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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5 20: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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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骏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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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世界之异忆

悬疑世界之异忆试读:

枯叶之日

朱川凑人(日) 著 责任编辑/哥舒意

1

遇见那个女人,是在十一月中旬,上野一家狭小的咖啡店里。

那间店小到如果挤进二十个人,就可能觉得氧气不足。山中正坐在店里最深处的位置,无比珍惜地啜饮着一杯冷透了的咖啡。这杯咖啡一喝完,他就没有借口继续留在店里了,所以他小心翼翼地舔舐咖啡,仔细到仿佛要让咖啡完全渗入舌尖一样。

他好几次想要站起身来,但都因为腰痛而打消念头。清晨做那些粗重工作时,身体姿势不太稳定,说不定是那时候伤到的,连接脊椎和骨盆附近的肌肉,一阵一阵地抽痛,看来自己真的不再年轻了啊!

接近十二点,店里涌进想在这里吃顿简单午餐的客人,座位顿时全满。有一身西装看来像外出跑业务的男人,也有穿着制服的女白领。

001

有那么一瞬间,山中想起了公司的种种。“那都已经跟我无关了。”奇怪的是,只要一这么想,就会产生一种无比怀念的心情。然而到昨天为止,那明明是一个让他只感到痛苦的地方。

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钱的方面倒不需要担心。他的皮夹里大约塞有三十五万日圆,皮包里还有比这多上十倍的现金。他刚刚才把银行存款全部提领出来,原本以为会有更多,想来是太太京子瞒着他花掉了。四十岁以前,为了要买下独栋的房子,京子明明比自己还积极存钱的啊!

没办法,人是会变的。不,应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城市、人、心,样样都会变。

他想起今天早上的京子,背朝向他躺在床上的样子。

那张床是结婚后首先添购的家具之一。京子家里兄弟姐妹多,房子又小,她从小就一直向往可以睡在床上。所以当百货公司把新床送到新家时,她看来真的好开心。一点不夸张,那双眼睛真的闪闪发着光。

在那片柔软的小地方,两个人不知度过了多少个夜晚。虽然始终没有孩子,不过感情也曾经非常融洽。“这里有人吗?”

他突然听到头顶上方有人对他说话,山中紧缩了一下身体。那声音听来像个小孩子。

他畏怯地抬起头来,一个低低戴着咖啡色毛线帽的女人,端着放有咖啡和蛋糕的托盘站着。可能是那顶帽子和浅绿色格子外套,还有芥末黄色围巾的组合,让她看起来宛如枯叶的精灵。“这里应该没有人坐吧?”

那女人用沙哑低沉的声音说着。山中稍微偏着头,细听对方的声音。刚刚听到的,确实是小孩子的声音啊——竟然会错听得这么离谱,难道是自己过度亢奋的关系吗?“不好意思,我马上走。”山中拿起还剩下一点点咖啡的杯子,正要站起来。光是点一杯咖啡就待了这么久。这时,店里已经没剩下其他空位了。“啊,不用不用,大叔你不介意的话,我很OK的啦!你坐啊!”

女人把托盘放在桌上,一边拿下围巾一边说着。山中还是觉得有点不自在,撑起了一半的身子又再次落座。

被人叫大叔也就算了,他更听不惯的是“我很OK的”这种说法。最近经常听到有人这么说,这种话怎么听怎么怪。不过会在意这种事,说不定就是已经变成“大叔”的证据了吧!“我要抽烟,你不介意吧?”

女人一边问,一边从老旧的布质提包里拿出一包七星。

002“你请。”最近有很多咖啡厅都开始全面禁烟,但是这家店并没有,只在

入口附近意思意思摆了几张禁烟席。看着桌上摆的七星烟盒,山中竟涌起了一股怀念。从前自己也抽七星,但是当京子的叔叔死于肺癌的时候,她千求万请要自己戒烟,从此他再也没抽过。

那时候的京子,哭得满脸泪痕地对自己说:“要是你有个什么万一,那我一个人也不想活了……”她还说:“这个世界上,就只有我们夫妇两个相依为命了啊!”

没办法,人是会变的。“那我就不客气了。”

女人点了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再一口气吐出大量的烟雾。她的脸上有短暂的一瞬间浮现着相当陶醉的表情,然后她看着山中,微微一笑。从她的笑容中可以看到她门牙旁边的牙齿掉了一颗。

山中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应她的笑脸。他一直觉得在这种店里不得已要和别人拼桌时,表现得对对方没有兴趣,是一种礼貌,更遑论是异性了。“大叔,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那女人无视山中心里小小的芥蒂,自顾自地对他搭话。她的口气听起来很随性自然,好像什么也没多想。“没有啊!”其实他的腰部的确隐隐作痛,但又何必告诉这个萍水相逢的

人呢?“是吗?没事就好。可是你的表情看起来好像牙痛似的耶!”“真的吗?”

山中不自觉地摸着自己的脸颊回答。没有刮胡子的脸,摸起来比平常刺痒。当然,他的牙一点事也没有。“我只是觉得,如果你牙痛的话,那我还在你面前这样大吃大喝就很不好意思了。”女人一边说,一边把裹了满满巧克力奶油的蛋糕推到山中面前。

这女人,到底在想什么啊?

山中这时终于感觉到这女人散发出的异样氛围。不过是偶然拼桌的人,她的态度也太过没分寸了吧!难不成她脑袋少了根筋?山中脸上浮现起暧昧的笑意,暗中观察起那女人。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注意到他的视线,女人手上的烟很快就化成灰烬,她用叉子切了一大口蛋糕,塞进嘴里吃下。虽然她身上带着点孩子般的感觉,但看看手背皮肤的光泽,肯定已经超过三十岁了吧!虽然她管自己叫大叔,但其实年龄也没差太远啊。

脸上布满了飞散的雀斑,从帽缘窜出来的发梢,是受损的红褐色。她的眼睛又细又小,大大的鼻子朝上仰起,再怎么给她加同情分,也称不上是个美人。

好像在美国漫画里,看过这样的脸呢!

记得应该是史努比和查理·布朗的朋友之一。很久以前,新婚时期用过的浴巾上画着那张脸,京子曾经告诉自己那个名字,但是现在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嗯——真好吃!人家说越是对身体不好的东西越好吃,真是一点都没错耶!”女人自言自语般地说着。山中听不出来,她到底希不希望自己有所回应。“像拉面口味就要浓一点的好,咖喱也是越辣越好吃。”她现在清清楚楚地看着山中的眼睛,是在对他说话没错。“我是不觉得重口味的拉面比较好吃,不过咖喱的确是辣的好。”山中脸上堆出礼貌性的笑容,用比较轻松的语气回答。换作以前的自己,如果有素昧平生的人跟自己搭讪,他一向都尽量不回应,迅速离开现场。在时时刻刻都不能掉以轻心的现代社会里,谁知道意外的交谈会带来什么样的麻烦呢?可是,今天他却不想当平常的自己。至少对现在的自己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好害怕的了。再也没有让他害怕会失去的东西了。“是吗?我百分之百觉得浓的好吃。”女人的表情看起来很不满。她一边将剩下的蛋糕吃光,一边将视线瞥向自己,目光让人觉得有那么一点在卖弄风情。

003

原来如此……是那种女人啊!

山中终于懂了。

她的地盘一定就在这附近,应该是吃那行饭的女人——这就是大家常说的街娼吧!她一定不属于任何一家店,自己慢慢一个一个找客人。之所以这么熟练地和人攀谈,一定也是在找有可能成为客人的男人。以前就听喜欢寻花问柳的同事说过,上野和莺谷附近有很多这种女人。

山中原本就不太喜欢这种特种服务的女人,即使是同事趁着醉意邀他,他也从来没踏进那种店里。因为他的心里,永远有京子在。山中深爱着京子。结婚十年,或许已经不再像谈恋爱时那般热情,但他确实爱着京子。只要有京子,他压根就不想要其他女人。他喜欢她的笑脸,让人联想起优雅的猫;他喜欢她一如年轻时候未显衰颓的体态。他一直以为,即使没有孩子,两个人就这样一起终老一生,也不坏。

可是京子似乎不这么想,她心里应该向往谈一场年轻女孩都憧憬的浪漫恋情吧!山中完全没有发现,京子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和健身房认识的年轻男人有了不可告人的关系。“呃……不好意思,可以借根烟吗?”

山中看那女人吃完蛋糕,又叼起一根烟时开了口。“什么嘛!大叔你也抽烟啊?请用请用,别客气,尽管拿。”

女人看来莫名地开心,抖出好几根烟来请他用。山中拿起一根烟,那女人还准备帮忙点火。看这过于亲昵的态度,更证明了自己刚刚对这女人职业的推测没有错。

有几年了呢?

用女人递出的打火机点了火,山中心里暗想着。戒烟后,到第二年他还计算着戒了几年,之后就连数也不数,因为已经完全戒掉了。他慢慢吸进一口烟,感觉喉咙一阵不适,像有异物通过。这时气管突然紧缩,他忍不住咳了起来。“干嘛呀,又不是初中生。”看到他这样子,女人觉得滑稽地笑了起来。山中也一边忍着咳,一边回给她一个浅浅的微笑。或许是迅速溶进血液里的尼古丁,让他脑中顿时一阵呆滞。“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抽了。”“你在戒烟啊?是不是我害你破戒的啊?”

女人体贴的话,实在不像是这张脸会说出来的字句。“不是,没关系的。我只是因为看你抽得很开心的样子。”说着,他又深深吸了一口。这次比刚刚顺畅了些,让烟吸进肺里。不管自己的身体变得如何,京子也不会担心了。想着想着,还是觉得有点难过。

自己到底是哪里不好,为什么京子的心会跑到其他男人身上呢?明明知道现在想这些也没有用了,思绪还是忍不住往这个方向跑。明明知道,再也没有从头再来的机会了。“大家都说香烟对身体不好,可是孤独地活着,也一样有害身体喔!”

女人说话的语调,就像是已经跟他认识十多年的老友。“喔,是吗?”“以前美国不知道哪一所大学好像有做过研究,听说一个人如果没有朋友、情人或是家人,会比其他人容易高血压,睡眠也比较浅。”“那,既孤独又抽烟的人,真是糟到极点了啊!”山中半信半疑地低声说着。

004“应该是吧……不过,我可不会。我从来就不觉得孤单一个人,就表示一定会寂寞。”女人耸了耸穿着外套的肩头。“好像越来越挤了,挺不自在的。你愿意的话,要不要一起出去走走?”

走出咖啡厅还不到一分钟,女人便开了口。“怎么样?一万五还是太贵?”

一开始她开价两万,但是看到山中顿时不知该如何回答,趁着他还没开口,价码就从一万八、一万五,一路下降。会这样做生意,想来是她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年纪和外貌并不讨好。“不过,饭店的钱是大叔你付喔!没关系啦,现在这个时段五千以下就搞定了。”他并不是舍不得花钱。如果要把皮夹里的钱全部给出去,他也觉得无所谓。“该怎么办呢……”本来应该暗自说在心里的话,竟然说出声来。那女人可能是觉得只差临门一脚,手挽上了山中的臂膀。“有什么关系呢?偶尔一次嘛!”“偶尔一次?”这句话让山中觉得很不可思议。女人脸上挂着孩子般的笑脸,却用讥讽般的语气回答。“大叔你一定没什么经验吧?看起来一本正经的,你一定只有你太太一个女人吧!”

从事这种行业的人,似乎有着令人惊讶的眼力。说来也是,一个人做这种买卖,要是不能马上判断对方是不是危险人物,在现在这个年头可是攸关性命的问题。“没关系的啦!我有带没味道的肥皂,所以绝对不会被你太太发现的。” 女人打开她布提袋的拉链,让山中看到一点点白色塑胶瓶。道具还真多啊……山中心想着。京子和情人见面的日子,是不是也一样费心准备呢?不过女人多半会化妆,所以对肥皂的味道应该不会太注意吧?但是,除此之外一定留下了很多应该销毁的痕迹吧!

