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非政治的”文化:对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的一种政治哲学考察(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03 23: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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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哲罕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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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非政治的”文化:对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的一种政治哲学考察

走出“非政治的”文化:对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的一种政治哲学考察试读:

打造精品 勇攀“一流”

《中国地方社会科学院学术精品文库·浙江系列》序

光阴荏苒,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合力打造的《中国地方社会科学院学术精品文库·浙江系列》(以下简称“《浙江系列》”)已经迈上了新的台阶,可谓洋洋大观。从全省范围看,单一科研机构资助本单位科研人员出版学术专著,持续时间之长、出版体量之大,都是首屈一指的。这既凝聚了我院科研人员的心血智慧,也闪烁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同志们的汗水结晶。回首十年,《浙江系列》为我院形成立足浙江、研究浙江的学科建设特色打造了高端的传播平台,为我院走出一条贴近实际、贴近决策的智库建设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学术基础,成为我院多出成果、快出成果的主要载体。

立足浙江、研究浙江是最大的亮点

浙江是文献之邦,名家辈出,大师林立,是中国历史文化版图上的巍巍重镇;浙江又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很多关系全局的新经验、新问题、新办法都源自浙江。从一定程度上说,在不少文化领域,浙江的高度就代表了全国的高度;在不少问题对策上,浙江的经验最终都升华为全国的经验。因此,立足浙江、研究浙江成为我院智库建设和学科建设的一大亮点。《浙江系列》自策划启动之日起,就把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和研究浙江历史文化作为重中之重。十年来,《浙江系列》涉猎领域包括经济、哲学、社会、文学、历史、法律、政治七大一级学科,覆盖范围不可谓不广;研究对象上至史前时代,下至21世纪,跨度不可谓不大。但立足浙江、研究浙江的主线一以贯之,毫不动摇,为繁荣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积累了丰富的学术储备。

贴近实际、贴近决策是最大的特色

学科建设与智库建设双轮驱动,是地方社会科学院的必由之路;打造区域性的思想库与智囊团,是地方社会科学院理性的自我定位。《浙江系列》诞生十年来,推出了一大批关注浙江现实,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的力作,主题涉及民营企业发展、市场经济体系与法制建设、土地征收、党内监督、社会分层、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保护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这些研究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全面历史的视角、扎实可靠的论证,既有细致入微、客观真实的经验观察,也有基于顶层设计和学科理论框架的理性反思,从而为“短、平、快”的智库报告和决策咨询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可靠的科学论证,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贡献了自己的绵薄之力。

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是最大的收获

众所周知,著书立说是学者成熟的标志;出版专著,是学者研究成果的阶段性总结,更是学术研究成果传播、转化的最基本形式。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出现了学术专著出版极端困难的情况,尤其是基础理论著作出版难、青年科研人员出版难的矛盾特别突出。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和压力,在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下,我院于2001年设立了浙江省省级社会科学院优秀学术专著出版专项资金,从2004年开始,《浙江系列》成为使用这一出版资助的主渠道。同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高度重视、精诚协作,为我院科研人员学术专著出版提供了畅通的渠道、严谨专业的编辑力量、权威高效的书稿评审程序,从而加速了科研成果的出版速度。十年来,我院一半左右科研人员都出版了专著,很多青年科研人员入院两三年左右就拿出了专著,一批专著获得了省政府奖。可以说,《浙江系列》已经成为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多出成果、快出成果的重要载体。

打造精品、勇攀“一流”是最大的愿景

2012年,省委、省政府为我院确立了建设“一流省级社科院”的总体战略目标。今后,我们将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决策、贴近学术前沿”的科研理念,继续坚持智库建设与学科建设“双轮驱动”,加快实施“科研立院、人才兴院、创新强院、开放办院”的发展战略,努力在2020年年底总体上进入国内一流省级社会科学院的行列。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浙江系列》要在牢牢把握高标准的学术品质不放松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评审程序,突出学术水准第一的评价标准;进一步把好编校质量关,提高出版印刷质量;进一步改革配套激励措施,鼓励科研人员将最好的代表作放在《浙江系列》出版。希望通过上述努力,能够涌现一批在全国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精品力作,把《浙江系列》打造成荟萃精品力作的传世丛书。

是为序。张伟斌2013年10月

不古不今之学与人

——序李哲罕《走出“非政治的”文化》应奇

李哲罕的博士学位论文《走出“非政治的”文化:对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的一种政治哲学考察》在经过近两年修改之后,即将由国内颇富声誉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刊行问世,他再三恳请我为他的首部作品撰写一篇序言,作为见证他学术之路上每一步成长的硕博两任导师,我似乎并无推却其盛情之特别有效的理由。

大约七年前,当李哲罕作为烟台大学法学院的一名应届本科生写信给我,咨询报考我所在的浙江大学外国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信息时,一方面,作为政治哲学和政治思想的业余爱好者,他提供给我一篇关于以赛亚·伯林的读书笔记;另一方面,作为非哲学专业的学生,他请求我为他开列一张学习西方哲学史的书单。时隔多年,他的读书笔记的内容我已经全然忘却了,大概总不外乎价值多元主义和相对主义之类永远似曾相识但也永远似是而非的话题——这大概就是陈嘉映在去年宣布“封笔”时最后所说那句“我烦政治(哲学)理论,翻来倒去的,我觉得一点意思也没有”之所指——而我的“书单”却“流传”了下来:多年前有位朋友告诉我,老兄你学问并不大,怎么突然为年轻人开起书单来了?我这才知道,有“好事者”已经把我的书单晒到了网上,而且至今还没有取下来。我一直并未追问这事儿到底是谁干的——回想起来,这大概是因为那样做至少有一个好处,以后每当课堂上有同学要求我提供书单时,我可以很便捷地让他们到网上去找。这样看来,向来以道义论者自居的我看起来是而且越来越像是一个后果论者了。例如拿眼前这个案例来说,比较坚持原则的当事人(行动者)会说,没有经过我的同意,这种事情是绝不允许发生的;而比较通人情的说法和做法则是,既然这事儿并未造成什么有害的后果(甚或可能会有一定的好处),就似乎不必以更为峻急的道义论原则来苛责之,更用不着上升到德性论的高度来作“诛心之论”了。可以说,无论作为个体伦理还是政治伦理原则,我依然信奉自由派“教父”小密尔的“伤害原则”,而伤害原则总是运用在后果上才会比较有效和恰当,这是就其与更为抽象的道义论原则比较而言。而当它与更为具体的德性论原则相比较时,后果论的抽象性就似乎又显示出来了。从这个角度,与其说后果论是继德性论和道义论而起的第三种伦理学形态,不如说它本身就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如果说德性论是“古”,道义论是“今”,那么后果论就正如陈寅恪先生自陈其所治之学及其治学之“心境”,乃正是“不古不今”的。

