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宝藏三部曲(沙海谜锦+通天之塔上下册)(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2-19 23: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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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凤舞焰

出版社:天津博集新媒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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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宝藏三部曲(沙海谜锦+通天之塔上下册)

谜宝藏三部曲(沙海谜锦+通天之塔上下册)试读:

总目录

CONTENTS封面版权信息

谜宝藏系列之一 沙海迷锦

谜宝藏系列之二 通天之塔上谜宝藏系列之三 通天之塔下

目录

CONTENTS

引子

第一章 包子

第二章 血棺部落

第三章 黑狼岩

第四章 不归路

第五章 第七副船棺

第六章 九死一生

第七章 死文字

第八章 书呆子吕方阳

第九章 精绝木牍

第十章 死亡森林

第十一章 魔鬼的复仇

第十二章 古城还是鬼城

第十三章 地下土城

第十四章 尸腹中的秘密

第十五章 死里逃生

第十六章 死亡沙尘暴

第十七章 鬼魅魔都

第十八章 沙漠羊皮卷

第十九章 五星齐聚

第二十章 藤蔓流沙

第二十一章 沙雾

第二十二章 险象环生

第二十三章 朱雀之谜

第二十四章 新的探险

第二十五章 独目人之谜

第二十六章 进入无人区

第二十七章 野驴杀亲

第二十八章 库木库里沙漠

第二十九章 魔鬼谷

第三十章 地下暗流

第三十一章 屠宰场

第三十二章 天猎

第三十三章 遗失的记忆(一)

第三十四章 遗失的记忆(二)

第三十五章 织锦图的真相

返回总目录引子

我坐在断崖上,大口喘着粗气,浑身力气都被耗干了,只能背靠着一个小土包,茫然望着天空发呆。前面没有路了,身后的石门也已经关闭,包子和杨sir被关在了石门的另一边,生死未卜。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孤独的断崖上苟延残喘。

这里是阿尔泰山中段,估计再往前翻过两个山头就到蒙古国的地界了。阿尔泰山是典型的断块山,一条西北走向的断裂带将连绵起伏的山脉拦腰斩断,秋冬季节,凛冽的寒风从山谷中刮过,整个山脉就像一只被斩断的困兽,在天地间发出无奈的闷吼,不过,也有人说,那是山神发出的警告,警告那些无知的闯入者,这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地。

阿尔泰山,蒙古语译为金山。如果有傻子认为:金山就是用黄金堆成的山,那我就是这个傻子。当然,我不是唯一一个傻子,不过,我也许是唯一活到现在的傻子。半年前,杨sir找到我和包子,一起来寻找传说中阿尔泰山里的黄金。从此以后,我们踏上了漫长而曲折的旅途。现在,我们的探险即将结束,谜底似乎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我们却先一步走上了穷途末路。

包子大名包小康,是个厨子,半年前跟着我一起来到新疆。他喜欢叫我boss,却因为发音不准,老是叫我波斯,我每次听到心里都不舒服,波斯,波斯,好像我是他的猫。包子长得贼眉鼠眼,个头也不高,但他做得一手好菜,心地也还算善良。至于缺点…算了,都混到这份上了,多想点儿人家的好吧!

杨sir告诉我,他叫杨慕之,一个挺文绉绉的名字。不过,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的真名。别的我不知道,他骗人绝对一流。人家是杀人不眨眼,他是骗人不眨眼。愣是哄着我和包子历尽千辛万苦从塔克拉玛干沙漠赶到和田,又从和田赶到库车;最后还跟着他到了这个鬼地方。到现在,他生死未卜,我这个上当受骗的人反而一边喝着冷风一边怀念他。

还有吕方阳,吕教授,他是个文人加学者,头脑却比谁都单纯,平时看上去文质彬彬,可书生意气一上来,那狠劲儿和土匪有得一拼。

人在困境中总是喜欢回忆,我扭头看了看背包,这个黑色尼龙包现在是我唯一的行李。背包里有汉代的织锦图,唐朝的名师真迹,还有一个纳骨器,它属于一个早已消失的宗教。这些东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无价之宝,可对我来说分文不值,因为我的包里唯独没有食物和水。没有这些东西,我恐怕活不了多久。一时间,我想起了探险电影里那些经典的桥段。主角们找到宝藏,发现铺满黄金的地面上散落着许多白骨,虽然白骨被璀璨的光芒镀上了一层金,但这有什么意思?

我不禁怀念起自己的小商贩生涯,开饭馆儿虽然收入不高,但每个月的稀饭钱还是有的,总不至于饿死。

风又大了些,土包上唯一一棵小树苗在大风中左摇右晃。这个山顶我再熟悉不过了,因为我曾在录像带里看到过这个地方。对了,如果没有那盘该死的录像带,我也不会上杨sir的当,走到今天这步田地。

天空中飘过一团沉重的乌云,乌云中还夹杂着隐隐的红光,似乎是在提醒我:停止回忆的时候到了。我深呼吸一口气,慢慢站起来,一步步朝前走去,眼前是一个看不见底的深渊。我即将踏上另一个世界,至于这个世界是传说中的黄金之地还是冥国,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唯一清楚的是:如果杨sir和包子没有机会走下去,至少我要替他们走完接下来的路,就算那是条死路。

头开始发晕,双腿一软,我的身体不自觉地向前倾斜,跳下悬崖,下坠引起的失重感非常难受,但很快就过去了。在我失去知觉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也许,传说根本就不可能成真吧…第一章包子

我叫宋方舟,诺亚方舟的方舟,按理说,我应该很喜欢水,不过事实正相反,我对沙漠特别感兴趣。读初中时,我暗恋一个女孩儿,女孩儿喜欢三毛的《撒哈拉沙漠》,为了和她有共同语言,我愣是熬了三个通宵,把这本书读完了。结果,她关心的是荷西和三毛,我关心的是撒哈拉,我们最终还是没找到共同话题,女孩儿没看上我,倒培养了我对沙漠的爱好。所有沙漠里,我最向往塔克拉玛干,虽说面积比不上撒哈拉,可毕竟是咱们国字牌儿的。当时的我想法很单纯,听说沙漠里找到了石油,所以一心想长大以后去做地质勘探,为祖国做贡献。

事实证明,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成绩不好的我,大学没考上,只好在家乡开了一家小饭馆儿,糊涂度日,包子是我聘请的大厨。

包子和我同岁,他家里很穷,初中没毕业就跟着亲戚外出打工,做过学徒,跑过传销。后来还跟着几个亡命徒跑去盗墓,最后九死一生逃了出来。从此沉下心学了门做菜的手艺。包小康是他长大后给自己改的名字,意思是脱贫致富奔小康,他说他这辈子穷怕了,一定要想办法挣钱,给自己谋个落脚的地方。

饭馆儿总共只有三十平米,生意不好也不坏,平时闲得很,就中午比较忙。一年下来,我除了对“中午”这个词特别敏感外,基本没有别的长进。有时候想起来,自己也觉得心里憋屈,想我一个大好青年,二十出头就在家里开饭馆儿,像个女人一样。时间长了,我心里就像窝着一团火,总想找包子套磁,让他把当年那段盗墓的经历说出来,可是包子打死不说,只是告诉我:那不是人干的事儿。

闲来无聊,我也经常上网,谈过几次网恋,最后都不了了之。到后来,我彻底灰了心,干脆连聊天室都不去了,在各种网站间瞎转悠。按理说,像我这种人,和探险毫不沾边,但命运就是奇怪的东西,总会在不经意间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当我们历经艰辛,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才突然发现,原来所有的必然只是来自于当初一瞬间的冲动。

