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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9 21: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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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特·海格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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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边缘的男人

时光边缘的男人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时光边缘的男人作者:马特·海格排版:昷一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时间:2018-08-23ISBN:9787559620934本书由北京磨铁数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我常常想起,一个世纪前,海德里希在他纽约的公寓里对我说:“首先,你要遵守的是,不能让自己陷入爱情。需要注意的事情还有很多,但是这一条是最重要的。不要陷入爱情,不要沉溺于爱情,不要对爱抱有任何幻想。只要做到这一点,其他的都是小问题了。”

我透过他吐出的烟圈,看向窗外。中央公园里,许多大树被一场飓风刮得枝离叶落,满地狼藉。“我想我还是会再爱的。”我答道。

海德里希微微一笑,笑容带着几分邪气。“当然,你当然可以。爱食物,爱音乐,爱香槟美酒,爱十月的午后。你可以爱瀑布飞流直下的雄浑壮阔,可以爱旧书散发出的纸张清香,但是不要再去爱一个人。你懂我的意思吗?不要把你的爱投注在普通人身上,少在他们身上浪费你的感情,越少越好。不然,你的理智就会逐渐被蚕食……”第一部分逝水时光

我老了。

我说的是实话,但是听到的人一般都不相信。如果你见到我,可能会觉得我最多不过40岁,但事实并不是这样。

我很“老”,像一棵树、一只圆蛤、一幅从文艺复兴时期流传到现在的油画一样老。

真相是,我出生于四百年前。1581年3月3日,在当时法国的一座小城堡的三楼——我那时候的家里——我出生了。我想,那一定是很暖和的一天,因为当时我的母亲让助产护士把所有的窗户都打开透气了。“上帝会赐福于你的。”我的妈妈说。不过我觉得她应该加一个前提——假如神真的存在的话。但一直以来,神的庇护对我来说,更像是一种折磨。

我的母亲很久很久之前就去世了。而我,一直活在这个世界上,直到现在。

没错,我和正常人有些不同。

我有时候觉得自己生病了,不过可能用“生病”来描述并不准确,因为生病会让人虚弱。不如就直接说,我和正常人不一样。我的情况很稀有,但并非个例。不过人们只有当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才会相信世界上真有这种情况。

这种情况没有任何医学期刊记载过,也没有任何官方名称。最早,在19世纪,一个医生诗意地把我们称作“时光里的逆行者”。于是,我们有了名字,尽管这个名字可能永远不会被大众所知。

一般这种“症状”在青春期就会出现端倪,但并不明显,甚至有这种状况的“患者”本身并不会意识到自己的特殊。毕竟,每天人们醒来照镜子的时候,都不会觉得自己和昨天有什么不同。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短时间内,人们的外形并不会发生很大变化。

但是随着时间流逝,在节日或者生日的时候,人们会逐渐注意到,某个人完全没有变老。

事实上,他们并不是停止变老、青春永驻。他们也在随着年龄而变化,只是比起常人来说,慢得不可思议、难以察觉。“时光逆行者”变老的速度非常缓慢,可能是正常人的十五分之一。正常人十三四年的时光,对他们的身体来说只过了一年。我自己的这个数值接近十五年。

我们并不是长生不老,我们的大脑和身体也不是完全停止发育。只是根据学界最近流行的说法来说,我们的衰老过程比较独特,身体内组织细胞的坏死和退化,细胞分子(包括核DNA)的变化,这个过程在我们身上更加缓慢。

所以,我的头发会变白,我可能也会得关节炎,会谢顶,会有老花眼,会变得垂垂老矣、腐朽不堪。“时光逆行者”通常有更好的免疫系统,不容易被病毒感染(但也不是完全不生病),不过这种优势随着年龄的增长也会慢慢衰退。用科学一点的说法来说,就是我们的骨髓会周期性地在特定时期产生更多的造血干细胞,这会让我们拥有更多的免疫细胞。不过我们还是会受伤,会营养不良,而且这种福利不是持续的,只在一个周期中某段特定时间有。

我不是神秘优雅的吸血鬼,不能青春永驻。不过这种感觉其实和永葆青春很接近了,从拿破仑去世到人类第一次登上月球,几个世纪过去了,我的外表可能只老了10岁。

人们不知道我们,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本能地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人。

人类本能地排斥那些不符合他们世界观的认知。你当然可以向外界公开“我已经439岁了”,说出这话很简单,但是别人的反应通常会是“你发什么神经啊”或者“哈哈,对啊,已经躺在棺材里三百多年了”。

人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可能还有一个原因:我们受到某个组织保护。曾经,有人发现了我们,并且相信了我们的特殊性。我们的存在让他们本就短暂的生命显得更加仓促。有些人因为嫉妒而将我们视作异端,也有些人选择保护我们。不过迫害并不只是来自普通人。“时光逆行者”的内部,也同样存在危险。[斯里兰卡,三周前]

钱德里卡·维拉特纳躺在离神庙百米远的树荫下。她闭着眼睛,有小蚂蚁爬到她的脸上。我听见树叶一阵沙沙作响,抬头看到树上有只猴子,居高临下且审慎地望着我。

我让突突车司机把车停在树边,放我下车。他告诉我,这种红棕色脸、白净无毛的家伙,是一种印尼猴子。“这种猴子基本上很少见了,”司机说道,“它们一直生活在这里,现在是濒危动物。”

那只猴子逃走了,消失在树叶后面。

我摸了摸钱德里卡的手,很凉。我觉得她可能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在这里躺了一天。我握住她的手,忍不住开始抽泣。我突然觉得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后悔、解脱、悲伤和恐惧夹杂着,像潮水一般向我涌来。钱德里卡就在这里,但她不能再对我说些什么了,这让我感到难过,也有一丝解脱,我不必亲手杀了她。因为她……必须死。

这不单纯是一种解脱感。这种任务曾让我感觉到压力,就像是我不太爱吃的早餐鸡蛋卷。我终于忍不住吐了出来。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我不能再做这种事情了。

庙里没有前台电话可以叫车,因此我只好耐心等待路过的车,准备回加勒的小旅馆待着,那里闷热、潮湿,到处都是蚊子,只有天花板上挂着个风扇。但在联系上海德里希之后,我又改变了主意。“你做了你该做的?”他在电话里问我。“对。”我答道,起码结果是一样的,而且他也只是关心结果,“人已经死了。”然后我问了自己一直在问的那个问题:“你找到她了?”“没有。”他的回答也和往常一样,“我们暂时还没找到。”

暂时还没,这个“暂时”已经拖了几十年了。但这次,我的回应和之前不同。“海德里希,拜托你了,我想过正常的生活,我不想再做这些事情了。”

他疲惫地叹气:“我确实应该先见见你,这件事实在拖得太久了。”[洛杉矶,两周前]

海德里希回到了洛杉矶。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他就没在这一带活动过了。因此他觉得这里比较安全,路上不会碰到以前认识他的人。他在布伦特伍德有一栋大房子,作为我们这些“信天翁”的根据地。布伦特伍德镇对他来说几近完美,房子外有高墙篱笆遮挡,内有灌木掩映,将房子与外界完全隔离开来,完美地阻挡了一切路人窥伺的视线。

我看到海德里希的时候,有点惊讶。他坐在泳池边的太阳椅上,腿上放着个笔记本电脑。虽然他看起来和以前没什么不同,但我还是敏感地注意到了其中的差别。他看起来变“年轻”了。他还是那个年迈的有关节炎的患者,但是比他一个世纪前给人的感觉更年轻一些。“嘿,海德里希,”我说,“你看起来气色不错。”

他平淡地点了点头,好像对这种话习以为常:“我打了肉毒素,还做了提眉手术。”

他应该不是在开玩笑。他之前做过整形外科医生,并且为了避免碰见以前的顾客,在迈阿密退休后,他搬到了洛杉矶。现在,他用的名字是哈利·西尔弗曼。(用他的话:“西尔弗曼,这个名字好听吗?是不是有点像一个老牌超级英雄?跟我的风格有点像!”)

