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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3 21: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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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柯南道尔(Conan Doyl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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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选

福尔摩斯探案选试读:

目录

CONTENTS

夏洛克·福尔摩斯

银色马

希腊译员

蓝宝石案

五个桔子核

三个大学生

六座拿破仑半身像

跳舞的小人

狮鬃毛

夏洛克·福尔摩斯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前往奈特利军医学校进修军医课程。我在那里毕业后,立刻被派往诺桑伯兰明第五师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师团当时驻扎在印度。我还在前往部队的路上,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了岸,听说我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林,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抵达了坎大哈(阿富汗南部城市。)。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开始履行军医的职责。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对我来说却只有不幸与灾难。我参加了迈旺决战,在这次战役中,一枚捷则尔子弹从我的肩部穿过,打碎了肩胛骨,擦伤了锁骨动脉。若不是我那忠心耿耿(耿耿:忠诚的样子。十分忠诚。)的勤务兵(旧军队中为军官办杂务的士兵。)把我抓起来扔到马背上,使我安全地返回营地,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土著人手中了。

受伤之后我非常虚弱,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枪伤渐渐康复,却又倒霉地感染了伤寒(急性肠道传染病,病原体是伤寒杆菌,症状是体温持续在39~40℃,脉搏缓慢,脾大,白细胞减少,腹部出现玫瑰色疹。)。有好几个月,我都是昏迷不醒,幸运的是,最后我还是恢复了理智,逐渐痊愈起来。病后的我十分憔悴,医生决定立即将我送回英国。于是,我就乘坐“奥伦梯兹号”运兵船回到了祖国。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让我休息养病。

伦敦是所有游手好闲(游手:指手闲着不做事。好闲:喜欢安逸。指人游荡懒散,不愿劳动、工作。)的人最向往的地方,这段时间我过得非常逍遥自在,只要每天的花销不超过一个先令(是英国的旧辅助货币。1英镑=20先令,1先令=12便士。),我就可以为所欲为。我在一个风景不错的河畔公寓住了一段时间,过得很舒适,但渐渐地,我开始入不敷出(入:收入。敷:够,足。出:支出。指收入不够支出。)。最后我只剩下了两个选择:离开伦敦移居到乡下去,或者彻底改变这种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者,决定搬出公寓,另找一个花费不大的住处。

这天我正在街上散步,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福。他是我在部队时的军医助理。虽然并无深交,但能在伦敦碰上一个熟人,的确让我非常愉快。他见到我也很高兴,邀请我一起去餐厅吃饭,于是我们就一同乘车前往。

在我们的马车穿过伦敦繁华的街道时,斯坦福很惊奇地问我:“华生医生,许久不见,你怎么变得如此落魄?”

我对他讲述了我的危险经历,他怜悯地说:“可怜的华生!那你现在准备怎么办呢?”我回答说:“我打算找间价钱不高但舒适一些的住处,现在还没有找到。”

斯坦福说:“真是怪事,今天我是第二次听到有人对我说这样的话。”

我问道:“头一个是谁?”“是一个在医院化学实验室工作的人。今天早晨他还唉声叹气地对我说,他找到了一间不错的房子,但租金很贵,想找人一起合租。”

我高兴地说:“好啊,我正是他要找的人。有个伴儿总比独自一人要好得多。”

我们说着来到了一个小餐馆,酒足饭饱之后,小斯坦福从酒杯上用奇怪的眼神望着我说:“你还没接触过他,也许你见到他之后就不这么想了。”“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人倒是好人,只是性格有些古怪——他总是孜孜不倦(孜孜:勤奋的样子。形容勤奋、不知疲倦。)地研究一些奇怪的东西。你愿意见见他吗?”

我说:“当然愿意,可怎么才能见到他呢?”

小斯坦福说:“他现在一定在化学实验室里。他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都待在那里。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现在坐车一起过去。”

于是我们走出餐馆,坐上了向医院行驶的马车。

在路上,我问小斯坦福:“你没问过他是做什么的吗?”

他说:“我对他也不熟,只是偶尔在一起聊天。我看他这个人太科学化了,甚至可以说有些冷血。为了证明某种药的效果,他能毫无恶意地让你品尝一小块植物碱(植物碱是生物体内碱性含氮的有机化合物,大多数存在于植物体中,对生物机体有毒性或强烈的生理作用。)——对自己的味觉感到怀疑时,他一定会这么做。”“人应当有这样的精神。”“话是这么说,但未免也太过分了。有一次,我竟然看到他在解剖室里用棍子狠狠地抽打尸体,你说怪不怪?”“抽打尸体!”“是啊,据他说是为了验证伤痕与抽打力度之间的关系。”“你确定他不是学医的?”“不是,天知道他在研究什么东西。现在我们到了,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你自己来判断吧!”

说着,我们就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来到这所大医院的侧楼。我对这里很熟悉,我们走上白石台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向化学实验室走去。

化学实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在室内纵横排列着,上面放着许多蒸馏瓶(用来作蒸馏的玻璃容器。)、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酒精灯(是以酒精为燃料的加热工具,常用于加热物体。)。屋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聚精会神地研究着什么。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头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发现了!我发现了!”他一面欢呼,一面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物质,只有血色蛋白才能把它沉淀出来!”我敢说,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也不会比现在更加高兴。

斯坦福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说,并过来握住我的手。我能感到从他手中传来的不可思议的力道。“您到过阿富汗(位于亚洲中南部的内陆国家。)?”福尔摩斯说。

我吃惊地问:“您怎么知道的?”“这没什么。”他笑了笑,然后举起试管说,“血色蛋白质,意义重大!”

我回答说:“从化学上来说,无疑这是很有意思的。但在实用方面……”“怎么了,先生?这可以说是近年来法医学界最重大的发现了!有了这种试剂,我们在血迹鉴别上就可以百无一失!请到这边来。”他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工作的那张桌子前面。“来一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粗粗的针管刺破自己的手指,然后他就把血滴进一个装满清水的试管里。

他摇了摇试管,说:“您看,把这滴鲜血滴进一公升水中,混合液与清水无异。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成分还不到百分之一。就算这样,我确信还是会有非常明显的反应。”说着他把几粒白色的结晶放进试管里,然后又滴了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试管中就出现了暗红色的小颗粒,渐渐沉淀(溶液中难溶解的固体物质从溶液中析出。)在瓶底。“哈!哈!”他拍着手,像小孩子得到新玩具似的喊道:“怎么样,怎么样?”

我说:“非常奇妙。”“奇妙?简直妙极了!陈旧的树脂测试法难用又不可靠。用显微镜观察的方法也差不多,血迹经过几个小时后,就干涸得连显微镜也分辨不清了。现在,无论血迹新旧,这种新试剂都一样会发生作用。假如这个方法能早些被发现的话,那些逍遥法外的罪犯早就被关到监狱里去了。”

我喃喃地说:“的确是这样!”“血迹检测是侦破犯罪案件的关键。也许案件发生后好几个月才能查出嫌疑犯,检查了他的衣物后,发现上面有褐色污迹,他就可能辩解说是铁锈或者是洒了的果汁。就是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专家也无计可施。现在,有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发明的检验法,这些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刃:刀刃。解:分开。比喻主要问题解决了,其他的问题就很容易解决。)了!”

