛抽了起来。她走到镜子前,看到了镜子中的自己,一头失去光泽的长发,瘦弱的身体被黑色的风衣裹得更显淡薄。脸上露出一丝倦容,没有一点化妆,然后她无奈的笑笑。

这时,门铃响了。她去开门,是他。她的男朋友。一个英俊而且有才华的人,他们是在一家酒吧认识的。那天,她站在舞池疯狂的跳舞。然后他给了她一杯果汁,她笑着对他说,我只喝酒。然后他们在一起喝酒直到酒吧打烊。然后男人说爱她。于是他们就在一起了。他手里提着一只蛋糕,今天是她25岁生日。他走进去,很不喜欢的奴奴鼻子。他说,你应该打扫一下你的房间的。她说,我喜欢它这样。他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他对她求婚。他说,我需要一个家,而你更需要。他拿出一枚钻戒,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她没有拒绝。

婚礼定在了三个月以后,他把一切都打点的井井有条。她知道他本来就是一个循规蹈矩的男人,她一直都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娶一个这么邋遢、落拓的女人。

她还是每天写小说,只是在晚上,只写那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那天,编辑很高兴的通知她,她的文章发表了,叫她去拿稿费。她听了以后哭了。对编辑说,今天我结婚。然后把手机关掉了。

他在教堂等了2个小时以后,终于不顾一切亲朋好友诧异的眼光和唏嘘来到了她的家。楼下围了好多人。他听见一个孩子扯着母亲的衣角问,妈妈,为什么那个姐姐会穿着婚纱躺在地下。然后妈妈迅速的抱起孩子离开。他慢慢的走过去,只看见她穿着洁白的婚纱安静的浸在血泊里,血肉模糊。他抱起她轻轻的吻了一下。

第二天他整理她的东西,看到了她最后的那篇稿子。结局是,男孩10年以后没有来找她,她确信他已经死了,于是在他答应会回来娶她的那一天,跳楼身亡。

他泪流满面的颓废的摊在地上。喃喃的说,我应该早一点告诉你我回来了,我只是想在今天告诉你。

第三章

可不可以拥抱你

“拉帮套”这个词,几乎已被时代淘汰,尤其是年轻人,多半是不明白其意所指。可是我却对它十分敏感。在几十年前的辽北农村,这个词的含义是低微的卑贱的,只有爷爷这样的男人才被这样称呼。

虽然年轻时的爷爷跟个犍牛一样强壮,但是因为家穷,爷爷直到30岁还没有娶上媳妇,这在当时的农村便等于被婚姻判了“死刑”。太爷太奶亡故,几个姑奶相继出嫁,只剩爷爷守着一个破屋子准备过似乎已注定的“光棍儿”人生。偏巧这一年,我的亲爷爷得了瘫病,一下子就栽到炕上起不来了,奶奶不但要照顾肩挨肩的三个孩子,还要时刻料理爷爷的吃喝拉撒。我亲爷爷和现在的爷爷从小一起长大,好得只多出一个脑袋,所以很自然地,爷爷就成了奶奶家最得力的帮手。后来就有好心的乡亲们来撮合,说秦老大你就给老梁家“拉帮套”吧。在得到我奶奶的默许后,秦老大就成了我现在的爷爷。

尽管当时乡亲们对这样的“拉帮套”是认可和同情的,不过我父亲却把这看成奇耻大辱。父亲不能容许自己的瘫爸爸还活着却有另一个人履行着实际的父亲责任。不管他对自己多么好,父亲始终不跟他多说一句话。不久,我的亲爷爷去世。

父亲不到17岁就同村里的一帮年轻人一起应召到城里去建水电站,三年后娶了母亲,五年后,父亲成了正式工人。我初二那年奶奶去世,爷爷又成了孤身一人,惟一与他作伴的是两头大黄牛。而我,每每和同学谈起家世时,我便绕过那个贫穷的老家,绕过那个瘦弱的老人。我不愿意他跟我有一丝的关联,不愿意“拉帮套”这个词带给我一生也抹不去的耻辱。

住在城里的父亲只有年节的时候才肯带我去看望爷爷。每次去我们都不会在那里吃饭,尽管爷爷总是乐颠颠地忙着去村里的小卖部买豆腐买肉。我不愿意多待在他身边哪怕1分钟,我讨厌爷爷身上那股似乎已进入血液的牛粪味儿。但我明显地感到他对我的喜爱,他看着我,那么专注地看着我——从他的眼中,我感到他渴望像别的爷爷们一样,能抱一抱自己的孙子——这个名义上的孙子。但是,每一次,我都躲开了。我们离开的时候,依然剩下风烛残年的孤独的他,剩下每次他虽然明知道我们不吃却还要坚持买来的菜和肉。

