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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9 08: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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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克·吐温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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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语译林:汤姆·索亚历险记

双语译林:汤姆·索亚历险记试读:

汤姆·索亚历险记

作者:马克·吐温,姚锦熔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12-01

ISBN:9787544750660

本书由北京凤凰壹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汤姆·索亚历险记

译者前言

本书作者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小说家。他经历了美国从初期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表现为从轻快奚落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阶段。前期以辛辣的讽刺见长,但到了后期语言更为暴露激烈。他于1835年出生于密西西比河畔小城汉尼拔的一个贫穷的乡村律师家庭。青少年时期曾当过排字工人,在密西西比河上做过领航员。四年的水上生活是他一生中最难忘的经历,使他有机会接触到广阔的社会,加深了对美国人民的认识和了解,为他日后的创作积累了大量宝贵的写作素材。马克·吐温于1910年4月21日去世。“马克·吐温”是他最常使用的笔名,一般认为这个笔名是源自其早年水手生涯,与其伙伴测量水深时,他的伙伴叫道“Mark Twain!”,意思是“两个标记”,亦即水深两寻(1寻约1.8米),这是轮船安全航行的必要条件。

马克·吐温的第一部作品是《卡拉维拉斯郡著名的跳蛙》,于1865年发表在《纽约周六报刊》上,受到读者的欢迎。1867年马克·吐温在欧洲和中东旅游。这一游导致了《傻子旅行》的诞生。1872年,马克·吐温出版了第二部旅行文学著作《艰苦岁月》作为《傻子旅行》的续集。马克·吐温之后的两本著作均是关于他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经历。《密西西比河的旧日时光》本是一系列在《大西洋月刊》连载的小品,在1875年结集出版。之后马克·吐温写了《汤姆·索亚历险记》《王子与贫儿》《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等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发表于1876年。小说主人公汤姆·索亚天真活泼,不喜欢学校呆板枯燥的教育,并极度厌恶牧师骗人的鬼话。他不堪忍受束缚个性、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干一番英雄事业。小说通过主人公的冒险经历,对美国虚伪庸俗的社会习俗、伪善的宗教仪式和刻板陈腐的学校教育进行了讽刺和批判,以欢快的笔调描写了少年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灵。《汤姆·索亚历险记》以其浓厚的深具地方特色的幽默和对人物的敏锐观察,一跃成为最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品之一。《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阅读的时候切莫一本正经地去探讨重大严肃的社会意义,寻找创造过惊天动地业绩的英雄人物,那定会使你失望;不论你是大人,还是孩童,若是愿意放下身段,忘却自我,以纯净之心与故事中的人物同忧共乐,定会从中获得无穷的生活乐趣,也会洞察到人间的善恶美丑。

本书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位失去父母的孤儿,由姨妈抚养。他调皮捣蛋、贪玩、逃学、极富冒险精神和好奇心,令抚养他的姨妈伤透了脑筋,令管教他的老师束手无策,这样一个令人又恨又疼的小捣蛋鬼,却是小伙伴们羡慕的对象。礼拜天他被罚粉刷栅栏,原本是个“苦差事”,可他居然假装干得津津有味,惹得小伙伴们用大量的玩具换取享受劳动的片刻快乐;他成绩极差,却用粉刷栅栏得来的玩具,换了大量的“票子”,从而获得了学校至高无上的荣誉——《圣经》;他让小猫喝下“止痛药”,闹得全家天翻地覆,表面看小猫遭了大罪,实际上是给姨妈上了一课,让她后悔不迭……如此好玩的故事书中随处可见,举不胜举。我们读着这些充满生活情趣、笔调轻松诙谐的故事,无不为汤姆的聪明机智而叫绝,并报之一笑。

汤姆虽然顽劣,却有一颗很强的同情心,极富正义感。他正直,诚实,遇到困难镇定自若,冷静分析,并勇于尝试解决问题。他对外界的事物总是充满好奇心和想象力,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他目睹一起凶杀案的发生,眼看凶犯逍遥法外,而无辜者蒙冤受屈,既害怕出来告发而被真凶追杀,又不忍无辜者受罪,备受良心折磨,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最终挺身而出,当庭作证,使案情大白于天下。

本书定名于“历险记”,作者自然对主人公的历险经历作了一番详细的描述。其中便有密西西比河中的一个小岛之行。汤姆·索亚带领乔·哈珀与哈克贝利·费恩,一行三人在孤岛上无拘无束的胡闹与嬉戏中得到了由衷的幸福,但思家之苦和暴风雨的洗礼终使当海盗的美梦破灭,这次历险也以失败而告终。墓地的历险显然是对主人公心灵的一次严峻考验。而此后的山洞探宝、勇救道格拉斯寡妇等等情节无不与之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正是这一次次历险凸显了汤姆及其伙伴们的生活、性格的方方面面,更构成了他们丰富多彩的心路历程。

我们不妨将汤姆与贝基的“恋情”也看作是他一生的早年“历险”。说他俩产生了“恋情”未必确切,充其量,那只是两个少不经事的少年男女的“好奇心”的一次表现,原本不必大惊小怪,作者不惜笔墨,无非是想让好玩的故事更加好玩,加点“佐料”,让历险故事读起来更有“娱乐”性而已。

书中另一个形象同样引起人们的兴趣,他就是哈克贝利·费恩。哈克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身上有不少恶习,抽烟、说脏话,甚至还小偷小摸,是镇上做父母的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坏孩子”,但却是汤姆·索亚的好伙伴。两个人意气相投,一起历险,共患难,同享受。可他天生具有叛逆的精神,不愿受种种“规矩”束缚,即使有了钱,他还是觉得睡木桶、穿破衣的生活自在。这个形象令人不禁想起我国那个家喻户晓的早期的“孙悟空”来。有关哈克贝利·费恩的未来命运,有兴趣的读者可去阅读《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姐妹篇《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该书将有非常有意思的故事等着你欣赏。

正如作者在本书的序中所说,这虽是一本供少年男女娱乐的读物,成年人切莫“冷落”它,因为“读了此书能愉快地回忆起自己童年时的情景,回忆起当年自己的所思所感,回忆起自己的言谈和有时出现的怪异举动”。诚哉斯言。许多人童年无不经历过汤姆早年所经历过的一些“历险”,因而读起来倍感亲切,欲罢不能。译者2014年1月1日于浙江杭州

作者序

本书所叙述的大多数历险故事都实有其事。其中一两件也是我亲身经历过的。有些孩子还是我小学的同学。哈克贝利·费恩这个人物源自生活。汤姆·索亚同样如此,只是不单取材于一人,而是集中了我所认识的三个孩子的特点综合而成,所以这一形象相当于建筑学上所谓的混合型结构。

书中提到的一些荒诞不经的迷信习俗,在本故事发生的时期——也就是三四十年前,在西部的儿童和奴隶中非常流行。

虽说本书主要是为男女少年所写的读物,供他们娱乐之用,但我希望成年男女不会因此而冷落了它,因为本书还有一个目的是帮助成年人读了此书能愉快地回忆起自己童年时的情景,回忆起当年自己的所思所感,回忆起自己的言谈和有时出现的怪异举动。作者1876年于哈特福德

第一章

“汤姆!”

没人答应。“汤姆!”

没人答应。“怪哩,这孩子倒是怎么啦?汤姆,你在哪儿呀?”

还是没人答应。

老太太把眼镜往下拉了拉,目光从镜架上打量一番房间,再把眼镜向上推了推,又从镜架下看了看外面。像小孩这样的小东西,她很少,或压根儿不用眼镜去找;她戴眼镜完全是为了“派头”,起着装饰作用,你看这眼镜多有气魄,让她内心感到无比自豪——她的眼力是一流的,眼睛上哪怕架上的是火炉盖,东西照样能看得一清二楚。此时她显得有点不知所措,说起话来倒算不上严厉,但嗓门很高,高得连家具也能听清楚:“没错,要是你让我给逮住,看我准……”

她没把话说完,只是弯着腰用扫把一个劲往床底捅,边捅边喘粗气,可除了惊扰了一只猫,她一无所获。“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孩子!”

她来到敞开着的门前,站在门里,目光朝院子里的番茄茎和曼陀罗草丛扫视。汤姆不在那里。她便把嗓门提得高高的,这下大老远就能听到她的喊声了:“汤姆,我说的是你!”

她的身后响起轻轻的响声,她急忙转过身,一把抓住一个小孩紧身短上衣的衣角,这下对方休想逃走了。“嗨!我该想到房间里衣柜才是。你躲在那儿干吗?”“没干吗。”“没干吗?瞧瞧你这双手,再瞧瞧你那张嘴。满嘴角沾的倒是什么玩意儿?”“姨妈,我说不上。”“我可知道。不是果酱是什么?我给你说过不下四十遍了,要是再动那果酱,看我不剥你的皮。去把鞭子给我拿来。”

鞭子被举得老高,眼看大祸就要临头。“哟!瞧你背后,姨妈!”

老太太以为有什么险情,慌忙转过身,撩起裙子,小家伙借机拔腿就跑,纵身跳过高高的栅栏,眨眼间不见了踪影。

波莉姨妈目瞪口呆地站了好一会儿,这才轻声地笑起来。“该死的小家伙,我怎么就没汲取教训呢?瞧他老来这一套,这次我怎么没提防又被耍了呢?不是吗,人老硬是学不了乖,真是应了老话:老狗学不了新把戏。天知道,他的鬼花样天天翻新,谁知道接下去他还会使出什么新花招。他可懂得火候哩,知道怎么不玩过了头,免得惹我生气,怎么逗我开心,让我消气,这下又来这一套,知道我不会揍他。说实在的,还是怪我没尽到管教的职责。《圣经》说得好,孩子不打不成器,这才是大道理。我知道自己这是在作孽,害得彼此都受罪。他都成了小流氓了。全怪我。他是我那死去姐姐的孩子,可怜的小家伙,我又不忍心揍他。可每次放过他,我的良心又感到不安;打他吧,我这颗老迈的心疼得不行,下不了手。得了,得了,人都是女人生的,命本就不长,苦难却不少,《圣经》就是这么说的,这话说到家了。要是今儿下午他逃课,明儿就让他干活,好好教训他一顿。星期六,别的孩子都在休息,让他干活,可是很难才能办到。他呀,最不愿做的事就是干活。我想好了,我要尽尽职,非让他干点活不可了,要不可就毁了这孩子了。”

这天汤姆果然逃学了,而且痛痛快快地玩了一阵子。回家正赶上帮助黑人小孩吉姆在晚饭前锯好第二天用的柴火,还劈好引火柴——至少他忘不了把自己的奇遇都告诉了吉姆,不过那活儿四分之三是吉姆干的。汤姆的弟弟(确切地说,他同母异父的弟弟)锡德已干完分内的活(收拾碎柴片儿)。他是个文静的孩子,不会做什么危险的事儿,也不会惹是生非。

吃晚饭的时候,一有机会汤姆就偷糖吃,波莉姨妈问他一些刁钻而深奥的问题,设法套出他又干了什么坏事来。像许多头脑简单的人一样,她自有很强的虚荣心,自以为天生别具一套能耐,能一眼识破别人无法破解的奥秘。她问:“汤姆,学校里挺热的吧?”“是挺热的,姨妈。”“热得不行吧?”“是热得不行,姨妈。”“你没想到过去游泳吧,汤姆?”

汤姆只感到浑身一阵惊慌——既难受又疑虑。他仔细打量波莉姨妈的脸色,但看不出什么来,便说:“没想过,姨妈——可不,不很想。”

老太太伸出手,摸了摸汤姆的衬衫,说:“可你这会儿并不很热。”

她已发现那衬衫是干的,而别人却看不出她这么做到底打的什么主意,对此她感到十分得意。不料汤姆已看穿了她的用意,便来个先发制人:“我们几个在水龙头下淋了淋脑袋——我的头发这会儿还湿着呢。看见没有?”

波莉姨妈一想到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这一茬,把大好机会给错失掉了,顿时感到很是懊恼。不过她灵机一动,又想出新招来:“汤姆,淋脑袋的时候,你没解下我给你缝的衬衫领子吧?把外衣解开!”

汤姆的脸上顿时没了焦虑的神色,他解开外衣。他的衬衫领子还好好地缝在上面。“得了!好吧,你去吧。我认定你一准逃了学游泳去了。不过这回我不计较,汤姆。我看你呀,就是一只所谓的毛被烧焦的猫——外焦里不焦。至少这回是这样。”

她既为自己的招数没有奏效感到遗憾,同时又为汤姆这一回还算听话而感到快慰。

可锡德说:“得了吧,我记得你给他缝领子的线是白的,可如今都成黑线了。”“可不是,我那是用白线缝的,汤姆!”

可汤姆没有理会,拔腿就跑,到了门口,冲着锡德说:“锡德,你这是欠揍。”

汤姆到了安全的地方,停下脚步,检查起插在外衣领子上的两枚粗针,针上还绕着线——一根是白线,另一根是黑线。他说:“要不是被锡德说穿,她是不会看出破绽来的。讨厌!她一会儿用白线缝,一会儿用黑线缝。把人都搞糊涂了,要是单用一种颜色的线就好办了。我发誓,为这事非要教训锡德一顿不可。我说到做到。”

他不是村子里的乖孩子,可他非常非常了解那个乖孩子,而且对他讨厌透顶。

两分钟后,也许还不到两分钟,汤姆早已把那些个烦恼事丢到了九霄云外去了。这倒不是说他的烦恼不像大人的烦恼那样令人沉重痛苦,只是因为这会儿一件新鲜又有趣的事强烈地吸引了他,一时间把烦恼事丢到了脑后——凡人遇到新的兴奋事时往往会把痛苦忘掉的。这新鲜而有趣的事便是一种既新奇又有趣的吹口哨法,是他刚从一个黑人那里学来的,他正愁着找个没人打扰的地方练它一练呢。这种口哨能吹出一种独特的鸟声,吹的时候把舌尖顶着上颚,就能发出断断续续流水般清脆的颤音——诸位读者应该记得自己还是孩子的时候会这种把戏的。汤姆拼命地练,专心地学,很快就掌握了诀窍。于是他在大街上迈开步子,嘴里发出悦耳的口哨声,心里洋溢着感恩之情。那高兴劲活像是天文学家发现了一颗新天体——毫无疑问,那兴奋劲比天文学家还要强烈,还要深沉,还要纯真。

夏天的黄昏很漫长。天还没有黑。这时汤姆猛地停止了吹口哨。他的面前出现了一个陌生人——身影比他要大的男孩子。在圣彼得斯堡可怜的小村子里,一旦来了一个陌生人,不论他是男是女,是老是小,都会引起大家强烈的好奇心。这个新来的男孩子衣着讲究——在周末,这样的打扮算是够讲究的了,不能不引得大家万分惊讶。他头上的帽子相当精致,蓝色上衣又新又漂亮,扣子扣得紧紧的,显得干净利落,裤子也不例外。脚上还穿着鞋子哩——今儿可是星期五呀。他甚至还打着领结,很漂亮的缎子领结。他那一股子城里人的气派让汤姆看得很不是滋味。他越瞧对方这身鲜亮的古怪打扮,鼻子翘得越高,越发感到自己的穿戴寒酸破烂。两个孩子谁也不吭声。一个挪一步,对方也挪一步,但只是朝身旁挪,彼此绕着圈子,面对面,眼对眼,盯着对方。最后还是汤姆开了口:“我可要揍你!”“我倒要看看你有没有这个胆。”“哼,我可要动手啦。”“我看你不敢。”“我敢。”“不,你不敢。”“我敢。”“你不敢。”“敢。”“不敢!”

