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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31 09: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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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岩井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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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这种病,遇见你就好了

孤独这种病,遇见你就好了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孤独这种病,遇见你就好了作者:小岩井排版:aw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时间:2016-10-01ISBN:9787550289154本书由北京磨铁数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我曾以为孤独是一种偏执的病,直到遇到你之后,才知道那是一种相识的暗号。那一年,我太害羞了。我什么都给不了你,我只能给你最卑微的温柔。爱就是不会问,值不值得。所以我总说,人注定是孤独的。聆听自己,活在当下。第一章情书这件小事

爱我少一点,爱我慢一点,爱我轻一点,爱我久一点。

让我在习惯与你的平凡日常中,一不小心携手老去。情书这件小事

曾经悄悄地关注过初恋的微博,千年一遇地更新一下,从朋友那儿听说,她应该过得不错。

今天心血来潮去看了一下,发现之前更新了一条:

翻出这些高中时收到的情书,看完以后还是哭了,不管结局如何,我想高中时候的他是真的喜欢我的吧。终于下定决心烧了它们,祭奠最美好的初恋……从此以后,一心做好别人的妻。

配图是一堆被烧毁的信纸。

我盯着电脑发愣了好久,青涩的回忆像泉水一样喷涌而出……

至今我写过三次情书,她是我的第一次,也是最炽烈单纯的一次。我从没想过有回复,也从没想过会跟她交往,我早知道我们不是一类人。

她是我小学、初中的同班同学,一直没什么交集,高中时候的她,成绩经常全校第一,清高孤傲。

而我浑浑噩噩,得过且过,多愁善感,困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郁郁寡欢。

我说不出来我是怎么喜欢上她的,也许只是因为一次偶然的公交车上闲聊。她那颗好吃的话梅糖,于她只是无心之举,却无端地温暖了我一个冬季。

只是一颗话梅糖,于我却更像是一种施舍和鼓励……

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最原始的感觉大概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我不敢跟她搭话,像个犯事的小贼一般只敢偷偷张望,在夜深狗吠的某晚,我突然想到我还有一个写文章还不错的优点,于是想到了写情书。

总之,后来我就疯狂地写起情书来,从来都是匿名,一个月一封,偷偷塞到她所在班级的信箱里。

每次写信和寄信的时候,我都觉得活着特别美好,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特别美好,就像一叶轻舟在江上漂泊,突然风和日丽,可以看到前进的方向。

就这样,持续了整个高三,每次写情书时,我都要搜遍古今中外各路名家情诗,聂鲁达、拜伦、王小波都是那个时候开始接触并喜欢上的。

每个周六的晚上,在台灯下小心翼翼地抄写自己反复确认的原稿,一字一句认认真真写在精心挑选的信纸上,偶尔会放点花瓣,好像祷告一样虔诚地摆放好,然后偷偷想象她收到信后的神情……

于最初的我而言,爱情更像是一种神圣的仪式……

我以为这是一个秘密。

高考完发布成绩那天,我接到一个电话,“喂”了半天正要挂。

对方说:“我一直知道是你。”

我一惊:“是你?”“你要去哪所学校?”

我说:“本地的×大。”

她那边沉默了一会儿,道:“谢谢你的……信。其实你很不错的,我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好……而且我……已经报了外地的×大……”

我笑笑:“挺好,你本来就很优秀。”“所以……”那边欲言又止。“我知道,我没有多想什么。”我说。“还是……谢谢。”说完就挂了。

有时候从喜欢上一个人开始,我们就已经失恋了。没有告白,没有牵手,没有拥抱,没有……通通没有,而我却觉得爱了好久,好像我从出生开始就一直爱着这个和我没有什么交集的人。

至于后来的故事,已经错过了在对的时间重新遇到对的人的时节。

于我,是殇;于她,是伤。

写给她的那么多情书里,我印象最深刻的始终是聂鲁达的那句:“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绝望而骄傲。不求任何回报。

在日本第一年的平安夜,我打开邮箱,发现了一个苹果和一封信。

小岩井:

你好,我其实不太认识你,你也肯定不认识我,我们有过几次擦肩而过,想必你都不会记得。有一天,学校组织一起去××神社,你穿着我喜欢的白衬衫,在逆光的树影下站在飞舞的鸽子群中,干净瘦弱,却又温柔随和。只为那一刻的心动,我想说写这封信的时候,我是喜欢你的。祝你平安夜快乐。

我站在邮箱前把信读了一遍又一遍,手拿着苹果,始终怀疑这是一场恶作剧,然而心中软绵温馨的感觉始终难忘……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曾经收到我的情书的姑娘对我说的那句谢谢,原来并非只是敷衍……

我想好好对这个人说一声谢谢,可惜到最后我也不知道她是谁。

生命中会遇到那么多心动的人,我们能抓住的却少之又少,有时候觉得是爱吧,有时候又觉得只是单纯的欣赏。而情书的存在比起倾慕,更像是一种自恋,自恋那个多情又忧郁的深夜里,清澈而纯粹的青春悸动。

西方有一个悠久而阴森的传统,这个传统认为爱最终只能被认为是一种无法得到回应的东西,是一种倾慕:看到爱情得到回报的可能越渺茫,欲望就越旺盛。根据这个观点,爱只是一个方向,不是一个地点,达到目的,拥有被爱之人(在床上或以其他方式得到)后则会自行消逝。

而在可望而不可得的青涩阶段,我们在无意中拥抱了爱情最本真的模样。

情书是爱的刺青,刺在回忆深处的心动瞬间。

曾经为你写满相思的那封信啊,再也不会变成我心里那道轻快而忧伤的水印。

偶尔会觉得,我们好像有一样重要的东西要去寻找,却又忘了要寻找什么,也不知道怎么去寻找。我们忘了曾经为什么而新鲜,为什么而兴奋,为什么而孜孜不倦,又为什么而思念难眠……

如果我真的爱过你

我就不会忘记

当然

我还是得

不动声色地走下去

这天气真好

风又轻柔

还能在斜阳里疲倦地微笑

人生真平凡

也没有什么波折和忧愁那一年,我太害羞了

人生中有些傻事,迟早是要经历的,比如追求理想,比如遭遇失败,还比如,喜欢与告白。

那些傻事,如果能趁早做趁早感受,人生是不是也会少些遗憾,多些畅快?

因为害羞而错过,这才是回忆中最值得悔恨的事。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第一感觉就是配不上,越喜欢越觉得自己配不上对方。其实配不上又如何呢,并不代表自己没有权利追求。

这些年常会感叹,如果高中的时候我是现在的个性,可能就会弥补好多遗憾,其中最遗憾的莫过于暗恋一个女生却一直不敢告白。

我想起我可怜的17岁,对于想接近的人,还没开始接触,就已经给自己发出一种警告:不要过去,你不值得让人喜欢。在别人拒绝自己之前,就先蔑视了自己。喜欢这种东西,最初似乎都盛产自卑的情绪。

高二开学不久,我就在一天内连续三次偶遇同一个女生,且是一个青春娇俏的马尾姑娘。身为一个死忠的马尾控,我对这种仿佛是从水彩画里走出来的干净女孩毫无抵抗力。

那天中午阳光正好,在人声嘈杂的学生食堂里,她从我身旁走过,有香味吗?我的记忆中有,记忆不可信,但我喜欢它有时候骗我,尤其是在这么微妙的时刻。

光透过窗,圣洁辉煌地打在她的米色格子衬衫上,反射过来的光穿透我年少的维特之心。从那以后,我似乎总能碰见她,碰见她的时候,我就像被无形的手点了穴,毫无知觉地发呆远望、远望,直到听到身旁朋友的嗤笑。

我的暗恋,众人皆知。然而在感情的表达上,再好的朋友也爱莫能助。

那个时候的我是那么单薄,如郑板桥笔下的墨竹,清瘦而自负,怯弱却骄傲。

我渴望着一个遥远而模糊的未来瞬间,我带着轻松的笑意、自信的身形,走到她的身旁柔声问候:“姑娘,我可以请你吃晚饭吗?我有个好长的故事要告诉你,关于你,还有我。”

我暗恋了她五年,整整五年,我们没有说过第二句话。

你肯定要问了,怎么是第二句话,那第一句话是什么呢?