这天,一个普通的网站成了改变我命运的导火索。

这是一个自驾游网站,浏览量不算大,里面的会员大都是些喜好旅游的人,他们自称驴子,背着一个包就能走遍天下。这群人有的是朋友,有的互不相识,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临时组织起来。一个人发出邀请,有意向的人就回应,大家约好时间地点,到时候一起出发,组织松散却零而不乱,遇到困难互相帮扶着走,是名副其实的探险爱好者。

网站首页有一条醒目的LOGO:塔克拉玛干沙漠探险,寻找传说中失落的小河文明。

这个标题一下子把我吸引住了,我赶忙点开页面,上面写着:塔克拉玛干,维吾尔语意为“进去就出不来的地方”。但也有人说,塔克拉玛干沙漠孕育了无数辉煌灿烂的文明,是一个遍地宝藏的地方,赫赫有名的小河墓地就是其中之一。

小河墓地位于孔雀河下游河谷南约60公里的罗布沙漠里,面积约2500平方米,是一处规模庞大的墓葬群。1934年,瑞典探险家贝格曼首次揭开了小河墓地的神秘面纱。小河墓地规模庞大,据传里面有上千口棺材,大部分是船型棺。但非常奇怪的是,小河墓地里的棺木并不是平行放置的,而是上下累叠在一起,至少在三层以上,这种墓葬形式极其少见。考古学家挖掘了其中一部分,发现墓地中的陪葬物属于两种文化:一种是楼兰土著,距今约三千多年;一种则是身着丝绸的上层人士。据考古学者推测:位于孔雀河和塔里木河之间的小河文明,很可能就是楼兰土著真正的发源地。

小河墓地的发现令世界震惊,却也留下了诸多谜团:为什么墓葬会层层叠压在一起?为什么插在古墓上的胡杨木柱会被涂成红色?古人大都有随墓而居的习惯,可为什么,墓地周围没有任何人类生存过的痕迹?只有一条小河,从古墓旁蜿蜒流过,即便是这条小河,如今也只剩下干枯的河床。

诸多谜团,使小河墓地被称为塔克拉玛干最神秘难解的墓葬。

有学者推测:古人之所以在小河旁修建古墓,是因为他们世代生活在水边,所以希望逝者如生,这是古人对祖辈的尊敬。后来,小河因为某种原因断流了,居住在附近的人不得不寻找另一条小河。他们不会因为一条河流的消失而放弃祖辈留下的传统,他们不会放弃小河,不会放弃这种独特的墓葬。所以,小河墓地并不孤独,只是它的姊妹藏在一个未经发现的地方。在那里,有着和小河墓地一样的胡杨木柱,一样蜿蜒曲折的古河床。

我们可以想象,如果能在孔雀河沿岸找到另一条干涸的古河床,是不是就有可能发现另一座小河墓地呢?因为在几千年前的交通条件下,古人就算迁徙,也不会走得太远,他们大都会选择沿自己熟悉的水流迁徙,也就是塔里木河和孔雀河之间的区域。

那么,如果我们沿孔雀河一路南下,有没有可能找到另一座小河墓地?如果你和我有一样的想法,请在聊天室里留言,让我们结伴同行,一起寻找传说中失落的文明。

这个帖子对久居斗室,无聊透顶的我来说,无疑具有非常大的诱惑力。我一直对漫漫黄沙下掩埋的神秘古墓充满好奇,对鼎鼎大名的小河墓地也早有耳闻,一直希望有机会能去一探究竟。另外,孔雀河位于塔克拉玛干东北边缘,相比起沙漠腹地要安全许多,对我这个菜鸟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很快在帖子下方留言报名,然后进入聊天室,发起人就在线上,他问我过去有没有徒步沙漠的经验。我怕他不让我去,就撒谎说有,都去过好几次了。“进沙漠不是闹着玩儿的,去过就是去过,你不要骗我。”他的语气非常严肃。“我真的去过。”我也不示弱。

对话框那头有片刻的沉默,就在我以为他会继续追问下去时,发起人却发来消息,告诉我:“做好准备,旅行时间定在四月十二号,我们在尉犁碰头,加上你,现在一共有五个人报名。这次去探险,行装尽量从简,每人负重不要超过二十五公斤。对了,我叫杨慕之,大家都觉得绕口,喜欢叫我杨sir。”

我长长松了一口气,压制住心头的兴奋,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这次进去,找到古墓的机会有多大?”

杨sir发来一个故作神秘的QQ表情:“不清楚,可能很大,也可能为零。”

虽然心中还有很多疑问,但我终于如愿以偿的加入了探险队,心里的高兴劲儿就别提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开始按照杨sir的建议准备沙漠旅行用具。其实,需要带去的东西不多,导航仪和对讲机杨sir会带去,我只准备了指南针,急救药包,防潮垫,睡袋等简单的物品。至于食物和水,打算到了尉犁再买。说实话:我这次去只是想体验体验,没真正想要找什么古墓。本来嘛,如果我们这种菜鸟能发现古墓,也就没那些吃倒斗饭的什么事了。

心里有了期待,我的心情也不知不觉好了起来,不再像过去那样牢骚满腹,出出进进时还经常哼点儿小曲儿。包子觉得我有些不对劲,一开始以为我谈恋爱了,绕着弯儿来问我,我索性告诉他:我宋方舟要去做一回沙漠里的方舟。

包子一听,赶忙问:“你去沙漠干嘛?”

我说:“我报名参加了一个旅行团,自发组织那种,要去沙漠里寻找失落的小河墓地。小河墓地啊!那可是西域最神秘的古墓葬,就算找不到,能体会探索的过程,对我来说也是非常难得的。”“哦”包子对我的探险之旅并不感兴趣,转身炒回锅肉去了。

可是第二天,包子突然跑来找我,满脸渴望地说:“波斯,带上我一块儿吧!”“你也去?那店里生意还做不做了?”“店里生意本来就不怎么地,如果你觉得亏,大不了我这个月工钱不要了。”包子态度挺坚决。我一听包子把话说到了这份儿上,心里有些过意不去,索性答应了他。

出发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和包子背上行李,满怀激动地踏上沙漠之旅。路线很简单,先乘火车去乌鲁木齐,然后转车去尉犁,和杨sir等人碰头,直奔孔雀河。

四月十二日,我准时赶到尉犁,给杨sir去了个电话。杨sir比我早到一天,他让我去城西的一家饭馆儿,大家好好聊聊。

我说好,正巧我肚子也饿了。于是挂断电话,和包子一起,匆匆赶到约定地点。还没进门,我远远就看见正对大门的方向摆着一张圆桌,桌边坐着几个人。正中那人头戴太阳帽,脸型瘦长,皮肤黝黑。我估计,这个人就是杨sir。

果然,刚踏进饭馆儿大门,那人就冲我俩挥挥手。探险的人想要辨认自己的同类很简单,因为他们多半会背着一个大容量背包,就是这个背包让杨sir认出了我和包子。他走过来,笑着问:“你就是宋方舟?”

