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二十秒的爱情(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0-01 00:00:53

点击下载

作者:吉诺 著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三分二十秒的爱情

三分二十秒的爱情试读:

书名页

版权页

书名:三分二十秒的爱情作者:吉诺著CIP号:第135979号ISBN:978-7-122-34791-6责任编辑:龙 婧 龚风光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 100011)购书咨询:010-64518888售后服务:010-64518899网址:http://www.cip.com.cn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玻璃窗上的蜗牛

在台北的捷运站里,反复播放的广告吸引了我,开始的部分,有个男生说:“我有一段三分二十秒的爱情。”

三分二十秒可以用来做些什么呢?

泡一碗面,吸一支烟,和某个人说一段潦草的情话。

人生有好多个三分二十秒,我们会记得多少个呢?

第二本书之后的这一年,我并没有做太多旅行。忙与穷之外,不再像二十多岁时那样精力旺盛,想探寻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我有了自己的小小容身之地,并渐渐满足于此。生活对于我来说,曾经是下一座山丘后面的风景,现在则是听着洗衣机转动,在键盘上敲击身边的故事。

时间把我变成了玻璃窗上的蜗牛,我停在这里,安全又温暖。

微博上收到一位老朋友的私信,说自己要当妈妈了,一个小小的生命正在准备与这个世界见面。她说:“吉诺,刚认识你的时候我还在上大学,一转眼,毕业、工作、嫁人,现在孩子都要有了。以前总说要爱你一辈子,别的男生我才看不上。回头看,那时候的自己真是个小孩子。“当然,即使有了自己的家庭,老吉,你仍然是我最重要的娘家人。”她说。

作为“娘家人”,这些年我见证了一位又一位老朋友的幸福,大家也习惯将自己的生活随时与我分享。因为忙于生活,有些朋友逐渐远离,不再像以往那样常常出现。但遇到重要的日子时,总会回来看看。这是一个不必说出口的约定:无论相距多远,不管什么时候,回头看,我们总会陪在彼此身边。

南北东西归去来,夜深同看千岩雪。

人生是未完结的剧集,精彩总在待续,我们既是主角又是观众。那些三分二十秒,有的是旅行风光片,有的是家庭伦理片,总有些足够动人的片段,即便自己忘记,别人也会替你记得。

去远方也好,原地踏步也好,就一步一步走下去呗!

我有一段三分二十秒的爱情,可以请你读读看吗?

这是一封感谢信

这是一封感谢信

上一篇序是矫情版,这篇唠唠家常。

这是我的第三本书,如果你看到了,买!

第一本书是惊喜,第二本书是礼物,那么第三本书……可能是个惊吓。

开玩笑啦!

有读者朋友问我:“吉诺,你到底看不看自己写的书啊?”

这个问题我记得老舍先生是这样回答的:“哼,算了吧。”

老舍先生说:“别人的书自然未必都好,可是至少给我一点我不知道的东西。自己的,一提都头疼!”

因此不读自己的书,不愿谈论自己的书。

我当然不敢跟老舍先生相提并论,但我也是不大敢看自己的书的。一来觉得害羞,过去的自己总是幼稚的,四十岁时再看三十岁写的东西,和现在看到初中时的日记一样羞愧。再来就是,对于自己的书,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已经看腻了!从记录想法到写初稿,再到定稿精修,然后按照校稿老师的要求返工。修修改改,删删减减,缝缝补补,就这么点字,就这么些故事,不知道看了几百遍。

再好吃的蛋糕,吃多了也想吐啊!更何况还是自己做的!

说回这本新书。《你好,我亲爱的陌生人》和《陪你到时光深处》之后,我的存货基本用光,于是又陷入了“天啊!我该写些什么!”“天啊!我写了些什么!”这样的循环,每天抓耳挠腮,哭天喊地。其中复杂阴暗的心路历程,请看第二本书的序。

写作是件开心又难受的事。开心的是,有种方式能把自己的感受分享给别人;难受的是,没有一种恰当的方式把自己的感受原汁原味地分享给别人。遇到好看的风景,照片可以展现出它的美丽,可用文字表达出来,总觉得差了点味道,怎么看怎么不满意。

我常对着镜子辱骂自己:“长得这么好看有什么用!文笔这么烂!”

当然抱怨归抱怨,书还是要继续写的。因为它不仅让我开心,也能让一部分读者开心。每当有新的读者找到我的微博,对我说“因为喜欢你的文字关注你”的时候,我都特别感动。这世界上有这么多作者,有那么多好看的书,偏偏有人看到我的书,并且因此发现了我这个值得被爱的“宝藏男孩”(太厚脸皮了)。

哪怕只有一个人喜欢我的书,我也满足了(但出版社可能会不高兴)。

说到出版社,春节前,我的新编辑龙婧小姐姐寄来了礼物。我心里特别感动,立刻给她发微信:“姐!你真好!”

她:“好好好,年后如果你不按时交稿,我就跟你好好拼命。”

我:“……”

真是位负责的好编辑呢。

我很感谢这些新的合作伙伴,他们给了我许多尊重和自由发挥的空间,包括新书的名字和封面。内容上,我们都希望能够展现给读者一些新的东西。真正给他们一点有感触的东西,而不是单纯灌鸡汤,我不要当那样的作者。第二本书时有位读者给我提建议,她从博客时代就关注我。她说那个时候的我有种“你爱看不看,反正老子是写给自己看”的劲儿,有点小做作,有点小幽默,有点小清新,这些小小的组合在一起就成了独特的“我”(自己写出来怪害羞的)。可出书之后,也许是为了销量,在写作方式和内容上都有了一些妥协,一点一点地失去了原本的“我”。

她特别中肯地说:“老吉,你已经三十多岁了。你觉得按照前两本书的写作方式,你能走多远呢?你的粉丝能陪你走多远呢?”

……道理我都懂啦,但好好的干吗突然说出我的年龄。

我很感激所有支持着我的朋友们,无论是老朋友还是新朋友。可能我一辈子都成不了那种文笔让人惊艳的作家,但我想成为每一本书都在进步的作者。所以在这本新书里,我尝试了一些新的写法,也找回了一些旧的写法,希望老读者能够从中想起从前的感觉,新的朋友能够因此喜欢真实的我—一个三十二岁的中年男子。

谢谢你购买我的书。吉诺2019.2.14

一步之遥的距离

卤肉饭、奶茶与夜市

每年过生日,我都会计划一场旅行。2017年的生日,我的目的地是台湾。

对台湾的印象最早源于偶像剧。我上初中的时候,《流星花园》火遍全球,每个女生都希望自己是杉菜,每个男生都幻想自己是道明寺、花泽类。现在看起来造型“杀马特”的富家少爷组合F4,当年可是年轻人们模仿的对象。各种山寨F4组合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光我们学校就有五六个,什么A4、B4、C4、D4,应有尽有,千奇百怪。

人家F4是FLOWER 4的缩写,意思是四个花一样的美男子。你A4是个啥意思嘛,草稿纸组合?

