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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31 02: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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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晓风

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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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

遇见试读:

目录

CONTENTS

第1章 年年岁岁岁岁年年

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年年岁岁岁岁年年

春俎

秋天·秋天

一抹绿

精致的聊天

第2章 遇见

母亲的羽衣

遇见

我的脸是给妈妈Kiss用的

我现在知道左右了

只叫我天天端盘子

一握头发

第3章 有个叫“时间”的家伙走过

大型家家酒

有个叫“时间”的家伙走过

饮啄篇

衣履篇

一句好话

鼻子底下就是路

第4章 初雪

圣火

初雪

音乐教室

第5章 花之笔记

四只手弹的钢琴

盒子

花之笔记

行道树

戈壁酸梅汤和低调幸福

为什么不设“十大杰出病人奖”?

第6章 回首风烟

问名

情怀

幸亏

回首风烟

梅妃

眼神四则

一山昙华

我在

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以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的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给你新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的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时,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枇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此,爱一个人就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人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己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残冬,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彩。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的,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

永远美丽又温柔

…………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义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呢,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色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记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又总期望着未来,想到地老天荒的他年。

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理房间,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过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色袋子提回来的,我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特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起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子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

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培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做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车声退潮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里细细体会一条河的韵律,并且写篇叫《爱情观》的文章。年年岁岁岁岁年年

渐渐地,就有了一种执意地想要守住什么的神气,半是凶霸,半是温柔,却不肯退让,不肯商量,要把生活里细细琐琐的东西一一护好。二

一向以为自己爱的是空间,是山河,是巷陌,是天涯,是灯光晕染出来的一方暖意,是小小陶钵里的“有容”。

然后才发现自己也爱时间,爱与世间人“天涯共此时”。在汉唐相逢的人已成就其汉唐,在晚明相逢的人也谱罢其晚明。而今日,我只能与当世之人在时间的长川里停舟暂相问,只能在时间的流水席上与当代人传杯共盏。否则,两舟一错桨处,觥筹一交递时,年华岁月已成空无。

天地悠悠,我却只有一生,只握一个筹码,手起处,转骰已报出点数,属于我的博戏已告结束。盘古一辨清浊,便是三万六千载,李白《蜀道难》难忘的年光,忽忽竟有四万八千岁,而天文学家动辄抬出亿万年,我小小的想象力无法追想那样地老天荒的亘古,我所能揣摩所能爱悦的无非是属于常人的百年快板。三

神仙故事里的樵夫偶一驻足观棋,已经柯烂斧锈,沧桑几度。

如果有一天,我因好奇而在山林深处看棋,仁慈的神仙,请尽快告诉我真相。我不要偷来的仙家日月,我不要在一袖手之际误却人间的生老病死,错过半生的悲喜怨怒。人间的紧锣密鼓中,我虽然只有小小的戏份,但我是不肯错过的啊!四

书上说,有一颗星,叫岁星,十二年循环一次。“岁星”使人有强烈的时间观念,所以一年叫“一岁”。这种说法,据说发生在远古的夏朝。“年”是周朝人用的,甲骨文上的年字写成,代表人扛着禾捆,看来简直是一幅温暖的“冬藏图”。

有些字,看久了会令人渴望到心口发疼发紧的程度。当年,想必有一快乐的农人在北风里背着满肩禾捆回家,那景象深深感动了造字人,竟不知不觉用这幅画来做三百六十五天的重点勾勒。五

有一次,和一位老太太用闽南语搭讪:“阿婆,你在这里住多久了?”“嗯——有十几冬啰!”

听到有人用冬来代年,不觉一惊,立刻仿佛有什么东西又隐隐痛了起来。原来一句话里竟有那么丰富饱胀的东西。记得她说“冬”的时候,表情里有沧桑也有感恩,而且那样自然地把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的农业情感都灌注在里面了。她和土地、时序之间那种血脉相连的真切,使我不知哪里有一个伤口轻痛起来。六

朋友要带他新婚的妻子从香港到台湾来过年,长途电话里我大概有点惊奇,他立刻解释说:“因为她想去台北放鞭炮,在香港不准。”

放下电话,我想笑又端肃,第一次觉得放炮是件了不起的大事,于是把儿子叫来说:“去买一串不长不短的炮——有位阿姨要从香港到台湾来放炮。”

岁除之夜,满城爆裂小小的、微红的、有声的春花,其中一串自我们手中绽放。七[1]

我买了一座小小的山屋,只十坪大。屋与大屯山相望,我喜欢大屯山,“大屯”是卦名,那山也真的跟卦象一样神秘幽邃,爻爻都在演化,它应该足以胜任“市山”的。走在处处地热的大屯山系里,每一步都仿佛踩在北方人烧好的土炕上,温暖而又安详。

下决心付小屋的订金,说来是因屋外田埂上的牛以及牛背上的黄头鹭。这理由,自己听来也觉像撒谎,直到有一天听楚戈说某书法家买房子是因为看到烟岚,才觉得气壮一点。

我已经辛苦了一年,我要到山里去过几个冬夜,那里有豪奢的安静和孤绝。我要生一盆火,烤几枚干果,燃一屋松脂的清香。八

你问我今年过年要做什么,你问得太奢侈啊!这世间原没有什么东西是我绝对可以拥有的,不过随缘罢了。如果蒙天之惠,我只要许一个小小的愿望,我要在有生之年,年年去买一钵素水仙,养在小小的白石之间。

中国水仙和自盼自顾的希腊孤芳不同,它是温驯的,偎人的,开在中国人一片红灿的年景里。九

除了水仙,我还有一件俗之又俗的心愿,我喜欢遵循老家的旧俗,在年初一的早晨吃一顿素饺子。

素饺子的馅以荠菜为主,我爱荠菜的“野蔬”身份,爱小时候提篮去挑野菜的情趣,爱以素食为一年第一顿餐点的小小善心,爱民谚里“三月三,荠菜花,赛牡丹”的憨狂口气。

荠菜花花瓣小如米粒,粉白,不仔细看根本不容易发现,到了老百姓嘴里居然一口咬定荠菜花赛过牡丹。中国民间向来总有用不完的充沛自信,李凤姐必然艳过后宫佳丽,一碟名叫“红嘴绿鹦哥”的炒菠菜会是皇帝思之不舍的美味。郊原上的荠菜花绝胜宫中肥硕痴笨的各种牡丹。

吃荠菜饺子,淡淡的香气之余,总有颊齿以外嚼之不尽的清馨。十

如果一个人爱上时间,他是在恋爱了。恋人会永不厌烦地渴望共花之晨,共月之夕,共其年年岁岁,岁岁年年。

如果你爱上的是一个民族、一块土地,也趁着岁月未晚,来与之共其朝朝暮暮吧!

