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秩序的裂变与重建:企业与社会的“双向嵌入”(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20 07: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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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延东 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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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秩序的裂变与重建:企业与社会的“双向嵌入”

乡村秩序的裂变与重建:企业与社会的“双向嵌入”试读:

文前辅文

本书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首都社会安全研究基地项目资助

文前辅文

献给我的家人也献给那些为维护社会秩序做出努力的人序

如果要问:中国近40年来的最大变化是什么?答案肯定是五花八门的:交通便利、科技创新、经济增长、国防力量增强、国际地位提升……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如果由我来回答,我会说:最大的变化是中国农村的变化!中国从一个农业大国转变成工业大国,中国的城市化程度从不到10%发展到超过60%,这一变化是全面而深刻的。变化首先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大锅饭”的农业生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粮食产量逐年增加。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发生的两件事情,对农村变化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是农民进城务工,二是乡村企业的勃兴。

以前,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只能在土地上劳作,自作主张进城寻找工作机会的被当作“盲流”(盲目流动的人口)。因为,谁进城工作,进来多少,都要按照国家制订的计划有序地进行。不按计划的就是“盲流”,尽管他们一点儿也不盲目,因为他们进城的目的很明确:寻找更好的生活机会。早期的农民进城务工,目的比较单一:在城里挣钱,回乡村盖房子娶媳妇,很少有人会想到留在城里生活下去。因为,在他们看来:“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李白,《蜀道难》)但新生代农民工(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与父辈不同,他们自学校毕业起就没有从事过农业劳动,进城务工是他们唯一的工作经历,由于没有相应的农业劳动技术,他们回不去,也不想回去。故乡成了他乡,他乡成了暂住地。除了随着春运潮短暂的回乡之外,他们就像无根的浮萍,在此城与彼城之间漂泊,他们明明在城市里从事非农业劳动,却因为是农村的户籍而被冠以“农民工”的称呼。而“386199部队”(妇女、儿童和老人)成了乡村的人口主体。“留守儿童”“村庄空心化”等就是专门用来描述这一问题的学术概念。

乡村企业的兴起,应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但其真正的勃兴却是80年代之后,90年代末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由集体所有的集体乡镇企业占主体转型为个体所有的民营企业占主体,并因此而涌现了一个新的群体——农民企业家。这个称呼也是很有中国特色的,明明是从事非农业劳动、管理工厂与企业的人,与其他企业家、管理者并无二致,却要在“企业家”加上“农民”的前缀,原因无非就是他们的户籍是农业户口,与“农民工”的称呼是一样的。不仅称呼上有中国特色,乡村企业的运作更有中国特色。一方面,作为企业,乡村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要遵守市场规律,受市场规则的调节与制约;另一方面,乡村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与雇用的劳动力之间的关系,与其他企业只是简单的契约关系不同,要复杂得多,可能是亲戚关系、邻里关系、朋友关系,也可能是兼而有之。如何在市场运作与乡村关系之间取得某种平衡?村委会、乡政府在乡村企业的运作过程中起什么样的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规模、资金、技术、信息都无优势可言的乡村企业,如何在市场的夹缝中生存?

如果说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研究,研究者可谓是如过江之鲫、蔚为壮观,我本人也是这支庞大队伍中的一员;研究成果可谓是汗牛充栋,但关于乡村企业上述问题的研究,就少之又少了。城市农民工是一个离乡又离土的群体,乡村企业的劳动者和管理者则是一个离土不离乡的特殊群体(在乡村从事非农业劳动的人群,或者说是兼顾非农业劳动与农业劳动的人群)。如果说二者都是研究中国农村变化的有效切入点,那么前者只是被动地接受城市文明、被动地融入城市,后者则更能反映城市文明与乡村文化之间、市场规则与乡村规则之间的冲突与互动。周延东博士的这部著作就是研究后者的一部力作。

周延东博士的家乡就是石材之乡,他从小就耳濡目染乡村企业的运作与发展。另外,他的父亲就是当地一位知名的“乡村企业家”。这使得他研究这一领域具有旁人所不具备的先天条件,也就使他能更深刻地理解和分析乡村秩序重建与乡村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他看到过乡村企业的运作过程,他观察过乡村企业的人事管理,他感受过浓浓的乡情与企业管理的无缝对接。毫无疑问,有了这些独有的先天优势,加上他扎实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根底,再加上他细致入微的观察与分析,一定会使本书的学术含金量增色不少。在翔实的田野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在对历史的回溯与对现实的考察基础上,他提出了“双向嵌入”这样极具新意的观点,为我们理解乡村企业的运作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读者一定能从中感受到作者思想的锐利与深刻。

中国乡村正在发生深刻的变迁,人与土地的关系在变,国家已经正式提出要实现三权分离,即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相分离;人与人的关系在变,亲情在淡化,邻里关系在淡化,功利的取舍成为人们行动的归依;乡村秩序在变化,随着“送法下乡”(苏力语)的持续进行,维系乡村秩序的将由法律取代民俗习惯、伦理道德。有人说,中国的乡村不再是费孝通先生所描绘过的“乡土中国”,而是所谓的“新乡土社会”。那么,中国的乡村将往何处去?周延东博士的研究在这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还需要更多的人来思考,来研究。

作为周延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导师,当得知以他的博士论文为基础修改、增删而成的本书即将付梓时,内心十分高兴。本书的出版,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努力,其中也包含了我在指导他写作过程中的辛劳,所以很爽快地接受了他让我写序的邀请,并写下了一些我关于这个问题的一点儿思考。

