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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8 04: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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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骏

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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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小区景观设计

居住小区景观设计试读:

前言

本书编写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当前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介绍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内容、原则、方法程序,从中培养学生关注实际问题,分析问题和利用所学的设计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本书注重创新性和时效性,充分关注近几年居住小区规划的实际情况,介绍多种灵活的新结构模式以及基于这些模式的景观设计,介绍新的设计手法、风格、材料和工艺等;注重实例分析,通过实例介绍使学生对前文所讲的设计内容、原则、方法程序、设计重点等有更直观的认识,同时还可通过实例了解新的设计手法、风格以及新材料和技术的应用。

全书共分5章。第1章介绍居住小区规划与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概念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内容,反思在高速城市化进程中,我国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出现的问题。第2章介绍居住小区户外空间的构成及类型,发生在居住小区户外空间的主要活动以及支持这些活动的功能空间。第3章讲解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原则、方法和程序,认为在居住小区规划层面,应该由规划专业与景观专业共同牵头,树立居住小区规划中的大景观和风景园林概念;建筑设计层面,建筑师应该具备风景园林的意识和修养,与景观设计师共同完成建筑设计工作,充分考虑住户的景观并将总体规划阶段的景观构思在建筑设计阶段予以贯彻;在景观设计层面,深化从总体规划阶段形成的环境景观脉络,将环境景观设计落实。第4章介绍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重点,针对小区入口、儿童游戏场地、运动健身场地和小区的交通空间等几个最主要的、对小区环境景观影响最大的功能空间,讲述了它们的空间及景观特征、设计原则和设计要点等;对小区照明和植物配置两个专业性较强的设计亦有详细介绍。第5章为集中实例分析部分,分别选取有代表性的低层、多层、高层及混合式住宅小区环境景观设计,介绍了案例的基本情况、构思主题、功能空间,植物配置,结合各实例特点重点介绍了小区入口、儿童游戏场地、运动健身场地和交通节点空间等对小区环境景观最有影响的功能空间。

本书由长期从事高等学校风景园林教育的5位老师共同编写,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刘骏副教授任主编,各章节编者分工如下:第1章、第2章,昆明理工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徐海顺;第3章,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陈宇;第4章1、2、3节,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刘骏;第4章4、5、6节,昆明理工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张琪;第5章,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李旭。在编写中,实例部分内容涉及较广,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著作、论文,未一一注明,敬请谅解,并向作者深表谢意。

限于编者水平,难免有疏漏与错误之处,欢迎广大读者批评指正。编 者2013年9月1绪论本章导读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居住区规划与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概念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初步了解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内容,并通过对国外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介绍,反思在高速城市化的进程中我国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出现的问题。1.1居住区规划与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1.1.1 居住区与居住小区、居住组团1)居住区

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集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万~1.5万户、30 000~50 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需要的日常性和经常性的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根据人口规模或居民数可以将居住区分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三级。居住区可划分若干小区,也可不划分小区,而由若干住宅组团组成。如广州的黄浦新港居住区(图1.1),包含6个居住小区(6万居民),建有包括医院、图书馆、派出所、学校等在内的一整套公共生活服务设施。2)居住小区

居住小区一般称为小区,是被居住区级道路(也可以是城市一般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2 000~3 000户,10 000~15 000人)相适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小区可划分若干住宅组团,或视具体情况不分组团。如昆明的某居住小区(图1.2),占222地15.34 hm(1 hm=0.01 km),整个居住小区以组团形式布局,围绕中心绿地还规划有小学、幼托、商场、文化中心等基本的公共设施,住区内有住户3 210户、1万居民。图1.1 广州黄埔新港居住区平面图图1.2 某居住小区平面图1—商场;2—幼托;3—小学;4—文化中心图1.3 某居住小区规划结构图1~9—居住组团;10,11—中心绿地及服务设施用地3)居住组团

居住组团一般称为组团,是指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700户,1 000~3 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最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它是居住区的基本居住单位,由若干栋住宅组成。住宅组团内可设一些直接与居民日常生活有关的微型服务设施,如小百货、卫生站和自行车存放处等。一般不设幼儿园、百货商店等公共设施,以免引入嘈杂的人流、车流和噪声而影响居住环境,所以称之为住宅组团,以表示它的单纯居住性质(图1.3)。1.1.2 居住区规划与居住小区规划1)居住区规划

居住区规划是一项复杂、综合的系统工程,它远远超越了单纯的工程技术的范畴,而是深入社会、经济、生态、文化、心理、行为等领域。居住区是城市重要组成部分,居住空间是城市空间的延续,所以它是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计划任务和城市现状条件,进行城市中生活居住用地综合性设计工作。居住区规划主要包括的内容有:根据居住区规划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确定规划用地位置及范围;确定人口和用地规模;按照确定的居住水平标准,选择住宅类型、层数、组合体户比及长度;确定公共建筑项目、规模、数量、用地面积和位置;确定各级道路系统、走向和宽度;对绿地、室外活动场地等进行统一布置;拟订各项经济指标;拟订详细的工程规划方案等。2)居住小区规划

居住小区规划的内容包括:确定居住小区单元的布局;确定居住小区内建筑的组合形式;确定道路的贯穿形式及道路级别、形式、道路宽度、停车场;划分各种空间(公共空间、半公共空间、私密空间与半私密空间),并规划绿地与活动场地的具体范围;拟订小区内部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类型、规模、布置等。1.1.3 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1)居住小区环境