我上高一那年,父母双双下岗了。父亲成了一个人力车夫,母亲则在批发市场替人看管衣服摊儿。他俩每月的收入加起来虽有五六百元,可光是给患有严重糖尿病的姥爷看病就要用去大半。等我高考时,家里的经济状况已是捉襟见肘。

最盼也最怕的那一时刻终于到来:东北林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带着我的梦想飞落在我的手中。但是,录取通知书上那一组标明学费的阿拉伯数字让父母和我的头都大了。只有去借——为了儿子的前程,一向打死也不借钱的父亲终于下定决心去跟几个老工友们借钱。

这个时候,我们听到了敲门声。

门口,站着我的被雨淋湿的爷爷,雨水顺着他的花白头发淌下来,一件我在初二时穿过的旧运动装紧紧地裹在他的身上,显得异常滑稽。还是两年前因为父亲去外地务工,善良的母亲背着父亲把爷爷接来住过一次。只那一次,不识字的爷爷便记住了他的“儿子”的家在哪里,现在想来,他的这份“记性”该是用了怎样的一种心情啊!

进了屋,爷爷看着我,笑眯眯的,表情里有一份表达不尽的喜爱。我却以一贯的冷漠跟他打了声招呼便朝里屋走去。这时候爷爷语气愉快地叫住了我:“斌斌,看爷给你送啥来了!你考上了大学,是咱老梁家的光荣啊,咱村可都传遍啦。说俺斌斌能耐大呐。”我回过头,只见爷爷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塑料包,打开——那是厚厚的一沓钱。我愣了,父亲也愣了。爷爷笑呵呵地说:“瞅你们,还愣着干啥?快接钱呐,5350元,你们没想到吧,我那两头牛还真值两个钱儿!”父亲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根儿,他说:“俺们有钱,不用你的钱。”“得了,你有没有钱我还不知道?别打肿脸充胖子了,花我的钱我乐意,应该的。”说着把钱往茶几上一放,就站起身要走。母亲忙拦着留他吃饭,他瞟一眼父亲和我,见父亲蠕动着嘴唇却说不出话,以为是不愿意让他留下就坚持走了。事后母亲埋怨父亲,父亲干瞪着眼睛,硬梆梆地甩一句:“你就知道我不想留啊!”

以后在我念大学的几年里,爷爷总在我需要钱的时候来到我家,总能乐呵呵地掏出一沓钱给我“零花”。我不知道没有了牛,爷爷的钱从哪来。每次问他,他都说:“我啊,有个挣钱的好门路呢!”然后就像藏着个大秘密似地冲我扮一个鬼脸儿。扮鬼脸儿时,他脸上那粗糙松懈的皮肤就拧成一团,清鼻涕淌到唇沟里——那样子不但不好笑,而且相当地难看。已对他有了一些亲近的我,只好忍受着他这副奇怪的模样。而父亲也不知道他所谓的挣钱好门道在哪里,只想是他多年的积攒罢了。

去年暑假,我跟父亲一起回老家探望病重的三奶。在小站下车时已是黄昏。我们从蜿蜒的土路走向小村,一望无际的大草甸子因为天旱而绿意惨淡。也就是这一望间,我看见了爷爷,正奋力地拢着大约30多头牛。年过七旬的弯了腰瘦得只剩把骨头的爷爷,挥着长鞭,奔跑着,吆喝着,而那群牛根本不听他的指挥——显然他们很不满意这里的草是那么少,它们自顾自地去寻找草地,全然不理爷爷一次又一次的跌倒。

我和父亲都为眼前这一幕震惊了!

我忙跑上前,也不管自己根本没有拢牛的经验,只是帮爷爷从四面围圈着那一头头倔强的牛。等我们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时,牛群终于安静下来。再看爷爷,他坐在滩地上,张着嘴费力地喘着气,脸涨得通红,鼻尖上划破的地方渗着血,衣服上满是草浆和泥土。他大口地喘着气,好半天,才缓过神儿来。

父亲问:“咋整了这么多牛?”爷爷笑了:“都是咱们村儿的。现在放牛不好放了,都嫌费劲,我就张罗着拢到一块儿,我放,一头牛一天5毛钱,这30多头,就是15块呢。一天15块钱,我这老头儿一天挣15块钱,你说上哪儿找这样的好差事啊。有这钱,咱家斌斌上学还愁?”

黄昏的微光照在他那张沟壑纵横的脸上,照着他的得意,混杂的气味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扑进我的鼻孔。我下意识地用手去揽他的肩,爷爷却连忙躲开:“埋汰(肮脏),我身上埋汰!”说着,就去赶牛,回头对父亲说:“快去看你三婶儿吧,我还要等一会儿。草少,牛还没吃饱呢。”暮色渐深了,听着爷爷那声嘶力竭的吆喝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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