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梅尔:一只狗的生活意见(犯错是人之常情,宽恕乃犬类大德。一只特立独行的狗,笑看世间的大情小物。)(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0-10 1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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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彼得•梅尔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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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梅尔:一只狗的生活意见(犯错是人之常情,宽恕乃犬类大德。一只特立独行的狗,笑看世间的大情小物。)

彼得·梅尔:一只狗的生活意见(犯错是人之常情,宽恕乃犬类大德。一只特立独行的狗,笑看世间的大情小物。)试读:

前言

我的故事都以真实事件为基础。

但是,依照时下的政治家们撰写回忆录的习惯,我也修改了一些可能对我不利的事实。

命运,成名,普鲁斯特和我

生活是不公平的,这一点众所周知,不过也是好事。如果一切都按部就班,那我就还被拴在某个默默无闻的农舍外面,每天只有一点可怜的食物,在风中汪汪直叫。但幸运的是,我们有些狗得到命运的垂怜,可以超越卑微的出身,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出人头地。譬如灵犬莱西,那家伙仿佛一辈子都不自然地歪着脑袋,听着古老的留声机。真希望我能是他,然而我想,智商平平又很聒噪的普通狗是没有多少机会崭露头角的,这可是我的亲身经历。

随着回忆的展开,我会更加详细地讲述我的奋斗历程——从出生伊始一直到现在的名声大噪,包括那些艰苦的岁月,被弃荒野、寻找家园、巧遇贵人、里程碑、转折点等等。但是现在,让我们暂且把那些搁在一边,讨论一下更根本的问题吧:我是如何突然蹿红,以及我为何决定要把我的观点付梓的。

像很多此类事情一样,我的成名也纯属偶然。当时有个摄影师来家里讨水喝,说是来对那片薰衣草花海进行艺术考察的。我并没有过多地关注他,只是草草嗅了两下,他却放下杯子,给我拍了几张照片。我记得他拍的是我的侧面,太阳在我身后——在法国我们会说是逆光。我驻足给一株天竺葵“浇水”时,只听得他咕咕哝哝地说什么高贵的畜生。

当时,我也没怎么多想。有些狗上相,有些不上相,如此而已。但是几周后,我竟然上了杂志:全彩,毛发怒张,尾巴翘起,活脱脱一只勇猛的警卫犬。他们说照相机不会撒谎。他们知道什么呢。

从那以后,就没消停过。别的杂志,或者至少是那些识得明星潜质的杂志,都来找我。报社的人、电视台的人、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的仰慕者也纷纷出现,甚至还有一对鬼鬼祟祟地试图兜售过期狗粮的夫妻,我都尽力配合他们。接着书信开始蜂拥而至。

不知各位看官可曾收到过素昧平生的人写信来询问你的个人习惯;我收到的肯定有成百上千封,有些还很是无礼。有人甚至提出可以让我跟凶猛的德国警犬“享受安全性爱”(我可不敢,那凶猛的下颌想想就让我胆战心惊)。总之,事态很快明晰起来,这个世界在等待我传递某种信息——我的原则,或者现如今流行的什么“人生指南”。我开动脑筋想了起来。[1]

哦,这些年来,我对普鲁斯特产生了一种特殊的好感。他逐渐开始符合我的口味,而我们也确有一些共同之处。当然,我们都是法国籍,都喜欢思考,都酷爱饼干——他喜欢玛德琳蛋糕,我则喜欢加钙的、骨头形状的、酥脆的那种。所以,我心下思忖,既然他能与别人分享他对人生、爱情、母亲、茶点和追求快乐的看法,我为何不行呢?事实上,我并不太记得我的母亲,因为她生下我和十二个兄弟姐妹后不久就跑了。鉴于当时的情况,我不能怪她,但这却使我对母性的本能产生了质疑。那的确是一段暗无天日、饥肠辘辘的日子,以后你们自会看到。

书归正传吧。文学在召唤,我得竭力梳理思绪了。总体说来,尽管出身寒微,我也算度过了精彩的一生。狗的守护神——哦,还有人不知道吧,就是圣伯纳犬——对我可不薄。即便如此,我的人生经历还是让我形成了一些独特的看法,敏感的读者可能会被我那些关于婴儿、猫、卫生、狮子狗和坚持用老办法量体温的兽医的奇思怪论所冒犯。对于那些坦率的评论,我无意做任何辩解。如果杂志不能毫无保留地反映作者真实的想法,要它又有何用呢?

[1]马塞尔·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1871-1922),法国小说家,代表作为《追忆似水年华》。

陷入困境

我的生日派对上来凑热闹的兄弟姐妹太多了,我并不想邀请他们中的任何一个。起初我看不见他们,因为几天后我才睁开眼睛,但还是能感觉到他们的存在。试试跟一支足球队共进早餐,当大家为争夺一块吐司拼尽全力时,你就能明白我的处境了。混乱极了,你争我抢,处处碰肘,让餐桌礼仪见鬼去吧。当然,那时因为年幼,我并不知道除了用餐时你碰我戳之外,还会有更大的麻烦。如今想来,我真是大错特错。

我们一胎总共十三个,而妈妈的乳头数量却很有限。问题是妈妈有些措手不及——先是被仓库后的爸爸突袭,接着是我们大批人马的到来,而她一次却只能哺乳六个。显然,这意味着她每隔几个小时就要哺乳一次。她总是抱怨缺觉啊、长皮疹啊、产后抑郁啊。回想起来,我对此并不感到惊讶。

现如今你能听到各种各样关于独生子女困境的胡说八道。人们关切地唠叨着什么孤独啦,缺少手足之情啦,从父母那里得到太多关注啦,孤独而沉默地用餐啦,诸如此类。我听着可觉得那是天堂,百分之百的天堂。我宁愿过一天那样的日子,也不愿每次饥肠辘辘时不得不围着十几个患有慢性奶水贪婪症的对手转上十圈。那让你疲惫不堪,消化系统也严重受损。大家庭应该是兔子的特权。我相信普鲁斯特也会认同我的观点。

我那可怜而疲惫的妈妈一定也是这种感觉吧,因为我们刚刚能勉强站立、懵懵懂懂地看世界的时候,她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仍清楚地记得那一刻。时值深夜,我睡意蒙眬,翻身去吃奶,醒来却发现自己正在用力吮吸弟弟的耳朵。事实上,我们两个都大吃一惊,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他都没正眼瞧过我。我倒是想知道那些手足之情的狂热宣扬者对此有何高见;无疑要接受集体心理治疗,连带一次自我意识的训练,还要给伤者注射抗生素吧。