现在看来,作为其政治哲学和政治思想之兴趣和探索的出发点,对于伯林的阅读依然构成了这篇博士论文的某种问题背景,作者意识到伯林从德国政治思想的反启蒙-浪漫主义中发掘出多元论从而用来克服西方政治思想传统中根深蒂固的一元论的努力,其实与他所致力于探讨的围绕魏玛前后的变革所展开的政治法学、政治思想、政治哲学和政治文化的论辩具有某种“同构性”。伯林在辨析自由概念时指陈,如果有谁声称,就奴隶面对主人的拷打时可以在死亡和服从之间进行“选择”而言,奴隶也是自由的——伯林严词申斥这些人是在滥用“自由”和“选择”这样的“政治”术语。而弗里德里希·瑙曼曾经呼吁从德语中删除“文化”一词,那么谁又能说伯林的“振聋发聩”之语与瑙曼的“愤激之语”之间没有历史内涵的高度叠合和同构呢?——而更为重要的是,构成这种叠合和同构的并不是政治概念的辩证,而是千万万生命的血泪和记忆。人们经常喜欢转用伯林所引用的熊彼特那句名言:“文明人之所以不同于野蛮人,即在于文明人既了解他的信念之有效性是相对的,而又能果敢地捍卫那些信念。”听说“思接千古”的政治哲学家已经“义正辞严”地斥责这种信念本身就是“野蛮人”的信念。的确,千古有遗教:“人心唯危,道心唯微”;“亚圣”又有云:“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我们当然无法完全脱离历史的脉络来抽象地判定一种政治哲学和一位政治哲学家之“教养”程度,而人禽之别或者文明人与野蛮人之别,也许确实并不在用一种实指定义抽象地指认那个“几稀”,而更在于“指认”那种“几稀”的方式。如此或可为本雅明致友人信中的这番话进一解:“对我来说,对不同民族、不同语言和不同思想的热爱,是同一件事情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这并不能阻止我,有时候,为了保持这种热爱,反倒有必要与之保持一定的距离。就德国而言,我对它的爱当然是根深蒂固的,因为我在那里经历了生命中所有最重要的体验,因而,这种爱是无法磨灭的。但是,我不想成为这种爱的牺牲品。”

作为“好读书不求甚解”之“好为人师者”,我对指导李哲罕博士的学业应当说是付出了不少心力的。在国内学界和舆论界各种“文化政治论”“甚嚣尘上”之时,我在《古典·革命·风月:北美访书记》题为《“政治科学”之“家园”》的“核心”论述中,曾经反其道而行之,从学理根基和规范取向两个层面勾勒出“从文化政治到政治文化”之线索和趋向。为此,我鼓励和支持李哲罕在这个方向上开拓出一片有特色的学术领域,通过大量阅读文献,进入有效讨论的语境中,然后逐渐形成和选取自己的视角,作出有质量的相应论述。更为重要之点在于,虽然中国人研究西学无疑应当有自己的问题意识和现实关怀,但学术活动乃具有自身的法则和纪律,它不是荷尔蒙的冲动和宣泄,也不是意缔牢结的竞技和斗炫,而是要像童世骏笔下的薛华老前辈那样“数十年如一日乐此不疲”,“学无分中西,唯真理以求”,而其典范形式则常常会“使我们在青灯黄卷、谈学论道时不仅有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悲壮感,也不仅有知其不足而学之的紧迫感,而且有知其不富不贵而喜之乐之的自豪感和喜悦感”。

无论是已经从青涩华年成长到几乎要重新立志的而立之年的李哲罕,还是年近半百而又貌似要开始“二次创业”的我自己,距离这样的境界一定都还远之又远,但现代教学心理学已经证明,学习和成长的过程中尤其需要来自鼓励和肯定的动力补给,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无论如何应当看到李哲罕博士从满嘴跑没谱儿的大字眼到整天介埋头有形的文献这一变化中所体现的“逐渐”进步和“缓慢”成熟。而且看得出来,他的这篇博士论文是花了很大功夫的,在国内同类研究中也是具有鲜明的自身特色的。例如它不是“从原理出发”,而是在“践履”陈嘉映在前面那个访谈中所“号召”的“去研究一段政治史,看看它有哪些让人困惑的问题”;它的架构也颇见用心,从历史、文学、法学和哲学中各选取了一位人物展开论述,虽然所论未必够专精,但这种俭省的写法至少比较诚实,而且事实上也不乏内在的丰富性,并可以为下一步“体大思精”的工作(例如这一进路上休斯的《意识与社会》那样的杰构)树立某些路标。我最近高兴地获知,作者还将把自己的探究进一步扩展和深化到对德国法治国观念的梳理和研究中去。我相信,到那个研究完成之后,目前论述中有待进一步完善的方面,以及其研究深度,都将会被赋予新的面貌。那么,就让我引用自己颇为喜欢的一部传纪,德国学者毛姆·布罗德森的《在不确定中游走:本雅明传》——这位传主毫无疑问应当是作者一直属意而且将在未来继续心力所系的这个历史大脉络中最为闪耀之星——中的最后一段话,以与哲罕共勉:

1994年5月,布港为纪念本雅明而建的“通道”(Passages)举行了落成典礼。它的主体部分就是一段狭长的阶梯,共有70个台阶,镶嵌在墓园靠海一边的崖壁上。形成30度角的倾斜度。沿着锈迹斑斑的铁壁,一路走下去,直到尽头,令人有一种晕眩的感觉。通道尽头竖着一块玻璃屏风,从那里可以俯瞰下面的岩石和大海。游者到此不得不停下脚步。面对墓场,从隧道里走出来之前,还会面对一面未经任何修饰的粗石砌成的墙,站在通道的中轴线上,向上观望,可以一直看到围绕墓园四周的岩石的纵面。从大海到墓园:没有出路。通道尽头的玻璃屏风上刻着引自本雅明在《论历史的概念》的一句话:“纪念无名之辈要比纪念名人艰难得多。但是,历史的建构就是要致力于对那些无名之辈的铭记。”2016年6月6日于千岛新城客居

文前辅文

“人自身”实际上是“德国人”。——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

19世纪的民族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这两大浪潮在德国有着一种全然特殊的性质。——弗里德里希·梅尼克:《德国的浩劫》

魏玛必须面对的敌人,不仅包括战败的遗产和被扩大的阶级斗争,而且还包括受到侵害的历史传统。——弗里茨·斯特恩:《非自由主义的失败》

没有人可以自外于其所继承的历史。——联邦德国总理威利·勃兰特

内容提要

本书旨在以一种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考察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这种研究进路将政治现实与政治思想并置(并重),使用社会-历史等多种方法相混合的研究方法。

从一种回溯式的视角看,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可以被认为是“走出‘非政治的’文化”。“非政治”(nonpolitical)中的“政治”取用了对议会民主制、政党政治等对“政治”的狭义理解。近现代许多德国人所自我标榜的“‘非政治的’文化”,究其实质只是表明他们摒弃了自身所不能适应的英、法、美等国的议会民主制、政党政治等运作方式,“‘非政治的’文化”的背后是“权力政治”(Realpolitik)。“走出‘非政治的’文化”即近现代德国人放弃了原先的政治思想立场,复归到西方世界的启蒙大传统中,与之相应的实际政治的进程,也同样是一段反复曲折的历史。

本书在具体内容上涉及对德国历史、“德国问题”、德国政治思想传统等宏观的纵览,同时对历史学家弗里德里希·梅尼克、文学家托马斯·曼、公法学家赫尔曼·黑勒和哲学家卡尔·洛维特四人进行考察,并以对“宪政爱国主义”问题的考察收尾。可以说,虽然本书并未完全和充分地覆盖所有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的具体领域,但是它已经勾勒出了相关政治思想状况和问题的全貌。

Abstract

This book is aim at research modern German political thoughts in a political philosophical approach. The object of this approach is a combination of political realities and political thoughts,and this approach uses the social-historical methods.

The modern German political thoughts could be viewed as overcoming the nonpolitical culture. The term of nonpolitics takes a narrow definition of politics,which means parliamentary democracy and party politics. The nonpolitical culture,which did some modern Germans take to glorified themselves,is the fact that some modern Germans were not used to and gave up the operation of parliamentary democracy and party politics in Britain,France and America. The underlying essence of the nonpolitical culture is Realpolitik. Overcoming the nonpolitical culture means that the modern Germans gave up their past position,returned the tradition of the Western Enlightenment. Also,the process of actual politics is twisted.

This book is about some macro overviews,such as German history,German Question and the tradition of German political thoughts. Also,it is about some investigations of historian Friedrich Meinecke,novelist Thomas Mann,public law theorist Hermann Heller and philosopher Karl Löwith. This book is ended in a study of Constitutional Patriotism. Though this book does not fully cover all specific subjects of modern German political thoughts,it depicts a full picture of related political thoughts and issues.

第一章 引论:对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的一种政治哲学考察

一 考察对象

何谓政治哲学?政治哲学从字面意思上理解,首先是属于哲学的一个分支,具有哲学的一般特性[1];其次它又是以政治这一人类活动的领域[2]为其研究对象,据此和哲学的其他分支相区别。政治哲学,作为对政治现实这种“实然”对象的“应然”的理论构想,具有一种内在的两面性:一面是与作为“实然”的政治现实相关所具有的特殊性,另一面是与作为“应然”的价值判断相关所具有的普遍性。在这“实然”与“应然”两者之间保持特殊性与普遍性二者的平衡与张力,乃是政治哲学的要义与魅力之所在:如果政治哲学过度关注普遍性层面上的抽象物,那么它不仅将失去“经验的试金石”,而且还将失去使它具有自身独特魅力的特殊性、偶然性和矛盾性——所谓分析的“剩余物”——从而沦为彻底的空洞无物;相反,如果政治哲学过度关注特殊性层面上的此时此地的个别经验,那么它就丧失在非此时此地的一般的指导性,也即它将丧失自身作为一门哲学理论的特质。所以,政治哲学比黑格尔(G.W.F.Hegel)所宣称的作为“时代精神”(Zeitgeist)的哲学更体现为一种“时代-精神”。

我们在此也须对政治哲学与政治思想这对在本书中经常出现,在学界也经常被混淆的概念做出一个必要的区分:政治思想是对政治现实的一种反映和反思,而政治哲学是对政治思想的一种反映和反思。换言之,政治现实、政治思想和政治哲学构成了反映和反思的一个二阶的层级。但是这并非意味着政治哲学只以政治思想为其对象,它在政治思想之外,还需要经常对政治现实加以参照,盖因政治思想对政治现实的反映和反思并非充分和整全的,而充分和整全却是政治哲学所要求自身尽力实现的。

本书的主要考察对象为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也即大致所谓的魏玛共和国前后的政治思想。魏玛共和国(1918~1933)上承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德意志第二帝国崩溃,下接纳粹希特勒上台。它存在之时正是德国的“正当性”的剧烈转型时期,加上当时欧洲范围内的各种政治思潮风起云涌和相互作用,这些在魏玛德国均得到体现,使诸多的政治现实问题和诸多的政治思想得以丰富而又清楚地呈现。因此,魏玛共和国前后这段时期作为学术界反复讨论的“经典案例”,具有其特殊的理论价值。但是魏玛共和国前后的政治现实问题和政治思想又在之前有其根源,在之后有其影响,所以在此只能将考察对象泛泛地称为是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

