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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31 06: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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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柏铨等

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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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党与大众传媒

执政党与大众传媒试读: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及课题研究的意义(一)问题的提出

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命题。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党的执政地位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体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从历史的角度进行考察,可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执政能力在不断提高之中,但还有待于继续提高。鉴于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党所担负的重任以及自身的情况,党的各级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由此,执政能力建设被提到了全党的重要议事日程,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比以前更受重视。

提高执政能力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与诸多重要问题密切相关,其中之一是如何处理与大众传媒的关系问题。正因为如此,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大众传媒的关系研究,理所当然地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始终领导着全国的各项事业,其中包括新闻事业。党与大众传媒的关系,无疑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但单靠简单的领导方式和不变的管理模式并非定然就能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处理好两者关系,离不开两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大众传媒应在党的各级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之下,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尽党、政府和人民喉舌之责;而作为执政党,其各级组织处理好与自己所直接管辖或并不归自己直接管辖的大众传媒的关系,正确地使用和管理大众传媒,也是一个不可等闲视之的命题。这一命题,对于执政党而言,既是包含在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抑或“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之中的,同时又是同它别的方面的能力密切相关的。因此可以说,这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的一个既相当具体而又十分重要的课题。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大众传媒是其重要的执政资源之一。党为着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为着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的利益和幸福,就需要借助于大众传媒所具有的不可取代的力量。而如何使用和管理大众传媒,又考验着党组织的执政能力。使用和管理大众传媒达到什么样的水平,常常从一个重要方面折射出相应的党组织执政能力所达到的水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新闻业及新闻业管理提出了如下要求:“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引导新闻媒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改进报刊、广播、电视的宣传,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增强吸引力、感染力。重视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以上既是对大众传媒及其从业者提出的要求;同时又是从用好、管好媒体的角度对各级党组织提高执政能力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出的要求。

当今时代有着鲜明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在今天的条件下使用和管理大众传媒有着相应的鲜明特点。

现今,外部世界呈现出愈来愈明显的全球化趋势,任何一个国家想要谋求经济、社会的正常健康发展,都不能无视客观存在的全球化趋势,都不能与世隔绝、闭关自守。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说:“随着整个国际形势的变化,随着国家对外开放的扩大,中国和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只要继续实行改革开放,我国与世界各国包括发达国家之间经济和文化的频繁交流就不可避免,就不会减少。在此过程中,既可以是文化交流与经济交流相伴而至,也可以是在思想文化领域中交互影响,显性或隐性地进行渗透。在交流之中,就既会有交融,也会有交锋。而从总体上说,发达国家在世界范围内的思想文化交流中往往处于强势地位,其影响力无疑大于发展中国家对它们的影响力。国际舆论格局与此状况密切相关。“‘西强我弱’的国际舆论格局还没有根本改变”。这是处在今天条件下的传媒工作者包括传媒负责人,以及对大众传媒负有领导、管理之责的主政者必须清醒看到的大势。

而在国内,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已经使我国当代的社会生活、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在30多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和深化改革开放,势在必行。已经进行的改革开放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了广大国民的生活水平。与此同时,人民民主程度较之改革开放前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不必讳言,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不容掉以轻心的因素:贫富之间的差距客观存在,社会成员价值观念的多元化状态客观存在,党内和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客观存在,落后腐朽文化的影响客观存在。加之“不同经济成分所形成的不同经济利益体,有政治上的不同诉求,要求在新闻传媒上发表各自的声音”。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在现实生活中社会矛盾不是趋于简化而是趋于复杂。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通过健康向上的新闻舆论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为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出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这是大众传媒及其从业者的一项经常性的艰巨工作,同时也是主政者不可须臾放松的重要日常工作之一。

再就信息传播而言,由于传播技术的日趋发达,也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原因的共同作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流量加大、速度加快,已非昔日可比。“地球村”已由预言变成现实。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互联网在我国,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已经实实在在地成为一种在社会生活中影响力巨大的新兴媒体。截至2009年6月底我国拥有约3.38亿网民,网民数量居世界第一。在我国,网络媒体不仅已经介入新闻传播领域,而且已经成为公众表达意见和传递各类信息的公共话语空间。从近年来的情况看,首先由网民在网上设置议题和议程并形成网络舆论、继而由于大众传媒的介入而形成新闻舆论、进而影响社会公众舆论的典型个案,可谓不乏其例。网络媒体和网络舆论场不容忽视的实际作用,在现实生活中已经一再得到彰显。网络世界给现实世界带来的巨大变化,主要有二:(1)每个网民都可以通过网络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引起他人的关注。其深层次的原因当然是民主程度有所提高,但传播技术迅猛发展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可低估。现在是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公众意见表达的渠道有所拓展,自由度有所增加。(2)通过权力对公共信息加以屏蔽和控制已愈来愈不易做到。这实际上对传统的大众传媒管理方式和舆论控制方式已经构成严峻挑战。引导网络舆论的明智做法是:促成网络舆论发挥抑恶扬善、伸张正义的正向作用,通过适当的正面引导和其他相关手段限制其负面影响(限制不负责任的传言扩散,限制某些极端倾向的形成)。这是一个具有前瞻性和前沿性的重大现实课题。

在执政党与大众传媒的关系问题上,一部分党政领导、媒体负责人及从业者存在着某些误识。

通过对大众传媒负责人及从业者情况的考察,笔者发现,存在的主要误区有三:一是将大众传媒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误解成了大众传媒单纯是或主要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具体表现是通过媒体反映人民群众心声不甚充分或很不充分。在一部分大众传媒那里,“人民的喉舌”成为陪衬,只占很小的比重,甚至被视为可有可无、无足轻重;在应当考虑的对党和人民两个方面的负责中,考虑对前者的负责多于对后者的负责。二是把大众传媒体现党的意志,误解成了体现一个地区的某些党政领导甚至是个别领导人个人的意志,在体现党的意志方面发生了某些偏差。三是把大众传媒对党负责,误解成了只是对当地的党政领导人负责,甚至只是对自己的顶头上司负责。

