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学刊(2016年第1期 总第3期)(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3-03 23: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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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德元主编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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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学刊(2016年第1期 总第3期)

农业经济学刊(2016年第1期 总第3期)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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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

[1]中国农业机械化与农业现代化:阶段、效果与展望[2]周振 孔祥智

摘要: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核心标志,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机械化经历了体制转换、市场导向与依法促进三个阶段。进入第二阶段以来我国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农机手供给服务,农户购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进一步深化,农业机械化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在这条道路上,农业机械化对农业现代化的推进起到了巨大贡献。我们的实证研究表明:1998~2012年与2004~2012年,农业机械化对粮食增产的贡献度分别为9.79%与8.73%;同时期内,对劳动力转移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1.59%与37.08%;此外,农业机械化还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设,改进了农业生产方式。我们的研究结论有如下政策含义:第一,今后一段时间内应以农业机械化为政策取向促进农业现代化、推动“四化同步”,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首要任务是补齐农业机械化中薄弱地区、薄弱环节与薄弱品种的“短板”;第二,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经验弥足珍贵,应继续坚持,着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第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业机械化功效明显,推进农业机械化仍应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政策的实施。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 农业现代化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一 引言

早在1954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我国政府就明确提出了包括农业现代化在内的“四个现代化”的任务。新中国成立以后与农业相关的一系列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变革,如土地改革、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兴修水利、大搞农田基本建设、贯彻“八字宪法”精神等,都是农业现代化的组成部分。20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改革完成后,政、学两界对农业现代化的理解,曾主要集中在农业机械、化学肥料等现代要素的投入上,一度认为农业机械化(简称“农机化”)、化学化的水平就能够代表农业现代化水平(孔祥智等,2013)。随着技术、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农业现代化的内涵逐渐丰富,既包括生产条件、生产技术、生产组织管理的现代化,又包括资源配置方式的优化,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的完善(毛飞等,2012)。但是无论农业现代化的内涵如何丰富,农业机械化始终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宗锦耀等,2008)。

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现代农业靠科技,而农业机械是推广应用先进农业技术的重要载体(宗锦耀,2008)。国外大量的研究表明,农业机械化对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具有重大贡献。首先,农业机械化有助于增加农业产出。SaLam et al.(1981)对巴基斯坦的实证研究表明,农业机械化相比人力劳动,不仅能提高单位产出还能降低单位产出成本。Yamauchi(2014)通过对印度尼西亚的研究,发现农业机械化还有利于推动农业的规模化与产业化,对农业增产效果明显。早年Robert et al.(1949)在对美国农业机械化的分析中就指出了,农业机械化扩大了美国农场的经营规模,一度达到了规模经济的效果。其次,农业机械化促进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Hick(1932)、Hayami 和 Ruttan(1971)在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中,指出农业机械化在应对劳动力工资上涨与推动劳动力转移上有着显著功效。尔后,许多学者做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如Oshiro(1985)对日本水稻产业的研究证实了水稻的机械化对推动农业劳动力非农就业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再次,农业机械化对农民的收入有正向影响。Robert(1949)在分析美国农业机械化时,就指出农业机械化显著提高了农民的商业化程度,对农民增收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Jhunjhunwala(1974)通过对印度的研究发现,农业机械化有助于农民收入分配的均等化,他指出这是因为农业机械化与劳动力工资上涨往往相伴出现,农业机械化转移了农业劳动力,起到了增加低收入农民收入的效果。当然,还有许多学者探讨了农业机械化对农业现代化的其他效果(Nourse,1930;Schmitz,1970;Perelman,1973;Ricoy,2003)。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农业机械化对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做了巨大贡献,尤为突出的是实现了21世纪以来粮食产量罕见的“十二连增”,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但是具体而言,农业机械化对粮食产出、劳动力转移做出了多大贡献呢,在发展农业现代化的背景下未来农业机械化政策又该如何设计呢?目前国内学术界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并不深入,已有的研究多集中在对农业机械化的描述性分析(涂志强、杨敏丽,2005;杨敏丽,2008;郭兵、方锡顺,2015)、发展路径总结(王波、李伟,2012;张月群、李群,2012;白人朴,2014)或者是验证农业机械化与经济指标的协整关系上(朱振亚、王树进,2009;莫红梅,钟芸香,2013);也有的研究关注农业机械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彭代彦,2005;周渝岚等,2014;王新利、赵琨,2014),但是这些研究在估计方法上存在明显的缺陷。为此,本文将以农业机械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为研究主题,归纳总结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各个发展阶段与取得的成绩,分析并实证研究农业机械化对农业现代化的贡献,进一步提出深化农业机械化的政策建议。我们希望以深化农业机械化为支点,来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四化同步”。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人多地少、自然条件及耕作制度复杂、经济底子薄的国情农情下,探索出了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律和发展道路,开创了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的新局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发展经验。回顾这段历程,农业机械化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如下三个阶段。(一)体制转换:1978~1993年