我点点头。突然不敢迎上杨sir的眼睛,因为我总觉得他会看穿我的谎言。由于长时间蜗居家里,我的皮肤很白,用包子的话讲,就我这皮肤,女人都羡慕,如果在往常,我一定不以为然,可是现在,我突然意识到,经常徒步旅行的人不会有我这样的肤色。

果然,杨sir将我打量一番,突然面色一变,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正考虑该如何解释,杨sir的视线却从我的肩头掠过,盯着我身后的包子,包子背上背着一个黑色大背包,他个头矮,又瘦得皮包骨头,背包压下来,晃眼一看,还以为是一个长了腿的大背包。

包子显然也很惊讶,只是惊讶中还带着几分尴尬。

几秒钟后,杨sir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看来我这次还邀请了一位贵客啊!”

我不明所以,正要发问,杨sir指了指桌子,请我们坐下。

圆桌前一共坐了七个人,除了杨sir外,两女两男。女人个子都不高,清一色短发。一个叫姜小梅,一个叫何雅莉。杨sir介绍说,别看她俩是女人,做驴子的资历是这群人中最老的。姜小梅还徒步横穿过罗布泊。

两个男人各有特色:黄辉来自广东佛山,瘦高个儿,皮肤黝黑,吃饭的时候,他的话最多,也很幽默,一口广式普通话,把两位女士逗得呵呵直乐。

张锦康是四川人,比黄辉矮了半个头,胃口却很好,黄辉说话的时候,他一直在闷头吃东西。很快就消灭了一份拌面。

杨sir是这次旅行的牵头人,他品位不俗,一坐下就掏出包里的古董打火机和金色烟夹,抽出一只万宝路点上,那姿势那气质,和旅行爱好者丝毫不沾边儿,倒更像是个古董商人。烟夹上刻着奇怪的人头像,有一点磨损,可见是杨sir的随身之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宋方舟,另一位叫包小康。”

我微微一愣,怎么杨sir和包子认识?我过去可没听包子提到过。包子已经卸下背包,坐到座位上,他始终保持着微笑,微弓着背,露出两颗大龅牙,那摸样,也不知道是猥琐中带着卑微,还是卑微中夹了些许猥琐。当初他来我店里应聘的时候,我犹豫了好久,就是因为他这副尊容实在对不起观众。

吃完饭,我们约定第二天一早出发,当天晚上在尉犁住一晚,我和包子住一个房间,正准备宁上包去宾馆,包子突然冲上来,把我拉到一边,一脸神秘地凑到我跟前。第二章血棺部落

我以为他要解释什么,谁知包子却指了指自己脚下的厚棉靴,然后指指我脚上的轻便运动鞋说:“波斯,你赶快去买双鞋吧,现在是四月份,塔克拉玛干已经提前进入了夏季,白天沙表温度在四十五度以上,不能穿单薄的皮鞋或旅游鞋,必须穿皮质的厚棉靴,这样可以隔热,也能防止沙子进鞋,咯着脚。”

我一听,心头咯噔一声,没准儿刚才杨sir已经看出我没有沙漠探险的经验,放着肤色不谈,单看我脚上这双鞋就能判断出来。

现在想来,如果不是包子和杨sir认识,我也许刚一进门就会被杨sir请走,理论上讲我该感谢他,但我总觉得包子不该瞒着我,所以心里还是憋屈着一口气,于是问:“你小子什么时候和杨sir认识的,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包子苦笑一声,小声说:“别提了,还不是过去盗墓的时候。真他妈不是人干的事儿!”说这话时,他虽然还是一副痞相,我却分明看到他的眼角闪过一丝苦涩。虽然他什么也没告诉过我,但我隐隐感到,过去盗墓的经历一定给他留下了很深的伤痛。“如果觉得为难,你就回去吧!”我试探着说。

包子摇摇头:“波斯,我实话实说了吧,你爸爸知道你喜欢沙漠,所以一定要让我跟着来看看,还多给我发了两个月工资。至于能不能找到第二座小河墓地,说实话我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原来绕来绕去,这小子是我爸派来做我的贴身保姆的。我爸就我这一个儿子,在家里专制得很,为这次出门的事,我没少和他吵,最后他妥协了,没想到来这么一招。

不过,既然事已至此,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包子的经验貌似比我丰富,就暂时听他一回算了,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回房放好行李,然后上街置办行头和食物去了。

晚上,大家闲来无事,就集中到杨sir的房间里聊天。杨sir取出两个GPS导航仪,自己留着一个,另一个给了黄辉。然后取出七支对讲机,分给我们每个人。“明天就要出发了,有些话我还要重复说一遍。”杨sir说:“大家都知道,每年的三到九月是塔克拉玛干的沙尘季节,在这段时间,沙漠里就只有三种气候:沙尘天气,扬沙天气,还有沙尘暴。前两种比较温和,不过要注意,塔克拉玛干和其他沙漠不同,沙子非常细腻,还夹杂着大量粉尘,大风刮过,沙子很快沉淀,粉尘却始终悬浮在空中,有人说,在塔克拉玛干,一天要吸二两沙,当然这个说法比较夸张,漫天沙尘却是不假。所以,如果有人要带摄像机,手机或者手表,最好做好思想准备,这些东西全都容易进沙,说不定一趟沙漠之旅下来,就再也不能用了。如果遇到强烈的沙尘暴,必须就地寻找掩蔽物,断墙,砂岩什么都可以。

再说食物,我们按照七天的计划,每人带二十瓶600mm矿泉水,4个400克的馕,相信大家都已经买了。顺便提醒一句:方便面太费水,不适合沙漠旅行食用,就不要带了。

最后说说编队,我们一共七个人,包小康,我和宋方舟一组,其余四人一组,虽然我们每个人的速度不同,但大家注意,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五米。组员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两米,为了保持体力,节约水分,沙漠里尽量不要大喊大叫,有事就用对讲机联系。不过,沙子对电磁波有吸收作用,在我们几乎看不到对方的时候,对讲机就没什么用处。所以,这个编制一定不能乱,关键时候大家可以互相帮忙。”

包子动了动嘴巴,想说什么,杨sir却先一步站起身来,说:“如果没什么问题,大家就早点儿回去吧,我也要洗个澡,好好休息一下。”

回到房间,我躺在床上睡不着,一时间,我想到一个细节,黄辉看到杨sir抽烟,就递了一支给他,可杨sir回绝了,他只抽自己的烟。这种人一看就不像是个进沙漠吃苦的主,怎么会和我们凑到一块儿来?

我心里纳闷儿,正想问问包子,扭头一看,这小子已经睡着了。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换上昨天在巴扎买的厚皮靴,在小腿处绑了个结实,在沙漠里,一旦靴子里进了沙,很快就会磨破脚,最后寸步难行。这点常识我还是知道的。

包子依旧背着他那只大包,也不知道里头装了些什么东西。我们一杆人在门口会合,杨sir找来一辆越野车,说是先载我们一程。

出了尉犁县,两旁全是茂盛的胡杨林,我原本以为可以沿河前行,好好看看传说中碧绿见底的孔雀河,结果车一直沿着胡杨林的外围开。虽然郁郁葱葱,被人工打理得非常好,却总觉得少了几分乐趣。

一路上,大家的情绪都很高,除了我,所有人都或多或少来过沙漠,共同话题也很多,但他们今天聊到最多的,就是有关沙漠宝藏的传说。“你们说,第二座小河墓地真的存在吗?”何雅莉问。

杨sir神秘地笑笑:“这次组队旅行,我已经在网上说得很清楚,目的就是要寻找消失已久的小和文明,知道吗,在罗布沙漠里,另一个小河墓地是真实存在的。”