通过对地方党政领导使用大众传媒情况的考察,笔者看到:在此问题上,局部存在着认识和行为的误区是不争的事实;而以前还较少有人触及此类问题,也是不争的事实。正如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委宣传部部长叶皓所描述的那样:“很多地方政府部门领导仍然抱着旧思维不放。他们对付媒体最主要的手段就是躲、吵、告、怨。躲是躲记者;吵是吵报道不实;告是告媒体侵权;怨是怨宣传部门管理不力。”一言以概之,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和部门领导,遇事(遇突发性事件,或遇媒体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批评性报道)往往会和大众传媒及记者处于相当对立的状态,采取于事无补甚至是十分有害的做法,且并非个别现象。主政者与大众传媒之间的这样一种关系状况,令人堪忧。

研究者何荣德、王兆兴就舆论监督对某些地方的党政领导所作的调查,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叶皓所作的以上概括。调查引用的某位地方官员的一段话颇为发人深思:“舆论监督是个好东西,我举双手赞成。它可以有效地防止一些人以权谋私,打击歪风邪气。但是,我不赞成你在我的地盘上搞舆论监督。我最希望你去搞别人的舆论监督。换位想一想,你要在这里当书记、市长,整天有人揭你的短,时间长了,就显得你无能。特别是提拔干部时,说你没有政绩,影响提拔。既然走上了当官这条道,谁不愿意被提拔呢?打个比方吧,舆论监督就像一根苦瓜,放在盘里,绿油油,嫩生生,很好看,没有不叫好的。可是,吃一口,从嘴里苦到心窝子里,很难受。也知道苦口良药利于病,可没有人整天拿着苦瓜当饭吃。我没有走上领导岗位前,也曾经大声疾呼过进行舆论监督。可是,主政以后,才知道舆论监督让当官的这么难受。一看见脑袋就炸。”这番话说得很坦率。如果在执政能力建设方面对自己没有严格的要求,执政能力只是停留于一般水平,那末对大众传媒,就只能是像上述那位主政者那样,一遇到与他有关的舆论监督就“难受”、“脑袋就炸”。因为这一类主政者通常的思想逻辑是:有人揭短,就显得无能,就说明没有政绩;没有政绩,就影响提拔。是故,为数不少的主政者不希望大众传媒对其所辖地区和部门进行揭丑、批评(哪怕是根据事实所作的善意的批评也不在受欢迎之列);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大众传媒是如此,对自己下辖的大众传媒则更是如此。此为新闻舆论监督难以开展的重要原因。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持有这种心态的党政领导干部,并不是个别的。

更有甚者,某些地方的主政者,在重大灾难性事件发生以后对大众传媒采取了极端的做法。有这样一个典型个案。2005年6月11日,河北定州发生了一起血案,造成村民6人死亡、几十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当地政府为了达到封锁消息和掩盖真相的目的,对前往采访的媒体记者进行了围追堵截。这一个案中的定州有关党政领导,以及广西南丹矿透水事件、山西繁峙金矿矿难事件事发地的某些党政领导,已经不是执政能力欠缺、有待提高的问题,而是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对立面,成为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大众传媒的对立面。对他们处理与大众传媒关系的做法,当引以为戒。

部分地方党政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在管理和使用大众传媒的问题上,程度不等地存在着种种认识误区。其中,最主要的——

一是对大众传媒的耳目喉舌功能存在误识。不恰当地将媒体理解成党和政府用来对人民群众进行政绩宣传和思想灌输的工具,而未能给予媒体传播群众心声的较大空间,未能给予表达人民群众心声的媒体以一定的宽容。如前文所述,在有些地方,大众传媒甚至被异化为党组织负责人个人的“耳目喉舌”。在有的地方,甚至出现过对采写批评报道的记者、刊播批评报道的媒体或接受媒体采访的有关人士兴师问罪之事。一部分主政者在使用手中权力的过程中,将公权用错了方向,用到了不该用的地方。数年前,浙江舟山因拆毁定海古城事件而被媒体曝光,当地党政领导滥用权力处理了陪同采访或接受采访的有关人员,就是一个发人深省的佐证。

二是对“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存在误识。“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无疑是必须坚持的。就通常情况而言,现实生活中的正面因素客观上多于负面因素,且居于主流和主导的位置。而从弘扬正气、激励民心的角度看,也需要大众传媒将正面宣传置于“为主”的地位。然而,对“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的理解和执行不应当进入误区。首先,“正面宣传为主”并非以正面题材为新闻报道的唯一内容。对于社会生活中有着重大影响的负面事件、负面现象,大众传媒不能视若无睹、听而不闻,不能“缺席”和“失语”。如果“缺席”和“失语”,则意味着放弃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和舆论引导主动权、主导权。其次,“正面宣传为主”,并非一味宣传地方党政领导人的政绩、形象,不可等同于一味“报喜不报忧”。再次,对负面题材进行报道并不一定就是负面报道,根据负面题材完全可以进行正面宣传和力求产生正面效果;而对于正面题材,如果处理不当也可能成为产生不好效果的负面报道、负面宣传。报道题材涉及“写什么”的问题,报道方式则涉及“怎么写”的问题。导向、立场、观点、方法等,既会在“写什么”中得到体现,也会在“怎么写”中得到体现。最后,利用新闻报道进行正面宣传并非一般的宣传,应当严格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而正面的新闻宣传也并不就是一般地宣扬好人好事。