第一句话,真的就只有一句话。

那是高考结束后,我并没有很开心,几个好兄弟看出了我的忧愁,纷纷怂恿我向她告白。

那天傍晚,我们喝了点儿白酒,来到以后很难再来的操场。夕阳懒洋洋地不肯走,斜晖一点点拉长我们等待的时间。

她终于出现了,身旁跟着一个女伴,她们绕着跑道走走停停,轻声细语。

两年了,我唯一知晓的,就是她经常饭后在操场散步。

我被推搡到她们面前,她用那如小鹿般纯净的眼神望着我,望穿我,望至我的五脏六腑、七魂八魄。“你……干吗啊?”“没……没什么……对不起……”

这是我第一次跟她面对面说话,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心脏内核快要炸裂的紧张与羞涩。

当兄弟们在后面大喊加油的时候,她好像也明白了什么,耳根唰地红成一种叫娇羞的美。

然而下一秒,我就以子弹出膛的速度狂奔起来,奔出跑道,奔出操场,奔出学校……也奔出了那个青春最懦弱可笑的回忆……

此后我的生活总像是缺点什么,此后我的梦中总有个摇曳的马尾。

我努力让自己博学、开朗,像初春生长的毛笋,期冀早日雨后天晴,钻出地面,大声对这个世界说你好。

我报了辩论社、话剧部、学生会,越是能够锻炼我与人交流的地方,我越是积极融入其中。

三年过去了,我似乎变了一个人,可以轻松自然地与人交谈,随意简单地表达自己。

终于,我要去留学了。留学前的聚会,有人说起曾经的糗事,我那个落跑的笑话自然不会被落下。“再试一次吧,趁你还年轻,趁你依然喜欢她。”朋友建议。“嗯。”

朋友说出了我的心声。

我曾问过自己,我喜欢她什么呢,漂亮吗?其实也还好,聪明吗?我更加不知道。

我并不了解她,为什么她的存在却对我如此重要,为什么我的梦里,她总是如此频繁地出现。

我需要一个答案,也许圆满,也许破碎,但我不想再半途而废。

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原来找一个人并不是那么难的事。

在一个深夜,我在沉思了许久许久之后,终于将这些年的想念与爱恋一股脑儿地转化成邮件寄给了她……

一周后,我站在她的学校门口,看着似曾相识又焕然一新的马尾女孩,带着三分羞涩、七分亲切地缓缓走向我。

心依然会跳,但我相信,这次我能按住那根线,不让它再次引爆。“好久不见,学长。”她轻轻歪着头,露出一丝小小的狡黠,“这次不会突然跑起来了吧?嘿嘿。”

当初我要是不逃跑就好了,这明明是个多么爽朗可爱的人儿啊!

我吸了一口气,看着她微笑,说:“姑娘,我可以请你吃晚饭吗?我有个好长的故事要告诉你,关于你,还有我。”我们以为忘记的事,其实从来都不曾走远。都一样,受过伤

两个人的感情之中,更强大的那一方,总是更容易带来伤害。

可悲的是,我们都习惯爱上强者,即使明知会受伤。

有位留学时期的前辈从我的朋友圈消失了。不知道原因,我们也从未有过冲突。

胸口有点儿闷,但也只能无可奈何。我想也许是他的境界太高,我已经跟不上他的成长脚步了。

他走遍半个地球,熟稔多门外语,考上东大的硕士。和这样让人崇拜的前辈做朋友,不知道自己何时会被抛下。

这样的人,或许本来就不需要多余的朋友。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从来都很难平等。

因为这世上没有静止的人,自然就没有恒定的关系。有人升级了,自然要去开拓新的地图。而留下来的人,只能选择升级跟上,或者停滞不前,直至被遗忘。

据说,孤独的哲学家尼采生前最快乐的时光,是待在音乐家瓦格纳身旁的那段。

后来,瓦格纳转变音乐风格,尼采死活难以接受,一个劲儿地批判他。

瓦格纳并不想失去尼采这个朋友,还把最后一部歌剧的剧本《帕西法尔》寄到尼采手中,然而尼采毫不留情地寄了一本《人性的,太人性的》给他,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两人彻底决裂。

瓦格纳看起来很无辜,其实他并没有做错什么,他只是没有满足尼采过高的期待,他只是没有尼采那么敏感、那么天才,拥有那么深邃的灵魂。

与天才做朋友的人,注定会受伤。

后来,尼采抱着受虐的马脖痛哭,从此发了疯。也许他的心里,有太多自己给自己带来的伤。

我不知道在这段友谊中,是谁更受伤。

还有一些事,要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看得出它的影响。

荣格认为,那些曾经为我们所深切体验过的东西并未在我们的脑海中彻底消逝,相反,它们储存和潜藏在个人的无意识中。

我们以为忘记的事,其实从来都不曾走远。

小时候父母忙,没人做饭。有段时间,我爸总让我去一家熟人的饭馆吃饭,却不给我钱,让我赊账。

小孩子脸皮薄,每次吃完说赊账的时候,总是涨红了脸,浑身不自在。而老板有时看似玩笑的嘲讽——“这么小就会赊账,脸皮挺厚嘛”,明知无恶意,却让我如芒在背。

这本是件很小的事,在过去了二十年后,依然不时地显现它的作用。

前段时间在熟人的咖啡馆结账时发现现金不够,又没带卡,店长笑笑说没事,下次来付好了。

那一瞬间,儿童时代的记忆喷涌而出,一股不该出现的羞耻感和自卑感蓦地笼罩了自己。

我放下手机做抵押,说等我一会儿,急忙回家取钱。

店长的表情有些尴尬,说:“你这样就有点儿没必要吧,我又不是信不过你。”

我也觉得有些不应该,只能讪笑。但如果当时不及时付账,我想我肯定会一整天不舒服。

长大后,我从不喜欢欠别人的。我宁愿吃亏做冤大头,也不让人觉得我占人便宜。

因为小时候太穷了,总是在接受别人看似好意的无意施舍,那种施舍的眼神,真的再也不愿意看到。

那些刺痛我们的事,才把我们打造成后来的自己。

高中时学过一篇古文,叫《郑伯克段于鄢》,教科书里分析此文时,皆是阴谋论。说郑庄公设计故意纵容其亲弟弟共叔段,等他造反,再下狠手杀死他。郑伯就是个阴险狡诈、冷血无情的奸雄角色。

而当时的语文老师在讲解完课文后,看着昏昏欲睡的众人,喃喃自语一般柔声说:“其实我更愿意相信,郑伯其实是很爱母亲和弟弟的,他一直不动手,不是故意纵容,而是真的不忍心。杀死亲弟弟,囚禁生母,难道郑伯自己不难过、不受伤吗?”