这段时期我国农业机械化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经历着发展战略方针、农机所有制的改革(见表1)。

第一,调整发展战略方针,将“农林牧副渔齐头并进发展机械化”的方针调整为“因地制宜,有选择地发展农业机械化”。20世纪50年代我国就提出了“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论断,并在1966年确定了“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由此拉开了采取行政手段、自上而下以大型农业机械为主的农业机械化推进进程的序幕(郑有贵,2001)。1979年农村地区逐步开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农业经营规模日益细碎化,大中型农业机械失去了用武之地,面对农村改革中出现的这些问题,1979年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提出“因地制宜,有选择地发展农业机械化,不再是农林牧副渔机械化的齐头并进”。1982年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关于农村问题的中央1号文件再次指出,“农业机械化必须有步骤、有选择地进行”。这标志着我国已调整农业机械化发展方针,同时也为新时期农业机械化指明了方向。

第二,改革农机所有制。20世纪80年代初,正值理论界激烈争论生产资料所有制之际,农业机械化领域率先开始了农机所有权改革。1983年中央1号文件针对农机所有制问题,指出“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农副产品加工机具、小型拖拉机和小型机动船,从事生产和运输,对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是有利的,应当允许;大中型拖拉机和汽车,在现阶段原则上也不必禁止私人购置”。198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对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小型机动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有关问题做了如下规定:一是国家允许农民个人或联户用购置的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二是允许农民个人或联户用购置的机动车船和拖拉机从事营业性运输。这两个文件对农业机械所有制进行了松绑,冲破了生产资料不允许个人所有的思想禁区。由此,农民逐渐成为农机化发展的需求主体,政府和集体逐步退居幕后。从1986~1995年农户、集体、国家农业机械保有量的结构中,我们也能看出这一变化。这一时期全国农户农业机械原值占全社会农机原值比重从1986年的66.54%快速增长到了1995年的80.14%。表1 农业机械化体制转换一览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后,由于农民家庭经营规模小、投资能力有限,国家鼓励农户购置小型农业机械,发展以小型农业机械为主的农业机械化,我国形成了以小型机具为主的农机装备格局。1993年我国小型拖拉机达到788.34万台,比1978年的174万台增长了353.07%,而大中型拖拉机72.12万台,仅比1978年的55.74万台增长了29.39%。从结构上来看,1986~1993年小型拖拉机占比每年都稳定在95%以上。1993年,我国农机总动力达到3.18亿千瓦,比1978年的1.17亿千瓦增长了171.79%。全国农作物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分[3]别增长到54.50%、18.13%与9.73%。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为30.16%。(二)市场导向与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初步形成:1994~2003年

1994年,国家取消了农用柴油平价供应政策。至此,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农业机械化政策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刘合光,2008),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阶段,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初步形成。

第一,农机社会化服务逐渐形成,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已现雏形。制度安排分析是回答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为何产生,以何种路径产生以及发展到什么程度的重要方法。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收入快速增加,部分农户已经具备了购置农业机械或服务的支付能力;与此同时,我国中小型农业机械生产技术日臻成熟。农业机械适用的内在需求与外部供给条件逐渐成熟。随着农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农民兼营他业,农村劳动力价格逐渐攀升。劳动机械两类要素在农业生产中的相对价格逐步变化,劳动与机械的相对价格正在逐渐升高,劳动机械投入比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条件已然形成。从经济效益角度而言,农民已经能够接受并对机械代替人力从事农业生产形成了有效需求。与此同时,北方地区一些农机手在南北地域间小麦成熟时间差中寻到了商机,从南至北沿途为农户机收小麦,由此拉开了中国农机跨区作业的序幕。此举迅速得到了国家的肯定与支持。此后,农业部门几乎每年召开农机跨区作业动员大会,并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推动农机跨区作业。至此,以农机社会化服务为形式的农机化道路逐步被确立。这标志着我国已初步探索出了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

第二,国家多方面扶持农业机械化。1994~2003年,国家各有关职能部门从计划、财政、科技、能源、环保等多方面采取政策措施,引导和扶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具体内容详见表2。表2 1994~2003年国家农机化扶持政策一览