环境广义上包括社会、自然、人工环境,行为学上的环境是指人类赖以生存、从事生产、生活的外部客观世界。人既是环境的中心,又是环境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居住小区环境广义上是指以居民为中心,与其工作、生活相关的外部环境,包括社会、文化、自然、人工环境;狭义上特指与建筑共同构成整个居住小区的、建筑周围的整个外部环境空间,由构筑物、道路、场地、植物、水体等实体物质所构成的建筑外部空间。

居住小区环境景观作为城市绿地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布局和设计方式对提升城市整体景观环境质量至关重要。同时,居住小区环境景观也是离居民生活最近的绿地景观,除了其生态环境功能,还为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健身、交流、避难等场所,同时对居住小区的人文环境也有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居民对住宅需求已逐渐从“居者有其屋”的普通住宅转向了“居者优其屋”的绿色住宅,优美的居住环境景观已成为住宅小区的基本要素。2)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

居住小区的使用主体是人,以人的需求出发来营造一个舒适、亲近、宜人的居住环境是居住小区环境建设的目标和意义所在。正如《雅典宪章》所说居住活动是“城市的第一活动”, “居住为城市的主要要素,要多从居住的人的要求出发”;而《华沙宣言》则对居住小区环境景观的设计提出了明确要求:“人类聚居地必须设计的能够提供一定的生活环境,维护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一致,采取充分手段保障私密性,并且提供面对面的相互交往的可能。”因而,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核心是为居民创造休闲、活动、交流等空间场所。空间是人活动的场所,空间的界面则是景观的物质构成要素,界面与空间是互为依托、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界面是实体,可以被人感知;空间是虚空,只能被人体验。界面与空间互为交织在一起,并传达出文化的内涵,从而实现环境景观的整体塑造。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模式改变了从前那种待建筑设计完成以后,再做环境点缀和修饰的做法,使环境设计参与居住小区规划的全过程,从而保证与总体规划、建筑设计协调统一,保证小区开发最大限度地尊重自然、保全自然、培育自然,并使设计的总体构思能够得到更好的表达和深化。1.2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内容与原则1.2.1 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内容1)立意和主题

立意和主题对于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规划设计的各个阶段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明确的主题立意决定了居住小区环境景观的整体形态和组合形式,并有助于营造独特的社区文化和人文氛围。无形的文化氛围、社区文化需要以一定主题、空间格局、设施、绿化配置来体现。2)总体布局

居住小区应根据功能需求和主题理念,合理规划各种空间场所,并通过道路等廊道,将各个节点串联成有机的景观体系。3)场所景观设计

场所景观是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核心,根据使用对象、使用功能的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下5种场所:(1)入口景观 小区的入口作为一个引领空间,也是对居住小区领域的界定,同时也是内外空间的一个过渡,它往往作为居住小区最初的形象而被大众所识别。(2)儿童游戏场所 居住小区环境占据了儿童成长的主要活动空间和时间,儿童游戏场地是居住小区环境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对儿童智力和身心的健康发展有重要作用。(3)运动健身场所 运动健身场地作为开放的动态空间,为居民提供健身和户外运动提供的场地,也可作为社区活动、家庭户外活动的空间。(4)安静休闲场所 安静休闲场地需要的空间相对私密,能满足住户休闲而不希望被打扰的活动,如聊天、看书、观看等活动。(5)公众活动场所 公众活动场地常是居住小区内最为集中、面积较大的活动空间,往往处于居住小区的中心位置,是小区内大型活动的开展场所,同时也是最大的非正式交流空间。4)小品建筑设计

小品建筑在居住小区环境景观中是必不可少的,大体可分为建筑小品(亭、廊、榭等)、装饰小品(雕塑、水池等)、公共服务设施小品(垃圾箱、指示牌等)等,其风格应与居住小区整体环境协调统一。5)植物景观设计

植物对小区环境而言是最重要的景观元素,其兼有环境生态、观赏游憩、休闲庇护等多重作用,同时还具有审美文化内涵,通过适当处理,可以提升小区文化意境。6)水体景观设计

水体是居住小区环境中最活跃的景观要素,它不仅可以塑造出不同形态、活泼、生机盎然的景观,还可以调节小气候,成为亲水空间和游嬉场所,同时也有蓄水、消防的作用。7)环境照明设计

住区内的户外灯光设施主要包括装饰性照明、车行照明、普通场地照明、人行照明、特写照明等,除了保证功能性外,还应注重其景观效果。1.2.2 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原则1)生态原则

回归自然、亲近自然是人的本性,因而注重生态效应,将自然引入到人居环境建设中,设计遵从自然,人和自然和谐、融洽的生态原则是当前居住小区景观设计的首要理念。具有生态性的居住环境能够唤起居民美好的情趣和情感的寄托,人与大自然共生共栖,才能体验到“天人合一”的哲学真谛。住区景观设计应尽量保留场地原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改善原有不良的生态环境,保证整个住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在设计中,应科学合理地利用自然条件,尽量布置带状绿地,使更多的住宅能有接触绿地的机会,处理好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居住小区的植物应尽量种类丰富,有利于乡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平衡,提高居住小区的“三维绿量”;另外应考虑植物群落的生态效应,乔、灌、草结构的科学配置,考虑空间上的层次性和时间上的季相变化;居住小区环境的水环境则要考虑水系统的循环使用和自我维持。2)心态原则