或者正相反,她故意什么也不掩饰,想大胆地尝试迟钝的自己什么时候才会发现——京子的确很可能会这么做,而自己终究一点都没有察觉到。

他的脑中突然浮出和别的男人缠绵的京子。虽然是从没亲眼目睹的光景,却真实到惹得自己一阵恼怒。“不好意思,今天还是算了。”“为什么?不喜欢我这一型的吗?”“不,这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总觉得,现在没那个心情。”“这样啊,那就没办法了。”

山中的话让她脸上浮现起大受打击的表情,女人松开了挽着他的手。以为她要再去找下一个客人了,没想到她却站在路上不动,一脸不舍地偷偷望着这边。“你是不是有什么苦衷,需要用钱?”“这世界上哪有人没有一两个苦衷的呢?”女人的口气听来像在闹别扭。也没错,这世界上处处都是苦衷。“那,不如这样。”山中想了想,对女人提出一个建议。“我这么说你可能觉得我在装腔作势,不过你刚刚请我抽烟,也算是对我有恩……如果你愿意的话,这段时间要不要陪我散散步?我会照时间付钱给你的。”

听到他的建议,女人脸上露出了讶异的表情。“你不愿意也没关系,我只是……一个人有点腻了。”一会儿并没有任何计划。原本只是想搭往北去的火车,才特地到上野来,不过到晚上之前打发打发时间,再搭卧铺车去也不坏。“如果大叔想这么做的话,我无所谓啊!反正不管我们一起去旅馆还是去咖啡厅,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女人轻轻一笑,再次勾起山中的手臂。自己竟然因为再次接触到这温暖而感到高兴,山中心里有些奇妙的感慨。

刚刚女人放开他的手时,好像突然感到一股凉意,所以他一时觉得异常寂寞,才提出那不寻常的邀请。对于自己的软弱,他只觉得无比厌恶。

山中和那女人开始在上野街上散步。“有想去的地方吗?”“也没有……对了,好久没去不忍池了,过去看看吧!”“OK,那,走这边。”

女人把山中的手臂抱在胸前开始走。山中的手肘不断抵到她丰满的乳房,步行起来有点困难,再加上腰部还是跟刚才一样隐隐作痛。可能是走进十一月寒风中的关系,疼痛好像又更严重了。“大叔,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啊?”

穿过JR的高架下,走向十字路口的途中,女人这么问着。“嗯,以前是个上班族吧!”“以前……现在被解雇了吗?”“差不多了。”

严格来说,还没有被解雇。公司方面自己还没有任何交代,今天应该被认为是无故缺席吧!

公司这几年来,已经有好几个人被“处理”掉了,所幸自己并不是对象之一。毕竟他成功签约的案子不少,风评也不错。

但这都是牺牲了家庭换来的结果。连续好几天的加班和假日上班,偶尔可以休息的假日他都会一觉睡到下午,经常是一整天没和京子好好说几句话,就这么度过。虽然是没有孩子的夫妇,却几乎没有一起看电影和在外用餐的机会。

他心里知道,如果硬要说这都是为了保护和京子两个人的生活,不过是借口。只要当初付出一些努力,一定可以更注意到京子的变化。

例如说,一向是飘逸长发的她,突然之间剪短,像个少年。一个敏锐的丈夫,一定知道这就是妻子内心产生某种变化的证据。可是,自己却忽略了这些。当初不以为意地想,应该只是想换换心情吧!他一直以为,所有的夫妇应该都是这个样子。“我已经……不觉得我们可以重新再来了。”

昨晚京子的脸,浮现脑中。

京子一滴泪也没有掉,直视着发怔的丈夫,坦白了她和健身房认识的年轻男人的关系,还说今后想和那个男人一起过下去……

005

她是什么时候,学会用这种冰冷肃杀的眼光看人呢?看着京子的脸,山中想着。

那目光就像看到了讨厌的动物。那眼神清楚地表现出,至少从前她灌注在自己身上的爱情,已经连一丁点儿都不留了。没办法,人是会变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会变。“不好意思……”

停在路口的红灯前时,两位看起来气质优雅的妇人朝着他说。“您知道文化会馆在哪里吗?听说出了车站马上就可以看到。”“如果从JR的公园口出去,文化会馆就在马路的对面,一眼就能看到。一定是走错出口,从不忍口出来了吧!“顺着电影院前的斜坡往上走,就在左手边。”山中告诉她们一条最容易懂的路。妇人们低头道谢了好几次,等到灯号一变,便穿过路口往山中指点的方向走去。“有人问你路耶!”往京成线上野车站方向走去的路上,女人脸上满是笑容地这么说,就好像有人问路是件很幸运的事一样。“没问题的!大叔,你一定可以重新再来的。只要慢慢找,一定会找到下一个工作的。”“只不过有人问路,你凭什么这么说呢?”女人的话实在唐突,让山中歪着头想不出道理。“这里有这么多人,但是刚刚那些大婶偏偏选了大叔你,你觉得这是为什么呢?一定是因为大叔看起来是个很亲切的人啊!世界上还有很多人,是别人根本不想跟他们问路的。” 女人的胸还是一样抵在山中的手臂上。“而且旁边还有一个像我这种女人黏着呢!不是我夸张啦,走在街上大家通常会用异样眼光看我,而你竟然可以弥补这个负分,可见得大叔看起来真的是个好人。像你这么好的人,一定不会找不到工作的。”“真的吗?”如此天真的理由,让山中觉得相当有趣。要是世界上的事,都能这么简单解决就好了。

女人穿过派出所前的马路,进入色情电影院旁的小路。这条路的气氛感觉有些诡异,但是穿过之后,就仿佛进入另一个世界般,到达不忍池畔。“啊,真是好久没来了。” 看着眼前宽阔的大池子,山中忍不住轻声说。“这里一点都没变啊!”严格来说,并不全然是没有改变。远方多了几栋以前没看过的建筑物,池畔长凳的形状,也和印象中的不同了。不过,看着这一片水面上挤满褐色莲叶的池子,大致上的感觉并没有变。其实自己最后一次来到这里,应该是春天时节。“这么久没来了啊?”

006“初中毕业的时候,曾经和朋友一起来玩,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来过……差不多有二十年了吧!”

当时的朋友,其实是一个同班的女孩。

因为座位接近,彼此经常有机会说话,久而久之就对对方产生了特殊的感觉。毕业前夕,他下定决心要向对方表明自己的感觉,那女孩成为他一生中最初的恋人。不过,他们后来因为上不同的高中,作息时间和生活的世界都不再一致,恋情在夏天来临前便告终了。

第一次和那女孩出游,就是到上野来。当然,那时连手都不敢牵。虽然走在一起,两人之间也保持着微妙的距离,两个人都只盯着自己的脚尖。对话进行得也不太顺利,话题很难维持下去。即使如此,那一天山中还是感觉相当幸福。或许是至此之前的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过得怎么样呢?要是她能幸福地过日子,那就好了,别像自己一样失败……“大叔,你现在不太好受吧!”

女人突然这么说。“怎么了?为什么突然这么说?”“看着不忍池的时候,大叔的表情很高兴,可是现在看起来却有点难过。”“真厉害,你好像个侦探。”“谁教我一直得看人脸色过日子呢?这点变化我看得出来的啦!”女人抬头看山中,一边笑着。挽着手臂让两人体温相通,这张脸看来竟也有几分可爱,实在不可思议。“你……该不会是因为我看起来很寂寞的样子,才来跟我说话的吧?”“你说呢?”女人若无其事地说。“对我来说,只要可以赚钱,做什么都无所谓。你会付我钱吧?一万五。”“嗯,当然。”山中不经意地望向不忍池。那一瞬间,枯槁的莲叶齐声沙沙作响,北风正飞掠水面而过。

池边的散步道布满了枯叶。穿着清扫制服的人们拼命挥动扫帚、集中枯叶,但十一月的风一吹,褐色的樱树叶就没完没了地散落下来。“这是枯叶版的樱花雨呢!”

女人看着漫天的枯叶说道。

一点也没错。不管是花瓣还是枯叶,都算是樱花的一部分,这样的樱吹雪实在太凄凉了。“大叔,你有看过这里的樱花吗?”“没有……怎么了吗?”

二十年前来的时候说不定有看过,但是已经不记得了。“说到上野的樱花,大家都会想到山丘那边,其实不忍池的樱花也很美喔!像这条路,花开的时候就像樱花隧道一样。”“是吗?这我倒不知道。” 仰望暴露出枝干、清冷的樱树,山中想象着春天的风景。就如同这女人所说,这条路想必会形成樱花拱道,相当壮观吧!随风飞散的花瓣,看起来一定像雪片一样,而不忍池的水面会有数不清的花瓣飘落,随着涟漪的波动,轻巧地摇摆着吧!“我想去动物园!”通过乘船区前,听到附近有孩子的声音这么说着,山中不觉停下了脚步,环顾四周。“怎么了?”“你……刚刚有没有听到小孩子的声音?”“哎哟,是我说的啦!”

女人在山中肩上磨蹭着自己额头回答。眼前的铁丝网篱笆对面,就属于动物园的范围了。“我们去动物园吧!”

女人说这话的声音,显然和刚刚不同,山中还是觉得有些奇怪。“你突然想看熊猫了是吗?”“也不是非去不可啦……都到这里来了,你不会想进去看看吗?”

十足是在撒娇的口气。

山中突然想起学生时期经常听的西蒙和加芬克尔(Simon&Garfunkel),他们有一首歌叫作《冬天里的蒙雾》(AHazyShadeofWinter)。

那张专辑的名称他已经不记得了,但下一首歌应该就是《在动物园里》(AttheZoo)。所以说,冬天散完步后,到动物园去走走应该也不错……山中没来由地这么想。“那,我们就走吧!”

他和女人手挽着手走向动物园入口,在自动贩卖机买了票,穿过入口。

非假日的动物园相当闲散,不仅很少看到游客,动物为了避寒,也多半躲在建筑物里。这里许多动物原本都住在高温地带,也难怪会怕冷。

007“我突然想上厕所了。”

走了一会儿,女人大剌剌地说着。刚好在可以看见不忍池的地方排了许多长凳,山中决定坐在这里等待。“不好意思,可以留根烟给我再走吗?”于是,女人将七星烟盒放下后才离开。山中马上点起一根烟。

想想,也真奇怪……

昨天的这个时候,他完全想象不到自己现在的状况。

应该待在公司的时间,竟然在人声稀落的动物园里吞云吐雾的自己;和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挽着手一起走路的自己;听到京子告白,她的心已经跑到别的男人身上去的自己;目前为止的生活,连根完全失去的自己——虽然不断告诉自己,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会改变,但他万万没想到,会有这么猛急的转角在等着自己。

不,一定是自己以前所相信的一切,其实都是虚幻。就算今天和昨天一模一样完全没有改变,也不能保证明天一定会跟今天一样。都是自己,自以为不会改变而已。

可能是身体受寒了,腰痛也更加剧烈。

这一定是凌晨时让京子躺在床上时弄伤的。要是泡个澡温热一下,应该会稍微舒服一点吧!“果汁!”随着他深深的叹息,同时吐出香烟的烟雾时,又听到小孩子的声音。他抬起惊讶的脸,这次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小男孩。“吓了我一跳……别这样吓人啊!”男孩差不多是幼儿园大小,北风吹得他头发蓬乱,但脸上满是笑意。他一脸不怕生、相当孩子气的表情。“小朋友,你穿这样不冷吗?”看到那男孩的样子,山中忍不住这么问。男孩穿着印着电视节目里某个超人的T恤和蓝色的短裤,脚上没穿袜子,直接套着画有卡通图案的鞋。就算身体再怎么强壮,十一月天也不该穿成这样。

山中看看周围,试着寻找看来像孩子家长的人。他心想,说不定这孩子迷路了。不过眼前有好几个人走过,却没有一个大人往这边看。“叔叔,果汁!”男孩露出笑脸,用稍微沙哑的声音反复说着,“我想喝柳橙汁!”由山中眼里看起来,这孩子的举止显得相当不寻常。现在的孩子,都会这样向不认识的人要东西吗?不,应该没有这种事,这孩子的确有点奇怪。“小朋友,你和谁一起来的?”“妈妈,还有不认识的叔叔。”男孩很有精神地大声回答。

什么叫不认识的叔叔?

