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足够美,才能留住你(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28 1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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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沐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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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足够美,才能留住你

当我足够美,才能留住你试读:

我要我们在一起

我敲出“我要我们在一起”几个字,然后回车,居中,改黑体,加粗,选三号字。

2016年年初,我被制片人徐瑶生生按在香港的家里,哪里也去不了。她穿着隆重,抽着烟拿着一本美国版的《VOGUE》,冷冷地静静地坐在我家书房角落书架前的沙发里,像一幅挂在墙壁上的老旧的维多利亚风格的另类贵妇图。

这种感觉特别压抑,混合着久违的烟草味道,我开始头昏脑涨,几乎再也写不出一个字。

我的躁动惊动了徐瑶,她的目光从杂志上移开,抬起头看看我。香港虽是二十摄氏度的温暖天气,可她冷冰冰的眼神却将周围的一片都冻住了。

她站起来,穿过书房,木地板和她的高跟鞋相互碰撞的“嗒嗒”声就像一首催命曲。她靠近我,拿杂志在我后肩上说重不重地砸了下去:“汪佩佩,我告诉你,我剧组上百人等着你一个人,这可是两个亿的投资,你打算怎么跟我耗?”

在作家编剧圈子待了十一年的我不是不知道这些。大学毕业,我打了两年可有可无的工,之后认识徐瑶,看着她辞职,看着她穷困,看着她创业,看着她成为这个圈子里唯一的一个一线女性独立投资人兼独立制片人。九年间,我辞职、写书、没饭吃、当编剧枪手、当编剧、当她公司的创作总监、当她的合伙人。

这一年,我们都三十三岁,她终于和我争吵、开战了。

我们从第一部戏合作至今,整整八年,所有的电影和电视剧从来没有用过苗凯。这是我和徐瑶约定好的。

这个圈子里称得上一线的男明星只有三个,有一个还奇丑无比,戴不起“偶像”的高帽。

因为我们从不用苗凯,所有的偶像剧就由魏东晨一人担当男主角,所以整个编剧团队都习惯性地直接拿魏东晨的形象和气质套入主角开始创作。好在公司一年也就一两部电影、一两部电视剧,也不至于让人厌倦到吐。

魏东晨是一个脾气极好的艺人,家境不错,从小没有经历过什么大挫折,生来一张开饭脸,不用怎么挣扎就红透了整片天。他和我们的合作也一直很顺利,互惠互利。也许是他脾气太好,就给了小人可乘之机,他的经纪人和底下各路人马为利益互撕的事情层出不穷。终于撕到徐瑶眼皮子下,伤及了徐瑶的名声和利益,徐瑶就爆发了。

她爆发的后果很严重,2016年的两部戏都要改苗凯来挑大梁。我开始消极怠工。编剧团队以前从来没有写过苗凯,再加上我又不管不问,结果当然是一连出品了五版的渣剧本。

苗凯的经纪人吕颖看到修改五遍的剧本还这个水平,开始怀疑徐瑶的名声,就打算彻底回绝徐瑶的邀约。徐瑶安抚了吕颖一天,当晚就飞来香港,住到我家,开始和我认真地争论。

我曾一直天真地以为世界可以大到让我们永不再相遇,事实证明没有什么事是永远的,哪怕是永远不见。

一想到要和苗凯谈剧本,我就什么都写不出来。脑袋木然,手指僵化,俨然是一具干尸。曾在年少时我还更天真地以为只要有钱有地位,我就能按自己想要的方式和他相处,现在看来,一样可笑。

我实在无法理解我和他有这种“过节”的原因,实际上,这根本不是“过节”,而是避讳。为什么有避讳?我依然无法回答。人最难了解的是自己,因为人害怕直面自己的内心。内心深处到底有些什么?在时隔十五年之后,我实在有些失忆了,也许是选择性失忆。可我也无从选择不失忆,无从直面自己,亦无从解开这个避讳。

我可以放弃自己,却没道理放弃徐瑶。人的地位越高,名誉越盛,需要保护的人就越多,就越身不由己。这一刻,我倒希望自己是一个无闻的小责编,只负责审稿,远离尘嚣。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人生是没有回头路的。

如果有,我会选择怎样和他开始?

改变开始,是不是就可以改变结局?

你若懂我,能否等我?

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彻底的孤独,那些绚烂比烟花更短暂;我们往往甘愿为了那些短暂的绚烂,耗尽一生的等待。第一章潘多拉魔盒

我并不是一个大富大贵之家的孩子,现在我们已经明白所谓的“输在起跑线上”不是指读什么幼儿园,上什么兴趣班,而是“你爸不是马云”。好在十年前,学习好还是一件万众瞩目的大事,会让七大姑八大姨闭上“你看XX家孩子……”的嘴。

我是永远的第一名,那时,我还是坚定地相信“永远”。

好在“永远的第一名”这件事并没有让我哥困扰,即使我跳了一级,只比他小一届。他依然厮混在他的二流高中和三流大学圈,过着打球、泡妞、打CS的生活。那时候,最红的网游叫“红警”和“CS”,最红的游玩场所叫“网吧”。

高考后的第二天,其他同学还在忐忑难安的时候,我就骑着自行车悠哉游哉地去了我哥最常去的网吧,搜到了教育部公布的高考答案,我在纸上把每一道题的解题结果重新写了一遍,然后一题一题地核对答案。一个小时后,我便估算出了我自己的高考分数。我拿网吧的公用电话给班主任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我估算的高考分数,这分数大概有十分至十五分的误差,因为我还不确定作文能拿多少分。

我的班主任是当地一名老教育专家,我们学校历届的优秀班主任,带了好几届毕业班,对高考非常有经验。他一向了解我,告诉我按照今年的试题难度,我应该可以上北京大学。

这个结果也没有什么意外,这是全校都猜得到的事。高考失利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可是,问题来了——这个暑假这么漫长,我要怎么度过?之前的十二年学习生涯,我两点一线的生活平淡无奇,唯一一次出格的事是在周作业本上连载了三周的小说作为作文作业,还被语文老师印刷成校报广为传阅。

在家连续看了一周的《像雾像雨又像风》后,我哥都忍不了我的无聊,问我要不要去跟他们混一混。打心底里,我是看不上我哥的,这个从小走关系上重点小学、重点初中、二流高中,花钱上三流大学的哥,除了个子高人长得帅,几乎一无是处。但在那时,我确实也没有“朋友圈”可以刷,便死马当活马医地跟他去混。

哪里知道他竟然又带我去网吧打游戏。在里面看他被“爆头”两次之后,我觉得自己也要被“爆头”了。

正在这时,一个男声传来,打招呼说:“胖子,你还带女朋友了?真新鲜啊!”

