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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6 16: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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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亨德里克·威廉·房龙著,邓雪译

出版社:江西美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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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的人类简史

给孩子的人类简史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给孩子的人类简史作者:[美]亨德里克·威廉·房龙(著) 邓雪(译)排版:情缘出版社:江西美术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11-01ISBN:9787548063919本书由北京博采雅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言致威廉与汉斯

舅舅是我探索知识世界的引路人,十二三岁时,我在他的带领下踏上了受益终身的冒险之旅——登顶鹿特丹[鹿特丹:荷兰第二大城市,位于荷兰的南荷兰省。

]的圣劳伦斯教堂。

那天,阳光晴好,司事用一把和圣彼得那把差不多大的钥匙打开了教堂华丽的大门,通向塔楼的神奇之旅就此展开。“想离开时,拉响铃铛即可。”嘱咐完,司事为我们关上了那扇因年代久远而门轴嘎嘎作响的大门。随着大门的关闭,外界的一切喧嚣都消失了。

眼下,我头一回体会到“有声的寂静”。走过第一段楼梯,马上又有了一种新的感悟——我知道了什么是“可见的黑暗”。微弱的火柴光为我们照亮前面的路,一连上了很多层楼梯,我都弄不清到底走了多久,但就在我感觉永无止境时,前方出现一片光亮。塔楼所在的位置和教堂屋顶一样高,是一间储藏室,里面落满了灰尘,地上尽是象征古老信仰的圣像。这些圣像曾被古人膜拜,视为不可亵渎之物,但这种信仰早已被善良的鹿特丹市民抛弃,沦为废物,蛛网结在雕像双臂之间,老鼠也把这储藏室当成了家。

踏上更高一层后,才知道那耀眼的光束从何而来。粗壮的铁条镶嵌在窗户上,成百上千的鸽子来去自如,这里成了它们安全的栖息地。塔楼高处的狂风呼啸着,仿佛是一种神秘而迷人的音乐。这音乐来自我们脚下的城市,喧闹声穿过遥远的距离,到达塔楼时已被过滤成了澄净、空灵的乐曲。脚下,车水马龙,机器轰鸣,所有机械正忙碌劳作,帮助人类建设城市——这些声音完美融合,温柔婉转,与鸽子的咕咕声相映成趣,继而化作了一首和谐的奏鸣曲。

再往上走已经没有可供使用的楼梯了,只能用爬梯继续探险之旅(爬梯太滑,必须小心翼翼地稳步前进)。走完第一段,一片壮丽之景展现在眼前——城市的巨大钟楼。一瞬间,“时间的心脏”尽收眼底,那代表着时光流逝的缓重脉搏声传向耳畔。一下、两下、三下,到第六十下,随着一声巨响,齿轮在此刻的时间节点戛然而止——一分钟,在恒长的时光河流中抽离而出,流逝在无尽的岁月之中。接着时钟又开始计时,周而复始,昼夜不息。而后,伴随着沉重的低鸣声,一声轰鸣灌入耳中——午时来临!

再上一层有许许多多的钟铃,有些玲珑轻巧,有些体形巨大,房间正中的是最大的一只,当它发出山崩般的巨响时,意味着这座城市出现了火灾或洪灾。儿时的我总在夜里被它吓得浑身颤抖,不敢动弹。而此时,幽暗中,这口大钟似乎在回味着往昔6个世纪的时光里与鹿特丹人一同经历的喜怒哀乐。

一些小钟整齐有序地围绕着大钟,活像药店里摆得齐整的蓝色药瓶子。每个星期,人们到城里赶集时,可以有两次机会伴随着这些妙曲交流,谈论彼此的见闻。而同在这里的,还有一口庄严又静默地立在角落的黑钟——丧钟。

继续爬向高处,黑暗再一次将我们笼罩,前行的路越发艰险。这时,我们感受到了来自天地间的清新气息,原来我们来到了塔顶。头顶是碧蓝的苍穹、脚下是人流如潮的城市,此时的人们如蚁群般微小而忙碌,为了生活疲于奔命。他们在格子状的城市里逡巡着,而悠然的田野风光独立于城市外围。

此刻,我眼前是前所未有的广阔天地。

后来,我总会找机会登上塔顶,尽情感受这份自在和欢愉。当然,攀爬的过程十分疲累,可却能得到十足的精神回馈。

而且,我非常明白这份回报是什么。我可以极目远眺,纵情仰观天空,俯瞰大地,还能从塔楼看守这位好友口中听到许多前所未闻的新奇事儿。他专门负责看管那座代表时间的大钟,同时也管控大小钟铃,还要时刻警觉是否有火灾,并及时发布。除了这些工作,他有许多休闲时间,可以抽着烟斗静静地思索。

半个世纪前,他也是个学生,后来没再读书。不过,在塔楼里坐看尘世的那些悠悠岁月,一样给予了他丰富的人生阅历与智慧。

这座城市的历史于他而言信手拈来,仿佛就发生在他眼前一样。“我的孩子,看那儿!”他用手指着河湾说,“看见树了吗?就是那儿,奥兰治亲王把河堤挖开了,虽然河水漫过了良田,可为挽救莱顿城,不得不这样做。”

从他口中,我还知道了关于老默兹河[也称马斯河,发源于法国,流经比利时,最终在荷兰注入北海,全长925公里,是欧洲的主要河流。

]的一切,这条大河最开始是畅通而安全的港湾,后来发展成了发达又便捷的枢纽。也是在这处河湾,著名的德·鲁伊特与特隆普[德·鲁伊特与特隆普是荷兰历史上的著名将领。

]的船队进行了最后一次航海,两人为获取航海权,让人们能自由航行于茫茫大海上,最终殒命于大海中。

从这儿远眺,能望见一座教堂,周围环绕着一些村庄。教堂里曾有许多圣徒,他们守卫着一方安宁。这是许多年前的事了。放眼望去,代尔夫特的斜塔默然伫立在一旁,它见证了“沉默者威廉”被暗杀的经过,也曾亲耳听见格劳秀斯学的第一句拉丁文。再往远处瞧,是豪达小镇的教堂,一位不凡的人物——伊拉斯谟曾驻足于此,他极具魅力,一人可抵千军万马。

再往远处看,只剩下一条长长的海岸线和无垠的海面了。塔楼底下是我的家,它挤在密密麻麻的房屋、烟囱之中,花园、学校、铁路轨道紧挨在一起。平时觉得十分熟悉的家,在高处望去却别有一番风味。原来觉得杂乱不堪的街市、工厂、作坊,此刻看起来充满了生活气息,代表着人类蓬勃的生命力和追求理想的动力。而代表着辉煌历史的建筑物围绕着我们,给予了我直面艰难生活的无穷力量。

历史是一座壮丽的经验之塔,它是由无尽的时光一点一滴建造而成。想要攀上这古老的建筑,将远处的景色尽收眼底却很不容易。这里没有电梯,想登顶只能靠年轻人矫健的腿脚。

此刻,我会给你塔楼大门的钥匙。当你领略过它的魅力,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对那儿如此痴迷了。亨德里克·威廉·房龙  第一章 恒久一日,世间万载

相传,斯维思约德北部的高坡上立着一块高一百英里、宽一百英里的巨石。每过千年,一只鸟儿就会来此细细磨砺自己的喙尖。经年累月,巨石被磨完了,永恒的时针却才转了一圈。  第二章 舞台的根本

