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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6 16: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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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亨利·大卫·梭罗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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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果(第2版)

野果(第2版)试读:

和梭罗一起采野果

梭罗的生平、主要成就、思想体系等,人们知道得很多,就不在这里多说了。这里只想简单介绍一下这本书是如何成书,又如何在作者去世一百多年后得以出版的。当然,作为本书的译者,还希望能为广大读者中并非梭罗研究者的这一部分人士提供必要的资料,有助更好欣赏、理解、利用这本书,还能更好解读梭罗,如果可能的话。

梭罗一八六二年五月六日早上逝世于马萨诸塞州的康科德市缅因街他母亲的家中。结核病在当时是不治之症,梭罗因患此病身亡,时年四十四岁,可谓英年早逝。他留下的精神遗产包括许多手稿,其中就有这本一百三十多年后才出版的《野果》。

梭罗提笔写《野果》是在一八五九年秋,但该书的构思和资料收集始于九年前。一八五零年夏,他搬进父母家里顶层刚装修过的小阁楼(他和父母及妹妹住在一起),从此,每天从早到晚除了写作阅读,他还总会进行长时间散步。这时的他正好一下多了许多闲暇——此前五年里,他写了两本书:一本是一八四九年刚出版的《康科德与梅里马克河的一周时光》(A Week on the Concord and Merrimack Rivers),另一本是一八五四年出版的《瓦尔登湖》(Walden,or Life in the Woods)。一八五零年十一月六日,他在日记中写道:“我觉得心里有种想法成熟了,但就是不知道那是什么,权且放到一边不管。”同年,他还在日记中写道:“我的天职就是不断在大自然中发现上帝的存在……”

已经出版的那两本书当时销路并不好,所以他还得为别人做些田野调查以补贴生活,也就是在这时,他开始对自然科学,尤其是植物学,产生了浓厚兴趣。他在帽顶做了个小储物架(他风趣地称作“Scaffold”),这一来就能把感到有趣的植物标本采集后带回家。散步时,他还常常带一本介绍植物的书,可以随时查阅。到了一八五零年十一月中旬,他不但频频记下观察结果,不再像以往那样经常从日记本扯掉一些写过的东西,甚至还索性把一些笔记和书上相关部分剪贴到日记上,省得抄起来麻烦。十二月,他当选为波士顿自然史学会通讯员,这一来他可以利用该学会藏书丰富的图书馆了,为他的素材整理提供了方便。六年后,回忆自己对自然科学产生兴趣这一戏剧性变化时,梭罗写道:

记得当时我看着湿地,心想:要是我能认识这里所有的植物该多好!要是我能叫得出这里一草一木该多好!……我甚至想到要进行系统学习,从而能了解这里的一切……真没想到两年以后我就轻轻松松做到了……我很快就开始对植物进行密切观察,记下何时长出第一片叶子,何时开了第一朵花,不论早晚,不计远近,都认真观察记录,就这样有好几年……就这样,我跑遍家乡方圆三十英里的地方。有的特殊植物长在离家四五英里远的地方,而我半个月里会去观察十余次,就为了能确切知道它的开花结果,这同时还要去不同方向的一些地方观察另一些植物……

一八五一年春天,对梭罗将兴趣转向自然科学来说这是一个重要时刻。当时他已经开始读一些自然史的著作,并买了一个笔记本(他自称为“普通笔记”)做读书笔记。虽然这时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心中的那个“成熟想法”是什么,也不知道实际上这将是一个多么宏大的项目,仍着手从自己日记中整理出一篇演讲稿,即《行走,或者去野外》(Walking,or the Wild),并于当年四月二十三日在家乡对大家进行了演讲。(“演讲结束时,掌声大作,经久不息”——据他日记记载。)后来的几个月里,他着手画了表格,列出目录,标出每一季要注意观察的植物和自然现象。正好这年春天,史密斯学会向全国发出公开信,号召“所有能记录下不同季节自然现象的人记录时令观察结果”。这封信中列了一百二十七种植物,即标出了它们的拉丁名字,也标出了英文名字,要求观察它们的开花日期等等。

史密斯学会列的目录和梭罗自己列的惊人地相似。这极大鼓舞了梭罗,也为《野果》的写作奠定了基础。为此,他还阅读了许多植物学家的著作,学习植物学者的观察记录方法。就这样开始了为期近十年的观察记录,为后来《野果》成书准备了翔实丰富的素材。而这一准备工作也使梭罗的思想产生了变化……近十年的认真观察和仔细记录,梭罗对自然的认识也深化并升华。一八五一年,在一次演讲中他介绍自己对大自然的观点是:“整个世界都在大自然中得到保存养护。”十年后,他进一步意识到大自然促使我们改变了对自身和生存环境的看法,并因此促使我们动手保存养护这个世界。在《野果》的《欧洲酸蔓橘》一章里,他写道:“于我,大自然就像位圣女。落下的流星陨石,或别的坠落天体,世世代代都受人膜拜,是啊,跳出日常生活束缚,放开目光,就会把整个地球也看做一块巨大陨石,就会虔诚地跋山涉水去朝拜它、供奉它。”他在本书结语中还提出应当尽可能保持原生态森林,这不仅有利于教育人们认识自然,还能进行有益身心的休闲娱乐。

尽管梭罗花了很多时间,但临终前仍未能完成《野果》。去世之前,他将《野果》的手稿用一张厚厚的纸包起来,仔细捆好,和其他数千页别的手稿一起放进一个小柜子(这些都是他多年花心血精力写就,其中就包括《野苹果》)。在梭罗的葬礼上,他的恩师兼好友爱默生称这本书是“未完成的任务”,并对此作了这样高的评价:“该著作的工作量非常大,但作者早逝使其无法完成……我们的国家痛失一位了不起的儿子,损失无法估量。这一未完成的任务无人能胜任续写工作,令人扼腕。但也唯其如此,我们更感到作者的高尚灵魂,尽管作者在世时我们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了。”

一八六二年五月,梭罗去世。当时这些手稿应该是有条有理的。但七十八年后,也就是一九四零年,那些手稿被送到纽约公共图书馆后,那只柜子不见了,《野果》手稿的纸包也被打开了。原来,在被纽约公共图书馆的贝格(A.Berg)专馆收藏之前的七十八年间,《野果》连同梭罗的其他手稿已转手多次,最早是一八七六年由作者妹妹索菲娅转交给梭罗生前好友布莱克,此人二十年后(1898)又交给梭罗生前认识的一位哈洛·罗赛尔,这以后就被书商收入(1904—1905),又经过两道珍本收藏机构(William Bixby Collection,1905-1934;W.T.H.Howe Collection,1934-1940),才由纽约公众图书馆贝格(A.Berg)馆一九四零年收入;收入时在目录上登记为“果子的笔记”(Notes of Fruits)。这一来许多页手稿就放乱了,为日后整理造成很大困扰。不过,《野果》一书所以直到一九九九年才出版还有许多不得已,手稿被放乱了难以整理固然是一个很大的原因,梭罗的笔迹难辨识(是出了名的)也是一个原因,尤其在他生命最后的一些年里,他写后都不曾好生誊抄整理,好像随想随写,信手涂改,非常凌乱潦草,研究梭罗的专家、学者也感到难以解读整理。一九九三年由岛屿出版社(Island Press)整理出版了梭罗另一部著作《种子的传播》(The Dispersion of Seeds),事情发生转机,使人们看到只要下工夫,梭罗晚年的手稿是可以整理的。另一方面,出版商也看到梭罗的读者是一块多大的市场,值得开发。更重要的是,《种子的传播》一书还得到许多科学家、环境学家、艺术家和学者的高度评价,认为梭罗晚年作品的意义重大,而且文笔优美。于是出版商开始考虑这本《野果》,而学者也有了信心愿意整理,就这样在梭罗去世一百三十多年后,《野果》的手稿得以整理出版。