我不由得抬起头,恰好对上了她的眼,那是对这个世界总是持有善意的眼神。原来换一个角度,一个阴冷的故事,也可以有美好藏在其中。

那一刻,我觉得年轻的语文老师好美。

有位北漂的朋友这段时间过得很不好,他忧伤地说,自己命不好。

我说,时运不济,就多读读古诗吧,我们经历的这些,古人也同样感受过。

但“命不好”这三个字,对谁都不要说,永远都不要说。

说了,就成了惯性,慢慢地连你自己都信了。

这世上可有不带伤的人?像李白,像童话里的彼得·潘。

也许这样的人,只能活在我们的想象中。

我们这些凡人呀,只能在酒酣时分、夜深难眠时,才知道自己根本不坚强。

年少的时候我喜欢李白,他轻灵飘逸,豪迈潇洒,像个不曾受伤的少年王。年纪渐长,却越来越中意杜甫。杜甫未曾年轻过,总是一副历经沧桑的模样。而我,也逐渐明白那些躲不开的离别、爱不到的人、睡不着的夜晚,总是要经历的。

人生飘飘何所似,仿若天地一沙鸥。

越害怕,就越孤单。

只要明白行走在这世上的成年人呀,无一例外,都一样,受过伤。我听这首歌的时候最想你

随着各个音乐节的日臻完善,国内的民谣音乐在近几年也得到了充足的发展。

借着一些选秀节目的东风,类似宋冬野、马頔、赵雷、李志等民谣歌手也一下子从小众走向了街头巷尾。

这让许多标榜个性的文艺青年感到很不愉快,觉得自己秘密珍藏的佳肴成了街边的大排档,格调顿降。

其实这又何必,小众与大众,高雅与低俗,到底有什么绝对的界限呢?

孔子评价《诗经》:“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诗经》中讲得最多的是什么,无非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男女之情。

可是贵就贵在一个真,一真抵百技。春秋时期的人,没有那么多礼教束缚天性,人们想爱就大声说出来,光明磊落、赤诚坦荡,反而可爱至极。不像后来许多淫靡之音,矫揉造作,为赋新词强说愁。

质真若渝,大方无隅。

质朴与真实的东西,总是更能走进人心里。

这世上美妙的文词歌赋,总有相似之处。初闻之时不觉有异,甚至会觉得平淡无奇,却在某个峰回路转之后的重逢之时,戳醒沉睡的记忆。

那些受年轻人欢迎的民谣,也胜在一个“真”字。

人们始终是喜欢听故事的。

即使是些似是而非的旧事。

大二暑假前,有个喜欢听民谣的女孩有张多余的票,于是邀请我去看李志的演唱会。

我对这个歌手不感兴趣,也没听过他的歌。只是当时刚失恋,又在准备出国,诸事纷杂,记忆中的那个夏天特别燥热,心情烦闷,便想去散散心。

说是开演唱会,其实地点就在一个塞不了多少人的小酒馆里。看着很多人心不在焉的样子,估摸其中应该有不少是来凑热闹的。

李志穿得像个下楼买外卖的理科男,戴着眼镜,其貌不扬,漫不经心地出来了。

他一出来,有些人开始尖叫:“哇哦哇哦,李志李志!”好像是在看猴子。

这让我有些期待,心想也许是个实力派歌手,然而他一开腔,我就蒙了。

声音粗粝颓唐得像在说醉话,很多歌词也是莫名其妙,干号的时候经常能感受到一种迷之走音。不管现场什么反应,他全程只是自顾自地专注唱着,没有一句多余的话。“这TM是个歌手?”我摇着姑娘的肩膀质疑道。“你认真听下去嘛,他像个吟游诗人,很多歌都能唱进人心里。”民谣姑娘带着一脸崇拜说。“我听你在扯屁……”“啊,下一首是我最喜欢的《梵高先生》,我搜一下歌词给你看看。”民谣姑娘拉了我一把,让我看歌词。不知为何,事到如今,很多细节我早已记不清了,可是姑娘那部挂着趴趴熊挂件的红色诺基亚5700,却让我记忆犹新。我们最初的相识,也是因为我的砖头机3250和她的5700相似,而有了第一句没话找话的闲谈。“下一首,《梵高先生》,谢谢。”李志言简意赅,喝了口水。

民谣姑娘拉过我的手腕,我们一起看眼前的屏幕。

两颗脑袋凑在一块儿,周围的喧嚣尘埃,在前奏响起的一瞬间止息。

谁的父亲死了

请你告诉我如何悲伤

谁的爱人走了

请你告诉我如何遗忘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我们生来就是孤单

不管你拥有什么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这歌词有点儿意思哈。”我听着李志那落魄怅惘的腔调,顿时有了点儿入戏的感觉。

她跟着节奏点头,沉浸在歌声中。

她的短发总是会翘起那么几簇,无意中挠到我的脸颊。

我举起手,想要拨开她的发梢,恰好她抬起头,看到我举起靠近她脸庞的手……“不要误会,我是想拨开你的头发……”我连忙解释。“哦……我没想什么啊……”民谣姑娘侧过脸,看向了舞台。歌曲到了副歌部分,反复吟唱着: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我站在人群中,看着周围的人摇头晃脑,只有我和她,似乎被点了穴一般纹丝不动,各怀心事……

那次演唱会后不久,我就出国了,就像人生中遇到的许多人一样,匆匆一别,再无联系。

那时的我并不像现在这么敏感,很多似是而非的东西,一根烟的工夫就会消散。

时光流转,骐骥过隙。在去年的某场同学婚礼上,我们又碰面了。她看上去成熟了很多,短发也成了波浪卷。礼节性地加了微信后,我们再次相忘于江湖。

上个月,抑或是上上个月,我记不清了,在电脑前苦思冥想剧本的某个深夜,微信忽然响起。

打开一看,竟是加好友之后从没有对话过的她。“睡了没?”“没……怎么了?”“我随机听到一首歌,忽然想起了你。”“哦,什么歌?”

她给我发来了《梵高先生》。我对着屏幕怔怔不语,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懵懂的男孩了。“还记得吗?”“记得。怎么突然想起这个来?”“没事,就是突然想起来了。”“哦……”“你在忙吧?”“还好。”“你忙吧。不打扰了。”“嗯,你也早点儿休息……”

我放下手机,莫名地觉得话似乎还没说完,于是又拿起了手机想说点儿什么,然后看到手机屏幕显示对方正在输入中……“其实我是梦到了你,醒来后就找到这首歌听了起来。这首歌很像你,看起来热闹,其实很孤独。“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其实上大学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你。我知道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只是有那么一首歌,是我们共同的回忆,我也觉得知足了。听歌的时候,有些东西可以回顾,也不是件坏事……我是来跟回忆告别的,虽然这告别看起来也那么一厢情愿……再见,愿你活得幸福。”

当我想回复点儿什么的时候,忽然发现,我已经被拉黑了。

我盯着红色的感叹号,眼前又出现那红色的5700和趴趴熊的死鱼眼一起摆动的画面。

其实我记得,那天两颗脑袋靠在一起的时候,她的脸很红。

很多事只有在遗忘的边缘才显示出远超出当时的美丽。

人与人之间的交集也是门玄学,越是想留下深刻回忆的,反而往往流于表面。

成心想秀恩爱的,带来的总是尴尬的打脸;无心流露的真情,却能峰回路转、久存于心。

人们旅行、摄影、写日记、拍电影,总想留下点儿活过的痕迹,可是想记住的东西越多,遗忘得也越快。

就在行文至此的此时此刻,地球上同时也绽放着无数风景与故事。

格陵兰的极光在无人的冰川闪耀,太平洋深处的鲸鱼独自出水望月,南美的小镇上人们欢快地跳着舞,某个奥运冠军在庆祝胜利,遭遇情感挫折的男人喝着酒黯然神伤,准备告白的男孩忐忑不安,情窦初开的女孩目光流转……

天地玄黄,花鸟风月,生活有无数种可能,也有无数种美好。

而生命中那些平凡无奇的草蛇灰线,早已在你遗忘的角落,默默唱着孤单的老歌。人跟自己处理不好关系的时候,跟谁恋爱都不合适

如何才算和自己处理好关系了?