说到这里,他取出一张破旧的地图,这是一张手绘地图,上面清晰标注了小河墓地,太阳墓地,古墓沟遗址的所在地,太阳墓地和楼兰古国之间的某个地方画了一个半圆形,半圆形被涂成红色,非常醒目,半圆旁边有几条蜿蜒的曲线,应该是指代干涸的古河道,其中一条距离孔雀河很近,河道和孔雀河呈三十度斜角,源头部分画着一个黑点儿,旁边标注了地名:黑狼岩。

包子看到这张地图,一脸的不以为然。

杨sir继续说:“这张地图,是我几年前无意中得到的,上面标注的地点应该就是古墓的位置。我还听到一个当地的传说:在沙漠深处,有一片魔鬼岩石,岩壁中露出犀利的缝隙,就像被刀切开一样,缝隙中渗着丝丝寒气,里面隐隐透出一具具重叠在一起的棺材,棺材上还绷着牛皮。有人说,那就是几千年前小河墓地的延续,为了躲避战乱,原本生活在小河附近的沙漠住民迁徙到了那里,然后将岩石凿空,以石为馆,岩石形成天然屏障,没人知道入口在哪儿,那些棺木就这样保存了下来,直到现在。”“真有这样的地方?”我的好奇心立即被勾了起来。“别想得太天真了,”包子声音突然冷了许多:“传说那地方非常怪异,明明阴凉潮湿的地方是蛇蝎鼠蚁最理想的聚居地,可那里面居然没有任何生物迹象。还有人说,几年前来,棺材上的牛皮一直在往外渗血,也不知道这么长时间了,哪儿来的血。时间长了,岩石群的传说越传越神秘,有人给那里取了个挺阴森的名字——血棺部落。”

血棺部落?我忍不住浑身一震。杨sir赶忙笑着说:“那不过是个传说,谁也没去过不是吗?不过,有了这张地图,我们真的有可能找到那里。”

虽然我被这个名字吓了一跳,但毕竟是个热血青年,听到如此古怪有趣的事,当然不可能无动于衷。于是想也不想就说:“那大家一起去看看吧!”

车开了近一个小时,胡杨林渐渐稀疏,明显没有之前规整,各种野生杂草间或其间,包子还看到一只沙鼠正在打洞,非常好玩儿。司机在前方停下来,告诉我们:接下来的路,我们得步行了。

孔雀河又叫饮马河,据传班超出使西域时,曾在这里饮过马。孔雀河是罕见的无支流水系,这也是当地特殊的地理环境所决定的。因为塔里木盆地西高东低,水流大多从西北流向东南,而孔雀河位于盆地地势较低的东方,水流又正好呈东南走向,顺应了地势,所以没有支流。但是,孔雀河和塔里木河之间有几条不知名的古河道,其中一条就流经著名的小河墓地。

我们沿着河,一路朝南走,右边是空寂的荒漠,其间点缀着零星的泥瓦屋舍,显得非常寂寥。左边却是郁郁葱葱的胡杨树林,树林里夹杂了许多芦苇和红柳,这些低矮植被填补了树之间的缝隙,就像一道天然屏障,把我们和孔雀河隔成了两个世界。虽然我很想提议从河边穿过,不过杨sir说,走外围更容易找到线索。

我多少有些失望,不过心情还算轻松。只是没过多久,我就体会到了徒步的艰辛,首先是无处不在的沙尘。比面粉还要细腻的尘埃漂浮在空中,钻进我们的眼耳口鼻,简直就是无孔不入,虽然对能见度没有影响,却让我们觉得很不舒服。尤其是我,因为没有经验,几次喝水都差点儿呛到。都说人倒霉的时候,喝杯凉水都会咯牙,可在这里,不管倒不倒霉,喝水都会咯牙。好在我们沿河走,虽然气温不低,空气还算比较湿润,不至于太难受。

我们保持着昨天杨sir交代的队形,他和包子走在最前头,把我一个人甩在后面,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第二组两男两女,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儿不累。黄辉和张锦康简直就是一对活宝,一个说川普,一个说广普,愣是把姜小梅逗得笑声不断。

我有些无聊,突然发现前方草丛中传来唰唰的轻响声,不知道草丛里是不是藏着什么动物。我的好奇心上来了,冲上前去,想拨开草丛看看,杨sir一把把我拉住,对我说:“水草茂盛的地方最好不要去,沙漠里的动物大都聚集在沿河潮湿的地方,会很危险。”

我点点头,继续朝前走去,大约前行了半公里,一团深灰色的东西从前方的芦苇丛中一闪而过,速度奇快。我以为自己眼花了,所以没介意。谁知半个时辰后,我又在一片红柳丛中看到了同样的深灰色,这一次,我警觉了许多。忍不住拉拉杨sir的衣服,示意他看看那片红柳丛。杨sir斜晃一眼,低声告诉我,我们好像被跟踪了。“是什么?”我问。“现在还不清楚,对方离我们还比较远,而且速度很快。不过你要当心,沙漠里的物种虽然比丛林里少很多,但都是些千锤百炼的捕猎高手。由于食物缺乏,他们尤其懂得一击致命的重要性。”

我不禁一愣,原本轻松的心情也悬了起来。

身后,黄辉还在大声说着笑话,丝毫没把昨天杨sir要求大家保持体力,避免大声说话的建议放在心里。看得出,他们是真抱着远足旅游的心态来的。其实我也一样,但不知为什么,自从听说血棺部落后,我的心态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总觉得这次来除了体念沙漠之旅,还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如果不能达到目的,这趟旅行就不算完整。

杨sir让我静观其变。因为现在离入夜还早,所以我们不需要太担心,也许那些草丛中的动物跟踪一段距离就放弃了也不一定。

接下来的三个小时里,那团灰色每隔一段距离就会出现在草丛里,只是它似乎非常谨慎,总是和我们保持着二十米左右的距离,而且总出现在我左侧四十五度角的地方。我曾在兵书上读到过,对敌对双方来说,这个位置非常理想,即可以给对方形成足够的威胁,也方便逃跑。说不定,古人得出的这个结论就是从动物身上总结出来的。

正是这个角度距离问题,让我毫不怀疑,我们的确是被跟踪了。

可是,那团灰色的东西似乎并不打算一直跟踪我们,下午三点左右,它突然消失了。来无踪去无影,就好像之前出现在我面前的只是一段幻觉。我非常奇怪,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杨sir,他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但表情丝毫没有轻松:“那东西跟踪了我们整整四个小时,这时候突然放弃,只有两个可能,要么是发现了比我们更可口的食物,要么…”他皱皱眉头,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掏出对讲机,通知大家去前面会合,要开个临时碰头会。

我们很快又聚集到了一起。杨sir说:“现在是下午三点,我们必须开始寻找野营地点了。”说到这里,他指了指前方的一块粪便,我们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粪便呈条状,很新鲜,里面还夹杂着一些柔软的绒毛和骨头渣,一看就知道是肉食动物的粪便。“我们好像被什么东西跟踪了。”杨sir继续说:“因为沙漠里气候干燥,动物们大都喜欢集中在河流两旁的植被里,所以,河岸并不比沙漠里更安全。我建议,改朝南走,离开河岸。”“你想往沙漠里冲?”张锦康皱皱眉头,如果离开河岸朝南走,我们明天就可以到达罗布沙漠。

我们互相对望了一眼,大家都清楚,沙漠不比荒漠,一旦进入沙漠,这次旅行的重头戏就要开场了。只有包子看了看杨sir,表情非常不快。

杨sir点点头说:“由于今天没有真正进入沙漠地区,我们走的路况还算好,但我们不能一直走这条线,一天下来,我不只一次看到有动物跟踪,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离开河岸,我们要么打道回府,要么就只能进沙漠。”“可刚才那东西已经走了。”我赶忙说。