这本书堪称梭罗的最后遗作,它不仅充分展现出梭罗对大自然的热爱、观察和神圣感,还是研究梭罗的重要资料。今天读者能读到这本书,要感谢的第一人就是马萨诸塞州梭罗学会媒体中心负责人布兰德利·P.迪先生,是他花了几年时光,不辞辛劳破译梭罗的笔迹,仔细查阅了梭罗的日记、笔记及梭罗提到的那些著作,才终于将这本因页码凌乱难以成章、字迹潦草难以卒读而未见天日的手稿整理成书。做这样一项工作,需要过人学识,需要敬业专注,还需要对梭罗的尊重和敬爱,以及愿意默默付出而让大师思想惠及天下人的奉献精神。当然也要感谢纽约公众图书馆的贝格馆。布兰德利·P.迪先生和贝格馆可谓功德无量。

即使在美国,梭罗的举止也很不容易让人理解,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无论写什么都是自己切身体验加上精密思索。曾经有很长的时间里,他在瓦尔登湖旁搭建小屋独自生活;又有很长时间他把自己“囚禁”起来,以示对当局不公正行为的抗议,并为废奴运动和人权疾呼奔走。这本《野果》标志着梭罗生命的第三阶段:转向对自然科学进行研究的阶段。他一如既往,倾其心血和时间来做这件事,本书也是这个阶段具有代表性的成果。

梭罗固然希望我们后人读这本《野果》时能从更多更广的角度进行思考对比,但他当时更是怀着一种对家乡、对祖国的热情来写这本书的。一八五九年,他开始整理《野果》初稿。十月十六日那天的日记里,他写道,当天看到河边有一处麝鼠的洞穴,他认为这正是“每年都会看到的现象”,应当“用寓言或别的方式写进我写的美国《新约》里”。他还痛感美国在当时被欧洲和英国人的轻视,决心要借这本书证明美国的地饶物丰,美洲人早在欧洲人到来前已有了先进的文明和文化。这本书中洋溢着对家乡对祖国的热爱和自豪,想必读者今天仍能感觉得到。

即使在美国,梭罗的著作也不是那么容易让人理解,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人们喜爱、尊敬的作家。诚如研究梭罗的学者布兰德利·P.迪所言:从他的著作里,学生可以学到妙语生花的比喻,历史学者可以审视到他对废奴倡导者约翰·布朗的态度,哲学家可以理解他改良主义的真知卓识,植物学家会联想到当今全球变暖的利害。

新英格兰人文风情和梭罗的思想成长之关系,聪明的读者自然明白。我们的中学历史教材就讲过美国独立战争的发源地就在马萨诸塞州的首府波士顿,新英格兰当年在北美地区最早表现出要从英国统治下独立的意志,十九世纪又在美国废奴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北美工业化最早的地方。还值得一提的是,它还是美国最早建立义务教育的地区,人文思想始终走在前面,大家非常熟悉的哈佛、耶鲁也都在新英格兰(哈佛就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这样的大环境,加上爱默生等人做良师密友,更兼自身的悟性、聪慧和良知,成就了梭罗,这说法应不唐突。但我国大多地区的读者,尤其是长江中下游和华南一带的读者读到《野果》中八月霜冻、六月才春暖花开,不免会有些意外;所以了解一点新英格兰的气候有助于理解这本书里谈到的自然现象:

新英格兰位处美国东北部,濒临大西洋、毗邻加拿大的部分区域。十七世纪初,英格兰的清教徒为了逃避欧洲的宗教迫害来到这里,属美国最早开发的地区,故得名如许。这个地区包括康涅狄格、马萨诸塞、罗得岛、佛蒙特(青山州)、新罕布什尔和缅因州,通常人们在地域概念上还将加拿大东北大西洋一部分也算在这个区域里。由于地理位置,新英格兰的气候复杂多变,难以预测,但总的来说春季潮湿多云,夏季短促,秋天来得早,冬季漫长。冬天不但走得迟,还有大量降雪(年降雪量多在2500mm左右)。由于夏天短促,这里的树叶变色也早于美国其他地区,以致成为美国著名的旅游风景地。

一开始我并不敢译这本书,除了深知自己学识根基浅,译不好大师的著作会有负疚感,还怕文字太多理性、太多引经据典而译得费神,所以很坚决地拒绝。最后转了个圈这本书又到我手上,不料这反倒成为这么多年来唯一一本译得很快乐的书。作者的热情和叙事的朴素感染了我,借翻译此书,不仅有机会再读大师,更重要的是被作者对生命中美好事物的敏感而感动、启发。这本书的翻译随春天来临开始,译稿和春天的脚步一起走,在翻译中我常常会心而笑,不被作者感染还真难。前面说到不同的人读这本书会有不同收获,而我就好像一直和梭罗一起在湿地、山间、树林游走,顶着烈日或冷雨,兴冲冲地采摘野果,装进衣服口袋或帽子里,乐在其中。

这本书还有助于读者更理解梭罗。大多数人因为《瓦尔登湖》知道梭罗,加之了解他与先验主义哲学家爱默生的师生兼好友关系,容易误读梭罗,以为他是个隐士,抬头只看星空,低头只看湖水,平视眼里只有瓦尔登树林。这一来反而忽略了《瓦尔登湖》记录的是如何更好观察分析研究从自然界里得来的音讯、阅历和经验,从而探索人生、思考人生、批判人生,阐述人生的更高规律,并用更积极的方式展开人生,超越人生。这种忽略和误解,还使我们往往把他在瓦尔登的生活当成世外桃源的生活,逃避压力的样本,还觉得他讲得再好,也很难效仿(如果不是友人爱默生买下那块地让他去盖房居住,他本人也很难身体力行),所以更自惭形秽。《野果》能让我们更明白他多么热爱生命,而他的学养、天赋和明达又使他在热情拥抱欣赏自然时能深刻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我们可以会意到:每个人心中有盏灯,如果愿意点亮,就能有从平凡生活中获取更多喜悦,也会有更多经验,生命于是得以扩展。

