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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4 02: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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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凉炘

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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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灿灿

人生灿灿试读:

扉页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人生灿灿 / 凉炘著. -- 成都 : 四川文艺出版社, 2019.10

ISBN 978-7-5411-5510-9

Ⅰ . ①人… Ⅱ . ①凉… Ⅲ . ①短篇小说-小说集-中国-当代 Ⅳ . ① I247.7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9)第215517号

RENSHENG CANCAN

人生灿灿

凉炘 著

责任编辑 陈雪媛

责任校对 汪平

装帧设计 陈章

出版发行 四川文艺出版社(成都市槐树街2号)

网址 www.scwys.com

电话 028-86259287(发行部)028-86259303(编辑部)

传真 028-86259306

邮购地址 成都市槐树街2号四川文艺出版社邮购部 610031

印刷 天津丰富彩艺印刷有限公司

成品尺寸 127mm×184mm

开本 32开

印张 9

字数 151千

版次 2019年10月第一版

印次 2019年10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 ISBN 978-7-5411-5510-9

定价 45.00元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兰州莎莎

兰州话唤美女作“莎莎”——发音就是这个发音,至于兰州方言的特殊韵脚,您得到这被黄河贯穿、山丘包围的兰州城区里听。“莎”在北方几乎通用,是一种口感词。瓜、果、芋、薯,都分个口感,绵软、津甜、划齿回甘的一类就可被称作“莎”:“这块西瓜‘莎’得很哟!好吃,你尝尝。”“莎莎”一词用于形容女人,也是美好意义的延伸。

莎莎三岁时父母双亡。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能买私家车的就没几个,刚买了车的父母也是死于车——不,归根结底还是死于酒。一辆桑塔纳撞个稀烂,成吨的原煤穿透了挡风玻璃埋进车里面,车轮子独个滚出百米远,橙色重型卡车,倒是分毫没有受损。

居民楼下的牛肉拉面师傅何新军抓着娃娃的手,拿纸抹掉眼泪。拉面馆四下里头静悄悄的,何新军抬头,打量着周围邻居的眼光。熟识何新军的老头老太太们拄着拐,坐在马扎上晒着墙头的日光,一排人齐齐地点头,投来某种默许……“啥?我养?“我疯了吧我天天拉着面,再养个她?”

问她叫什么名,死活也不说,嘴巴像个闸。过了半宿,一个劲儿哭着找妈妈,脸蛋儿绷得通红,扯着心窝子哭,声带上都撕出血来。“你得再过几十年才能见你妈。行了,叫你莎莎吧。”“妈妈也叫我莎莎。”

这可好,撞个正着。

何新军的面馆在张掖路和静宁路的岔口上,离河不远。

骑三轮蹬个两分钟就能看见黄河。胸膛里头卷携泥沙的大河,带来微醺的长风,莎莎站在三轮车后座上,掐着何新军的脖子,抠出两行血印子来,哭闹,跺脚。跺得车皮颤抖,还是要找妈妈。“看见远处这黄河了没有?这就是我妈妈,以后她也是你的妈妈。“哭啥呀?咱俩都同辈儿了你还哭。哭啥呀?”

两周之后。

居委会刘婶子办了文件,要把莎莎领走,说是死者祖籍浙江,是北上做酒厂的商旅,一时联系不上别的亲戚,得送到福利院去。何新军当时正和着面,白头巾抹一把汗,说:“我养。”“得了吧,你养个屁呢,整天忙到黑。“莎莎,来,跟阿姨走喽!”

面铺子里再就没了音响儿,刘婶子来回打量了一圈,学徒二三人,桌椅十来副,面粉几麻袋。再看小孤儿,正抱着何新军的大腿,把头埋在腿弯弯里,只露半个眼睛,提防特务般地看着自己。“你是不是看上人家父母留下的遗产了?”“放屁!”何新军脖子绷得通红,拍案,肘子发抖。

念及旧日场景——刘婶觉得何新军虽没文化,好歹是个体面人,面馆子里忙前顾后,没啥大心眼儿,平时也就爱听个广播剧,坏也坏不到哪儿去。这事搪塞几回就过去了。

程序还是要走一遍的。刘婶弄来一个律师,律师弄来一张遗产清单,两套房产下边还有个六位数存款,以及大河湾酒厂的部分股权。并正式告知收养人何新军,所有遗产,唯有莎莎成年后,方可由她本人动用。

何新军揉着一个面坨子,像是感受到某种侮辱:“人家的钱是人家的钱,不关我事。”

牛肉拉面,兰州美食。

得了吧,说美食的都是外地人,于兰州人,拉面就是娶回家四十年的媳妇,能给兰州人的,唯有清汤寡水的平凡,唯有那低价实惠的温饱。这面粉味道的平凡里头,存有半点的纯熟默契,却是新鲜玩意儿替代不去的。

改革开放以来,兰州拉面馆子如雨后春笋,入行的太多,能做精做细的太少。

更进一步说,在这些人里头,能把蓬灰拉面做出味道的,简直凤毛麟角。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何新军曾师从本地老手艺人,学了一手蓬灰绝活。老先生的坟头就立在白塔山上,何新军作为大徒弟,年年修坟烧纸从不耽误。

所谓十二扣拉面,是把一根溜过的面头拉成四千零九十六根整,只花去他十几秒,下到锅里头,就叫龙须。

问生日是几号,莎莎也记不清白。何新军翻了翻日历:“得了,就今天吧!来,把这碗龙须面吃了,这辈子你爹你娘死了,你得活久一点。”

日历上是九月九号。

后来何新军也收徒。从前啊,面馆徒弟都是争着干活,巴不得师父整日安排活干。多干活,就容易得宠幸,师父开心了,自己学到的就更多。拉面能炒能烩能焖,少学一个都开不起馆子来。

这下可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人人着急奔小康,上门的徒弟都盼着月底的工资。

六岁啦,何新军供莎莎上小学,来回接送,清早正午傍晚,都是拉面馆的高峰期,却顾不上。后厨疏于管理,弄得拉面品质下降,蓬灰更是用得烂透了,客人纷纷埋怨起老何来——有些资深拉面客甚至喝一口汤便作罢,筷子拍得乱响,撂下一句:“老何,没想到你这杆旗子也垮了。”

何新军就摸着莎莎的头,挨桌地给老主顾、熟面孔道歉。他做出决定,以后来吃面的都免费送上一盘小菜——以弥补做工方面的不足。

以前五点起,这回就得四点。他把新鲜的雪里蕻焯水,拌以白醋、青椒丝,做上一整盆。

唉,徒弟们简直是想骂都不敢骂。

除了大徒弟王斌勤学好琢磨,眼里有活。其他啊,一个个跟个亲爷爷似的!整日杵着腰又像个孕妇,全都等于是怀了孕的爷爷。万一骂急了跳槽了,后厨就彻底垮了。何况他们跳起槽来异常简单,只要说一句“何新军带出来的”,工资兴许还比这儿拿得高!

他很想问莎莎一句:“上学路不远,能自己走过去不?”

就把莎莎叫到跟前,女孩站定,眼睛里两汪春湖,睫毛忽闪闪的,大冬天,冻出半行清鼻涕,险些流到嘴里头。何新军连忙找来纸擦掉,话一出口,就变成了“那个什么……你,你今天学的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这是一九九三年的冬日,一场五十年不遇的大雪把一切裹得严实。何新军蹬着那辆三轮,上百货大楼问棉衣。女服务员说:“现在都流行穿羽绒服啦!比棉衣保暖不知多少倍,又轻便。”“啥?羽什么?我就拿件棉衣。”“给女儿买就得买羽绒服!时髦!看这花色,就是给女孩穿的嘛。”

何新军穿一身大白厨褂子,身上一股牛骨汤混烟草的味道,熏得推销员面色尴尬。

他捏了捏羽绒服,抬眉毛,问价格。“打折八十五。”“什么东西?分量这么轻!八十五?得了得了,棉衣棉衣棉衣!”