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应基于人本主义的精神,根据不同人群的年龄、文化程度、偏好、职业、生活习惯等的不同,创造不同尺度、不同使用功能的人性化、多样化空间场所,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多样化心理需求,如不同空间(私密、公共、半公共、半私密等)的规划、宜人的空间尺度、舒适的活动场所等。迦略特· 艾克博(Garrett Eckbo)在《生活的景观》(Landscape for Living)一书中,强调人是景观服务的中心和最活跃的设计元素,空间是景观设计的最终成果。对空间的偏好由于不同人群的年龄、职业、喜好、修养、文化等要素而不同,而且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过程中。空间的创造、设施的设计并没有一个模式,可以根据居民的年龄结构、不同的需求等丰富空间特性。人对环境的体验来源于多重感官,空间设计中对于人的听觉、视觉、嗅觉等多重感受都应有所考虑,良好空间环境的建立依赖于对多重环境的体验。此外,通达性直接影响着对各种功能区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应合理组织交通路线,根据居住小区的特点、建筑的布置情况、空间的服务区域来合理地确定各绿地空间和服务设施的数量、面积和所处位置,减小居民充分使用空间的障碍,体现共享性和公平性。住区景观设计应具有亲切宜人的尺度感,促进社区人际交往,引导人与人之间的交互行为及社区休闲健身活动,提倡公众参与到小区的景观设计、建设和管理之中。通过有形的设施、无形的机制建立起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参与和肯定,形成良好的邻里关系、社区文化和居住氛围。3)文态原则

住区景观设计应基于场所理论,传承场地文化,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具有地域特征的空间环境,注重整体景观的文化性、地域性和个性特征,通过物质空间规划设计,提升居住社区的文化氛围和精神价值,增强居住空间的可识别性,带动居民对居住环境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时不但要解决居住空间的设置,更要赋予居住环境更多的文化内涵,以满足人们的精神享受,这样人们在社区里生活才会感到愉悦。文化内涵往往是通过有特色的、具有地域特征的景观所表现出的,通过对生活功能、规律的分析,对地理、自然条件的推敲和对当地的历史文脉、环境、气候、自然条件等的研究,形成在布局与环境景观设计等方面与其他居住小区的不同的内在和外在特征。4)形态原则

住区景观规划设计应注重景观的观赏价值和视觉感知效果。首先应考虑环境空间的整体效果,采用合理的用地配置方式,并通过合理的配套设施布局(水、电管网设施,变电站、垃圾房、车库等辅助设施的布局及美化等)来达到住区整体意境及风格塑造的和谐。其次,在多样的外部环境各要素之间做到和谐统一,避免不同形式、风格、色彩的要素产生冲突和对立。同时,环境构成要素作为实体来构成空间,空间才是环境的主角,各要素需要为环境和谐的整体利益而限制自身不适宜的夸张表现,使各自的先后、主次、从属分明,共同构筑协调、统一的环境景观。再次,居住小区景观设计应通过借景、障景、对景等造景方式,使住区内外关系及系统协调。例如,滨临城市河道的住区宜充分利用自然水资源,设置滨水景观绿带;临近城市公园或其他类型景观资源的住区,应有意识地留设景观视线通廊,促成内外景观的交流;毗邻历史古迹保护区的城市住区应尊重历史景观,满足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其他相关规定。此外,种植设计还应注重植物的季相变化和观赏价值等。1.3国内外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概况1.3.1 国外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概况1)美国

20世纪60年代以来,针对现代城市的功能分区机能不良、公共空间缺乏、环境状况恶劣等种种弊端,在美国产生了新城市主义(New Urbanism)的规划思想。新城市主义其理论来源是霍华德(Ebenizer Howard)的田园城市,由于认识到城市的多样性与传统空间的混合利用之间的相互支持,新城市主义最引人注目的理论就是传统邻里区开发(Traditional Neighborhood Develop-ment, TND)和交通导向开发(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 TOD)(图1.4)。新城市主义规划的是具有传统特色、高密度、小尺度和亲近行人的社区空间,土地使用采取混合开发模式,保留大量的绿化开敞空间,强调公共交流与公众参与,鼓励步行和公共交通,营造亲切的社区氛围。按照此理念规划的社区,具有各自多元的人文和自然特征,家园坐落于自然景区内,既能享受清新的自然景观,又能在步行范围享受到社区生活的温馨。新城市主义最有影响的经典之作是新城市主义的奠基人安德雷斯· 杜安伊(Andres Duany)与伊莉莎白· 普拉特(Elizabeth Plater-Zyberk)夫妇设计的坐落于佛罗里达州的墨西哥海湾的滨海城(Seaside City)。图1.4 以交通主导(TOD)的发展单元和区域发展模式2)日本

1956年颁布的《都市公园法》是日本公园绿地的基本法律之一。《都市公园法》将都市公园分为九大类,其中基干公园包括住区基干公园(街区公园、近郊公园、地区公园)、都市基干公园两类(图1.5),其对都市公园的配置、规模、设施等技术标准和建设密度、设施用地、人均面积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在日本现行的绿地总体规2划中,制定了居住小区人均住区基干公园面积4 m以上、人均都市基2干公园面积2.5 m以上的建设目标。

当代日本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模式是一种在用地紧张的情况下的布置模式:居住小区以交通干道为界,各级基干公园绿地作为嵌块,位于相应规模的用地中心,各嵌块之间由绿道相联系,在住宅高密度条件下优先保证公园绿地的均匀分布。此外,日本特别注重将居住小区绿地与防灾庇护系统建设相结合,并重点建设满足多样化需求的休闲设施,尤其是幼儿、儿童设施等。3)法国