我们中大多数人不专门研究历史、不穷其一生思考哲学、不能理解有机化学和二氧化碳及臭氧,也许还缺乏精英们那种批判反思意识,不能明确意识到梭罗也对工业化和后现代文明作了多么富于远见的批判,但这不妨碍我们享受梭罗的思想成果,仍能从这本书里读到生命、生活和自然,分享作者在自然里的喜悦和充实,唤醒对自然和生命的感恩。读一本好书犹如行一段美妙旅程,旅行结束后,虽然你的空间看起来还是那样,但微妙的变化却从而产生,你的思考和行动也多少会有些变化。读这本书也有如走上一段旅程,不会有波澜壮阔、惊险曲折,却会令人回味,还会有无数小小乐趣和收获,因为我们的导游和同伴是梭罗。这本书里的梭罗与《瓦尔登湖》的哲人相比,更像个可亲可爱的游伴和植物学老师,听他娓娓道来,觉得身边一切草木这样可爱和谐宝贵,原来生命就是这样相互依赖、相互扶持。这本《野果》除了读着轻松,想实践也不难。带上这本书同行,它还可以成为野果词典或采摘指南。

我生怕将一些植物名称译错,所以特别将原文标示的拉丁名字或英文保留,诚恳希望专家能指正,以后再版时能改正。另外原版中对非英文的拼写一律斜体化,译文也同样处理。

最后向梭罗的忠实读者发布一个信息:如果你喜爱梭罗的人和文字,不妨考虑加入梭罗学会(Thoreau Society)和瓦尔登林工程(Walden Woods Project),二者皆为非盈利性组织,旨在保护继承大师精神遗产。梭罗学会是研究梭罗的组织中可谓历史最悠久、成员最多的一个,旨在鼓励人们研究梭罗的生平、作品、哲学、征集手稿等。学会有期刊,发表相关整理和研究成果。瓦尔登森利工程则为慈善公益机构,目的主要是:一、保护瓦尔登一带生态和历史文物;二、支持梭罗研究中心(Thoreau Institute,位于瓦尔登湖半英里处,为一研究教育机构)。欲了解更多详情,可登录网站、电话或去信。网址是:www.walden.org;通信地址:44 Baker Farm,Lincoln,MA01773-3004 U.S.A.;电话:(800)554-3569。

拿起这本书,再拿起一只篮子,走,和梭罗去采野果。石定乐地山书房2009年5月10日

野果Wild Fruits引言

时至今日,虽身居其中,对家乡的土地有些什么宝贝,大多数人还是未知,这些土地有如大海中的小岛,等待航海的人来开发、探险。任何一个午后的散步途中,都可能会发现一种过去从没入过我们眼的野果,而这种野果的甘甜滋味和漂亮色泽也会令我们惊叹不已。我本人散步时就发现了一些野果,其中几种的学名和俗称,我至今仍然一无所知;由此可见身边尚不为人知的野果,即使不是无穷无尽,也堪称为数量可观。

康科德有很多地方都不起眼,我就专到这些地方寻找搜索。那些静静的溪流和湿地,那些树木茂密的小山岗,都是我的新发现;在我眼里它们不亚于探险家眼中印度尼西亚的斯兰岛和安汶岛。

市场上那些从南方或东部运到这里的水果,大家都熟悉,叫得出它们的名字,比如像橘子、柠檬、菠萝等等。在我看来,还是那些不起眼的野浆果更有吸引力,它们成熟的季节到来之时,我从不放过机会去野外采摘它们,能尝到它们的美味也是野外旅行的乐事。我们煞费力气将一些树苗移栽到自家门前的园子里,眼巴巴盼着树苗长大结出美丽的浆果。殊不知美丽不差分毫的浆果就在不远的野地里,我们却偏偏看不到。

热带生长的果实适宜在热带食用。离开热带,其绚丽色泽和甜美味道总要打折扣。运送到此地,只有来到市场上的人才会打量它们。可是对我这个新英格兰长大的人来说,色彩养眼、酸甜诱人的并不是什么古巴橘子,而是就长在邻家牧场上的平铺白珠果。洋派的出身、丰满的果肉、丰富的营养,所有这些都不见得就一定使某种果实的绝对价值增值。

可以买得到的水果对我们吸引力不够,那些做议员的或是只会享受现成的人才非吃它们不可。成为商品的水果不但不如野果那样能激活想象力,甚至能令想象力枯竭萎缩。硬要我做选择的话,十一月里冒着寒冷散步时,从褐色的泥土上拾到的一颗白橡树籽,放到嘴里嗑开后的滋味远胜于精心切成片的菠萝。南部的名媛可以继续保留菠萝,而我们有自己土地上的草莓就心满意足了。据说食用菠萝时要将“快成熟的草莓”打成泥后涂抹在上面,口味和果香会非常美妙。不妨请教高贵的女士,那些从海外运到英格兰的橘子,与树篱上的蔷薇果和越橘相比又有什么短长?她或许轻轻松松说出其一,却绝对不能说出其二。那就去翻翻华兹华斯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英国“湖畔派”诗人。的诗集吧,或任何她读过的诗集也行,看看诗人怎么分的高下。

与加工方法繁简和食用方式雅俗无关,这些野果的价值只在于人们看到它们后的视觉快感和心理愉悦。仅看看果实这个英文单词(fruit)的来源就可以证明此言不虚。这个英文单词源自拉丁文的“fructus”,本意是“可适当利用或能用来取悦的事物”。即使这不是事实,“采浆果”(go-berrying)和“逛市场”(go-marketing)两件事给人带来感受也是相似的。话说回来,无论扫地还是拔萝卜,从事任何工作时是否会觉得兴趣盎然都取决于你的心境。比方说桃子吧,不用说是色香味俱美的东西,但在桃林里收获桃子只是为了拿到市场上去卖,决不会像在野外自娱自乐采浆果那样快活自在。

花了大把银子造船,添足设施,雇来壮汉童工,然后出海驶向加勒比海,又过六个月后满载菠萝返航。如果这次航行只是为了带回这些东西,就算这次航行按大家的话说是“赚得盆满钵满”,我也觉得远不如孩子第一次去野外采浆果有意思。虽然后者带回家的不过是勉强盖得住筐底的越橘,却因此走到从未涉足的地方,体验到成长。报纸和政客们都会另有一番正儿八经的话要说——什么要人也抵达了,又叫出什么价格了——但这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我还是认为野外采越橘意义大过前者,是一项产出重大的活动,那些报纸编辑写的、政客们说的统统是扯淡。

衡量任何一项活动的价值都不能凭它最后盈利多少,而应该看我们从中得到多少长进。新英格兰的一个男孩在摆弄橘子或菠萝时得到的长进大于采摘越橘或拔萝卜,那么他就完全有理由把前者看得高于后者,反之亦然。那些异地运来的水果固然好看,却和我们并非关系密切;令我们感到亲切的是那些我们亲手采摘来的果子,为了采摘它们,我们不惜花整整一个下午远足到湿地,不怕攀越山岭的辛苦,就为了尝鲜,就为了能在家里款待友人。

一般来说,得到的越少越快乐,越感到充实。富家少爷能得到可可豆,穷人小子只能得到花生豆,这倒没什么;糟糕的是小少爷压根不会打理可可豆,到末了也不晓得怎么能榨出可可油,而穷小子就能把花生做成花生酱。在贸易活动中,果实被夺去的往往是其最原始、最粗糙的形式——它的梗,它的荚,因为大自然顾不上精细柔美。就这样,被去梗脱荚后装进货舱,运到异国,课了税后终于上了货架。

