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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0 03: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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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实秋

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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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守一事去生活

心守一事去生活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心守一事去生活作者:梁实秋排版:HMM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有限公司出版时间:2019-04-01ISBN:9787569926613本书由北京时代华文书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充满良好习惯的生活,才是合于“自然”的生活。人的天性大致是差不多的,但是在习惯方面却各有不同。习惯是慢慢养成的,在幼小的时候最容易养成,一旦养成之后,要想改变过来却还不很容易。我们若能养成一种利用闲暇的习惯,一遇空闲,无论其为多么短暂,都利用之做一点有益身心之事,则积少成多终必有成。学无止境,一生的时间都嫌太短。古人所谓“三上之功”,枕上、马上、厕上,虽不足为训,其用意是在劝人不要浪费光阴。一个人在学问上果能感觉到趣味,有时真会像是着了魔一般,真能废寝忘食,真能不知老之将至,苦苦钻研,锲而不舍,在学问上焉能不有收获?花是要自己亲手培养,看着它抽芽放蕊,才有趣味。“美的东西是永久的快乐”。乐还要与别人分享,才能大乐特乐。人的身与心应该都保持清洁,而且并行不悖。一个人如果达到相当年龄,还不失赤子之心,经风吹雨打,方寸间还能诗意盎然,他是得天独厚,他是诗人。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没有闲事挂心头,应该算是幸福的。代序喝茶

我不善品茶,不通《茶经》,更不懂什么茶道,从无两腋之下习习生风的经验。但是,数十年来,喝过不少茶,北平的双熏、天津的大叶、西湖的龙井、六安的瓜片、四川的沱茶、云南的普洱、洞庭湖的君山茶、武夷山的崖茶,甚至不登大雅之堂的茶叶梗与满天星随壶净的高末儿,都尝试过。茶是我们中国人的饮料,口干解渴,唯茶是尚。茶字,形近于荼,声近于槚,来源甚古,流传海外,凡是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茶。人无贵贱,谁都有分,上焉者细啜名种,下焉者牛饮茶汤,甚至路边埂畔还有人奉茶。北人早起,路上相逢,辄问讯“喝茶未?”茶是开门七件事之一,乃人生必需品。

孩提时,屋里有一把大茶壶,坐在一个有棉衬垫的藤箱里,相当保温,要喝茶自己斟。我们用的是绿豆碗,这种碗大号的是饭碗,小号的是茶碗,作绿豆色,粗糙耐用,当然和宋瓷不能比,和江西瓷不能比,和洋瓷也不能比,可是有一股朴实厚重的风貌,现在这种碗早已绝迹,我很怀念。这种碗打破了不值几文钱,脑勺子上也不至于挨巴掌。银托白瓷小盖碗是祖父母专用的,我们看着并不羡慕。看那小小的一盏,两口就喝光,泡两三回就得换茶叶,多麻烦。如今盖碗很少见了,除非是到故宫博物院拜会蒋院长,他那大客厅里总是会端出盖碗茶敬客。再不就是在电视剧中也常看见有盖碗茶,可是演员一手执盖一手执碗缩着脖子啜茶那副狼狈相,令人发噱,因为他不知道喝盖碗茶应该是怎样的喝法。他平素自己喝茶大概一直是用玻璃杯、保温杯之类。如今,我们此地见到的盖碗,多半是近年来本地制造的“万寿无疆”的那种样式,瓷厚了一些;日本制的盖碗,样式微有不同,总觉得有些怪怪的。近有人回大陆,顺便探视我的旧居,带来我三十多年前天天使用的一只瓷盖碗,原是十二套,只剩此一套了,碗沿还有一点磕损,睹此旧物,勾起往日的心情,不禁黯然。盖碗究竟是最好的茶具。

茶叶品种繁多,各有擅场。有友来自徽州,同学清华,徽州产茶胜地,但是他看到我用一撮茶叶放在壶里沏茶,表示惊讶,因为他只知道茶叶是烘干打包捆载上船沿江运到沪杭求售,剩下来的茶梗才是家人饮用之物,恰如北人所谓“卖席的睡凉园”。我平素喝茶,不是香片就是龙井,多次到大栅栏东鸿记或西鸿记去买茶叶,在柜台前面一站,徒弟搬来凳子让坐,看伙计称茶叶,分成若干小包,包得见棱见角,那份手艺只有药铺伙计可以媲美。茉莉花熏过的茶叶,临卖的时候再抓一把鲜茉莉花放在表面上,所以叫作双熏。于是茶店里经常是茶香花香,郁郁菲菲。父执有名玉贵者,旗人,精于饮馔,居恒以一半香片一半龙井混合沏之,有香片之浓馥,兼龙井之苦清。吾家效而行之,无不称善。茶以人名,乃径呼此茶为“玉贵”,私家秘传,外人无由得知。

其实,清茶最为风雅。抗战前造访知堂老人于苦茶庵,主客相对总是有清茶一盂,淡淡的、涩涩的、绿绿的。我曾屡侍先君游西子湖,从不忘记品尝当地的龙井,不需要攀登南高峰风篁岭,近处平湖秋月就有上好的龙井茶,开水现冲,风味绝佳。茶后进藕粉一碗,四美具矣。正是“穿牖而来,夏日清风冬日日;卷帘相见,前山明月后山山。”(骆成骧联)有朋自六安来,贻我瓜片少许,叶大而绿,饮之有荒野的气息扑鼻。其中西瓜茶一种,真有西瓜风味。我曾过洞庭,舟泊岳阳楼下,购得君山茶一盒。沸水沏之,每片茶叶均如针状直立漂浮,良久始舒展下沉,味品清香不俗。

初来台湾,粗茶淡饭,颇想倾阮囊之所有在饮茶一端偶作豪华之享受。一日过某茶店,索上好龙井,店主将我上下打量,取八元一斤之茶叶以应,余示不满,乃更以十二元者奉上,余仍不满,店主勃然色变,厉声曰:“买东西,看货色,不能专以价钱定上下。提高价格,自欺欺人耳!先生奈何不察?”我爱其戆直。现在此茶店门庭若市,已成为业中之翘楚。

此后我饮茶,但论品位,不问价钱。

茶之以浓酽胜者莫过于工夫茶。《潮嘉风月记》说工夫茶要细炭初沸连壶带碗泼浇,斟而细呷之,气味芳烈,较嚼梅花更为清绝。我没嚼过梅花,不过我旅居青岛时有一位潮州澄海朋友,每次聚饮酩酊,辄相偕走访一潮州帮巨商于其店肆。肆后有密室,烟具、茶具均极考究,小壶小盅有如玩具。更有娈婉卯童伺候煮茶、烧烟,因此经常饱吃工夫茶,诸如铁观音、大红袍,吃了之后还携带几匣回家。不知是否故弄玄虚,谓炉火与茶具相距以七步为度,沸水之温度方合标准。举小盅而饮之,若饮罢径自返盅于盘,则主人不悦,须举盅至鼻头猛嗅两下。这茶最有解酒之功,如嚼橄榄,舌根微涩,数巡之后,好像是越喝越渴,欲罢不能。喝工夫茶,要有工夫,细呷细品,要有设备,要人服侍,如今乱糟糟的社会里谁有那么多的工夫?红泥小火炉哪里去找?伺候茶汤的人更无论矣。普洱茶,漆黑一团,据说也有绿色者,泡烹出来黑不溜秋,粤人喜之。在北平,我只在正阳楼看人吃烤肉,吃得口滑肚子膨脝不得动弹,才高呼堂倌泡普洱茶。四川的沱茶亦不恶,唯一般茶馆应市者非上品。台湾的乌龙,名震中外,大量生产,佳者不易得。处处标榜冻顶,事实上哪里有那么多的冻顶?