我坐在椅子的另一侧。他的用人罗塞拉端来两杯橙红色的冰沙。我突然注意到海德里希干瘦的手,上面的黄褐斑和青蓝的血管,泄露了他的真实年龄。脸会撒谎,手不会。“沙棘果味冰沙,听起来很怪吧?吃起来更怪!尝一尝吧!”

海德里希是个坚持得让人惊奇的人。我觉得他好像一直都是这样。从1891年,差不多一百年前,他当时还在卖郁金香的时候开始,好像就是这种性格的人,让人觉得古怪。他比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老,但是也比我们更能接受每个时代的新鲜事物,赶上潮流。“是这样,”他说,“在加利福尼亚,唯一让人觉得你在变老的事,就是你看起来更年轻了。假如你40岁还不做医疗美容,人们反而觉得可疑。”

他跟我说,他原来在圣巴巴拉市待了几年,不过后来厌倦了。“圣巴巴拉是个不错的城市,假如出行再方便一些简直就完美了。但是太完美了就很平淡,没有一丝惊喜。我原来住在山里,每晚都喝当地产的红酒,那样的生活无聊得让人发疯。一潭死水让人无端地生出恐惧。我已经活了七百年,那还是我第一次感觉到恐惧。我经历过战争、革命,但只有在圣巴巴拉,虽然我每天过得舒舒服服,但心里却有一种没有缘由的焦躁,感到自己困顿不堪,身陷此处。而洛杉矶给我另一种感觉,洛杉矶能让我的心迅速平静下来,我跟你说……”“平静?那感觉应该不错。”

他端详了我一会儿,好像我是一件值得琢磨的艺术品。“你过得还好吗,汤姆?你在外面想过我吗?”“差不多吧。”我答道。“是吗?冰岛感觉如何?”

去斯里兰卡做任务之前,我在冰岛生活了八年。“很孤独。”“但我觉得你在多伦多待过之后,一直渴望孤独。你曾说真正的孤独就是在人群里。汤姆,这就是我们的常态。我们生来就是独行者。”

我因他的话而沉默,酝酿了很久自己的措辞。“我不想再这样了,我想摆脱这种状态。”

他的反应平淡无奇,眼睛都没抬一下。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粗糙的手掌和浮肿的关节上。“汤姆,没有‘摆脱’一说,你知道的。你是信天翁,不是朝生夕死的蜉蝣。你是信天翁。”

他话里的意思很简单。过去,在人们的认知里,信天翁是一种很长寿的鸟。不过事实上,这种鸟的寿命也就是六十年左右,有种更少被提到的格陵兰鲨,大概能活四百年。还有一种名为“明”的蛤类动物,经鉴定后,被确认为世界上最长寿的动物,超过500岁,因其生长初期正好处于中国明代而得名。就寿命而言,我们是信天翁,其他人类是蜉蝣,这个对比恰如其分。短命的水生昆虫可能在一天内就能从出生到死亡,完成一个生命循环。一些更低级的种类,这个过程甚至只要五分钟。

海德里希一直就把人类看作蜉蝣。他谈起人类时用的词,曾经深深地影响了我,而他的用词中对人类的态度,也变得越来越轻蔑。

信天翁、蜉蝣,愚蠢的比较。

他智慧的沉淀速度远逊于他年龄的增长速度,可以说他头脑不太成熟。他就是个孩子,一个年龄非常大的孩子。

了解了其他信天翁的生活状态,可能会让人觉得失望。你会意识到,我们不特别,我们不是超级英雄,我们只是活得长。像海德里希这样的人,不管是几十年还是几百年,都是一个德行。因为人都是凭自己的好恶和认知行事,不是说你活得长或去的地方多,就会有所改变。个人基本无法摆脱自己一直以来的三观的影响。“说实话,我知道我的所作所为,”他握住我的手,“对你有些不公平。”“其实我一直很感激你对我的帮助……”我有点犹豫。他帮了我什么呢?他曾经对我的承诺到现在还没有兑现呢。“汤姆,你觉得现代社会像什么呢?现在和过去不同了,已经不是你搬家改名、换个教区做礼拜就能掩盖身份的时代了。你知道为了保证你和其他人的安全,我付出了多大代价吗?”“好吧,那我的离开刚好能帮你省点钱。”“我之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开弓没有回头箭……”“可这张弓也不是我拉开的呀……”

他用力吸了一下吸管,声音带着几分圆滑世故:“生活本身就是这样,不是吗?听着,孩子……”“我做不到。”“是你自己选择的,你自己决定去见哈金森医生的。”“如果我知道会发生什么,我根本就不会去见他。”

他的舌头在吸管上舔了一圈,然后把杯子放到旁边桌上。他有关节炎,需要定时服用一些葡萄糖胺补充剂来缓解疼痛。“那我可能会直接杀了你。”他咯咯地笑起来,好像自己说的真的只是玩笑话。但我知道不是。当然不是。“好吧,我会做出一点儿让步,做个交易吧。我会让你过你想要的生活,任何一种生活。但是每过八年,和以前一样,你改头换面之前会收到一次传召。每当你要变更身份时,得先帮我做些事情。”

我之前已经听过他这些话很多次了,但是所谓的“想要的任何一种生活”,从来就没实现过。他会给我很多建议,让我从中做出选择。而我对这种说辞的回应,我想也同样让他耳朵起茧。“她……有消息了吗?”我例行公事地问这个问过千百遍的问题,这已经成了我的习惯。虽然我已经不抱什么希望,连话里的沮丧都无法掩盖。

他看着他的饮料,说道:“没有。”

我注意到,他这次的回答,比平常否认得更快一些,不禁疑惑:“海德里希?”“没有,没有!我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听着,过去七十年,我们队伍的扩张快得不可思议。你记得我们什么时候开始找人的吗?有时甚至五年就能找到一个新人。假如你一直执拗地想要找她,肯定是疯了,还不如现在就离开我们!”