三是对利用大众传媒维护地区的社会稳定存在误识。有些主政者认为,大众传媒揭他所管辖的地方的丑,将社会矛盾公开化,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有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和部门领导首先想到的往往是防止媒体介入。有的地方例如广西南丹、山西繁峙、辽宁海城等,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甚至采用了罕见的错误做法,对记者的现场采访设置重重障碍。有关党政领导或部门领导,以维护地区的社会稳定为借口,要求媒体“不作为”、“不作声”。倘若有媒体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则被视为有碍该地区的社会稳定。2005年11月,哈尔滨市政府面对突如其来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一开始是严密封锁真实信息以求稳定,市民因不了解真实情况而听信传言,结果闹得人心惶惶。后来,市政府坦诚地披露事实真相,说明真实情况,最终赢得了市民的谅解和支持。在此过程中,媒体的能量得到了释放,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为维护地区稳定作出了贡献。这一典型个案启示人们:主政者要管理好和使用好大众传媒,当然有一个技巧或谋略问题,但更其重要的是必须相信群众。信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主政者,是不可能管好和用好大众传媒的,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其自身的执政能力。

从全球的情况来看,“新闻媒介在现代社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新闻媒介既是信息传播的渠道,又是信息反馈的载体,同时还是对政府及其官员进行监督的工具。新闻监督并不意味着新闻机构担负着对政府官员的监督责任,而是指通过新闻媒介的传播而达到全社会或公众对政府官员的监督。由于这种监督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国民性,因而比行政监督更有效、更快捷、更有威力”。执政能力强的执政党,总是能够合理地使用它所掌握的大众传媒,总是能够明智地应对国内外的各类媒体。这可以说是执政党成功执政的诸多经验中的一条重要经验。反过来说,一个执政党,如果不能正确合理地使用自己所掌握的大众传媒,不能明智地应对国内外的各类媒体,那么,就很难说它具有较强的执政能力,很难说它已相对比较成熟。

我国无疑有着自己的特殊国情。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立党宗旨、基本性质上与世界上诸多执政党有着很大差别,甚至有着本质区别;但是,对于别国政党成功的执政经验,是没有理由拒绝借鉴的。事实上,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很注重借鉴国外政党治党、治国、理政的经验。《瞭望新闻周刊》2006年第26期曾刊登专稿说:国外政党治国理政的有益做法与深刻教训越来越受党中央重视,并影响到中央政策。多位中央领导同志率领党政代表团出访中,都把同对象党交流治党和治国理政经验作为工作重点之一,与外国政党交流各自的执政经验乃至某些教训。这种交流不仅同社会主义国家政党进行,也同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的政党进行。在向外国政党借鉴的执政经验中,应当也包括处理与大众传媒的关系的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大众传媒进行了准确的定位:“我们国家的报纸、广播、电视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这既说明了新闻工作的性质,又说明了它在党和国家中的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从各地的情况来看,尚有一些实践问题亟待进一步探讨:例如,各级地方党组织和人民政府,应当如何正确地、合理地使用属于自己的喉舌?应当让这个喉舌发出什么样的声音?如何让大众传媒在充分发出党、政府的声音的同时,也比较充分地发出人民的声音?特别是,怎样让大众传媒更多地发出有利于巩固党的的执政地位和推进和谐社会构建的舆论监督的声音?等等。而现在看起来,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党的执政能力的建设和这方面水平的提高。(二)课题研究的意义

就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大众传媒的关系问题进行研究,兼具学术价值和实际意义。此项研究的学术价值在于:涉及新闻学、传播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和党建理论,具有学科交叉的性质和较强的学理性;对两者关系中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从理性的层面加以探讨,探索其中的规律。其实际意义在于:着眼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大众传媒的关系进行研究,其成果有助于执政党更好地管理大众传媒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同时也有助于大众传媒按自身规律运行,为服务党所领导的各项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并尽己所能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执政党与大众传媒两者关系之中,前者处于主导地位,后者是由前者领导和掌控的;但后者对前者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反作用。党的民主执政的理念有利于媒体自由空间的拓展;依法执政的理念有利于在法律范围内更好地发挥媒体的作用;科学执政的理念有利于媒体深刻认识执政党的执政规律和自身的运作规律,在正确的轨道上谋求持续发展。开展党的执政能力与大众传媒关系研究,还有利于促进党自身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主要是指有利于人民群众通过媒体参政议政,有利于党和政府听取和吸纳人民群众对于执政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对于党政机关及其官员的舆论监督。二、相关概念界定及全书框架结构(一)相关概念界定

1.关于执政党

在中国,执政党是掌握国家各级政权的政党,即中国共产党;而与中国共产党荣辱与共、肝胆相照的各民主党派则为参政党。

有研究者曾经就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与西方执政党相比较,指出两者之间有四个不同点:在取得政权的方式上,中国共产党是外生党(革命党),西方执政党是内生党(选举党);在执掌政权的方式上,中国共产党是全面执政党,西方执政党是部分执政党;在整合社会的方式上,中国共产党是权威党,西方执政党是权力党;在政党之间的相互关系上,中国共产党是合作型政党,西方执政党是竞争型政党。这四个不同点可以简要地归纳为一点: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执政党,而西方执政党都不具有领导党的属性。中国共产党只要尊重人类社会执政规律,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政权运行规律和社会自身运行规律,就能够正确地领导国家与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这位论者指出了同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与西方执政党之间的明显区别。

