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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31 0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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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晓辉,一路开花

出版社:煤炭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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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错过那个最好的自己

别错过那个最好的自己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别错过那个最好的自己作者:陈晓辉,一路开花排版:skip出版社: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6-01ISBN:9787502058609本书由四川文轩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辑年少情怀总是诗

的确,青春的眉梢曾经为那些失去的、感伤的往事而扑簌簌地落泪,但又能有几个人不会这样?当它们纷纷成了记忆中模糊的片影,请记得是它们为你打开了心灵世界的那扇窗,给你投进了光亮,让你从此舍不得关上。我开始学会对这个世界眉宇相笑,尽管我守着风雨不一定见云开,但是我相信彩虹一定会来。青春独唱,杜鹃花如海文/阿识学长

在时间和现实的夹缝里,青春和美丽一样,脆弱如风干的纸。——辛夷坞眼泪会打湿杜鹃花

我穿着CC送给我的帆布鞋,躲在青春的“青”字背后偷窥春天。不远处的小山坡上布满了炽热的颜色,像熊熊燃烧的火把,映红了天际。

我曾以为它会在刮风或是下雨时提前熄灭,可CC说,杜鹃花的颜色是鸟儿吐血染成的,这些连死亡都不怕的花朵是不会畏惧自然的,更不会轻易忧伤或凋零。

那个春天,我莫名其妙地把CC说的话放在了心上,就好比有人坚信青春永远都不会散场,愿意陪它画地为牢。

进入高中的第一次月考,我发挥得很糟糕,在承受了爸妈和班主任的轮番训导之后心情跌入谷底。也就在那么一恍惚的工夫里,我从春天进入了冬天,每天只能靠漫无目的地翻阅字典来整理心情。“杜鹃花,又名满山红,属灌木,代表爱和喜悦。”念着这些滚烫的字眼,往事一页一页摊开,没来由地发觉如果青春没有青只有春,那么剩下的就应该全是眼泪了。“哭什么?眼泪会打湿红踯躅的。”CC是文艺少女,她喜欢写诗和画画,而且总能叫出杜鹃花的许多别名。每当她说出我听不懂的话时,我都会莫名地对她产生些许崇拜之情,觉得她真是高端又大气。总有对手与青春掐架

我一度是自信和快乐的。那时候,CC坐在我的前排,她个子矮,爱穿米蓝色格子裙,走路时马尾辫总会左右晃动,看起来有些天真俏皮,又有些盛气凌人。

自习课上,一遇到不会解的题目,我就用圆珠笔套在CC背后来回地画。CC怕痒,这时,她便会招架不住回过头来,压低嗓音恶狠狠地说:“毛虫虫,你再这样,休怪本宫对你不客气!”说完,再狠狠地瞪我一眼。

有时,CC的橡皮擦会不经意从桌子上滑落,然后她就会弯下身子去捡。每次她看到我的牛仔裤,都会毫不客气地嘲笑我:“毛虫虫,你又把牛仔裤剪了个大口子啊,你爸妈知道吗?”“那你晚自习不读书,偷偷摸摸地画画,你爸妈知道吗?”“我就爱画,我是要考美院的。哎,你看,我刚把马小见画成了一个奇丑无比的胖子,一会儿下课贴到隔壁班门口,让校花见识一下他的风采。”

马小见是班里的文艺委员,也是CC的男闺蜜,他们俩的相处模式完全是无节操的。CC喜欢许嵩,所以每到音乐课的自由练习时间,马小见总会肆无忌惮地把许嵩的《等到烟火清凉》演绎出《金箍棒》的感觉。

CC实在忍无可忍的时候,就会趁老师不注意,揪住马小见的耳朵:“马小见,你用这么惨绝人寰的歌声毁灭自己可以,但请不要侮辱我的偶像!”CC是文艺女中的暴力机,而马小见又不好意思对女生下手,所以每次对抗总是他落败。

那时候,我们的青春好像被施了魔法,就爱缠着某个人开玩笑、斗嘴。但我从不参与他俩之间的斗争,只在心里暗笑:“你们俩一个不尊重美术,一个不尊重音乐,活该碰上对手。”叛逆是颗忧伤的子弹

青春的对手不仅会有老师、同学、陌生人,还有爸妈。周末写完作业后,我在自己的房间练吉他。爸爸妈妈听见后,猛烈地拍着我的房门:“老师布置的作业写完了?妈妈给你买的习题也做完了?”“没做完就不能休息一会儿吗?”我打开门,迎面而来的是他们气急败坏的样子。“唱歌是休息吗?累了就好好睡觉,别把心思花在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上面!”

我拼命地忍住几乎要奔涌而出眼泪,重重地将房门关上,然后猛地把书桌上的课本、习题全扫到地板上。

我的梦想是学音乐,将来当一名歌手。可爸妈不理解我,他们总压制我唱歌,他们希望我考入医科大学,将来成为一名医生。

我翻出他们给我买的新牛仔裤,在裤腿上剪出不规则的口子。看着这一个个大口子,就仿佛看见了我青春中一个个沮丧的黑洞。

想起CC曾说,青春是场战争,18岁的我们用叛逆当子弹。只是这颗子弹飞不过沧海,在碰到坚冰时就会碎裂,再无法还原。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

临近文理分科,别的同学都昼读夜背、奋笔疾书,我却过得浑浑噩噩,甚至开始在课堂上睡觉。终于有一次,在班主任的课上,我照例在他喋喋不休的声音里睡着了。但这次叫醒我的不是下课铃声,而是一个粉笔头。

我揉着额头睁开眼,发现全班同学都看着我笑得前仰后合,而班主任站在讲台上怒气冲冲地瞪着我。当时,我半沉浸在迷迷糊糊的梦境里,半挣扎在困惑的现实中,整个人大概显得十分滑稽。

下课后,班主任把我和CC叫进办公室,我瞥见他办公桌上的月考成绩单,空气中混杂着浓重的油墨味和隐隐约约的花香。“最近上课总睡觉,是不是因为失恋?”班主任侧着身望着我,右手搭在桌子上,食指漫不经心地叩着桌面。

我吃了一惊:“我还没恋爱呢,哪儿来的失恋?”“你还不承认和她恋爱?”班主任有点生气,指着站在旁边的CC质问我。

我看了看CC,她的脸涨得通红,身体在微微颤抖。我慌忙辩解,并用手肘推了推她,示意让她跟班主任解释清楚。可CC一句话都没说,沉默得厉害,眼睛亮晶晶的,似乎隐藏着泪水。

班主任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显然,我的解释在他看来只是狡辩。

我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无力辩解,便也沉默下来,目光游离,最后落到了窗外的喇叭花上。它们缠绕在泡桐树的枝干上,颜色纯净,形状坦然,与我们一望到底的青春真是像极了。但我一点也不喜欢白色的喇叭花,因为红色的杜鹃花早已盘踞了我整颗心脏。

那天,我和CC都被罚写五千字检讨书。CC写着写着就泣不成声,写检讨对于一个自尊心强到爆棚的文艺少女来说,简直是致命的伤害。我想像从前一样给CC讲笑话,逗她开心,但我始终开不了口。

像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淋湿了我们的心。CC不再给我买小布丁,马小见也不再是我的同桌。在这场大雨中,我们各自沿着不规则的青春边缘,渐行渐远。

那年5月,小山坡上的红踯躅彻底消失了。CC和马小见读理科,在教学楼一楼的重点班,我念文科,在八楼的普通班。会有梦想盛开的声音

有次放学,我在校门口碰到马小见。好几个月没有联系,我们彼此都有些生疏。

几句不走心的寒暄之后,我问出了困扰我好久的问题:“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老师会说我和CC谈恋爱?”