还记得花泽类有句名言:“每当我想哭的时候,就会倒立,这样泪水就不会流下来了。”当时大家觉得这句话好帅啊,怎么会有这么坚强的男孩子,太让人心疼了!于是那段时间学校单杠上挂满了倒立的男孩子,像一排排晾晒的咸鱼。体育老师不得不一个个拽下来,以免他们脑充血昏过去。

当然,还有纯爱小说,比如痞子蔡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藤井树的《猫空爱情故事》等。还有各种磁带,小虎队的,徐怀钰的,张震岳的……青春期的每一种心情,都能用他们的歌来描述。

于是在我的脑海里,台湾被涂上了一层文艺的颜色。

我们从上海出发,飞往台北桃园机场。抵达时正好是中午,街上空空荡荡,太阳倒是挺勤快的,人类仿佛都被蒸发了。

安顿下来,我跟兔兔四处觅食。提到台湾菜,首先想到的便是卤肉饭。大陆的各家台湾餐厅里,卤肉饭几乎是必点的一道主食。腌好的肉臊,白米饭上撒些黑芝麻,再来一小碟咸菜,好好吃哦(台湾腔)。

台北吃卤肉饭的地方真不少,几乎不必专门去找,随便走走就能遇到。热带的店铺冷气都开得很足,室内室外是天堂与地狱的对比。服务员是位阿姨,说话温柔,非常热情,不仅推荐招牌菜,还叮嘱我们不要多点,以免浪费。转身就劝隔壁桌的两个小伙子:“多点一些,这哪够吃啊!”

果然很大一碗。

我在青岛常吃的卤肉饭,米饭是用小碗盛着的,肉臊单独装在小碟里。这里的卤肉饭却是用海碗盛,肉臊直接淋在饭上,豪爽又干脆。肉臊的口感偏甜。我向来不喜欢荤菜带甜,可这种甜吃起来倒是不讨厌。配汤是猪脚汤,汤汁炖成白色,味道清淡,刚好解腻。

如果说卤肉饭是台湾的亲儿子,那么珍珠奶茶就是它的亲闺女。奶茶起源于中国北方游牧民族,现在几乎传遍世界各地,不同地方的奶茶有不同的制法。香港有丝袜奶茶,台湾则是珍珠奶茶的发源地。台北奶茶店特别多,门面往往不大,通常只有两三个店员,见到客人会露出甜甜的微笑。珍珠奶茶是招牌,不想吃珍珠的人,也可以试着品尝冰激凌红茶、水果茶一类,种类繁多,满足人们的不同口味。

女孩子们点奶茶总有各种理由,兔兔对奶茶很执着,我只想尝尝鲜。年过三十,身体机能下降,再能吃甜也要克制自己。

台湾小吃众多,几乎都集中在夜市。这里的夜市可真多啊,基本上每个城市都有出名的夜市,台北的士林夜市,台南的花园夜市,台中的逢甲夜市,去过的朋友都说好。对此我倒不是特别期待,因为青岛也有夜市,叫台东夜市,我去过几回,规模虽不大,该有的小吃还是有的,口味也还过得去。

因此台湾之行,我们只象征性地去了台南的花园夜市。

夜幕降临,夜市开始。和其他所有的夜市一样,花园夜市人非常多,每个摊位前面都要排队,其中三分之二都是游客。走几步就会听到“妈呀,这玩意儿咋这好吃捏!”这是来自东北的朋友。“哎呀你吃福(胡)萝卜了吗?比辣(那)个留(牛)肉好吃耶!”这是湖南的朋友。“唔食唔系人!”这是广东的。

至于小吃种类,蚵仔煎、臭豆腐、大肠包小肠、炸鸡排……种类很多,兔兔吃得满嘴流油。也正因为实在太多,反而记不住任何一道。想一天之内把这里的小吃全部吃完是不可能的,逛了四五个摊位,我已经撑得要吐了,再看看兔兔,撑得直翻白眼儿。只能打道回府,准备第二天再来。

然而第二天两个人都拉肚子了,夜市之行就此作罢。

忠孝东路走一遍还不够吗?

动力火车有一首歌叫《忠孝东路走九遍》,里面是这样唱的:

喔 忠孝东路走九遍/脚底下踏着曾经你我的点点/我从日走到夜/心从灰跳到黑/我多想跳上车子……

来到台北之后,我十分怀疑这首歌的真实性。忠孝东路大概有十公里长,我走了一遍,几乎用了一天,微信步数排名当天第一,朋友都怀疑我去参加马拉松了。第二天早晨,双腿间有撕裂般的痛感,差点起不来床。走一遍都这样,走九遍可能会死吧。

不过“从日走到夜,心从灰跳到黑”倒是真的,“我多想跳上车子”也是真的。

台北是个不做作的“文艺女孩”,忠孝东路是她身上最昂贵的饰品。虽说是繁华的商业街,商业味儿却并不那么浓厚。在这里,两边高楼挤在一起,其中多是百货公司。靠近忠孝复兴站的是崇光百货,微风百货则距离忠孝敦化站不远,中间还有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百货公司。可以看到各种名媛贵妇、明星艺人在此逛街,影视剧中的画面变为现实。可惜我不爱逛百货公司,一来没钱,光看不买,自己不痛快,服务员也不高兴;二来地球是个村,每个城市的百货公司都卖差不多的产品,我干吗大老远地跑到台北来逛?

因此我更喜欢隐藏在巷子里的小店铺。台湾人骨子里的那些小清新,全体现在店铺的布置上了。通过橱窗,几乎可以看到店主的样子。女装店的模特被摆出可爱的姿势,玻璃窗上贴着五颜六色的海报,老板应该是位粉嫩少女;卖迷彩军服的店铺装饰硬朗,大门上挂着射击的靶子,墙面铺满装饰,店主肯定是个帅气大叔。我在威尼斯见过许多精致的橱窗,美丽又冰冷,没有这里的人情味儿。

店里的服务人员也特别友善。在一家时装买手店,哪怕我们看了半天什么都没买,店员小哥还是会与我们相谈甚欢。知道我喜欢他的文身,还专门打电话帮我们查询,是否可以文个同款。

最后,这件事因为我怕疼而作罢。

在这条路上,我最爱的是位于敦化南路和忠孝东路交叉路口的诚品书店。在台北的几天里,去得最多的便是那里。在香港也去过诚品,但那时是出差,行程安排紧张,根本静不下心来阅读。这次来台北则不同,时间充裕且完全由自己安排,可以慢慢品味。

这家诚品书店共六层,除了书,也有音像制品、文玩和餐厅,人多却不嘈杂,是闹市中的安静地带。书当然很多,繁体字,排版也与大陆不同,看起来略有不习惯,却也颇有乐趣。除了内容,一些书名也十分吸引人,《火车经过星河边》《致那些我深爱过的贱货们》……看到就想买。封面也各具特色,或简单大方,或复杂鲜艳,可以看出无论是作者本人,还是编辑、出版社,都对此下足功夫。若不是接下来还有行程,去往不同的城市,真想大买特买,把行李箱塞得满满当当。即便如此,还是忍不住诱惑买了几本。跟美观的外表相比,书的价钱可真不美观,不过这也体现了对作者和版权的尊重。阅读是人类最珍贵的技能,写作更是。作者们可以用文字养活自己,把思想变成面包,多好。

即便不想看书,也可以观察这里不同的人。下了班来不及换下西装的大叔,戴着口罩和墨镜、疑似明星的青年,成群结队活泼可爱的学生们,诚品是宇宙中包容性最强的星球,吸引了来自不同世界的人。

真希望有一天我的书也能出现在这里,并得到一些人的喜欢,哪怕只有一小部分,也足够让我开心许久了。

马来西亚受难记

如果不是翻手机相册,我压根不记得自己去过马来西亚。或者说,我根本就不想记起来。

去年我跟团去了次马来西亚,回来时瘦了六斤。打开家门把我妈吓了一跳,还以为我又跑津巴布韦去了。以前我的旅行通常是自由行,一是选择的地方比较安全,不需要导游;二是不担心语言,用不着翻译。以前是全世界都在讲英文,现在是全世界都会说两句中国话。就算两种语言都不会,还有手呢,手舞足蹈是全世界的通用语言。