抽象一点表达的话就是你坐在那里,不会因为急着去抓住一些什么而惴惴不安,也不会因为总是懊恼错过了什么而患得患失。身上容易表现出来的戾气与浮躁慢慢被抹去,觉得一切来来去去都很平静,做着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对未来有信心,对现在有耐心。

在这种状态下,你跟自己的相处才是愉快的、自信的,只要多点儿勇气和积极性,便会遇到合适的对象走入爱情。

那么从比较理性的角度说的话,和自己处理好关系的主要表现有以下三点:

第一,自我认知与接触链的认知基本一致。

一个人对自我的评价与认知,往往与实际表现出来的有偏差。

很多长得还行的姑娘都喜欢自拍,感觉自己有内涵、纯真、善良、要求不高、长相中等偏上……

很多天天看动作片的宅男都觉得自己内心纯朴、忠诚专一、看透人性、幽默风趣……

不一而足,不多举例以免误伤。

所以常常会出现一些所谓的极品,基本上都是自我认知与他人的评价出现严重反差。

不管你是优秀还是平庸,是美丽还是普通,只要你对自己有客观的认识,对自己的认知与所接触的人对你的印象与评价基本上一致,就是与自己处好关系的第一步。

就像对待一个产品,连产品定位和特质都搞不清楚,你让目标客户怎么选择你?

自己都不认识自己,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真正的需求与渴望,还找什么合适的对象?

第二,说过的话、许下的承诺,行动率和实现率都足够高。

一个人对自己说出的话都不能负责,还怎么能对另一个人负责?

大话谁都会说,可真能下决心去做到的,却是少数。那些喊着减肥的依然天天吃夜宵;说着努力奋斗的打开电脑依然是打游戏和刷微博;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意,喊着要辞职跳槽的总是一次次犯拖延症;想学点语言或技能,却始终坚持不下去……

如果对当下迷茫,就少说多想;如果有了方向,那就默默耕耘。

心嘛收不住,嘴嘛管不牢,腿又迈不开,脑子又不肯动……那也别奢望太多了,找个看你顺眼的人肯和你在一起就已经很幸运了,就别扯什么高大上的爱情观了。

对一个合适的人来说,承诺很重要,而兑现承诺更是无与伦比的品质。

第三,现在的工作和努力,不仅仅是为了生存。

如果当下所做的一切努力都仅仅是为了生存,那我奉劝你还是不要谈恋爱了,最基本的东西你都没搞清楚。合适的人也好,真挚的感情也好,都不是空中楼阁,而是一种更高级的精神需求。

没有物质保障的爱情,不用风去吹,自己就会被琐碎打败。

人可以为自己心爱的人吃苦受累,但也都是为了将来能拥有更好的生活质量。如果意识还停留在满足生存上,而不是为了更好地生活或实现自己的潜在价值与能力,那谈恋爱也无非是找个人互相饲养、彼此慰藉罢了。

满足这三点的,不出意外,人生会越走越正。一个人与自己的关系处理好了,自然会散发出舒服的气息,这个时候你才会放开自己的心,去感受遇到的人是否有相同心境与感受。而且你会讶异地发现,原来,有趣的、精彩的、可爱的人竟然有那么多!

与诸君共勉。有些歌词乍看之下很平淡,某一刻才发现非常打动人

天后王菲有首并不知名的歌叫《如果你是假的》,有天入睡前在电台广播里听到。

歌词里说:

如果你是假的

思想灵魂住在别的身体

我还爱不爱你

如果你不是你

温柔的你

长了三头六臂拥抱你

甜不甜蜜……

万一你的面孔失去原有比例

要不要坚持完美主义

我一直觉得,有些作词的人为了押韵总是天马行空、脑洞大开,比如“长了三头六臂拥抱你”,这突然化身哪吒乱入是什么情况?

这首歌之前听过一遍,也没在意,直到前两天我写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画家,擅长油画,执着于画一幅自己最中意的美人图,直到完成最满意的作品。那一刻,画中的美人走了出来,与他一同生活。他不知道是幻觉,还是真实,却莫名说了一句:“我知道你是假的,但我也爱不了真的,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我的完美主义。”

当时觉得这句话说得真好,莫名地就让我特别感同身受,然而也觉得很熟悉。电光石火间,脑中回想起王菲那首歌的旋律——如果你是假的,如果你是假的……

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在一篇短篇小说(我想不起名字了)中写到,小镇上来了一个医生,大家只是觉得他很普通,不以为意。有一天人们看到医生和一个漂亮的知名女明星在一起谈笑风生,十分亲密。自那之后,大家都开始讨论起医生来,开始觉得医生身上有许多吸引人的特质,觉得是自己之前没眼光。

正如米兰·昆德拉所说的媚俗,我们的爱与追求总是很少由心发出。其实,每个人都像一位导演,在生活的舞台上将与自己相遇的其他人塑造成某一个角色,或是朋友,或是恋人,或是过客,而在其他人的舞台上,也会将我们塑造成他们剧本当中的角色。

就像我身边的很多朋友,并不认为我是个暖男,反而觉得我是个话痨、逗比。有人恰好在我曾经性情乖戾的年龄段认识我,便觉得真实的我就该是个脾气不好的愤青。在父母眼中,我又是个沉默寡言、自以为是的儿子。可哪一面是真实的呢?

没有所谓真实。衣服是伪装,名声是伪装,性格是伪装,就连肉体,都可以是伪装。

当人类用树叶遮住身体的那一刻,就已经没有了所谓的真实。我们爱的,不过是自己想象的真实。

我坚信,唯美的标准并不来自上帝,而是来自魔鬼。在天堂中,没有人能区别美与丑。——米兰·昆德拉《告别圆舞曲》

2015年的日本红白歌战,我随意看了看,没什么太大感觉,倒是一个叫作“世界末日”(sekai no owari)的乐队有首歌让我印象深刻。

歌词很简单,乍听之下平淡无奇,然而主唱莫名冷清而年轻的唱法让我静了下来,直到高潮部分他和孩子们的大合唱涌现的时候,鸡皮疙瘩陡然生出。

那首歌,叫作《礼物》。

作词的乐队女孩爱子说,这是她回忆初中时期经常感受到欺凌和孤独的时候,流泪写下的歌词。

一个作品用不用心,一听就知道。下面这段歌词一下就把我打动了。

如今你所处的世界

也许辛苦又悲伤

即便如此

也要视作礼物

只有如此

欢笑的日子才会到来

这也是我前段时间经常想的问题,每次感到痛苦的时候,其实是自己把痛苦想得太严重了。如果能把生活中的挫折和痛苦,都当作礼物和一场游戏,无论跌倒、失败始终保持微笑的心情,无论结果如何始终保持坚定的信念,这样就会活得更愉快吧。