马小见犹豫了一下,然后说:“你睡觉说梦话,具体内容没听清,但大家都听见你叫了CC的名字……”

原来是这样。我已经记不起那天自己究竟做了什么梦了,但我知道,CC肯定因为这句话受到了班主任和其他同学的误解,这大概也是她到现在都不肯理我的原因。“我是毛虫虫,似乎每天都有很多烦恼,睡觉总爱说梦话。对不起,CC。”我终于有勇气给CC发了一条短信。

不到一分钟,她就回复了我:“没关系,都是过去的事了,以后你也要好好读书,加油。”CC变得一点也不文艺,她成了学校的知名学霸,每次考试总拿全年级第一。

还记得我和CC第一次去小山坡看杜鹃花时,她送给我一双帆布鞋。她说,希望我以后每次来看杜鹃花,都能穿着它。我和CC的这个秘密,我想马小见是不知道的。虽然我早就洞悉了他的秘密:他喜欢CC,每次都故意把许嵩的歌唱错,希望多得到一些CC的关注。

高考百天誓师大会后,我穿着那双帆布鞋再一次来到小山坡,CC竟然也在那里。很久没有面对面交流过,我们隔着大片绚烂的颜色对视,然后肆无忌惮地笑了起来。

后来,我们坐在草地上聊天,抱怨考试太频繁、吐槽班主任多么残暴、倾诉各自的新梦想……头顶上有大片大片的流云飘过,时间宁静得仿佛停滞了一般。

CC终于又开了文艺腔,她说:“青春像一季一季的候鸟,在不停地同我们告别。一些不被想起的就会成为空白,一些被时常记起的,才是永恒的歌。”

我还是听不懂,可是觉得她说得对极了。选自《初中生学习·中》2014年第9期

现在想想,席慕蓉当时说的青春是本太仓促的书,真的是贴切极了。我们终于散落到世界的各个疆域,就像一场风把蒲公英吹散一般,再也回不去了。时光篱蔓爬上青春眉梢文/卜宗晖

青春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名词,自古以来的人都赞美它,希望它长在人间。——丰子恺

高中时候,大概十五六岁的样子,有一点点才气,有一点点张扬。在全国性的写作比赛中获了奖,心生得意,似乎走在路上都追着风。我的老师和同学,也总是不吝对我加以赞美之词,而我则是在心里面习以为常地认可,渐渐生出张扬之气。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了高二下学期,我还沉浸在文字的世界中难以自拔,课堂上总是疾笔写那些锋芒的文字。直到我的学习成绩一跌再跌,老师都不忍心再目睹下去,学校因此不再派我去比赛,父母严厉地勒令我停笔,我才终于醒悟过来。

追赶别人脚步的日子是痛苦的,为了补那些落下的课程,我整整做了两本英语笔记,一本数学和一本物理笔记,将近半个学期没有睡过午觉。幸运的是,最终努力和付出都得到了回报,我重新回到了班级的前列。

然而高二结束时,文字已在我笔下生了锈,我不敢轻易再去触碰那些流水般的句子和篇章,它们曾经给我带来张扬之气。可现在,它们是一地碎片,任我如何努力地拼凑,都再不可能完整。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意识到,年轻气盛的时候,总有那么一件事物,让你执着地持在手中不肯放下。谁都会不可避免地爱上它带给你的张扬之气,那是我们握有资本时最骄傲的姿态。

后来上了高三,时光的篱蔓从这堵墙攀沿到另一堵墙,是更深的院子。枯燥和寂寞锁住了我的青春,但是还好,文字给了我一支牧笛,让我能够一直吹响内心的声音。

在朋友的鼓励下,我勇敢地再次提笔,给杂志投稿,终于,文字见于刊物,像许久的心事开花一样,我收获着内心的欣喜和芬芳。偷偷的,我还把暗暗喜欢的人化作了笔端流萤,我把微妙的心绪诸于笔尖之下,或晴或阴,我的世界被一个人左右着,但她却毫不知情。或许真的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吧,但我还是愿意在她的生命中逐流一次。

也曾独自一人徜徉过最熟悉的那条小道,在高中毕业之后,看到路旁的木棉树依旧长得高大茂盛。曾经守在这条路上的我,如今换了新装变了模样,却依旧止不住对于往事的回想。

的确,青春的眉梢曾经为那些失去的、感伤的往事而扑簌簌地落泪,但又能有几个人不会这样?当它们纷纷成了记忆中模糊的片影,请记得是它们为你打开了心灵世界的那扇窗,给你投进了光亮,让你从此舍不得关上。我开始学会对这个世界眉宇相笑,尽管我守着风雨不一定见云开,但是我相信彩虹一定会来。

回忆起整个高三阶段最让我骄傲的事,不是哪次模拟考考了多少分,而是我写的词成了班歌的一部分,尽管没有人能为它谱上曲,但大家还是很有才气地为它引用了贝多芬的钢琴曲,让它成了我们大家庭中的一份子。

得到大家的认可是件很令人高兴的事,终于有那么一刻,我们为青春唱响的主打歌是来自于内心真实的声音。后来我把这份手稿夹在一本书中,但是繁忙的高考之后我再也没有找到它,这件事至今仍是我内心的遗憾。

一切都会落幕,一切还在上演,高考的结束不过是另一个新的征程的开始。那天整理东西,无意间翻到高一高二时的课本,发现随处可见我打的文学草稿,数量之多让我不禁怀疑自己曾经装着多少少年的心事,只是它们都已经随着我长大,褪下张扬之气的外表后显露出澄明的光彩。

时光篱蔓曾经爬上青春的眉梢,它触痛过我们的神经,让我们紧张,有些泪水也是拜他所赐。但是别忘了,你眉宇间笑的时候,它的内心其实和你一样柔软。选自《语文报》2014年第33期

很多东西因为一场考试就消失了,包括那年的暗恋,那年的情愫,还有那些低眉羞涩的男生女生。可是每次想起,心里还是那么柔软。老橡树下文/〔英〕休·辛普森 孙开元翻译

爱情有如佛家的禅——不清不楚。——三毛

村子里无论男女老少,都喜欢在这棵老橡树下相聚。他们三三两两而来,各寻知己,坐在树下谈天说地,然后再各自散去。这就是人们在橡树下时最开心的事情。

这是棵高大参天的老橡树,孤零零地矗立在紧挨橡林村的一座小山的山顶,可以想象,自从天地初开,它就在俯视着我们的村子。

这棵活化石橡树的老根纵横盘亘,是人们天然的安乐椅,经过天长日久的裤子的打磨,变得光润平滑。

有多少年青人的初吻都是偷偷地在老橡树下进行的,有多少男孩是在老橡树下鼓足勇气和情人第一次约会。他们在树下翻肠搅肚,想着如果自己被拒绝该怎么说。女孩们也一样,坐在树下脉脉含情地看着心上人,期待着他能说句知心话,都会想着如果和他约会,自己应该穿哪件衣服。

老橡树知道一代代本地乡下人的希冀、梦想、爱情、失败和成功,但它不会向外人泄露这些秘密,它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和聆听者。

这就是为什么伊丽莎白·布朗小姐有一天会来到这棵老橡树下了。那天酷日当头,当她吃力地爬到山顶后,已累得粉汗微出,薄薄的印度棉线上衣沾在了身上。她站在表皮粗糙的树下,老橡树垂下枝条为她遮挡住了阳光的炙烤,看着在清香的微风中摇曳的枝叶,她轻轻吁了口气,心中一分舒畅,三分烦乱。她轻轻靠在树上,让树干支撑着她的身体和意志——现在身心都已疲惫。她试着理清思维,仔细地思考着发生的一切。