本书在总论部分(第一章和第二章)概论式地讨论考察对象、研究进路、两条线索、德国历史、“德国问题”和德国政治思想传统等本书的主要问题,这些讨论实为对之后进一步讨论所做的铺垫。此外,本书也在总论部分尝试厘清许多学界至今尚未得到充分讨论的问题。

本书在分论部分(第三章至第六章)主要展开考察了四位近现代德国著名的知识分子:历史学家弗里德里希·梅尼克(Friedrich Meinecke)、作家托马斯·曼(Thomas Mann)、公法学家赫尔曼·黑勒(Hermann Heller)和哲学家卡尔·洛维特(Karl Löwith)。目下中文学界虽然对他们几位都有所涉及,但并没有对他们进行过充分的探讨,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魏玛德国的语境中无足轻重——若论涉及学科的跨度、在当时思想界的影响以及在德国政治思想传统中的地位,本书所讨论的四位知识分子足以生发和辐射魏玛德国前后的整个德国政治思想界。本书之所以选择他们(而非选择其他人),除去他们大体上都经历了魏玛共和国前后这段时期,本身的智识背景又都是充满德国特征的[3]之外,还因为我们可以透过他们在专业背景和视角上的差别,发现他们所关注的主要问题都围绕着当时德国的政治现实,并且他们通过和当时其他知识分子在德国政治思想传统的语境中所进行的各种争论,对当时的政治现实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可以说,在他们身上同时体现出传统的延续与时代的特征。此外,他们又和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或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等同时代保守主义阵营中最具代表性的知识分子不同,都和纳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四人代表着德国政治思想传统在指向纳粹之外的另一种可能性,我们把这种可能性称作“走出‘非政治的’文化”,从“文化政治”走向“政治文化”的可能性。因此,本书对他们的考察是双重的:一是对他们个体境遇的考察,二是对他们政治思想的考察。通过这种双重考察,我们可以更为充分地理解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

本书最后一章(第七章)为余论(结论),讨论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宪政爱国主义”这个观念。其实通过对围绕“宪政爱国主义”这个观念所进行的一系列争论的考察,我们不仅可以更为清楚地了解本书之前所讨论的内容,而且为本书留下了一个启发性和开放性的结论。

二 研究进路

本书所谓对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的一种政治哲学考察,从考察对象和研究进路两方面都实为有别于其他相关研究进路的一种研究进路。我们若加以细论,考察对象实际上是和研究进路紧密联系在一起且难以清晰分割的,虽然上文已经对本书的考察对象进行了描述,但是只有结合研究进路进行更进一步的讨论,我们方可理解本书与其他相关研究的重大区别。

在完整地阐明本书所采用的一种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之前,我们首先要对以下五条目下学界对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所有的研究进路做出适当说明和区分,继而再与英美“政治哲学”进行比较,方可恰当地说明本书所谓的一种政治哲学考察究竟为何物。

第一条,“经济-唯物史观的”研究进路,即通过相应的经济-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对当时社会经济领域的考察来研究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的问题。某些偏向唯物史观的历史学家们和相关领域的学者们[4]基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研究进路的研究,虽然大方向上无疑是正确的,但同时也是教条的和粗糙的。在一定程度上,“社会意识”的确是可以还原为“社会存在”,但这种还原是以牺牲相关事物的复杂性为代价的。而问题在于,这些事物的复杂性并非是全然不重要的,因为它们也是这些事物的本质属性。一种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当然不能忽视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对政治领域所造成的影响,但同时它也不应该仅仅拘泥或受限于此,即我们不仅不能将“社会意识”分离于“社会存在”,成为“虚幻意识”,而且还必须要正视,正是因为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相伴随的“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两者共同作用才构成了丰富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当然,在这些经济-唯物史观的研究进路的研究中,习惯性地夹杂着用各类经济指数点缀的图表,这只能让我们嘲笑他们尝试用“定量的”方法来解决一个“定性的”问题。

第二条,“个人观察式的”研究进路,即对近现代德国政治现实的个人观察。诸如像德国记者塞巴斯提安·哈夫纳(Sebastian Haffner)和英国记者摩根·菲利普·普林斯(Morgan Philips Price)基于自己对魏玛共和国前后政治现实的观察[5]所展现的。他们的作品并不缺乏对当时政治现实的敏锐观察和有预见性的评论,但这显然并非一种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甚至这都不能称之为是一种研究进路。当然对他们来说,本意也并非设想什么一种研究进路,可是他们的著作却对我们所要提出的一种政治哲学的考察提供了第一手的和鲜活的背景材料。哲学家卡尔·洛维特的《纳粹上台前后我的生活回忆》[6]和历史学家弗里茨·斯特恩(Fritz Stern)的《我所知道的五个德国人》则是这类作品中的例外:前者在某种程度上侧重于展现当时哲学界的思想状况;后者则是作者带有历史意识地去思考大背景中的个体存在。我们需要将上述这些研究妥帖地安置为我们所谓的一种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的背景。

第三条,“建制层面与政治科学的”研究进路,即通过对政治制度等——诸如对《魏玛宪政》、议会制度和政党情况等——的分析与研究,来探求对于政治问题的理解。[7]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某些学者对《魏玛宪法》第48条——即关于总统有权颁布紧急情况法令——像经院哲学般无休止地讨论,表明他们不仅觉察不到自身视野的局限,而且还对他们“精湛的”分析而感到沾沾自喜。[8]其实早在1932年卡尔·施米特与赫尔曼·黑勒之间那场著名的法庭论辩之前,《魏玛宪法》第48条早就已经被用滥掉了。[9]魏玛共和国的宪政危机并不是仅仅从制度设计或者宪法条文本身着手就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因为造成这场危机的,是外在于制度设计或宪法条文的历史-社会原因。[10]政治制度作为一项人为的(artificial)事物,自然是不会完美的。但是在实际中,不完美的制度也是可以得到很好地运行的(诸如至今仍未有一部成文宪法文件的英国),因为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两者共同作用才能形成政治生态,所以过多地关注建制层面,只能是片面而非全面地看待问题。此外,我们须清楚《魏玛宪法》本身就是超越于单纯的规范性规定而具有实质性的伦理追求。[11]需要在此着重指出的是,政治哲学并非是像政治科学一样是一门技术性的工作,而且根据上文所述,作为研究对象的“政治”的属性,政治科学其实也只能是一门伪科学而已。