执政党与政府,是两个有着紧密联系的概念。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政府是国家政权机构中执行国家权力并管理社会事务的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器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我国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赋予。“人大体现的是人民的权力,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实现对国家事务的管理,人大的行为体现着人民的意志”,“要实现从通过领导体现执政,向通过执政实现领导的转变”。政府组成成员则是由各级权力机构任免的。政府行使行政权力,并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有研究者对新中国建立以后党的执政模式进行了探讨,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历史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相应地,可以将执政方式归纳为以下三种形式。一是“政党直接指挥”型执政方式,即党不仅是领导核心,而且以公共权力核心的形态,直接指挥国家政权机关的运行。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国家权力等级序列中居于公共权力机关之上,与公共权力机关实际上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直接指挥人大和一府两院。二是“政党取代”型执政方式。1966年“五一六”通知和“十六条”的出台,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在随后的十年里,党的执政方式蜕化为“政党取代”型,即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组织行政化,越过、架空、抛开国家权力机关,直接行使行政、司法等公共权力,向非党组织和非党群体发号施令,将国家和社会全面整合进党的领导体系和组织体系,实行“党领导一切”。党的执政方式从“政党直接指挥”型演变为“政党取代”型,党、国家、社会三位一体。三是“政党引导”型执政方式。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通过健全民主集中制,恢复各级党委的集体领导,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党内民主开始健康发展,国家政治生活也逐步恢复正常。在此基础上,改革开放政策迅速铺开和深入发展,党和政府放开了对资源的垄断,并逐渐从过去的资源占有者向仲裁者、调控者转变,个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承认和鼓励,市场调节经济关系和配置资源的作用逐渐出现并增强,改革的市场导向越来越明显。笔者赞同上述文字中对中国共产党执政模式的演变及对党政关系所作的论析。

以上,实际上已经从不同的层面,对执政党、中国的执政党等重要概念进行了必要的界定。另需顺便提及的是,在本著中,常常以“执政者”或“主政者”指称执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上述两个概念当属中性词,不含贬、褒之义。由于党组织与同级人民政府紧密相联,难以截然分开,因此在文中的一些地方,党组织和人民政府的称谓常常同时出现,这时则简称为党政。

2.关于党的执政能力

党的执政能力,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掌握和使用手中握有的政权的能力,其实也就是政权的掌控能力与权力的运用能力。概而言之,党的执政能力大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涉及国内国际,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执政党从上述五个主要方面提高政权的掌控能力和权力的运用能力,是当今时代所提出的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对自身所提出的要求。党的执政能力需要在正确的思想理论指导之下,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提高执政能力的过程,应当也就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过程。

3.关于大众传媒

大众传媒即大众传播媒介,《辞海》释为新闻媒介。甘惜分主编的《新闻学大辞典》释为:“泛指所有用以向广大的受众传递各种信息的技术手段。通常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和图书等六种传播工具。它是使大众传播者与受众发生交流的中介和纽带。大众传播媒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传播媒介是指上述所有的六种媒介;而狭义的大众传播媒介是指与新闻业有密切关系的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四种媒介。”《辞海》的释义显然存在可商榷之处,大众传播媒介的外延显然大于新闻媒介,故将两者相等同不甚恰当。而甘惜分先生主编的《新闻学大辞典》因成书时间较早(1993年),对大众传播媒介的释义,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都不可能提及互联网。本著所使用的大众传媒的概念,取《新闻学大辞典》中的狭义界定,在此基础上增加互联网。需要特别说明的是:(1)未将杂志类大众传媒列入考察对象。(2)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四大媒体中,更侧重于考察意识形态色彩较浓的新闻传媒,一般不涉及娱乐类或纯信息类的大众传媒。如果没有特别说明,行文中的“大众传媒”均指新闻传媒;其简称统一用“媒体”而不用“媒介”;但是,因约定俗成的缘故,取“媒介素养”的概念而不取“媒体素养”的概念。(3)探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大众传媒的关系,仅涉及中国大陆的大众传媒。

4.关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大众传媒的关系

关系的一方是党的执政能力及其建设,另一方则是大众传媒。本著所要研究的,是前者如何作用于后者,后者又如何反过来作用于前者。为着比较深入地研究上述问题,就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相应的延伸:研究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与它所领导的大众传媒的关系;研究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的执政能力及与它们所领导、管理的大众传媒之间的关系;研究中还会大量涉及政府与大众传媒的关系。(二)全书框架结构

本著由绪论及十二章构成。绪论交代研究缘起、选题意义,界定相关概念,总拎全书要旨。第一章,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紧迫性及大众传媒在中国共产党执政过程中的作用两个方面,就绪论部分简要阐述的研究意义加以展开,从而说明了课题价值之所在。第二章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与大众传媒关系所作的历史考察,旨在通过对历史脉络的梳理,观照两者关系的发展历程和经验教训,为研究当下的两者关系奠定基础,并借以形成历史的厚重感和纵深感。第三章顺势探讨政党执政规律与大众传媒运行规律之间的关系,意在体现对课题研究的渐次深化,同时涵盖以下将要探讨的诸多问题。第四、五章侧重于从执政党的角度,研讨对大众传媒这类特殊资源的拥有、使用,并将对大众传媒的使用提到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和思考;在主要论述执政党、主政者所应为时,对大众传媒所应为也有所涉及。第六、七章,则侧重于从大众传媒的角度论析舆论引导、舆论监督及两者关系;在以大众传媒为主要研究对象时,兼及执政党、主政者。第八章所讨论的,是党、政府和大众传媒共同面对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即如何直面常态和非常态下社会的不和谐因素。第九章,探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党的“媒介形象”展现之间的关系,这是在探讨上述问题的过程中有所涉及并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索的命题。第十、十一章,是紧密相联、互相对应的两章,分别将主政者的执政能力和传媒从业者的职业活动置于相应素养的层次进行解析。第十二章对与研究课题相关的一系列误识进行了辨析,以期收到引起重视和纠正误识之效。三、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大众传媒关系中若干问题撮要(一)大众传媒是党的重要而特殊的执政资源