所以这是我第一次跟团。

去之前还是有些小期待的。以前旅行时不太习惯住青旅或是客栈,因为那里有来自各地的形形色色的人。热爱交流的人在这里交朋友、长见识,社交恐惧者则只能收获尴尬和绝望。但人总是要成熟起来的,尤其是我已经三十二岁了,要试着融入人群。我幻想着团里会有几个年龄相仿的青年,在漫长枯燥的路程当中,可以聊些有趣的话题,要是有心灵的碰撞就更好了。

在机场集合之后我就绝望了,除了我和导游,二十人的团,放眼望去平均年龄至少五十岁。大姨大叔们亲切又和蔼,每个人都在问我结婚了没。

因为价钱便宜,我们这个团的路线十分诡异,基本避开了所有好玩的线路,只留下几个全世界都知道所以不得不去的景点,以及本国人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去的景点,剩下的全是购物点。这些购物点也非常神奇,包括距离城市八百公里远的橡胶厂、完全没有任何特色的路边水果摊、是个人都知道很贵完全不想买的土特产店等,反正就是不带你去正规店铺。当然强制消费是不敢的,但不在这买,整个行程你就买不到其他东西了。

为什么呢?因为所有的行程都是车接车送,没有任何自由时间。即便有,也找不到地方。旅行社十分鸡贼,预定的酒店全部地处荒郊野岭,是那种晚上天黑连路灯都没有的地方。有天晚上我饿到不行,尝试用Uber打车去觅食,等了一两个小时都没人接单。一查地图,最近的超市也要一个小时的车程。

便宜没好货是真理。因为便宜,酒店不仅偏,条件也不好。在波德申海滩住的那晚,我们的酒店里到处是蚂蚁,吓得我狂喷杀蚊水,生怕睡着之后蚂蚁把我搬到洞里去。而且吃不饱饭,团餐十个人一张桌,先上一盆白米饭,还不是新鲜的,接下来是一盘蔫了吧唧的青菜,一条煎得奇形怪状的鱼,一盆肉丸子汤,再来点咸菜。即使是这样的伙食,手速不快点也容易吃不到,因为没别的东西可吃,大家每一顿饭都表现得犹如饿死鬼投胎,一道菜上来,还没转完一圈,盘子已经空了。

如果不是我从国内带去的几桶泡面,我可能会饿死在马来西亚。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一大堆人要不远万里在异国他乡吃中餐。

可能是共患难见真情,团里的气氛还不错。大家分享彼此从国内带来的食物,更加增进了友谊。叔叔阿姨们人都很好,就是太爱拍照了。见到花一定要做出陶醉的表情,遇到风一定要拿出丝巾挥舞,雕像前一定来个经典的“耶”,我仿佛在帮二十个我妈拍照……

这个时候我就特别佩服我们的导游阿伟,不管遇到什么情况,这小伙子总是笑嘻嘻的,好像从来不会生气。阿伟是马来西亚本地人,长得特别像林志颖,黑皮肤版的。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他的普通话说得非常好,嘴又甜,叔叔阿姨们很喜欢他。

马来西亚人很重视言灵,他们觉得语言拥有很大的力量。所以祝福人家的话很真诚,不吉利的话很少说。因为无聊,去云顶高原的路上,我一直在拿鬼故事烦阿伟。

我问他:“云顶高原女鬼的故事是真的吗?”

阿伟吓得脸色发白:“哎呀哥哥你不要乱说话,在这里不能这样说的。”

我不死心:“据说女鬼会出现在游客的车顶上耶,我们会看到吗?”

阿伟:“……哥哥我不要跟你说话了。”

然后他真的不跟我说话了,还跑到车厢前面去坐了。

如果你问我马来西亚有什么好吃的,我会告诉你我不知道。你问我马来西亚有什么景点,我也答不上来。整个行程当中,唯一让我有印象的,便是这个号称有女鬼的云顶高原了。云顶高原是马来西亚的避暑胜地,位于吉隆坡东北方向,海拔约1772米。这里有举世闻名的赌场和曾经世界第一大的酒店—云顶高原第一大酒店。它有6000多间客房,以及136间World Club(世界俱乐部)套房。它就像陆地上的诺亚方舟,运载来自世界各地不同肤色的人种。因为房间多,每一层也就格外的大。每次回房间,我总要寻找好久好久,不知道走了多少冤枉路,才摸回自己的房间。这里真是比在威尼斯的小巷还容易迷路。

我们在云顶高原逗留一晚。酒店内部除了客房,还有许多娱乐场所。赌场是最大的,购物中心规模也不小,还有一家电影院。饭店也有,中式西式,小吃连锁,终于不担心饿肚子了。酒足饭饱后,大家各自去找乐子。我不爱逛街,也不赌钱,于是把整个晚上都用来探险。来之前,我在网上查到,传说中这间大酒店里有个隐藏的楼层,里面发生了许多灵异的故事。这对于喜爱刺激的我来说,无疑比赌场购物更有吸引力。于是我在巨大的酒店里来来回回转圈,走到腰酸背疼,走到饿得又吃了顿夜宵,也没有找到传说中的楼层,倒是把某层的清洁工大姐吓了一跳。

午夜的时候,我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结束冒险,回房时大厅里依旧人声鼎沸。在这座高山上的不夜城里,人人都爱狂欢。第二天早晨醒来,发现大腿上有一圈瘀青,仿佛被谁掐了一把。我讲给阿伟听,又把他吓得一天没理我。

这就是我对马来西亚之行的全部记忆。如果硬要我下一个结论,那就是:我再也不跟团游了。

早茶不只广东人爱吃

广东人真爱喝茶,早茶也喝,午茶也喝,晚茶也喝。他们管喝茶叫“啖(dàn)茶”,“啖”就是享受的意思。

其中早茶最受欢迎。

说是早茶,其实也不用起个大早,赶在中午收档之前去就行。我往往睡到九点才出门。喝茶就得不紧不慢,因此工作日上班族是不吃早茶的,时间太赶品不出味道。最好时间是在周末,找家相熟的酒楼,再约几位亲戚朋坐一上午。

入座之后先选茶,有铁观音、菊花茶、罗汉果等。罗汉果偏甜,菊花茶清火,铁观音最贵。为了解腻,我十有八九选菊花茶。茶位费按照人头来收。选好之后,会有泡茶大姐拎着茶具与热水出现。泡茶、洗茶、暖杯、倒茶,是一套工夫茶的简化流程。泡茶人通常面无表情,大约是客人太多,微笑已不够用。留学时我曾在香港酒楼打工,十分理解这些服务人员的心情,早班需要很早起床,有的还饿着肚子,此刻客人在他们眼里跟土豆没什么两样。

点菜才是重头戏。喝茶要佐点,所以通常说吃早茶而不是喝早茶。

旧时去吃早茶,落座后在原地等待即可。服务员们推着餐车四处游走,餐车内装有各色小点,酱百叶、卤鸡爪、虾饺皇、煎牛奶……热气腾腾,香气四溢。待它靠近座位,相中什么自行去取,服务员会拿出随身小戳,在桌上的餐单上盖章,方便买单。

现在则不一样,统统在座位上点单。

点心分三六九等,价格不同,可以点些便宜吃食,也可以点贵的。不过近些年大家生活条件都不错,只要不点鱼翅,大多还是吃得起的。比较常见的点心有肠粉、虾饺皇、烧卖、蒸凤爪、叉烧包等。肠粉也叫猪肠粉,小时候我以为它真的是由猪肠子做的,一度十分抗拒,后来才知道只是因为形状像猪肠……肠粉表皮是米浆制成,中间夹有肉、虾仁等,有些配辣酱,有些配酱油,有些则是配芝麻酱。我个人偏爱酱油,不会损坏肠粉顺滑的口感,与内馅儿也很搭,芝麻酱太腻了。