正像德裔美国政治学家卡尔·罗文斯坦(Karl Loewenstejn)指出的:“20世纪30年代,他(希特勒)认识到,如果军队和警察继续忠实于正当的政府,那么他将不能通过革命的手段获得政治权力。”[12]希特勒后来也的确是通过议会民主制的程序上台,并最终通过《授权法》取消了议会民主制。部分学者认为希特勒正是通过魏玛的议会民主制程序而合法地上台的,这套宪政体制既无法阻止希特勒上台也无法阻止他上台后的独裁化,因而是有缺陷的,但是他们没有考虑到,希特勒完全可以绕开这套宪政体制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或者说希特勒早就已经这么做了,他通过街头斗争、暗杀中伤政敌以及内阁暗箱交易等手段——这都是在一个正常宪政秩序中并不合法和不被允许的行为——达成了自己的政治目的,当然在希特勒之前,围绕在兴登堡周围的保守主义者们通过各种政治行为已经侵蚀了魏玛民主制度的基础。魏玛共和国是一个没有相应自由民主文化却拥有议会民主制建制的国家,因此魏玛共和国的崩溃和纳粹希特勒的上台并非是建制层面而是政治文化层面的问题。如上文所述,政治制度必然是会有缺陷的,但是这些缺陷是否会被放大成为制度本身的致命之处,则取决于制度之外的事物。这也正是为何我们在考察政治现实的时候必须考虑到政治制度与政治文化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简要地说,这些建制层面与政治科学的研究是拘泥于“合法性”问题而忽视了背后更为重要的“正当性”问题的研究(当然,关于“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关系实际上更为复杂,下文会有所展开,在此不再赘言)。

第四条,“社会心理、文化与思想史的”研究进路,即以近现代德国的社会(群体性的)心理、文化和思想史等为对象的及采用相应方法的研究进路。像米尔顿·迈耶(Milton Mayer)的著作和汉斯-迪特尔·格勒弗特(Hans-Dieter Gelfert)的著作[13]对理解所谓的德国特性或者德国人的“民族性”是非常有价值的:前者试图通过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十位普通德国人的谈话和调查分析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德国的民族性格和当时普遍的社会心理状态,后者则通过神话、常用语词、文化现象等来窥探深层次的德国特征。此外,还有一些叙事更为宏大的文化史与思想史研究,除了奥地利学者弗里德里希·希尔(Friedrich Heer)将德国放在欧洲思想史宏观的史学视野中来考察的著作[14]之外,还有美国学者彼得·盖伊(Peter Gray)的《魏玛文化——一则短暂而璀璨的文化传奇》和美国学者科佩尔·S.平森(K.S.Pinson)的《德国近现代史:它的历史和文化》[15]等,这些成果无疑让本书的研究受惠良多。我们不仅不能否定类似尝试或研究的价值,而且还要肯定它们的成就,但是它们的聚焦点并非是集中在政治思想问题之上,因此我们只能对其加以参照使用,而非将之等同于我们所谓的一种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

第五条,“施特劳斯及施特劳斯派的”研究进路,即以一种通过古希腊-古罗马-希伯来传统的古典自然法思想资源来反对现代性-虚无主义的方式考察当时的政治哲学思想的研究进路。按照列奥·施特劳斯及施特劳斯派的见解,这就是“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问题并非是列奥·施特劳斯本人的主要研究对象,但是这构成了他的政治哲学思考的一种支撑性的背景或者说出发点之一——不过不得不指出的是,他对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问题的认识主要还是基于他的偏见之上。本书的研究并不能完全将施特劳斯及施特劳斯派撇在一边(需要承认的是,本书在很多问题上与施特劳斯及施特劳斯派分享了共同的观点,诸如他们对政治哲学与政治科学之间区分的强调等),但是本书的研究尝试以与施特劳斯及施特劳斯派的一种古典的或神秘的思想资源相比更为平实、更为现代的政治哲学进路来研究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此外,需要指出的是,正是因为施特劳斯所受到的德国政治思想传统和自身犹太人身份的双重影响,所以他(及施特劳斯派)对很多魏玛德国问题的讨论虽然是“内在的”,但同时又是偏颇的。为了更好地理解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我们最好是将施特劳斯作为显微镜下的对象,而非显微镜本身加以考察。当然,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在此提及施特劳斯及施特劳斯派并非是因为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足够或严肃的重视,而是因为其在目下中国学界得到了被过分拔高的重视。

须加以说明的是,就像上述五条研究进路之间实难做到泾渭分明,本书所谓的一种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与上述五条研究进路之间,也实难做到泾渭分明。就像和亚里士多德所谓的“混合政体”一样,“混合方法论”也自有其好处。诸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Breyer)在提及美国最高法院对于法律适用问题时所指出的:“这些现实争议(有时还包含一些道德性争论),很少能在一种单一的理论里找到确定的答案。”[16]因此,“法官应充分运用传统方法,如文义解释法、历史解释法、习惯解释法、先例解释法,以及对理发意图和预期后果的考虑,追求适当的法律效果”[17]。因此,我们在这里也将采用“混合方法论”来处理问题,而且将如下文所会讨论的,“混合方法论”也正是因为作为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质所要求或相符合的。我们暂且将本书所谓的一种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约等于一种“混合方法论”,即一种混合了各种现代人文社会学科中合适的研究方法。但是,本书所谓的一种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究其实质乃是超越于现代学科体系非自然分立之上的一种根本性的和整全性的考察。[18]