我听到泳池里传来一阵水花扑腾声。我站起来,走到泳池边,看见一只小老鼠正在出水口绝望地挣扎。我蹲下身把它捞起来,它得救之后嗖的一下钻进草丛里了。

他拿捏着我,他自己也知道这点,我根本不可能活着退出。即使有那么万分之一的可能,也一定代价惨重,还不如留在这儿和他周旋。这种宽慰就好像是买保险,聊胜于无。“我可以选择自己想过的任何一种生活?”“对的,只要你想。”

我确定,海德里希还是那个海德里希。他觉得我是想过奢华的、纸醉金迷的生活,想去意大利阿玛尔菲海岸的游艇上度假,想去迪拜的顶层豪华公寓里生活。其实我以前就考虑过多次,这次我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的那个答案:“我想回伦敦。”“伦敦?她不可能在那里,你知道的。”“我知道,我只是想回到那里。那里让我有种回到家的感觉。而且我想当个老师,历史老师。”

他大笑:“历史老师吗?好吧,是去中学里面吗?”“对的,中学里面。高中历史老师,感觉是个不错的选择。”

海德里希笑了,看我的眼神中带着一些困惑——我为什么放着龙虾大餐不吃,想尝快餐店的炸鸡?“好吧,挺好的,这也挺好。那我们需要先准备一下……”

海德里希念念有词、喋喋不休,而我就一直看着刚才那只小老鼠,穿过草丛,跑向灌木,隐入林中,消失不见,奔向自由。[伦敦,现在]

我在伦敦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奥克菲尔德中学的校长办公室里。

我努力想表现得正常,但对我来说有点难度。待得越久,我想起从前的事情就越多。回忆如潮水般涌来。

够了。

我告诉自己,都已经结束了,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现在这个屋子里散发着速溶咖啡的味道,地毯上残留一股消毒水和化纤味,墙上还挂了一张莎士比亚的海报。

是一张很常见的莎士比亚肖像。后退的发际线,苍白的肤色,冷漠空洞的眼神。这张画一点儿也不像真正的莎士比亚。

我收回思绪,把注意力重新放到面前的校长达芬妮·贝洛身上。她戴着橙色的大耳环。她有一些白头发。她正对我微笑。一个充满伤感的复杂的笑容,一个只有40岁以上的人才会有的笑容,其中夹杂着难过、抗拒以及消遣的意味。“我在这里待很久了。”“真的吗?”我问。

外面突然传来警笛鸣叫的声音,由远及近,又逐渐消失。“时间,”她说,“真是非常奇妙,对吧?”

她轻轻地把装了咖啡的纸杯放在电脑旁边。“对,奇妙极了。”我赞同她的话。

我喜欢达芬妮,我喜欢她的这次面试。我喜欢回到这里,回到伦敦,陶尔哈姆莱茨区。回到这里应聘一份普通的工作,这种感觉其实很好,我在这种平凡中感受到了真实。“我当了超过三十年的老师,在这所学校里已任教两年。说来真让人沮丧,原来已经这么多年了。我已经老了。”她微笑着叹气。

每当我听别人说自己老了,都觉得特别有意思。

一般这种时候只能恭维一句“你看起来一点也不老”,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哈哈,你的嘴巴可真甜,加分!”她高兴得合不拢嘴,笑声高了两个八度。

我把她的笑声想成一只看不见的鸟,来自她父亲的故乡圣卢西亚,充满异域风情,穿过窗户,飞向灰蒙蒙的天空。“我感觉自己简直年轻了不少,像你一样。”她笑得花枝乱颤。“41岁可不年轻了。”我强调了一下这个数字。有点荒诞,41岁、41岁,我现在谎称自己41岁。“但你看起来可真年轻。”“可能是因为我刚刚度假回来,整个人心态比较放松。”“你去哪里了?好玩吗?”“斯里兰卡。挺好玩的,我还在沙滩上喂海龟……”“海龟?”“对。”

我朝窗外看去,一个女老师正领着一群穿着校服的学生走向操场。她停下,转过身,然后我看见了她的脸,她的嘴巴一张一合地在说些什么。她戴着眼镜,穿着牛仔裤,身上的毛衣被微风吹拂着,然后她把自己的头发别到耳后。好像有个学生说了些什么,她笑了。那个笑容使她变得明媚生动起来,让我有一瞬间的恍惚。“哎,”达芬妮发现我在看什么,叫了我一声,我有一瞬间的尴尬,“那是卡米拉,我们的法语老师。她很特别,学生都很喜欢她。她总是带他们出门上户外法语课。我们学校就是这样啦。”“我理解您为这里做出的很多努力。”我恭维道,并且努力把话题转移到我们的面试上来。“对的,不只是我,我们这里每个人都是如此。不过有时候收效甚微,所以我才注意到你,你的简历简直无可挑剔,我核查了你的每一条经历……”

我松了口气。幸亏她对我做背景调查时,之前安排好的那些人接了电话回了邮件,不然我就麻烦了。“……不过,这里可不是萨福克郡那种乡下的学校能比的,这里是伦敦,陶尔哈姆莱茨区。”“孩子在哪儿都是一样的。”“对,孩子都是乖孩子。但是这里和你以前待的地方可不一样,两地的教育资源不同。我的意思是,你在这里的工作会更有挑战性。”“别担心,我会让你惊喜的。”“这里的学生一直都非常努力。但是他们大多只关心自己身边的世界,如何让他们对历史感兴趣,这是一个问题。你想怎么让历史生动起来呢?”

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实在太简单了。“我认为,历史不是要一定刻意和我们日常生活一样平易近人。历史是已经存在的。我们所经历的,在后世就是历史。历史不仅仅包括政治家、王公贵族,还包括普通人。一切皆是历史。一杯咖啡也是历史。从一杯咖啡,你甚至可以观察一个国家从奴隶制发展到封建社会,再到资本主义的过程。今天我们能够坐在一起,喝上这杯咖啡,你甚至无法想象有多少人曾为之不懈努力甚至流血抗争。”“你这样一说,我倒有点不好意思喝了。”“呃,抱歉。我的意思是,历史到处都是。我只需要让学生意识到,历史跟我们的日常生活并不是脱节的。”“很好。”“历史是由人组成的,所以每个人都会爱上历史。”

达芬妮看着我,缩了缩脖子,眉毛高高扬起,满是疑惑:“你确定吗?”

我轻轻颔首:“只需要让学生知道,他们所见、所说、所做的一切,都是基于过去所发生的历史做出的选择。他们当下的每一个选择都会改变以后,莎士比亚几百年前写的一首诗会改变未来;每个活着的人,都会改变未来。”

我看向窗外。三楼视野很好,远处伦敦天色一如既往地灰蒙蒙,下了点儿小雨。我看到一栋英国乔治王朝时代遗留下的建筑,我以前经过那里很多次。“那里,那栋有很多烟囱的房子,看到了吗?以前是一个精神病院。还有那里,”我指向另一个方向更低一点的房子,“过去是一个屠宰场。里面的人还会把动物的骨头都收集起来,送去烧制瓷器。如果我们能在两百年前走过这里,我们会看到两个割裂的世界,一边是工业社会,人们看着汽笛嗡鸣觉得不可思议;而另一边仿佛是农耕时代,路上还有牛羊走过……”