杨sir冷哼了一声,意味深长地望了我一眼:“走了,是因为我们已经进入了它的领地,所以它没有跟踪的必要了。”

我顿时无语。“其实也不用太担心啦!”黄辉依旧保持着他一贯的笑容:“我们找个没粪便的地方不就行了。”

没有人再反驳,大家都知道,杨sir说得有道理,虽然离开河岸,意味着空气会越来越干燥,人也会越来越不舒服,但总好过被危险的东西跟踪,更可怕的是,我们都不知道那一路尾随着我们的动物是什么。

意见统一后,我们立即转朝南行,打算在天黑前找一个有遮蔽物的地方休息。眼前的景致越来越荒芜,我几乎能听到风吹沙发出的轻响。天色渐渐暗下来,终于,杨sir指着前方一片黑色岩石说:今天就在那里露营。

走进细看,其实岩石并不是纯黑色,而是黑红色,这是覆盖在岩石上的荒漠漆,由岩石矿物在微生物,水分和尘埃等元素参与下发生的化学沉淀。虽然很普通,却为岩石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在寂寥荒芜的空旷地带,一片黑色巨石从地面突兀而起,的确有些怪异。

定下地点,各组马上开始搭帐篷,黄雅莉迫不及待地走到姜小梅面前,两人有说有笑,还请黄辉和张锦康帮忙搭帐篷,两位男士不好推辞,先帮女孩儿们搭好,再开始忙自己的,到后来,我们都生火做饭了,他俩还在搭帐篷。

我和杨sir一起搭好帐篷,缩在里头互望了一眼,心里都有点儿别扭,毕竟大家不熟,而且杨sir的性格似乎不太容易接近,我当然更想和包子住一个帐篷,正想着,包子乐呵呵地走过来,对我说:“波斯,今天晚上我和你们挤一下行不?”“别波斯了,现在你是我boss行不?”我学着他的语气回答。杨sir没有说话,撩开帐篷,上外头抽烟去了。

包子摇摇头,指了指杨sir,低声对我说:“这位爷不好相处吧?”“不好处也要处,大家都是一个团队的。这可是我第一次出远门,我可不想闹什么内讧。”我赶忙表明立场,别看包子一副痞相,关键时候还是会站出来替我抱不平的,这一点我绝对相信。“对了包子,你说,那些东西会不会已经跟来了?”我不放心地看了看外面。

包子指了指天,意思是:天知道。“你不是来过沙漠吗?连这都不清楚?”“我当时年龄小,什么都不懂,就知道跟在别人屁股后头当跟班。”包子故意压低了声音,语气里满是嘲讽。别人倒斗出来后,都喜欢四处炫耀自己的探险历程,可包子出来后,整个人变得特自卑,问他原因又不说,弄得我一直瞎猜。

我正想说两句圆场的话,杨sir抽完烟走进来,从新将地图摆在地上:“包小康,我们再确认一下路线好吗?照目前的速度,我们明天就可以进入罗布沙漠,到时候应该怎么走,我有些拿不准。”“拿不准就算了,我说过,不去有棺材的地方。大家这趟就是纯娱乐,我这一路都在劝你,你怎么就不听?”

我这才知道,原来白天我们忙着赶路的时候,包子一直在和杨sir争论,包子认为我们应该一直沿河走,直奔罗布泊,出伯斯滕湖,经尉犁,沿孔雀河到罗布泊是一条旅游路线,沿途经常能看到旅行团和地质队的沙漠越野车。走这条线,既能体验沙漠旅行的乐趣,也十分安全。可杨sir不愿意,一定要离开河岸去罗布沙漠。第三章黑狼岩

杨sir摇摇头:“既然大家大老远来了,当然要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如果走旅游路线,和找旅行社有什么分别?”“这张地图上的路线是不是能走,我们都不知道,这样下去十分危险,”包子又皱皱眉头,突然指着地图上的那个小黑点儿问杨sir:“我们今天晚上的驻扎点就是这儿吧,叫什么黑狼岩。”

杨sir点点头。

经包子一指,我这才注意到那里,顿时心生疑惑:这个地方叫黑狼岩,难道指的就是狼的聚集地?莫非杨sir带我们离开孔雀河,并不是要避开动物的追踪,而是把我们领进了狼窝?现在想来,罗布沙漠周缘的确有野狼出没。一些去罗布泊探险旅游的人突然失踪,估计就和狼有关系。

也许是看出了我突变的脸色,杨sir赶忙说:“你别误会,我们露营的地方的确就是黑狼岩,但孔雀河沿岸的荒漠隔壁全部都是狼的活动范围,不管我们沿河走还是朝沙漠方向走,今天都没办法甩掉它们。不过别担心,我已经让黄辉他们收集了很多树枝,只要有火,狼就不敢靠近。

夜幕降临,黄辉和张锦康果然堆起了一个木柴垛,这附近有很多枯死的胡杨树,胡杨是沙漠里最顽强的植物,素有“神树”之称。胡杨原本属于地中海植物,在国外被称为幼发拉底杨,这是一种非常古老的物种,大约有三万年到六万年的历史。胡杨生长缓慢,一百年只能生长三十公分,曾今守护了塔里木盆地几千年悠远的历史文化,现在枯死了,它们的残肢还成了沙漠中最好的燃火材料。

大家闲来无事,坐在篝火前聊天,黄辉讲起了他徒步穿越罗布泊的经历,姜小梅也说了她攀登慕士塔格山的过程,气氛还算热烈。也不知道是现场气氛太好,还是这堆旺火壮了我的胆,我居然把这附近有狼群出没的事忘了个彻底。风又大了些,大风夹杂着沙尘,在天空中发出呜呜的轻响。没有人想到,正是这场风,成就了一次自然界血腥的杀戮。

不知过了多久,大家聊累了,开始分配晚上的工作,因为篝火不能熄,必须有人负责加柴,就在这时,黄雅莉突然叫了起来,我们回头一看,原本堆在旁边的枯树枝竟然少了许多。

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没有木柴,我们的篝火就撑不到天亮,火一灭,潜伏在四周的野兽就会一拥而上。我们面面相觑,猜测刚才谁中途离开过,一时间,我们的脸上都露出惊讶的表情,包子不见了。

这个发现让我突然有些心慌,赶忙四下找起来。还好,黑狼岩就这么大片地儿,我很快在一块岩石后找到了包子,这小子也不知道在乐什么,独自举着个望远镜,瞅着前方笑个不停。“黑灯瞎火的,你小子举着望远镜看什么看?”