一个旅行者正站在不远处的一块巨石后,为了躲避烈日和行人的目光。他在投入地作画,除了橡树下忧郁的少女,他心无旁骛。他想把自己的目光从女孩身上移开,但却是徒劳,少女的一举一动深深地吸引了艺术家的注意力。

她看上去普普通通,她有一头棕色的头发,长短适中地散在脑后。她面庞清秀,神态悠闲高雅,略显丰腴,却更给她增添了几分妩媚,除此之外并无特别之处。

他离她并不远,但还是希望更近些,以便能看清她的眼睛。他只看到她有一双淡蓝色的眼睛,在她平凡的脸上显得很不一般。这就是为什么他非要画这双眼睛。

伊丽莎白穿着一条宽松漂亮的紫色棉布裙子,上部是象牙色。她双手抱膝,屈在胸前,裙裾在微风中轻轻摇摆着,时而露出令人心荡神驰的秀腿。

他手中的画笔疾速地滑动着,想在她走之前就把画画好,把颜色调好后,他熟练地在画布上涂画着。吉米·汤普森是个敬业的画家,他可以为了自己的事业披星戴月,如果不想起火为自己做饭,他可以每晚在异乡饭馆里就餐。无论严寒酷暑,只要需要,他都会保持这种游牧式的生活方式而自得其乐。

吉米到哪儿都开着他的那辆老式露营车,他把这辆车当成了家。他云游各地,在一个地方呆够了,就开车另寻他处。他靠在路旁以卖他的画为生,偶尔也在农场干一段时间的体力活,这使他的体格一直都很健壮。

他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人,一切随遇而安。他是很少敢说自己很快乐,别无它求的那几个人之一。至今还没有哪个地方吸引他停留太久,但也许在某地、某时或某件事就会拴住他的心,让他在墙上钉个钉子,挂上他的车钥匙。

至少在今天,他休息的地方还在一个半山腰,画着一位艺术家明显察觉到被忧愁笼罩着的梦幻般的少女,这正是画家想要捕捉的一种意境。但少女还有一种别样情怀,只有他的心灵才能感受得到。

在画作完成之后,他坐下来长久地默默地注视着前方,他被眼前的少女迷住了,唯恐他的出现会扰乱她那宁静的时光。

她站起身,掸了掸了身上的尘土,她伸展了一下久坐的腰肢,树影间的阳光流泻在她的秀发上。她转过身,把一只纤柔无比的手掌放在了树干上。吉米好奇地看着她,她在干什么?为什么这个普普通通的女孩让人如此着迷?

等到双腿恢复了活力,她也做好了决定。她的手从老橡树的身上轻轻滑了过去,树荫的庇护让她在纷乱的尘世中获得了一份心灵的明净。

她向山下走去,她要向格雷格表白自己的心事,这不是那么容易,但也不能再拖。格雷格是个好小伙,一个敦厚、善良而且温文尔雅的男人,一个能让她笑,也能让她哭的男人。他给了她快乐,让她感到了自己是无可替代的。

她一度认为自己也是爱他的,就在昨晚,当银色的月光洒在窗前时,甚至是今天早上醒来,她还梦想着戴上白纱巾,接过那束玫瑰花。但经过橡树下的久久沉思,她明白了,他并不属于她。

她放不下的是另一个人,她也说不清他是谁,但知道他正以自己的方式走近她,而不是以格雷格的方式。想到如果拒绝格雷格的求婚,他会受到伤害,她的心里就很痛苦,但她不能欺骗自己。

当少女差点与画家撞了个满怀时,她不禁惊慌地“啊”了一声。他又黑又长的卷发散在肩头,他的微笑让她心慌意乱。“你好,我知道你经常到这来画画的。”她对眼前的陌生人说。“是的小姐,在下常来。”他的声音浑厚,带着很明显的爱尔兰口音,双方好像对彼此的第一次谈话并不感到意外。

他看着她清亮的棕色眼睛,不是在树下时的淡蓝色,但他一点也不遗憾。他把世界展现在了她的眼里,她的双眼映出了世界的美丽。

初秋时的第一棵橡子从老橡树上落了下来,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

这就是我的祖母和祖父第一次相遇时的情景,我不知道他们的浪漫故事是否是真的,但祖父就是一直这样对我们讲的。他在去年去世了,祖母把他的骨灰撒在了山上的岩石下。

那里就是祖父画画的地方,当祖母站在那棵老橡树下时,他们的故事就开始了。祖母现在还是每个星期天都到那儿去,她今年八十七岁了。看,现在刚刚是八月十五日,就已经有一颗橡子成熟了。据说每年第一颗橡子成熟时,就又会有一对年青人要在这棵老橡树下坠入爱河了。选自《考试报》2016年第14期

我们依然那么容易感动,是因为我们依旧还相信爱情。这世间总有伟大的爱,激励着我们去相信爱情。所以,一定要好好爱。心心念念文/段奇清

爱情,你的话是我的食粮,你的气息是我的醇酒。——歌德

有的爱,似乎就是为了让对方放心的。

高中毕业填志愿之前,她心中就只有一所大学:清华。她听说,那年清华大学开始招收女生。可令她没想到的是,当年南方没有名额,她说:“没名额,那就等着呗!”母亲说,“哪里能等?”无奈之下她报考了东吴大学。

有时,当你生出一个念头并对其执著时,说不定在冥冥之中就要成全你一件事。只要与那件事有缘分,你的终归是你的。那年她虽说没上成清华,可并不等于机会的大门已经关上,可不是,机会之门又向她敞开了一道缝。

1932年初,东吴大学因学潮停课,二十一岁的她与三位朋友相约,到北平继续求学。清华大学那时并不招生,他们一起报考了燕京大学并同时被录取。后来当得知清华可以借读时,她毅然放弃燕京的学籍,做了清华的一名借读生。她的母亲后来打趣说:“阿季的脚下拴着月下老人的红丝呢,所以心心念念只想考清华。”

阿季即杨季康,笔名杨绛,“脚下拴着月下老人的红丝”指的是杨绛和钱钟书的姻缘。“三月牡丹呈艳态,壮观人间春世界”,三月是红成阵、绿成荫,一片生机勃发的季节,也是催动男女之情,让世界平添一桩桩美丽壮观爱情的日子。

正是三月的一天,杨绛和钱钟书在清华大学的古月堂门前相见了。如《圣经》中所说: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人。杨绛见到钱钟书那一刻,心中似乎幡然而悟:自己一直想上清华,原来只为遇到他。

有人说她是被钱钟书眉宇间的“蔚然而深秀”所打动,应该是一见到他,她潜意识中就有“他就是我前世的人”的想法,钱钟书也仿佛这样想着,于是一种极为有趣的表白脱口而出:“外界传说我已经订婚,这不是事实,请你不要相信。”杨绛立即回应:“坊间传闻追求我的男孩子有孔门弟子‘七十二人’之多,甚或有人说我已有男朋友,这也不是事实。”

还有什么话比这更直白的:“我是自由身,你就放心追好了!”他们第一次见面,好像就是为了让对方“放心”。

从此两人便开始鸿雁往来,“越写越勤,一天一封”,直至杨绛觉出:他放假就回家了,我难受了好多时。是的,他们有写不完的情书,说不完的情话。三年后,两人幸福地牵手走入围城。

结婚不久,钱钟书在一件事上遇到了难处:他想到英国牛津大学深造,可担心自己走后妻子寂寞。杨绛笑了笑说:“为什么要寂寞呢?我可以去英国陪读啊!”他沉吟一会儿,说,“好是好,不过你的学业就中断了。”那时,杨绛是清华大学研究院外国语文学系的学生。她说:“只有我去了英国,你才会放心,我为什么不去呢!”钱钟书见她说得诚恳,灵机一动:“我们可以准备两份学费,你也去求学。”