如果、如果、如果……剥开一个如果,还有一个如果。

我指向西边,一个蓝灰色的屋顶露台。“就在那里,老福特路的那家蛋糕店楼上。西尔维亚·潘克赫斯特和她那些争取妇女选举权的伙伴,经常在那里会面。她们过去还在天台上挂了一个很大的金色标语,上面写着她们的政见——‘女人也要选举权’,从很远就能看见。那里旁边以前还有个火柴厂。”

达芬妮唰唰写下几行字:“你还懂音乐,我看看,吉他、钢琴、小提琴。”“对。”我在心里默默补充道,还有鲁特琴、曼陀林、希特琴、管乐器。“你会让马丁羞愧的。”“马丁?”“他是我们的音乐老师,他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会。他连三角铁都打不好,还老觉得自己在摇滚方面很厉害。唉,马丁。”“好吧,我爱音乐,也爱乐器。但我不怎么会教别人这些。我觉得音乐只能自己感受,很难和别人交流。”“历史不是吗?”“历史不是。”“看起来你对历史这门课真是信心满满啊。”“当然啦,”我撒了个谎,“我完全有信心。”“不过其实你还很年轻啊。”

我耸耸肩,故意做了一个造作夸张的表情。“我56岁了,你才41岁,对我来说真的算是年轻了。”

但其实,对我来说,56岁也年轻,88岁也很年轻,甚至130岁,都还年轻。“好吧,但是我是那种比同龄人老的41岁。”

她微笑着看我,把圆珠笔顶上的按钮摁来摁去,一秒一下。嘀——嗒——嘀——时间就这样嘀嘀嗒嗒溜走。你活得越长,就越想在每一秒到来的时候,抓住它。我们该活在当下,而非过去或者将来。

埃米莉·狄更生曾说过,永恒正是由每一个现在组成。但你如何判断自己身处哪一个当下呢?你如何不让自己身陷其他的“当下”呢?你,真的活着吗?

我的思绪开始慢慢飘远。

最近这种情况常常发生。我也略有所闻,一些其他的信天翁提起过,当你到达生命的中点时,就开始想得太多。回忆太过冗杂,让人生理性地头痛。我今天头痛得不是很严重,但是一直持续着。我想把注意力集中在此刻,几秒钟后,我又把心思投入面试中。我享受这种平凡感,尽管也许这平凡对我来说只是幻觉。

从没有平凡属于我。

我太不普通。

我想集中注意力。我看着达芬妮,她摇头并且大笑,我察觉到她的眼神里有毫不掩饰的柔和。恍惚间,我从她的眼里看见一点悲伤的情绪。“汤姆,我不得不承认,我对你这个人和你的应聘表现,印象非常深刻。”

汤姆。

汤姆·哈泽德。

我真正的全名叫艾蒂安·托马斯·安布罗斯·克里斯托弗·哈泽德。这是我最初的家族本名。我有过许多名字,有许多许多的经历。但是,从我第一次踏上英国的土地开始,我就只叫汤姆·哈泽德。

现在,又一次使用这个名字,就好像一个轮回。我脑海里不停地回荡着,汤姆……汤姆……汤姆……汤姆……“你满足我们所有标准,不过即使你不这么好,你也会得到这份工作。”“是吗?为什么?”

她扬眉:“除了你没别人来面试了!”

我们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不过笑声很快就停下了。

因为她紧接着说:“我住在教堂街上,我想你也知道那里曾经发生过些什么吧?”

是的,我当然知道。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一些冰冷的往事。我的头更痛了。我想起苹果在壁炉里爆炸。我不该回到这里,我不该让海德里希放我回来的。我想起了露丝,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她睁得大大的绝望的眼睛。“教堂街,我不知道。不清楚啊,抱歉,我不太知道那里。”“没事的。”她喝了一口咖啡。

我看着墙上的莎士比亚像。他好像也在看着我,用一种看老朋友的温柔目光。他的肖像底下还有一行字:我们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却不知道自己的潜能。“我对你有种预感,汤姆,你也相信自己的直觉,对吗?”“我想是吧。”我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对“直觉”一说不以为然。

她微笑,我也回之以微笑。

我站起来,准备离开。“9月见。”“啊哈,9月,9月很快就到了。你知道的,时间过得很快的,尤其是当你老了,时间真是飞快啊。”“我也希望如此。”我咕哝道。

她没听清我的话,还补充了句:“当然,对于小孩子来说,时间也很快啦。”“是吗?”“孩子是世界上另一个能让时间变得匆匆的人。我有三个孩子,最大的22岁,去年刚大学毕业。昨天她还在玩乐高,今天她就搬出家门正式独立了。二十二年真是眨眼的一瞬间。你有孩子吗?”

我握住门把手,迟疑了一瞬,无数鲜活的痛苦回忆向我涌来。

我答道:“没有,我没有孩子。”我说谎了,谎言比真相更容易应付过去。

她惊讶了一秒,一阵难堪的沉默。我以为她可能会说点什么,不过她只是对我说:“那好吧。再见,哈泽德先生。”

我走出去,经过走廊时闻到了消毒水的味道。两个学生靠在墙上说话,他们的眼睛看着手机屏幕,就像古时的牧师看着《圣经》一样虔诚。我临别前转头打招呼,达芬妮正看着她的电脑。“好的,今天谢谢您,再见。”

我走出达芬妮的办公室,离开学校。仿佛身在21世纪,又好像在17世纪。

我就要走到教堂街,周围的景色让我出神,人行道旁,一整条路上全是彩票投注站,路边的公交车牌和路灯柱上都是涂鸦。这条街很宽,我一走上这条街,脑海中自然就浮现出它之前的样子。之前这里本来的房子被拆掉了,现在这栋楼是19世纪晚期建的,那个时候人们偏爱这种高墙红砖的设计。

那个转角,我知道那里过去有一个废旧的教堂,还有个巡夜人,现在变成了一家肯德基餐厅。门口红色的标志像是猩红的伤口。我闭上眼睛漫步,凭回忆感觉自己以前那栋房子的所在,过了车站,再走二三十步。睁开眼,就看到了那栋熟悉的半独立式住宅,这几百年,我都没再回到过这里。过去的大门现在被漆成了蓝色,从窗户能望到客厅的电视机,里面的主人正在打游戏,屏幕上依稀看到外星人爆炸的场景。

我的头突突地痛,我胆怯了,退缩了。过去的事情好像在一瞬间涌来,让空气都变得稀薄,整个人因为失重而飘浮。我退了几步,靠在旁边一辆车上,虽然力量较轻,但还是碰响了车的警报。

车的警报声尖锐刺耳,仿佛也在痛苦地哀号,从1623年一直到今天。我快步离开了这栋房子、这条街,仿佛只要我离开得足够快,就能逃离过去的那些事情。[伦敦,1623年]

在我的生命中,只经历过一次爱情。在某种意义上,也是那一次让我变成现在的我。有人说,只要你有过真正的爱情,在爱逝去之后,任何人都无法和当时的爱人相提并论。这种想法很美好,不过现实是残酷的。在这漫长而又孤独的人生路上,过去的只能是过去,只有动心的那一刻是永恒的。

对我来说,露丝曾经一度是我生命里的唯一。

但她还是死了,在她去世的很多年里,她给我留下的那些美好回忆逐渐被后来那些鲜活的面孔替代。我和她的分别,是后来许多年我糟糕生活的开始。我最后一天和她在一起,是我来教堂街见她。那一天发生的事情,折磨了我好几个世纪。

那是……

我站在门前。

我敲门,等了一会儿无人应答,又敲门。

街角的那个守夜人注意到了我,慢慢走过来。“这扇门上有标记,伙计。”“我知道。”“你不能进去……太危险了。”

我伸出手,故作不耐:“对,离我远点。我他妈正倒着霉呢,你再靠近点试试。”

我撒谎了,不过很有用。守夜人被吓住了,犹豫了一下,走得远远的。“露丝,”我冲着门里喊,“是我,我是汤姆啊。我刚刚在河边看到格瑞丝了,她告诉我你在这里……”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门里传来她的声音:“汤姆?”