可想而知,那晚余下的时光我们都难以入眠,清晨时分,肚子全饿得咕咕乱叫,脆弱一点的便开始号啕大哭。生性乐观的我相信亲爱的妈妈只是溜到仓库后找同伴玩耍去了,一定会笑容满面地回来喂我们早饭的。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几个小时过去了,肚子的叫声和恸哭声愈发响亮,连我都开始担心会发生最坏的情况了。没了妈妈,周围又是一群傻瓜,嘴里依稀还残留着弟弟耳朵的味道,眼下也得不到什么更有营养的食物,我平生第一次感受到了生活的艰难。

我时常会想,真不知当初我们是怎么挨过接下来几周的。那家的男女主人喂我们一碗味道奇怪的稀牛奶和一些残羹冷炙(时至今日,我对冷面条还是提不起任何兴致),都是些不尽如人意的东西。即便如此,看他们那架势,你还以为他们给我们吃的是上等牛排呢。

每一天,我都会看见他们在仓库门外争论不休,她穿着绒拖鞋,他穿着靴子。有些内容我没听清,但我不是很在意那些泛泛之谈。说什么有太多张嘴要吃饭啦,花钱如流水啦,不能再这样下去啦,一定得想想办法啦,都怪你让她在月圆之夜跑出家门啦——我从没见过有人为分配几块鸡骨头和半根过期的法式长棍争论得如此激烈。但是除此无他,我们也只能将就。

接下来陆续有访客光临,那个穿着靴子的老伪君子一改往日的腔调。他带朋友来看我们,把我们当成他家的传家宝似的大肆吹嘘。“上等猎犬,”他会说,“家族源远流长。基因无可挑剔。从他们的脑袋和美丽的肩隆即可看出。”不用说,那全都是捏造。我敢打赌,他连我父亲的面都没见过;我也从未见过。但是他滔滔不绝,品头论足,说什么谱系和血统可以追溯至路易十四时代。这种堂而皇之的胡诌连一个二手汽车的推销员都会为之羞红了脸。

大多数朋友看穿了他的把戏,可总还有几个傻瓜,于是我的兄弟姐妹一个个被当成纯种猎犬领回新家。这说明,如果你是个无耻的吹牛大王,反而会受益良多。我将此教诲铭记于心,多次获利。譬如说,我记得那天在森林里遇见野猪一家的情景,不过这是后话。

你可能会想,我眼看着自己的至亲骨肉一个个离开会有何感受。丧亲之痛?或许。孤独而郁郁寡欢?不尽然。凡事皆有利弊,我没过多久就明白了,吃饭的越少,余下的就吃得越饱。你可能会说,这未免太没心没肺,自私自利,但腹内空空会改变你的人生观。再说了,我一直觉得我是这群狗崽中的翘楚——要是你见过其他那些,就会明白是何缘故了,所以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发挥所长,一日饱食三餐,在屋里有个舒适的狗窝。

然而我又错了。

我对那个穿靴男更加关注起来,因为显然是他说了算,每次那个卑鄙的恶棍靠近时,我便迎上去巴结。我那时的技艺不像现在这般纯熟,但我竭尽全力,拼命摇尾巴,使劲叫唤。我有种错觉,竟然以为有了进展,以为在他那副不招人喜爱的外表之下,或许藏有一颗善心,最终会善待我的。唉,哪知他比外表看上去还缺乏爱心。你或许听说过如何形容一个人龌龊、粗鲁、暴躁。他就是那种人。那时,他动辄便用靴子踢我,这也是我从此对人的脚心怀芥蒂的原因。

但是有一天,他把我放出仓库,我还以为要交好运了呢。我希望至少能出去遛遛,或许去看看我的新家,回来还有一顿像样的饭菜等着。唉,少不更事啊。

他将我带至一个荒芜的园子,那里长满了杂草,生锈的油罐扔得到处都是,还有两个老旧的拖拉机轮胎。他在绳子上打个活结,往我脖子上一套,又把绳子另一端拴在法国梧桐上,接着后退几步,审视着我。不知你可曾见过人类在肉铺里,面对羊肉和牛肉踌躇不定的表情呢,他就是那样——沉思着,盘算着。我上蹿下跳,演一出撒欢好戏,差点把自己勒个半死,最后只得作罢,颓废地坐在土里。我们彼此对视。他舔舔他的小胡子,我试着发出一声哀鸣。他咕哝着,走回屋去。人和狗的神交就止于此了。

整个夏天我都被牢牢拴在那里,无聊透顶,吃得又差,靠法国梧桐的树荫庇护。他时不时会过来,用那种沉思的表情上下打量我,但除此之外,几乎没什么其他的消遣。我常常汪汪直叫,只为找点事做,不然就观察蚂蚁。蚂蚁可是些忙碌的小生灵。他们直视前方,三个一排,跑东跑西,总让我着迷。听说大城市就像这样,数以万计的人们从一个洞钻入另一个洞,再钻回来。奇怪的生活方式,但事实就是如此。

我逐渐习惯了蜷缩在一个拖拉机轮胎里过夜。一天清晨醒来,我发现空气有了明显的变化。闻起来有另一个季节的味道,轮胎上也附着一层厚厚的露水。夏天结束了。

我那时并不知晓,秋季的到来会唤醒人类心中潜伏的原始欲望,尤其是我接触到的这部分世界。男人们集结起来,全副武装,去跟画眉、兔子、沙锥鸟或者其他任何一种在灌木丛中发出可疑之声的小动物开战。据说他们还会对彼此开枪。假如你追了兔子一天却两手空空,又想带点东西回家给妻子的话,你就能理解他们的行为了。不过我又跑题了。

话说我当时已经爬出了轮胎,伸了伸懒腰,嗅了嗅微风,正打算像往常一样无聊度日,却看见一个幽灵一样的东西从房中走出来。是那个穿靴男,不过没穿平日常穿的马甲和破裤子,而是一身丛林迷彩——斑驳的棕绿色帽子搭配夹克上衣,肩上一边搭个背包,一边背[1]了杆枪和一排子弹,活脱脱一个猎手宁录。

待他走近,我闻到包上有一股陈血的味道。可以说,比起往日的大蒜味、烟草味和汗味,这已经是莫大的进步了。我感觉到有什么事要发生。果不其然,他把我解开,用靴子一踹,指示我跳上厢式货车。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可能不像是完美一天的开始,但当时我被拴在那根绳上数月之久,可想而知,我竟将之当成一次伟大的冒险。毕竟,任何人对蚂蚁再感兴趣也都有个限度啊。

