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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0 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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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兔草

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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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屠宰场谈恋爱好吗

去屠宰场谈恋爱好吗试读:

坐骑

一九九九年,李离十一岁,我十岁。我们把一整个夏天砸在了铁轨上。

我们像两只无所事事的癞蛤蟆,长久蹲在铁道边,希望有人看见阴沟池里的我们,然后伸出援手,将我们揽入怀中,带向远方。可是事实上,我们收获的只有橘子皮、瓜子皮、餐巾纸、塑料袋、男人的口水……我们没有找到那个丝网做的捕捞袋,只能将青春干耗在铁道边上。

离家出走的事迟迟没有结果。李离说我们并非孙悟空,不能施展筋斗云腾云驾雾几万里,若要离开大人,离开家,必须找到宠物,慢慢培养,点化它们,让它们成为我们的坐骑。这件事超出了我的运算范畴,我当即表明坚决抵制。李离戳戳我的胳肢窝说:“你不就是怕动物吗?猫也怕,狗也怕,耗子也怕,有你不怕的吗?”我笑着回:“我不怕你啊。”他答:“人又不是动物。”我狡辩道:“人怎么能不是动物呢?人是一种需要加许多形容词前缀的高等动物。”

那年暑假快要结束时,我和李离的计划还迟迟没有完成,这意味着一整个夏天被我们虚耗殆尽。我们连树上的知了都不如,至少它偷偷藏在树上叫了一整季,而我们只是闷声不响地坐着下五子棋。那时,我和李离经常边看电视边下五子棋,电视里在播《西游记》,我们就在黑白棋盘格里大闹天宫。有一次播放到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下,黑子从李离的手中悄然滑落,当时他只差一步就要赢了。他把棋子扔在一边,望着我说:“你不觉得访冬巷就像个五指山吗?”我说:“不像,访冬巷只是一条巷子,怎么能是山呢?”这时李离起身,从阴凉处走到阳光下,他的影子在地上一跳一跳。他说:“我们就是访冬巷的影子啊,它在哪儿,我们就在哪儿,根本逃不出去。”

我一直不明白李离为何要逃离访冬巷,这里四季分明,生活安逸,并无怪兽,可以说,我们的一生都井然有序地安排好了,我们将在这里度过漫长又短暂的一生,就像祖祖辈辈那样。每次说到这儿,李离就对我嗤之以鼻,他说,那是因为你没有看过远方。我反问他:“难道你看过?”他说:“看过吧。”我又问:“什么时候?”他说:“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

这让我越来越相信有关李离家的传闻是真的,据说他家祖上并不是乌里的人,他们来自遥远而神秘的北方,战乱年代时,全家自北向南,一路逃到了乌里,最后定居下来。关于北方人,我全部的印象都来自书本,据说李离家也不是一般的北方人,他们的先祖里有少数民族,这帮人尤擅骑射。我那时想,这或许是李离长得比同龄人高、跑得比同龄人快的真正原因。

李离的母亲也佐证了这个事实,在漫长而难挨的孕期,她常独自绕着访冬巷的铁轨,一圈一圈地走。有好事的中年妇女劝阻说,孕妇不应该听太多噪声,而李离的母亲只是摸着浑圆的肚子说:“这孩子太闹腾了,在我肚子里跑圈呢,只有听到噪声时,才会慢下来。”

暑假结束的前一天,我正在书店里忙着抄作业,不安分的李离又找上了我。他说:“陈乌,咱们跑吧。”我不理解他的意思,便问他:“同谁跑?”他答:“同火车跑。”我摸摸他的脑袋,猜想他是疯了还是火车看多了,竟然出现了一些不切实际的幻觉。李离将我的笔和作业本没收了,交给另一个老实孩子,并叮嘱他在太阳下山之前把作业写好,不然拳头伺候。那孩子慑于淫威,只好接过我的作业本规规矩矩写了起来。李离笑了笑,揽过我的肩膀说:“走吧。”

我们那时并不确定铁轨的终点是哪儿,我翻遍了家里所有角落,连一张地图都没有找到。在灰尘里,李离的脸格外坚毅,他说没有地图更好,想走到哪里,就走到哪里。我问他干粮怎么办,他说他带了一部分,都在肩膀上的小书包里。

那天中午,我开始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离家出走,那实在是甚为刺激的一天。在我后来的人生中,这一天成了一个猩红的疤,它意味着冲动、鲁莽,还有弃我而去的勇气。

一开始,这趟旅程还算美妙,阳光虽然猛烈,但树荫庇护着我们。我们边走边聊,在最开始的一个小时内,一切安好,只有离家出走的刺激不断轰击着我们青涩的面貌,从远处看,我和李离的脸就像两个煮熟的猪头,泛着愚蠢和盲目的热。一个小时后,眼前的一切愈加陌生,连花鸟与树木都生得格外不同,我的步子渐渐慢下来,李离回头看了我一眼,看出了我的胆怯,他说:“不要怕,怕的话你哪里都去不了。”

我们渐渐从白走到了红,又从红走到了黑,太阳的圆脸从空中逐渐消失,月亮走上了戏台。月亮总是这样,风姿绰约,却透着股清冷,我感到凉意弥漫全身,便停了下来,希望李离忘记后头还有我这么一个人,那么我就能趁这短暂的间隙躲进树丛,然后消失在茫茫的夜色里。我想回家了。

李离很快意识到我想打退堂鼓,他眉头紧皱,从小书包里掏出一包虾片交到我的手中说:“你要不要停下来休息一下。”我接过虾片,胃液翻涌。虾片是我从前最爱吃的食物,这不正常。我将包装袋撕开,但是一点儿也吃不下去,只是像个机器人似的用牙齿切嚼着这些脆片,一点儿也尝不出鲜味,恐慌感杀死了我的味觉。

我说:“回去吧,我们回去吧。”

李离抬头看了一眼月亮说:“我们都走了这么久了,回头太不划算了。”

我们就这样在月色下僵持了半小时,树丛外围不时传来野狗的号叫。我一边吃虾片一边哭,哭得没有任何走动的力气,我再度央求道:“我们回去吧。”这时李离的表情有了一丝松动,他说:“或许是我错了,不该带你来,我以为你和我想的一样,都想出去看看呢。”我停止了哭泣,回答道:“我的确是想出去看看,但不是现在。”

我快速地咀嚼着这堆毫无味道的虾片,想不起来从前为何觉得这玩意儿好吃,只是大口大口地嚼着,像每一个为了生存而不顾一切的人。我必须回到原有的轨道去,我们走得太远了。这时候李离却在旁边拿树枝画着什么,他好像在画一只鸟,但只画了鸟的半身。我凑过去,痴迷地看着那只无足之鸟,这时黑暗里响起一个声音:“画得不错。”“鬼啊!”我和李离吓得拔腿狂奔,也不知跑了多远,才停了下来,等我们远远望去时,那个人还在铁轨边上。这时李离问我,你说这是人还是鬼。我说我不知道,我妈和我讲过好多铁轨上的故事,从前有个诗人就是在访冬巷附近卧轨自杀的,死后常在附近游荡,还吟诗作对。李离问我看那个人像诗人吗。我说不像,倒像流浪汉。其实我们谁也不知道那个人到底长什么样,穿什么样,我们已经跑得这样远了,那个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估摸是跟不过来的。