所谓百年,不过是一千二百番的盈月、三万六千五百回的破晓以及八次的岁星周期罢了。

所谓百年,竟是禁不起蹉跎和迟疑的啊,且来共此山河守此岁月吧!大年夜的孩子,只守一夕华丽的光阴,而我们所要守的却是短如一生又复长如一生的年年岁岁岁岁年年啊![1]编者注:1坪约等于3.3平方米。春俎

那女孩说,春天是一则谎言,饰以软风,饰以杜鹃;那女孩斩钉截铁地说,春天,是一则谎言。

——可是,她说,二十年过去,我仍不可救药地甘于被骗。那些偶然红的花,那些偶然绿的水,竟仍然令我痴迷。春天一来,便老是忘记,忘记蓝天是一种骗局,忘记急湍是一种诡语,忘记千柯都只不过在开些空头支票,忘记万花只不过服食了迷幻药。真的,老是忘记——直到秋晚醒来时,才发现他们玩的只不过是些老把戏,而你又被骗了,你只能在苍白的北风中向壁叹息。

她说她的,我总不能拒绝春天。春水一涨潮,我就变得盲目,变得混沌,像一个旧教徒,我恭谨地行到溪畔去办“告解”,去照鉴自己的心,看看能不能仍拼成水仙——虽然,可能她说得对,虽然春天可能什么都不是,虽然春天可能只是一则谎言。过客

别墅的主人买了地,盖了房子,却无奈地陷在楼最高、气最浊,车马喧腾的地方,把别墅的所有权状当作清供。

而第一位在千山夜雨中拧亮玻璃吊盏的人,却竟是我这陌生的过客,一时间恍惚竟以为别墅是我的——或者也是云的?谁是客?谁是主?谁是物?谁是我?谁曾占有过什么?谁又曾管领过什么?

长长的甬道,只回响我的软履。寂然的阳台,只留我独饮风露,穆然的大柜,只垂挂我的春衫,初涨的新溪,只流过我的梦槛——那主人不在,那主人不在,我把一切的美好霸占得那样彻底。

织草初渥,足下的春泥几乎在升起一种柔声的歌。而这片土地,两年以前属于禾稻,千纪以前属于牧畜,万年以前属于渔猎,亿载以前属于洪荒,而此刻,它属于一张一尺见方的所有权状。

而我是谁?为什么我感到自己强烈的占有,不是今夜的占有,而是亿载之前的占有,我几乎能指出哪一带蓝天曾腾跃过飞龙,哪一丛密林曾隐居着麒麟,哪一片水滩曾映照七彩的凤凰,哪一座小桥曾负载夹弓猎人的歌。而今夜,我取代他们,继承他们,让我的十趾来膜拜泥土。

今夜,我是拙而安的鸠鸟,我占着别人的别墅,我占着有巢氏的巢,我占着昭阳宫,我占着含章殿,我占着裴令的绿野堂,我占着王摩诘的辋川和终南别业,我占着亘古长存的大地庙堂——我,一个过客。坠星

山的美在于它的重复,在于它是一种几何级数,在于它是一种循环小数,在于它的百匝千遭,在于它永不干休的环抱。

晚上,独步山径,两侧的山又黑又坚实,有如一锭古老的徽墨,而徽墨最浑凝的上方却被一点灼然的光突破。“星坠了!”我忽然一惊。

而那一夜并没有星,我才发现那或者只是某一个人一盏灯。一盏灯?可能吗?在那样孤绝的高处?伫立许久,我仍弄不清那是一颗低坠的星或是一盏高悬的灯。而白天,我什么也不见,只见云来雾往,千壑生烟。但夜夜,它不瞬地亮着,令我迷惑。山月

山月升起的地方刚好是对岸山间一个巧妙的缺口。中宵惊起,一丸冷月像颗珠子,莹莹然地镶嵌在山的缺处。

有些美,如山间月色,不知为什么美得那样无情,那样冷绝白绝,触手成冰。无月之夜的那种浑厚温暖的黑色此刻已被扯开,山月如雨,在同样的景片上硬生生地安排下另一种格调。

真的,山月如雨,隔着长窗,隔着纱帘,一样淋得人兜头兜脸,眉发滴水,连寒衾也淋湿了,一间屋子竟无一处可着脚,整栋别墅都漂浮起来,晃漾起来,让人有一种绝望的惊惶。

山月总是触动人最深处的忧伤,山月让人不能遗忘。

山月照在山的这一边,山月照在山的那一边。山的这一边是长帘垂地的别墅,山的那一边是海峡深蕴的忧伤。

山月照在岛上,山月也绕过岛去照一千一百万平方公里的旧梦。在不眠的中宵,在万窍含风的永夜,山月吹起令人愁倒的胡笳。

山月何以如此凛冽,山月何以如此无情,山月何以如此冷绝愁绝,触手成冰!夜雨

雨声有时和溪声是很难分辨的,尤其在夜里。有时为了证实是雨,我必须从回廊里探出双臂。探着雨,便安心地回去躺下,欣喜而满足。夜是母性的,雨也是,我遂在双重的母性中拥书而眠。

书不多,但从毛诗到皮兰德娄,从陶渊明到乌托邦都有,只是落雨的夜里,我却总想起秦少游,以及他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雨声中唯一的缺憾是失去鸟声。有一种鸟声,平时总听得到,细长而无尾音,却自有一种直抒胸臆的简捷的悲怆,像一个不善言辞的人的低喟。雨夜中有时不免想起那只鸟,不知在何处抖动它潮湿的羽毛和潮湿的叹息。

盛夏中偶落的骤雨,照例总扬起一阵浓郁的土香。而三月的夜雨不知为什么也能渗出一丝丝的青草味,跟太阳蒸发出来的强烈的草薰不同,是一种幽森的、细致的、嫩生生的气味。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失明了,光凭嗅觉,我也能毫无错误地辨认出三月的夜雨。野溪

从来没有想到溪声会那样执着,日以继夜,夜以继日,像一个喧嚷的小男孩,使我感到一种疲倦。我爱那水,但它使我疲倦——它使我疲倦,但我仍爱那水——我之所以疲倦,或者无论梦着醒着,我不能一秒钟不恭谨地聆听它,过分的爱情常使人疲累不胜。

水极浅,小溪中多半是乱石,小半是草,还有一些树,很奇怪的都有着无比苍老嶙峋的根,以及柔嫩如婴儿的透明绿叶,让人猜不透它们的年龄。大部分的巨石都被树根抓住了,树根如网,巨石如鱼,相峙似乎已有千年之久,让人重温渔猎时代敦实的喜悦。

谁在溪中投下千面巨石,谁在石间播下春芜秋草,谁在草中立起大树如碑?谁在树上剪裁三月的翠叶如酒旆?谁在这无数张招展的酒旆间酝酿亿万年陈久而新鲜的芬芳?

溪水清且浅,溪声激以越,世上每日有山被斩首解肢,每日有水被奸污毁容,而眼前的野溪却浑然无知地坚持着今年度的歌声。而明年,明年谁知道,我们且对斟今年的春天!让千穴的清风吹彻玉笮,让千转的白湍拨起泠泠古弦,我们且对斟今年的春天。秋天·秋天

满山的牵牛藤起伏,紫色的小浪花一直冲击到我的窗前才猛然收势。

阳光是耀眼的白,像锡,像许多发光的金属。是哪个聪明的古人想起来以木象春而以金象秋的?我们喜欢木的青绿,但我们怎能不钦仰金属的灿白?