这个时期最大的特点是探索出了以农机社会化服务为形式的符合国情农情的农业机械化道路,保障了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可持续发展。截至2003年,全国农机总动力增加到6.04亿千瓦,比1994年增长了78.65%,年均增长6.66%;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数量从1996年的256281个增长到2003年的30818382个,年均增长98.22%,农机化作业服务专业户从1996年的3531890个增加到2003年的3603792个,年均增长0.29%;2003年农作物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分别为46.8%、26.7%与19.0%,其中机收水平增长较快(如图1所示)。2003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为32.43%。图1 1978~2013年中国农业机械化水平增长示意

资料来源:《全国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汇编(1949~2004)》与2004~2013年《全国农业机械化统计年报》。(三)依法促进与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进一步深化:2004年至今

2004年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依法促进的阶段。同年,财政部、农业部共同启动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至此,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依法促进的快车道。

2004年6月,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于201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这部法律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国家鼓励跨行政区域开展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维护作业秩序,提供便利和服务,并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了扶持农业机械服务的各类政策。这是农机社会化服务首次写入国家法律,这充分表明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受到法律的认可与支持,中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依法促进的阶段。

更为重要的是,2004年启动实施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的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2004年的中央1号文件决定,“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同年3月,中央财政安排资金7000万元,其中4000万元补贴给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6个县,3000万元用于农垦补贴。由此拉开了21世纪农机购置补贴的序幕。2004~2013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投入累计近950亿元,有效地带动了农民的农机购置投入。农民农机购置投入从2004年的237.50亿元快速增加到了2013年的624.60亿元,年均增长11.34%。表3 2004~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

总体而言,这段时期我国农业机械化呈现出两大特点。

第一,以农机购置补贴的方式大力扶持农业机械化,极大地推进了农业机械化。一是表现在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上,如图1所示,在第一、二阶段中机耕水平处于波动增长之中,进入第三阶段后,机耕水平迈进了快速增长时期,年均增长5.02%;机播、机收水平在第一、二阶段里增长缓慢,年均增长分别为4.49%与9.21%,而在第三阶段里机播、机收水平年均增长率达到了6.01%与10.04%。从全国各区域来看,2012年年底已有18个省、区、市的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50%,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9.48%。二是表现在主粮机械化上,第三阶段是三大主粮关键机械化环节起步与高速增长的时期(如图2所示)。其中,提高最快的是玉米机收率,2003年只有1.89%,到了2013年达到了51.57%,10年间提高了27.3倍;水稻的机播率2003年仅为6.00%,到2013年已达到了36.10%,10年间提高了6倍以上;水稻收获环节的机械化也提高得较快,2003年只有23.40%,2013年达到了80.91%,10年间提高了3.5倍。图2 三大主粮作物机械化水平

资料来源:《全国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汇编(1949~2004)》与2004~2013年《全国农业机械化统计年报》。

第二,以农机社会化服务为内涵的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全国农机户数量大增,农机化作业服务专业户从2004年的3607984个增加到2013年的5242735个,年均增长4.24%。农机化作业服务人数的增加进一步增强了农机化服务的供给能力;同时,本时期内全国劳动力转移加速,农机化服务需求空前增加。因而农机手跨区作业面积得到了明显提高,全国跨区机收小麦、水稻、玉米总面积从2004年的15143.58千公顷增长到2013年的25372.13千公顷,年均增长5.90%。三 农业机械化对农业现代化的贡献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对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其中,农业机械化对我国粮食产出、农村劳动力转移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作用最为明显。下面我们将具体评价农业机械化在粮食产出、农村劳动力转移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中的贡献,希望通过我们的分析为以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现代化战略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一)农业机械化与粮食增产

2004~2014年,我国粮食产量从46947万吨稳步增长到60710万吨,实现了历史上罕见的“十一连增”。与此同时,这11年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农业机械化与粮食增产有着密切的联系。农业机械化一方面能够促进粮食播种面积增加,另一方面也能提升粮食单产,其正是通过这两条路径影响着粮食的总产量。

第一,农业机械化与粮食播种面积。农业机械化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加快了粮食生产环节机械替代劳动的步伐,避免了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可能造成的粮食生产萎缩风险。2004~2013年,粮食生产环节机械替代劳动力步伐持续加快,粮食生产中劳动强度较大的环节机械化取得了重大突破。笔者调研获悉,湖南、浙江等一些地方近年已将单季稻种植恢复为双季稻种植,生产机械化水平快速提高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此外,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的推进有利于粮食生产抢种抢收,保障了重要农时粮食生产的顺利进行。农业机械化有利于完成人力、畜力无法达到的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起到了“抢农时、防灾害、促丰产”的效果。近年黄淮海小麦玉米一年两作地区,由于广泛跨区作业的深入开展,机收机种同时进行,使两作接茬的收、种环节的作业时间缩短10~15天,将“三夏”变为“两夏”,减少套种,实现平作,既简化农艺又节本增效。实践证明,没有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大范围的农业抢收抢种工作是难以完成的,粮食生产也是无法保障的。