山中突然觉得有趣,忍不住笑了出来。这孩子,一定也有什么苦衷吧!世界上果真处处都是苦衷。“果汁最好让妈妈给你买,让不认识的人给你买,妈妈一定会生气喔!”山中用不熟悉的语气,试图哄这孩子,不过这男孩竟意外地听话,大声地回答了声“嗯”就转身跑走了。

真是奇怪的孩子。

看着那孩子消失在喷水池后方的背影,山中心想,要是京子和自己有孩子,也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吧……“久等了!”

女人刚好出现在喷水池后方走回来。“怎么了,大叔?看你好像很开心的样子。”“刚刚有个很有趣的孩子。”

008

山中马上把刚刚遇见那男孩的事,说给她听。女人坐在长凳的

另一边,高兴地回应着。“那孩子一定也觉得大叔是个好人吧!”“你又来了。”

山中笑着,而女人却突然沉默了下来。接着,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下一瞬间,她说出的话让山中不禁怀疑起自己的耳朵。“这么好的人,为什么会去杀人呢?”“我有喜欢的人了。”昨晚回家后,京子没有预警地突然对山中说。事情来得太突然,他脑中顿时一片空白。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几分钟前,山中一点都没察觉妻子心里有这种情感。他以为京子就像平常一样,温暖地迎接疲累下班

的自己。“你是不是以为,我再也不会真心去喜欢上一个人?”京子这么问,让山中不知该如何回答。到底是不是呢?老实说,他连想都没想过。他只知道,自己一直以为昨天很自然地会变成今天,而今天也理所当然会变成明天。“我就是很受不了你这种迟钝。”京子有点愤慨地吐出这句话。“你放心,你的财产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自由,这就够了。”

等等,你也该听听我的话啊,不要什么事都自己一个人就下决定——山中拼命地这么说。再说,现在下结论还太早了吧!我们再谈一谈。

但是京子好像已经对现在的生活失去了热情。“我以前也很想跟你沟通啊,可是你从来就不肯认真听我说话。”

她这么一说,好像有这么回事。现在回想起来,京子好像的确曾经尝试要跟自己沟通,但是自己真的完完全全不加理会。他当时觉得,都已经是夫妇了,又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不管现在再怎么谈,我已经……不觉得我们可以重新再来了。”山中要京子先静下来好好说,但是京子却做出了决定性的宣言。“我已经不想再待在你身边了。你如果想跟我要遮羞费也无所谓,反正到时候我们就法院见吧!”“京子!你不要太过分了!”他一边说,一边把手放在京子的肩膀上,没想到京子竟然发出一声惨叫。接着,她卷起线衫外套的袖子,把自己的白色手臂伸到山中眼前。“看到了吗?看到我这些鸡皮疙瘩了吗?”果真,那熟悉的白色手臂上出现了无数个小颗粒。原来京子是这么厌恶自己。“虽然对不起你,但我是不会道歉的。”丢下这句话,京子就单方面结束了这场对话。

那天晚上,她一个人睡在客厅的沙发,而不是平常的床上。之后的事,他实在不太愿意回想。山中灌下好几杯威士忌,憎恨着妻子过于突然的决定。一想到她和自己不认识的男人有肌肤之亲(她虽然没有明说,但一定是这样),他就无法按捺住自己的怒火。凌晨时,他勒死了京子。用领带绕在沉睡的京子的脖子上,从后面使劲勒紧。虽然喝醉了,但他心里也清楚,该追究的责任一样难逃。

他将遗体移到床上,就这么一起睡着。早上九点多,他拿着存款簿走出家门,简单地留下一张纸,交代自己杀了妻子,门也不锁就走了。这样一来,公司的人、或者是接到公司联络的亲戚过来探视时,就可以发现京子。

走出房间时,看见京子躺在床上的那张脸实在令人难过,于是他抬起京子的身体,让她朝向另一侧。人死了之后,身体真的会变得很冰冷,妻子的身体让他亲身体会到这个事实。接着,他原本打算搭乘北上的火车,所以来到上野。哪里都好,只要是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就好。“我觉得有点冷,要不要到那边的休息处里,喝杯热的?”女人对发呆的山中说,半强迫地拉着他的手臂进了咖啡座里。“还是喝咖啡吗?”

女人占了角落的座位,让山中坐下,自己去买饮料。这时候,山中大可就此离开,但不知为什么,他并不想这么做。为什么这女人会知道自己的秘密呢?他很想知道理由。“久等啦!”女人和刚刚在咖啡厅一样,拿着放了咖啡的托盘在山中面前坐下。“怎么买了四杯呢?”

托盘上排着三杯咖啡,还有一杯柳橙汁。女人只是微微一笑,在自己和山中面前各放一杯咖啡,另一杯咖啡放在山中旁边的座位前。柳橙汁,则放在自己旁边的座位上。“你刚刚问我,是不是因为你看起来很寂寞,我才跟你说话。其实,你对了一半。你猜得没错,另外,还因为我知道,你和我是同一种人类。”“那当然,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大家都是同一种人类嘛!”

009“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杀了人这件事。”

女人的嘴角虽然在笑,但细小的眼睛却一点都没有笑意。“你在说什么我完全听不懂……”山中觉得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加速,但还是装作不明白。“听不懂?但是你也看到这孩子了吧!”女人一边说,一边用掌心轻抚着放有柳橙汁那个座位的椅子。当然,那个位置上并没有人。

这个女人,是不是脑袋有问题啊?

山中正这么想……仿佛在空气中晕染出色彩一样,那个位置上慢慢出现了一个半透明男孩的身影,就像是电影银幕照到光线,变得模糊的风景一样。山中不自觉屏住了呼吸。“我的孩子,七年前,被我亲手杀了。”女人用悲凄的眼光看着那少年。“那时候,我有一个正在交往的男人,但是我实在不敢告诉他自己有孩子,因为我一开始就瞒着他,我离过一次婚。”男孩穿着超人的T恤,有着一头蓬松的头发。没有错,就是刚刚看到的男孩。他的身体整个透明,还可以清楚看到他身体后面的椅背。“那时候的我,脑袋一定有毛病,我一心觉得,只要有这孩子在,自己就永远无法得到幸福。我为什么就没想到,杀了他我只会更加不幸呢……”

她的语气就像在说着别人的故事。“后来我马上就被抓,送到监狱里去……这孩子,从此就一直跟我在一起。他总是跟在我身边,一刻也不分开。一开始我也没发现,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就渐渐看得见他了。”

面前摆着想喝的柳橙汁,小男孩却只是沉默地坐着。偶尔他会望向这边,出现和刚刚一样的笑脸。看着他天真无邪的笑脸,和一般的孩子并没有两样。只不过,他的身体是半透明的。“他就这样轻轻微笑着,睁着眼看我一天比一天堕落下去……就连我接到客人的时候,他也在房间的角落用这张脸看着我。”那女人一边说,一边看着男孩,眼光中也看得出一点怜爱。“大叔……你一定不知道吧?人如果杀了人,被你杀的人就会这样一辈子跟着你。只是有的人会发现,有的人不会发现而已,其实他们一直都跟在旁边的,你想逃也逃不掉。”

半透明的小男孩还是一样用他天真的笑脸看着山中。仔细一看,他的脖子上有一道绳子的勒痕。

010“大叔一定有很多话想说吧!你会有你的理由,可能法官会因此少判你几年,不过,那是社会定你的罪。实际上,只要杀了人,不管你有什么理由,都是不会被原谅的。”

女人正想从包包里拿出烟来,却注意到桌上贴的禁烟标志,又把烟放了回去。“像我们这种杀人凶手啊,就得让心像枯叶一样,不断不断地道歉下去,直到你杀的人原谅你为止。就这样,一直下去……”“让心……像枯叶一样?”“没错。我们不可以打从心底笑、或是开心,也不能哭泣、难过,只能带着对被杀的人的悔意,度过每一天。这样,不是很像枯叶一样吗?”咖啡座的玻璃窗外,可以看到被十一月寒风吹散的褐色枯叶。

那些叶子一定正发出干涩的沙沙声响。“你为什么知道这些呢?”“是这孩子告诉我的……他说:到我说可以了为止,妈妈都要向我道歉,如果不这么做就死掉,就会下地狱,受到很可怕的折磨。”地狱——他一直以为不可能有这种地方,但是,谁又敢断言呢?科学上认为并不存在的幽灵,现在就出现在自己面前。这么想的同时,他的腰痛突然又加剧了,就好像被人用力推压的感觉。“大叔,你的腰附近会痛吧?”

女人泛起一股空虚的笑,这么问着。“有一个头发短短、长得很漂亮的女人,她的脚攀在大叔你的腰骨附近,一直在你后面。从刚刚在咖啡厅开始,就一直在……她,应该是你太太吧?”

背上打起一股冷战。这一定是这女人胡说的──他一边想,一边维持身体不动,静静地向后转头,就像石英表的秒针般,一点一点地转动。他的头转到肩膀前时,眼角余光看到了一点白色的东西。那是女人的左手。从前自己曾经把戒指戴在这无名指上,所以他想忘也忘不掉。

没有错,那是京子的左手。山中这时完全了解了。京子一定一直在自己背后,紧贴着自己。她的大腿刚好贴在自己的头后方,从头上俯瞰着自己。“死人的灵魂,会跟在腰或者肩膀上,真的一点也没错。这是为什么呢……是不是因为,想把我们带到哪里去啊?”女人眯起了眼,像在眺望远方一样,看着山中的头上。“就好像大叔背后长出一个人一样。一定是因为你背后有这个人,所以才看得见这孩子。”

011

他有一股冲动,想要大声吼叫,想在地面摩擦背后,翻滚个几圈。但是,就算这样,京子也一定不会离开的。“我……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呢?”他忍不住向那女人求助,女人则将自己的手轻轻叠放在山中的手上。“我们什么也不能做,一死了之是最糟的选择。我们必须要接受惩罚,因为……我们杀了人啊!”

走出上野动物园,眼前是一片宽广的广场。在染成褐色、黄色的森林包围之下,气氛显得相当宁静。

时间刚过四点,冬天的阳光却已经不复热力,将路上行走人们的身影拉得老长。冬天的日子里,一整天都好像早晨一样,持续到黄昏。

女人伸手一指,告诉山中广场一角有间派出所。顺着她的指尖望去,可以看到一座宛如配合着周围光景一般,设计得像现代装置艺术一样的派出所。“刚刚的太太们,不知道顺利到达目的地没有?”女人还是一样一边环抱着山中的手臂走着,一边这么说。“没问题的,文化会馆就在附近而已。”山中回答的同时拿出了皮夹,想要把里面所有的纸币都交给女人。“依照约定,一万五就好。重新开始需要用钱,你还是带在身上吧!”女人说着,不肯接受多于约定金额的钱。“那,就先这样吧……大叔,我会替你祈祷今后一切顺利的。” 女人突然松开了手,轻轻推了推山中的背。山中就这样向派出所走去。途中他只回过一次头,看看那女人。女人已经背向自己,正走在通往大街的徐缓坡道上。

可以看到刚刚的男孩正趴在她腰部附近,就像只无尾熊宝宝一样,双手双脚围成环状,紧贴着女人。透过他半透明的身体,外套的格子图案还隐约可见。

山中再次偏过头,看看自己的背后。确认京子的左手还在之后,他马上收回视线。像枯叶一样地活着,女人那句话不经意在耳朵深处响起。这就是像自己这种杀人犯,唯一的生存之道。

自己和那女人,到底要受这种惩罚到什么时候呢?不能够自己选择死亡,求得痛快,但是只要活着,除了不断忏悔以外,什么也不能做。既然这样,不如让谁来了结自己算了──

想到这里,不知为什么,脖子附近有股奇妙的瘙痒感。那感觉就像是瓢虫之类的小虫跑进自己动脉里奔跑一样,他忍不住用力地拍了脖子几下,甚至发出响亮的声音。啊,原来是这样啊──山中终于想通了,那个女人找自己说话的真正理由。

山中转身背向派出所,快步追赶那女人。他很快就发现了有半透明的男孩攀在腰上的女人。女人找上他说话的理由──再简单不过了。那女人一定觉得自己是个好人。能够替自己终结漫长的刑罚,看来相当善良的人──能在枯叶上点火,帮助它们化为灰烬的人。“等一等!”他从后面抓住女人的肩膀,女人惊讶地回头。“大叔,你不去派出所吗?”女人睁大她小小的眼睛,凝视着山中的脸,她的视线还不时飘到他的头上方。她现在一定也看得到京子吧。“那个等一等再说。在那之前,你要不要再陪我一下?”