在英国,杨绛更是一次又一次让他“放心”。钱钟书“书生气”十足且有着孩子般的童心,1937年,杨绛生女儿钱瑗住院,钱钟书独自住家里。几天后他去医院看望妻子时,低着头一副痴呆的样儿:“我犯错误了,把墨水打翻了,染了桌布。”杨绛说:“不要紧,我会洗。”第二天他又去了,说:“我又犯错误了,把台灯搞坏了。”她说,“不要紧,再去买一个。”一句句“不要紧”让钱钟书放心了。

世界太热,让对方放心,他们要追逐内心的一剂清凉。杨绛有篇散文名为《隐身衣》,文中直抒她和钱钟书最想要的“仙家法宝”莫过于“隐身衣”,隐于世事喧哗之外,陶陶然专心治学。

1942年底,杨绛创作了话剧《称心如意》,在金都大戏院上演后,好评如潮。一天,钱钟书对杨绛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你说行吗?”杨绛非常高兴:“我支持你,快动手写。”这就叫夫妇比翼齐飞。

为了让他放下心来写作,杨绛把家里的女佣辞退了,以通过节省开支来让他少上课多一些创作时间。她担水劈柴、生火做饭、洗衣拖地、缝纫制衣、翻墙爬窗……她就是要让自己的汗水化作丈夫的笔下珠玑。两年后,钱钟书被誉为“一幅栩栩如生的世井百态图”的《围城》问世。

她的这种从富家小姐心甘情愿地成为“灶下婢”的做法让婆婆称赞不已:“笔杆摇得,锅铲握得,在家什么粗活都干。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入水能游,出水能跳,钟书痴人痴福。”

为了让钱钟书这个“痴人”真正拥有痴福,杨绛除了平日细心地照料他外,她还有一种担心:不能让自己走在他的前面。“钟书病中,我只想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

为求得不错次序,杨绛一直严格控制饮食,少吃油腻。要加强营养时,她会买几根大棒骨敲碎煮汤,再将汤煮黑木耳,每天一小碗,保持骨骼硬朗。她还坚持每日早上散步、做大雁功,时常徘徊树下,低吟浅咏,呼吸新鲜空气。见自己的身体健康,她对自己就放心了。

他们的“放心”是真正的生死相依,钱钟书要是病了,杨绛常常是连续许多天,甚或几十天不离左右地陪伴照顾。当有人劝她回去休息时,她说:“钟书在哪儿,哪儿就是家。”钱钟书吃安眠药,她也吃,虽然她当时并不失眠。杨绛有时吃安眠药,钱钟书也总要陪着吃,说要中毒一块儿中。

好的身体给她帮了大忙,1994年,钱钟书住进医院,缠绵病榻,全靠杨绛一人悉心照料。不久,他们的女儿钱瑗也病了,住进医院。当时,钱钟书住在北京医院,钱瑗住在西郊的医院,父女俩相隔大半个北京城,已是八十多岁的杨绛来回奔波,辛苦异常。

钱钟书病到不能进食,只能靠鼻饲,医院提供的匀浆不适宜吃,杨绛就亲自来做。做各种鸡鱼蔬菜泥,炖各种汤,鸡胸肉剔得一根筋没有,鱼肉一根小刺都要除尽。

1997年,被杨绛称为“我平生唯一杰作”的爱女钱瑗去世。一年后,钱钟书临终,一眼未合好,杨绛附在他耳边说:“你放心,有我!”让对方放心是内心的沉稳和强大。

钱钟书去世后,为了让“你放心”不打折扣,她更加注意照顾好自己的身体,除了饮食外,还坚持每天在家里慢走7000步,将近九十岁高龄她还能弯腰手碰到地面,腿脚也很灵活。“钟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

钱钟书生前曾说过要翻译柏拉图的《斐多篇》,已近九十高龄的杨绛硬是将《斐多篇》翻译出来。接着,她要对三人的爱作一个小结,2003年,《我们仨》出版问世,这本写尽了她对丈夫和女儿最深切绵长怀念的书,感动着无数中国人。

而时隔四年,九十六岁高龄的杨绛又意想不到地推出一本散文集《走到人生边上》,探讨人生的价值和灵魂的去向,被评论家称赞:“九十六岁的文字,竟具有初生婴儿般的纯真和美丽。”让对方放心是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

杨绛同时还将眼睛盯向了钱钟书留下的几麻袋天书般的手稿与中外文笔记,多达七万余页的笔记每一页都留着丈夫的手印,整理它们时,宛然抚摸着爱,抑或被丈夫的爱抚摸着。2003年,被整理得井井有条的三卷《容安馆札记》,以及一百七十八册外文笔记得以出版。2011年,二十卷的《钱钟书手稿集·中文笔记》也面世。如钱钟书地下有知,一定会完全放下心来。

杨绛依然追逐着内心的一剂清凉,生活中的她和钱钟书在世时一样,几乎婉拒一切媒体的来访。2004年《杨绛文集》出版,出版社准备大张旗鼓筹划其作品研讨会,她回绝说:“稿子交出去了,卖书就不是我该管的事了。我只是一滴清水,不是肥皂水,不能吹泡泡。”

她还以全家三人的名义,将高达八百多万元的稿费和版税全部捐赠给母校清华大学,设立了“好读书”奖学金。为了不打扰别人,九十岁寿辰时,她专门躲进清华大学招待所住了几日“避寿”。

她早就借翻译英国诗人兰德那首著名的诗,写下自己无声的心语:“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2016年5月25日,杨绛先生与世长辞。

让对方放心是最真挚最动人的爱,他们爱的乾坤也堪比日月长。选自《做人与处世》2014年第11期

爱一个人或被一个人爱,都是幸福的。为对方着想,不要让对方操心,这就是我们爱的最好的方式!年少情怀总是诗文/朱国勇

青春须早为,岂能长少年。——孟郊

人到中年,日渐坦荡从容,闲适得就如暖阳下偎着躺椅的老人。而往事,却像调皮的孩子,不时跑来揪揪老人的胡子,让人一疼,又幸福着。

那时,我才十七岁,一个年青得让人遐思的岁月。我深情地爱着一个女孩,她叫莫诗诗,和我住一个小区。

相思了许久,终于按捺不住,在一个月华如水的夜晚,我大着胆子来到她的窗前。窗前,有一棵高大的梨树,正是四月,满树的梨花,深白动人。一阵风来,圆月高悬,花雨纷纷,美得就如梦境一般。附近的高楼,除了稀稀疏疏的几个窗口亮着电视的白光外,其余的,已是寂静一片。

莫诗诗的窗子,是幽暗幽暗的一片。

我徘徊了很长时间,然后开始歌唱,是李琛的《窗外》。我唱得一般,但是却极动情,真正是用心在倾诉。两遍,或是三遍之后,莫诗诗的房间灯光一闪,亮了。一刹那间,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喊莫诗诗,但她不回应我。

我开始倾诉,用电视上看到的,小说里读到的,尽一个少年所能用的所有词汇,向她诉说着我的爱意。我越说越动情,多日来的相思苦恨,一时表露无遗。

而莫诗诗,始终一语不发。一闪,莫诗诗房间的灯,灭了。

周围很静,只剩下我的声音。我立在稀稀疏疏的月光下,固执地一句接着一句,我知道莫诗诗一定在听。说到后来,我潸然泪下,有凉凉的水气,打湿了我的发丝和衣袖。“莫诗诗,今生今世,我一定要娶你!”最后,我抛下这句话,伤怀又懊恼地离开了。

行到拐角处,回头看,莫诗诗房间里的灯,亮了,又灭了。

从那以后,莫诗诗一见我,就红着脸低着头迅速跑开。

后来,我最终没能实现娶莫诗诗的诺言,大二那年,莫诗诗恋爱了,接着,我也恋爱了。但是直到今日,我仍然忘不了那个深情的夜晚,倒不是还爱着,只是不能忘也不忍忘。因为,那是一个少年最真最纯的初心,也是一个男人最纯美无瑕的记忆。

每年春节我都要回家看望父母,偶尔还会遇见莫诗诗。她的女儿和我的儿子在一起玩得很投机,有时,还玩过家家。兴致来了,莫诗诗还会拿我取笑,你那时还真痴情啊!只是把我吓得不轻,谁半夜三更地乱叫啊?