我们究竟是谁?从何处来?到何处去?这是始终困扰人类的疑问。

这个问题的边界太大了,人类尚未找到真正的答案,可也不曾放弃,始终秉持勇气和毅力钻研,并逐渐向答案的边缘靠近。

但至今,对此的探索和研究仍不尽如人意,我们了解得太少,可值得庆幸的是,很多事情仍能以此而获知。

在地球上,人类历史的大舞台是如何一步步搭建起来的?读完这一章你会明白。如果把地球生命存在的时间用直线的长度来衡量,那么人类或与人类生命类似的动物的存活时间线最短。

比起其他地球生命,人类出现得最晚,可却是最先依靠智慧成为大自然的征服者的。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不在猫、狗、马等动物身上花费时间和精力——即使它们的历史故事也很有趣——而单单只研究人的原因。

 一开始,地球是个大火球,没有任何生命能在上面安家落户。在广袤无边的宇宙中,它仅是一缕毫不起眼的烟云。后来,大火烧尽了地球表面,一层薄薄的岩石包裹住了这个星球,这一过程历时几百万年。接着,暴雨降临在死气沉沉的地球上,坚实的花岗岩也被持续不断的雨水冲刷、侵蚀掉了。冲下来的泥土随着雨水开始慢慢堆积成了高耸的山峰,随之出现了深邃的峡谷。雨水汇成的洪流成了横跨东西半球的汪洋大海。而后,当雾消云散,阳光洒遍大地之时,地球的面貌已全然不同。

直到有一天发生了奇迹,一个细胞活了下来!它的出现让地球不再冷清。

它不知自己在哪儿,又该去往何处,在几百万年的时间里,它没有目标地随波逐流。为了在地球的恶劣环境中生存下去,这个生命也慢慢有了自己的习性。生命体中的一些细胞随着雨水来到了湖底或者池塘的淤泥中,生出了根,变成了植物——它们觉得这里安全舒适,即便环境黑暗。相反,另一些细胞喜欢自由,这种习性也促使一节一节的腿从它们的身体里长出来,它们像蝎子一样在海底植物和与水母相似的淡绿色物体间来回穿梭。还有一些细胞比较特别,身上满是鳞片,于是它们在海中觅食,坚硬的鳞片像盔甲一般保护着它们,后来它们成了游弋在海洋中的诸多鱼类。

在同一时期,植物也开始慢慢蔓延,覆盖着广袤的海底,海底可用空间的缩小使一些植物不得不寻找新家安身——沼泽地和山脚下的淤泥潭成了唯一的选择。

每天,潮汐都会将它们淹没,这是大海故乡给它们留下的最后念想。它们必须尽快使自己适应这种环境,争取在空气稀薄的陆地上生存下来,繁衍生息。

适应期过去后,它们竟可以像在水里生活那般自然了。它们慢慢长高,稍矮的变成了灌木,高大的成了树木,还慢慢地能开出美丽的花朵了,辛勤而忙碌的大黄蜂和鸟儿替它们播撒花种。就这样,一望无际的原野和森林遍布整个地球。

此时,鱼类也开始探索奇妙的陆地,它们好奇心十足,还学会了用鳃和肺呼吸。在水里,它们用鳃呼吸;在陆地上,则用肺呼吸。这样不管是在海洋中还是陆地上,它们都能生活得十分惬意,所以它们被称为两栖动物。青蛙就是两栖动物,它能够在水陆之间畅快游玩。

探索陆地的动物脱离了海洋,就需要尽快适应陆地生活,去探求更远的未知世界。一部分动物变成了像蜥蜴一样的爬行动物,在幽寂的森林里和昆虫们一起享受生活。而为了方便在泥土上敏捷行动,它们长出了粗壮的四肢,并渐渐长成了高达三四十英尺的巨型动物(这些庞然大物在生物学上被归在鱼龙、斑龙、雷龙之类的恐龙家族中)。如果它们和大象一起嬉戏,则宛若体态强悍的大狮子在逗弄自己的幼崽一般。

之后,爬行动物中的一些成员计划搬迁到树顶,那里距地面达数十英尺。因此,它们的腿已不是用来走路的了,它们要学会跳跃,才能快速地从一根树枝跳到另一根树枝上。为了能够平安降落到地面上,它们的身体两侧和脚趾之间开始长出像降落伞一样又轻又薄的肉膜,两翼的肉膜上出现了羽毛,变成了翅膀,尾巴用以控制方向——它们进化成了真正的鸟类,能够在树林中任意飞行。

而此时,灭顶之灾降临在体形巨大的爬行动物身上,它们在短时间绝迹。我们无法获悉其中原委,只能猜测可能是气候的突变,也可能是身体太过巨大,以至于行动困难,连游泳、奔跑和爬行都不能,看到近在咫尺的蕨类植物和树叶都无能为力,只能饿死。不管怎样,它们曾统治地球数百万年,但属于它们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随后,另一种动物开始统治地球。它们是“哺乳动物”——虽然是古爬行动物的后代,但和祖先不同,它们用乳汁哺育自己的孩子。它们的全身都被浓密的毛发覆盖着,没有了鱼类的鳞片,也不像鸟类长满羽毛。哺乳动物相较其他动物更显优秀。比如,它们的受精卵一直藏在体内,直至孵化出生,之后幼崽会由母亲一直陪伴保护。在幼年阶段,在孩子们还没有能力抵御天敌时,母亲会一直陪伴着它们成长,教会它们许多生存的技能,直到它们拥有独立的能力才会放手。母猫就是这样教小猫洗脸、捉老鼠的,它要让小猫学会如何自立。而其他的动物则把产出的卵暴露在野外,经受风吹日晒、严寒酷暑,还有可能被另一些野兽破坏、吞食。

关于哺乳动物,你不用听我说太多,自己去观察就行。街头巷尾,到处都有它们的身影,你早已相当熟悉了,甚至它还会成为你的伙伴、“家人”。有些不太熟悉的哺乳动物,你也能在动物园里看到。

眼下,地球生命临近了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动物们一直默默无闻,听从大自然的安排,而这时出现了一种动物,能够凭借超凡的智慧掌控自己种族的命运。它头脑聪慧,学习能力也强,特别是在觅食和探寻栖息地方面大大超越了其他族类。没用多久,它就掌握了用前肢捕猎的技巧,而经过长期锻炼还进化出了“手”——也就是前爪。之后,又通过经年累月的锻炼,它可以站立行走了,而且能使身体保持平衡(直立行走其实并不简单,即便人类已经有了数百万年直立行走的历史,但每一个蹒跚学步的婴孩都必须像他们的祖先那样从头开始,直到学会行走)。

这种哺乳动物在外形上与猿、猴相似,却比它们更加优秀。他们能适应多变的地球气候环境,在捕猎方面也有自己独特的本领。他们头脑聪慧,懂得团队合作的重要性,经常成群结队地行动以保证安全。如果身边有危险,他们会用古怪的咕嘎声、吼叫声来警告自己的同伴和孩子。再后来,历经几十万年的进化,这种喉音变成了他们交流信息的语言。

这种聪慧的动物就是我们人类的祖先,你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第三章 人类的祖先

最早的“人类”并没有留下影像照片,因此我们对他们了解得并不多。幸好,古老的黏土层最深处还留有他们的骨骼碎片,他们和一些早已灭绝的动物的化石静静躺在一起。人类学家(人类在这些学识渊博的科学家眼中是动物群体的一员,值得耗尽毕生心血去研究)可以通过拼接骨骼碎片,重现人类始祖的样貌。