1994年法国出台了新的居住小区绿地标准,其中明确规定住宅组公园、小区公园、居住小区公园的绿地定额、服务半径、绿地面积和平均每人绿地面积。法国当代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模式特点是以带状公园绿地贯穿居住小区,这些公园绿地互相联系成为纵贯城区的绿带。居住小区内部带状公园绿地与住宅组群接触比较充分,住宅组群的绿地可直接与之连通(图1.6)。这种模式的住宅群可以保持较高建筑密度,绿带宽窄变化比较灵活,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有较多的选择余地,绿带方向与夏季主导风向一致,有利于通风,也便于形成明确的环境意象。例如,1990年始,巴黎市政府针对塞纳河左岸2地区130 hm的铁路、仓储与工业闲置用地,进行了有步骤的整体改造建设,目标是形成一处文化、教育、办公、居住等多功能融合的、2富有吸引力和活力的综合片区。整体改造规划包括90万m的办公2楼,52万m的住宅(住宅项目既包括舒适豪华的套型,也包括社会22住宅),同时还包括22万m的现代工业及传统手工业建筑、13万m22的公共建筑、20万m的大学以及17 500 m的河港建设,此外公共休2闲空间占地不少于30万m。狭窄的街道、围合的街坊、私密的内院以及建筑高度的序列变化(沿河逐渐降低)、开敞的公共绿地、丰富的建筑立面造型等多种元素相互融合,形成了很好的居住景观效果(图1.7)。图1.5 日本都市公园系统的布局模式图1.6 法国丹尼斯城居住区平面图图1.7 法国居住区环境景观4)英国

英国新城的规划设想也来源于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分别以哈罗(Harlow)新城、郎科恩(Runcorn)新城和密尔顿· 凯恩斯(Milton Keynes)新城为代表,其交通体系采用完全人车分行的雷德朋原则,住宅以独立花园式住宅为主,搭配少量的公寓,住宅区十分强调绿化和景观,将城市绿地连续不断地渗入居住小区内部,居住小区之间、居住小区内各小区(邻里单位)之间、各住宅组群之间均有大量的公共绿地,并形成联系紧密的有机整体。新城还预留大片未开发土地以便进一步开发娱乐、休闲等公共活动场所。这种居住小区绿地规划模式具有最大的整体性与连续性,从景观和生态角度看最为有利,但这种模式因为需要大片的绿地,仅适用于用地条件比较宽松的城市和居住小区。20世纪80年代以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进一步扩展了新城建设的内涵,进而提出了新社区(New Settlement)的规划概念。新社区不再是单纯的居住小区,而是一种具有多重含义,内容范围广泛,集生活、休闲、娱乐、工作为一体的综合区域,新社区将农业也纳入到规划考虑的范围,形成对全新城市聚居模式的探讨。近年来,面对城市生态环境危机,英国出现了生态社区建设的风尚,按因循自然的原则,尽可能地保留原有基地的地形、植被、河流等自然形态,尽量减少对基地环境的破坏;社区各类资源通过合理的组合以及采用适当的生态技术达到生态循环的最大化,将居住小区产生的废弃物、污染物减少到最小,甚至是零排放。例如,英国伦敦贝丁顿(BedZED)零耗能生态社区(图1.8),在一片曾是荒芜废弃的污水处理厂址上,诞生了一个象征未来低碳社会的生态社区,这是英国第一个全方位生态社区。图1.8 英国贝丁顿(BedZED)零耗能生态社区1.3.2 我国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概况1)我国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发展历程