我已经很多年没听到这个声音了。“露丝,是我!开门吧,我来看你了。”“不,汤姆,我生病了。”“我知道,但我不会被传染的。前几个月,我跟很多瘟疫病人相处过,但到现在,我连感冒都没有得过。露丝,别担心,你开门吧。”

她把门打开了。

她站在那里,看上去饱经风霜。我们是一样的年龄,但现在她看起来快50岁了,垂垂老矣,而我看起来仍是个少年。

她的肤色晦暗苍白,脸上就像一幅地图,满是疮口。她起身已经很艰难。我感到内疚,由于我的到来,她不得不从床上起来。不过她看起来见到我很高兴。她说几句话便喘一口气,我扶着她回到床上。“你看起来那么年轻……还是……你还是一个年轻人……年轻的男孩。”“我额头上也有皱纹啦,你看。”我握住她的手。

她看不见我脸上的纹路。“我很抱歉,”她说,“我很抱歉让你走。”“这件事情你做得没错,我的存在当时对你来说,真的很危险。”

不过我要先声明一点:我不确定我现在复述的这些话百分之百就是我们当时说的原话。也可能不是。但我大概记得发生了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更愿意相信记忆中的真实,而非真实本身。两者很接近,但有时候也不是那么接近,毕竟不是完全一样的事情。

不过我完全记得她接下来说的每一个字。她说:“现在一切都是那么黑暗。任何重逢的喜悦都不合时宜。”我感受到了她的害怕和恐惧,并且对此感同身受。这可能就是相爱的代价吧,我们同样分担着彼此的痛苦。

她已经神志不清,时而清醒、时而迷糊。

一瞬间,疾病又一次侵蚀了她的意志。她现在离我越来越远。对我来说,生命还剩下无限的长度,而对露丝来说,她生命的光芒已经渐渐微弱,在风中摇曳闪烁。

屋里很黑,所有的窗户都被木板钉上了。她躺在床上,身上的睡衣已经有点发潮。她的脸苍白得像大理石,皮肤上有红的灰的斑块。她的脖子上有个鸡蛋大的肿块。看到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这种感觉真的非常糟糕。“会好起来的,露丝,会好起来的。”

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满是恐惧。好像她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在缓慢地捶着她的头盖骨。“放轻松,放轻松……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这样的安慰无济于事,而且可笑。我知道不会好的。

她呜咽着、呻吟着,全身被病痛笼罩着、折磨着。“你必须走。”她的声音干巴巴的。

我弯下身子,亲吻她的眉毛。“要小心。”她说。“很安全的。”事实上,我自己不能确定安全与否。我觉得应该是安全的,但是不能肯定。我在地球上活了42年(看起来还和18岁时露丝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别无二致),但我不在乎了。离开她的日子,生活仿佛失去了意义。

即使在1603年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露丝,我对她的爱亦没有丝毫褪色。此刻,我心如刀割,这种痛比任何一种身体上的疼痛来得还要剧烈。“我们曾经很开心,是吗,汤姆?”她的脸上浮起微笑,几不可见。我记得我们过去在无聊的周二上午,抱着重重的水桶经过谷仓。我记得她年轻的腰肢和脸上的笑容,她当时只有喜悦没有痛苦,为了不吵醒她的妹妹,我们轻手轻脚。我记得我在河堤边散步,为了躲闪路上的流浪狗不小心摔进泥里,但是一想到她就在路的尽头等着我,好像也就不那么难过了。

那些似水时光,那些嬉笑打闹,一切的一切,都无法改变现在冰冷的事实。“我们……我爱你,露丝。我深深地爱着你。”

我想扶她起身,喂她吃点东西,我想让她好起来。我能看出她正饱经痛苦,她现在一心求死,但是此时我还不明白死亡是什么。我不明白,这个世界究竟会怎样。

我还有别的愿望,还想从她口中知道一个答案。“亲爱的,玛丽恩在哪里?”我最终还是问出口了。

她看了我很久,我已经准备好从她口中听到某些噩耗。可她说:“她逃走了……”“什么?”“她和你一样。”

一瞬间的静默。“她也不会变老吗?”

她说话语速很慢,不时有几声叹息、咳嗽以及哽咽。我让她先别说话,但她坚持想要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对,她也不会变老。周围的人会逐渐注意到,时间没有在她身上留下痕迹。我告诉她,我们又得搬家了。她很困扰,然后变故陡生……”“变故?”“对,那天晚上,她跑了,汤姆。我想追她,但是她还是离开了,她再也没有回来。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也不知道她的处境是否安全。你得找到她,汤姆。希望她能平安坚强,你也是。汤姆,你一定要找到她。我现在要跟我的弟弟一样,离开这个世界了……”

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么无助过,我想要做点什么,我甚至想要用我的健康和今后的幸福换她回来。“我会的,露丝,我会坚强起来的。”

她的气息逐渐变得微弱:“你会的。”“露丝——”

我不停地喊着她的名字,希望她能听到。好像这样就能让她别那么快睡去,让她继续活着。

莎士比亚说,我们是被时间支配的人,时间命令我们即刻动身……

她让我唱歌给她听:“任何你心中想的事情。”“现在我的心中只有悲伤。”“那就唱悲伤的歌吧。”

我想去拿鲁特琴,但她只想听我清唱。我觉得我清唱其实不如弹唱好听,但我要为她单独唱一首歌。“她笑了,春天来了,我的所有快乐也来了。她皱眉头,冬天来了……”

她微笑,一个柔和的、饱含风霜的笑。我感觉我的世界就在这一刻消失了,我想随她一起逝去,跟着她走,无论去哪儿。因为她,我才成为如今的我。我曾经试过离开她独自一人生活,但那时候我知道她还在,还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静默地存在着。“我会找到玛丽恩的。”

她合上眼睛,好像这是她最后的心愿,她已了无牵挂。

她的脸彻底晦暗下去了,像1月的天空。“我爱你,露丝。”

我紧紧盯着她的嘴唇,努力想要从她苍白的、长满水疱的嘴唇上看到一丝一毫的回应,但她毫无反应。一种让我恐惧的、难以置信的寂静。只有空气中的尘埃在室内飘浮。

我祈求上帝,乞求他能够降下些许神迹,但是他置之不理。上帝没有理会我的请求。神冷漠无情。她死了,我好像掉进了无边的黑暗里,就这么过了几个世纪。[伦敦,现在]