喝茶,喝好茶,往事如烟。提起喝茶的艺术,现在好像谈不到了,不提也罢。第一部分闻多素人心,乐与数晨曦群芳小记 菁清喜欢和我共同赏花“老子爱花成癖”,这话我不敢说。爱花则有之,成癖则谈何容易。需要有一块良好的场地,有一间宽敞的温室,有各种应用的器材。更重要的是有健壮的体格,和充分的闲暇。我何足以语此。好不容易我有了余力,有了闲暇,但是曾几何时,人垂垂老矣!两臂乏力,腰不能弯,腿不能蹲。如何能够剪草、搬盆、施肥、换土?请一位园丁,几天来一次,只能帮做一点粗重的活。而且花是要自己亲手培养,看着它抽芽放蕊,才有趣味。像鲁迅所描写的“吐两口血,扶着丫鬟,到阶前看秋海棠”,那能算是享受么?

迁台以来,几度播迁,看到了不少可爱的花。但是我经过多少次的移徙,“乔迁”上了高楼,竟没有立锥之地可资利用,种树莳花之事乃成为不可能。无已,只好寄情于盆栽。幸而菁清爱花有甚于我者,她拓展阳台安设铁架,常不惜长途奔走载运花盆、肥土,戴上手套做园艺至于废寝忘食。

如今天晴日丽,我们的窗前绿意盎然。尤其是她培植的“君子兰”由一盆分为十余盆,绿叶黄花,葳蕤多姿。我常想起黄山谷的句子:“白发黄花相牵挽,付与旁人冷眼看。”

菁清喜欢和我共同赏花,并且要我讲述一些有关花木的见闻,爰就记忆所及,拉杂记之。海棠

海棠的风姿艳质,于群芳之中颇为突出。我第一次看到繁盛缤纷的海棠是在青岛的第一公园。二十年春,值公园中樱花盛开,夹道的繁花如簇,交叉蔽日,蜜蜂嗡嗡之声盈耳,游人如织。我以为樱花无色无香,纵然蔚为雪海,亦无甚足观,只是以多取胜。徘徊片刻,乃转去苗圃,看到一排排西府海棠,高及丈许,而花枝招展,绿鬓朱颜,正在风情万种、春色撩人的阶段,令人有忽逢绝艳之感。

海棠的品种繁多,以“西府”为最胜,其姿态在“贴梗”“垂丝”之上。最妙处是每一花苞红得像胭脂球,配以细长的花茎,斜欹挺出而微微下垂,三五成簇。凡是花,若是紧贴在梗上,便无姿态,例如茶花,好的品种都是花朵挺出的。樱花之所以无姿态,便是因为无花茎。榆叶梅之类更是品斯下矣。海棠花苞最艳,开放之后花瓣的正面是粉红色,背面仍是深红,俯仰错落,秾淡有致。海棠的叶子也陪衬得好,嫩绿光亮而细致。给人整个的印象是娇小艳丽。我立在那一排排的西府海棠前面,良久不忍离去。

十余年后我才有机会在北平寓中垂花门前种植四棵西府海棠,着意培植,春来枝枝花发,朝夕品赏,成为毕生快事之一。明初诗人袁士元和刘德彝《海棠》诗有句云:“主人爱花如爱珠,春风庭院如画图。”似此古往今来,同嗜者不在少。两蜀花木素盛,海棠尤为著名。昌州(今大足县)且有“海棠香国”之称。但是杜工部经营草堂,广栽花木,独不及海棠,诗中亦不加吟咏,或谓避母讳,不知是否有据。唐诗人郑谷《蜀中赏海棠》诗云:“浓淡芳春满蜀乡,半随风雨断莺肠。浣花溪上堪惆怅,子美无心为发扬。”其言若有憾焉。

以海棠与美人春睡相比拟,真是联想力的极致。《唐书·杨贵妃传》:“明皇登沉香亭,召杨妃,妃被酒新起,命力士从侍儿扶掖而至。明皇笑曰:‘此真海棠睡未足耶?’”大概是海棠的那副懒洋洋的娇艳之状像是美人春睡初起。究竟是海棠像美人,还是美人像海棠,倒是一个有趣的问题。苏东坡一首《海棠》诗有句云:“林深雾暗晓光迟,日暖风轻春睡足。”是把海棠比作美人。

秦少游对于海棠特别感兴趣。宋释惠洪《冷斋夜话》:“少游在黄州,饮于海棠桥,桥南北多海棠,有书生家于海棠丛间,少游醉宿于此,明日题其柱曰:‘唤起一声人悄,衾冷梦寒窗晓。瘴雨过,海棠开,春色又添多少。社瓮酿成微笑,半破瘿瓢共舀。觉颠倒,急投床,醉乡广大人间小。’”家于海棠丛中,多么风流!少游醉后题词,又是多么潇洒!少游家中想必也广植海棠,因为同为苏门四学士的晁补之有一首《喜朝天》,注“秦宅海棠作”,有句云:“碎锦繁绣,更柔柯映碧,纤搊匀殷。谁与将红间白,采薰笼、仙衣覆斑斓。如有意、浓妆淡抹,斜倚阑干。”刻画得淋漓尽致。含笑

白朴的曲子《广东原》有这样的一句:“忘忧草,含笑花,劝君闻早冠宜挂。”以忘忧草(即萱草)与含笑花作对,很有意思。大概是语出欧阳修《归田录》:“丁晋公在海南,篇咏尤多,如‘草解忘忧忧底事,花名含笑笑何人?’尤为人所传诵。”含笑花是什么样子,我从未见过,因为它是南方花木,北地所无。

我来到台湾之后十年,开始经营小筑,花匠为我在庭园里栽了一棵含笑。是一人来高的灌木,叶小枝多,毫无殊相。可是枝上有累累的褐色花苞,慢慢长大,长到像莲实一样大,颜色变得淡黄,在燠热湿蒸的天气中,突然绽开。不是突然展瓣,是花苞突然裂开小缝,像是美人的樱唇微绽,一缕浓烈的香气荡漾而出。所以名为含笑。那香气带着甜味,英文俗名称为“香蕉灌木”(banana shrub),名虽不雅,确是贴切。宋人陈善《扪虱新话》:“含笑有大小,小含笑香尤酷烈。四时有花,唯夏中最盛。又有紫含笑、茉莉含笑。皆以曰西入,稍阴则花开。初开香尤扑鼻。予山居无事,每晚凉坐山亭中,忽闻香风一阵,满室郁然,知是含笑开矣。”所记是实。含笑易谢,不待隔日即花瓣敞张,露出棕色花心,香气亦随之散尽。落花狼藉满地,但是翌日又有一批花苞绽开,如是持续很久。淫雨之后,花根积水,遂渐呈枯零之态。急为垫高地基,盖以肥土,以利排水,不久又欣欣向荣,花苞怒放了。

大抵花有色则无香,有香则无色。不知是否上天造物忌全?含笑异香袭人,而了无姿色,在群芳中可独树一格。宋人姚宽《西溪丛语》载“三十客”之说,品藻花之风格,其说曰:“予长兄伯声尝得三十客:牡丹为贵客,梅为清客,兰为幽客,桃为妖客,杏为艳客,莲为溪客,木樨为严客,海棠为蜀客……含笑为佞客。”含笑竟得佞客之名,殊难索解。佞有伪善或谄媚之意。含笑芬芳馥郁,何佞之有?我对于含笑特有一份好感,因为本地人喜欢采择未放的含笑花苞,浸以净水,供奉在亡亲灵前或佛龛案上,一瓣心香,情意深远,美极了。有一位送货工友,在我门外就嗅到含笑香,向我乞讨数朵,问以何用,答称新近丧母,欲以献在灵前,我大为感动,不禁鼻酸。牡丹