这是不可辩驳的事实,即在贸易中你不可能只抽出果实中诱人那一部分来买卖,也就是说果实最有用和最让人愉悦的部分是无法买卖的。真正对其进行采摘加工的人能感受到的那种快乐是你买不到的。还有好胃口也是无法买卖的。简言之,正如同你可以用钱买到一个奴隶或奴仆,却永远买不到一个朋友,对果实也是如此。

芸芸众生总是容易上当受骗。他们总爱走老路,而老路上总有这样那样的坑坑洼洼和陷阱里,他们注定了会掉进这些坑坑洼洼和陷阱里。为数众多的青年一心要投身商务也总是堂堂正正的出路,更不用说那些教会人员和政界人士了,都不应遭到轻视。那么对于教会和国家来说,草原上那些紫色的杜松子除了有美学欣赏的意义,还有什么别的意义吗?杜松子果受牧人喜爱,此话不假,但凡生活在乡村的人都喜欢它们,却没听说有什么地方的人采取什么行动保护它们。谁看到它们都会悉尽采摘,不留半个在枝头。可既然被当做商品买进卖出,它们也理应得到文明的呵护。英国政府铁定代表英国人民,就问问这个政府吧。“杜松子有什么用?”这个政府一定这么回答:“可以做杜松子酒。”我从一篇报道中读到,为了酿制杜松子酒,“英国每年从欧洲大陆进口成千上万吨的杜松子果”。“可就是这样大量的进口,”该报道作者写道,“仍远远满足不了消费者对这种烈性酒的巨大需求,以致不得不用松脂来填补杜松子不足的缺口。”这样做对杜松子就不是适当利用了,而是滥用,是糟蹋。任何一个开明的政府(如果的确还有这么一种政府的话)都不应该掺合进这种事情里。就算一个牛仔也比这个政府明白得多。我们要明白是非,实话实说。

这一来,也千万别以为在新英格兰生长的果实都卑微低贱,不堪为人称道,只有那些生在异乡他国的才身价高贵,值得流芳百世。对我们来说,本土所生所长的东西,不管是什么,都比别人那里生长的意义更重大。我们借由这些本土生长的果实能在家乡学习知识,滋养身体。相对进口的菠萝、橘子、可可和杏仁来说,家乡的野草莓、野苹果、胡桃和花生对我们增长见识起了更大作用,且不说单就口味和香气评比来说后者也会稍胜一筹。

如果认为我这样未免显得格调不够,且听我引用古代波斯国王赛勒斯的一句话:“佳果丰饶之地,绝非英雄勇士之出处,此乃天意。”

以下介绍的野果按笔者观察顺序一一道来。

Elm

榆树果五月十日之前(大约在七日到九日之间吧),翼果形状的榆树种子里开始伸出嫩叶样的东西。这一来,还没发芽长出新叶的榆树上就像密密麻麻落了一大批小蚂蚱。在所有的乔木和灌木中,当数榆树结籽最早吧。它们未免也太性急了,以致没有落到地上时总被人当做真的新叶呢。我们这些大街上最早的树荫就是它们的功劳吧。

Dandelion

蒲公英约莫就在这个时间,在人迹罕至的地方,还有土壤含水多的河岸边,人们还发现那些地方不仅草长得更绿了,而且到处都可以看到蒲公英的种子。也许我们还没来得及多看,它们就早早捧出那些嫩黄的小花盘了——蒲公英种子就这样长成并包裹在可爱的球里。男孩儿总忍不住要使劲对着这些小毛球吹气,据说这样做可以预测自己的妈妈是不是需要自己去帮个忙,搭个手——如果能一口气把小毛球吹得一下全部飘散开,那就是说还不用赶着去帮忙。第一次看到这些绒毛毛在空中轻盈自在地飘呀飘呀,渐渐落下,真是开心呀。这正是大自然对我们最早发出的提示,即人生是有义务承担的;大自然还用这种形式把这道理告知我们。这一招真是棒,又快又确定,造化神功啊,人望尘莫及。到了六月四日,蒲公英已经把种子播撒在茂密的草丛中了。放眼望去,无数毛茸茸的小球点缀着草地,孩子们则开心地拔下蒲公英多汁的梗子做指环玩。

Willows

柳絮到了五月十三日,树林外围暖和的地方,垂柳醒得最早,积极地抽出了一条条嫩枝,每条约莫一到两英尺。柳条上挂着三英寸长左右的柳絮,乍看上去还以为是些虫呢。和榆树的果实一样,柳絮的颜色也是绿得浓浓的,会被人当做柳叶。柳絮散开后纷纷飘下,如果说最先播种的是榆树,那柳树就是第二。

又过了三四天,金丝柳和柳树中最袖珍的高地矮柳又开始飘柳絮了,这些树往往比白杨和岑树更喜欢干燥,所以总长在地势高的地方。矮柳的柳絮通常在六月七日前就飘尽了,即把自己的种子播下了。

Sweet flag

菖蒲才不过是五月十四日呢,河畔的菖蒲在支干上长出叶子的分杈处就长出了一些细细的小东西,这些小东西绿绿的,是菖蒲的果实也是花苞。我常拔出菖蒲,吃它的嫩叶。早年的植物学家杰拉尔德杰拉尔德(John Gerald,1545—1612),英国植物学家。曾这样描述菖蒲:“菖蒲之花形狭长,极像香蒲之花,色泽浅褐;粗细与普通芦苇相仿,长约一寸半,绿中带黄,深浅斑点交织,犹如用绿、黄两色丝线精心穿插绣成,令人称奇。”

五月二十五日这天,花苞虽已怒放,但花蕾仍然柔嫩,十分可口,足以让我这样饥肠辘辘的行人解馋果腹。这时的菖蒲刚刚长得露出水面,我就常常移舟靠近菖蒲集中的水域,进行采摘。连孩子们都知道,越靠根部的叶子味道越好。麝鼠喜欢吃菖蒲,孩子们的喜欢程度也不差。六月里,我常看到孩子们一大早就出发,去采集菖蒲,哪怕要走一两英里也不怕。然后,他们带回大捆连着叶子的菖蒲,回到家后再悠悠闲闲地把叶子扯下来。六月过了一半,花谢籽结了,菖蒲也就不好吃了。

春天,搓揉一下菖蒲嫩嫩的枝干,就能闻到沁人的幽香,妙不可言。这幽香该不是年复一年从潮湿的泥土里吸取来的吧。没错,准是这样。

杰拉尔德声称鞑靼人(Tartars)一直对菖蒲的根非常看重,“他们对此看重到这一地步,没有浸泡过菖蒲根的水不能饮用。他们只喝用菖蒲根浸泡过的水”。约翰·理查森爵士约翰·理查森爵士(Sir John Richardson,1787—1865),苏格兰探险家。则告诉我们说:“印第安克里部落的人称菖蒲为‘watchuske-mitsu-in’,意思是‘麝鼠吃的东西’。”美洲的印第安人用菖蒲的根治疗疝气,“将根切成豌豆大小的碎粒,用火焙干或用太阳晒干,成人剂量为一次一粒……用于治疗儿童时,则将其碾碎成粉末,放入一杯水中服下”。谁小时候没有喝过这种苦药呢,当然,父母为了安慰孩子总会在吃药后再给孩子一块糖(不过克里部落的孩子就没有这种优厚待遇了),这恐怕是印第安人最古老的药方了。好吧,就让我们像麝鼠一样来迎接夏天吧。我们可以和麝鼠共享菖蒲,麝鼠寻找菖蒲时得到的乐趣就和我们寻找蒲公英一样。麝鼠和我们彼此倒是很相像哟。