为了更好地理解本书所谓的一种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我们还需要将它和英美“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进行区分。英美“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即一种通过分析-规范的方式研究政治现实和政治思想的“政治哲学”研究进路。历史-社会等对象是潜藏于英美“政治哲学”背后的,但是因为它过度关注普遍必然性,所以必然要削去历史-社会等对象而注重问题的分析-规范层面。正如下文所会分析的,这条分析-规范的研究进路和德国政治思想传统中的历史-社会的研究进路是相对的。

非常清楚,甚至自明的是,科学和哲学的研究对象——或者更为准确地说现代科学和现代哲学的研究对象——是截然不同的:如果说科学所追求的目的是真理,那么,作为人文学科的哲学所追求的目的——特别是政治哲学所追求的目的——则应该是自由。我们权且不论在不同的具体传统之中,自由的内涵具体是什么,我们仍然可以很清楚地认识到分析-规范的研究进路并不足以达致自由作为自身的目的,因为它追求的是概念上的明晰、逻辑上的自洽和命题上的真伪。在哲学上,“真”与“自由”并非等价,而逻辑上的连贯与现实中的自由之间隔着一道“鸿沟”。反之,历史-社会的研究进路才能够达致自由——即使是在特定语境下的自由,而非普遍必然的自由——作为自身的目的。如果我们承认这两条研究进路在所追求的目的上的不同,那么,虽然这两条研究进路都被称为是“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但两者之间的区别却需要得到足够认真的对待和区分。

此外,我们还应该充分认识到分析-规范的研究进路作为一种“政治哲学”方法论所存在着的局限性。如果按照分析-规范的研究进路所设想的,我们需要将人类的思想和行为(其中也包括“政治”)完全“除魅”、完全分析,那么不能被完全“除魅”、完全分析的诸如自由、价值、意义等这些和人之为人密切相关的范畴及其所蕴含的重要性和魅力,自然也将无处藏匿。虽说我们在此也要承认英美“政治哲学”并非完全不考虑自由、价值、意义等这些和人之为人密切相关的范畴,但是他们用分析-规范的研究进路来分析或界定这些对象的尝试,多是空泛或者乏力的,所以他们通常将这些对象作为一种“阿基米德点”(即不可分析而又自明的对象)来加以使用。因此,我们可以认识到,英美“政治哲学”是留有一道理论后门的。所幸的是,历史-社会的研究进路与其恰好相反,通过它可以确保人类的思想和行为的非彻底的还原性,以及这些所谓分析的“剩余物”的存在,防止它们被完全“除魅”和完全分析,这也才可能确保人之为人这个问题所应有的意义。

正如分析-规范的研究进路不能——此处并非指可不可以,而是指能不能够——解释《慕尼黑协定》,它也同样无法解释近现代德国的其他政治现实及相关政治思想。对于作为政治哲学考察对象的复杂的历史-社会背景下的政治现实及政治思想,只有通过与之相关联的历史-社会的研究进路才可以对之有效地加以(接近或者描述意义上的)考察。

可以说,本研究所谓的一种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便是在德国政治思想传统中所萃取出来的历史-社会的研究进路,它是区别于上文提及的另外两种被称为“政治哲学”研究进路的研究进路。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它比英美“政治哲学”研究进路更“厚”,更为关注政治现实及其特殊性、偶然性和矛盾性;它比施特劳斯及施特劳斯派“政治哲学”研究进路更“薄”,在试图消除但是并未完全消除(因为正如政治的本质属性所要求的,是不可能被完全消除的)他们的研究所揭示的政治哲学的神秘性或不可理解性的同时,表现得更为平实和更为现代。简言之,它正好处在上文述及的“厚”和“薄”之间的一个微妙位置上。

如果有人疑问本书是采用一种萃取自德国政治思想传统的方法来研究德国政治思想问题,那只能说这是一个巧合,而并非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因为只有通过对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深入的考察,方可认识到他们所提出的这种历史-社会的研究进路对政治哲学研究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这种研究进路当然也可以非常妥帖地适用于研究其他国家或其他时间段政治思想的问题,而非要求仅仅局限于“用德国的方法来研究德国的问题”这种教条。

综上所述,本研究所谓的一种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的正面表述就是通过历史-社会的研究进路对当时的政治现实、当时主要的知识分子及他们的政治思想的多重考察。我们需要通过对当时的历史-社会的经验、背景或者语境的还原与勾勒,来揭示他们所面对的政治现实,以及产生的政治问题和对应这些问题的政治思想。这样做虽是必要的,但并非是充分的,因为这些政治问题及政治思想经过演进或校正仍然影响着今日政治哲学思考的视域,只有通过对来自特殊性事物的加工所提炼出的一些普遍性事物,方才是一种政治哲学研究进路的根本性主张。

一种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实则是指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因为正如上文所讨论的,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实该如此,舍此无他。这是借用英国学者克里斯·桑希尔在他新近出版的书的书名中所玩的小把戏,因为在英语中,通过定冠词(a)与不定冠词(the)的区分就可以得到一个明确的区分。[19]这也正是罗尔斯(John Rawls)在《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一书中所采用的方式。

三 两条线索

贯穿本书的线索主要有以下两条:第一条是近现代德国的现代化进程;第二条是欧洲政治哲学思想的三次“范式转变”在近现代德国的影响或表现,不过更准确地说,后者与前者是紧密联系在同一个进程之中且不可分割的。

根据德国社会学家尼古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的理论,现代社会中的政治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获得了一种充分的发展。“水平”方向是指政治参与的主体范围和政治化的社会领域;“垂直”方向是指在一个主权体内权力中心渗透权力的深度和效率。如果我们将卢曼的这套看法置于本节的分析,或许可以作为一个更为明确的框架。