我们驱车离开,不一会儿下了主路,沿着一条崎岖的小径颠簸了一阵儿才停下。宁录下了车,却让我待在车上。我听到狗叫声,就把鼻子探出窗外。

林中空地上已经停了三四辆货车,听声音可以判断,每辆车里都有只狗。宁录和他的朋友们昂首阔步,哥们儿似的相互拍背示好,攀比装备。有人拿出一瓶什么东西,轮流传递,另外有个人还拿出一根香肠,用一把大得足以切割鲸鱼的刀子切开。他们如狼似虎地吃了起来,仿佛几天没见过食物似的。明明都是刚吃过早饭的呀。接着他们在传递瓶子的时候玩出了更多的花样,狗叫声渐渐微弱,我一定是睡着了。

接下来我能记得的便是有人捏着我的颈背把我拎下货车,命令我进入森林。别的狗似乎都知道该怎么做,我也学着它们的样子。用鼻子闻闻地,有目的地东奔西跑。那些全副武装的男人殿后,他们制造的声响足以吓跑任何动物,除非耳背,否则稍微有点脑子的鸟儿(譬如说,你们的野鸡)早在我们到来前就远走高飞,找到安全的栖息之地了。

但是你永远都搞不懂兔子是怎么一回事。有只狗突然停下,摆出一副偶尔可以在乡村画作中见到的那种姿势——头向前伸,脖子、脊椎、尾巴形成一条完美的直线,一只前爪抬起,仿佛踩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我想专业术语是“在点上”吧。总之,我跑过去一探究竟。原来是只兔子,蜷在灌木丛下瑟瑟发抖,显然不知道是该翻身诈死,举白旗投降,还是该拔腿而逃。

后面的男人们甚是兴奋,下达各种各样的指令,我都置若罔闻。毕竟这是我的第一只兔子,我还想看得更仔细些呢。记得向它扑去时,我满脑子想的都是丰盛的午餐,而它也一定猜出了我的心思,因此一溜烟从我腿间窜逃。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了。

你要知道,我之前可从未打过猎,所以当好几杆枪在我脑袋上方几英寸同时射击发出可怕的声响时,我毫无准备。你想象不出我通体受到了何种惊吓,所以我也就不自我辩解了。本能占了上风,我逃离火线时比兔子跑得还快。实际上,我想我在逃回货车的路上没准儿还赶超了那只兔子呢。

我上不去车,于是就钻到车下。就在我刚刚缓过气来,庆幸自己逃离鬼门关之际,突然意识到我已不再是独自一个。有人在开怀大笑,还有人在破口大骂,我听出那正是宁录。唯独他没笑。

他吼着让我滚出来,但我想最好还是躲一躲,等他恢复平静再说。在其他猎人愈发狂热的笑声中,他开始乱踢货车的侧面。眼看没什么效果,他又四肢着地,用枪托把我捅了出来,打开车门,一脚把我踹进车去。

回家之旅可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我知道我有负期望,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技能和机敏,但这毕竟是我第一次狩猎。我怎能知道游戏规则呢?为了息事宁人,我几次主动表达歉意,但却只换来他的斥责和辱骂。当然,我没意识到,我让他在同伴面前出丑了(从外表看,那些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但至少还有些幽默感)。我发现,人类也太看重自我形象了。自尊的镜子有一点点裂缝,就板起面孔,闷闷不乐好几个小时。要么就随手找个东西撒气——这次我就是那个倒霉鬼。

于是我又被拴回那根绳子上,屈辱了好几天,与此同时,宁录和我都在打着各自的算盘。他显然需要只猎犬,能够处变不惊、临危不惧的那种。而我的志向则更居家一些,就是想要一份轻松的看家差事和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你要知道,我并不是因为道德原因才反对狩猎的。于我而言,一只死翘翘的兔子比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更好对付。我只是受不了枪声,我的耳朵太过敏感了。

致命的一击发生在几天后,当时宁录决定要对我来点基本的调教和实地训练。他挥舞着枪杆子和一捆不成形的毛皮——我想,他只是把自己哪件可怕的旧马甲卷起来,外面再裹上一张兔皮罢了。

他松开我颈上的绳套,把那捆东西推到我鼻下,让我闻了几秒钟,嘟囔着什么野物的味道,全然忘记自己在捣鼓那辆货车的时候一直用这马甲擦手呢。对着一股刺鼻的柴油味,我还真不容易激动起来,但我尽力装出机警、敏锐的神情,接着又一场闹剧开演了。

他把那捆东西扔到二十码开外的草丛里,然后用手压着我,阻止我去追。事实上,身后有个动不动就开枪的老疯子,我才不打算跑上前去呢。我于是坐下来静观事态的发展。他仿佛将此举看成了典型的克制举动和捕猎技巧,斜着眼睛看着我,似乎还很满意地笑了笑。“很好,”他语重心长地说道,“很好的开端。”

现在做什么呢?我们要等着毛茸茸的马甲从草丛里跳出来,向高级生灵投降吗?我们要慢慢爬过去,出其不意地捉住吗?就在决定何去何从之际,我躺了下来,后来证明这可真是大错特错,因为这严重影响了我的速度。

我根本没有看他,所以不知道他举着枪。不过枪声响起的那一刹那,我一个箭步蹿进拖拉机轮胎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低下头,以爪抱耳。

你见过一个人完全失控吗?那可不怎么好看,尤其是他还对着你挥舞着枪,怒不可遏地骂个不休的时候。所以我想最好还是找个牢靠的东西挡在我们中间。于是我纵身一跃,冲出轮胎,在他给我套上头套之前,躲到法国梧桐后面。我们围着树干不停地转呀转呀,他像被魔鬼附体似的一个劲儿诅咒,而我则尽量表现得懊悔不已,同时全速后退。这或许很不容易,但也比出现在瞄准镜里来得安全。尽管他瞄准了也有可能打不中,他又不是什么神枪手。

若不是他的一位朋友赶来,我们也就因为筋疲力尽准备停战了,那人站在那里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一定是以为我们在绕树玩游戏呢。回头想想,我敢肯定,就是那人的嘲笑才导致我后来被弃荒野。你也一定发现了:有些人就是开不起玩笑。

接着,情况急转直下,相当令人痛心。他将我截住,用绳的另一端猛抽几下,把我扔进车厢。我听见他在上车之前对妻子大吼——她得背负多么沉重的负担啊,可怜的老妇人——对我咆哮,然后迅速启动货车,仿佛要去参加最好朋友的葬礼,虽然已经迟到了,但还是不想错过似的。

我尽量躲在车厢后面他够不到的地方,同时开动脑筋思忖起来。我能看出,这次并非是去打猎,因为他没带那杆可恨的枪和那顶傻帽子。同样明显的是,这也不是去郊游。他脖子和脸都很僵硬,怒气冲冲,车又开得太快,远不是他那有限的平衡力所能掌控的。他不管三七二十一,乱按喇叭,把车身弄得东倒西歪,像个独腿醉汉。