她咯咯笑得花枝乱颤,我呵呵一笑沉静不语。只有自己知道,曾经的那一份情有多深多重,而在她,已经淡成一件童年趣事了。

有许多往事,就如一汪清澈幽深的潭水,在灵魂深处一闪一闪地荡着波光,常于不经意中,让我们沉入其中,心魂俱醉。选自《意林》2010年第2期

往事随风,那些痴傻的事情,那些年少的冲动,那些荒唐的举动,都随风而去了。最后,我们只能马不停蹄地错过了。有一种爱,上帝也为之动容文/水玉兰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欧阳修

这世上的爱情分为两种,一种是烈火,爱到极致,燃烧自己也燃烧对方,精疲力竭时,爱便输给了时间;一种是石头,无声无息,无论时空如何变幻也不离不弃,好像此生就是为一场等待而来。

这爱如磐石的女子就是晚清重臣李鸿章的外孙女张茂渊。

当年,才貌俱佳有着显赫身世背景的23岁女孩张茂渊,在去英国求学的轮船上邂逅了同船留学的青年才俊李开弟。海天一色的背景很容易让人滋生浪漫情怀,果不然,这对才子佳人,想当然地演绎了一场一见钟情的爱情经典。

后来,李开弟了解到张茂渊的外祖父竟然是出卖国家利益,与洋人签署《马关条约》的洋务大臣李鸿章,血气方刚崇尚民族气节的他便忍痛斩断了刚刚萌芽的情缘。

很长一段时间,张茂渊常常一个人在他们经常去的校外小径上流连,清晨……黄昏……寂寞的身影很是让人心疼。好友不忍看到她就这么煎熬着,便把李开弟订婚的消息告知了她,只为了让她死心。

如雷炸顶啊,半天才回过味的张茂渊含着泪说:“不怨他,今生等不来他,我等来生。”轻轻的一句誓言,让这个痴傻的女人真的就用了半生的时光来执守,再也没爱过任何人。绮年玉貌在似水流年中一点、一滴消褪已尽,可心中炽热的爱却从来也不曾熄灭。

许是感动了上苍吧,十年浩劫反而成全了这个女人的心事。那时候,李开弟被打成反革命,在街道当清洁工人,亲友纷纷与他划清界限。这时候,张茂渊却不避不闪,顶着半个世纪的风霜轻轻地向他走来,默默接过他手中的扫把,一下、一下用力地扫着,能说什么呢?岁月沧桑中沉淀下的感情,任何的语言都显苍白啊。

后来,李开弟终获平反,再后来老伴去世,张茂渊也已78岁的高龄。早已是银发如雪,朱颜不再。可这又有什么呢?名、利、时光、容颜,所有的一切与他们的爱都无法相提并论。李开弟一刻也不愿等待,立刻迎娶了这位为爱执守了半个多世纪的新娘。到场的嘉宾闻知他们的故事,无不潸然泪下。

天若有情天亦老,遇上这么痴傻的女人,天也无奈啊。终究到最后还是为他们眨了一下慈悲的眼睛。选自《文苑》2014年第8期

痴情女人最可爱。每个男人都渴望自己的生命中会出现这样一个女人,对自己不离不弃。其实女人何尝不是这么想呢?旧爱是一个疼痛的影子文/一帘风絮

隐忍平凡的外壳下,要像果实般有着汁甜水蜜的肉瓤,以及一颗坚硬闪亮的内核。——七堇年一

尼娅望着幽蓝幽蓝的海,眼神落寞而忧伤。耳朵里塞着耳机,手机里单曲循环播放着那首许巍的《曾经的你》:“每一次难过的时候,就独自看一看大海……”

今天,她难过,所以一个人跑来看看大海。

大海那么干净,那么壮阔,那么从容,和高原的天空一个颜色。尼娅多希望在她看过海之后,心中的烦忧就会后退,退到一个触碰也不疼的角落。

涨潮了,尼娅望着一波一波涌起的浪花,忽然想到了一句话:海是这个孤独星球的眼泪,或许,海真是由眼泪汇成的。要不,它的滋味怎么是又咸又涩的呢?

不知不觉,天黑了,华灯次第闪亮。尼娅抬头看看满天闪烁的繁星,看看身边那些成双成对、笑语喧喧的人们,她的心一阵一阵地疼起来,好像有谁拿着针在她心灵最柔软最纤细的地方狠狠地刺。第一次,她相信了,这个世界上真有心痛的感觉。

尼娅一个人慢慢悠悠地走在海边的沙滩上,漫不经心,那饱满的、潮湿的海风吹着她的长发和白裙,有着小清新的气质。

有人过来搭讪:“嗨,姑娘,我带你去冲浪好不好?”

尼娅不应答,加快脚步向旅馆走去。

谁知,那个人不死心,一直尾随着她。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被一个陌生男人“跟踪”,让她感到了极度的无助和恐慌。

再过一个路口就到旅馆了,还有两秒绿灯,行人和车辆都慢了下来,只有尼娅飞奔着向路口冲去。

突然,尼娅觉得身子飞了起来,然后坠落、坠落……一下子跌进了黑暗。她想喊,却喊不出,她想睁开眼,眼皮却沉得厉害,她只好用力地呼吸。

恍惚中,有一双手握紧了她的手,把她揽在怀里,有个声音在耳边沉着有力:“坚持住!坚持住!”尼娅想对他笑一下,但终究支撑不住,昏了过去。二

尼娅醒来的时候,是个晚霞灿烂的黄昏,她动动身子,动不了;她抬抬手,感觉手被握着。握着她手的是个男子,趴在床沿上,像是睡着了。

尼娅觉得口渴,再一次抬了抬手,男子醒了,一脸的倦容,但笑着问她是不是饿了。她摇摇头,说口渴得厉害,想喝点水。男子说让她稍等,他去楼下的商店买。

男子离开,旁边病床上的女病人对尼娅说:“你老公人真好,这一天多看你昏迷着,他就一直握着你的手,不吃不喝,一刻都没离开呢。”

尼娅笑笑说:“他不是我的老公,我还没有结婚。”女病人说:“那就赶紧结婚吧,这么好的男人,哪里去找?”

男子买水回来了,还买了一些零食。

就这样,尼娅默默接受着男子的照顾,很多时候他们之间是沉默的,但男子却仿佛知道她的心思似的。尼娅眨一下眼皮,他就知道她需要什么。

尼娅有点怀疑,难道陌生人之间也有“心有灵犀”存在吗?