Mouse-ear

柳叶蒲公英(鼠耳草)大约是五月二十日那天吧,我看到柳叶蒲公英结出了第一批籽,并和矢车菊一起各自将种子随风扬到草场四处,密密麻麻,连草地几乎都被这些白色的种子染白了;这还不够,有些种子还落到池塘里,漂在水上。这些小东西的身材现在可高多了,不像当初开花时那么贴在地上,让我们这些采花的人得费力弯腰。这种似乎有与生俱有英国气质的植物,在杰拉尔德笔下被这么描述:“这些草只长在不适于进行栽种的地方,如河边的沙地,只要阳光充足就能生存。”

Maples

槭树翅果槭树是槭树科槭属树种的泛称,其中一些种俗称为枫树。五月二十八日上午,我看到银槭结的翅果漂在水上。被杰拉尔德称作来自欧洲山地的“了不起的槭树之果”就是这些东西。在对槭树的花进行了一番描述后,杰拉尔德如是说道:“花期过后,枝头就挂上了这种长形的果实,它们对生着,彼此紧贴,除了在相连接处结的果仁明显突出,整个果实都扁平犹如羊皮纸,亦如蚂蚱腹部的那对薄膜。”

二十日左右,银槭上的翅果就很明显了,这些翅果不算小,长约两英寸,宽约一英寸半,色绿,翅果靠果翼处的边缘呈波浪纹,看上去就像马上要产卵的绿色大蛾子一样。到了六月六日,这些翅果已经落了一半。就我观察所见,槭树果落下的时间正好是天蚕蛾破蛹成蛾的时间,那一阵在河面总可以看到天蚕蛾的蛹壳和破碎的槭树果囊。

红槭的翅果长不及银槭的一半,其美丽却远胜于后者。五月,大多数树枝头繁花似锦,而红槭树上结的翅果不是花却胜过花,美得令人驻足。随着果实渐渐长大,红槭树就像赤桦一样,似乎被染成了棕红色。五月中旬,洼地周边长的那一圈红槭果实都渐成熟,成为那一带最养眼的一道风景,在阳光好的日子里看过去,真比满树锦绣还耐看。

现在,我站在洼地中的一个小丘上,观察到一株树龄不长的红槭在根部向阳那一侧长出了许多枝丫。这棵树上挂的果颜色很鲜亮,深红又带点粉色,垂下来足有三英寸长。挂满这些对生果实的树枝努力向天仰起后再委婉地往下,线条优雅动人。树枝的颜色比翅果稍微深沉一点,任意地向四周伸出,微风中轻轻颤动。

像唐棣属类的花叶一样时,槭树结出英俊果实也远早于长出叶子,甚至远早于别的树长出叶子。刚进六月,这些果实就长在枝头了,但这时大多数果实还不是深红色,而是较浅的红色。这些槭树果变成深红色要等到六月七日左右。一到六月,大多数树都进入花季,并开始挂果。这时现身的还有青葡萄。

Strawberry

草莓若说好吃的果子中,一年中就数草莓成熟最早。进入六月的第三天我就发现它们了,不过多数果实还要再等一个星期才能成熟,也就是十日左右,仍比人工栽培的上市时间要早一些。草莓口味最佳的时候是在六月底,但草场上的草莓就还要推迟一周左右,甚至到了七月还能在草场上采到草莓。

塔瑟塔瑟(Thomas Tusser,1524—1580),英国农民诗人,诗风简明朴质。最著名的作品是诗集《耕种的百利》(A Hundreth Good Pointes of Husbandrie,一五五七年出版)终身坚守着只为最辛苦的农业劳作写诗,就连他也不禁在《九月》中用朴实的文字吟唱道:

贤妻,快到园里,辟一方地,

栽下草莓,须知此物非寻常,弥足珍惜;

藏身荆棘,千般寻得,

精心侍弄,温柔采摘,果中佳品,此言不虚。

植物学界前辈杰拉尔德曾非常生动地描述英国草莓,虽然那是一五五九年之前的事了,但仍可照搬形容我们本土今天的草莓:

草莓的叶子匍匐在地上,有匍匐枝,复叶,小叶三片,椭圆形,边缘具缺刻状锯齿,呈绿色,至顶端渐趋白色。花白色或略带红色,每花另由五片小叶组成花托。花托中心淡黄,以后增大变为肉质。其色红,然味不同于桑葚,近似山莓,有酒香,肉质部分多汁色白,藏有小籽。草莓植株矮小,有短粗的根状茎,逐年向上分出新茎。

他还对草莓的果实进行了补述:“就其营养来说,充其量只是点水分,一旦食后没有及时排出会令人不适。”

五月十三日那天,我看到的草莓还是青青的。又过了两三日,我散步爬上一座光秃秃的小山,然后下到南坡,因为这里多少干燥点,而且也间或有些低矮的树木,不那么光秃秃。就在这样的坡地上,我眼前一亮——看到了草莓果的身影。于是这地方立马让我喜欢,就在这样一个贫瘠的山坡上仔细寻觅,发现在山坡上最干燥也是阳光最无遮拦的地方,总会有零零星星的几株草莓,挂着红红的草莓果。我把这看成是成熟的红色,其实每个果子只是向阳的部分才红了而已。后来,在铁道路基的沙石处我又看到一株几乎被完全压住的草莓,甚至在一个牧场的大坑里的沙子中也能发现它们。好像天意也要珍藏这些宝贝,草莓附近总会有些植物垂下泛红的叶子,如不刻意留心,即使草莓挂了果也很难发现。草莓就是这么生性谦卑,匍匐而生,犹如不起眼的地毯。这样贴近地面而生又能食用的野果,大概只有这些在高地最先结果的草莓了。不错,蔓状苔莓也是这样挨着地面蜿蜒,又能结出可食用的果,不过这种果需煮熟加工后方能入口。

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维吉尔(Virgil,公元前70—公元前19),罗马诗人。对草莓的描述可谓画龙点睛:“草莓贴地生。”

还有什么的清香和甘甜能和这精致的草莓果相比?它只是自顾自地在初夏时钻出泥土成长,从未得到人们的眷顾和照料。这种集美丽与美味于一身的天然食物何等美妙啊!我赶紧采摘这些今年野外结成的第一批果实,就算有些靠近地面的部分还泛着绿、还有些酸青气,也顾不上了。有的是挨着地皮结的果,所以吃起来还有泥土香扑鼻而来呢。我吃了好多,连手指和嘴唇都被染红了。