是为序。郭星华2017年3月25日于三园居第一章导论讲述一类企业

这类企业的名字叫“乡村民营企业”,它们的产生、发展和壮大都在乡村。在它们之中,有的脱胎于公有制的乡镇企业,有的是当地村民自己或合伙开办,也有的是外来人员投资兴建。乡村民营企业具有“乡土性”与“现代性”的双重特性。一方面,乡土社会中的乡村日常生活、乡土网络、道德风俗和乡村权力等诸多传统因素阻碍了企业的市场化运作;另一方面,企业的功利主义和科学理性等现代经济理念对乡土社会原有的秩序形成了强有力的冲击,乡村民营企业与乡土社会秩序陷入“双重失序困境”。然而,神奇的是,这类企业能够在实践中与乡土社会磨合出诸多具有超强适应性的经验,兼顾“市场生存”和“乡土生存”的共同挑战,进而推动乡土社会秩序的重建。记录一个群体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了这样一个群体——“草根企业家”。他们来自民间底层,起初,他们具有浓厚的小农意识,眼界不够宽阔,常常以温饱作为目标,行事方式偏于保守,即使创办了自己的小企业,也不敢贸然扩张。然而,市场是一个教育人、培养人和磨砺人的地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这些“草根企业家”在拼搏和滚打中成长起来了,除了身上带有的与生俱来的乡土气息之外,逐渐具备了业主意识和商人意识。他们不再像小农那样有浓厚的宿命思想,也不满足于自给自足、小富即安,他们对自己逐渐有了信心。他们知道,只要依靠自己的艰苦奋斗,不断拓展和积累社会资本,透析和适应政治社会结构变迁,并敏锐感知关键事件的发展过程,就能推动他们不断追求自己人生的经济价值和认同价值。描写一种生活

这是一种“不离土不离乡”的生活方式,在田园之中转动着机器生产的轰鸣声,在工厂之间又点缀着片片农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居民有着独特的角色特征:在工人和农民之间不断切换。他们需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但是他们又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较为灵活地安排生活与工作,因为在他们心中,“过日子”是第一位的;他们需要在企业中用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工作,赚取更多的财富,但是他们绝不肯离开田园,因为在他们心中,“土地”是第一位的;他们不断地寻求能够给他们更多工作薪酬的企业,期望到那里工作,但是如果这个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不好,他们断不会接受,因为在他们心中,“伦理道德”是第一位的。因此,这种生活方式,是双重特性的交织:乡土性和现代性。一 研究背景:企业社会学的兴起

企业在我们所处的这个经济大发展时代无处不在!它是社会生产和商品流通的直接承担者,是社会资源和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是社会科技文化进步的重要推动者,更是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和提高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第一力量。工业革命以来,企业的诞生和蓬勃发展,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探索,各个学科长驱直入,纷纷占领自己的学术领地,经济学、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和心理学等都充分发挥自身的学科特长,运用专业化的理论和工具研究企业组织,成果丰硕。在经济学中,企业被定义为从事生产、流通和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营利性的基本经济单位,成本、竞争、利润等是其核心概念。但在社会学视野中,企业不只是独立的经济单位,而且是社会结构系统中的社会单位。企业的生产、管理和运营都是在经济转型、制度转轨以及社会成员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变迁的时代背景下具体运作和实践的。因此,探索企业在社会结构和社会网络中的运行机制和模式对于深入研究企业与社会关系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学术研究中,将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单元进行研究起步很晚,“企业社会学”的概念也是在1927年才被德国学者勃里夫(Bob Reeve)首次提出。对于企业社会学的学科定位,学术界也是众说纷纭。笔者认为,要准确、合理地定位企业社会学的学科性质,需要着重厘清企业社会学与学术传统悠久的经济社会学和朝气蓬勃的市场社会学之间的联系和差异。

一般来讲,经济社会学的学科定位是研究经济和社会的相互关系以及经济运行过程中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相互作用的一般规律的社会学分支学科。经济社会学有着悠久的学科历史传统,不仅经历了古典主义、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等三个阶段,而且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的不同维度探讨了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经济社会学的丰硕成果对于企业社会学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但经济社会学与企业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或研究客体不尽相同,企业社会学侧重的是以社会学的视角对企业与社会的关系进行研究,进而探寻企业不只是作为经济单位,而且是作为社会单位的生产发展逻辑,研究目标更精细化。因此,在企业社会学研究中,其关键就是要将企业的分析从一般的组织理论中分离出来,打破组织理论的倾向,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归类分析和研究。换言之,企业社会学包含于经济社会学之中,是经济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部分。

与底蕴深厚的经济社会学相比,市场社会学呈现生机勃勃发展之势。自2012年符平的博士论文《市场的社会逻辑》被评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后,市场社会学研究再次引起经济学界和社会学界的广泛关注,尽管市场社会学认为其在经济社会学研究中占据主导和优势,但其也认为市场社会学是蕴含于经济社会学领域中的组成部分,着力于探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市场运作形式以及市场与社会的关系等。无论是在经济学里的自主经济机制内涵,还是在社会学中作为具体的社会结构和系统的制度安排,市场着重研究的是机制和制度,市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市场,然而,企业社会学则是以“企业的实践运作”作为研究基点和研究平台,以探讨企业与社会的互动机制和模式。两者研究理路相近,但研究对象各有侧重。因此,市场社会学与企业社会学是在经济社会学母领域中的子交叉关系。

通过比较分析,我们认为:企业社会学是以企业实践运作为研究基点,探讨不同类型企业组织与社会系统之间的互动机制和模式的社会学分支学科。我国企业社会学的研究主要集中于20世纪80年代中[1]期到90年代中期,随后的十年时间里发展相对缓慢。但在近些年,学术界对于企业社会学的关注呈现回暖的态势,依托我国社会转型的实践,在公有制下的企业研究(莫凡,1989)、企业的起源与转化分析(汪和建,1999)、交易秩序的探索(李林艳,2005)以及企业文化的构建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于丰富企业社会学的理论和经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企业社会学研究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其最大瓶颈在于还未形成独特而系统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框架。自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组织的成长和发展呈现纷繁复杂的特点,有蓬勃发展的繁荣景象,也有难以解释的繁杂问题,企业组织与复杂的制度结构、社会关系等因素以变化多样的形式结合在一起,西方的经济学理论或社会学理论对此难以提出标准化的解释。从其发生机制的维度来看,企业组织的实践运作调动了大量的本土制度、社会关系和文化资源,以至于在中国学术界的研究中常常被称为“调解”、“妥协”、“变通”或“路径依赖”等。然而,用这些本身带有变通性质的概念来分析中国企业组织的运作,大多数还停留在描述性的解释层面,而不能真切地探讨出人们常说的“中间地带”和“微妙机制”是什么,这种解释是灰色的、含糊的,有种“想说又说不出、说不透的感觉”(渠敬东,2013)。此种质疑对于分析乡村民营企业组织的构成和运行十分重要,乡村民营企业成长发展于乡土社会,“非正式的”“变通的”“灵活性的”机制无处不在,感知和了解这些机制很重要,但清晰透彻、注重实质地探讨这些机制的内涵显得更为必要。正如1991年罗纳德·H.科斯在诺贝尔奖获得者演讲时的发言所讲到的:“在经济学的高深领域,我并没有什么创新,对经济学的贡献只是力主在经济学分析中纳入经济系统的特征,这些特征一旦被纳入分析,我相信会对经济系统运转方式的分析,对经济政策的认识发生变革,我的工作就是证明生产的制度结构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重要性。”那么,“如何将社会系统纳入企业组织的分析框架”和“企业组织对于社会系统的作用模式”则成为企业社会学的基本任务和努力方向。