山中的话让女人陷入短暂的沉默,但她终于露出平静的笑脸回答。“谢谢……大叔,你果然是个好人。”

蝙蝠的回忆

蔡骏著

我的生命曾两度终止,

在终止之前;它仍在等待,

看第三次苦难的秘密,

是否会被时间的手揭开。

如此巨大,如此难于想象,

就像曾经的两次,令我昏厥。

我们只能一次次告别天堂,

一次次梦想着与地狱告别。

——艾米莉·狄金森《我的生命曾两度终止》

第一章

亚当与夏娃离开伊甸园,生下第一个儿子叫该隐——他是第一位因男女性交而诞生的人类祖先。

该隐的意思是“得到”,他很快有了一个弟弟叫亚伯,意思是“虚空”。该隐是农夫,亚伯则是牧羊人。耶和华看中了亚伯供献的祭品,却没有看中该隐的。该隐出于嫉妒,杀死了自己的同胞弟弟亚伯。“耶和华说:你作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

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

不过,该隐还是活了下来,他的子孙后代,就是我们。

还有它们。

蝙蝠,又被称为伏翼、仙鼠、飞鼠、天鼠、夜燕……我喜欢最后一个名字。

蝙蝠是翼手目动物的总称,唯一真正具有飞翔能力的哺乳动物,从种群数量上仅次于啮齿目。除了南北极与某些与世隔绝的小岛,地球上每个角落都有蝙蝠。

它们并没有真正的翅膀,双翼由前肢进化而来,由修长的爪子之间相连的皮肤,也就是翼膜构成。蝙蝠能发出人类无法听到的超声波,依据回音辨别方向。大多数蝙蝠捕捉昆虫,也有些吃果实与花粉,美洲有些蝙蝠则以吸血为生。

几乎所有蝙蝠都是昼伏夜出,长得像老鼠或狐狸,通常有个极度夸张的鼻子,以及与脑袋很不相称的巨大耳朵,酷肖寺庙里面目狰狞的恶魔。除薄薄的翼膜外,蝙蝠全身覆盖着灰色、棕黄色、褐色或黑色的毛,总给人一种肮脏的感觉。很少有人敢接近这种动物,更别说去触摸甚至共同生活了。

但我喜欢。

因为,该隐的故事告诉我们,它们是我们的兄弟,或者说——同类。

小说寥寥数语的开头,让蹲在电脑前看稿的我,胃里泛起一股腐烂的鸡鸭内脏气味,将子夜十二点吃下的一杯方便面,全部喷在了键盘上。

看着满眼的呕吐物,我冲到卫生间又干呕几下。就像刚刚活吞了一只蝙蝠,那对光滑的黑色翼膜,以及钩子般的尖爪,还在我的胃里不断挣扎。

凌晨两点的出租屋内,响彻急促的水龙头声,就像在一边肢解尸体一边冲刷鲜血。

在冲刷我的脸。

直到浑身湿漉漉地抬头,睁开被水缝合的眼睛,才看清卫生间镜子里的脸。

有些陌生,这看起来还年轻的女子,披着海藻般的长发,刚从深海里被打捞上来,面色如同白墙,嘴唇也是铁灰色的,倒是双眼瞳仁很黑,像要从眼窝里跳出来。

我的脸?

小时候,我跟父母住在一栋六层楼的老式公寓。那栋楼又破又烂,楼道里堆满各种杂物与垃圾,每逢黄梅天的雨季,墙壁与天花板就开裂漏水。夏天的夜晚,不时会有成群结队的蝙蝠飞过。每当看到窗外倒挂着一只黑乎乎的东西,乍看起来像大老鼠,转眼又拍打着翅膀飞走,令人莫名恐惧。我家住在五楼,经常半夜从头顶传来脚步声,富有规律性的节奏,如同菜刀砍在斩板上。楼上住着一个孤老太太,从来没有子女来看望过,每个夜晚她都出去捡些破烂回来,比如可乐罐头、空啤酒瓶、废报纸杂志……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小学一年级的期末考试前夕,老太太佝偻着腰爬楼梯,几乎要用手支撑台阶,像个衰老的动物,背着一筐奇奇怪怪的垃圾。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垃圾中有个洋娃娃很漂亮,但手脚都被拧断了,脑袋也从脖子上裂开了。当时我就在想,这个老太太是变态吧?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漫长的暑假过去,我始终能闻到一股臭味,从窗外隐隐约约飘来,苍蝇也明显增多了,黑夜里引来更多的蝙蝠。开学不久,警察砸开楼上的房门,才发现老太太的尸体,几乎完全腐烂了,只剩一堆白森森的骨架,房间里堆满蝙蝠的粪便。

于是,每次闭上眼睛,我就会想象死人的样子。

就像现在镜子里的人?

擦干净脸上的水渍,我换上一套宽大的棉布睡裙,像妈妈那样拿起抹布,把电脑前的呕吐物清理干净。屋里仍充满方便面与胃酸的气味。我看着狭窄的卧室兼客厅兼书房,十平方米的一室户蜗居,每月一千五百块租金。

有好几年没回过家了,我在上海的老式小区独自租房,不愿回到自己出生并长大的N市。虽然这里冬天冰冷彻骨,夏天又闷热得难受,楼上住着一个小姐,总是在后半夜活动发出声响。我还从未投诉过她,既是从小养成的忍让习性,更担心我会被当作她的同类。

或许,因为在这里见不到蝙蝠。

姐姐常跟我说,蝙蝠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只在黑夜行动,捕食昆虫与果子,并不会伤害我们。而人类天生就是白天行动黑夜睡觉的,因此人不应该对蝙蝠怀有恐惧,尤其在我们搬出可能与蝙蝠共居的山洞,学会自己搭建房子以后。后来,人之所以对蝙蝠感到害怕,是因为我们也渐渐成为了可怕的夜行动物。

第二章“阿丸,你最爱吃的鹌鹑来了。”

这样的记忆停留在八岁以前,自从楼上的老太太死后,我就再也不敢碰鹌鹑,连想一想都会恶心,至于原因嘛——你不觉得烧好的鹌鹑很像蝙蝠吗?尤其是那小小的翅膀,暴出的胸骨,以及钩子般的细爪。

我叫阿丸,这是妈妈给我起的小名,现在是我作为杂志编辑的笔名。最近半年来,我一直在考虑是否还要继续从事这份没有前途的职业?直至我的工作邮箱里收到这份来稿。

这个邮箱地址挂在公司微博与豆瓣平台上,因此常被各种稀奇古怪的来稿塞满,有三分之一是关于如何杀人的故事,还有三分之一基本上是妖魔鬼怪,最后三分之一读完会让你对他人与自己感到绝望,偶尔还会流下几滴泪水。

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悬疑世界》杂志的文字编辑,难以置信已过去了四年。作为一名悬疑杂志的女编辑,我读过的杀人故事不计其数,经我手发表的小说也将近百篇。QQ上我有几十号作者好友,几个猥琐的家伙常邀我出来吃饭,因为偷看了我贴在QQ空间里的照片,但我一律加以拒绝。除了公司组织的活动,我从未跟作者有过任何私人交往。

倒不是我有什么偏见:认定写悬疑小说的都是变态。而是于我而言,这些家伙并无任何神秘感与好奇心。就像当你已吃下了一颗鸡蛋,还会在乎母鸡长什么样?

不过,这一次即将例外。

子夜将至,我从邮箱里看到这篇投稿,同时在吃方便面——明知道这将毁灭自己的减肥大业,但我无法空着肚子熬过漫漫长夜,双眼就被这篇小说的名字勾住了。

刚读完WORD文档的第一页,我就把键盘呕吐得一塌糊涂。当我忍着难受与恶心,辛苦地清理完房间,却并未躺回床上睡觉,而是重新打开电脑,继续阅读这篇小说。

谢天谢地,尽管开头就是该隐与蝙蝠,但后面的故事基本与此无关,而是作者在回忆十八年前的一桩杀人案……

确切地说是毒杀案。

那是诗人依旧受到尊敬,地沟油来不及泛滥,文艺青年在借黑泽明的录像带,警察制服仍是绿色的,街头流行张学友与张雨生,几乎没人看过韩剧,小学校长不懂得开房,苍井空还是处女的九十年代。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我”在叙述一个女生的故事——她叫叶燕,1995年,从N市的重点高中考入北京大学。她完全符合那个时代的审美,雪白皮肤上乌黑的大眼睛,永远在肩头披着长发,就像北岛与顾城写过的女神。在晓风残月的未名湖畔,常有人看到她顾影自怜地漫步,抑或拿着一支笛子呜呜地吹奏半晌,身后留下一大群腼腆却不敢靠近的中文系男生。

叶燕平时不怎么说话,跟室友也很少交流,经常大半个月说不上两句话。这样的孤傲很难讨人喜欢,当然仅限于女生圈子。她在寝室里只顾着自己埋头看书,居然都是侦探推理小说,书架上一整排各种“杀人事件”。

她从不缺乏追求者,除了迷人的容颜与气质,神秘的红色贵族背景,也足以吸引攀龙附凤的人们。但似乎无人掳获其芳心,她对所有男生敬而远之,反而让更多的人前赴后继,每天寝室都能收到鲜花,自然让其他女生艳羡不已。

大一期末考试前夕,从不睡懒觉的叶燕,却在寝室里昏睡了一天一夜,室友们也漠不关心。直到这天傍晚,还是一位女老师起了疑心,去寝室看望她,才发现叶燕的身体冰凉,嘴唇发紫,再摸鼻息,已然断气。

面对香消玉殒的尸身,老师与同学们惶恐畏惧,又不敢把事情弄大,就把叶燕悄悄送到大学医院,上报心肌梗塞猝死了事。因为她的父母都在国外,当时通讯手段落后,竟然一时无法联络到。

然而,有个北大医学部的实习生,也是叶燕的仰慕者,意外发现她的尸体,如同睡美人般送入了太平间。他偷偷掀开尸体被单,本想最后与女神告别,却发现她有鲜红色的尸斑,特别是耳廓、耳垂呈樱红色,并从死者口中嗅到一股杏仁味。

实习生在惋惜之余心生疑窦,立即向医院领导反映情况。领导本不愿惹麻烦,但听说叶燕的家庭背景,实在也惹不起,只能通报公安局,进行一次尸检解剖。

法医发现死者血液异常鲜艳,肾脏与肝脏淤血肿大,胃部粘膜出血。通过使用“普鲁士蓝法”,检测到残留的氰基离子,尤其在十二指肠处——这是一起氰化物中毒事件。

氰化物乃毒药之王,分为氰化钠、氰化钾、氢氰酸。氰化钾的致死剂量在50-250毫克,一点点粉末即可致命。若在500毫升饮料中混入氰化钾,就会有严重后果。中毒后若无急救措施,通常在十五分钟至一小时内死亡。许多名人都用氰化物来自杀,比如希特勒的情妇爱娃·布劳恩——严格来说是希特勒夫人,她是在正式结婚后自杀的。

嫌疑人,首先是最后接触死者的室友们。总共有五个女生,都跟叶燕的关系不好,也无法提供什么有效线索。氰化物的中毒途径很多,口服、注射、接触皮肤,甚至包括呼吸,在人体内解离出氰基离子,与细胞色素酶内的三价铁离子结合,使之不能变为二价铁离子,细胞内的生化反应无法进行,最终细胞不能利用血液中的氧气而窒息,中枢神经系统也会丧失功能,呼吸肌麻痹、心跳停止、多脏器衰竭......