令人难堪地停顿了一会儿,汤姆问:“你叫什么名字?”“这你兴许管不着吧?”“管得着。我偏要管。”“行,管来看看。”“你要是再说废话,我就要管了。”“我就说,就说,就说。你动手吧!”“哼,你以为自己了不起吧,是不是?要是我想,可以一只手绑在身后,一手就能搞定你。”“好哇,干吗不动手?你不是说敢吗?”“行!要是你耍我,看我敢不敢。”“像你这样空口说大话的人我见得多了。”“好个自作聪明的家伙!你以为你是谁?哦,瞧那帽子多难看。”“难看也得看。谅你也不敢摘下它。谁要是敢动它,我就叫他吃不了兜着走。”“你吹牛。”“你吹的牛也不赖。”“你是只会动嘴不敢动手的吹牛家。”“我说你给我滚到一边去。”“给我听好了,要是再跟我说粗话,看我不拿石头砸你的脑瓜子。”“你试试。”“我当然会试。”“那你干吗不动手?干吗光动嘴巴就是不动手呢?我想你是怕了。”“我才不怕哩。”“你就是怕。”“我不怕。”“怕。”

又是片刻停顿,彼此再次大眼瞪小眼,兜着圈子。然后肩对肩顶了起来。汤姆开了口:“滚开!”“你自个儿滚开。”“我不。”“我也不。”

两人就这么站着,双腿叉开,像只支架,撑在地上,双方怒目而视,推推搡搡,可谁也占不了上风,结果两个人斗得汗流浃背,满脸通红,这才小心翼翼慢慢地松了劲,汤姆才说:“你是个胆小鬼,是条小狗。我要叫我大哥哥来对付你。他只要动动小指头就能收拾你。我会让他这么做的。”“谁怕你的大哥哥?我也有哥哥,他比你的哥哥还要厉害。他能把你的哥哥扔过栅栏去。”(这两个哥哥都是瞎编出来的。)“你尽说大话。”“你说的也是大话,不算数。”

汤姆拿大脚趾在泥地上画了一条线,说:“你要是敢跨过这条线,我就要揍得你趴在地上爬不起来。看谁敢试试,都要落到同样下场。”

新来的孩子听罢立即跨过了线,还说:“你不是说要揍我吗,动手吧。”“别来逼我,给我当心点。”“你不是说要揍我吗,怎么不动手?”“好哇!拿两分钱来,我准揍扁你。”

新来的孩子从口袋里掏出两枚大铜子儿,伸出手,带着嘲弄的神色,递了过去。汤姆一巴掌把铜子儿打落在地。说时迟,那时快,两个孩子,像两只小猫,立即在泥地上扭成了一团,翻来滚去,又是揪头发,又是扯衣衫,又是抓鼻子,落得都成了泥猴子,还挺得意哩。很快成败就有了结果。汤姆从战尘中露出身子,只见他直挺挺地骑在那新来孩子身上,双拳狠擂着对方。“快求饶吧!”他说。

那孩子竭力挣扎着要脱身,嘴里一个劲地哭哭嚷嚷——主要是被气的。“求不求饶?”说着,拳头一个劲落下去。

最后那陌生的孩子喘着粗气,说了声“饶”,汤姆才放开他,让他站了起来,并说:“这下你可知道厉害了吧,下次最好看清楚了,你这是在耍哪个。”

新来的孩子拍着身上的尘土,抽抽搭搭,晃着脑袋,不时回过头来,威胁汤姆说“下次被他撞见,准要收拾他”。汤姆只嘲弄地报之一笑,得意洋洋地转身离去。他刚转过身,那陌生的孩子捡起一块石子儿,扔了过来,击中了汤姆的后背,接着便转身,像只羚羊似的逃之夭夭。汤姆拔腿就追这个反复无常的家伙,直追到了他家门口,这样就知道他住在哪里了。汤姆在他家门口守了老半天,就是不见冤家出来,那冤家只是在窗口朝他做鬼脸,拒绝出战。后来冤家的妈妈出现了,她骂汤姆是邪恶的小坏蛋,没教养,呵斥他滚开。汤姆只好离开,临走时说他是不会放过那孩子的。

晚上汤姆很迟才回到家。他小心翼翼翻窗进家时,不料中了姨妈的埋伏。姨妈一见他衣服的惨状,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决心,星期六非要让他干重活不可了。

第二章

星期六早晨就要到了。夏天,大千世界一片明朗清新,处处生机勃勃。人人心里都唱着歌儿,倘若你有一颗年轻的心,这歌声就会从嘴唇上流露出来。人人脸上都喜气洋洋,每一个步子都轻盈矫健。洋槐树花满枝头,芳香扑鼻。村子远处,高耸着的是卡迪夫山,山上草木青葱,远望恰如怡人的绿洲,朦胧、静谧而引人入胜。

汤姆拎着石灰桶,拿着长柄刷子,来到路边小道上。他打量一番栅栏,满心的欢喜一扫而光,不禁涌起一股深深的悲伤。那可是一排长三十码、高九英尺的栅栏!他只觉得人生变得一片空虚,像是身上压上累累重担。他唉声叹气,刷子蘸了蘸石灰水,从栅栏顶层刷了起来。他一遍又一遍地蘸刷子、刷栅栏,可剩下那一大片未刷的地方一眼望不到边,相比之下,刷过的部分实在微不足道了。想到这里他心灰意冷,不由一屁股坐到护木箱上。就在这时候,吉姆一手提着洋铁桶,一蹦一跳从大门跑了出来,嘴里还哼着《布法罗的姑娘》哩。过去,在汤姆心目中,从镇上泵站拎水是件十分讨厌的活儿,可这会儿他便不这么想了。他不由想到,泵站里聚着许许多多小伙伴,男男女女,有白人的孩子,有混血儿,还有黑人的孩子。他们排着队等着,有休息的,有交换玩具的,有吵架的,有的打闹,有的嬉戏,不一而足。他记得,那泵站离家虽说只有一百五十码,可吉姆拎一桶水来回得花上一个小时的时间,有时甚至还得有人去催他。想到这里,汤姆便说:“我说,吉姆,你来刷栅栏,我去提水吧。”

吉姆摇了摇头,说:“哪能呢,汤姆少爷。老太太吩咐过了,让我快点把水拎回来,不可半路上跟别人玩。老太太还说,她料到汤姆少爷会要我替他刷栅栏,所以吩咐我路上别耽搁,管好自己的事——她说,刷栅栏的事她会亲自过问的。”“千万别听她说的,吉姆。她就爱这么说。把水桶给我,我要不了一分钟就回来。她发觉不了。”“噢,汤姆少爷,不行。老太太会揪下我的脑瓜子的。她说到做到。”“她吗?她从不揍人——大不了只是拿着顶针在人家头顶上比划比划。你说,谁怕这个呢?别听她话说得厉害,这伤害得了谁?只要她不哭哭闹闹就万事大吉了。吉姆,我送你一件意想不到的玩意儿。一只白色弹珠子。”

吉姆犹豫起来了。“白弹珠,吉姆!那可是顶呱呱的弹珠子。”“老天爷!我说,这果真是天大的好东西!可汤姆少爷,我真的怕老太太哩。”“还有,要是你愿意,我可以把自己发了炎的脚指头让你看看。”

吉姆毕竟是个凡人,这话太让人动心了。于是他放下水桶,拿过白弹珠。他弯下身子仔细地看着汤姆解开脚上的绷带,露出那发了炎的脚指头。不一会儿,他感到屁股火辣辣地疼痛,但他顾不得疼痛,拎起水桶,飞快地拔腿就跑。而汤姆又使劲地刷起了栅栏,波莉姨妈则一手拿着拖鞋,双眼洋溢着得意的神色,撤离了“战场”。

汤姆的劲头没维持多久。他想起打算今天要做的好玩事儿,倍感心酸。那些无拘无束的孩子会打这儿经过,去玩各种各样有趣的游戏,他们会因为他得干活而取笑他——一想到这里,他的心便火烧火燎地难受。他掏出自己的宝贝,仔仔细细地打量起来——几件玩具,几颗弹珠子及一些破破烂烂的玩意儿。用这些东西收买人家替自己干活也许还能凑合,可要是换来哪怕是半小时的真正自由怕是还差大半截哩。于是他把这些可怜的东西放回口袋,打消了收买孩子的念头。就在这看来绝望而黑暗的时刻,他心头猛生出一个绝妙的主意!顶呱呱而非同寻常的主意!

汤姆拿起了刷子,不动声色地干起活来。这时候本·罗杰斯来了。在一帮男孩子中,汤姆最怕的就是被他嘲笑。你看他一蹦一跳地过来——一眼就看出,他这时正兴高采烈,满怀着期望。他嘴里啃着苹果,时不时吹着悠长的口哨,煞是动听,接着又是一声声叮咚咚叮咚咚声,分明是在模仿汽船声。“汽船”驶近了,放慢了速度,到了街中央,“船身”往右一侧,慢慢地来了个大转弯,显得挺认真,挺费劲,因为他这是在模仿“大密苏里号”船,把自己当作是吃水九英尺的大船。他身兼汽船、船长和汽笛的重任,所以想象中自己身处上层甲板上,要对他人发号施令,自己又要听令执行。“停船,伙计!丁——零——零。”于是“船”几乎停了下来,慢慢地向人行小道靠了过来。“掉转船头!丁——零——零。”他的手臂绷得紧紧的,笔直伸出,紧贴在身体两侧。“右舷向后!丁——零——零。呜——呜——呜!”他说着,右手煞有介事地画着圈,表明那是个四十英尺的大舵轮。“左舷向后!丁——零——零!呜——呜——呜!”他的左手画出一个个圆圈。“右舷轮停!丁——零——零!左舷轮停!右舷轮向前!停!外舷轮慢慢转过来!丁——零——零!呜——呜——呜!抛前缆绳!快!喂——抛后缆绳——我说,你这是干吗?把缆绳在船桩上绕它一圈!就这么着——松手!熄火,伙计!丁——零——零!”“唏,唏!唏!”(他这是在模仿试水位旋塞发出的声音。)

汤姆径自埋头刷栅栏,没去理会“汽船”。本盯着他好一会儿,才开了口:“嘿,你惹上麻烦了,是不是?”

没有答理。汤姆像个画家,打量起自己最后那一刷,又用刷子轻轻地一抹,像刚才那样,审视起所得的效果来。本在他身旁来回走着。那只苹果惹得汤姆直流口水,但他还是埋头干活。本说:“喂,老伙计,你还得干活吗,嗯?”

汤姆突然转过身来,说:“哟,是你呀,本!真想不到。”“我说,我这要游泳去了,没错。你不想去吗?你当然是想干活,是不是?当然是想干活!”

汤姆打量一眼对方,说:“你说,什么叫干活?”“怎么,这不是干活吗?”

汤姆继续刷着,漫不经心地说:“可不,也许是叫干活,也许这不叫干活。据我所知,这才称汤姆·索亚的心。”“得了,得了,你不是说你还挺喜欢干这事儿吧?”

刷子继续在刷着。“喜欢?我干吗不该喜欢?小孩子家能天天捞到刷栅栏的机会吗?”

事情有了转机。本不再啃苹果了。汤姆来来回回仔细刷着栅栏——刷了一道,退后一步,细看刷出来的效果——这里那里添上一刷——又看看效果——本看着他的每一个动作,兴趣越来越浓,越来越被吸引过去,他很快便说:“我说,汤姆,让我也刷几下吧。”

汤姆想了想,刚想答应,又改变了主意。“不行,不行。这恐怕不行,本。波莉姨妈对这栅栏可挑剔着哩——你是知道的,这到底是面朝大街的栅栏,要是在屋后,那无所谓,她也不会太在意。可不是,她对这栅栏可挑剔哩,得仔仔细细地刷。我看,能干好这事儿的孩子,都是千里挑一、万里挑一的。”“不会吧——哪能呢?噢,得了。让我试试吧,只一小会儿。换了我,就会让你试试的,汤姆。”“本,说实在的,我倒是愿意让你刷一会儿,可波莉姨妈——不是吗,吉姆也想刷刷,可她就是不让。锡德想干,波莉姨妈也不让。你看我有多为难?要是让你来刷这栅栏,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乱子——”“噢,得了吧。我会小心的。这就让我来试试吧。要么——我把苹果核给你。”“行——不,本,还是不行,我怕——”“我把苹果全给你得了!”

汤姆把刷子给了本,脸上装出老大不情愿的样子,可内心别提有多高兴了。在这艘原本叫“大密苏里号”的汽船在烈日下,干得大汗淋漓的时候,这撒手的画家却端坐在附近的阴凉处的水桶上,晃荡着双脚,啃着苹果,脑子里盘算着如何去“宰杀”更多的无辜者。宰杀的对象不乏其人。时不时就会有男孩子过来。他们原本是想来取笑他的,结果都留下来刷栅栏了。这时的本已累得筋疲力尽,汤姆已与比利·费舍尔做好了一笔交易,把下一个机会给了他,换来一只状况挺不错的风筝。费舍尔玩腻了,约翰尼·米勒来了,他以一只死耗子,连同拴耗子的绳子的代价买来这大好机会。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来挨宰的孩子纷至沓来。到了午后,汤姆已由一名一无所有的穷小子,摇身一变,成了地地道道的大富翁。除了上述的那些财富外,他还拥有十二颗弹珠,一只破口琴,一片透明的蓝色玻璃片,一架用线轴做的炮,一把什么也开不了的钥匙,一小截粉笔,一只酒瓶塞,一个洋铁皮士兵,一对蝌蚪,六只爆竹,一只独眼小猫,一只铜把手,一个狗颈圈——可惜的是没连着狗——一只小刀的刀柄,四块橘子皮,还有一块破窗框。

与此同时,他还过得逍遥自在,喜气洋洋——许多人陪着他玩——栅栏呢,先后被粉刷了三遍。要不是石灰水告罄,他准会让全村的男孩子个个变成穷光蛋。

这下汤姆暗自思忖,这世界毕竟不是无情无义的,于是他对人类的行为规律有一大发现:要想让大人或孩子巴不得想做某件事,就得设法让这东西难到手。要是他也像本书作者那样,是位聪明的大哲学家,那就得懂一个道理:活,孩子家必得要干,玩呢,不是非玩不可。明白了这道理,就知道,制作假花或踩水车便是干活,而滚保龄球或攀勃朗峰是玩儿。英国就有那么一班家财万贯的绅士,夏天,他们每天都驾着四匹马拉的马车,赶上二三十英里的路,就因为他们有的是钱,这才享受了这份特权,要是让他们给人驾车收取工钱,那他们算是干活了,他们肯定不愿干的。

这孩子为面前的世道发生的实质上的变化着实琢磨了一阵子,然后动身到总部去报告。

第三章

汤姆来到波莉姨妈跟前,她就坐在一间舒适后房的敞开着的窗前。这房间既作卧室,又是吃早餐的地方,是餐室,又是书房,兼而有之。夏日宜人的空气,舒心的宁静,芬芳的花香,蜜蜂那令人昏昏欲睡的嗡嗡声,这一切交织在一起,产生了效力,使得她做起针线活来,做着做着打起了瞌睡——她身边除了一只小猫,可没有什么伴儿,而小猫这时也在她的膝盖上睡着了。她的眼镜稳稳地架在长着灰白头发的脑袋上。她原以为这会儿汤姆不知玩到哪里去了,想不到居然会无所畏惧地出现在她跟前。汤姆说:“现在我能去玩会儿吗,姨妈?”“什么,干完了?你刷了多少?”“全刷完了,姨妈。”“汤姆,别跟我撒谎——我受不了。”“我没撒谎,全刷好了,姨妈。”

波莉姨妈听了这话半信半疑。她要出去亲眼看看。汤姆所说的话只要有百分二十是真的,她就心满意足了。她一见整座栅栏真的全刷好了,不但粉刷过了,而且精心地刷了一遍又一遍,甚至连地上也留下一道石灰印,直惊得她目瞪口呆。她说:“哦,实在想不到!汤姆,要是你有心干活,还是挺能干的。”说罢,她又补上一句,把这好话冲淡了点:“可我不得不说,你有心干活的时候实在难得一见。得,玩儿去吧。不过别忘了回家,别玩了一星期也不想回家,要不看我不抽你。”

她被他这“辉煌的”成绩大大地感动了,高兴之余,把汤姆领到食品间,挑了只最好的苹果给他,同时忘不了教训他几句,说什么能享受到人家好生款待,是因为你自己诚心的努力结果,而不是凭歪门邪道,那才有价值,享用起来才有滋有味。就在姨妈以《圣经》中的一句漂亮话结束自己的教训时,汤姆顺手牵羊拿走了一块炸面包圈。

汤姆蹦蹦跳跳出了门,看见锡德正好在外面通往二楼后房的楼梯往上爬。泥团伸手就有,他拿起泥团就朝锡德扔,眨眼间,泥团漫天飞扬,锡德落入了泥团的暴风雨中。没等波莉姨妈从惊恐中回过神来去解围,锡德身上已中了六七块泥团,而汤姆早已翻过栅栏,逃之夭夭了。栅栏是有门的,可一般情况下汤姆没那个闲工夫从那里进出。谁叫锡德上次提醒姨妈说他衣领缝着的是黑线,给他惹来麻烦,现在报了这一箭之仇,让他感到心头好不痛快。

汤姆绕过房子,进了一条满是泥泞的小巷。姨妈牛栏的后门就开在这小巷里。到了这里,他就逃脱了被抓获、受到惩罚的危险了。他快步直奔村里的广场。那里事先约好有两支男孩子组成的“部队”,准备进行一场战斗。汤姆是其中一支部队的统帅,另一支由乔·哈珀(他的一个铁哥们)率领。这两位大统帅是不会亲自上阵的,那会有跌身价。打仗是小兵分内的事。统帅们只需端坐高处,通过参谋发号施令,指挥战斗。经过长时间艰苦的战斗,汤姆的军队取得了胜利。接着便是清点阵亡人数,交换俘虏,对下一次战斗尚有分歧的条款达成一致,约定下次交战日期。最后,两支军队排好队伍,撤离战场,汤姆也就孤身一人打道回府。

汤姆路过杰夫·撒切尔家房子时,看见院子里有位陌生的姑娘——小姑娘长着一对水灵的蓝眼睛,一头黄发扎成两条漂亮的长辫子,身穿一件白色的夏装,下着绣花宽松长裤。汤姆这位刚刚还在称王道霸的大英雄未经一枪一弹就被对方击倒,倒地不起了。某位芳名艾米·劳伦斯的姑娘立时从他的心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没留下半丝回忆。他原认为自己爱她爱得如痴如狂,曾把这份激情看成是倾心的爱恋,如今只觉得那只不过是过眼烟云般的微小偏见,他曾花数月之久追求过她,可她在一星期前才接受他的爱。他自觉是世上最最幸福、最最自豪的男孩子,不料这种感觉只持续了短短七天,此时此刻,转眼间,她便像个不期而遇的访客,来去匆匆,从此从他心中彻底消失了。

他偷眼观看这位新天使,顿时涌起一股爱慕之心。他看着,看着,直待对方注意到了自己,他才把目光收了回来。然后他装模作样起来,仿佛对方并不存在似的,幼稚地“表演”种种可笑的男孩子的动作,以博得对方的青睐。他的种种愚蠢而荒诞的做派延续了一小会儿。就在他表演危险的体操动作时,猛地发现那女孩子径自朝房子走去。汤姆走到栅栏前,伤心地背靠栅栏。实指望她能多停留一会儿。她上了台阶,停下脚步,很快又向屋门走去。眼看她的脚跨上门槛,汤姆长叹了口气。但很快他喜出望外,原来一朵三色紫罗兰被抛过了栅栏,她的倩影这才消失在门内。