等喘匀气了,我才想起另一件事——没有回头路可走,若是走回去,必定会再度遇上那个男人,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于是我怯怯地问李离,接下来怎么办。他说不怎么办,只有继续走,走到黎明,走到天亮,走到一个看得到路的地方。

我们继续走,口干舌燥地走,找不到目的地地走,好几次在岔路口时,我都怀疑我们走错了路,但并没有一张地图给我们指引正确的方向。我看了看手表,已经凌晨一点了,我提议停下来歇息一下,更重要的是,我们面前出现了一个三岔路口,且两边都有铁轨,我们不知道究竟该朝哪里走。李离说,按道理来讲,这时我们应该兵分两路,一个人走一条路,这样万一死了一个人,还有一个人活着。我说这又不是古墓探险,李离笑了笑说:“是啊,所以就投硬币决定吧。”我发誓,在后来的许多个人生时刻中,我们再也没有如此草率地做过决定,但事实上,最后的结果和投骰子扔硬币并无不同,活着就是个随机事件,选什么都一样。

最终,按照硬币的指引,我们走上了那条笔直的道路,我还安慰李离说,走阳关大道总是对的,至少这条路上一直会有火车经过,那意味着我们并不孤独。我从来没有那么渴望火车经过,只有火车经过时,我才能相信,我们两个并未被世界遗弃,我们还将被全车上千名乘客所注视,尽管那种注视只是一面之缘。

有时候,从夏天走到冬天只需要一个晚上。中午的时候我还在吵闹天气酷热,太阳直射,到了夜里,便只有叫冷的份,无边无际的铁轨像通往西伯利亚的公路,我们还没有抵达,就已经受到了冷风的热情招待。夜幕低垂,铁轨格外安静,如同沉睡的巨人,火车也像躲藏起来了似的消失得无影无踪。我问李离:“我们是不是被放逐了?”李离拍拍我的脑袋说:“瞎说什么,我们正走在一条无比正确的道路上。”

中途我还摔倒了几次,具体是几次我已无法记清,只记得那些铁轨边的碎石非常讨厌,里头还藏着一些碎玻璃碴,我知道那都是酒瓶的尸体,酒瓶是流浪汉们留下的。我们访冬巷附近既无公园,也无商场,唯一的娱乐设施就是这座杀人机器——铁轨。白天时,年轻的恋人们来此约会,女人站在铁轨边,一旦火车经过,男人就从后头揽住女人的腰身。在那一刻,他们会产生相约殉情的错觉,但这样的刺激会随着火车呼啸远去,当风再度平息时,他们会彼此凝视,相拥而吻。李离说他就看过好几次这样的,这铁轨边上干什么事的都有,有些很龌龊的他也见过。当然,此地拾荒者和醉酒者也颇多,尤其是夜深人静时,酒鬼们聚在一起低声哭泣,像一群无家可归的孩子。

我的脚很快就走废了,小腿上的肌肉在集体抗议,而李离却健步如飞。我看着他瘦削的身影,忽然觉得他就像蒙古骑兵的刀,永远向着广袤的草原,没有一次生出过归剑入鞘的念头。我再度央求,表示自己走不动了,同时敏锐地注意到铁轨边不远处有一个电话亭,我记得家里的电话——84868248。我不自觉地握住了那支被无数人握过的话筒,把身上仅有的一张电话卡插了进去。“你干什么!”李离很快阻止了我的行为,他的样子就像一个义无反顾的革命军团团长,他看出了我做逃兵的心思。我也没打算隐瞒,我说我想回家了,要找爸妈过来接我。他摇摇头,唉声叹气,就回了一句话——“你没看明白吧,这电话亭早废了。”

我看看地,但什么也看不清,想找个板凳坐着等天亮,但满地都是碎玻璃碴。我没有哭,也没有闹,只是低着头,无声抗议。李离和我僵持着,沉默着,就这样大概过了有半个钟头,他终于缴械投降,对我说:“行吧,你回去吧,你早点回去也好,出了事我负担不起这个责任。”我连连说对不起,对不起,但对不起已经毫无意义。我那时想,我和李离离家出走的原因终归不同:他是个父亲不在家,整天被母亲暴揍的野孩子;而我呢,父母良善,极少责备我,我一直生活在娇生惯养的环境里,想离家出走无非是过腻了,想找找刺激,并证明自己有找刺激的胆量。这两种出发点有本质的不同,我可以随时随地掉转方向,回头投入母亲的怀抱,而李离呢,等待他的只有暴风骤雨般的拳头。

我们又往回走了一点,在那个三岔路口分了手。我拎着最后一点胆子往回走,李离则赌气似的踏上了另一条无人小径。我走三步还回头看一看,而他没有回望过我一眼,渐渐走入无声无息的黑夜里,我则朝着安全的家进发。

到家时已经是清晨六点,奶奶坐在院子门口的竹椅上望着我,她看见我回来了,立刻扑了过来,把我揽入怀中又搓又揉,嘴里不停念叨,我的大宝贝孙子哟。我不自觉地朝李离家的阳台张望了一眼,阳台上晾满了他和他妈的衣服,我没有勇气去告诉他母亲真相,只能像个温顺的宠物一样,仍由奶奶反复摩挲头顶的毛发。

再见到李离已经是三天之后,当我掀开医院那充满消毒药水味的床单时,耳边传来的是火车呼啸而过的噪声。那天夜里,我和李离分道扬镳后,他又走了大约三个小时,埋伏在地平线下的太阳使他产生了一丝恐惧,他明白,只要天光大亮,他所有离家出走的梦就会顷刻覆灭,母亲会发动所有认识的人从城市的四面八方围过来,将他擒住,带回去。在恐惧的驱动下,他做了一个重要决定——骑着火车逃走。

李离躺在白色的床单上,目光呆滞,悲剧使他少了一小截腿,下半生成为不折不扣的瘸子,但又救回了一条命。他的母亲一边削苹果一边叹气:“都是我的错,没把你看好。”但说完又自言自语地说,“叫你跑,叫你喜欢乱跑,现在好了,哪里都跑不了了。”

那是我倒数第三次见李离,此后的几年间,父母再也不允许我和他有来往,他们生怕李离再次拉上我离家出走,从而让我也陷入不幸的深渊中。那些年月里,我被关在家里做作业,空调发出嘈杂的噪声,没多久,我们全家搬离了访冬巷。听说那之后不久,铁轨也被拆掉了,城市在不断地生长迭代,旧的东西总将倒塌,很快那条铁道就被废置了,没有孩子再去那里玩,更久之后,孩子们都有了游戏机和电脑,对于这种老旧的刺激,再也提不起兴趣。

彻底离开这座城市的前一天,我将李离邀出来喝酒。他初中毕业后便念不下去书了,在社会上混了几年,也没混出什么名堂,后来靠家里关系,成了一个抄水表的,每天没事就绕着大半个乌里走。他取笑自己说——和沿街讨饭的乞丐没有区别,但很快又安慰自己,总比没有工作好。并没有人念及他腿脚不便,给他什么恩惠,相反,生活一次又一次举起机枪扫射他的自尊。在临行前的饭局上,他举起酒杯说,兄弟,祝你一路顺风。