一刻钟后,他一脸恼怒地迈出百货大楼,往雪堆里吐一口痰,嘟囔着:“抢钱嘛这不是……”

随手把包装好的羽绒服撂在三轮车后面。

后来莎莎穿着羽绒服坐在教室里,觉得热透了,小脸捂得通红,就把拉链拉开透风。周围同学听见拉链响,擤着鼻涕望过来。“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街坊邻居都有一手没一手地帮着何新军。每逢周末,刘婶子去大众澡堂洗澡,就顺便把莎莎带上。刘婶手重,拿搓澡巾把女孩脊背搓得通红。莎莎天性腼腆,不善反抗,就咬着牙,胸口贴着浴室大理石,忍受这皮肉之苦。刘婶一边搓,一边问她:“何新军让你管他叫什么?”“何新军。”“就叫何新军?”“嗯呀。”

扎马尾、买发卡、梳头发这些事就由隔壁理发馆的沈姑娘完成。莎莎这两天一变的漂亮发型也是得益于此。六年级毕业照上面,就数她一个最漂亮,因为沈姑娘偷偷给她扑了点儿粉,勾了眉毛,涂了唇彩。

至于给女孩洗袜子、内裤、小肚兜这样的事,何新军一开始是闭着眼做,后来看着电视做,再后来,也就习以为常,有时候洗着洗着,他自己甩着头笑起来。街坊们一边吃面一边劝何新军说:“沈淑云是个大闺女,长相也不愁嫁,你都三十了,赶紧花花心思把她娶成媳妇。莎莎好歹也需要个妈。”

何新军的脸红了一片,挠挠头,点点头,继续和上了面。

一九九八年法国世界杯,何新军半夜爬起来看球,莎莎卷着被子,嘟着嘴:“何新军,电视太响了。”

何新军把一面大褥子取来,把自己和电视包成一个粽子,调小了声音,光也透不出去。

足球到下半场,齐达内像是中了魔咒,怎么踢怎么丢。意大利一整队也像是吃了安眠药。正在懊恼中,莎莎把褥子掀开,一同抱进来,她满裤裆都是血,抓着何新军的胳膊“哇”的一声哭出来。哭得撕心裂肺,血糊了满手,瓷砖上蹭出红的线。

何新军在屋子里忙得团团转,不得不连夜把沈淑云叫过来,沈淑云告诉何新军,以后这方面的事她来管。

后半夜,莎莎睡不着了,捏着一大包卫生巾读上面自己能认得的字。何新军指着电视说:“看这一场,这个人!叫罗纳尔多,你看看这,没人能挡住他!”

正是这一年,面馆大徒弟王斌面色尴尬地跟何新军讲:“何师父,现在都兴下海,我也想去深圳试试身手。”何新军说:“想走明年再走,老子把蓬灰技巧都教给你了,你走,我不得再教出一个?“你现在走,面馆彻底垮了。”

王斌只得答应。

何新军再一次把莎莎放在三轮后座上的时候,是在一个暖风和煦的早晨,这是每个周末都要进行的活动,看黄河,抓蓬草——后来初中语文老师读了莎莎的作文,赞不绝口,简直要抱起来亲她两口,说这娃娃立意新颖,不落俗套。

那是命题作文,“我的妈妈”。全班五十八号人,五十七个写的是人,唯莎莎写黄河。

她写“每周末都和何新军去看妈妈,其实不只是我俩,它也是兰州的妈妈”。

至于蓬草,那是黄河边上其貌不扬的草,细闻,仔细闻,才有特殊的香气。所谓蓬灰拉面,就是把蓬草烧为灰烬,灰烬入水蒸烧过滤,提炼出蓬灰粉。这粉投入牛骨汤,投入面团和面,能使得拉面根根津润,不纠缠扭捏;又能使面汤发散独特的火烧味、木炭味,吃来独具特色。

若提及蓬灰水的用量多少,投放时的火候,那就是心法了,三言两语无法阐透。

在岸边吹风时,莎莎看着远处的何新军,一个穿大号牛仔裤和皮夹克的男人,插着兜,拿皮鞋尖捻着脚下的碎石子,对着黄河扔石头。一大堆蓬草,在何新军身旁化为灰烬。他掏出一包兰州烟,刚准备抽,却捂着肚子惨叫一声。莎莎连忙跑过去。

在医院,医生与何新军坐在桌子两侧,前者扶了扶眼镜框,捧着文件;后者把一根烟夹在耳朵上,跷着二郎腿抖动。两人对峙了足足十分钟。“肝癌。”“你重说一遍。”“肝癌。你抽烟喝酒,作息混乱,也许……”“你给老子重新地,过过脑子,再说一遍。”“先生,您要控制自己的情绪,我院刚引进的设备,检查效率和准确率都……”“嘿嘿。”

何新军舔着舌头侧头笑了两声,让莎莎出去等他。两次点头过后,何新军跳起身来,一脚把门踹死。越过桌子,骑在医生双腿上,抓着医生的领子,一使劲,地板“咔嚓”一声,连人带椅推向了窗边。他嘴唇死死贴住医生的耳朵:“老子让你过过脑子再说话,旁边站着个小女娃你看不见?肝癌,癌癌癌,癌你妈。她以后知道癌是什么意思的时候,老子提着刀过来砍死你。”

何新军冷静后,拍拍裤子问自己能活多久。医生扶眼镜,一脸恼怒,翻着报告。“得了吧,我能活多久这张纸说了算?”

何新军一把捂住那张即将开口的嘴。

当天下午,何新军提一箱子瓜果到沈淑云家里。沈淑云正对镜梳妆,穿着一束花裙,腰线美得哟……像极了画中人。阳台上晾晒着秋裤和内衣,两盆君子兰开在一侧,暖气烧得刚好,气氛从未如此暧昧。

何新军突然说不能娶她,要把婚约退了,沈淑云手中镜碎一地。阳光照在瓷砖上,光圈里头,粉饼扬起亮晶晶的灰。

周围老人,说媒的刘婶,以及沈淑云的父母联合上门口诛。都骂这何新军不是个东西,白眼狼,亏大家这么捧他面馆。从清晨批斗到日暮,众人只想知道个原因,可何新军只字不语,只说把自己的存款都给沈淑云。“存款”这句狗屁话把沈淑云的父亲气得半死,“呸”的一声,让大家罢休,一口老黄痰落在何新军的脚边。“我给你们说!劝这人没用了,这分明是人品问题!人品问题!”

和从前相比,每一天都显得异常漫长,何新军从前举着扫把,把上门乞讨的老者轰出门外,最近却经常拉对方就座,端上两罐啤酒,还吃上了花生瓜子。伙计们看在眼里,都说这老何是得了癔症,怎么爱跟乞丐交朋友,临走前险些都要认成兄弟。

莎莎越长越“莎”,当年富商父亲迎娶了一个上海模特,莎莎也随了她妈。

明明是个江南血统的温婉长相,小鼻梁,尖下巴,巴掌大的脸,却跟着何新军染上一股黄河水味,吃拉面一筷子一口吸进去。不留指甲,剪得不能更短,剥茶叶蛋时对着桌子乱敲。看足球,偶尔喝两口酒。一口标准的兰州方言,坐在乞丐与何新军当中,听着一个又一个黄河味道的故事。

数学题不会做,椅子不好好坐,穿个大裤衩,蹲在上面咬铅笔。

何新军望了望,竟说了一句:“不然抽根烟找找灵感?”