汤姆转身就跑,到了离那花一英尺,要么是两英尺的地方停下了脚步。他手搭凉棚,朝街那头看过去,仿佛发现那个方向发生什么有趣的事儿似的。他即刻捡起一根麦秆,把它放到鼻子上,同时脑袋尽量往后仰,让麦秆保持平衡。他身子费劲地左摇右晃,往前挪过去,离那花越来越近,最后一只光脚踩上了花,用灵活的脚趾夹住,带着宝贝,单脚跳着,人消失在拐角处。不过只一会儿,那是为了把花藏到外衣里去,藏在心口,也许紧贴胃的地方吧,反正他没学过解剖学,到底藏在哪里,这些细枝末节他是不会计较的。

汤姆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在栅栏前游来荡去,像刚才一样,耍着种种花招,到了夜幕降临才离开。那姑娘一直没有露面。可汤姆还心存希望,实指望她什么时候会在窗口出现,注意到自己,以此来自我安慰。最后他可怜巴巴地满怀着幻想,老大不愿意地回了家。

整个晚饭时间汤姆显得异常兴奋,惹得波莉姨妈直纳闷:“这孩子中了哪门子邪了?”他因用泥团打锡德而挨了一顿骂,可他满不在乎。他试图在姨妈鼻子底下偷糖吃,手指因而挨了敲打。他说:“姨妈,锡德偷糖的时候,你干吗不打他?”“可不是,锡德可不像你那样让人烦。要不是我一直提防着,你准会吃成糖人儿了。”

姨妈说罢进了厨房,锡德,领了“圣旨”,伸手就去拿糖罐——瞧他那得意劲,汤姆实在受不了。不料锡德手指一滑,糖罐掉到地上,碎了。汤姆见了高兴得不行,可还是控制住了嘴巴,一声不吭。他暗下决心,紧闭嘴巴,就是姨妈来了,什么也不说,只是乖乖地坐着,等着她来问这祸是哪个闯的,然后一五一十道出了真情,然后看着这“宠儿”挨剋,世上哪有比这称人心的事呢?老太太一回来,面对这一片“残局”,透过眼镜片,直冒怒火,汤姆见了乐不可支。他暗自想道:“终于要得到报应了!”不料他自己居然趴到地上去了!一见那高举的巴掌这就重重落下来,汤姆忙叫了起来:“住手!你干吗揍我?糖罐是锡德摔的。”

姨妈住了手,满脸疑惑。汤姆以为姨妈这是要说句安慰他的话,但待她缓过神来,却说:“哼!得,我估摸着,你就是挨点揍也不冤枉。我不在的时候,你准闯过别的大祸。错不了。”

然后,她受到了良心的谴责,很想说几句亲切而爱怜的话来安慰他,但一想,觉得这不等于自认是自己的不是了吗?这么一来不是坏了规矩了吗?所以她便保持了沉默,心情沉重地忙家务事去了。汤姆躲在角落里直生闷气,委屈得不行。不过他知道,姨妈内心已向他赔过不是了,想到这里,他忧郁的心灵得到了一丝满足。他不会主动向别人求和的,他才不理会人家哩。他知道,有一对怜悯的目光时不时透过泪水,在注视着自己,可他就是不理会。他想象自己一病不起,姨妈弯着身子,恳求他说句宽恕她的话,可他转身面对墙壁,至死也不会说那样的话。啊,那样一来她会有什么感想呢?他想象自己被人从河边抬回家,他死了。卷曲的头发湿漉漉的,双手僵硬,再也动不了啦,受伤的心停止了跳动。她会扑到他身上,泪如雨下,祈求上帝还给她的孩子,她再不骂他,永不骂他了。他就冰冷地躺着,脸色苍白,毫无气息——一个可怜的受害者。他的不幸就此结束。他的情感深深地沉浸在悲痛的梦魇中,害得他嗓子眼被呛住,不得不时时咽下口水。他的眼眶饱含泪水,眼皮一眨,就沿着鼻尖哗哗往下流。他在伤心中得到了宽慰,那简直是一大享受,是任何世俗的快慰和欢乐所不能替代和侵扰的,也是他不可容忍的。这太神圣了,任何人不得触碰。可就在这时候,他的表妹玛丽蹦蹦跳跳地走进来。她在乡下待了一星期,仿佛待了几年似的,又见到家,兴高采烈,喜气洋洋。如果说她带进来的是歌声和阳光,汤姆一见她则站了起来,带着阴云和黑暗,从另一扇门溜了出去。

他没有到孩子们常去的地方,而是远远地离开他们,找个与他心境相符的僻静处所,闲逛一番。河里一只木筏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在木筏边上坐了下来,凝视着那一片渺茫而阴沉沉的流水。巴不得自己这就被淹死,出其不意地死去,死得无知无觉,用不着受大自然所安排下的那种痛苦的折磨。这时候他想到了那朵花,随手拿了出来。花已经被揉皱,已经枯萎了。这令他那忧郁的心增添几分快活的感觉。他想知道,她一旦知道他的事,是不是会可怜他?她会哭吗?是不是希望自己有权搂住他的脖子安慰他?还是像世人,冷冰冰地掉头走掉?这画面在他的脑海萦绕着,给他带来既痛苦又欢快的感觉。他用种种不同的角度变换画面,直到智穷力尽,再也变不出新花样才罢休。最后他一声叹息,直起身子,在黑暗中走了。

到了九点半,要么是十点钟的时候,他到了渺无人迹的街上,来到那位不知名的人儿所居住的地方。他停下脚步,竖起耳朵听起来,可什么也没听到。二楼的一扇窗子的窗帘上映着昏暗的烛光,他心目中那神圣的人儿莫不是就在那儿?他越过栅栏,悄悄钻过树丛,径直在那窗下站了下来。他满怀激情抬头久久打量起来,然后索性仰天躺到窗下的地上,双手交叉在胸前,捧着那朵已经枯萎的可怜的花。他就要这样死去——离开这冰冷的世界。他这个无家可归的人头上无遮无盖,无人出于情谊来抹去他这已死之人额上的湿气,当极度痛苦降临之际,见不到有人怀着爱怜之情俯身看一眼他。到了第二天欢快的早晨,她探窗眺望时,定会发现他。啊,她会洒一滴微小的泪珠落到他可怜、僵死的身躯上?面对这原本生机勃勃的年轻生命受到残酷的摧残,过早地夭折,她会发出轻声的叹息吗?

窗子被拉上,一个女佣刺耳的声音打破了这圣洁的宁静。一大盆水自天而降,浇湿了这位仰卧在地的受难者的遗体!

大英雄被浇得喘不过气来,好不容易缓过了神,直哼哼,这才立了起来。猛听得嗖的一声,有东西飞了过来,夹杂着咒骂声,紧跟着的像是玻璃破裂声,昏暗中,一个模糊的小身影翻过栅栏,飞跑而去。

不久,汤姆脱掉衣衫准备上床,借着烛光细看烂湿的衣服时,锡德醒了过来。如果说他本想借机奚落汤姆一番,继而一想,还是作罢,不说为妙——因为这时汤姆眼露凶光。

汤姆看不出有什么烦恼,若无其事地做完了祈祷,钻进了被窝;这事儿锡德没有轻易放过,默默地记在心头。

第四章

大地一片宁静,太阳冉冉升起,阳光给这静谧的村子带来了福音。吃完了早餐,波莉姨妈领着全家人做祷告。开始的祷文始终引自《圣经》,固定不变,但其间也黏合一些她自己的创意,到达高潮时,姨妈宣读起《摩西律法》中最严肃的一章,就像摩西在西奈山顶上传达上帝旨意似的。

然后,汤姆准备行动,也就是说,开始“背诵经文”。锡德几天前早已记住了这些经文。汤姆使出吃奶的力气,去熟记五段经文,他选的是最简单的“登山宝训”这部分。半小时后,汤姆对自己的功课已有了模模糊糊的印象,仅此而已,因为他的心灵全在人世驰骋,他的双手忙个不停,令他分心不已。玛丽拿过他的书本,听他背诵,可他在重重迷雾中左冲右突,寻找路径。“虚心的人有——有——有”“福了——”“对了——是虚心的人。虚心的人有福了——虚心的人——虚心的人——”“虚心——”“虚心的,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天国——”“天国——”“因为天国,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他们——”“必——”“因为他们——呃——”“必——”“因为他们必——可下面我记不得了!”“必得呗!”“哦,必得——因为他们必得——这个——这个——必得哀恸——这个——必得——这个——他们必得哀恸,因为他们必得哀恸——这个——必得什么来着?你干吗不说出来呢,玛丽?你干吗这么小心眼?”“我说,可怜的汤姆,你这个小笨蛋!我可没笑话你,不会的。你得再加把劲,记住它。别灰心丧气。汤姆,你准行。你要是背对了,我送你件好东西。背去吧,这才是好孩子。”“好哩!倒是什么好东西,玛丽?告诉我,那是什么好东西?”“你别着急,汤姆。知道吗,我说是好东西,准是好东西,错不了。”“真的吗,玛丽?好吧,那我就再试一次。”

汤姆说罢便背了起来——在好奇心和就要到手的奖励的驱使下,卖力地背了起来,终于取得了辉煌的成绩。玛丽送了他一把“巴罗刀”,价值十二点五美分,汤姆高兴得浑身哆嗦,立足不稳。其实,这把小刀,钝得很,切不了任何东西,但倒是货真价实的巴罗刀。拥有这么一种小刀便有一种妙不可言的气派——不过西部的小孩哪会想到:这种小刀怎么还有冒牌货,害得它的英名遭到玷污呢?这可是天大的秘密,至今还是个不解之谜。汤姆先拿碗柜试刀,后来唤他去穿衣,准备上主日学校的时候,他还在衣橱上跃跃欲试哩。

玛丽给了他一只洋铁皮水盆,一块肥皂。他出了门,把水盆放在一条小长凳上,往肥皂上蘸了点水,搁到了一边。他卷起袖子,非常小心地把水倒到了地上,然后进了厨房,拿来房门后面的毛巾,使劲地擦起了脸。但是玛丽夺过他手里的毛巾,说:“你怎么不害臊,汤姆?你不该这么差劲,水伤害得了你吗?”

汤姆被说得有点不好意思。盆里又被盛上了水,这一次,他弯着腰面对着盆子站了好一会儿,鼓足了勇气。深深吸了口气后,开始洗起脸来。不一会儿,他紧闭双眼,进得厨房,双手去摸毛巾。肥皂水和清水滴滴答答直从脸上流下来,足以说明他是老老实实洗脸了。可一旦拿开毛巾,露出脸来,让他感到很不满意,原来只有下巴和腮帮子那一小块算是干净的,脖子四周,上上下下,前前后后一大片,黑黢黢的,像是罩上了面罩。玛丽一把拉过他,帮他洗过,这才像个大活人,像自己的兄弟,干干净净,没一丝污垢,卷曲的头发煞是匀称,一丝不乱(他亲手费劲、细心地把一缕缕鬈发捋直,抹上发油,让头发紧贴头皮,因为他觉得鬈发让人显得女里女气的,害得他的生活充满了痛苦。)。玛丽拿来另一套衣服,这衣服是近两年他上主日学校才穿的——这套衣服干脆被称之“另一套衣服”,由此可见,汤姆全部衣服就这两套。他穿戴好后,玛丽又帮他“整理了一番”,帮他把干净的紧身短袖衫的纽扣一直扣到下巴处,把那宽大的衣领翻到了肩上,掸了掸衣服,帮他戴上有斑点的草帽。这下他大为改观,只是浑身的不舒坦。看他的神情确实很不舒坦。衣服绷得紧紧的,又要保持干干净净,能舒坦得了吗?他巴望着玛丽别惦记着他的鞋子,可这希望还是落了空。她按习惯,给他的鞋子扎扎实实上了蜡后,给了他。这下可把他惹毛了,说是人家老让他干不愿干的事。可玛丽好言相劝道:“行了,汤姆——这才是乖孩子。”

于是他穿上了鞋子,气得直吼吼。玛丽自己很快收拾好了,三个孩子动身上主日学校去了。主日学校是汤姆最不愿意去的地方,可锡德和玛丽对它情有独钟。

主日学校上课时间是九点到十点半,然后是做礼拜。两个孩子一向是自觉自愿留下来听牧师布道;另一个也愿意留下来——另有充分的原因。教堂可容纳三百号人,里面的靠背椅子高高的,没有坐垫。教堂很小,显得很寻常,有个松木板做的、类似箱子的尖屋顶。到了门口,汤姆故意放慢脚步,跟一个穿主日学校服装的伙伴打起了招呼:“我说,比利,带上黄票子了吗?”“带上了。”“你愿用什么换?”“你有什么?”“一块甘草糖,一只鱼钩。”“拿来看看。”

汤姆亮出自己的宝贝,都挺不错的。交易成功。接着汤姆用一对白色大弹珠换来三张红票子,又用别的小玩意儿换来两张蓝票子。此后的十到十五分钟时间内他还拦截了其他几个孩子,换来各种颜色的票子。然后跟着一群穿得干干净净、闹闹嚷嚷的男女孩子进了教室,来到自己的座位上,跟第一个来到身旁的男孩子吵了起来。一位神色严肃、上了年纪的老师过来干涉,汤姆转过身子,揪了揪坐在身旁长椅子上一位男孩的头发,没等那孩子转过脸,汤姆已装作在埋头看书了。他用大头针戳了戳另一个男孩子,好听到对方喊了声“唉哟”,结果再次惹来老师的一顿训斥。汤姆这个班的孩子都一个样,个个都很不安生,爱吵闹,惹是生非。要他们背经文,没一个能背得完整,还得不断给他们提醒,才能勉强过了关,各人都拿到一张印着一段经文的蓝色票子,作为奖赏。背完两段经文,就能拿到一张。十张蓝票子可以换一张红票子,十张红票子抵一张黄票子,十张黄票子可以从校长手中换来一本装订得很普通的《圣经》(在那种生活俭朴的年头,这样的《圣经》每本值四十美分)。哪怕为了得到一本多雷的插图本《圣经》,我们的读者有几个愿意殚精竭虑去背诵两千段经文呢?可是玛丽就用这种方法获得过两本《圣经》,这可是她经过两年坚忍不拔的努力的收获。还有位德国血统的男孩子得到过四五本哩。有一次他一口气就背了三千段。不过,由于他用脑过度,此后几乎成了个傻瓜蛋——成了该校的一大悲哀,因为此前每遇重大场合,学校的校长便在客人面前,(用汤姆的话来说)让这孩子出来“展示一番”。只有年长的学生才会肯费心坚持枯燥乏味的背诵,拿来票子去换回一本《圣经》。所以颁发奖品便成了学校千载难逢的盛事。那些获奖的学生自然倍感风光,充满自豪。每个学生内心无不汹涌着雄心壮志,此种心情通常能延续两个星期之久。虽说汤姆的内心从未渴望过获得这种奖品,但有些日子,他无疑也希望过能得到这一殊荣以及伴随而来的光彩。

良辰一到,学校的校长便站到讲坛前,一手拿着合上的《赞美诗集》,手指夹在书页间,喝令大家肃静。主日学校的校长作简短演讲时,照例都要拿着《赞美诗集》,就像音乐会上歌手上台独唱时,手里离不开乐谱——为什么要这么做,始终是个不解之谜,君不见无论是校长还是歌手这两位遭罪者,从来不会去看《赞美诗集》和乐谱的。这位主日学校的校长细高个儿,年方三十五岁,蓄着沙色山羊胡子,沙色的短发,僵硬的立领快碰到耳朵尖了。尖尖的领角围拢过来,直逼嘴边,恰如一堵围墙,害得他只能前视,若要旁观,非得转动整个身子不可。他的下巴就托在又长又宽的领带上,而领带大小与一张钞票不相上下,两头还镶着流苏。他脚下靴子尖头高高翘起,活像雪橇的雪刀,这在当时是很流行的式样。年轻人得耐着心端坐着,一连好几小时,脚趾使劲顶着墙,才能练成这番神通。沃尔特斯先生是个办事非常认真的人,心地真诚,为人诚恳。他对圣物、圣地崇拜备至,能与世俗分得泾渭分明,不知不觉中变得在学校里说话时往往带有特殊的腔调,与平日里大相径庭。他就这样开始了自己的演说:“我说,孩子们,我要求你们坐得端正,姿态优美,在一两分钟内,集中注意力,好生听着。好,就这样。好孩子就得这样。我发现有那么一个女孩子,她眼睛看着窗外——我想,她以为我这时候人不在这儿,跑到外面去了——也许爬到树上去给小鸟儿演讲吧(满场的窃窃笑声)。我想告诉你们,见到这么多喜气洋洋、干干净净的小脸蛋儿聚集在这儿,学做乖孩子,好孩子,我别提有多高兴了。”如此等等的话,也就用不着我多说了。全都千篇一律,毫无变化,咱们都听腻了。

此后还有三分之一的演讲受到了一帮坏孩子的打闹声和别的恶作剧所打扰,你看他们个个越来越坐立不安,唧唧喳喳,咿咿哇哇,全场混乱不堪,连锡德和玛丽这样一些为数不多、难受坏影响的坚如磐石的骨干分子,也抵挡不住诱惑。沃尔特斯先生的演说越来越有气无力,喧闹声顿时戛然而止,这场演讲就这样在无言的感激中告终。

一件罕见的事儿引起了一阵响亮的窃窃私语——来了几位客人。撒切尔律师,陪同他来的还有一位瘦弱的老人,一位很体面的、稍微发福、头发铁灰的中年绅士和一位领着一个小孩的贵夫人,她无疑是这中年人的太太。汤姆一直表现没规没矩,废话不断,牢骚满腹,心里不免有些发虚,不敢正视艾米·劳伦斯,实在受不了她那楚楚爱恋的目光。但是一见这位新来的女孩子,顿时来了劲。接下来使出浑身解数,“表演”起来。不是拍拍这个男孩子,就是揪揪人家的头发,要不就是扮起了鬼脸,一句话,使出一切招数,吸引女孩子,赢得对方的青睐。他的这一番折腾本就没有好果子吃——还记得在天使院子里所受的冷水浇头的羞辱吗?可那件事就像记录在沙中的陈迹,被眼前的阵阵幸福之浪冲刷,早已无影无踪。

几位贵宾被请上最高贵的荣誉席。沃尔特斯先生的演说一经结束,他们就被介绍给了全体师生。那位中年绅士原来是非常之人——地位绝对不比郡法官低,是孩子们见过的最威严的人物。他们想知道此人是什么材料造成的。他们既想听他的咆哮声,又怕他咆哮。他来自十二英里外的君士坦丁堡,所以说他见多识广——就是说他的这双眼睛曾观看过郡法院的屋顶——据说那可是铁皮屋顶。这种种想法激起孩子们对他的敬畏之心,会场即刻变得鸦雀无声,人人都聚精会神注视着他,就是明证。他便是大法官撒切尔,当地律师的哥哥。杰夫·撒切尔即刻迎了前去,跟这位大人物寒暄,令全校师生羡慕不已。要能听到此时台下的窃窃私语,那准如听到仙乐一样令他陶醉不已。“瞧,吉姆!他过去了。你倒是瞧,他过去跟他握手了。他这是在握他的手哩。我说你想不想成为杰夫那样的人?”