凶手大多将氰化物投入被害人饮料与食物中,也有人采用注射或喷射。1992年,湖南有个集合了色情与恐怖的真实案例,一个男人在与情妇云雨之欢时,竟在对方下体内塞入氰化物胶囊,女人立刻感到辛辣的疼痛,刚冲到池塘边要清洗,就倒入水中丧命。

警察搜查了案发的寝室,却发现叶燕生前的许多日常用品,都已消失不见。而从她的死亡到立案侦查,中间过去整整七天,自然凶手有充分时间转移或销毁证据。

不过,却有一条重要线索,十八年来都被人们忽略——在叶燕遇害前几天,晚上十点多钟,小说的叙述者“我”独自经过校园里一条小径。那时北大还不像今天般热闹,深夜颇有些冷清,“我”看到一栋老房子的屋顶上,依稀有个女人影子。这栋建筑始于蔡元培的年代,文革时有几位知名学者于此自杀,成为一处灵异传说的胜地。“我”还以为见到鬼了,正好附近有盏路灯,照亮屋顶上女人的脸,竟是叶燕。夏至时节,校园里的蝙蝠也都出动,夜空中满是那些小小的翅膀。而这栋破旧的三层老楼里,有不少蝙蝠栖息的巢穴。最让“我”惊讶的是,叶燕的肩膀与胳膊上,竟还停着几只蝙蝠,乍看以为是女生的装饰品。但随着她的抖动,那些可怕的家伙飞起来,而她大胆地伸手抓了一两只回来,在手心轻轻抚摸,最后竟放到唇边吻了一下。

难道,她是被蝙蝠传上了氰化物的毒?

这条线索太过离奇了,也并未得到其他任何人佐证,警方最终也没当作一回事。

可是,作者点评了一句——“凶手是蝙蝠吗?不,恰恰相反,在这起案件中,蝙蝠只是无辜的受害者,真正的凶手,众所周知,至今依旧逍遥法外。”

看到此处,小说已近尾声,而我狭小逼仄的屋子,依然飘荡着呕吐物的酸臭味。

蝙蝠,终于出现了。

这是盛夏的后半夜,房间内无法形容得闷热。虽然开着空调,却是房东留下的老古董,没开多久便发出刺耳的噪音,迫使我必须关机,等待几个小时再启动。

我打开窗户透气,却不敢再看电脑屏幕,并对这篇投稿的体裁产生怀疑——算是小说还是回忆录?

因为,作者所叙述的事件,大部分并非虚构,而是真实发生过的案件。

大约十八年前,地点也是北大中文系,死者的姓名同样叫叶燕,警方最终出具的验尸报告,证明为氰化物投毒杀人,但凶手始终未能被抓获。

最近的数年间,在中文互联网BBS上,尤其是天涯论坛,不断有网友重提这桩案子。上个月,我恰好也关注过,毕竟是悬疑杂志女编辑的职业嗅觉,简直进入了罗生门的迷雾世界。我对所有信息做了仔细梳理,包括被害人叶燕的身世背景,还有其他涉案当事人的资料,归纳下来大致有几种说法——

A:凶手就是死者的同学,也是案发宿舍的室友。两人的日常关系还不错,从未表露出任何杀机,她却出于女人的嫉妒心,在叶燕床头的水杯里,下了含有氰化物的毒药。这位女生曾经被警方调查过,但因缺乏证据而被释放。三年后她从北大毕业,就远赴美国留学,自此一去不复返,再未踏上过中国的土地。

B:鉴于叶燕被毒死以后,她的室友们的集体冷漠,以及各种不配合警方调查,甚至出现重要证据失窃的情况,有人猜测这并非单独作案,而是一起骇人听闻的集体杀人案——就像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某个故事。至少,作为与被害人朝夕相处的室友,她们具备充分的作案条件,同样也有嫉妒的作案动机——也可能不止于此,女生之间的小秘密,哪是外人所能猜测的?只要几个人守口如瓶,把杀人的记忆埋葬于心底,恐怕这世上再无侦探能破获。何况,包括第一位犯罪嫌疑人在内,这五名室友都已分别移民海外,不再拥有中国国籍,更不可能回来自投罗网。

C:自杀……这种说法是今年才冒出来的,却不被大多数网友认同。当年案发之后,确实有件事令人疑惑:叶燕死后一个星期,她的父母分别从美国与欧洲回来,却没有要求警方继续调查下去。有人说是因为受到某种外力影响,也有人认为存在自杀先兆。有网友采访了叶燕的高中老师,证实从她小学三年级开始,父母就离婚分别出国,平时很少有机会回国来看她,是祖父母将她带大的。高中以后,爷爷奶奶因病离世,她独自居住在N市的老宅。然而,她与父母的关系非常糟糕,从考入北大到遇害的十个月间,竟然不曾与父母见过一面。

还有D、E、F、G……

以上推断都来自网络,但在这篇三万字的投稿中,却只字不曾提及。小说并没有怀疑过任何人,也没有推理出杀人凶手到底是谁?只是详细描述了各种疑点,以及死者在日常生活中的种种细节。当我坐在电脑前阅读这些文字,仿佛被作者带到十八年前,未名湖畔的夕阳下,看着倒影暗自伤春的女子。

至于凶手是谁?留待读者自己去猜测吧。

重要的是在这十八年来,与死者相关的每个人的生活与命运,都被这起凶案彻底改变了。

至于,叶燕与蝙蝠接触的那一段,我从未在任何资料与传闻里看到过——要么是纯粹的虚构或想象,要么就是作者本人亲眼所见?十八年来第一次通过小说披露真相?

作者到底是什么人?

窗外天色渐亮,我把WORD文档拉到开头,红色加粗字体打出醒目的标题与署名——《蝙蝠的回忆》(阳面)

作者:蝙蝠

第三章

我叫阿丸,女,二十六岁,AB血型,天蝎座,《悬疑世界》杂志的文字编辑。

七天前的编辑部会议上,我跟主编吵了一架,原因是《蝙蝠的回忆》被退稿了。

我第一次对主编瞪大了眼珠子,颇为失态地据理力争:“极度真实,令人身临其境,引起社会的普遍讨论与反响——这不就是小说家追求的目标吗?”“你真的认为这是小说吗?说实话,昨晚审读这篇稿子,我也感到浑身不舒服,又憋在心里难以说清楚,突然产生一种奇怪的幻觉,屏幕上的文字变成小人在跳舞。”

主编话音未落,一个嘴上还没长毛的实习编辑接下话茬:“我也有差不多的感觉,半夜后背心冷飕飕的,回头再看窗外挂着一只蝙蝠。”“住嘴!”

我像犯了失心疯,容不得别人嘴里提到蝙蝠,便把一杯热茶打翻在桌上。

编辑部鸦雀无声,都以惊惧的目光盯着我。而我羞愧地低头,说了声“抱歉”,就跑到露台上抽泣了。

暴烈的阳光射在玻璃上,我看到夏风吹乱的发丝底下,是一张苍白削瘦但还算不错的面孔,仿佛再被烈日晒几分钟,就会烧焦变成一堆僵尸,灰飞烟灭。

忽然,我强烈地想要见到“蝙蝠”。

当天晚上,我根据投稿邮件里的地址,加上了对方的QQ号。等到后半夜,当我又被楼上吵得心烦意乱,QQ提示音突然响起,显示“蝙蝠”已加我为好友。“蝙蝠!你好,我是《悬疑世界》的编辑阿丸。”

飞快地在键盘上打出一行字,我忐忑地盯着屏幕,全然忘了天花板上的动静。“晚上好,我是蝙蝠。”“我非常喜欢《蝙蝠的回忆》这篇小说,想发表在下一期的杂志上,但主编提了许多修改意见。”

把毙掉说成修改,这样欺骗他(她)的原因,在于我对此人充满好奇,这是我面对任何作者都从未有过的渴望。“对不起,我不修改。”“优秀的小说都要经过不断修改,虽然《蝙蝠的回忆》已经很出色了。”“这是我第一次给杂志投稿,我只想遵守自己的规矩。”“第一次?怪不得从没听说过‘蝙蝠’这个作者,干嘛要起这名字?”“这不是编辑应该提的问题。”

这个回答让我怔住了,手指在键盘上摸了好久,才敲打下去:“好吧,编辑应该说的是——你的这篇小说写得太真实了,虽然没有任何惊悚元素,除了蝙蝠也没有可怕场景,却在各种细节描写中,将视觉听觉触觉乃至嗅觉与味觉,都完整地送到我面前,由此产生了强烈的恶心感。”“抱歉,但这不是我的问题,而是你的。”“我承认,是我的问题,这是真实的故事吗?”“阿丸,你是叫阿丸吗?《蝙蝠的回忆》是一部小说,我只能答到这里了,晚安。”“蝙蝠!我能和你见面吗?”

打出这行字之前,我闭着眼睛喘息了数分钟,然后去冰箱喝下一杯可乐,让嘴里充满碳酸气泡。

要命啊,我还是第一次提出这种要求——从前许多作者约我见面,其中有一个还是圈内出名的帅哥,全被我婉言谢绝了,“蝙蝠”到底是什么在吸引我?

QQ那头沉默了片刻,突然跳出一行字:“我可以说不吗?”“等一等!你不明白……”“很晚了,早点睡吧,阿丸。”“最后一个问题,你是N市人吗?”“干嘛这么问?”“小说里写到了N市的许多细节,尤其是十九年前的许多场景,只有生活在彼时彼地的人才会知道。“你不需要知道这些,我也不会跟你见面的,死心吧。”

随后,QQ显示他已下线,我还是固执地打上一行字——“蝙蝠!我会找到你的。”

从此以后,“蝙蝠”在我的QQ上消失了,我猜他把我放进了黑名单。

我之所以对《蝙蝠的回忆》如此感兴趣,除了小说里描写了叶燕与N市以外,还因为我看过网上流传的叶燕生前的照片——跟大学时代的我竟有几分相似。

最近几个夜晚,我总是在卫生间的镜子前顾影自怜,担心再过两年,青春如此流逝,这张脸就会跟照片中的叶燕一样,变得越来越模糊与遥远了。

没错,我一定会找到“蝙蝠”的。

七天后,农历七月十五,中元节。

天气闷热得就像太阳暴晒下的坟墓,想必那是最适合于腐烂的环境。我穿着一条深色的纱裙,特意给自己套上黑丝,一双中跟鞋子走出地铁站,找到“胶州路”的路牌,一路向南而去。《蝙蝠的回忆》倒数第七自然段,主人公是这样写的——“如今,我住在上海的一个老式居民区里,就是那种最普遍的六层公寓。我很喜欢街边的一家小店,每天深夜都会去吃一碗小馄饨。小区里种满了夹竹桃,每逢夏天就会开满血红色的花,提炼其枝液就能把人毒死。我的楼道里贴满各种小广告,对门住了八个群租的小伙子,楼下是一对老年夫妇,不管白天黑夜都会响起麻将声。我的窗外越过几排屋顶,可以看到一栋黑灰色的大楼,几年前那场惨烈的火灾,吃掉了几十条生命。我每天面对这栋烧焦的房子,就会想象叶燕的尸体,最终孤零零地在八宝山被火化的景象。”