我们就这样一路奔驰,几乎都是上坡,最后突然在路边颠簸着停下。我抖擞精神,准备应付更多的打骂。当他下车,来到后面货厢时,为防他动粗,我趁机溜进了驾驶座。我们彼此对视,他从货车敞开的后门看着我,我越过驾驶座后背。

我以为会再次遭遇狂轰滥炸,不料他却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截香肠,递到我面前。我本该知道他那种卑鄙的老恶棍是不会突然大方起来的,但是你要知道,我当时很饿,又喜出望外,所以紧追那截香肠。他逐渐远离货车向后面退去,我也跳出车厢,摆出最具魅力的坐姿,前脚并拢,脑袋翘起,嘴里口水连连。

他点点头,咕哝着,然后把香肠放在我鼻子下方。是猪肉的,我记得,肥瘦适中,闻起来很美。但是当我探身去吃的时候,他却转身将它扔进了灌木丛中。而且还扔得相当远,亏他还总抱怨什么关节炎呢。

哦,我敢说,你也一定猜到结果了。我追随香肠而去,心想这才是我期待的捕猎。接着我跳进灌木丛,用鼻子闻个不停,感觉事态没准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呢。我一定是光顾着追捕了,竟没有留意身后的任何声响。再说了,我不是那种蹑手蹑脚的狩猎者,可能在灌木丛中制造了相当大的噪音。总之,十分钟搜索无果之后,我停下来辨认方位,蓦然回首,才发现有点不对劲。

面前空荡荡的:货车没了,人也没了。他在我忙活的时候溜掉了。

而我也终究没有找到那截香肠。

[1]据《圣经》记载,宁录(Nimrod)是挪亚的曾孙,“世上英雄之首”,“在上帝面前是个英勇的猎户”。

徘徊之地

我环视空空的地平线,再也看不到货车和狡诈的车主。“被遗弃了”这几个字最终浮现在脑海。我知道这是在暗示我,绝望山庄已经不再需要我了,手头又没有要紧的事情,于是我有充足的时间去仔细思考未来。

这是一个转折点,毫无疑问,我发现所谓的转折点取决于你如何看待它。有好有坏,有光有影,有苦有甜。杯子是半空的还是半满的呢?不是每个银边都有一朵乌云吗?如此种种。

正如之前所说,我生性是个乐天派,所以一开始就往好的方面想。我可以跟随鼻子畅游了。不会有人动辄踢我肋骨,也无须再跟着一帮荷枪实弹的白痴,在震耳欲聋的枪声下进行什么狩猎活动了。而且你也看见了,我之前的食宿差得不能再差。因此将这些抛之脑后绝非什么难事。

然而有一个问题横在了我面前。不管我具备多少别的本领,却天生不会独立生存。那也是狗与猫的区别。我早年同赫普泽伯相处的经历并没让我喜欢上猫,这个后面自会细说。把一只猫丢在荒野(我承认,我会抢着去帮忙的),你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他就已经吃起画眉肉,恣意占用任何一个他看上眼的鸟巢或兔穴了。换句话说,他会响应野性的呼唤,入乡随俗,成为名副其实的畜生。你知道,猫的天性一向如此。他们十分不可信,而且依我愚见,他们还有一两个令人作呕的习惯,不过这只是随口说说罢了。

念及此处,我转而想到狗在一个姑且可称为“文明”的社会中的地位。我敢说你对那种“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之类的陈词滥调相当熟悉吧,多年来它就像项圈一样跟着我们,我敢肯定那是某个慈爱的老绅士发明的,他一定喜欢我们狗的湿鼻子和爱慕的眼神。然而人类在感激涕零之际常常会忘记一点:人与狗的关系,部分是出于实际的考虑。友情着实不假,毕竟,若不是因为友情,我也不会在这里了,但你也不能否认一张温暖的床、丰富的食物和一个舒适之家的重要性。

早在几千年前,我们某个睿智的先祖一定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得出结论,人类是最便利的食宿来源。没错,我们是有自己的本领和天赋,但我们能保证一日三餐吗?不能。我们能建造一个舒舒服服、挡风遮雨的窝吗?也不能。(猫也不能,尽管他们狂妄之极。)

所以早在养犬俱乐部和宠物会所出现之前,那个睿智的先祖便决定要成为人类的家养动物。而极易被赞美所打动的人类却将之看成了什么友谊啦、亲情啦、真爱的誓言啦,神话就这样诞生了。从那以后,狗就享有了弹性工时、无忧无虑的食宿,若再幸运一些,稍稍努力一些,还能得到诸多恩宠呢。

总之,理论上如此,尽管那时我几乎什么都没体会到,既没有人柔声呼唤,也没有物质享受,甚至更加糟糕。我孤零零地坐在山坡上,备感焦虑,甚至还异想天开地想要回到那个恶棍身边,也顾不得什么靴子不靴子的了。所幸一辆小汽车的声音转移了我的注意力,于是我沿着小径往山下大路走去,心中涌起无限的希望。

那辆车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并没有减速。其他车辆也是如此,尽管我又是点头哈腰,又是蹿起来致意。我试着坐在路中央,但他们也只是鸣笛绕过,司机们显然缺乏同情心。一时间这让我对人性的信心有些动摇了。不过最后,我灵机一动,若是能碰上步行者,没准会交好运。你能跟步行的人讲道理,但对那种以时速五十英里呼啸而过的司机就束手无策了。跟汽车是没法沟通的,如果你懂我的意思的话。所以我决定寻找步行者。

不过说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我的老猎伴把我扔在了一个酷似我听闻过的新西兰的地方,到处是树啊、灌木啊、山啊,鲜有其他。对那些钟爱原始美景的人来说可谓美矣,然而对一个渴望同伴和庇护的孤独旅者来说就不那么令人振奋了。于是,我顶着冷风四处寻找,看看是否有文明社会的痕迹。

时间一分一秒逝去,当我听到一阵微弱而熟悉的车流声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左右了。或许对你来说,这并没什么特别,甚至令人厌烦,但于我而言意义重大,这说明附近有人哪。果然不出所料,在下一个山头,我能看见一群古老的石头建筑,再走近一些,还能窥见人类活动的迹象,熙熙攘攘,人声鼎沸。说真的,跟蚂蚁并无二致,不过要更喧闹一些。

你要知道,我之前接触过的人类居所仅限于我出生的那座破败院落,所以这次可是大开眼界,上百间房舍,大概上千口人。我确定,我未来的灵魂伴侣就在其间。这种痴想支撑着我在劳顿困苦了一天之后仍能迈动脚步。