我莫名其妙地去了北京,后来的许多年里,我对这件事反复思考过,有人是因为梦想去了北京,有的是因为生存,唯独我,是为了一个高中时暗恋的女孩去的北京。最终我成功将她追到手,但不到半年又互相厌弃、分手,再然后我们毕业、工作,我再度谈恋爱,遇上了现在的妻子——一个本地人,因此,我不得不在这座遥远而陌生的城市扎根下来。李离知道我定居北京后,话语里是艳羡的,他说我实现了他的梦想,但我并不知道这梦想是什么。

美院毕业后,我从广告公司的小设计做起,一路做到了创意总监的位置,但心中对美术和绘画已经没有任何想法。偶尔,老婆会挽起我的手去看展览,但我只想在被窝里多睡一个钟头。我时常想,李离太可怜了,但这种可怜又让我生出一种幸存者的侥幸,当年的决定虽残忍却明智,如果我继续和李离走下去,那么被火车吞掉一条腿的可能就是我了。

这龌龊而幽暗的小心思多年来饲喂着我们的友谊,这种不平等的关系让我感到自己像个大善人,依靠给李离的孩子寄玩具,给李离买各种东西,来彰显活得比对方灿烂,我不太清楚他在乌里的生活,但我知道,肯定比不上北京。那里永远肮脏、落后、腐朽,或许这就是李离当初不顾一切要离家出走的根本原因。

我和李离就这样浸泡在各自的生活里,这培养皿虽有些微的差别,但本质上都是一个巨大的玻璃罩,我们在里头上演人生的悲欢离合。建筑和风景,还有生活习惯自然都是不同的,但妻子的唠叨、房贷、讨厌的工作总是如出一辙。我也时而在电话里对李离抱怨这些,他只是笑笑,不说话。那次事故之后,他变得沉默寡言,就像独角兽的角一夜之间被拔除,此后,他一直以沉默来疗养伤口,好像少说话,人们就能少提起那桩悲剧似的。

去年过年回乌里时,李离和我讨论起了买车的事情。我没有告诉他,我的那辆车是妻子家里买的,四十万。李离说他考虑买个七八万左右的车子,但钱不够,想先付一笔,然后慢慢还车贷。他说孩子的奶粉钱、房贷还在背着,现在又来了个车贷,真是三座大山啊。我笑一笑说:“现在谁不是如此呢?”

去车行看车后,我和李离沿着乌里的墨水河慢慢散步,天边残阳如血,这让我又想起了离家出走的事情,那一天,天色也是如此,壮烈而凄婉。李离突然停下来,递给我一根烟,我说不抽,他便独自抽起来,抽了三口之后,话匣子就打开了,再之后听到的事情感觉就像一场梦,我根本分不清其中的真假。

李离讲,那天我离去之后,他独自沿着铁轨走,信心十足,但走到一半时,碰到了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流浪汉在深夜里发出诡异的笑,嘴里还念叨着“画得不错,画得不错”。李离听到这句话,吓得拔腿狂奔,但没想到,跑了一阵后又遇到了一个流浪汉。这时李离停下来,抽了一口烟,风吹皱了他的表情,夕阳的霞光让他的眼神显得迷醉,他继续说:“我不知道流浪汉与流浪汉之间有什么区别,但我感到自己遇上了鬼打墙,也就是说,铁轨把我困住了,我出不去了,只好焦虑地站着,那流浪汉也站着,对着我傻笑。那个时候我无比希望有一辆火车经过,停下来,带我逃走。火车倒是过去了一辆,但开得速度飞快,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你可以像我一样,沿着来路折返。”“没用的,根本没用。”李离摇摇头,陷入沉思,过了半晌又继续说,“我渐渐从黑走到了红,又从红走到了白,四周的一切都逐渐清晰起来,但我仍旧找不到前方的路,这时太阳在地平线上,隐隐约约要升起,我陷入一种梦想毁灭的恐惧中。突然我听到一阵强烈而刺耳的隆隆声,火车像一条刺有金芒的龙,朝我飞过来。我那时想,这是不是就是我的坐骑,于是我毫不犹豫地跳了过去。”“后来的事情,我想你也知道,火车像甩虫子一样轻易地将我扔了出去,落下地时,一条腿被火车碾过,就成了现在的鬼样子。”李离将烟扔在地上,用力地把烟灰碾碎,火苗渐渐熄灭,就像他昔日的愿望那样,轻易地破灭了,“世上根本没有什么坐骑,我们都跑不远的。”

我开玩笑回道:“怎么没有呢,你买辆车就有了啊,开着车,想去哪里去哪里。”李离笑了笑说:“以前是没有车,想去远方。现在是有了车,但哪里也不想去了。”我看到他眼里有某种亮晶晶的东西如金乌西坠,消失在了茫茫的黑水中。

顿了一会儿,李离的神情忽然变得十分严肃,他说:“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那个流浪汉和那列轧了我腿的火车都不重要。我那时被轧了之后,还从血泊里站了起来,朝四周望了望,打算继续走,我不知道自己当时哪儿来的勇气。走了约莫五分钟后,柳暗花明,发现到了一片居民区,那时我竟然欢天喜地地想,自己终于逃离了魔掌,我想赶紧处理好伤口,就在这个新的地方开始生活。可是走了没多久,我突然看到巷子口的那块水泥砖上写着三个字——访冬巷,那时我觉得自己被戏弄了,这铁轨难道是一个圈吗?我明明是沿着铁轨走的,为什么还是走回了原来的生活轨迹?在医院里,穿白大褂的医生为我处理了腿的问题,他说还能走,只是瘸了,我妈放声大哭。听到我出事的消息,我爸也从上海赶了回来,然后把我妈痛揍了一顿,问她为什么没照顾好我。我两眼放空地坐在病床上,满脑子想着铁轨的问题,这铁轨为何是一个圈。”

李离说完后,我陷入了良久的沉默之中。我想,难道是那次被火车撞的经历给他的打击过于沉重,以至于记忆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偏差?但我又不敢贸然否定他的言语,只好故作感兴趣地说,怎么会有这种事,说完后在心里窃窃直笑,我可是个思想成熟的成年人,怎么会信这种鬼话呢?

回家后,我将此事告诉妻子,她也窃窃地笑了起来,过后不久又说,这或许是真的,但只可能存在于电影、漫画、小说之中。一个月后,妻子要约我去看展览,我问主题是什么。她说,这个展览没有主题,就是一堆照片而已。我说一堆照片有什么好看的。妻子答,看了你就明白了。

就在那个难得晴好的下午,我和妻子一道步入了美术馆中。巨大的黑白照片将整座场馆包围,在入场处没有任何关于这位艺术家的介绍,而里头的照片则都是城市里破烂的街景,有湖面上废弃的鸭子游船,有捡瓶子的拾荒者,有灰头土脸的建筑工人。我在这些黑白照片里来回打转,试图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但走了许久,一无所获。最后,妻子停在了一张巨幅照片面前,照片下角写了一行小字——《城市之眼》。

那是一幅巨大的黑白照片,照片上有一个圆圈,仔细看,是由铁轨构成的。妻子说:“你不觉得这种感觉似曾相似吗?”我说:“是的,这不就是李离说的事吗,铁轨成了环状的,首尾相连,起点就是终点。”吃惊之余,我跑去问展览工作人员这些照片的真伪,但工作人员摇摇头说,没人知道,这只是收集来的作品而已,连艺术家的名字都不知道。