简言之,探讨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机制和模式成为当前企业社会学的核心内容。本研究选取乡村民营企业的运作模式作为研究对象具有很强的时代代表性,集体企业急剧改制,私营经济蓬勃发展,但是学术界还没有能够及时转向现实变迁,并予以透彻的研究和剖析。这就要深入挖掘“企业”对于传统乡土社会的冲击过程与归因分析,梳理乡村民营企业因“乡土网络”、“人情伦理”和“传统习俗”等本土性压力与来自“理性计算”、“追求最大化利益”和“充分竞争”的市场性压力而形成的“双重挤压”形态,剖析乡村社会秩序裂变的原因和机理,清晰地刻画和归纳出“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形态。这对于更深入地建构和丰富企业社会学理论具有重要意义。二 研究议题:乡村企业运行与乡村秩序重建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政府深化体制改革,逐渐放松对于企业的控制和管束,推动国有企业改制,大力促进私营经济的发展。当前,民营企业已经逐渐成了国内外自由竞争市场的中坚力量。笔者系统地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营企业的诞生、成长和发展历程(见表1-1)。表1-1 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村民营企业的产生发展历程

本研究选取民营企业中的乡村民营企业为研究对象。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潮中,随着乡镇企业的改制转型以及乡村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乡村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整个民营经济迅猛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2005~2008年,乡村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数量不断上升,所占比重在30%以上(成思危,2010:664)。乡村民营企业在乡土社会中的产生、成长和发展,对于实现乡村的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以及促进社会建设等方面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推动农村工业发展。乡村民营企业作为更新设备、提高生产技术和推进产品升级的主要平台和发力点,在发展农村工业、开拓农村商品市场以及提高乡村居民收入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二,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民营企业依托地域优势资源成长和发展起来,在生产技术、生产能力和生产设备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拥有自身优势,对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协助和推动具有重要意义。其三,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乡村民营企业不仅在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作用重大,而且使从业人员在企业这样一个大熔炉中得以历练,大力提高了其职业技术水平,这使乡村民营企业不仅仅成为就业基地,更是促进农民面向市场的培训基地。其四,支持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乡村民营企业不仅是乡土社会面向城市社会、面向市场的主渠道,更是融入现代化和全球化的主平台,如在促进乡村文化教育事业、推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以及构建乡村金融体系建设等方面。其五,探索组织制度创新。乡村民营企业的发展形式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是组织制度创新的一片沃土,甚至对于更广泛意义上的企业运行机制和模式创新具有重大意义。

从字面上来看,“乡村民营企业”通俗明了,但在严谨的学术意义上,这却是个新概念。要想深入剖析此概念,就需要从我们日常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乡村”“民营企业”两个概念谈起,以确定本书所要论述的研究对象——乡村民营企业。“乡村”在“乡村民营企业”的概念中,强调三点内容:其一,在乡土社会中产生、发展和壮大;其二,依托乡村地域的特殊资源优势;其三,与乡村生活、乡村政治和乡村变迁紧密相连。之所以采用“民营企业”概念,有两个原因:其一,“民营企业”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过程中反映出来的极具中国特色的词语,尽管该词在我国各项正式法律制度中并不存在,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人们认为公有制是经济组织存在的唯一合法形式,竭力反对私有制,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开展,民营企业逐渐摆脱了长期受压制的被歧视性角色的束缚;其二,“民营企业”是本研究中石镇企业类型的最好概括。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及现实情况,我国的企业经济类型分为国有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私营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涉外经济(包括外商投资、中外合资及港、澳、台投资经济)等。然而,在上述概念中,没有一种或几种概念能够清晰地概括本研究所论述的石镇企业,石镇企业类型多种多样,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外资经济、乡镇企业、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等,这与“民营是一个非国有国营的概念,即凡是非国有国营的都可以称为民营”的定位十分吻合。归结起来,乡村民营企业是指依托乡村特殊资源优势,在乡土社会中产生、发展和壮大起来的,与乡村生活、乡村政治和乡村变迁紧密相连的非国有国营性质的企业组织。

乡村民营企业在推进乡村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也给乡村社会秩序带来了诸多困境。企业运作过程中所需要的“科层管理”、“规划设计”和“理性计算”等现代思想理念与乡土社会中的“乡土关系”、“固守土地”以及“人情伦理”等传统气质产生激烈的矛盾和冲突,导致乡村民营企业的生产、管理和运营等面临巨大阻碍,无法实现企业良性有序运作。另外,乡村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使“开放性”、“理性”和“效益”等现代经济理念猛烈冲击着传统乡土社会的“地方性”、“情感”和“人情”基础,乡村社会秩序随着乡村民营企业的成长而不断被撕裂,新的修复机制又尚未建立起来,乡村秩序呈现裂变状态。