福尔摩斯说着话,两眼变得炯炯有神(炯炯:明亮的样子。形容目光明亮有神采。)。他把一只手放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在向观众致谢一般。

我也被他的情绪感染了,由衷地向他表示祝贺。福尔摩斯兴奋地说:“去年法兰克福(德国重要工商业、金融和交通中心。)的冯·比肖夫一案,如果当时有了我的检验方法,罪犯一定会被送上绞刑架的。还有我们记忆犹新的梅森案,臭名昭著的穆勒案,轰动一时的利菲佛案以及新奥尔良(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一个重要的港口城市。)的萨姆森案。我甚至可以列举出二十多件这种检验方法能起到关键作用的案子。”

斯坦福笑着说:“你几乎是刑事案件的活字典了!你可以创办一份报纸,专门刊登那些有启示意义的案子,报名就叫‘陈案警示录’。”“那读着一定很有意思。”福尔摩斯说着把一小块胶布贴在手指的针眼上,微笑着说,“我得当心了,因为我对毒药也小有研究。”说着他伸出手让我看,只见他的手上贴满了大大小小的胶布,指尖的部位由于强酸的腐蚀已经变了颜色。“无事不来。”斯坦福德说着坐在一条三脚凳上,也用脚推给我一条,接着说,“我的朋友想找个住处,你不是正愁找不到人合租吗?所以我带他来与你见面。”

夏洛克·福尔摩斯对我好像并不反感,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套公寓,正好两人合住。你不怕烟味儿吧?”

我回答说:“我抽‘船’牌烟。”“太棒了。我经常要做些化学实验,这会影响到你吗?”“决不会。”“我想想——我还有一些缺点。有时我想事情,一连几天不开口,你别理我就行了。您有什么缺点吗?我们在同住之前,能先彼此了解一下最好。”

我笑着说:“我养了一条虎头狗。我怕吵,有时候勤快,有时候却很懒。也许以后还会增加一些恶习,但现在也只有这些了。”

他着急地问:“拉小提琴算不算吵闹?”

我说:“那要看拉琴的人了。拉得好,是享受。拉得不好……”

福尔摩斯高兴地说:“那就没问题了。还剩下一个问题:您对房子是否满意?”“咱们什么时候去看房子?”

他回答说:“明天中午您可以来这儿找我,咱们一起去。”

我握着他的手说:“好,明天中午见。”

从医院走出来的时候,我对小斯坦福说:“真见鬼,他怎么会知道我去过阿富汗呢?”

我的同伴意味深长(指意思含蓄深刻,令人回味。)地笑了笑,说:“这是他的特异功能。”“这可真神秘。”我搓着手说,“我开始对他感兴趣了。”“是的,你今后会有很多时间研究他。”斯坦福在和我告别的时候说,“再见吧!”

我回答:“再见!”然后带着满腹的好奇,慢慢地向我的公寓走去。

第二天我如约同福尔摩斯一起去贝克街看了房子。这所公寓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宽敞又通风的客厅,还有两扇宽大的窗子,让人感到非常愉快。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房子都令人满意。分担房租之后,租金就不多了,因此我们当场成交,租了下来。第二天早晨我们就搬来了行李,安排妥善之后,就开始逐渐熟悉新的环境。

说实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沉默寡言,生活很有规律。他睡得很早,早晨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门了。有时,他整天都待在化学实验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伦敦城的贫民窟(指具有最恶劣的居住条件、最不卫生的生活环境的居住区。)也有他的足迹。在他沉迷于工作的时候,没有人能比他的精力更旺盛;可他也常常一言不发,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目光呆滞。每当这时,若不是他的生活依然有规律,我真要怀疑他是个瘾君子(指吸烟或吸毒上瘾的人。)了。

时间越久,我对他的兴趣与职业就越好奇。他的相貌并不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却很瘦,因此显得比他的真实身高还要高大;他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看起来格外机警、果断;他的双手非常粗糙,但摆弄起化学药品却格外地温柔。

我向他表示过我的好奇,他却对此绝口不提。我只好常常观察他,把大部分时间消磨在揭穿他职业的秘密上。

他不是学医的。在和他的交谈中我证实了小斯坦福的话。他也不是在为获得学位而苦苦钻研,更没有进入学术界的野心。然而他在某些领域的知识渊博程度是非常惊人的。我相信,一个人如果没有任何目的,绝不会有如此旺盛的精力来获取这些知识。

他在某些领域上知识的匮乏程度与他在另一些领域上知识的渊博程度同样令人吃惊。在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他几乎一无所知。他不知道卡莱尔(指托马斯·卡莱尔,英国19世纪著名史学家、文坛怪杰。)是谁,更让我惊讶的是,我无意间发现他竟然对哥白尼(是波兰天文学家,现代天文学创始人。)的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也一无所知——一个19世纪的人,竟然不知道地球围着太阳转!

看到我吃惊的样子,他笑着说:“你感到很吃惊是吧,那我就更有理由忘记它了。”

他见我表示不可思议,便接着解释说:“你要知道,人的脑子就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我们应当有选择的把东西往里放。只有傻瓜才把所有的破烂杂碎一股脑地堆进去。每当你放进一些东西,就会挤出另一些东西,那种认为人脑的容量是可以不断扩大的说法是错误的。”

我分辨说:“可是太阳系这种常识……”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说:“地球围着太阳转,或是太阳围着地球转,这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

在我以为他几乎要透漏他工作的内容时,他又闭口不言了。于是我尽量回想和他说过的话,又更加细心地观察他的生活,把他日常接触的领域与他所具有的知识列举出来,写在纸上。写完之后,我自己看了都想笑: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

文学知识——无。

哲学知识——无。

天文学知识——无。

政治学知识——浅薄。

植物学知识——渊博,但很片面。对鸦片(阿片用作毒品时就叫鸦片。通称大烟。)等毒品的了解他可以称得上是专家,对毒药也颇有研究,而对于实用园艺学的了解几乎为零。

地质学知识——有限,却很实用。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壤。他在别人散步回来后,能根据裤子上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推测出这人去过伦敦的什么地方。

化学知识——渊博。

解剖学知识——准确,但不系统。

惊险文学——渊博,他对本世纪中发生的所有恐怖案件都知之甚详。

小提琴拉得不错。

善用棍棒,也精通剑术与拳术。

精通英国法律的实用部分。

我看着眼前这张纸,感到很失望。我把它扔到一边,自言自语地说:“这些联系在一起更加让人难以琢磨。”

我曾提到过他拉小提琴的本事。他的演奏技术很出色,我知道他能拉出一些难度很大的曲子。在我的要求之下,他甚至拉过几支门德尔松(德国犹太裔作曲家、指挥家。)的短曲。可每当他独自演奏的时候,你就很难听到什么完整的曲子了。黄昏时,他靠在扶手椅上,闭着眼睛,随意地拉着提琴。琴声有时高亢忧郁,有时却欢快舒畅。搞不清是他的思绪配合着琴声,还是琴声跟着思绪。如果他不在拉完这些刺耳的曲调之后,再拉上几首舒缓的曲子作为对我的小小补偿,我几乎都难以忍受了。