人类的祖先是一种外表难看、毫无魅力的哺乳动物,在现代人面前,他们显得十分矮小。历经风吹日晒,他们的肌肤变成了深棕色,他们全身长满了浓密且粗糙的长毛,手指细而有力,像猴子的爪子。他们的额头扁平,下巴与以牙齿作为刀叉的兽类一般无二。此外他们赤身裸体。他们见过火山喷发时冒出的浓烟和喷涌的岩浆,却不知道什么是“火”。

幽暗潮湿的森林深处就是他们的藏身之所,今天,非洲的俾格米人还沿袭旧俗,住在那样的森林里。觉得饿了,他们就嚼食树叶和植物根茎,要么就是从愤怒的鸟儿那里偷鸟蛋来填饱孩子们的肚子。运气好的话,在耐心追捕之下,还能抓到一些松鼠、兔子、野狗之类的小动物。不过,他们只知道茹毛饮血,不晓得火烤之后熟肉的美妙滋味。

日间,我们的祖先为了食物四处奔波,当黑暗席卷整座森林,他们会把妻儿藏在隐蔽的树洞里或巨石后面,防止伺机出动的猛兽将他们的妻儿变为盘中餐。这些野兽习惯在夜间出没为配偶和幼崽觅食,弱小的人类是它们最喜欢的美食。在这个世界里,弱肉强食是自然法则,人类终日生活在恐惧之中,十分悲苦。

夏天,毒辣的太阳会灼伤他们,冬天,凛冽的寒风会冻伤他们幼小的儿女。更不幸的是,若不可避免地受了伤(捕捉猎物时极易扭伤或骨折),如没人照顾,便只能在惊恐和疼痛中孤独地死去。

动物园里的各类动物喜欢吱呀乱叫,人类初期也是一样。他们长时间不断地发出古怪的叫声,因为他们很享受这一刻,常常沉迷于自己的声音当中。慢慢地,他们发现喉咙里发出的声音带有警示性,告知同伴要躲避危险。当危险来临时,他们的尖叫声都有特定的含意,比如“老虎来了”或者“五只大象来了”。听到警报声,同伴就会吼叫几声作为应答,表示已经注意到了或者表示他们会躲起来。想来,语言就是这样慢慢形成的。

我前面说过,我们对人类的起源了解不多。早期的人类不会制造工具,不会修建房屋。不管是他们的生前还是死后,我们手上没有多少能研究他们的东西,只有几片锁骨和头盖骨,告诉我们数百万年前,这些与其他动物截然不同的哺乳类生命曾经在地球上存活。他们的祖先或许是一种和人猿很相像的动物,我们也并不知道这种动物是什么。后来,通过学习,他们能直立行走了,前爪进化成了能紧紧抓握的双手——或许,这种哺乳动物就是人类的祖先。

迄今为止,我们知道的就这么多了,剩下的谜团还有待解开。  第四章 史前的人类生活

史前人类有了制造工具的能力。

最初的人类不了解时间,所以不会记录生日、死亡忌日等,他们没有日、月、年的概念。

但他们大致懂得季节气候的变换,因为他们觉察到寒冷的冬天过去了,暖和的春天一定会来,接着是炎炎夏日。他们会得到水果和野生玉米,他们有了丰富的吃食。如果大风刮过,树叶开始凋落,百花凋谢,有些动物就开始为冬眠储存粮食了。

没过多久,一件令人恐惧的事情突然发生了,气候骤变,他们迟迟等不来暖和的夏天,本应一片翠绿的山顶被厚厚的白雪覆盖,更不用说收获丰富的瓜果了。

随后,一群不明来历的野人从山上冲下来,他们与山脚下的动物截然不同,骨瘦如柴,似乎长期忍饥挨饿,山脚下的居民不明白他们叽里呱啦在说些什么,但好像是在表达自己很想大吃一顿。但是,哪里有那么多的粮食能同时养活本地居民和这些外来客呢?因此,当赶不走这些野人时,一场激烈的纷争就开始了。他们打得天昏地暗,场面十分惨烈,许多野人都在撕咬中丧生,即使有侥幸活下来回到山顶上的,也难逃被冻死的命运。

森林中的人们守护住了自己的家园,但后来想起那场恶战还是心有余悸,更可怕的是,气候条件变得更加恶劣了。白昼逐渐变短,黑夜反而拉长,而且冬天冷得可怕。

最终,在两座高山的裂缝中出现了绿色的小冰块,它迅速地胀大成高大的冰川,携带着许多巨石从山顶俯冲而下。冰川、泥块、坚硬的花岗岩汇在一起,从高山上滚下来继而席卷了整座森林,大批史前人类在睡梦中丧命。许多百年老树被拦腰折断,森林的大火将其烧成了焦炭。最后,大雪纷飞,覆盖了灾难后的大森林。

纷纷扬扬的大雪一点儿都没有停下来的势头,植物无法在冰天雪地里存活,动物们也纷纷迁至南方,它们极度渴求和煦的阳光。而史前人类也拖家带口,准备迁徙。比起那些善于奔跑的动物,他们的速度实在太慢,所以,他们要么得赶快想办法解决难题,要么只能等死。最后的结果是,他们顺利度过了几乎灭绝了整个人类的冰河时代。看来人类选择了前者,运用智慧解决了难题。

寒冷的气候让一直赤身裸体的他们穿上了外衣,而为了给全家制作足以御寒的衣服,他们学会了诱捕熊、土狼这类有厚毛皮的动物,只要在挖好的洞上面盖满树叶树枝,它们就会自投罗网。接着用骨头做成的尖锐扎实的工具将它们杀死就可以了。

接下来是解决住处的难题,这其实不难,因为很多动物都有着在洞穴中居住的特性,所以人类只要“鸠占鹊巢”,把动物赶走,自己住进去就行了。

有了相对暖和的洞穴藏身,也有了厚厚的毛皮御寒,但严寒还是时时刻刻向人类发出挑战,许多老人和小孩抵抗不过寒冷被冻死了,这时,火成了人们的救星——那天,某个“天才”在捕猎时恰好遇到了森林大火,虽然被围困在内,但那意外的温暖让他惊喜不已。他发现被人类视为敌人的火是可以帮助人类的。后来他试着在洞里摆好枯树枝,将火引过来点燃枯树枝,一瞬间,火光温暖了整个洞穴,周围不再阴暗潮湿,变得暖和明亮起来。

某天晚上,有只鸡意外地掉进了火里,被拣出来时已经烤熟了,那香喷喷的味道让人类有了新的发现——原来熟食比生肉美味太多。于是,茹毛饮血的时代过去了,人们学会了烹饪。

几百万年的漫长考验,留下了真正聪慧的人类。他们为了生存不懈奋斗,为了战胜寒冷和饥饿,制造出许多凝聚了智慧的工具,他们学会了怎么把石头磨成各种形状,做成斧头和锤子,还学会了储藏粮食以熬过漫漫冬季。用软黏土捏出碗和罐的形状,在阳光下晒硬之后便用,这也是他们的伟大发明。

冰河时代虽然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和考验,导致人类差点儿灭绝,但也恰好教会了人类如何运用智慧生存。  第五章 象形文字起源

书写术诞生在埃及,从此人类开始用文字记录历史。

早些时候,欧洲大陆上的原始居民已能熟练掌握各种生存技能了。要不是当时有外来者出现,这些欧洲居民肯定也会摒弃原始的生活习性,创造自己独特的文明。这个外来者来自南边非洲一个叫作埃及的国家。他是一个翻山越岭、横渡大洋的旅者,他发现了欧洲大陆上生活的这些野蛮懵懂的人。