我哥头也不抬地骂道:“滚!我妹。”

我本来就烦,一听这么没眼力的话更烦,正准备恶狠狠地做个表情以示不满,却在抬头的一刹那,目光定住了。

我一直以为我哥是最帅的,他的女朋友从初中开始就都是校花。因为我爸不是马云,我哥泡妞可以说全靠自己“帅”。可当我看到眼前这个男生,我才开始觉得,我哥是个“胖子”。

这个男生穿的T恤与所有普通的T恤并无二致,可T恤下紧实的肌肉线条却呼之欲出。

我当时还太傻白甜,在我们重点高中学生的视线里,只有体育特长班那些“坏学生”才会有不一样的身材,而那是我们这些“优等生”的禁区,他们是为音美特长班的另一些“坏学生”准备的。

总之,我当时愣愣地保持着一个半怒半春的表情,盯着眼前这个横空出世的男生,完全由本能的女性荷尔蒙占到了上风。生平第一次,我觉得长得好看是那么重要的值得骄傲和高兴的事,甚至连我一向反感的我哥被别人夸帅夸好看这种事,我都可以容忍了。

他也回盯着我,不躲不避,嬉笑着点燃一根烟。我居然没有厌恶他抽烟。

他抽了两口烟,我却还在犯傻,他猛地弹了一下我的脑门说:“别看了,再看就爱上我了!”

我哥捣他一拳,说道:“金子奇!你敢勾搭我妹试试!”

于是,我知道了他的名字:金子奇。

他大笑着后退两步,继续看着我说:“好,我试试!”

我哥佯装起身威胁,但瞬间又去进行他那不停被“爆头”的游戏。

金子奇突然拉起我的手,一边走一边说:“你哥玩得太臭,你还不如看我玩。”

我顺从了,忽视了他拉着我的手这个重要的动作。我跟着金子奇,坐在他身边,看他像个大将军一样调兵遣将,“爆”我哥的头。两局之后,他把我拉近,半怀抱着我,教我用鼠标和键盘来玩这个差不多都是男生玩的游戏。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和男生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而他显然是技艺纯熟。我没反感没反抗没羞涩,事后想来,我注定了不属于“优等生”的范畴。我是叛逆的,只是十八岁前还不屑于那些低端没有价值的通俗叛逆。

在金子奇怀里的这一刻,潘多拉魔盒正式打开,并没有十分艰难,而是自然而然,就像等待许久之后的自然释放。

那天后来我们又去了金子奇家,他家优雅得有些过了。我哥跟我八卦了金子奇的全部家事,但我的脑袋里就只有站在网吧外面时金子奇松散的头发,连同他身上的烟香和毫不掩饰的眼神在风里飘起时,说过的那句话“你比你哥好看多了”。

我自小在各个方面胜过我哥,是天生,也是自负,更是自卑。从来没有人考虑过第二个孩子的感受,那种一出生就要面对“你看你哥……你哥小时候……要是你哥……”种种不经意但致命的比较和打击所衍生出的带着痛楚的反叛。

我哥是长子长孙,即使万般不成器,还是丝毫没有影响他受宠,何况他高且帅,当然,比金子奇还差了一点点。于是,为了照顾他这个长子长孙的情绪,所有的夸赞重点就是“这小伙子长得真好看”这句本应该夸赞女孩子的话,我平白在他的阴影下活了十八年。反过来,他也没好过多少,所有夸赞我的话也都成了他自暴自弃的托词。

也许,作为哥哥,他应该有我的智商和学业来光耀门楣;作为妹妹,我应该有他的样貌和身高来嫁入豪门。在小城这样传统的地方,我俩样貌品性投胎投反了,就注定是个悲剧。

在我十八岁这年,金子奇这句不经意间夸赞我的话,点燃了我作为一个正常少女的单纯喜悦,它甚至超过了北大对我的吸引。人总是对最难得到的东西耿耿于怀,而忽视已拥有的一切,即使从世俗的眼光来看,他们本不该是同一价值的东西。

自然而然,我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晚归。爸妈见我和我哥待在一起,也觉得实属难得,便放任不管。于是,我哥、金子奇和我就待在金子奇家,看他摆弄各种乐器。

即使用现在的眼光看,他父母也是太溺爱他,专门腾出一个客厅给他做音乐场地。对,他家房子大得也有点过了。现在想来,当年那些让我觉得踩上去异常舒服的暗红和金线交叉的图腾地毯,应该是土耳其的手工地毯。

金子奇并不怕我哥,对我的好溢于言表。那天夜里,他关上所有的水晶灯,只留下若明若暗的一盏地灯,在落地窗前的高椅上弹着吉他唱:

且让我给你安慰

不论结局是喜是悲

走过千山万水

在我心里你永远是那么美

既然爱了就不后悔

再多的苦我也愿意背

…………

我一时有些走神。女人是很难控制自己的心的,我们总会被很多特定的情境下魔咒,迷乱在一束花、一种灯光或一个拥抱里。

那刻,我是喜欢他的。他浅棕半长的头发,他高高的像雕塑一样的身材,他嘶哑着像迪克牛仔的嗓音,他坏坏的满含宠溺的笑容,直到今天,还是那么清晰地存在我记忆里。

可是,后来,我们为什么没有在一起?如果当初和他在一起,我的人生会不会就此不同?也许就会回到家乡,做一个朝九晚五抑或是相夫教子的幸福女人,只在一个男人的宠溺里安然一生。

那天离开他家的时候,金子奇古怪地伸出手说:“嘿!要走了难道不握个手?”

我的世界里,还没有过正式握手的场面。我愣愣地伸出手,金子奇坏笑着握住我的手,一把把我拉进怀里紧抱着,旁若无人。

正在门边穿鞋的我哥两秒钟之后杀猪一样哀号:“金子奇!你敢抱我妹!”

金子奇这才松开我。我深深低着头,怕自己红透了的脸映入他的眼帘。

我刚走出他的家门口,BP机上就收到一句留言:

对不起,忘记你是一个还会脸红的女孩。第二章初见的芥蒂

徐瑶手机响了,一声急过一声。徐瑶放弃和我的对峙,冲回沙发拿她的手机。

我们自认为拥有了越来越多高级的现代化产品,可我们也被它们捆绑,连安静地思念的时间都没有了。那天夜里金子奇在BP机里的留言,十五年了,我都没有忘记。现在,又有几个人的几条微信会让我们刻骨铭心?

徐瑶挂了电话,又冲过来说:“我告诉你啊!两天之内新大纲写不出来,你就陪我去见苗凯本人!我倒要看看你心里藏了些什么猫腻,连我都不告诉!”

我想躲避不如出击,反劝道:“魏东晨有什么问题啊?合作这么多年了,服装师连他的臀围都背得下来,你干吗非换不可?”

徐瑶强硬地驳回我的提议:“人和人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就注定了以后的相处模式。当年我几乎是跪着求他接戏,这么多年,他周围所有人都习惯了我低三下四的姿态,哪有人愿意承认我才是投资方和真正的大制片人?!不彻底和他撕破脸一次,他们根本不知道天高地厚,一群废物!”“干吗这么在乎其他人?魏东晨对你并不居高临下,我这个外人也看得出来。有些事,碍于他的名声和你的地位,不能说破。你在他心里是有位置的,你懂吗?”我总觉得聪明如徐瑶也正在犯一些显而易见的错误。“懂!所以办不到!我做不到一个幕后的女人旁观一群废物花枝招展!你不要转移话题,你和苗凯的事儿还没完,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他曾经在你家那边读过大学!两天!新大纲!听见没?”徐瑶不再废话,穿着她的高跟鞋又“嗒嗒嗒”地从我漂亮的木地板上走了出去。

我们的困境都因为我们在所谓的爱情里都最爱自己。为什么不能好好在一起,放下自己?我要我们在一起。我已经无法赔付所有人十五年的光阴,但电视剧可以。如果必须和苗凯合作,就让他演一段他自己吧!改变些什么,重来一次,至少让电视剧的结局有所不同。