那个村庄对我来说可真是巨大无比,道路四通八达,清风徐徐吹过,夹带着陌生而又美妙的香气,人们悠哉地走来走去,心里只想着晚餐吃些什么。有群人在一个角落里停下来拉家常,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一个颇有用处的生存之道:人类手里拿着东西好像就不能讲话。可别问我为什么,当他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讨论世界大事时,包裹菜篮全都放到了地上,正方便身高如我者去一探究竟。(我的脑袋大概位于你的膝盖与腰之间,正好可以窥探任何一个无人照看的菜篮子。)

一旦机会来敲门,就不该犹豫,所以我抢了一根露在外头的法式长棍,躲到乡村咖啡屋外面的一张桌子底下。刚吃完最后一点面包屑,我正想着再次突袭那个菜篮,突然一只手伸到了我的面前。它拍拍我的脑袋,走开了,而后拿来了一块方糖。我抬头仰望,只见邻桌一对小情侣对着我笑,还嗲声嗲气说着什么,人类总以为这样很合犬科动物的胃口,真是可笑。我发现,他们对婴儿也是如此。不过那音调听着很受用,一只友善的手可比一只穿靴子的脚好多了,所以我尽力去讨好。

哦,看他们的热情劲儿,你还以为他们之前从未见过狗呢。又是柔声软语,又是拍我脑袋,还一个劲往下递方糖,乍一看都是爱的表现。当时我初出茅庐,竟误以为那是盛情邀请,他们离开咖啡屋时,我便尾随其后,心想——我并不否认这一点——一张柔软的床和一种全新的生活就在不远处等着我了。你尽管说我幼稚好了,因为之前接触过的人对我非打即骂,我还不习惯这般友好,所以才会自作多情。

我现在明白了,善行若是只看表面,常常会带来麻烦。当时我还以为,在咖啡屋与这对情侣的相遇会开启一段美好的友谊呢。唉,他们可不那么看,到了车边,当我试图跟他们一道上车时,他们尴尬地推推搡搡,最后毅然决然把我推了出去,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差点夹着我的鼻子。这里暗含一个关于陌生人的礼物的哲理,现在我可以超然看待了,然而当时可绝对受挫不小。

脆弱一点的狗没准就绝望了。譬如西班牙猎犬,我可是知道,他们遭遇一丁点挫折就会崩溃,翻转身子,四脚朝天乱踢一气。我可不会,我就是生命力顽强,排除万难,勇往直前。所以我决定通过购物——听说,人类常常如此——让自己开心起来。

走在街上,从一扇敞开的门里飘来的天堂之味让我停下了脚步:新鲜的生肉——猪排、羊腿、自制香肠、牛肚和肝脏、骨髓、牛肉,我顺着鼻子的指引走进去时,里面连个人影也看不见。除了后边屋里传来让人昏昏欲睡的电视声,这里如墓地一般寂静。当我向冲洗一新的木桌上那丰盛的美味走去时,甚至能听到自己的爪子踩在锯末地面上的声音。

当时我想,下口之前,先要挑选一番,可未曾料到,迟疑不决常常会痛失良机。不过我也只能挑那些能用嘴叼走的东西,若是有牛排,就不要羊颈肉。这是所谓的知情选择。事后看来,它可没给我带来一丁点好处。

一对猪蹄吸引了我的目光,我正不知是该选它还是该选一块上好的小牛肉,忽听得肉铺后面一声大吼。屠夫冲了进来,双眼圆睁,怒不可遏,四处找家伙。幸好他手边的第一件武器是笤帚,而不是骨锯或屠刀。而且他也不太善使笤帚,急着过来打我时,撞翻了一排玻璃罐,现在想来,里面应该是鸭腿。就这样,他没打着,我也得以越过满地狼藉,成功逃脱,只匆匆撞了下那对猪蹄。真是万万不该犹豫的,谁犹豫谁就饿肚子。我将此教诲告诉你,购物时务必谨记。

是该调整一下策略了。从屠夫事件来看,乡村小店对狗有一定的偏见。真是匪夷所思,想想小孩引发的大混乱吧,据我所知,还从来没有谁拿着攻击性武器威胁他们呢。然而事实就是如此,群体不同,规则也就不同。接着,我看见有只杂种狗同一个人一起离开面包店时没受到攻击,或许并非所有的狗都会引人追打,只是无人陪伴的狗才会。我沿街来到杂货店,在外面等候,伺机实施B计划。

同许多卓越的想法一样,我这想法也很简单。我会临时同一位顾客结伴而入。一到里面,就分头行动,待那人分散店主精力,我就伺机下手,满载而归。这主意简直万无一失。

杂货店里飘来某种令人心仪的味道,跟肉铺的规模和血淋淋的丰富程度不可同日而语,但也足以激发我的想象力了。我环视街道,翘首以盼,想找一位可能的同伙。

我从未见过这么多人,我想我毕生对人类行为的兴趣也许就始于很久之前的这个傍晚吧。各种身型、各种年龄、各种身高的人们,推推搡搡,全然没有一群狗对彼此的好奇。不用鼻子闻,不转圈,也没有抬腿的礼节,除了偶尔点头拉手之外,少有社交可言。当然,我现在对此习以为常了,但当时感觉真是很奇怪,他们竟然这么缺乏兴趣。一定跟都市的过度拥挤不无关系,也难怪,这的确会使人的感官迟钝。

熙来攘往的人群让我看得如此入迷,以至于当一位妇人用手拍我脑袋时,我惊得跳了起来。抬头一看,原来是个空空的购物篮和一张笑脸。然后,她转身离去,走进那家香气四溢的杂货店。抓住时机,我对自己说,于是像个影子似的尾随其后,竭力装作是一条有人陪伴的办公差的狗。

那可是家名副其实的传统杂货店。现如今那么多杂货店都只备有一些瓶瓶罐罐和用塑料袋包住的神秘东西,但这里可都是真正的食物,大都暴露在空气中。一条条乳酪、超大块香肠、熏火腿,还有一长排即食菜肴。法国人可不会亏待自己,你是知道的,从鸡肉小灌肠到砂锅无所不有,看得我两眼直放光。

我的同伴在蔬菜区停了下来,我对蔬菜可没有半点兴趣,于是顺着狭窄的通道溜走,一直来到店铺后头,半路上抵制住了饼干一时的诱惑。这里才是美味珍馐的展示区,我被自制的意式宽面吸引住了,然而却没有片刻时间可以犹豫。有了之前跟那屠夫的惨痛教训,我再也不会拖拖拉拉了,于是直起后腿,前爪扒住货架,张开嘴正准备去吃那根上好的熏火腿,突然一下世界大乱了。