真当火点起来的时候,他又作罢,把烟从莎莎嘴里拔掉,说了句:“毕竟女娃。”

大徒弟王斌终于可以离开,这小伙离心似箭,年没过完,正月就要走。说是在深圳那边的兄弟早都发了几笔了。当天何新军忙店里重新装修的事,走不开,莎莎闹着要送,说长这么大还没去过兰州火车站。

王斌一路上跟莎莎说,高考后一定得离开兰州,说你看这破地方,山包着,水穿着,天生就只能是个种地的地方,最大的出息也就是酿酿酒。你得去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些地方才是发财的地方。

莎莎满口答应,除了“嗯”没有别的回答。

如愿以偿看到了兰州火车站,紧紧靠着一片山峦,山的另一端,不知什么样。“来!广东广东!上车的走!有座位哦!”字是这些字,按兰州话发音,就是:“赖!逛东逛东!赏车滴奏!有左伟哦!”——字和音都对齐了,生生读出来,却仍不能是兰州方言,这和蓬灰拉面是一个道理,并不仅是蓬灰和拉面的组合。

长途客车旁的兰州小哥不要命地呐喊着远方,这辆车像个吸铁石似的把王斌以及成群的、目光殷切着长江珠三角的男人吸进去。莎莎在远处招手,胸膛里烧起一捧来自远方的火焰——这是一九九九年。

开家长会,语文教师说要让孩子多读课外书,还问何新军,怎么只见你来,不见何莎莎妈妈来。

何新军睁大了眼睛:何莎莎?她说她叫何莎莎?

随即放声笑起来:“啊哈,好!”他的脸色愈发苍白,指甲都没了粉红色,牙龈也愈发萎缩。“哈哈,她妈来学校,那还了得,学校得淹喽。”老师不知其所云,只闻得一股饭馆后厨味。

按老师的要求,何新军买了十来本小说,放在莎莎的书桌上,扫见她的数学卷子,刚及格;语文卷子,110分。十本小说里有一本何新军看不惯,当场抽出去扔到箱子底下。

嘴里咒骂着“百年孤独,这他妈也太孤独了,不能让娃娃看”。

日历上的年份不停地变,每次去医院开药,医生都以一副“你这人怎么还活着”的眼光看何新军。他开的药都是一些有助血液代谢的药,一些实验中的临床药,只能从侧面减轻肝脏的压力,并没什么实质性作用。每回劝他住院化疗,并告诉他有一定治愈的可能,何新军都说:“老子住院,你们医院安排点儿人去给我拉面头?”

何新军的嘴皮子天天掉皮,牙龈出血,眼睛睁开十分钟就要疼。拉面的时候,动不动就感觉晕厥,想睡觉。

每次走出医院前,他都特意跑到当年那负责诊断的医生办公室去,拍桌子说:“怎么着,看见没,还不是活得好好的。”

何新军这个病例后来载入了医院的数据库,他是唯一一个得了肝癌却活了七年的人。他的就诊记录、开药记录甚至被纳入医学论文,发表在癌症方向的国际期刊上。他以“何某”的身份,被各大医院主治医生当作茶余饭后的传奇谈资,虽然他自己浑然不知。

从前睡一起,现在女孩长大了,何新军就睡在面馆最大的长桌上。每天临睡前,都跟自己说一句,老何喂,说啥你都得活着。然后再自己给自己“嗯”一声,表示认同。

莎莎上高中,放学回面馆的时间却愈发晚。他就踩着三轮顺着路去迎,远远地,看见莎莎挽着一个男生的手,莎莎本来就高,早就超过了一米六八的自己,那男生比莎莎还要高一头。

听班主任不止一次讲过,家长要严格控制早恋的发生。何新军听着咋就没感觉,闭上眼睛想起自己十五岁就把嘴亲了。当晚,望着那路灯下你侬我侬的二人,他只有一个念头,想参加一下莎莎的婚礼,活到那时候去,也就够了。只是……

只是这心这魂这五脏,这双眼、这呼吸进空气的肺,都好像被刀片划着,整日吆喝着某种幽怨的进行曲。

要说到死亡,它来临的那天,是素寡白粥般的一天。何新军曾目睹过癌症患者们都是怎么死的,一个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牙发黑,头发掉光,瘦得像麻秆,他不想那样死。

一直以来,何新军都收集着不同医院给出的止痛片,七年来攒下了一整罐。他的死法是:在后厨,就着一碗蓬灰水、一碗牛骨汤,一次性吞下数十片安眠类止痛片,再把莎莎叫到客厅。当时女孩正捧着手机发短信,“老公”“老婆”之类的词语满屏皆是。何新军感到眩晕,就靠着电视机,拄着桌子立在那儿。“莎莎,你十八了,以后有什么打算?”“去北京、上海、广东之类的地方。”“嗯,我告诉你,你有一笔钱,还有两套房子,都在这儿了。”

何新军掏出箱子最底层的《百年孤独》,书的中间夹着一张律师开出的清单。“我跟你说,我给你写了点东西,是咱家蓬灰拉面的诀窍,其他的没什么可以给你的。”

莎莎发完另一条短信,把手机塞进兜里。“啥?老何你刚才说的啥?”女孩拿过律师函,大段法律术语烦琐难懂。“我说你。我说拉面……我……你……”下一秒,何新军的头与墙相撞,一声闷响后,身体滑落。嘴角咧着,笑出两行口水。

在他最后一幕的视野里,除了莎莎没有别人,莎莎把电视机上的光都吸到自己身上。少女刚洗完澡,头发未干,长发及腰。

芳龄十八,亭亭玉立,面孔清秀,像是来自另外的维度。

二〇一五年年末,王斌下了飞机,从兰州中川机场包了专车,一路来到张掖路。这是元旦,街边灯笼打造出一派春意盎然。

气温低寒,黄河水宁静之至。

他走的时候只留了一个面馆前台电话,如今十数年光景过去,一切都换了新模样。面馆已不存在了,这十字路口的黄金地段上,高楼耸立,影院、星巴克、写真馆、美发沙龙,一个个门面美观别致,比从前老何面馆的门头漂亮多了。

王斌吩咐秘书,二人分头寻找:“我往北边,你往东,名字叫何新军,我师父你放心,除了面馆他干不了别的。”

整个午后,两辆奔驰寻遍大半个兰州,都不曾找到何新军这个人。

夜里,躺在宾馆,王斌悻悻作罢。隔日的机票已经订好——公司正在筹备上市,他根本清闲不得。躺着躺着,他突然想起一件事,也许何新军已然不干拉面了,但他带出来的徒弟必是有干拉面的。找到徒弟,就能找到老何,兴许还能见见莎莎。

往日,何新军立下的多种规矩里,有一条是这样的:客人点选了拉面的种类,后厨拉面师傅必须把客人的声音乘以十倍,高喊一嗓子,作为一种热情的回应。

这也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本地面馆里常有的情景,来客哪怕小声说一句“大碗,二细”,就只听后厨扯开嗓子呐喊一声:“大碗的!二细哟!”这个“哟”拉得老长,绕梁多时。

现代的面馆,几乎寻不见这声音了。这声音有个屁用,现在都用机打发票,传票为据。

当年王斌也这么喊过一段时间,起初还抹不开面子,不知道师父一早晨乱喊乱叫有什么用。何新军就说了,干一行爱一行,做一天拉面就得喊一天。一是让客人觉着,他要的这碗面粗细程度你听清楚了;二是让客人觉着,后厨干劲十足,诚意也够劲儿,不会偷工减料、乱加东西。

你看其他馆子的伙计,做面,屁都不吭一声,整日愁眉苦脸,跟客人欠他五条人命似的。

第二天清早,王斌退了机票独自开车寻找。每路过一家面馆,他就撩开门帘,试探性地喊一嗓子:“大碗,二细的!”