冥冥之中,我感到这幅画与我之间有着某种渊源,我又想起李离那个逼仄而阴暗的家。年少时,他常摆弄一台照不出任何照片的坏相机,他说那是他父亲留下来的,天隔一方的父子仅靠这台冰冷的机器维持着关系。我没敢问李离这幅照片是不是他拍的,这些年来,他深居简出,仿佛除了工作和照顾家人,再没有听到任何有趣的新闻。我无法相信,他竟是一个深藏不露的艺术家,这意味着多年来我建筑的信心在一夕之间毁灭了。事实上,我什么都不是。

夜里,我躺在床上,再次向妻子提及那段离家出走的记忆。黑暗里,我摸着妻子的手,像抚摸一段冰冷的铁轨,铁轨那头并没有传来任何回音。再过不久,妻子陷入酣眠,发出平稳而清晰的呼吸声,那声音在寂静的卧室内发出空旷的回响,像火车经过,碾碎我的回忆。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妻子失踪了,仅留下简短字条,贴在冰箱上。白纸上是猩红的笔迹——“我离家出走了,不要告诉我父母。”她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也没有说什么时候走的,她的衣物、日用品……所有的气息还留在这间屋子里,但人却真真切切地离开了。我坐在沙发上,反复思考哪个环节出了错,但一无所获。妻子的离去像解开套在身上的锁链,我在瞬间获得自由,也在瞬间失去方向。“离家出走”四个字再度像魔咒一样箍住了我的脖子。我无法理解这些人对离家出走的盲目崇拜,妻子如此,李离如此,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呢?我想起李离的话,他说访冬巷没有错,所有人都没有错,错的是都太正常、太对了。我那时露出讥讽表情,反问他:“这有什么问题吗?”李离没有答话,陷入一场对自行车的执着修理中,他捣鼓自行车做什么呢?他根本骑不了那玩意儿。

妻子的失踪使我的生活失去重心,所有沾沾自喜的物件都在悄然崩塌。妻子离开,我将恢复单身汉的生活,更可怕的是恢复异乡人和外来者的卑劣身份,这样我和李离也就没有任何区别了。在恐惧中,我向公司告假,打算回访冬巷一趟。在收拾屋子时,我从妻子的枕头下发现了那张《城市之眼》的明信片。都是这东西坏了事吧,我将明信片放进包里,锁好门,离开了家。

这趟旅程有八百多公里,我独自上路,这和离家出走也没什么两样。临行前,我反复检查了车的零件设备,然而路上还是出事了。那天早晨阴转小雨,我起了一个大早朝乌里进发,走到高速上一路顺畅,下午两点的时候,突然开始起雾,接着是下雨,我打开了雨刷,但仍感觉自己穿行在茫茫的大海中。雨势越来越大,雨刷的动作却越来越慢,车慢得像人在泥沼中穿行。这时我想,我手中仍握有两个选择:一、打道回府,安全抵家;二、不知死活地前进,赌天赌运赌命。

妻子的离去真的对我那么重要吗?这些年来,我对她的感情越来越淡,夜里也不想动她,我们两个人以最低的道德底线维持着彼此的关系,相敬如宾,但都深知初相遇时的激情早已随岁月逝去。她是个不安分的人,有时会和我探讨一些文学、哲学的话题,可我毫无兴趣,我已经不是上学时那个假惺惺的文艺青年了。在某天夜里,妻子给我泡了杯咖啡,问我要不要一起看《革命之路》,这部电影是小说改编的,原作者是理查德·耶茨。这电影我早有耳闻,过去也有过匆忙一瞥,我毫无防备地回绝道:“少看那种片子,那女主角作得要命。”妻子立刻变了脸,将咖啡杯弄得叮当响,褐色的液体洒了一地,但也没有和我发生真正意义上的争吵。最后,她独自清理了垃圾,回到房里,拉上窗帘,开始看书。

事情是从那时候起了变化吗?我实在无法确定,但我想妻子和李离在本质上有着某种共通,不然她也不会把那幅作品藏在枕头下反复观看。朦胧的大雾中,我仿佛穿行在妻子的梦里,梦中,她假装在我身旁睡着,当我陷入深深的睡眠后,她又拧开床头的夜灯,独自看起那张明信片来。这照片就像一列穿行而过的火车,装着富有蛊惑性的货物,一旦打开那些货物,粉末四溢,这个人就再也无法在房间里安静地坐下来了。

依靠着所剩无几的运气,我最终还是安全抵达了乌里。在中央大街上,我看到了李离,他脖子上挂着个通体漆黑的相机。我摇下玻璃窗,对着他喊了一声:“李离。”他看了看我,一瘸一拐地走过来说:“哟,什么风把你吹回来了,你不是才走没几天吗?”

我把车子停在一个小吃店旁边,这小吃店在三年前是个花圈店,在更早之前是一个水果店,更早更早以前叫“永宁副食”,那时我和李离常流连于此,收集《水浒》英雄卡,仿佛集齐一百零八将,就真能将江湖搅动得腥风血雨似的。

我把妻子离家出走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李离,他边听边把饺子浸泡在醋里,脸上还是笑眯眯的神色,丝毫不感到吃惊。他说:“我告诉你,女人就是喜欢玩离家出走的把戏,你老婆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我反问:“难道还有人也这样,你老婆这样吗?”李离放下饺子,摇摇头说:“我老婆不这样,但我妈这样。”

我这才知道李离和他母亲搬到访冬巷是彻头彻尾的骗局,他的父亲常年在上海打工也是一句假话。事实上,他的母亲是离家出走的,一个怀胎五月的孕妇独自来到一座完全陌生的城市,出走的原因不详,大部分时候,李离认为是父亲的暴力所致。当年他躺在医院床上,也是最后一次见他父亲,再之后,他们一家人就像干枯的头发,痛快地分叉了。“那你为什么要走呢?你走了,你妈可就一个人了。”“我必须走,这是我的宿命,我就是个拖油瓶,会妨碍我妈改嫁。”

这时访冬巷口大雾弥漫,我们仿佛坐在云中,只恨身边没有两个童子。李离昂起头,给自己灌了一杯酒,喝完酒后,说他要离开了。他的生活节奏固定,每天早晨八点上班,独自走到各单位的楼顶抄水表,然后趁着间隙去拍照,下午下班后再拍一会儿,没想过要怎么样。

我把那张《城市之眼》的明信片拿给他看,问是他拍的吗。他说是,我又问他:“这是哪儿?”李离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回话。我斩钉截铁地说:“这不可能是真的。”李离说:“你认为是假的,就是假的,这不重要,世上不存在绝对的真理。”

我提议开车带李离去各处抄水表,这样他尽快完成工作后,我们便可以小聚,重要的是——再去那条铁轨看看,我倒要看看那里是不是真的有什么鬼打墙。李离摆摆手,拒绝了我的要求,他说乌里只有这么大,谁跟谁都认识,若是被人看到,说给单位领导去了,他就晚节不保了。

我找了一处空地把车停稳,背着手跟在李离后头,像他身后长出的尾巴,但我这个尾巴不听话,老是想朝前支棱着。李离瞪着我,试图将我这条尾巴斩断,你可以去别处转转,不必跟着我。我说这可不行,我想看看伟大的艺术家是怎么工作的。这句话虽是恭维,却暗藏了无数龌龊的小心思,出口时,我才知道已经酿成祸端。李离一瘸一拐地超过了我,走到前头的山坡处,回头望了我一眼:“你不必这样讽刺我。”

尽管我亦步亦趋地跟着,他并没有改变他生活的轨迹,该拍照还是拍,我这才发现他擅长将现实场景组装到不可思议的场景中。当我们经过林记肉铺时,他通过猪头的错位拍下一张老板的照片,从照片上,老板就像长着一张猪脸似的。等走到学校门口时,他又将树枝替换为少年的手。我说,你拍得挺有趣的。李离笑了笑,我这是没趣找趣。

我这才发现,李离的时间是由一张一张水表单和一张一张照片构成的,这些东西就像一块又一块的砖瓦,重新搭成了他的流浪者小屋,他俨然已成为铁轨上的游魂,火车碾死了他的一段梦想,但那些不死的东西又从他衰败的肉身中破土而出。“所以《城市之眼》也是一张通过视觉错位拍下的照片吗?”