沃尔特斯先生卖力地“表演”起来了。忙这忙那,无非是些俗套。又是发号施令,又是评头品足,又是指手画脚,只要逮到机会,就指指点点一番。图书管理员也不甘寂寞,双手满抱着书本,东跑西颠,气急败坏,尽说些只有昆虫学家高兴的事儿。那些个年轻的女教师也过来凑趣,弯腰对那些刚挨过耳光的学生一番安抚,而对那些坏小孩子则举起漂亮的手指作出警告,又亲切地拍拍其他的乖孩子,年轻的男教师又是另一番“表演”,不是小声呵责,显示自己的小尊严,便是要人家千万别忘了遵守学校的纪律。大多数老师,不分是男是女,都在教坛边的图书馆里,找到了用武之地,干起事来常常要重复两到三次(还显得急不可耐的样子)。小姑娘的“表演”也形形色色,男孩子也非常卖力,直落得纸团儿满天飞舞,混战声不绝于耳。更甚的是,那位大人物则正襟危坐,面带眼前的场面,面带大法官威严的笑意,沐浴在自己地位显赫的阳光下,暖意融融。你看他也在如此这般“表演”着。

这下沃尔特斯先生只要做好一件事就算是功德圆满了。那就是颁发一本作为奖品的《圣经》,外加展示一位奇才。有黄票子的学生不乏其人,但凑齐足够数量的没有——事先他已调查过几个明星学生。要是能让那德国小男孩神智恢复正常,让他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可事与愿违。就在他希望落空的时候,汤姆·索亚居然拿着九张黄票子、九张红票子和十张蓝票子走上前来,要领《圣经》!这简直是晴天霹雳。哪怕是再过十年沃尔特斯先生也不会想到,这个孩子会来换《圣经》。可是你叫他怎么办?人家手里的票子货真价实,数目也对。于是汤姆被请上了台,与法官和其他贵宾坐在了一起,这事儿便成了校方传出的天大新闻。这是近十年出现的最为惊人的轰动新闻,把这位崭露头角的英雄抬高到了与法官平起平坐的高度。于是主日学校一次就能同时瞻仰不止一位,而是两位神奇的人物。男孩子个个妒忌得要命。可是最感痛心疾首的是那些孩子,他们自己无不为这可恨的荣光出过大力。他们拿自己的票子换来的东西,竟是当初汤姆出卖粉刷栅栏特权所得到的那些小玩意儿。如今悔之晚矣。这些孩子直恨自己,觉得自己上了一个诡计多端的骗子的当,仿佛被草丛中的狡诈的毒蛇咬了似的。

校长在给汤姆颁发奖品的时候表现得尽可能地热情,但到底缺乏某种真诚,因为这位可怜的先生凭直觉知道,其中必有某种见不得天日的奥秘存在。要说这孩子脑子里存着两千段之多的经文,那才叫荒唐——毫无疑问,他那能耐背十来段就够他受的了。

不过艾米·劳伦斯可是又得意又开心,她要变着法儿让汤姆看出自己脸上的兴奋劲儿。可汤姆就是不加理会,她有些想不通,然后又产生点怀疑,想通了——可又怀疑上了。她注意他的一举一动,偷偷看了一眼,真相大白——她芳心碎了,又妒又气,泪水涟涟,她恨透了所有的男孩子。她以为自己最恨的是汤姆。

汤姆被介绍给了法官。可是汤姆的舌头像是打了结,气也喘不上来,心跳加剧——部分是对方那一副威严,主要是因为他是她的父亲。要是不在光天化日之下,他简直可以暗中悄悄地给他下跪磕头了。法官的手搁到了汤姆的脑袋上,称他是个了不起的小汉子,还问他叫什么名字。这孩子喘着大气,答得结结巴巴:“汤姆。”“哦,不,不是汤姆,该叫——”“托马斯。”“哦,这就对了。我觉得也许还有呢。很好。我敢说,你还有姓没说。你能告诉我吗?”“把自己的姓告诉这位先生吧,托马斯。”沃尔特斯先生说,“要叫‘先生’,别忘了礼貌。”“托马斯·索亚——先生。”“这就对了!这才是个好孩子,优秀的孩子。很优秀,像个男子汉。两千段经文不算少——很多,很多。你学会这么多经文是下了苦功夫的,可你永远不会后悔为此所花的努力。因为知识是世上最最宝贵的东西,是知识造就了伟人和好人。你日后会成为伟人和好人的,托马斯,到那时候,当你回首往事时,就会说:‘这全都归功于在我童年的时候,是可贵的主日学校给了我珍贵的恩赐;全归功于我的好老师,是他们教我学习;全归功于好校长,是他不断鼓励我,监督我,给了我一本漂亮的《圣经》,一本精美而典雅的《圣经》,让我拥有了它,永远不离身;全归功于对我的良好培养!到时候你就会这么说的,托马斯。你是不会拿两千段经文去换钱的——是的,你不会的。那么你能不能给我和这位女士讲点你所学到的东西?是的,我知道,你不会介意的——我们都为爱学习的孩子感到骄傲。你当然知道十二门徒的名字的。你能说说前两名门徒的名字吗?”

汤姆手拽着一只扣子,显得很是局促不安。你看他涨红着脸,耷拉下眼皮。沃尔特斯先生的心一沉。他心想,这孩子连最简单的问题也回答不了的。法官干吗要问他呢?可是他觉得自己非开口不可了:“托马斯,回答这位先生——别害怕。”

汤姆还是犹豫不决。“说吧,我知道你会跟我说的。”那位太太说,“前两位门徒的名字是——”“大卫和哥利亚。”

发发慈悲吧,且把大幕拉下,这戏不必演下去了。

第五章

约莫十点半钟,小教堂那破旧的钟声响起来,于是人们纷纷聚拢了来,参加当日的晨祷。主日学校的一班学生坐在教堂内的靠背椅上,都与各自的父母一起,好受到他们的照管。波莉姨妈来了,汤姆、锡德和玛丽也跟她在一起——汤姆被安排在紧靠过道的座位上,让他远离敞开的窗子,免得他受窗外夏日景色的诱惑。熙熙攘攘的来者沿过道鱼贯而入。来人中有上了年纪的邮政局长,他现在虽然家境不济,可他是有过好日子的;有镇长和他的妻子——民众拥有一些毫无用处的玩意儿,其中也包括这位镇长;有治安官;有寡妇道格拉斯。她四十来岁,美丽、精明而乐善好施,她善良,家境也不错,她那建在山上的宅邸可算是镇上独一无二的一座富丽堂皇的宅邸。每逢圣彼得斯堡的喜庆节日,她接待起客人来热情之高,排场之阔绰无人可比,是镇上引以为豪的人物;有弯腰驼背、德高望重的沃德少校和夫人;有来自远方的名律师里弗森;随后而来的是一班镇上的大美人,跟着她们的是大群身穿细麻布衣衫、扎着绸带的令人销魂的年轻姑娘,尾随她们的是镇上所有年轻的职员——他们个个都拜倒在这些年轻姑娘的石榴裙下,如痴如醉,喜笑颜开,先是立在门廊上,嘬着手指头,把她们团团围起来,直到最后一名姑娘离开这堵“墙”,他们才进来;最后进来的是模范生威利·莫弗森,小心翼翼扶着妈妈,生怕她稍有闪失,仿佛她就是件刻花玻璃制品。他妈妈上教堂总是由他领着,他是所有妈妈眼中的骄傲。男孩子们全都不喜欢他。因为他乖得过分,此外他被“抬高得”无人能及。上主日学校的时候,他的白手绢始终从屁股裤袋里露出来——不经意间似的。汤姆可没有手绢,也瞧不起有手绢的男孩子,管他们叫势利鬼。

来听布道的人来齐了,钟声再次响起,提醒迟来的人和待在外面的人进场。随后,教堂内笼罩在一片庄严肃穆之中,只有廊台上唱诗班传来的窃窃私语声和嬉笑声打破这片寂静。整个布道期间,唱诗班始终少不了这种声响。倒是有过一个不这样没教养的唱诗班,可惜忘了我是在什么地方见过。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具体的细节已记不清了,不过我想那准是发生在某个外国。

牧师念出圣歌的歌词,念得声情并茂,腔调甚是出众,博得这一地区民众的特别喜爱。开始时他的音调不高不低,然后慢慢地升高,到了最高的时候,恰好落在最要被强调的那个词上,然后像从跳板上纵身一跳,猛地降落下来:他人为取胜而浴血奋战之时,我岂能安卧绣榻被送上天堂?

他被公认是位出众的朗诵者,在教堂的“联谊会”上他常受邀朗诵诗歌。他朗诵完毕,女士们无不举起双手,然后又无可奈何地落到膝盖上,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动,摇头晃脑,像是说:“难以言表。太美了,人世间哪有这等美妙的声音!”

唱罢赞美诗,牧师斯普拉格先生自己成了块活公告牌,开始宣告种种“通知”:要开什么会啦,搞什么联谊活动啦,如此这般,没完没了,活动名单非念到世界末日决不罢休——至今在咱们美国这种古怪的做法依然大行其道,甚至在报纸发行量很大的年代,在远离我们的一些城市里,也存在这种现象。常常是:越是难以说得清的传统习俗,越难革除。

轮到牧师祷告了。祷词精彩,内容丰富,详情细节面面俱到。它为本教堂会众和他们的孩子们祈祷,为其他教堂的会众祈祷,为小镇祈祷,为这个郡祈祷,为这个州祈祷,为州官员祈祷,为合众国祈祷,为合众国的教堂祈祷,为国会祈祷,为总统祈祷,为政府官员祈祷,为在暴风雨中颠簸的可怜海员们祈祷,为欧洲在君王统治下和东方专制铁蹄下受压迫而呻吟的千万民众祈祷,为那些领受了圣灵之光和福音却见不到光明、听不到好消息的人祈祷,为远方海岛上的异教徒祈祷。最后,他祈求,他就要说出来的话语,会得到上帝的恩典和宽恕,恰如撒在肥沃土地上的种子,届时将大获丰收。阿门!

窸窸窣窣的衣服声响起,站着的会众纷纷坐下,本书所讲的这位主人公并不欣赏这一大篇祷词,他只是在忍受着——要是能忍受下去倒也罢了。整个祈祷过程中,他始终坐立不安,无意识地只听得进祷词的一鳞半爪——因为他并没有在听,不过对牧师所说的那一老套话,他都听烂了,只要祷词里掺进一丁点新鲜玩意儿,他的耳朵立刻就捕捉到,害得他立即有了反应,只感到无比的憎恨。他认为这些凭空加进去的内容完全是画蛇添足,简直是在耍无赖。祷告正做到一半,一只苍蝇落到他前座的靠背上,腿脚若无其事地一齐折腾起来,伸出爪子抱住了脑袋,使劲磨来蹭去,像是要把脑瓜子从身体上分离出去,直把那细线似的脖子暴露在眼前;又是用后腿刮擦翅膀,让翅膀能平贴在身体上,活像在摆弄件燕礼服。你看它这般从容不迫地梳妆打扮,仿佛觉得自己此刻非常安全,万无一失。事实确实如此。这场景虽然搅得汤姆心里痒痒的,可他不敢伸手去捉,他相信,在祷告时干这种事,自己的灵魂便即刻毁灭。但是随着最后一句祷词念完,他便弓起手,悄悄伸向前去,“阿门”声刚一出口,那只苍蝇立即成了他囊中物。姨妈发现他的这一举动,要他放走苍蝇。

牧师宣布了引作布道的题目,接着便喋喋不休地申明起自己的论点,既单调,又乏味,听得许多人渐渐头点地,打起瞌睡来了。他说到了人们遭受到地狱里那无穷尽的烟熏火燎之苦,而被上帝看中升入天堂的人寥寥无几,值不值得到拯救大有问题。汤姆扳着指头数了数这祷词到底有多少页。过去祈祷结束后他总能说出祷词有多长的,但其他方面却知之甚少。不过这当儿他真的来了兴趣。这时候牧师正在描绘这么一幅千禧年世界万物大团聚的辉煌而动人的场面:狮子和羊羔紧挨着躺在一起,领着它们的是个小孩。汤姆对这幅宏图所显示的慈悲之情、训示之意、道德之教无动于衷,他所感兴趣的是那个主角,他在围观民众面前是何等风光。想到这里他变得容光焕发,暗自想道:要是那是头驯服了的狮子,他很想做那个管狮子和羔羊的孩子。

枯燥乏味的布道又开始了,汤姆又受罪了。不一会儿他想到自己的一件宝贝来,便掏了出来。那是一只黑色的大甲虫,长着怕人的上下颚。他管它叫“铁钳虫”。甲虫放在装雷管的盒子里。一上来,甲虫便给了他的手指狠狠一口,汤姆本能地手指一弹,甲虫便蹦到了过道上,来了个四脚朝天。汤姆把被咬痛的手指塞进嘴里。翻倒在地的甲虫挣扎着,腿脚无助地乱蹭猛蹬。汤姆见了,很想捉它回来,可离得远,手够不着。别的对布道不感兴趣的人看着甲虫,倒也解了闷。这时候一条四处游荡的卷毛狗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在这百无聊赖的夏日,它正闷得慌,显得懒洋洋的。它受够了有拘有束的日子,正想换换环境。它发现了甲虫,竖起原本耷拉着的尾巴,左右摇晃起来。它打量一阵眼前的猎物,围着它转了一圈,远远地嗅了嗅,又转了一圈,觉得没有危险,胆子壮了些,走近些,再次嗅了嗅,张开嘴,嘴唇轻轻碰了碰,可没有碰到。再来一次,又一次,挺好玩的。它干脆趴到地上,把甲虫挡在爪子中间,继续玩了起来。玩久了,玩腻了,便有点心不在焉了。它的脑袋一点点耷拉下来,下巴碰到甲虫,猛地被对方“铁钳”夹住,卷毛狗一声尖叫,脑袋一晃,甲虫被甩出两码之外,又落到四脚朝天的境地。附近那些看客看见此情景,乐得暗暗叫好,有几个还用扇子或手绢掩住脸,免得露出笑容来。可把汤姆乐极了。那狗看起来傻乎乎的,也许它是觉得自己够傻的。但它内心很是愤愤不平,决心要报仇雪恨。于是它又走向甲虫,小心翼翼地再次发动进攻。它绕着甲虫转圈儿,从不同角度扑过去,前爪离甲虫一英寸晃来闪去,要不靠近点用牙齿咬,要不摇头晃脑,晃着耳朵,再次啪啪作声。但不一会儿,它又一次感到腻了,本想换只苍蝇玩玩,可还是觉得没意思,便鼻子贴地,跟着一只蚂蚁跑,很快这也觉得乏味,便打起了呵欠,连连叹气,结果把甲虫这个茬给忘了,居然一屁股坐到甲虫身上去了。紧跟着是一声惨叫,随着一声声尖叫,卷毛狗在过道里跑了起来。跑着,叫着,卷毛狗跑过了圣坛,到了另一个房间,到了另一条过道,再穿过大门,嚷嚷着来到最后一段直道。它越跑身上越难受,最后成了一颗毛茸茸的彗星,光闪闪、亮晶晶,以光速绕着轨道飞奔。最终这发了疯的卷毛狗,离开原先的轨道,跳上了主子的大腿。可它的主子一把把它扔出窗外,狗的伤心吠声渐次变弱,最终消失在远方。

这时候,教堂里的人因为强忍着不笑出声来都憋得脸色通红,喘不过气来。布道再也进行不下去了。很快牧师又开始了布道,但他说起话来已变得有气无力,磕磕巴巴,听来布道似乎这就要告终了。就连最严肃的祝愿语,也会传来亵渎神明的哧哧笑声,那是后座的人身靠椅背强忍着而发出来的,仿佛那可怜的牧师说的是什么少见的滑稽事。这一磨难终于告终,牧师念出了赐福祈祷,大家无不如释重负。