在头两个星期,没有人来拜访我们。我还以为福尔摩斯也像我一样,在伦敦没有朋友。可是不久我就推翻了自己的想法——有很多人来找他,各个阶层的人都有。其中有一个人面色发黄,个头不高,有一双黑色的眼睛。福尔摩斯给我介绍说,他是雷斯垂德先生。这个人每星期都要来三四次。一天早晨,一个时髦漂亮的年轻姑娘来坐了半个钟头。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衣衫破烂的客人,身后还跟着一个奇怪的老妇人。每当这些客人来访的时候,福尔摩斯都客气地请求我让他单独使用客厅,我只好回到我的卧室去。他为给我带来的不便道歉,说:“我不得不这样做,他们都是我的顾客。”我没有像往常一样追问他的职业,而过了不久,他却主动谈起了这个问题。

我记得那是3月4日,那天我起得比平时要早,发现福尔摩斯正在吃早餐。房东太太习惯了我的晚起,就没有在餐桌上安排我的座位。我不满地摇了摇铃,房东太太便来向我道歉,马上去厨房为我准备早餐。我坐在福尔摩斯对面,顺手从桌子上拿起一本杂志翻看,借此消磨等待的时间,我的同伴则一声不响地嚼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篇被铅笔标记了的文章,我便看了起来。

文章的标题有些夸大,叫什么“人生宝鉴”。这篇文章的结构清晰,论述严密,而结论却像是在胡说八道。作者声称,对一个训练有素的人来说,“欺骗”是不可能的事情。从一个人瞬息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次牵动甚至眼神的微妙变化,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作者说:“一个逻辑推理学家不必亲眼看到大西洋(位于欧洲、非洲、南极洲和南、北美洲之间的广阔海域,是世界第二大洋。)或尼加拉瓜大瀑布,仅从一滴水就可以推测出它们的存在。整个生活就像是一条巨大的锁链,只要见到其中的一个环节,整个链条就能够浮现在眼前。推理分析学也像其他技艺一样,要经过长期的钻研与实践才能掌握。有的人就算穷其一生,也很难登峰造极(造:到达。登达山峰绝顶。比喻造诣达到最高顶峰,无以复加。泛指到了极点。)。初学的人,不妨从简单易辨的方面入手。比如从一个人的细节来推测他的经历或职业。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手掌、脚掌等部位因摩擦而生成的硬皮。)、表情、衬衣袖口等等。如果从这些方面还是无法推测,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读到这里,生气地把杂志扔在桌上,大声说道:“简直是胡扯!我一辈子也没见过像这样无聊又无趣的文章。”“什么?”福尔摩斯问道。“就是这篇。”我一面坐下来吃早餐,一面用汤匙指着那篇文章说,“你标记了,也一定读过。我承认这作者的文笔不错,但读后的确让人生气。显然,这是一个吃饱了饭没事做的闲汉,在他的书房中构思出来的不切实际的空想。这种人就应当把他关在地铁的三等车厢里,叫他说出同车人的职业。我愿意跟他打一千对一的赌。”“那你输定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因为这篇文章就是我写的。”“你?”“是啊,我有幸在观察和推理方面具有特殊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中所提出的理论,看似荒谬(极端错误;非常不合情理。),却是我工作实践的结果。”“你的工作究竟是什么呢?”我忍不住问道。“侦探顾问,”福尔摩斯说,“在伦敦,有许多官方或私人侦探,这些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来找我,他们把证据提供给我,我则通过我的知识,设法为他们的行动指引方向。你要知道,犯罪行为常常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如果你精通了一千个案例,那第一千零一个也就不在话下了。雷斯垂德是一位著名的侦探,最近他正陷入一桩伪造案中,所以才来征求我的意见。”“另外那些人呢?”“他们多半是私人侦探指点来的,都是遇到麻烦问题需要我来指引。我听他们讲述事情的经过,为他们提出建议,并相应地收取费用。”

我说:“你的意思是说,你足不出户,就能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难题?”“正是如此,这也是我的能力。你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说你从阿富汗回来,你很吃惊吧?”“一定有人告诉过你。”“完全没有,我一眼就看出来了。由于我的职业习惯,在一瞬间我掠过了所有细节,直接得出了结论。如果要我还原当时的推理,应该是这样的:‘这是一位医生,却有军人的风度,那么他显然是位军医。他脸色黝黑,但手腕的皮肤却很白,说明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而是在炎热的地方晒出来的。他面容憔悴,应该是经历了很多的伤病与痛苦。他左臂僵硬,明显是负过伤。看看吧,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的某处历经伤痛,最近符合这样条件的地方,只有阿富汗。’因此我就脱口而出了。”

我笑着说:“听你一解释,事情好像变得简单了。你使我想起爱伦·坡(美国作家、文艺评论家。)笔下的神探杜班。真想不到在现实中也有这样的人存在。”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点燃了他的烟斗,说:“你一定以为把我和杜班相提并论是在抬举我。可在我看来,杜班实在是个不值一提的家伙。他总是先沉默一分钟,然后才说出答案,这种肤浅地做作(故意做出某种表情、腔调而显得虚假、不自然。)让我感到恶心。不错,他是有些分析问题的本领,但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那另一个小说家笔下的大侦探勒高克呢?”我问道。

福尔摩斯哼了一声,轻蔑地说道:“勒高克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他最大的优点就是精力旺盛。那本书是写他如何找到那不知名的罪犯,这样的问题我在二十四小时内就可以解决,勒高克却用了整整六个月。这倒可以成为侦探教科书中的反面教材。”

我听到他把我心中的两个英雄人物贬得一文不值,心中非常愤怒。我走到窗口,望着热闹的街道,想:“这个人也许很聪明,却太骄傲自大了。”

只听他在后面不满地抱怨说:“这些天一直没有罪案发生,也没有什么像样的罪犯,对于我这样的天才来说,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我腻烦了他的大言不惭(说大话而不觉得羞愧。),想换个话题。“这个人好像是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身材魁梧、衣着朴素的人说。他正在街的对面焦急地察看着门牌号码,手里拿着一个蓝色的大信封。

福尔摩斯说:“你是说街上的那个退役的海军军曹(指军队中的下级军官。)吗?”

我心里想着:“又在吹牛了,反正也没有办法来证实。”

这个念头还没有在我脑中消失,只见那个人看到了我们的门牌之后,就从街对面飞快地跑了过来。紧接着就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然后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个人走进房来,把信封交给了我的朋友,说:“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我很高兴,这正是挫败福尔摩斯傲气的机会。他刚才信口胡说,一定没有想到这个人会找来。我压制住心头的激动,尽量温和地说:“小伙子,能告诉我你的职业吗?”“我是一名邮差,先生。”那人粗声回答说,“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做邮差之前呢?”我一面问他,一面得意地瞟(斜着眼睛看。)了我的同伴一眼。“皇家海军部队轻步兵队军曹,先生。没有回信吗?那么再见,先生。”

他碰了一下脚跟,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然后就走了出去。

我终于看到我同伴的理论在实践中得到了证明。我承认,这的确令我大吃一惊。

阅读思考

1.福尔摩斯怎样看出华生“到过阿富汗”?

2.福尔摩斯的爱好都有哪些?