李离点了点头说:“跟我去我家吧,去了你就会明白。”我随着李离拾阶而上,好几次,我开玩笑说,让我来当你的坐骑吧,我驮着你走。然而李离一次也没有同意,他顽固地跛着腿,一阶又一阶,艰难沉重地前进着,每一步都踏得无比扎实。楼梯里幽闭的气味让我陷入更深的愧疚之中,我是罪人,却常常觉得自己清白无比。

走到六楼时,李离没有拿出钥匙开门。我说你家不是到了吗?李离指了指旁边的旋梯说,还有一层。就这样,我来到了李离的空中花园,那里布满了植物与鸟笼,像一处精致的丛林小屋,透过落地玻璃窗,整座城市尽收眼底,荒废的铁路像深邃的眼珠一样,凝视着我们。“这是我的家,”李离说,“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驯鸟

我没多少乡村生活体验,长到现在,绝大部分时间住在城里,没怎么见过山谷,没见过原始森林,更不知道瀑布如何流动,这是独属于城市孩童的经验匮乏症。除了那些用以做菜的动物,诸如鸡鸭鱼类,我也叫不上其他动物的名字。十岁那年,我们全家离开筒子楼,搬进一座新建成的小区,从此以后我连蟑螂老鼠也看不见了。

不知从何时开始,鸟类也不再光临我的家园,记忆中关于鸟的事全停留在八岁那年的下乡之旅。那一年,农村有亲戚去世,我们去奔丧时顺便住了两周。那些房屋用石头和土砌成,房顶奇高,下雨时水不断渗进屋子,没有地板也无瓷砖,只要食物掉在地上,蚂蚁就会立刻聚过来。夜里,风从砖头缝隙渗进来,偶尔能听到几声野兽号叫,但具体是哪种野兽,我说不上来。

这是一座名为丁集的乡村,距离大山还有些距离。这里大部分人姓丁,我也姓丁,父亲说,我们家祖坟就在这儿。我问父亲,我们以后会葬在这里吗。他摇摇头说:“不,这里没有我们的位置,我们要葬在公墓。”说完他又弹了下我脑门说,“小孩子,说什么死不死的,快朝地上吐几口口水。”人们说,说错话,只要朝地上吐几口口水就能把说出的句子吐掉,不然厄运将一直跟着你,直到进入坟墓。那时我年纪尚小,并未感受到死亡的惘惘威胁,只是在父亲的逼迫下,朝地上吐了点口水。那些口水很快被土地吸收了,父亲满意笑了笑,好像土地公收到了我忏悔的讯号。

我在那儿住了两周,头一周一直拉肚子。这里的娃哈哈只卖城里一半的价格,母亲贪便宜买了一箱回来,我没事就喝,终于喝到腹如刀绞,高烧不退。母亲这才发现那东西不叫“娃哈哈”而叫“哇合哈”,除此之外,包装、颜色、味道和“娃哈哈”一模一样。母亲皱了皱眉说:“果然不能相信这里的东西。”而丁集的亲戚则说“这是水土不服吧,我们这儿的娃都喝得好好的”。

第二周,我终于痊愈,不敢再碰任何饮料,只喝井里打上来的水。没事的时候,我就和那些叫不出名字的亲戚小孩去村里唯一一间游戏机厅打拳皇。有一天,鏖战正酣,忽然有个小孩拍了拍我肩膀说:“你想去山上看看吗?”想,我立刻答应。但事实上,我并不认识那个孩子,暂且叫他丁甲吧,反正这里的人都姓丁,不是丁甲,就是丁乙,或者丁丙。

丁甲手上拿着镰刀,走在我前头。上山之前,他砍了一截树枝交到我手中,说:“别看山不高,你们这些城里孩子体力不好,走着走着就走不动了,这树枝能当拐杖,就像多了条脚。”我接过拐杖,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下,这树枝像一把木剑,颇为趁手,恍惚间我以为自己是走丢的古代侠客。

山并不陡,但我们选了最难走的路,这条路荒草丛生,丁甲左手拨树,右手执刀,一直在前面领路。我问为何不走那条别人走出来的好路,他说那条路上山太慢了,等折返回来天就暗了,天一黑,什么妖魔鬼怪都出来了。我点了点头,但心中又冒出新的疑问——“我上山干什么呢?”

一走进山,山便不是山了,它是城堡,是房子,或者一个不知名的巨兽。“山是这样吗?”我问丁甲,“为什么和我想象中不一样呢?”“那你想象中,山是什么样?”“巍峨,壮美,高不可测。”我想到了一些书本上看来的词语。“但有些山和你想的不一样,人和人有区别,山和山有区别,我们丁集的山就是这么矮。”

目之所及,一片荒凉,山里没有好玩的东西,我起了打道回府的念头,丁甲拦住我说:“别急,我待会儿让你见识见识。”于是我又跟在他后头走了半小时,终于走到了山顶。从山顶俯瞰整座乡村,感觉还不错,但也仅止于此,要我长住在这闭塞小镇,绝无可能。我找了块大石头,坐下,望着丁甲,想看看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你要不要听个故事?”丁甲笑眯眯看着我说,“我小时候经常上山玩,拿着弹弓,打野鸟。有一天,我看到一个驼背老头,他没有手,腿也是跛的,他告诉我他会驯鸟,要鸟儿朝西边飞,鸟儿绝对不会向南。我一开始不相信,继续玩弹弓,但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嘴里发出一种有节奏的鸟叫,紧接着藏在树林中的鸟全都飞了出去,林子里静得不得了。”“这么说,他懂鸟语?”我从未听过此等奇事,于是拉着丁甲问,“你没有骗我吧?”