牡丹不是我国特产,好像是传自西方。隋唐以来,始盛播于中土,朝野为之风靡。天宝中,杨贵妃在沉香亭赏木芍药,李白做《清平乐词》三章,有“云想衣裳花想容”之句。木芍药即牡丹。百年之后,裴度退隐,“寝疾永乐里,暮春之月,忽过游南园,令家仆童升至药栏,语:‘我不见花而死,可悲也。’怅然而返。明早报牡丹一丛先发,公视之,三日乃薨。”是真所谓牡丹花下死。白居易为钱塘守,携酒赏牡丹,张祜题诗云:“浓艳初开小药栏,人人惆怅出长安。风流却是钱塘寺,不踏红尘见牡丹。”刘禹锡《赏牡丹》诗:“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其他诗人吟咏牡丹者不计其数。

周敦颐《爱莲说》:“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牡丹,花之富贵者也;……牡丹之爱,宜乎众矣。”濂溪先生独爱莲,这也罢了,但是字里行间对于牡丹似有贬意。国色天香好像蒙上了羞。富贵中人和向往富贵的人当然仍是趋牡丹如鹜。许多志行高洁的人就不免要受《爱莲说》的影响,在众芳之中别有所爱而讳言牡丹了。一般人家里没有药栏,也没有盆栽的牡丹,但至少壁上可以悬挂一幅富贵花图。通常是一画就是五朵,而且颜色不同,魏紫姚黄之外再加上绛色的、粉红色的和朱红色的。据说这表示五世其昌。五朵花都是同时在盛开怒放的姿态之中,花蕊暴露,而没有一瓣是萎靡褪色的。同时,还必须多画上几个含苞待放的蓓蕾,表示不会断子绝孙。因此牡丹益发沾染了俗气。

其实,牡丹本身不俗。花大而瓣多,色彩淡雅,黄蕊点缀其间,自有雍容丰满之态。其质地细腻,不但花瓣的纹路细致,而且厚薄适度。叶子的脉理停匀,形状色彩,亦均秀丽可观。最难得的是其近根处的木本,在泡松的木干之中抽出几根,透润的枝条,极有风致。比起芍药不可同日而语。尝看恽南田工笔画的没骨牡丹,只觉其美,不觉其俗,也许因为他不是画给俗人看的。

名花多在寺院中,除了庄严佛土,还可吸引众生前去随喜。苏东坡知杭州,就常到明庆寺吉祥寺赏牡丹,有诗为证。《雨中明庆寺赏牡丹》:“霏霏雨露作清妍,烁烁明灯照欲然。明日春阴花未老,故应未忍着酥煎。”末句有典故,五代后蜀有一兵部贰卿李吴,牡丹开时分赠亲友,附兴采酥,于花谢时煎食之。牡丹花瓣裹上面糊,下油煎之,也许有一股清香的味道,犹之菊花可以下火锅,不过究竟有些煞风景。北平崇孝寺的牡丹是有名的,据说也有所谓名士在那里吃油炸牡丹花瓣,饱尝异味。崂山的下清寺,有牡丹高与檐齐,可惜我几度游山不曾有一见的机会。

牡丹娇嫩,怕冷又怕热。东坡说:“应笑春风木芍药,丰肌弱骨要人医。”我在故乡曾植牡丹一栏,天寒时以稻草束之,一任冰雪埋覆,来春启之施肥,使根干处通风,要灌水但是也要宜排水。届时花必盛开,似不需特别调护。在台湾亦曾参观过一次牡丹展,细小羸弱,全无妖妍之致,可能是时地不宜。莲《古乐府》:“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不只江南可采莲,凡是有水的地方,大概都可以有莲,除非是太寒冷的地方。“曲院风荷”是西湖十景之一。南京玄武湖里一片荷花,多少人在那里荡小舟,钻进去偷吃莲蓬。可是莲花在北方依然是常见的,济南的大明湖,北平的什刹海,都是“暑日菡萏敷,披风送荷香”的胜地,而北海靠近金鳌玉蛛一带的荷芰,在炎夏时候更是青年男女闹船寻幽谈爱的好地方。

初来台湾,一日忽动乡思,想吃一碗荷叶粥,而荷叶不可得。市内公园池塘内有莲花,那是睡莲,非我所欲。后来看到植物园里有一相当大的荷塘,近边处的花和叶都已被人摧折殆尽。有一天做郊游,看见稻田中居然有一塘荷花,停身觅主人请购荷叶,主人不肯收资,举以相赠。回家煮粥,俟熟乘沸以荷叶盖在上面,少顷粥现淡绿色,有香气扑鼻。多余的荷叶弃之可惜,实以米粉肉,裹而蒸之,亦有情趣。其实这也是类似莼鲈之想,慰情聊胜于无而已。

小时家里种了好几大盆荷花。春水既泮,便从温室取出置阳光下,截除烂根细藕,换泥加水,施特殊肥料(车厂出售之修马掌骡掌的角质碎片)。到了夏初,则荷叶突出,荷花挺现,不及池塘里的高大,但亦丰腴可喜。清晨露尚未晞,露珠在荷叶上滚来滚去。静看荷花展瓣,瓣上有细致的纹路,花心露出淡黄的花蕊和秀嫩的莲房,有说不出的一股纯洁之致。而微风过处,茎细而圆大的荷叶,微微摇晃,婀娜多姿,尤为动人。陈造《早夏》诗:“凉荷高叶碧田田。”画家写风竹,枝叶披拂,令人如闻风飕飕声,但我尚未见有人画出饶有动态的风荷。

先君甚爱种荷。晨起辄徘徊荷盆间,计数其当日开放之花朵,低吟慢唱,自得其乐。记得有一次折下一枝半开的红莲插入一只仿古蟹爪纹细长素白的胆瓶里,送到书房几上。塾师援笔在瓶上写了“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几个大字,犹如俗匠在白瓷茶壶上题“一片冰心”一般。“花如解语还多事”,何况是陈腐的题句?欲其雅,适得其反。

近闻有人提议定莲花为花莲的县花。这显然是效法美国人之所谓“州花”。广植莲花,未尝不好,赐以封号,似可不必。辛夷

辛夷,属木兰科,名称很多,一名新雉,又名木笔,因其花未开时形如毛笔;又名侯桃,因其花苞如小桃,有茸毛。辛夷南北皆有之。王维辋川别墅中即有一处名辛夷坞,有诗为证:“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北平颐和园的正殿之前有两棵辛夷,花开极盛,但我一向不曾在花时游览,仅于画谱中略识其面貌。蜀中花事素盛,大街小巷辄有花户设摊贩花。二十八年春,我在重庆,一日踱出中国旅行社招待所,于路隅花摊购得辛夷一大枝,花苞累累有百数十朵,有如叉枝繁多之蜡烛台,向逆旅主人乞得大花瓶一只,注满清水,插花入瓶,置于梳妆台上,台三面有镜,回光交映,一室生春。