在当今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执政能力建设有着相当的紧迫性。只有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方能有效遏制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干部中出现的权力异化现象,保持党的肌体健康,进而推进和谐社会构建;方能从根本上维护党的并非与生俱来、也非一劳永逸的执政地位。

大众传媒是党的重要的执政资源之一,具有别的组织、机构所无法取代的功能和作用。其中最主要的功能和作用是:充当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大众传媒被作为异常重要的特殊工具来使用。党和政府通过它们向人民群众传达大政方针、决策主张,人民群众通过它们向党和政府反映自己的呼声、要求、愿望。党和政府以大众传媒为喉舌,更多地传播重要的党务、政务信息和公共信息以及自己的主张、理念;人民群众以大众传媒为喉舌,更多地表达自己对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就此而言,大众传媒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意见交流平台。由于大众传媒事实上具有巨大的信息传播能量,并且常常处于社会舆论的中心,而舆论往往会影响甚至左右人心,因此,拥有媒体者总是希冀借此而形成有利于赢得人心的社会舆论。无数事实证明,持续的、强势的正确舆论,能使人心趋聚避散,对执政党心向往之而非心背离之;而错误的舆论,则会在公众中滋生离心倾向和离心力。是故,大众传媒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也就成了题中应有之义,其至关重要的用途是要帮助党得民心。大众传媒是社会的瞭望哨,负有干预和监督社会生活的神圣使命。其触角伸向社会的四面八方。它们与人民群众保持着经常的、密切的联系。刘少奇曾要求记者成为人民的代言人。大众传媒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具体表现为:或是由人民通过媒体“直言”,或是由记者为民“代言”。不管属于哪种情况,舆论监督都是“人民的喉舌”功能的体现。综上所述,大众传媒是党所掌握和可支配的重要的、特殊的执政资源。

当前,大众传媒要发挥党的重要执政资源的作用,面临着如下新情况:一是社会处于转型期。由于城乡之间整体差异的现实存在、社会成员利益分配格局的渐次调整、阶层及个人贫富差距的悬殊、公众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的深刻变异等原因,社会舆情中存在不少变量因素和某些复杂趋势。上述因素使转型期舆论引导面临许多新的棘手课题。二是科技包括传播科技高速发展。特别是第四媒体加盟新闻传播以后,信息得以在更大的空间范围之内迅速传播,传受互动得以即时、便捷地实现。这不仅极大地改变了大众传媒之间原有的竞争格局,而且也使对新闻信息“把关”的难度增加、成本提高。三是市场经济体制对社会生活影响日深。自被推向市场后,大众传媒进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境界。媒体应有的责任心、道义感,与市场所允许的占有欲、逐利性,从不同的两极作用于作为经营主体的大众传媒,使之经常要面对两难选择。结果,市场导向的作用会促使媒体及从业者走同行竞争、进行改革以提高服务质量之路,也会致使其物质欲、金钱欲等劣性部分迅速膨胀,从而使媒体所应坚持的导向、责任、品格受到严峻挑战。

从目前情况来看,大众传媒作为执政资源,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已经发挥了巨大作用,还有很大的潜能可以发挥。影响其潜能发挥的因素很多。从大众传媒从业者的角度来说,无可否认,固然有存在认识上的偏颇因而责任缺失的问题;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局部存在的对媒体或一己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的过多考虑、过度追求,造成了个人或小团体私利与媒体责任之间的严重失衡。从地方党政领导的角度来说,部分主体出于对个人利益(仕途、声誉、威严、脸面等等)的考虑,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恰当地限制大众传媒披露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不恰当地限制其舆论监督功能的发挥,既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格格不入,也与大众传媒担当的神圣使命相去甚远。(二)使用大众传媒的能力是执政能力重要构成部分

在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之前,也有一个正确合理地使用大众传媒、借此赢得人心的能力的问题。该能力为党夺取政权的能力结构体系中的一种重要能力。在党成为执政党以后,正确合理地使用大众传媒的能力,是其执政能力的重要构成部分。

之所以如此,原因大致有三:

原因之一:如前所述,大众传媒是党的重要而特殊的执政资源。它们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而不是一般的工具。既然如此,它们对领导、管理和掌控者就有着相当特殊的要求。比如说,要有能力在体现党的意志与表达人民群众心声方面寻求平衡,以利于自己执政;借助于大众传媒所形成的舆论的力量,在社会公众中凝心聚力,以利于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以大众传媒之力,吸引公众广泛参与舆论监督,消除党的肌体上的毒瘤和痈疽,从而使党的执政地位更加稳固。领导者和管理者执政能力的强弱,必然会在使用大众传媒这一特殊执政资源的过程中得到检验。

原因之二:在我国,合理地使用大众传媒,是党执政的重要方式之一。不善于运用大众传媒在自己与公众之间架起桥梁、借此辅助执政的主政者,不可能是优秀的主政者,甚至不是称职的主政者。正因为如此,在国外,“新闻执政”之论应运而生。美国华盛顿大学传播学教授和政治学教授兰斯·班尼特论析了美国执政的方式,提出了如下观点:美国政府的执政即操纵新闻。白宫的总统会议,整天就在研究如何左右新闻、发布新闻,美国政府白宫新闻发言人发言的密度是最高的。通过新闻发布,能够实现四大功能:用表态主导公众,用政策美化形象,用媒体试探政策,用行动制造新闻。“新闻执政”之论是否恰当,尚待推敲;但是利用新闻辅助执政,在执政能力之中应当包括使用和应对大众传媒的能力,当是颇有价值的命题。