公平地说,麻烦源于另外一只狗。一个细长的小东西,小不点一个,耷拉着一条可笑的卷曲的尾巴,看起来酷似痛苦不堪的小虫子,他那刺耳的假吠足以把死人吵醒。我开始还以为他把自己卷入火腿切片机了呢,结果那不过是可怜的假吠罢了。尽管我饥肠辘辘,可他拼命咬我脚踝,我不可能再去吃那火腿了。我正试图把他甩开,一个围着围裙的双足巨人阴沉着脸从后面赶来。我依稀记得他还拿着根擀面杖。总之,此地不宜久留。

这大抵就是乡村店主对我的欢迎,我现在也只能说,别相信那些印着当地居民对着镜头傻笑的明信片。那天我遭遇的两位店主甚至会让成吉思汗做噩梦。(据说,他曾经吃过狗肉,你知道,在供给短缺时。我想从那以后我们还是取得了一些进步的。)

我又回到先前的那张咖啡桌下,思忖起来。一次遭到拒绝,两次被人谋害性命,却只换来小小一条面包和一块方糖。那天下午可不算功勋卓著,现在日影渐长,夜幕将近,我还跟天明时一样没解决食宿问题。我相信,明天定会有新惊喜和新机会,只是今晚住在何处又成了问题。是待在桌子底下,还是去广阔的未知世界另寻宿处呢,这是个问题。

咖啡屋的老板给我提供了答案,他手拿笤帚,笤帚仿佛是全体村民的必备武器,大概是为了防止外敌入侵吧。他将日间撒落在桌下的垃圾清扫到大街上——以娱大众,我猜。扫到我这边时,我们四目相对。他举起笤帚准备攻击,我本想来点表示,回应他热情的欢迎,但压根连抬腿的时间都没有。我再次仓皇离开,去乡间寻求和平。

我已经远远地离开了村庄,玩味着最近经历的“人性之善”,突然嗅到一股浓浓的味道。味道源自一条窄径的尽头,那里有个被掀翻的大垃圾桶,里面的东西尽数散落在草地上。我抽动着鼻子,走上前去,发现晚餐有着落了,便研究起菜单来。

人类丢弃的东西总是让我惊奇不已。骨头啊、干面包片啊、内脏杂碎啊、完全可以食用的沙丁鱼啊,这些连同更多的美味都像钻石一样镶嵌在空罐子、废纸和塑料袋中间。我拱开一只破鞋子,正要拂去第一道菜上的尘土——是一小块冻鸡皮,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忽听得一声狗叫。实际上,那更像是咆哮,总之就是不大欢迎。我抬起头,只见一只狗从垃圾桶里探出半个身子,双唇紧收,龇牙咧嘴,颈毛竖起,全然一副狗狗菲多守卫家园的架势。

我自觉不缺什么勇气,尤其是当对手明显年老体弱,个头还比我小得多的时候,他显然就是那样的狗。所以我尽量无视他的存在,吃完鸡皮,又接着去吃一些不错的干酪皮。不过,我相信你也发现了,当有个东西在你耳边一个劲地哀鸣,把你烦个半死的时候,你也没法细嚼慢咽。听说有投资银行家出席的晚宴就是如此。你比我更清楚,他们显然是话痨。垃圾桶里的这位朋友就是如此。

不过,除了那点小烦扰,我进展还算顺利,如此饱食一顿,我也能以更为乐观的心态去考虑住宿的问题了。

经过几分钟的探索,一幅清晰的图景出现了。下了乡村主路,两旁每隔几百码便有几条小径,每条小径尽头都有一户人家。每条小径似乎也都有自己的垃圾桶,跟我那个暴脾气的饭友占据的垃圾桶相似。遵循逻辑规律,我推断出这些垃圾桶里也都会有各种可以食用的东西,或许不足以让我心花怒放,但能填饱肚皮,而且还无人看管,便于得手。动用鼻子一闻,果然印证了我的猜测,我想到大脑和鼻子齐心合力为胃服务,感到心满意足。

明日的早饭有了着落,我便转而考虑当晚的住宿问题。这下又遭遇了意想不到的麻烦。我拜访过五六户人家,希望能在哪个门口蜷起来睡几个小时安稳觉,但足迹所到之处,都会遇到连珠炮似的威胁、惊恐的叫喊和一致的反对,这反对并非来自人类,而是我的同类。每户至少有两只家犬,看他们那大惊小怪的架势,好像我正试图偷走他们的传家宝。

幸好他们大都被铁链或者绳索拴住了。这阻止了他们的嗜杀本性,而我也得以绕过他们的领地,对着他们流着口水的嘴巴,抬脚撒泡尿。要知道,这简直就是侮辱,可以同鄙视某人低俗的窗帘品位相媲美了。不得不说,这可把他们逼疯了。其中有只狗——大个头,患有疥癣,还长着龅牙,向我扑来时猛地绊在锁链上。他一定还撕裂了声带,吠叫随即变成了吱吱声。他也显得尤为尴尬,真是活该。

但这一时的乐趣仍然没能让我更加接近睡个好觉的梦想。那可谓是漫长、曲折、受教的一天,我也累得无从再对住处挑挑拣拣了。只要能远离笤帚和狗嘴就好。我最后尝试了一户人家,又引发了一阵歇斯底里的号叫和犬吠,于是就在森林边上的灌木丛中凑合了。

提到森林,人们不免对其抱有浪漫幻想,想必你也知道。那静谧的林中空地,遮天蔽日的浓荫,是大自然宁静的去处,一个适宜静思的地方。你真该和我一样,在那里住上几周试试。我对森林的记忆永远是聒噪。鸟儿的尖叫和可怕的清晨序曲,白天有猎人和他们的枪声,晚上有夜行动物无休止的窸窣声、爬行声和猫头鹰的号叫声,整个森林就是我心中的疯人院。你辗转反侧,真希望能睡个安稳觉。

这一切糟糕到我得定期去村庄躲避噪音的地步了。只要谨慎避开屠夫和杂货店里的那个对手,我就可以安然在那地方晃悠。实际上,有一两个不那么野蛮的村民已经开始认得我了,还对我伸出友谊之手。但是跟以往一样,只要我试着将这种关系发展成永恒,那只手便又缩了回去。

接着,就在白天的流浪生活变得愈发无聊时(夜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命运出手干涉了。那是一个里程碑或者转折点,抑或是两者兼而有之。总之,待我娓娓道来,各位看官自行定夺吧。

我在林中过了一夜,此时正走在去村庄的路上,那晚整个猫头鹰家族仿佛把我的小角落当成了议事所。又或许是到了交配的季节,不过我不太了解猫头鹰和它们的习俗,所以也说不太清楚。不管原因为何,那的确是个异常吵闹的不眠之夜。走在路上,我因为疲劳感觉更糟了,可以说是没精打采,软弱无力,难有往日的活力和生机。