于是,根据这段环境描写,我很快锁定了胶州路。

2010年深秋,发生了一场死伤惨重的高层建筑火灾,而这栋烧焦了的大楼,已在市中心沉睡了好几年。

我想,“蝙蝠”就住在这附近吧。

傍晚七点,下班前吃了一碗过桥米线,嘴里还残留着辣椒味。我沿着胶州路缓慢前行,那些高层建筑就不用看了,近几年的新小区也可无视,只要找到八十年代那种居民楼。

不到两条街的距离,我已清晰地看那栋凄惨的大楼,焦黑地像座高耸入云的墓碑。就在我的右手边,出现一个老式小区的大门,还有那家卖小馄饨的店,虽是毫不起眼的门脸,却有不少人汗流浃背地捧着汤碗。

我的包里装着防狼电击棒与辣椒水,包本身也足够坚硬得打伤男人要害。我小心地走进这破旧的小区,果然长满郁郁葱葱的夹竹桃,黑夜里绽着刺眼的花簇。

更刺眼的是灰暗的夜空中,有几个黑色的小点在飞舞,几乎就在我头顶数米开外,两三层楼的高度,在夹竹桃的枝头忽隐忽现。

绝对不是麻雀之类的鸟儿,天黑以后它们不会再出来了,何况这些家伙的飞行轨迹,呈现曲折的波浪形,像在夜空中写着“W”或“Z”,绝非鸟类的直线或弧线性运动。

蝙蝠。

不会再有第二种生物了,在这个时间地点与季节——就像二十年前的N市,我家门外的那条小路上,两边都是低矮的平房,每逢夏夜就会钻出许多蝙蝠,几乎就从你的头顶掠过,老人都管它们叫油老鼠。(就是这里了。)

我循着蝙蝠飞行的方向,压抑着胃里的各种恶心感,拐进小区更深的巷道,直到19号门牌跟前。仰头看到上百个黑色小点,乌鸦鸦云集在六层楼顶,仿佛高悬着一个蝙蝠洞?衰败破裂的楼房外墙上,布满褐色的污迹斑点,我用手机照亮靠近看了下,迎面刺鼻的酸臭味,想必是蝙蝠粪便。

19号?

我想起《蝙蝠的回忆》里多次提到“19”这个数字,便低头走进黑洞洞的楼道。居然没有灯,只能打着手机照明,水泥的楼梯台阶上,贴着各种小广告,有些直接刷上手机号码,不是装修就是开锁。虽然这栋楼里住满了人,但在黑暗的楼道上爬行,却丝毫感觉不到人类的生气,就跟坟墓没什么区别。

虽然,我就是在这种地方长大的,偶尔也会怀念五楼的窗台,厨房间外深深的通风井,还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以及姐姐。

六楼,终于爬到顶层了。这里的蝙蝠气味更浓,黑暗的角落里,飞出一两只老鼠般的小东西,我捂着嘴巴不敢尖叫。

601的门上贴着一张破旧的香港电影海报,手机光束照出张国荣与吴倩莲的脸,黑色风衣遮住了男主角的半张脸。

我看过这部电影,在很多年前,果断按响门铃。

死寂般的等待中,我在想象门里是什么人?就像那部电影的悲催主角?还是个变态忧郁的美少年?抑或德州电锯式的变态?抑或根本就没有人?只剩空关多年的灰尘,以及谁都看不到的鬼魂?

一分钟后,房门打开了。

同时玄关里亮起灯光,猛烈刺激着我的瞳孔,不由自主地后退半步,才看清一张让人失望的脸。

这是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大约在四十岁左右,穿着一件黑色衬衫,有些奇怪的中分发型,略显苍白的皮肤,点缀着茂盛而浓密的胡茬,只是那双眼睛冷得让人受不了。“你好,我是阿丸。”

我在观察他眼神里的反应。

然而,这个男人没有丝毫的表情,双目就像沉默的大海,用略带沉闷的声音说:“阿丸,晚上好,我是蝙蝠。”

第四章“你不该来这里。”

男人给我泡了杯浓浓的绿茶,摆在应是家乐福买来的折叠餐桌上。看着玻璃杯里针尖般密密麻麻下沉的茶叶,我产生某种错觉,仿佛滚烫的茶水里全是女人竖直的长发。

他坐在一把黑色的椅子上,正襟危坐的姿态,就像几十年前的老男人们,面对摄影师拍张黑白照片,将来要作为自己的遗像,挂在老宅墙上留给孙子或曾孙子的那种。

好吧,要我用IPHONE给你拍照吗?我下载了一种苹果系统的应用,可以把照片做成各种不同的效果,其中就有遗像这一选择。

我用眼角余光小心打量房间,不到十平方米的客厅,油腻的墙壁与简易家具,说明这是单身汉的出租屋。没看到电脑或写字台,屋里另一头有扇紧闭的门,应该还有一间卧室。“谢谢。”

我既不敢坐在他搬来的椅子上,又不敢用手去碰那杯茶,更别提喝下那些充满绿色水藻的液体了。“阿丸,我建议你喝完茶后,就赶快离开这里。”“我不是来喝茶的。”

我仍然固执地站在客厅中央,将坚硬的坤包搂在胸前,身后是已被他关紧的房门,但我随时可以转身开门逃出去。“请坐下吧,这样才是我的客人,如果不是的话,那么就请你出去。”

这是他的命令,沉闷的音色令人不可抗拒,我的膝盖不由自主地弯曲,坐上那把略有些不稳的椅子,同时没忘记把双腿并拢。“我想跟你聊聊《蝙蝠的回忆》。”“请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因为——那栋大楼。”

我指了指他的窗外,掠过两层杂乱的屋顶,正好斜对那栋烧焦的乌黑建筑,像一座废弃的古堡。我不敢看那些空空的窗户,似乎随时会出现木炭般的尸体。“嗯,我不该把它写到小说里,但你应该明白,每天都面对这栋楼,让我无法绕过。”“就像十八年前叶燕被毒杀的案件?”“对不起,这件事跟你有关系吗?”“我是《悬疑世界》的编辑,为了这部作品,我需要跟你有深入的沟通。”“这篇小说——你们不会刊发的吧?”“哦?”

他仍然一本正经地坐着,双目凌厉地直视我的双眼,仿佛能看穿所有秘密,令人难以逃避地低头。“所以,我们没有什么可谈的,不是吗?”

看来无法瞒过他了,不妨直接说出来,我深呼吸了一口,鼻子却被呛得难受,这间屋里也有蝙蝠的气味。“不,我们有太多可谈的内容,因为——我有我的理由,接下来会慢慢告诉你,我相信你一定会感兴趣的。”

终于,他的目光有了些许晃动:“也许吧。”“好,作为交换,请你先回答我的一些问题。”“那得看你问的是什么?”“《蝙蝠的回忆》里的情节,有多少是真实的?”“如果,我说——全部,你相信吗?”

男人的回答异常冷静,让我有些心虚,故作强硬地问道:“如果,是全部的话,那么你一定认识叶燕?”“是的。”“请问你跟她是什么关系?”“你是警察吗?”

这句充满警惕的回答,让我的心头一慌,就像中学时代的数学考试,刚想出一个解题的方法,就到了交卷时间被老师收回——许多次从恶梦中醒来,差不多就是这种时刻。“当然不是,我只是个杂志编辑。”惟恐说得不够到位,我又补充一句,“一个普通的女编辑。”“就算你是警察,我也不可能搜你的身——何况我也不是杀人凶手。”“但你知道凶手是谁?或者可能是谁?”“不,我的回答要让你失望了。”“要是你一无所知的话,为什么要写这篇小说?只是为了纪念十八年前死去的叶燕?”“首先,我确实是为了纪念,不仅纪念死者,也纪念我自己的年轻时代。其次,我也不是一无所知。”

总算问到重点了,我压抑着兴奋,故意避开他的眼神:“那你还知道什么?除了小说里写到的以外。”“一切。”“什么?”“关于她的一切。”“对不起,有件事忘记问了,我只知道你的笔名‘蝙蝠’,但不该这样来称呼你吧?”“我叫福生。”没想到他那么爽快地说了出来,“福气的福,生死的生。”“你好,福生。”

虽然,这男人很可能比我大一轮,但我依旧尝试用平辈的,甚至朋友的语气与他相称呼,这样或许能有更多收获。“福生,多么乡气啊!”他苦笑了一声,望着窗外烧焦的大楼,“我一度很讨厌这个名字,并且不准任何人这么叫我,否则便会挨我一顿狠揍。”“冒昧地问一句——你是农村出来的?”“阿丸,你平时说话都这么直接吗?”“对不起,我不是这样的。”

我暗暗告诫自己说话千万要小心。“我是家里唯一活下来的男孩,底下还有三个妹妹,在我之前有过两个哥哥,但都没能活到成年就死了。我是在大片芦苇丛中的村庄长大的,从乡里的初中读到县城的高中最终考进N市的大学,简直是个奇迹。在我们那个乡下地方,山洞里树丛中还有屋檐下,到处都有蝙蝠。我从不害怕它们,这些小家伙对于我而言,就像小猫小狗对于你们城里孩子那样。蝙蝠不会伤害人类,反而帮助你消灭蚊子与苍蝇,它们也不会咬你,最多就是在家里留下几堆粪便,但那是一种名贵的中药材。小时候我常去蝙蝠洞掏屎,送去县城的中药房换钱,人家管这个叫夜明砂。”“夜明砂?”

好吧,听上去很美,像是一款化妆品的名字。“二十年前,我正在N市读大学,像我这样的农村学生,能够凑齐学费就不错了,更别提吃喝玩乐。我读书非常用功,也不像城里孩子懒惰与娇气,还包下了寝室与宿舍楼道的卫生,可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现在看不出来吧?”

他故意摆出一张学生样的脸,但额头的皱纹无法掩饰年龄,还有黧黑粗糙的皮肤,也在暴露他的出身。“我不知道。”“但在大学时代,我有一个爱好,是你绝对想不到的——摄影。”“那年头还没有数码相机,照相机都很贵吧。”“不错,差不多等于许多人半年的工资。只能说我很幸运,在县城读高中时,有个老师是我家亲戚,学校里仅有的一台相机归他保管。他手把手教会了我摄影,如何在暗房里冲洗底片。我为学校拍过许多照片,其中有两张得过奖。考入大学后,我报名参加了摄影社团,而我是唯一没有自带相机的学生。社团老师认定我是个摄影苗子,又同情我的家境贫寒,就把他私人的照相机借给了我。虽然,那台旧相机早就被淘汰了,1985年的国产海鸥牌,但在我手中却是如获至宝,而胶卷与冲洗用具都是社团免费提供的。每个周末,我都会出门拍照片,爬上古城墙拍北湖,跑到长江边拍水鸟,还有……叶燕。”“哦?”

听他闲扯了那么多,终于出现了这个名字,刺激到我的兴奋点了。“在N市的一条梧桐树荫大道上,她出现在我的镜头里,就这样认识了。”“你还保留有她的照片吗?”