制作叉子、车轮,修建房屋,这对那时的欧洲野蛮人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但在几千年前,尼罗河谷就已经孕育出了高度文明。现在,我们要去地中海东南沿岸和那里的居民聊一聊,他们是人类文明的引路人。所以只能暂别还在欧洲大陆的洞穴里住着的祖先们了。

埃及人聪慧过人,善于放牧,还知道怎样灌溉良田,侍弄庄稼。另外,他们建造的神庙让希腊人为之赞叹,继而仿效,现代教堂的设计也多与神庙有关联。埃及人的日历时间精准,改良之后的日历一直用到现在。不过,埃及人最伟大的创造就是书写术,他们想把自己的经验和智慧传给后世子孙,所以用埃及文字详细地记录了历史。

读书写字对现代人来说是再寻常不过的事儿,所以不少人以为人类天生就具备这个能力,但书写这一伟大发明是相当晚才被创造出来的。正是因为有了这一绝妙发明,我们才能继承发扬祖先的珍贵经验和智慧,站在前辈们的肩膀上。不然,很多经验都会随着漫长的岁月流逝,我们会像猫狗一样,只能掌握为数不多的一点技巧。

罗马人来到埃及时,正值公元前1世纪,他们看到尼罗河谷里遍布一些稀奇古怪的图案,好像是关于埃及历史的,但自负的罗马人并不关注外国人的东西。这些被埃及人刻在神庙和宫殿的墙上,写在莎草纸上的图案,对于罗马人来说毫无意义,罗马人自然也不会花费精力去深入研究。可惜的是,在罗马人占领埃及的前几年,最后一位精通埃及文字的祭司就已不在人世了。这些记录着珍贵历史的遗迹无人能看懂,对子孙后代来说俨然就是一些废物,而当时身处于罗马人统治下的埃及人对此也无能为力。

埃及像一位神秘的女神,始终不肯向世人展示她的真容。直到一千七百年以后,一次偶然的机遇,让我们能幸运地揭开她的面纱。那是1789年,一位法国将军——波拿巴为了准备攻克英属印度殖民地,带领着军队意外地来到了非洲东部,虽然在尼罗河谷里屡遭挫折,但却神奇地将复杂神秘的古埃及文字破解了。

当时,有位法国的青年军官觉得自己日夜待在罗塞达河(尼罗河的一处支流)边的堡垒中实在太乏味了,他想出来走走,说不定能看到一些新奇的东西。果然,一块稀奇的石头吸引了他的目光。埃及有许多这样刻满图形的石头,唯独这块石头与众不同,它是黑色的玄武岩,上面有三种不同的文字,其中一种是古希腊文。这位军官恰好认识古希腊文字,他理所当然地想:“我对照着古希腊文字来看,不就破解埃及文字的秘密了吗?”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一想法足足消耗了他十余年光阴。1802年,法国教授商博良决定研究这神秘的罗塞达碑,用对比的方法来一窥埃及的奥秘。他耗尽了毕生心血,最后成功破解了埃及文字,弄懂了十四个图案的意义,但他也因过度劳累而死。好在人们知悉了埃及书写术的规则,因此今天的我们才能知晓尼罗河谷的历史,甚至比密西西比河的历史了解得还要多,尼罗河四千年的壮阔发展史就这样以图画文字的形式呈现在了我们眼前。

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在埃及语言中,象形文字意为“神圣文字”,所以又名“圣书体”)对人类历史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地位很重要(甚至现在的一些英文字母也是由埃及文字演变来的),所以我们要搞清楚这种神奇的文字体系是如何被人类发明出来的。

提到表意文字,大家都再熟悉不过。美洲平原的印第安人勤于狩猎,他们经常用图画大概地记下捕杀猎物的数量和参加狩猎的人数,所以要知道印第安人的文字含意还是挺容易的。

埃及文字和表意文字却相差太远了,他们的文字比简单的图画表示的含意更加深奥。其实,尼罗河孕育而出的智慧人类早就跨过了用图画表意的原始阶段了。现在,请听我细说。

设想,此时的你就是那位法国教授商博良,正思索着莎草纸文献上象形文字的含意。当你看到拿着锯子的壮汉,你自然会想:“这肯定是指一个人去伐木。”再看,另外一张纸上也出现了这个图画,但是上面的故事是关于女王八十二岁去世的,这样看的话,纸上描述的与拿锯子伐木毫无关联,八十二岁的女王绝对不会去伐木,由此可见这幅图画的含意还有待深究。那么,图画表达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商博良教授做出了巨大贡献,他发现:埃及文字不是表意的,而是表示读音的,他们的文字表示的是一个个单词的读音(也叫语音),每一个点、横、竖、钩都表示不同的读音——他们就是这样把口头语记录下来的。

我们再来看看这个拿锯子的人物图案究竟代表什么。“锯子”,在英语中有两种意思,一个是木匠伐木的切割工具(saw),一个代表“看见”(to see)的过去式。

这个单词在埃及文字中的含意也是变化发展的,开始指伐木工具锯子,后来意义逐渐演变成动词过去式。几百年后,埃及人将这两种含意都舍弃了,只用字母S来表示它。

举个例子,一个现代英语的句子如果用象形文字表达,可能会这样: 

 也许表示能看见世间万物的明亮双眼,或者表示“我”,就是这个正在发言的人。可以指四处辛勤采蜜的飞虫,或表示“是”(to be),它也可能后来变成“成为”(be-come)或“举止”(be-have)之类动词的前缀。

这个句子里,后面跟着的图案意思可能是“树叶”(leaf)、“离开”(leave)或“信”(lieve),这三个词的发音相同。

再后面的一个图案表示“眼睛”(eye),这个单词我们很熟悉了。

最后的图案上有只长脖子动物,一眼能看出是长颈鹿,看来这个古象形文字与表意文字有关联。

读懂了每个图案的意思,试着连起来解释一下吧!“我相信我看见了一只长颈鹿。”(I believe l saw a giraffe)没错,这就是它的意思。

书写术创造出来后,又历经数千年岁月的打磨,最终逐步完善,从而能够让使用它的人顺畅地表达所有想法。他们用这样的表音文字传递信息、记账、记录历史等,以让后代能够从中知晓得失,汲取经验。  第六章 尼罗河流域

尼罗河谷是文明的摇篮。

人类的历史无疑是饥肠辘辘的动物四处寻找食物饱餐的过程,哪里水草丰茂、粮食充足,人类就会去哪里建造家园。

尼罗河谷早就名声在外了,它是一块富足的土地,在那里,人民生活得幸福美满,不会受到饥饿的威胁,因此从非洲内陆到阿拉伯广袤的沙漠,甚至亚洲西部,那些贫瘠土地上的人们纷涌而来,并组建成了一个新的部族——他们叫自己“雷米人”。就像把美国称为“上帝的家园”那样。住在尼罗河谷的外来客应该感谢上苍的眷顾,是好运将他们带到了这如丝带一般狭长的河谷中。而每到夏季,清浅的河水会漫过河谷,当河水退去后,厚实且肥沃的土壤层会盖满农田和牧场。

尼罗河如慈母一般哺育着埃及人民,让她的孩子们免于辛劳,还让历史上最早的大城市在她的怀抱中成长。当然,河谷内只有一部分可耕农田,不过纵横的河流分支四通八达,加之杠杆制作的输水工具,便能够把河水调往海拔较高的平原,继而借助集散枢纽和条条沟渠滋润河谷外的农田。

那时,其他地方的人类每天都忙于生计,可埃及的农民——其实说是市民更恰当——已经有了一些空闲时间,比如可以做一些装饰品,即使这些东西并没有多大用处。

此外,他们发现自己还有闲情逸致去研究一些和衣食住行无关的深奥问题,并且对世界的奇妙现象产生了探究的欲望。比如,天上的星星从何而来?是谁发出了恐怖的雷声?尼罗河潮水起伏的规则由谁制定?人类生活在这世上,明明不堪一击,难逃死亡的结局,却仍从生活中感悟到幸福快乐,人类究竟是什么?