辛夷有紫红、纯白两种,纯白者才是名副其实的木笔。而且真像是毛笔头,溜尖溜尖的一个个的笔直地矗立在枝上。细小者如小楷兔毫,稍大者如寸楷羊毫,更大如小型羊毫抓笔。着花时不生叶,赭色枝头遍插白笔头,纯洁无瑕,蔚为奇观。花开六瓣,瓣厚而实,晨展而夕收,插瓶六七日始谢尽。北碚后山公园有辛夷数十本,高约二丈,红白相间,非常绚烂,我于偕友登小丘时无意中发现之。其处鲜有人去观赏,花开花谢,狼藉委地,没有人管。

美国西雅图市,家家户前芳草如茵,莳花种树,一若争奇斗艳。于篱落间偶然亦可见有辛夷杂于其内。率皆修剪其枝干不令过高。我的寄寓之所,院内也有一棵,而且是不落叶的那一种,一年四季都有绿叶,花开时也有绿叶扶持。比较难于培植,但是花香特别浓郁。有一次我发现一只肥肥大大的蜂卧在花心旁边,近视之则早已僵死。杜工部句:“不是爱花即欲死,只恐花尽老相催。”这只蜜蜂莫非是爱花即欲死?来到台湾,我尚未见过辛夷。水仙

岁朝清供,少不得水仙。记得小时候,一到新春,家人就把大大小小的瓷钵搬了出来,连同里面盛着的小圆石子一起洗刷干净,然后一钵钵地把水仙的鳞茎栽植其中,用石子稳定其根须,注以清水,置诸案头。那些小圆石子,色洁白,或椭圆,或略扁,或大或小,据说是产自南京的雨花台。多少年下来,雨花台的石子被人捡光了,所以家藏的几钵石子就很宝贵。好像比水仙还更被珍惜。为了点缀色彩,石子中间还撒上一些碎珊瑚,红白相间,别有情趣。

水仙一花六瓣,作白色,花心副瓣,作黄色,宛然盏样,故有“金盏银台”之称。它怕冷,它要阳光。我们把它放在窗内有阳光处去晒它,它很快地展瓣盛开。天天搬来搬去,天天换水,要小心地伺候它。它有袭人的幽香,它有淡雅的风致。虽是多年生草本,但北地苦寒难以过冬,不数日花开花谢,只得委弃。盛产水仙之地在闽南,其地有专家培植修割,及春则运销各地供人欣赏。英国十七世纪诗人赫立克(Herrick)看了水仙(Narcissus)辄有春光易老之叹,他说:人生苦短,和你一样,我们的春天一样地短;很快地长成,面临死亡和你,和一切,没有两般。We have short time to stay, as you,We have as short a spring;As quick a growth to meet decay,As you, or any thing.

西方的水仙,和我们的品种略异,形色完全一样,而花朵特大,唯香气则远逊。他们不在盆里供养,而是在湖边泽地任其一大片一大片地自由滋生。诗人华兹华斯有一首名诗《我孤独的漂荡像一朵云》,歌咏的就是水边瞥见成千成万朵的水仙花,迎风招展,引发诗人一片欢愉之情而不能自已,而他最大的快乐是日后寂寞之时回想当时情景益觉趣味无穷。我没有到过英国的湖区,但是我在美洲若干公园里看见过成片的水仙,仿佛可以领略到华兹华斯当年的感受。不过西方人喜欢看大片的花丛,我们的文人雅士则宁可一株、一枝、一花、一叶地细细观赏,山谷所云“坐对真成被花恼”,情调完全不同。(《离骚》“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我想是想象之词,不可能真有其事。)

在台湾,几乎家家户户有水仙点缀春景。植水仙之器皿,花样翻新,奇形怪状,似不如旧时瓷钵之古朴可爱,至于粗糙碎石块代替小圆石,那就更无足论了。丁香

提起丁香,就想起杜甫一首小诗:丁香体柔弱,乱结枝犹垫。细叶带浮毛,疏花披素艳。深栽小斋后,庶近幽人占。晚堕兰麝中,休怀粉身念。

这是他的《江头五咏》之一,见到江畔丁香发此咏叹。时在宝应元年。诗中的“垫”字费解。仇注根据说文:“垫,下也。凡物之下坠皆可云垫。”好像是说丁香枝弱,故此下坠。施鸿保《读杜诗说》:“下堕义,与犹字不合。今人常语衬垫,若训作衬,则谓子结枝上,犹衬垫也。”施说有见。末两句意义嫌晦,大概是说丁香可制为香料,与兰麝同一归宿,未可视为粉身碎骨之厄。仇注认为是寓意“身名隳于脱节”,《杜臆》亦谓“公之咏物,俱有为而发,非就物赋物者。……丁香体虽柔弱,气却馨香,终与兰麝为偶,虽粉身甘之,此守死善道者。”似皆失之迂。

丁香结就是丁香蕾,形如钉,长三四分,故云丁香。北地俗人以为“丁”“钉”同音,出出入入地碰钉子,不吉利,所以正院堂前很少种丁香,只合“深栽小斋后”了。二十四年春我在北平寓所西跨院里种了四棵紫丁香。“白菡萏香,紫丁香肥。”丁香要紫的。起初只有三四尺高。十年后重来旧居,四棵高大的丁香打成一片,一半翻过了墙垂到邻家,一半斜坠下来挡住了我从卧室走到书房的路。这跨院是我的小天地,除了一条铺砖的路和一个石几两个石墩之外,本来别无长物,如今三分之二的空间付与了丁香。春暖花开的时候招蜂引蝶,满院香气四溢,尽是嘤嘤嗡嗡之声。又隔三十年,现在丁香如果无恙,不知谁是赏花人了。兰

兰花品种繁多。所谓洋兰(卡特丽亚),顾名思义是外国来的品种,尽管花朵大,色彩鲜艳,我总觉得我们应该视如外宾,不但不可亵玩,而且不耐长久观赏。我们看一朵花,还要顾及它在我们文化历史上的渊源,这样才能引起较深的情愫。看花要如遇故人,多少旧事一齐兜上心来。在台湾,洋兰却大得其道,花展中姹紫嫣红大半是洋兰的天下,态浓意远的丽人出入“贵宾室”中,衣襟上佩戴的也多半是洋兰。我喜欢品赏的是我们中国的兰。

我是北方人,小时不曾见过兰。只从《芥子园画谱》上学得东一撇西一撇地画成为一个凤眼,然后再加一笔破凤眼。稍长,友人从福建捧着一盆兰花到北平,不但真的是捧着,而且给兰花特制一个木条笼子,避免沿途磕碰。我这才真个地见到了兰,素心兰。这个名字就雅,令人想起陶诗的句子“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花心是素的,花瓣也是素的,素白之中微泛一点绿意。面对素心兰,不禁联想到“弱不好弄,长实素心”的高士。兰的香味不是馥郁,是若有若无的缕缕幽香。讲到品格,兰的地位极高。我们常说“桂馥兰薰”,其实桂香太甜太浓,尚不能与兰相比。

来到台湾,我大开眼界。友人中颇有几位善于艺兰,所以我的窗前几上,有时候叨光也居然兰蕊驰馨。尝有客款扉,足尚未入户,就大叫起来:“君家有素心兰耶?”这位朋友也是素心人,我后来给他送去一盆素心兰。我所有的几盆兰,不数年分植为数十盆,乃于后院墙角搭起一丈见方的小棚,用疏隔的竹篾遮覆以避骄阳直晒,竹篾上面加铺玻璃以防淫雨,因此还招致了“违章建筑”的罪名,几乎被报请拆除。竹篾上的玻璃引起了墙外行人的注意,不久就有半大不小的各色人物用砖石投掷,大概是因为玻璃破碎之声清脆悦耳之故。小棚因此没有能持久,跟着我的数十盆兰花也渐渐地支离破碎了。和我望衡对宇的是胡伟克先生,我发现他家里廊上、阶前、墙头、树下,到处都是兰花,大部分是洋兰,素心兰也有,而且他有一间宽大的温室,里面也堆满了兰花。胡先生有一只工作台子,上面放着显微镜,他用科学方法为兰花品种做新的交配,使兰花长得更肥,色泽更为鲜艳多姿。他的兰花在千盆以上。我听他的夫人抱怨:“为了这些劳什子,我的手指都磨粗了。”我经常看见一车一车的盛开的兰花从他门前运走。他的家不仅是芝兰之室,真是芝兰工厂。