虾饺家家酒楼都有,说实话味道大同小异,拼的就是里面虾仁的新鲜与个头。所谓的虾饺皇,就是在虾饺里面包了一整只巨大的虾仁。跟普通饺子不同的是,虾饺的外皮非常薄,晶莹剔透,一口咬下去,里面的虾仁也要爽口不黏牙。

凤爪是非常受欢迎的一道点心,蒸、卤、泡椒都好吃。尤其是蒸凤爪,表面的肉质已经被蒸的很软嫩了,轻轻吮一口就能骨肉分离,而且十分入味,非常好吃。不过我不太爱吃凤爪,因为总想到鸡用爪子来刨粪……此外小时候不知道哪部缺德电影,讲脱骨凤爪其实是老太太们亲口吮吸吐骨制成,恶心了好一段时间。

广东人爱吃甜,早茶中的甜点自然十分精彩,马蹄糕、奶黄包、双皮奶、榴梿酥,我最爱吃炸牛奶,每次吃都觉得特别神奇,液体的牛奶怎么能炸呢?而且炸出来这么好吃,这么顺滑,我一个不爱喝牛奶的人往往能吃好几条。

此外,早茶里的粥品种类也非常丰富,皮蛋瘦肉粥、生滚鱼片粥、窝蛋牛肉粥……甜的咸的应有尽有,其中艇仔粥和及弟粥比较出名。艇仔粥又叫荔湾艇仔粥,因为是艇上人家做的粥而得此名。汉末以后,广州港十分繁荣,“一湾溪水绿,两岸荔枝红”形容的就是当时的美景,许多文人雅士来此泛舟,商贩们便在自家艇上煮粥兜售。艇仔粥里有新鲜鱼皮、花生仁、虾仁等,咸而不齁,鲜而不腥。

状元及第粥则以大米为主料,加入猪腰、猪肝等内脏熬制而成。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传说与岭南才子伦文叙有关。伦文叙年幼家贫,粥店老板便把用剩的材料煮成粥请他吃。伦文叙高中状元后,衣锦还乡特地感谢老板,并为此粥命名。现在许多父母买状元及第粥回家给子女吃,就是为了讨个好彩头。

爸妈在广东做生意的时候,常常带我去吃早茶。隔壁就是间老字号酒楼,每逢周末,人满为患。一家三口当中,真正喜欢吃早茶的只有我妈。我是凑热闹,我爸嫌吃不饱。他是典型的东北大汉,早餐一般四个包子两碗稀饭再配一盘咸菜。对他来说,早茶像过家家似的。记得第一次去吃,我爸桌上的蒸笼堆得老高,服务员不得不数次过来收拾,他还嫌不过瘾,还问人家能不能给上一碗大米饭……

其实早茶就应该慢慢品味,跟三五老友喝茶聊天,吃点美味点心,享受悠闲时光。平日里各自忙碌,吃饭饮水只为满足生理需求,那只是活着,根本不是生活。

后来在悉尼,唐人街的粤式酒楼里也是有早茶的。只不过那时我是打工的,从消费者变服务者,人家吃着我看着,人家坐着我站着,心情落差不是一般的大。最怕客人点粥,因为粥又重又烫,每次短短的一段路都像端着火盆在走。

毕业之后几乎没吃过早茶,北方是没有早茶这一说法的。青岛也有供应早茶的酒店,但我没去过。总感觉在这里,早茶成了有钱有闲之人的专属。

希望有机会再去一次广东,喝一次早茶吧。

寻味顺德

广州没什么好玩的,每天都是吃吃吃。

好吃的东西太多了,怎么吃都吃不完。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吃了这家盼那家,吃了上顿想下顿,恨不得多长几张嘴,多长几个胃。每天从早茶吃到夜宵,我的健胃消食片都快不够用了。

除了各大酒家的早茶,好吃的基本都藏在了广州老城区里。不必专门去寻找,满大街地转悠,看到本地居民在排队,跟着挤进去准没错。不过偶尔也会闹乌龙,我有次跟着排了半天,发现大家是在轮流上厕所。

凉拌鱼皮是一定要吃的。来广州之前从不知道鱼皮也能吃,而且这么好吃。不腥不腻有嚼劲,花生、辣椒、调料与鱼皮完美结合,非常入味,再配上一碗艇仔粥,恨不得舔盘底。牛杂也不能错过。小时候校门口有那种卖牛杂的小摊,每天放学,我都拉着老姨用攒下来的零花钱买一碗。刚出锅的牛杂热气腾腾,配上特质辣酱,用小竹签扎着吃,那是童年里美好的回忆。

人们常说“食在广州,厨出凤城”,这里的凤城指的就是顺德。顺德是佛山的一个行政区,从广州搭城轨出行,八分钟就到了。最初了解顺德,是因为一部名为《寻味顺德》的纪录片,其中介绍许多顺德风味。这里是粤菜发源地之一,几乎人人皆厨师,每道菜都好吃。来之前还在怀疑会不会言过其实,来之后才发现,确实名不虚传。

一份简单的煲仔饭,店家就开在不起眼的小巷中,室内仅五六桌,环境简陋。店主是个中年大姐,梳马尾带围裙,既是老板娘也是服务员,纸箱砌成的前台后,两个小孩在吃甘蔗。煲仔饭真的用煲仔盛上,老板特别叮嘱千万不要触碰以免烫伤。配菜是腌制白菜,口味很淡,东北人吃不惯。刚上桌的煲仔饭热气腾腾,带着腊肉的香气,米饭被烧到微焦,咬在嘴里有半脆不脆的口感。有种特别的的吃法,趁热,拿酱油和辣椒酱淋在饭上,吃起来更有风味。我饭量小,因此只捡着喜欢的吃。煲底部分的米饭最香,已经成了锅巴,口感很好,煲仔饭的精华就在于此。

也不能错过龟苓膏与凉茶。北方少有凉茶,龟苓膏往往被当成零食,鲜有店铺专门售卖。顺德则较为常见,既有凉茶铺子,也可以设置在药房一角。若见到药房门口摆一个巨大罐子,那十有八九是凉茶了,龟苓膏则放在冰柜中。商店里卖的龟苓膏,配料往往是炼乳,这里则配蜂蜜居多。也有能吃苦的,不加任何甜味,我是不行的,生活已经够苦了,还是得吃点甜头。坐在药房中吃龟苓膏是种新鲜的体验,有种医生看着喝中药的感觉。偶尔有大人带着孩子来点碗凉茶,大人紧盯着,孩子苦着脸一口灌下去。

来广东自然要去冰室,冰室顾名思义,就是吃冰的地方。顺德有家老铺叫民记,当地人也爱去吃。冰室不仅有冰,还有各类甜点。我本不喜欢吃双皮奶,却被这家的双皮奶惊艳。热双皮奶口感更加细腻,奶味浓厚又不觉得腻,吃到嘴里特别绵滑,回味无穷。最爱的是辣椒冰激凌,以往在国外美食节目中见过,没想到顺德也有。说是辣椒冰激凌,服务员真的丢一根辣椒给你,打开上面的盖子,美味就在其中。冰激凌的奶味和辣椒的辣味完美结合,看起来大相径庭的两种食物,搭配在一起竟然有种独特的口感,让人欲罢不能。我吃了一整个,当晚回去就辣到胃痛,但仍不后悔,若有机会,还要再点一个。

顺德地方虽小,还有许多其他好吃的食物,许多已经模糊,如有机会,不妨亲自去品尝一下。

游金陵

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

去年因为工作,在南京当了三天的过客。此前我对南京的印象来源于一句话:“没有一只鸭子,能够活着离开南京。”