这一切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这时“智者”站出来解答了这些问题,后来人们称之为“祭司”。他们思想深刻,学识渊博,担负着用文字记录历史的使命,因此深受爱戴。他们告诉民众,人不要目光短浅,要看得远些,多想想以后的日子。他们引导人民去关注来世,人死之后将离开现实世界,去往无上神灵俄塞里斯那里,向这位掌管生死的神讲述自己生前做过的事,等其对自己做出善恶审判。他们不断地向民众灌输这样的思想,让埃及民众深信不疑,只把现实世界当作短暂停留的休息之所,来世才是值得期盼的真正归处,导致美丽肥沃的尼罗河谷变成了一块让死者安息的土地。

更奇特的是,埃及人认为灵魂与肉体紧密相连,没了这个躯壳,亡者的灵魂绝对不能到达俄塞里斯的地界。所以,他们会在亲人死后对尸体做防腐处置,要在氧化钠溶液里浸上几个星期,再灌上树脂,以确保尸体保存完好。在波斯语里,树脂的读音是Mumiai,这样做过防腐处置的尸体就被人们称呼为“木乃伊”了。木乃伊周身包裹着白布,密不透风,然后放在特制棺材中下葬。尸体沉睡的墓穴更像是一个有生活气息的家,周围会摆放齐全的家具,还有乐器(用来在等待时可以自娱自乐),还会放上一些小雕像,代表厨师、烘焙师和理发师(这是为了墓穴主人能享受到美味佳肴,能以良好的形象去见那位大神)。

刚开始,西部的山岩间成了墓群所在地,后来因埃及人向北迁徙,一座座坟墓就坐落在了沙漠里。只是沙漠里满是凶猛的野兽和歹毒的盗贼,墓穴常被野兽扒开毁坏,或者财宝被盗窃,让死者无法安息。为此,埃及人在墓穴表面堆砌石头,以保护墓穴不被侵犯。石头越堆越多,甚至成了死者财富的象征,他们互相攀比,看看谁的墓穴最高最大。最厉害的应该算是埃及法老胡夫(公元前2598—公元前2566),也就是希腊人口中的奇阿普斯。他的陵墓竟然有五百多英尺那么高,因此希腊人把他的陵墓叫作“pyramid”(因为“高”在埃及语中读作piremus,金字塔由此得名)。

胡夫金字塔的面积超过了十三英亩,圣彼得教堂是基督教最大的建筑,而胡夫金字塔足足是它的三倍。

金字塔的修建长达20年,10万多工人渡过尼罗河将建造金字塔的大石头搬运过来,然后穿越茫茫沙漠,把这些巨石安放在预定位置上(他们是怎样完成这高难度的工作的,至今都是未解之谜)。建造金字塔的设计师和工程师实在令人赞叹不已,金字塔的通道狭长,却能在几千万吨巨石的重压下保存完好,完全没有一丁点儿变形。  第七章 埃及旧事

埃及的兴盛和衰落。

尼罗河性格多变,有时温柔如好友,有时严厉如导师,她教会了两岸居民要“团结协作”。不管是修水渠还是修堤坝,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没法完成的。在团结协作的过程中,人们知道了怎样和睦相处,这种互助关系很容易产生一个秩序井然的城邦。

在这一过程中,有个人显露了他非凡的才能,从而被推举为首领。当身处西亚这片贫瘠土地上的人们入侵埃及时,这位首领带领人民抵御攻击,赢得了战争的胜利。之后,他顺利做了人民的王,统治下的疆土从地中海延绵至西部群山。

显然,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不会在意法老们(法老的意思是“住在宫殿里的贵人”)的丰功伟业,他们关注的是法老是否随意征收不合理的赋税,除此之外,一切都不重要。

但是,这些温顺的农民如果遇到了野蛮人的侵略,就会变成守卫财产、家园的战士。法老统治了两千多年,埃及安然无恙,直到有一次遭遇了凶残的阿拉伯牧民的侵略,他们是希克索斯人[ 喜克索斯人是古代亚洲西部的一个混合民族,可能由塞姆族的部落以及部分胡里特人和其他印欧族的人混合而成。于前17世纪从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进入埃及东部并在那里建立了第十五和第十六王朝(约前1674年至前1548年)。

],强占尼罗河谷五百多年,人民十分厌恶这些盗贼,想将他们赶出去。希伯来人也让人讨厌,本来他们是沙漠里的流浪者,如果不是歌珊[ 歌珊是《圣经》中希伯来人在出埃及之前所居住的地方。

]的好心收留,他们现在还在沙漠里艰难生活。但他们却忘恩负义成了强盗的鹰犬,负责处理税收等工作。

终于,底比斯人民在公元前1700年揭竿而起,经过艰苦卓绝的战斗,最后希克索斯人惨败,灰溜溜地离开了埃及,埃及重新变回自由的天地。

一千年后,西亚被亚述[ 古代西亚奴隶制国家。位于底格里斯河中游。公元前3000年中叶,属于闪米特族的亚述人在此建立亚述尔城后逐渐形成贵族专制的奴隶制城邦。

]征服,埃及也成为亚述的一部分。公元前7世纪,埃及再次独立,在尼罗河三角洲的塞斯城里,新的法老重新执政。公元前525年,波斯国王冈比西斯入侵埃及。到公元前四世纪时,波斯被亚历山大大帝征服,埃及又成了马其顿帝国的一部分。再往后,亚历山大麾下的一员猛将自立为王,确定新修建的亚历山大城为埃及首都,因此埃及又成了独立的国家。托勒密王朝拉开帷幕。

公元前89年,罗马兵临城下。埃及的最后一位统治者克娄巴特拉女王美艳动人,她借助自己的美貌,不惜一切代价,曾让两位罗马统帅拜倒在自己裙下,以守护自己的国家。在罗马人眼中,女王的魅力抵得过千军万马。然而,罗马统帅恺撒的侄儿奥古斯都继承了他的事业,在公元前30年一举打败埃及军队。奥古斯都并没有像前两任统帅那样对女王如痴如醉,反而将女王俘虏,打算把她作为战利品在凯旋庆典上炫耀。女王知道后,宁死不屈,服毒身亡。埃及从此成了罗马帝国的一块疆土。  第八章 两河流域

如果你和我一起攀至雄伟的金字塔,在塔顶极目四望,用苍鹰一般锐利的眼去寻找,你会发现广袤无垠的沙漠之外,天地相接的地方,正闪烁着一片碧绿的光芒,那一片绿洲是两条大河之间的河谷地带,在《圣经·旧约》里,它被称为“仙境”。这块神秘富足的土地被希腊人取名叫美索不达米亚,也就是“两河流域”。