男主角和女主角的第一次见面未必如以往所有电视剧那般狗血。实际上几乎所有对人产生重大影响的人的出现都是悄无声息、自自然然的。因为宿世因缘缠绕不休,我们潜意识已经习惯了彼此,连个警钟都不敲。

我那时脑袋里还只有金子奇。金子奇是个让人无法不喜欢的人。随后我那个没心没肺的哥告诉了我金子奇的一切:身高186cm,女友常换常新,最爱音乐、篮球、打架。

我哥的本意是劝退我,让我再也别见金子奇。我哥对我的感情很矛盾,一方面觉得我的学习成绩力压他十八年,一方面又觉得拿我这个状元到处炫耀可以证明他的智商也一样很高,如果我和他周围任何一个男生走得太近,他的智商就仿佛也一落千丈。

我怎么可能听他的,以他的智商决定的事情本来就应该是我的反向指标。我私下约了金子奇,没有什么更深层次的原因,只是暑假太无聊,而他的拥抱太磨人。

他在一个咖啡店里等我,写写画画。这个海边的小城只有一点好,四季分明,而且常年阳光明媚。

我站在窗外,看着他头发泛着阳光的金色,松松地半遮着眼角,厚厚的嘴唇上扬着,一点点的笑意依然是全然的玩世不恭。他真的是我见过的最帅的男生。在此之前,我以为这样的人只会在电视剧里出现。

他发现了我,笑得比阳光还光芒万丈。我进去坐在他对面,问他在干吗。他起身坐在我旁边,我本能地让了让,他却直逼过来。一个二十岁的男生的青春气息迅速盖住了满屋的咖啡香,我本能地有点慌。

他把纸笔拿过来,一边笑一边说:“别脸红,有你哥在,我不敢把你怎么样。我在写一首曲子,送给你的。”

他哼唱着,我听着,拿起纸笔,在曲子下面填了一首词。

阳光起时,金奏不及。

心有雅音,芬芳幽静。

风若来兮,云卷流长。

如子倾心,琴瑟合鸣。

静女其姝,不见踯躅。

颜如舜华,思慕何奇。

女子善怀,亦各有行。

一别朝暮,秋以为期。

金子奇全程沉默,也许用“惊呆”更为合适。他用一只手托起我的下巴,说道:“你这个小脑袋到底有多聪明?果然是状元。你哥说你会去北大。”

我在他的掌心里柔软,有那么一刹那,我不忍心说出那个残酷的事实:他们注定会被困在小城,而我的世界才刚刚向我张开双臂。

如果说他对我只是一时心血来潮,换个学霸来玩玩,我又何尝不是拿他们这些“坏学生”给我无聊的高中生活画个句号。现在看来,一切都那么冷静合理,而那时的我们,又有谁能超然情外?

金子奇顺势轻轻地靠近了我,那么小心,像怕把我碰碎。他的吻那么柔,印在我的额头,仿佛一个伤心的痕。一切都拉开了序幕,我的叛逆将我放进了金子奇的怀里,于是一切都避无可避。

那一整天,他一直拉着我的手在阳光下走,滚烫的海沙和他热烈的爱情。我觉得我十八岁这年终于活了过来。

我开始用各种借口抛下我哥去见金子奇。我从来没有问过金子奇“你有没有女朋友”或是“你爱不爱我”这类蠢问题。我和他在一起,就是安静地看着他玩,看着他玩CS,看着他扣篮,看着他抽烟,看着他弹吉他,只要看着他就很好。

那是一个与我完全不同的世界,无忧无惧,没有计划也没有比较,岁月静好,年华正茂。如果没有遇到苗凯,我大概会一直这样以为。可他出现了,无声无息。

那天金子奇在网吧打CS,出门的时候,金子奇远远地向角落里的人打招呼。我第一眼看到的不是苗凯,而是他身边的女人。本该是女孩的年纪,她却拥有了女人一般的成熟美。头发是不深不浅的棕色,和她的眉色完美地照应;睫毛和眼妆都特意地修饰过,眼睛显得大而迷幻,有种勾人心魄的魅力;皮肤光洁如玉,毫无瑕疵,恍若天成。她的头发很长,及腰,弯弯绕绕地卷着散着,柔软得让人想抱;她的腿很长,就像古代画中的女人,瘦而且修长。如果真有狐仙,我猜就是长成她这个样子。

这样的女人,任凭女人都会动心,何况是男人。我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自卑,就像鸭子看到真天鹅的那种自卑。我期待自己是一只丑小鸭,起码那样还能有一丝变天鹅的幻想。

就这样,金子奇看着苗凯,苗凯看着我,我看着苗凯的女人。还是苗凯打破了僵局,自我介绍道:“我是苗凯,你就是汪佩佩吧。”

我从他女人身上把目光收回,看着站起来的苗凯比金子奇还高,在我身上不客气地盖下了一片阴影。我没来由地不高兴道:“你们都长这么高真是很烦。走了。”

他们都笑了,没人向我介绍那个女人,她在角落里赔着笑。

那个夏天,我再没见过苗凯。这个人无声无息地出现,又无声无息地隐没。金子奇经常提起苗凯,他俩的关系比他跟我哥更近。

苗凯是新疆人,父母离异,父亲是一名作家,母亲是酒吧老板。他自小跟父亲长大,生活贫困,缺少管教,还是他妈给他找了各种关系才进了这个和我哥、金子奇一样的三流大学,来了我们这个小城。他身边的女人叫琪琪,十四岁辍学,开了一家服装店,已经为他打过两次胎。在苗凯乐队演出时,她直接把酒店房卡塞给苗凯,简单直接。苗凯从未承认过她是自己的女朋友,对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听完这些,我对苗凯生起了厌恶。我也没有隐藏这些厌恶。金子奇反而替苗凯辩解。在他们看来,是琪琪从一开始就自愿倒贴,怨不得别人。可我始终觉得,践踏别人的付出,也不值得原谅。所以,当金子奇说苗凯喜欢我填的那首词,想请我再填几首词的时候,我随便一应和,便扔在了脑后。

我们生命里出现过的许多人,都不是无缘无故的,他们都带着特殊的职责帮我们完成这一生的宿命,也许是悲剧,也许是喜剧。

十五年后,不知道苗凯还记不记得琪琪,那个只出现过三次就从我生命里永远消失的女人,本来毫不重要,却让我对苗凯多了许多芥蒂。第三章爱的罗曼史

她竟然写到了琪琪!