兰本来是来自山间,有苔藓覆根,雨露滋润,不需要什么肥料。移在盆里,它所需要的也只是适量的空气和水,盆里不可用普通的泥土,最好是用木炭、烧过的黏土、缸瓦碎片的三种混合物,取其通空气而易排水。也有人主张用砂、桂圆树皮、蛇木屑、木炭、碎石子混拌,然后每隔三个月用(NH4)2SO4+KCE液羼水喷洒一次。叶子上生虫也需勤加拂拭。总之,兰来自幽谷,在案头供养是不大自然的,要小心伺候了。菊

花事至菊而尽,故曰蘜,蘜是菊之本字。蘜者,尽也。“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这是汉武帝看着时光流转,自春徂秋,由花事如锦到花事阑珊,借着秋风而发的歌咏。菊和九月的关系密切,故九月被称为菊月,或称为菊秋,重阳日或径称为菊节。是日也,饮菊花茶,设菊花宴,还可以准备睡菊花枕,百病不生,平素饮菊潭水,可以长生到一百多岁。没有一种花比菊花和人的关系打得更火热。

自从陶渊明“采菊东篱下”之后,菊就代表一种清高的风格,生长在篱笆旁边,自然也就带着几分野趣。吕东莱的句子“短篱残菊一枝黄,正是乱山深处过重阳”,是很好的写照。经人工加以培养,菊好像是变了质。宋《乾淳岁时记》:“禁中例于八日作重九排当,于庆瑞殿分列万菊,灿然炫眼,且点菊灯,略如元夕。”这是在殿堂之上开菊展,当然又是一种情况。

菊是多年生草本,摘下幼枝插在土里就活。曩昔在北平家园中,一年之内曾繁殖数十盆,竟以秽恶之粪土培养之,深觉戚戚然于心未安。幼苗长大之后,枝弱不能挺立,则树细竹竿或秸秫以为支撑,并标以红纸签,写上“绿云”“紫玉”“蟹爪”“小白梨”……奇奇怪怪的名称。一盆一盆地放在“兔儿爷摊子”上(一排比一排高的梯形架),看上去一片花朵,闹则闹矣,但是哪能令人想到一丝一毫的“元亮遗风”?

台湾艺菊之风很盛,但是似乎不取其清瘦,而爱其痴肥。每一盆菊都修剪成独花孤挺,叶子的正面反面经常喷药,讲究从根到顶每片叶子都是肥大绿光,顶上的一朵花盛开时直像是特大的馒头一个,胖胖大大的,需要铁丝做盘撑托着它。千篇一律,朵朵如此。当然是很富态相。“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那时的黄花,一定不像如今的这样肥。玫瑰

玫瑰,属蔷薇科。唐朝有一位徐寅,做过一首咏玫瑰的诗:芳菲移自越王台,最似蔷薇好并栽。秾艳尽怜胜彩绘,嘉名谁赠作玫瑰。春藏锦绣风吹拆,天染琼瑶日照开。为报朱衣早邀客,莫教零落委苍苔。

诗不见佳,但是让我们知道在唐朝玫瑰即已成了吟咏的对象。《群芳谱》说:“花亦类蔷薇,色淡紫,青橐黄蕊,瓣末白,娇艳芬馥,有香有色,堪入茶、入酒、入蜜。”这玫瑰,是我们固有品种的玫瑰,花朵小,红得发紫,香味特浓。可以熏茶,可以调酒(玫瑰露),可以做蜜汁(玫瑰木樨)。娇小玲珑,惹人怜爱。玫瑰多刺,被人视若蛇蝎,其实玫瑰何辜,它本不预备供人采摘。《三十客》列玫瑰为“刺客”,也是冤枉的。

外国的蔷薇品种不一,亦统称为玫瑰。常见有高至五六尺以上者,俨然成一小树,花朵肥大,除了深绯浅红者外,还有黄色的,别有风致。也有蔓生的一种,沿着篱笆墙壁伸展,可达一二丈外。白色的尤为盛旺。我有朋友蛰居台中,莳花自遣,曾贻我海外优良品种之玫瑰数本,我悉心培护,施以舶来之“玫瑰食粮”,果然绰约妩媚不同凡响,不过气候土壤皆不相宜,越年逐渐凋萎。园林有玫瑰专家,我曾专诚探访,畦圃广阔,洋洋大观,唯几乎全是外来品种,绚烂有余,韵味不足。求其能入茶入酒入蜜者,竟不可得,乃废然返。狗 养狗的目的就是要它看家护院

我初到重庆,住在一间湫隘的小室里,窗外还三两棵肥硕的芭蕉,屋里益发显得阴森森的,每逢夜雨,凄惨欲绝。但凄凉中毕竟有些诗意,旅中得此,尚复何求?我所最感苦恼的乃是房门外的那一只狗。

我的房门外是一间穿堂,亦即房东一家老小用膳之地,餐桌底下永远卧着一条脑满肠肥的大狗。主人从来没有扫过地,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以及小儿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罗棋布着,由那只大狗来舐得一干二净。如果有生人走进,狗便不免有所误会,以为是要和它争食,于是声色俱厉地猛扑过去。在这一家里,狗完全担负了“洒扫应对”的责任。“君子有三畏”,猘犬其一也。我知道性命并无危险,但是每次出来进去总要经过它的防次,言语不通,思想亦异,每次都要引起摩擦,酿成冲突,日久之后真觉厌烦之至。其间曾经谋求种种对策,一度投以饵饼,期收绥靖之效,不料饵饼尚未啖完,乘我返身开锁之际,无警告地向我的腿部偷袭过来,又一度改取“进取乃最好之防御”的方法,转取主动,见头打头,见尾打尾,虽无挫衄,然积小胜终不能成大胜,且转战之余,血脉贲张,亦大失体统。因此外出即怵回家,回到房里又不敢多饮茶。不过使我最难堪的还不是狗,而是它的主人的态度。

狗从桌底下向我扑过来的时候,如果主人在场,我心里是存着一种奢望的,我觉得狗虽然也是高等动物,脊椎动物哺乳类,然而,究竟,至少在外形上,主人和我是属于较近似的一类,我希望他给我一些援助或同情。但是我错了,主客异势,亲疏有别,主人和狗站在同一立场。我并不是说主人也帮着狗狺狺然来对付我,他们尚不至于这样地合群。我是说主人对我并不解救,看着我的狼狈而哄然噱笑,泛起一种得意之色,面带着笑容对狗嗔骂几声:“小花!你昏了?连×先生你都不认识了!”骂的是狗,用的是让我所能听懂的语言。那弦外之音是:“我已尽了管束之责了,你如果被狗吃掉莫要怪我。”俗语说,“打狗看主人”,我觉得不看主人还好,看了主人我倒要狠狠地再打狗几棍。

后来我疏散下乡,遂脱离了这恶犬之家,听说继续住那间房的是一位军人,他也遭遇了狗的同样的待遇,也遭遇了狗的主人的同样的待遇,但是他比我有办法,他拔出枪来把狗当场格毙了,我于称快之余,想起那位主人的悲怆,又不能不付予同情了。特别是,残茶剩饭丢在地下无人舐,主人势必躬亲洒扫,其凄凉是可想而知的。

在乡下不是没有犬厄。没有背景的野犬是容易应付的,除了菜花黄时的疯犬不计外,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地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像人家豢养的狗那样振振有词自成系统。有些人家在门口挂着牌示“内有恶犬”,我觉得这比门里埋伏恶犬的人家要忠厚得多。我遇见过埋伏,往往猝不及防,惊惶大呼,主人闻声搴帘而出,嫣然而笑,肃客入座。从容相告狗在最近咬伤了多少人。这是一种有效的安慰,因为我之未及于难是比较可庆幸的事了。但是我终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索性养一只虎?来一个吃一个,来两个吃一双,岂不是更为体面么?