当你觉得自己孤身一人时

其实仍有许多重要的人在身边

为了不再感到孤单

说声不要害怕

为了能安慰更多的人

变得更强吧

此外,还有很多歌,初听时不觉如何,多年以后才突然被歌词击中。

某天看文章,说林夕看电影时看到女主角和男主角煲电话粥忘了时间,把红豆粥烧煳了。

他很感动也很感慨,就写了《红豆》。

原来一直觉得“还没为你把红豆,熬成缠绵的伤口”这段歌词莫名其妙,很格格不入,有种硬凑的感觉。现在突然明白了,原来是爱一个人一直没机会得到,所以根本没机会和他拥有电影里那样甜蜜的瞬间,把红豆熬成伤口……

一直以为《红豆》是首温暖的情歌,明白这段歌词的含义后,才发现写的是爱而不得、哀而不伤的境界,如此平淡,让人不经意联想到自己生命中的某个人……

李宗盛和陈升这两个老男人啊,年少的时候完全抓不住他们的点,如今成了我深夜最爱循环播放的两尊门神。《山丘》《给自己的歌》之类的就不说了,一说肯定停不下来。像《鬼迷心窍》中那句“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真是鬼迷心窍啊。

还有一首歌,突然想起来,是已经去世的阿桑的《一直很安静》,作为童年鲜明记忆之一《仙剑奇侠传》的插曲,小时候只是觉得好听。

而现在听,只觉得惆怅而治愈。

生活中有太多像歌词中描绘的那种人,他们只能安安静静地守在喜欢的人身边,或近或远,交换对方偶尔给的回复和关心,喜欢也要躲躲藏藏,甚至装作漠不关心。

以为自己要的是曾经

却发现爱一定要有回应

原来缘分是用来说明

你突然不爱我这件事情

说到底,你我之间本无缘分,全靠我努力支撑,才有那点微小的联系。

有时候回过头来,才发现自己也有了很多故事,也咬咬牙走了很远的路。

日夜工作,一年到头,用力抓住一些机会、一些人。

渐渐地忘记,从前的自己,也曾是个爱笑的少年;

渐渐地忘记,忘记了誓言,也曾把永远挂在嘴边;

错失太易,爱得太迟,怎能回想那些痛哭过的深夜。

没有煽情,没有听众,只有耳边一句老歌词,描绘了一个似曾相识的故事,就足够令人心痛。

命运无常,情爱诡谲,谁又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呢?

除夕之夜,也只似一场空梦旧醒,白了少年头。

还能思念,还能爱。

还能奢求什么呢?天地玄黄,花鸟风月,生活有无数种可能,也有无数种美好。听说爱情回来过

年少时看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有一幕剧情总是记忆犹新。

主角方鸿渐在告白唐晓芙遭拒后,淋着大雨站在唐公馆楼下,满脸忧愁,久久不愿离去。

唐晓芙透过窗户看着方鸿渐落寞的伤心模样,很是心疼与难过。她并非不喜欢他,只是因缘际会,各种误会难以放下。

唐晓芙对方鸿渐说:“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我只希望方先生前途无量!”

方:“你说得是。我是个骗子……以后决不来讨厌了。”

唐:“希望你远行一路平安。”

方:“……”

那最后一句祝福,隐含的挽留与情意,不知懦弱的方鸿渐是否听得出。

他在雨中等待,也不知自己在为何等待,也许是不甘,也许是在缅怀那段刚开始无限甜蜜却又意外夭折的爱情。

唐晓芙也在踟蹰,觉得自己明明心有留恋,却把话说得太狠。

而他依然在雨中,仿若木头人。

她看得心融化成苦水,想一分钟后他再不走,一定不怕别人笑话,叫用人请他回来。这一分钟好长,她等不急了,正要吩咐女用人,方鸿渐忽然转过头,狗抖毛似的抖擞身子,想把周围的雨抖出去,然后走开了。

终于,唐晓芙心软了,她下定决心,不顾一切,想再次拥抱那个男人。

而那个男人,再次放弃了。

仅仅一分钟,这一分钟的执着与放弃,换来的却是截然不同的人生!

与所爱之人擦肩而过,却在对方决定回来的时刻……

说实话,年少的我看到这儿,曾狠狠摔过一次书。

是感慨命运的无常、人心的善变,还是感慨作者太残忍,有情人不能成眷属?我已经忘了。

但那段情节,每每想起,总是略感惆怅。

如果他在雨中能多站一会儿,就能彻底软化意中人的心,然而没有如果,正如这世上所有的有缘无分、久别重逢。

花未开,果已落。

我听过最长的一段初恋是十一年,从高三到三十而立,跨越整个青春。

如果能功德圆满,必是佳话美谈。

可惜,只能是如果。

老金是我朋友中不多的博士,互联网创业中。

我和他在一次本地沙龙中相识,泛泛之交。

有次去咖啡馆,刚巧他也在。他得知我出了一本新书,便客气地祝贺,说会去买一本捧场。

我知道我的书肯定不对他的胃口,只当是客套。

谁知几天后他却给我发微信:“你的书让我很有感触,能听我讲个故事吗?”

我很意外。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多半是失恋了……

果然。

老金告诉我,他是一个很专一或者说有些偏执的人,喜欢一家店,就会一直只去一家店,喜欢某个品牌,就会一直只用一个品牌,更不用说自己喜欢的人了。他从高中起就喜欢同班一位优秀的女学霸,两人旗鼓相当,互相视作竞争对手,却在这个过程中暗生情愫,彼此产生好感。

高考之后,他勇敢地在电话里表白,也幸运地得到了这份爱。

从此,便是十一年的相伴。

本以为一切都应水到渠成,不料人生总是百转千回。

前几年,女方收到美国名校的入学通知,在他的支持下,便去了美国留学。

一开始一切都很好,双方课业都忙,偶尔在网上视频,也不觉得疏远。

慢慢地,异地恋也好,异国恋也好,最大的问题就是两个人接触的环境、遇到的问题、看到的世界越来越不同。

她的烦恼他无法感同身受,只能敷衍地说些安慰话;他的疲惫她无法抚慰,只能远远地隔空拥抱。

她交了新朋友,参加了舞会,变得越来越精致;

他计划着创业,四处找伙伴,忙得焦头烂额。

两个人逐渐变得无话可说,只能时不时地回忆往昔的甜蜜,却对未来越来越闭口不谈。

终于,在双方毕业那一年,迎来了最具分歧的问题——人生的选择与自我价值的实现。

毫无疑问,双方都对未来充满信心,只是立足点不同,一个想在世界最发达的国家锻炼自己,安身立命;一个想在自己的家乡创立基业,出人头地。

并不是谁的错,只是尽管大家彼此相爱,却又是独立而聪慧的个体,谁也不愿依附另一半。

于是,两人友好分手,分道扬镳。

几年过去,老金已经站稳了事业的脚跟,却再也没碰到让他心动的人。

十一年,还能遇到什么人,可以抵抗生命中最美好的十一年在心中的分量?