对了,就是这灿白,闭着眼睛也能感到的。在云里,在芦苇上,在满山的翠竹上,在满谷的长风里,这样乱扑扑地压了下来。

在我们的城市里,夏季上演得太长,秋色就不免出场得晚些,但秋是永远不会被混淆的——这坚硬明朗的金属季。让我们从微凉的松风中去认取,让我们从新刈的草香中去认取。

已经是生命中第二十五个秋天了,却依然这样容易激动。正如一个诗人说的:“依然迷信着美。”

是的,到第五十个秋天来的时候,对于美,我怕是还要这样执迷的。

那时候,在南京,刚刚开始记得一些零碎的事,画面里常常出现一片美丽的郊野,我悄悄地从大人身边走开,独自坐在草地上。梧桐叶子开始簌簌地落着,簌簌地落着,把许多神秘的美感一起落进我的心里来了。我忽然迷乱起来,小小的心灵简直不能承受这种兴奋。我就那样迷乱地捡起一片落叶。叶子是黄褐色的,弯曲的,像一只载着梦的小船,而且在船舷上又长着两粒美丽的梧桐子。每起一阵风我就在落叶的雨中穿梭,拾起一地的梧桐子。必有一两颗我所未拾起的梧桐子在那草地上发了芽吧?二十年了,我似乎又能听到遥远的西风,以及风里簌簌的落叶。我仍然能看见那载着梦的船,航行在草原里,航行在一粒种子的希望里。

又记得小阳台上的黄昏,视线的尽处是一列古老的城墙。在暮色和秋色的双重苍凉里,往往不知什么人又加上一阵笛音的苍凉。我喜欢这种凄清的美,莫名所以地喜欢。小舅舅曾经带我一直走到城墙的旁边,那些斑驳的石头、蔓生的乱草,使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长大了读辛稼轩的词,对于那种沉郁悲凉的意境总觉得那样熟悉,其实我何尝熟悉什么词呢?我所熟悉的只是古老南京城的秋色罢了。

后来,到了柳州,一城都是山,都是树。走在街上,两旁总夹着橘柚的芬芳,学校前面就是一座山,我总觉得那就是地理课本上的十万大山。秋天的时候,山容澄清而微黄,蓝天显得更高了。“媛媛,”我怀着十分的敬畏问我的同伴,“你说,教我们美术的龚老师能不能画下这座山?”“能,他能。”“能吗?我是说这座山全部。”“当然能,当然,”她热切地喊着,“可惜他最近打篮球把手摔坏了,要不然,全柳州、全世界他都能画呢!”

沉默了好一会儿。“是真的吗?”“真的,当然是真的。”

我望着她,然后又望着那座山,那神圣的、美丽的、深沉的秋山。“不,不可能。”我忽然肯定地说,“他不会画,一定不会。”

那天的辩论后来怎样结束的,我已不记得了,而那个叫媛媛的女孩子和我已经阔别了十几年。如果我能重见她,我仍会那样坚持的。

没有人会画那样的山,没有人能。

嫒媛,你呢?你现在承认了吗?前年我碰到一个叫媛媛的女孩子,就急急地问她,她却笑着说,已经记不得住过柳州没有了。那么,她不会是你了。没有人能忘记柳州的,没有人能忘记那苍郁的、沉雄的、微带金色的、不可描摹的山。

而日子被西风刮尽了,那一串金属性的、有着欢乐叮当声的日子。终于,人长大了,会念《秋声赋》了,也会骑在自行车上,想象着陆放翁“饱将两耳听秋风”的情怀了。

秋季旅行,相片册里照例有发光的记忆。还记得那次倦游回来,坐在游览车上。“你最喜欢哪一季呢?”我问芷。“秋天。”她简单地回答,眼睛里凝聚了所有美丽的秋光。

我忽然欢欣起来。“我也是,啊,我们都是。”

她说了许多秋天的故事给我听,那些山野和乡村里的故事。她又向我形容那个她常在它旁边睡觉的小池塘,以及林间说不完的果实。

车子一路走着,同学沿站下车,车厢里越来越空了。“芷,”我忽然垂下头来,“当我们年老的时候,我们生命的同伴一个个下车了,座位慢慢地稀松了,你会怎样呢?”“我会很难过。”她黯然地说。

我们在做什么呢?芷,我们只不过说了些小女孩的傻话罢了,那种深沉的、无可如何的摇落之悲,又岂是我们所能了解的。

但,不管怎样,我们一起躲在小树丛中念书,一起说梦话的那段日子是美的。

而现在,你在中部的深山里工作,像传教士一样地工作着,从心里爱那些朴实的山地灵魂。今年初秋,我们又见了一次面,兴致仍然那样好,坐在小渡船里,早晨的淡水河还没有揭开薄薄的蓝雾,橹声琅然,你又继续你的山林故事了。“有时候,我向高山上走去,一个人,慢慢地翻越过许多山岭。”你说,“忽然,我停住了,发现四壁都是山!都是雄伟的、插天的青色!我吃惊地站着,啊,怎么会那样美!”

我望着你,芷,我的心里充满了幸福。分别这么多年了,我们都无恙,我们的梦也都无恙——那些高高的、不属于地平线上的梦。

而现在,秋在我们这里的山中已经很浓很白了。偶然落一阵秋雨,薄寒袭人,雨后常常又现出冷冷的月光,不由人不生出一种悲秋的情怀。你那儿呢?窗外也该换上淡淡的秋景了吧?秋天是怎样地适合故人之情,又怎样地适合银银亮亮的梦啊!

随着风,紫色的浪花翻腾,把一山的秋凉都翻到我的心上来了。我爱这样的季候,只是我感到我爱得这样孤独。

我并非不醉心春天的温柔,我并非不向往夏天的炽热,只是生命应该严肃、应该成熟、应该神圣,就像秋天所给我们的一样——然而,谁懂呢?谁知道呢?谁去欣赏深度呢?

远山在退,遥遥地盘结着平静的黛蓝,而近处的木本珠兰仍香着,香气真是一种权力,可以统辖很大片的土地。溪水从小夹缝里奔窜出来,在原野里写着没有人了解的行书,它是一首小令,曲折而明快,用以描绘纯净的秋光的。

而我的扉页空着,我没有小令,只是我爱秋天,以我全部的虔诚与敬畏。

愿我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没有太多绚丽的春花,没有太多飘浮的夏云,没有喧哗,没有旋转着的五彩,只有一片安静纯朴的白色,只有成熟生命的深沉与严肃,只有梦,像一树红枫那样热切殷实的梦。

秋天,这坚硬而明亮的金属季,是我深深爱着的。一抹绿

照说,喝盖碗茶只该小小揭一道缝,把嘴凑上去吸啜,仿佛小儿女偷看情书,看一行掩一行,深恐为别人窥去似的。喝盖碗茶的人也是如此喝一口,盖起,再揭缝,再喝一口……好东西是不该一下消受尽的。