所以,“乡村民营企业的运行机制如何构建”、“乡土社会秩序何以重建”以及“两者如何切实嵌入融合”成为本研究的核心议题。三 田野概况与研究方法

在乡土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的情况下,乡村社会成员认识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非常有限,对自然常怀敬畏之心,因此传统观念、伦理习俗对于人们思想意识的控制力就相对强大。随着生产能力和科技水平的提高,人们不仅能够更为清晰地认识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而且能够更大程度上战胜自然,这种改造能力和控制能力也扩张着村民的欲望,原有的传统观念和伦理习俗对其思想意识的影响和控制越来越弱,甚至不再具有效力。在此过程中,乡村民营企业正是形成这一转变的直接载体。随着乡村民营企业的发展,企业的生产、管理和运营与传统乡土社会因素存在诸多纠纷、矛盾和冲突,单靠传统资源中的价值伦理、风俗习惯,已经不能有效化解和解决日益复杂的各种现实问题,这就需要转而面向市场、面向法律、面向制度、面向现代性,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迈向的过程中所迅速建立的市场制度和法律规范予以规制和调解,将两者进行有机弥合,也就是实现“乡土性”与“现代性”互融。本研究试图详细刻画鲁东石镇自1983年石材矿产资源开发以来至今30多年间石材企业的产生、发展和变迁过程,以探讨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实现构建良性乡土社会秩序的研究目标。[2](一)田野概况

石镇位于山东省东部海平市北段,总面积94平方公里,辖34个行政村、31468人(海平市统计局,2013:492)。石镇原是一个偏远的山区小镇,地形崎岖、土地贫瘠,当地村民生活极为贫困。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当地村民开始开矿采石。有赖于其得天独厚的石材资源,石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的石镇资源丰富,交通便利,风景秀美。一直以来,石镇充分发挥葡萄、石材、旅游三大资源优势,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富民为第一目标,全面整合发展资源,努力做到“葡萄石材旅游富民,招商引资工业强镇”,实现了石镇经济的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见表1-2)。石镇曾连续11年保持着省级“文明乡镇”和“文明乡镇示范点”的荣誉称号。表1-2 石镇历年经济状况

需要强调的是,石镇被誉为“中国北方最大的石材基地”“中国石都”。石镇石材资源丰富,品质优良,有樱花红、黄金麻、白麻、晶白玉等20余种花岗岩、大理石,仅地表以上储量就达4.4亿立方米(见图1-1)。我国众多著名建筑的石材产品都来自石镇,如北京天安门广场、中央军委大楼、国防部大楼、五棵松广场、上海世博会广场、广州中石化大厦、济南泉城广场、南京雨花台等,此外,石镇的石材还远销德国、法国、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各国。图1-1 石镇石材荒料厂一隅资料来源:笔者拍摄。

据统计,截至2014年,石镇有各类石材企业318家,其中石材开采企业134家,石材加工企业184家,年加工板材500万平方米,共有锯石机390余台,切机326台,磨机289台,石镇石材行业的从业人数达3400余人,石镇政府对于石材工业园基础设施累计投入达787.9万元(石镇投资服务中心,2013)。此外,石材产业的迅猛发展还充分带动了石镇其他附属行业的产生和发展,如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餐饮服务业、建筑业、机械加工和维修业等。但石镇各村庄经济发展呈现极不均衡的特征。2003年,石镇年均纯收入为4912元,位列海平市31个乡镇单位的第14位,石镇年人均税收收入306元,位列第13位(海平市统计局,2004:499),可见,石镇的人均收入水平并不突出,处于中等水平,但是在海平市综合经济实力排序前100名的行政村中,石镇有8个村庄入围,入围总数在各乡镇中名列第5位,而这8个村庄都是石材企业集中的区域。由此可见,石镇各村庄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石材产业的发展状况。(二)研究方法

1.分析单位

在社会学学术研究中,对于乡村研究的基本单位一直存在广泛的讨论,主要包括四种基本单位类型:第一,农户,这一观点的支持者认为,对于中国乡土社会来讲,其历史传承既不是以个体为基点,也不是以集体为归宿,而应该以农户式的生产、生活、交往和乡村权力责任为基本单元内容;第二,村落,这是一种以“微观社区”作为基本研究单位的研究方法,也就是马林诺夫斯基所倡导的“民族志”的研究方法,其学生费孝通先生也指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费孝通,2005a);第三,区域,这就把研究视野限定在一个区域之中,这一研究基点的支持者认为,区域研究有助于研究者将其作为一个内部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来研究,如黄宗智对于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的乡土区域研究;第四,乡镇,在起初的研究中,乡镇研究常常是社区研[3]究的不自觉扩展,真正自觉反思以乡镇作为研究中国乡土社会的应该是日本学者福武直,他指出,亚细亚式的“村落共同体”研究基点并不符合中国乡土社会的实际情况,因为村落之间不是孤立的,它是与其他城镇、村落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经济、政治和伦理关系的,进而提出了“乡镇共同体”的概念。

可见,研究单位可以有多种选择,然而,选择不同的研究单位对于研究过程和研究结论都会产生巨大的差异。因此,我们认为,根据研究对象的结构机制和运行模式揣摩确定最为合适的研究单位十分必要,这是社会研究方法中的基本定位,然而在大量的学术研究中,却被研究者严重忽略。对于乡村民营企业,本研究选择以乡镇(石镇)为基本单位。

第一,石镇具有一致的产业类型。石材行业是石镇相对单一的支柱产业类型,包括开采、加工、销售、运输和维修等系统链条,每一个环节都是描述和剖析乡村民营企业运行机制及其对乡土社会秩序影响的重要切入点。如果以村落为基本单位,就不可能涵盖所有的生产链条,那么对其乡土性和现代性的分析就不够透彻。石材行业是石镇依托自然资源独有的产业类型,如果以区域为基本单位,这种“成片”“成区”地掺杂着其他行业的情况,就会因较大异质性而导致对其的研究处于理不清、说不透的困境。因此,对乡村民营企业与乡土社会秩序关系的研究,要尊重产业类型的客观存在条件,这是确定研究单位的重要衡量因素。

第二,石镇具有相似的生活逻辑。提到乡村社会成员的生活逻辑,我们需要借鉴福武直从“村落共同体”到“乡镇共同体”的拓展意义。相对于村落而言,乡镇是具有更广阔范围、更普遍意义和更系统连接的区域,无论在日常生活中的交流互动,还是在理性经济活动中的竞争交换,都是在跨越村落微观范围呈现出来的动态的企业与村民、村庄、其他企业以及基层政府的互动博弈。