他试图联系前女友,却不知道该怎么做,也不知道怎么说。

直到今年过年前,他听说她要回来了,而且就在上海工作,不再回美国了。

他兴奋地去理发店做了头发,穿上定做的西装,开着自己的新车去女生家门口等待。

站在那曾经无数次等待过她的地方,他感慨万分。

可他看到的是一个洋人搂着她从车里走出来的画面。

两人见面,百感交集,既有感动,也有尴尬。

老金识趣,讪讪地打了个招呼,便黯然离去。

说到这儿,老金停顿了很久,我以为故事就这么结束了,正准备洗漱睡去,老金最后发了一段语音:

上个月她和那个老外结婚了。结婚前一周,她发给我一条信息。

她说:“有天晚上,我梦到了你,流着泪醒来,犹豫了片刻,在半夜打你的电话,一心想着复合……然而你一直没有回复,我也就不再多想了……”

唉……老金一声长长的叹息。“其实那个存有她号码的手机,早在一年前就弄丢了……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也许,这就是缘分已尽吧。”

缘分已尽……

也许吧,也许。

可能,但我更愿意相信,这是勇气已尽……

三《围城》的最后,新婚的方鸿渐与孙柔嘉因为一场无意的吵架而决裂。

而仅仅在五个钟头以前,方鸿渐走在回家的路上时,还想着要一心待柔嘉好,要一起好好过日子……

孙柔嘉永远不会知道,爱情曾经回来过,如今一切已枉然。

世事,总是跟人料想的不一样。

人生本身的讽刺和感伤,早已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此事无关凄凉。

爱情的开始,需要两个人都伸出手,牵在一起不分离。而爱情的结束,只需要一个人义无反顾地放手。

亲爱的方鸿渐,你总是感慨命运的无常、感情的善变,可是你知道吗?爱情曾经回来过,而你却转身不见……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

金庸的武侠世界里,有几个始终未曾露面、只活在传说中的人物。

比如留下独孤九剑、玄铁剑的独孤求败,创造了《易筋经》的达摩祖师以及《射雕英雄传》中绝世武林秘籍《九阴真经》的作者——黄裳(话说,这名字听起来跟“皇上”一样,真的不犯冲?)。

今天,我来说说黄裳的故事。

黄裳年轻的时候是个文官,当过福州市市长,后来因为研究一部道教经典无意中打通任督二脉,练得神功。再后来受皇命征讨明教,杀了不少明教高手,遭到围剿,黄裳自己虽然逃了出来,其家人却惨遭屠戮。为了报仇,黄裳在山中躲了多年,潜心研究敌人的招式,准备复仇。等到有一天,他终于搞清楚了所有破解敌人招数的方法,出山一看,却发现曾经的仇敌全都老死了。唯一找到的一个,是当年才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如今已是病入膏肓的老婆婆了。

但见那老婆婆躺在床上,不用他动手,眼看也要没气了……

看着曾经的仇人落得如此下场,黄裳几十年的深仇大恨忽然之间烟消云散,敌人没了,仇恨也没了。回想这悲戚痛苦的几十年,苦苦忍耐的半辈子,又是为了啥呢?

黄裳一声叹息,亲手给那老婆婆喂粥服药,老婆婆还觉得莫名其妙。

黄裳心想:“原来我也老了,也没几年好活啦。我这几十年,又是在忙个啥……”

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

喋喋不休时不我予的哀愁

曾有个高中生,暗恋同班一个姑娘,两人关系虽然亲密,却始终处于好朋友的阶段。

这是常有的事。

这个少年有些早熟,也比较理性,虽然很想表白,却觉得即使高中在一起了,也不一定长久,说不定还影响学习,高考要是考不好,到头来还是不能在一起。于是他刻苦读书,准备在高考取得好成绩之后再告白。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高考考得不错。正当他春风得意,准备一鼓作气在散伙饭之后表白时,女孩子却告诉大家自己要出国了。于是,理智的他再次选择了深埋心中的秘密。

多年后,在那个远隔重洋的国度,两人因缘际会再次见面,已经褪去青涩的女孩笑着坦白心迹。“说实话,我高中的时候挺喜欢你的,也一直以为你是喜欢我的,不过你从来没说过什么逾越的话,我想是我想多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我那个时候是喜欢你的。”

女孩也沉默了一会儿,随即笑了,说:“晚了,我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我安慰你的话你也信啊!”“就知道。”

女人笑得更甜了。

那晚,他在酒店阳台喝了一晚上的酒,面无表情,淡淡地听着陈升的《牡丹亭外》。

这世界有点假

可我莫名爱上她

黄粱一梦二十年啊

依旧是不懂爱也不懂情

这两年的互联网热潮,让很多人找到了新的风口,完成了人生的逆袭。

几年前认识一个做App创业的程序员,苦兮兮地加班熬夜了两三年,去年也拿到了融资,一下子成了励志典范。

然而,他女朋友跟他提出分手。

他难以置信地问我:“我不明白,以前我没钱的时候,她愿意跟我吃苦,也没有怨言,为什么等我有钱了,反而要离开我?”“你问她啊,我哪儿知道?”“她只是说:‘你让我失望了太多次,只是你自己都没有发现。到后来,我也懒得去幻想你会改变,之所以在你最困难的时候没走,是因为不希望你受到额外的打击,以及认为我是个势利物质的女人。’”“挺好的姑娘。”“我知道,我创业的时候太辛苦,而且脾气也不好,经常不理她,也经常对她发脾气。可是这些都过去了,为什么一切都开始好起来了,她反而不肯相信我了呢?”“你知道金属疲劳吗?”“什么鬼?”“简单来说就是你拿个铁勺,然后双手反复用力去折,一开始可能没有什么变化,可是在某一瞬间,所有受力产生的作用开始显现,啪的一下,勺子就断了。”“……我有些明白了。可是,就不能重新开始吗?”“可能对于某些人来说,一个东西坏了就坏了,失望过多导致没感觉了。你想找回的不是她,而是那段她与你同甘共苦的回忆罢了。”“我一直以为,只要赚了钱出了名,爱情就会更加牢固。可是……我还是搞不懂女人心……”“当你的所有目光都放在人生的高山之时,你会以为爬上山顶,就能拥有一切。等你到达山顶,你才会发现,原来生活才是更高的山。”“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他突然哼了起来,随即又叹了一口气,“现在终于听懂了老男人的歌……”

给自己随便找个理由

向情爱的挑逗命运的左右

不自量力地还手直至死方休

我知道他当时很难受,可是用不了多久,也许一年,也许一个月,就会有新的诱惑和刺激出现,有新的山丘等待他去翻越。

男人,女人,总是不缺的。大家缺钱、缺时间、缺人脉,就是不会觉得缺真心。

人类都越来越聪明了,痴情和专一这种特质,也被视作傻子的行径。当所爱之人变得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时,选择忍耐逐渐被看成自我糟蹋。越早离开,越多祝贺。

我还是不喜欢去判断对错,情爱总是结苦果,幸福到底是对谁说。

只因童话故事的结尾,总是没有续篇。

四《东京日和》中,摄影师荒木经惟对于亡妻的细腻思念与追忆让人动容,可是谁又能保证,如果妻子健在,爱情依然可以长存?