男人沉默许久,缓缓离开黑色的椅子,我差点以为他与椅子连为一体了。

他打开客厅另一端的小门,只留一条小缝钻进去,里面亮起昏暗的灯,转眼又被他紧紧关上。他消失了,我才敢从椅子上站起来,捂着胸口大口喘气,在鼻子前拍打空气,略微驱散难闻的蝙蝠味。没有在房间里看到空调,连电风扇都没有,我的后背心全是汗珠,担心会让裙子紧贴身体露出曲线。

男人出来,随手关门同时,拿着一个小本子,小心地放在桌子上。

我乖乖地坐回椅子,看着他无声地翻开本子,里面全是白纸,但看起来有些年头,不时散发出陈腐的霉烂味。

一张彩色照片从本子里翻了出来。

这是张侧面照,标准的九十年代风格,颜色略有些失真。长头发的女孩子,穿着红色格子连衣裙,很像港片里的那种校服,背靠着一棵斑驳的梧桐树,身后留下长长的绿荫。

女孩很漂亮,看起来十八九岁,有一双朦胧的眼睛,皮肤苍白得耀眼,随时诱惑人们去将她摧残,就像网络上流传的叶燕生前的照片。

男人轻轻触摸照片,抬头看了看我的眼睛:“你不觉得有些眼熟吗?”“绝版的叶燕遗影?”“当然,这就是她,十九年前,她刚参加完高考,即将进入漫长的暑期。我在街头偶然遇到了她,严格来说是她闯入了我的镜头,我抓拍下这张照片。”他的目光还是不离开我的脸,让我浑身不自在,“我的意思是,这张照片很像另一个人。”“谁?”“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话音未落,我慌张地低头,徒劳地举手遮挡脸颊。“只是有一点点像而已,请不要介意。”“不要吓我!那一年,我还在读小学,刚戴上红领巾呢。”“从此以后,叶燕成了我的模特,那个暑假我没有回老家,而是留在N市的肯德机打工,休息天就出来陪她拍照片。刚开始我对她也是一无所知,后来跟她单独去爬山,去陵墓景区散步,躲在浓密的山间树荫下避暑,才渐渐知道她的身世——叶燕的爷爷,是我党打入国民党中央的地下工作者,在特勤局有个代号叫‘蝙蝠’,总之是在建国大业中立下丰功伟绩的那种,后半辈子享受高官厚禄,封妻荫子,福泽后世,直到叶燕是第三代。她的外公也是从延安出来的,后来在京城位高权重,当年她爸妈结婚的时候,不知有多少大人物发来了贺电。但也因为这个原因,她的父母的关系很糟糕,女儿出生没几年就离婚了。他的爸爸去了美国,妈妈则去了欧洲,就这样各奔天涯,分别组建家庭,给叶燕添了一个弟弟与一个妹妹——父母几乎把这个女儿遗忘了,从没带她去过国外,而她连弟弟妹妹的照片都没见着过。她是在N市被爷爷奶奶带大的,住在大院很少跟外面接触。爷爷奶奶相继离世之后,给她留下了一套房子。万里之外的父母,每月给她汇一千元生活费,那年头已绰绰有余——说实话,我好羡慕她的生活。”“换作我的话,我也会羡慕的。”我用力摇了摇头,理清思路,“虽然,关于叶燕的身世以及过去,网上也有过一些说法,但都很模糊与破碎,没像你说得那么详细过。”“这是我与她之间的秘密。”“为什么告诉我?”“就跟你为什么会来找我一样!”

好吧,我只能猜到一半。“叶燕的高考成绩不错,加上显赫的家世,学校自然给予了许多照顾,包括各种名目的加分,最终达到了北京大学中文系的分数线。”“那么你呢?”“我继续留在N市,第二年就要大学毕业了。”“从叶燕到北京大学读书,直到在大一期末考试前夕被人毒死,期间有将近一年,你始终留在N市?”“是的。”

这个男人的表情如此诚恳,令人不得不相信。“北京与N市远隔千里,小说中关于叶燕在北大的种种生活细节,包括她在遇害前发生的那些事,你是怎么知道的呢?”“鸿雁往来。”“什么?”“如今早就不用这个了,但在九十年代中期,手机还叫大哥大,固定电话用起来也很麻烦,异地沟通只能写信。”“既然如此,叶燕遇害以后,警方没有调查过你吗?”“我与叶燕之间书信都是匿名的,也不寄到学校或宿舍,而是一个保密的邮政信箱,普通学生没有权利使用,都靠她托了关系才办下来。我们保持每个月两封信,差不多每隔一周,我会收到她的来信,等到下周再回信。她在信里详细描述了大学生活,包括寝室里的每一个人,以及老师与其他同学,还有爱慕与追逐她的男生们——我差不多都写在小说里了。”

我不置可否地点头,因为最重要的问题都没答案。“信里还聊了什么?”“死亡。”“没听清楚,再说一遍?”

对不起,我是故意的。“十八年前,我与叶燕相距一千公里,通过书信讨论死亡的话题。”“比如——”“死亡是什么?”“你觉得是什么?”

虽然,作为悬疑小说的女编辑,对此我已习以为常,但面对这样一个男人,又关于那个早被毒死的女子,仍旧让我心怀恐惧。“忘记一切。”“死亡就是删除回忆?这莫过于人世间最痛苦的事了吧。”“不,恰恰相反,一辈子留着那些记忆,才是最难以解脱的痛苦。”他的嘴角泛出离奇的笑意,如同化学反应,令人内心油腻起来,“阿丸,你迟早会明白的。”“你相信来生?”“但我不在乎!就像许多人担心的是,当自己死去以后,别人听说噩耗,却只是说一句:‘哎呀,TA死了啊?我们要多注意锻炼与饮食哦!’然后,就把你忘了。”“也许,我就会这样死去吧。”

该死!我在说些什么啊?真想抽自己一耳光。“我会记住你的。”

这话说得好暧昧啊,我的脸颊一红,反问道:“记住你的人是谁?”“不会有人记住我的。”“我想,应该是爸爸妈妈吧,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

但我想起叶燕死后那么多年,网友们讨论了无数遍,可她的父母始终保持沉默,甚至有人指责他们对女儿的无情,就像当年早早离异而远赴国外,未曾尽到做父母的责任。

不过,还有一种说法——叶燕的死关系到某个更大的秘密,死者亲属被迫要永远保密,否则便有杀身之祸。“叶燕在信里问过我一个问题——人,为什么要杀人?”“好吧,这个问题与我的职业有关,但从来没人能回答清楚。”“第一种,为保护自家性命;第二种,为夺取他人财产;第三种,为占有异性而消灭竞争对手;第四种,因各种理由而对他人复仇;第五种,为了执行上头的命令;第六种,为佣金而杀人;第七种,无理由杀人。”“这都是叶燕写在信里的?”

男人沉默良久才说话:“不,是这么多年来我总结的。”“对不起,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在八月的最后一天,次日她坐上火车离开N市,去北京大学新生报到了。”“整整两个学期,她没有回过N市吗?寒假都没回来过?”“没有,我也没去过北京,再也不曾见过她,直到死。”“我还以为——”我的眼神与嘴唇都在犹豫,但我早已泄露了心思,不妨直说,“你们是一对秘密的恋人。”

这番话令他的表情颇为惆怅,伸手遮着略微上扬的发际线,嗓音像从闷缸中发出:“我不知道,叶燕有没有爱过哪个男人?直到她死后多年,我才希望那个人会是我。”“为什么不去北京找她?”“我没钱……或者说,我打工攒下来的钱,除了供弟弟妹妹读书的学费,只就够买一张单程车票,而我不想让她为我花一分钱。”

刹那间,这个男人忧伤的脸,让我的心底发满了同情心的嫩芽。“对不起,你是怎么知道她的死讯的?”“开始完全不知道,那年头还没有网络,消息非常闭塞——在北京有个女孩被毒死了,你以为能传到N市一个穷学生的耳朵里吗?”“那么……”

还是他抢先说了:“十八年前的盛夏,当暑期来临,而我等待了漫长的一个月,都没收到她的来信,我就确信她已不在人世了,尽管我多么希望只是个错觉。”“为什么?”“因为,在叶燕出事前的两个月,她在信里反复写过——她有这样的预感,死神就徘徊在左右,也许在她的寝室枕边,或在宿舍楼下的草地上,也可能是那栋传说闹鬼的老楼屋檐下,抑或夏夜里四处飞舞的蝙蝠翅膀……她说,要是超过三周没收到她的信,就说明她已经死了,而且,一定死于他杀!”

忽然,我开始相信他所说的一切了,因为他的手指在颤抖,就像杂乱无章地扫过钢琴琴键的手指。他喉咙里吐出的那种恐惧,不是普通人可以虚构与掩饰的。“叶燕有没有说有谁想要杀她?”“没有,哪怕连可能的暗示都没有,我想她自己也不知道吧!她只是一种感觉,女人无比灵敏的第六感,知道杀人凶手就潜伏在身边——每日每夜无时无刻,都在心底盘算着如何杀了她,却始终面不改色,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没有任何痕迹泄露。”“最可怕的杀人犯就是这样,离你最近的人,每天都在计划杀你,却能与杀人对象朝夕相处,丝毫不露马脚。”“对不起,我无法给你答案,就像我也无法向警方提供线索一样,我不知道。”“你不知道凶手是谁?”“是。”男人露出失败的面色,干枯地摇头,“可能是任何一个人。”

虽然,我已对他有了好感与同情,渐渐放下了戒备与敌意,但这是我最不愿听到的答案。我花了那么多心思,承受那么大的危险,跑到这个恶心的地方,就是为了这一句话?“那你为什么还要写这篇小说!”

真的很怕自己无法控制情绪,站起来像个泼妇那样对他吼叫。

男人却如同做错事的小学生,窝在椅子里低头道:“对不起,我的小说,只是为了纪念叶燕——这个在我的记忆中匆匆走过的女子,当我在彷徨的二十岁时,似一团火焰或一滴鲜血,闯入我的镜头的女子,别无他想,纪念……”

我站起来整理散乱的长发,避免在他面前失态:“为什么,这篇小说要叫《蝙蝠的回忆》?跟蝙蝠有关系吗?”“因为,叶燕只管我叫蝙蝠——无论在那年暑期,每次见面聊天;还是在她去北京读书以后,我们漫长的书信来往。”“原因呢?”“我没有什么朋友,除了拍照片,也没有任何爱好。同学们都不喜欢我,几乎没人愿意主动跟我说话,总是小心地提防我,以为我会偷寝室里的东西。他们私下里都说我是个怪胎——有天晚上我救了一只受伤的蝙蝠,把它养在宿舍,每天喂它吃各种小飞虫,最后竟然痊愈被我放生。所以,蝙蝠成了我的代号,这些小东西是我唯一的朋友。”

男人回忆的往事,我根本不敢将之变成脑中画面,只能打断道:“跟你的名字有关吗?”“我妈生我的时候,有只蝙蝠飞进了屋子,几乎就停在床前,看着她把我生下来,乡下人都说这是好兆头,就给我起名‘福生’。”“就像蝙蝠在中国传统中象征福气,蝙蝠的回忆——就是你的回忆?”“正解。”

我挽了挽脑后的头发,努力调整呼吸,坐回到他对面的椅子上:“为何在《蝙蝠的回忆》标题下面标注为‘阳面’?”“还有一个阴面。”“阴面?”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磁带放完一半,还可以翻过来放后面一半。“那是另一个版本的剧情,极端阴暗,你如果看到必定会后悔的——后悔认识我。”“真实的吗?”“一半真实,一半虚构。”“非常期待,真的!蝙蝠先生。”

我居然如此顺溜地叫出了这个男人的笔名与代号。“你不会看到的,阿丸。”“请把你的‘阴暗面’写出来吧!拜托了,作为一名编辑,我的感觉非常灵,这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如果写成长篇出版的话,没准会成为畅销书,还能拍成电影,可以让日本人来拍……不,韩国人更合适!对啊,金基德,我太喜欢他了!”

忽然,我不确定刚才是否口误?把“阴面”说成了“阴暗面”?“茶快要凉了。”“啊?”