我感到虚弱。脑袋嗡嗡作响。我想要挣脱那些关于教堂街的回忆,于是走向了我自己心里的解药——位于哈克尼区的水井巷,现在应该叫水井街。那里是我和露丝最初一起生活的地方,在瘟疫还没有发生,我们还没有分开,在一切都还是开始的时候。那时的村舍、马厩、谷仓、池塘和果园早就不在了,我知道走在这条已经完全变样的街上,追寻那些早已逝去的回忆,其实于事无补,但是我还是想看看这里。

我继续走着,这里大概是哈克尼区最繁华的一条街。巴士和行人匆忙来去。我经过这里的一家手机店、一家典当铺和一家快餐店,终于在街对面看到了自己的目的地——我们过去生活的地方。

现在那里变成了一栋红砖房子,没有窗户,墙上有一些蓝白相间的标志,上面写着“哈克尼区宠物援助中心”。我有一种失望感,过去的那些生活痕迹此刻已经完全被抹去了。这种全身上下的无力感,让我怔怔跌靠在旁边的取款机上,结果却不小心碰到一个正在输密码取钱的人。我只好慌忙向他道歉,解释自己只是无心之过。不过他依然很警惕地看着我,仿佛仍在怀疑我。

我看到一个人牵着斗牛犬离开了那栋房子,于是马上做了一个决定:和过去的经历达成一点和解。

我穿过马路,走进那栋房子。

里面有很多狗都在叫。不过有一只狗很特别,病恹恹地躺在它的篮子里。它的外表是灰色的,有着蓝宝石一样的眼睛。这条狗,在这种地方有一种格格不入的尊贵感,我心里暗想,仿佛它是一匹误入狗群的迟暮的狼。

这条狗旁边还有一个崭新的磨牙玩具,黄色的橡胶骨头。“这是什么品种?”我指着这条狗,问收容所的志愿者(她的胸章上有一个“卢”字)。

她挠了挠胳膊上的疹子,回答我:“秋田犬。是日本的品种,非常珍贵。它的叫声很特别,是吧?”“对。”

我还能辨认出来,就是在这里,这条美丽又哀愁的狗躺着的地方,是我们过去的卧室所在。“它多大了?”我问卢。“很老了。已经11岁了。所以很难找到人愿意收养它。”“那它是怎么来这里的呢?”“它被发现了之后送过来的。之前它在阳台上生活,被绑在那里,日子过得很惨。你看,”她指着狗狗的大腿,那里没有毛,只有一道红棕色的伤疤,“被烟头烫的。”“它看起来很低落。”“有点儿。”“它叫什么呢?”“不知道。不过我们一般叫它亚伯拉罕。”“为什么?”“我们是在林肯塔那边发现它的。”“这样啊,”我说道,“亚伯拉罕真是一个非常适合它的名字。”

亚伯拉罕站起来,跑到我跟前,用它的蓝眼睛看着我,仿佛想要对我说些什么。我本来不打算养狗,起码今天本来没这个打算。不过此刻,我鬼使神差地说:“就是这条了,我想要收养它。”

卢有些惊讶地看着我:“你不打算再看看别的了吗?”“不用了。”

我注意到卢胳膊上的红斑,还有深红色的疮口。我突然又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冬天,在哈金森医生的屋子里,我和许多病人一起,焦急地等待他的诊断。[伦敦,1860年]

这是一场暴风雪。1月,在经历过一段短暂的温和天气后,气温陡然间下降。我感觉这是从1814年以来,伦敦最冷的日子。那一年,拿破仑帝国破灭,法国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那也是泰晤士河举行的最后一次冰雪集市,冬天河水结冰后,小贩们就在上面兜售东西。

那时,室外冷得几乎不能活动。出门后你会感到自己脸颊僵硬,血液也被冻住了。我走了两英里才走到黑衣修士路。风雪很大,我走得很艰难,凭借街边的路灯辨认方向。那时那种黑色镂花铁路灯还是很时髦的玩意儿。黑衣修士路上,有哈金森医生工作的地方——伦敦非传播性皮肤疾病研究与防治所。一个简单直接的名字,维多利亚时期的风格大抵如此。

当然,我没有皮肤病。我也不太可能有皮肤病。我当时并没有出疹子,事实上,一直到279岁的时候,我才第一次出现皮肤方面的问题。虽然那时候,我外表上看起来只有30岁左右,身体状况也很年轻,但我的心灵远比身体要老。

我当时来找哈金森医生,是因为他当时的新发现,一种跟我情况有点儿相似,不过事实上来说应该是相反的情况——“早衰症”。

这个词根源于希腊文(progeria),pro的意思不光是指“之前”,还有“很早”的意思;geria则是geras的变体,意思是“老年”。这个词的意思就是“儿童早衰”。一个人身体衰老的过程较正常人快好几倍,从而导致器官衰退过快,造成生理机能下降。症状多发于幼年时期,一个婴儿可能还在蹒跚学步,外表就已经像个耄耋老人。

这种症状的外在表现就跟人老了一样:脱发,长皱纹,骨质疏松,血管凸出,关节僵硬,肾功能衰竭以及视力下降。患者会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去世。

这种不幸的患者一直存在,但是直到哈金森医生对其进行研究,才正式为人们所知。当时他的病例是一个男孩,虽然才6岁,却已经脱发并且皮肤起了皱纹。

我在去见哈金森医生之前,心里有几分期待:或许他能帮我呢。这就如同溺水的人抓到东西,好像有了希望。后来的两百年里,我一直在伦敦乃至全国寻找玛丽恩。有时候我会觉得某人像她,不过最终会证实只是空欢喜一场。我现在还记得,我曾经在约克的肉铺街上被一个醉汉打过,他觉得我对他的妻子有所企图,因为我问她是哪一年出生的。我缺钱了,就在街头卖唱。一旦有人怀疑我,我就变换身份离开。我从来没积累过财物,赚来的钱总是很快就花掉,除了租房,就是买酒。钱之于我,就像倒进沙漠里的水,一瞬间就蒸发了。

有好多次,我在长久的寻找中几乎要放弃希望。我不只是在找人,更是在追寻生命的意义。有时,我突然想到,人们不会超过100岁,因为他们活不到那个时候,他们心理上也撑不到那个时候。生活对我们来说,本质上是一种消耗。没有足够的自我来维持漫长的人生,就会很快厌倦生活。尤其是那种日复一日的生活。你会觉得,人们的每一个微笑、每一个手势,都似曾相识。在生活中,你遇到的每一件事情此前都见过,每一个新闻之于你都是“旧闻”,再也没有任何新鲜的事情发生。生活成了无聊的循环,每一天都是对前一天的重复。你会觉得越来越难以容忍别人,因为身边不同的人来来去去,但他们年复一年都犯同样的错。就好像是陷在一首曾经喜欢的歌里,单曲循环,听到最后让你厌烦得想割掉自己的耳朵。