第二,农业机械化与粮食单产。传统的观念认为,提高粮食单产的关键是水、种、肥、药等要素。事实上,农业机械化对提高粮食单产也有着显著的成效,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广的节水灌溉、精量播种、化肥深施、高效植保、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等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技[4]术,在提高粮食单产上收到了不错的成效。实验数据表明,在施肥量相同的情况下,用机械深施基肥可以增产5%~10%;水稻机插秧比人工插秧每亩(约0.067公顷)可以增产50公斤;在同等生产条件下,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可实现节种增产减损,综合增产能力分别为每亩53公斤、37公斤、72公斤。在土地资源紧缺,水、肥等资源投入对增产约束增强的情况下,农业机械化已然成为提高粮食单产的理想选择。

根据上面的论述,我们不难得出农业机械化有助于粮食增产的结论。但是,农业机械化对全国粮食增产的贡献究竟有多大呢?我们将通过实证分析对此问题进行探讨。我们采用CD函数进行估计,模型如下:

式(1)中,Y代表粮食产量,area为粮食播种面积,ferti为亩均化肥投入,pesti为亩均农药投入,mechan为农业机械化水平,A为常数项,μ为估计误差。α、β、γ、δ为待估参数。对式(1)取对数,则有:lnY=ln A+α ln area+β ln ferti+γ ln pesti + δ ln mechan + μ      itititititit(2)

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我们选取1998~2012年全国31个省、区、市(除港、澳、台外,下同)的面板数据。其中,粮食产量、粮食播种面积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官网;由于年鉴资料还尚未对粮食生产的化肥、农药投入进行统计,已有的仅仅是全部农作物化肥、农药投入数据,在这里我们用亩均农作物化肥投入、亩均农作物农药投入来替代粮食的。由于1998~2012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平均约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68.5%,因而这种替代方式能够反映粮食生产中化肥、农药的投入情况。农业机械化变量选取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估计出农业机械化对粮食产出的弹性δ后,我们不难测算出农业机械化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η,测算公式如下:

其中,、分别代表农业机械化率与粮食产量的增长率。

模型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我们不难发现,农业机械化与粮食产量有着显著的正向关系。在不同时间段内,农业机械化对粮食产量的正向作用都十分显著,由此可见,农业机械化是粮食增产的稳健因素。不过,从估计的弹性系数来看,农业机械化对粮食增产的作用还远小于播种面积的扩大、化肥与农药的投入。进一步,我们测算出了农业机械化对粮食增产的贡献度。1998~2012年、1998~2003年、2004~2012年,农业机械化对粮食增产的贡献度分别为9.79%、9.21%与8.73%。表4 农业机械化对粮食增产贡献度估计结果续表

通过这些分析,我们有如下两个判断:一是农业机械化的确能够对粮食增产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二是在2004~2012年,即粮食产量“九连增”期间,农业机械化的贡献度达8.73%。这些研究结论为我们提供了发展农业机械化、促进粮食增产的政策启示。(二)农业机械化与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推动“四化同步”发展的关键因素。农业机械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起到了重大的助推作用。

1.农业机械化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互动关系

农业机械化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之间具有相互作用的关系。农业机械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起到了推动作用,农村劳动力转移也为农业机械化创造了条件,其理论逻辑如图3所示。图3 农业机械化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互动关系示意

第一,农业机械化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机械化最直接的[5]效果就是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据农业部测算,目前水稻机插秧效率是人工插秧的20倍,1台水稻联合收割机可替代200多人,1台玉米收获机能替代70~80个劳动力。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上涨,机械化生产还具有节约生产成本的功效。农业机械化的这些优势,促使农民广泛购买农机化服务,推动机械替代劳动的农业生产方式的形式,从而创造了农业剩余劳动力,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孕育了推力。

第二,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也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创造了条件。当前我国农村正面临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的现实,农村劳动力已经开始呈现出老龄化、妇女化的特点(张红宇,2011;孔祥智,2012)。农业老龄化、妇女化为农业机械化提供了发展契机。老人、妇女因其生理因素往往无法承受繁重的农业劳动,因此对农机化服务产生了强烈的需求,从而拉动了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2.农业机械化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实证分析

农业机械化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有着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那么,农业机械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贡献有多大?我们需要对此问题进行更深入的实证分析,以揭示出农业机械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