鸭子听了想落泪。

如果说青岛是热情直爽的山东大汉,南京就是文质彬彬的江南书生。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都充满了书香卷气。就连繁华的商业街边,每隔几步也能看到一个公共阅报栏,里面有最新的报纸供大家阅读。

人们身上也带着一股知书达理的气质。

南京大学校园里,一位老人一遍遍地把孩子抱上台阶,再扶着她慢慢跳下来,笑着播报:“中国女伞兵准备跳伞啦。”

路边骑摩托的妈妈,让身后的儿子一遍遍地背:“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夫子庙门口,两群小学生在争吵,一群说:“这里一点都不好看,我在家玩游戏多好呀。”另一群则教育他们:“这不是旅游,这是思想课,咱们要认真一点。”

某个地铁车站里,我的手指一直戳不准站点,怕耽误后面人买票,准备重新到后头时,一位青年主动上前帮我买了票,在我道谢后一脸腼腆地说:“不客气。”

短短的时间里,我已经喜欢上了这里可爱又认真的人们。

当然更加难以想象这些善良的人们如何用各种手法残杀分食鸭子……

在南京印象最深的是先锋书店。去了台北一定要逛诚品,到了南京自然要去先锋书店看看。它创办于1996年,是国内知名的民营书店,也被誉为中国最美的书店。我去的五台山店距离南京大学不远,由防空洞改造而成。招牌不大,简单四个字,隐匿于茂密树丛中。虽然是工作日的下午,来“朝圣”的人却不少,大家都在拍照,想方设法地让自己与这里扯上一点关系。

我当然也想扯上点关系,可我当天没洗脸,胡子拉碴形象不佳,实在不好意思给最美书店抹黑,只得作罢。

进门,越过收银台和新书展柜,左手边是一段绵长的斜坡。穿越这里,便是书店的大厅。斜坡地面上两条黄色停车分割线,将书籍一分为二。棚顶挂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十字架,在明亮的灯光映衬下格外圣洁。据说,先锋书店当家人钱晓华是基督教徒。“‘光的十字架’是整个书店的灵魂,仿佛看到天堂的光辉,我想象中的书店就像天堂一样美丽。”

对于爱书人来说,这里也的确像天堂一样。

宽阔的大厅里,放眼望去皆是书。有的摆在书架上,有的放在柜子里。想了解一个书店创办人的品位,可以去看那家书店的推荐图书。先锋书店的推介书目可真伤我的自尊,我自诩读过一点书,可此刻书架上的,我一本都没看过。看来在读书上可真不能自满,还是要读万卷书才行。

大厅正中央是一排沙发,有个小小的讲台,想来是给作者分享用的。沙发上坐满了读书的人,事实上,书店里的每个角落都坐着读书的人。书店从不驱赶任何一个爱书的灵魂,因此创作者在这里能找到内心的平静。先锋如此,诚品如此,任何一个真正的书店都是如此。

我最喜欢先锋书店的二手书区。与其他热闹的地方相比,这里是个被忽视的角落。无人知晓的作品们再次被默默陈列,等待着与有缘人相遇。即便不出名,店员们也没有让这些书蒙尘,打扫得干干净净。这些书的作者们,有的也许曾经辉煌,却被时间带走,有的或许从未成名。此刻书架上的这本五折作品,也许就是他文学生涯中最美的一次绽放。我挑了好久,选了一本又一本。虽然是二手的,这些书却非常新,仿佛没有被人翻开过,不知道该因此庆幸还是可惜。几十年后,我的书会不会也有幸被陈列在这里,或是某个更小的书店。会不会也有位过客,像此时的我一般,精挑细选,最终拿起并把它带回家阅读。然后发现,几十年前还有个这样的小作者,在写作的大海里努力扑腾,想让大家看到一点点水花。

泡温泉是件幸福的事

众所周知,我比《哆啦A梦》里的静香还爱泡澡。还好我家没浴缸,否则我非得泡下一层皮来。也正因为自己家没有,所以每次出去旅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主要指奖金多的时候),我肯定选有浴缸的酒店。位置远近没关系,早餐好不好吃没关系,服务员脸臭不臭也没关系,只要有浴缸就行。

泡澡是什么感受呢?放一缸热水,选种喜欢的入浴剂丢进去,看它一点点融化,浮起一层层泡泡。然后脱掉衣服,慢慢进入水中,一开始会觉得有点烫,逐渐适应,把整个身体藏在水面之下,让热水浸泡每一个毛孔。这时候脑袋里也像进了水,是完全放空的状态。烦恼都被挤出水面,随着蒸汽上升,消散在空气里。

这个时候要是有杯冰镇汽水,再来点水果,放点音乐或者电影,我可以消磨一整天。

泡得最痛快的一次是在三亚,酒店在偏远的角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那种偏,没什么好玩的游乐设施,也没什么可以聊天的人,每天要么在沙滩上奔跑,要么在房间里泡澡。那是我近几年来过得最轻松的一个假期,早晨起来泡澡,晚上睡觉前泡澡,中午在沙滩上玩累了再泡个澡,离开的时候整个人都白了。

泡温泉是泡澡的进化形式。小时候,老家那边发现了地下温泉,当时在中心广场的喷泉池里接通了温泉管道,流出来的全都是天然温泉水,热乎乎地冒着蒸汽。因为里面含硫,闻着有点臭,老人说这水好,能杀菌。有段时间附近小区的居民都爱到广场上溜达,要么洗洗脸,要么洗洗手,尤其是晚饭后,特别热闹。我还跟着去了几次,不过后来就不去了。因为有许多大叔阿姨在那里洗脚,我可不想玩人家的洗脚水……

第一次正儿八经地泡温泉,是在长白山上。那是在冬天,因为下了大雪,山上的游客并不多。我们被安排在半山腰的度假山庄里,到了晚上,整个山庄只有这一栋小木屋亮着灯。山间的夜很安静,声音都被冻住了。我、豆子,还有小樱妹妹,打了一晚上扑克,直到天亮才沉沉睡去,又很快被叫起来,去看清晨的雾凇。哈尔滨温度虽然也很低,却很少能看到雾凇,可能是湿度不够。长白山上的雾凇就漂亮了,一片片的,不值钱似的展现给人看。我们在雾凇的林子里疯了似的奔跑,把彼此的脸按进厚厚的雪堆里,搞得浑身湿乎乎的,静下来时便感觉冷了,于是决定去泡温泉。

冰天雪地里的温泉我只在电视里见过,而且是在动物世界里,日本有个地方的猴子整天在温泉里泡着,水面上的毛都结冰了,下半身却暖呼呼的。没想到在长白山上,我也成了猴子。这里的温泉也在室外,男女分浴,要先在室内更衣,再走出去。冬天山上的温度在零下二三十度,更衣后再出去还真的需要勇气。但这时更不能犹豫,反反复复容易感冒。我记得当时自己是一口气跑出去,“扑通”跳进水里,又“嗷”的一声跳了出来,先被冻个半死,又被烫个半死。

习惯之后就舒服多了,肩部以下泡在水里,整个人暖和得飘飘然,跟普通的热水相比,温泉水让人更加放松。肩膀以上是凉的,头发也被冻成了冰柱子,深吸一口气扎进水里,冰柱子便软趴趴地贴在了头皮上,浮上水面没一会儿,又冻了起来,跟刺猬似的。下水之前,我的手臂上有一道伤口,泡过之后,伤口便愈合了。