包子把食指放在唇边说:“嘘!小声点儿,我在看热闹。”

他把望远镜递给我,告诉我这是杨sir的。我一看才知道,这是一个带望远功能的夜视镜。杨sir的行李最多,我一直好奇里头装了些什么东西,没想到居然会有夜视镜。

包子指了指前方一片黑暗处,脸上还挂着笑。我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去,一颗心突然漏跳了半拍。

距离我们不到十米的地方,正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战斗。

首先进入眼帘的居然是一群野狗,大概四,五只。野狗也叫豺狗,虽然身形很瘦,动作却异常矫捷。他们的前方有一只狼,相比起野狗,狼的体型明显强壮许多,却是形单影只;狼很明显意识到自己的劣势,站在原地,警惕地望着四周的野狗,不敢轻举妄动,尽管如此,它的背上还是被咬出了几道触目惊心的口子,鲜血直流。仗着数量多,几只狗配合得非常出色,一只狗从正面发起攻击,另一只立即会从侧面扑上,一口咬住狼的脖子,狼拼命甩开,狗也不坚持,马上松口离开,但与此同时,另一只狗又会冲上去,专门攻击狼刚刚被撕开的伤口。直咬得狼皮开肉绽才松开,几轮下来,狼已经筋疲力尽,四肢开始颤抖,依旧努力支撑着不倒下,眼中闪现出绝望的神情。

要在平时,狗见了狼多半会躲起来,当然有时候也会互相合作,所谓豺狼,指的就是豺狗和狼。可如今他们以众欺少,居然和狼打起来了,这绝对超出了我的认知范围。“他们在干嘛啊?打个你死我活的。”我小声问。“还能干嘛,抢食吃呗!”包子笑着回答。“可我没看到什么食物啊。”“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它们抢的就是我们。”包子的语气依旧平淡,我不觉一愣,再朝远处看去,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

远处,无数双眼睛闪烁着冰冷的暗光,在黑夜中游走,那是一个野狗群落,数量不下二十只,再远处,身形更为庞大的狼群还在暗中潜伏,想来这只正在战斗的野狼是来探路的。狼是一种非常狡猾的动物,为了不被野狗发觉,它们故意选择迎风面,让大风吹走身上的气息,然后静静潜伏起来,完全无视正身处劣势的同伴。这幕场景看得我心里发怵,长这么大,别说野狼和野狗,就连家狗我都不敢招惹。

包子完全无视我害怕的表情,还当起了解说:“你看啊!这群狼之所以现在不进攻,就是怕惊扰了我们,所以宁愿牺牲同伴,等我们注意到这里的野狗群,肯定会跑来赶走野狗,那不就离火堆越来越远吗?野狼等的就是这个机会。不过不用担心,只要我们的柴火够烧,野狼就不敢靠近。”

我一听,一时连哭都哭不出来:“包子,柴火少了,撑不到天亮了。”“什么?”包子微微一愣,立即和我一起回到篝火旁,这才一会儿功夫,我发现柴火又少了许多,不远处来留着几跟残余树枝,我举起夜视镜,顺着树枝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两只狼正叼着树枝飞奔而去。“靠!野狼居然把树枝给偷走了,这狼得多聪明啊!”这回,连包子也发怵了。

情况紧急,如果火一灭,狼和狗铁定会马上休战,一致将目标对准我们。姜小梅和黄雅莉忙着将剩下的树枝收拢好,杨sir三步并两步走回帐篷,变魔术般提出两把狩猎用霰弹枪和几个火把,将其中一把枪扔给包子。然后把火把分给其余的人。大家将火把点着火,有了可以移动的火光,所有人的心里都稍稍踏实了些。

我嚷嚷起来:“我也要枪!”。

谁知杨sir淡淡地对我说:“小孩子一边儿玩儿去!”

我知道他已经看出我在网上欺骗了他,顿时觉得非常尴尬。

杨sir看了看我,掏出自己的随身匕首扔过来,指着篝火说:“扔柴火!”

我看了看匕首,这是一把直柄刀,刀身非常轻便,上面刻着一排奇怪的文字,就像是一群火柴棍儿似的小人在跳舞,如果换成别人,也一定会以为这是舞蹈,但我一眼就认出,这是文字。记得小时候,爷爷经常和我玩儿这种类似舞蹈的文字,他会用剪纸剪出许多不同姿势的小人,然后告诉我,这是个什么字。

匕首上这群舞蹈小人儿代表着三个字:我等你!

我真没想到,这个世界上除了爷爷,还有人喜欢玩儿这种舞蹈文字的游戏。于是问杨sir:“这刀是你女朋友送的?”“什么送的?这是strider MT的专用战术直刀,花了我六千大圆。”“就这破刀还六千?”我握了握刀柄,除了线条简洁点儿,刀锋锋利点儿,我也没觉得和别的匕首有什么不同:“上面写着‘我等你’,我还以为是你女朋友送的。”

杨sir顿时一愣,斜眼瞪着我问:“你说什么?”“我说这破刀还六千…”“不是这句,后面儿的,你说这刀上写的什么字?”杨sir蹲下来,两只眼睛死死盯着我,那眼神,和外头那些狼差不多。“我,我等你…”我低声回答。

有一瞬间,杨sir似乎凝固了。“你们两个别说了!”黄雅莉打断了我们的谈话,看得出,她现在紧张得不行。

杨sir不再说话,虽然看不清表情,但我仿佛看到他的脸上划过一丝诡谲的笑容。

我的左侧,黄辉和张锦康掏出随身匕首,紧紧握在手里,顺便将两个女生护在身后,黄雅莉和姜小梅也不是千金小姐,她们掏出一捆绳子,做了两个绳套,黄雅莉还从背包里摸出两个老鼠夹子,扔在篝火旁,也不知道这玩意儿管用不管用。大家都沉住气,做好临战的准备。

我尽量控制着自己的呼吸,将为数不多的几根胡杨树枝一一扔进火里,看着树枝越来越少,我觉得自己的生命也在随着树枝的燃烧慢慢消失。

狗群又近了些,那只孤狼还在做最后的挣扎,我们都能听到它绝望的惨叫声。但没有一个同伴冲上去,野狼们全都潜藏在距离野狗十米外的地方,冷冷望着我们。狗群明显有些得意忘形,它们不再隐藏,而是大摇大摆在我们前面四五米的地方走来走去。

篝火越来越小,几只狗开始试探性的发起攻击。其中一只冲过来,一脚踩到了老鼠夹,顿时疼得呜呜直叫,赶忙又退回去。

孤狼突然发出一声惨叫,再也没有站起来。与此同时,包子走到我面前,右手拿枪,左手握着一块石头,有节奏地抛上又接住。他凑到我身前,突然用半生不熟的秦腔唱道:“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我微微一愣,等反应过来包子要干什么时,已经太晚了。包子举起手,使劲将手中的石头抛了出去。顿时,暗处的狼群中传来一阵骚动,狗群顿时呆住,反应快的几只狗已经发出了惶恐的悲鸣。狼群暴露了,只得发起进攻,谁知野狗也配合得很好,它们很快分成三组,前面一组径直冲向离篝火最远的黄雅莉,殿后一组则形成一道围栏,将中间的狗群夹在中间。我在书上多读到过,豺狗群的聚居方式非常特殊,整个种群只有一公一母两只狗负责繁衍,其他狗则主动充当护卫和猎手,所有狗都会负责抚养幼犬,幼犬在种群中就像贵族一样。

我看了看中间的狗群,体型明显比其他两组要小,看样子是初次参加狩猎的小狗。有人做过统计,初次狩猎的小狗中有一半会丧命,看来这次的情况更糟。

黄雅莉有些不知所措,虽然她是徒步旅行的行家,但这种场面还是第一次经历,野狗虽然体型比狼小,但凶狠程度不相上下。看见狗群冲上来,她急急后退,很快就靠到了岩石上,再无可退。与此同时,离她最近的黄辉快步上前,用力挥舞着火把,狗群立即退去,但只后退了几小步,火把一拿开,它们又会冲上来,速度一次比一次快。突然,一声响亮的枪响从我耳边滑过,响声回荡在空旷的天地间,苍凉而震撼。一只狗应声倒下,狗群和狼群同时躁动起来,纷纷后退。