贯穿本书的第一条线索是近现代德国的现代化进程。作为学界[不论是赫尔穆特·普莱斯纳(Helmuth Plessner)、卡尔·罗文斯坦、拉尔夫·达仁道夫(Ralf Dahrendorf)还是国内的李工真等][20]对“德国问题”研究的共识性看法乃是:作为一个资本主义现代社会的“后来者”,和其他西欧国家相比,德国相对较晚才进入资本主义现代社会并确立现代民族国家,并且这一进程是通过在普鲁士容克贵族领导下的一系列对外战争实现的自上而下的革命所完成的(在德国历史上从未发生过一场成功的自下而上的革命)。德国实现这种转型的方式,实为有自身的特殊性根源,正如英国历史学家罗杰·普赖斯(Roger Price)所描述的:“(1848年欧洲大革命——作者注)在法国,人们通过暴力推翻了君主制度,在伦巴第-威尼斯则是武力驱逐外国统治者,或者如匈牙利般采取立宪方式,而在德意志联盟各国、奥地利和波西米亚,则达成协议,寻求在宪法上做出妥协。”[21]正是通过这种与同时期其他欧洲主要国家的比较,我们可以大体认识到近现代德国发展史上所表现出来的特殊性的原因。因此,在完成统一后的德国社会中,仍然保留了较多保守的、前现代的和“非自由的”因素,同时却没有产生出有政治参与能力和意愿的中产阶级和相应成熟的公民政治文化。[22]

德国这种现代化的方式被德国人自称为(或更准确地说,是自诩为)“特殊道路”(Sonderweg)[23]。这条“特殊道路”不仅因为俾斯麦统一后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德意志第二帝国在文化、科学和经济上(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俾斯麦为对抗社会民主党而提出的社会福利国家制度之外,德国在帝国建立后的几十年中,政治制度上还是裹足不前)的巨大繁荣而被人称颂,而且还成为许多后发展国家——诸如中国、日本和土耳其等——的效仿对象。关于这条“特殊道路”背后是否有法国第二帝国的战争赔款或者第二次工业技术革命之类偶然性因素的影响,也是我们须加以注意的。但这种向西对抗英法自由主义和向东对抗俄国专制主义的所谓“特殊道路”的负面效果也不可不察,即它在现实政治中阻碍了近现代德国人对资本主义现代社会和魏玛共和国的议会民主制度的接受——同时这也意味着德国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回归西欧主流思潮的拒绝,并最终为纳粹上台铺平了道路。下文将在“德国问题”的章节中对此进一步地展开。

贯穿本书的第二条线索是笔者所试图勾勒出的近现代欧洲政治哲学思想史上的三次“范式转变”在近现代德国的影响和表现。

这三次“范式转变”是指:政治哲学所基于的范式从神权到君主-主权[24]思想的,再到古典自由主义的,最后到社会主义与民族主义的三次转变。这三次“范式转变”也大略对应于主权的来源从“君权神授”到理性-自然法再到“人民主权”的转变。[25]这三次“范式转变”的过程并非单纯是在政治哲学意义上观念或概念的演进,这个过程也伴随着,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跟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连续性发展,是在原有社会秩序和政治正当性基础的连续性的断裂或根本性变化,以及现代社会中的政治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获得的一种发展,[26]而得以发展的。[27]现代社会中是如何面对上述这三种“范式”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面对不同问题,在保持其核心部分的同时,各自呈现出不同的样态,而且也努力修正自身,以期维持自身的一致性和正当性。[28]

如上所述,正是因为近现代德国作为与西欧其他国家不同步的一个现代性的“后来者”它不仅需要面对自身现代化进程的连续性问题,而且还需要面对自身现代化进程过于快速所导致的新旧社会的断裂性问题,所以政治哲学观念的这三次“范式转变”在近现代德国并非呈现为清晰的三个顺次的阶段,而是如时空错置般地交织在一起。不过正是因为这三次“范式转变”在近现代德国时空错置般地交织在一起,我们方才可以更为清楚地认识到在这些新旧观念之间的碰撞与冲突。

生动地说,政治哲学观念的这三次“范式转变”在近现代德国的模糊形象,就像卡尔·洛维特在回忆中提到的:“(纳粹上台后不久)在慕尼黑,我坐在一间咖啡馆里,有冲锋队队员在兜售明信片,上面印着腓特烈大帝、俾斯麦与希特勒的肖像。”[29]

下文的讨论将表明,在近现代德国,某种程度上是社会主义与民族主义这两种范式——弗里德里希·梅尼克将其称为是现代社会的两大运动——占据主导的时期,但其间又夹杂着君主-主权理论和自由主义思想。同时,也正是因为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的光谱图上有这般充分的展现,才使得我们能够更为清楚地了解相关的问题。

如果不回溯至托马斯·莫尔或闵采尔,而是从空想社会主义到卡尔·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算起,那么社会主义思潮就是兴起于18世纪到19世纪的政治现实和政治思想的产物。各种社会主义的思想不仅广泛地存在于近现代德国的知识分子中间,而且也存在于实际的政治运作中:在魏玛共和国时期除了天主教中央党之外,在所有主要政党的基本主张里面,都可以发现有或多或少的社会主义成分——如果我们再深究社会主义的主张与天主教的教义在根源上的关联性及相似性,那么它们就无一能够“幸免”了。对于这个现象,我们不仅要从古代日耳曼民族的共同体主义或团体主义(corporatism)中寻找社会主义的渊源,而且还要清楚在近现代德国的语境中,社会主义并不仅仅是作为和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相对抗的一种经济领域的社会(国家政策)协调性的安排,而且还是一种相应的生活方式和伦理基础。似乎有些悲哀的是,按照深谙德国政治思想的英国学者阿克顿(John Acton)勋爵的说法,“它(社会主义——作者注)是民主精神能进入德国的仅有形式”[30]。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同样兴起于18世纪到19世纪的民族主义在美国总统威尔逊的“十四点”中和苏联领导人列宁的“民族自决”中得到肯定认识。民族意识自古存在,但是围绕民族国家而被政治化的民族意识——民族主义——则是近现代政治哲学的产物。[31]民族主义兴起的原因是:“民族主义恰恰在为统治秩序和共同体寻求新的统治基础:而这个基础就是建立在独立民族的意愿,以及之后更为人们所熟悉的,民族主义在鼓动和整合统治体方面的功效。”[32]正是因为可以通过召唤一个民族(种族或虚构的共同体)一致的语言、文化、传统与历史等,有效地完成其自身内部的凝聚(和下一步必然是指向向外的发展),所以从中世纪晚期天主教体系崩溃到目下为止,民族主义一直都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在近现代德国,特别是自拿破仑法国入侵以来,民族主义在德国知识分子心目中一直被认为是一种积极的和真诚的情感,他们一直要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甚至要等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能认清民族主义的消极一面——按照哈贝马斯(Jürger Habermas)的分析,对于民族主义在近现代德国的这种畸形的发展,正是因为在近现代德国政治思想之中有这样一种缺失:“这种人种学的民族概念与历史学家使用的民族概念发生了冲突,因为它没有突出与民主法治国家实证法秩序、政治历史叙述以及大众交往之间的特殊联系;欧洲19世纪形成的民族意识之所以具有反思特征和人为色彩,就是因为有了这些特殊的联系。”[33]