这一嗓子吓得店里吃面的陌生人一阵哆嗦,几个卤蛋似的头颅抬起来,香菜挂在嘴皮子上,瞪王斌。又换一家,他站门口一喊:“大碗!二细的哟喂!”

女收银员不乐意了,朝他招手,说:“喂!喊什么?来这儿开票。”

车开得疲倦,一上一下地来回折腾了十八次,王斌已然疲倦,他用手拄在门框子上,闷头喊了一声。紧接着,面馆深处,墙的另一头,传来一股银铃般、唱词般的声响。“大碗,二细哟!”是个女孩的声音。

王斌吓得连忙退后三步,仰头一扫——“何莎莎蓬灰拉面”。

往里面走,面馆很大,客人满座,装修别致。枫木雕花栏栅,仿汝瓷质感的落地瓶子,名人字画挂于高处。这是滨河路上,紧靠白塔山旅游区的一处宝地。

远处忙碌着的一群男人中,有一个戴着白袖套,捏着白毛巾,脸颊通红,汗如雨下的面孔。一点点焦躁写在脸上,皱着细腻可人的眉头,夺过伙计手里的面头,说了几句话。挺直了胸膛,双手离散,拉出一缕白兰州,总是在清晨里出走兰州,夜晚温暖的醉酒兰州,淌不完的黄河水向东流兰州,梦的尽头,是海的入口——低苦艾乐队《兰州兰州》

蝉的歌

1

她极爱读武侠。爱到骨子里去。

她走路,似一阵香软的风——爱搭讪公交车上陌生的小朋友,捏捏他们水灵儿的脸颊,显得和善可人,却爱读一些刀光剑影、一些你死我活。

爱读血肉翻飞的武侠。

她对武侠上瘾,像对烟草上瘾的男人。

所以她更爱去夜里的大排档吃晚饭——那里的餐饮文化更符合武侠情怀,聚集着夜车司机、建筑工人,以及加班到深夜的白领。

不讲究坐姿,更不论吃相。

她用卫生纸抹去唇彩,迎接大口的啤酒和海鲜,迎接油腻和辛辣。结尾处,仰头喝起玻璃瓶可乐来。“咕咚咕咚”一整瓶见了底儿。闭着眼睛,贪婪的喉咙像无尽的旋涡。

她直接用牙撕开易拉罐,咬开啤酒瓶,“嘎嘣”一声里卧虎藏龙,存着东邪西毒。

绕唇经久的,净是刀剑、镖局、刺客、秘籍、恩仇,以及整个江湖。“哎哟你快吃饭啊!看着我干什么!”

我对武侠可不感冒。总觉得砍砍杀杀里少了几分真实。那年某天,唐徕小区停电。暴雨肆虐,留下一地的霉味,我们感到十足的无趣。为了找点共同话题,我这样询问过她:“听说金庸笔下好多美女,你感觉自己和谁最像啊?”

那时她不带片刻的思虑,仿佛对这个问题早就深谙答案,掏出手机按下三个字:

周芷若。

当时我并未熟读《倚天屠龙记》,更不知周芷若是何许人也。看她盯着手机大笑起来,竟也跟着傻乐。

三四年后,江城大学课堂上,徐教授恰好讲到金庸。

从出身,到经历、作品、晚年生活,教授面面俱到。讲到喉咙干渴,他拧开茶杯喝一喝,粉笔头在指尖旋转。“我再讲最后一个点。”他说,“说到金老笔下人物之取名,那是极有讲究的,绝非随心所欲。况且,根据中文特点,一个人的名字是有能力概括、映衬,甚至折射他一生之宿命的。不像外文,你说一个詹姆斯、一个汤姆、一个詹妮弗,能代表什么?不能,可是中文就可以。”

只见教授转身,面向黑板。“我来举个例子。”

随即草书“周芷若”三字。“芷为白芷,若为杜若,都是香草,借以形容周姑娘清丽脱俗。”

教授停顿片刻,一点点叹息夹杂在某种复杂的眼神里。“然而,芷字由艹和止两部分组成,表示香味令人止步的草,暗指周芷若虽美艳出尘却带有清冷威严之态,令人难以亲近。“而杜若,号称是一夜间灿然绽放,隔日便悄然凋零。貌坚实弱,一旦全力绽放,便注定颓败。“你们回想一下周芷若。想想她从未真正温暖过的一生,是不是觉得这名字恰如其分?”2

那一年,我咬牙跺脚做出决定——亲自去买卫生巾,不再劳烦母亲。

偶遇店里几个同班男生来回走动,小店也狭窄,拿起之时脸颊发烫,便放了回去。

她从远处瞥见我的顾虑,拿纸捏捏鼻子,从柜台上扯下塑料袋。她起身走向我,把卫生巾包裹其中,塞进我书包里。

付钱给她,她嘴里嚼着一根乳瓜,从容不迫地做着每个动作,像个大人一样。“姑娘,你人小心思还不少,这有什么啊……真是的……”

她家离唐徕高中校园很近,临街开着这间小商店。中午放学的时段,她妈妈总在街边持锅热油、切菜烧饭,她便负责看店。

她找钱,回到座位上,继续对镜抿嘴,尝试各种暖色调的口红。

那是我们第一次有了交集。

我掩门而出的时候,心里有种感觉。它被夏日烘沸,流成汤汤水水的样子,那味道像极了她母亲锅中翻炒的红烧茄子。胸膛处一整群细胞因此手舞足蹈。

她妈妈是聋哑人,中年离异,爱笑,爱打麻将。赢时满目激动,输时一脸颓败。

在养育女儿这方面,除去衣食住行,她难以给予更多。面对家庭的残破,女人的乐观尚属奇迹。

因为我考上唐徕高中,家里特意搬来这个小区。刚来不久,便听街坊时常说起,看这个没人管的小狐狸精咯,不好好念书,整日在附近旅游区的歌舞场所里瞎混!

那几年,一些退休后百无聊赖的男女,就像午后闲来无事的麻雀,三五成簇,支起马扎,晒着免费日光,嗑瓜子、吐痰、打毛衣,调天侃地。

夏日里,他们指着她挽起裤腿后露出的殷红脚链,指着她短版T恤下露出的雪白腰线和深邃肚脐,小声议论:“从小就学会这样露肉儿了,长大了可还得了?”“啧啧啧”的声音听到我头皮发麻。

但凡有自家儿女路过,他们都得小声劝诫:“看见没,像那坏学生一样瞎胡混,怎么能考上大学哟!”

唐徕小区街道古旧了,狭窄的地界儿里挤满了葱郁国槐。她高三那年,我高一,树木发狂地生长。在回家的必经路上,二十出头、胯下引擎轰鸣的男人载着她穿梭在这样的林荫里,长软的头发被风拉得与地面平行。

她的校服被软禁在书包中,总是不穿。而代替那身蓝衣服的,是甜色短裙。

她会在摩托车后座摆弄打火机,偶尔大笑,笑起来毫无遮拦。画得极红的唇和闪着白光的牙齿,在周围纷繁的光景里,最鲜明。

校园里男孩擅长拉帮结派,混到高三依旧厌烦书卷,他们常在小花园里躲着抽烟。

等她出来了,就指桑骂槐地讽刺她,说她脏死了,说她乱,说她差劲——明明想靠近,口中却用着污秽的言辞发起挑衅,来引起注意——这种稚嫩到可笑的追求方式是她所厌弃的。

她闲庭信步般经过那些五颜六色的蓬松头发,手捏着水杯面无表情。

不过有一次,那些男孩的嘴里突然冒出她妈妈的名字,还有“聋子”“哑巴”之类的碎片。

她一改常态,追着他们摔打。他们笑起来,跑在前面,朗朗的少年,额头上沾满了汗,似乎长久的夙愿终于得偿。

追着追着她就蹲在地上,双臂环绕着膝盖,抽泣是她留给我的背影。飞出去,却没有砸中他们的水杯“哐当”落地,丁零作响,摩擦着硬朗的沥青地面。

开水迸落,划出笨拙的水印。3

偷窥大概真是容易成瘾的事。

她住在小卖铺的后屋。从我的书房隔着巷子横看过去,正是她家两扇窗。卧房清澈,不常拉窗帘。

室内装修得简约普通,衣柜、床、写字台、三两盆吊兰、一两幅画,并无更多。青绿色的地砖,恍惚看来,像极了雨林里脆嫩的青苔。

盛夏逐渐被烧红,熟透了,一股脑儿扑在我脸上,带来满身腥热。家乡小镇的夏,不比我现在居住的江城。那儿的夏天可毫不娇羞,甚至能逼疯空中的飞鸟,使它们狂躁地啼鸣,以光速乱飞。