原因之三: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结构体系中的一系列能力,都与使用大众传媒的能力密切相关。党的执政能力,是一个由多项能力组成的综合性的系统结构。其中主要的能力是前文所列的五种能力。五种能力,互相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同时,又或各自或综合地与使用大众传媒的能力密切相关。在许多情况下,主政者的以上各种能力都将在是否善于使用大众传媒的问题上受到严格检验。一个不善于在自己掌管的地区内和工作中使用大众传媒推进民主政治的领导者,一个不善于利用大众传媒培育社会和谐因素和消除不和谐因素的领导者,一个不善于在危机出现后合理应对大众传媒、借助各种力量包括大众传媒的力量化解危机的领导者,怎么可能是合格或优秀的执政者呢?

在中国,既然正确、合理地使用大众传媒的能力是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构成部分,那末,中国共产党在加强自身执政能力建设的过程中,就需要致力于不断提高处理与大众传媒关系的能力,就需要把处理与大众传媒的关系提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三)大众传媒:体现党的意志与表达群众心声

如前所述,大众传媒是党所掌握的一项重要的执政资源。发挥这一执政资源的作用,很重要的是要通过它来体现执政党的意志。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大众传媒寄予厚望。从法理角度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完全有权利通过大众传媒表达自己的心声。而从传播学角度看,体现党的意志的新闻信息、新闻作品,要能够被受众所接受,这样的传播才有意义和价值。受众在市场上以消费者的身份出现,消费者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大众传媒的传媒产品生产。从这个意义上说,大众传媒也必须重视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

大众传媒应当努力达到体现党的意志(同党的最高宗旨相联系的全党意志)与表达群众心声的统一。从理论上说,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是“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党的意志则是其“为人民服务”这一最高宗旨的体现。党除了为人民谋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党的某些地方组织的意志与群众的心声在局部时间、空间范围之内出现不和谐,往往也难以完全避免。

大众传媒以自己的独特方式体现党的意志与表达群众的心声,在这一方面也不能说全无问题。概而言之,主要存在三个弊端:

其一,一部分主流媒体在体现党的意志方面,意识强烈、导向正确,但是方法过于简单,缺乏渗透力、感染力和感召力,因而效果不佳,甚至被受众拒于心智之外。

其二,有些大众传媒不甚重视倾听群众心声和对此加以表达,很少为此提供报纸版面和节目时段,注意观察领导的“眼色”而漠视群众的“脸色”。这个问题在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其三,有些大众传媒在表达群众心声的时候,采用的方式和选择的时机不当,提出了一些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一时难以解决或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问题,从而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从地方党政领导这一方面来说,也存在着有待理性思考的地方。对大众传媒不提表达群众心声的硬性要求,缺乏借助于大众传媒与人民群众进行日常沟通的强烈意识,不能不是一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带普遍性的问题。让大众传媒担负起促进沟通、交流的重任,起到引导舆论和引导公众的作用,这是完全应当的。但是,党组织在加强自身执政能力建设的过程中,似乎还应当强调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即领导同志应该有通过大众传媒听取来自人民群众的呼声的雅量和气度。有时,包含了真理性成分的群众心声在媒体上表达以后,会显得不甚悦耳,甚至比较刺耳,然而却有利于主政者看清问题的症结和实质;应当允许大众传媒刊登这样的报道,只要导向正确、真实客观,就不对报道者在其他方面进行苛求。这是执政能力建设所应包含的内容。党处于执政地位,更需要经常不断地通过各种渠道包括大众传媒了解群众的心声。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反映了群众心声的大众传媒采取不恰当态度和做法的地方党政领导,也还是存在的。比如2005年,新华社一篇批评浙江临海市政府为图政绩推动中小学互相攀比、不顾财力迁建豪华新校的报道刊发后,当地民众大都认为“符合事实”、“反映了群众的呼声”;但该市一位主要领导同志的态度却截然相反,斥责当地报纸转载新华社报道是“不负责任”。该市主要领导在批评报道面前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显然不符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也不符合人民群众的期望。

在达到体现党的意志与体现人民群众的心声的统一方面,大众传媒应当将引导公众舆论与实行舆论监督相结合。舆论引导是党的意志的体现,各级党政领导和主流媒体对此都十分重视。但一部分主政者和媒体负责人,对同样是体现了党的意志的舆论监督,则常常有所忽视。有的地方的党政领导甚至以自己的意志抵制党的意志、抵制舆论监督。党要维护执政地位,就必须不断清除肌体上的痈疽和肌体内的病毒,就须臾离不开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各种监督。舆论监督还是将党的意志与人民群众心声相结合的最好的实现途径之一。人民群众面对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某些不平等现象、一部分官员的腐败堕落现象、某些地区发生的黑道势力作恶现象等,有话要说,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执政能力强的领导者,能充分理解群众的心理,并为他们提供正常的意见反映渠道和情绪宣泄渠道。邓小平特别强调要让群众说话,“有出气的地方”。他说:“如果没有小民主,那就一定要来大民主。群众有气就要出,我们的办法就是使群众有出气的地方,有说话的地方,有申诉的地方。”大众传媒是联系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及纽带,是社会公众的公共平台,它们就应当是人民群众说话的地方之一,是人民群众说话以后能受到重视、正确的意见得到支持的空间之一。