吕颖被我骂得哭了三天,却不知道被骂的原因。她做了我十年的经纪人,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委屈。剧本的事我是从来都不管的,这次却来来回回让她退回去无数次。我知道坊间传言我和魏东晨不和,这件事无疑又是一个铁证:苗凯为难魏东晨前制片人。

艺人实际上是弱势群体,越红,越弱势,听风就是雨。

徐瑶估计恨透了我,但她没得选,因为只有我和魏东晨可以演她擅长的偶像剧,否则她就要降低演技要求,找“小鲜肉”出演了。她是个聪明人,只看她近年把魏东晨捧得多好,就知道她不会做这种蠢事,她一定会顺从我的要求,再改下去。而再改下去,必然是汪佩佩出马。

十五年了,汪佩佩还是一模一样。

我第一次看到她写的词,那时她还是个小丫头,扎着两根马尾,站在乌烟瘴气的网吧里,小小的个子,陪在金子奇旁边,犀利地盯着琪琪。

金子奇说他是看着她用两分钟填完那首词的。金子奇太大意,那词不但工整优雅,而且暗藏了“金子奇”的名字,最后的“女子善怀,亦各有行”则是出自《诗经》,这不是普通女人的恩爱情仇,而是压不住的鸿鹄之志。

金子奇不知道,我也不想说破。金子奇真心喜欢她,傻子都明白。我从来没见过他留着哪个女孩过了三天还没有上床的,而且他敢带她来见我。

琪琪是有名的美女,我曾取笑金子奇,如果他找不到比琪琪好看的,就不要带出来丢人现眼,他就当真没带谁来和我打招呼。直到那天,他如获至宝地跑来我们租的琴房,给我看了他谱的曲下面汪佩佩的那首词。

我笑他:“拼不过美貌,开始拼才情啦?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衣服可以换,手足不能断,拼不过也没关系。”

金子奇这种大大咧咧的人竟然突然有点急赤白脸,我知道他是动真格的了。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这种学霸型的女孩,肯定是呆傻无趣,所有的情趣大概都已经在这首词里了。

那天在网吧里相见,她皮肤白净,目光澄澈,素颜以对,倔强地说:“你们都长这么高真是很烦。”然后转身就走。我就来不及想起琪琪,也不想想起琪琪那张二十四小时带妆的脸。

我后来试着向她再约几首词,可她理都不理。一整个夏天,销声匿迹。这个城市那么小,可她离我那么远。金子奇偶尔说起她,说起她的安静,在我看来反而是冷静和固执。她从未向金子奇打开过她的心,她只是暂时停留在这里,随时准备着飞走。

这种女孩很麻烦,比琪琪还麻烦。琪琪要的只是身,她每一次发飙都是因为我睡了别的女人。而汪佩佩这种女孩,根本不会看上一个连她的词都看不懂的男人。要跨过了她的这些傲慢,才能讨论身和心的问题。我猜她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如果不能身心合一,她就选择离开。后来证明我是对的,多么悲哀的结局。

我不能接受这种悲哀,我要逼她来。可她竟然还写了琪琪,一个本应对她无关紧要的女人。这些伤,要怎么一个一个化开,我真的没了把握。

女人的世界和男人的世界千差万别。我知道她带着伤,但我没想到开篇的伤就是琪琪,我一直以为她是嫉恨琪琪的,万万没想到她是嫉妒琪琪加憎恨我。我一直以为女人和女人在同一个男人的问题上应当水火不容,但汪佩佩显然是个例外,她只对自己心里的爱情理想负责,破坏这种理想的男人和女人都会被她厌恶。这是十五年来我第一次了解她!

我甩开大纲,实在不想再看下去。时至今日,我有了当年想要的一切以及想都不敢想的一切,她却开篇就拿琪琪来甩我一巴掌,算是什么东西?可题目又偏偏是《我要我们在一起》。

这个女人,总是想要最好的,却舍不得付出一点自己的尊严。在娱乐圈,她竟然活了下来。每次看到她的剧本获奖,每次看到她的剧宣传得铺天盖地,每次看到媒体对她的采访,我就知道这些年,她面对着大街小巷无处不在的我的样子,也过得并不如意。

一夜情之后或者真爱分手之后,都不算可怕,差的老死不相往来,相见两生厌;好的惺惺相惜,一日夫妻百日恩。可我和汪佩佩真是不知道上辈子互欠了多少情债,才落得这辈子互相成为对方心里的一根刺。

我对女人的态度一向简单直接,要么用来睡,要么用来处。偶尔也有睡完了甩不掉的,便半将就地处,比如琪琪;但论到想处处不到的,就只有汪佩佩这个唯一的奇葩。如果是不喜欢,也就没什么废话可说了,偏偏是喜欢着,还偏偏要离开。女人的神经质真是让男人匪夷所思。

我爸写了一辈子小说,阅遍他那个年代的春色。他告诉我,像我们这样的爷们儿还是要找简单听话持家有方的娘们儿。可是我发现那样傻的女人得去坟里挖,现在各种八卦组在网络上铺天盖地,从破译微信密码到搜索开房记录,互帮互助一应俱全。我这种身份本来就没有自由,再想家里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难度系数直逼专业特工。我总得找一个看着不厌,聊着不烦的。

这十多年,我戏里戏外吻了无数张蛇精脸,看着一模一样的“美瞳、假睫毛、文眉、削脸、打针后嘭嘭脸、接完的芭比一样的头发、无数层底妆”打造出来的“充气娃娃”,我很想念汪佩佩当年那张不施粉黛的脸。

汪佩佩不算漂亮,她倔强得烦人,可我忘不了她。有一种性感是不需要脱光自己或者故作姿态的,只要站在那里,任由成年累月积累的气场散发出来,就是让男人血脉偾张的极致性感。

汪佩佩十八岁那年所散发出的致命的素净魅力,让金子奇陷落,也让我挣扎于此。可惜,那时候我们还是两个傻小子,才会在漂亮听话的女孩堆里流连忘返。不对,流连忘返的是我,金子奇那时候已经是真爱汪佩佩,不然也不会天天长途电话和她聊一个小时。

我有点羡慕金子奇。我没有遇到一个女孩可以让我聊那么久,也可能是我性欲旺盛等不了那么久。我曾经拿这个理由去反驳金子奇,他又在不停地向我说汪佩佩。

我说:“要么你性冷淡,要么她性冷淡,这么久还没上床,打电话能解决实际问题吗?”

他告诉我,他不能,是不舍,汪佩佩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我大笑,这话骗鬼也就算了。她一上来就和金子奇走得那么近,那么自然而然的样子,怎么可能是个省油的灯?

我不知道金子奇在交往了这么多女人之后还犯这种低级错误是怎么回事。我很得意,更加张狂地取笑他。这种情况让我内心有了很大的享受。本质上,我不愿意我得不到的东西让金子奇这种连人家给他的词都看不懂的人得到。

汪佩佩有致命弱点是我最喜欢的情形,这会让我不屑于她对给我填词的不屑。然而我的这种得意并没有持续很久。

冬天的时候,我接了一个酒吧的驻唱工作,留在小城没有回新疆。

汪佩佩从北京回来了,金子奇整个人都发着光一样地高兴。这半年他因为每天要和汪佩佩长途夜聊,连乐队都很少来。现在汪佩佩回了家,不能再夜聊,他就坐在酒吧里听我唱歌或者自己上来唱歌,动静之间都是发着光的企盼。所谓爱情,对男人的影响力丝毫不亚于对女人。我们都取笑他,唯有汪志高来的时候我们才有所收敛。

看着汪志高和金子奇一起出现,我心里那种暗暗的快乐就会又多几分。这两个和汪佩佩距离最近的男人都不成样子,也可以证明汪佩佩并没有他们所宣称的那么好。

懦弱愚蠢的汪志高还没有发现金子奇的事,一旦发现,他自己的脸挂不住不说,也少不了难为金子奇,一场好戏恐怕就要开始了。

我倒不担心金子奇,他不会在乎汪志高的态度,但汪佩佩却不能不在乎。一个本该规矩的小丫头,难免又会回到规矩里去。我的世界就又可以清静了,金子奇就可以重新回到乐队,重新泡妞,重新没心没肺,这才是应有的生活。