但茶一端上来我便忍不住,竟把杯盖全揭了,我等不及要先看看今年春茶长成什么样子,小小的叶子,沉沉的绿,茶绿不同于嫩绿,但也不是老绿,老绿太肥厚痴重,茶的绿却是一笔始于新绿的未定稿,是遇到水就能重新漾荡出秘密来的宝藏图,是古代翠玉的深浅有致,而现在它们站在杯子里……

都说“喝”茶,其实,嗅茶和观茶也是了不起的享受。而一个人坐在茶盏前要喝的,哪里是茶?岂不是忙里挪出的一霎空白,是由今春细叶收拢来的记忆(由青山白雾共同酿成的),面对翠烟袅升的杯子,杯内盛放的是一九八五的春天啊!怎能不战栗珍惜呢?“这茶有名字吗?”“有,叫文山包种。”

真是老老实实的名字,记得在香港时,有位女友巴巴地跑到四川去买一种叫“文君绿茶”的茶给我喝,我却嫌它烟煳气重,那么难喝的茶都有个好名字,这么好的怎能没有?“叫‘一抹绿’好吗?”我说。

抬眼望去,窗外翠色的山凝定如案上常设的经典,而山脚下鲜碧的涧水却活泼变化如山的白话翻译,我一时也搞不清楚自己是在为山描容、为水写真抑或为茶命名,乃至于为自己的心情题款了。精致的聊天

此日足可惜

此酒不足尝

舍酒去相语

共分一日光——韩愈

很喜欢韩愈的这首诗;如果翻成语体,应该是:

可珍惜的是今天这“日子”啊!

那淡薄的酒又有什么好喝的?

放下酒杯且来聊聊吧,

让我们一起分享这一日时光。

所以喜欢这首诗是因为自己也喜欢和朋友聊天,使生活芳醇酣畅的方法永远是聊天而不是饮酒,如果不能当面聊,至少可以在电话里聊,如果相隔太远长途电话太贵,则写信来聊。如果觉得文字不足,则善书者可书,善画者不妨画,善歌者则以之留贮在录音带里——总之,不管说话给人听或听别人说话,都是一桩万分快乐的事。

西语里又有“绿拇指”一词,指的是善于栽花莳草的人,其实也该有“绿耳人”与“绿舌人”吧?有的人竟是善于和植物互通消息互诉衷曲的呢!春天来的时候,听听樱花的主张,羊蹄甲的意见或者杜鹃的隽语吧!也说些话去撩撩酢浆草或小石槲兰吧!至于和苍苔拙石说话则要有点技巧才行,必须语语平淡,而另藏机锋。总之,能跟山对话,能跟水唱和,能跟万紫千红窃窃私语的人是幸福的。

其实最精致最恣纵的聊天应该是读书了,或清茶一盏邀来庄子,或花间置酒单挑李白。如果嫌古人渺远,则不妨与稍近代的辛稼轩曹雪芹同其歌哭,如果你向往更相近的跫音,便不妨拉住梁启超或胡适之来聒絮一番。如果你握一本《生活的艺术》,林语堂便是你谈笑风生的韵友,而执一卷《白玉苦瓜》,足以使余光中不能不向你披肝沥胆。尤其伟大的是你可以指定梁实秋教授做传译而和莎翁聊天。

生活里最快乐的事是聊天,而读书,是最精致的聊天。母亲的羽衣

讲完了牛郎织女的故事,细看儿子已经垂睫睡去,女儿却犹自瞪着坏坏的眼睛。

忽然,她一把抱紧我的脖子把我赘(此字稍俗,也有人以为当写成“坠”)得发疼:“妈妈,你说,你是不是仙女变的?”

我一时愣住,只胡乱应道:“你说呢?”“你说,你说,你一定要说。”她固执地扳住我不放,“你到底是不是仙女变的?”

我是不是仙女变的?——哪一个母亲不是仙女变的?

像故事中的小织女,每一个女孩都曾住在星河之畔,她们织虹纺霓,藏云捉月,她们几曾烦心挂虑?她们是天神最偏怜的小女儿,她们终日临水自照,惊讶于自己美丽的羽衣和美丽的肌肤,她们久久凝注着自己的青春,被那份光华弄得痴然如醉。

而有一天,她的羽衣不见了,她换上了人间的粗布——她已经决定做一个母亲。有人说她的羽衣被锁在箱子里,她再也不能飞翔了,人家还说,是她丈夫锁上的,钥匙藏在极秘密的地方。

可是,所有的母亲都明白那仙女根本就知道箱子在哪里,她甚至也知道藏钥匙的所在。在某个无人的时候,她甚至会惆怅地开启箱子,用忧伤的目光抚摸那些柔软的羽毛。她知道,只要羽衣一着身,她就会重新回到云端,可是她把柔软白亮的羽毛拍了又拍,仍然无声无息地关上箱子,藏好钥匙。

是她自己锁住那身昔日的羽衣的。

她不能飞了,因为她已不忍飞去。

而狡黠的小女儿总是偷窥到那藏在母亲眼中的秘密。

许多年前,那时我自己还是一个小女孩,我总是惊奇地窥伺着母亲。

她在口琴背上刻了小小的两个字——“静鸥”,那里面有什么故事吗?那不是母亲的名字,却是母亲名字的谐音,她也曾梦想过自己是一只静栖的海鸥吗?她不怎么会吹口琴,我甚至想不起她吹过什么好听的歌,但那名字对我而言是母亲神秘的羽衣,她轻轻写那两个字的时候,她可以立刻变了一个人,她在那名字里是另外一个我所不认识的有翅的什么。

母亲晒箱子的时候是她另外一种异常的时刻,母亲似乎有好些东西,完全不是拿来用的,只为放在箱底,按时年年在三伏天取出来曝晒。

记忆中母亲晒箱子的时候就是我兴奋欲狂的时候。

母亲晒些什么?我已不记得,记得的是樟木箱又深又沉,像一个混沌黝黑初生的宇宙,另外还记得的是阳光下竹竿上富丽夺人的颜色,以及怪异却又严肃的樟脑味,以及我在母亲喝禁声中东摸摸西探探的快乐。

我唯一真正记得的一件东西是一幅漂亮的湘绣被面,雪白的缎子上,绣着兔子和翠绿的小白菜,和红艳欲滴的小杨花萝卜,全幅上还绣了许多别的令人惊讶赞叹的东西,母亲一面整理,一面会忽然回过头来说:“别碰,别碰,等你结婚就送给你。”

我小的时候好想结婚,当然也有点害怕,不知为什么,仿佛所有的好东西都是等结了婚就自然是我的了,我觉得一下子有那么多好东西也是怪可怕的事。

那幅湘绣后来好像不知怎么就消失了,我也没有细问。对我而言,那么美丽得不近乎真实的东西,一旦消失,是一件合理得不能再合理的事。譬如初春的桃花,深秋的枫红,在我看来都是美丽得违了规的东西,是茫茫大化一时的错误,才胡乱把那么多的美堆到一种东西上去,桃花理该一夜消失的,不然岂不教世人都疯了?