我听到背后有车的声音,连忙跳入沟里,给它让路。然而它却停了下来。

车里走出来一位女士,通过一个小细节我立刻断定我们俩志趣相投。她没有高高在上地审视着我,而是蹲下来,这样我们的脸就差不多位于同一水平线了。这也许对你来说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一只狗来说可就重要了——同情心,平等交流的愿望,另外,可别忘了,明显很有礼貌。这么说吧,若是有人经常在你头顶四英尺的地方眯着眼对你说话,你也听不进去吧。你会想,真是缺乏起码的礼貌。的确如此,所以你也能理解我为何会对她如此热情了,拼命摇头摆尾,小声欢呼,还友好地把一只爪子搭在她膝上。

我们就这样待了几分钟,在水沟边倾心交谈,然后她似乎下定了决心,于是打开车门。我耷拉下耳朵,心灰意冷,因为之前的经历告诉我,这就意味着要匆匆作别了,汽车会消失在夕阳的余晖中,而我这个孤独的浪子还会继续流浪下去。

然而这次并非如此,我被邀请上车。我应声跳上去,尽量让自己显得不那么碍眼。当新交的好友鼓励我坐在副驾上时,你可以想象我有多惊讶,更别提心中重新燃起的希望了。

我们各自都有着表达激情和兴奋的方式。人类是欢呼雀跃,彼此拍背;我则更喜欢嚼点什么,并不具攻击性,你知道,只是为了表达对现状的满意而已。所以当我们驶离大路后面的村庄,拐进两片葡萄园中间的小径时,我便嚼起手边的安全带来。

小径尽头的那栋房子跟我过去几周拜访过的其他房舍并无二致,甚至包括熟悉的要命的狗叫声。我从副驾看出去,有两只狗,而且还没拴起来。女主人颇费了一番周折才将我哄下车,把我介绍给欢迎的队伍,不过让我欣慰的是,那两只都是母狗——一只毛发蓬乱的老母狗,依稀有些猎犬的样子,和一只瘸了一条腿的黑色拉布拉多。她们好像并无攻击性,欢迎仪式结束后,便游荡到花园里趴下了。

事已至此,我觉得这不光是一次拜访,或许还有些别的意味吧。女主人摘掉我毛发上的安全带碎片,把我带进屋去时,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嘟囔着另外一位家庭成员什么的。可千万别是只猫,我当时心想,也别是个穿着靴子、拿着枪的杀人狂。真是滑稽,在一生中决定性的时刻,我竟然还会想到这些。

结果却是另外一位“当家的”,没有武装也没穿鞋,这可是良好的开端,他看上去有点迷惑不解。我们互相打了招呼,但我能感觉到他并不完全认同女主人的想法。他们走到一个角落里窃窃私语起来,我趁机打量一下周边的环境。

我不善于评判一个住所,只能说说自己的看法。不过这儿看上去似乎足以满足我的需求了,前后都有花园,荒野也在屋后很远的地方,地上铺有地毯,所到之处都有那两只母狗的味道。很显然,她们并不是露宿在外的。总而言之,于我非常有利。家中已有两只狗了,再来一只又有何妨?

我走到两位“当家的”议事的地方,竖耳倾听。他们好像正在讨论两个议题,女主人坚决站在我这边,“另一半”踌躇不定。三只狗也太多了吧?即便不多,又该如何安顿我呢?那人还不冷不热地提议说应该找到我的前主人,但女主人迅速敲了一下他的脑袋,以痛苦的语调说着什么虐待啦、营养不良啦、享受不到睡觉权啦。接着她又开始说起我的疥疮、嶙峋的骨头、浑身上下缺乏打理什么的,最后还代我央求,说我需要特别看护。我听在耳中,如同仙乐一般,不禁偎在她腿上,以示我们休戚与共。

最终,她成功了,上帝保佑她——我发现妻子们通常能赢,他们商定让我留下来观察一段时间。哦,我知道那意味着什么。若是我能规规矩矩,对那两只母狗言听计从,对“另一半”察言观色,也就可以在此安身立命了。

我记得,饿了几周的我终于吃上了一顿像样的饭菜,满意地在草地上翻滚,两位“当家的”在门口观看,阳光洒在我的肚皮上,世界完美无缺,一切仿佛就在昨天。多么美妙的一刻啊。

夜来妙计和“浴缸浩劫”

那天余下的时光印证了我的初步想法,看来我真是时来运转了。下午,我们沿着屋后的小径溜达,我也开始改变了对森林的看法。若是单纯用来娱乐的话,它还是有些优点的:树木林立,惊恐的小动物在我扑过去时落荒而逃,灌木丛下响起迷人的声音。我还碰到一只溃烂的死鸽子,扑上去玩了几分钟,尤其多看了几眼脖子后面和耳后等难得一见的部位。总而言之,只是进去玩玩,森林还算是个有趣的地方。当然了,我可不愿住在那里,现在也没必要住那儿了。

回到家,还有更多好吃的等着呢。我还不习惯这么丰盛,饱餐过后,啥都做不了,只能晃到桌子下面打个盹,拿那只肥嘟嘟的拉布拉多当枕头。醒来时,夜幕已经降临。还在迷迷糊糊的当儿,我渐渐意识到两位“当家的”在喁喁私语,不知是在商议什么,我希望,是在庆幸把我领回家来了吧。

事实上,我竖起的耳朵很快捕捉到了一个不妙的信息。原来他们是在安排我的夜宿,关于让不让我留在屋内,似乎还有些不必要的顾虑。我想或许是我肩颈上残留的烂鸽子味惹的祸吧,“另一半”还说若是我愿意,大可让我回到先前的地方。我以为自己表达得足够清楚呢,我可是非常愿意待在桌子下面的,可人类有时候就是太迟钝,我被推入漆黑的夜色中,带到房子外边的小屋。

我承认,这与我之前的住宿条件相比可是有了大大的改进——厚厚的毯子,一碗水,夜宵饼干,亲切的爱抚,良好的祝愿,但仍旧不是室内。室内才是我向往的地方,把头枕在那只肥嘟嘟的拉布拉多身上,和一家人共眠。

然而,因为种种原因,我今晚难以如愿。熄灯以后,我孤零零地透过小屋敞开的门仰望星空,不禁想起莫测的命运来——起起伏伏,前一刻还在风口浪尖,下一刻便跌入低谷,如此接近,却又如此遥远,丰富的人生画卷……普鲁斯特在此种境况下该当何为呢?我心下思忖,哭着找妈妈吧,但最起码他不会在屋外。我记得,他一向都是在屋里面的。