丁甲神秘地眨了眨眼说:“你等着。”没过一会儿,他身体如虾一样蜷缩起来,接连发出呕吐声,呕了五分钟后,一声清脆鸟鸣从他嘴里响起。我看到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丁甲吐出了一只鸟。那鸟从人嘴里飞出来后在天上转悠了几圈,丁甲吹了几声口哨,模仿鸟叫,那鸟很快朝南边飞走了,消逝在天际。“真有意思,你可以教我吗?”那时我尚年幼,不能分辨事情真伪,我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丁甲像个小大人似的,拍了拍我肩膀,语重心长说:“没有强烈想飞的欲望,就没法控制鸟类。”

我们站在山的边缘,并排尿尿,尿液离开我们身体,朝崖底奔去。远处,太阳像块大饼,挂在天上。丁甲提醒我,太阳即将落山,落山后,山就不归人管了,这是个野兽频出的地方。我从树边拾起自己的木拐杖,随丁甲下了山。上山容易下山难,明明是同一条路,下山时,却成了一条拉面,好像有不知名的大手将路越抛越长……下山后,天已全然黑透,村口的土狗朝我们狂吠了两声,好像在催我们回家吃饭。

由于我和父母从城中远道而来,丁集的人格外热情地给我们准备了一桌饭菜。丁甲无父无母,跟着奶奶长大,吃百家饭,亲戚见他同我一道归来,也就邀他留下一起吃饭。在席间,我看到许多叫不上名的怪菜,其中有一道菜是“毛鸡蛋”。乡亲们说,毛鸡蛋很有营养,父亲则告诉我这是鸡蛋在孵化过程中受到不当的温度、湿度或者是某些病菌的影响,导致鸡胚停止发育,死在蛋壳内尚未成熟的小鸡。“那究竟是鸡还是蛋呢?”“这不重要,好吃有营养就行了。”

实际上这道菜完全谈不上可口,吃起来更像是受刑,我吃了两口就扔在一边。过了几分钟,又上来了一道菜,这道菜叫“油炸麻雀”。乡下亲戚很热情地介绍:“麻雀不需要拔毛,直接从嘴上边撕开,褪下整张皮就可以了。内脏直接揪出来,弄一碗鸡蛋糊,加点干淀粉,把麻雀在碗里蘸一下,裹上鸡蛋糊,在油锅里面炸,炸熟就可以了。”

一共十只麻雀,一个人一只,刚好分完。这时丁甲突然停下筷子说不吃了,然后跑了出去,在外头逗猫。大人们将麻雀扔进我碗里说:“他不吃,你吃,没妈的孩子性子就是怪。”吃饭吃到无聊时,有人开始议论丁甲身世——丁甲家里很穷,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出去打工了,父亲在工地上班,母亲在城里人家里当保姆。三年前,他爸爸在工地上出了事,死了,一年后他妈也改嫁了,不知所终,丁甲彻底从留守儿童变成了没人要的孤儿。

丁甲奶奶是文盲,孙子也没有读书基因,在村里上了两节课就上不下去了。别人在教室里读书,他就去山上打猎,经常带回些死兔子,嘴里还念念有词——“把兔子卖了,赚够钱,就去城里,这里不属于我。”他总这样说,兔子却卖不掉,即使卖了,也挣不来几个钱,一年下来,也就够丁甲买条新裤子。“这孩子有一种和身份不符的野心。”村里最有文化的老头是个儿时念过私塾的老先生,他说:“什么人什么命,人最重要的是乐天知命。”

第二天早晨,我随父母离开了丁集。走的时候,丁甲嘴里衔了根草,跟着我们的车走了很久,车总是比人跑得快,一会儿他就跟不上了,我从车窗里探出脑袋,去寻他的声音,道路两边都是田野,像魔方一样的田野,那些魔方渐渐将丁甲挤得消失无踪。我将头转回到车里,经过两小时车程,返回了熟悉的城市。

自那次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回过丁集,爷爷死后,埋在城内公墓,每到清明,我们就去公墓上坟。母亲对这件事感到满意,她说人埋在田地附近,怎么找得到,荒山野树,还是城里规矩些。又隔两年,奶奶去世,和爷爷葬在一起,合墓。老人相继去世,我们与乡村的关系越来越远,也再没有听到任何有关丁甲的消息。

大学毕业后,我不顾父母反对,到了北京工作,混了七八年,一无所获,买不起房,身份尴尬,陷入“中年危机”。在一次大病后,我陷入噩梦幻觉,梦中,总有一只鸟在头顶飞来飞去,我有时是持枪猎手,有时是执剑侠客,有时只是一个手握屠刀的屠夫,但无论是拿枪射,用刀剑砍,还是使用弓箭,都伤不了那只鸟半分半毫。

身体越来越差,在父母的要求下,我收拾行囊,回了老家。至少一日三餐吃得好些,带着这种信念,我回到故乡,洗心革面,修改作息,日升则起,日落则眠,俨然七八十岁的老头。早晨醒来后,我无事可做,就去家附近爬山。那座山一直没有变,一直那么矮,但爬山的人大部分都死光了。我第一次去时才五岁,那时爷爷奶奶还在,奶奶会在半山腰停下来,面对一棵松树,修习气功,爷爷则带着我继续朝山顶爬去。

再次回到故土,就好像面对过去的自己,那时我还是个泥人,尚没有被捏塑成形,但幼时记忆深深嵌在了脑海深处。我在这座山里慢慢朝上爬,走不了几步就气喘吁吁。年纪越大体力越差,岁月不轻饶任何一个人,尤其是我这种懒惰的人。“小伙子,身体不行啊……”一个提鸟笼的白发老者快步超过我。我索性停在路中央,想着养精蓄锐,待会儿一鼓作气超过他。我倾斜身体,低头,面对砖石地面,产生一种畏惧感——人生就这样不断爬坡,不断爬坡,谈何解脱。风从四面八方吹来,大蚂蚁从脚边经过,我没来由地想踩死它,但终究还是没有。那蚂蚁可能是人类世界的我,留它一条生路,等于留我一条生路。

休息好了,再抬起头,那老者早已消失,但我想我们会有再见的机会。上了山的人,总要下来,只要我一刻不停朝前走,总能在这条路上与他会面,于是我加快了步伐。走了一会儿,山像被清空的废弃宅邸,一点儿人声都没有,唯一的声音就是鸟叫,此起彼伏的鸟叫。我想起十天之前,我还在北京的地铁上,身边一个年轻人正拿手机和人讨论A轮融资B轮融资的问题,我在北京听过太多乱七八糟的人声,还不如鸟儿的叽叽喳喳。

又走了一程,我发现这座山并不只有一条路,在我面前,无数小岔路像人类筋脉洒落下来。其中一条道上堆满了松树,在松树遮掩下,那一颗颗花白头颅像雪一样,点缀其间——提鸟笼的老头们挤满空地,密密麻麻。我斜瞥一眼,瞥到了之前嘲笑我的老头,他站在最外围,背手提着鸟笼,踮脚想挤进去。

我有理由相信遛鸟的大爷们已经建立了一个全新的“宗教”,和摄影、做僵尸操、跳广场舞、打麻将一样,在贫瘠荒芜的晚年,摸索到一点儿生命力的影子,然后沉浸其间,忘乎所以,忘记死之将至。

人们簇拥着那鸟贩子,七嘴八舌讨论着,我驻足旁听了一阵,大概听明白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这个人卖的是放生鸟。放生鸟,顾名思义,是为了积德行善放生的鸟类,其中以麻雀、喜鹊这种常见品种为多,但也有一些狠货。大爷们这番争来抢去,无非是想瞧瞧名贵品种。“买一只吧。”心里头有个声音反复挠痒,那声音越来越耳熟,瞬间将我拽回八岁那年的深山老林。我拨开人群,挤到前排,忽然发现那鸟贩子有些眼熟——下巴更尖了,但还是平头,嘴唇上有颗痦子,眼睛略微斜视……没错了,是他,是丁甲。

我还没有开口,他就已经认出了我,他笑了笑说,你怎么来了?我没好意思坦白自己辞职回老家的事,只是随口敷衍说,请假,回家休息几天。他说好,要不要来看一下,买只鸟回去给叔叔玩一下。