第三,石镇是一个相对完整的乡村权力系统。对于乡村民营企业与乡土社会关系的研究,乡土政治权力的影响和作用不言而喻,然而,在村落范围内的乡村权力结构分析对于本研究而言还远远不够。乡镇政府是国家行政权力的最基层单位,直接面对着乡土社会,成为国家-社会的融汇点,只有以乡镇为基本研究单位,才能保证对乡村民营企业与乡村政治权力互动分析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因此,在对乡村权力的理解上,“乡域”研究不仅克服了“村域”研究中的时空局限,而且部分地解决了“区域”在具体田野调查中的困难呈现在一定时空范围内的经济-政治互动的社区整体感。

第四,石镇是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企业转型和乡土变迁领域。乡村民营企业的产生、发展和转型与乡土社会的整体变迁息息相关,选择乡镇作为本研究的基本单位,不仅可以从细节上清晰地揭示出中国乡土变迁中的基本矛盾及其化解、解决机制,而且可以从中看到整个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基本矛盾及其影响因素,还可以从宏观的政策、制度和法律层面对乡土社会变迁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与把握。

2.进入与关键步骤的处理

本研究是从日常生活实践、政治制度结构和社会变迁三个维度深入了解石镇企业的实际运作模式,考察石镇人物(如企业主、企业管理者、企业工人、社区干部、政府官员和普通村民等)的动机、观念和行为,并进一步探讨企业与基层政府、社区以及其他企业等组织机构之间的互动过程,这一系列的研究需求在很多方面是调查问卷无法胜任的,所以,在具体的调查技术上,本研究主要采取参与观察法、无结构式访谈法和文本资料搜集法。

本研究在田野调查中所搜集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对石镇人物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访谈材料;二是调查者在参与观察过程中的所见、所闻之记录;三是搜集相关企业的规章制度、交易合同,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的政策文件和工作报告,以及石镇企业主私人拥有的相关档案信息或文本材料等。在此,笔者对“进入”和“关键步骤的处理”做进一步的说明和阐释。

首先,进入。石镇是笔者的家乡,自笔者攻读博士学位以来,曾五次围绕这一研究主题回乡开展田野调查。笔者能够顺利进行参与式的调查研究源于“二叔的照顾”,二叔是石镇著名的石材企业家,他还是村委会主任,海平市人大代表。2011年,笔者将打算留在其工厂里一边实习、一边调研的想法告诉了二叔,二叔欣然应允。笔者分别于2012年7~10月和2013年1~4月两次共半年的时间在企业实习,笔者能够较为熟练地操作电脑并处理一些简要的文件材料,“会开车”的优势在这里可谓是充分发挥了作用,因此,在实习中,笔者是“秘书+司机”的双重身份。正是具有在二叔身边做一些服务工作的机会,笔者才除了可以参与企业的日常工作之外,还能够充分“随行”,比如会客、外出吃饭、签署合同以及来往政府机关等,因而得到了大量较为珍贵的一手田野调查资料。

虽身在家乡,但笔者为了能够搜集更准确、更丰富的信息材料,在实习期间也不回家中居住,而是住在工厂里,同企业的管理人员住在一起,以便更真切地体会石镇企业工作人员的观念和行为,了解企业的运作机制和模式及其同乡土社会的互动关系。

此外,二叔朋友的朋友张斌——石镇党委书记,是本研究最为重要的调研协调者之一,尤其是在文本资料搜集的过程中,张斌书记专门安排了办公室的潘秘书陪同笔者到镇政府办公室、投资服务中心和档案室等部门搜集资料。各部门工作人员都能充分地信任和配合,帮助笔者搜集了诸多宝贵的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本材料。在笔者的请求下,张斌书记答应笔者在镇政府的投资服务中心“驻扎”两个星期。幸运的是,当时正值镇投资服务中心对全镇的石材企业进行摸底排查,主任助理便是这一阶段笔者的身份。在此过程中,笔者搜集了大量珍贵的一手资料。

其次,关键步骤的处理。由于本书的研究地域为笔者的家乡,笔者对于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背景较为熟悉,因此在访谈过程中选择无结构式访谈的方法,在把握主题大方向的前提下,顺畅随意地交流,以便更真实、真切地了解事实,在此过程中,为了能够得到更丰富、更准确的信息,笔者尤为注重如下几个问题的处理。

第一,在调查对象的选取方面,本研究采用求异法,力求实现“最大差异的信息饱和”。就是在对某一现象的现实状况进行研究时,积极寻求其内部的差异性与多样性,或者努力去发现同一特征现象在不同调查单位中的不同存在形式。毕竟,信息是光谱式的存在,所以在选取调查对象时尽量“囊括”所有信息面向(潘绥铭、黄盈盈、王东,2011:89)。石镇人物是本研究的主要访谈对象,正式访谈累计60余次,每次访谈时间通常为1~1.5小时,访谈对象包括企业主、企业管理人员、企业工人、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成员、普通村民、企业客户、小学教师等,笔者尽量选择在年龄、性别、职业、收入、社会地位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的调查对象,尽力穷尽石镇人物的所有信息量,通过此方法选取更具代表性的调查对象。

第二,采用讨论的方式,而不是一问一答。为了突出石镇企业与乡土社会的关系,本研究还采用“主位研究”的深度访谈方法,就是在对调查对象进行访谈时,促进和帮助调查对象发掘自己的内心,引导与启发他们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且注意追问,根据被访者的表述,要求被访者说出自己的情况或者理解,然后当场抓住其中的要点,加以追问。如此反复,直至信息饱和。

第三,注意情境的选择和记录。在同调查对象进行访谈时,研究者尽量选择合适的访谈场所与时间,尽量做到一对一访谈,能够回避他人。访谈中,研究者除了记录调查对象的回答内容外,还要记录调查者提出的问题、现场的情境与场景以及调查对象的表情、神态等,以获得更丰富、更真切的信息。

第四,要坚持研究伦理原则。主要包括知情同意原则、尊重和平等原则及保密原则等。知情同意原则就是在对石镇人物进行访谈时,使其充分了解调研必要信息后,在没有强迫、不正当压力和引诱的情况下,尊重其参与意愿,进而开展调查研究;尊重和平等原则就是在同调查对象进行互动交流时,保持一种“平常心”,正确地处理与被研究者的关系,既不“高高在上”,也不“妄自菲薄”,尽量做到研究者的“平和”,进而实现“移情的理解”;坚持保密原则就是向访谈对象说明、解释研究者的保密措施,本研究对所有涉及的地名、人名和企业名称等都进行了一定的技术处理,使用化名。四 理论基础:殊途同归的两种“嵌入性”理论