汤姆·索亚在回家的路上兴高采烈,心想:要是做祷告的时候也这样换点新花样,倒是挺好玩的,他并不反对。只是一件事令他扫兴:让那狗与自己的大甲虫玩玩他挺乐意,可它不该带着甲虫跑了。

第六章

星期一大清早,汤姆·索亚心情很不好。每个星期一早晨他都这样,因为从这天开始一周内他天天都得困在学校里遭灾受难了。他一开始就琢磨起来:要是星期一的前一天不是星期天那该多好。不是吗,休息一天后又要回到牢房般的学校去受罪,他实在受不了。

汤姆躺在床上琢磨开来。他突然想到,要是自己害病了就好了,那就可以待在家里不去上学了。这事倒是有点可能办到。他把全身查了一遍,丝毫查不出哪儿出了毛病。他又细细查了查,这回他觉得肚子该有点痛才是。于是他满怀希望,敦促肚痛病这就发作起来,可疼痛越来越不明显,最终竟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又继续动起了脑子。突然他有了新发现。他嘴里上排的一颗牙齿不是松动了吗?真叫走运。他准备这就哼哼起来,他管这一步叫“启动阶段”。可猛地想到,要是拿这个做不上学的借口,姨妈准要来拔他的牙齿,那有多痛。所以他觉得眼前还是保留下牙齿的好,另想别的法子。一时还想不出更妙的办法来。不一会儿,他想起曾听大夫说过一种病,病人可以在床上躺两三个星期,还要陪上一根手指。于是这孩子赶紧把那有点肿痛的脚趾从被里拉出来,捧在手里细细检查起来。可他一时还不知道这种病到底有什么症状。但不妨碰它一碰运气,于是他使劲地哼哼起来。

可锡德照睡不误,没有理睬。

汤姆哼得更响,他觉得自己的脚趾这下真的痛起来了。

锡德还是没有反应。

这一次汤姆哼得太费劲了,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他歇了歇,缓过劲来,继续哼哼起来。

锡德鼾声仍旧。

汤姆恼了。他喊起来:“锡德,锡德!”他还摇着锡德的身子。这下有了效果。汤姆又开始了哼哼。锡德打了个呵欠,伸了伸懒腰,打着喷嚏,撑起身子,两眼盯着汤姆。汤姆继续哼哼。锡德开了口:“汤姆!我说,汤姆!”汤姆没有反应。“听着,汤姆!你这是怎么了,汤姆?”他边问边摇晃汤姆,焦急不安地盯着他的脸。

汤姆哼了哼,说:“哦,别这样,锡德。别摇晃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汤姆?我这就把姨妈唤来。”“没事,没什么事。兴许过会儿就没事了。谁也别去唤。”“我得去!别这样哼哼了,汤姆。怪怕人的。你这样多久了?”“几个小时了,哎哟!哦,别摇晃了,锡德。你这会要了我的命的。”“汤姆,你怎么不早叫醒我?哦,汤姆,别哼哼,我听了身上直起鸡皮疙瘩。汤姆,到底怎么回事?”“我会宽恕你的,锡德。”又是一声哼哼,“你对我做的事我全部会宽恕的,当我死去后——”“哦,汤姆,你不会死的,是不是?别死,汤姆,别死,兴许——”“我宽恕所有的人,锡德。”又是哼哼,“请你把这话告诉他们,锡德。还有,你把我的窗框和那只独眼猫送给镇上新搬来的那个小姑娘,告诉她——”

可锡德没把话听完,拎起自己的衣服跑开了。这会儿汤姆果真难受极了。他的想象力发挥得淋漓尽致,哼哼声变得像模像样起来了。

锡德跑下了楼,说:“哦,波莉姨妈,快来!汤姆要死了!”“要死了?”“是的,别磨蹭了——快来!”“胡说!我不信!”

不过她还是飞奔着上了楼,锡德和玛丽紧跟在后。她的脸色也刷白,嘴唇颤抖。她来到床前,喘着粗气,问:“我说,你,汤姆!汤姆,你怎么啦?”“哦,姨妈,我——”“你这是怎么啦——这是怎么啦,孩子?”“哦,姨妈,我的脚趾又酸又痛,染上疽痛了!”

老太太一听一屁股坐到椅子上,笑了起来。笑罢又叫喊起来。又是笑又是叫的,之后才恢复了常态,说:“汤姆,你可把我吓坏了。你就别乱说一气了,快给我起来。”

哼哼声终于停止,脚趾也不再痛了。这孩子觉得自己有点犯傻,便说:“波莉姨妈,我好像是得了疽痛了,痛得不得了。痛得连牙齿也顾不上了。”“牙齿吗,牙齿怎么啦?你的牙齿怎么回事?”“有颗牙齿松动了,痛得要命。”“好了,好了,别再嚷嚷了。张开嘴看看。可不,果真松了一颗。不过,绝不会因为一颗牙齿就死人的。玛丽,给我拿根丝线,再到厨房去弄块火炭来。”

汤姆说:“哦,姨妈,别,请别拔我的牙齿。它不再痛了。我想,要是牙齿再痛起来,我也不叫唤了。请别拔,姨妈。我再也不想待在家里不去上学了。”“哦,是吗,不想了?原来你这么乱嚷嚷是因为不想上学待在家里,想去钓鱼?汤姆,汤姆,我这么疼你,可你老生着法子捣乱,伤我这老人的心。”说话间,拔牙的器具已准备停当。老太太把丝线的一头牢牢地拴在汤姆的那颗牙齿上,打了个结,另一头绑在床柱上,接着拿起火炭,猛地朝汤姆的脸上伸过去。结果那颗牙齿就吊在床柱上,摇来晃去。

不过,有苦必有得。汤姆吃过早饭上学的路上,人人都羡慕他,因为他上排的牙齿开了个缺口后,吐起痰来方式新颖,令人称奇。他吸引来一大帮小孩子,欣赏自己的表演。那个曾割破手指的孩子,刚才还有一大群人围着他转,对他崇拜不已,此刻突然没人追随,失去了往日的风光了。他感到心情沉重,虽说心里想的是一回事,嘴里还是以不屑的口气说,汤姆·索亚那飞痰的手段算得了什么?拿别的孩子话来说,这就叫作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成了个失意的英雄,落荒而逃。

不一会儿,汤姆遇到了镇子上那个小流浪儿哈克贝利·费恩。他是镇上一个酒鬼的儿子。镇子上做母亲的无不对哈克贝利恨得要命,且远而避之,因为他成天吊儿郎当,无法无天,没教养——更因为她们的孩子都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虽然做妈妈的不让,可她们的孩子都乐于跟他来往,还想成为他那样的人哩。汤姆也像那些体面的孩子,羡慕哈克贝利那种逍遥自在、四处游荡的生活,可受到禁止,绝不允许跟他玩。不过只要有机会,汤姆都会跟他混在一起的。哈克贝利身上穿的都是大人们弃而不用的旧衣裤,破破烂烂,污渍斑斑,补丁飘飘。帽子又大又破,一大块月牙形的帽檐耷拉下来。身上的上衣一拖到地,背后的扣子直达屁股。裤子呢,只一根吊带吊着,裤裆低低挂下来,显得松松垮垮。裤腿要是不卷起来,裤边就会在尘土中拖来擦去。

哈克贝利爱上哪儿就上哪儿,自由自在。晴天他就睡在人家门前的台阶上,雨天就在一只空的大木桶过夜。他用不着上学,也不必去教堂,用不着称人为老师,也用不着听人使唤。他愿意去钓鱼就钓鱼,爱游泳就游泳。愿意待多久就待多久,也没人不准他跟人打架。他爱多晚睡就多晚睡。春天里是他第一个开始打赤脚,秋天,最后一个穿上鞋子的也是他。他从来不洗脸刷牙,也用不着穿干净的衣服。他说起脏话来那才叫绝。一句话,凡是让生活过得美妙的东西他无所不有。你看,圣彼得斯堡的孩子,凡是有烦恼的、受束缚的、讲规矩的,哪个不这样认为?

汤姆向这位富有传奇色彩的流浪儿打起了招呼:“你好,哈克贝利!”“你也好。你看这玩意儿怎么样?”“那是啥?”“死猫。”“让我瞧瞧,哈克。哟,都变得硬邦邦的了。哪来的?”“从一个小孩子那里买来的。”“拿什么买的?”“我给了一张蓝票子,外加一只从屠宰场搞来的猪尿泡。”“你那蓝票子哪来的?”“两星期前花了一只滚铁环的棒从本·罗杰斯手中换来的。”“我说,死猫管什么用,哈克?”“管什么用?用来治疣子呗。”“有用吗?当真能治?我知道有更好的法子。”“我肯定你没有。啥法子?”“啥法子?仙水。”“仙水?仙水屁用。”“屁用,是吗?你用过?”“没有。可鲍勃·唐纳用过。”“你怎么知道他用过?”“他告诉杰夫·撒切尔,杰夫告诉了约翰尼·贝克,约翰尼又告诉了吉姆·赫利斯,吉姆再告诉本·罗杰斯,罗杰斯告诉一个黑人,那黑人又告诉了我。这不,我就知道了。”“我说,这又怎么样?他们全在撒谎。那个黑孩子可能除外。因为我不认识他。黑人全都会撒谎。呸!那你就说来听听,鲍勃·唐纳是怎么个治法,哈克?”“可不是,他就是用手蘸了点烂树墩里的雨水。”“是在大白天吗?”“那当然。”“是脸朝树墩的?”“错不了。至少我估摸着是这样的。”“他没念什么词儿?”“我想他没念。我说不准。”“啊哈,闹了半天用仙水治疣子就是这么个该死的蠢法子。完全不中用。你得亲自上林子里去,找到那个盛仙水的树墩子。到了半夜三更,得背对树墩,把手伸进去,嘴里念着:大麦,大麦,还有玉米麸子,仙水,仙水,除掉这些疣子。“念完了赶紧跑开,闭上眼睛,跑上十一步,然后转三个圈,这才回家,可不能对任何人说话,因为只要一开口,魔力就失灵了。”“哦,听来倒是个好法子。可鲍勃·唐纳没这样做。”“说对了,哥们,我准保他没这么做。因为镇子里的孩子中数他的疣子长得最多。要是他懂得用仙水的方法,那他身上就长不出一颗疣子了。我可是用这法子除掉过手上成千上万颗疣子的。哈克,我特别喜欢玩青蛙,所以身上长了不少疣子,有时候我就用豆子除疣子。”“说对了,豆子挺不错的。我也用过。”“你也用过?怎么个用法?”“拿来豆子,分成两半,再把疣子割破,放点血出来,然后把血抹到一瓣豆上。到了半夜,在月亮的阴影下,找到一个十字路口,挖个坑,把抹了血的豆瓣埋掉,最后把剩下的那一半豆子烧了。你看,这颗抹了血的豆瓣不停地拉呀拉呀,想把另一半豆子拉过去,好帮助豆上的血吸疣子,这样疣子很快就被除掉了。”“说对了,哈克——是这么回事。不过埋豆子的时候,要是念着‘豆子下土,疣子离开,不再缠我’,效果更好。乔·哈珀就这么干的。他可见过世面呢,甚至还差点去了库恩维尔这么远的地方呢。不过我说,你倒是怎样拿死猫治疣子的?”“这个嘛,快到半夜的时候,拿着死猫,悄悄到一个坟地,找个埋恶人的地方。半夜里魔鬼就会来,来了两个或三个,可你看不见他们,只能听到风一样的声音,兴许还能听到他们说话声。魔鬼拖走那坏人的时候,你随后把猫朝他们背后扔过去,嘴里说着:‘鬼跟尸,猫跟鬼,疣子跟着死猫儿,我这就跟你们一刀两断!’这法子什么疣子都能除。”“听来挺不错的。你试过吗,哈克?”“没有,我是听霍普金斯老婆子说的。”“可不是,我估摸着是这么回事,因为她是巫婆子。”“正是。汤姆,我知道她是个巫婆。她对我爹施过巫术。是我爹亲口跟我说的。有一天,他正走着,看见她在给他施巫术,便捡起一块石子儿,要不是她躲得快,早吃石子儿了。这不,当天夜里,他喝得烂醉,从棚子里摔下来,断了一条胳膊。”“太可怕了。他怎么知道是她施的巫术害的?”“老天爷,我爹不会说吗?我爹说,要是有人直勾勾地瞪着你看,那准是在给你施巫术,特别是他们嘴里念念有词的时候,因为人家嘴巴叽里咕噜的时候,准是在流利地念主祷文。”“你说,哈克,你打算什么时候用这只猫来试?”“今晚。我估摸着,今晚那些鬼怪会来捉老霍斯·威廉斯。”“他不是星期六就给埋了吗,哈克?魔鬼干吗不在星期六夜里就捉了他去?”“瞧你说的!他们的巫咒不到半夜是不灵验的,再说星期六的半夜那不就是到了星期天吗?鬼怪星期天是不会出来转悠的。我估摸着不会。”“这我可从未想到。是这么回事。能让我跟你一起去吗?”“没说的——只要你不害怕。”“害怕?没有的事!你会喵喵叫吗?”“会。到时候你就回了声喵喵。上回,你让我喵喵叫个不停,害得老海斯拿石子儿砸我,还骂:‘该死的瘟猫!’我便拿砖头砸他的窗子。这事你可不能对别人说。”“不会说的。那天夜里因为波莉姨妈紧盯着我,我才没有喵喵叫。这一回我准会叫。我说,哈克,那是啥?”“没啥。只是一只壁虱。”“哪来的?”“外面的林子里。”“可以拿什么跟你换?”“说不准。我不想换掉它。”“好吧。反正是只不起眼的小壁虱。”“不是自己的东西,爱怎么糟蹋就怎么糟蹋吧。我反正是挺宝贝的。在我的眼中这可是只挺好的壁虱。”“壁虱嘛,多的是。我想要的话,捉它千百来只准成。”“好哇,你怎么不捉只来看看?因为你心中明白,你没那个能耐。我估摸这是只来得挺早的虱子,是最早出来的一只虱子。是我今年见到的第一只虱子。”“我说,哈克,我就拿我的一只牙齿来换。”“拿出来瞧瞧。”

汤姆掏出一个小纸包,小小心心解了开来。哈克贝利端详起来,显得很是喜爱。太诱人了。他终于说:“真是你的牙齿?”

汤姆掀起自己的上唇,露出那个没了门牙的豁口。“好吧,就这么着,”哈克贝利道,“成交。”

汤姆把壁虱放进原先用来关铁钳甲虫的牢房雷管盒子里。两个孩子各奔东西,都认为自己变得比之前更阔了。

汤姆进了学校那孤零零的小木板房,步子轻快,看那神情像是一路急着赶来似的。他把帽子挂在帽钩上,煞有介事而麻利地奔到了自己的座位。老师高高地端坐在宽大的扶手椅上,椅子的底座是薄木板做的,他在一片催人入眠的嗡嗡读书声中打着盹。汤姆进来惊醒了他。“托马斯·索亚!”

汤姆明白,只要有人正儿八经唤他的名和姓,准要遭殃了。“老师!”“过来。我说,你怎么跟平时一样,又迟到了?”