词语积累

忠心耿耿 伤寒 游手好闲

先令 入不敷出 孜孜不倦

植物碱 蒸馏瓶 沉淀

迎刃而解 炯炯有神 意味深长

贫民窟 瘾君子 鸦片

登峰造极 茧子 荒谬 做作

大言不惭 军曹

阅读笔记

福尔摩斯毫不留情地贬低了华生心中的两名神探,这说明他具有强烈的自信并且心高气傲。然而他的确有心高气傲的资本——“你到过阿富汗?”福尔摩斯的开场白就是这样惊人的结论,而其后他对一个邮差的判断更是让华生大跌眼镜。福尔摩斯这种神奇的能力正是来源于细致的观察与思考,读者们何不效仿一下福尔摩斯,更多地关注一下生活中的细节呢?银色马

一天,在早餐桌上,福尔摩斯说:“华生,恐怕这次我不得不亲自走一趟。”“上哪儿?”“去金斯皮兰(英国的一个乡村。)。”

近来我正奇怪,目前在英国的街头巷尾都在谈论着一间离奇古怪的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驹诡异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而福尔摩斯却置若罔闻(放在一边,好像没有听见似的。)。他只是整天皱着眉头,在屋里走来走去,装上一斗又一斗的烈性烟叶,吸个没完。尽管他沉默不语,我也知道他是在考虑着什么。所以,当他突然声称,要去亲自调查这个奇案,并没有让我感到意外。

我对他说:“要是我不会妨碍到你,我愿意和你一起去。”“亲爱的华生,你这么想,我非常高兴。这是一桩奇特的案子,你一定会有所收获。我想,我们到帕丁顿(英国城市)刚好能赶上火车,在路上我们可以详细地谈一谈案情。”

一小时之后,我们已经坐在开往埃克塞特(英国德文郡首府。)的火车的头等车厢里,一顶带护耳的旅行帽遮住福尔摩斯那张瘦削的面孔,他正在快速地翻看着刚在帕丁顿车站买到的一堆当天报纸。又过了一会,他把最后看的那张报纸塞到座位下面,拿出香烟盒来让我吸。“我想你对于约翰·斯特雷克的被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已经知道得很详细了吧?”“我一直在关注电讯(用电话、电报或无线电设备传播的消息。)和新闻报道。”“在这件案子上,我脑子里的思维推理艺术,应当用来仔细查明事实细节,而不是去寻找新的证据。这件惨案就像它被报道的那样,极不一般,其中有许多令人费解的地方,并且与那么多人有切身的利害关系,这让我们更加难以推测、猜想和假设。最困难的地方在于,需要把那些确凿的事实——那些无可辩驳(表示道理很明白或事实很清楚,没有可争论的。)的事实与那些理论家、记者的虚构粉饰之词区别开来。我们的责任是紧紧抓住可靠的证据,得出明确的结论,并找到当前这案子的主要线索。星期二的晚上,我接到马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的电报,格雷戈里邀请我与他一同侦破这件案子。”“星期二的晚上!”我惊呼道,“可现在已经是星期四的早晨了,为什么你早不动身呢?”“华生,我的朋友,这是我的过错,我也会犯很多的错误,而并不像那些只是通过你的回忆录知道我的人所想象的那样英明果断。事实是,我并不相信这匹英国名驹会被深深地藏匿起来,特别是在马厩所在地那样的人烟稀少的地方。昨天我一直希望能等到马被找到的消息,而那个拐马的人十有八九就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谁知到了今天,我发现除了捉住那个夜晚到访的辛普森之外,案件没有任何进展。我知道是我该行动的时候了。不过,我觉得昨天的时间也没有被白白浪费。”“那么说,你已经作出了自己的分析判断。”“我在没有作出合理推断时通常不会说出自己的想法。”福尔摩斯摆摆手说,“银色白额马,继承了它祖先高贵的血统,在赛马记录上一直光芒四射。它在赛马场上每次都为他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冠军,也是赌马迷们最最喜爱的名驹。”“这匹马饲养在上校的马厩所在地金斯皮兰,上校对这匹名驹宠爱有加,当然也采取了各种措施来保护它。死去的驯马人约翰·斯特雷克曾是罗斯上校的赛马骑师,手下有三个小马倌(指农村中照顾马的人。)。上校的马厩不是很大,只有四匹马。每夜都有一个小马倌在马厩值守,另外两个就睡在草料棚里。这三个小伙子品行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住在离马厩不远的小别墅里,生活很舒适。这是个荒凉的地方,往西走二英里就是塔维斯托克(英国小镇。),在那附近有一个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管理人名叫塞拉斯·布朗。在这片荒野中还散居着一些流浪的吉卜赛人。这就是惨案发生时的大概情况。”“这天夜里,马厩在九点钟就上了锁,留下小马倌内德·亨特看守。几分钟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给内德送来一盘咖喱(是由多种香料调配而成的酱料,常见于印度菜、泰国菜和日本菜等,一般伴随肉类和饭一起吃。)羊肉作为晚饭。她没有拿饮料来,因为马厩里有自来水,上校规定,马倌在值班时,不许喝别的饮料。这天没有月亮,小路漆黑难走,所以女仆提着一盏灯。“女仆快走到马厩的时候,忽然一个人从黑影里走出来,把她叫住。借着昏暗的灯光,她看到这个人的好像是上流社会的穿戴,拿着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然而让她印象更深的是,他的脸色苍白,神情非常紧张。“‘这就是罗斯上校的马厩吧,’他说,‘我知道每天晚上都有一个小马倌在这里守夜。你是来给他送晚饭的吗?’这人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起来的白纸,纸上放着一摞钱币‘把这东西交给那孩子,你就可以拿走这些钱。’“女仆害怕极了,连忙跑进马厩,把事情告诉了小马倌。在她和小马倌说话的时候,那个人就在窗外向马厩里看。“‘你一定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刺探竞争对手赛马情报的人。)!’小马倌喊道,‘我要让你知道,你们这种人在金斯皮兰会有什么样的下场!’小马倌喊着就带着一条大狗冲出来,再找那个人时,却发现他已经消失在黑暗中了。”“等等,福尔摩斯!”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冲出去时,没有锁门吗?”“太好了,华生!”我的同伴说,“我也认为这点非常重要,所以昨天特意发了一封电报询问。回信上说,小马倌发誓自己在跑出去前锁了门。另外,马厩的窗户又高又小,根本不可能有人钻进来。“小马倌马上给驯马师斯特雷克报信,驯马师非常惊慌——这时已经下起了雨。斯特雷克不顾妻子的阻拦,披上雨衣就离开了家。“斯特雷克太太早晨醒来,却发现丈夫还没回家,连忙穿好衣服前往马厩。只见马厩的门大开着,小马倌昏倒在地上,名驹和斯特雷克都已无影无踪。“斯特雷克太太连忙把草料棚里的另外两个小马倌叫醒,而马厩里的小马倌明显是中了麻醉药剂,完全不省人事。他们只好登上附近的小山丘,向周围的荒野望去,希望能看到银色白额马与斯特雷克的影子。然而,马没有踪影,他们却看到了他们不愿看到的东西。“他们看到,斯特雷克倒在离马厩不远的金雀花(落叶灌木,高数尺,丛生,枝条细长垂软。)丛里,他们就在这里找到了这个可怜驯马师的尸体。斯特雷克的头上鲜血直流,明显是受到钝器(没有尖或刃的器物,如棍棒、锤子等,多指用于行凶的。)打击。他的大腿上有一道很整齐的划痕,明显是被刀之类锋利的凶器割破的。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刀把上有凝固的血迹。显然,他与别人搏斗过,机灵的小马倌还发现,他的左手中紧握着一条黑红色的领带。女仆辨认说,那个来马厩的陌生人就带着这样的领带。守夜的小马倌醒来证明,一定是那陌生人站在窗口的时候,在他的晚饭里下了麻醉药。并且,在尸体周围的马蹄印看来,搏斗发生时那匹名驹也在场,可现在却失踪了。经过化验证明,小马倌晚饭的残渣里含有大量的麻醉剂,而在当晚斯特雷克家里所吃的也是同样的晚餐,他的家人却没有出现任何异样。“案情基本就是这样。奉命调查此案的格雷戈里是一位优秀的警官,如果他再改一改呆板(死板;不灵活。)的毛病,那他准会在警察这门行当中得到晋升。他抓到了那个出现在马厩的陌生人,他就住在附近的一个小别墅里,名叫辛普森。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并且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但沉迷于把钱财挥霍在赛马场中。检查过他的私人记录薄后,发现他总是把大量的赌注投在银色白额马的失败上。被逮捕后,他主动承认是来探听这匹名驹的底细,却没有恶意。在提起那条领带后,他的表情变得非常慌张,说他自己也不知道领带怎么跑到了死者手里。他沉重的手杖完全可以成为行凶的利器,可从另一点看,他的身上却没有任何伤痕,不像是和人搏斗过的样子。华生,情况就是这样,希望你能作为一个旁观者给我一些启发。”