嵌入性的理论成果广泛而丰硕,这在本书的第二章会做详细系统的梳理和分析。本研究的理论来自波兰尼的“实体嵌入”和韦伯的“经济社会理论”,承继这两类思想传统,并将其称为“殊途”而“同归”,主要基于如下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两者都是全面、系统和辩证地分析企业与社会相互的嵌入关系。

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在1944年出版的《大转型》中首次提出了“嵌入”的概念。他摒弃了任何经济决定主义的思路,认为,“人类经济嵌入并缠结于经济与非经济的建制之中”(Polanyi,1957/1944),经济组织嵌入社会是人类历史的本质和普遍逻辑,缺乏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等复杂社会因素的捭阖互动与历史流变,任何形式经济主体的有效进行都是不可能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波兰尼系统地论述了“经济是一个制度化过程”的命题。然而,波兰尼的“嵌入”思想是一种实体嵌入的思想,他所要论述的不仅仅是经济主体是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深埋于社会结构之中而体现出相当的社会性,更为重要的是,经济主体中所蕴含的理性计算、科学规划和效用最大化等因素反之对社会的政治、文化和制度等诸多社会因素的构建产生影响、发挥作用。

与波兰尼以“嵌入”为渠道论述经济与社会互动关系的方式不同,韦伯是以“行为结构”研究视角作为切入点来建构其经济社会理论的,韦伯一生似乎都在致力于在行动和结构之间建立有效的关联以实现对于某些现象的因果解释,无论在中期曾尝试把经济伦理作为连接宗教与经济行动的中介概念,还是在晚期所提倡的“理解社会学”,都是力图在行动的主观动机和外在结构之间建立关联的基础,以避免经济学个体主义方法论中的行动与结构脱节(汪和建,2002)。在理论内涵上,韦伯的理论探索是在深刻批判纯粹经济理性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可以说,这也是其构建经济社会学理论的立足之本。此外,同波兰尼相似,韦伯从未漠视经济因素的作用以及作为“理念类型”的经济理论的合理性,在实证研究中,韦伯既以“新教伦理”证明社会对经济的影响,又用“经济行动或经济现象”探讨经济对社会的作用,成为社会学史上第一个将“利益-动机-制度分析”与“社会类型-文化-结构分析”做出整合的尝试者。1904年,韦伯在《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的“客观性”》一文中,提出“社会经济学”是经济科学最现代和最合适的概念,经济科学不仅包括经济,而且还包括经济对社会、社会对经济的影响。这再一次强调了经济和社会之间的互动研究对于经济行为选择分析的重要意义。

因此,无论是“嵌入”,还是“行为结构”,都是在批判和反思经济学中将理性、自利和效用最大化原则与社会原则画上等号,以及社会学中普遍存在的着力于外围的政治、文化、制度和关系等社会事实对于经济主体的影响,而忽略了经济“内核”内容的学科自动规避,从而力图在更全面、系统和辩证的研究视野中探讨经济与社会的互动和互构。

第二,学科知识体系差异,需要两者充分地相互借鉴与融合,进而发展交叉学科。

正如第一点所述,无论是波兰尼,还是韦伯,辩证地理解经济主体与社会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是其思想理论广泛活跃在学术舞台上而具有旺盛生命力的重要原因。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学科知识体系之间的差别无法真正彻底实现两者“不偏不倚”的分析和论述,这就需要两者之间相互借鉴、互通有无,寻找学科之间联系的渠道和平台,事实上,经济学和社会学都为实现两者的沟通与合作做出了诸多努力和成果。其一,经济学研究从未离开过社会,而恰恰是现在的诸多主流经济学者误解或偏离了他们前辈(如斯密、休谟等奠定经济学基础的伟大学者)的学术传统,其实,他们所谓的纯经济研究还是没有脱离社会,主流经济学是从理性人的本体出发,实现决策者的最佳选择,然而,在具体实践中,如何在个体理性的基础上实现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却是极具社会学化的,从行为主体内部的认知、经验和社会化过程,到外部条件的政策、制度和文化等因素,无不对行动者的理性决策形成制约,产生影响。对此,就连坚信经济学方法普适性、缔造经济学帝国的标杆人物贝克尔在20世纪90年代末都开始越来越重视文化、制度规范与社会结构因素对经济主体和市场行为的影响。其二,社会学研究也从未离开过经济,无论是社会学之父孔德对于“工业时期”的分析、迪尔凯姆对于“社会分工”的探讨,还是韦伯一生都致力于建构的“经济社会理论”事业,社会学对于经济行为和经济组织的研究从未中断过,然而不容否认,社会学还从未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理论分析框架来挑战主流经济学,毕竟,经济学者在分析经济行为时有着悠久而强大的传统,他们较早地运用了数理工具,发展了经济行为的分析模型,然而,与之比较,社会学者运用数理工具的熟练程度相对较低。此外,对于社会学分析所擅长的权力、制度和文化等因素具有非稳定性而难以量化和模式化,因此社会学对于经济的研究较少受到重视。但是嵌入性思想不同于经济学对于经济组织和市场行为的知识理解,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经济学解释上的不足,虽然影响能力极为有限,但也为社会学进一步渗入经济学,依托自身学术传统和学科优势推动发展交叉学科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具体到本研究,笔者着重尝试做出努力的就是在波兰尼和韦伯雄厚的理论基础上,推动企业社会学的进程。五 研究视角:过程-行为-结构