正当我打算给金子奇泼冷水,让他不要傻等汪佩佩的时候,这个妞竟然和汪志高一起来了。她好像什么都不在意。

半年不见,她长开了。没有了两根马尾,而是微卷的头发,略微淡的妆,鹅蛋脸白净得像一轮月亮。即使在这么嘈杂的酒吧,即使只是第二次见面,我还是从人群中一眼看到了她。这种辨识度让我沉郁,竟然不是因为她矮或者她土或者别的什么让我快乐的理由。

一瞬间有点气结,不想唱歌,缓手拨弦弹了一首《爱的罗曼史》。

现在想想,我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突然弹那首曲子。这曲子难度并不大,但我一直弹不好。一是因为曲子本身的色彩对比引人入胜、扣人心弦,二是因为情绪起伏颇难掌握,如阵阵涟漪般颤动又复归平静,尺度和境界都玄妙无比。

我自认为做事从不拖泥带水,偏偏这性格就压住了这曲子。我从十岁学吉他时就练这曲子,一练竟是十年。十年来,从来没有在外人面前弹起过。即使如今,我也极少再弹。音乐毕竟是连着心的。

那天夜里,月光正好,她也刚到,我的心和我的音乐从我的性格掌控下双双叛逃,好像真的如同她正在做的那样——一切都不重要。我完全沉醉在音乐里,时间都慢了,大雪都停了,灯光都暗了。

后来的十五年,我再也找不到那夜的感觉。就像我遇到过很多很多女人,那个时间那个地点那个人,再也没有了。人们说了一个词,叫“当下”,抓不住,便是一生的物是人非。所谓因缘,大部分取决于“当下”我们的一念。

那个“当下”,我还太年轻。我只知道有些不同,至于哪里不同,又懒得细想了。汪佩佩坐在那儿几乎一动不动地听完整首曲子,我也一动不动地望着她,仿佛那一刹那,我的眼里只有她。

曲终的时候,汪志高和金子奇才重新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他们围着汪佩佩说笑,和其他的酒客并没有任何不同。汪佩佩是不同的,她骨子里的倔强让她在这个懒散的小城显得格格不入。

我突然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她不会再回来了。世界终究还是属于这些学霸的。琪琪的花枝招展会在这个小城里蒙上灰尘,而汪佩佩的前途不可限量。

我还从来没去过北京,那个可以让她长开了、可以让她变得勇敢约着她哥深夜出来夜会金子奇并盯着我唱歌的地方。有些变化,只有在某些地方遇到某些人,发生过某些事情之后才会有,即所谓的“历练”。

我开始向往北京。

人的念头是一颗种子,种下了,施肥,浇水,给予阳光,就会长得一发不可收拾。我做北漂的种子是汪佩佩种下的,她也许一直都不知道。

我们永远不知道我们何时何地给何人种下过何样的种子。十五年后再看那年那个酒吧所有人的结局,又怎么敢猜测哪些种子是我种下的?一个汪佩佩的悲剧,已经足够了。

可笑的是,在外人看来,我和汪佩佩已然是那个小城的传奇。传奇里的痛点除了传奇中的亲历者,所有人都是凑热闹的看客。

我中场休息时走进看客们中间,汪佩佩第一个和我说话:“你刚刚弹的曲子叫什么?”

她本可以问金子奇的,这曲子练过吉他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也许汪志高都知道。“《爱的罗曼史》。汪大小姐还有不知道的事啊?金子奇嘴里的你通古知今,只是迟迟不屑于给我写歌词。”我没打算说这么多话,可人有的时候确实会莫名其妙地失控。

她脸红了,她真的会脸红,金子奇没有吹牛。在这样的酒吧里,她竟然因为我的一句话而脸红。我以为我早就看懂了她,比金子奇还懂她,但在这一刻,我发现我什么都不懂。

我转身走开,去叫了几打啤酒。我不知道待在那群人中间,我会再说出些什么话来。还好,琪琪来了,她的存在会提醒我的本来状态,不会把自己丢得太远。

那天我们喝了很多酒,琪琪撸开袖子和金子奇拼酒的样子让我莫名恶心。

琪琪是出了名的能喝酒,之前我还为此颇为得意:漂亮、身材好、能喝酒、听话、百依百顺、死心塌地。她也明白在这个小城里,我再怎么和她闹都不会分开太久。我实在找不到比她更适合的女人。

我是看着她在我身边变得越来越放肆,和当初递给我酒店房卡的低姿态完全不同,她现在敢和我任何一个朋友调笑,并以此作为刺探我的工具。我并不在乎她和谁调笑,一个女人这点小伎俩,想要在男人们中间施展,总让我觉得幼稚得可笑。

我只是会在看得烦了的时候,阻止她继续弱智下去。一年半的感情若说完全不在乎她,那也不可能。看着她打完胎窝在床上像只小猫一样的时候,我也真的想过要对她好,照顾她一辈子,和她生几个孩子,一起天荒地老。可是,她一恢复元气,生活就又像以前一样,厌烦、劈腿、吵架、冷战、上床、和好如初,周而复始。这种生活让我恶心的程度并不低于看她和金子奇拼酒。

金子奇很快败下阵来,琪琪得意地大笑。她厚重的粉底在啤酒的浸泡下,在嘴边裂开了一道走向模糊的口子,而她并不知道。她即使不化妆也并不难看,我已经说过她很多次,她就是不改。

女人照的镜子都是白雪公主她后妈那面魔镜,只会从里面看到每个人想看到的自己,全然不顾整体效果和动态效果。现在,她们不单有了普通魔镜,还有了美颜相机,史上最强版的魔镜。即使在和我拍戏的女明星里面,没有瑕疵的脸也不存在,相处久了也会烦。一旦这些有瑕疵的脸分外在乎这些瑕疵,就会让我更烦。

她们就像一桌又一桌的满汉全席,全然不顾皇上的喜好,自顾自地花枝招展、兴师动众、费尽心思,最后让人连动筷子的欲望都没有。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喜欢常年吃满汉全席这么重口味的东西,偶尔改善一下生活就好。

汪佩佩坐在一旁,不喝酒,只是看着琪琪和金子奇闹,偶尔微笑。汪志高在起哄,他一直想看看琪琪醉酒的样子,纯属看热闹不怕事儿大。金子奇连连摆手,不愿意再跟琪琪单挑。

汪志高马上应和,并没有塑形过的微胖肚子激动地顶得小圆桌一晃一晃,脸上也因为灯光显得油光锃亮。他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我没意见,金子奇也没意见。我们都有一些真心话想听,关于汪佩佩。

琪琪更没意见,人来疯加能喝酒,她玩什么都玩得起。我们怕汪佩佩不玩。她从进门开始就没喝酒,也不怎么说话。

学霸的世界,我们都不懂。事实证明,我们确实不懂她,她的行为永远都不在我们的预料范围。这也是我和她十五年来最大的问题——我一直都走不进她的心。第四章着迷

只要用心写,两天交稿并不是问题。而这份心,徐瑶满意,苗凯却未必承受得起。

交了大纲,徐瑶就回了北京。我可以安静地过我想要的生活,徐瑶说这是一种自闭的生活,随她怎么说。人生在世需要在乎的太多,在乎名声在乎钱在乎地位,在乎朋友在乎家人,在乎婚姻在乎子嗣,一不留神人近黄昏,再没时间在乎自己。

我是幸运的,除了这一次苗凯事件被迫写大纲以外,再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在乎。能够自闭,是宝贵的财富。可怜的人,是连和自己面对面的机会、时间、能力都没有。我每次这样说,徐瑶就来反驳。

徐瑶是我的反面,热情奔放,敢说敢做,却最怕寂寞。我和她年轻时的经历非常吻合,但不知道怎么就衍生出了两种人格。我曾经试着找出答案,发现我自闭是因为我心里住着一个人,而徐瑶心里没有任何隐秘,爱和恨,是与非,走或留,都可以在弹指间决定。

找到这个答案后,我便驻足不前,不愿深究。翻开回忆不亚于撕开伤口,疼痛在所难免,也容易伤筋动骨、魂飞魄散。

是谁说的“相见不如怀念”?