汤姆正想撒谎来蒙混过关,猛见一个姑娘的背影,后面垂着两条黄色的长辫子,一股爱情的电流袭来,让他立即认出了她是哪个。他又看到,整个教室里只有那姑娘的旁边有个空位置。他立即说道:“我刚才跟哈克贝利·费恩说了会儿话儿。”

老师几乎要停止了心跳,瞪着眼睛,显得不知所措。读书声戛然而止,学生们直纳闷,这个没脑子的孩子是不是犯傻了。老师问:“你——你干了什么?”“跟哈克贝利·费恩说了会儿话。”

话说得明明白白。“汤姆·索亚,我这还是第一次听到你说大实话,真叫人吃惊。这么严重的错误不能光打手心就了事。把外衣给我脱了。”

老师使劲抽起了一束枝条,直抽得手臂酸痛,枝条纷纷折断,才住了手,然后下令道:“给我去跟女孩子坐在一起,小子!这算是给你的一次警告。”

汤姆听了感到非常局促不安,这像是由教室里响起的一声声哧哧笑声引起的,实际上这是因为他对那位他所崇拜的陌生偶像的敬畏,以及这天赐良机而激起的极度喜悦之情的流露。他在那松木长凳的边沿坐了下来,小姑娘则挪了挪身子,脑袋偏向了一边。孩子们有捅胳膊肘的,有挤眉弄眼的,有交头接耳的,可汤姆无动于衷,胳膊肘搁在面前低矮的长课桌上,摆出了在念书的架势。

慢慢地大家不注意他了,学校里那惯常的嗡嗡读书声再次在沉闷的氛围中响起。汤姆便开始偷看起那女孩子来了。她发现后,对他做了个鬼脸,便转过脑袋,背对着他一小会儿。待她小心翼翼转过脸,发现面前摆着一只桃子。她推开了桃子,汤姆又轻轻地把桃子推过去,她又推了回来,但已不再怀有那么明显的敌意了,汤姆再次耐心地把桃子推到原处。她不再推了。汤姆在石板上潦草地写了:“请尝尝——我还有。”姑娘看了一眼石板上的字,没任何表示。汤姆又在石板上比比划划起来,左手挡着不让她看。女孩子好一会儿不加理会。好奇心人皆有之,在好奇心驱使下,她很快就流露出一些难以觉察的表示。汤姆假装没注意,继续画着画着。小女孩情不自禁,很想看看,但这男孩子就是装作没有发觉。女孩子败下阵来,迟疑地小声说:“让我看看画些什么。”

汤姆露出画的一部分。这是一幅很不出色的漫画,一座有两面山墙的房子,烟囱冒出的一股烟歪歪扭扭,小女孩兴致勃勃,忘我地看起来。汤姆画完了,她细细看了看,小声说:“挺不错——再画个人。”

大画家在房子的前院添了个人,直挺挺的,像架起重机,大有一步跨过院子之势。不过这女孩子并不十分挑剔,对这一怪物还挺欣赏,并小声说:“挺漂亮的男人——把我也画上,跟着他一起。”

汤姆画了只沙漏,上面挂着一轮圆月,圆月上还有秸秆状的四肢,伸出去的手掌抓着一把古里古怪的扇子。小姑娘说:“真漂亮——但愿我也能画。”“挺容易的,”汤姆小声道,“我来教你。”“哦,真的吗?什么时候?”“中午。你要回家吃中饭?”“要是你不回去我也待下来。”“好——就这么着。你叫什么名字?”“贝基·撒切尔。你呢?哦,我知道了,你叫托马斯·索亚。”“这名字是我挨罚的时候叫的,我表现好的时候人家管我叫汤姆。你叫我汤姆吧,好不好?”“好。”

汤姆说罢又在石板上写了起来,写些什么呢,还是不让她看。不过这次她不再像刚才那样扭扭捏捏了,她要求看看。汤姆说:“哦,没什么好看的。”“有好看的。”“没有好看的,你不爱看的。”“有好看的,我爱看,就是要看。请让我看看吧。”“你看了会说出去的。”“我不会说的——真的,真的,我绝对不说出去。”“你一个字也不说出去?永远,一生一世也不说出去?”“是的,对谁都不说。请这就让我看看吧。”“哦,你准不爱看的!”“你越是这样,我越要看,汤姆。”她说罢伸出小手儿,按住他的手,双方小小争夺了一番。汤姆装出认真不让看的架势,双手却一寸寸松开,最终露出三个字:“我爱你。”“哦,你这个坏东西!”她说罢在他的手上狠狠敲了一下,脸也飞红了起来,不过她显得还是挺高兴的样子。

就在这节骨眼,汤姆只觉得耳朵慢慢地被人使劲揪了起来,身子也被渐渐提起来。他就这样被人揪着耳朵,过了教室,在满堂火辣辣的哄笑声中,被安放回自己的座位上。老师就立在他眼前,煞是恐怖,几分钟后,他才一言不发,默默地走开,回到自己的宝座。汤姆的耳朵虽说火辣辣地痛,心里却甜滋滋的。

教室里安静下来,汤姆也真心实意想好好学习了,只是内心还是闹腾得慌。到了阅读课他朗读起课文来结结巴巴,前言不搭后语。上地理课时,他把湖说成山,把山说成了河,把河说成了大陆,天翻地覆,世界又回到了混沌初开之时了。到了写字课,连小娃娃也会的“翻下”两字他拼写起来错误连连,得了个倒数第一,不得不把炫耀过好几个月的奖章交了回去。

第七章

汤姆越是想专心学习,越是走神。最后,一声叹气,一个呵欠,放下了课本。他只觉得午休的时间遥遥无期,永不再来。空气像是凝固了,纹丝不动,这是最最令人昏昏欲睡的日子。二十五名学生催人入眠的读书声恰如蜜蜂的嗡嗡声,听得人中了魔咒似的,灵魂入定了。远处,卡迪夫山在灼热的阳光下,它那柔和青翠的山坡,笼罩在沉沉的热幕之中,染上一抹远空撒下的紫色。高空有几只鸟儿懒洋洋地飞过,地上除了一些打着盹的奶牛,一无所见。汤姆急切地盼望着放学,或是干些有趣的事来打发这沉闷的时光也是好的。他把手伸进了口袋,一阵摸索,顿时满脸生辉,喜气洋洋,流露出了感恩之情。他悄悄掏出那只雷管盒子。他把盒子里的壁虱放到长课桌上。这小畜生也许当时也焕发出感恩之光,可惜高兴得太早了,就在它满怀感激之情要远走高飞之际,汤姆用一根大头针把它拨到一边,改变了它前行的方向。

跟汤姆坐在一起的是他的知心朋友,此刻,他也像汤姆那样,感到痛苦难当,一见汤姆在玩儿,他对这玩意儿也来了浓厚的兴趣,生出了感恩之情。他的这位知心朋友不是别人,正是乔·哈珀。一星期中,平日里这两个孩子是铁哥儿,到了礼拜六便两相对阵,成了死敌。乔从衣领上取下一枚大头针,帮着汤姆拨弄起这个战俘来了。两个人玩着玩着,兴趣越来越浓。不一会儿,汤姆说,这样玩法两人会互相干扰,难以尽兴。于是他把乔的石板放到课桌上,在中间自上至下画了根线。“听好了,”汤姆说,“要是壁虱到了你那边,你可以拨它,我不去动;只要它跑到我这边来,就归我玩,它不到你那边你不能碰。”“好哩,就这么着,动手吧。”

壁虱很快就从汤姆手下逃离开去,越过了分界线,乔玩了一会儿。它又逃开去,跑到汤姆这一边。壁虱就这样不断地来来去去。一方兴致勃勃地拨弄着壁虱,另一方同样兴致勃勃在一旁观看。石板上,两颗脑袋紧紧挨在一起,得意忘形,竟忘了世上的一切了。后来,乔交上好运了。壁虱东躲西逃,左冲右突,逗得两个孩子又兴奋,又焦急,但是一次又一次,眼看壁虱成功地从乔的大头针下逃脱,也可以说,汤姆的手这就可以触到它时,乔的大头针巧妙地把壁虱的头拨转过来,又落到自己这一边。这下汤姆不干了。他太想玩壁虱了,便伸出手,用大头针拨弄起那边的壁虱来了。乔立刻发火了,说:“汤姆,你别动。”“我只想拨它一小会儿,乔。”“不行,伙计,这不公平。你不能碰。”“得了,我又不会老玩它。”“给我听着,别动手。”“我不!”“你就是不可以——它可在我这一边。”“听好了,乔·哈珀,知道吗,这是谁家的壁虱?”“我不管它是谁的——反正是在我这一边,你就不该碰它。”“哼,告诉你吧,我就要碰。我的壁虱,我爱怎么着就怎么着,我死不退让!”

汤姆只觉得肩上挨了重重的一拳,乔也得到同样的报应。在短短两分钟内,两人的外衣上顿时尘土飞扬,同学们看着这场热闹,好不快活。两个孩子全力以赴,忘我地斗着,完全没注意到老师踮着脚尖,悄悄来到他们跟前,学生们跟着静了下来。老师站在一旁冷眼旁观这场精彩的表演好一会儿,然后拿出点手段,还真是锦上添花哩。

中午放学后,汤姆飞奔着找到了贝基·撒切尔,挨近她的耳朵,悄悄说道:“戴上帽子,假装要回家,到了拐弯处,把其他同学甩掉,你自己沿着小巷绕回来。我走另一条道,同样把他们甩掉。”

于是两个人各跟着一班同学分开走了。不久两人在小巷尽头会合,一起来到学校。这时的学校可成了他俩的天下了。两个人挨着坐在一起,面前摆着石板,汤姆递给贝基一支铅笔,手把手教她画画儿,画着画着,又创造出一座惊人的房子来。慢慢地他俩对画画不再那么感兴趣了,便说起话来。汤姆陶醉在幸福的海洋之中。他问:“你喜欢耗子吗?”“不,我讨厌。”“可不,我也不喜欢——活耗子。我问的是喜不喜欢死耗子。用细绳子拴着,在脑袋四周摇来晃去的死耗子。”“不喜欢,活的、死的都不很喜欢。我就喜欢口香糖!”“可不,我也喜欢口香糖!要是这会儿有几块就好了。”“是吗?我有。我可以让你嚼会儿,不过得还给我。”

就这样说定了,于是两个人你嚼一口,我嚼一口,轮流着享用,两双小腿儿从凳子上耷拉下来,晃晃悠悠,其乐无穷。“你看过马戏吗?”汤姆问。“看过。只要我听话,我爸爸以后还要带我去看呢。”“我看过三四次——好多次了。教堂可没马戏有意思。马戏里老有新鲜玩意儿。我长大了要去马戏团当小丑。”“哦,是吗?太好了。小丑穿得花花绿绿,漂亮极了。”“没错,是这样。他们都是挣大钱的主儿——一天能挣一美元。这话是本·罗杰斯说的。我说,贝基,你订过婚吗?”“订婚是啥玩意儿?”“订婚就是要结婚。”“没有。”“你愿意吗?”“也许愿意。我说不准。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没什么事。你只要对一个男孩子说,你要他,就要他一个,永远,永远要他,然后你就亲他。就这么回事。这事谁都会。”“亲嘴?干吗要亲嘴?”“干吗,你知道——大家都这么做。”“大家?”“可不是,闹恋爱的人都这么做。你还记得我在石板上写些什么吗?”“记——得。”“写了什么?”“不告诉你。”“要我告诉你?”“好——吧。往后再说吧。”“不,这会儿说。”“不,不是这会儿——明天。”“哦,不,就是这会儿,求求你,贝基。我悄声说出来,悄声说出来,一下子就说出来。”

贝基一时拿不定主意,可汤姆以为她不吭声就同意了,便伸手搂住她的腰,贴着她的耳朵,轻轻地道出了那句话,然后又补充了一句:“现在你来悄悄地对我说——同样的话。”

她扭捏了一会儿,然后说:“把脸转过去,那样你就看不见我了,然后我说。可以后你不能跟别人说了——好吗,汤姆?你不会说的,是不是,汤姆?”“是的,不会说。你这就说吧,贝基。”

汤姆转过脸去。她羞答答地弯下身子,紧凑着他,嘴里呼出的气直吹得他的鬈发晃动起来。她悄声说了句:“我——爱——你。”

她说罢蹦了开去,绕着课桌椅转了一圈又一圈。汤姆跟着她也转着。最后贝基躲进了一个角落,用白色小围腰蒙住脸蛋儿。汤姆搂住她的脖子,恳求起来:“行了,贝基,全成了——全成了,只差没亲嘴了。别害怕——算不了什么。求求你,贝基。”汤姆伸手去抓贝基的围腰和双手。

贝基慢慢地做出了让步,放下了手。方才一阵挣扎脸涨得通红,这时抬了起来。汤姆亲了亲那红红的嘴唇,说:“全成了,贝基。你知道吗,从此你不能爱别的人,只能爱我一个,除了我你不能嫁别的任何人。不能,永远不能。能做到吗?”“好的,除了你,我不爱别的任何人。汤姆,除了你,我不嫁别的任何人。除了我,你也不娶别的任何人。”“当然,没说的。这还不算,往后上学和放学时,只要没人看见,你始终得跟我一起。舞会上你选我做舞伴,我也选你做舞伴,因为你已订了婚,该这么办。”“太好了。这些事以前我从未听说过。”“哦,真叫人开心!我跟艾米·劳伦斯——”

一见对方那双大眼睛瞪了起来,汤姆赶紧住了嘴,显得很尴尬。“哦,汤姆!原来我不是你第一个订婚的人!”

贝基哭了起来。汤姆忙说:“哦,别哭了,贝基。我心里再也没有她了。”“不,汤姆,你心里有她——你自己明白,你心里还是有她。”

汤姆伸出手想搂她的脖子,但她推开他,把脸转向墙壁,哭个不停。汤姆又想去搂她,说几句安慰的话,又被推开了。出于自尊心,他大踏步离开了教室。他心烦意乱在外面站了一会儿,时不时打量教室的门,实指望她回心转意,出来找他。可始终不见她的影子。他心里觉得很不好受,心想这回自己是做错了。是不是得采取补救措施呢,但思前想后好一阵子,最后还是鼓起勇气,进了教室。她还站在教室后面的角落里,面对墙壁,哭哭啼啼。汤姆见状心里十分难受。他走到她跟前,立了一会儿,不知如何是好。后来吞吞吐吐地说:“贝基,我——我,除了你,谁也不放在心里。”

听不到回答——只有哭泣声。“贝基!”哀求声,“贝基,你就不说句话吗?”

哭得更凶了。

汤姆掏出自己看家的宝贝——壁炉架顶上拆下来的铜把手,从她背后伸到她面前,让她看,嘴里说着:“求你拿去,好不好,贝基?”

她一巴掌把递过去的宝贝打落在地。于是汤姆大步出了教室,翻过几座山冈,走得远远的,当天再也没有回到学校。贝基呢,等了一会儿犹豫起来,跑到门口,不见汤姆的影子。她跑遍学校操场,还是没有找到他,便喊了起来:“汤姆!回来,汤姆!”

她留心听着,听不到回应。她孤零零的,无人相陪,四周悄没声息,好不孤独。她又坐下来哭哭啼啼起来,直怪自己的不是。很快同学们纷纷回校了,她只好悄悄藏起自己的悲痛,让那颗破碎的心慢慢平静下来,身负十字架,苦苦熬过这漫长、沉闷而痛苦的下午,身边的同学形同陌路,找不到一个可以与之倾吐不幸的人。

第八章

汤姆在背街冷巷里东躲西藏,好不容易才避开那些下午来上学的同学。他闷闷不乐、磨磨蹭蹭地转悠了一阵,然后先后两三次,来到一条小溪旁,因为当时流行一种迷信的说法,认为水可以让人找不到自己。半小时后,他的身影消失在加迪夫山山顶上道格拉斯宅邸后面,身后坐落在远处山谷的学校显得朦胧难辨。他进了一座茂密的树林,林子里没有路径,他摸索着来到林子中央,在一株葱茏的橡树下长着苔藓的地面上坐了下来。林子里没有一丝风。鸟儿也被正午的酷热折磨得停止了歌唱。大自然进入了昏睡状态,唯有偶尔从远处传来几声啄木鸟的笃笃声,听来反而显得更加寂静,令人倍感孤独。汤姆心情忧郁凄凉,与这环境倒也非常合拍。他的胳膊放在膝盖上,手掌托着下巴,陷入了沉思。在他看来,人生不过是一场磨难,反而羡慕起去世不久的杰米·霍奇斯来了。他想,一个人长眠不醒,始终处于梦幻之中,耳听林间吹过的飒飒风声,坟头轻拂着的是绿草鲜花,没有任何烦恼和纷扰,这是何等安详的境界啊。要是他在主日学校里的评价良好,他倒心甘情愿死去,一了百了。可如今有了这个小姑娘。他冒犯了她吗?丝毫没有。他的用心是世上最最良好的,可人家像狗一样对待他——完全被看作是条狗。有朝一日她会后悔的——也许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唉,要是他能这就死一小会儿该多好!

可是年少人充满活力的心一时是很难被长久压抑和制约着的,汤姆很快就开始对世间的种种俗务操起心来了。如果他就此把一切抛诸脑后,神秘失踪,那会怎么样呢?如果他远走高飞,一去不复返——漂洋过海,去异国他乡,不再回来,那又怎么样?那时她会怎么想呢?这时候他又想起了去做个小丑。这念头让他感到厌恶。一个人的精神境界一旦升华到朦胧的庄严又浪漫的境界,是与小丑的插科打诨和彩条紧身衣水火不相容的,是一种亵渎。不,他要去当兵,多年后,他历经战火洗礼从战场凯旋。不,最好还是去与印第安人一起,猎取野牛,转战在遥远西部的崇山峻岭和渺无人烟的大草原,将来,作为一名大酋长,头上羽毛飘飘,身上涂着五颜六色、令人生畏的图案,在某个慵懒的夏日早晨,闯入主日学校,发出令人魂飞魄散的战斗呐喊声,让自己的同学个个眼珠被妒火烧焦变瞎,不,还有比这更风光的。他要去做一名海盗!就这么着。现在他的前程就清晰无误地展现在他眼前,闪耀着难以想象的光辉。他的威名将传遍全球,令人闻风丧胆!他驾驶着矮而长的“风暴之神号”快船,船身漆成墨黑,船头的号旗猎猎,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乘风破浪。那时他何等的威风!就在他功成名就之时,突然出现在自己的老村子里,大步跨进那饱经风吹雨淋的教堂,身穿黑色丝绒紧身衣和宽松的短裤,脚蹬长筒靴,肩头披着猩红的饰带,腰带上挂着马枪,腰间的短刀是鲜血造成的猩红斑斑锈迹,阔边帽的翎毛左右摇摆。他的黑旗绘着骷髅和两根交叉的白骨,在迎风招展。人们纷纷悄声议论:“是汤姆·索亚,他是海盗——西班牙海船上的黑衣复仇者!”听得他心花怒放。

是的,就这么办,他的终身事业就此定了。他这就离家出走,踏上事业的征途。第二天一早就动身。所以现在他得开始作准备。他要把全部家当归拢一起。他来到附近的一根烂木段旁,用随身带来的巴罗小刀在木段的一端的地面挖了起来,很快就碰到一段发出空洞声的木头,便把手放了上去,煞有介事地念起了咒语:没有来的,快来;来了的,留下!

然后他把上面的土刮去,露出一块松木瓦,拿掉木瓦,下面有一只像模像样的小宝盒,盒底和四壁是木制的,盒里放着一颗弹珠。汤姆大惊失色,他摇晃着脑袋,疑惑不解地说:“完了,全完了!”