事实上,这种重复感的确会让人有自杀的想法。我有时甚至希望把这种想法付诸行动。露丝死后的这些年里,我常常幻想自己扮成药剂师,服用过量砷,然后中毒而死。最近这种想法越来越强烈,有时站在桥上我甚至想纵身一跃,幻想自己从未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我觉得我的心已经随逝去的人而逝去了,尽管我曾经答应露丝和我妈妈,要好好活着。

我只是不喜欢我现在的状态。

我觉得很孤独,当我说孤独的时候,我觉得那种孤寂感就像沙漠的风一直在我耳边呼啸。在这漫长的人生路上,我不仅仅失去了那些曾经认识的人,也逐渐失去了我自己,失去了那个曾经和他们在一起时的我。

总之,我一生中大概只真真切切在意过三个人:我的妈妈、露丝,还有玛丽恩。她们中有两个已经确定是死了,有一个可能还活着。我如同一叶小舟,爱就是我的锚。如今我一个人在江海里游荡,没有方向,整日麻痹在酒精里。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找到玛丽恩,这也是我生活的唯一希望。

我穿过暴风雪。我心里很难受。事实上要让我心里感到难受,是很不容易的,但是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有更多的情绪波动。这个城市因为暴雪而被割裂成两个世界,像一幅晦涩不明的、刚刚动工的莫奈的抽象画。路上人很少,只有基督教会布粥的地方,有不少衣衫褴褛的人在排队等待食物。他们是安静的、沉默的,神情沮丧、麻木,因为寒冷而身体僵直。

这是一个好机会,我心想,这一趟应该不会白来。我来这里干吗呢?我是为了见到哈金森医生,我觉得看起来他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可以解开我身上那些谜团的人。

不过天气那么差,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医院。

很快我见到了一个护士,福斯特小姐,她确认了哈金森医生一直在这里。“他每天都在工作,基本上全年无休。”福斯特小姐告诉我,我想她应该也告诉了前面不少人。她看起来整洁利落,护士帽和护士服崭新干净,神色冷峻得就像外面的暴风雪。她说:“你很幸运,每个伦敦人有点什么小毛病,都想来找哈金森医生。”她探究地看着我,似乎想要看出我到底有什么特殊的病情,要让哈金森医生亲自接见。

我跟着福斯特小姐上了楼梯,在一间装潢考究的屋子里等待着。屋里有精致的高背椅,椅子上放了一个红色的天鹅绒坐垫;墙上贴了锦缎墙纸,还挂了一个贵重的石英钟。她告诉我,声音小得像害怕亵渎神明:“医生还在见别的病人,克里布先生,请您稍作等待。”(当时我化名为爱德华·克里布,这是我之前在普利茅斯一个酒友的名字。)“好的,能够有机会等他是我的荣幸。”我彬彬有礼地回复道。“好的,先生。”这次她的语气真诚了一些,然后就离开了。我坐在那个房间等候,周围都是些长了红斑或皮疹的病人。“外面天气很差吧?”我问旁边的一个病人,她的脸上有块很大的紫红色皮疹。(英国人有个流传了好几百年的习惯,搭话喜欢用天气开头,我也不能免俗。)“是的,真是糟透了。”她回复我,但明显没有进一步交谈的想法。

终于,我等的那扇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男性患者。他穿着讲究,像个华丽的公子哥儿。不过他脸上丘峦起伏,有很多坑坑洼洼的肿块。“日安。”他冲我打招呼,努力向我挤出一个微笑,事实上在他脸上能有这样的表情可以说是很不容易了。

等候室里有了一瞬间的安静,只剩下钟嘀嗒作响,接下来该我进去了。

我走进房间,首先注意到的就是哈金森医生。即使到了这种时候,他也是一副彬彬有礼斯文绅士的样子,令人钦佩。他很高,聪明,有长长的胡子。对于医生来说,长胡子可以赢得病患的尊敬。不过他的胡子既不像古希腊哲学家那样古板,也不像船难幸存者那样凌乱,他的胡子打理得非常仔细,从上到下一缕缕慢慢变窄,其中夹杂着一些花白的胡子。这样刻意整洁的胡子,让我有种见到尸体的错觉。“谢谢您同意见我。”我说完就后悔了,这样谦卑的姿态显得我有些急切。

哈金森医生掏了掏自己的口袋。他在跟我的这次见面中,做了很多次这个动作。倒不是有什么不耐烦的意思,应该是他的习惯。也不是什么大事,就像现在人们没事总爱摸自己的手机一样。

他看着我,从桌子里掏出一封信。

是我写给他的,他展开,读了里面一些话。“亲爱的哈金森医生,”他的声音低沉,语气干涩,“我很佩服你的研究成果,你宣布自己发现了一种新疾病——一个人的身体衰老早于实际年龄。不瞒你说,我也有一种类似的困扰。不过比这还要严重一点,我想可能只有你,能够帮我解开我身上的秘密。”

他仔细地折起那封信,放在桌边,然后仔细看着我。“你看起来很健康,你的皮肤也没有什么问题。”“对,我身体没什么问题,甚至比大多数人还要健康。”“那你来是为了什么?”“首先,我希望你能对我接下来要说的事保密。假如你要进行研究,发表你的某些结论,请不要提起我的名字。这是最重要的。你能向我保证吗?”“当然,现在你勾起我的好奇心了。说说你的问题是什么吧。”

然后我告诉他:“我很老。”“我不明……”“我比正常人要老。”

他花了一秒钟来消化我话里的意思。然后他的语调变了,带着一丝犹豫。他纠结地问出那个问题,我可以看出他期待中带着不安:“你有多老?”“比你想象的要老得多。”我回答。“世界上一切都有可能。科学的目的就是探究一切可能性的极值在哪里。当我们发现一件事情的原理,就不再觉得神秘,也不再迷信,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了原理。曾经,人们认为天圆地方,地球是一个平面。但是科学和医学不会一直满足我们的期待,随着我们逐渐认识到世界和自然的本质,就会发现,其实真相往往和我们所想象的背道而驰。”他看了我好一会儿,往后一靠,嘴里喃喃地说了一句,“臭鱼。”“我想我没理解你的意思。”

他坐下,抿起嘴巴,显得有一点悲伤。“没人知道臭鱼和麻风病有关系,但是确实有,假如你经常吃坏掉的臭鱼,就会很容易得麻风病。”“噢,”我说,“这我倒是真的不知道。”(当然,21世纪的时候我已经可以很轻易地反驳这种话,吃臭鱼不会导致麻风病。不过也有那么两百年,吃臭鱼导致麻风病像真理一样,让人们深信不疑。假如你活得足够久,你就会发觉很多事情就是在不断地被证实和证伪之间反复摇摆。在我小时候,科学家认为地球是一个平面,我们在上面走动,这就是他们当时所能达到的认知。后来人们认识到,地球是个球体。有一天,我在书店里无意看到了《新科学家》,上面提到“全息原理”。大致意思是说,通过弦理论、量子力学推断,我们认识到的重力,可能只类似于全息投影。这种说法非常令人难以置信,暗示我们地球可能只是一个二维平面。我们所感知到的三维、所看见的一切,其实只是投影,都是假象。就像3D电影,我们可能是生活在一个模拟世界中。所以,地球可能真的是平的,当然,也可能不是。)“好吧。”他执着地想要问我那个我一直回避的问题,我知道这次我是躲不过了,“你到底多大年纪了?”