我琢磨着等人群散去,再和丁甲叙旧。我们两个年轻人,站在这群老者之间,显得格外不合时宜,比那些珍稀鸟类还要独特、奇异,甚至散发奇怪色泽。丁甲见我皱眉,瞬间就把摊子一卷说:“不做了,不做了,明天再来。”

老人们败兴离去,仅留我和丁甲,同一些鸟类待在一起。丁甲的皮肤更黝黑了,看起来做了不少粗重工作。他跟我讲,五年前他就离开老家来到了这里,起初是卖手机,但同行说,偷手机卖更赚钱,可他手脚不行,做不来。后来手机生意不好做了,他就开始跟着人卖鸟,也是投机倒把,拿一批鸟循环卖。先以放生鸟名义卖出去,再在人放生后,把那些鸟捉回来,如此循环往复。“你不是会吐鸟吗?”“你还真信?我给你变个魔术而已,你们这些城里人,总是这样,少见多怪。”

我感到自己被一个谎言统治了三十年,这谎言一直霸占着脑内的一隅,给我一个虚无希望。我希望哪天也能学丁甲一样,学会驯服这只不安分的鸟,可实际上,这只鸟根本不存在。“所以,你会驯鸟?”“不是我会驯鸟,根本不用驯,这些鸟在人类手里倒腾来倒腾去,早就疲倦了,不等我来驯它,它自己就懒得飞了。长翅膀有什么用,吃不到食,照样饿死。”

丁甲把鸟笼用铁钩束起,统一串在一辆三轮车上,然后再在三轮车上覆盖一层薄布,布上有许多密密麻麻的气孔:“得让它们透气,要不然一会儿就闷死了。”

丁甲讲,山脚下有个饭馆不错,要不我们先下去,等下一起过个早。我站在半山腰,觉得有些可惜,再爬大约半个钟头就能到山顶。我对丁甲说,要不你在这儿等等,我先爬上去看看,很快下来找你。他摸摸我额头说,兄弟你没发烧吧?大早晨的怎么非要跟自己过不去,爬上去是有金银财宝等着你捡吗?“我帮你把车推上去,你和我一起上去,顶上人多,你生意更好。”我鼓动丁甲和我一起上山,这样一可以满足我的私愿,二可以做成他的生意。

丁甲低着头,踢了会儿石头,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凡事都喜欢停顿,想一想。他想了一会儿说,行吧,你就搭把手,主要还是我来推。

一路上无聊,我就和丁甲说故事。我说到大学时喜欢借哲学书看,看过一个法国作家加缪的书,叫《西西弗的神话》,讲的是古希腊时一个叫西西弗的人得罪了诸神,诸神罚他把巨石推到山顶,然而,每当他拼尽全力将巨石推上山顶时,巨石就会从手中滑落,滚到山底,所以西西弗只好走下山,重新将巨石向山顶奋力推去,日复一日,陷入永无止境的苦役中。“我觉得重点是那块石头,就像咱们现在这样,手里头有辆破车和一堆鸟笼子,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咱们就轻松了,还推个什么。”“重点是肯定会有那块石头,那是诸神的惩罚,就像我们活着,天生携带的东西。举个例子说,就比如野心,像鸟想飞,豹子要猎食,鱼渴望游泳一样,一种原始本能。”“你是文化人,我是粗人,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只知道我们现在已经决定上山,手里头还有东西,就只能这么下去,至于别的,我不想想,也想不明白。”

我这才发现,我和丁甲之间始终隔着一堵墙,这堵墙自出生时就存在,壁垒越来越厚,越来越坚实,没有任何破洞的可能。我们能偶尔聚在一起,说说话,都是借着砖石的微小缝隙,这缝隙,是光透进来的地方。

推了一会儿车,路越来越陡,丁甲讲,一般路陡起来就说明快到山顶了。路是人修的,人就是有这种毛病,到了临门一脚,格外急,迫切想把路修好、走通,所以一般快到山顶都是陡坡路,修路的人和爬山的人都已筋疲力尽,只想尽快结束这漫长旅程。“到了,终于到了。”我撒手,车子没有滑动,路已平,我们终于抵达了山顶。远处是长江,江水浩浩荡荡,奔流不息。我走到山体边缘,忽然觉得一阵恶心,胃液翻涌,我和丁甲说,我有点想吐。“吐吧,吐出来好受些,就吐吧。”

云层漏下第一缕光时,一只麻雀从我嘴里跌跌撞撞飞出来。一开始,它飞得不稳,摇摇欲坠,但过了一会儿,它突然振动翅膀,朝前冲去。蓦地,一阵狂风吹过,掀开罩在三轮车上的黑布,鸟笼忽然全部碎裂,禁锢已久的鸟瞬间飞起来,飞往远方天际。我看到丁甲低下头,捂着胃,微微喘息,好像那些鸟儿全部是他吐出来的一样。

南方野人

我对着镜子,观察腋下,那里的毛发浓密、丰盛,像无数野草在山坳下沉睡。一个声音从脑袋里猛蹿出来——快剃掉它。

第一次观察到腋毛是在六岁时,那时公共浴室还横行在大街小巷,我随母亲进入澡堂,人们相继剥下衣服,如蛇类蜕皮,但露出的身体并不如想象中光洁。我指着母亲三角区说:“妈,你怎么这里长毛?”母亲摸摸我脑袋说:“你也会长,只是没到时候。”于是,我一直等待那个时刻。又经过数年,毛发终于破土而出,稀疏潦倒,像横陈在荒野中的尸体,悬挂在我年幼的躯体下。

没人和我讲剃毛的事,母亲也不剃毛,所以,与L第一次赤裸相见时,我吃了大亏。事后,他穿好衣服,抽了根烟,打趣道:“你怎么不刮腋毛?”我随口答:“刮了还会长啊。”“哈哈哈哈,你怎么这么懒?”那时他大约以为我下次就会露出一个光洁的腋下,可第二次时,我仍旧携带着那些丑陋毛发出现,于是他皱起了眉头,像个挑剔食客。“你没资格和我说这些。”我穿好衣服,重重关门,撞入夜色中。

我和L的相遇也在一个夜晚,那时Live House刚散场,我在门口闲晃,翻阅无人问津的独立唱片和乐队周边,突然从一大堆杂乱物中相中一张唱片的封面——封面上,一只毛发旺盛的猿类正在拔人行道上的树枝,经过的人皆惊慌失措、人仰马翻……我拿起那张唱片,突然听到有人说了一句:“南方野人。”

硕大的封面上,那四个小小中文字龟缩一隅,我抬起头说:“我买了,多少钱。”那人将唱片交到我手中,不停说谢谢、谢谢。

L是一名独立插画师,说得更直接些,无业游民。他一年前来到这座巨型都市,和所有来此地“掘金”的年轻人一样,主动交上双手,任由“理想”绑架。设计乐队专辑封面是他一年来第一单生意,唱片共卖出二十张,收到佣金两百块。酒吧经理拍拍他肩膀说差不多了,同时用烟指了一下舞台上疲于收拾器材的演出乐队说:“你以为他们赚很多钱吗?晚上消个夜就没了。”

我同情L的处境,但也不全是,和L在一起纯属年轻人的荷尔蒙冲动,我们在一起,做所有情侣都做的那些事——吃饭、看电影、做爱、一起养宠物……但彼此都知道注定与对方没有未来。

母亲每周都打电话询问我的生活情况,她说最近看新闻说有个词叫“空巢青年”,指的是在大城市奋斗打拼的年轻人,远离故乡、亲人,独居生活,缺乏感情寄托,没有家庭生活。末了,母亲又劝我回家,她说回家多好。我说好,好,好。挂掉电话又轻轻吐了一个反问句——“是吗?”