也许爱情故事最美好的结局,就是在你们还深爱的时候,另一个人率先死去,从此只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深深地想念与追忆,不再有无常的挑拨与分离。

什么仇恨啊,什么深爱啊,多少春秋大事变成白纸黑字也只是一翻而过。时间是最强大的存在,你的悲欢离合,你的千里婵娟,你那些撕心裂肺却没有死去的瞬间,等到韶华白首,白驹过隙,发现许多自以为铭心刻骨的爱与恨,真的不过是一转眼就无影无踪。

一转眼爱人变路人,一转眼朋友变仇人,一转眼功成名就抑或碌碌无为几十年。

不过一转眼的工夫,白云悠悠,蓝天依旧,一个人的心里,犹如小池涟漪,复归平静。

彻底的爱与恨,都让我们不再麻木,只是活得疲惫。

当我们放下热情与执念时,即使知道平凡才是最后的答案,也要自我安慰。

我依然选择不疑真心,我依然选择全力以赴。

怀疑与倦怠始终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傻一点的人总是选择相信,总是会用力过猛,可我总觉得,貌似像他们这样,才会比较幸福。

这样,才像真正活过之人。我依然选择不疑真心,我依然选择全力以赴。我只能给你最卑微的温柔

一《射雕英雄传》原著第二十一回“千钧巨岩”中,欧阳克落入了黄蓉设置的圈套,双腿被砸在万斤巨石之下,眼看是活不成了。此时黄蓉为欧阳锋所迫去救他,欧阳克奄奄一息,见到黄蓉仍勉强挤出笑容。“我是活不成的了,但见到你出力救我,我是死也欢喜。”

黄蓉心中忽感歉疚,说道:“你不用谢我,这是我布下的机关,你知道么?”

欧阳克低声道:“别这么大声,给叔叔听到了,他可放你不过。我早知道啦,死在你的手里,我一点也不怨。”

黄蓉叹了口气,心道:“这人虽然讨厌,对我可真不坏。”

看过《射雕英雄传》电视剧的人都知道,欧阳克身为小毒物,实在算不上什么好人,倒是生性潇洒风流,颇有绅士风度和骑士精神,就凭明知自己被黄蓉害得即将殒命之际,还能给予她最后的温柔与关心这一点,也不枉这情种的一片痴心。

就凭这句话,就能让许多读者顿生同情与好感。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厌我也罢,恨我也罢,选择原谅是我最后的温柔,也是我最卑微的真心。

我常常看到这么一些人,因为对自己喜爱的人表白失败,就破口大骂,把对方说得一文不值。说什么你也不过就这样,有什么了不起的。或者分手之后在背后把前任贬得一文不值,好像所有的错都是对方的,自己最大的问题就是眼瞎遇人不淑,然后重复一次又一次的眼瞎。眼瞎你咋不戴墨镜呢?

所以说,分手之后最见人品。

打牌也好,游戏也好,爱情也好,事业也好,当一个人春风得意的时候,你看不出他的真实品性;唯有当一个人面对失去与失败的时候,才能看出他真正的性情。

当你已经不能从对方身上获得什么的时候,你是什么态度与表现,最能体现出你感情的纯粹与真挚。

比起柏拉图式的精神之爱,卡西莫多式的爱似乎更简单和纯粹,连交流与被爱的渴望都不奢求。真的做到了我爱你,干卿何事。

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中最经典的形象就是钟楼怪人——卡西莫多。这个丑陋的怪人一出场就是反派,奉命去劫持女主角艾丝美拉达。在广场上受刑之时,所有人都在唾弃他、辱骂他,他绝望而痛苦,却也似乎习惯了接受世人对他的恶毒、反感和恶心。就在这深深的绝望深渊中,他曾经伤害过的女孩艾丝美拉达却不顾他人不解的眼光,心疼地给他送上了水壶,让他解渴。

卡西莫多本以为女孩是来羞辱他的,未曾料到世上还有这么善良的人,以德报怨,也不嫌弃他的丑陋,书中描写道:“他那始终干涸而焦炙的独眼里,一大颗泪珠滚动,并顺着因痛苦绝望而久久抽搐的畸形脸庞,缓缓地流下来。”

这是这个苦命人生平第一次流泪。从此,他就无怨无悔地爱上了善良纯洁的艾丝美拉达。

后来,当卡西莫多救了女孩后,他对女孩说:“我知道,我的样子很丑,叫您害怕……您就一眼也别瞧我,我没关系的……如果让您难受,我反而更加自责……”

他给了艾丝美拉达一个金属哨子:“当您需要我的时候,或者觉得见我不会太厌恶的时候,就吹这个哨子,我就马上出现……”

如此卑微而胆怯,却又如此温柔而体贴。

在保护心爱之人的这段时间里,他始终小心翼翼,害怕自己的丑陋吓着她,总是选择在阴暗的地方躲着,避开女孩的视线,给予她最及时的帮助……他心中没有任何幻想,他从不敢奢求艾丝美拉达的爱,甚至为了她的幸福,他愿意去撮合她和她心爱的骑士队长。

那一段两人相处的故事是全书我最爱的片段,有心酸,有纯真,也有小小的幸福,还有卡西莫多自卑的温柔。说不清更多的是温暖,还是难过。也许爱本来就是这样吧,带给你幸福的同时,也给你星河般无限空荡的忧思。人间总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也总是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你接受也好,不要也罢,我只是轻轻地、心甘情愿地想守护这一道光。

我什么都给不了你,我只能给你最卑微的温柔。

1996年,张幼仪的侄孙女张邦梅在美国出版了张幼仪的英文版口述自传Bound Feet and Western Dress。

书中,侄孙女问张幼仪:“你爱没爱过徐志摩?”

她说:“你总是问我,我爱不爱徐志摩,你晓得,我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我对这个问题很迷惑,因为每个人总是告诉我,我为徐志摩做了这么多事,我一定是爱他的,可是,我没办法说什么叫爱,我这辈子从没跟什么人说过‘我爱你’。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的家人叫作爱的话,那我大概是爱他的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因为她在两个人的故事中早已被动出局,她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给他最卑微的温柔,对他的家人好,也从不曾怨恨过他。

有人会说,值得吗,为这样一个渣男?

如果人类的情感可以量化,可以用值得不值得去衡量,那倒也不值了。

相逢一场,良缘也好,孽债也罢,既然种种因缘最终选择了分别,你我便已陌路。该舍不该舍,谢幕要郑重。

能够再也不恶语、不怨恨、不纠结、不责难,是最后能给的尊重。

即使你是被抛弃、受伤害的那一个,至少你还拥有放下过去的权利。

有人问我,爱一个根本不在乎你的人到底有没有意义?

问什么意义,当你发现自己能够无怨无求地爱上一个人,这本身就是意义。

爱就是不会问,值不值得。永远无法满足的性

红尘男女,世间百态,多少故事都围绕着一个“性”字。从人类开始繁衍的那一刻起,有关性的话题就注定不会消失。

单纯聊一聊与性相关的小事,不一定正确,就当一个参考。(正经脸)

1.精神分析大师弗洛伊德提出的力比多(性力,泛指一切身体器官的快感)中认为皮肤感到痒就是一种力比多,是性欲在皮肤上的一种本能表现。所以从一个孩子挠痒痒会笑开始,他就有了性欲。有一种说法,越怕痒的人性欲越强。我觉得未必,大家可以验证一下(从此不能直视挠痒。不过人老了以后,貌似往往是不会怕痒了)。

2.处女情结最早源自父权社会中男性对于自己子女的确认。然而在当今社会,有处女情结的男人在性爱方面往往表现得敏感且自卑,与其说是为了传统观念中的那一层膜,不如说是害怕与别的男人做比较的自尊心在作祟。对这方面越自信的人就越不在乎,比如人妻控曹操。