我国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得到了迅速发展,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对苏联居住小区模式的模仿,到20世纪80年代借鉴国外经验对符合我国国情的居住小区自主模式的探索,再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人性化”“生态化”理念的引入,大致可分为以下4个发展阶段:(1)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苏联模式”时期 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改善人民居住条件,我国居住小区建设主要以借鉴和模仿“苏联居住小区模式”为主,这一时期的住区规划风格朴实无华,没有实质的景观设计,景观仅局限于植草种树的“绿化”模式。而之后的20年间,居住小区规划初步涉及了环境景观设计,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后出现了住宅组团中央围绕小区中心绿地的布局结构,标志着对环境景观设计的重视。(2)改革开放以后的“探索”时期 改革开放以后,居住小区建设进入了如火如荼的大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规划结合考虑了“功能”与“形式”的要求,从居住小区的建筑形式到空间都更加灵活丰富。可以说,无论是规划、建筑、景观都有了很大进展,但是景观设计仍摆脱不了模仿,景观形式多流于盲目的崇尚表面的美观,缺乏对景观设计的深层意义的思考。(3)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人性化”时期 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住房改革的深化,住房由“福利分房”转向了“商品化”“社会化”。尤其对“人性化”理念的引入,把居民在环境中的行为心理及多样化需求作为重点,让这一时期的小区规划焕发出蓬勃生机。这一阶段的环境景观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除了观赏性外,也更加关注环境的舒适性与实用性,满足人的多样化需求。(4)20世纪末的生态化时期 20世纪末到21世纪是我国对生态居住观的大力倡导时期。这一时期受西欧各国生态现代化理念的影响,各地建设花园城市、生态城市,而“以人为本”的模式也转向了“以人为本——以环境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居住小区景观设计从单纯的物质空间环境走向了社会、经济、自然、人整体协调发展的阶段。2)我国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存在的问题(1)从忽略到过度设计,景观要素堆砌的现象较为普遍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住小区的环境设计越来越受到重视,我国的居住小区环境建设已走过了早期极端的不重视阶段,而出现了过于强调形式、盲目堆砌景观要素以满足销售、宣传和形象需求的过度设计问题。这种出于市场销售需求,由开发商大量投入资金而催化出的景观设计过激、过度的产品,带来了住区环境景观设计浮躁之气,设计师专注的不是居民的使用,而是景观形象的展示和商业的噱头,大量地堆砌景观小品、水景和异域的植物,等等。过度、造作的景观设计不仅造成极大的浪费,同时还对景观设计的风气形成了不好的影响。(2)脱离本土文化背景和居住人群身份的社区环境,盲目抄袭国外风格 由于业界浮躁、急功近利,当前小区环境设计中,外来风盛行,盲目模仿、抄袭、复制诸如欧式、日式、美式以及新加坡式等的设计风格,丢失了基于场地的特色,丧失了场地的文化属性。景观设计必须要有自己的原创性,营造基于本土文化背景和居住人群身份的社区人文环境,否则将失去自我的文化归属感,不能在业主和居住环境之间产生某种心灵的共鸣。(3)片面强调装饰性的景观效果,忽略小区环境的实用性和生态性及后期管理养护 目前国内有许多地产商一味追求商业利益,将景观绿地建设作为一种谋取商业暴利的手段,他们在地产开发中往往对于景观环境的营造急功近利,片面追求观赏性和装饰性的景观效果,单纯追求形式的美观,重观赏效果,轻生态效应,追求短时效果,忽略小区环境的实用性和生态性。例如,大面积、纯观赏性的模纹花坛、草坪,大尺度的公共雕塑、硬质铺装,大树移栽等。特别是许多生态习性与当地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观赏植物的引进,以及缺乏乔—灌—草立体群落的合理配置,违背绿地植物的自然生长、演替规律。在这种没有真正将城市居民的需求作为出发点的状况下,其营造出的景观环境往往不具有可持续性,后期维护、管理均存在较大问题。(4)照搬大尺度绿地空间的手法进行设计,忽略小区环境的家园性、休闲性及自然性 住区环境景观的设计尺度与城市规划和城市公共空间设计完全不同,但目前在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中,往往存在照搬城市广场、公园等大尺度绿地空间的手法,设计手法过于规范化和格式化,尺度把握欠缺的问题突出。加之,由于对人的心理需求考虑不周,很少能从儿童、老人、青年等不同年龄层次的使用群体角度出发,居住环境的外部设施严重缺乏,使得外部环境有空间无内容,极少考虑到必要性活动、自发性活动、社会性活动的人性场所,难以满足人们休闲的需求,因而往往不能营造出具有亲切感、家园感、归属感的空间场所,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住区环境空间的休闲场所功能。基本概念

1.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概念

2.居住区规划、居住小区规划的概念

3.居住小区环境景观、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概念复习思考题

1.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主要内容与原则有哪些?

2.试比较分析我国和欧美国家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各自特征及产生背景。

3.目前我国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4.根据个人理解阐述当前居住小区景观环境设计的时代精神。2居住小区环境空间构成本章导读

居住小区户外空间是居民日常生活的主要场所,因此做好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首先要对居住小区户外空间的特性和户外空间活动有所了解。本章主要介绍居住小区户外空间的构成及类型,发生在居住小区户外空间的主要活动以及支持这些活动的功能空间。2.1居住环境空间的构成与类型

居住环境空间构成是指通过各类实体的组合和排列围合成户外的环境空间,并且通过设计使这些空间满足居民生活实用的各种功能需要,达到舒适合理的要求。小区环境空间与建筑空间一样,也是“虚无”或“空”的,在很多情况下我们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其实在空间中不断地发生着人们生活的各种行为,是人们生活的容器。空间环境和实体是居住小区硬环境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们互相依存、不可分割,如果只注重住宅、公共建筑等人工建造的实体,但没有处理好实体与空间环境的关系,居住小区缺少空间感或失去空间环境或环境组织、空间结构、空间秩序不合理,也不能构成良好的人居环境。2.1.1 按空间的层次划分

根据居住环境空间给人的心理感受以及空间领域性,1977年美国学者纽曼将街道到住宅的居住空间划分为“公共—半公共—半私密—私密”四层递进关系,将这4个层次反映在居住小区中的交往空间则是:1)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是指供居住小区全体居民共同使用的场所,使用者不受限制,因此这类空间场所应方便众人进出使用,一般情况下,公共空间占据居住小区内中心地带和居住小区重要出入口处。它包括道路广场、社区公园、文化活动中心、商业中心等,是居住小区居民的共享空间(图2.1)。2)半公共空间

半公共空间是指具有一定限度的公共空间,是属于多幢住宅居民共同拥有的空间,具有一定范围的公共性。这类空间是邻里交往、游憩的主要场所,也是防灾避难和疏散的有效空间。规划设计时,需要空间有一定的围蔽性,交通车和人流不能随意穿行。这类空间包括组团院落空间(图2.2)、组团级道路空间等。图2.1 某居住小区绿地公共空间图2.2 某居住小区组团院落半公共空间3)半私密空间

半私密空间是私密空间渗入公共空间的部分,属于几幢住宅居民公用的空间领域,供特定的几幢住宅居民共同使用和管理,这类空间常常成为幼儿活动的场所。同时,由于这类空间是居民离家最近的户外场所,是室内空间的延续,因此又是居民由家庭向城市空间的过渡,是连接家与城市、自然的纽带。这类空间包括宅间庭院、宅前小道等(图2.3)。4)私密空间