高中毕业那年,母亲发现父亲出轨,是在一个清晨。她拿出父亲手机,翻阅到诸多证据,一一指给我看,我说不出个所以然,想不到电视剧情节会轰然降临在自己身上。于是我安慰母亲,没事,可能是想多了。然而几番争执后,父亲缴械投降,承认了出轨之事。自那天起,我以为父母将离婚,家会被拆成两半,但转眼七年过去,父母不但重归于好,反而集体关心起我的婚事来。

我终于对父母和盘托出L的事,并为他编排了一个新的可靠的身份——某大公司设计师,出生于高知家庭,父母健在,老家有房。母亲又追问,那他可有打算在工作地买房?我敷衍道,有这个打算吧。

我们在欺骗与被欺骗中度过短暂一生,虽一直未能领悟母亲是如何与父亲重修旧好,并将私生子之事轻易抹去的,但无论如何,我得守着这点孝道,假意顺从,仿佛是在弥补对母亲的亏欠。我离家许久,一年仅回家两三次,我不在的时候,母亲究竟在过怎样一种生活呢?“挺好的,早晨六点起来,去菜市场买菜,中午做饭给你爸吃,下午午睡、看韩剧,晚饭后跳广场舞,广场舞跳完后回家看热门电视剧和综艺节目。”挺好的,挺好的,母亲身体康健,性格开朗,且外公外婆已去世,没有赡养老人的重任,我也尚未成家,更没有孩子,她处在一个完全自由解放的状态里。

我和L说羡慕母亲状态,不知我们年老后是否会过上如此顺遂的晚年生活,L却埋头沉浸在他的画作中。他最近正在创作一部名为《南方野人》的漫画,讲的是一个被生活挤压变形的年轻人,在月圆之夜,毛发会瞬间生长,成为力大无穷的野人,就像蜘蛛侠、蝙蝠侠、钢铁侠,或者随便什么侠,从此走上惩恶扬善之路。“你这种英雄太老土了,再说,这部漫画里必须有女主角吧,你认为谁会愿意与野人恋爱呢?”

大概在数年前,一则有关毛孩的新闻引起公众注意,媒体将毛孩事迹写成了励志新闻,说他如何如何从他人偏见中成长起来,变成一位特型演员,最终抱得美人归,可是女孩接纳这个丈夫的条件是必须做脱毛手术……

我把这个故事讲给L听,他笑着说,这么说,你也有野人固执的基因,不愿做出改变。我说,难道你不是吗?你也没有打算彻底融入群体之中啊?

L沉默,笔在纸上走出无数线条,那些或粗或细的笔迹像人类毛发一般,野蛮生长。我对L说,建议在《南方野人》中引入一些新创意,不要总让他维持世界和平,他要有自己的生活。我们总是还没把自己的生活过清楚,就想着拯救世界,好像这世界特别期待我们的拯救一样,可是,谁稀罕啊?

所有人都建议L去谋求一份正式工作,拿业余时间继续创作。也有许多人附在我耳畔说,真正有才华的人都能赚到钱,他没赚到,说明没有才华。年长一些的则劝我,趁年轻,找一个好男人开始一段关系,别在这种神经病身上浪费时间。而我却渐渐发现,时间一久,我不再满足于和L做普通情侣。人们总希望关系趋于平和稳定,最好是能结婚、生孩子,仿佛这样就能给恋情一个真正的证明。

母亲继续隔三岔五催我带L回家,不然的话,她就要和父亲一起来我们这里,观察这个人能否成为陈家女婿。如不能,则希望我尽快结束恋情,不要空耗青春。我频频点头,搜索枯肠,寻找应对措辞,但每次都敌不过母亲的结论——你年纪也不小了。

我今年二十八岁,L年长三岁,他经常调侃说:“我已经是一名中年人了。”我问他对未来有何打算,他总说没有打算,我又问,你不打算对我负责吗?他又说,难道你不应该自己对自己负责吗?

L成了我和闺蜜餐桌上的常议话题。闺蜜乐于解剖男人,她说L是典型巨婴,没有责任感,不值得托付终身,玩玩也可以,但我年纪也不小了,并没有多余时间和这种货色周旋。我们议论他如议论一件商品。中途去厕所时,L发来一幅插画,是《南方野人》的漫画封面,封面中,满身泥污的男人正拿着巨大剃刀在剃腿毛,刀片扫过处,一片血红……

相识近一年后,L主动向我提出分手,分手礼物是一幅插画。我问他,就这么结束了吗?他点了点头说,对。并没有使用那种“我耽误你了”“我配不上你”的陈词滥调,这正是我欣赏的点,于是我对他说:“能不能带我去看看你们之前做的那间木屋。”

和L相处这段时间以来,我频频听他提起那间山村木屋。那还是上大学时,他们在学校边的树林里发现了一片人烟罕至的空地,便决意自己动手修建森林小屋。他从学校图书馆里找来各种外国书籍,和室友老吴一起画图纸、砍木头……“每天修一点点,看见一座小房子平地而起。”L说,树林边是一片湖泊,他们还做了一只木船。我说,这不是梭罗的《瓦尔登湖》吗?L笑笑说,他那时没有看过《瓦尔登湖》,只是想试着自己修建一座房子。

毕业后,同学们四散天涯,L成为一名广告公司设计师,而老吴则远走他乡去了西藏一个叫林芝的地方。到了那儿后,老吴重操旧业,继续动手生造房屋,最后又修起了一座房子。过后不久,一个念服装设计的女孩也去了林芝,二人成为夫妻,共同装扮那间木屋,他们亲手制作所有生活必需物品,自己动手做家具、衣物等。

我问L,你们大学时修的那个木屋还在吗?L说,在的,只是荒废了,如果你想去,我可以带你去看看。

L的大学在一座岛屿上,从市区上岛需要经过一条细长公路,公路仅能容许两辆大巴错身而过。我坐在大巴上,远眺湖景,想象年轻的L日日夜夜从这湖上行过。L对我说,冬天道路结冰时,还发生过大巴坠入湖中的事,我说,那不是要带游泳圈上学?他说,对啊,你看这里的司机每个人肚子上都有一圈游泳圈。

人年纪大了,新陈代谢减弱,腹部容易囤积脂肪,久而久之形成“游泳圈”,父亲也是如此。他年轻时是游泳健将,曾横渡长江,但中年后,便终日沉迷于烟酒、彩票之间,那圈人肉游泳圈确保了在俗世生活不会溺亡,但终究使他与年轻时那个自己划清了界限,父亲再也没有游过一天泳,看见他人跃入江中时,也不再生出欣喜神色。我看了一眼L,试图在他腹部寻觅岁月痕迹,可那里如一片平原,空无一物。“你没有肚子!”“是啊,也没有钱!有肚子的都是有钱人。”

经过近一小时车程,我和L终于抵达落雁岛,经过一片废弃建筑工地,我们进入了那处森林秘境,宛如游戏之中的副本场景。我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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