我们构建了估计模型(4),用于分析农业机械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贡献度。ln labortransfer=α+βln mechanization+γ ln Z+a+μ      (4)itititiit[6]

其中,labortransfer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单位:万人),mechanization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单位:%),Z为诸如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wage,单位:元)、地区农作物播种面积(area,单位:千公顷)以及第一产业占GDP比重(ration,单位:%)[7]等控制变量,a是个体固定效应,α、β、γ为待估参数。在控制变i量中,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是劳动力转移的引力因素,这个变量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非农就业工资水平,也是研究农业机械化对劳动力转移的核心控制变量。在(4)式中,我们对wage进行了滞后一期的处理。这是因为一般而言,上一期的工资性收入能够影响农户下一期是否选择非农就业,从而影响劳动力的转移;然而,本期的劳动力转移情况则不会影响上一期的工资性收入。如此,也就在理论上消除了wage与labortransfer之间互为因果的内生性。其他控制控制变量如area、ration则代表了地区农业生产水平,代表地区因素。研究数据均来自国家统计局官网。

由于mechanization与labortransfer具有相互影响的关系,估计式(4)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内生性问题。为此,我们采取工具变量的估计方式来解决。我们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subsidy)作为工具变量,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能够影响农业机械化水平,而且补贴数额相对劳动力转移而言为外生变量。

待估参数β是农业机械化对劳动力转移的弹性,估计出β的值后,进一步,我们不难测算出农业机械化对劳动力转移增长的贡献率η,测算公式如下:

其中,、分别代表农业机械化率与劳动力转移的增长率。

基于此,我们以全国31个省、区、市的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模型的估计结果如表5所示。模型(1)未使用工具变量,直接采用面板OLS的方式进行估计,估计结果表明农业机械化并未对劳动力转移有显著的影响。但是当采用工具变量的估计方法后,我们发现农业机械化对劳动力转移都有着显著的影响,如模型(2)、模型(5),这充分论证了使用工具变量估计的必要性。在模型(2)~模型(5)一阶段的估计结果中,工具变量subsidy对农业机械化都有着显著的影响(节约篇幅未列出第一阶段估计结果)。我们也对模型(2)、模型(3)与模型(1)进行了Hausman检验,检验结果也表明应该使用工具变量法。模型(2)和模型(3)估计了2004~2012年农业机械化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IV估计与GMM估计结果一致表明农业机械化对劳动力转移的弹性为0.5627。同时,我们也计算出了1998~2012年农业机械化对劳动力转移的弹性,该弹性为0.5969。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发现工资性收入对劳动力转移的作用并不显著,农业机械化成为20世纪以来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因素。

进一步,我们测算出了农业机械化对劳动力转移的弹性:2004~2012年,农业机械化对劳动力转移增长的贡献率达37.08%,1998~2012年的贡献率达21.59%。由此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农业机械化的深入推进,促进了我国农村劳动力大量地向非农领域转移。表5 农业机械化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估计结果续表(三)农业机械化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我国农业机械化的深入发展,尤其是21世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这表现为推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深入开展与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

1.农业机械化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随着农机购置补贴等农业机械化政策的实施,国内农机化服务主体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进一步深化。

第一,农业机械化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兴起。伴随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农民产生了较强的农机服务需求。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重点的农业机械化政策减轻了农民购机负担,催生了许多农机户,在农村地区逐渐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农机服务市场。如表6所示,在农业机械化政策的推动下,以农机服务为核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正在迅速发展。2004~2013年全国农机户数量大增,从2004年的31975457个迅速增加到2013年的42386670个;其中农机化作业服务专业户从2004年的3607984个增加到2013年的5242735个,年均增长4.24%(如表6所示)。值得注意的是,2008~2013年里农机合作社的数量增长得尤为迅速,其数量从2008年的8622个增长到2013年的42244个,增长了近4倍。农机合作社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快速的发展,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许多地区制定了明显倾向于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的补贴政策。特别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之后,政府补贴资金和指标较多地流向农机合作社。为此,许多乡村能人竞相成立农机合作社。表6 2004~2013年中国农机社会化服务情况

第二,农机社会化服务深入发展。农机化作业服务人数的增加进一步增强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供给能力,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农作物机耕、机播与机收面积分别达到113757.83千公顷、80309.56千公顷与77416.01千公顷。农机跨区作业已从过去的机收小麦逐步发展到小麦、水稻、玉米并重,全国跨区机收小麦、水稻、玉米总面积从2004年的15143.58千公顷增长到2013年的25372.13千公顷,年均增长5.90%,2013年全国农机跨区作业面积达36719.21千公顷。每年“三夏”期间数十万的联合收割机南下北上,已然形成了我国农业现代化独特的风景线。农机社会化服务深入发展同时也标志着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进一步深化。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研究结论:农机化服务主体是在当前农机服务强烈的内在需求与农机化政策的共同推动下逐步发展起来的;农机化服务已然成为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见图4)。图4 农机化服务主体形成机制与农机化服务供给示意