如果我们从19世纪初哲学家费希特(Johann G.Fichte)后期的政治著作开始一直读到20世纪初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的政治著作,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一百多年来这些在爱国主义形式包装下的民族主义思想在那些即使是德国最为高贵的心灵中的影响。既然这些高贵的心灵都尚且如此,那么我们就只能对普罗大众——他们作为现代政治中政治活动的参与者的同时,也是政治宣传的受体——的内心躁动抱以更多同情的理解,当然这并非意味着他们不应该对之后纳粹的罪行承担什么责任。

社会主义与民族主义两者都以通过树立特殊的敌人(“他者”)的方式来涵盖数量上尽可能多数的、被动员起来的民众而实现自我的政治目标。在方法上,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两者一般而言都倾向于使用虚幻的和拟制的宗教形式:上帝的选民、神圣的使命或解放、救赎等。当然和宗教形式一样,它们也都通过各自的“教义”,即意识形态——不论是文化上的、历史上的、社会理论上的还是人类学上的——来论证自身所追求的政治目标和为此政治目标所实施的任何手段的正当性。

因此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两者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合流就变得非常容易理解,正如著名的美国政治学家乔治·萨拜因(George H.Sabine)所说:“这一思想非常简单且极具吸引力,几乎用不着去探寻它的出处。社会应当是相互合作的,而不应当因争斗而变成四分五裂的;民族乃是每个人都归属于的那个社会;因此,每个阶级和每个利益集团都应当携起手来共同为民族利益效劳。”[34]

在20世纪20年代,除了在意大利贝尼托·墨索里尼由左翼社会主义工人运动转变为法西斯运动和在奥地利的社会民主党中的右翼卡尔·伦纳(Karl Renner)、奥托·鲍威尔(Otto Bauer)等的观点等典型案例之外,在魏玛德国,不论是在历史哲学家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Oswald Spengler)的“普鲁士社会主义”,还是在社会学家维尔纳·桑巴特(Werner Sombart)的“德意志社会主义”中,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两者都达到了各自在理论上的修正和两种理论之间相互高度的融合,并最终在现实政治中导向了纳粹。正如纳粹党的全称“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35]所表明的一样,它是以民族主义为基础,并整合了社会主义中的诸多观点的,通过鼓动大众,实现对以自由主义—资本主义为主导的现代社会的一种反动。

[1] 正如美国学者谢尔登·S.沃林(Sheldon S.Wolin)所说:“在历史上,哲学和政治哲学的主要区别只是一个专门化的问题,而不是方法或倾向性的问题。借助这一联盟,政治理论家一直将哲学家对于系统知识的基本追求视为己任。”〔美〕谢尔登·S.沃林:《政治与构想:西方政治思想的延续和创新(扩充版)》,辛亨复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9,第4页。

[2] 关于何为“政治领域”,其实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但它是可以被描述的,因此也是可以被理解的。这正如谢尔登·S.沃林所指出的:“正如其他领域改变其轮廓一样,政治领域的界限也一直处于变动之中,有时包括更多的人类生活和思想,有时则包括少些……但我想坚持的是,在重要和根本意义上,政治领域现在是,并已经是一种创造出来的领域。”〔美〕谢尔登·S.沃林:《政治与构想:西方政治思想的延续和创新(扩充版)》,辛亨复译,第6页。

[3] 虽然黑勒和洛维特两人从族裔上说都是犹太人,但他们缺乏犹太认同。在这点上,他们是非常不同于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的。

[4] 在这方面,除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民主德国历史学家维纳·洛赫的《德国史》(北京大学历史系世界近代现代史教研室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之外,还可以参见Jürgen Baron von Kruedener(ed.),Economic Crisis and Political Collapse:The Weimar Republic 1924-1933,Oxford:Berg Publishers,1990;Klaus J.Bade(ed.),Population,Labour and Migraton in 19th- and 20th- Century Germany,Oxford:Berg Publishers,1987。

[5] 〔德〕赛巴斯提安·哈夫纳:《一个德国人的故事:哈夫纳1914—1933回忆录》,周全译,花城出版社,2009;Morgan Philips Price,Dispatches from the Weimar Republic:Versailles and German Fascism,ed.by Tania Rose,London:Pluto Press,1999。

[6] 〔德〕卡尔·洛维特:《纳粹上台前后我的生活回忆》,区立远译,学林出版社,2008;Fritz Stern,Five Germanys I Have Known,New York:Farrar,Straus and Giroux,2007。

[7] 诸如对魏玛共和国时期社会经济状况和各个政党之间得票率的比较研究,参见叶阳明《德国政治文化之发展》,台北: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9。在这方面,也可以参见Karl Rohe(ed.),Elections,Parties and Political Traditions:Social Foundations of German Parties and Party Systems,1867-1987,Oxford:Berg Publishers,1990。钱端升在20世纪30年代的重要著作《德国的政府》,(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也是这类经验社会科学研究的杰作。对于魏玛共和国时期普鲁士邦的政党和政治状况的思想研究,则可以参见Dietrich Orlow,Weimar Prussia 1918-1925:The Unlikely Rock of Democracy,Pittsburgh: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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