大雨来的时候,像个三天未曾饱食的壮汉,急切、密集、完整,顷刻沸腾地面。

似乎永不止息。

雨尽之日。她长久地逗留在卧房里不愿出去。穿着短裤和背心,不穿鞋袜。她不像我,左边摆西瓜,右边是汽水。她大概更爱流汗。她会躲着妈妈,紧闭房门点起一根又一根烟。傍晚以前,再掀起被子往窗外鼓风,试图驱赶浊气。

她从不握笔,也不翻书包——只爱捧一本小说,每一个坐姿都保持许久的时间。

如果有高倍的望远镜就好了,兴许我就能窥到书名。

那是谁笔下的文字?让她大声发笑,前俯后仰。偶尔也一脸厌弃,自言自语地,咒骂书中某个角色。而每每持续时间最久的,便是她把书贴在胸口,抓捏一缕头发,闭眼凝神的样子。

窥视,逐渐变成无法根除的习惯。这种顽疾,也因为对她长久不泯的疑惑而根深蒂固。

直到有一天,她偶尔开窗透风,向外打量天色时,天色入暮,葱翠的绿叶几乎遮挡了她所有的视线。

她看到了我。

彼时我烧起一脸通红,狠狠一脚,蹬向墙壁。借着反向的力,和座椅一同弹得老远。

那是一种血脉爆沸的触觉,心跳的声音屏息可闻。尴尬和羞愧一同袭来,掩耳盗铃的我,终于欲盖弥彰。那天,我第一次收下她正脸的剪影。她下巴很尖,眼眶里有闪闪的东西。

似乎像是咆哮的海洋内,浪尖上最璀璨的亮处。

那天之后,我依旧爱打量她的生活,她在晾晒衣服的间隙,或是开窗闻风的间隙,也会朝我这边望过来。起初她没什么表情,后来她冲我笑一笑,我便回一个笑。

此番默契,不知所起,绵延夏季。

夏天逐渐走向深浓,洗衣粉和汗渍在母亲的手中来回揉搓。蝉鸣得过分啦!它们从不同角落窜出,像是宇宙的旅人,穿梭至此,终获至宝,就箍紧了树皮。

在夏日的心瓤里,最热的几天,是蝉群的狂欢与福祉。它们沉沦在燥热里,欢脱得如兔子遇见草原。

某天上学路上,光线缕缕带毒,折煞了绿地上的芽儿。

难耐之时,她从身后举着阳伞将我笼罩。我停下来抬头看她,这才知道我的身高还不及她的脖颈。“走啊,快迟到了。你看你,女人家晒成这样还怎么有人追哦!”

真正有交流机会的时分,我却毫无话题可以开启。不过她臂间环绕的各种旧书,是我长久以来的兴趣。“姐姐,你最喜欢看什么书?”

那些书的外貌大多清素,没有硬壳,没有金边,和书店里被疯抢的畅销书比起来,仿佛来自不同的维度。“喜欢武侠。”

我追问:“武侠?就是杀人的吗?”

她笑得很大声,阳伞倾斜,手上斑驳复杂的链子“剌剌”作响。“天哪……只有电视里的武侠才砍砍杀杀啊!你们这代人,读书都读傻啦。”

她明明只大我约莫三岁,却用着长辈的语气讨伐我的稚气,可说不上为什么,我毫无反感。恰是相反,我会觉得,在她讲话的时候,我身旁行走着的,是一盏人形的暖灯。

而我的下一个问题,却将灯芯里红热的火光碾碎,当时的我,因无知而无辜。

我问她:“那书里的武侠不写砍砍杀杀,还有什么可写?”

她前行的步伐顿时放慢,眼睛的色调贴近了严寒。“写啼笑皆非,写一场空。”

我什么也听不懂,刚好也走到校门口。她嘱咐我说:“别跟你妈妈说你和我认识了哦,小心她不给你做饭吃!”

此后便如一阵热浪般,消失在高三的楼道边。4

她喜欢跑步,天气愈热,她跑得愈发用力。操场上,她像一台竭力燃烧的机器,跑到皮肤绯红,跑到脉搏狂舞,也不停不休。

我路过一些女生,她们讲:“汗湿了身子好露给男生看?”

这些语言,我从不担心。她的心脾,似是一座熔炉,能将语言的风波悉数熔化其中。就像她从未抱怨过突然淋湿我们的暴雨,和疾驰卡车溅起的黑泥。自然也从未抱怨过周围的人,任何人。

忘带钥匙是我的陋习。每次如此,我就只能等到八点妈妈下班才能进家门。

很多次我没带钥匙,就在楼梯上坐着,她在小卖铺门口朝我招手,手中拿着两支已经拆封的冰糖雪糕。

我背着书包走过去,把钱递给她,她说:“收一收!姐姐请你的。”

她妈妈正在门口煮饭,鸡肉和青椒发烫,沐浴在菜汤里。见她妈妈一直看着我,我便开口,叫了句“阿姨好”。

阿姨没说话,只是点头笑笑。

她在一旁捏住我的手:“哈哈,她听不见的!不过应该知道你说了‘阿姨好’。”

此后,她做了几番手语,我看不懂。复杂的比画里,她指向菜锅,又指向我。阿姨点头,看了看我,欣然地笑。

我吃了两碗米饭,又用菜汤泡了一碗,一并吃了。每次我礼貌性地收下碗筷,把双手贴在膝盖上,她都要讲一句:“好啦!把客气收一收!再来一碗!”

她还说:“你们这些爱读书的娃娃,费脑子,最容易饿啦!”

周末的闲暇,她站在楼底下故意剧烈地咳嗽。我扭头就喊:“妈!学累了,我出去转一圈。”

这样一来,母亲始终未察觉我们的来往。

我一路小跑跟她步出小区几个街区开外,她方才安心。

那天她穿着一件束身连衣裙,粉透了。

每次望见她胸膛上的隆起,和露了许多的腿,我都难免脸红。

她也从上到下地打量我,还教训我:“你怎么周末也穿成这个样子啊,还穿校服……“女孩子嘛,被称为少女的年头屈指可数,少女的裙子就像……”她一时想不出极好的比方。“对,就像列侬的电吉他、迈克的白袜子,那是光荣啊我的宝贝儿。”

见我无法应对这样的言辞,她便拉着我进了饮品店,拍拍我的肩自言自语:“不过也是,你是要考大学的好学生哟!”