除了温泉,这里的温泉蛋也让人印象深刻。鸡蛋泡在室外的温泉池子里,用泉水煮熟,现吃现捞。跟普通的煮鸡蛋相比,温泉蛋有点淡淡的咸味,蛋清是入口即化的,像布丁,蛋黄则鲜嫩可口,我平时不爱吃鸡蛋,都一下子吃了两颗。

黄山的温泉也是不错的。去爬黄山的人多,肯留在半山腰住一晚,在那里泡温泉的人却很少。到了晚上,游人散去,温泉景区里空空荡荡,偏偏路灯不多,酒店走向温泉区的路上,乌漆麻黑,风吹树叶的声音格外响。山里传来不知名的生物的叫声,走在路上还真有点害怕。有一晚自己出门,手里拿着一颗桃子准备当夜宵,没想到半路突然蹿出一只大猴子,吓得我差点飞起来,条件反射似的把桃子丢了出去,然后这只可恶的猴子拿着我的桃子迅速消失在树丛里。

每次给朋友们讲这件事,他们都笑到不行,说怎么就这么巧遇到猴子,手里还拿着桃子。

与长白山相比,黄山景区的温泉规模相对大一些,根据不同的水温和不同的疗效,分成不同的池子。这里就不分男女了,因此要穿着泳装。虽然温度并没有长白山那么低,但夜里山间风大,也是有些凉。虽然温泉区装饰精美,但夜间泡温泉还是有种不安的感觉,远处黑洞洞的山里,是不是有些不知名的动物,正关注着这些赤身裸体的人类呢?

当然,爬了一天的山,舒舒服服泡个温泉再回去睡觉,还是很舒服的。

此种温泉景区,成都附近青城山上也有,感觉大同小异。

在国外也泡过温泉,新西兰南岛的某个小城镇里,白天跟着旅行团爬冰川,也不知道怎么有那么好的精力和体力,硬是负重爬到了山顶,下来浑身湿透,全身酸痛。得知有温泉,一行人立刻前往。这里也是天然温泉,前台是位魁梧的女人,翻箱倒柜才找出一条适合我的泳裤,她说是儿童尺寸。没办法,我太瘦小了。这里的池子并不多,人却不少,当地似乎没什么东方人,我们进去后,有视线陆续飘来。还有人假装路过,只为细细打量。因此体验了一番被当成外国人的感受,要是穿着衣服就好了,只穿泳裤总是有些羞涩。

现在仍热衷泡温泉,只是机会越来越少,听闻日本温泉不错,又有说冰岛也可泡温泉,真希望有机会都能亲身体会一下。

赛博朋克的曼谷

曼谷是我去过的最赛博朋克的城市,好吧,我去过的城市挺少的。

工作也好,旅行也好,我常到泰国去,曼谷次数尤其多。因为贪图机票便宜,每次出发都在深夜。青岛去往曼谷,五个小时左右行程,夜晚十点出发,到达时往往是凌晨两点左右—泰国比中国晚一个小时。两点多到,五点能出机场算是快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出境上。来曼谷的游人实在太多,机场二十四小时人满为患,搞得每次下飞机我都飞速奔跑,就为了能排在队伍前面。

曼谷有两个机场,廊曼和素万那普,当地人称之为旧国际机场和新国际机场。廊曼年代久远,但距离市中心近些,素万那普则是新建成的,但相对远些。我个人比较喜欢素万那普,环境好是其次,主要爱它的快捷通道,付点服务费,就可以快速通过安检,不必排个几小时,灰头土脸,又困又累。据说廊曼以前也有快捷通道,不过因为人太多给取消了。

我对泰国机场不太满意。可能因为工作量太大,机场里的服务人员少有笑脸,问询事项总不耐烦。好一点的给你用手比画几下,有些直接装没听见。当然,免税店里还是能买到笑脸的,但是,我才不花这钱呢。

作为泰国的政治和经济中心,曼谷自然是热闹的。

真是又热又闹。曼谷的气温常年在28摄氏度左右,这里永远活在夏天。冬天过去,上飞机前捂着厚厚的羽绒服都嫌冷,下了飞机差点热死在停机坪上。因此现在留了个心眼,每次去尽量羽绒服里穿短袖,秋裤里面套短裤,落地前直接脱掉,当众脱衣是有点不雅,可总比热死强。

曼谷常堵车,早晚高峰堵,半夜也要堵。这里的出租车很方便,几乎到处都是,招手即停,而且价格便宜,起步价在35泰铢左右,也就是人民币七块钱左右。收费分打表和不打表,有“meter”字样的就是可以打表,我懒得跟人讲价,因此偏爱这种。上车,跟司机说好目的地,说句“By meter”,司机就会打表计费了。曼谷出租车的颜色几乎可以组成一道彩虹,黄的、绿的、黑的、红的、粉的,有公司的,有个人的。据说黄绿色相间的比较正规,我也打过粉红色的,讲好价钱,也无大碍。

出行也可以选择轨道线路。曼谷除了公交车,公共交通还有地铁和“天铁”。顾名思义,一个在地下,一个在空中。天铁其实就是轻轨,英文是Bangkok Mass Transit System,简称BTS。如果是观光客,BTS是最好的环城选择,因为可以从高处浏览大部分风景。地铁我没坐过,它与轻轨换乘需要单独再买票。

还有一种交通工具叫TUK TUK,其实就是咱这边的三蹦子,没有固定价钱,要靠自己杀价。其实在曼谷拥堵的车流中,TUTU车反倒是最快的,但我可不敢坐。以前在西安坐过一次三蹦子,差点把我甩飞出去,再快点就能穿越时空了。

泰国室外虽然很热,室内却极冷。他们管空调叫冷气,可真是不辜负这名,家家户户都开得极猛。走进门的一瞬间,都得打一哆嗦。在曼谷时我习惯随身带着一件薄外套,在室内久了得穿上。车上也冷,不管出租车也好,BTS也好,温度都调得特别低。他们每个月的电费得花多少钱呀……

泰国的食物我不大吃得惯,酸辣、甜辣,就是没多少咸辣的。冬阴功好喝,内有虾与鱿鱼圈,但不能多喝,喝多了倒觉得饿。杧果饭值得一吃,泰国水果鲜嫩,杧果又大又甜,配上特有的糯米饭和椰浆,杧果饭上的黄米是点睛之笔,又脆又香,可惜总是很少,吃不够。曼谷街头有种煎鱼,类似偏口,表皮煎至金黄,我初见大喜,以为口感该像国内那样,又咸又干,结果大失所望,鱼肉倒是鲜嫩,可太淡了,而且配柠檬汁去腥,我不喜欢。

路边瓶装果汁倒是好喝,颜色鲜艳,不知是天然的还是兑了色素。

虽然去了这么多次,可我至今也没把曼谷走个遍。大多在暹罗和素坤逸晃悠。大部分的商超集中在暹罗,一条街上接连几个,可以逛一整天。暹罗的英文是“siam”,我总是读不准,买BTS票的时候往往要重复好几遍,售票员才听得清。考山路之类我是不去的,一来不爱喝酒,二来熬不了夜,三来怕出危险。大皇宫倒是去过两次,一次跟朋友,一次带我妈。我跟我妈来曼谷,可真是短期精品游,除去来回飞机,一共就玩了三天。其中大部分时间都在逛商场。后来我妈觉得好不容易来一次泰国,不去景点拍几张照说不过去,我就带她去了大皇宫。

曼谷素坤逸地区有个地方名字很好听,叫NANA。以前在BTS上看到这一站,还幻想是不是因为有个可爱的女孩叫娜娜,因此命名。后来才知道这里是红灯区……晚上回酒店时路过此地,灯红酒绿,酒吧门口站着许多浓妆女子,还有巨大音乐声从PUB内传出。

曼谷最赛博朋克的地方就在于此,白天这座城市是西装革履的精英,到了晚上就成了放荡不羁的浪子。白人男性牵着年轻的泰国女孩,lady boy(变性人)们浓妆艳抹地走在大街上,印度小贩在街边兜售商品,中国大妈们结队穿行而过。

这就是曼谷,既摩登又颓废,炎热又有种潮湿的气息。人们慕名而来,并迷失其中。有人说去过一次曼谷,就像中了邪,每年都想再去一次。也有人努力赚钱,只为到此养老。

我目前还能保持清醒。

仅此一碗的鸡汤

没有种子的花盆里开不出鲜花

“是不是努力了一定会成功?”