我听得入了神,但尽管福尔摩斯描述了这么多,我却看不出这些事情之间有什么联系。“会不会是斯特雷克在混乱中用刀误伤了自己呢?”我说,“警察的意见是什么呢?”“我们的意见不谋而合(事先没有商量过,意见或行动却完全一致。),而警察的意见则刚好相反。”福尔摩斯说,“警察认为,辛普森麻醉了小马倌,就想把那匹名马偷走。没想到在半路被驯马师追上,两人便发生了搏斗。搏斗中,辛普森用手杖打破了驯马师的头。至于马呢,或者被辛普森藏在某个地方,或者自己跑到荒野里去了。但无论如何,在到达现场之前我们是无能为力的。”

我们傍晚才到达了美丽的小镇维斯托克,而罗斯上校与警长格雷戈里已经在车站等候多时了。“很高兴你能来,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道,“警长正在调查这件事情,而我愿意为那可怜的斯特雷克和我的名驹支付任何报酬。”“进展如何?”福尔摩斯问。“很抱歉,我们收获甚微,”警长说,“我们还是先去现场看看吧。”

在驶往现场的马车上,格雷戈里说:“我已经逮捕了辛普森,我相信他就是凶手——他毒害了小马倌,雨夜拿着沉重的手杖外出,领带也在被害人手中。我想我们完全可以给他定罪了。”“这难不倒一个聪明的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依法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出庭辩护,以及处理有关法律业务的专业人员。),”福尔摩斯说,“他为什么要偷走马呢?他能把马藏到哪里?他要女仆交给小马倌的白纸究竟是什么呢?还有他的领带又作何解释呢?”

福尔摩斯仰着头靠在车座靠背上,凝望着天空,好像在思索着什么。我碰了碰他的手臂,他却突然跳下车来。“对不起,上校,”福尔摩斯说,“我想你已经把死者衣袋里的东西列了清单吧?”“是的,列得还算清楚,”上校说,“如果你愿意看,我们就去看吧。”

于是我们的马车驶往停放斯特雷克尸体的停放处。在那里我们下了马车,走进前厅,警长走过去,把一些东西拿给我们看。其中有一盒火柴,一根蜡烛,一支ADP牌子的烟斗,一个海豹皮做的烟袋,里面装着半盎司(英美制重量单位,1盎司等于1/16磅,合28.3495克。)切得又长又整齐的板烟丝(压制成片状的烟斗丝。),一块有着纯金表链的银怀表,五个一英镑面值的金币,一个铅笔盒,几张纸,一柄象牙小刀,非常锋利,上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这刀子很奇特,刀上还残留着血迹。华生,我想你一定对这种刀不陌生吧。”福尔摩斯说。“这就是我们医生用的眼翳(yì)刀(医生用来做精密手术的小刀。),刀刃锋利,是做非常精密的手术用的。一个人拿着这种刀出门,倒是很少见。”我说道。

警长说:“或许这是他忙乱中顺手拿着防身用的武器。”

于是我们走出前厅,一个面容憔悴的女人正在门外等着,她拉了拉警长的衣袖,气喘吁吁地说:“抓到凶手了吗?”“很抱歉,斯特雷克太太,”警长说,“我们已经请来了伦敦的福尔摩斯先生,有他在,本案一定会很快侦破。”

福尔摩斯则用奇怪地眼神看着斯特雷克太太,说:“前几天我一定在普利茅斯(英国城市,位于英国英格兰西南区域德文郡。)的一个公园见过你,太太。”“不,先生,这不可能。”“我发誓,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你那时穿着一件浅色的鸵鸟(鸟的一种,是现代鸟类中体形最大的。生活在非洲的草原和沙漠地带。)毛外套。”“我从来就没有那样一件衣服,先生。”斯特雷克太太回答说。“哦,原来如此,”福尔摩斯向斯特雷克太太道了歉,随后我们就跟随警长来到了发现死尸的地点。警长拿了一个布袋过来,说:“这袋子里是斯特雷克的一只靴子、辛普森的一只皮鞋和银色马的一块蹄铁,这里不会再找到其他的物证了。”

福尔摩斯笑了笑,伏在地上,仔细查看满是脚印的泥土。“嘿!这是什么?”他捡起一根烧了一半的火柴,不注意的话,别人会把它当做一根不起眼的小木棍。“我居然没发现它。”警长懊恼地说。

福尔摩斯摇摇头,把马蹄铁装在了衣袋里,又继续探查。

罗斯上校对我的朋友这样从容不迫(从容:不慌不忙。不迫:不急促。不慌不忙,沉着镇定。)的工作态度有些不耐烦,他看了看表说:“我们回去吧,警长,我想和你讨论一下,要不要把我那匹马的名字从比赛名单里取消。”“不必了!”福尔摩斯高声说,“我一定能让它出现在赛场!”

上校点了点头,说:“希望你不是在安慰我,福尔摩斯先生。你在荒原上走一走,然后就到斯特雷克家找我们吧。”

上校和警长已经回去了,福尔摩斯和我漫步在夕阳下的荒原中,福尔摩斯无意欣赏美景,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华生,我们先不要考虑是谁杀害了可怜的斯特雷克,而是把视线放在那匹名马上吧。假设搏斗发生后,这匹马受了惊吓逃跑,它能去哪呢?合群是马的本性,这样看来,它不是回到上校的马厩,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了。现在马没有回到金斯皮兰,那一定在梅普里通。”

我们兴奋地边走边谈,果然在通往梅普里通马厩的路上发现了银色马的马蹄印,福尔摩斯吹起口哨,与我沿着蹄印追去,走了没多远,印迹就在通往梅普里通马厩大门的路上中断了。我们刚想进门,一个面目狰狞(面目凶恶。)的老人从门内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支马鞭。“你们究竟来干什么?”“来和你谈谈,先生。”福尔摩斯微笑着说。“走开!我们这里不欢迎陌生人!再不走我放狗咬你们。”

福尔摩斯走近他,耳语了几句。老人突然跳起来,脸色也变了。“能来我的客厅单独谈谈吗?”老人颤抖着说。

二十分钟之后,福尔摩斯与老人一同走了出来。老人面色灰白,畏惧地说:“一定按照您的指示去办,一定完全照办。”“绝对不能出错,”福尔摩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老人颤抖着,好像在福尔摩斯眼中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我发誓不会出错。我要不要改变它的样子?”