两条大河日夜奔流不息,一条名为幼发拉底河(巴比伦人称其为普拉图河),一条名为底格里斯河(又名迪克拉特河)。它们发源于亚美尼亚的雪山,也就是诺亚方舟曾经停留的地方。河流流经南部平原,在波斯湾汇入茫茫大海。这两条河流养育了沿岸居民,灌溉了本来贫瘠的土地,河流所到之处都是肥沃的土地。尼罗河谷吸引着众多的居民,是因为沿岸的土地能供给丰富的粮食,“两河流域”也是如此。这片神奇的土地能让人们丰衣足食,带来无穷的希望,因此北方山区的人和南方沙漠的牧民都想占领两河流域,为此年年征战不休。残酷的战争留下了真正的强者和志士,因而美索不达米亚人个个英勇强悍,他们的文明不亚于埃及文明。  第九章 苏美尔人与楔形文字

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让闪米特文化的熔炉——亚述和巴比伦的故事传颂至今。

15世纪是属于地理大发现的时代。哥伦布最初打算前往震旦之岛,但意外抵达了一片不知名的地域。一位奥地利主教领着探险队欲东行至莫斯科大公的故乡,却遗憾而归。莫斯科人等了好久,才见到从西方远道而来的客人。而此时,威尼斯人巴贝罗探寻西亚遗址古迹,带回了关于古怪文字的信息,这些文字被刻在许多烘干的泥板和设拉子神庙的墙壁上。

但是,热衷于航海的欧洲人没工夫管这些事,因此首批刻有楔形文字(字母形状是楔形)的泥板直到18世纪末期,才由一个丹麦探测员——尼布尔带回欧洲。后来,一位名叫格罗特芬的德国校长花了三十年时间破解出了其中的四个字母——D、A、R、SH,拼起来就是波斯王大流士(Darius)。

有关楔形文字的研究,直到二十年后才有了更大的进展,英国军官亨利·罗林森发现了贝希斯顿铭文,这才为我们打开了破译西亚楔形文字的大门。

与做楔形文字的破译工作相比,法国教授商博良的研究工作可简单多了。好歹埃及人用了图画,而美索不达米亚的原始居民——苏美尔人有了把文字刻在泥板上的想法后,便不再使用图画了,他们创造出一套V字形的文字体系。还是举例解释一下吧。

最初,苏美尔人利用钉子画出了这样一种图案

,它代表一颗闪亮的星。可画起来太麻烦,后来他们要表示天空时,就用简化了的图案

来表示星星。但简化之后,是很难揣测原意的。同理,牛的图案起初是这样,后来变成了这样。表示鱼的图案最先是这样,后来干脆演化成这样了。

以前,太阳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圆圈来表示

,后来直接变成这样了。循着苏美尔人简化文字的方法,这个字最后会变成这样。

看上去,这种记录思想的文字体系比较烦琐,很难想象三千年的漫长时光中,住在美丽的美索不达米亚的苏美尔人、巴比伦人、亚述人、波斯人以及流浪至此的所有种族都以这种文字来交流。

美索不达米亚的历史,充斥着“征服”与“战斗”。苏美尔人原本是居住在山地的白人,向来有在山顶拜祭天神的习俗。他们在平原落户后,也延续了这一传统,建造了一些人工山丘,依旧把神台供奉在高处。但他们没有掌握修建楼梯的技术,只能从坡度较缓的山路盘旋而上,高塔被环绕在其中。现代设计师受到苏美尔人的智慧启迪,所以现在的大型火车站也用这一设计来串联各个楼层。

苏美尔人的智慧对现代人还有很多启迪,只是我们还没有察觉罢了。苏美尔人被后来入居河谷的种族融合了,但他们建造的高塔依旧在美索不达米亚的遗址中昂首挺立,静默地看着风云变幻。流浪途中暂住巴比伦的犹太人把这高塔叫作巴比利,也叫巴别塔。

公元4世纪,苏美尔人进驻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可转眼就被从阿拉伯沙漠来的一个部落——阿卡得人排挤了,他们说着相同的语言。阿卡得人深信自己是诺亚长子闪的直系后代,所以被称为“闪米特人”。

一千年以后,闪米特的一支沙漠部族亚摩利人征服了阿卡得人,亚摩利人当时的领袖就是伟人汉谟拉比,他为自己建造了一座华美的宫殿,这宫殿就坐落在圣城巴比伦,他还颁布了一部《汉谟拉比法典》。巴比伦由此成为统治极其完善的古国。

赫梯人是随之而来的新主人,他们占领了这块河谷,无情地掠夺财富,更毁了带不走的一切,《圣经·旧约》提到过他们。后来,敬奉沙漠之神阿舒尔的亚述人征服了赫梯人,还创建了一个囊括整个西亚和埃及的令人恐惧的大帝国,尼尼微城是它的首都,当时在它统领下的所有种族部落都要遭到横征暴敛。

公元前7世纪,巴比伦在闪米特部落的另一支迦勒底人手下重建。当时的迦勒底国王尼布甲尼撒鼓励人们从事科学探索,而他们发现的科学原理为今天的数学和天文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元前538年,这片古老的大地被蛮横的波斯牧民侵占,迦勒底这个可怕的大帝国因此瓦解。两个世纪后,亚历山大大帝征服了波斯人,河谷这个闪米特人的聚居地成了希腊的一个行省。随后又来了罗马人,罗马人之后是土耳其人。美丽富饶的美索不达米亚——这一人类文明的第二中心,最后变成了凄凉的荒野,唯有放眼望去的土丘,在吟唱着往昔的荣耀与光辉。  第十章 先知摩西

犹太首领摩西的传奇。

大约公元前20世纪,在幼发拉底河的河口一个叫乌拉的小地方,住着一个良善弱小的游牧民族——闪米特。他们离开了故土,打算在巴比伦找一块水草丰茂的地方生活,但国王军队将他们驱逐,他们不得已向西寻觅,并在一处无人区安家。

这些牧民来自希伯来部落,即犹太人。他们颠沛流离了很长时间,历经艰险,最终在埃及落脚,一住就是五百年。在埃及被希克索斯人侵占(在《埃及旧事》中我曾提到过)后,为了守住自己暂住的地方,他们只能委曲求全,为入侵者做事。希克索斯人被愤怒的埃及人赶出尼罗河谷后,犹太人过上了悲惨的生活。埃及人压迫他们,让他们变成做苦力的奴隶,他们只能听埃及人使唤去修路、建造金字塔。他们也想逃到其他地方,可边境有重兵把守。

历经苦难的犹太人默默忍受了许多年,直到一位杰出的青年带领族人开辟了新的道路,结束了苦难的生活,这个人名叫摩西。在沙漠流浪的经验让他彻底醒悟了,先辈们的经验告诉他,要远离族群的争斗,不要被懒惰奢靡的外乡人影响,玷污了纯洁的灵魂。

摩西决心带领族人遵照祖先的指示,重返沙漠。顺利从埃及逃脱后,他们来到了西奈山下的平原地带。他们在环境恶劣的沙漠地带艰难跋涉,沙漠生活让他们发自内心地崇敬创造和掌管自然万物的神,这位天神为他们指明了方向,指导他们在艰难的环境中求生。这位天神就是耶和华,他在西亚诸神之列。

因为摩西,耶和华成了希伯来人唯一敬奉的真神。

一天,摩西默默离开了犹太人的居所,相传他离去时还带走了两块石板。下午时分,恐怖的黑色风暴笼盖四野,伴随着雷电轰鸣。当摩西回来时,他手中的石板竟然刻满了耶和华的神谕,上面都是耶和华对犹太人的谆谆教导,他要求人民遵守十条训诫,保持灵魂圣洁。自此,耶和华成了犹太人心中的真神。