微博私信里,一位读者这样问我。这孩子还在上学,学业上遇到了一点挫折,刚好又看到了我的文章,因此前来求助。

如果我是个合格的鸡汤文作者,正确的回答应该是积极向上、充满能量的:“那是当然的啦,一定会的哟,亲亲,这边建议您继续努力呢!”

……差评。

说实在的,如果努力就能成功,那世界上得精英泛滥。每个人都想打破自己固有的阶层,通过努力去过更好的生活。可人生又不是设定好的冒险游戏,乖乖打怪就能升级闯关,努力只是成功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韩国有档节目(中国最近也引进了),从各大娱乐公司里选出101位练习生,通过层层选拔,最终只有11位可以“出道”,成为偶像团体。这些练习生里,有的已经练习了五六年,有的已经出道却不“红”,还有的是彻彻底底的新人。十几二十几岁的孩子们,被投放到这样一场激烈的竞争里,简直是娱乐圈版的罗马角斗场。且不说幕后要经历多少辛苦,仅仅在镜头前,他们每天都要不分昼夜地练习唱歌跳舞,接受考核,稍不留意就会被淘汰。有的孩子为了多练习一会儿,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你能说他们不努力吗?

可努力也不一定有用啊,因为大家都在努力,总会有人技高一筹。同样的练习时间,我就是比你优秀,这是天赋;哪怕我比你唱得烂,跳得差,但我长得好看,讨人喜欢,什么都不做观众也给我投票;还有的就是背景厉害,家里有矿,就算不出道,拿这里当个跳板混个脸熟,日后也有好资源。

你觉得这公平吗?当然不公平。乌托邦是不存在的,哪有那么多公平的事。

前段时间,我迷上了自己种花,在网上买了一大堆种子。满天星、薄荷、丁香、含羞草,加上种植工具,满满一大纸箱。种花可不是把种子直接丢进花盆、挖个坑埋上土就行了。买来的种子要先在营养液里泡一宿,撒土也有讲究,太少盖不住种子,太厚又发不了芽。光照、水、温度,都得按照步骤来。我蹲在地上鼓捣了一整天,好不容易分出十几盆,老腰都快断了。

一周之后,这十几盆花中的“练习生”大部分陆陆续续发了芽。有的密密麻麻,绿色的小叶子挤在一起,特别讨人喜欢;有的稀稀疏疏,但也顶开泥土努力生长着,很惹人怜爱。可有那么几盆却迟迟没有动静,仿佛周遭的热闹与它们没有关系。我又等了一周,没有动静,再等一周,还是不见冒头,一个月过去了,剩下这几盆种子就像刚买了游戏的我,甭管外面怎么呼唤,就是不肯从自己的小房间里出来。没办法,我的阳台里没有那么多空位摆放这些不发芽的种子,只好全部丢掉啦。

你看,同样的条件,就是会出现不同的结果。同样的种子,在开花之前,总有被淘汰掉的。相信在土层之下,它们也曾努力让自己发芽、生长,只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会有结果。

既然这样,还有什么必要去努力呢?

我想是为了拼一个可能性吧。中彩票的概率那么低,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去买呢?大家想的都是万一中奖了呢、没准中奖了呢?为了一点点的可能性,他们买彩票,他们参加节目,他们去干一些自己愿意的、不愿意的事情。他们把自己埋在厚重的土层之下,忍受黑暗和重量,努力地向上爬,只期待着破土而出的那一天。

好了,我要熬鸡汤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努力不一定成功,不努力一定不成功。没有种子的花盆里,是长不出鲜花来的。

况且,埋下可能性的种子并期待它发芽的这段过程,也是非常美好的。相较成功的美味,大多数人更加容易享受到这样的美好。

诗意是荒野里的一朵花

我认识这样一个女人。

四十多岁,长得不好看,嫁了个同样平凡的老公,两口子靠每天放羊过日子。她住在离城市很远的一个村里,开车过去有三个小时的路程。村里并不富裕,她家则是不富裕中的不富裕。三间红瓦水泥房,一间住人,一间当仓库,另外一间养羊。院里的地面没有铺砖,没有抹水泥,羊群走来走去,土被踩得稀巴烂。一到下雨天,这里便成了沼泽,我去的时候,鞋子陷进去,差点拔不出来。

家里唯一的装饰物,是院里的几棵粗壮老树,厚重的树荫让生活有了点阴凉。

女人不爱说话,但是很喜欢笑,常常说着说着就笑开了花,露出一口大黄牙。说实话,并不十分美观。因为性格内向,她跟村里的人不亲密,大家都觉得她“怪”,而怪人是要挨欺负的。村里的女人们扎堆干农活,总是不带她。她的羊踩了谁家的地,咬了谁家的苗,两三句好话就能解决的事,却非逼着她赔钱不可。久而久之,她也知道自己不受待见,每天把羊赶到最远的草地去放。

婆家对她也不好。家里穷,公婆不怪儿子没本事,却把气撒在她身上。农活干不好怪她,庄稼收成不好也怪她,羊卖不出去还要怪她。因为生了两个女儿,老人更不把她当一回事,逢人就说她是赔钱货,有时候还会打她。

这样一个不被人待见,有点悲惨的农村女人,却写出了许多美好的文字。生活里的那些苦,在她的字里行间,都成了隽永的诗意。

她写阴雨天不能下地干活,心里着急,“偏偏恼人的鸭子又来添乱,把新买的大棚扯了个稀巴烂”,气得她拿着竹竿,干脆爬上屋顶追打,看着满院子“鸭飞狗跳”,又突然“觉得自讨生气,棍棒哪能管得了飞翔的鸭子,还不如好好看看这场拥抱冬的雪”;她写清晨的阳光,想“站成一束光亮,追逐着你,走向茫茫的前方”。

写作是她繁重生活里透出来的一束光。

我俩坐在她家的几亩地里,平时种着玉米、麦子和花生,这会儿刚收了一茬,空荡荡的啥都没有,显得一片荒芜。大风吹过来,刮起一片土。她坐在田中央的一张塑料红凳子上,捡来的小黑狗在脚下撒娇,不远处是悠闲吃草的羊群。

像一幅画。

她跟我聊自己的生平。她初中文化,考上了高中,家里没钱供,就辍了学。也没啥梦想,按部就班地嫁了人,生了娃,过着日子。“俺没啥好说的,就是个农村女人。”她说。然而跟其他农村女人不同的是,她始终没有放弃阅读的习惯。家里的破书架子上,有不少散文、诗歌和小说。农忙的间隙,夜晚临睡前,放羊的空档,都是她的阅读时间。她说最喜欢余秋雨老师的散文,尤其是旅行散文,自己没钱旅游,看看书里写的外国风光,感觉“在书上跟人家去旅游了”。

她开始写作是在一场车祸之后,当时脚受了伤不能下地,大女儿怕她烦闷,给她申请了一个QQ号,她便把自己的心情发到空间里。起初不过是为了发泄,慢慢地,她便习惯把生活里的点点滴滴都写在那里。先是QQ,然后是微信朋友圈。当然是没有读者的,她的社交软件里,大多是亲戚朋友,农家人柴米油盐还成问题,哪顾得上风花雪月。大家都觉得她“脑子不好”“不务正业”,连她男人都说:“不好好干活,整天写这些玩意有啥用?”