我们吃吃喝喝,我拼命地想要AA制,她第一次随了我。

我们遇见一只病危的猫,并目睹了它的死亡。

她借来一辆造型夸张的摩托车,劝说我半个小时之久,我也不敢坐上去。

我们看到镇里新修出一道湖坝,那湖没名字,也很小。现在我随时随地能画出它的形状。

高一的运动会上,我没有项目。人群不知为何而兴奋地狂叫,甚至压过了树深处的蝉鸣。

她正朝我走来,她小心翼翼地绕过那些摆放杂乱的板凳和零食袋。

白色的、刚刚过膝的袜子,穿在她腿上特别动人。

她就这样径直走向我,挽起我的手臂:“走走走!太无聊了!去我家吃冰棍儿。”

她很聪明,专挑班主任不在旁边的时段来牵我。我也利索,毫无顾虑起身就走。“她怎么跟她混在一起了?”“以前没看出来她是这种人。”

刀用久了都会变迟钝,这种话听多了一点味道也没有。

我不觉得她坏,所以就跟她走。

这是一个极其简单而自我的逻辑,绝对没错,打死都没错。

那是我们聊得最久的一天。暖风多情又负心,轻易染红了云朵的脸颊,只过了半晌,又亲手撕碎它。

她母亲的聋哑,只是一次面部神经炎落下的后遗症。不过从那以后,生活开始变得空洞而苍白,她父亲似乎再也没法从这个女人身上找到什么趣味与色彩了,也开始经常外出。

愈演愈烈,夜不归宿。“公司加班。”“同事聚餐。”“外省开会。”

到最后,谎都懒得撒一个。

一纸离婚协议恰好拍在了她初识字的年纪,“离婚”两字的意义,以小学三年级的知识储备,也足够看懂。“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这首诗班上默写,我错了两三个字。其中就有这个‘离’!老师还让我抄了好几十遍!回家就看见,咦?怎么桌子上还有一个‘离’字!哈哈哈……”

她从来不当着我的面吸烟,那天她却点了一根。现在我承认,我有烟瘾。

长久的无言后,她一句话惊呆了我。“告诉你个秘密,其实她是能听见的。”

她指着不远处,女人正向锅中倾倒植物油。“刺啦啦”的,番茄和青椒入锅。

我的眼神里全是不可思议,也第一次主动地,握上她的手。她身体里,有一根根生硬冰凉的骨头。“蝉鸣树深,夏织锦瑟。”

我又没听懂:“你说什么?阿姨她真的能听见啊?”“哈哈,每到夏天,蝉子叫成一团的时候,她都喜欢躺在家里,打开窗子。她不爱吃西瓜、喝冷饮,她似乎更爱流汗。她用手语告诉我:她虽然什么也听不见,但就是能听见蝉鸣的声音。”“真的吗?!”我把这当作一种特异功能,竟把兴奋的眼神和语调带给她。

她不看我,眼里,又换上了那个——与冰原有关的熟悉景色。“蝉子唱的歌,人类听不懂的,就当作噪声。我妈觉得:蝉子的歌好听得不得了,它们很讲究节律,即使树林里有成千上万的蝉,可是发声的时候,那声音,从来都是共生共灭的。”

天色纯黑了,我以运动会之名逃过妈妈的质问。坐在书桌前,心中有很多压抑血脉的石子,让我无力翻书,那天的滋味,煎熬异常。

我推开窗子朝小卖铺的方向看过去,她换上一身长裙,长发像卷曲垂落的河流。她钻进一辆黝黑的轿车,男人的领结闪着蓝光,微微鞠躬,为她开门。

有些事情,我不问,她也不说。5

我们的关系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年的初冬。

那个季节,蝉子们似乎集体旅行到另一个宇宙,彻底消失。有一天,她说要我陪她去医院,她说一个人不敢去。“去完医院,我再带你去吃好吃的。”

一想到提拉米苏和奶茶,我的心情立刻高涨,趁妈妈不在家,再次小跑下楼。

到医院门口,她指了指一旁的座椅:“你先坐着,我一会儿就出来。”“我陪你进去呗。”“不行,里面的空气有病毒!”

她进去的时候,面颊似番茄。

出来的时候,捂着腹部,她脸色发白,摸上去冰冰的。

参差的冷汗,在她黄色的发线里停住。跟阳光一起,氤氲一团。

她突然问我:“在失聪之前,你想记得什么声音?”

我酝酿片刻,准备回答,她却抢着回答自己的问题。“我突然想听有一个人叫我‘妈妈’,哈哈哈。”

后来。我们每天聊天,大笑,我开始学她喝水的动作,学她骑自行车时飞快的速度,学她向花池里吐口水。

我们早起,到离镇子不远的湖坝上看日出。我们把吃剩的面包捏成碎屑,扔给河道里的鱼。

直到那个冬天开始变得严峻,雪飘不断,也带来了锋利冰锥般的噩耗。

放学回家,我妈妈一巴掌打在我头上,不许我吃饭,让我跪在地上。

她哭得我心脉结刺,左刺右突,就跟她一起哭。“你跟那个小商店的坏丫头玩得可好?!“嗯?你不知道她是个混混子?我和你爸每天累得像驴一样,花钱就让你干这些事交这样的朋友的?!“她混她的社会,你考你的大学!早就说过让你不要搭上那种人,你怎么了你?是不是不听!“幸亏街坊告诉了我,要不然我得什么时候才知道?嗯?那种货色你都能把她当朋友!我看你学校也不用去了!读书读到谁脑子里去了?”

我哭得逐渐凶过她,兴许毕竟是女孩,不久她便让我站起来去吃饭,语气也渐渐归于平和。“妈妈是想让你有一个是非的判断,什么样的人我们该交,什么样的人我们不交,这是从小就要学会的,对不对?“将来你走上社会了……”

母亲的声音,至我耳中,愈发模糊。“行了,不哭了,快吃吧。我就说你最近的成绩怎么忽高忽低的,一点都不稳定……”

大概妈妈方才喊得过重,所有声音轻轻松松传到了她那边。我回房间打开窗子朝她的卧室看的时候,那里第一次拉起了窗帘。

纯黑色的窗帘。

里面的灯,映出了皮影戏一般的,她的身姿。她用以往我所熟悉的姿态静坐着。

一动不动地静坐。只是那黑影中,却缺少了书本的部分。

我答应妈妈,再也不与她联系。从小到大,长辈们经常用“知错就改”来夸我。不过,唯独这次的答应,在我口中说出时,带着从未有过的迟缓。

后来她再也没有找过我。

每当,有高跟鞋的声音在周末的时段响起,我都要推窗去看,可是无一例外,楼下经过的都不是她。

如果八九点的时候,我想吃点零食,也只能忍着,忍到第二天,去附近的大超市买。我怕看见她,我怕相对无言。而她,向来是个聪明和懂得分寸的女子,她刻意回避着一切可以让我遇到的机会,她谨小慎微,她放弃了热衷自由行走做事的天分。

除夕,以及整个寒假,我都在祖母家过。再次回到树深处的小镇时,冬天已经过去。6

那是第二个夏天。

第一次,伴有蝉鸣的午后。

在一辆中型货车的尾部,我终于,又一次看到她的身影。

她指着一个颜色发红的木箱说:“这个得慢点放!放在最上面,里面都是书!”

她埋怨道:“她什么都听不见,你直接跟我说!”

那天她穿得朴素极了,宽松的灰色裤子,民族风的花色背心,白色的球鞋被洗得多了,发黄。

我发现:她像极了一只美丽的蝉——这身装扮特别符合她的名字,以前她说过,如果说爸爸带给她什么好的东西的话,也就是一条命和一个好名字了。

她姓夏,名蝉。

什么样的人,是值得深交的人?