他恼怒之下,把弹珠子扔了出去,陷入了沉思。事实是,这是迷信,这一回不灵了。他和自己的伙伴一向认为这是非常可靠的。要是把一颗弹珠埋起来,念句必要的咒语,两星期内不去碰它,然后再念一遍刚才念过的咒语,挖开藏弹珠的地方,就会发现以前那些丢失掉的弹珠,无论丢在什么地方,都会聚集在这里。可现在看来,这办法明确无误地失灵了。汤姆的全部信念彻底土崩瓦解。以前他多次听说过这办法非常灵验,从不失手。他自己也亲自试过几次,后来连埋藏的地方也找不到。他为此反复思量过前因后果,最终认定是巫婆作怪,破了他的咒语。他觉得这事非得查个水落石出不可。于是他便四处寻找起来,终于发现一个中央塌成漏斗状的小沙堆。他趴了下去,嘴巴紧贴那漏斗,高声喊道:小甲虫,小甲虫,把我想要知道的全告诉我!小甲虫,小甲虫,把我想要知道的全告诉我!

沙堆动了起来,很快出现一只小甲虫,但转眼就吓得钻了进去。“小甲虫不告诉我,可见是巫婆干的。这下真相大白了。”

他很清楚,自己斗不过巫婆,便灰心丧气地知难而退。但他觉得,该把刚才扔掉的弹珠子找回来,于是便四处耐心地寻找起来。可就是找不到。他回到那藏宝的地方,站到扔弹珠子的位置,再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弹珠,朝同一方向扔出去,嘴里念念有词:“兄弟,快去找回自己的兄弟!”

他看准弹珠跌落的地点,跑过去查看。然而弹珠不是飞得偏远,就是偏近,怎么也找不到原先的珠子,于是他又试了两次,最后终于成功了。两颗弹珠相距不到一英尺。

说话间,从林子那绿色小道隐隐约约传来一阵铁皮玩具喇叭声。汤姆急忙脱下外衣和裤子,把裤背带变成了腰带,把烂木头后面的败枝腐叶扒开,露出一副粗糙的弓箭、一柄木剑和一只洋铁皮喇叭,他一把抓起这些东西,光着脚奔了开去,身上的衬衣飘飘荡荡。他很快在一株大榆树下停下脚步,吹了一声喇叭,算作是回应。接着蹑手蹑脚,警惕地四下张望,如此这般表演过后,小心翼翼地说——是对想象中的同伙说的:“停,好伙计们!藏好了,听到我的喇叭声再出来。”

话音刚落,乔·哈珀出现了。他也像汤姆,一副轻装打扮,全副武装。汤姆喝问:“停!不经我的许可,谁敢到舍伍德森林里来?”“吉斯朋是好汉,用不着别人许可!你是哪个,竟——竟——”“竟敢口出狂言。”汤姆提醒他说,因为他俩这是凭记忆在背书上的话。“哪个竟敢口出狂言?”“我!我是罗宾汉。你这个下流坯很快就知道我的厉害。”“你果真是那个赫赫有名的无法无天之徒?我很高兴在这片好林子里与你相斗一场。看剑!”

说罢两个人各拿出木剑,扔掉各自的其他东西,摆出斗剑的架势,脚对脚,一场“两上两下”认真而谨慎的战斗开打了。不一会儿,汤姆说:“有什么招数全使出来吧!”

于是两个人全都使出了看家本领,双方直斗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不一会儿,汤姆喝道:“倒下!倒下!你干吗不倒下?”“我不倒下!你自己干吗不倒下?你眼看不行了。”“哪有的事。我不能倒。书上可没有说。书上说的是:‘接着他反手一剑刺去,结果了可怜的吉斯朋一命!’你得转过身去,让我刺中你的背。”

书上的话极富权威,乔不能不听,便顺从地转过身,接受汤姆的一剑,倒了下去。“听着,”乔爬了起来,说,“你也得让我杀了你,这才公平。”“这我办不到。书上可没这话。”“你小气到家了。错不了。”“好吧,乔,你可以做修士塔克,或磨坊主的儿子马奇,用铁头棒打我。要么我做诺丁汉郡长,你当一会儿罗宾汉,杀了我。”

这可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于是“戏”继续演下去。后来汤姆又当起了罗宾汉,那个阴险狡诈的修女没有好好包扎他的伤口,他失血过多,奄奄一息。最后乔一人扮演了一大帮哭哭啼啼的歹徒,伤心地拖着汤姆往前走,把他的弓塞进他虚弱无力的手。汤姆说:“箭落地的地方,那株绿树下就是埋葬不幸的罗宾汉的坟墓。”他说罢射出了一箭,便倒了下去,本该这就死去,可他倒在了一丛荨麻上,嚯地跳了起来,哪像是具死尸?

两个孩子穿好了衣服,藏好了各自的“装备”,打道回府,直为如今再没有绿林好汉出没而深感惋惜,很想知道,为补偿他们的这份损失,现代文明该有什么作为。他俩说,宁愿在舍伍德森林当一年绿林好汉,也不做终身的美国总统。

第九章

当天晚上九点半,按惯例,这时候汤姆和锡德被打发去睡觉。两个人做完了祷告,锡德很快就睡着了。汤姆干躺着,焦急不安地盼着盼着。就在他觉得已快到了破晓时分,却听到时钟只敲了十响!太令他失望了。他心里憋得慌,很想翻翻身,伸伸腿脚,可又担心惊醒锡德,所以只得一动不动躺着,眼巴巴望着眼前的一片黑暗。四周的一切都静止不动,显得阴沉凄凉。后来,从这一片悄无声息中渐渐传来一些不易觉察的声响。他首先听出那是时钟的滴答声。后来又听到旧房梁发出的神秘噼啪声,楼梯也响起了吱吱嘎嘎声。显而易见,有鬼魂出没了。波莉姨妈的卧房里传出有节奏而低沉的鼾声。还有蟋蟀那令人心烦的唧唧声,再机灵的人也搞不清它是从哪里发出的。紧接着床头墙缝里传来报死蛀虫可怕的咯咯声,把汤姆吓了一跳——说明有人死期近了。后来夜空响起远处一条狗的汪汪声,更远处另一条狗也叫了起来,声音轻些,与之呼应。汤姆异常愤慨。最后他终于认定时间已停止,开始了永恒,他才心平气和下来,不知不觉打起了盹。时钟敲打十一下,但他没有听到。后来,他在半睡半醒中,听到了悲悲切切的猫叫春声。隔壁人家窗子的开启声惊动了他。紧跟着一声“滚开,你这魔鬼”的咒骂声,和砰的一声空玻璃瓶甩到波莉姨妈棚屋后墙破碎了的声音把他彻底吵醒了。片刻后他穿戴好,钻出了窗子,手脚并用爬上厢房顶上,他小心翼翼地边爬边喵喵地学着猫叫,最后跳到棚屋顶上,再跳落在地。哈克贝利·费恩拿着自己的死猫,已在那里等他了。两个孩子一起离开,身影消失在夜色之中。半小时后他俩到了墓地,钻进了高高的野草丛中。

这是一片老式西部墓地,坐落在山冈上,离村子约莫有一英里半的距离。墓地四周围着摇摇欲坠的木板栅栏,木板不是往里倒,便是向外斜,没一处是直立着的。整个墓地全淹没在野草之中。所有的老墓都已塌陷,墓碑踪影全无,插在坟头上圆顶的、被虫蛀蚀过的木牌东倒西斜,找不到支撑,快要倒下了。木牌上曾用油漆写上“某某之墓”一类的字样,即使有亮光,大多数字迹已看不清了。

一阵微风穿枝度叶,发出凄凉的飒飒声,听得汤姆心惊肉跳,只觉得那是鬼魂因清静被人搅扰而发出的抱怨声。两个孩子屏声敛息,小声交谈一两句。在这样的时刻、这样的地点,在一片庄严肃穆的氛围之中,心灵不免异常压抑。他们找到了要找的一个高高隆起的新坟堆,便在离坟头数英尺远的三株连成一片的榆树下藏了起来。

他俩默默地守候着,像是守候了很久很久。只有远处猫头鹰的叫声打破了这一片死寂。汤姆感到憋闷极了,非要说说话不可了,便小声说了起来:“哈克,死人愿不愿意咱俩来这儿?”

哈克贝利低声答道:“我哪里知道。这里太阴森恐怖了,是不是?”“谁说不是。”

两个人好一会儿都没有吭声,各自想着心事。后来汤姆低声问:“我说,哈克——你说,霍斯·威廉斯听不听得到咱俩在说话?”“当然会听到——至少他的魂儿能听到。”

汤姆过了一会儿,又说:“我刚才该称他威廉斯先生才是。可我没有恶意。大家都唤他霍斯的。”“既然是死了的人,怎么称呼他们就不要太讲究了,汤姆。”

话不投机,再也没有说下去了。不久汤姆揪住对方的胳膊,嘘了一声。“怎么回事,汤姆?”两个人紧紧挨在一起,心头怦怦直跳。“嘘!又来了。你没听见?”“我——”“可不是!现在听到了吧。”“老天,汤姆,鬼怪可来了!他们当真来了!咱们怎么办?”“不知道。你说他们能不能看见咱们?”“哦,汤姆,他们像猫一样在黑暗中也能看清东西。我要是不来这里就好了。”“哦,别害怕。我相信他们不会找咱们麻烦的,咱们又没有招惹他们。要是咱们静静待着,他们兴许不会发现咱们的。”“我尽量不动就是,汤姆,可老天爷,我浑身在哆嗦呢。”“听!”

两个孩子低下了头,紧紧挨在一起,大气也不敢出。远处的墓地尽头传来一声一个人压低了声音。“瞧,瞧那边!”汤姆低声说,“怎么回事?”“是鬼火。噢,汤姆,太可怕了。”

黑暗中过来几个模模糊糊的人影,一只老式的洋铁皮手提灯晃来晃去,把无数闪闪烁烁的光点投到了地面上。不一会儿哈克贝利打了个寒战,低声说:“肯定是鬼魂。是不是三个?老天爷,汤姆!咱们没命了。你会不会祷告?”“我试试,你别怕。他们不会伤害咱们的。‘我已躺下睡了,我——’”“嘘!”“怎么回事,哈克?”“他们是人!至少其中有个是人。是老穆夫·波特的声音。”“不对,不是的,是吗?”“我敢肯定,这声音我熟悉。你别乱动。他可没那么机灵发现得了咱俩。看起来又喝得醉醺醺的了——这该死的老东西!”“好吧,我不乱动。瞧他们这会儿站住了。没有找到地方。他们又过来了。争吵起来了。不争了,又争吵起来了。争得可凶哩!这回算是找准方向了。听我说,哈克,我听出另一个人是谁了,是印第安人乔。”“是他,这个杀人成性的混血儿。就是遇见鬼也比碰到他们强。他们来这儿干吗?”

他们不再嘀咕了,因为那三个人已来到那个坟头,离这两个孩子藏身的地方只有几英尺。“就是这里。”说话的是第三人,他高举着提灯,照亮了一张年轻的脸——原来是罗宾森医生。

波特和印第安人乔推着一辆手推车,车上放着一根绳子,两把铁锹。他们把车里的东西拿下来后,动手掘起了坟墓。医生把提灯放到坟头上,过来背靠一株橡树坐了下来。两个孩子离他很近很近,伸手就可以碰到他。“加把劲,伙计!”医生低声道,“月亮随时都会出来。”

另两个人嘟哝了一声算是回答,继续干下去。一时间只听到铁锹挖土和沙石发出的声音,十分刺耳。最后,铁锹碰到棺材,响起一声沉闷的木头声,不到一两分钟,那两个人便把棺材拉了上来。他们用铁锹撬开棺盖,抬出尸体,粗暴地扔到了地上。月亮已从云层后面钻出来了,月光照亮了死者惨白的面孔。手推车推了过来,尸体被放了上去,盖上一条毯子,用绳子捆紧。波特掏出弹簧刀,把挂在车外的一截绳子割掉,说:“这下该死的事儿全办妥了。大夫,你得再掏五块钱,要不就让它搁在这儿得了。”“是这话儿!”印第安人乔说。“听着,你这是什么意思?”医生说,“价钱早就讲好的,再说你们也收了。”“可不是,你是付了钱,可还有呢,”印第安人乔走到站着不动的医生跟前,说,“五年前,一天夜里,我来到你家的厨房,想要口饭吃,可你爹把我撵了出去,还说我没安好心。我发誓说,哪怕过了一千年,我也要出这口恶气,你爹便把我说成无赖投进班房。这事你以为我忘了?我身上流的可是印第安人的血。放明白点,这会儿你落到了我的手中,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他说罢攥紧拳头在医生跟前比划起来,可医生猛地挥出一拳,把这无赖打翻在地,波特扔下刀,嚷了起来:“好哇你,竟敢打我的兄弟!”话音一落,他与医生扭在了一起,两个人使出吃奶的气力斗在了一起,直斗得脚下野草被踩倒,尘土翻滚。印第安人乔也跳将起来,眼冒怒火,捡起波特的刀,像只猫,在两个搏斗在一起的人周围打转,寻找机会下手。冷不防医生挣脱出来,抡起威廉斯坟上那沉重的木牌,把波特打翻在地。与此同时,那个混血儿看准机会,拿刀捅进年轻医生的胸口,只留下一截刀柄在外。医生晃晃悠悠,倒了下去,半个身子压在波特身上,溅得波特满身是血。这时候过来一片乌云,遮住了这一惨相。黑暗中,两个小孩子吓得拔腿就跑。

很快月亮再次露出来,只见印第安人乔站在两个人跟前,打量他们。医生嘴里嘟嘟哝哝,不知说些什么,长长喘了一两口气,再也没了声息。混血儿咕噜道:“这笔账从此两清了——你这该死的。”

他接着搜走尸体身上的东西,又把杀人的凶器放进波特张开的右手中,然后在那具被撬开的棺材上坐了下来。过了三——四——五分钟,波特开始动弹起来,发出了呻吟声。他握紧手中的刀,举起来一看,一阵哆嗦,撒开了手。他赶忙坐起来,推开尸体,打量了一番,又茫然地看了看四周。他的目光与乔相遇。“老天爷,怎么回事,乔?”他问。“糟糕透了,”乔没有动弹,说,“你干吗这么干?”“我?我可没干。”“听着,你可不能一推了事。”

波特一听吓得浑身哆嗦,脸色发白。“我还以为自己喝糊涂了呢。今晚我真不该喝酒。瞧我脑子里还留着酒——比刚才动身时还要糟。满脑子搅得像锅粥,怎么也想不起是怎么回事。跟我说说,乔——掏心窝子说,老伙计,是我干的吗,乔?我压根儿就没存这个心。我发誓,我压根儿就没存这个心。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乔。哦,太可怕了——瞧他多年轻有为的一个人。”“这不,你俩扭打在一起,他抄起木牌打了你,把你打翻在地,后来你爬起来,跌跌撞撞,晃晃悠悠,就在他再次想狠命揍你时,你拿起刀子直捅了他,你也跟着倒了下去,像根木桩子一动不动躺着,这会儿才醒过来。”“哦,到底干了些什么,连我自己也闹不明白。要是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倒不如死了的好。全怪喝了威士忌,失去了理智。我虽然跟人打过架,可这一辈子压根儿就没动过刀子。大伙儿都会这么说的。乔,你可别说出去!你就答应吧。这才是我的好哥儿们。我一向喜欢你,乔,也一向护着你。你没忘吧?你不会说出去的,是不是,乔?”这可怜的家伙说罢在显得若无其事的杀人凶手面前跪了下去,双手合十,哀求起来。“是的,你对我一向很公正,十分关照我,穆夫·波特。我不会对不起你的。好了,一个男子汉能说的就这些。”“哦,乔,你是天使,下半辈子我忘不了你的大恩大德。”波特说罢咿咿呀呀哭了起来。“得了,别这样。现在不是抹泪的时候。你那头,我这头,咱们分头走掉。这就走吧,千万别留下把柄。”

波特拔腿就跑,跑得越来越快,直奔了起来。那混血儿站着没挪窝,看着对方离去。他嘀咕道:“看样子他真的被打糊涂了,也被黄汤灌得晕头转向了。他就没有想到刀子,等到想到,人已经跑远了,再说他也不敢回到这儿来取——好个胆小鬼。”

两三分钟后,除了那一轮明月,再也无人注意这被杀之人、这裹着毯子的死尸、这撬掉盖子的棺材和这挖开的坟墓。

四周复又被死寂所笼罩。

第十章

两个孩子被吓得说不出话来,直向镇子飞快奔去。一路上他俩时不时战战兢兢扭过头去看看,像是生怕有人跟踪过来。路上的每个树墩子,都像是埋伏着人,埋伏着敌人,他俩被吓得喘不过气来。两个孩子跑过村边的几家农舍时,惊起看门狗声声吠叫,害得他们身上像长了翅膀,更快地飞奔起来。“要是能跑到旧鞣皮厂,自己还没倒下去,那就谢天谢地了!”汤姆上气不接下气,低声道,“我可是撑不了多久了。”

哈克贝利只顾得喘气,哪有搭腔的份儿。两个孩子眼睛盯着那个目标,使出吃奶的力气奔过去。目标越来越近,两个人终于肩挨着肩,冲进了洞开着的大门,又惊又喜,怀着感恩之心,筋疲力尽地瘫倒在掩护他们的阴影里。他们的心跳慢慢地平稳下来,汤姆这才低声开了口:“哈克贝利,你看这事儿会有什么结果?”“要是罗宾森医生死了,免不了有人要上绞架。”“是这样吗?”“可不是,我有数,汤姆。”

汤姆想了一会儿后,说:“谁去告发?咱俩?”“瞧你说的!要是事发后,印第安人乔没被绞死,他迟早会宰了咱俩。咱俩算是死定了。”“我也是这么想的,哈克。”“要说有人出来告发,那只有穆夫·波特了,还要看他够不够傻。他可是个酒糊涂。”