这道理我终于明白了。雅舍无围墙,而盗风炽,于是添置了一只狗。一日邮差贸贸然来,狗大声咆哮,邮差且战且走,蹒跚而逸,主人拊掌大笑。我顿有所悟。别人的狼狈永远是一件可笑的事,被狗所困的人是和踏在香蕉皮上面跌跤的人同样地可笑。养狗的目的就要它咬人,至少作吃人状。这就是等于养鸡是为要它生蛋一样,假如一只狗像一只猫一样,整天晒太阳睡觉,客人来便咪咪叫两声,然后逡巡而去,我想不但主人惭愧,客人也要惊讶。所以狗咬客人,在主人方面认为狗是克尽厥职,表面上尽管对客抱歉,内心里是有一种愉快,觉得我的这只狗并非是挂名差事,它守在岗位上发挥了作用。所以对狗一面苛责,一面也还要嘉勉。因此脸上才泛出那一层得意之色。还有衣裳楚楚的人,狗是不大咬的,这在主人也不能不有“先护我心”之感。所可遗憾者,有些主人并不以衣裳取人,亦并不以衣裳废人,而这种道理无法通知门上,有时不免要慢待嘉宾,不过就大体论,狗的眼力总是和它的主人差不了多少。所以,有这样多的人家都养狗。猫话 猫和人建立了关系,人猫之间自然也会产生感情《诗·大雅·韩奕》:“孔乐韩土,川泽訏訏,鲂鱮甫甫,麀鹿噳噳,有熊有罴,有猫有虎。”这是说韩城一地物产富饶,是好地方。原来猫也算是值得一提的动物,古时的猫是有实用价值的。《礼·郊特牲》:“迎猫,为其食田鼠也。”捉老鼠,一直是猫的特职。一般人家里也常有鼠患,棚顶墙根都能咬个大窟窿,半夜里到厨房餐室大嚼,偷油喝,啃蜡烛,再不就是地板上滚胡桃,甚至风雅起来也偶尔啮书卷,实在防不胜防,恼火之至。《黄山谷外集》卷七有一首《乞猫》,诗曰:秋来鼠辈欺猫死,窥瓮翻盘搅夜眠。闻道狸奴将数子,买鱼穿柳聘衔蝉。

这首诗是说家里的老猫死了,老鼠横行。随主簿家里的猫,听说要产小猫了,请求分赠一只,已准备买鱼静待小猫光临。衔蝉,俗语,猫名也。这首诗不算是山谷集中佳构,但是《后山诗话》却很推崇,“乞猫诗,虽滑稽而可喜,千岁之下,读之如新。”到底山谷乞得猫了没有,不得而知。不过山谷又有一首《谢周文之送猫儿》,诗云:养得狸奴立战功,将军细柳有家风。一箪未厌鱼餐薄,四壁当令鼠穴空。

周家的猫不愧周亚夫细柳营的大将之风,大概是很善捕鼠。

鼠辈跳梁,靠猫来降伏,究竟是落后社会的现象。猫和人建立了关系,人猫之间自然也会产生感情。梅圣俞有一首《祭猫》诗,颇有情致:自有五白猫,鼠不侵我书。今朝五白死,祭与饭与鱼。送之于中河,况尔非尔疏。昔尔啮一鼠,衔鸣绕庭除。欲使众鼠惊,意将清我庐。一从登舟来,舟中同屋居。糗粮虽甚薄,免食漏窃余。此实尔有勤,有勤胜鸡猪。世人重驱驾,谓不如马驴。已矣莫复论,为尔聊欷歔。

这首诗还是着重猫的实用价值,不过忘形到尔汝,已经写出了对猫的一份情。宋·钱希白《南部新书》:“连山张大夫搏,好养猫,众色备有,皆自制佳名。每视事退,至中门,则数十头曳尾延颈接入。以绿纱为帏,聚其内,以为戏。或谓搏是猫精。”说来好像是奇谭,我相信其事大概不假。杨文璞先生对我说,他在纽哲塞住的时候,养猫一度多到三十几只,人处屋内如在猫笼。杨先生到舍下来,菁清称他为“猫王”。猫王一见我们的白猫王子,行亲鼻礼,白猫王子在他跟前服服帖帖,如旧相识。

一般说来,猫很可爱。如果给以适当的卫生设备,他不到处拆烂污,比狗强,也有时比某一些人强。我们的白猫王子,从小经过菁清的训练,如厕的时候四爪抓住缸沿,昂首蹲坐,那神情可以入画。可惜画工只爱画猫蝶图正午牡丹之类。猫喜欢磨他的趾甲,抓丝袜、抓沙发、抓被褥。菁清的办法是不时地给他剪趾甲,剪过之后还替他锉。到处给他铺小块的粗地毯,他睡起之后弓弓身就在小地毯上抓磨他的趾甲了。猫馋,可是他吃饱之后任何鱼腥美味他都不屑一顾,更不用说偷嘴。他吃饱之后不偷嘴,似乎也比某一些吃饱之后仍然要偷的人高明得多。

猫不会说话,似是一大缺陷。他顶多是喵喵叫两声,很难分辨其中的含义。可是菁清好像是略通猫语,据说那喵喵声有时是表示饥饿,有时是要人去清理他的卫生设备,有时是期望有人陪他玩耍。白猫王子玩绳、玩球、玩捉迷藏,现在又添了新花样,玩“捕风捉影”。灯下把撑衣架一晃,影子映在墙上,他就狼奔豕窜地扑捉影子!有些人不是也很喜欢捕风捉影地谈论人家的短长么?宋·彭乘《续墨客挥犀》:“鄱阳龚氏,其家众妖竞作,乃召女巫徐姥者,使治之。时尚寒,有二猫正伏炉侧,家人指谓姥曰:‘吾家百物皆为异,不为异者独此猫耳。’于是猫亦人立,拱手而言曰:‘不敢。’姥大骇,走去。”我真盼望我们的白猫王子有一天也能人立拱手而言。西谚有云:“佳酿能使猫言。”莎士比亚《暴风雨》曾引用其意(二·二·八六),想是夸张其辞。猫不能言,犹之乎“猫有九条命”一样的不足信,命只有一条。