在一个地区发生重大突发性灾难事件的时候,舆论引导无疑比平时更为重要;而此时,舆论监督也比平时更为重要。在事件中遭受生命财产威胁或损失的群众及其亲属,事发地的广大社会公众,会对主政者提出比正常情况下更高的要求。事态的发展,常会使各种新旧矛盾纠合在一起,以至呈激化的态势。地方党政领导层中的一部分成员较普遍的反应是控制信息扩散,以免造成于己不利的影响;如某些领导者与事主有着这样那样的瓜葛,则更是会授意部下对媒体记者“围追堵截”。因此,重大突发性灾难事件,不仅是对大众传媒责任心和公信力的考验,而且也是对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包括党组织运用大众传媒能力的检验。在重大突发性灾难事件发生后,主政者体现党的意志的做法之一是:通过大众传媒,充分听取民意,发挥舆论监督的正向作用。大众传媒体现党的意志,不应当是保持沉默、无所作为,而应当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之下及时、充分地发布关于灾难事件的权威信息,在引领社会舆论的过程中有所作为。有的时候,舆论监督难以进行,原因是有关管理者不愿承担政治风险,未能充分肯定新闻工作者在舆论监督中所体现的政治责任感,未能善待他们所付出的艰辛劳动,轻易否定其劳动成果,从而挫伤了他们进行舆论监督的积极性。还有的时候,有关主管部门出于某种考虑,希望大众传媒、新闻工作者对某些事件不作公开报道。着眼于社会稳定的大局考虑问题是对的,但事后也有必要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眼光来进行回顾、审视和反思,看不作公开报道或终止舆论监督的意见是否正确,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要通过理性思考,获得有利于更好地指导日后舆论工作的正确认识。

实践证明,在某些事件发生后,人们一开始所设定的、影响后来舆论工作的理念,有不少都是正确的;然而也有一些则是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的。属于后者行列的,远的如对1994年4月1日发生在浙江千岛湖上的载有台湾游客的游船失火事件,大陆媒体未在第一时间进行及时报道,这种处置方式和它所折射出的管理理念,无论当时还是事后看来都是不正确的。它致使我国大陆媒体一度处于尴尬境地,并进而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近的如2003年4月20日之前,大众传媒未能及时就非典型性肺炎疫情作出公开报道。当然,这并不完全是大众传媒本身“集体失语”的问题。后来的事实表明,不公开重要信息或不允许公开重要信息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对此予以果断否定和坚决纠正。而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对于大众传媒的报道和信息公开,政府采取了有别于以往的更加开放和卓有成效的管理方式,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好评。当然,以上三例所涉及的内容,并不属于或并不主要涉及舆论监督,但是因为有关信息具有负面性质因而主政或主管者按先前的思维惯性往往不希望主动公开这些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和不主动公开信息所造成的结果显然是迥异的,这类事件颇为发人深省。(四)党的执政规律与大众传媒运行规律的关系

政党执政和大众传媒(主要以其中的新闻传媒为考察对象)运行,都有可为和不可为、应为和不应为、成功和不成功的区别,在背后起作用的就是政党执政和大众传媒运行各自的不容违背的客观规律。研究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大众传媒的关系问题,就必然涉及中国国情条件下政党的执政规律与大众传媒的运行规律之间的关系问题。应当说,这是一个全新的命题,迄今为止还很少有人就此问题作过系统、深入的研究。

有专家指出:政党执政规律是“执政党在控制和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反映政党政治本质和必然性的法则和客观要求”。执政的本质就是掌控和使用公共权力。执政过程体现了政党的政治本质。

在中国的国情条件之下,党的执政规律和大众传媒运行规律都有着丰富的内涵。对此,本著第九章将作专门论述。在这里仅提出相应要点。

党的执政规律,它与大众传媒的运行规律关系密切的内容主要有:首先,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此统率自己的理论与实践。一方面,要始终坚持其基本原理和精髓之所在;另一方面,又要紧随社会发展而增加新的时代内容,将它发展成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其次,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由人民赋予,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执政。执政目的是为了人民(执政为民),执政的基础在于人民,执政的力量来自于人民。再次,在人民中实行最广泛的民主,由人民参政议政,由人民监督政府,这是防止“人亡政息”的有效途径。最后,执政党注重于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注重于自身的执政能力建设,既始终保持自己的先进性,又能够与时俱进。

在中国的国情条件之下,大众传媒既必须遵循世界各国大众传媒所必须遵循的相当一部分普适性规律,又必须遵循自己较为特殊的运行规律。所谓普适性规律主要是指:第一,媒体及时地、真实地传播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以满足广大受众的新闻需求。媒体所传播的信息,是受众欲知、未知和应知的。就此而言,媒体是以自己的独特方式为受众提供服务,在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对受众发生影响。第二,媒体在自身价值取向与市场导向的矛盾关系中寻求平衡,既不能完全不顾自身应有的价值取向,又不能完全不顾市场导向,而应当同时兼顾以上两个方面。第三,媒体既要满足受众需要,又要致力于提高受众水平。前者贯穿着服务,后者体现了责任。所谓中国大众传媒特殊的运行规律:一是指媒体在党的领导之下运作,新闻事业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党管媒体”。党对新闻事业实行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党的各级组织不仅管媒体的舆论导向,而且管所辖媒体的领导干部。二是指在大众传媒的诸多功能中,发挥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功能被特别强调。大众传媒,一方面被要求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忠实地向人民群众传达其理念主张、大政方针;另一方面被要求作为人民的喉舌,经常地向党和政府传递人民的呼声、愿望。新闻传媒充当人民的喉舌,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实行舆论监督。舆论监督与舆论引导并行不悖。三是指大众传媒作为国家所有的机构,不应当只是对个人负责,不应当牟取一己之私利或小团体利益,而必须对党、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要处理好大众传媒所具有的某种意识形态属性与按市场的某些要求运作之间的矛盾,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诚如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的一位官员所说:“当前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媒体对政治的影响越来越大,处理好同新闻媒体的关系已成为各国执政党的重要课题。西方国家标榜新闻自由和媒体独立,新闻媒体号称是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种权力’。西方政党处理与媒体关系的主要做法有:直接占有或间接控制新闻媒体;重视对媒体的公关,化解媒体对执政党的消极报道,积极引导舆论导向;重视更新宣传观念和宣传方法,改进宣传机制,树立良好的政党形象。”