次日,我又来到这里,在草莓长得最茂盛、果实最甜的地方采了几捧熟了的草莓,或者说我硬要把它们当成熟了的采下。不可避免的,我也第一次闻到了虫子的气味,甚至还吃进嘴里了;这是一种很奇异的虫子,属于盾蝽(Scutellarides)一类吧。这种虫子的气味和园子里常见一种虫子差不多,也算是这个季节捉弄了我一回吧。这种虫,正如大家知道的那样,偏偏就喜欢爬到植物果实上并留下自己特别的那种臭气。就像那种占着食槽的恶狗一样,尽做些害人又不利己的事,糟蹋了好果子,它自己半点好处也没得到。不知道冥冥中是什么力量把它引到这第一批的草莓身旁。

要找到最先结出的草莓,就去草莓喜欢的这些地方——小丘旁,山坡上;对了,还有年年牛群过冬后出栏去牧场时,途中会因为要争当领头牛而一起发威,用蹄子使劲刨出的小沙坑里以及周边。有时,牛群刨地扬起的土让草莓也变得灰头土脸。

整个春天里,我都仔细观察,长期记录,却还是弄不清草莓缘何有其难以言表的独特香气。也许,那来自泥土里的芬芳,是千百年圣贤的哲理名言在那里酝酿而成。虽是花开后便结的果,但我没有观察到草莓开花。不过,可以肯定,由于这是造化神功奉献的一年中最早的美果,所以一定将春天里所有的芬芳馥郁赋予它。草莓来自天赐,岁月悠悠,其芬芳也悠悠。难不成每一颗果实的汁水里都浓缩了大气中的精华?

草莓早就因其香气和甘甜而美名远扬了,据说其拉丁文命名为“fraga”就是因为这一点。与平铺白珠果香气一样,草莓香气也是很多种香气的复合。一些常绿树的嫩枝枯萎后都发出这种香气,尤其是冷杉树发出的特别浓郁。

几乎没人明明白白说得出到哪里才能找到这些早早结果的草莓。这实际上是印第安人的古老传统智慧。在这个星期天的早上,他们中有这么一些被称作学徒的人就刚刚从我眼前这条小路走过,目标是那些小山岗,我对此了如指掌。无论他们在什么样的工厂或作坊学艺,平日里深居简出,一旦草莓结果的季节,他们就冒了出来,就和前面提到的那种虫子一样绝不会错过,把这些果子采到怀里。这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本事。只有他们有,其他人无论如何也得不到真传。我们一般人几乎没法抢在他们前面采到。

那些种在园子里草莓,那些用筐装着放在市场出售的草莓,那些精于算计的邻居一份份量好放在盒子里卖的草莓,我都看不上眼。我心仪的草莓是那些在干燥坡地上一簇簇、一丛丛野生的,自在天然,我一看到就忍不住要采下捧在手中。没人雇园丁为它们浇水灌溉,除草施肥,它们却生机盎然,枝蔓匍匐着盖住了周边光秃秃的地面,点染得泥土也平添了几分红色。有的地方土壤贫瘠寸草不生,却只有草莓生长,其枝蔓顺势蜿蜒,长达十来英尺,宛若一条红色的长带,好不叫人赞叹。当然,如果短期内不下雨,这些草莓也会旱死。

有时也会在另外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景下采到草莓。一次沿河放舟,遇到了雷雨,只好匆匆将船弄到岸边,正好这片河岸是个大斜坡,我就把船翻过来当成挡雨的小屋。在船底下贴着地面躺了约莫个把小时,妙的是居然这样也发现了草莓——雨停了以后,我爬出小船舒展筋骨,踢踢腿,伸伸懒腰,就在那时看到五米之外有一小片结了果的草莓,每一颗都鲜红晶莹,我连忙摘了,吃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没剩下。

上苍赐予这种果实,我们却接受得多多少少有些不那么舒坦。六月已经过了一半,天气干燥却又常常雾气沉沉。看来,似乎我们从天堂下来后进入了混沌的俗世,清明不再。就连鸟鸣也少了生气和活力。这正是这种可爱的小草莓果实的成熟时分,人们心中已没有那么多希望和愿景。由于已经分明看到希望距实现遥不可及,人们不免有点伤感。天堂美景都随眼前的薄雾飘散,留下的就是星星点点的草莓。

我曾发现有的地方草莓生得很密集,但这样的草莓都叶子茂盛而挂果稀疏,这是因为旱季来临时大多营养都已经被叶子抽走了。只有那些地势高处匍匐长的草莓才能在旱季来临之前结出果实。

许多牧场上也常可看到密集生长的草莓,叶子过于茂盛,却不结果。不过有的牧场上的草莓叶子、果子都长得好,这种草莓丛一眼看去就很漂亮。七月里,这些牧场上的草莓也都熟了,引得不少人为了采集它们而心甘情愿在长得高高的草丛里穿来穿去。千万别指望一眼就在草丛里看到草莓的果实,只有费力拨开那些高高的草叶,在地面上搜索,它们就扎根在一些太阳照不到的小坑里,而这时其他地方的草莓早就因旱而枯萎了。

虽然我们一开始不过是为了尝个鲜,但总会采得住不了手,结果指尖染上的香气和红红的果汁总要到来年春天才会消散。行走在这样一些地方,一年里能采到两三捧草莓就觉得收获颇丰了,我总是把成熟草莓和还没有红透的,甚至草莓叶子混在一起做成色拉,而回忆这种色拉味道时念念不忘的只有成熟草莓的香甜。在远离海岸的地方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那里的草莓多,不稀罕,因为草莓喜欢凉爽的地方。据说草莓的老家是阿尔卑斯山和高卢地区,但“希腊人却不认识这种东西”。往北走一百英里是新罕布什尔州,那儿的路边草丛里都有很多草莓;毗连着新垦的荒地上的树桩周围,都有大量的草莓等着人去采。你简直想象不出那里的草莓有多么鲜活,多么茁壮。一般来说,有草莓的地方附近就有鳟鱼,因为适宜鳟鱼的水和空气也是同样适合草莓生长,所以在那里的客栈里可以买到新罕布什尔山地草莓,也能买到钓鳟鱼的鱼竿。听说在缅因州的班戈市,炎热的夏天里,草莓跟草长在一起,虽然草长到齐膝高,人们却可以顺着草莓的芬芳找到它们。还是在缅因州,佩诺布斯科特的高山也是草莓丰饶之地,顺便说一声,站在那些高山上可以看到十五英里以外双桅船鼓起白色的风帆航行在水面。上述地方除了银餐具稀罕,什么都富足,人们聚会时把草莓大碗大碗地放进牛奶桶里,加入进奶油和砂糖一起搅拌,大家人手一把大匙子围在桶旁好不开心。《北洋放舟》(Journal to the Northern Ocean)的作者赫恩赫恩(Samuel Hearne,1745—1792),英国探险家。写道:“印第安人叫草莓为‘心果’,因为草莓果实形状像一颗心。甚至北至丘吉尔河丘吉尔河(Churchill River),加拿大东部的一条河,流程约九百六十五公里(600英里),穿过拉布拉多注入大西洋,曾经是重要的毛皮贸易通路。沿岸都能看到草莓,不但个儿大,还特别味美。”他说得没错,尤其是烧过荒的地上长出的草莓结的果最甜。据本约翰·富兰克林爵士约翰·富兰克林爵士(Sir John Fronklin,1786—1847),英国皇家海军军官,北极探险家,曾绘出三分之二的北美洲北部海岸线图。说,克里部落的印第安人叫草莓为心形果,而特纳特纳(John Mallord William Turner,1775—1851),最著名的风景画画家之一。说奇普维部落的印第安人则称其为红心果。其实都是一个意思,就是像一颗心一样的果子。特纳说奇普维人常常能见自己去了另一个世界,途中看到已故人们的灵魂围在硕大的草莓四周大吃特吃,于是就拿出大匙子也挖下一块果肉吃起来,可是吃到自己嘴里就变成了岩石,是遍布苏必利尔湖区的那些粉红色岩石。在达科他方言里,六月又被叫做Wazuste-casa-wi,意思是“草莓红了的月份”。