人之好恶不同,各如其面。尽管有人爱猫爱得发狂,抚摩他、抱他、吻他,但是仍有人不喜欢猫。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四·一·四八)就说“有些人见猫就要发狂”。不是爱得发狂,是厌恶得发狂。我起初还不大了解。后来有一位朋友要来看我,预先风闻我家有白猫王子,就特别先打电话要我把猫关起。我想这也许是一种过敏反应。《挥麈新谈》曾记猫有五德之说:“猫见鼠不捕,仁也。鼠夺其食而让之,义也。客至设馔则出,礼也。藏物虽密能窃食之,智也。每冬月辄入灶,信也。”这是鸡有五德之说的翻版,像这样的一只猫未必可爱。猫有许多可人意处,猫喜欢偎在人身边,有时且枕着你的臂腿呼呼大睡,此时不可误会,其实猫怕冷怕寂寞。有时你在寒窗之下伏案作书,猫能蹲踞案头,缩在桌灯罩下呼噜呼噜地响上个把钟头,此时亦不可误会,猫只是在享受灯光下散发出来的热气。如加呵斥,他会抑郁很久,如施夏楚,他会沮丧半天。猫有令人难以理解的嗜好,他喜欢到处去闻,不一定是寻求猎物,客来他会闻人的脚闻人的鞋,好像那里有什么异香。最令人嫌恶的是春天来到的时候猫在房檐上怪声怪气地叫嗥,东一声叫,西一声应,然后是稀里哗啦的一阵乱叫乱跑。鲁迅先生在一篇文字里说他最厌听猫叫,他被吵醒便拿起大竹竿去驱逐。猫叫春是天性,驱得了么?

有义犬义马救主之说,没听说过义猫。猫长得肥肥胖胖,刷洗得干干净净,吃饱了睡,睡醒了吃,主人看着欢喜,也就罢了,谁还稀罕一只猫对你有什么报酬?在英文里feline(猫)一字带有阴险狡诈之义,我想这也许有一点冤枉。有人养猫,猫多为患,送一只给人家去,不久就返回老家。主人无奈,用汽车载送到郊外山上放生,没过几天,猫居然又回来了。回来时瘦骨嶙峋,一身污泥。主人大受感动,不再遗弃他,养他到老。猫也识得家,不必只是狐死首丘。

英国诗人中,十八世纪的斯玛特(Smart)最爱猫,我曾为文介绍,兹不赘。另外一位诗人陶玛斯·格雷有一首有名的小诗,写一只猫之溺死于金鱼缸内。那只缸内必是一只相当大的缸,否则不至于把猫淹死。可惜那时候没有司马光一类的人在旁营救。那只猫不是格雷的,是他朋友何瑞斯·窝波耳的,所以他写来轻松,亦谐亦讽而不带感情。

诗曰:一只爱猫之死是在一只大瓷缸旁边,上有中国彩笔绘染盛开着的蓝花;赛狸玛那只最乖的斑猫,在缸边若有所思地斜靠,注视下面的水洼。她摇动尾巴表示欢喜;圆脸庞,雪白的胡须,丝绒般的足掌,龟背纹似的毛衣一件,黑玉的耳朵,翡翠的眼,她都看到;呜呜地赞赏。她不停地注视;水波之间泳过两个形体美似天仙,是巡游的女神在水里:她们的鳞甲用上好颜料漆过看来是红得发紫的颜色,在水里闪出金光一缕。不幸的女神惊奇地看到:先是一绺胡须,随后是爪,她几度有动于衷,她想去抓却抓不到。哪个女人见了金子不想要?哪个猫儿不爱鱼腥?妄想的小姐!她再度地弓着腰,再度地抓去,不知距离有多远。(命运之神在一边坐着笑她。)她的脚在缸沿上一滑,她一头栽进了缸里面。她把头八次探出水面,咪咪地向各路水神呼唤,迅速地前来搭救。海豚不来,海神不管,仆人丫鬟都没有听见,爱猫没有朋友!此后,美人儿们,莫再受骗,一失足便是永远的遗憾。要大胆也要小心。引你目眩心惊的五光十色不全是你们分所应得;闪闪发亮光的不全是金!黑猫公主 黑猫公主的个性相当泼辣也相当灵活

白猫王子今年四岁,胖嘟嘟的,体重在十斤以上,我抱它上下楼两臂觉得很吃力,它吃饱伸直了躯体侧卧在地板上足足两尺开外(尾巴不在内)。没想到四年的工夫它有这样长足的进展。高信疆、柯元馨伉俪来,说它不像是猫,简直是一头小豹子。按照猫的寿命年龄,四岁相当于我们人类弱冠之年,也许不会再长多少了吧。

白猫王子饱食终日,吃饱了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家里没有老鼠可抓,它无用武之地。凭它的嗅觉,它不放过一只蟑螂,见了蟑螂它就紧迫追踪,又想抓又害怕,等到菁清举起苍蝇拍子打蟑螂时,它又怕殃及池鱼藏到一个角落里去了。我们晚间外出应酬,先把它的晚餐备好,鲜鱼一钵,清汤一盂,然后给它盖上一床被毯,或是给它搭一个蒙古包似的帐篷。等我们回家的时候,它依然蜷卧原处。它的那床被毯颇适合它的身材。菁清在一个专卖儿童用物的货柜上选购那被毯的时候,精挑细选,不是嫌大就是嫌小,店员不耐地问:“几岁了?”菁清说:“三岁多。”店员说:“不对,不对,三岁这个太小了。”菁清说:“是猫。”店员愣住了,她没卖过猫被。陆放翁《赠粉鼻》诗有句:“问渠何似朱门里,日饱鱼餐睡锦茵。”寒舍不比朱门,但是鱼餐锦茵却是具备了。

白猫王子足不出户,但是江湖上已薄有小名。修漏的工人、油漆的工人、送货的工人,看见猫蹲在门口,时常指着它问:“是白猫王子吧?”我说是,他就仔细端详一番,夸奖几句,猫并不理会,大摇大摆而去。猫若是人,应该说声谢谢。这只猫没有闲事挂心头,应该算是幸福的,只是没有同类的伴侣,形单影只,怕不免寂寞之感。菁清有一晚买来一只泰国猫,一身棕色毛,小脸乌黑,跳跳蹦蹦十分活跃,菁清唤她作“小太妹”。白猫王子也许是以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相处似不投机,双方都常呜呜地吼,作蓄势待发状。虽然是两个恰恰好,双份的供养还是使人不胜负荷。我取得菁清同意,决计把小太妹举以赠人。陈秀英的女儿乐滢爱猫如命,遂给她带走了。白猫王子一直是孤家寡人一个。

有一天我们居住的大厦门前有两只小猫光临,一白一黑,盘旋不去,瘦骨嶙峋,蓬首垢面,不知是谁家的遗弃,夜寒风峭,十分可怜。菁清又动了恻隐之心。“我们给抱上来吧?”我说不,家里有两只猫,将要喧宾夺主。菁清一声不响端着白猫王子吃剩的鱼加上一点米饭送到楼下去了。两只猫如饿虎扑食,一霎间风卷残云,她顾而乐之。于是由一天送鱼一次,而二次,而三次,而且抽暇给两只猫用干粉洁身。我不由自主地也参加了送猫饭的行列。人住十二层楼上,猫在道边门口,势难长久。其中黑的一只,两只大蓝眼睛,白胡须,两排白牙,特别讨人欢喜。好不容易我们给黑猫找到了可以信赖的归宿。我们认识的廖先生,他和他一家人都爱猫,于是菁清把黑猫装在提笼里交由廖先生携去。事后菁清打了两次电话,知道黑猫情况良好,也就放心了。只剩下一只白猫独自卧在门口。看样子他很忧郁,突然失去伴侣当然寂寞。