3.除非真是遇到绝对合适的梦中情人,绝大多数情况下,两性之间从来不吃醋绝对不是好事。一个从不吃你醋的人,要么暗暗吃着别人的醋,要么早已被别人吃完了。

4.美食和性爱的快乐都能够让你暂时地回到动物性,忘却周围还有那么多烦恼,所以普通人最容易对这两件事着迷。毕竟食色性也,这是从人类诞生起延续最久的快乐。看一个人的吃相,往往可以预见他的色相。习惯狼吞虎咽的人,在床上往往也是如此。

僧人戒色戒荤,过午不食,本质是为了孕育灵性、消除动物性的本能干扰。

5.成年人请不要相信柳下惠。虽说爱是克制,喜欢是放肆,但在性上面,努力争取是男性荷尔蒙与睾酮素分泌的本能,如果这方面不积极,多半生理有问题。一个与你关系亲密、明明可以进一步却退却的柳下惠可能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①他是同性恋;

②他阳痿;

③他有女友或老婆,根本不想跟你发生关系,以免惹麻烦。

6.事实上,很少有女性对自己的性爱质量是非常满意的,因为对于男性来说达到高潮的速度比女性快很多,往往在男方一脸满足时,女性才刚开始有感觉。很多自称性冷淡的并非真的冷淡,而是曾经的经历确实没有令人感到满意过,于是心生冷淡。

虽然世界卫生组织(WHO)对男性早泄的定义是抽插超过十五次以上不射就不算早泄(这玩意儿还能量化指标……),不过对于女性而言,对这个的标准显然高很多(有的人甚至认为不能让女性达到高潮的都算早泄……)。

然而男性对自己的性爱质量很少有不满意的,因为男性在这方面总是莫名地自信与自欺。

7.虽然房事不和谐的夫妻也有可能很恩爱,但需要在其他方面得到弥补。反之,特别恩爱的夫妻在性方面必然很和谐,甚至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性隐私和性尝试。一些相处良久的情侣,没有特殊原因而分开,说是性格不合的,多半是性事不合。

8.真正撩人的地方,不在一次性事的发生前,而在一场高潮之后。请体味一会儿。完事后能拥抱着彼此倾诉的恋人,关系的亲密度和持久度远胜倒头大睡或抽烟不语的。

9.造物主为了保护男人不过于痴迷性爱而纵欲而死,会让男人在高潮结束后有一段非常空虚困倦的放空时间(宅男们说的贤者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男人通常还会产生一个奇妙的念头:“我为什么要做爱?这到底哪里有趣了?生亦何哀,死亦何苦。”当然,这念头总是一闪而逝。

10.对性过于压抑,会对人的各方面产生不良影响。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和羞耻心的作用,人对性本能的渴望反而会带来对自我的厌恶感,感觉自己龌龊或肮脏。事实上,对性的压抑会导致歇斯底里人格,阻碍性冲动的发展,很容易让人变得狭隘偏激。你可以去看看在网上粗鲁留言的人,他们几乎都是属于这一群体。对于性的态度,越大方越自然越好,放纵固然不好,压抑却也于己无益。

11.那些在艺术、军事和政治方面富有天赋的人,往往是高效性变态和精神病的结合物。因为思想太自由的人,身体往往也很自由。在他们看来,按照自己的本心生活才是最大的快乐,其余一切,都没有那么重要。什么年龄、性别、道德、责任、爱情、法律,都是浮云。

12.真正的调情不是抚摩对方的身体或用言语挑逗,而是建立一个吸引力空间,在这个空间内将对方当作独一无二、补全灵魂与肉体残缺的存在。打个比方:一个乐手为心爱的人写一首歌,在舞台上情绪饱满地唱给对方听,这个时候,就是完美地调情。请体会。

13.性与爱一样,需要神秘感与新鲜感,也更需要安全感与幸福感。最完美的性爱,应该是一次美好回忆的圆满收尾,而不是一场寂寞男女的偶然相会。性是一个黑洞,永远无法被满足,只会慢慢消减需求。当浪潮退去后,剩下的礁石,才是你生命的痕迹。

再多的高潮,也不如走进你的灵魂出不去的人来得深刻。第二章你是我最后的底裤

你看见了我所有的愚蠢、虚荣、世故、懒惰与坏脾气,

我也看见了你所有的骄傲、庸俗、欲望与臭矫情。那些想得到却不可得的,最终都化作了执念

有个男的,被女朋友甩了,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想要挽回这段感情,回到从前。

这本是常有的事,经历过痛苦的人老想回到过去。然而离奇的是,他是真的想穿越时间回到过去,他说只要打穿一款神秘的游戏,就会出现一扇门,穿过那扇门就能回到旧时光。有人问他:“且不说你能不能回到过去,你只是要追回你的女朋友,何必非要回到过去,现在也可以追啊!”

他说:“你不懂,当时我们都有病,而现在她病好了,追回来也只是可怜我。”

其实我也不懂,为什么一定要大家都有病。

后来他打穿了游戏,他一次次穿越回到从前,想回到最初相见的时刻。一次次与曾经的女友擦肩而过,他开始逐渐想不起来最初的画面,也开始想试着圆滑,在某个节点放下执念过自己的生活,可是这空空荡荡的感觉,这无法着落的心念,始终推着他再次回到从前。

他终于找到了人生初见时的女友,她还是记忆中的模样,只是时间却在自己身上无情地流逝,只剩下长满皱纹的笑脸,流着泪最后一次说再见。

这个故事叫《李献计历险记》,动画版的故事很早就看过,当时只觉得画风酷炫,如今看来却有了更多的唏嘘。我想,他们相恋的时候患的病,其实不是差时症,而是一种叫作爱情的病。当爱情的病痊愈之后,有人向前走,有人却驻守停留,这才有了真正的差时症。

有些人的灵魂,遇到一些人、一些事后,会产生一个洞,他也可以跟别人一样嬉嬉笑笑、吃饭喝酒,只是如果那个洞填不满,就永远觉得自己是行尸走肉。

大家都在往前走,他却停留在一个人的从前。

心理学上有一个术语叫过度补偿,指个人在身体方面或心理方面的欠缺感引起了过度的补偿行为或“矫枉过正”。

打个比方,比如一个小女孩在小时候特别喜欢漂亮的衣服却买不起,长大后自己有能力了就会超出自己需要地过度购买喜欢的衣服。

比如说我,小时候特别想要一台自己的电脑,等了好多年都没实现,而现在我几乎每过一两年就会换一台新电脑,远远超出实际需要。

记得余秋雨在一篇文章中写到,自己的外婆去世前,突然回光返照,只有一个临终愿望,就是喝荷兰水,其实就是可乐。只因外婆小时候偶然喝到过一次,深深觉得好喝却再也没喝到过,便到临死也念念不忘,难以咽气……

人终究会被其年少时不可得到之物困扰一生。

一些已经结婚生子的中年男人,依然会对曾经苦苦暗恋与追求却不可得的女孩念念不忘。如果条件成熟,比如《蜗居》中的宋思明,或者京东的强哥,遇到自己初恋般的女孩时,就会重新燃起爱情,奋不顾身地投入到少年般的恋情中。

人是动物性和神性的结合体,区别的指标是欲望的深浅。

当人完全被自身的欲望驱动,陷入极端的贪婪与痴妄,只顾自我的享乐与放肆时,就成了禽兽。

而人类想象中的神灵,总是无欲无求的。

是人就会有欲望,如何处理欲望,是所有行为的根源。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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