我只好告诉他:“我生于1581年3月3日,所以现在我已经271岁了。”

我觉得他会大笑,但他没有。他端详着我,很久很久,窗外的暴风雪一阵一阵地敲打着窗户,也敲打着我忐忑的心。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手指摩挲着嘴唇。然后他说:“好的,那这件事情没什么好说的了,我得先给你做一个检查才能下结论。”

我微笑着接受了,一个检查而已。“不过,为了更加准确,需要你去贝特莱姆。”

我曾经路过那个地方,听到过里面传来的惨叫声。“贝特莱姆皇家医院?还是只是去贝特莱姆?”“都一样。”“但是贝特莱姆皇家医院是照顾精神病人的疗养院。”“对,精神病院。我觉得那里会对你有所帮助。现在你可以离开了,我今天很忙的。”他冲我点头,看向门边。“但是——”“够了,我建议你去贝特莱姆,那里会对你的情况有所帮助。”

当代存世的最有名的哲学家是德国的亚瑟·叔本华。我读了他的很多书,不过书本上的知识对我没什么帮助。在难过的时候读叔本华,就好像感到冷的时候脱下衣服,但此时我想到他的一句话:“人人都把自己视野的极限,当作世界的极限。”

我这么想着,在来找哈金森医生之前,我以为他会是这个时代最有科学眼界的人、最能理解我状况的人。现在这种幻想破灭了,我失去了希望。科学和神学,不管从哪个角度,我都不被接纳,我就是世界边缘的人。

我决定最后挣扎一下,从口袋里拿出一便士。“看看这个,看到这枚硬币了吗?这是伊丽莎白时期的硬币。看,你看啊,这是当时我不得不和家人分开时,我女儿给我的。”“这是一枚古硬币。我有个朋友,他也有一枚亨利八世时期流传下来的银币。假如我没记错的话,那种钱应该是叫半铜麦。虽然半铜麦比你这一便士珍贵得多,但他也没说自己是从都铎王朝时期活到现在的人啊。”“我没有骗你,我发誓,我真的活了那么久。我见证了英国发现塔希提岛(1767年,也就是我们现在俗称的大溪地),我认识库克船长,我曾经是宫内大臣剧团的一员……拜托您了,先生,求求你告诉我,有像我一样的人来见过你吗?一个女孩……也可能是个年轻的夫人……她跟我有相似的情况。她叫玛丽恩,当然她也可能说自己叫别的名字。她可能已经伪装成一个别的身份来找你。为了求生,我们经常这样……”

哈金森医生看起来已经有些愠怒:“请你离开。我认为你已经急得语无伦次了。”“我知道自己状态不好,但你是唯一可以帮我的人。我需要弄清楚为什么我身上会出现这种事情。”

我抓住他的手腕,他甩开我缩回手,好像怕我的疯病传染给他。“如果你不肯自己出去,我们会把你‘请’到警察局去。我们这里离那儿不远,一个电话他们就会很快把你带走。”

我快要哭了。哈金森医生戒备地想要远离我。我知道自己不得不走了。我知道我不得不放弃这唯一的希望,至少现在,这点希望已经破灭了。我站起身,对他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就离开了。我本想对他说的,我过去发生的事情,又等了三十一年,才有机会说出口。[伦敦和圣奥尔本斯,1860—1891年]

我第一次见哈金森医生之后,进入一种前所未有的淡定状态,没有像以往有了希望又失望的时候那样,后悔又沮丧,焦虑又懊恼。而在我这么淡然的时候,反而有点怀念以前的状态,因为在你觉得痛苦的时候,至少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还活着。我想摆脱我这种无所谓的心态,让自己重新投入到人世间,体验世俗生活的喧嚣。我去听了好几场音乐会,坐在第一排,在所有热闹中,我和那些忘情的人一样,笑着、唱着歌,想要汲取一些他们的快乐。但是没有效果。

在1880年8月盛夏的一天,我离开怀特查佩尔,去了圣奥尔本斯。伦敦对我来说承载了太多,太多的回忆犹如幽灵般缠绕着我。是时候换个身份,重新开始一段生活了。我觉得我的生活就像俄罗斯套娃,剥开一层还有一层,层层叠叠。你无法从我的某一段经历推测我的全部人生,因为我的人生实际上是有很多层的。

很多年来,我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不停地走,不断地改头换面,觉得这样就能隐藏在这个社会中。

圣奥尔本斯离伦敦不算太远,但也足够远。对我来说,它跟英国任何地方都一样,反正我都不熟悉。我这次的职业是铁匠。现在的人们认为,19世纪80年代,是工业发展的时代,工厂和蒸汽才是那个年代应有的样子。但其实每次社会进步都是螺旋上升式的,充满着新事物和旧事物的角力与角逐。当时,牛车马车与小汽车并存,铁匠也是一个挺受欢迎的职业。

在圣奥尔本斯情况还要糟一些。我有时候会完全忘记了时间,忘记了我自己,只是怔怔地看着炉子里的火苗。一般这种时候,我的领导耶利米·卡莱特会用胳膊肘捅我,或者拍拍我的背,让我专心一点别再神游了。

我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因为心情压抑甚至会做出一些疯狂的举动。有一次我把一块烧红的烙铁放在左胳膊上,铁很烫,烙在肉上发出咝咝声,我咬紧牙关紧闭双眼,压抑着使自己不叫出来。

现在我手臂上还有那一道疤,看上去像是半个笑脸,每当我看到它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平静的安慰感。虽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把这道疤藏起来,因为这个伤疤太引人注目,有时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当时我只是觉得,这种方法很有用。我觉得疼,突如其来的痛感让我想大叫,也让我想到很多事情。我意识到自己的存在,疼痛让我无比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活着,我感觉到了“我”。这种疼痛感是我还活着的证明。

但我一直希望能找到办法向世人证明我没有疯。

然后有一天,我突然想到,离我上次和他见面已经过去很多年了,我的存在本身就是证据。

于是我再一次出发去找哈金森医生。[伦敦,1891年]

哈金森医生这时还不知道是我。因为我上次拜访他的时候,用的名字是爱德华·克里布,而这次我预约他见面,用的是我真正的名字,真真正正的我最初的名字——汤姆,而不是我曾经用过的胡格诺·哈泽或者做铁匠时用的名字。

那天,6月4日,天气很暖和,我坐着我铁匠上司耶利米的马车(真的是马拉的车)前去找他。

他所在的伦敦非传播性皮肤疾病研究与防治所,已经更名为伦敦皮肤病研究院。除了名字,其他的一切都还是我熟悉的老样子:精致的装修,楼梯的栏杆。不过哈金森医生的办公室显得比过去更乱了一些,因为摆了更多的东西。他的办公桌上堆满了文件和书,他的真皮座椅也有了一条长长的划痕。还是那个老地方,不过比起我当时来的时候,此刻有点像台风过境。

哈金森医生和大多数人一样衰老了。他标志性的胡须已变得灰白、稀疏,他的眼睛变得混浊,他的手好像得了关节炎,上面还有不少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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