但她还是执拗地写,哪怕没有人看。她把自己的签名改成了这样一句话:“是不是有些傻,兀自种一片花。”

周围的人不懂她,她便缩回自己的小世界,那里有她的伙伴:几只鸭子和大鹅,还有一百多只羊。它们是她文章里最重要的角色。她给每只羊都起了名字。头上有黑花的叫大黑,脖子黑了一块的是二黑,还有一只叫潜水员,因为它喝水的时候总喜欢把头扎进盆里去。她最偏爱的,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羊,特别安静,也不合群,就像她一样。因此名字叫秀秀,整天被她抱在怀里。

写作只是生活的一小部分,大多数的日子,她都在田间度过,那里的农活一年到头忙不完。外人看到的,是风吹麦浪的美不胜收,农民体会的,却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劳。然而繁重劳作的不易,和周围人的嘲笑讽刺,却很少出现在她的文章里,她写自己的鸭、鹅、羊、狗,写清晨的阳光,写雨后的美景,写在田野里偶然出现的野兔,写“你来与不来,我就在这里,让夕阳为我镀一身的光”。

我知道她,是通过同事的介绍。同事买她的羊,加了她的微信,于是看到了她朋友圈里的文字,便推荐给了我。起初我是嗤之以鼻的,所谓的农民诗人、散文家我接触过不少,结论就是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余秀华和李娟的。

而她不一样,她的文字就像她的人,其貌不扬,却一下子就走进了人的心里。我看她写清晨拉一车萝卜缨子,看羊吃得心满意足,人也开心了起来;挨了公婆的骂,大半夜不敢回家,躺在草地里看星星,贴心的狗儿与她做伴;在草丛里发现两颗落下的鸡蛋,赶紧拿回家做成蛋饼,和小女儿脑袋贴着脑袋解解馋。我跟着她的文字,来到了属于她的那片田野。

我问她:“你想不想出书,像余秀华、李娟那样。”她笑了,给我看她的手。她说:“弟弟你看我这双手,又黑又丑,都冻裂了,这是干活的手,不适合写字。细皮嫩肉的手,才适合写文章。我这种文化程度,说个三言两语还行,真要出书,觉得脑子里没有。”

她说:“我就是个普通的牧羊女。”

我写了她的故事拿给领导看,领导觉得挺好,就是“太美了,太诗意了”。她的故事里不应该只有诗意,还应该有生活。这样一个普通的女人,是什么让她守住了自己的那片光?她的勇气从何而来?她执拗地写作,是不是一种对生活无声的反抗呢?

但我不想去描写那些事情。别人都觉得她头脑不清醒,可我明白,她活得比谁都清楚。她知道写作不会改变她的生活,她接纳了自己的苦,从没想着去斗争。文字从来都不是她对抗生活的武器,文字是一顶帐篷、一块田野、一片天空,把周围的苦暂时排除在外,让她能把日子过出一点甜来。

比起那些落泪诉苦的人,我更喜欢她这样,用微笑去面对困难。

我和她的交集并不多,偶尔看她的近况,依旧是放羊、种地,披星戴月地劳作。她依旧会拍下田间地头动人的风景,写下心情的感悟。也许对她来说,我们都是过客,也许会被她的文字打动,却并不能影响她的生活。

每当我想到她,脑海中便浮现出一片荒芜的田野。在羊群中,有个被风吹乱了头发的农村女人,背对着太阳,露出了并不怎么美丽的微笑。

不美丽,却是田野间的一种诗意。

酒有什么好喝的?

托尼太爱喝酒了,爱喝到什么地步呢?有天晚上他先是吃饭时喝了几瓶啤酒,然后去KTV又喝了几瓶洋酒,最后在野馄饨摊上补了几瓶啤酒,拍拍肚子,终于满意了。其他人呢,要么躺在马路上昏迷不醒,要么抱着大树吐得死去活来。哪怕周围“尸横遍野”,托尼老师屹立不倒,硬是把所有人都送回了家。

只要是酒,就没有他不爱喝的。啤酒、白酒、红酒、黄酒、清酒、米酒、鸡尾酒、伏特加、朗姆……我怀疑他连料酒都愿意喝两口。托尼喝酒总是有各种理由,心情好了去喝两杯,心情郁闷去喝两杯,饿了喝两杯开胃,饱了喝两杯消食,只要他想,任何事情都可以成为喝两杯的理由。

我最佩服他的地方在于,别人喝酒多少有点应酬或者上瘾的意思,他不是。他是真正意义上的爱喝酒,把喝酒当成一种爱好来对待,他享受每一种酒的味道,尊重每一口喝进去的酒,只要喝了酒,他就开心了。

而且这家伙酒量太大,我几乎没见他喝醉过,唯一的一次,唔,给他留点面子,不说也罢。

托尼爱喝酒这事,我觉得自己多少得负点责任。刚认识他的时候,这孩子是不怎么喝酒的,至少没有现在喝得这么疯。以前说过,我在澳洲的时候,为了多赚点钱,报了调酒的速成课。这种速成课一般持续两个礼拜,会教你调一些基本的酒,毕业之后你会得到一张酒牌。有了酒牌,就可以去酒吧打工啦!赌牌也有同样的作用。要知道,酒吧和赌场这两个地方,时薪要比一般餐馆高好多呢!遇到大方的客人,还能拿到不少小费!

先不管这两个星期的速成课靠不靠谱,也不提我这个有牌照的“调酒师”技术如何,反正我是可以调点小酒的,并且回国之后有段时间,我也沉迷于研究不同口味的酒。于是跟托尼认识并且熟悉之后,每次在我家吃过晚饭,我都给他调几杯小酒。有时候是白朗姆加果汁、气泡、糖浆之类,做成吉诺特制版莫吉托,有时候是杰克丹尼兑可乐或者红牛,来点酒吧爆款,也不知道是这家伙太不挑,还是确实中了他的口味,反正我调的小酒,托尼都挺爱喝的。

好像就是从那时起,托尼开始沉迷于喝酒……不过这可能是我想太多,没准这家伙以前就是个酒鬼呢!

虽然会调酒,但我自己是不喝酒的。不是不能喝,而是不爱喝,因为不喜欢,所以不逼自己喝。也许判断一个东西好不好喝需要考虑到多种因素,但在我这里,一种东西难不难喝却很容易决定:只要它苦,那就难喝。所以我从来不喝咖啡和抹茶之类,如果有人问我为啥不喝,我就告诉他:“生活已经很苦了,一定还要再喝点苦的吗?”

当然,咖啡和酒都是香醇的,但我一样都品不出来……所有的酒进到我嘴里都是一个感觉:呕!

然而有段时间,我的确很爱喝酒,要么在家里调一杯,要么跟朋友去酒吧喝一顿。让我沉迷的不是酒的味道,事实上哪里的酒对我来说都不好喝。我喜欢的是喝过酒后那种微醺的状态,俗称喝high(高兴)了。微醺之后,清醒离你而去,可恶的现实也躲得远远的,整个世界都被加了一层美颜滤镜,面目可憎的人都变得可爱起来。你的情绪会被放大,有人更加容易难过,有人更加容易生气,我是属于更加容易高兴那类。平时觉得无聊的笑话,这个时候觉得好好笑。勇气也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