2.农业机械化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

农业机械化的深入推进,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也起到了促进作用。由于农业机械化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便利,许多农户或农机手在农业机械的支撑下,逐步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与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型。为此,笔者将结合实地调研的案例,对此现象进行分析。

如表7所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与农业企业均是在农业机械的支撑下得以培育与发展,农业机械化对它们的培育与发展遵循着如下制度变迁路径。

第一,农业机械化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农业机械在传统农户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中起的是关键的生产力支撑作用,具体而言,伴随我国农机工业的发展,许多农作物的耕种收等主要环节已实现了全程机械化,如小麦、玉米与水稻等。这使得农业生产中机械替代劳动成为可能,也为流转土地扩大生产创造了条件,因而促进了新型经营模式的产生,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见图5)。同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农户对农业机械的购置,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助力。表7中所列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多受益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表7 农业机械化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续表图5 农业机械化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

第二,农业机械化进一步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如图5所示,由于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便利性的特征,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全能够通过进一步的土地流转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张。表7中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是在农业机械的支撑下经历过数次经营规模的扩张。如浙江省海盐县宏亮家庭农场2009年经营规模为300亩,2011年时经营规模扩张到800亩,2013年经营规模再次扩展到1065亩;黑龙江省克山县仁发农机合作社也是如此,经营规模从2011年的1.5万亩逐步增加到2012年的3万亩、2013年的5万亩。

因此,根据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研究结论:农业机械化推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也进一步促进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四 研究结论与政策展望(一)研究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我们得出如下研究结论。

第一,农业机械化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作用突出。我们的实证研究表明,农业机械化对粮食增产有着重大贡献,1998~2012年与2004~2012年,农业机械化对粮食增产的贡献度分别为9.79%与8.73%;同时,农业机械化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设,改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由此可见,农业机械化起到了农业增效的显著功效。此外,农业机械化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的研究表明1998~2012年与2004~2012年,农业机械化对劳动力转移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1.59%与37.08%,劳动力转移为农民增收开辟了道路,再加上粮食增产,农业机械化进一步起到了农民增收的作用(如图6所示)。图6 农业机械化对农业现代化实践效果

第二,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经验弥足珍贵,农业机械化与农业现代化的成就均来自这条道路的开辟。美国、欧洲等已经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国家的农业机械化采取的走大中规模机械化路线的模式,农户的投入能力强,购买农机主要是农户自有自用,为自家农业生产服务。在我国农村人口多、耕地细碎化,每家每户购买农机既买不起又不经济的国情农情下,我们探索出了一条“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下,农机手供给社会化服务,农户购买服务”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当前我国农业机械化与农业现代化取得的成就与这条道路的开辟密切相关。2013年全国农机专业作业服务人数为731万人,而当年全国农民数量达62961万人,这些不到750万的农机专业服务人员为全国6亿多农民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并且保障了全国粮食生产,实现了粮食产量的“十一连增”;进一步推动了更多的农业劳动力向外转移,促成了农民增收的“十一连快”。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也是在这条道路中逐步构建起来了。

第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业机械化功效明显。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第三阶段以来,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这与此阶段实施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息息相关。本文第二部分的分析已表明,自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农业机械化取得了比前两个阶段更为辉煌的成就。这些经验数据充分肯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业机械化的作用。(二)农业机械化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政策展望

当前农业现代化滞后于其他三化,实现“四化同步”亟须在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继续深入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尽快补齐农业现代化这个“短板”。我们的研究表明,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应以农业机械化为政策取向,促进农业现代化,推动“四化同步”。综合判断,我国农业机械化仍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未来我国农机化的发展要坚持量质并举,农机作业领域向全程、全面方向发展,农业机械化向高质、高效转型升级,这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常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同时结合我们的研究结论,以农业机械化带动农业现代化,具体而言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未来的农业机械化必须抓住薄弱环节

进一步推进农业机械化,首要是必须找到影响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的主要因素,抓住薄弱环节,补齐农业机械化的“短板”。