尼娅伤得不算轻,不说皮外伤,右小腿轻微骨裂,还断了两根肋骨。一个多月后,她才被允许出院。

男子开车送她,在尼娅订的旅馆里,男子说是他不小心撞到了她,他会为她今后所有的“后遗症”负责。妮娅一听,不假思索地说了一句:“你负得起这个责吗?”男子说他从不说谎,可以用生命作保证。尼娅不是无赖的人,想着这些天男子如此尽心的照顾,心情平静了很多。

男子离开的时候给了尼娅一张名片,说无论何时,只要她一个电话,他就会随时来到她的身旁,他会为她24小时开机。

尼娅点点头,甚至没有说再见。是啊,为什么要说再见呢?再见,也许是再也不见呢。

小腿才拆了石膏,尼娅小心地在房间里练习走路。还好,还可以走路,这样就不用麻烦别人照顾了。

尼娅打开电脑,登录QQ,好多留言,唯独没有她朝思暮念的那个人。眼泪顺着脸庞,轻轻地滑落。

难道曾经山盟海誓的爱,真的经不起财势权利的诱惑吗?三

尼娅忘不了的那个人,是她的初恋男友,叫郝林。很小的时候他们就认识了,算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每天清晨,郝林都会在尼娅家的楼下吹一声响亮的口哨,尼娅便跑下楼,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去上学。

小学、中学、大学,他们都冲破各种关卡,努力地在一起。大学毕业那年,郝林说校花想让他去她家的家族企业上班,校花在学校一直追求郝林,郝林没有答应。

那一天,尼娅约郝林去看电影,郝林说什么也不去,还说电影没什么好看的。尼娅却坚持要去看,郝林拗不过她,便来到了电影院。

电影散场的时候,郝林毫无征兆地对她说了“分手”,人声鼎沸的电影院里,她站在人流里,眼中无泪,心却哭得汹涌澎湃。郝林说他们之间的爱就像一场电影,就算是通宵,也还是要散场。郝琳走得那样决绝,甚至连背影都没有留下。

她不知道原本甜蜜的爱情怎么会就这样坍塌,瞬间走向崩灭。

从同学那里得知,郝林去了校花家的家族企业上班,很快就会成为校花的老公。那一刻,尼娅的心碎成了千片万片,零落成泥。

尼娅是个孤单的女孩,自小父母双亡,跟着爷爷奶奶长大。16岁那年,爷爷病逝,18岁那年,奶奶带着满心的牵挂也离开了她。

幸好,还有郝林在。从那刻起,郝林成了她唯一的支柱,唯一的依靠。

而现在,郝林变成了她心上的一根针芒,时时刺痛她柔弱的心。“如果你过得幸福,过得比我好就好。”尼娅轻轻说,今天,是郝林和校花结婚的日子。四

近些日子的清早,尼娅总会被敲门声吵醒,是那个撞伤了她又照顾她的男子,尼娅没看他留下的名片,一直还不知道男子的姓名。

男子买了早点,看着尼娅一口一口吃完,适时递上餐巾纸。尼娅惊讶一个男子会如此细心、如此无微不至。

男子说:“你的伤好了,哪天我们去看场电影吧。”尼娅点点头,“那到时候我来接你。”

还没迈进电影院的门,尼娅就受不了了,她知道她还爱着郝林。尼娅以为自己自小经历的离别多,可以轻松地忘记,轻松地开始新的生活,但这一次,她高估了自己。

坐回车上,男子说:“你也在电影院有过离别吗?我的女友是在电影院和我说分手的。我以为有你陪我,我就有勇气走进电影院,没想到……”

原来,爱情就像临水照花人,每一个旧爱,都履过了疼痛的影子。

回到旅馆,尼娅开始收拾行装,她打算回家去。她第一次拿起他留下来的名片看,原来他的名字叫冯博,是一家合资公司的工程师。

尼娅离开的时候没有告诉冯博,她选择孤独上路。车开没多久,她就收到了一则短信,是冯博发来的,只有七个字:带一朵花儿上路。她笑了。她透过车窗望向天空,她已经好久没有张望这天空了。

远远的列车,缓缓地行驶在已定的轨道上,风从车窗吹进来,仿佛夹杂着一种呼唤,尼娅的心底浮现出一个身影,一种眷恋瞬间浮起。几缕阳光让目光所及的景物多了些欢快明媚的色调,在她内心折射出丝丝缕缕的色彩。清爽的心情,将一切照亮。

一年过去了,一切都还是旧样子,只是没有了郝林静静的身影在那里伫立。打开窗户,除尘清扫,就像清掉一些从前的记忆。她已经知道该用什么来替补黯然失色的日子了。

郝林来找她,说他已经和校花离婚了,他根本不爱校花,他说和校花结婚是一时糊涂,也是被逼无奈,因为校花当时骗她说自己怀孕了。

尼娅只是听着,不说话。郝林说他还爱着她,他要和她一切重新开始。尼娅摇摇头,轻轻说:“你太贪心了,你没有资格得到我的尊重和怜悯。”五

尼娅卖掉了爷爷奶奶留下来的房子,离开的时候她没有告诉郝林,她对自己说:忘记他,忘记一切……

尼娅对冯博说想去远方旅行,冯博说记得带一朵花儿上路。

走过江南塞北,再也没遇到如冯博一样对她细心入微、懂她的男子,他已成为她心里的岸。

那一天,她又来到了海边,还住在那家旅馆。旅馆老板说不用付钱,一位姓冯的先生几个月前就预定下了你的房间。

尼娅的心在平静中层层密密地泛起微澜,脸上摇曳着花姿娇容。

尼娅拨通了冯博的电话,一句话也没说,没过几分钟,冯博就来到了旅馆。冯博轻轻说:“我知道你会回来的。”

尼娅笑了,轻轻挽起裤管,在她右小腿的伤疤上,纹着一朵连理海棠。她说:“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有一朵花陪着我。”

冯博说:“咱们一起去看看海吧。”

海,依旧幽蓝幽蓝,尼娅的眼里看不到了忧伤,她的心已变得和大海一样干净、宽阔、从容。

尼娅和冯博谁也不说话,他们的爱早已在心底出落成花的模样。那花儿携着两颗心温暖相拥,懂我懂你,纵然静默,也是最好的爱。选自《家庭文化》2014年第5期

每一对恋人都有令人羡慕的眼神交流和情感共鸣,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们在西瓜地里不见不散文/阿识学长

一个人的朋友就是他自身所具有的吸引力。——爱默生一

我和阿力出生在同一个村庄,我们在同一座城里念大学。

阿力在A大,大二,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我在B大学医,大三。

每次阿力犯夏季热病时,他都会有气无力地囔囔着说:“阿识,要是我那年不补习,我也应该是一名准医生了,我自己的病我肯定能看好。”

2011年,阿力和我考上了同一所医学院,暑假时我们本来打算从乡下坐绿皮车到北京旅游,可就在我们准备出发的前一天晚上,阿力说他的女友威胁他,如果他们不在同一所大学念书,那就得分手。

喜欢一个人,我们总是心甘情愿地对那个人好。

也许阿力他太喜欢阿翠吧!二

阿翠是隔壁班的班花,成绩在班里也是遥遥领先,学霸级别。

我不知道阿力是怎么追上阿翠的,听别人说,阿力追上阿翠只动用了三个西瓜。

我们村的西瓜在夏天实在胖得可爱,红得可人,能甜到人的骨子里。

暑假时,每天下午四点来钟,我和阿力都会提着麻布袋去瓜地里摘西瓜。阿力是出了名的摘西瓜大王,他用手指头在西瓜的肚皮上轻轻地敲一下,就晓得哪个西瓜熟得最好。

阿力说,他还能用鼻子闻到瓜香呢。三

这也难怪阿翠会被他轻易追到手,原来现在的好多女孩子都喜欢吃西瓜,也喜欢给她送瓜的男孩子。她们总要约上几个闺蜜一起坐在电视机前一边看《来自星星的你》,一边用调羹往嘴里送西瓜,还一边说着“都敏俊西”。

当然,那时候暑假压根就没有“都教授”可看,韩剧也不是那么火。我和阿力看得最多的也就是湖南台的《还珠格格》系列。

于是,阿力总要指着电视里的紫薇,哭得像个泪人:“阿识,快看,女神,我的女神又在大清朝受伤了。”