不远处,狼群的先头部队已经冲向了狗群的第二组,殊死搏杀就此展开,也许是饿昏了头,也许是不甘心到手的食物被狼抢走,狗群这次居然没有撤离,反而选择放手一搏。如果狗群集中起来,未必会很快被打败,但它们分成了三组,后防力量就薄弱了许多,看得出来,后防的野狗并不打算和狼硬拼,只是想拖延时间,等第一组成功抓捕到食物后就撤退。毕竟,相比起狼群斩尽杀绝的野心来,狗群的要求要简单许多,能分到一杯羹就不错了。

只是狼群似乎并不想给狗群这个机会,它们猛扑上来,几只野狗立即被按倒在地,虽然双方的气势都不弱,但狗群明显占了下风,后防野狗们很快被狼撕扯得血肉模糊。中间的小狗只能无助地在原地打转,根本无计可施。

我们现在也没空可怜那些小狗,因为另一群狼已经冲了过来,这一次,它们直奔杨sir,杨sir的动作很快,一枪就解决掉一只,虽然光线不好,但从狼瞬间就倒地可以看出,杨sir这一枪直中了它的要害。荒漠里的三种生物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争取生存下去的机会,这是你死我活的战争,不管哪一方松懈,最后的结果都可能是全军覆没。

就在这时,张锦康突然指着前面一块空档说:“快看,那边没得狼,赶快逃出去!”说完,他率先举着火把冲过去。我赶忙跟上,包子一把拉住我,然后冲张锦康大喊:“不要去,那是陷阱!”

我愣住了,可惜张锦康根本没听清包子说的话,径直冲过去,很快就消失在夜色里,不出一分钟,我们就听到前方的黑暗中传来一声声惨叫和救命声。包子和杨sir互看一眼,赶忙冲过去救人,突然,黄辉大吼一声:“谁也不要过去!”

我回头一看,由于张锦康突然离开队伍,包子和杨sir又冲出七,八米开外,我们原本的队形已经完全散开,最可怕的是,黄雅莉和姜小梅两个女孩儿现在完全暴露在狗群的视线下,黄辉虽然在她们身边,但他手上的火把已经熄灭,眼前的篝火也已经小到不会让动物惧怕的程度,情况非常不妙。

张锦康的惨叫声不绝于耳,无情震撼着我们每个人的心。但我们都清楚,现在分散开来只会被一一消灭。突然,姜小梅发出一声尖叫,女人的尖叫永远比男人的惨叫高出几个分贝,声音在瞬间便盖过了张锦康的呼救,一只狼咬住了姜小梅的手臂。我干涩地咽下一口唾沫,心想自己虽然第一次进沙漠,好歹也是个男人,怎么能看着同伴被咬死,于是三步并两步冲过去,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举起杨sir那把匕首,猛地朝野狗插下去。这一刀居然刺中了狗的颈动脉,鲜血立即喷涌而出,滚烫的血液喷了我满头满脸。我也顾不上那么多,拔出来又是一刀,野狗终于松开了姜小梅的胳臂。这时,包子和杨sir也冲过来帮忙,消灭了身边的狼和狗,每个人都忙得不可开交,我们又恢复了刚才的队形,只可惜这次少了一个人。

包子和杨sir虽然话不投机,这次居然配合得不错。由于狩猎用霰弹枪一次只能装五发子弹,他们每开几枪就必须加子弹,包子加的时候杨sir会掩护,杨sir加的时候包子也会冲到他的前面。

篝火终于全部熄灭了,这是群狼发起总攻的信号。

不远处,张锦康的惨叫声已经消失,我们都不愿去想,因为他的遭遇很快就会在我们身上重演。我们不得不爬到岩石的顶端,狗群在一阵顽强抵抗后,终于带着残兵败将离开了,撤退的时候,数量只有来时的三分之一。

岩石四周已经完全成了狼的天下,他们跨过同伴的尸体,踩着地上的碎石,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细碎声响。

姜小梅哭了,她刚才在篝火旁还告诉我们,即便在攀登慕士塔格峰的时候,她也没有哭过。我顿觉悲伤,脸颊潮湿了不少,难道是姜小梅的眼泪滴到我的脸上了?我很奇怪,用手一抹,脸上居然有细细的水珠。我不禁苦笑,整年干旱的塔里木盆地居然下雨了,也许老天爷也可怜我们的遭遇吧。“不好!”包子低声说:“沙漠里下雨可不是好兆头,沙尘暴马上就要来了!”

风向似乎改变了,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左后背湿了一块,可能是东南风。这种细微的变化被我有意忽略了,我紧了紧手中的匕首,暗暗下定决心,即便自杀,也好过被狼杀死。就在这时,我仿佛听到身后有人发出一声怪异的尖叫。这种明显属于女人的尖叫声中却混杂着男人特有的沙哑嗓音,似乎那人正极力掩盖这内心极端的情绪,只是这种情绪不像是恐惧,反而更像是一种难以名状的兴奋。

漆黑的夜色下,这种叫声让我毛骨悚然,我下意识回过头,与此同时,有人不合时宜地划燃了一根火柴,借着火柴微弱的光芒,我分明看到一个高大身影僵直站立着,嘴角咧开成一个弧度,像是在笑,眼睛里却闪现出狼一般嗜血的渴望。

这个人,是杨sir。

我不禁浑身一震,杨sir一手拿枪,一手拿烟,他决定领头冲出去,至于能不能顺利突围,就只能自安天命了。

狼群中传出些许异常的叫声,这群荒漠住民很明显比我们更明白沙尘暴的可怕。

很快,岩石下细碎的声音变得杂乱,狼群似乎并没有攻上来,反倒是风大了许多,黄雅莉个子娇小,她又冷又怕,不得不抓住黄辉,哆嗦个不停。

突然,远处传来一声枪响。我们同时心头一动,赶忙朝枪响的方向望去,只可惜杨sir的夜视镜已经在刚才的混乱中丢失,所以我们只看到无边的黑暗。不过,单听声音,枪声距离我们不超过一百米。

杨sir灵机一动,他取出自己的防风打火机,脱下T恤,将衣服点着。我赶忙学着他脱衣服,擦了把脸上的血,然后点上。只要有一线生机,就值得尽全力去争取。

雨点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短短的十几分钟后,荒漠重又恢复了一如既往的干燥。风却并没有因为雨停而减弱,反而越来越大。

衣服燃起的火焰非常明显,我们举起手,用力挥舞着火的衣服,其余人大声呼救,狼群顿时慌乱起来。几只狼开始爬上岩石,包子打死领头那只,狼中了枪,立即滚落下去,连带压下了后面几只狼。

远处的枪声又响了起来,而且比刚才密集了许多,我们能听到狼群中发出一声接一声的惨叫。发动机的声音随即传来,车灯也越来越亮,突然间,车里有人扔出几个火球,火球是用燃烧的汽油瓶制作而成,落在狼群当中,野狼立即发出惊恐的叫声,这些狼原本就惧怕即将到来的沙尘暴,现在又遭遇火球和猎枪,顿时作鸟兽散,瞬间就消失在无边的黑夜里。

两辆车径直开进狼群,这是两部沙漠越野车,车窗里探出几把枪,虽然枪声密集,但大多数都朝着天上开,真正被打伤的狼很少。

我们长长松了口气,杨sir从裤兜里掏出烟夹,抽出一只烟点上,我还真佩服他,这么混乱的情况下,他的打火机和烟夹居然还没有丢。至此,这两样东西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一想起杨sir,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他的打火机和烟夹。

车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两个人,他们自称是地质队的人,归营途中听到前面有枪响,就过来看看,没想到居然碰上一群狼在围攻人。所以就用枪吓唬吓唬那些野生动物。不过,野狼在沙漠里也快成珍惜物种了,所以非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伤害它们的好。

我真是哭笑不得。心想:如果他们处在我们刚才的境地,恐怕就说不出这么轻松的话了。我们一一从岩石上下来,杨sir说:我们还有个人。应该在前面,能不能去找找?