民众仍在摩西的领导下浪迹沙漠,他带来的神谕教导大家在炎热的天气下安全饮食,以保证身体安康。历经长久的跋涉,犹太人终于寻觅到了一片肥沃富足的土地——巴勒斯坦,意为“皮利斯塔人的家园”或“菲利斯塔人的家园”。此地本是克里特人的家乡,但他们却被入侵者驱逐到了沿海地带。而另一个闪米特部落也在此时聚集于此,即迦南人。

犹太人见到如此美丽富饶的地方,心醉不已,迅速占领山谷,建造城市,其中一座城市还有着气势恢宏的神庙,后被命名为“耶路撒冷”,意为“和平家园”。而摩西,已无力肩负犹太民族的重担了,他深情地望着巴勒斯坦的山群,安心地合上了疲惫的双眼。他一生敬奉天神耶和华,为犹太人劳心劳力,不但让自己的民族由被压迫的奴隶变成了独立自主国家的居民,更让犹太人成为历史上首个只信仰一神的民族。  第十一章 腓尼基人的兴衰

腓尼基人(希腊人对迦南人的称呼)创造了字母。

犹太人的邻居腓尼基人也是闪米特部族的一员,他们一早就在地中海沿岸安居乐业了,并建造了提尔和西顿(现为苏尔和赛达)这两座安全而牢固的城市。西部海洋上的贸易几乎被他们垄断,在希腊、意大利和西班牙随处可见来来往往的商船,他们还跑到直布罗陀海峡以外的锡兰群岛,只为采购锡金属。腓尼基人所到之处,都会有他们建立起来的小型商贸中心,他们称之为“殖民地”。后来,这些商贸中心慢慢发展成了现代城市,比如加的斯和马赛。

腓尼基人很重利,只要这个买卖能大赚一笔,即使有违道德也情愿去做。总之,在与腓尼基人比邻而居的人眼中,他们是最不讲诚信道德的。腓尼基人恶名在外,没有人愿意和他们做朋友。不过,他们却有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发明——字母。

苏美尔人发明的书写术是用钉子刻字,腓尼基人很早就学会了,不过书写术十分刻板,耗时费力,在看重效益的腓尼基人眼中,这种花费几个小时才刻几个字的方法并不实用。他们想自己创造更快捷的方法,在创造的过程中,他们借鉴了埃及人的图形,精简了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各种各样的图形被他们有选择性地改造并加以取舍,最后只有二十二个字母。这些字母虽然不如以前的字体优美,但是贵在书写便捷。这些字母后来漂洋过海,爱琴海彼岸的希腊人又补充了几个字母,完善版字母传到意大利之后,罗马人再度加以改良,最后我们的祖先——生活在西欧的野蛮民族学会了这一套书写字体。现在,我们没有使用复杂的古埃及象形文字和苏美尔文,而是用简单的字母来读书写字,都得益于腓尼基人的智慧。  第十二章 古印欧人

波斯人属于印欧人种,他们曾让闪米特人和埃及人俯首称臣。

尼罗河谷养育了世世代代的人种,历经三千年,它见证了埃及、巴比伦、亚述和腓尼基的朝代更替,更清楚地知道现在居住在河谷的民族已近衰落。如果此时有更加强大勇猛、生机勃勃的民族来此,这些古老民族一定会全军覆没。而印欧人就是这样的一个民族,他们不仅统领了欧洲,还占据了今天英属印度的国土。

印欧人和闪米特人都是白种人,但语言却截然不同。印欧语言是几乎所有欧洲语种的起源,但不包括匈牙利语、芬兰语还有西班牙北部的巴斯克方言。

印欧人在进入大众视野之前,他们已在里海周边生活了几个世纪之久。后来,印欧人想去别处开辟新家园,当中有些人搬到了中亚山地,在伊朗平原四周的山区生活了数百年,他们便是“雅利安人”。剩下的印欧人则循着太阳落下的方向不断前行,便到了欧洲大陆这块宝地。这些人的后续故事,见于本书古希腊和罗马的章节。

现在,让我们继续跟随着雅利安人。在伟大导师琐罗亚斯德的统率下,雅利安人顺着湍急的印度河离开故土的群山,一直去往海边。

有些固守西亚山地的居民,建立了半独立性质的米堤亚人和波斯人共同体,希腊史书记载了这些内容。后来,米堤亚人在公元前7世纪建立了自己的国家米堤亚,但居鲁士击溃了这个国家。原本他只是一个名叫安香的部落的首领,后随着部落发展壮大,一举拿下所有波斯部落,继而到处征战,他和子孙后世成了整个西亚乃至埃及名副其实的统治者。

印欧种族中的波斯人四处讨伐征战,所向披靡,却在扩大西部版图时遇到了沉重的打击。那些数个世纪前就在欧洲大陆定居并占据了希腊半岛和爱琴诸岛的印欧移民,与之狭路相逢,继而短兵相接。

波斯人和希腊族人的对决成了后来三场著名战役的导火索,波斯大流士王和薛西斯王曾先后前往希腊北部,妄图攻占希腊。他们侵入希腊国土,侵占土地,抢夺财宝,誓要在欧洲大陆夺得一席之地。

不过,雅典人的海军让这些波斯人吃了闭门羹,雅典人还切断了波斯海军的供给,让他们弹尽粮绝,这些亚洲的统治者只得偃旗息鼓,回到了亚洲大陆。

这是古老的亚洲大陆和新开发的欧洲大陆的首次交战,一如年长的老师和意气风发的学生。在后文,我还会讲述许多东方和西方交手的故事,它们之间的较量延续至今,从未停止。  第十三章 爱琴海

爱琴海人是文明的传播者,他们让欧洲大陆上的野蛮人接受了历史悠久的亚洲文明。

从孩提时代起,海因里希·谢里曼就从父亲口中听来了特洛伊的传说,不由得被深深吸引,并决定长大后一定要去希腊探寻特洛伊的踪迹。他生活在一个叫梅克伦堡的小村庄里,父亲只是一个清贫的牧师,虽然实现理想的希望十分渺茫,但他还是不打算放弃。首先,探险需要雄厚的财力做后盾,幸运的是他在短期内迅速赚来了一大笔资金,而后马上行动,组织了一支探险队,深入小亚细亚的西北地区,他坚信在那儿可以找到特洛伊。

一座不起眼的山丘坐落在小亚细亚的西北角,坡地上麦苗遍布,郁郁葱葱。传说,特洛伊国王普里阿摩斯就是在这里修建了自己的华美宫殿。谢里曼到达之后,兴奋不已,头脑发热的他并没有理智地运用知识做推断,甚至没有进行初步勘探就开始挖地三尺了。因此,他直接深入到古迹的最底层,错过了自己的本来目标——特洛伊城,却意外地发现了另一座城市,这城市至少比《荷马史诗》中特洛伊城的年代还要早一千多年。

如果挖出来一些石器工具或者残破的陶器,其实不足为奇,因为人们都会认为这是史前人类在这里生活过的痕迹。但令人惊异的是,谢里曼挖掘出来的是做工精巧的小雕像、珍贵的珠宝饰品,还有连见多识广的希腊人都没见过的花瓶。

根据这些器物,谢里曼大胆推测:距特洛伊战争一千年前,就有一个拥有高度文明的种族在此安居,最终,他们因野蛮种族的入侵而消亡。他们的文明成果被希腊人同化,因而我们甚至不知道这一种族文明的存在。