原来紫薇正被容嬷嬷虐待。

阿翠长得像林心如,所以阿力也跟着林心如受伤。四

我切开刚摘回来的西瓜,递一大块给阿力。阿力重重地咬了一口:“阿识,我想好了,我要和阿翠一起补习,我们要一起考师大。”

西瓜被他吃进了嘴里,释放出甜蜜的信号。那会儿,我真佩服阿力的勇气,他可以为了喜欢一个人,竟尝不出来那块西瓜是淡淡的,咸咸的味道。

那是第一个没有被阿力用手指头敲熟的西瓜。

我猜,摘西瓜时,他的心肯定不在瓜,在她。五

阿力补习那年,我和他联系得不多。偶尔上网和他聊Q,我就会问他:“2012年,你爷爷打算种多少亩地西瓜?”“切,你就知道惦记着我家的瓜,也不知道关心一下我。”“哪有啊,你都说等你2012年和阿翠一起考进了师大,我们仨就每天夜里躺在你家的瓜地里。我都买好了帐篷了,晚上我们一起看星星,一起吹风,还有一起吃西瓜!对,我要把你爷爷吃穷,让他打不成麻将,谁要他每次输了钱就怪我在他旁边影响他的牌运,他还用烟杆子敲我的脑袋,叫我滚回地里插秧呢。我这辈子一定会恨透了插秧生活。整个暑假都快累瘫了,白净净的我一下子就被晒成了黑猪佬。我容易吗我?你爷爷太不近人情了!”“你爷爷才不近人情呢!”“也对,谁叫我没有爷爷,不然暑假我肯定会抱住他的大腿。我要和他整天整夜躺在桃树底下,他帮我摇扇子,还给我讲故事。他对我讲的故事我都记得,他那个年代简直苦得要命,大暑天都要出去放牛,捡牛粪呢。”“所以你要知足常乐,黑人更健康一些。”六

刘同说:“谁的青春不迷茫。”每次和阿力简单地聊完几句,我的青春就再也不恐慌了,都能听到乡下的鸟鸣,看到乡下的炊烟,还有一条不近不远的山路。我行走在山路上,青春告诉我,再翻过前面的一座山,你就会想起我的样子了。

白云、禾苗、水田、草帽,还有几个捕捉笋虫和金蝉的少年,还有几个追着蜻蜓不放的娃娃。男孩子和女孩子跳完皮筋、踢完毽子、推完铁圈、弹完弹珠后就穿着短裤跳到河里洗澡。我们在水里一边捉迷藏,一边摸河螺,惹得鱼儿总用小嘴巴亲我们的脚丫子。

我们在十多个暑假喊了成千上万次:“痒,痒,妈妈你再用力往上挠几下,我是不是满身都是痱子啊?”“谁叫你大热天还贪玩,活该!”妈妈就将花露水喷到手掌上,然后再抹到我们身上,连她们的骂声都是清凉的,亲昵的。七

阿力和阿翠终于考上了我所在城市的师大,那年暑假,我们仨真的如愿以偿了。阿力爷爷的西瓜地在村子的西边,我们便每天趁着夕阳西下就跑到地里搭帐篷。

阿力说,“夕阳薰细草,江色映疏帘。”

阿翠说:“东风渐急夕阳斜,一树天桃数日花。”

我说:“知音不到吟还懒,锁阳开帘又夕阳。”

那年,身边的朋友都有女朋友,唯独我形单影只,所以夕阳西下,我会比他们要惆怅一些。

当然,一等到天暗了下来,我们点起了灯,有了风,我就再也不会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了,我会做好多美梦。

我梦见我的车轮和房子是用西瓜做的,我每天都躺在西瓜床上K歌。《爱情转移》这首歌,被我唱得和西瓜一起在地里翻滚。八

不久,阿力和阿翠突然分了手,得知这个消息后,我给阿力打了无数个电话,可他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我猜,阿力肯定又跑到K歌厅里一边唱《宁静的夏天》,一边酗酒了。

每次阿力伤心难过时,他都要花上很长一段时间重复着K那首歌,然后接二连三地打开啤酒。

在他的想象里,夏天一定永远都是宁静的吧!但这世上,并不是每一个西瓜躺在每一块瓜地里都是安安静静的,它们也会在夏天遭遇狂风暴雨。这是生活告诉我们的道理,西瓜不是长给生活看的,它是用来吃的,好不好,你我说得不算,现实说了算。九

阿力失恋的第二个暑假,他约我去深圳打工,我问他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回老家种地,他感叹道:“老家的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就这样,后来只有我一个大学生留在村里种地。十

今年夏天,阿力的爷爷和奶奶在西瓜地里搭了一个小小的木房子。每当萤火虫从草地上飞起来时,木房子里的灯就会发亮。

我猜,阿力的爷爷和奶奶也肯定会在夏天既安静也吵闹过。

青春是睡不着的,灯亮着,它就醒着。

所以,不管夏天有多苦、多热、多长,只要你静下心来再读读青春时的故事,你就一定还会做梦。

对,我们在夏天的夜里,不见不散。选自《语文报》2016年第29期

不管爱情如何轮回,不变的,是我们一直赖以为生的友谊。你幸福我为你祝福,你失恋我可以陪着。友谊,万岁!第二辑我是那个“别人家的孩子”

她穿一件素色旗袍,从幽暗中走出来,迈过一道斜阳走近我,然后摸摸我的头,理一理我的头发。纤细的手指在我的发间穿插,轻轻地颤抖。仅此而已,其余都已经模糊。直到现在,直到我真要写她了,我还不清楚为什么要写她,以及写她的什么。远离的门文/林玉椿

父亲,应该是一个气度宽大的朋友。——狄更斯

读高中的时候,我到县城跟父亲住在了一起,结束了初中时的住校生活。每天,我都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像一只飞翔的小鸟,飞快地从学校往家里赶。

穿越那条不算拥挤的街,扑鼻而来的便是那股浓浓的大院气息。再拐过几个弯,叮叮咚咚地走上楼,出现在面前的便是那扇门,那扇绿色的门。

记不清我曾多少次把钥匙插入,把这扇门开启。推开门,总是看到父亲那略带羞涩的脸和充满关爱的眼神。

父亲一直在一座美丽的山水城市工作,远离家乡;我则从小在乡下的老家长大,和母亲生活在一起。父亲一年到头很少回家,一直以来,我对父亲的印象并不深。对于我来说,父亲更像是一个抽象的符号。

后来,父亲回到了县城,我读高中后便与他住在了一起,他似乎找到了弥补曾与我多年分离两地的机会,每天都会做很香很美味的菜肴给我吃,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给我足够的零花钱。

可是,由于初中的叛逆,我丢失了小学时的骄傲,我考上的这所高中,是全县最差的一所高中。在这所学校读高中,能实现上大学梦想的人少之又少,想考上本科,简直是天方夜谭。于是,我也成了学校里失望的学子之一。

我每天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不但上课不听课,而且经常不上晚自习,在街上玩到很晚才回家。我的学习成绩一直是班上倒数几名。

那个夜晚我仍然晚归了,我轻轻地取出钥匙,想尽量悄声地进去,但我停住了。我听到母亲的声音,那声音带着伤感,带着无奈:“本以为他能圆了我们望子成龙的梦,现在看希望真是渺茫,他的前途实在是令人担心呢。”

父亲深深地叹息一声,说:“可惜这孩子,初中学坏了,多好的一棵苗子,看来就这样毁了。还能想着有什么前途?不打架惹事,平平安安就是万幸了。只是,确实,将来怎么办?”