本研究尝试提出“过程-行为-结构”综合性研究视角。这是在对帕森斯“AGIL理论模型”、尼尔·弗雷格斯坦(Neil Fligstein)“政治文化方法”、布迪厄的“结构性历史学”、汪和建的“行动-结构”和符平的“政治-结构”等一系列研究框架继承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以往研究存在如下不足:一是没有兼顾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无论是个体行为主义分析还是整体结构主义分析,都不能满足企业社会学探讨企业与社会关系这一复杂系统的需求;二是没有在具体的“过程-事件”中进行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忽略对社会背景状况、特定场域以及事件的过程状态等因素的分析;三是没有达成个体理性行为与社会制度结构的结合统一,这就影响了从个体行动和制度结构两个方面对企业运作的客观合理的分析(周延东,2013)。本研究尝试提出的“过程-行为-结构”综合研究视角的特点在于: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行为”“结构”理念的内涵,并纳入“过程”的事件分析维度,着力于寻找一种既具经验分析能力,又有清晰简易形式的研究视角。“行为”是侧重于微观个体主义的、在特定时空场域的和经济理性的分析,“结构”则侧重于宏观整体主义的、在历史变迁中的和社会规则制度的分析,为了更为清晰地说明社会因素对于企业的嵌入性、约束性影响,我们深入探讨“结构”形成的核心要素——“规则”。我们将其分为“显规则”和“潜规则”。显规则是指人们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在现代社会中,这些规则总是与国家权力或组织联系在一起的,在国家层面上,法律是其代表,在社会层面上,各种组织规章制度是其体现。潜规则是指那些对人的行为不成文的限制,是与法律等正式规则相对的概念,它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交往中逐步形成并得到社会认可的一系列约束性规则,包括价值信念、伦理道德、文化传统、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郭星华、周延东,2013)。本研究采用“过程-行为-结构”研究视角,在探讨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方面实现了三方面的有效结合统一。

第一,微观行为主义与宏观整体主义的结合统一。对于微观层次的行为分析与宏观层次的结构分析似乎是自社会学诞生以来的永恒话题,具体到企业社会学的研究,无论是个体行为主义分析还是整体结构主义分析,都不能满足企业社会学探讨企业与社会关系这一复杂系统的需求。这就需要将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结合起来,需要从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中汲取营养,进而建构企业社会学所需要的综合性的研究视角。古典经济学将“个体本位”作为研究的起点,在“追求个人私利”、“理性计算行为”和“充分竞争”的经济人假设的框架下研究经济行为。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对此进行了尖锐的批评,认为将孤立的个人作为研究经济现象的起点是不科学的,是一种微观的、片面的和静止的研究方式。正如美国制度学派的优秀代表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斯(John Kenneth Galbraith)所指出的,古典主义经济学是一种脱离了现实生活的理论,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变革,应该从根本上的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中探寻经济生活的真相,把注意力从作为理性选择者的个体和企业转向整个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上来,因此“整体”成为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核心研究视域。我们认为,在企业社会学研究中,无论是微观个体主义,还是宏观结构主义,完全依靠某一面向是无法实现此学科领域所要达到的既有经验指导意义,又具系统而全面分析力和解释力的目标的。面对这一困境,诸多社会学家都做了大量的努力,如韦伯、吉登斯曾采用一种“行为-结构”的综合分析视域等。在国内,汪和建也提出“行动-结构理论”视角以研究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其创新之处在于他在行动和结构之间设立了一个中间项——“双重动机”假设,双重动机包括经济理性下的“利己动机”和社会作用下的“价值动机”,并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在横向上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以及在纵向上个人理性选择与社会规范约束结合起来的分析框架(汪和建,2000)。这就在行动与结构之间建立了沟通和联系的桥梁。汪和建的“双重动机”沟通机制是从个体微观主义出发的,个人的“利己动机”和“社会动机”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这对于某一事件和某一现象的分析和解释便容易缺乏整体视野。

具体到企业社会学的研究,将个体动机作为出发点,在分析层次上不容易与作为组织和系统的企业相匹配。在“过程-行为-结构”研究视角的探索中,笔者深受汪和建理论视角的启发,尝试寻找跨越微观和宏观的沟通机制以研究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我们认为,将社会网络作为沟通微观和宏观的桥梁更为恰当。在社会学对于企业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研究中,社会关系网络的分析范式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过程-行为-结构”研究视角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网络分析的重要地位,但要作为必要的分析范式予以重视。网络分析范式属于一种结构主义的视野,但其特别之处在于,网络分析是“能伸能缩”的游离于微观结构主义和宏观结构主义的有效工具。网络在初始的建构阶段更多的是微观层面的结构主义,而在逐渐丰富和发展的过程中,呈现形态各异的网络结构,顺势向着宏观的结构主义方向发展。如此,才能有诸如“弱关系理论”(Granovetter,1985)、“结构洞”(罗纳德·伯特,1992)等概念的提出。因此,本研究将网络分析作为沟通连接机制在“过程-行为-结构”研究视角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横向特定场域与纵向历史变迁的结合统一。“过程-行为-结构”研究视角,引入“过程的”理念也是探讨企业与社会关系的必要面向,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强调在历史的变迁中;二是注重在特定的场域中;三是侧重在联系和运动的状态中。[4]

强调历史的维度是对以往企业社会学研究视域不够开阔的必要补充,无论是新古典经济学,还是新制度主义经济学,都只注重了其相互关系的横截面,而缺乏关注历史视野的纵向过程演变和分析。对于企业与社会关系的研究,不仅应当研究企业的当前阶段构成和状态,而且应该研究企业的源起和形成过程。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企业与社会关系的类型中,企业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都可以为我们提供丰富的资料信息,如政府角色的转变、社会结构体制转型、社会成员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迁等。

注重特定“场域”和“情景”是社会学研究的优良传统,但是在企业社会学的研究中往往为了追求普遍性和概括性的分析力和解释力而予以怠慢,“过程”视角的引入,能够对于特定情境、特定时空和特定关系的事件予以更多的关注和探讨,尤其对于“偶然性事件”的把握和剖析往往能够收获意想不到的惊喜,“过程-行为-结构”正是在特定情境中展现出对于“抽象的因果分析”的超越,从而迈向偶然的、现实的和实践的分析方式,最终实现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结合。

侧重在联系和运动的状态中进行分析,是针对理性经济行为和结构分析共同的局限,即对静态分析方法的一种反思。采用“过程的”理念就是“能够更好地凸显社会事实的动态性、流动性”(谢立中,2007),以一种灵活性和生动性的姿态充分发挥社会学所擅长的描述和解释功能,换言之,马克思所倡导的“联系的”“发展的”“运动的”观点正是对于“过程”概念的经典诠释,也是探讨“不同条件下”的企业与社会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力工具。