根据威廉·伍德威廉·伍德(William Wood,1745—1808),英国神学家兼植物学家。一六三三年前后出版的《新英格兰展望》(New Englands Prospect)中的描写,当时这一地区野生草莓可谓处处皆是,果实也大得多,但自从人们将其人工栽培并予以品种改良后就盛况不再了。“有些草莓,”他写道,“长到约两英寸大,一个上午轻轻松松就可以采到一蒲式耳(约36升)。”何等佳果,只应生在奥林匹亚山上供奉众神受用,却也甘心用那朝霞般的红色为这儿的土地涂上一抹红晕,为其增添光彩。

罗杰·威廉姆斯罗杰·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1603—1683),英国神学家。在其著作《解密》(Key)中写道:“英格兰一著名医生常说:只有上帝才能让草莓变得更完美,但上帝也没有这么做,因为草莓已经很完美了。有些地方,草莓已经由当地人进行栽种,多次我发现没几英里的地盘内收获的草莓就足以装满一艘大船。印第安人把草莓在研钵里臼烂后与谷粉和在一起,就这样做出了草莓面包……而且有好些日子都只好以这种面包为唯一的食物。“而《新法兰西自然史》(Natural Histoey of New France,一六六四年出版)的作者鲍彻布舍(Pierre Boucher,1622—1717),法国天主教传教士,一六三五年随其父至加拿大。告诉我们在所有的新法兰西地区新法兰西地区(New France),指十六世纪起到《巴黎和约》(一七六三年)前法国在北美的领地,《巴黎和约》签定后,法国所有的美洲领地都分给了英国和西班牙。新法兰西的最大疆域包括加拿大东南的大部分地区、大湖区和密西西比河谷。,都盛长覆盆子和草莓;而《兄弟会北美传教史》(History of the Mission of the united Brethren among the Indians of North American,especially the Delawares,一七九四年出版)的作者罗斯凯尔罗斯凯尔(George Henry Loskiel,1740—1814),摩拉维亚主教。,在书中,特别是在《德拉瓦族》(Delawares)一章中如此说:“这里的草莓不但多,还果实硕大,以至整个平原似乎都被复盖在一方巨大的曙红布单下,好不灿烂。”一八零八年,一个南方人,姓皮得斯吧,在写给费城某个协会的信中证实弗吉尼亚某地有片方圆八百英亩的树林,上个世纪毁于一场火灾,而此后那里就长出了遍地草莓,欣欣向荣。他做了以下陈述:“凡此处所长草莓,皆丰茂兴旺。另据此地传言,草莓结果成熟之时,果香四溢,虽在远处,亦可闻及。更有人称草莓开花,四野缤纷,花朵坠地,凌乱成泥,时有精灵显现,虽未经证实,但众说纷纭,不可不信。此一美景引来蜂群无数,蜂鸣如歌声阵阵,更催得花果茂盛。此处平原山峦,悉数被此物装点,而成为原野佳境,如诗如画。”

据新罕布什尔的历史学者们考证:“与当年还没被垦荒时相比,现在这里的草莓已经减少了许多。”其实,这里减少的不仅仅是草莓,还有乳酪。前面提到过,草莓的拉丁文命名“fraga”完全仗着它妙不可言的甜美香气,但长在人们精心施过肥的土壤里,这种芬芳便消失殆尽。希望得到这种圣女般纯正的果子,希望依然闻到这种神奇绝伦的芳香,那就到北方去,在那些清凉的河岸上寻找,太阳把光芒洒在那里时,很可能也把草莓的种子撒在了那里。也可以去东北的印第安阿西尼博因部落,传说那里无边无际长着的草莓,诱得马和水牛流连忘返;还可以去北极圈的拉普兰,有人从什么书里了解到,那儿低矮房屋背后高耸的灰色岩石上也“点缀着野生草莓的猩红——拉普兰的大地上到处都长着草莓,遍布四处的草莓甚至把驯鹿的蹄子都染红了,被染红的还有游客们乘坐的雪橇。那儿的草莓口味浓郁,甘甜无比,难怪沙皇专门派遣使者把那里的草莓运到千里遥遥的皇村夏宫。“拉普兰的日照不强,不可能催红草莓,所以那里的草莓不像其他地方的那样熟透。草莓这个名字实在有点土气,因为只有在爱尔兰和英格兰,人们种草莓时会把稻草铺在土上。对拉普兰人和奇普维人来说,这名字实在不咋地。还是印第安人起的名儿好——心果。仿佛天意,初夏时咬开一个草莓,就真的像吃下一颗红彤彤的心,勇气豪情顿时油然而生,一年余下漫长的日子里就能面对一切,担当一切。

偶尔也能在十一月发现几颗草莓,这是落果后发出新枝结的果。这些意外长出的果实红若夕照,难道不是对那些朝霞的回应吗?

Galls and Puffs

虫瘿结节当橡树刚刚开始长出新叶时,各种各样形同果实的虫瘿结节也出现了,比如说假越橘(huckleberry apples)等等。六月六日那天(还包括之后的几天),在马醉木的灌木丛里我看到一些颜色浅绿的囊袋状的结节,这些东西个头不小,直径约两英寸半到三英寸,有的一侧还略带红色。虽然外观和那些遇到湿热天气就会从枝头落下的加拿大李颇为相似,这些东西却能坚强地挂在树丛上,变得黑糊糊,直到冬天来临还在那里颤抖。这种时候美髯兰(swamp pinks)上也能看到些虫瘿结节,不过这类的个头小一些,颜色略略发白,似乎更加结实些,里面的汁也多一些,它们开裂后发出的气味和菌类的相似。

我曾与一个行为懒散、性格怪异的人据考证梭罗一八五六年五月二十日日记,此人是个木匠,姓海恩斯(Haynes)。有过交往,他告诉我,他把这些东西统统称作湿地菌瘿果。他说自己很喜欢这种东西,并深信自己幼年时吃下去的绝不少于三蒲式耳!这么说他的习性也正是这些东西养成的咯。

Willows

柳树六月十日前后,远远就能看到河堤上的银柳(White willows)已经结孢了,从孢子里长出的黄色子房微微垂下。到了十五日,傍河而生的黑柳(Black willows)也扬花结子,柳絮飘落,撒到水面,这样的光景会持续一个月。到了二十五日,河上泛舟的人会看到一番有趣景象——这些柳树枝上挂了什么东西而变得色泽奇异,好像被撒上了一层粉绿色,就像树上挂了果一样。