一是薄弱地区。农业机械化的薄弱地区主要是山地和丘陵地区。这类地区地形复杂,耕地质量较低并以小块为主,适用小型农业机械,这类农机价值较低,一方面农业机械制造商由于营利性原因而不愿意投入生产,另一方面现行农机补贴政策也由于手续烦琐而倾向于取消小型机械补贴,从而导致这些地区农业机械化程度较低。从全国范围来看,这些地区主要集中在我国西部和南部。2012年西部和南部地区如重庆、四川、贵州、福建四地的农作物综合机械化分别为33.05%、40.96%、16.74%与33.4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7.17%,与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如黑龙江(88.99%)、新疆(81.06%)、山东(78.30%)、河南(73.49%)相距甚远。解决薄弱地区农业机械化问题,首要任务是支持、引导制造商加大在小型农机领域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力争向市场推出一大批经济适用、作业效率高的小型农业机械,满足这类地区农民的需求。

二是薄弱品种与薄弱环节。当前如油菜、马铃薯等作物的综合机械化率总体上偏低,2013年的综合机械化率分别仅有39.18%、37.34%。这些品种综合机械化率偏低主要表现在薄弱环节上。例如,油菜的机播与机收水平就远低于机耕水平,分别只有16.20%与20.29%;马铃薯的机播与机收水平也低于机耕水平,仅为23.97%与22.14%。同时,一些综合机械化率较高的农作物也存在薄弱环节。如水稻的机械种植水平,2013年仅有36.10%;棉花的机收水平也十分薄弱,2013年的水平仅为11.46%。

薄弱品种与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低,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农机和农艺结合不够是重要因素之一。农机、农艺的不配合,在微观上主要表现为农业生物技术进步不能满足机械操作的要求(当然也有相反的情况);在管理体制上表现为农机部门和农业生产(技术)部门在绝大多数市、县的分设,人为地割裂了二者之间的协同关系。因此,要坚持农机、农艺相结合,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一是要建立不同科研单位协作攻关机制,整合现有院所力量,组织农机和农业科研推广单位、生产企业等联合攻关。二是建立各级农机与农艺融合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农机与农艺科技人员技术研讨和交流的平台,并将机械适应性作为科研育种和栽培模式推广的重要指标。三是发挥国家和地方科研投入项目的导向作用,重点扶持现阶段农机与农艺融合的重大课题,激励和支持农机与农艺科技人员合作研究,推进农机与农艺技术一体化进程。

2.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着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我国农民购买农机特别是价值较高的大中型机具不仅要为自家服务,而且重要的是要开展社会化服务。我国农业机械化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推进以跨区作业为代表的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与产业化,这也是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的内涵。因此,应着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不断拓展农机服务领域,把分散的农业机械与分散的农户联系起来,把机械化生产和家庭承包经营有机结合起来。

第一,继续多措并举地扶持农机开展社会化服务。结合笔者实际调研,各级政府在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跨区作业配套服务工作。协调相关生产企业在跨区作业重点地区设立农机修理、更换、退货“三包”服务网点或特约服务网点;完善跨区作业信息服务系统,每天定时发布最新收割信息,提高直接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好农机跨区作业中油料供应问题,可考虑在农忙季节增设油料供应流动点,增加油品供给。二是强化对农机人员的培训。基层政府应开展多层次、多小时的培训,提高农机人员的技术水平,培养一大批精通农机驾驶技术、维修技术,同时又掌握农艺栽培技术的新型农机手,促进农机手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提高。三是建立健全农机保险政策。将农机互助合作保险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等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范围。在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直接为农机手和其他农机化服务主体免费或低费率配套人身安全保险。支持农机互助合作保险健康发展,为农机田间作业提供保障。

第二,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机手的联合组织,是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组织。从各地实践来看,农机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提高农业机械作业效率、农机手技术水平和农机手的收益水平,尤其是对于跨区作业而言,合作社相对于单个农机手,在作业信息的有效性、作业量、作业效率、经济效益等各个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越性。然而,国内相当一部分农机合作社还仅仅停留在较为松散层面上的合作,这极大地影响了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也严重阻碍了农机效率的发挥。因此,要通过财政奖励、教育培训等方式引导和规范农机合作社的发展。

第三,逐步建立农机作业补贴工作机制。实施农机作业补贴政策,是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助于优化农机化投入结构,有利于培育农机作业市场,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意义十分重大。实施农机作业补贴政策,尤其注重对机械深耕、机械深松、机械植保、保护性耕作、农田机械节水灌溉、机械秸秆还田、秸秆捡拾打捆等机械作业的补贴,以此实现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耕作制度改革,增强农业生产发展后劲,促进粮食稳产高产、农民持续增收等多重目标。

3.继续推进与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我们的研究表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业机械化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推进农业机械化仍应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政策的内容。