那两人点头答应,让我们全都上车。狼群已经彻底散开,但还有几只始终在车的周围徘徊。

我们在前方发现一行血迹,顺着血迹开出五十多米,终于找到了张锦康,他趴在一根枯死的胡杨树上,身上到处是触目尽心的伤痕,已经晕厥过去。杨sir和包子赶忙下车,把张锦康从树上放下来,一探鼻息,居然还有气。“这前不挨村后不沾店的,他居然能找到一棵树,也是命不该绝。”杨sir感叹一声。“不过情况不乐观,必须赶快送回去抢救。”黄辉很焦急,这一路上,就属他和张锦康关系最好。

事不宜迟,我们赶快上路,张锦康和姜小梅是伤患,坐在前面一辆车,同车还有黄雅莉,黄辉;我,包子,杨sir坐在后一辆车上。

风更大了,黄沙飞卷而起,在天地间发出呼呼的怒吼,刚才被扔到地上的火球很快就消失了踪影,我甚至看到一米多长的枯枝从窗外一闪而过,速度就像飞出的子弹。我很庆幸自己坐在车里,如果还在黑狼岩上,恐怕没等狼爬上来,我们先要被这些大自然制造的暗器给射死了。

前面一辆车先开走了,我们这辆刚启动,发动机就出现异常,由于风沙太大,小刘不敢下车,只好无奈地告诉我们,大家暂时先呆在车上,等天亮了再想办法。

车上的电子钟指向临晨三点,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我胡乱套上小刘给的衣服,斜靠在椅背上打起盹儿来,人一松懈,我顿时觉得浑身酸痛,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在一阵剧烈的晃动中惊醒,抬眼一看,包子正扶着我的肩膀一阵猛摇。“干什么你?”我没好气地问。

包子凑到我耳边,小声说:“走,赶紧走!”“去哪儿?”

包子没回答,只是指了指外面,风已经停了,杨sir和小刘居然都不在座位上。

我迷迷糊糊跟着包子下了车,天色已经蒙蒙亮了,借着昏暗的光亮,我看见包子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正想叫他等一下,突然有人把我拉住,我不禁一惊,回过头去,拉我的人居然是杨sir。

他凑到我的耳边,指着包子的背影小声说:“你发现没有?他有些不对劲。”第四章不归路

我忍不住浑身一激灵,整个人顿时清醒过来。仔细看去,包子的确有些不对劲,他的背不驼了,在荒漠里行走就像逛大街,没有一点儿紧张感,更重要的是,他似乎非常熟悉这里,熟悉到,就像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个想法让我有些毛骨悚然,杨sir继续说:“这荒漠里什么东西都有,我看包小康多半是中了什么道,你悄悄走过去,拍一下他的肩膀,记住,不能说话,只能拍。”

我机械地点点头,慢慢跟过去。包子居然一点儿没察觉,依旧大摇大摆向前走。我越发觉得不对劲,因为包子的背影似乎比平时高大了些,步伐却轻盈无比,没有在沙地上留下任何脚印。我颤抖着伸出手,又缩回来,扭头去看杨sir,杨sir居然不见了。

我干涩地咽下一口唾沫,对着包子的肩膀猛拍过去。包子顿时一愣,我立即听到一声尖厉的怪叫,紧接着,包子慢慢转过脸来,就在这时,我突然感到有人在拍我的肩膀…

睁开眼睛,包子的两颗大龅牙出现在我眼前,他咧开嘴,冲我笑了笑,低声说:“波斯,我们走吧!”

我使劲揉揉眼睛,人算是清醒了,一颗心依旧悬着,原来刚才只是一场梦,只不过这场梦太过怪异,以至于我有些分不清梦境和现实。

杨sir和小刘睡得正熟,天色已经蒙蒙亮了,风小了许多,只是漫天的沙尘依旧不肯退去,严重影响可视度。

包子先下车,他见我缩在座位上没动静,赶紧朝我作了个揖,然后用祈求的眼神望着我。我最讨厌他这种眼神,非但不能让人觉得他可怜,反而让人浑身不自在。如果要在世界上评选出一个最不适合装可怜的人,这个人绝对是包子。

为了不再继续看到这样的眼神,我下了车。

包子掏出两套防沙眼罩和口罩,递给我一套,自己也赶紧佩戴好。然后凑过来说:“走吧,现在离开还来得及。”“为什么?等小刘的车修好,我们一起回去不就行了。”我不明白。

包子摇摇头说:“我不想和杨慕之在一块儿!”

我犹豫了,包子跟杨sir面和心不和,这一点任谁都看得出来。“那好吧,我可以跟着你悄悄离队,不过我有个条件。”我伸出一根手指头:“你和杨sir过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包子面色一沉,低声说:“这个你别问,我打死也不说。”“那就换一个。”我早料到包子会这样回答,于是凑到他耳边,小声说:“带我去找血棺部落。”“波斯,那地方可不是随便谁都能去的,你可要想清楚。”包子听后,立即面露惊恐之色。“你别劝我了,我看过地图,血棺部落离黑狼岩并不远,你就带我去看看,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就行。”我笑了笑:“再说了,就算我们不去,杨sir肯定也会去,不如我们抢在前头,说不定还能有意外的收获。”

我的话又让包子想起过去盗墓的经历,他忍不住皱起眉头。“你真想去?”“那当然。”我想也不想就回答。

包子叹息一声,眉宇间闪过一丝痛苦:“也罢,这也许就是天意!”

我见包子话中有话,赶忙问:“此话怎讲?”“这一百年来,沙漠里大部分墓葬和古城都被盗过,可唯独血棺部落被保存得完好,知道为什么吗?”包子有意压低了声音。“为什么?”这么深奥的问题我想都没想过,当然不知道。“罗布沙漠以东北风和西北风为主。可奇怪的是,血棺部落必须要在刮东南风的时候才会出现,这可是非常难得一见的。可就在昨天晚上,我们还真经历了一场东南风。”“东南风?”我突然明白过来,为什么杨sir在黑狼岩上会露出那种兴奋异常的表情,原来他是感觉到了风向的变化,知道沙尘暴后,血棺部落就会显露出来。“怪就怪在这个东南风上。”包子继续说:“有人说,每当沙漠上空刮起东南风的时候,伊比利斯就会回到血棺部落,虽然岩石群显露出来了,却是活人无法靠近的禁地。历史上,凡是在去寻宝的人,要么一无所获,要么就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伊比利斯,罗布语中译为魔鬼。这是沙漠驻民们最不愿提起,也最不敢忘记的神灵。对他们来说,遍地黄沙就是伊比利斯的使者,所以它无处不在,无所不能,是沙漠中一切罪恶的根源。

说到这里,包子的眼中闪过一丝惶恐。但他越是这样说,我的好奇心就越重。非要让包子带我去看看不可。经过一番软磨硬泡,包子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点点头,带我踏上寻找血棺部落的旅途。不,应该说,带我踏上了一条不归路,尽管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回不去了。

一路上,包子叮嘱我多捡些枯树枝,晚上生火用,他自己却沉默了许多,和之前大不相同。包子背着那个对他来说太过硕大的背包,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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