私密空间是属于住户或私人所有的空间,不容他人侵犯,空间的封闭性、领域感极强,一般指住户的底层小院,仅供居民家庭内部使用(图2.4)。图2.3 某居住小区宅间半私密空间图2.4 某高档居住小区庭院私密空间

居住小区空间的分级划分反映了社会组群的分级划分:家庭有起居室;几栋住宅有它的“半私密性空间”;多幢住宅组成的组团有它的“半公共性空间”;最后,整个居住小区围绕着它的“公共性空间”,设有活动中心、公园、商业服务中心等。2.1.2 按空间的形式划分1)边界空间

边界空间是指两种性质不同的空间交接的边界区域。边界具有行为的诱导性和景观的变异性,以及行为的扩散性。在一个居住小区中,从公共空间到私密空间、从开放空间到封闭空间之间的过渡区域总是最吸引人的场所,这就是所谓的“边界效应”。居住小区里的边界空间包括居住小区边界(居住小区与城市的边界、居住小区入口(图2.5)—庭院边界—单元入口(图2.6)3级,从公共性到私密性,将各个交往空间连接起来。同时,边界空间是居民来往的必经之处,也是行人辨别方位的重要标记。这些位置既能满足人们心理安全,同时又能满足好奇心的需要,因此是人们乐于驻足活动的地方。这些边界空间的主要任务就是满足人们最经常的交往活动,并提供一定的设施供其休息或进行各种活动。图2.5 某居住小区入口边界空间图2.6 某居住小区单元入口边界空间2)庭院空间

庭院空间是居住小区内主要由建筑围合的空间类型,庭院空间中交往类型丰富。依尺度及形态之间的对比关系,通常可分为中心庭院—区域中心庭院—宅间院落3级。中心庭院属于公共空间,供全体住户使用;区域中心庭院属于住区半公共空间性质,供多栋住宅居民使用,也称组团院落;宅间庭院属于住区半私密空间性质,供几栋住宅居民使用。一般较小规模的居住小区往往只能形成只有中心庭院一级或中心庭院、宅间院落两级的关系。庭院空间是居住小区居民交往行为发生的主要场所,是使用率较高的空间。3)广场空间

广场是主要由软性材质围合的空间类型,居住小区的广场空间具有开放性、可及性和高实用性的特点。它不仅是居民进行大规模户外活动的场所,如集体大型活动(老年人的聚集性晨练活动、住区的社区活动)等,同时也是散步、交谈等休闲活动的场所(图2.7)。图2.7 某居住小区广场空间4)道路空间

居住小区道路具有道路交通的普遍功能,但与城市道路有不同的要求,它不能像城市道路那样四通八达,而应视为居住空间的一部分,因为它与居民的出行、邻里交往、休息散步、游戏休闲等密切相关,是居住小区交往空间的一个主要场所。依据道路的宽度和用途可将居住小区的道路空间分为:住区级道路—组团级道路—院落路3级(图2.8),私密性呈递增关系。住区级道路属于公共空间性质,为居住小区全体居民共同使用,主要通向各个住宅组团,一般呈环形、线形布置,满足车、人通行;组团级道路属于半公共性质,主要起到由区域性庭院向宅间院落的过渡;院落道路属半私密性质,是院落内的道路和院落通向住宅单元的道路。图2.8 某居住小区道路空间(a)住区级道路空间;(b)组团级道路空间;(c)院落级道路空间5)各空间之间的关系

交往空间的这些形式共同组成了居住小区户外的空间环境,它们的关系如图2.9所示。图2.9 交往空间按空间形式分类的关系2.2主要居住活动与功能空间2.2.1 居住小区主要活动

人们在户外的活动多种多样,居住小区户外环境中的活动也不例外,根据不同的划分方式可以将这些活动分为不同种类,具有不同的特点。在居住小区户外交往空间设计时,应分析空间中可能发生的交往行为类别及其特点,进行针对性的设计。1)按户外活动性质划分

丹麦学者杨· 盖尔(Jan Gehl)在《交往与空间》(Life between buildings)一书中,将公共空间中的户外活动划分为3种类型:必要性活动、自发性活动和社会性活动。每种活动类型及其相对应的环境要求都不同的。各类空间为居民的户外活动提供了表演舞台,必要性的活动、自发性的活动、社会性的活动就有可能在那里不知不觉地发生。(1)必要性活动 必要性活动是各种条件下都会发生的必不可少的活动,如上(放)学、上(下)班、购物、存取自行车、小孩接送、候车、买菜、做家务等。换句话说,就是那些同一年龄组的居民在不同程度上都要参与的所有活动。一般地说,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事务属于这一类型。这些活动一方面是在各种条件下,任何环境的居住小区都必须发生和进行的,从活动的内容和频率上讲,它们的发生很少受到居住环境构成的影响;另一方面,这些活动的方便、舒适、安全、安静程度,严重地受到了居住小区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受到硬环境布局的影响,也就是说,硬环境处理不当,居民的必要性活动就会感到不方便、不安全等。(2)自发性活动 自发性活动是在环境条件适宜、空间具有吸引力时才会发生的交往形式。自发性活动与必要性活动相比是另一类截然不同的活动,只有在适宜的户外环境条件下才会发生,只有在人们有参与的意愿,并且在时间、地点、场所可能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这种类型的活动包括散步、健身、驻足观望及坐下来晒太阳等。这些活动只有在外部条件适宜、天气和场所具有吸引力时才会发生。对于物质规划而言,这种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大部分宜于户外的娱乐消遣活动恰恰属于这一范畴,这些活动特别有赖于外部的物质条件。自发性活动主要包括:

①文娱活动,如绘画、摄影、阅览等;

②体育活动,如打拳、游泳、跑步等;

③安静休息,如散步、休憩、赏景等。(3)社会性活动 社会性活动是指在公共空间或半公共、半私密空间中有赖于其他人员参与的各种行为,包括儿童游戏、互相打招呼、交谈、各类公共活动以及最广泛的社会活动——被动式接触,即仅以视听来感受他人。这类活动可以称之为“连锁性”活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们都是由另外两类活动发展而来的,或是由人们长期形成的习惯而形成,或者是由于人们处于同一空间,在环境、气候、条件适宜时发生。人们在同一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同一空间内徜徉、生活,就会自然引发各种社会性活动,这就意味着只要改善居住小区中必要性活动和自发性活动的条件,就会促成有序的社会性活动。

按照社会性理学的理论,社会性活动具有3个方面的功能作用:一是组织功能,即通过社会性活动使居民有秩序、有组织、有系统地结合起来;二是协调功能,即通过社会性活动增进居民的互相了解、同情和支持,协调行动,共同对居住小区承担起社会责任;三是保健功能,即社会性活动是人具有社会性的反映,保持人与人的思想感情交流、信息交流,从而有利于人的心理平衡和身心的健康。社会性活动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赋予行为发生者以合适的空间和具有一定设施和环境的场所,并且在一般情况中活动的群体对此场所或空间具有归属感、领域感和安全感;

②居民必须具有相同或类似的、相近的社会利益和活动内容,只有相同的目的或社会利益才能导致共同的社会性活动;

③居民在某些特征上必须是相同的或类似、相近的,如职业、地位、所受教育、业余爱好、年龄、性别、地缘等,只有在相同者、类似者之间才存在着相适应的、共同的行为和语言,才有可能发生社会性活动。

在当代城市中,一般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人口构成、家庭构成、年龄构成是不相同的,他们从事不同的职业,分属不同的社会团体和群体,具有不同的社会利益和生活规律,经济收入、志趣爱好、受教育程度、道德伦理观念等也不尽相同,从而导致了不同居民的社会利益差异。因此,在居住小区环境设计中,要考虑和研究多方面的社会性活动的需要和可能。首先是邻里间的社会性活动,邻里间的交往是最基本的人际地缘关系,它是住户家庭的延伸和扩大化,对于社会的安定有着更为直接的作用。邻里的居住环境是居民,特别是童年时对居住处所建立起来的故乡感、故乡情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品性的形成有着很大影响。其二是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性活动。居民中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爱好等特性的成员,有不同的社会活动内容和目的,以及对其环境条件的不同要求。因此,在居住小区内不仅要安排各种各类成员“通用的”活动空间、场所和设施,而且还应该为满足居民不同的社会需要而设计“系列”的环境。通过细致地考察不同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行为活动的规律,为各种社会性活动提供媒介和环境。(4)3种活动与外部环境空间的关系 社会性活动和自发性活动是即兴发生的,具有很强的条件性、机遇性和流动性的特点,这就对硬环境系统提出了相应要求。如果要保证孩子们有最佳的游戏条件,能与其他孩子一起游玩,并保证不同类型、年龄组别的居民群体有良好的交往与活动的机会和范围广泛的户外娱乐活动,就必须使各种活动在户外能随机、连续地发生,同时直接在住宅的周围提供与之相适应的空间和场所以及从事某一活动的机遇。这样即兴发生的社会性活动和自发性活动就有可能发展起来。

当户外空间的质量不理想时,就只能发生必要性活动,而自发性活动和社会性活动就很少可能发生。在环境低劣的居住小区环境中,只有零星的极少数活动产生,人们匆匆赶路上班或回家,住宅外的环境就没有吸引力了,成为被冷落的“沙漠”。在良好的居住环境中,情况就截然不同,当户外环境具有较高质量时,尽管必要性活动的发生频率基本不变,但由于实体和空间条件好,它们显然有延长时间的趋向,其环境系统的功能效益就得到了充分发挥,并且由于场地和环境布局适宜居民驻足、小憩、游玩等,大量的各种自发性活动和社会性活动就会随之发生和增加。2)按户外活动目的划分(1)保健型活动 保健型活动是居民们通过进行锻炼、保健,并与别人交流信息、增进感情的活动。活动人群主要为中老年人,表现为跑步、打拳、舞剑、打球、练气功、跳舞等健身活动,这类活动具有以下特征:

①活动时间相对固定。健身的时间大多发生在清晨或傍晚,这两个时间段的阳光都比较弱,因此在设计健身型活动空间时就不必考虑大树冠树种遮阳的问题,只要这类空间中的绿化满足居民对清新空气的需求即可,而不必对绿化种类有特殊要求。