第一,突出补贴目标、明晰补贴对象与明确补贴标准。一是以“粮棉油糖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粮食产量与质量并重”为下一阶段补贴目标。下一阶段的农机补贴政策应集中力量提升水稻育插秧、玉米收获、马铃薯播种和收获、棉花育苗移栽和收获、油菜播种和收获、甘蔗和甜菜收获等主要农作物多环节的机械化水平,并由耕种收环节机械化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机械化延伸。更为重要的是,应注重对有益于提高粮食质量的机械的补贴力度,如加大对粮食烘干机等设备的补贴力度。二是以传统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补贴对象,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三是继续增加补贴资金投入,资金分配与粮棉油糖产量相挂钩,逐步提高粮棉油糖主产区农机购置补贴的中央支付比例,逐渐加大补贴资金投入,保持补贴额度稳定增长,坚持“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资金结算方式。

第二,优化农机购置补贴程序。根据笔者的实地调研,当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执行上并不理想,存在程序烦琐、政府职能失效与市场机制失灵的问题。我们认为,补贴工作在程序设计上应围绕“简政放权。抓大放小、优化程序、强化市场”展开。一是简政放权。将补贴目录选择、实施方案制定等集中在中央与省级政府手中的核心权限下放到县级政府,以此满足地区的特殊性需求。二是抓大放小。重点关注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建议实施敞开补贴;待粮食作物关键环节生产机具装备量基本满足后,再逐步向大宗经济作物及畜牧、水产领域等重点机具拓展,有重点分阶段推进政策目标实现。三是优化程序。大多数的农民购机需要多次跑“县城”,建议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审批一站式服务,探索乡镇直接办理的工作机制。四是强化市场。农机购置补贴也是资源配置的一个方面,因此在操作中凡是能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都应交给市场。例如对于资金充足的地区,可尝试常态化购机机制,只要农民有需求,一年之中任何时间都能申请购机补贴。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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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农业现代化体制机制创新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研究”(13AZD003)。

[2] 周振,博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现代农业发展。孔祥智,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二级教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

[3] 按照农业部的统计口径,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是通过农作物机耕水平、机播水平、机收水平加权平均计算而来,权重分别为0.4、0.3、0.3。

[4] 实验数据来源:农业部官网,http://www.moa.gov.cn/zwllm/zwdt/201011/t20101110_1698014.htm。

[5] 测算数据来源:农业部官网,http://www.moa.gov.cn/zwllm/zwdt/201011/t20101110_1698014.htm。

[6] 按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乡村从业人员指乡村人口中16岁以上实际参加生产经营活动并取得实物或货币收入的人员,既包括农业从业人员也包括非农从业人员。因而,可以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为乡村从业人员数量与农林牧渔从业人数之差。

[7] 由于各个省、区、市经济水平不同,为考察这种差异我们使用了固定效应模型;事实上在后文中经多次Hausman检验,检验结果也支持固定效应模型。[1]经济新常态下农业现代化的新动力与新建构[2]蔡书凯

摘要:经济新常态下,农业现代化发展迎来新动力:新型城镇化稳步积极推进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牵引力,土地流转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原动力,“互联网+”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驱动力,大量新兴技术涌现及普及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推动力,农业多功能性需求崛起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带动力,城市工商资本下乡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要素和组织支撑力。为顺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动力,有必要通过完善物质基础、培育产业主体、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效率,有效释放、挖掘各种动力作用的效应空间。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 “互联网+” 农业多功能性 资本下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持续快速推进。一方面,在一系列农业农村领域重大改革的推动下,农民生产积极性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有效增强,农业生产的技术手段不断变革,农业生产力实现了量的积累和质的飞跃。2004年以来,粮食实现“十二连增”,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从技术层面看,中国农业已经基本实现市场化、机械化、水利化、化学化。另一方面,农业现代化发展仍然是“新四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一直是党和国家各类政策设计的战略焦点。中国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信息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滞后于世界平均水平,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业提出的要求。同时,伴随着中国进入经济新常态,农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技术手段、资源要素、市场需求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外部资本、先进技术和生产方式不断转移、注入、渗透到中国农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为我们突破现代农业的发展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提供了新机遇。一 经济新常态下农业现代化存在的问题

应该说,中国的农业现代化一直在推进中,中国政府也一直在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找寻农业现代化的适宜路径。但由于资源禀赋的客观约束、政策制度的路径依赖,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依然滞后,是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和短板。经济新常态下中国农业现代化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经济增速放缓对农业的投入和需求产生负面影响

经济新常态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增长的中高速。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速必然下滑,对农业投入和财政补贴的增长产生影响。同时,经济增速放缓,作为重要原材料来源的农业也可能面临需求不足的严峻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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