湘绣的消失对我而言简直就是复归大化了。

但不能忘记的是母亲打开箱子时那份欣悦自足的表情,她慢慢地看着那幅湘绣,那时我觉得她忽然不属于周遭的世界,那时候她会忘记晚饭,忘记我扎辫子的红绒绳。她的姿势细想起来,实在是仙女依恋地轻抚着羽衣的姿势,那里有一个前世的记忆,她又快乐又悲哀地将之一一拾起,但是她也知道,她再也不会去拾起往昔了——唯其不会重拾,所以回顾的一刹那更特别地深情凝重。

除了晒箱子,母亲最爱回顾的是早逝的外公对她的宠爱。有时她胃痛,卧在床上,要我把头枕在她的胃上,她慢慢地说起外公。外公似乎很舍得花钱(当然也因为有钱),常常带她上街去吃点心。她总是告诉我当年的肴肉和汤包怎么好吃,甚至煎得两面黄的炒面和女生宿舍里早晨订的冰糖豆浆(母亲一再强调“冰糖”豆浆,因为那是比“砂糖”豆浆更为高贵的),都是超乎我想象力之外的美味。我每听她说起那些事的时候,都惊讶万分——我无论如何不能把那些事和母亲联想在一起。我从有记忆起,母亲就是一个吃剩菜的角色,红烧肉和新炒的蔬菜简直就是理所当然地放在父亲面前的,她自己的面前永远是一盘杂拼的剩菜和一碗“擦锅饭”(擦锅饭就是把剩饭在炒完菜的剩锅中一炒,把锅中的菜汁都擦干净了的那种饭),我简直想不出她不吃剩菜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而母亲口里的外公,上海、南京、汤包、肴肉全是仙境里的东西,母亲每讲起那些事,总有无限的温柔,她既不感伤,也不怨叹,只是那样平静地说着。她并不要把那个世界拉回来,我一直都知道这一点,我很安心,我知道下一顿饭她仍然会坐在老地方,吃那盘我们大家都不爱吃的剩菜。而到夜晚,她会照例一个门一个窗地去检点去上闩。她一直都负责把自己牢锁在这个家里。

哪一个母亲不曾是穿着羽衣的仙女呢?只是她藏好了那件衣服,然后用最黯淡的一件粗布把自己掩藏了,我们有时以为她,一直就是那样的。

而此刻,那刚听完故事的小女儿鬼鬼地在窥伺着什么?

她那么小,她何由得知?她是看多了卡通,听多了故事吧?她也发现了什么吗?

是在我的集邮本偶然被儿子翻出来的那一刹那吗?是在我拣出石涛画册或汉碑并一页页细味的那一刻吗?是在我猛然回首听他们弹一阕熟悉的钢琴练习曲的时候吗?抑是在我带他们走过年年的春光,不自主地驻足在杜鹃花旁或流苏树下的一瞬间吗?

或是在我动容地托住父亲的勋章或童年珍藏的北平画片的时候,或是在我翻拣夹在大字典里的干叶之际,或是在我轻声地教他们背一首唐诗的时候……

是有什么语言自我眼中流出吗?是有什么音乐自我腕底泻过吗?为什么那小女孩会问道:“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呀?”

我不是一个和千万母亲一样安分的母亲吗?我不是把属于女孩的羽衣收折得极为秘密吗?我在什么时候泄漏了自己呢?

在我的书桌底下放着一个被人弃置的木质砧板,我一直想把它挂起来当一幅画,那真该是一幅庄严的画,那样承受过万万千千生活的刀痕和凿印的,但不知为什么,我一直也没有把它挂出来……

天下的母亲不都是那样平凡不起眼的一块砧板吗?不都是那样柔顺地接纳了无数尖锐的割伤却默无一语的砧板吗?

而那小女孩,是凭什么神秘的直觉,竟然会问我:“妈妈?你到底是不是仙女变的?”

我掰开她的小手,救出我被吊得酸麻的脖子,我想对她说:“是的,妈妈曾经是一个仙女,在她做小女孩的时候,但现在,她不是了,你才是,你才是一个小小的仙女!”

但我凝注着她晶亮的眼睛,只简单地说了一句:“不是,妈妈不是仙女,你快睡觉。”“真的?”“真的!”

她听话地闭上了眼睛,旋又不放心地睁开:“如果你是仙女,也要教我仙法哦!”

我笑而不答,替她把被子掖好,她兴奋地转动着眼珠,不知在想什么。

然后,她睡着了。

故事中的仙女既然找回了羽衣,大约也回到云间去睡了。

风睡了,鸟睡了,连夜也睡了。

我守在两张小床之间,久久凝视着他们的睡容。遇见

一个久晦后的五月清晨,四岁的小女儿忽然尖叫起来:“妈妈!妈妈!快点来呀!”

我从床上跳起,直奔她的卧室,她已坐起身来,一语不发地望着我,脸上浮起一层神秘诡异的笑容。“什么事?”

她不说话。“到底是什么事?”

她用一只肥匀的有着小肉窝的小手,指着窗外。而窗外什么也没有,除了另一座公寓的灰壁。“到底什么事?”

她仍然秘而不宣地微笑,然后悄悄地透露一个字:“天!”

我顺着她的手望过去,果真看到那片蓝过千古而仍然年轻的蓝天,一尘不染、令人惊呼的蓝天,一个小女孩在生字本上早已认识,却在此刻仍然不觉吓了一跳的蓝天,我也一时愣住了。

于是,我安静地坐在她的旁边,两个人一起看那神迹似的晴空。她平常是一个聒噪的小女孩,那天竟也像被震慑住了似的流露出虔诚的沉默。透过惊讶和几乎不能置信的喜悦,她遇见了天空。她的眸光自小窗口出发,响亮的天蓝从那一端出发,在那个美丽的五月清晨,它们彼此相遇了。那一刻真是神圣,我握着她的小手,感觉到她不再只是从笔画结构上去认识“天”,她在惊讶赞叹中体认了那份宽阔、那份坦荡、那份深邃——她面对面地遇见了蓝天,她长大了。我的脸是给妈妈Kiss用的

和能言善道颇具逻辑观念的“哥哥”比较起来,小女儿晴晴的言语别有一种可爱的稚拙。杜甫“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壮志必须借用苦吟为手段,小女儿却天生是个“语惊四座”的人。“你的脚是做什么用的?”“走路用的。”“你的耳朵是做什么用的?”“听话用的。”“我的小脸,”她指着自己蔷薇色的两颊,“是给妈妈Kiss用的。”

能用我们的身体去爱或被爱是一件多可惊异的美好的事!成人的世界里有太多“功利”观念,我们身体每一部分的功能都被指定标明了。其实,除了打字,上帝所赐的双手不是更该用来握一个穷人的手吗?除了辨味,上帝所赐的舌头不是更应该用以说安慰鼓励人的话吗?除了看书看报,上帝所赐的眼睛不是更应该给受伤者一些关怀的凝注吗?我现在知道左右了

女儿摔了一跤,当时也没哭,两天后才发现锁骨受了伤,她的左手因此举不起来,又痛又不方便,要康复还得很长一段时间。

我心里当然不舒服,可是她自己却发现了一项意外的收获。“哈,我现在知道哪边是左边了!”