我是怀念的。怀念苗凯在台上忘情地弹《爱的罗曼史》的样子。

那天雪下得很大,也许是我花了眼,我想他在看我,又或者是在看我哥。他五官立体得宛如希腊的雕塑,高大的身体柔情地怀抱着吉他,手指很长,比琴弦更漂亮。我开始相信琪琪主动送房卡这事是真的。

苗凯和金子奇不同,金子奇的帅像阳光一样温暖透明无拘无束;苗凯的帅是这冬天的雪,任你黑夜黎明,他总是闪着清冷白净的光,当你发现他,已经晚了,铺天盖地。

我理解了琪琪,是有一种男人,即使不说话,站在那里,就能让你屈服。何况他弹着吉他,绵延万里。我耻笑自己,在和金子奇玩耍的时候竟然对他的兄弟动心。但这本来就是一场短命的游戏,连动心都变得多余。我对金子奇的喜欢,也仅仅是喜欢。

在北大读书的半年,世界果真如预料中那样向我完全打开。一扇门的打开,几乎就关闭了金子奇那扇窗。

我和徐瑶都属于进入大学人生才正式开始的典型,略微不同的是,她是复旦大学的。

大学入学第一天报到,我拖着巨大的行李箱挨个地方走,北大校园之大在整个中国也是屈指可数的。最后一站,我带着所有的门卡、钥匙、课程表、分班分组通知,去办公室找我们的辅导员。

办公楼是一栋看似民国时期的小楼,红砖青瓦,红门青墙,树荫低垂,斑驳的爬山虎印记被新的绿枝淹没。所有人都很忙,来来往往。我坐在办公室长凳上左顾右盼,试图从面相上分辨一下即将陪我四年的辅导员同志。

这时,一个男人问我:“你是新生吧,哪个班的?”

我看他西装笔挺,语气不容置疑,在办公室坐立自如,便猜想他也是老师,赶紧递上自己全部的资料。

他翻一翻,放在办公桌上。那办公桌是一块老旧的木板桌面,桌子右上方还漏了一个大洞,看得见下面抽屉里花花绿绿的宣传纸。

他说:“你就是汪佩佩?报国际经济贸易系,不可惜吗?”

这个老师好诡异。我不明就里,于是无法作答。他看我反应不过来,就说:“你作文满分,又是当地的状元,为什么不去中文系?”

我心里暗骂:“白痴!”但嘴上还是甜腻腻地回答,“因为我是理科生,中文系不招理科生。”

他大吃一惊地挑了挑眉毛说:“那他们那天倒没谈起这点。中文系也该设个文理兼收的专业了。”

我心里“呵呵哒”,想说您老哪位,北大这么响当当的学校自严复1912年正式改名京师大学堂之后,连教授都是李大钊、马寅初、胡适、蔡元培这个级别的,您老还建议设专业,真是牛皮吹上天。

当然他并不知道我的腹诽,又接着说:“你先回去吧,我会告诉刘老师你来过了。今天晚上你们班长会挨个通知明天的日程安排。”

我乖乖地退下,再也无话。

大学初期军训,我们晒掉了三层皮。

金子奇在我住进宿舍后就开始夜夜给我打长途电话,好在整个宿舍七个人都还没有男朋友,也就没人跟我抢电话。

学霸们的高中生活有趣的并不多,夜里熄灯之后金子奇就负责给我们全宿舍讲段子。他讲的段子经常惹得我们大笑,有时候笑到眼泪都出来了。

金子奇在电话那头听着我们这一群姑娘笑得炸开天,就抽口烟说:“你说你们读的可是北大啊,怎么这么彪悍,一群姑娘缠着我给讲荤段子。”

我听得出他在抽烟,便喊住他:“你少抽点烟!”

他就受到了惊吓,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在抽烟?你有千里眼啊?”

我当然知道,透过电话,他呼吸的波动和嘴唇的张合,比我在他身边时,更真切。

他再深吸一口烟,说:“佩佩,北京有什么好,毕业回来吧。”

这句话,他夜夜说,我夜夜不敢搭话。

我从没说过金子奇的身份,但室友们都把他默认为我男友。在这些开化晚的学霸眼中,拉着手在街上走已经是非常了不得的恋爱境界。

我们这一层走廊顶头的宿舍是研究生住的。那天唐糖回宿舍跟我们八卦说,那些住在研究生宿舍的女生年龄从二十五岁至三十二岁不等,但无一例外是处女。虽然我们也是,但我们人均十九岁,不禁对她们的人生集体生出一声叹息。

唐糖她们寄希望于我是第一个尝禁果的,这样大家的八卦水平就可以从荤段子再升一级。我是不怎么在乎,这几乎不在我的关心范围。我的态度让她们颇为吃惊,稍加注意就会发现那时的我已经是十足的叛逆,但跟金子奇无关。金子奇只是潘多拉魔盒的钥匙,魔盒是一直在的。

大学的生活很好玩,主要是我闲不住,总在各式活动里热血沸腾。悲剧是我爸妈并不肯多给我一点生活费,我哥吃住在家门口,小城生活水平本来就低,但我在北京的生活费还不敌他一半。我爸妈的理由是:男孩子花钱的地方多。

扯淡!男孩子要买卫生巾吗?我真的是除了吃食堂,连买卫生巾的钱都没有。一个人的北京,干燥凄凉。

我要不断地打工,才能填补我父母克扣的生活费。这是作为一个二胎女儿的悲剧起点,即使考上北大,也并没有让我的父母把给哥哥的偏爱多分我一点。我没有钱,没有背景,没有人脉,没有专长,在人才济济的北大校园里,我是一个毫无存在感的存在。

可我要生活,我要生活得好一点。我接了文字录入的兼职,开始在网吧里熬夜打字,直到眼睛红肿,指甲断了,手腕抬不起来,才按时交差。

一周以后,我拿着第一笔一千块钱的“巨款”,自己坐着公交车从北大校园辗转几次终于到了西单,看到传说中五光十色的北京。我大着胆子走进小城里没有的麦当劳,远远地看着麦当劳的价签,盘算着我如何用最少的钱吃到最想吃的东西。

接下来整整一个小时,我都在不停盘算、不停地点餐、不停地吃光之间规律运转,直到再也吃不下。我一直记得,那天我吃了三个汉堡、两包薯条、一个派、一个圣代,喝了两大杯汽水。

那天晚上,我带着千挑万选的战利品回到宿舍向舍友们展示。我很自豪地拿出一件名牌衣服说:“我买了一件班路尼的衣服!”