汤姆没有搭腔,径自琢磨起来。过了一会儿,他悄声问道:“哈克,穆夫·波特压根不知情,他怎么个告发?”“凭什么说他不知情?”“因为印第安人乔干的时候,他挨了人家狠揍。这事儿你以为他能看到?你以为他清楚?”“哎呀,可不是吗,汤姆!”“再说,你看——挨了那一下,兴许他也没命了!”“不,不会的,汤姆。他只是喝多了。我看得出来。再说,他一向这个样子。我爹喝饱了,就是搬来一座教堂当头砸下去,也别想让他回过神来。他自己就是这么说的。穆夫·波特当然也一个样。不过我看要是遇到没喝酒、完全清醒的人,挨了那一下准没命。是不是这样我说不准。”

汤姆默默地想了一会儿,说:“哈克,你当真会不吭声?”“汤姆,咱俩能吭声吗?你是知道的。要是事发了,那个印第安魔鬼不被绞死,他准会像淹死两只猫那样,轻松淹死咱俩。听我说,汤姆,咱俩这就发个誓——非得发个永不吭声的誓不可。”“我同意。哈克,这是最好的办法。你把手举起来,发誓说咱们——”“哦,不,这还不够。对付日常生活中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这样发发誓能凑合着——特别是对付小丫头挺有用,因为她们往往说话不算数,发起火来什么都会给你端出去——眼下这种大事儿,得写下来,得立下血书。”

汤姆对这个主意一千个赞成,一万个同意。这想法多深奥,多严肃,多令人恐怖。这时刻,这环境,这地点多适合起这样的誓。汤姆在月色下,捡来一块干净的松木瓦,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截“红赭石”,就着月光,歪歪扭扭写了起来,一笔一画都挺费劲,向下划时,得咬着牙关,慢慢地,重重地移动;向上划时,下手很轻:哈克贝利·费恩和汤姆·索亚发誓:这事永不吭一声。要是有人说出去,立刻倒地死去。

在哈克贝利看来,汤姆写字本领高强,用词高雅,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立刻从翻领上取下一根大头针,就要去扎肉,汤姆说:“别忙!动不得。大头针是铜的,上面可能有铜绿。”“啥铜绿?”“一种有毒的东西。问题就在这儿。只要吞一下丁点,就知道它多厉害了。”

于是汤姆摘下身上一根针,解下针上的线。两个小孩各自在大拇指上刺出一滴血。经多次挤压,汤姆以小指作笔,好不容易签下了自己姓名的第一个字母。然后他教哈克贝利如何写“哈克贝利·费恩”的第一个字母H和F,誓言算是写完了。经一番庄重的仪式和咒语后,他俩把松木瓦埋在墙根下。如此一来,他们认定,他们的舌头就上了锁,开这锁的钥匙也扔掉了。

这时候,一个黑影从这座破破烂烂的房子的另一头偷偷摸摸过来,可他俩没有发现。“汤姆,”哈克贝利悄声说,“起了誓就能挡住咱们不再说出去吗——永远不说出去?”“当然能。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有效,都能保证不会说出去。一旦说出去,就当场倒地没命——你记得吧?”“记得,我想是这样。”

两个人又悄悄说了一小会儿话。不久,外面传来一阵长长的狗的哀号声——就在离他俩十英尺的地方。两个孩子吓得不轻,不由紧紧抱在一起。“它是冲着你我哪一个来的?”哈克贝利喘着粗气问。“说不准。从门缝往外瞧瞧。快!”“不行,还是你去,汤姆!”“我不行——我不行,哈克!”“求你了,汤姆。狗又叫了!”“哦,老天爷,谢天谢地!”汤姆低声说,“我听出来了。这是布尔·哈比森在叫。”“太好了——告诉你吧,汤姆,可把我吓死了。我敢打赌,这是条野狗。”

那狗又吠了起来。两个孩子的心再次一沉。“啊,天哪!这可不是布尔·哈比森,”哈克贝利悄声说,“看看去,汤姆!”

汤姆吓得浑身哆嗦,但还是去了。他一只眼睛贴在门缝上看了起来,接着便说,声音低得几乎听不清:“哦,哈克,这是条野狗!”“快,汤姆,快!看看它是冲哪个来的?”“哈克,准是冲咱两个来的——咱俩不是一起的吗?”“哦,汤姆,这下咱俩准完蛋了。我知道自己会落啥下场。错不了。我这人实在太坏了。”“这是自作自受。谁叫我逃学,尽干些大人不让干的事来着?要是我乐意做个像锡德那样的好孩子,我能办到——可我不乐意。要是我能躲过这场灾祸,我发誓,往后在主日学校一定学乖守规矩。”汤姆说罢抽起了鼻子。“你还坏!”哈克贝利也抽起了鼻子,“得了吧,汤姆·索亚,跟我比起来,你便是‘圣人’了。哦,老天爷,老天爷,老天爷,我只要有你的一半运气就知足了。”

汤姆不再抽泣,低声说:“看哪,哈克,看哪!它背对着咱们哩!”

哈克一看,不由心花怒放。“老天,果然背对着咱们!刚才是不是这样?”“可不是,就是这样的。我怎么像个傻瓜,就没想到。知道吗,好事儿。可它冲着谁叫呢?”

狗不叫了。汤姆仔细听了起来。“嘘!怎么回事?”他低声道。“听声音像是——像是猪的呼噜声。不对——是有人在打鼾,汤姆。”“说对了。哪里呢,哈克?”“我想是在另一头。反正听声音是在那里。我爹有时候就跟猪睡在一起,老天爷,他打起呼噜来能掀翻房子。我估摸着,他再也不会回到镇子上来了。”

汤姆心里又冒出冒险的念头。“哈克,要是我领头,你敢不敢跟我去?”“不想去,不太想。要是遇到印第安人乔就糟了!”

汤姆听了身子哆嗦了一下,但还是挡不住诱惑。两个孩子同意一试,讲定,只要那呼噜声一停,就跑过去一看究竟。于是两个孩子蹑手蹑脚,一前一后,悄悄走了过去。当他俩来到离那打呼噜的人五步的地方,汤姆一脚踩到一根树枝上,发出咔嚓一声,那人哼了哼,扭动起身子,月光下露出了他的脸孔。原来他是穆夫·波特。两个孩子一见他挪动起来,心几乎停止了跳动,以为这下没活命的指望了。但很快便忘了害怕,踮起脚尖,越过那断裂的风雨板,走了没多远,两个人就分手了。夜空中再次响起长长而恐怖的狗吠声。他俩转身一看,那条陌生的狗就立在离波特躺着数英尺的地方,面对波特,鼻子朝天。“哦,老天爷,原来是冲着他的!”两个孩子齐声惊呼道。“汤姆,有人说,两星期前的一个晚上,半夜三更,有条野狗绕着约翰尼·米勒家吠个不停。还飞来一只夜鹰,落在他家的阳台上,不断叫唤。可至今他家还没死过人呢。”“这事我知道。就算他家没死过人,可格雷西·米勒在一周后的星期六不是跌进了厨房的火里,烧了个半死吗?”“不错。可她没死。再说,后来她也慢慢好起来了。”“得了,你等着瞧吧。她迟早也会像穆夫·波特一样,没好结果的。那班黑人都这么说。他们对这档子事可清楚哩,哈克。”

接着两个孩子分了手,可对这事心里还是念念不忘。汤姆悄悄地从窗子里爬进自己的卧房,这时天差不多快要亮了。他非常小心地脱掉衣服,睡了,暗自庆幸他这次外出没被人发觉。可他不知道,别看锡德在低声打着呼噜,其实他早在一小时前就醒了。

汤姆醒来时,锡德已穿好衣服,出去了。一看天色,再看气氛,就知道天已不早了。他吓了一跳。他们怎么不唤醒他呢——像平日那样,非折磨得他醒来不可呢?想到这里他感到大事不好。他花了五分钟便穿好了衣服,下了楼,浑身酸痛,打不起精神来。全家人还围在餐桌前,但已吃过早餐。没人说一句责备他的话,谁也不瞧他一眼。屋子里一片寂静,气氛严肃,看得这个逃犯直冒冷汗。他坐了下来,装出快快活活的样子,可这只是白费劲。没一个人冲他笑,没人理睬他,他只好闷声不响,一颗心坠入了深渊。

早饭后姨妈把他领到了一边,汤姆以为这要挨揍了,他反而感到高兴。但事实并非如此。姨妈对着他哭哭啼啼,反问他怎么这样狠心伤她这颗年迈的心,最后请他继续胡闹下去,毁了自己,好让她这个白发苍苍的人痛苦地早进坟墓,因为她对他已无计可施了。这情景比被鞭打一千次还要糟。他的心比肉体还要酸楚。他痛哭流涕,百般求饶,一次又一次保证会改过自新,这才让姨妈放过了他。但觉得结果是姨妈并没有完全宽恕他,对他的信誓旦旦也只是半信半疑。

他离开姨妈的时候可说是伤心断肠,连对锡德报仇的心也没有了。所以锡德居然从大门出逃其实也是多此一举。汤姆一副没精打采、伤心痛苦的神情,慢吞吞地去上学,因为头天和乔·哈珀由于逃学挨过鞭子。不过看他那架势,他仿佛早已经历过比这更严重的痛苦,对这类区区小事才不放在心里呢。他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来,胳膊肘支在桌上,双手托着下巴,眼瞪着墙壁,那呆呆的神情表明,他的痛苦早已无以复加了。他的一只胳膊压着一件硬东西。过了很久他才伤心地调整了一下姿势,叹了口气,拿起那压着的东西。那是一个纸包,他打了开来,随着是一声长长的、深深的叹息,他伤心欲绝。里面包着的是他的铜把手!

这完全应了一句老话:“一根羽毛压垮了骆驼背。”

第十一章

快到正午,可怕的消息电流般流遍整个镇子,用不着电报帮忙——当时人们做梦也梦不到电报机。这消息你传我,我传你,很快就家喻户晓,速度之快不亚于如今的电报。为此,校长自然下午给孩子放了假,不然的话镇子里的人会说他的怪话。

被害者的身旁发现了一把血迹斑斑的刀,有人认出那是穆夫·波特的刀——传言就这般流传开来。有人说,一位夜归的当地居民在深夜一两点钟的时候遇见过波特在小河沟里洗澡,波特一见来人拔腿就跑——这事大可怀疑,特别是波特这家伙,向来是没有洗澡的习惯。也有人说,为了找寻“凶手”,已把全镇搜了个遍(对于调查取证,量刑定罪之类的事公众无不争先恐后,议论纷纷),可就是找不到他这人。大路小道上,骑警已四面八方前堵后截,治安官蛮有把握断定,不到晚上就可将他捉拿归案。

全镇的人纷纷涌向坟地,汤姆顾不得自己的伤心事,也加入这一行列,这倒不是因为他有千百条理由不去那里,而是因为有股可怕而难以估量的魔力吸引着他非去不可。一到那恐怖的地方,他那瘦小的身子便钻进人群,看到那悲惨的场景。他只觉得自己是前世到过这里的。他的胳膊被人捏了一下,回头一看,原来是哈克贝利,两双目光对视片刻,立即转移到了别处,担心被人发觉。但是大家忙着你言我语,注意力全集中在眼前可怕的场面上。“可怜的人儿!”“可怜的年轻人!”“这对那些个盗墓贼应该是个教训!”“只要找得到,穆夫·波特该为此被吊死!”——如此这般,人们议论纷纷。牧师说:“这是报应。上帝无处不在。”

汤姆一见到若无其事的印第安人乔,从头到脚浑身哆嗦。就在这时候人群骚动起来,挤挤挨挨,有人在高声喊叫:“是他!是他!他自己送上门来了!”“谁?谁?”问话的有二十人之多。“穆夫·波特!”“喂,拦住他!别让他跑了!”

汤姆头顶的树枝上有些人说,他不会逃的——他只是显得惶恐不安,疑疑惑惑。“一个世上少有的不要脸的家伙!”说话的是位旁观者,“自己过来,见了自己干的好事还没事似的——没有想到会遇见这么多人。”

人群让开了一条道,让治安官拉着波特的一只胳膊,威风凛凛地走了过去。这可怜的人儿显得面容憔悴,神色恐惧。当他面对被害者时,浑身哆嗦,双手掩面,啼啼哭哭起来。“不是我干的,朋友们,”他哭诉道,“我发誓,用名誉担保,我没干。”“是谁告发了你?”有人大声问。

这话问得好,击中了要害。波特抬起头,朝四周看了起来,眼里流露出的是哀怨和绝望的神色。他看见了印第安人乔,高声道:“哦,印第安人乔,你答应过绝不——”“这刀是你的吗?”治安官把刀扔在了他的面前。

要不是有人扶着,让他坐下去,波特很可能这就要瘫倒在地了。他接着说:“我就想到过,要是不回来拿——”说到这里他哆嗦了一下,神经质地挥了挥手,一副没奈何的架势,接着说,“告诉他们,乔,告诉他们——瞒也没用。”

哈克贝利和汤姆目瞪口呆,听着这铁石心肠的骗子若无其事地说出一大篇谎话,实指望上帝这就显灵,来个晴天霹雳,打到他的脑袋上,直纳闷这天雷怎么迟迟不下来。可印第安人乔说完了,竟还是好好的,毛发无损。眼看着冲动之下,他俩这就要违背自己的誓言,去拯救那个蒙冤受屈的可怜“囚徒”一命,但这愿望最终还是消退,化为乌有。因为显而易见,这个无赖已把自己出卖给了魔鬼撒旦。去管有那么强靠山的人的闲事,恐怕不会有好下场的。“你为什么不逃走?你回来为的是哪般?”有人问。“我这是不由自主——不由自主,”波特呜咽道,“我想过跑掉,可除了这儿,哪里也去不了似的。”说罢他又哭哭啼啼起来。

数分钟后,验尸的时候,印第安人乔又信誓旦旦若无其事地把说过的话复述了一遍。两个孩子一见天雷不见动静,更相信他确实已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魔鬼了。在他俩的心目中,他已成了前所未见的最歹毒而引人关注的对象了,所以一直就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那张脸。他俩暗下决心,夜里,只要逮到机会,就监视他,希望能一见他那可怕的主子嘴脸。

印第安人乔帮着把被害者抬上大车运走。被吓得哆哆嗦嗦的人群中有人低声说,刀口处流出一点血。两个孩子认为,这是个喜人的情况,这可以把怀疑的对象转到正确的方向。但是叫他俩大失所望,因为不止一人指出:“刀口滴血的时候,穆夫·波特离尸体只有三英尺。”

此后的一星期,汤姆被这可怕的秘密和自己的良心折磨得睡不好觉,有一天早晨吃早饭的时候,锡德说:“汤姆,你睡觉的时候老翻来覆去,还讲梦话,害得我有一半时间没睡好。”

汤姆的脸变得苍白,他垂下了眼皮子。“这可是个不好的信号。”波莉姨妈严肃地说,“你满脑子都想些什么,汤姆?”“什么也没有,我什么也不知道。”可这孩子说着说着,手在哆嗦,把杯子里的咖啡也泼了出来。“可你尽说胡话。”锡德说,“昨天夜里你说:‘血!血!就是血!’这话你说了一遍又一遍。你还说:‘别这么折磨我——我说。’说什么?到底想说什么?”

事事都在汤姆眼前晃动。实难料定会出现什么情况。幸好波莉姨妈关切的神情逐渐消散,她没有了解到真相,让汤姆舒了口气。她说:“哟!这可是件可怕的谋杀案,害得我每晚都做噩梦。有时候我还梦到这事是我干的呢。”

玛丽说她也受到同样的影响。锡德似乎也消除了疑虑。汤姆赶紧逃离了现场。此后的一星期汤姆说自己牙痛,天天晚上硬是把下巴用绷带包扎起来。他并不知道,晚上锡德都在监视他,常常解下他下巴的绷带,然后用手支撑着身子,听了好一阵子,再把绷带扎回去。汤姆的心病渐渐治愈,可牙痛病却日见加剧,干脆不用装了。即使锡德从汤姆的那些语无伦次的胡言乱语中听出了什么,他也放在心里,不外传的。

汤姆觉得他的那些同学不断玩给死猫验尸的游戏,没完没了,害得他老想起那件惨事,令他烦恼不堪。锡德发现,汤姆以前玩新花样的时候事事踊跃争先,可如今玩给猫验尸的游戏时,他从来不来当验尸官,他也发现,汤姆甚至连看也不愿看一眼——你说这有多怪。所以锡德没有忽视这么一个事实:汤姆对验尸表现出了强烈的厌恶,尽可能避而远之。锡德想不通,可没有说出来。好在后来同学们不再热衷于给猫验尸的游戏了,从此汤姆的良心也少了折磨。

在这痛苦的日子里,汤姆每一两天都会瞅住机会,跑到装了铁格栅的牢房小窗前,偷偷塞给“杀人犯”一些力所能及的小小“慰问品”。这牢房就在镇子边洼地上一个砖砌的不显眼的小地窖里。没有人守护,很少关过人。汤姆赠送这些小物品有助于减轻自己良心的不安。

镇子里的居民很想给印第安人乔身上涂上柏油,粘上羽毛,用一根棍子抬着他游街示众,作为对他盗墓行为的处罚。只是他生性凶狠,没人敢出来挑头,这事就搁下来了。他在受到调查时两次陈述中都谨慎地说到打架的事,盗墓一节只字未提,所以都认为,最明智的做法是目前且把这一案子搁一搁,暂时不去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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