我想,或许可以哀鸣两声试试,尾音再拖着哭腔,看看灯是否会亮。果然不出所料,灯亮了,“当家的”走了出来,很是关切,担心我是不是被好战的田鼠攻击了。当他们发现我毫发无损,正准备尾随他们回屋时,态度骤然转变,对我严加斥责,命令我乖乖躺下。

有些时候,争辩是没有用的,据说,跟管道工和律师打交道时就是如此,这次也一样。我叹了口气,尽管我的叹息很艺术,拖着长调,甚是惆怅,定然也很感人,但却毫无用处。两个裹在睡衣里的铁石心肠把我孤零零地撇下不管了。我一边盘算着如何才能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一边蒙眬睡去了。

你知道带着问题入睡时会怎样吗?潜意识还在工作,忧心忡忡了一夜,天明时分,哎呀,办法有了!我就是那样,因为我是带着妙计醒来的。

很显然,我错在高估了人类的智商。总体说来,人类的某些成就毋庸置疑,比如羊排和中央供暖,但是很多人对细节可真是迟钝得不可思议。无论你如何暗示,如何用爪子轻推示意,如何旁敲侧击,他们就是视而不见,到头来人和狗还是茫然地看着对方,如坠雾中。“当家的”和我即是如此。他们诚然和善又热情,但理解力好像不大行。我需要给出更直白的信号,不过也得讲究点技巧。有时候太莽撞了呢,也会被揍得哭鼻子的,那可是我认识的一只牛头梗的亲身经验,他因为自觉不太受宠,于是去啃家具。不,一定得讲究技巧,我想你也一定会说我的计划非常高明。

走出寒舍,我闻到一股清新的空气,微风习习,裹挟着周遭一带各种香气。我看到东边有几只别人家的狗,还闻到活鸡的诱人味道,于是心中暗想,等处理完家庭事务就去拜访她们。鸡这种东西,你知道,可是集乐趣和营养于一身的。你一追,她便一边狂奔一边咯咯直叫,把毛拔净了呢,还相当美味。好处颇多,不像其他鸟儿。

我怀揣着坚定的计划,向房子走去。侧耳倾听,里面悄无声息,百叶窗紧闭,没有丝毫活动的迹象。我决定先不吠叫,而是采取不那么传统的方法,用爪子挠门。我挠了好几分钟,不过最终还是叫醒了那两只母狗,这时天色已经大亮,她们早该起来走动了。她们像一对二流女高音那样仰起脖子,抑扬顿挫地嗥叫起来,那正是我想要的效果。她们会因吵醒了主人而招致不快,而我呢,就坐在门外,双唇紧闭,一言不发,无比乖巧。

不久门就开了,两只老小姐无比激动地蹿出来,“当家的”紧随其后,揉着惺忪的睡眼,对着朝阳一眨一眨的。第一步大功告成。一旦确定吸引了他们全部的注意力,我就跑回小屋,叼起毯子拖到门口,同时还不忘摇尾乞怜。这正是我所计划的,我心里想。如果这还不能表明我想跨入门内的诚挚愿望,那就真没辙了。但是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跑到女主人身边,轻轻咬着她的手腕,把她拉回屋内,同时发出轻柔的劝诱之声。然后我放开她的手腕,在桌子底下保持坐立姿势——后背挺直,前爪抱在一处,脑袋歪向一边,全然一只温驯又有教养的狗,等着事态的进展。

他们两个都在我面前蹲了下来,我又趁机发出几声哀鸣。我能看出,他们马上就要心软了,突然我发现女主人鼻子一皱,说了一个我当时完全没有概念的词:打理。哦,以我当时的见识,还以为那不过就是一顿古怪的谷物早餐或者她婆婆的名字呢,所以我直挺挺地坐着,尽量表现得激情满满。后来想想,当时真该躲得远远的,直到身上的死鸽子味消失殆尽为止,然而我们往往都是事后才恍然大悟。

重要的是我和毯子都被允许留在屋内了,这对我来说可谓是迈向成功的一大步。做早饭和吃早饭的时候,我同他们一道在厨房里忙来忙去,早饭之后我正想着是就待在桌子底下,还是去花园探险呢,不料却被招呼上车。“另一半”好像要带我出去一趟。

我们来到一个似曾相识的村庄,我依稀记得流浪时路过此地。车子在一栋房子外面停下,远远就能闻到一股刺鼻难闻的消毒剂味。进去以后味道愈发浓了,我本能地连连后退,却被两个满身肥肉的年轻女人纵身抓住,带进那间恐怖屋,一股脑拎进浴缸里。

唯有创伤一词才可形容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全身湿透,涂上肥皂,冲洗,再涂肥皂,再冲洗,这还只是序曲。接下来便是没完没了地用一个迷你剪草机剪毛,然后又用剪刀,对着耳朵、须发、尾巴和其他敏感部位咔咔咔咔剪个不停。最后往我身上喷一种好像混合了“夜巴黎”香烟和除草剂味道的粉,真是莫大的羞辱啊。

最终我一丝不挂,浑身喷香,窘迫至极,被扔到休息室里等待认领。我记得那儿还有只狮子狗,在女主人的手提包里,高高在上地俯视着我,幸灾乐祸地傻乐呵。等着瞧吧,我心中暗想。待到他们整完你,你也就剩下四只爪子,只有汪汪直叫的份儿了。我对狮子狗并不是特别有好感,或许你也能猜到,但当时我确实对她动了点恻隐之心。

如此说来,这便是打理了,于我而言,那简直就如同狗窝、驯服课堂、直肠温度计和强制独身禁欲一样,是人类的另一大错误。

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又让我大吃一惊。回到家,我受到了隆重礼遇,仿佛我中了大奖一般,饼干啊、无休止的爱抚啦、兴奋和仰慕的欢呼啦、拍照啦、四道大餐欢迎凯旋英雄啦。一切都让我甚为不解,不就是剪了个毛、用洗发精洗了个澡吗,况且还极其不爽。莫非每日晨洗之后这一幕都会在“当家的”浴室里上演吗?不排除这种可能。他们还真是有点儿洁癖。

那天早上的终曲几乎让我热泪盈眶。“另一半”回到车上,搬进来一个大圆篮子,放在厨房里。我的毯子也被放了进去,这时我才意识到,可怕的折磨没有白受,那是我享受室内快乐的通行证。由此我开启了作为首席看家犬、永久家庭成员、抵御入侵的蜥蜴和其他夜行动物的职业生涯。不会再食不果腹,也不会再有靴子踢我肋骨了。一种特权生活——奢华和享乐,在我面前展开。

这让我飘飘欲仙,真想纵身跳到鸽子的尸体上,除去身上清洁的味道,但我还是克制住了。如果“当家的”喜欢清洁的我,那我就保持清洁好了。不管怎么说,还是等到明天吧。死鸽子可是时间越久味道越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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