唐糖和沈晴她们哄笑起来:“什么班路尼?班尼路好吗!”

她们随手翻翻我买的化妆品,又接着说:“你用这些没名的化妆品不怕毁容啊?”

我其实不知道什么叫有名什么叫没名。小城里没有班尼路,也没有雅诗兰黛。对我来说,只有贵和便宜。大城市的孩子们,特别是受宠爱的独生女们所知道和享有的一切,我需要用很多很多的努力、很多很多的磕碰、很多很多的屈辱才能知道和享有。

为了录入得更快,同样的时间赚更多的钱,我刻意地训练自己的打字速度,几乎天天泡在机房。

那时候电脑很贵,几乎是我一年的生活费,所以没人会买电脑。直到大二下学期,我们七个女生才凑钱买了一台。这种刻意的训练非常有效,很快我就可以一边录入一边用QQ和金子奇聊天。

后来因为打字速度堪比专业录入人员,我找到了很多小说录入的兼职。再后来工作时我可以承担所有的即时会议纪要,再再后来,如你们所见,我可以两天出一个电视剧大纲。

打字速度和思维同步的时候,即使坐在椅子上,也有飞的感觉。但由此造成的反面问题是,我们公司的小编剧们都很怕我,因为我对他们的要求是我说完思路,他们就要打出来。新人通常一直被骂很久以后,才能跟得上。这也是我团队剧本速度质量都能力压群雄的一个软实力,起因就是十五年前的一个小丫头穷到没钱买卫生巾。

世事无常,通常也体现在我们无法想象当下的一件细碎小事会对未来造成多大的影响上。

兼职后,我的大学生活比一般学生要开心很多。不用向父母要钱的感觉实在让我神清气爽。我从小就很讨厌我哥要钱每次都得逞,而我却对着我妈冷脸的样子。明明不争气得打脸,我爸妈还是对他百依百顺。

自我上大学开始,我妈就开始灌输:“北京房子买不起也不用买,你是个女孩,早点找个好男人嫁了。也不求别的,有车有房就行。你毕竟是北大的,他学历也不能差太远……”她是打算把所有家底都给我哥在小城买房娶媳妇。

后来,我听说有的孩子是生来讨债的,想必来讨债的是我哥。而我,大概是上辈子欠了我爸妈的债。

不管怎样,远在北京,不看他们那张“欠债还钱”的脸,我已经开心了很多。

那个年代,没有杀人案或者校园强奸案,整个燕园几乎是随意出入。我们宿舍最常来的就是推销,而且是化妆品的推销。那个时候的北大学生家境都一般,我们觉得商场的化妆品都太贵,也不愿意千里迢迢从北大进城。这样推销的人就有了财路。她们经常拿着自己护肤多年前后的对比照来给我们上基础护肤普及课。我们还当真围成一圈看她们在我们宿舍里拿个脸盆装满水,从洗脸开始教起。

作为学霸的我们,即使听这种四十分钟的推销美容课,也觉得津津有味,反复琢磨,不断提问。结果当然是拿出死命省下来的钱买这么一罐不知名的化妆品。用过之后的好处是当年我皮肤状态一度达到鼎盛,坏处是后来的十几年我都只能用高端抗敏产品。那些化妆品和现在某宝网站上的三无产品着实有一拼,美容反成毁容。这就是贪小便宜的代价。

那年在不断地被嘲笑中,我学会了护肤和化妆。

有一天,我站在宿舍窗前那面塑料壳包裹的镜子前,看到了自己从未有过的光洁皮肤和一个小时用心打底后相应的毫无妆感的美丽,就像苗凯的琪琪那样的美丽。我是幸运的,十八岁这年就明白了“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我再也不给自己懒的机会和理由。

琪琪给我的冲击力是非常大的,虽然我只是在网吧里远远地见了她一面。我第一次意识到有那么一群女人,她们根本不需要任何头脑,因为她们漂亮。这漂亮在很多男人眼里,比北大文凭更值钱。我一度怀疑我是不是努力错了方向,又或者是我和我哥较劲了十八年,自己智商也变低了。考北大是为了什么,我并没有想太明白。也许我妈是对的,只是为了找个好男人。那我就不能在脸上输得太多。

当你学会了一项技能,你就会发现人生又多了一种可能性。这是一个奇妙的定律,我屡试不爽。很多人觉得人生艰难,觉得未来无望,本质上是因为自己缺少了很多技能,又没有信心和毅力去获取这些技能。当我开始化妆,说我长得好看的就不再只有金子奇一人,还有那个怪老师。

我是在一次演讲比赛上又遇见他的,当时进入了即兴问答环节,选手只剩下五人,一次性决出前三名和冠亚军次序。这种毫无技术性及水分颇大的决赛规则被我们吐槽了几天几夜。可是,你可以选择不参加,但你不能改变规则,很多事都是如此。我当然还是参加了,忍受规则比忍受无聊要好得多。万一能够得到名次,简历也会好看一点。

当我站在演讲台上,台下在灯光的阴影下显得一片黑暗。我尽量显得自在,等待着属于我的即兴问答题目。

一个很熟悉的声音在发问,整个礼堂阵阵回响,别无杂音。他问的是作为一个高知女性将如何处理家庭与事业之间的关系。

那时才十八岁的我大致的回答是作为一个女性,无论高知与否都应该照顾好家庭,既然高知,更应该有实力兼顾,比如请人,比如找一个更自由的工作,比如在家写作。

我听到台下的男人和男孩们一片赞赏之声,那次比赛我得了第一名,回来却被宿舍死党骂了个狗血淋头。她们认为这是对男权的屈服,是对女权的背叛。

很显然,十九岁的她们也无法预料到十几年后,她们大多做着一份无关紧要、默默无闻、朝九晚五的普通工作,找一个普通的丈夫,变成一个空有北大文凭的高知“半家庭妇女”。恰恰是被认为背叛了女权的我,始终孤身一人,奋战在事业的第一线。

人生就是个笑话,大部分时间并没有对错可言。

比赛结束后,怪老师从后面追上我,说:“还记得我吗?”

我马上换上一副正常的大一学生面对老师的恭敬神情,认真地点点头,捏细嗓子说:“老师好。”

他笑得前仰后合:“我不是老师。”

我愣住了,看着他。这才看清了他的脸,比普通人长三分之一,有深深浅浅的痘印,眼睛很小,像细长的一条缝从一个土豆上裂了开。他笑的时候,我很担心他的嘴唇因为干裂而出血,而且实在不能一边笑一边走路,他的眼睛在笑的时候绝对会被挤压到什么都看不到。

我忍住心里的厌恶,用听上去是在发脾气的语气说:“刚才的问题是你问的?我说那声音怎么会耳熟。”

他说:“是啊,作为道歉,请你吃饭吧。”

其实没有什么好道歉,除了我把他误认为老师之外,我们甚至连多说话的必要都没有。

可是在大学被请吃饭还是第一次。

我从没向别人解释过我是怎么和李东明在一起的,我总不能说是因为我想吃顿好饭。

可是一个刚进入大城市的女孩最朴素的愿望无非如此,所以我能够理解现在很多人在国外旅行时买着奢侈品却在便利店吃着方便面。人在不够富足的时候,最容易亏待自己的食欲,而去买一些化妆品、包、手表这些能被别人“看到”的东西来证明自己过得很好。