事实证实了谢里曼的推测,在20世纪70年代,他发掘的迈锡尼遗址比罗马的年代还久远。之后他又意外地在围成圈状的石板下发现了令人惊奇不已的大宝库。这些奇珍异宝都属于那个神秘的种族,他们曾经无比辉煌,不仅在爱琴海边建立了发达的城市,还修筑了壮丽的城墙,城墙石块之巨大、宏伟让希腊人感叹这简直就是“巨人泰坦的作品”。泰坦是希腊神话中的巨人,他会把山峰当作球门。希腊人认为只有这样的巨人才有可能完成这样的鬼斧神工之作。

谢里曼的推测让我们对这一神秘种族充满幻想,但后经学者研究,这些古迹中的艺术品设计师和修建城墙的工匠们其实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神乎其神,他们只是住在克里特岛和爱琴海诸多岛屿上的水手和商人。他们辛勤劳作,让爱琴海周边变得繁荣兴旺,过往商船络绎不绝,给蛮荒之地欧洲带来了发达的东方文明。

这个繁荣的海岛王国存在了一千多年,拥有高度的文明,是一个兴旺的贸易之国。其主要城市克诺索斯,地处克里特以北的海岸边,城市的卫生条件和舒适程度堪比现代——宫殿里有精良的排水系统,家家户户有炉灶。他们还是第一个学会享受浴缸的民族。王族的宫殿以盘旋的楼梯和宽敞的宴会厅为特色,蜚声海外。宫殿下方是储藏葡萄酒、米粮和橄榄油的大地窖,同样气势不凡,且设计繁复,不熟悉的人在里面会晕头转向。希腊人说这地窖就是一座迷宫,只要一关门,就别想找到出口。

这个昌盛的爱琴海王国为何突然陨落,我们也不得而知。

克里特人一样善于书写,只是他们的文字至今成谜,我们也就无从知晓他们的历史了,只能通过留下的古物遗迹去推测他们往昔的辉煌传奇。这些古迹表明,一个来自欧洲北部的野蛮民族击溃了爱琴海王国。要是我们推测正确,这个攻陷爱琴海、毁灭王国文明的野蛮民族,就是不久前占领亚得里亚海和爱琴海之间的山地半岛的游牧部族,也就是我们说的希腊人。  第十四章 古希腊先民及其部族

印欧人中的赫愣部族攻占了希腊。

宏伟挺立的金字塔已存有千年之久,眼下有些衰败,巴比伦的伟大国王汉谟拉比已在地下安息了几个世纪。此时,一群牧民离开了美丽的多瑙河,去往南方探寻新牧场。

据传说,愚钝的人类毫无敬畏心,因藐视居住在奥林匹斯山上的宙斯而遭到这位众神之王的报复,洪水淹没了整个世界,人类灭绝,只剩下迪夫卡利安和皮拉,两人生下了赫愣。这群牧民自称是赫愣的子孙,故被叫作赫愣人。

对于最早的赫愣人,我们全然不知。研究雅典文明衰落的历史学家修昔底德认为,这些先辈“不足道哉”,其实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这些祖先举止粗俗,如同牲畜。他们不在乎人命,凶残低俗,滥杀希腊土著(皮拉斯基人),占有他们的牧场和牲畜,奴役他们的妻女,甚至会把敌人的尸体丢去喂牧羊犬。还不知羞耻地高歌赞扬亚该亚人,因为是亚该亚人充当先锋,将他们带到色萨利和伯罗奔尼撒山区的。

他们在山峰高处窥探,只见到处是爱琴海人的城堡,而对全副武装、手拿金属武器的士兵,他们不敢贸然下手,因为拿自己手中的石斧进攻无疑是送命。

赫愣人自知不敌,只能在一座座高山间逡巡游荡,倏然就过了几百年。待山间土地全被占领,他们才结束了这种居无定所的生活。

希腊文明的传奇由此开启。这些刚刚转型的希腊农民经常用羡慕惊奇的眼光远望爱琴海人的土地,终于耐不住性子,踏上了他们眼中高高在上的邻居的土地。随后发现,聚在迈锡尼和梯林斯石墙内的人可以传授给他们好多技术和知识。

希腊人学习能力极强,迅速学会了如何冶炼金属,打造武器——这是巴比伦人和底比斯人教给爱琴海人的技术。不仅如此,他们还掌握了航海技术,且已经开始打造小船,决定扬帆出海了。

希腊人一旦学到了爱琴海人的技术,就过河拆桥,把自己的老师驱逐到小岛上去生活,并开始占领扩张海上领地,渐渐攻陷了整个爱琴海。在他们踏上爱琴海地区一千年后,也就是公元前15世纪,赫愣人成为希腊、爱琴海地区和小亚细亚沿海的霸主。公元前11世纪,古老文明的最后一个贸易中心特洛伊被毁,由此开启了欧洲历史。  第十五章 古希腊城邦

希腊,说是城市,其实应当是国家(城市国家)。

现在的人什么都想要大的,我们为身处世界第一大国之中而骄傲,想组建“最大”的海军舰队,种植出“最大”的柑橘和马铃薯,还希望能在“超级”城市里生活,连入土为安都要找“最大”的墓地。

假如古希腊人知道我们有这种观念,一定会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他们奉行“适度原则”,凡事合适的就是好的,一味求数量上的大是没有意义的。关于这种生活观念,希腊人并不只放在嘴上说说,而是切实地将其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文学作品也传扬这种观念,就连神庙也遵循了这一原则,是小巧精致的。男人和女人在服装和饰品的选择上也以适度为准。而去剧院看戏的人,如果看到了违反这种理念的戏剧作品,也是嘘声一片。

古希腊人不仅自己这样做,还要求政客和最受欢迎的运动员遵循原则。有一次,斯巴达迎来了一个跑步高手,他扬扬得意,说自己用一条腿站立的时间极长,任何人都别想胜过他。市民们最后将他赶出城门,因为他自以为厉害的本领,随便哪只鹅都做得到。说到这儿,你或许有疑问:“注重适度和追求完美都是美德,为什么单单希腊人推崇这些原则?”要明白为什么,我们先要了解希腊人的生活。

在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人们仅仅是神秘统治者的“臣民”,普通人哪有机会窥见他的真容?但希腊不同,那里的居民是生活在数百个小“城邦”的“自由市民”,就算是最大的一个城邦,其人数也比现代的一个小村落要少。要是一个家住乌尔的农民说自己是巴比伦人,意为他是每年要向管辖西亚的国王交税的数百万臣民中的一个。而当一个希腊人说自己是雅典人或者底比斯人时,他是在骄傲地向人们提到自己的家乡,即他的国家。在希腊,人民做主,人民意志最为崇高。

祖国,对于希腊人而言,就是自己出生的地方。孩提时代,他们就和伙伴一起在雅典城的禁石间玩耍;长大了,身边所有的同龄伙伴都十分熟识,叫得出名字,就像现在的同学。他踏过的土地是他父母以后的沉睡之地。城墙之内有一个幸福温馨的小房子,里面有他心爱的妻儿。这大概四五英亩的地方,就是他生活的全部意义,城市虽小,但设施齐全,小巧精致。你应该能明白这种生活环境对于希腊人生活理念的影响。

巴比伦人、亚述人、埃及人,生活在人数众多的大帝国之中,就像大海中的一滴水,毫不起眼。但每个希腊人都会对身边的人产生影响,他们相互之间十分熟悉,一举一动都被人看在眼里。不管是作诗作曲还是雕刻大理石艺术品,他们都会考虑到同伴,极力做到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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