她太小,一直搅不清楚左右,这下好了,她知道了,痛的那边就是左!

有一句话说:“当上帝关上了所有的门,他会给你留一扇窗。”

我们总是不甘心地哭着去捶那厚重的门,却忘记那个开向清风明月的窗。只叫我天天端盘子

对读幼稚园的小女儿而言,天下最美味的东西就是巷口的老邓所卖的馄饨。

不管古今中外有若干名厨与佳肴,反正她只认定“老邓的馄饨”是最最最最好吃的东西。

如果她有什么可奖励的事,如果我们偶然想给她一些快乐,一点也不难,只要“请吃老邓馄饨”就皆大欢喜了。

有一天,我有点不耐烦地对她说:“我看,你如果生在老邓家,是他们的女儿就好了,你可以天天吃馄饨,早上吃馄饨,中午吃馄饨,晚上吃馄饨……”“谁说的?”她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说不定他们不给我馄饨吃,只叫我天天端盘子!”

我真的被她的话吓了一跳,那里面几乎有一种大彻大悟的智慧。身为成人,我们经常只会抱怨、自苦,经常在自己的幻觉里去美化所不曾拥有的事物,然后在争取到手以后再懊悔……

我们真的不及一个小小的孩子。一握头发

洗脸池的右角胡乱放着一小团湿头发,犯人很好抓,准是女儿做的,她刚才洗了头。

讨厌的小孩,自己洗完了头,却把掉下来的头发放在这里不管,什么意思?难道要靠妈妈一辈子吗?我愈想愈生气,非要去教训她一场不可!

抓着那把头发,这下子是人赃俱获,还有什么可以抵赖,我朝她的房间走去。

忽然,我停下脚来。

她的头发在我的手指间显得如此细软柔和,我轻轻地搓了搓,这分明只是一个小女孩的头发啊,对于一个乖巧的肯自己去洗头发的小女孩,你还能苛求她什么呢?

而且,她柔软的头发或者是继承了我的吧,许多次,洗头发的小姐对我说:“你的头发好软啊!”“噢——”“头发软的人好性情。”

我笑笑,作为一个家庭主妇,不会有太好的性情吧?

古人以三十年为一世,我现在握着女儿的细细的柔发,有如握着一世以前自己的发肤。

我走到女儿的房间,她正聚精会神地在看一本故事书。“晴晴,”我简单地对她说,“你洗完头以后有些头发没有丢掉,放在洗脸池上了。”

她放下故事书,眼中有着等待挨骂的神气。“我刚才帮你丢了,但是,下一次,希望你自己去丢。”“好的。”她很懂事地说。

我走开,让她继续走入故事的途径——以前,我不也是那样的吗?大型家家酒

事情好像是从那个走廊开始的。

那走廊还算宽,差不多六尺宽,十八尺长,在寸土寸金的台北似乎早就有资格摇身变为一间房子了。

但是,我喜欢一条空的走廊。

可是,要“空”,也是很奢侈的事,前廊终于沦落变成堆栈了。堆的东西全是那些年演完戏舍不得丢的大件,譬如说,一张拇指粗的麻绳编的大渔网曾在《武陵人》的开场戏里象征着挣扎郁结的生活,两块用扭曲的木头做的坐墩,几张导演欣赏的白铁皮,是在《和氏璧》中卞和妻子生产时用来制造扭曲痉挛的效果的……那些东西在舞台上,在声光电化所组成的一夕沧桑中当然是动人的,但堆在一所公寓四楼的前廊上却猥琐肮脏,令人一进门就为之气短。

事情的另外一个起因是由于家里发生了一件灾祸,那就是余光中先生所说的“书灾”。两个人都爱书,偏偏所学的又不同行,于是各人买各人的。原有的书柜放不下,弄得满坑满谷,举步维艰,可恨的是,下次上街,一时兴奋,又忘情地肩驮手抱地成堆地买了回来。

当然,说来书也有一重好处,那时新婚,租了个旧式的榻榻米房子,前院一棵短榕树,屋后一片猛开的珊瑚藤,在树与藤之间的十坪空间我们也不觉其小,如果不是被左牵右绊弄得人跌跌撞撞的书堆逼急了,我们不会狗急跳墙想到去买房子。不料这一买了房子,数年之间才发现自己也糊里糊涂的有了“百万身价”了,邱永汉说“贫者因书而富”,在我家倒是真有这么回事,只是说得正确点,应该是“贫者因想买房子当书柜而富”。

若干年后,我们陆续添了些书架。

又若干年后,我把属于我的书,一举搬到学校的研究室里,逢人就说,我已经安排了“书的小公馆”。书本经过这番大移民倒也相安了一段时间。但又过了若干年,仍然“书口膨胀”,我想来想去,打算把一片九尺高、二十尺长的墙完全做成书墙。

那时刚放暑假,我打算要好好玩上一票,生平没有学过室内装潢,但隐隐约约只觉得自己会喜欢上这件事。原来的计划只是整理前廊,并做个顶天立地的书柜,但没想到计划愈扯愈大,“一室之不治,何以天下为?”终于决定全屋子大翻修。

天热得要命,我深夜静坐,像入定的老僧,把整个房子思前想后地参悟一番,一时之间,屋子的前世此世和来世都来到眼前。于是我无师自通地想好了步骤,第一,我要亲自到全台北市去找材料,这些年来我已经愈来愈不佩服“纯构想”了,如果市面上没有某种材料,设计图的构想就不成立。

我先去找瓷砖,有了地的颜色比较好决定房间的色调,瓷砖真是漂亮的东西——虽然也有让人恶心想吐的那种。我选了砖红色的窑变小方砖铺前廊,窑变砖看来像烤得特别焦脆香滋的小饼,每一条纹路都仿佛火的图案,厨房铺土黄,浴室则铺深蓝的罗马瓷砖,为了省钱算准了数目只买二十七块。

两个礼拜把全台北的瓷砖看了个饱,又交了些不生不熟的卖瓷砖的朋友,我觉得无限得意。

厨房流理台的估价单出来了,光是不锈钢厨具竟要七八万,我吓呆了,我才不买那玩意,我自有办法解决。

到建国南路的旧料行去,那里原是我平日常去的地方,不买什么,只是为了转来转去地去看看那些旧木料,桧木、杉木、香杉……静静地躺在阳光下、蔓草间。那天下午我驾轻就熟地去买了一条八尺长的旧杉木,只花三十块钱,原想坐出租车回家,不料木料太长,放不进,我就扛着它在夕阳时分走到信义路去搭公车,姿势颇像一个扛枪的小兵。回到家把木头刷上透明漆,纹理斑节像雕塑似的全显出来了,真是好看。我请工人把木头钉在墙上,木头上又钉些粗铁钉(那种钉有手指粗,还带一个九十度的钩,我在重庆北路买到的,据说原来是钉铁轨用的),水壶、水罐、平底锅就挂在上面,颇有点美国殖民地时期的风味。

其实,白亮的水壶,以及高雄船上卖出来的大肚水罐都是极漂亮的东西,花七八万块买不锈钢厨具来把它们藏起来是太可惜了。我甚至觉得一只平底锅跟一个花钵是一样亮眼的好东西,大可不必藏拙。