第三,个体理性行为与社会制度结构的结合统一。纵观企业与社会研究,其理论基点都是建立在对纯粹经济理论批判的基础上的,如韦伯从“家庭、氏族、伦理、宗教、法律、政治和制度等不同层面和面向探索经济与社会关系研究的新路程”(汪和建,2000),以及迪尔凯姆发掘的“契约关系中的非契约因素,也就是在契约之外把握了社会作用的存在”等。当然,反击古典经济学思想最激烈、最有力的要数经济史学家波兰尼,他摒弃了任何经济决定主义的思路,在他看来,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将经济系统与狭隘的经济理性、功利主义和效用最大化直接画等号,严重扭曲了经济运行和经济组织的本质特征(Polanyi,1977:19-34)。在此基础上,波兰尼提出了“嵌入”的概念,虽然其对于此概念的论述尚不系统,但我们仍能清晰地体会到其“嵌入”思想的系统性和深刻性。从探讨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来看,波兰尼的“嵌入”是一种“实体嵌入”,企业是“社会中的企业”,不仅包括规则、制度等社会因素,而且包括具体的企业运作和行为,这些都属于企业中的影响因子(符平,2013:41)。相对于波兰尼的“嵌入”理念,格兰诺维特的“嵌入理论”影响更大,掀起了西方新经济社会学成长的高潮。他认为,经济活动是嵌入在社会结构之中的,并重点强调了社会关系网络对于经济运行和经济秩序的维系作用,在格兰诺维特及其他新经济社会学理论学者的一系列研究中,如找工作、企业竞争和市场创新等无不受到嵌入性的社会网络和社会结构的影响,这一系列的经验研究极具解释力和分析力。但是,格兰诺维特的“嵌入理论”还存在显著的局限性,西方新经济社会学的产生和迅速发展并不是对于传统经济社会学理论的继承和发扬,而是对经济社会学传统的抛弃和反叛,格氏不再同意经济与社会的关系是经济社会学的基本研究对象,而是侧重强调运用独特的社会学视角对经济现象进行剖析,所以说,格氏的嵌入更倾向于“形式嵌入”(符平,2013:41),从企业社会学领域来理解,就是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社会因素无法进入企业经济运作的“硬核”,这就大大缩减了传统经济社会学的研究范围,更无法系统、全面、真实地了解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因此,采用“过程-行为-结构”视角进行分析,重新解读传统经济学思想的基础和魅力,是实现个体理性行为与社会制度结构有效结合的必要方式,不仅要突出社会学所擅长的社会因素对于经济生活的影响,而且要注重经济学所擅长的经济理性行为对于社会生活的作用,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构建,而强调侧重一方的影响和作用则是片面而不具说服力的。终归来讲,企业是经济系统中的组织,是具有经济属性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其他多种属性的综合体,从社会学的研究视角出发,要探索研究企业与社会关系的“系统全面的”分析模式。

[1]目前,我国关于企业社会学的专著或编著有七本,分别是:施正宗、张成权,1989;刘祖云等,1990;王德荣等,1990;李再龙、戴淮明,1991;江波、詹一之,1992;朱文光,1994;王积超,2012。

[2]本书涉及的地名、人名及企业名称等,均按学术规范进行了技术处理,使用化名。

[3]如许烺光(2001)的《祖荫下》,就是以云南的喜洲镇为研究单位,来分析当地乡村的亲属制度、信仰体系、人格与社会流动。

[4]引入“历史的”“过程的”视角是受黄宗智《建立“历史社会法学”新学科的初步设想》一文的重要启发,参见黄宗智,2012。第二章光谱中的企业与社会——“双向嵌入”的提出一 企业与社会互动的四维理论梳理

从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村民营企业产生、发展历程的梳理,可以看出,乡镇企业曾是乡村企业中的主要构成部分,要了解乡村民营企业的运行机制和发展逻辑,必须从乡镇企业这一极具本土特色和富有中国经验的企业组织形态中汲取营养,深入了解我国改革时代所蕴含的矛盾和动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对于乡镇企业的定义: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乡镇企业是乡村企业的一个特殊类型,在产权所有上具有“集体”特征,而乡村民营企业则具有“民营”属性。乡镇企业与乡村民营企业从属性上构成了乡村企业的整体格局。另外,乡村民营企业的产生和发展模式是我国社会转型的特有产物,在西方社会的理论构架和实证经验中是寻找不到的,但是,在西方经济社会学、企业社会学中还是蕴含着丰富的企业与社会互动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本研究从“经济-社会行为”、“社会网络”、“制度组织”以及“政治文化”等四个分析维度梳理和探讨乡村企业与乡土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一)“经济-社会行为”与乡村企业

20世纪70年代末期,集体所有制的乡镇企业作为乡村企业的主要力量开始发展起来。在那一时期,“生存问题”成为企业生产运作的根源问题,这既有当时我国国情国力极为薄弱的客观原因,也有政府的制度设置原因。当然,企业的“生存逻辑”并没有长时期地主宰乡镇企业的发展。然而,就在乡村企业接下来的发展阶段,尤其是乡镇企业改制以及后续的发展过程中,乡村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这个时期的“功利主义”给国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有些企业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为了追求利润而生产大量假冒伪劣产品。如果说这个时期的乡村民营企业是一个具有综合意义的主体,那么,它所体现出来的精神维度也具有总体意义,也就是说,功利主义成为那个时期人们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价值取向之一(赵立玮,2013)。然而,这种从“功利主义”的简单逻辑出发探讨乡村企业对乡土社会形成冲击而造成混乱失序的状态是极为片面的,我们需要从西方经典经济社会学、企业社会学理论中汲取营养。企业行为是纯粹的理性经济行为还是在复杂社会系统中的综合选择,是“经济-社会行为”探讨和分析乡村企业与乡土社会关系的主要切入点。

卡尔·亨利希·马克思(Karl Heinrich Marx)对于企业定位的讨论,强烈地批判了亚当·斯密(Adam Smith)关于社会成员为了个人私利通过“看不见的手”而结合在一起,进而形成社会普遍利益的观点(《资本论》,1867:786)。在马克思看来,企业不只是为了利益而存在的微观经济体,而且是由丰富内容构成的“经济系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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