在我单纯,或许错误的理解下,我觉得——我兴许可以说是极其、极其幼稚地觉得——一个能在自己心中埋下火种的人,就是值得交的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几粒花种,能把荒芜开遍。

她给我的种子,压抑了一整个冬天。

那天,在夏天的烘焙里,它早已令我的血脉温热,无限趋于沸腾。我感觉我的血液变成一波波红色的浪潮,以从未有过的方式,拍打我的经脉。我隔着窗子,不停地流着眼泪。

一切装车完毕后,她站定不动,看看天,看看草地,闭着眼睛,屏息了好久。

蝉鸣至沸,覆盖了整个宇宙。

师傅几声催促,她便将闭眼听声的母亲搀扶进副驾驶座,自己则两步登上后座,随着半声轰响,彻底离开。

那是她最后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7

十五分钟前,傍晚的新闻回放,有关于她的讯息,用了几十秒而已,草草而过。

我立在窗前,对着江城阴霾的天气,长吁一口气。

也许,将自己和某人的全部往事彻底回忆一遍,就能彻底地告别。

不再因她的离开而伤痛。

也许又不能,因为毕竟,我是有机会冲下楼去挽住她的胳膊告诉她,“我是你的朋友”。我是有很大的机会,用后面这种方式的,而且,这或许会让她感觉这世界其实是有足够暖意的,并非她想象的那般,苍凉、寂寞,像个孤儿院。

可是我他妈没有。

我扒着窗框向十几层下面的长街看过去,人头攒动,密集的车流是嗜血的蚁群,巨硕的中央喷泉,流着白花花的水。地铁在这时,从地下蠕动而过,颤抖的低吼,传到我的心窝。

她的消息,于熙攘的人世,大概只是一条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脚面的血,已开始外渗。江城已然迎来盛夏,狂热,血也凝得慢,从皮肤深处,源源不断。

母亲在这时,从厨房里拐出来:“天啦,你看个电视也能碎个杯子哦,我下去买些纱布吧。”

忧心忡忡的眉眼,亦如当初的盛夏里,训斥着我,让我承诺不再与她往来时的样子。

方才的屏幕上,各式鲜花开得毫无保留,在绿草墓地上,它们覆盖了死者的棺椁和遗像,两个国家的国旗在远端共同升起。

她那笑容一如曾经,只是长发不再染黄,黝黑黝黑的,和眸子一个色,纯纯的中国人。当地的意大利男女纷纷驻足,黑西装、金色发线,排队、默哀、弯腰、放下花枝。

记者手中紧握的话筒里,传来官方而生硬的语气:“死者是意籍华裔,中文名夏蝉,多年从事风力帆船运动。在挑战YINGA航线并有望成为世界上首位独自完成这一航线的女性的途中,与指挥台失去联络。经三十五天海上搜救无果,当地政府宣布寻找终止。我们在此,深切缅怀这位敢于挑战人类极限的华裔女性,她享年三十二岁,愿逝者安息……”

我试图从过往的碎片里,打捞她爱上极限运动的原因。

几番寻觅,如梦初醒,这个片段,让我一身冷汗——

她曾经在我耳边喃喃过几句书里的话:“蝉子蜕茧时,那种生疼、煎熬、悸动,和释怀、飞升、海阔天空,我们做人的……”

她喝水的动作向来像个男生,喉咙朝天,咕咚咕咚。“唯有临渊而立时,一切方能明了。”

当时这些文字,于十数年前的我,完全是虚渺梦话。

我曾经问过:“呃……那个‘临渊而立’是……”

她也答过:“就是让你在悬崖边儿上站着!哈哈哈。”

蝉子。

和你相处过的日子里,我曾想过,要找个合适的时机,劝你醒一醒,你活命的方式,太过较真。你总想找到巅峰上的巅峰,找到尽头背面的尽头。你太像周芷若——动心之际,就燃尽自己的热情,“留有退路”压根儿就不是你的脾气。可是,你这一颗心,并不适合这个早已被柴米油盐征服的世界。

不过我从来没有劝过你,从来没有。这绝对不是我的失职,因为我从未真正明白:你的人生,和我的题海,我的朝九晚五,我的钢铁森林,我的电器之音,我的工资条,我的房产证,究竟哪一种是梦,究竟我们谁该醒来。

可是蝉子,你一定得明白。

你曾怎样颠覆、渗透、雕琢和改造过一个女孩的生命,使她坚定不移地将你视为最好的甚至最后的朋友,这比她至今三十余年的生命里经历过的任何爱情,都来得生动、炙热,正正刻在眉间。

使她此刻背后的书柜里,琳琅满目,尽是武侠。使她毫不介意在众人面前大口喝水、大块吃肉。使她爱上了将摩托车变成流光,穿梭在无人的夜色。

使她,迷恋蹦极,将那高高的跳台,当作悬崖,谢绝工作人员的推搡。

闭上双眼,临渊而立。满脑子都是,蝉鸣树深,夏织锦瑟。生死之交/当日未觉罕有/至你我变节了仍觉未够/多想一天/相约一起喝酒/共乘山涧晚舟葡萄早已熟透/晚霞也是悠悠

兰子河边

1

青海姑娘今天二十八岁,这日子是她自个儿定下的。

早晨,她把自己闷在浴室里,半个钟头毫无动静,只是中途曾要我送纸与笔进去。

我隔着毛玻璃问:“怎么着?洗澡洗出灵感来了?”她不予回应。

后来她裹一条浴巾,光脚踩湿木地板,埋怨厦门上空忸怩做作的乌云,张口闭口净是“个囊棒子啊”——青海方言,骂人话,听来甘爽。她说想念“痴痴的狂劲儿”“红俏的脸蛋子”、雷厉风行毫无保留的大暴雨、高原的气压,以及“兰子河边热腾腾的吃食”。

那一刻我瞠目结舌,真的,当“兰子河”仨字从她唇齿间溜出来的时候,我如在梦中,狠狠掐自己的大腿——她从不让我提及“兰子河”……兰子河,像是她命根上的倒刺、灵魂上的癌巢。

我当然诧异了,小心地问及原因。她答:“刚才在卫生间,我心里有一点东西碎掉了。”“啊?什么玩意儿碎掉了?……你在里面弄什么呢弄了半天?”

她又不说话,往我手里塞一张纸,颜面上晕开红潮,小鹿似的逃开了。

今天她整个人都变得更轻巧了,最近刚学会视频留言,动不动就对我挤眉弄眼。拥堵的环岛三路上,我把手机放在方向盘右侧,看到屏幕里:她穿一件淡灰色羊毛衫坐在阳台上,锁骨分明,显得清朗整洁,像一棵沐雨后的花树,不知在傻笑什么……2

一九九七年,寡素白粥般的一天。

我十五岁,一个人走在杨家湾兰子河边儿的荒草大道上。当天我气急败坏,心眼儿里炸开了一锅污浊的热浆,随时都要犯罪。我走路握着拳头,定是要踩着农户家的油菜花走,落脚的时候,要把那花身蹍得碎烂才罢休。

是的,那一刻我有关乐观的天分全部崩碎。

早晨,我在语文课上积极回答问题。记得太清楚了,年轻女教师说:“同学们,描写爱情的唐诗数不胜数,其中,寓情于景的也不少。谁来举个例子?”班里一阵安静,大概是一时思维堵塞。

而我顿感得意,随即起立背出一首:“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我不知班里几个男同学为何突然窃笑,更不知女老师为何突然面色尴尬。只见她怔了良久,竟然对着纯真的我挥手大斥道:“你这孩子心术不正!你给我坐下!”

好。我坐下。

中午,我在兰子河边上的炼钢厂大门口打篮球撒气。一旁钓鱼的中年壮汉拎着鱼竿就走过来,一脚把我的篮球踹飞,一口浓痰吐在我脚边,再一巴掌挥平了我的毛寸,大吼:“你他妈大中午打篮球,‘咚咚咚咚咚’闹球的响!把老子鱼都吓跑了!怎么钓?滚!”

我招谁惹谁了?我盯着他看,随即接到一口腥热浊臭的烟气,和一句:“怎么着,小崽子,不服?动老子一下试试,来,来,试试!”