②活动对象相对固定。在居住小区内经常参加健身的人在这个特定的时间段内会经常碰面,久而久之就相互认识、熟悉,成为相互关心的朋友。

③活动地点相对固定。健身者往往会选择僻静的场所,以减少外界的干扰。由于健身是许多人的集体活动,因此需要一定面积的平坦场地,并在场地的周围布置部分座椅,以备休息时使用。(2)休闲型活动 居民们进行休闲活动的主体人群为老年人及中青年人,主要活动方式为散步、观看、下棋、晒太阳、乘凉,等等。多发生在优美有趣、生机盎然的场所,如小区公园、广场、绿地及其小品设施旁和感到亲切的地段,如单元楼门口、住宅组团出入口和小区出入口及其附近区域等。由于这类活动是一种休息放松的自发性或社会性活动,受气候条件及物质空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大,交往的人数以3~5人的小群体为主,也会出现10人以上的大群体休闲活动情况。一般来说,休闲活动具有以下特点:

①随机性。休闲型活动发生的时间、地点、行为都不固定,具有随机性。这种活动常发生在空气清新、绿树成荫、相对安静的住区绿地旁、小品设施旁以及有集聚活动的住区小广场,可以看到较多来往人流的住区步行街和宅前绿地等地方。因此,在对休闲型空间设计时,要使一个场所具有适应多种活动行为的功能,以满足人们在闲暇时间休闲活动方式的多样化。

②局限性。由于休闲型活动受气候条件及物质空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室外活动空间功能多样化的同时,要使空间尺度适应人体的需要,同时还要设立半室内休闲空间,如凉亭、廊架等,以防出现连续阴雨住户无处可去的情况。(3)游戏型活动 这种活动多发生在小孩子中,如跳绳、玩打仗、戏水、堆沙等,其活动的区域随孩子年龄的增长而扩大,如学龄前儿童的活动区域多为组团内的场地,并有家长陪伴进行,在此过程中引发家长间的连锁交往;而小学生的活动场地则扩展到住区中心场地或者更大的范围。这种游戏型活动多以3~5人为主,更多的人则可能是有组织的游戏活动。在进行游戏型活动空间设计时要注意:

①安全性。由于游戏活动以儿童活动为主,而儿童年龄较小、自身的安全防卫意识较弱,其地理位置的选择尽量远离车行道。对于婴幼儿的活动场地地面铺装要以柔性材料为主,如地面铺设泡沫地砖,以防在活动中受伤。

②可开发性。儿童在游戏的同时也是对智力的一种开发,因此在对游戏空间设计时,可以提供儿童自主活动的平台,如设置沙坑及一些散乱的材料,让儿童在沙坑里自己创造游戏模式。(4)事务型活动 事务型活动是指居民之间的处理事务的活动,活动地点在居住小区户外空间环境中。处理的事务可以是业务往来、私人事件、谈判等。它的特点在于:

①活动对象相识。活动的对象可能之前就认识,或熟悉或仅相识。若为熟悉的事务型交往,活动多为相约商量什么时候去哪里玩、业务需要等;若为仅相识的事务型交往,活动多为对私人事件进行讨论。

②目的明确。活动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进行事务商量或处理。3)居住小区活动行为的特征(1)活动行为的随意性和伴随性 居住小区的活动不同于学习和工作的活动,它更加随意、亲切。由于人们共同生活在一个空间,会经常会面、打招呼、交谈、聊天以及进行具有共同爱好的娱乐等,活动的随意性较强。居住小区独立性的活动很少,一般都随着带孩子、遛狗、下棋、放风筝等休闲活动进行,有很强的伴随性。(2)活动行为的多样性和分散性 居住小区活动行为存在着多样性,因此活动行为在空间上呈分散性。2.2.2 居住小区主要功能空间

居住小区内的主要活动空间按其功能、性质、规模和所处的环境,可划分为居住小区公园绿地空间、组团绿地空间、宅旁绿地空间、道路绿地空间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附属绿地空间。住宅区的绿地环境具有3种主要作用:使用功能、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使用功能是指具有可活动性,如游戏、运动、散步、健身、消闲等;生态功能是指具有生态平衡、气候调节的作用,如住宅区小气候的形成(包括降温、增温、导风等)、环境污染的防治与质量的改善(有噪声减弱、空气降尘、减菌和吸收二氧化碳等)等;景观功能包括可观赏性与美化环境。1)小区公园绿地空间

居住小区的公园绿地空间是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宜安排游憩活动设施、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空间。其景观形象是居住小区的代表。(1)公园绿地的功能 居住小区内的公园绿地空间通常又称为小区游园,其主要作用在于为居民提供一个公共绿化活动空间,它集中反映了小区环境景观的质量水平。所以,有很多小区又以集中绿地、中心景观、中心花园等形式出现。公园景观空间的功能主要包括:构建居民户外活动空间,提供各年龄阶段需要的游憩活动场所,包括散步、休息、游览、儿童游戏、运动、健身、文化、娱乐;营造交往空间与社交氛围;塑造居住小区形象,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提供防灾避难的场所等。(2)小区公园绿地空间的设计 小区游园在设计时应该以居民的活动规律与需求为基础,并与住宅区各类活动场地的布局和设计紧密结合,其位置通常处于居住小区的中心地带,以在使用和景观方面最大限度地被最多的居民和住户所享受为原则。小区公园景观空间用地2面积通常较大,面积应≥0.4 hm,最大服务半径为400~500 m。

①配合总体。小区公园景观空间要与小区总体规划密切配合,综合考虑,全面安排,并使小游园能妥善地与周围城市绿地衔接,尤其要注意小游园与道路绿化衔接。

②位置适当。应尽量方便附近地区的居民使用,并注意充分利用原有的绿化基础,尽可能与小区公共活动中心结合起来布置,形成一个完整的居民生活中心。

③规模合理。小游园的用地规模根据其功能要求来确定,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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