运用全球化的视角考察执政党与媒体的关系问题,我们可以从中获得相应的启发。其中的一个启发是:要致力于在政党执政规律与大众传媒运行规律之间寻求统一。这就要求:一是大众传媒更好地担负起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的重任。党和政府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重要信息,体现出对人民知情权的充分尊重,体现出对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的充分尊重。二是更好地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作用。在这方面,媒体固然需要具有积极性和主动性,但更重要的是,地方党政领导和部门领导不能提出苛求、设置障碍,或进行变相压制。从国外情况看,近年来越南共产党已开始关注当今信息化时代的新问题,并给予新闻媒体报道腐败事件较大的空间,以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三是执政党在处理与大众传媒的关系方面进行调适。在“党管媒体”体制不变的前提下,从两方面进行调适:一是使大众传媒的运行规律得到更大程度的尊重,媒体的潜能得以在正向上得到更大发挥;二是使大众传媒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有所推动、有所促进。因主政者手中握有权力,故由他们主动进行调适,效果会更好。(五)主政者媒介素养及对其执政能力的影响

面对媒体,主政者同样是受众,与普通受众有着许多相同和相似之处,例如通过媒体接受信息等;然而,他们又是体现了一定特殊性的受众。特殊性表现在主政者掌握相应的权力和资源,对媒体有着较大的影响力甚至掌控力。正因为如此,对主政者媒介素养的重要性不可低估。

主政者媒介素养如何,通过对媒体的接触、使用、管理及对待新闻舆论监督等各个方面而得到体现,不仅折射出自身对媒体的态度(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施影响于媒体),而且还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媒体受众。更为重要的是,主政者怎样使用、管理媒体和对待舆论监督,往往并不是一种个人行为(即使是个人所为,对此也不能简单地解说为个人行为),而是某种执政活动,属行使公权的范畴。主政者是否尊重公民的知情权、是否具有扩大人民民主和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意识、是否善于通过媒体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和消解社会不和谐因素、是否达到较高的执政水平,这一切都将在对待媒体的态度上(也即在是否具备应有的媒介素养方面)接受检验和考验。

笔者认为,主政者的执政能力不可避免地会在与大众传媒的关系上得到反映。执政水平高的主政者,善于将大众传媒作为执政的辅助性工具。执政能力强的主政者,不会以简单粗暴的态度处理与媒体的关系。很难设想,连与媒体关系都处理不好的主政者,会是执政能力强的主政者。

主政者善待、善用、善管大众传媒,在一方面体现出其执政能力。这种执政能力与属于更深层次的媒介素养紧密相联。因此,提高主政者媒介素养的问题,应当进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视野,这方面的研究和实践亟待加强。(特别说明:本著使用的资料,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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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兵:《保障“四权”和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十七大报告学习笔记》,《新闻记者》2008年第2期。第一章 研究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大众传媒关系的意义

政党执政与国家治理并非一定依赖于大众传媒的舆论影响手段,因为在具有显著功能的大众传媒出现之前,政治行为与政府治理早已存在。然而,一个追求科学治理、民主治理与执政为民的现代政党,必须考虑大众传媒这一具有相当舆论影响力的因素,通过大众传媒这一公共参与、公共表达设施,使得执政党、政府与民众社会保持良性的互动关系。本章围绕执政能力建设命题提出的现实性、大众传媒在党执政过程中的作用、影响大众传媒作用发挥的制约因素以及执政能力建设与大众传媒的互动关系等问题,就执政能力与大众传媒功能两者内在关系的话题展开研究意义的探讨。第一节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命题的提出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既是党自身在理论认识及领导能力方面自我提高的过程,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协作并有效监督的过程。这两个过程的运行轨迹是否总是保持吻合,直接影响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能否真正扎根于我国的政治实践。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论意义

中国共产党在执政50多年后,结合国情与国际大环境以及党自身面临的问题,系统地提出了关于执政能力问题的理论框架。这一思考不仅对于丰富与推进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有着显著的理论探索意义,而且对于新的历史时期中党和国家的进一步建设与发展有着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

执政即掌握政权、治理国家政事。基于历史条件而产生的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领导地位的唯一合法性,使得它的执政与现代西方国家政党执政有着不同的内涵。现代西方国家中的政党执政,就是执政党掌握政府的行政权,执政党与国家政权基本的政治关系主要体现为执掌国家的行政权与政府治理权。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不仅仅指执政党执掌国家行政权,执掌国家治理的权力,还包括党对政治活动与政治关系的领导权。党的执政首先是领导权问题,其次才是党领导人民联合体行使政府治理权问题。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的执政是“大执政”概念:一方面,执政意味着共产党领导,领导人民掌握政权,党的领导所包括的政治关系要大于党的执政所包括的政治关系;另一方面,执政体现为党通过多种手段动员和组织人民行使政府治理的职能,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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