福尔摩斯大笑说:“不用了!我会写信通知你的,不要想着耍花招,否则……”“请相信我,先生!”

福尔摩斯冷笑一声,没有理睬他,转身就走,我们一起向金斯皮兰走去。“像布朗这样外强中干(外:表面。中:内里。干:空虚。指人或事物表面很好很强大,内里却很差很空虚。)的混账,倒也不多见。”福尔摩斯边走边说。“这么说,马在他那了?”“他还想抵赖,可我根据自己的推断把事情说得分毫不差,因此他相信我当时在暗处盯着他。我对他说了几个细节,他果然信以为真,哆哆嗦嗦地央求我饶命。”“罗斯上校会原谅他吗?”“华生,我不知你是否发现,上校的态度有些傲慢,我想在这件事上给他一点小小的惩罚。不要告诉他马已经找到了。”“我会守口如瓶(守口:紧闭着嘴不说话。如瓶:闭口不谈,像瓶口塞紧了一般。指说话谨慎,严守秘密。)的。接下来,你还打算继续追查凶手吗?”“不,华生,我们马上返回伦敦。”

福尔摩斯的话让我非常吃惊。我们才到这里不久,而且事情进行得非常顺利。现在他竟然要半途而废(半路上停下来不再前进。比喻做事有始无终,不能坚持到底。),这让我很不理解。但无论我怎样询问,我的伙伴就是闭口不言。

福尔摩斯拉着我来向上校和警长告别。警长非常吃惊,上校则明显地表现出他的不满。“福尔摩斯先生,请原谅我的直接,我认为你并不像传闻那样精明能干。你徒有虚名。”“我想我已经保证过你的马可以参加比赛,”福尔摩斯微笑着,好像没有听到上校言语中的讽刺,“那么再见,我的朋友。”

当我们向马车走去时,一个小马倌来给我们打开车门。福尔摩斯突然神秘地拉了拉小马倌的衣袖,问:“我看到那里养了一群羊,谁照料它们?”“是我,先生。”“你没发现它们最近有什么异常吗?”“你真神奇,先生!有三只羊最近走路的姿势非常怪。”“果真如此,”福尔摩斯满意地笑了,“现在我们走吧!”

罗斯上校露出轻蔑(指轻视;不放在眼里。)地表情,而警长却认真地思考着福尔摩斯的话。“福尔摩斯先生,你是否还要我注意其它的一些事情呢?”“出事那天夜晚,狗的反应很奇怪。”“狗没什么反应啊?”“这正是令人奇怪的地方。”福尔摩斯意味深长地说道。

四天后,我和福尔摩斯出现在温切斯特(英国城市,在伦敦附近。)市的赛马锦标赛上。罗斯上校正在那里等我们,他面色阴沉,态度冷淡。“我还没有见到我那爱马的影子。”上校冷冷地说道。

福尔摩斯笑着让上校看赛场围墙上的赛马名单:

    韦塞克斯金杯赛

一、希恩·牛顿先生的赛马尼格罗。

二、沃德洛上校的赛马帕吉利斯特。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德斯巴勒。

四、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马。

五、巴尔默拉尔公爵的赛马艾利斯。

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我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你的承诺上了,福尔摩斯先生,如果……”上校突然说,“什么,那是什么?我的银色白额马?”

正说着,有一匹矫健(强壮有力;英勇威武。)的栗色骏马从围栏里跑出来,马背上坐着罗斯上校的骑师。“这不是我的马,”上校高喊道,“我的马是银色的!”“稍安勿躁,”福尔摩斯冷静地说,“我们来看看它跑得如何。”

我们向赛场望去,比赛异常激烈。六匹马原本紧紧地挨在一起,可是没跑多久,罗斯上校的那匹马就一冲而上,像一股栗色的旋风掠过了终点,观众席上顿时沸腾起来。“这真是我的银色马,”上校把手放在额头上,气喘吁吁地说,“我承认,我被你弄糊涂了,福尔摩斯先生,你能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吗?”

福尔摩斯说:“你只要用酒精在马的身上擦一擦,它马上就会露出原本那美丽的银色来。”“你真令人吃惊!”“我在盗贼手中找到了它。”“亲爱的先生,你真是神鬼莫测(测:推测。事情极诡秘,神鬼也难测度。形容谁也猜测不出。)。这匹马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跑得这样完美。很抱歉我之前对你的不敬。你找到了马,帮了我大忙,如果你再能抓到杀害斯特雷克的凶手,我就更加对你感激不尽了。”“凶手已经找到了。”福尔摩斯淡淡地说。

这回连我也吃惊起来,与上校一起问道:“他在哪里?”“就在这里。”

上校气得满脸通红。“我承认你有些本事,福尔摩斯先生,”上校激动地说,“可我认为你刚才的话是对我的侮辱。”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他说:“我保证你和犯罪没有任何关系,上校,”福尔摩斯说,“它才是真正的凶手。”他走到银色马身边,把手放在这匹马柔滑的脖颈上。“这匹马!”上校和我同时嚷道。“我们要从头来说,”福尔摩斯说,“要知道,麻醉剂绝不是没有气味的。要想把它掺进饭菜中而不被人察觉,咖喱是最好的掩饰。于是,我就推断出并不是辛普森下的药,而是做晚餐的斯特雷克夫妇。“至于那条忠诚的狗,我了解到出事的那晚它没有出声。有人进马厩牵马,狗居然不叫,显然,来牵马的是这条狗非常熟悉的人物。“所以已经基本可以确信,是斯特雷克深夜来到马厩牵走了马。他显然不怀好意(没安好心,怀有恶意,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否则也不会麻醉自己的小马倌。“你们总不会忘记握在死者手中那把奇特的小刀吧,它并不是一把趁手(顺手,随手。)的武器,却可以用来做最精密的手术。那天晚上,它就是用来做精密手术的。亲爱的上校,你知道在马的后腿的腱子(腱子,人身上或牛羊等小腿上肌肉发达的部分。)肉上划一道小小的伤痕,绝对显不出任何痕迹。然而马会因此出现轻微的跛足(腿或脚有残疾,走起路来身体左右摇晃。),却并不会让人联想到一个肮脏的阴谋。”“坏蛋!”上校愤怒地喊道。“斯特雷克把马牵到荒野就是去做这种事了。马被刀划伤之后,一定会高声嘶叫,所以一定要到野地里来干这个勾当。”“我真瞎了眼!”上校嚷道,“所以他才需要蜡烛和火柴!”“是啊,一切都清楚了。斯特雷克发现了辛普森丢在野地里的领带,打算用它来捆住马腿。他走到马的后面,点起蜡烛,不料马看到火光,受到惊吓,出于动物的本能猛地飞起后蹄,铁蹄正踢在斯特雷克的额头上,斯特雷克头破血流,倒下时,锋利的小刀划破了自己的大腿。我说清楚了吗?”“太棒了,福尔摩斯先生,”上校喊道,“你好像亲眼看到一样,可这匹马踢死了可恶的斯特雷克之后,跑去了哪里呢?”“哦,它受了惊吓就逃跑了,你的一位邻居照料了它。我想这个问题就不必深究了。如果你愿意到我们那里吸颗烟,亲爱的上校,我愿意讲给你更多颇有趣味的细节。”

阅读思考

1.小马倌的麻药究竟是谁下的呢?