Shad bush

棠棣棠棣果俗称六月果,到六月二十一日就可以吃了,但最佳时期还要等几天,大约是在六月二十五日到七月初,并一直到八月都还有得采集的。此地的棠棣有两种,分别叫小山棠棣(bitryapium)和长叶棠棣(oblongifolium)。前者要高一些,叶面光滑,多丛生在地势较高的地方;后者只有六英尺高,叶面不那么光滑,生长在地势较低的地方。劳登劳登(John Claudius Loudon,1783—1843),苏格兰植物学家,园艺设计家,《园艺》杂志编辑。称前者为“加拿大欧楂……野生梨树”,总之,比后者出现的年代要久远一点。

如果说到可以食用的果实,棠棣果继草莓之后,是一年里第二种成熟的果实,稍后一点就有蓝莓了(蓝莓刚长出的时候正是棠棣果高产时节),在树木或灌木结的果实中,从时间上算,当数棠棣果最早了。

五月十五日左右,有些棠棣枝上的花谢了,长出了细小的子房,除了柯利果,所有可食用的野果的最初成型都是这样,不过草莓可能不这样吧,而青青的醋栗和黑醋栗惹人注意的时候又没到。到了月底(三十日了),棠棣果实已经有豌豆那么大了,这可要比其他任何一种树上结的浆果都要大哟。在等一个星期来看看,就会为这些青绿色小东西体积膨胀的速度感到惊讶,当然那些长在低处的蓝莓呀,稠李呀,也都长得很快。不过就是这么一下就由花而果了。

六月十七日再看到它们时,发现它们已开始红了,软了,虽然还没熟透也可以吃了。不采摘下来的话,再过三四天去,会发现它们更红了,那些大红的果子中夹杂些紫红色的,后者就完全熟透了。这种熟透的果子颜色很深,近乎酱紫色,通常是紫红,不如没熟透时的大红色好看。无论从颜色,还是从个头和生长期来看,棠棣果和一种蓝莓都很相似,虽说肉质软一些,但椭圆的果形,上端还连着细细的梗儿和不离不弃的叶儿,就像小个儿苹果和梨。每每你会发现果实通体都遭到各种虫子的伤害,或者明显被鸟啄食过,遍体鳞伤,几乎不成形儿。即使这样,我还是找到了几颗侥幸逃过大劫而平安成熟的果子,吃了以后我不得不说它们的味道和蓝莓、越橘难分高下。也许小型树上结的果子里它们算得上是口味最好的了,遗憾的是因为数量不多,还缺乏足够吸引力和关注度。小山棠棣的果子外层柔软,而长叶棠棣的外层就坚硬得多。

这一带的棠棣并不多,所以人们不容易看到成片的棠棣。沿着阿萨贝特河阿萨贝特河(Assobet River),一条小河,距波士顿以西二十英里。河畔的科尔贝恩农庄,生长着一个小树林,树林尽头有一处窄窄的洼地草场,看上去好像很久以前这里还是河床的一部分,而就在这里我竟然看到了密密的棠棣林,这可真是罕见。那天是一八五三年五月二十五日。这当然让我感到惊喜,也许我赶上了好时候吧。在包括一种叫胖胖鸟在内的众多小鸟的啾啾声陪伴下,我采摘下了一夸脱(约合1.1公升)的果子,这些小鸟一定也在为这些果子抓狂吧。那片低矮的棠棣丛林茂密,随风微微起伏,在其中穿来穿去进行采摘时,我觉得自己身处遥远的北方,大概就是加拿大的萨斯喀彻温河萨斯喀彻温河(Saskatchewan River),加拿大的主要河流,全长五百五十公里,向东流经萨斯喀彻温省和马尼拉巴湖,注入温尼伯湖。河滩吧,划着平底船,环顾四周,别无他人,唯有河岸尽头天连地接处才有村舍点点依稀。次日,我用采回的这些果子做布丁,吃起来觉得很像是用一种樱桃做的布丁,不过没有核,也没那么多水分。还是生着吃的口味好。有些上年纪的农夫听说后,都表示诧异。有位还说:“嗬,我在这里住了七十年了,别说从没看到过这玩意儿,连听说过都没有呢。”

后来一次是一八六零年的七月三十日,有人领我来到马西亚·迈尔湿地的西南边莎草滩,他说他曾在这一带发现了很多的棠棣,而且个个都果体完整,没受虫害,估计他说的是长叶海棠吧。这块地方地势稍低坦开阔,当然也还不是特别低,莎草滩周围有一片小树林。林间错落分布着一些灌木丛,这里还是大森林时这些树丛没活下来,现在又缓过气了。就在这样一个地方,长着茂密的棠棣丛林,林带长约一杆半杆(rod),长度单位,一杆约5.3米。,一棵棵高不过三英尺。这番景象着实吸引人,因为它们美得不俗,朴质的风韵令人流连。这片棠棣的面积比通常的越橘树丛要大那么两三倍,墨绿的叶片形状有点像白杨树叶,枝叶下藏着不规则生长的短短花序和红得深浅不一的果实,似乎所有的红色都集中在这里展现。那些夺人眼球的红色果子——因为其中大多数都变成红色了——都结在并不茂盛浓密的枝上,红彤彤的果实和墨绿的树叶相映,色彩对比强烈耐看。这些结果的枝条多半比别的往高处伸得努力一些,也就得到更多的空气和空间,这使我有那么一下联想到了冬青树。这里熟透的果子和已转成酱紫色的果子直径不过半英寸。这样一片缺墒少肥的荒凉滩头,长的树也多难得结果,在这样的地方居然看到枝繁叶茂、果实累累的景象,好不叫人喜出望外。这种果实的奇特之处就是色泽大红的虽然不如深紫色的熟,却比熟透了的要可口。我以为,夏天多雨又凉爽,这种果实才能结得又多又好。

虽说口味不错又很新鲜,但我仍觉得越橘和蓝莓的滋味更胜一筹。科德湾头一带更是棠棣的福地,那里人们称它为佳士梨(Josh pears),据当地人解释这个“佳士”是“汁水多”(juicy)的讹传。

棠棣得到真正改良的地方是英国人落脚驻足的美洲部分。北美的印第安人和加拿大人都把它当下人吃的果子。理查森说:“这种果子伐木工人、劳工和下人才吃,克里人称其为‘misass-ku-tu-mina’,道格力部落人称其为‘Tche-ki-eh’。越往北,这种植物越沿着河流两岸铺开生长,开花结果,顺着与加拿大麦坎西河平行的六十五日公路向西直进到太平洋边。所以加拿大的新斯科舍呀,纽芬兰呀,拉布拉多呀,还有美国北方的各州,棠棣都不是稀罕物件。这些深紫色的果子大小和一个梨差不多,味道很好,容易晒干。晒干后和肉干一起做布丁,简直和葡萄干一样好。”据说在这些地区棠棣果也是最好的水果。如果我们常认为有草莓的地方就有鳟鱼,那么我们也可以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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