事有凑巧,不知从哪里又来了一只小黑猫。这只小黑猫大概出生有六个月,看牙齿就可以知道。除了浑身漆黑之外,四爪雪白,胸前还有一块白斑,据说这种猫名为“踏雪寻梅”,还蛮有名堂的。又有人说,本地有些人认为黑猫不吉利。在外国倒是有此一说,以为黑猫越途,不吉。哀德加·阿兰·坡有一篇恐怖小说,题名就是《黑猫》,这篇小说我没读过,不知黑猫在里面扮的是什么角色。无论如何白猫又有了伴侣,我们楼上楼下一天三次照旧喂两只猫,如是者约两个星期。

有一夜晚,菁清面色凝重地对我说:“楼下出事了!”我问何事惊慌,她说据告白猫被汽车轧死了。生死事大,命在须臾,一切有情莫不如此,但是这只白猫刚刚吃饱几天,刚刚洗过一两次,刚刚失去一黑猫又得到一黑猫为伴,却没来由地粉身碎骨死在车轮之下!我半晌无语,喉头好像有哽结的感觉。缘尽于此,没有说的。菁清又徐徐地说:“事已到此,我别无选择,把小猫抱上来了。”好像是若不立刻抱上来,也会被车辗死。在这情形之下,我也不能反对了。“猫在哪里?”“在我的浴室里。”

我走进去一看,黑暗的角落里两只黄色的亮晶晶的眼睛在闪亮,再走近看,白须、白下巴颏儿、白爪子,都显露出来了。先喂一钵鱼,给她压压惊。我们决定暂时把她关在一间浴室里,驯服她的野性,择吉再令她和白猫王子见面。菁清问我:“给她起个什么名字呢?”我想不出。她说:“就叫黑猫公主吧。”

黑猫公主的个性相当泼辣,也相当灵活,头一天夜晚她就钻到藏化妆品的小柜橱里。凡是有柜门的地方她都不放过。我说这样淘气可不行,家里瓶瓶罐罐的东西不少,哪禁得她横冲直撞?菁清就说;“你忘了?白猫王子初来我家不也是这样么?”她的意思是,慢慢管教,树大自直。要使这黑猫长久居留,菁清有进一步的措施,给公主做体格检查。兽医辜泰堂先生业务极忙,难得有空出来门诊,可是他竟然肯来。在他检查之下,证明黑猫公主一切正常,临行时给她打了两针预防霍乱之类的药剂。事情发展到此,黑猫公主的户籍就算暂时确定了。她与白猫王子以后是否能够相处得如鱼得水,且待查看再说。骆驼 任重而道远的家伙

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从前常喜欢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眺,一片油绿的田畴,小川蜿蜒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另一值得看的便是那一双骆驼了。

有人喜欢看猴子,看那些乖巧伶俐的动物,略具人形,而生活究竟简陋,于是令人不由得生出优越之感,掏一把花生米掷进去。有人喜欢看狮子跳火圈,狗做算学,老虎翻筋斗,觉得有趣。我之看骆驼则是另外一种心情,骆驼扮演的是悲剧的角色。它的槛外是冷清清的,没有游人围绕,所谓槛也只是一根杉木横着拦在门口,地上是烂糟糟的泥。它卧在那里,老远一看,真像是大块的毛姜。逼近一看,可真吓人!一块块的毛都在脱落,斑驳的皮肤上隐隐地露着血迹。嘴张着,下巴垂着,有上气无下气地在喘。水汪汪的两只大眼睛好像是眼泪扑簌地盼望着能见亲族一面似的。腰间的肋骨历历可数,颈子又细又长,尾巴像是一条破扫帚。驼峰只剩下了干皮,像是一只麻袋搭在背上。骆驼为什么落到这悲惨地步呢?难道“沙漠之舟”的雄姿即不过如是吗?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是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钢铃叮叮当当就知道送煤的骆驼队来了,愧无管宁的修养,往往夺门出视。一根细绳穿系着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八只的,一顺地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地跪下来给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住地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随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地欣赏。

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非洲北部的国家有骆驼兵团,在沙漠中驰骋,以骁勇善战著名,不过那骆驼是单峰骆驼,不是我们所说的双峰骆驼)。动物园的那一双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常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人地不宜”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借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是类似“人地不宜”之故罢?生长在北方大地之上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方的郁蒸?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委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地脱落,真的要变成为“有板无毛”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酸辛,使得我们也兴起“人何以堪”的感叹!

其实,骆驼不仅是在这炎蒸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现在沙漠里听说也有了现代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完全消灭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蠢的当中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地忍耐。给它背上驮五磅的重载,它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它肯饮用带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并不是因为它的肚子里储藏着水,是因为它在体内由于脂肪氧化而制造出水。它的驼峰据说是美味,我虽未尝过,可是想想熊掌的味道,大概也不过尔尔。像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多少人惋惜。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世界,大家所最欢喜豢养的乃是善伺人意的哈巴狗,像骆驼这样的“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地从这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一只野猫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流浪街头无人豢养的猫,叫作野猫。通常是瘦得皮包骨,一身渍泥,瞪着大眼嗥嗥地叫,见人就跑。英语称之为街猫,以别于家猫,似较为确切,因为野猫是另一种东西,本名lynx,我们称之为山猫,大概也就是我们酒席上的果子狸。

稀脏邋遢的孩子,在街上鬼混,我们称之为野孩子。其实他和良家子弟属于同一品种,不是蛮荒的野人的孑遗,只是缺乏教养失去了家庭温暖的可怜的孩子。猫也是一样。踯躅街头嗷嗷待哺的猫,我也似乎不该叫它为野猫,只因一时想不起较合适的名称,暂时委屈它一下称之为野猫吧。

一般的野猫,其实是驯顺的,而且很胆怯。在垃圾堆旁的野猫都是贼眉鼠眼的,一面寻食,一面怕狗,更怕那些比狗更凶的人。我们在街上看见几只野猫,怜其孤苦伶仃,顶多付诸一叹,焉能广为庇护使尽得其所?但是如果一只野猫不时地在你大门外出现,时常跟着你走,有时候到了夜晚蹲在你的门前守候着你,等你走近便叫一声“咪噢”而你听起来好像是叫一声“妈”……恐怕你就不能不心动一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菁清最近遇到了这样的一只野猫。白毛,大块的黑斑,耳朵是黑的,尾巴是黑的,背上疏疏落落的有三五大块黑,显着粗豪,但不难看,很脏,但是很胖,也许本是家猫而被遗弃的,也许它善于保养而猎食有道。它跟了菁清几天,她不能恝置不理了,俯下身去摸摸它,哇,毛一缕缕地黏结在一起,刚鬣,大概是好久不曾梳洗。“我们把它抱到家里来吧?”菁清说。

我断然说:“不可。”

我们家已经有白猫王子和黑猫公主,一雌一雄,其饮食起居以及医药卫生之所需,已经使我们两个忙得团团转,如果善门大开,寒家之内势将喧宾夺主。菁清听了没说什么,拿一钵鱼一盂水送到门口外,就像是在路边给过往行人“奉茶”的那个样子。

如是者数日,野猫每日准时到达门口领食,更难得的是施主每日准时放置饮食于固定之处待领。有时吆喝一声,它不知从哪里蹿了出来,欣然领受这份嗟来之食。

有好几天不见猫来。心想不妙,必是遭遇了什么意外。果然,它再度出现时,尾巴中间一截血淋淋的毛皮尽脱,露出一段细细的似断未断的骨头。它有气无力地叫。我猜想也许是被哪一家的弹簧门夹住了尾巴。菁清说一定是狗咬的。本来尾巴没有用,老早就该进化淘汰掉的,留着总是要惹麻烦。菁清说:“以后教它上楼到我们房门口来吃吧。”我看着它的血丝呼啦的尾巴,也只好点点头。从此这只猫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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