紧接着,屋里陷入了一片寂静。虽然隔着这道门,我却能感受到屋里压抑的气氛,能感觉到两张沧桑面孔上的忧愁。

我的心灵被深深地震撼了,我想起往日父亲时常强装的高兴和母亲时常忧郁的眼神。原来,他们一直还对我寄予着希望,一直盼望着我能醒悟。从小我就是一个自负而倔强的孩子,他们很少骂我,或者说不太敢骂我。对我的期望,全部深深地隐藏在他们的内心中,或者在偶尔的唠叨中,只是我一直没有觉察得到,也许也是一直故意躲避。

我难受极了,没有立即就进门去。我一个人游荡在那条冷清的街道上,午夜的灯光照射着我孤独的身影,将我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仿佛在用力扯痛我的灵魂,想唤醒我那颗沉睡的心灵。于是,我内心中所有的无所谓都消失殆尽,变得彷徨而纠结。

那天晚上,我想了很多很多。

当我带着一身疲惫回到家门口时,门却打开了,我看见了母亲那双红红的眼睛和脸上残留的泪痕。她尽量遮掩自己复杂的表情,只是轻轻地说:“夜深了,回房睡吧,明天还要上课呢。”我走进屋里,偷偷地瞄向父亲,他的脸上仍然挂着勉强的微笑。

回到房间里,关上房门,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哗哗地流了下来,浸湿了我的枕巾。

母亲回乡下后,父亲仍然一如既往地每餐煮美味佳肴给我吃,每隔一段时间就给我足够的零花钱。他对我,仍然是小心翼翼地笑着。

只是从此,院子里多了一盏深夜不熄的灯。

我的学习成绩迅速从倒数第五名跃到了正数第五名,又从正数第五名跃到了全班第一名,并且从此大考小考一直保持在第一名。

我成了我们学校那群文科学子中唯一的本科生。

我终于要远离那扇门去走我的求学路了,父亲和母亲要送我去那个我从未到过的城市。父亲将我的行李提了出来,母亲跟在后面,轻轻地掩上了那扇绿色的门。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两眼,那扇沉默的门在刹那间似乎凝满了深情……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忙碌的大学学习生活,然后是忙碌的在外工作,岁月的流水逐渐冲淡了许多往事的回忆,但那扇门却依然经常闪现在我的眼前。

每次回家,推开那扇绿色的门,总有一张最熟悉的面孔和一双充满慈爱的眼睛等着我,那张面孔上呈现出真诚的笑容。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过去,那扇绿色的门已经很旧了。这时候的我,想到那扇门,脸上温暖地微笑着,眼泪却总是不由自主地淌下来。因为我知道推开那扇门,我就再也看不到那张熟悉的父亲的脸——在我工作数年之后,父亲因为绝症去世了。

可是,无论怎样的时过境迁,那扇绿色的门都将永恒地存在于我的记忆中。尽管父亲已经不在人世,可是推开那扇记忆的门,屋里有父亲的身影,有我们点点滴滴的往事。那炒菜的香味,阵阵飘来……

那是一扇绿色的门。

父亲已经不住那儿了。

锁已经换了。

可是,我一直保留着那把回家的钥匙。选自《考试报》2015年第8期

父爱是一缕阳光,让你的心灵即使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到温暖如春,父爱同母爱一样的无私,他不求回报;父爱是一种默默无闻,寓于无形之中的一种感情,只有长大以后才能体会。妈妈的手文/琦君

儿女抱在身,方知父母恩。——佚名

忙完了一天的家务,感到手臂一阵阵的酸痛,靠在椅子里,一边看报,一边用右手捶着自己的左肩膀。儿子就坐在我身边,他全神贯注地看着电视的荧光幕,何曾注意到我。我说:“替我捶几下吧!”“几下呢?”他问我。“随你的便。”我生气地说。“好,50下,你得给我五毛钱。”

于是他几拳在我肩上像擂鼓似的,嘴里数着“一、二、三、四、五……”像放连珠炮,不到十秒钟,已满50下,把手掌一伸:“五毛钱。”

我笑骂他:“你这样也值五毛钱吗?免了、免了,五毛钱我也不能给你,我不要你觉得挣钱是这样容易的事。尤其是给长辈做一点点事,不能老是要报酬。”

他噘着嘴走了,我叹了口气,想想这一代的孩子,再也不同于上一代了。要他们鞠躬如也地对长辈杖履追随,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作为20世纪70年代的中老年人,第一是身体健康,吃得下,睡得着,做得动,跑得快,事事不要倚仗小辈。不然的话,你会感到无限的孤单、寂寞、失望、悲哀。

我却又想起,自己当年可曾尽一日做过儿女的孝心?

从我有记忆开始,母亲的一双手就是粗糙多骨的。她整日地忙碌,从厨房忙到稻田,从父亲的一日三餐到照顾到孩子们,一双放大的小脚从没有停过。手上满是裂痕,西风起了,裂痕张开红红的小嘴。

有时疼得直皱眉,却从不停止工作。洗涮完毕,喂完了猪,这才用木盆子打一盆滚烫的水,把双手浸在里面。浸好久好久,脸上挂着满足的笑,这就是她最大的享受。

泡够了,拿起来,拉起青布围裙擦干。抹的可没有像现在这样讲究的化装水、保养霜,她抹的是她认为最好的滋润膏——鸡油。然后坐在吱吱咯咯的竹椅里,就着菜油灯,眯起近视眼,看她的《花名宝卷》。

这是她一天里最悠闲的时刻。微弱而摇晃的菜油灯,黄黄的纸片上细细麻麻的小字,对她来说实在是非常吃力。我有时问她:“妈,你为什么不点洋油灯呢?”她摇摇头说:“太贵了。”

我又说:“那你为什么不去爸爸书房里照着明亮的洋油灯看书呢?”她更摇摇头说:“你爸爸和朋友们作诗谈学问,我只是看小书消遣,怎么好去打搅他们。”

她永远把最好的享受让给爸爸,给他安排最清净舒适的环境,自己则在背地里忙个没完,从未听她发出一声怨言。

四十年岁月如梦一般消逝,浮现在泪光中的,是母亲憔悴的容颜与坚忍的眼神。今天,我也到了母亲那时的年龄,在多方面难以兼顾之下,便不免变得脾气暴躁,再也不会有母亲那样的容忍,终日和颜悦色对待家人了。

有一次我在洗碗,儿子说:“妈妈,你手背上的筋一根根的,就像地图上的河流。”他真会形容,我停下工作,摸摸手背,可不是一根根隆起,显得又瘦又老吗。

这双手曾经是软软、细细、白白的,从什么时候开始,它变得这么难看了呢?我的手已经不像五年前、十年前了。抹上什么露什么霜也无法使它们丰润如少女的手了。不免想,为什么让自己老得这么快?为什么不雇个女工,给自己多点休息的时间,保养一下皮肤,让自己看起来年轻些?

可是每当我在厨房炒菜,丈夫下班回来,一进门就夸一声“好香啊”!孩子放下书包,就跑进厨房喊“妈妈,今晚有什么好菜,我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我就把一盘盘热腾腾的菜捧上饭桌,看父子俩吃得津津有味时,那一份满足与快乐便从心底涌上来,一双手再粗糙点,又算得了什么呢?

有一次,我切肉不小心割破了手,父子俩连忙为我敷药膏包扎。还为我轮流洗盘碗,我应该感到很满足了。

想想母亲那时,一切都只有她一个人忙,割破手指,流再多的血,她也不会喊出声来。累累的刀痕,谁又注意到了?那些刀痕,不仅留在她手上,也戳在她心上,她难言的隐痛是我幼小的心灵所不能了解的。

我生病,母亲用手揉着我滚烫的额角,按摩我酸痛的四肢,我梦中都会拉着她的手不放——那双粗糙而温柔的手啊!选自《语文报》2015年第33期

浓浓的亲情是家庭的粘合剂,它能使一个家庭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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