2.杀死斯特雷克的凶手到底是谁呢?

词语积累

置若罔闻 电讯 无可辩驳 马倌

咖喱 金雀花 钝器 呆板

不谋而合 律师 盎司 板烟丝

眼翳刀 鸵鸟 从容不迫 狰狞

外强中干 守口如瓶 半途而废

轻蔑 矫健 神鬼莫测 不怀好意

趁手 腱子 跛足希腊译员

我和夏洛克·福尔摩斯虽然无话不说,却很少听他谈到自己的私事,也很少听他讲起自己的早年生活。他性格孤僻,不喜欢交朋友,他甚至从来没有提起过自己的家人。正因如此,我曾一度认为,他缺乏人类的感情。

时间久了,我开始相信他是一个孤儿,已经没有亲人在世了。可有一天,他居然毫无预兆地谈起了他的哥哥。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我们喝着茶,海阔天空(这里比喻谈话漫无边际。)地闲聊,讨论的话题是:一个才能出众的人是天分所至,还是出于后天的训练。“亲爱的福尔摩斯,”我说道,“你认为自己的才能更多是来源于哪里呢?”福尔摩斯想了想,慢条斯理(说话做事有条有理,不慌不忙。)地说道:“我的这种天性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血统的遗传。我母亲是法国美术家吉尔内的妹妹,无疑我的血液中流动着奇特的艺术成分。但相对来说,还是我的哥哥迈克罗夫特的推理天分更高。”这真新鲜,在英国居然还存在另一个比福尔摩斯更精于推理的人。“你哥哥比你大几岁?”“七岁。”“我怎么没有听说过他?”“他并不像我一样锋芒毕露(锐气和才华完全显露出来。多指人好表现自己。),迈克罗福特更喜欢待在第欧根尼俱乐部里。”我从未听说过这么个地方,我想我的表情也一定凸显出了这一点。于是,福尔摩斯笑着对我说道:“第欧根尼俱乐部是伦敦最古怪的俱乐部,而迈克罗夫特是那个俱乐部里最古怪的人。他经常从下午四点到八点待在俱乐部里,现在正好六点,如果你有兴致在这美妙的夜晚出去散散心,我很愿意把这两个‘古怪’介绍给你。”五分钟之后,我们就来到了街上,向雷根斯圆形广场走去。“你觉得很好奇是吗,华生?”我的朋友说道,“为什么我的哥哥迈克罗夫特有超过我的推理才能,却不去做侦探工作呢?事实上,他是不适合做侦探的。”“但你说过……”“我说他在观察和推理方面比我高明。假如侦探工作只需在扶手椅上推理就能解决整个案件,那么我哥哥一定是个举世无双的大侦探了。可他对于侦探工作既无兴趣,也没有像我这样旺盛的精力。他连去证实一下自己所做的推论也嫌麻烦,宁肯被人认为是信口雌黄,也不愿费力去证明自己的正确。我遇到麻烦的时候,经常向他请教,从他那里得到的答案,后来证明都是正确的。可是,让他为一件案子提出确凿有力的证据,他就无能为力了。”“那么,他并不是个职业侦探了?”“当然不是。我赖以为生的侦探业务,对他来说纯粹(表示判断、结论的不容置疑。)是业余爱好而已。他是个数学专家,常常为政府部门查账。我哥哥住在蓓尔美尔街,他每天步行上班,早出晚归,也从来不到别处去,唯一的去处就只有第欧根尼俱乐部了。”

福尔摩斯在离卡尔顿大厅不远的一个门口站住了,嘱咐我不要开口,领我进了门。我们来到一个小房间,福尔摩斯走进去,很快领出一个人来。我知道这就是他哥哥了。迈克罗夫特身体肥胖,比福尔摩斯高大许多,但眉眼间与福尔摩斯果然有些相像。他热情地和我握手问好,然后转向福尔摩斯说,“夏洛克,我还以为你上周会来找我探讨那桩庄园主住宅案呢。”“哦,我已经把它解决了。”“是亚当斯干的吧?”“不错,就是他。”“从一开始我就确信这点了。”两个人旁若无人地交谈着,在俱乐部的角落坐下来。

迈克罗夫特说:“看,对面走过来两个人。”“你说的是那个弹子游戏记分员和他的朋友吗?”“是啊,你怎样看另一个人呢?”“我看他是一个老兵,”福尔摩斯说。“是刚退伍的,”他哥哥说。“他一定曾在印度服役。”“是一个军士。”“是皇家炮兵队的。”“他过着单身生活。”“不过有一个孩子。”“不止有一个孩子吧,亲爱的弟弟。”“得啦,”我笑着对这兄弟俩说,“你俩要把我弄糊涂了。”“显而易见,”福尔摩斯说,“从他威武的姿态和黝黑的皮肤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军人,而且刚从印度回来。”“是啊,你瞧他那双穿了不少年头的炮兵靴子,”迈克罗夫特说,“他走路的样子不像骑兵,并且从他眼眉上面的皮肤颜色较浅可以知道,他常歪戴着帽子。而他的体重又不像是工兵,所以说他是炮兵。”“还有,”迈克罗夫特接着说,“他的表情十分悲伤,而他又是独自出来买东西,这样看来,他刚刚失去了妻子。你看他手里拿着一个拨浪鼓(一种玩具,主体是一面小鼓,两侧缀有两枚弹丸,鼓下有柄,转动鼓柄弹丸甩动击鼓发声。),证明有一个孩子很小。另外,他腋下又夹着一本小人书,说明还有另一个大一些的孩子。”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福尔摩斯说他的哥哥的观察力比他还要敏锐。只见迈克罗夫特拿出一个鼻烟壶,擦了擦落在身上的烟末。“夏洛克,”迈克罗夫特说,“我这有一件你感兴趣的事情。我正在对它进行分析判断,但要令问题圆满解决,我的确没那份精力。”“我亲爱的哥哥,我很愿意听听详情。”

迈克罗夫特从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纸,草草写下几个字,然后把纸交给了服务生。“我让他去请梅拉斯先生到这里来。”迈克罗夫特说,“他就住在楼上,遇到困难时,总是来找我。梅拉斯是一位希腊翻译,精通数国语言。我看还是让他自己把他奇怪的遭遇告诉你们吧。”