篮球扎在了一坨烂泥里,旁边是一泡牛屎。牛吃素,屎不脏,深绿色的可爱颜色,但毕竟是屎。

我感受到了来自所有外界事物的恶意,包括太阳,它在我头顶作孽,肛门对着我放毒气。好端端一个金秋十月,它却在那里犯神经病,烫得我满身奇痒。

也包括兰子河。平常里,它似个娇羞姑娘,大气不出一个,可那一天,它变了态——风携狂浪,“哗啦啦”的噪声,是在嘲笑我的这番境地。

当时我只想找个能打得过的人打一架,哪怕吵一架也好。

刚刚好,一个女的出现了,远远的,蓝裙子、一顶麻布帽。

她一出现我就知道:这是上天派来专门让我欺负、供我发泄情绪的。只听她喊着:“小孩儿!帮我个忙好吗?”

凭什么喊我小孩儿?我在学校里见过她,她常在西樵农场一带玩耍,坐在混子们的摩托后面乱喊,今年上高二,一看就是个不学无术不发愁的女人,只能进个体训队。她整天在操场上没命地跑,穿条紧身的运动裤,大腿肌肉晒得像非洲妹。

大我两岁而已,凭什么叫我小孩儿?你是长辈吗?狗屁玩意儿!

我根本不在乎性别,我是一定要跟她干一仗的,这一架打定了。我想好了我的开场白,很简单,就按我的想法说:“你他妈装什么装?啊?你他妈凭什么叫老子小孩儿?”

她走得也太慢了!背后背着吉他盒,手上提个实木箱子,手肘里还蜷着一只蠢猫。

我可等不及,我主动出击,拖着步子朝她走过去。这段路上有几根木棒子,可出于公平的考量我没有捡这个武器。

近半米处我站定,她比我高一头,她的人影罩住了全部的我,她的脚踝上系三根细软的红线。

当我抬头的时候。

嗯。一九九七年十月。兰子河边,当我抬头的时候,我看见她的眼睛。

当时我并不了解啥是肾上腺素。唯一的感受是:我炸了。3

此刻是晚上十点十分,厦门仍然阴着不雨。我结束了一个晚间例会,而她就要睡醒了。

我在她边上盘腿坐着——她的作息时间像一团蒸过劲的松饼,不是摊成一坨烂泥就是缩成一个紧凑的核。

你可以看到:几厘米高的床垫上,这女人像雌鹿一样蜷缩着。身上一片儿布也不着,脚边是一指长的铅笔头,几张五线谱手稿胡乱散落。她的头发好似一条深邃的河流,周身散发着像早餐麦片一样的气味,甜腻,柔软,闻一口想第二口,凭空里能吸出瘾来。

十点二十分,她的呼吸开始走向急促——哺乳类动物结束睡眠之前会有血流加速的过程,你可以看到她的脸颊一点一点地熟透,眼皮下面滚动着奇异的水波。

熟到绯红的一刻,她便突然坐起来,穿上衣服对我说一句:“交钱,速度。”

我说:“我又怎么了啊?”“偷看我睡觉。”

她的存钱罐因此存得满满当当。

我爹常含一口戒烟糖,跷着二郎腿敲我脑壳,讲一句:“个囊棒子!你俩谈了七八年,不办婚事是在等什么东西?”

我说:“她这个孩子啊……离结婚还早。”

我爹哑口:“她比你大两岁,何况,你俩都奔三的人了!孩子个屁!能不能给老子搞出个实质性的孩子来,啊?”

你很难想象她是一个二十八岁的女人。

她没有自己的社交圈,没有对购物、珠宝,以及美食的欲望。她最擅长的一件事就是:在煎锅里做出一片鸡蛋,撒盐,添些辣酱——就地吃完,擦锅,走人。

吃饭对她来讲只是一种硬性的、乏味的、不得已而为之的“进食”过程。她的舌头大概是星球上最慈悲的一片儿肉,对食材、火候、色相没有一丁点儿要求。

美丽的、品牌的瓷碗和碟子,勺子叉子?!天哪!那简直是空泛的杂余。

睡醒后,她蹦跶着走了两步,把音响开到最大,Imagine里列侬用鼻腔共鸣起来。她调侃猫咪,对镜梳妆,盯着浴室的镜子,和自己四目相对许久许久。

我拧开了煤气灶,蓝色火苗将晚餐热透。

饭汤受热,滚起泡泡不久,她的鼻腔里传入了某种特殊味道。那有关于雪山、烤炉、羊肉砧板,以及苦味的冻土。

只听她远远地尖叫着:“天哪!天哪!你真的做了啊?”然后大步跑过来——这就是所谓“兰子河边热腾腾的吃食”。

我指着落了尘的餐桌,异常诚恳地说:“今天能把饭盛出来,在饭厅好好吃个晚餐吗?”

于是她搬一个凳子,径直小跑过去坐在炉台之前,掀开锅盖直接吃起来。

我靠在厨房门边,对着她的背影缓缓摇头——这已经是我的习惯性动作。我是无法发怒的,这怒气曾经如山崩般爆发过无数次,每一次都试图用我暴力的言辞改善她的生活习惯,不过每一次都重重砸进她无底的绵软和温柔里,化成一个小泡泡,“啵”的一声破掉了。“天哪!如果爱一个人能把他爱死,你早都死了几万次了!”

她先尝了一口汤,对我大吼大叫着,像一只平生第一次见到青菜叶子的蠢兔子。

那是一碗肉类的、杂烩类的东西。

南方人看见都会退避三舍,却正正悬在这北方女子的心尖儿上,“羊杂碎”三个字,魂牵梦绕。

只见瓷锅冒着热气,里面肠肚肝肺,汤汤水水,绿的香菜辣椒,红彤彤的汤底,复杂极了。香味闻得出来,说不上来,白色的,似豆腐又不是豆腐的长条子在她嘴里“哧溜哧溜”吸进去,嚼得快活,吃得香,唇上一圈辣油。

她非要喂我吃,还学着口腔医生说:“啊——”

我就“啊”……

她端起锅来喝汤,我摸了摸锅把子,那里奇烫无比!便连忙阻止这种恐怖的行为。“你干什么?!不烫啊?!倒在碗里喝不行吗?”“兄弟,可以忍受的痛都不叫痛。”

你瞧,她就是这样一个人。活在某一种特殊的逻辑里,活在她自己营造的无邪氛围里,像一个孩子。

饭后,她对着水龙头喝了许多的水——我没办法,管不了的,只好背着吉他出门去。

她的“驻唱”更像是一场无限巡回的演唱会。

因为常和老板吵架,吵得过的就留久一点,吵不过的就跳槽。厦门滨海,大大小小的酒吧老板都认识她,问起来都笑得开怀,说一句:“哎呀呀哈哈!阿柠哪……惹不起呀!”

她唱摇滚,音色恍惚里带着黑骑士的味道,电吉他上却贴满了小熊维尼。她走到哪儿哪儿就人满为患。头发那样甩来甩去,长得很快,自己剪也自己染。

她的背影啊,让你感到极度的恐慌。因为你不知道这个不回头的轮廓是不是还会回来。即使你们已经恋爱八年,你还是不确定这是不是最后一次见她。

她的背影,总是让我想起那同样狂放和纯粹的兰子河。4

一九九七年,我曾这样问她:“姐,我能帮你什么咧?”

她拿出小灵通来。“你帮我拨一个电话。”“好的,没问题。”我说,“打给谁?”

她放下猫咪,那小家伙哟!觉得地面不干净,就踩着她的鞋子,蜷缩在她两腿间。

是一部按键臃肿的华龙牌小灵通,直接塞进我手里,不大的屏幕上被三个数字占得满堂:110。“就说你看到有一个女生下去游泳了,然后听到她喊救命。”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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