我尽心尽力地包装自己,可我心里知道我还是在亏待自己。来北京这半年,打工和节俭几乎摧毁了我的身体。每天晚上都在网吧录入文字,烟雾缭绕,水都忘记喝,更别提按时吃饭。食堂的饭菜不太好吃,可外面小餐馆的盖饭比食堂贵四块钱。于是,食堂打烊之后,我更没东西可吃。拿着辛苦赚来的钱买化妆品还可以安慰自己说是培养技能,但去大吃大喝我真的无法说服自己,只有眼睁睁看着自己瘦下去。

如今面对着大餐邀请,吃的欲望胜过了一切。所以,我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他,以至于他也面露惊喜。他一惊喜,那长满痘痘的长脸就显得格外怪异。我有一刹那简直要放弃美食逃离这张脸。

和一个有着一张我并不喜欢的脸的人一起走在学校的马路上,这让我有点难堪。还好,天气很冷,我比赛时穿的衣服显然只能好看不能保暖。

李东明说:“太冷了,我去开车,你在这楼里等一会儿。哦,你手机号给我,我到了打你手机。”

我十分尴尬,只能照实回答:“我没有手机,只有BP机。”

他很成熟,表情纹丝未动,自然地圆场说:“那你看着点就行了,白色的路虎,我打双闪,你就出来。”

北京深秋的傍晚,有一辆车可以阻挡凛冽的风以及别人看着我和他在一起的戏谑眼光,是多么的必要。可惜,我并不知道路虎是什么车,在小城里,有私家车的人屈指可数。

那个年代,不知道什么叫堵车,人们最担心的事是自行车被偷走。北大这么大的校园寒冬酷暑风里来雨里去,大家都靠自行车,而且是二手的,每天上下课锁车找车都如临大敌,生怕被偷。

因为车少,帮了我大忙,教学楼门口唯一一辆他的车停下的时候,我很快就走出来,上了车。

那天我穿着紧身的一步长裙,路虎太高,上车时以我的身高想好看是不可能的,实在没办法李东明伸手拉了我一把。几年以后,我可以穿着十公分高的高跟鞋和紧身裙优雅上下悍马,也忘不了那天爬上李东明车的惨状。

没有哪个人是天生优雅的,看上去的美丽表象都有无数不堪回首的糟心经历。

李东明并没有嘲笑我,这让我对他有了一丝好感。

既然上了车,去哪里都不是我能说了算的。我很喜欢在车里待着。他放着悠扬玄妙的音乐,若近若远。车里的暖气让我对路上那些与我几分钟之前一样冻得瑟瑟缩缩的人多了几分怜悯。

在车里,我也不用在意别人看他和我在一起时的眼神。他们只能看到一辆高级的车,和这辆车里模糊不清的男女影子。他们无法知道更多的真相,只会用艳羡伤害自己。女生们可能会猜想这车里是一对美好的情侣,女生优雅美丽,男生帅气高大,就算女生配不上男生,男生也只爱她一人,父母也都同意他们来往,不然不会给他们用车。女生们可能还会继续猜想,也许那女孩只是命好一点,如果换成她们本人,故事就会更完美。

每个人都期待自己才是真正的白雪公主,而车里陪在男主角旁边的女人都是后妈家的不如自己的姐姐。

李东明把车停稳,让我等等。我老实等着,他从车后绕到我这边打开车门,把我扶下车,避免我在餐厅门口再一次出丑。

我有点感动于他的细心和绅士。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绅士风度”的实际演绎。我接触的同年龄层的男生,大部分都还像我哥那样沉迷于玩游戏和打篮球,连泡妞都不刻意。金子奇已经是个特例,而他的成熟更多体现在他的外形,与心智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李东明却不同,他是真正的成熟,从外到内,都有一种不动声色的力量。这力量让我本能地和他保持了相应的距离,这距离给我安全感。

这是一家烤肉店,所有的服务员都穿着华丽的韩服。餐厅很大,装修得富丽堂皇,异常明亮。

李东明把菜谱给我让我点菜,我看到菜价的一瞬间惊呆了,一道菜够我打很多天工了。

我由衷地感慨道:“太贵了。”

李东明很坦然地说:“这是全北京最贵的韩国料理。”

我看着服务员忙进忙出,端菜换烤盘,完全受宠若惊。对于烤肉,我还停留在小城的夏天海边沙滩上那一排大排档中的带着钢钎的烤肉炭炉子上。大汉子冒着汗,喝着冰啤酒,一只手扇着风一只手翻转着肉串。

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北京的好,没有寒冷、不用省钱,这种被人照顾的好。李东明相反,他一直在笑,他在体会这种照顾我的好。

李东明不是老师,只是和校内一些核心人物走得比较近。他是北京人,却没有北京腔。他不肯多说他家的情况,可我留意到他的车牌是军牌。他是大三学生会主席,他还告诉我明年中文系会加一个文理兼招的专业。

我大骇道:“不是你搞的吧?!”

他笑笑没有正面回答。他把我的情况问了个底朝天,要不是烤肉又有趣又香,我可能早就烦了。

那天晚上,我只专注于各种各样的牛肉在烤盘上慢慢地收住汁水漫出油脂特有的香气,再蘸上不同的酱料,用几种小菜配好,学着李东明的样子用生菜方正地包裹住,完整地放进嘴里,一口咬下,感受复杂又清晰的不同味道在嘴里交织的整个过程,乐此不疲。于是,我不停地加菜加肉加调料,不知道吃了多久。我想我可能会把他吃破产,但谁让他冤大头非要请我吃饭的!吃了这顿也许很多年都没有下顿,我全然不在乎地吃得天翻地覆。

有一段时间,他也不问问题,就是看着我吃。我没头没脑地问:“你看什么?”

他很探究地自言自语:“你长得小小的,怎么这么能吃?被你带得我也吃得太撑了。”

我并不喜欢他,所以也不屑扮演,加上知道他不是老师,便又多了一份自在。我白了他一眼,教训他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你请我吃饭,我不吃岂不是无趣?食物也是有感情的,平白浪费多不好。”

他接道:“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我打断他:“你语文考试及格了没有,哪有人接诗往前面接的,整首诗里就这句最悲,你还抠出来接。”

他笑得眼睛又挤没了:“我最喜欢这句。不能浪费感情,也不能浪费时间。”

我吃得正忙,随口接道:“多大点事儿啊!你这么感怀,是不是失恋了?”

他说:“是。”

我一怔,抬起头看看他。他的小眼睛正半笑半认真地看着我。

我想了想说:“难怪你要拉我来吃饭,想找个人开导你吧?那你找对人了!我可是在网上写连载爱情小说的人!”

他皱了皱眉,语气没有什么起伏地问:“写爱情小说?很有经验了?”

我大喝一声:“什么乱七八糟的!照你这么说,琼瑶阿姨不是要去清朝谈很多场恋爱了?”

他被我逗笑,追问:“那你就没有过男朋友吗?”

我有点烦了:“大哥你这么追问我男朋友干吗?这应该是追女生的套路才对!”

话一出口,我后悔了,他该不会要追我吧?我不敢抬头,假装并没有觉得自己说话失误,假装还在像以前一样纯粹吃东西,假装一点也不在乎他作何反应。

静默了几秒钟以后,他说:“我刚失恋没多久,还没打算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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