我决定在瓦斯炉下面做一个假的老式灶,我拒绝不了老灶的诱惑。小时候读过刘大白的诗,写村妇的脸被灶火映红的动人景象,不知道是不是那首诗作怪,我竟然真的傻里傻气地满台北去找生铁锻铸的灶门。有人说某个铁工厂有,有人说莺歌有,有人说后车站有,有人说万华有……我不管消息来源可不可靠,竟认真地一家一家地去问。我走到双连,那是我小时候住过的地方,走着走着,二三十年的台北在脚下像浪一样地涌动起来。我曾经多爱吃那小小圆圆中间有个小洞的芝麻饼,(咦!现在也不妨再买个来吃呀!)我曾在挤得要死的人群里惊看野台戏中的蚌壳精如何在翻搅的海浪中载浮载沉。铁路旁原来是片大泥潭,那些大片的绿叶子已经记不得是芋头叶还是荷叶了,只记得有一次去采叶子几乎要陷下去,愈急愈拔不出脚来……

三十年,把一个小女孩走成一个妇人,双连,仍是熙熙攘攘的双连。而此刻走着走着,竟魔术似的,又把一个妇人走回为一个小女孩。

天真热,我一路走着,有点忘记自己是出来买灶门的了,猛然一惊,赶紧再走,灶门一定得买到,不然就做不成灶了。“灶门是什么?”一个年轻的伙计听了我的话高声地问他的老头家。

我继续往前走。那家伙大概是太年轻了。“你跟我到后面仓库去看看。”终于有一位老头答应我去翻库存旧货。“唉哟,”他唠唠叨叨地问着,“台北市哪有人用灶门,你是怎么会想到用灶门的?”

天,真给他翻到了!价钱他已经不记得了,又在灰尘中去翻一本陈年账簿。

我兴冲冲地把灶门交给泥水工人去安装,他们一直不相信这东西还没有绝迹。

灶门里头当然没有烧得哔剥的木柴,但是我也物尽其用地放了些瓶瓶罐罐在灶肚子里。

不知道在台北市万千公寓里,有没有哪个厨房里有一个“假灶”的,我觉得在厨房里自苦了这么多年,用一个棕红色瓷砖砌的假灶来慰劳自己一下,是一件言之成理的事。自从有了这个灶,丈夫总把厨房当作观光胜地引朋友来看,有些人竟以为我真的有一个灶,我也不去说破它。

给孩子们接生的英国大夫退休了,他有始有终地举行了结束仪式。过不久,那栋原来是诊所的日式房子就拆了。有一天,我心血来潮,想去看看那房子的旧址。曾经也是夏天,在那栋房子里,大夫曾告诉我初孕的讯息,我和丈夫,一路从那巷子里走出来,回家,心里有万千句话……孩子出生,孩子在诊所那小小的婴儿磅秤上愈秤愈大,终于大到快有父母高了……

而诊所,此刻是废墟,我想到那湮远的生老病死……

忽然,我低下头来,不得了,我发现了一些被工人拆散的木雕了,我趴在地上仔细一看,禁不住怦然心动。这样美丽!一幅松鼠葡萄。当下连忙抱了一堆回家。等天色薄暮了,才把训练尚未有素而脸皮犹薄的丈夫拉来,第二次的行动内容是拔了一些黄金葛,并且扛了一张乡下人坐的那种条凳,浩浩荡荡而归。

那种旧式的连绵的木雕有些破裂,我们用强力胶胶好,挂在前廊,又另外花四十元买了在旧料行草丛里翻出来的一块棕色的屋角瓦,也挂在墙上,兴致一时弄得愈来愈高,把别人送的一些极漂亮的装潢参考书都傲气十足地一起推开,那种书看来全是为占地两英亩的房子设计的,跟我们没有关系。我对自己愈来愈有自信了。

我又在邻巷看中了一个陶瓮,想去“骗”来。

我走到那家人门口,向那老太婆买了一盆一百块的植物,她是个“业余园艺家”,常在些破桶烂缸里种些乱七八糟的花草,偶然也有人跟她买,她的要价不便宜,但我毫不犹豫地付了钱,然后假装漫不经心地指着陶瓮说:“把那个附送给我好不好?”“哦,从前做酒的,好多年不做了,你要就拿去吧!”

我高兴得快要笑出来,牛刀小试,原来我也如此善诈,她以为我是嫌盆栽的花盆太小,要移植到陶瓮里去。那老太婆向来很计较,如果让她知道我爱上那只陶瓮,她非猛敲一记不可。

陶瓮虽然只有尺许高容量却惊人,过年的时候,我把向推车乡下人买来的大白菜和萝卜全塞进去,隐隐觉得有一种沉坠坠喜滋滋的北方农家地窖子里的年景。

过年的时候存放阳明山橘子的是一口小水缸,那缸也是捡来的,巷子里拆违章建筑的时候,原主人不要的。缸平日放我想看而一时来不及看的报纸。

我们在桶店里买了两个木桶,上面还有竹制的箍子,大的那只装米,小的那只装糖,我用茶褐色把桶子的杉木料涂得旧兮兮的,放在厨房里。

婆婆有一只黑箱子,又老又笨,四面包着铁角,婆婆说要丢掉,我却喜欢它那副笨样子,要来了,当起居室的茶几。箱子里面是一家人的小箱子,我一直迷信着“每个孩子都是伴着一只小箱子长大的”,一只蝉壳,一张蝴蝶书签,一个茧,一块石头,那样琐琐碎碎的一只小盒子的牵挂。然后,人长大了,盒子也大了,一口锅,一根针,一张书桌,一面容过两个人三个人四个人的镜子……有一天才发现箱子大成了房子,男孩女孩大成了男人女人,那个盒子就是家了。

我曾在彰化买过五个磬,由大到小一路排下去,现在也拿来放在书桌上,每次累了,我就依次去敲一下,一时竟有点“古木无人径,深山何处钟”的错觉。

我一直没发现玩房子竟是这么好玩的,不知道别人看来,像不像在办“家家酒”?原来不搞壁纸、不搞地毯也是可以室内设计的。

我第一次一个人到澎湖去的时候,曾惊讶地站在一家小店门口。“那是什么?”“鲸鱼的脊骨,另外那个像长刀的是鲸鱼的肋骨。”“怎么会有鲸鱼的骨头的?”“有一条鲸鱼,冲到岸上来,不知怎么死了,后来海水冲刷了不知多少年,只剩下白骨了,有人发现,捡了来,放在这里卖,要是刚死的鲸鱼,骨头里全是油,哪里能碰!”“脊椎骨一截多少钱?”“大的一截六百。”

我买了个最大的来,那样巨大的脊椎节,分三个方向放射开来,有些生物是死得只剩骨头也还是很尊严高贵的。

我第二次去澎湖的时候,在市场里转来转去,居然看到了一截致密的竹根牛轭,喜欢得不得了,我一向以为只有木料才可以做轭,没想到澎湖的牛拉竹轭。“你买这个干什么?”