他指了指桌上的茶杯,我才反应过来,自己从坐下来到现在,都没有碰过一滴水。

再看手表,已过去两个小时,窗外夜色正浓,似有黑色小点飞舞。

我还是不敢喝他的茶,即便渐渐信任这个男人。我不敢想象杯子里会藏什么东西?更不想等到明早醒来,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他的浴缸中——并被分成了几十块。“对不起。”

看着我诚挚地道歉,他并不介意地起身,将冷却的茶水倒掉,又倒满一杯热茶。“那么热的天,我屋里没有空调与电风扇,给你喝那么热的茶,真抱歉。”他第一次在我面前露出局促的表情,“不知道你要来,冰箱里也没饮料,我下楼去给你买些冷饮回来吧?”“不用!”我极力掩饰着恐惧,“千万别这么麻烦!我也不太喜欢喝饮料,何况窗户开着也挺凉快的。”

事实上一丝风都没有,房间闷热得像微波炉,额头滑落的汗水,早已公然将我出卖。“阿丸,我想知道,除了作为一个编辑,你还有什么理由,对《蝙蝠的回忆》与叶燕那么感兴趣?”“我也是N市人。”“怪不得,我从你的口音听出来了,虽然你的普通话相当标准。”

这一点让我吃惊,很少有人能听出我的口音,即便面对N市的同乡。“我在N市出生长大,考进大学才离开那座城市,从此再没回去过。”“这才是你来找我的原因吧。”“是的,但你能证明刚才说过的一切吗?”“你不相信我?”

说实话,我几乎全都相信了,但我想要得到更多,比如他刚开始拿出的那张照片,一身红裙的叶燕在夏日林荫道上——N市郁郁葱葱的法国梧桐,是我在小女孩时深刻的记忆,而今许多古老的大树都被砍倒,只剩下丑陋与光秃秃的宽阔车道。“她从北京寄给你的那些书信,在哪里?”

我想亲眼看到叶燕的字迹,哪怕轻轻触摸一下,或许能感应到早已死去的鬼魂——我疯了吗?“烧了。”“说什么?”

我选择性地过滤掉了答案。“在叶燕死后的几年,我陆续把她写给我的信,全都烧成了一把灰。”“原因呢?”

好想站起来掴这个男人耳光!当时你可不是年少无知啊?你毁灭了多么重要的破案线索?我要是警察的话,会把你以藏匿毁弃证据的罪名抓起来!“回忆太痛苦了。每次重看那些信,就会加深一次痛苦,即便放在床底下积灰,也会忍不住想起信里的每一个字,原封不动地背出来——不如烧了干净,反正人也死了,同样烧成了一把灰。”“可你现在还是在回忆?你的痛苦并不会减轻半分?不后悔吗?”“后悔——但不是为了这件事。”“我不明白。那么你写给她的信呢?警方早就发现了吧?为什么没有因此而找到你?”“阿丸,我和叶燕的关系,是专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秘密,绝对不能让任何第三个人知道。因此,她收到我的每一封信,都会在看完后烧掉,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现在,第三个人已经有了。”

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说完小腿肚子就打颤了——后悔为什么要提醒他?提醒他让我知道了太多秘密,惟有把我杀掉灭口吗?“你不是第三个人。”“为什么?”“不解释。”“或许,根本就没有任何一封信,完全是被你捏造出来的,当你无法拿出证据时,只能杜撰这个拙劣的谎言。”

好吧,我想我可以彻底翻脸了。“我从没想过要说服你。”“那你干嘛让我知道?”“因为,你就坐在我的面前。”

男人动情地瞪大眼睛,令人哑口无言。不错,是我自投罗网进来的,岂能责怪他?“对不起,今晚打扰你了,再见。”

我的语气变得异常柔软,竟有些不舍地提臀,缓缓离开他的椅子,抓着包走到大门背后。“就这样走了吗?”“嗯。”“能等一等吗?阿丸。”他的表情有些可怜,就像被女朋友甩掉的小男生,还在幻想让对方回头,“我有其他证据。”“什么?”

我没有拉开房门,而是僵硬地站着,又保持随时可以逃出去的姿势。他走进那个小房间,传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再捧着一本相册出来。

是那种蓝丝绒封面的相册,看起来也有许多年头,翻开浮起一阵腐烂味,还有无数张少女的脸……

同一个少女,同一座城市,同一个暑期,不同的白天与黑夜,不同的街道与公园,还有市郊的盘山小路,山谷中的千年古刹,布满斑驳痕迹的古城墙,艳阳下大片盛开的荷花——她独自坐在北湖的小船上,戴着一顶太阳帽,悠然自得地眺望着远方。不知照相机是在哪个角度?也许在附近的另一条小船。

至少好几打的照片,全是十八九岁的叶燕,每张照片的背景都有些眼熟,一看就知道在N市的夏天。

不过,有两点让我感到奇怪——

第一,全是叶燕的一人独照,没看到她与眼前这个男人合影,即便许多照片中都有过往路人。

第二,几乎所有照片都是侧面照,叶燕从未正对镜头,或者在看其他什么人?

正当我要提出疑问,他及时回答:“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不喜欢被人拍照,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我只拍景物与别人,自拍都没有过,更别说合影了。”“原因呢?”“一个贫寒的农村男孩的自卑,不是你们这些城里人可以理解的。”“我理解,对不起。”

看着他粗糙黝黑的皮肤,还有飘忽不定的眼神,心底油然生出一种莫名的同情。“但是,你不会相信的,叶燕也有镜头恐惧症。她不敢面对照相机镜头,就连直视他人双眼的勇气都没有。因此,除了证件照,她每次拍照都只露出侧脸,或是退到离镜头很远的地方,不信你可以自己去查一下。”

听起来似乎有些鬼扯淡,但回想叶燕在网上流传的照片——我能默记住每个细节,确实没有任何一张正面的生活照,只有大头照例外。“其实,我想要问你的是——”

这是我真正来到此地的原因,在这场漫长而惊惧的谈话中,无数次想要抛到他的面前,却又被我犹疑地吞回了腹中。“阿丸,请问吧,我会说出一切秘密的。”“十九年前,发生在N市的夏天,另一桩骇人听闻的案件。”我能听到自己牙齿之间的颤栗声,狠狠心,闭上眼睛,发出一个轻微的清齿龈有咝擦音,“S——U——I——”“碎?”“碎尸案。”(未完待续)

姐姐的墓园

李西闽 著 责任编辑/周影

献给W和M

献给被侮辱与被伤害的女性

——题记

第一卷 风中的秘密

1

父亲去世前那个晚上,我梦见了姐姐。姐姐走在山路上,背影飘忽不定,我在她后面追赶,却怎么也追不上她,她就像风一样。我朝她的背影呼喊:“姐姐,姐姐,你跟我回家,爸爸要死了——”她听不见我的声音,还是风一样往前走,山路崎岖,她如履平地。我希望姐姐能够回过头,那样就能够看见我,也许就会停下来,认真听我说话,然后跟我回家。姐姐没有回头,很快就不见了踪影。我凄凉地站在陌生的山野,欲哭无泪。我不知道梦中的姐姐去了何方,父亲去世,她竟然没有回家。

早晨梦醒后,我听见了父亲的惨叫。我来到父亲卧房,瘦骨嶙峋的他躺在床上,蜡黄的脸上都是汗水,深陷的眼睛散发出最后光亮。父亲朝我伸出颤抖的手,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喉结滑动了一下,手颓然落下。我很清楚,他想问我,我姐姐怎么还没有回来。他和姐姐斗了一生的气,却希望离开人世时见到姐姐,我十分理解他。父亲此时是一条即将渴死的鱼,他大口地呼出了几口浑浊之气后,停止了呼吸。他终于像一块无用的破布,被尘世抛弃。

死亡对父亲而言,是一种解脱。我真不忍心每天听到他因为疼痛发出的惨叫。可是,父亲带着遗憾离去,我内心也很纠结。他和姐姐的恩恩怨怨,我都知道,很多时候,我就像个局外人,冷漠地观望,我无法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我清晰地知道,父亲死了,我没有落泪,只是悲恸地长叹。我再次拿起手机,拨姐姐三年前留给我的手机号码。其实,在一年前,此号码就已经是空号,我一直没有删除,是希望某天能够拨通,听到姐姐的声音。我无望地关掉了手机,凑近父亲死灰的脸,哽咽地说:“爹,你安心去吧,你不用再担心姐姐了,她都不担心你,你担心她干什么呢,你好好上路吧,这个世界根本就不值得你留恋,希望你能够在天堂和妈妈相聚,过上好日子。”说完,我站直了身,开始办理父亲的丧事。屋外那棵乌桕树上,扑满了死鬼鸟,它们不停地哀叫,小镇上的人看到如此情景,就知道我父亲死了。

那时我不清楚姐姐在何方。

我也不清楚要是她知道父亲死了会不会回来奔丧。

无论如何,她是父亲的女儿。我相信,她能够感觉到父亲亡故,不管她回不回来,不管她会不会感到悲伤。

父亲入土为安后的那个黄昏,我在中学校门口碰到了上官明亮。上官明亮是条光棍,四十多岁了,也没有娶上老婆。他长得一表人才,找个女人应该没有问题,他不肯娶妻生子,也许是因为我姐姐。他和我姐姐有过一段轰动小镇的纠葛,也是因为那场纠葛,姐姐心中埋下了伤痛和仇恨,姐姐和父亲的恩怨,也受这场纠葛影响。我曾经想杀了他,现在看到他,也特别恶心。

他站在我面前,比我高出一头。他用莫测的目光俯视我,说:“你姐没有回来?”

我冷冷地说:“回不回来,关你什么事?”

他浑身电击般颤抖了一下,然后镇定下来,说:“我晓得她没有回来。”说完,他转身而去。我望着他高大的背影,内心突然有些惆怅,我试图理解这个男人,尽管在漫长的岁月里,我多次诅咒他被雷劈,或者酒后暴死,也多次想亲手杀了他。

2

我是唐镇中学的体育老师,在人们眼中,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我的学生都喜欢我,就是枯燥的体育课,我也会用生动有趣的语言给他们讲解。女儿李雪花才5岁,每次我和老婆吵架,她就会躲在一边,惊恐地看着我。我会突然心痛,停止争吵,过去抱起她,安慰她幼小的容易受伤的心灵。

黄七月也是老师,她在唐镇中心小学教数学。

她是个脚踏实地的女人,对我姐姐有很大的看法,在她眼里,姐姐是个不切实际的人,是个幻影,是一阵风。 我在为姐姐辩护时,心里其实也没底,我无法判断姐姐的正确与错误。我是个矛盾之人,姐姐对我影响深刻,我又怕成为她那样的人,我幻想能够像她那样自由地漂泊,又享受安逸的家庭生活。我爱我姐姐,我又恨她。我恨她,是因为她对父亲的残忍,很多事情,我都原谅了父亲,她却还耿耿于怀。

父亲过世两年后的那个春天,雨水丰沛,湿漉漉的唐镇充满了霉烂的气味。我不喜欢雨季,我感觉每一寸皮肤都在发霉,浑身瘙痒。那天上午,天上飘着细雨,我的右眼皮不停地跳,像是不祥的预兆。我真不希望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事实上,姐姐已经死了。我在不安的情绪中,接到了陌生的电话,电话中,一个嗓音沙哑的女人告诉我,姐姐死了。我呆呆地站在雨中,锋利的长矛刺中了心脏,我无法呼吸。过了许久,我的泪水才奔涌而出。

我姐姐死了。

我姐姐死了。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死,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死在那遥远偏僻的西部山地。这些年来,姐姐偶尔会突然打个电话给我,她知道我的手机,而她的手机号码总变,永远不会告诉我她的行踪和一切关于她的事情。每次她打电话给我,都不会有太多的话,她在另一边静静地听我说话,她说只是想听到我的声音,证实我还好就行了,她心里记挂我。父亲过世后,她来过一次电话,我告诉她父亲死讯时,我不清楚她的表情,电话那头的沉默让我恐惧。我一直都在等她的电话,只要她能够来电话,哪怕不说一句话,我也知道她还活着,我心里也同样牵挂着她。我没有想到,等来的是陌生人的电话,而且是关于她的死讯。我说不出内心的悲恸,觉得无力,我抓不住姐姐,就像抓不住那一缕风。

……

我决定去寻找姐姐的死因,去把她的骨灰带回来安葬。我不能告诉黄七月,如果告诉了她,她一定不会让我去西部山地。我请好假后,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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