过了几分钟,来了一个体态肥胖的人,他热情地和福尔摩斯握手。“我说的话,恐怕警察都不会相信,”他难过地说,“但不把事情弄明白,我是不会轻松的。”“我洗耳恭听。”福尔摩斯说道。“事情发生在两天以前。你们知道,我是一个译员,主要翻译希腊语。那天晚上,一位穿着时髦的年轻人拉蒂默先生来找我,要我陪他坐马车外出。他说他有一位希腊朋友前来拜访,但他不会希腊语,因此需要我的帮助。他似乎非常着急,一出门,他几乎是推着把我送进马车内。”“刚坐进马车,他就凶相毕露(指原来伪装和善,遇事就露出了本相。),从怀里取出一根吓人的大头短棒,然后关上了车窗。”“‘很抱歉,梅拉斯先生。’他说,‘我不打算让你知道我们要去哪儿。’”“他的话令我大吃一惊,和我一同坐在车厢里的,还有一个膀大腰圆的年轻人。‘你这样做是非法的!’我无力地说。‘的确有些失礼,’他说,‘我保证我们会给你补偿,但如果你做出什么让我们陷入危险的事,就别怪我不客气了。’”“他心平气和地说着,我只好坐在那里,心里知道抵抗也是白搭,那就听天由命吧。”“马车向前行驶着,有时走在石路上,有时经过的却是平坦的柏油路(路面由沥青铺成的道路。),我丝毫猜不出前进的方向。当我们停下车时,我的表已经是差十分九点了。车里的人把车窗拉开,我看到了一个拱形大门,门上点着一盏灯。我被拉着进入院内。我可以看到,出来开门的人身材矮小,驼着背,是个中年人。“他走近我,笑着说:‘梅拉斯先生,我们没有恶意,只是需要你的帮助。你只要不耍花招,就会得到丰厚的报酬。’他声音颤抖,夹杂着格格的假笑,给我的印象很可怕。‘你要我做什么?’我问道。‘只需要向那位前来拜访的希腊绅士问几个问题,并告诉我们他的答复。我们让你说什么你才能说什么,否则……’他干笑着说,‘否则你还不如没出生呢。’他说着领我走进一个很大的房间,有一个穿着肥大睡衣的人等在里面。在昏暗的灯光下,他的样子显得很吓人——他面黄肌瘦(脸色发黄,身体瘦削。),眼睛凸出,更让人震惊的是,他的脸上横七竖八地贴满了奇怪的橡皮膏,还有一大块纱布用橡皮膏粘在嘴上。”“中年人递给了这个可怜人一张纸和一支笔,然后对我说:‘梅拉斯先生,你问他问题,让他把回答写下来。首先问他,是否答应在文件上上签字?’“那个人的双眼好像要喷出火一样,‘不!’他在纸上用希腊文写道。‘没得商量吗?’我按照那恶棍的吩咐问道。‘除非我见证她在我熟悉的希腊牧师作证下结婚,否则别无商量。’只见那个中年人狞笑着说:‘那么,你的下场将非常可悲。’‘我什么都不在乎。’“我就这样再三地问他是否能让步,在文件上签字,而得到的都是同样愤怒的回答。我突然灵机一动,每次在发问时加上一些我私自要问的话,经过试探,我发现他们真的一点希腊语都不懂,于是开始大胆地探问起来。大致上是这样的:‘你的固执会害了自己的。你是谁?’‘我不在乎。我在伦敦谁也不认识。’‘你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你来伦敦多久了?’‘听天由命吧。三个星期。’‘这份产业永远都不会是你的了。他们怎样对你的?’‘那也不能让它落在这帮恶棍手中。他们不给我吃饭。’‘如果你签字,你就自由了。这是哪里?’‘我决不妥协。我也不知道。’‘你就不能为她想一想吗?你叫什么名字?’‘我听她亲口跟我说才能相信。克莱蒂特。’‘你签字了才能见到她。你来自哪里?’‘那我就不见她。雅典(希腊首都,是希腊最大的城市。)。’“福尔摩斯先生,只要再给我五分钟,我就能把事情都探听清楚。没想到房门突然被打开,一个女人冲进来。我看不清她的容貌,只能看到她乌黑的头发和宽大的白色睡衣。‘保罗!’她用希腊语喊道。那可怜的人把嘴上的橡皮膏用力撕开,叫喊着说:‘索菲,索菲!’紧接着就扑到女人怀里。这时那年轻人抓住女人,把她推了出去。中年人则抓起那可怜的希腊人,把他从另一个门拖出去。这时房间里只剩我一个人。我正想着该怎样做的时候,只见那个凶神恶煞(非常凶恶的人。)的中年人又出现在门口,盯着我说:‘梅拉斯先生,感谢你帮了我们的忙。’我点点头,他接着说:‘这里有五英镑,是给你的谢礼。不过……’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格格地笑着说,‘假如你把这事讲出去的话,就要当心自己的小命了。’他接着说,‘如果你把这事告诉别人,我们马上就会知道。现在有辆马车在外面等你,我会让人送你回去。’“我急忙走出门坐上马车,又看了一眼周围的树木,拉蒂默先生坐在我身旁。我们再次行驶了一段漫长的路程,车窗仍然关着,我什么也看不到。“不知过了多久,拉蒂默对我说:‘这里离你家很远,但很抱歉,请你下车自己回家去吧。你如果跟踪我们的马车,就要自己当心了。’他边威胁我边打开车门,我刚跳下车,马车就疾驶而去了。“我惊慌地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身处荒野的灌木(没有明显的主干、呈丛生状态的树木。)丛中。不远处有铁路的红色信号灯。这时一个铁路搬运工迎面走来,我向他问了路,才惊慌未定地回到了伦敦。这就是我的惊险经历,如果可能的话,我想帮助那个可怜的希腊人。”

听完了翻译员的离奇经历,我们谁都没说话。许久,福尔摩斯对他哥哥说:“有什么办法了吗?”

迈克罗夫特拿起桌上的一张当日报纸,只见上面写着:

希腊绅士保罗·文莱蒂特,从雅典来此,语言不通;另有希腊女子索菲,两人如今都已失踪。若有人告知二人下落,必有重谢。

迈克罗夫特说:“今天各大报纸都刊登了这条广告,但毫无回音。夏洛克,你一定要把这案子查清,有什么消息一定要告诉我。”“一定,”福尔摩斯站起来说,“梅拉斯先生,我劝你这段时间一定要小心,因为他们看过广告,一定知道是你出卖了他们。”于是我们一起回家,福尔摩斯在半路上发了几封电报。“华生,我们来设想一下,”福尔摩斯边走边说,“很明显,那个叫索菲的女子能说一口地道的英语,她一定已经在英国居住了一段时间,却受到那个英国痞子(恶棍;流氓。)哈罗德·拉蒂默的诱骗,迷迷糊糊地落到拉蒂默和他的恶棍同伙手中。”“这很有可能”“后来她哥哥听说了这件事,来英国干涉,却同样冒失地被他们绑架在那所不知名的别墅里。他们抓住他,强迫他在一些文件上签字,让希腊姑娘把财产转让给拉蒂默。她哥哥可能是这笔财产的委托管理人,他愤怒地拒绝签字。他们并没有告诉姑娘她哥哥前来的事,直到当时姑娘冲进门来,才看到她的哥哥被那样对待。”“太棒了,福尔摩斯。”“啊,我相信我们的推测距离事实不远了,”福尔摩斯大声说,“姑娘名叫索菲,既然她在英国待过一段时间,我想我们不难打听到她。”我们一路说着案情,回到了贝克街的住所。福尔摩斯打开房门,我们却大吃一惊。

原来他哥哥迈克罗夫特正悠闲地坐在椅子上吸烟呢。“请进,先生们。”迈克罗夫特好像很喜欢我们惊讶的表情,笑着说,“没想到我会来吧,夏洛克?”“的确,亲爱的哥哥,你很少有这样的精力。”“不知为什么,这个案子异常地吸引我,”迈克罗夫特说,“而且,我的广告刚刚有回音了。”他说着取出一张纸来,说:“信是用钢笔写在淡黄色印刷纸(供各种印刷物使用的纸的总称。)上的,写信的人身体很虚弱。

先生:本人读了广告,回复如下。我对此女了解甚详,若您能前来,当详细告知此女的悲惨经历。据我所知,她和她的朋友们住在贝纳姆的默特尔兹。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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