虽然我也跟别人一样付一百八十元,可是老板非常不以为然。我想告诉他,有一本书,叫《圣经》,其中《马太福音》里有一段是这样说的:

你们应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

我又想说:“负轭犁田的,岂只是牛,我们也得各自负起轭来,低着头,慢慢地走一段艰辛悠长的路。”

但我什么也没有说,只一路接受些并无恶意的怪笑,把那副轭和丈夫两人背回台北来。

对于摆设品,我喜欢诗中“无一字无来历”的办法,也就是说,我喜欢有故事有出身的东西。

而现在,鱼骨在客厅茶几上,像一座有着宗教意味的香炉。轭在高墙上挂着,像一枚“受苦者的图腾”。

床头悬的是一副箩筛,因为孔多,台湾人结婚用它预兆百子千孙,我们当然不想百子千孙,只想两子四孙,所以给筛子找了个“象征意义”,筛子也可以表示“精神绵延”,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基本上我是从普通艺术的观点去惊看筛子的美感。筛子里放了两根路过新墨西哥州买的风干红玉米和杂色玉米。两根印第安人种的玉米,怎么会跑到中国人编的箩筛里来?也只能说是缘分吧!人跟物的聚散,或者物跟物的聚散,除了用缘分,你又能用什么解释呢?

除了这些,还有一种东西,我魂思梦想,却弄不到手,那就是石磨。太重了,没有缘,只好算了。

丈夫途经中部乡下买了两把秫秸扫把,算是对此番天翻地覆的整屋事件(作业的确从天花板弄到地板)的唯一贡献。我把它分别钉在墙上,权且当作画。帚加女就是“妇”,想到自己做了半生的执帚人,心里渐渐浮起一段话,托人去问台静农先生可不可以写,台先生也答应了,那段话是这样的:“杜康以秫造酒,余则制帚(意指‘秫秸扫帚’为‘取秫造酒’后的余物),酒令天下浊,帚令天下清,吾欲倾东海洗乾坤,以天下为一洒扫也。”

我时而对壁发呆,不知怎么搞的,有时竟觉得台先生的书法已经悬在那里了,甚至,连我一直想在卧房门口挂的“有巢”和厨房里挂的“燧人”斗方,也恍惚一并写好悬在那里了——虽然我还迟迟没去拜望书法家。

九月开学,我室内设计的狂热慢慢冷了,但我一直记得,那个暑假我玩房子玩得真愉快。有个叫“时间”的家伙走过“这是什么菜?”晚餐桌上丈夫点头赞许,“这青菜好,我喜欢吃,以后多买这种菜。”

我听了,啼笑皆非,立即顶回去:“见鬼哩,这是什么菜?这是青江菜,两个礼拜以前你还说这菜难吃,叫我以后再别买了。”“怎么可能?”“怎么不可能?上次买的老,这次买的嫩,其实都是它,你说爱吃的也是它,你说不爱吃的还是它。”

同样的东西,在不同时段上,差别之大,几乎会让你忘了它们原本是一个啊!

此刻委地的尘泥,曾是昨日枝头喧闹的春意,两者之间,谁才是那花呢?

今朝为蚁蝼食剩的枯骨,曾是昔时舞妒杨柳的软腰,两相参照谁方是那绝世的美人呢?

一把青江菜好吃不好吃,这里头竟然牵动起生命的大怆痛了。

你所爱的,和你所恶的,其实只是同一个对象,只不过,有一个名叫“时间”的家伙曾经走过而已。饮啄篇

一饮一啄无不循天之功,因人之力,思之令人五内感激:至于一桌之上,含哺之恩,共箸之情,乡关之爱,泥土之亲,无不令人庄严——白柚

每年秋深的时候,我总要去买几只大白柚。

不知为什么,这件事年复一年地做着,后来竟变成一件郑重其事有如典仪一般的行为了。

大多数的人都只吃文旦,文旦是瘦小的,纤细的,柔和的,我嫌它甜得太软弱。我喜欢柚子,柚子长得极大,极重,不但圆,简直可以算作是扁的,好的柚瓣总是涨得太大,把瓣膜都能涨破了,真是不可思议。

吃柚子多半是在子夜时分,孩子睡了,我和丈夫在一盏灯下慢慢地剥开那芳香噀人的绿皮。柚瓣总是让我想到宇宙,想到彼此牵绊互相契合的万类万品。我们一瓣一瓣地吃完它,情绪上几乎有一种虔诚。

人间原是可以丰盈完整,相与相洽,像一只柚子。

当我老时,秋风冻合两肩的季节,你,仍偕我去市集上买一只白柚吗?灯下一圈柔黄,两头华发渐渐相对成两岸的芦苇,你仍与我共食一只美满丰盈的白柚吗?面包出炉时刻

我最不能抗拒的食物,是谷类食物。

面包、烤饼、剔圆透亮的饭粒都使我忽然感到饥饿。现代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吃肉的一代”,但我很不光采地坚持着喜欢面和饭。

有次,是下雨天,在乡下的山上看一个陌生人的葬仪,主礼人捧着一箩谷子,一边洒一边念,“福禄子孙——有喔——”忽然觉得眼眶发热,忽然觉得五谷真华丽,真完美,黍稷的馨香是可以上荐神明,下慰死者的。

是三十岁那年吧,有一天,正慢慢地嚼着一口饭,忽然心中一惊,发现满口饭都是一粒一粒的种子。一想到种子立刻凛然敛容,不知道吃的是江南哪片水田里的稻种,不知道是经过几世几劫,假多少手流多少汗才到了台湾,也不知道它是来自嘉南平原还是遍野甘蔗被诗人形容甜如“一块方糖”的小城屏东。但不管这稻米是来自何处,我都感激,那里面有叨叨絮絮的深情切意,从唐虞上古直说到如今。

我也喜欢面包,非常喜欢。

面包店里总是涨溢着烘焙的香味,我有时不买什么也要进去闻闻。

冬天的下午如果碰上面包出炉时刻真是幸福,连街上的空气都一时喧哗哄动起来,大师傅捧着个黑铁盘子快步跑着,把烤得黄脆焦香的面包神话似的送到我们眼前。

我尤其喜欢那种粗大圆涨的麸皮面包,我有时竟会傻里傻气地买上一堆。传说里,道家修仙都要“避谷”,我不要“避谷”,我要做人,要闻它一辈子稻香麦香。

我有时弄不清楚我喜欢面包或者米饭的真正理由,我是爱那淡白质朴远超乎酸甜苦辣之上的无味之味吗?我是爱它那一直是穷人粮食的贫贱出身吗?我是迷上了那令我恍然如见先民的神圣肃穆的情感吗?或者,我只是爱那炊饭的锅子乍掀、烤炉初启的奇异喜悦呢?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这个杂乱的世纪能走尽长街,去伫立在一间面包店里等面包出炉的一刹那,是一件幸福的事。球与煮饭

我每想到那个故事,心里就有点酸恻,有点欢忭,有点惆怅无奈,却又无限踏实。

那其实不是一则故事,那是报尾的一段小新闻,主角是王贞治的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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